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授時通考

欽定授時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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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授時通考卷十七

 土宜

  水利三

徐貞明請修水利疏臣惟神京鞏據上遊以御六合兵

食厥惟重務宜近取諸畿甸而自足夫西北之地夙號

沃壤皆可耕而食也惟水利不修則旱潦無備旱潦無

備則田里日荒遂使千里沃壤莽然彌望徒枵腹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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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非䇿之全也臣聞陜西河南故渠廢堰在在有之

山東諸泉可引水成田者甚多今且不暇逺論即如都

城之外與畿輔諸郡邑或支河所經或澗泉所出可皆

引之成田北人未習水利惟苦水害而水害之未除者

正以水利之未修也葢水聚之則為害而散之則為利

今順天真定河間等處地方桑麻之區半為沮洳之場

揆厥所由以上流十五河之水而泄於猫兒一灣欲其

不泛濫而壅塞勢不能也今誠於上流疏渠濬溝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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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田以殺水勢下流多開支河以泄横流其淀之最下

者留以瀦水淀之稍髙者皆如南人圩岸之制則水利

興而水患亦除矣此畿内之水利所宜修也臣又嘗考

元史學士虞集建議欲於京東瀕海地方如浙人築塘

捍水成田惜其議中格今自永平灤州以抵滄州慶雲

之境地皆萑葦土實膏腴集議斷然可行當全盛之時

河漕嵗通而思患預防紛然獻議獨於集議尚廢焉未

講若倣其意招撫南人築塘捍水雖北起遼海南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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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皆可成田有不煩轉漕於江南而自足者其思患預

防之深意又不止於開河通漕而已此瀕海之水利所

宜修也議者或以水利久廢驟而行之必役重而民擾

勢逆而功難臣以為不然葢施為緩急在當時酌而行

之耳民所素業者姑置勿問而荒蕪不治人所共棄者

從而經略其端則不棄者羣起以効力矣功力難施者

姑置勿問而勢順費省功力易成者從而經畧其端則

難成者以漸而就緖矣順民之情因地之勢亦何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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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哉伏乞勅下工部酌議覆請特命憲臣實心為國

為民者假以事權不沮浮議需以嵗月不求近功將畿

輔諸郡及京東瀕海水利相度土宜率先修舉或撫窮

民而給其牛種或任富室而緩其科税或選健卒而分

建屯營或招南人而許其占籍諸凡招徠勸相俱許便

宜行事俟行之稍有成績次及山東河南陜西等處地

方將江南嵗運酌量改折助其費而究其功東南之嵗

運漸減西北之儲畜常裕不惟民力可紓而國計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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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無虞矣

劉鳳續吳録蘇之三江曰吳淞江曰婁河即婁江曰黄

浦即東江昔嘉定尹龍晉以御史左官濬治吳淞百年

以來淤滯民大被其利名之御史河方鑿地時獲一石

上云得一龍江水通葢豫記之矣近巡撫海公復疏之

後乃専官以憲令督視者累手葢吳利水稻其豐穰惟

在水之節宣得其所昔單諤有書繼則沈憲副[啟-口+山]圖志

尤詳實不越禹貢所云三江既入震澤底定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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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政全書淞江之側有小聚落名三江口酈善長云淞

江自湖東北逕七十里至江口分流謂之三江口吳越

春秋載范蠡去越乗舟出三江口入五湖皆謂此也三

江即禹貢所指者宜興士人單諤著吳中水利書其説

謂蘇湖常三州水瀦為太湖湖之水溢於淞江以入海

故少水患今吳江岸界於松江太湖之間岸東則江㟁

西則湖江東則大海也自慶厯二年欲便糧道遂築此

隄横截江流五十里遂致大湖之水常溢而不洩浸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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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州之田又覩岸東江尾與海相接之處菱蘆叢生沙

沱漲塞而又江岸之東自築岸以來沙漲今為民居民

田雖增吳江一邑之賦而三州之賦不知反損幾百倍

矣今欲洩太湖之水莫若先開江尾茭蘆之地遷沙村

之民運其所漲之泥然後以吳江岸鑿其土為木橋千

所以通糧運隨橋谹開茭蘆為港走水仍于下流開白

蜆安亭二江使太湖之水由華亭青龍入海則三州水

患必減元祐中東坡在翰苑奏其書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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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恩吳中水利記蘇州之地北枕長江東表溟海而水

泉之勢則與江平故曰平江郡然江水復髙於海而平

江之水決之赴海則順導之出江則平是以禹開三江

於内地決震澤之瀦由三江以入海而底定之功垂之

百代逮至有宋則因吳越錢氏舊議決湖水以入揚子

江而其地之髙下不甚相懸所以易為通塞也唐人竊

見一時利害輕視禹跡不尋三江之舊而遂築長隄横

截江湖之上凡四十五里以通漕舟今寶帶橋一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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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所賴以洩湖波之怒下通吳淞者則有松陵治東之

出耳而元人又有垂虹石梁之築雖足以為公私病涉

之利而於東南經久之規殆未嘗有深思逺慮以及之

者矣故其橋洞雖設而梗塞日滋沙淤寖髙而咽喉益

隘終不若宋時木橋之為得也今二橋不可去而三江

之上流實在於此今欲順其歸海之勢而議者欲去二

橋兩旁之塞大濬而擴清之使其深廣峻發此一説也

惟不得禹之故道而范文正公乃欲導之以出揚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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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有開濬白茆之議葢因唐郡守李人原開常熟塘

借湖水以救旱而後人因之以分太湖之水耳議者又

欲分太湖之上流於是單諤欲開濬百瀆横塘以分荆

溪之流又欲濬石隄江尾茭蘆之地改木橋以通壅蘇

文忠公獨取其説上之於朝乃謂雖增吳江一縣之税

顧二州之逋失者葢不貲也獨以開江又不能經久通

利於是郟亶論其不便葢自沿江東自江隂逶常熟太

倉一路髙阜之地謂之堈身凡三百餘里濶厚亦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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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里其土麄而髙燥&KR0890;理椎結此天所以限長江而

奠生民者也其中則為低下之田為圍百萬畝其南則

有太湖之壅憑陵於上一遇水澇則泛溢旁出以蕩沒

低田無所於救民命所寄國需所出遂為魚龍之宫識

治者葢所不忍而必欲為之所者矣且水澇之年江水

必漲今鑿堈身以出湖波是引湖水以浸低田而出江

之流又未免為江潮之壅遏則倒流入田其勢亦易見

矣又江潮之入也常速出也常緩不幾嵗月淤積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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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塞可期而待也而其子郟僑復申其説識者又多採

之今欲不廢已成之隄橋又欲疏通久長之利則必悉

舉衆議而於奮入蕪湖之水限之不使東注復修常州

十四瀆北出之防而下之江隂則於太湖之上流可以

分殺矣又於吳江江尾之壅決去不疑而下開澱山湖

以便吳淞江之入如是而始通白茆入江之路則可久

得其益也永樂中夏忠靖公開濬白茆通八十九年而

今開鑿不過二十年而塞者得非人力有缺也如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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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撩淺軍歟得非隄防未至也如宋人之設閘留清駛

以導之歟得非濬法未詳也如古之曲則深直則塞歟

凡此皆可細究而通謀盡利之方厚民益國之務莫有

急於此時者矣然置閘之法則不可比京口江隂之例

葢京口借江水以通漕不得不閘以禦其去江隂地居

常熟之上江水尤髙其外潮之入也有時而内水之出

也有限故亦可閘非比白茆之口即今已一百餘丈矣

若欲置閘則必厚築兩旁厚築兩旁則内水之出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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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將欲疏之適以阻之矣然欲留清水以滌淤沙則如

之何謂宜大疏兩旁支港使節節深濬横置木閘大則

石閘俟潮來即閉潮退即開庶可少得導沙之益矣然

撩淺之夫則終不能廢也其撩淺之法募人為卒官為

雇值設四指揮以督事今若用之則指揮不必設而以

各縣治水縣丞主之官為雇卒而又有本府水利通判

督之於上使憂勤相須以期事功事不有益矣乎夫東

南諸郡國家之外府也而蘇之貢賦又半於東南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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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澇至於逋亡者不知有若干人於兹矣隄防之修旱

暵之備實有不可緩焉者若救旱之法則必先於近山

髙阜之地多為積水池如前人開鑿穹窿支溝瀦蓄雨

泉以待用而於堈身之地則使多穿陂塘而又必官為

之處上下提督則百錢石米之富可復見於今日也然

此其大略也來源去委並列於後

一太湖所受之水吳為澤國其藪具區其浸五湖又曰

震澤曰笠澤即今太湖也酈道元曰萬水所聚觸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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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一自建康常潤宜興由荆溪以入一自天目宣歙臨

安苕霅諸溪以入周圍五百里浸泆三州而瀦聚汪洋

盈溢東注則皆東南出吳江奔流分三道以入海謂之

三江禹治之舊迹也

一三江遺迹史記正義吳地記所載三江並難㝷究唐

宋土人所稱獨指吳淞一江為存耳今考之吳縣齾塘

即俗人所謂鮎魚口北折經郡城之婁門者為婁江從

吳江縣長橋東北合龎山湖者為淞其自大姚分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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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縣界滙澱山湖東出嘉定縣界合於黄浦經嘉定

之江灣青浦東北行名吳淞江者為東江

一太湖小支其東出胥口與别流滙於石湖復東行抵

郡城折北至閶門婁東至常熟塘下入白茆浦其分水

墩北走觀瀆橋散出楊涇者皆入常熟塘其合沙湖者

入崑山至和塘直入太倉者歸於海及分合於吳淞江

向東而行

一吳江右隄隔塞江路自唐元和中刺史王仲舒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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隄以達松江糧運長亘數十里横截江路隄外為江隄

内為湖雖橋洞僅通五十三處名曰寶帶橋而宣洩細

□終不輕快回流積淤漸盤蘆葦而向所謂可敵千浦

之江遂為淺渚平沙之境矣當時經制權宜實為有益

不虞水道漸塞竟為諸郡良田之梗也

一垂虹橋復阻東流之勢自石隄横截江路所恃以東

注者淞陵治東之洩也但湖水為石隄所拘湍怒流急

遂折縣治之旁為二於是風濤盛而公私隔矣慶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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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尉王庭堅作木橋以利來往而吳淞江獨眇然通利

至元泰定中州判張顯祖遂構石梁而虛洞列至六十

之外僅如管窺葢不知前人立木之意也遂使流沙日

壅裹湖水而不得出而山原溪洞之來又成日至其泛

溢自恣瀰浸淫無怪乎其然矣

一澱山湖狹隘不能展舒吐納吳中諸湖惟澱山為最

下而界於崑山吳江長洲之間南屬華亭而太湖之水

入於淞江藉此以為傳送者也元時尚有僧寺特立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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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而今則寺在良田之中則水路之隘可知矣議者欲

復闢其故道暢而通之則未易為力然此湖獨為低下

而吐納之機實在於此則其説或可採也

一白茆河形夫水性帶東南則稍下帶北則稍高而今

之白茆則直向東北合亦從其下趣之勢因其勢而利

導之古之善經也而近年開鑿已非夏忠靖舊開之路

是以通塞久近為驗較然矣其必於近江二三十里處

相其形便開向東南以從其性或可久得其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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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夾浦橋不可立湖自大姚分支一從柳胥港瓜涇而

北又一從吳江縣北門委直北至夾浦橋而入以下吳

淞此僅一&KR0890;之存耳國初嘗有石梁為水齧廢而周文

襄公乃使造舟為梁鎖兩端而中貫之以通行者至今

為便而近者鄉人又謀疊石此政不可許也

一疏通次第大旱暵之年來源必少霜降水涸可以賦

功若使先疏上源則下流必壅合無先啟白茆之路乎

其次則七了浦又其次則吳江隄長橋之導而又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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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理百瀆以北以下江隂之江分荆溪之注又次則理

宣歙九陽江之水以入蕪湖而中間各縣隄渠水竇之

設則分投就近得利之家隨宜開浚則施工之日遂為

三州有秋之望矣

一開江始末夫田租始加於漢唐而徵輸遂極於後代

徵法愈倍則耕法愈詳何者民之苦於不得已也故沿

江之民鑿堈身以救旱而於其中低窪之處了不相涉

而水澇之年則太湖被隄橋之壅泛溢瀰漫而各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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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田遂成巨浸於是内水髙而江水下而見者遂欲決

之以入於江此開江之説所由起也暫時處置實為有

益及至江水復漲則内水髙而不得出亦有時而然者

此皆一時所見而欲節宣不費永益良田以無失東南

之利者則人事之修不可以不詳定也然禹治震澤則

分疏東南之流以歸於海無紛紛多事而後人開江得

一益或生一事至紛紜補葺煩切而不可救而又不能

已者何也葢自井邑丘甸之設則必有卒兩軍師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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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之興則江防不可不留意也一自江隂之江開始

以通魚鹽之利耳而竟開北兵窺南之路偽吳守之以

捍吳而國家得之以入金陵一自福山之江開為張士

誠襲蘇之逕而國家亦因之以取吳一自許浦白茆之

江開而金人每於此窺宋其後李寶破敵兵於此遂設

許浦軍而白茆乃有制置節度之設宿重兵而恒恐其

不足一自劉家港之江開而元人以之通海運交六國

市舶而朱清張瑄之徒為患不絶其後二人招懷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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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之軍鎮遂相望而列矣然永樂中尚有倭賊之冦又

設守禦千户所於崇明沙今縱不能如禹之行水而上

下煩勞則皆開江之利啓之也然地維開張本為國家

之用而竊發時見未清消弭之源則其敦本厚民之實

力田務農之政誠不可漫為之説者矣但積沙既為漲

灘而富家因為已有是以客土恃勢力以負國暴水縱

積怒以困民其害相因而不解也

復鏡湖議會稽山隂兩縣之形勢大抵東南髙西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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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東南皆至山而北抵於海故凡水源所出總之三十

六源當其未有湖之時水葢西北流入於江以達於海

自東漢永和五年太守馬公臻始築大隄瀦三十六源

之水名曰鏡湖隄之在會稽者自五雲門東至於曹娥

江凡七十二里在山隂者自常喜門西至於小西江一

名錢清凡四十五里故湖之形勢亦分為二而隸兩縣

隸會稽曰東湖隸山隂曰西湖東西二湖由稽山門驛

路為界出稽山門一百步有橋曰三橋橋下有水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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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兩湖湖雖分為二其實相通凡三百五十有八里灌

溉民田九千餘頃湖之勢髙於民田民田髙於江海故

水多則泄民田之水入於江海水少則泄湖之水以溉

民田而兩縣湖及湖下之水啟閉又有石牌以則之一

在五雲門外小凌橋之東今春夏水則深一尺有七寸

秋冬水則深一尺有二寸會稽主之一在常喜門外跨

湖橋之南今春夏水則髙三尺有五寸秋冬水則髙二

尺有九寸山隂主之會稽地形髙於山隂故曾南豐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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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杜杞之説以為會稽之石水深八尺有五寸山隂之

石水深四尺有五寸是會稽水則幾倍山隂今石牌淺

深乃相反葢今立石之地與昔不同今會稽石立於瀕

隄水淺之處山隂石乃立湖中水深之處是以水則淺

深異於曩時其實會稽之水常髙於山隂二三尺於三

橋閘見之城外之水亦髙於城中二三尺於都泗閘見

之乃若湖下石牌立於都泗門東會稽山隂接壤之際

春季水則髙三尺有二寸夏則三尺有六寸秋冬季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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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尺凡水如則乃固斗門以蓄之其或過則然後開斗

門以泄之自永和迄我宋幾千年民䝉其利祥符以來

並湖之民始或侵耕以為田熙寧中朝廷興水利有廬

州觀察推官江衍者被遣至越訪利害衍無逺識不能

建議復湖乃立石牌以分内外牌内者為田牌外為湖

凡曰牌内之田始皆履畝許民租之號曰湖田政和末

郡守方侈進奉復廢牌外之湖以為田輸所入於府自

是環湖之民不復顧忌湖之不為田者無幾矣隆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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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十一月知府事吳公芾因嵗饑請於朝取江衍所立

石牌之外盜為田者盡復之凡二百七十七頃四十四

畝二角二十二步計工度廬先從禹廟後唐賀知章放

生池開濬百餘日訖工每嵗期以農隙用工至農務興

而罷然次鐸出入阡陌詢故老面形勢度髙卑始知吳

公未得復湖之要領夫為髙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

豈有作陂湖不因髙下之勢而徒欲資畚插以為功哉

馬公惟知地勢之所趨横築隄塘障捍三十六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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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湖不勞而自成歴嵗滋久淤泥填塞之處誠或有之

然湖所以廢為田者非直以此也葢以嵗月彌逺湖塘

既寖壞斗門堰閘諸私小溝固護不時縱闢無節湖水

盡入江海而瀕湖之民始得增髙益卑盜以為田使其

隄塘固堰閘堅斗門啟閉及時暗溝禁窒不通則湖可

坐復民雖欲盜耕為尺寸田不可得也紹熙五年冬孝

宗皇帝靈駕之行府縣懼漕河淺涸盡塞諸洞門固䕶

諸堰閘雖當霜降水涸之時不雨者踰月而湖水僅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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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寸湖田被浸者久之訖事決隄開堰放斗門水乃

得去是則復湖之要又較然可見者也夫斗門堰閘隂

溝之為泄水均也然泄水最多者曰斗門其次曰諸堰

若諸隂溝則又次焉今兩湖之為斗門堰閘隂溝之類

不可殫舉大抵皆走泄湖水處也吳公釋此不察弊弊

從事於開濬亦誤矣故吳公所開湖纔數年皆復為田

故湖廢塞殆盡而水所流行僅有從横枝港可通舟行

而已每嵗田未告病而湖港已先涸矣昔之湖本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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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之利而今之湖反為民田之害葢春水泛漲之時民

田無所用水而耕湖者懼其害已輒請於官以放斗門

官不從相與什伯為羣決隄縱水入於民田之内是以

民常於春時重被水潦之害至夏秋之間雨或愆期又

無瀦蓄之水為灌溉之利是兩縣無處無水旱監司府

縣亦無嵗無賑濟利害曉然甚易知也然則湖豈可不

復乎道聴塗説者方以闕上供失民業為説是不然夫

湖田之上供嵗不過五萬餘石兩縣嵗一水旱其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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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放賑濟勸分殆不啻十萬餘石其得失多寡葢已相

絶矣湖之為田若蕩地者不過餘二千頃耕湖之民多

亦不過數千家之小利而使兩縣湖下之田九千頃民

數萬家嵗受水旱饑饉而弗之恤利害輕重亦甚相逺

况湖未為田之時其民豈皆無以自業乎使湖果復舊

水常瀰滿則魚鼈鰕蟹之類不可勝食茭荷菱茨之實

不可勝用縱民採捕其中其利自溥何失業之慮哉次

鐸論載既畢又有援執舊説而詰之曰從子之説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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濬湖使深必須增隄使髙且懼隄髙壅水萬一決潰必

敗城郭於時為之奈何是又未知形勢利害者也夫水

之湍急者其地或狹不能容於是有衝激決溢之患今

湖之水源不過三十六所而湖廣餘三百里以其地容

其水裕如也况自水源所出北抵於隄及城逺者四五

十里近猶一二十里其水勢固已平緩於衝隄也何有

且隄之去漢如此其久是必有虧無增今誠築隄增於

髙者二三尺計其勢方與昔同昔不慮其決而今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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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何哉

陳槖夏葢湖議槖前因至上虞境内過夏葢湖而備究

湖田之為害實吾民今日倒懸之苦有不得不言者古

人設陂湖以備旱嵗王仲薿建請以為田乃引鑑湖自

然淤澱已成田陸為説又有不妨民間水利之語其欺

罔甚矣(徐光啓曰凡湖皆自然淤澱但不/宜多作田以盡之使水無所容耳)然佃戸占請

之初各有畝數不敢侵冒當時湖之為田者纔十二三

佃户止於髙仰處作㙩未敢涸湖以自便民田尚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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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但滀水不如曩日之多故諸鄉之田嵗嵗有旱處比

年以來冒佔不已今則湖盡為田矣以夏葢湖推之諸

處可以類見槖所知者止上虞餘姚其它四邑皆不及

知上虞餘姚所管陂湖三十餘所而夏葢湖最大周迴

一百五里自來䕃注上虞縣新興等五鄉及餘姚縣蘭

風鄉此六鄉皆瀕海土平而水易洩田以畝計無慮數

十萬惟藉一湖灌溉之利今既涸之為田若雨不時降

則拱手以視禾稼之焦枯耳其它諸湖所灌注皆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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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頃植利人户倚以為命而乃盡奪之一遇旱暵非

唯赤子饑餓僵踣道路而計司常賦虧失尤多雖盡得

湖田租課十不補其三四又况每遇旱嵗湖田亦隨例

申訴官中檢放與民田等昨見上虞丞言曾䝉上司差

委相度湖田利害因㸃對靖康元年建炎元年湖田租

課除檢放外兩年共納五千四百餘石而民田縁失陂

湖之利無處不旱兩年計檢放秋米二萬二千五百餘

石只上虞一縣如此以此論之其得失豈不較然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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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損又可見矣但當時以湖田租課歸御前與省計自

分兩家雖得湖田百斛而常賦虧萬斛嬖倖之臣猶將

曰此百斛者御前所得也不剏湖田何以有此省計虧

羨我何知哉今湖田租課既充經費則漕臺郡守固當

計其得失之多寡而辨其利害夫公上之與民一體也

有損於公有益於民猶當為之况公私俱受其害可不

思所以革之耶建炎二年春邑民嘗訴湖田之害於撫

諭使者使者下其狀於州縣上虞令陳休錫遂悉罷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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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之湖田翟帥以未得朝廷指揮數窘之陳不為變是

嵗越境大旱如諸暨新嵊赤地數百里農夫無事於銍

艾獨上虞大熟餘姚次之餘姚七鄉通江潮䕃注兼有

燭溪湖等數處不可作田不曾廢故亦熟而上虞新興

等五鄉被夏葢湖之利尤為倍收其冬新嵊之民糴於

上虞餘姚者屬路不絶向使陳令行之不果則邑民救

死不暇况他境乎夫以一縣令尚能為之槖之所望於

左右宜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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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秀水利議鄞縣東西凡十三鄉東鄉之田取足於

東湖俗所謂前湖是也西南鄉之田所恃者廣徳一湖

環百里周以隄塘植榆柳以為固四面為斗門碶閘方

春山之水泛漲時皆聚於此溢則洩之江夏秋交民或

以旱告則令佐躬親相視開斗門而注之湖髙田下勢

如建瓴閲日可浹雖甚旱亢決不過一二而稻已成熟

矣唐貞元中民有請湖為田者詣闕投匭以聞朝廷重

其事為出御史按利否御史李後素銜命詢咨本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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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之實錮獻利者置之法湖得不廢後素與刺史及其

寮一二公唱和長篇記其事刻石詩記湖之始興於時

已三百年當在魏晉也國初民或因淺淀盜耕有司正

其經界禁其侵占太平興國中鄞之惡民窺其利而欲

私之復進狀請廢湖朝下其事於州州遣從事郎張大

有驗視力言其不可廢且摘唐御史之詩敘致詳緻記

於石刻熙寧二年知縣事張詢令民濬湖築隄工役甚

備曾子固為作記歴道湖之為民利本末曲折以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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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輕於改廢也元祐中議者復倡廢湖之説值龍圖

舒亶信道閒居鄉里痛詰折之記其事於林村資壽院

縁雲亭壁間謂其利有四不可廢久之有俞襄復陳廢

湖之議守葉棣深罪襄不得騁遂走都省獻其䇿蔡京

見而惡之拘送本貫政宣間淫侈之用日廣茶鹽之課

不能給宦官用事務興利以中主欲一時佻躁趨競者

爭獻括天下遺利以資經費率皆以無為有縣官括民

膏血以應租數時樓异試可丁憂服除到闕蔡京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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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而鄭居中喜之除知隨州異時髙麗入貢絶洋泊四

明易舟至京師崇寧加禮與遼使等置來逺局於明中

樓欲捨隨得明會辭行上殿於是獻言明之廣徳湖可

為田以其嵗入儲以待麗使往來之用有餘且欲造畫

舫百柁専備麗使作涉海二巨航如元豐所造以須朝

廷遣使上説即改知明州下車興工造舟而經理湖為

田八百頃募民佃租嵗入米僅二萬石於是西七鄉之

田無嵗不旱異時膏腴今為下地廢湖之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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濬東錢湖議東錢湖一名萬金湖以其為利重也在唐

曰西湖葢鄮縣未徙時湖在縣治之西也天寶三年縣

令陸南金開廣之宋屢濬治周圍八十里受七十二谿

之流四岸凡七堰曰錢堰曰大堰曰莫枝堰曰髙湫堰

曰栗木堰曰平湖堰曰梅湖堰水入則蓄雨不時則啟

閘而放之鄞定海七鄉之田資其灌溉茭葑蓴蒲荷茨

滋漫不除湖輒湮塞淳熙四年魏王鎮州請於朝大浚

之是年二月七日準尚書省劄子為魏王奏然當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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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茭葑未出湖堤既復填淤嘉定七年提刑陳覃攝守

捐緡錢置田收租欲嵗給濬治之費朝廷許其盡復舊

址而後來有司奉行不䖍田租侵移他用湖益湮寶慶

二年尚書胡榘守郡請於朝得度牒百道米一萬五千

石又濬之十月命水軍番上迭休且募七鄉之食水利

者助役各給券食祁寒輟工明年春夏之交役再舉農

不使妨耕兵不使妨閲募漁户徐畢之十月七日告成

胡公猶懼其無以繼也奏以嬴錢二萬八千三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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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緡有竒增置田畝合舊穀額俾嬴三千令翔鳳鄉長

顧永之主之分漁户五百人為四隅人嵗給穀六石隨

茭葑之生則絶其種立管隅一人管隊二十人以轄之

有㫖悉如請自此不薙葑者十六年幾無湖矣淳祐壬

寅冬淛守陳塏因嵗稔農隙命制幹林元晉僉判石孝

廣行買葑之䇿不差兵不調夫隨舟大小葑多寡聴其

求售茭葑給錢各有司存初至數百人已而掉舟裹糧

至者日千餘可見逺近樂趣向也淘湖所收率以佐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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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支遣至此方全為淘湖之用元大徳間世家有以湖

為淺淀請以撩田若干畝入官租者時都水營田分司

追斷復為湖延祐新志所謂欲塞錢湖此其漸也後因

鄉民告有司舉行淘湖拘七鄉有田食利之家分畝步

髙下量撥湖葑隨田多寡濶狹俾浚之積葑於塘㟁然

宿葑春泛冬沈次年復生則有司所行為具文耳近年

重修嘉澤廟有濯靈之異茭葑不泛荷芡蓴蘆生之者

鮮然未足恃也但大旱之年放水湖下一舉而涸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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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淤年久蓄水至淺東鄉河道又皆淺澁舊稱一湖之

水可滿三河半今僅一河而竭是可憂也又况職守者

不謹闢啟碶閘傍湖人民通同漁户每於水溢之時乗

時射利私自開閘網魚洩水無度沿江堰壩又失修理

日夜傾注於江防旱之䇿果安在哉其原置買葑田畝

自元收入官明因之洪武二十四年本縣耆民陳進建

言水利差官來董其事於農隙之時令七鄉食利之家

出力淘浚雖能少除葑草而根在復生况湖上溪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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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隨雨而下久不治則淤塞如舊矣

徐獻忠山鄉水利議予寓居吳興屢見各鄉旱災不收

大受饑困山鄉平田既少一遇旱暵泉流枯涸既無所

資坐以待斃有司者徒見下鄉平田頗有潤色不肯特

為奏免糧税予按視其地皆坐不知水利之故元儒梁

寅有鑿池溉田之議其略云畎畆之間若十畝而廢一

畝以為池則九畝可以無災患百畝而廢十畝以為池

則九十畝可以無災患予嘗至上虞之夏葢湖觀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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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梁子之議可行而永久利民矣有志經國者當相視

一鄉之中擇其最髙仰者割為陂湖先均其税額於衆

利之民次營别業以招失田之户大展陂岸使廣而多

受雖亢旱之年不至耗涸從髙瀉下均資廣及沾潤一

番可以經月雖有凶災不能及矣况陂湖之利魚鰕雜

産茭葦叢生貧者資以養生富者因而便利大雨一注

衆流復積前者既瀉後者復蓄山鄉水利無逾此者故

孫叔敖之芍陂汝南之鴻却陂古人成績可以引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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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為民父母者力主其事愚民誰肯割其成業者乎至

於下鄉之田亦有髙亢不通資灌者莫若照依北方掘

鑿大井上置轆轤汲引之利亦民自辦民可樂成不可

謀始若出力任事維存乎人必須久任之方可有成功

也(俞汝為曰海邊斥鹵地方恃䕶塘隔絶鹽湖雨水洗/去鹵性有圍築成田者築堤鑿河引内湖之水以資)

(灌溉而水逺難致雨澤稍稀便乏車救十年三熟此與/山鄉地形勢相類近年民間告明官府豁除掘損田畝)

(之糧於田心中開積水溝為夏秋車戽計凡溝漊多處/其田多熟或於逺宅開池則近宅之地必有收成此蘇)

(松沿海地方試之有成效者但細訪老農云每十畝之/中用二畝為積水溝纔可救五十日不雨若十分全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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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分尚不免於枯竭况一畝乎大抵水田稻苗全賴水/養炎日消水甚易以十日消水二寸計之五十日該消)

(去田間水一尺即二畝溝中亦不免於消水總計其潤/是溝中常有五六尺之積斯足用耳豈可望於夏秋亢)

(旱之日且稻苗生長秀實該用水浸溉一百二十日十/畝取二畝作積水溝僅救半旱斯言非謬必於山原上)

(勢相視窪下可蓄水處築圍大澤或環數里或環數十/里上流之水涓涓不息庶足救濟全旱矣嘗與潘知縣)

(鳳梧熟論西北墾荒之要潘云/若計開田先計瀦水真確見也)

林應訓興修水利文移稿為照溝洫圩岸皆以備旱潦

而為三農之急務人人所當自盡者縱使官府開深江

浦而各區各圖之溝洫圩岸不修則終無以獲灌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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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杜浸淫之患也除幹河支港工力浩大者官為估計

處置興工外至於田間水道應該民力自盡為此酌定

式則出給簡明告示縁圩張掛仍刻成書册給散糧里

令民一體遵守施行

一定式様以便稽查吳中之田雖有荒熟貴賤之不同

大都低鄉病澇髙鄉病旱不出二病而已病澇者則以

修築圩岸為急圩岸既各髙厚雖有水溢自難潰入而

淹没之矣病旱者則以開濬溝洫為急溝洫既各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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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遇旱乾自可引流而灌注之矣况開渠者勢必置土

於圩旁築圩者理當取土於溝内二者又自有相成之

機今後不必差官泛然丈量該府縣止分别孰為低鄉

當急修圩孰為髙鄉當急開渠毎年府縣水利官先時

議定開築之法如開溝洫不論舊時疏通與否其濶即

以兩旁老岸為主其深務以一丈二尺為率若相地宜

應加深濶者聴決不許減少前數挑起之土務要置在

舊隄之内就便䕶隄庶使雨水不能淋漓復流於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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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有低田堪以培髙者即以其土培之亦可至於極

髙地方不用隄岸而土無堆放者亦即就靠内一邊攤

放葢髙鄉多種荳棉一時不妨陸種挑得河深則灌溉

自利内中田畝仍自不妨於水種也若惜此尺寸之地

弗令攤土沿河堆積復入河中無水灌溉則内中田畝

悉成枯槁矣至於築圍岸不論舊時完固與否其底濶

務要一丈其面濶務要六尺其髙如底之數若應加髙

厚者聴決不許減少前數如田過五百畝以上者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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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增築一界岸一千畝以上者便要從中增築二界

岸每界岸底濶四尺面濶二尺髙與外圩平㟁傍仍可

栽種荳麥如極低鄉或近河蕩深處難於取土令民於

圩内傍圩田起土增築岸外再築圩㟁一層髙止一半

如階級狀岸上插水楊圩外植茭蘆以防衝激取土之

田計所損量𣲖各田出銀津貼俟陸續䈒取河泥填平

照舊耕種永無後憂是所損者小而所益者大也若互

相吝惜不分界岸即如今年霪雨連旬洪水一發車(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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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前全圩無望矣又有一等低窪田畝嵌坐中心無從

蓄洩有願開鑿通河運泥增髙者聴廢田之價衆户均

認廢田之税牽攤本圩照此式様給示遍諭委官分頭

區畫每一圩為一圖明白貼説前件每一圖作二本一

送縣備照一付圩甲諭衆俟至冬十月刻日出示興工

一定夫役以杜騷擾各鄉溝洫圩岸雖有長短廣狹不

齊然不過為一圩之田而設也故田少則圩必小田多

則圩必大而環圩之溝洫因之此水利此圩之田則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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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此圩有田之户矣各縣即令塘長備開某圩周圍若

干丈外環溝洫若干丈圩内之田若干畝某人得業若

干畝共該圍岸若干丈不論官民士庶隨田起役各自

施工如田横濶一丈者築岸一丈(徐光啟曰此法誤要/須計算本圩之田與)

(本圩之岸平分丈尺不宜偏累近岸之田開河亦然多/有一家數畝狹長之田全並河岸者既盡壞其田復盡)

(用其力非/偏累乎)横濶十丈者築岸十丈開河亦然對河兩家

各開其半溝頭岸側非一家所能辦者計畝出夫衆共

協力挨序編號置簿稽查仍備載前圖之後興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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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長不必沿門催夫徒取需求科派之議先期五日插

標分段責令圩甲布告各户某日興工聴其至期各行

照段用力如式挑築

一設圩甲以齊作止塘長之設舉一區而言之也一區

之中各有數圩計當僉殷實之家充之但一時僉報諸

弊俱生或圖展脱或營冒充無不至矣各縣不必僉報

即以本圩田多者為之雖其殷實與否不可知然其田

既甲於一圩之中則其人自足以當一圩之長矣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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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塘長責令圩甲躬行倡率某日起工某日完工庶

幾有所統領而無泛散不齊之弊中有業户不聴倡率

聴其開名呈治如圩甲不行正身充當或至别行代頂

查出枷號示衆是圩之有甲也専為本圩修濬而立工

完即罷非如里長有勾攝之苦亦非如塘長有奔走之

煩雖一時倡率不無勞費然利歸其田又非若驅之赴

公家之役者等也

一嚴省視以責成功訪得常年非不議行修濬而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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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官多不下鄉乃使各區塘長至縣報數或朔望遞結

而已如此虚文何益實事今後興工之日各塘長圩甲

務要在圩時時催督開濬工完未可便行開壩放水俱

聴各府縣掌印官并水利官分頭親勘如一圩不完責

在圩甲一區不完責在塘長輕則懲戒重則罰治本院

與該道又不時間出以察之如一縣中有十處不完責

在縣官一府有二十處不完則官又有不得不任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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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侵截以通便利訪得各鄉水利原自疏通近多豪

家適己自便於上流要害廣插茭菱稍有淤墊即謀佃

為田所司不察輕付執照亦有居民貪圖小利竭澤而

漁沿流置籪及有挑出田内泥土增廣田圩堆放竹排

木排横截河港甚有上鄉全賴湖水灌溉奸猾人户乃

於浦口下流設堰横截百般刁難然後放水入内又其

甚者假以報税起科遂侵為己物瀦水専利以致田地

灌溉無資若不通行嚴禁終為水道之梗今後各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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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官責令各塘長圩甲凡有侵截之家即便報出姑

令改正免罪至於灘田先年曾經丈量收入會計册内

無礙水道者姑聴如舊其未經徵糧者盡數報官開除

荒政要覽萬厯戊子年水大蘇州自沈湖澱湖三泖抵

松江一望滔天河水髙出田間數尺其一二隄岸髙厚

處仍有不妨插蒔者乃知大澇時吳田盡可作湖百姓

生命寄於隄岸葢沿河隄圍阻截水勢成田田間各自

成圩又藉圩岸隔斷若隄岸不堅緻卒然崩潰諸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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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鼈矣蘇松地形卑下當震澤委流數郡山原之水從

此入海若非年年濬渠築圍田卒汙萊在所不免

徐光啟量算河工測驗地勢法一量某河自某處起至

某處止共實該應開河幾何丈尺每步五尺每二十步

立一木界樁編定號數自某處起天字一號盡十號又

起地字一號盡十號直編至某處止要見若干號數若

干丈尺(每丈尺俱用官尺/算每二步折一丈)

一量每號木界樁下兩岸準平相去今濶幾何丈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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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下老岸至河中心水底今深幾何丈尺算兩岸斜平

至底見在河身空處每丈已得幾何方數中有㘭突又

用法加減實該河身空處每丈已得幾何方數今照原

議或新議所酌定河面應濶幾何丈河底應濶幾何丈

應加深幾何尺算該木樁下兩老岸各去土幾何尺河

底中心去土幾何尺河岸兩傍各去土幾何尺此號内

十丈河身中共該起土幾何方數兩岸各用步弓量至

二十步足此岸下定木樁人足抵樁立對岸人亦於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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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處站樁上人將矩度對岸準平對岸人豎起套竿權

繩取直將套夾靠定套竿漸移向下兩岸取平對㟁人

即於平處站定或用土石記定樁上人用矩度對準人

足或記處看在直景何度何分用地平測逺法算得河

面濶處河狹者只用竹篾活步弓對岸量亦得次將丈

竿豎起河中心權繩取直將矩極對準水面丈竿盡處

用勾股量深法算即得木樁至水面股數再加水深數

即得河底深數或用重矩勾股量深法亦得或於水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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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傍取平對準樁頂用重矩重表勾股量髙法算亦得

或不用算法逕將套竿套定横尺用豎尺那移逐步量

下至水際總算豎尺多少數亦得或只於水次豎起一

竹竿權繩取直依前兩岸取平法樁上人用矩極照看

亦得後二法於淺狹河道用之尤便次將兩岸濶數河

底深數用積方法算即得河身見在每丈已得幾何方

數中有㘭突亦用套竿量取髙下小步弓量取圍徑用

堆積法扣算加減即得現在實該河身方數次將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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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面應濶之數比照原濶應加幾何用木石記定即於

兩岸記處用套竿量至折半處即今應用河底中處比

原樁深幾何比照今議應深幾何即得今應加深幾何

或用二繩各長如今議濶數之半中用轆轤交接復用

一繩記取尺寸繫權墜下亦得或中繫方空木用丈竿

溜下亦得次于新河底中處用套竿量開如新議河底

濶數盡處記定視其髙下即知今應加深左傍幾何右

傍幾何次將兩老岸加濶河底加深河底兩傍加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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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用積方法總算即得此號内十丈河身中共該起土

幾何方數註入號簿

一量見在河身面濶底深酌量&KR1296;定之數折中議定今

應開面底二濶丈尺數及加深尺數河身底面腰深廣

必須三法相稱方得上下相承不致坍壞若河底深濶

岸勢髙峻不免隨時崩坍開濶河底虚費工力似應用

前量深法量今木椿下至河底算定勾幾何股幾何弦

幾何量取數處便見何等勾股方得免坍今新開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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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依舊數量行加勾減股不致大段懸絶大率要令勾

數少於股數則弦上陂陀不致坍損兩股之間即河底

濶數就令稍狹政自無妨

一用衆測水驗今河底深淺酌量加深之數今見在河

底深淺有不同若酌定加深尺數一槩開濬即深者愈

深淺者仍淺水走不順極易填淤且前量下樁編號止

據見在老岸未免髙下不齊所云量深諸法亦止據號

樁下至本號河底未得通河準平就用矩極以漸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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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止能測驗地勢若水走之勢西髙東下仍與地勢稍

異必須水準方平但長流之水消長不易隨流測量一

人可就此方潮汐每日再消再長時刻不同測驗未易

必須用衆同時量度相應照前編定號樁若干即每樁

用兵夫一名各帶短槍或木棍一根不拘大小刀一把

每隊長另帶銃一門并火藥火繩藥線諸物照號樁編

給號票令各守號樁約潮退將涸未漲時合境火礮應

聲俱發礮響後各兵夫悉于各號河底中心將木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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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水㾗用刀刻記回繳號票隨驗所刻水㾗尺寸註定

票上編成號簿逐一扣算酌量加深之數即河身砥平

不致停積渾水以成淺淤若行此法與矩極㕘驗用前

量深加濶之法便可絲毫不爽

一河工完後考驗課程果否如法河面河底濶數量法

具前兩岸弦上用繩取直考驗俱易惟獨深數易殽如

留取様墩即可培髙如釘下様樁便易拔起别有用活

絡様樁者亦可挖井取出有打水線者亦恐中途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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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有用輪車推驗者河濶便難造施用有用木鵝推

移者難施於未放水之河今只用前量深諸法如極深

極濶者宜用勾股度髙度深法如河身稍狹欲求便易

即用套竿漸量法或慮遣委工役宛轉欹斜那移作弊

即用轆轤下繩方空下竿二法其轆轤方空或加三或

加五以驗底濶弦直尤便此二法須極力挺直纔得取

平無法可令加髙毫末即令開河工役自用量度亦難

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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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所開河某境起至某處如前法已得曲折弦若干

丈尺今欲知直弦幾何丈尺東西直股幾何丈尺南北

直勾幾何丈尺東邊地形下于西邊幾何丈尺要見本

處地形沿河而來幾何丈而下一尺東西直股幾何

丈而下一丈南北直勾幾何丈而下一尺其大勾股之弦

于二十四向中當作何向先於某境第一號量至第二

號用繩取直下定指南鍼審定繩直于三百六十分度

内定是何向註于號簿如河岸迴曲一號中可分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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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作三四格定註實格完又用矩極于第一號上立一

人持丈竿取直于第二號上立對準取平又互換覆看

對準取平即知第二號下于第一號幾何尺寸註于號

簿每號俱用此二法至號盡而止事畢布算先將逐號

小弦依本號坐向與子午鍼對算即知小勾幾何與卯

酉鍼對算即知小股幾何逐號算成小勾股註于號簿

次將小勾積算即知大勾小股積算即知大股以大勾

股求弦即知大直弦丈尺以大勾股依子午卯酉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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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弦即知大直弦于二十四向中定作何向又用矩極

所測髙下分寸積算便知二境相去髙下之數亦便知

沿河而來每幾何丈尺而下一尺次用大勾股歸除之

即知直股上每幾何丈尺而下一尺直勾上每幾何丈

尺而下一尺

又看泉法取過泉過泉者乃山泉逺來大旱不絶其流

横來將下流作壩水隨壩長乃無限之水又看流之緩

急緩者源小急者源大又看嚴冬不凍其氣如霧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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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用水之時又無竭涸之患此過泉之當取也

又棄仰泉仰泉者乃地泉也其泉即從本地而起水來

有限不能隨壩長有限之水即有鉅河其流必緩嚴冬

必凍用水之時必有乾涸之患矣此仰泉之當棄也

又源大亦可用也過泉孰非仰泉乎

又有大河如涿州拒馬河固安渾河其水皆可用顧非

動支朝廷錢糧築堤建閘鉅費堅固此水不敢用也

又王鍔用拒馬河水以鑄泉余數舉以問人無應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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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取之法也

又凡看地勢墾水田可蓄可洩即可田矣入水之處地

勢宜髙洩水之處地勢宜低水能行動看其下稍愈低

愈妙可無淹沒之患矣北邊于夏至後時發泓波地勢

宜平坦廣濶則無衝激之患矣土色不拘黄黑堅則為

佳土鬆總是漏水地取土作圍注水于内水不漏去此

土即可田矣(土鬆别有用/處何必水田)地内稍有石子不妨農事如

是純沙則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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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授時通考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