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衍義補
大學衍義補
欽定四庫全書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十一
明 丘濬 撰
治國平天下之要
慎刑憲
簡典獄之官
舜典帝曰臯陶蠻夷猾夏寇賊姦宄汝作士
鄭𤣥曰猾亂也羣行攻刦曰寇殺人曰賊在外曰姦
在内曰宄士理官也
臣按此萬世命官掌刑之始盖帝世兵刑合而為
一所謂蠻夷猾夏三代以後則屬之兵官而刑官
所掌者寇賊姦宄而已而後世羣行攻刦之寇則
亦以屬兵焉
周官司寇掌邦禁詰姦慝刑暴亂
吕祖謙曰姦慝隱而難知故謂之詰推鞫窮詰而求
其情也暴亂顯而易見直刑之而已
蔡沈曰秋官卿主寇賊法禁詰姦慝刑彊暴作亂者
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於未然也
臣按司寇六卿之一在虞廷謂之士師在周謂之
司寇在漢謂之廷尉唐宋以來刑部尚書侍郎是
也
立政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蘇(國/名)公式敬爾由獄以長我
王國茲式有慎以列用中罰
蔡沈曰此周公因言慎罰而以蘇公敬獄之事告之
太史使其并書以為後世司獄之式也左傳蘇忿生
以溫為司寇周公吿太史以蘇忿生為司寇用能敬
其所由之獄培植基本以長我王國令於此取法而
有謹焉則能以輕重條列用其中罰而無過差之患
矣
陳櫟曰蘇公所以為司寇在乎敬後人之法蘇公在
乎慎能慎則能敬矣固為後之司獄者慮尤為後之
君用人以司獄者慮能如蘇公者則用否則斥
臣按蘇公一獄官也敬其所由之獄謂其能使天
下無寃獄可矣而周公乃謂之能長我王國且使
太史書之以為後世司獄之法然則治天下豈無
他道而必以刑獄培植國家之基本乎孟子曰三
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仁之效
及於天下非百年而不洽不仁之效一日行之則
有一日之害一年行之則有一年之害盖不終朝
而已遍於寰區矣所以為此者固出於其君之心
而所以廣君之虐於天下者則其臣為之也觀諸
秦隋以來可見已人君不仁之政固非一事然皆
假刑以行之假刑以立威尤不仁之政之大者也
周公吿成王以立政用人之事而末舉蘇公敬獄
為言且欲以為式於天下後世然不謂之治獄而
謂之敬獄而又欲後人取法而有慎焉所謂敬所
謂慎敬則存於心者不敢忽慎則見於事者不敢
肆雖則以告太史而實以之而告於王也使為獄
官者能用敬慎以治獄而用獄官者又能擇敬慎
之人而用之則凡所以治獄者無非仁而不仁之
事則有所不行矣所行無非仁是能重民命矣能
重民命則足以延國命矣民命之有永乃天命之
所由永也
君陳王曰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
宥惟厥中
蔡沈曰言殷民之在刑辟者不可徇君以為生殺惟
當審其輕重之中也
陳經曰君之喜怒無常情法之輕重有常理不徇君
而徇理之中可也君言茍是從君可也非從君乃從
理也君言茍未是則從理可也從理乃所以從君也
臣按成王以是告君陳即周公吿成王以文王罔
兼庶獄及不誤于庶獄之意也後世人主惟恐其
臣之不徇已有不徇已者或怒或斥其視成王之
告君陳惟恐其臣之或徇乎已其人之賢不肖何
如也是固其得於家庭之傳輔弼之訓然其天質
之美亦於是乎見之後世人主所當取法者也
吕刑王曰典獄非訖(盡/也)于威(權勢/也)惟訖于富(賄賂/也)敬忌
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蔡沈曰當時典獄之官非惟得盡法於權勢之家亦
惟得盡法於賄賂之人言不為威屈不為利誘也敬
忌之至無有擇言在身大公至正純乎天德無毫髪
不可舉以示人者天德在我則大命自我作而配享
在下矣在下者對天之辭盖推典獄用刑之極功而
至於與天為一者如此
吕祖謙曰典獄不得行其公者非為威脅則為利誘
欲威不能屈富不得淫惟在敬忌無擇言在身而已
又曰典獄之官民之死生係焉須是無一毫私意所
言無非公理方可分付以民之死生天德所謂至公
無私之德到自作元命地位命是命令所制刑之命
皆是元善不可復加之命方可後世多以典獄為法
家賤士民之死生寄於不學無知之人和氣不召乖
氣常有所以不能措天下之治蓋掌刑之官代天行
罰天討有罪天所以整齊天下之民元不是自家事
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敬五刑是專敬天理三德是或
當用正直或當用剛克或當用柔克各得其當若不
敬天命為害所逼為利所誘用刑必差須是置禍福
於度外專敬天命刑無不得其當則民有所措手足
此所以培養根本故三代得天下以仁
臣按刑獄之事實闗於天典刑者惟一循天理之
公而不徇乎人欲之私權勢不能移財利不能動
如此用刑者無愧於心受刑者允當其罪吾之心
合天之心矣然非在我者一於敬而不敢忽一於
忌而不敢肆行之于身皆可言之於口無一事而
不可對人言者不能也允若茲則吾之所存者合
乎天心而吾之所得者純乎天德矣彼其生死夀
夭之命乃天所以制斯人者今我德與天一則制
生人之命在我矣夫天髙高而在上所以制人之
命者也典獄者雖在於下而其所典之職亦以制
人之命焉豈非配享在下乎典獄之職所係之重
如此膺天命而制生靈之命者可不擇其人以用
之乎要之獄所以不公者外為權勢之囑託内為
財利之賄賂故也然典獄之官所以不訖於威富
者其根本則又在於上之人焉上之人誠嚴申明
祖宗之法使有罪者不以賄免戒飭左右之人使
掌法者得以執奏而所用以居是官者又必得夫
存心敬畏秉性剛直之人用之則法不至於私濫
人不死於非命人心允合於天心逆氣不傷於和
氣乎吁臣之所為乃承君之所命臣之所以作民
之命由君作臣之命也臣德克享於天則君德可
知也或曰典獄用刑人臣事也蔡氏謂推其極至
於與天為一何哉天者公而已矣天以至公之道
付之君君以天討之公付之臣臣能奉公與天無
間是即君之所以無間於天也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唯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
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於獄之麗
(附/也)罔擇吉人觀于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
蔡沈曰司政典獄諸侯也為諸侯主刑獄而言非爾
諸侯為天牧養斯民乎為天牧民則今爾何所監懲
所當監者非伯夷乎所當懲者非有苗乎伯夷布刑
以啓迪斯民捨臯陶而言伯夷者探本之論也苗民
不察於獄辭之所麗又不擇吉人俾觀于五刑之中
惟是貴者以威亂政富者以貨奪法
臣按刑者天所以討有罪討有罪所以安無罪之
民也司政典獄並言者以諸侯受天子之命以為
一方之主既司夫民政復典夫刑獄也政所以安
民生獄所以治民罪皆奉天子之命以牧養其民
然天子之命即天命也天子之民即天民也安民
生固所以全其天命治民罪亦所以全其天命也
有罪者治之則不敢復為惡而無罪之民皆得遂
其生而全其天矣
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
朕言庶有格(至/也)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戒不勤
蔡沈曰此吿同姓諸侯也參錯訊鞫極天下之勞者
莫若獄茍有毫髪怠心則民有不得其死者矣罔不
由慰日勤者爾所用以自慰者無不以日勤故職舉
而刑當也爾罔或戒不勤者刑罰之用一成而不可
變者也茍頃刻之不勤則刑罸失中雖深戒之而已
施者亦無及矣戒固善心也而用刑豈可以或戒也
哉
臣按三代之世封建之法行故穆王所戒者伯父
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其同姓諸侯也盖天
下有天下之刑一國有一國之刑天下之刑則天
下之有罪者係累於其獄一國之刑則一國之有
罪者禁錮於其獄人非一人也五木具其身百憂
嬰其心度一日有如三秋者矣而為邦國之君典
刑獄之政置其身於安逸之地忘其人在困阨之
中則有不得其死者矣吾何惜夫頃刻之勞而不
盡吾心焉而使斯人無罪而就死地哉一息或怠
而致數人之死命後雖悔之亦無及矣吾心何由
而安哉此所以用之慰者必以日勤然後職舉而
刑當也
非佞折獄惟良折獄
蔡沈曰佞口才也非口才辯給之人可以折獄惟溫
良長者視民如傷者能折獄而無不在中也
林之竒曰佞人禦人以口給如周亞夫詣廷尉責問
曰君侯欲反何也答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
乎吏曰君縱不反地上即反地下矣所謂佞折獄也
臣按折獄之官人命所係是以自古典獄之官必
用易直仁厚之長者以任之盖以箠楚之下何求
不得和顔恱色以詢之猶恐畏威懼刑而不敢盡
其情况禦之以口給乎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典獄/之官)伯(諸/侯)族(同/族)姓(異/姓)朕言多懼朕
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
蔡沈曰此總告之也朕之於刑言且多懼况用之乎
朕敬于刑者畏之至也有德惟刑厚之至也今天以
刑相治斯民汝實任責作配在下可也
臣按先儒謂官伯官之長前曰自作元命配享在
下今曰今天相民作配在下則獄官乃配天者也
人君知獄官可以配天則於命是官也必不敢輕
人臣知獄官可以配天則於居是官也必能自重
穆王於前既曰念之哉念之云者即帝舜恤之之
意也又曰敬之哉敬之云者即帝舜欽之之意也
穆王之作此書雖曰耄荒然帝王心法之傳千載
猶可想見此吕刑之書所以見取於孔子也歟
周禮刑官屬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
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
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
十人
鄭𤣥曰鄉士主六鄉之獄
賈公彦曰刑官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
臣按大司寇一人即今刑部尚書小司寇二人即
今左右侍郎鄉士以下鄭註謂主六鄉之獄即今
十三司分掌各道刑獄是也自唐以來分為六部
而刑部分四屬曰憲部曰比部曰司門部曰都官
部國初因之至洪武二十三年始改為十三部後
又加以貴州交阯為十四其後棄交阯惟存十三
部焉盖有合於周官刑官之屬鄉士掌六鄉之獄
之制可見前聖後聖之心其揆一也
小司寇之職歲終則令羣士計獄弊訟登中于天府
鄭𤣥曰登中上其所斷獄訟之數
賈公彦曰羣士謂鄉士遂士以下
臣按登中于天府說者謂獄訟之中言事實之書
也必登于天府者以刑所以致天討故登于天府
而藏之且示重其書而有謹於用之意臣竊以為
所謂中者意者取其所計弊獄訟之得其中者上
于天府使藏之以為法比後有罪犯有合于是者
則援引以為質也如此庶於文法為順
鄉士掌國中(遂士掌四郊/縣士掌野)各掌其鄉之民數(遂士掌其/遂之民數)
(縣士掌其/縣之民數)而糾戒之(遂士縣士亦/各糾其戒令)聽其獄訟察其辭辯
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職聽于朝(遂士縣/士皆同)
(惟旬遂士二/旬縣士三旬)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于朝羣士司刑
皆在各麗(附/也)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
殺肆(陳/尸)之三日(遂士則協日就郊而刑殺縣士/則協刑殺各就其縣餘並同)若欲免
之則王㑹其期(遂士則王命三公㑹其期/縣士則王命六卿㑹其期)
吳澂曰掌國中謂國中至百里郊也凡六鄉之獄皆
在國中要之者謂為其罪法之要辭受中謂受獄訟
之成也協日刑殺謂可刑殺之日也肆之謂陳尸期
謂王欲赦之人則鄉士職聽於朝司寇聽之之日則
王以時親往議之也
臣按刑官而以士名則自虞廷已然其在朝者謂
之士師布列於外者在六鄉謂之鄉士在六遂謂
之遂士在各縣謂之縣士各掌其民之數其所以
糾戒令聽獄訟察虚實辯曲直異死刑而為其要
辭以職事而聽於朝而司寇聽之三士皆同也而
其日數則不同焉鄉士則旬日也遂士則二旬也
縣士則三旬也及夫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羣士與
司刑之官皆在焉各以其所犯罪附之於法合衆
所麗之法而參議之士師乃受其成獄協之於可
殺之日始加以刑殺而陳其尸者三日三士皆同
也惟所肆之處則不同焉鄉則市朝也遂則於其
遂也縣則於其縣也若其人之罪有可矜而可疑
王欲免之六鄉則王自㑹於司寇而自為之期六
遂則王命三公㑹其期各縣則王命六鄉㑹其期
三士之地不同而皆掌民數其糾戒令聽獄訟則
同也而皆謂之士焉夫謂之士者理官也士居四
民之先而列五爵之一列官分職不皆謂之士而
理官獨謂之士者盖以此官民命所繫天討所寓
國家所以得失民心皆在於此故非明義理備道
德通經學者不可以居之自虞廷以臯陶為士而
周人自秋官卿以下内外掌刑之官皆以士名盖
以示後世使知刑官之重而不可雜以他流也本
朝定制風憲官不以吏員為之深得虞周之意
漢文帝時張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
下走乗輿馬驚捕屬廷尉釋之奏犯蹕當罸金上怒釋
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之也今法如是重之是
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
錯其手足惟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其後人
有盗高廟坐前王環得下廷尉治釋之奏當棄市上大
怒曰人無道乃盗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
以法奏之(謂依律/而斷也)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
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盗宗
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
下且何以加其罪乎帝乃白太后許之
楊氏曰釋之論犯蹕其意善矣然曰方其時上使人
誅之則已是則開人主妄殺人之端也既曰法者天
子所與天下公共則犯法者天子必付之有司以法
論之安得越法而擅誅乎
臣按張釋之為廷尉文帝欲當犯蹕者以罪而釋
之罰金文帝欲當盗高廟玉環者以族釋之當以
棄市可謂能守職執法而以道事君者矣其視張
湯視上意所欲罪釋而為之出入者不啻鸞鳯之
與鷹鸇矣雖然釋之敢言固難而文帝之能從尤
難後世為法官者固當以釋之為法而文帝之從
諫如流而不飾非拒諫以私怒刑人尤人主之盛
德也萬世人主所當師焉
宣帝本始四年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
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起/也)邪(當重而輕使有/罪者起邪心)不辜
䝉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鞫獄仕輕禄
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
於是選于定國為廷尉求明察寛恕黄覇等以為廷平
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臣按漢既有廷尉而又立廷平後世以大理寺平
允法司刑獄其原盖出於此
本朝設大理寺卿一人少卿寺丞各二人又分其
屬為左右二寺設正副評事凡刑部都察院所問
罪獄必俟平允然後法司定罪若罪名不當駁囘
再問
魏明帝時衞覬奏曰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而私議之
所輕賤獄吏者百姓之所懸命而選用者所卑下王政
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請置博士轉相教授事遂施行
胡寅曰懷天下者當以仁理天下者當以義律令者
聊以記刑名之數耳豈所恃以為治也惟明於經訓
者乃能用法徒貴習法之熟而無保國化民之本是
李斯所以亡秦者也夫業儒之侮經者尚多有之况
習法而不知仁義之道其侮法將十人而二五茍如
是曷若付百官有司於胥吏哉自後世觀魏之所以
存豈係于有律博士而其所以亡者豈係於律令之
煩省乎衞覬之言非經邦之令猷也
臣按衞覬欲立律博士是欲以國家弼教輔治之
大典付之不通經之吏胥也胡氏非之誠是矣夫
吏胥之不通經固不可以掌律令然於律之名例
條貫猶其所習也而後世乃至以獄事付之武夫
嬖倖則併法比之不知焉則是設為刑獄以立威
制人非以弼教輔治也固非聖人制刑之意亦豈
天討有罪之公哉
唐太宗初即位盛開選舉或有詐為資䕃者上令自首
不首者死俄有詐偽事洩大理少卿戴胄斷流上曰朕
下敇不首者死今斷流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賣獄乎
胄曰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虧法
上曰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胄曰法者國之所以布
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
忿而欲殺之既而不可而寘之於流此乃忍小忿而存
大信也若順忿違信臣竊為陛下惜之上曰法有所失
公能正之朕何憂也
臣按胄謂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其失正與張
釋之同其所謂法者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而言者
一時喜怒之所發陛下發一朝之忿而欲殺之既
而不可而寘之於流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則名
言也太宗不徒不怒之而且奬之真好治納諫之
主也後主宜法焉臣嘗因是而論之國家之法固
不可以不守而人君之言亦不可以失信言一失
信後雖有言人莫之信矣然而欲存人君之信而
於祖宗之法則有妨焉如之何則可曰為人上者
當熟思審處而後發於言前有所違後難於繼斷
然不出諸口也為人臣者則當遏絶之於發言之
初不待其形見於事為之著如此則是能致其君
於無過之地矣
貞觀初詔殿中侍御史崔仁師覆按青州謀反獄仁師
止坐其魁首十餘人餘皆釋之大理少卿孫伏伽謂仁
師曰足下平反者衆人情誰不貪生恐見徒侣得免未
肯甘心仁師曰凡治獄當以仁恕為本豈可自規免罪
而不為伸邪萬一闇短誤有所中以一身易十囚之死
亦所願也
臣按崔仁師謂治獄以仁恕為本豈可自規免罪
而不為伸後世治獄者往往自規免已之罪不復
顧人之死生皆仁師之罪人也
太宗時大理少卿胡演進每月囚帳上覽焉問曰其間
罪亦有情可矜容者皆以律斷對曰原情定罪非臣下
所敢上謂侍臣曰古人云鬻棺者欲歲之疫匪欲害人
利欲售棺故爾今法司覆理一獄必求深劾欲成其考
今作何法得使平允王珪奏曰但選良善平恕斷獄允
當者賞之即姦偽自息上善之
臣按欲得獄平允王珪欲選良善平恕斷獄允當
者賞之臣竊以為斷獄之吏固欲選良善平恕者
然其本則在人君焉人君茍存好生之心欽哉欽
哉惟刑之恤雖不賞之彼亦不敢深刻矣
太宗嘗與侍臣論獄魏徵曰煬帝時嘗有盜發稍渉疑
似悉令斬之凡二十餘人大理丞張元濟怪其多試尋
其狀内五人嘗為盗餘皆平民竟不敢執奏盡殺之太
宗曰此豈惟煬帝無道其臣亦不盡忠君臣如此何得
不亡公等戒之
臣按太宗無事時與羣臣論獄魏徵論及隋煬之
無道殺人而太宗責臣之不忠且曰君臣如此何
得不亡噫隋之君臣如此所以亡唐之君臣如此
所以興後世人主不可不知也
武后時萬年主簿徐堅上疏以為書有五聽之道令著
三覆之奏比有敇推按反者得實即行斬決人命至重
死不再生萬一懷枉吞聲赤族豈不痛哉此不足肅姦
逆而明典刑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臣望絶此處分
依法覆奏又法官之任宜加簡擇有用法寛平為百姓
所稱者願親而任之有處事深酷不允人望者願疎而
退之
臣按徐堅謂推按反者即行斬決不足肅姦逆而
明典刑而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非獨於反獄
一事為然凡人君用人糾察人過咎委任之專而
信任之不疑皆有此弊
武后時刺史李行裒為酷吏所陷秋官郎中徐有功固
爭不能得侍郎周興奏有功故出反囚當斬太后雖不
許亦免其官然太后雅重有功久之復起為侍御史有
功伏地流涕固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縣庖厨勢使
之然也陛下以臣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
矣太后固授之逺近聞者相賀
臣按有功當酷吏告密羅織之秋獨能以平恕為
心可謂特立不倚者矣武后雖女主然亦知雅重
其人當死而生之既廢而起之固辭而受之可見
天理之在人心者未嘗泯特人臣立志不堅見理
不明過於狥人而切於為已耳後世人主一廢其
人即不復用不復問往事之如何顧反出一女主
下哉
武后時法官競為深酷惟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獨存
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臣按當武后酷吏淫虐之時而徐有功杜景儉獨
存仁恕是知人心之天理雖以暴虐之君無不有
之但掌刑之臣不能執正守法耳
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始用儒士為司理判官
臣按州郡設官理刑亦猶周官鄉士縣士之比然
謂之士者以刑獄人命所係不可專委之吏胥士
讀書知義理不徒能守法而又能於法外推情察
理而不忍致人無罪而就死地名重於利吏胥雖
曰深於法比然後能知法也而不知有法外意茍
獄文具而罪責不及已足矣而人之寃否不恤也
宋太宗始用士人為司理判官其有合成周之制
歟
淳化元年令刑部定置詳覆官六員專閲天下所上案
牘勿復公遣鞫獄吏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並以京
朝官充若諸州有大獄則乗傳就鞫獄辭日上必臨遣
諭㫖曰無滋蔓無留滯或賜以裝錢還必召見問以所
推事狀著為定令
臣按宋於法司常員之外專置官以閲天下所上
案牘及推勘大獄臨遣必諭㫖優賜竣事又召見
請問人君留心獄事如此奉命以推治者其有不
盡心者乎
二年置諸路提㸃刑獄司命常參官主之凡官内州府
十日一具囚帳供報有疑獄未決者即馳傳往視之州
郡敢積稽留大獄久而不解及以偏辭按讞情不得實
并官吏用情者悉以聞
臣按後世於藩方設官司刑本此在宋為提㸃刑
獄司在元為肅政亷訪司本朝於藩方各置提刑
按察司凡十有三處
是年始制審刑院於禁中兼置詳議官六員凡獄具上
奏先由審刑院印訖以付大理寺刑部斷覆以聞乃下
審刑詳議申覆裁決訖以付中書省當即下之其未允
者宰相覆以聞如命論決
臣按宋制即有刑部大理寺而又立審刑院於禁
中事雖詳審然不無重複本朝有獄事先由刑部
都察院鞫問然後送大理寺有不允者駁囘再問
既允然後問聞奏取㫖事體歸一可為萬世彛典
真宗景德四年復置諸路提㸃刑獄官先是帝出筆記
六事其一曰勤恤民隱所慮四方刑獄官吏未盡得人
一夫受寃即召災沴先帝嘗選朝臣為諸路提㸃刑獄
今可復置仍以使臣副之引對於長春殿遣之
臣按宋太宗始置諸路提㸃刑獄既而罷之至是
復置本朝置提刑按察司其職雖糾察一道官吏
不專於刑然以提刑入銜則固重在此也
神宗熙寧七年置律學設教授公試習律令生員義三
道先是置刑法科其考試闗防如諸科法
司馬光曰律令格式皆當官者所須何必置明法一
科使為士者豫習之夫禮之所去刑之所取為士者
果能知道又自與法律㝠合若其不知但日誦徒流
絞斬之書習鍛鍊文致之事為士已成刻薄從政豈
有循良非所以長育人才厚風俗也
臣按自隋人作律以八字為義例遂致文深而義
晦甚失古人使人易曉難犯之意今後律文宜詳
備其事淺易其文凡其罪名輕重決杖多寡皆須
明白詳載不厭簡帙之繁不惜文辭之複使檢閲
之間粲然於目灼然在心不必深於文墨者然後
曉之凡有目者粗知文義無不曉然也如此何用
說官教訓立法考試設科取用為哉惟用士人之
通經術知道誼者為之遇有刑獄按律處罪律所
不載及有可疑者引經斷獄取裁於上可也
以上簡典獄之官
大學衍義補卷一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