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衍義補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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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大學衍義補卷二十三

             明 丘濬 撰

 治國平天下之要

  制國用

   經制之義(上/)

周禮太宰以九賦(上取於/下曰賦)斂(聚/也)財賄(帛布/也)一曰邦中之

賦(在城/郭者)二曰四郊之賦(去國/百里)三曰邦甸之賦(去國二/百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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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家削之賦(去國三百里/大夫家也)五曰邦縣之賦(去國四/百里)六曰

邦都之賦(去國五/百里)七曰闗市之賦(闗征貨出入/市征貨所在)八曰山

澤之賦(虞衡/所掌)九曰幣餘之賦(職幣所/掌餘財)

 葉時曰邦中之賦如載師所任田里場圃之地四郊

 之賦如載師任逺郊近郊之地亦使閭師征之所謂

 國中四郊以時征其賦是也邦甸家削之賦如載師

 所任公邑家邑之地邦縣邦都之賦如載師所任小

 都大都之地乃使縣師征之所謂邦鄙稍甸以時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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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之賦貢是也闗市之賦如司市闗之地使㕓人斂

 市布㕓布皮角筋骨與夫司闗所掌征㕓闗門之征

 是也山澤之賦如山虞澤虞之地使角人斂齒角骨

 物羽翮於山澤之農以當邦賦是也幣餘之賦如職

 幣斂官府都鄙與夫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

 餘財是也葢穀粟之賦出於井田特以禄諸臣兵車

 之賦出於丘乘特以供軍賦雖有邦國之貢只以待

 弔用九職之貢只以充府庫至於國之大事有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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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賔客有喪荒羞服有工事幣帛有芻秣匪頒好用不

 調之民而責之誰乎是以九賦之目常與九貢九職

 並行而其貨賄之入則太府受而頒之内府藏而待

 之司㑹則令而㑹之其賦斂之目則掌於道揆之大

 臣名色寧至於巧立輕重寧至於過差出入寧至於

 相悖費用寧至於無藝乎

  臣按古者賦於民有穀粟之賦有兵車之賦而又

  以九賦斂財賄者穀粟兵車之賦其常也此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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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常賦之數焉自一至六平地之賦自七至九

  興作之賦盖古者賦取於民皆十分而取一凡上

  供與受采者各就所得一分之中分而為十自用

  其八而以其二賦於國與夫闗市之所收虞衡之

  所獲及官府用度之所贏餘凡諸所有貨賄幣帛

  皆以歸之太宰而畀以斂頒之權遇國家有事當

  用財賄則以給焉

以九式(用財/節度)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其祀有大小/其禮有豐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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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賓客之式(諸侯之君為/賔其臣為客)三曰喪荒之式(喪禮賵賻荒/年散利之屬)

四曰羞服之式(飲食/衣服)五曰工事之式(百工/之事)六曰幣帛之

式(所以贈/勞者)七曰芻秣之式(養牛/馬者)八曰匪頒之式(匪分也/頒賜也)

九曰好用之式(燕好/所用)

 楊時曰先王所以禮財者非盡籠天下之利而有之

 其取之有道其用之有節而各當於義之謂也取之

 不以其道用之不以其節而不當於義則非理矣故

 周官以九職任民而後以九賦斂之九賦之入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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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待不相侵紊而太宰又以九式節之下至芻秣工

 事匪頒好用之微咸有式焉雖人主不得而踰也嵗

 終制國用則量入以為出此之謂制度有不如式則

 太宰得以均節之所謂王及后世子不㑹者特有司

 之事耳世儒(此指王/安石)以謂至尊不可以法數制之非

 正論也

 葉時曰太宰以九賦斂財賄之後而繼之以九式均

 節財用未見其理財先見其節用則是周公之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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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所以理財也何者財非天雨鬼輸必取之民民之

 所供有限國之所用無窮茍不於其經費之際而品

 節之必至於汎用無度苛取無厭而非正辭禁非以

 為理也九式均節之法其周公理財之道歟

  臣按太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式者用財之節度也

  均節之使多不至於有餘寡不至於不足立為中

  制以為用財之法度也夫財用供於有司所以為

  天子用也而其式法則掌於太宰焉何也盖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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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卑不能抗尊而制衆大宰以道佐君為天子之

  大臣下得以制有司使之不敢逆式法而擅供上

  有以約王后世子俾其不敢違式法而過用凡所

  以用度取予一付於九式之成法故雖一尺之帛

  一束之芻一飲食之㣲一燕好之私而皆不得以

  過差焉是以上之人侈心有所憚而不生欲心有

  所節而不縱非徒以惜民財裕國用政所以養人

  主恭儉之徳而致之於無過之地焉昔人謂以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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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均節財用正太宰格心之業大臣之事也吁此

  三代盛時所以君無失徳國有餘財而世底隆平

  也歟

大府(治藏/之長)掌九貢九賦九功(即九/職)之貳(貢賦皆大宰所/掌此其副貳)

以受其貨賄之入(金玉曰貨/布帛曰賄)頒其貨於受藏之府(内/府)頒

其賄於受用之府(外/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

用焉(凡合用財物/皆受之大府)凡頒財(如下文/所云)以式法授之(式謂用/財之式)

(法謂治/財之法)闗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膳即/羞)邦中之賦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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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即芻/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

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

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

之貢以待弔用(以九貢之財/給凶喪之禮)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以/九)

(職之財充/實府庫)凡式(九/式)貢(九/貢)之餘財以供玩好之用凡邦之

賦用取具焉(賦謂當入之數/用謂當出之數)嵗終則以貨賄之入出㑹

之(入謂所收出謂所用/嵗終總計其大數也)

 李覯曰太宰以九賦之財給九式王日一舉其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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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牲祀兵朝甸其服有九故闗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

 諸侯來朝卿大夫來聘致之則有積饔接之則有饗

 食燕故邦中之賦以待賔客牛馬之食其用芻禾車

 乘之數皆眡牢禮故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功懋懋賞

 以馭其幸所受之物邦之大用故家削之賦以待匪

 頒冬官百工取財非一五庫之量毋或不良故邦甸

 之賦以待工事問勞贈賄酬爵侑食皆為篚實將其

 厚意故邦縣之賦以待幣帛大祀小祀事神之禮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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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帛器玉不奢不儉故邦都之賦以待祭祀股肱或虧

 君之所痛賵襚含賻闕一不可故山澤之賦以待喪

 紀王及冢宰時有所善燕好之用亦以頒恩故幣餘

 之賦以待賜予王於諸侯分烖救患凶禮五事其費

 則多故邦國之賦以待弔用國家閒暇要在多積積

 貯之道天下大命故萬民之貢以充府庫難得之貨

 饑不可食燕游所用非國之急故式貢之餘財以共

 玩好之用凡其一賦之出則給一事之費費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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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式法如是而國安財阜非偶然也

 吕祖謙曰闗市之賦待王之膳服則膳服雖不㑹要

 不出闗市之賦而已

  臣按太府之職兼總内外二府凡貨賄入太府而

  其物則仍分置於内外焉遇有用度則有司於此

  請受而太府頒之其頒之也以九賦之材給九式

  之用稽其事合其式然後隨其所賦以待之隨其

  所用以給之至嵗之終則計其一嵗之中凡取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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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賦而收之於官合於九式而用之於人者而總

  㑹之焉誠以國家貨賄出於民而藏於官固非一

  人之所能致亦非一日之所能積也是以賦之於

  民也必有定制而用之於官也必有定式有此式

  則用此賦則事無廢而用不闕矣茍非先有以待

  之則臨時何所取具哉

玉府(主藏金/玉器用)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善/也)貨賄之藏

凡王之獻(謂有獻/於賔客)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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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内府(主藏在/内者)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

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

賄入焉

外府(主藏在/外者)掌邦布之入出(布泉/也)以共百物而待邦之

用凡有法者(無法不/可用)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

 李覯曰玉府内府之職掌天子器用財賄燕私之物

 及受貢獻以備賞賜此帑藏之在宫中官職之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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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䙝者然而為冢宰之屬列大府之下與凡治藏之官

 不異者何也盖王者無外以天下為家尺地莫非其

 土一民莫非其子財物之在海内如在槖中况於貢

 賦之入何彼我之云哉漢湯沐邑為私奉養不領於

 經費靈帝西園萬金聚為私藏皆衰亂之俗非先王

 之法也惟周公皆入於太府則司書之要貳司㑹之

 鉤考而廢置誅賞之政行焉如此則用安得不節財

 安得不聚若以御府禁錢捐之親倖之手省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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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人弗睹法制所不行校比所不及則傷財害民非

 細事也

  臣按成周之制内府在内所供者乃邦之用外府

  在外所供者乃王及后世子衣服之用内外交相

  稽考用之於外者取之於内用之於内者取之於

  外此宫中府中共為一體而内外之情通而不至

  於相隔絶外有所費内無不知内有所費外無不

  知或者深宫之中燕好之私欲有所妄費恐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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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而或至於中止也亦有之矣此古人之深意後

  世所以不及歟

司㑹(㑹大/計也)掌邦之六典(即大宰所掌治/典以下六者)八法(即官屬以/下八者)

八則(即祭祀以/下八者)之貳(副/也)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

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

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

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紀載/為書)契(合/驗)

(為/契)版(具人民/之數)圖(畫土地/之形)者之貳(副/也)以逆羣吏之治而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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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㑹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嵗㑹考嵗成

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劉彛曰司㑹職財計者也而必先掌六典八法八則

 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者聖人以為職㑹計

 以進身者不顧國政之是非不度民情之弊疚惟利

 是積則或傷於仁惟節是求則或害於義故禮樂衰

 微黎民困弱則非所以存國之體也於是擇中大夫

 之賢取其道徳猷為亞於冢宰而才於列卿者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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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㑹是故必知六典八法八則之本然後施九貢九

 賦九功九式之法知其治之本而不失之則財用可

 致而不害乎王之所以皇建其極於天下者矣故冢

 宰施其法於上者也司㑹察其法於下者也則有傷

 於國有蠧於民盖得以卷舒裁成王道焉然後參互

 以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嵗㑹考嵗成防吏之姦

 欺非以戕吾民也不明乎是者則務刻削於民國利

 雖贏而下増弊疚蠧於王體非所以建大中也以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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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四國之治者謂八州諸侯之國禮樂刑政能致中

 和於其民者必周知之則嵗㑹雖不足而其法有可

 旌者焉嵗㑹雖贏而其治有可廢者焉故以詔王及

 冢宰廢置者以治為本也其財用之姦弊則其下吏

 當之嗚呼盛哉其制治之方也財足以周天下之用

 而治不失其本焉

  臣按成周設司㑹之官以職財計而必先之掌六

  典八法八則者何盖六典八法八則皆大宰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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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職六典治邦國者也八法治官府者也八則治

  都鄙者也必先知六典八法八則之本然後可以

  施九貢九賦九功九式之法茍不知其本而徒施

  其法則取之不應其式供之不以其正用之不合

  其禮何所折𠂻哉是故大宰總其法於上司㑹察

  其法於下有所施用於邦國有所施用於官府有

  所施用於都鄙皆必合於六典八法八則之典禮

  然後致之令之均節之使財足以周天下之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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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之各得其宜焉

司書(㑹計/簿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即九職/九賦)九

事(即九/式)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或入而/藏或出)

(而/用)以叙其財受其幣使入於職幣

 林之竒曰司書目九貢九賦為九正而書稱文王以

 庶邦惟正之供盖古之王者必正經賦以足經用而

 未見其有無名横斂焉

  臣按司㑹掌鉤考司書掌書記二者之職交相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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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以此所掌稽彼所錄多寡虛實昭然矣所以然

  者葢以國家之大用度之夥其出入之數必為籍

  以紀之設官以稽之所以防有司之奸欺也

職内掌邦之賦(賦是九賦九/貢等總名)入辨(别/也)其財用之物而執

其總(總要/簿書)以貳(副/也)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

賦用

職嵗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

㑹計而攷之(或出以給用/或用以賜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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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幣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

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知其色/類善惡)而奠(定/也)其錄(籍/也)以書掲

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上有小可用/度及賜予)嵗終則㑹其出

 黄庶曰周公設官理財者居其半財用之數驗之以

 書契督之以要成證之以貳令考之以參互制之以

 式法辨之有類執之有總小數之則乘大數之則㑹

 職嵗所叙職幣所振雖餘財而加肅焉

  臣按職内以掌邦之賦入職嵗以掌邦之賦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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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幣又以振掌事者之餘財也夫財之入而藏也

  既有官以主其數及其出而用也亦有官以主其

  數至於既用之餘又有官以振舉之謂之振者興

  起之謂也盖掌事者所用有餘財既不復用則乾

  沒矣故振興之以為他用則財無沈滯者焉吁先

  王之世吝惜民財以為國計無或棄之物此所以

  無不足之用也

廪人(主藏米/之官)掌九穀之數(九榖黍稷稻梁/秫苽麻麥豆也)以待國之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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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也)頒(賜/也)賙賜(賙給/賜予)稍食(禄/廪)以嵗之上下(上謂豐年/下謂歉嵗)數邦

用以知足否(足與/不足)以詔穀用以治年之凶豐凡萬民之

食(以民數計度/所食之數)食者人四鬴上也(六斗四升曰鬴毎人/一日食穀四鬴則年)

(之上/也)人三鬴中也(年之/中)人二鬴下也(年之/下)若食不能人

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移民之不足以/就榖之有餘)詔王殺(減/省)邦用

(凶年邦用/宜從減省)凡邦有㑹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行/道)

(曰糧止/居曰食)

  臣按成周設廪人之職以嵗之豐歉計國之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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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其足與不足之數以告之於上年適豐雖粒米

  狼戾不使侈於有餘年適凶雖饑饉薦臻不使苦

  於不足所以然者以有治之之法豫為之防也然

  其所以專為之計豫為之治者必以民食為本盖

  君以養民為職人君所以儲財積榖凡以為民而

  已所謂匪頒賙賜稍食豈直為己哉故必於一歳

  之中逐郡之内因其年嵗之上下計其民數之多

  寡毎口月食其穀幾何毎年口食其數幾何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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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不足夫下年之食則令移民之不足以就粟之

  有餘具其數原其故以詔告於王曰凶年邦用不

  足凡事皆宜從減省然臣於是知三代盛王設官

  分職積財備用無非以為民也後世之所儲峙者

  專以為宫禁之用官府之用兵衛之用邊鄙之用

  而所以為民者特於此數用之外而别有所謂常

  平義社之倉僅千百之一二耳吁先王之所重後

  世之所輕先王之所後後世之所先民何幸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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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代之時哉

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若穀不足則

止餘法用(止殺也止餘法用者謂法式所當用者/有不足則殺之待有餘財而後用之)有餘

則藏之以待凶而頒之

 鄭𤣥曰九穀盡藏焉以粟為主

 吳澂曰廪主藏倉主散也

  臣按成周之時設為倉廪之官廪人掌九穀之數

  倉人辨九穀之物所謂穀者凡有九焉入則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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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出則辨其物數之入也不一物之出也不同後

  世所謂穀者不過三四品而已江南止於一稻江

  以北有粟有麥有豆三者然豆麥止於京儲外郡

  亦少焉夫古之所儲非止一穀葢古人因其土宜

  雜種百穀以備旱潦穀有多種隨其所成熟而取

  舍多寡焉非若後世各以一穀為賦他穀雖狼戾

  不取也是以取之於民者專而聚之於官者恒不

  足臣愚以為今日之取於民者除江南嵗運實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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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者外凡北方之賦無問粟麥黍豆之類隨年所

  有皆用為糧一以時價為準原額輸粟者估以時

  直如粟直六百文豆直三百則以二石準一石焉

  他皆放此毎年支散先其易腐者亦準粟價而給

  之以或多或寡諸穀之中惟粟為耐久地窖藏之

  可踰十年(隋人於洛口穿窖三千三百/窖容八千此古人窖粟之驗)宜别設倉

  儲之必待雜穀盡絶然後發之若其廪人之職擇

  武臣中之家計優足者授之葢久其任武臣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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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考故也萬一臣言有可采者乞下有司參酌行

  之是亦便民足國之一得也臣嘗因是而通考周

  禮一書誠周公致太平之典也其間理財之法居

  多而其制用之柄則付之大臣有太宰以制其出

  有司徒以制其入而其官屬之置於太宰者尤為

  詳焉有職内以㑹其入有職嵗以㑹其出有職幣

  以㑹其餘而其大要則總之以司㑹則掌之以司

  書其所以參校鉤稽之者日有日要月有月成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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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嵗㑹若夫司徒之屬則又有所謂泉府廪人舍

  人倉人者焉或以分其財守或以取其財用豈古

  昔聖君賢輔固屑屑然為是不憚煩哉葢以財之

  有無國之貧富民之休戚兵之彊弱世之治亂繫

  焉是固人君治世之大用而大臣經國之要務也

  原其所以經治之大要有三焉生財有道取財有

  義用財有禮而已先儒謂自其繫之九兩(一曰牧/二曰長)

  (三日師四曰儒五曰宗六曰/主七曰吏八曰友九曰藪)以定其業任之九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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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曰三農二曰園圃三曰虞衡四曰藪牧五曰百/工六曰商賈七曰嬪婦八曰臣妾九曰閒民轉移)

  (執/事)以厚其生雖無常職者猶使之轉移執事以食

  其力凡此皆生其財者也財足矣然後制九賦之

  法以取之輕重多寡内外逺近皆酌以為中制而

  無一毫之過焉而又制為九式之法以用之自祭

  祀賓客以至好用又從而均節之焉夫有道以生

  財有義以取財有禮以用財然後有以服天下則

  諸侯莫敢不來享而邦國之用可得而制矣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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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貢又次之由是觀之則知周禮經制之法非義不

  取而所取者皆合乎天理之正非禮不用而所用

  者不為乎一己之私以義為利以禮制欲萬世安

  民生裕國用之常經大道誠不出乎是書若王莽

  假之以禍天下王安石竊之以促國脉皆周禮之

  罪人也孔子曰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王通

  亦曰如有用我執此以徃後世君子有志於為國

  為民者宜究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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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小雅甫/田之篇)倬(明/貌)彼甫(大/也)田嵗取十千(萬畆之/入也)我取其

陳(舊粟/也)食我農人自古有年(豐年/也)

 朱熹曰詩言於此大田嵗取萬畆之入以為禄食及

 其積之久而有餘則又存其新而散其舊以食農人

 補不足助不給也盖以自古有年是以陳陳相因所

 積如此然其用之之節又合宜而有序如此所以粟

 雖甚多而無紅腐不可食之患也

 謝枋得曰民生於三代之前其命制乎君民生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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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之後其命制乎天吾求其所以制命之道矣取民

 常少與民常多斂散得宜豐凶有備新者方收入廪

 陳者即取以食農人補不足助不給皆取其陳者也

 從古以來豈無水旱霜蝗吾民常如有年者上之人

 斂散得其道也

  臣按甫田之詩雖是述公卿有田禄者力於農事

  以奉祭祀之意章首五句實有以見夫成周盛時

  取民之義而用民之仁用之既合其宜散之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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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序上有以致天之常稔下不至棄物於無用謝

  枋得所謂三代以上制民之命在君三代以下制

  民之命在天尤為切至人君受天命以為生民主

  烏可付民命於天而不思所以制之於己哉制之

  以己者奈何盖民以食為命資貨以生足其食用

  則是延其生命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

(貉北方夷/狄之國名)欲輕之於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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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朱熹曰什一而税堯舜之道也多則桀寡則貉今欲

 重輕之則是小貉小桀而已

 胡宏曰易曰節以制度必先言中正以通盖堯舜之

 道中正而已重之輕之皆非中也可行於夷狄不可

 通於天下可行於一時不可通行於萬世

  臣按上之取於下固不可太過亦不可不及觀孟

  子此言則知人君過取於民固非中正之道而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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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之亦不得為中正也雖然與其過也寧不及茍

  國家無事倉廪充牣或時下詔減除若漢文帝之

  三十税一盡除田租君子亦不以為非也

孟子曰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

緩其二用其二(一時併用/二端也)而民有殍用其三(一時併用/三端也)

而父子離

 尹焞曰民為邦本取之無度則其國危矣

 朱熹曰征賦之法嵗有常數然布縷取之於夏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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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之於秋力役取之於冬當各以其時若并取之則民

 力有所不堪矣今兩税三限之法亦此意也

  臣按自古征取於民者其目有二其限有三唐有

  兩税宋有三限亦此意但其名雖同於古而其實

  則異爾我朝夏税以五月望開倉而七月終齊足

  秋糧以十月朔開倉而十二月終齊足盖得古人

  期限之意惟所謂力役之征則無定制亦無定限

  焉夫漢承秦制有丁口之賦唐有家調民不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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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日出絹宋有身丁絹及丁鹽等錢我朝皆無之

  惟所謂戸口食鹽鈔盖計日出錢而償之以鹽非

  空取也但有司失於奉行近日徴鈔如舊而民得

  鹽食者盖鮮矣陸贄所謂此時弊非法弊也振舉

  之則民受實惠矣

    以上經制之義(上/)

 

 大學衍義補巻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