黃氏日抄
黃氏日抄
欽定四庫全書
黄氏日抄卷七十六 宋 黄震 撰
申明(七/)
撫州兼江西提舉(咸淳八年八月/十一日交印)
申御史臺斷吉州郭劉吉妄訢陳成狀
照對郭劉吉經御史臺訴陳層五名成三經刺配故正
事雖止作閙致奉臺判决脊刺旗押充邉軍今靣審乃
不曽配一且不曽三於何有然事準臺判得實方可回
申勒詞幹郭劉吉將陳成當㕔對衆視驗靣上有無字
跡背上有無杖痕責狀明說有無分曉訖却施行尋勒
郭劉吉當㕔對衆視驗陳層五有無字跡杖痕責據郭
劉吉供析奉書判更供背上有杖痕只一句尋再責郭
劉吉供述奉書判若用藥脫了須有痕跡皮不全仰再
供只今不伏送勘續又據郭劉吉供及針筆匠鄧喜雜
職黄亮供陳層五即無字跡杖痕奉書判郭劉吉經御
史臺訴陳成三經刺配今當㕔將陳成眷視靣上無字
跡有針筆匠責驗状訖脊上無杖痕有杖直責驗狀訖
郭劉吉已責狀說靣上無字却又説背上曽受杖被其
用藥脫去世有用藥脫靣上之字者矣未有用藥脱背
上之痕者也字本無痕因用藥尚且有痕杖本有痕安
得因用藥反更無痕郭劉吉不由次第官司敢經御史
䑓脫訴以不曽受杖之百姓為三經刺配之吏人一黥
未足以盡其欺罔之罪姑與従輕勘杖一百陳成是百
姓放令自便回申御史䑓照㑹湏至具申
申臺并戸部戴槐妄訢狀
照對陳定甫有田二十六契典在戴槐家咸淳四年以後
經官取贖初詞在縣止乞勒戴槐照契領錢放贖其後
有馬仲者教以官㑹紐錢前政方運判以前後所立之
契並冩典錢即無以㑹紐錢之說且謂楮幣之行朝廷
之法其他入納斷斷乎皆不可違獨民間自行交易一
項叅之人情元是見錢典者以見錢贖元是官㑹典者
以官㑹贖錢㑹中半者以錢㑹中半贖正恐奸民借此
為昏頼之計官慿文書陳定甫豈應以虛詞求勝其後
陳定甫無錢取贖徒以㑹價之說刼持官司方運使遂
将教唆人馬仲斷配訖陳定甫再經部脫詞今任鍾運
使施詳元案再行審訂所斷與方運使元斷一同陳定
甫又復經御史䑓送本司贖田且經刑部送本司訴本
府及漕司元承行人吏云有乞取吏人乞取固是常情
然本司前政已曽追到吏卒金仁傑鄒俊并詞人所指
見證過付人胡清宋子武秦百六今来勒與詞人供對
不惟吏人不認而所謂見證人並稱無之要之贖田小
事又陳定甫訟而失理未必有大錢行賂不過因本府
運司皆以其詞為非故借訴吏人以泄忿耳此事之枝
莭也正事只在贖田贖田合照元約元約是錢只合還
錢何必經䑓經部訴帥府訴運司空為多事如此哉訴
吏之事見證人以為無官司不可強以為有已追到人
并牒還各司聽候示詞人陳定甫且理正事且照元約
齎見錢到本司當與取贖陳定甫之錢朝以到則戴槐
之典業夕當還陳定甫之錢夕以到則戴槐之典業朝
當還對衆當㕔兩相分付甚徑事也陳定甫若不肯行
正路必欲以竒計設疑兵打空陣子嬉不過又經䑓經
部添訴提舉司如前日訴運司而已本司却亦換爾心
腸不得惟有聽之而已陳定甫戴槐並照元監齎錢贖
田先回申御史䑓及刑部照應仍牒報運司次據陳定
甫入到事狀呈奉書判元詞欲贖田者陳定甫也陳定
甫既於乆訟之後自悔無益欲與元典業主戴槐戴仁
傑父子自行議贖不敢再有紊煩官司亦何幸如之大
凡贖田本是親舊鄰里暫且交易之事不得已而後有
争今争既無益徒然彼此淘汰而欲仍舊在私自為區
處則他人不必再追問矣聴從其便回申御史䑓照應
須至具申
按新城縣令蹇䧺申省狀
照對八月十一日交領提舉司職事據欄轎狀訴建昌
軍新城縣官吏料抑義米乞取不法事本司繼即追到
縣吏饒恭陳興據供去年六月十一日知縣将米一千
石市㪷付舡戸趙生䓁裝載出縣界外發糶得官㑹一
萬五千貫裝發綱解及施照本軍徐通判元申本司去
年六月黎中言等正訴上件事則指為移糶義米且謂
以官價平糶於本縣者止三十餘斛以時價私糶於境
外者乃八百餘斛此事縦如縣吏之供錢充綱解是亦
荒年奪民之食於理已甚不可矣又據饒恭陳興供知
縣每遇人戸納義米除正數外毎石再收一㪷作知縣
食利米納宅庫支用是既有官收之義倉又有私收之
義倉於法又大不可矣其他據供繳由錢錄牌錢銷號
錢以應副知縣科買及日逐納宅市買及供曽買綿三
十把鄉民支錢反以綿租為名禁之於獄終不還分文
者皆其細也不敢一一縷凟公朝之聴竊見従事郎特
差充建昌軍新城縣令蹇雄雖小有才既貪且暴去歳
當飢荒之時敷抑鄉落大興花園青冊催科每取十貫
廵卒四擾於鄉落民不堪命至有横村等處哨聚抗拒
雄捕獲數内曽四三一名先用火炮繼浸渠塘人既困
頓乃脫申本軍乞差劊子下邑斬首郡守謹審不従適
䟱决官至釋之出獄即死此人既死鄰黨澒洞雄又飛
申本軍請兵勦殺牌逓旁午張皇萬状反欲覬覦收捕
之功以為欺罔免削之舉郡守遣人體實知其不然鎮
以安静徐為榜諭民始釋疑若郡守不善處之一邑生
靈之命當何如哉然亦自此官民相疑上三鄉至今闗
結不受官司約束貪暴之弊闗係如此及某今次𤼵覺
追吏之後乃有本縣饒倫等三十七人到司舉留知縣
某喚之近案問以誰實使来衆皆語塞即令當㕔實供
乃稱知縣使宅庫丁定脅使縣市諸行每家出錢一貫
每行遣人二名又買使乆居縣前打話公事人饒倫為
引領投状以冀解釋雄之作偽心勞有如此者某除已
将縣吏饒恭陳興等斷遣外惟是鄉民尚有未安之心
則縣令無復可留之理所合摭實具申欲望公朝特賜
敷奏将雄放罷施行
咸淳八年嵗終特薦州縣官申省狀
某須叨誤渥暫攝常平當歲終有㑹之時莫切於考實
人牧之事深惟人才生生不息無不自小官而獲進用
亦無不自長吏而獲轉聞某自領事以来早夜詢訪合
江西一路先得六十人其間固亦有科甲前名已經錄
用者今此分倅諸郡果有政績雖知僣越理不敢不并
以名聞通判如隆興府熊震龍之通暢精明羅大椿之
老成純厚滕岩瞻之開爽温雅吉州余東之清介練歴
何夢桂之明暢㢘静撫州黄與仁之端重明練吕圻之
學行端方贑州曽大發之操修嚴正有守建昌軍涂演
之勤敏多恵皆貳郡而有其實者也教授如袁州李漸
之士論歸重吉州程申之之操修端謹瑞州林永年之
端凝和粹南安軍黄明豐之素行純實臨江軍余世昌
之醇茂有文建昌軍周三異之端重粹明章又新之簡
重朴實皆分教而有其實者也判官如瑞州丘富國之
詳明正直臨江軍陳琥之明練勤敏撫州李龍金之端
靖詳明江州陶應元之端方公正皆賛畫而有其實者
也録參如瑞州邢桐孫之明練有才如隆興熊應申之
詳明得譽江州張杲之惻怛詳審瑞州楊承翁之通暢
辦事臨江軍張自之敏捷文華皆治獄而有其實者也
司戸如瑞州劉應桂之勤敏適用司法如南安黄塈之
公㢘有守皆為郡僚而有其實者也至若親民尤莫急
於縣而試吏尤莫難於縣豐城凋邑也黄吴老為之踰
年賦役俱平紀綱大振吉水劇邑也鄭聞孫為之踰年
政役備修精采頓異興國荒邑也窮鄉頑拒不受政役
何時為之數月聲聞立起於素不率化之鄉立之師以
教其子弟民知向化瑞金窮邑也流民搶掠謂之出甲
田子鎮為之數月勸誘有方有罪以種桑聽贖争役以
種桑多寡為先後民知務本南豐頑民嘗殘燬之邑也
楊休撫定其亂再造此邑四年之乆一方慴服如楊眉
孫宰髙安公介清勤徐思訦宰上髙廉勤平易翁仲徳
宰永新不畏疆禦黄桂宰南康才略優裕張鈜宰靖安
㢘整有條汪塾宰萬安和平安靖胡岩如宰進賢正直
安詳陳自然宰奉新嚴肅整齊黄公立之宰雩都詳明
振職洪汸之宰安逺詳重得體凡皆作邑有聲尤不容
不薦縣丞則進賢有吴君召分寧有郭巨用皆究心水
利措置有方樂安有黄申明潔無私廬陵有羅鈞端實
有才主簿則危順吉在豐城以材華稱董殊在吉水以
賢廉稱趙崇訋在崇仁以和平稱趙崇□在宜黄以㢘
謹稱趙畤夫在南城以㢘靖歴練稱縣尉則王應龍在
進賢以才幹稱趙必□在大治以㢘明稱羅可權在寧
都以才羙稱羅應新在清江以俊拔稱袁端祥在湖口
以才㢘稱陳子升在南城以清俊稱喻元在髙安以才
諝稱何晉在上髙以㢘能稱婁南良在萬載莫雷顯在
通山皆以㢘謹有志稱凡皆筮仕有立亦不容於不薦
某智識不明聞見不廣獨以平生鄙見謂天下事非得
人才不可人才非自小官時察之不可偶因兼權常平
司職事適當歲終謹以采之衆論者申聞如右欲望公
朝特賜敷奏以備他日選用之數
又嵗終劾官狀
照對某暫攝常平毫髮無補僣以嵗終有㑹之法類申
本路同官之賢間有不才亦宜汰去姑先㝡者以警其
餘袁州萬載縣丞石應雷貪暴非一嘗檢校彭祥甫家
卑㓜業勒取錢三千貫勒賣卑㓜業人每田百把取錢
百貫為㕔子袁晉等過付反違法自擅沒田入縣學以
掩衆議卑㓜者其何辜吉州安福縣主簿權縣事趙必
㒡亦貪非一嘗與寄居揚州趙司户及前撫州趙司户
相朋為奸毎斷鎻一人取錢五十貫僉状一紙每収錢
一貫其茍賤如此及多差吏卒入鄉行刼民不聊生吉
州廬陵縣尉趙必濘每一下鄉擾民無藝嘗以其親戚
姓江人同行公事諧價必以姓江人任責凡此三人皆
無頋藉如䝉公朝特賜敷奏将各官放罷庶幾民怨稍
伸内石應雷趙必㒡遇赦未許放行參注伏候指揮
黄氏日抄卷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