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授時通考

欽定授時通考

KR3d0010_WYG_056-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授時通考卷五十六

 蓄聚

  社倉

隋書食貨志開皇五年五月工部尚書長孫平奏令諸

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収穫之日隨其所

得勸課出粟及麥於當社造倉窖助之卽委社司執帳

檢校毎年収積勿使損敗若時或不熟當社有饑饉者

KR3d0010_WYG_056-1b

卽以此穀賑給十六年正月又詔秦疊成康武文芳宕

旭洮岷渭紀河廓豳隴涇寧原敷丹延綏銀扶等州社

倉並於當縣安置二月又詔社倉准上中下三等税上

户不過一石中户不過七斗下户不過四斗

唐書食貨志其㓙荒則有社倉賑給

名臣奏議宋張方平上倉廪論畧比者敕書諭州縣使

立義倉徒有空文而無畫一之制於兹三年天下皆無

立者誠監前代之善䇿為齊民之大計明立條式權其

KR3d0010_WYG_056-2a

歛出令天下之縣各於逐鄉築為囷廪於中户已上為

之等級課入穀麥其輸入之數視嵗薄厚為之三品縣

掌其籍鄉吏守之遇嵗之饑發以賑給小饑則約小熟

之所歛中饑則約中熟之所歛大饑則約大熟之所歛

專自縣鄉檢校之無使州郡計司侵取雜用焉此則収

自優户穰嵗之有餘散於貧人㓙年之不足不使兼并

賈人挾輕資藴重積筦其利以豪奪於吾民此其協於

大易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之義符於周官黨使相救州

KR3d0010_WYG_056-2b

使相賙之法契詩人京坻之頌應時令振乏之理使民

足而知順譲益歸於本業誠爲國之大利也

又劉行簡轉對奏状畧義倉之法論始於隋増廣於唐

國朝因焉隋開皇間長孫平請令諸州百姓勸課同社

共立義倉収穫之日各出粟麥藏焉社司執帳檢校多

少嵗或不登則發以賑之然立法有未備也至唐貞觀

間戴胄請自王公以下爰及衆庻計所墾田稼穡畝頃

毎至秋熟以理勸課盡令出粟各於所在為立義倉國

KR3d0010_WYG_056-3a

朝乾德間天子哀嵗之不登而倉吏不以時出與民於

是著發粟之制使不待詔令其後病吏之煩擾而民罹

轉輸之困又罷之至神宗始復舊制民到于今賴焉然

而推行之意有未盡合於古者豈得不論且所謂義倉

者取粟於民還以賑之固不可以不均今也置倉入粟

止在州郡嵗饑散給而山澤僻逺之民徃徃不霑其利

其力能赴州就食者蓋亦鮮少况所得不足償勞流離

顛沛有不可勝言者此豈社倉之本意哉臣愚謂義倉

KR3d0010_WYG_056-3b

之粟當於本縣鄉村多置倉窖自始入粟以及散給悉

在其間大縣七八處小縣三四處逺近分布俾適厥中

若未有倉窖則寄寺觀或大姓之家縣令總其凡以時

檢校遇饑饉時丞簿尉等分行村鄉計口給厯次苐支

散旬一周之庻幾僻逺之民均受其賜不復棄家流轉

道路此利害之較然者也

宋朱子延和奏劄臣所居建寧府崇安縣開耀鄉有社

倉一所係昨乾道四年鄉民艱食本府給到常平米六

KR3d0010_WYG_056-4a

百石委臣與本鄉土居朝奉郎劉如愚同其賑貸至冬

収到元米次年夏間本府復令依舊貸於人户冬間納

還臣等申府措置毎石量収息米二斗自後逐年依舊

歛散或遇小歉卽蠲其息之半大饑即盡蠲之至今十

有四年量支息米造成倉厫三間収貯已將元米六百

石納還本府其見管三千一百石並是累年人户納到

息米已申本府照會將來依前歛散更不収息毎石只

収耗米三升係臣與本鄉土居官及士人數人同共掌

KR3d0010_WYG_056-4b

管遇歛散時卽申府差縣官一員監視出納以此之故

一鄉四五十里之間雖遇㓙年人不缺食竊謂其法可

以推廣行之他處乞特依義役體例行下諸路州軍曉

諭人户有願依此置立社倉者州縣量支常平米斛責

與本鄉出等人户主執歛散毎石収息二斗仍差本鄉

土居官員士人有行義者與本縣官同其出納収到息

米十倍本米之數卽送元米還官却將息米歛散毎石

只収耗米三升其有富家情願出米作本者亦從其便

KR3d0010_WYG_056-5a

息米及數亦與撥還如有鄉土風俗不同者更許隨冝

立約申官遵守實為乆逺之利其不願置立去處官司

不得抑勒則亦不至騷擾

朱子社倉法一逐年五月下旬新陳未接之際預于四

月上旬申府乞依例給貸仍乞選差本縣清強官一員

人吏一名斗子一名前來與鄉官同其支貸

一申府差官訖一靣出榜排定日分分都支散先遠後

近一日一都曉示人户產錢六百文以上及自有營運

KR3d0010_WYG_056-5b

衣食不闕不得請貸各依日限具状(状内開説大/人小兒口數)結保

毎十人結為一保逓相保委如保内逃亡之人同保均

備取保十人以下不成保不支正身赴倉請米仍仰社

首保正副隊長大保長並各赴倉識認靣目照對保簿

如無偽冐重疊卽與簽押保明其社首保正等人不保

而掌主保明者聽其日監官同鄉官入倉據状依次支

散其保明不實别有情弊者許人告首隨事施行其餘

卽不得妄有邀阻如人户不願請貸亦不得妄有抑勒

KR3d0010_WYG_056-6a

一収支米用淳熙七年十二月本府給到新添黑官桶

及官斗仰斗子依公平量其監官鄉官人從逐㕔只許

兩人入中門其餘並在門外不得近前挨拶攙奪人户

所請米斛如違許被擾人當㕔告覆重作施行

一豐年如遇人户請貸官米卽開兩倉存留一倉若遇

饑歉則開第三倉專賑貸深山窮谷耕田之民庻幾豐

荒賑貸有節

一人户所貸官米至冬納還不得過十一月下旬先于

KR3d0010_WYG_056-6b

十月上旬定日申府乞依例差官將帯吏斗前來公共

受納兩平交量舊例毎石収耗米二斗今更不収上件

耗米又慮倉厫折閲無所從出毎石量収三升准備折

閱及支吏斗等人飯米其米正行附厯収支

一申府差官訖卽一面出榜排定日分分都交納先近

後逺一日一都仰社首隊長告報保頭告報人户逓相

糾率造一色乾硬糙米具状同保共為一状未足不得

交納如保内有人逃亡卽同保均備納足赴倉交納監

KR3d0010_WYG_056-7a

官鄉官吏斗等人至日赴倉受納不得妄有阻節及過

數多取其餘並依給米約束施行其収米人吏斗子要

知首尾次年夏支貸日不可差換

一収支米訖逐日轉上本縣所給印厯事畢日具總數

申府縣照會

一毎遇支散交納日本縣差到人吏一名斗子一名社

倉算交司一名倉子二名毎名日支飯米一斗約半月

發遣裹足米二石共計米一十七石五斗又貼書一名

KR3d0010_WYG_056-7b

貼斗一名各日支飯米一斗約半月發遣裹足米六斗

共計四石二斗縣官鄉官人從十七名各日支飯米五

升十日共計米八石五斗已上共計米三十石二斗一

年収支兩次共用米六十石四斗逐年蓋墻并買藳薦

収補倉厫約米九石通計米六十九石四斗

一排保式某里第某都社首某人今同本都大保長隊

長編排到都内人口數下項

一請米状式某都第某保隊長某人大保長某人下某

KR3d0010_WYG_056-8a

處地方保頭某人等幾人今逓相保委就社倉借米毎

大人若干小児減半候冬収日備乾硬糙米毎石量収

耗米三升前來送納保内一名走失事故保内人情願

均備取足不敢有違謹状

一簿書鎖鑰鄉官公共分掌其大項収執須同監官簽

押其餘零碎出納委鄉官公共掌管須要均平不得徇

私容情别生奸弊

一如遇豐年人户不願請貸至七八月而產户願請者

KR3d0010_WYG_056-8b

一倉内屋宇什務仰守倉人常切照管不得毁損及借

出他用如有損失鄉官㸃檢勒守倉人備償如些小損

壊逐時修整大段改造臨時具因依申府乞撥米斛

朱子大全集建安五夫社倉記常平義倉有古法之遺

意然皆藏於州縣所惠不過市井游惰輩至於深山長

谷力穡逺輸之民則雖饑餓致死而不能及又其為法

太宻使吏之避事畏法者視民之殍而不肻發徃往全

KR3d0010_WYG_056-9a

其封鏁逓相傳授或至累數十年不一省一旦甚不獲

已然後發之則已化為浮埃聚壤不可食矣夫以國家

愛民之深其慮豈不及此然而未有所改者豈不以里

社不能皆可任之人欲一聽其所為則恐其計私以害

公欲謹其出入同於官府則鉤校靡宻上下相遁其害

更有甚於前所云者是以難之而有弗暇耳是倉也處

於諸邑之里社主于鄉曲之士君子歛散有經維持有

要卽此倉之粟活此鄉之民脫遇阻饑朝取暮獲讀周

KR3d0010_WYG_056-9b

禮旅師遺人之官觀其頒歛之䟽數委積之逺邇為之

制數甚詳且宻聖人既竭心思繼之以不忍人之政其

不可及如此

宋史食貨志淳熈八年浙東提舉朱熹請以社倉法行

於倉司時陸九淵在敕令局見之曰社倉幾年矣有司

不復舉行是以遠方無知者遂編入賑䘏

宋史儒林傳眞徳秀知潭州易穀九萬五千石分十二

縣置社倉以徧及鄉落

KR3d0010_WYG_056-10a

又黄震通判廣德軍初孝宗頒朱熹社倉法於天下而

廣德則官置此倉民困於納息至以息為本而息皆横

取民窮至自經人以為熹之法不敢議震曰法出於堯

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捄其弊耶

况熹法社倉歸之於民而官不得與官雖不與而終有

納息之患震為别買田六百畝以其租代社倉息約非

㓙年不貸而貸者不取息

續文獻通考元世祖時趙天麟上䇿言至元六年有旨

KR3d0010_WYG_056-10b

每社立一義倉社長主之官司不得拘檢借貸勒支遇

歉嵗就給社民食用社長明置収支文厯無致損耗今

社倉多有空乏處伏望詔諭農民一社立社長社司各

一人社下諸家共穿築倉窖子粒成熟之時計田畝之

多寡而聚之凡納例常年毎畝粟率一升稻率二升大

有年聽自相勸督而増數納之水旱蝗聽自相免同社

豐歉不均宜免其歉者饑饉則計口數之多寡而散之

凡出例毎口日一升儲多毎口日二升勒為定體社長

KR3d0010_WYG_056-11a

社司不得私用官司不得拘檢借貸如是則非惟共相

賑救義風亦行矣

明史食貨志嘉靖八年令各撫按設社倉令民二三十

家為一社擇家殷實而有行義者一人為社首處事公

平者一人為社正能書算者一人為社副毎朔望會集

别户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耗五合上户

主其事年饑上户不足者量貸稔嵗還倉中下户酌量

振給不還倉有司造冊送撫按嵗一察覈倉虛罰社首

KR3d0010_WYG_056-11b

出一嵗之米其法頗善然其後無力行者

明實錄嘉靖中侍郎王廷相言備荒之政莫善於古之

義倉若立倉於州縣則窮鄉就倉旬日待斃宜貯之里

社定為規式一村之間約二三百家為一㑹毎月一舉

第上中下户捐穀多寡各貯於倉而推有德者為社長

善處事能會計者副之若遭㓙嵗則計户而散先中下

者後及上户上户責之償中下者免之凡給貸悉聽於

民第令登記冊籍以備有司稽考則旣無官府編審之

KR3d0010_WYG_056-12a

煩亦無奔走道路之苦從之

廣治平略天啟四年兩浙大水杭州推官蔡懋德建議

請有司稍捐羡贖富户隨力捐貲修建社倉倣朱子法

而變通之令社倉分𨽻各里不似昔之總𨽻於官令官

府多方措置不似昔之止勸好義輸納令倉榖司之約

長隨時歛散生息不入查盤不似昔之一經封貯即入

查盤惟有年年減耗令散穀只在本里賑貸先定極貧

次貧按冊可稽不似昔之遇荒議賑貧民擁擠難稽署

KR3d0010_WYG_056-12b

錢塘者匝月修復社倉三十所積粟九百餘石撫按頒

其法於通省民賴以濟

又崇禎十三四年間連嵗旱荒中書舍人陳龍正舉社

倉法於本鄉毎區将附近各村居人挨次畫圖列名置

簿挿青之際力不足者户貸米五斗多者一石至冬加

息二分納還借貸之時須貼隣五家共立一票稍寓保

結之意倘有不守本業浪游花費到冬無出難於清楚

者不得姑作人情至於収放總用本色不于例息二分

KR3d0010_WYG_056-13a

 之外稍有参差諸縣倣行之御史李悅心上其法於朝

大清會典康熙四十二年

諭直𨽻各省州縣雖設有常平倉収貯米石遇饑荒之年

 不敷賑濟亦未可定應於各村荘内俱設立社倉収貯

 米石直𨽻有滿洲荘頭可合數村共立一社倉其管理

 社倉事宜令荘頭内有情願經管者交與収貯百姓村

 荘公設社倉百姓内有情願經管者交與収貯以備饑

 荒傳諭直𨽻廵撫如設立社倉果有益於民生著各省

KR3d0010_WYG_056-13b

 亦照例於各村荘設立社倉収貯穀石大學士㑹同九

 卿詳議遵

㫖議定設立社倉於本鄉捐出卽貯本鄉誠實之人經管

 上嵗加謹収貯中嵗糶借易新下嵗量口發賑

 又康熙四十五年覆准直屬社倉四十一二三等年勸

 捐米穀共七萬四千九百七十石零出借窮民得息米

 一千五十一石零又四十四年永保二府陸續捐穀四

 百三十五石零俱貯各屬社倉係本鄉捐出者卽貯本

KR3d0010_WYG_056-14a

 鄉令本鄉誠實之人經管

 又雍正二年

諭社倉之設原以備荒歉不時之需用意良厚然徃徃行

 之不善致滋煩擾官民俱受其累朕以為奉行之道宜

 緩不宜急宜勸諭百姓聽民便自為之而不當以官法

 繩之也近時各省漸行社倉之法貯蓄於豐年取之於

 儉嵗俾民食有賴而荒歉無憂朕心深爲嘉悅但因地

 制冝須從民便是在有司善為倡導於前留心照應於

KR3d0010_WYG_056-14b

 後使地方有社倉之益而無社倉之擾督撫當加意體

 察

 又雍正二年覆准社倉之法原以勸善興仁該地方官

 務湏開誠勸諭不得苛𣲖以滋煩擾至収貯米石先於

 公所寺院収存俟息米已多成造倉厫収貯設立簿冊

 逐一登明其所捐之數不拘升斗積少成多若有奉公

 樂善捐至十石以上給以花紅三十石以上奨以匾額

 五十石以上逓加奨勵其有好善不倦年久數多捐至

KR3d0010_WYG_056-15a

 三四百石者該督撫奏

聞給以八品頂𢃄其毎社設正副社長擇端方立品家道

 殷實者二人果能出納有法鄉里推服令按年給奨如

 果十年無過該督撫題請給以八品頂帯徇縱者即行

 革懲侵蝕者按律治罪其収息之多寡毎石収息二斗

 小歉減息一半大歉全免其息祇収本穀至十年後息

 已二倍於本祇以加一行息其出入之斗斛照部頒斗

 斛公平較量社長預于四月上旬申報地方官依例給

KR3d0010_WYG_056-15b

 貸定日支散十月上旬申報依例受納兩平較量不得

 抑勒多収臨放時願借者先報社長州縣計口給發交

 納時社長先行示期依限完納其冊籍之登記一社設

 立用印官簿一様二本一本社長収執一本繳州縣存

 查登記數目毋得互異其存縣一本夏則五月申繳至

 秋領出冬則十月申繳至來春領出不許遲延以滋弊

 竇毎次事畢後社長本縣各将總數申報上司如有地

 方官抑勒那借強行糶賣侵蝕等事許社長呈告上司

KR3d0010_WYG_056-16a

 據實題恭

 又雍正三年覆准河南社倉預造排門細冊將姓名年

 貎住址以及官紳士庻商賈逐一注明送官用印存案

 日後借貸悉以此為凖其游手好閒者不許借貸於正

 副社長外再公舉一身家殷實者總司其事令其不時

 查察如有欺隠令其賠償果能使倉儲充牣題請准給

恩典以示激勸此項積貯無論官員不得撥用卽同邑之

 社亦不得以此應彼如有官員抑勒那借許社長呈告

KR3d0010_WYG_056-16b

 上司據實題恭其所需一切紙張筆墨以及人工飯食

 或行勸諭或撥罰項以充其用不得濫行科歛致滋擾

 累至積米既多於夏秋之交平糶秋成照時價採買還

 倉

   義倉

 隋書長孫平傳開皇三年徴拜度支尚書奏令民間毎

 秋家出粟麥一石已下貧富差等儲之閭巷以備㓙年

 名曰義倉

KR3d0010_WYG_056-17a

又食貨志是時義倉貯在人間多有費損開皇十五年

二月詔曰本置義倉止防水旱百姓之徒不思久計輕

爾費損於後乏絶又北境諸州異於餘處雲夏長靈鹽

蘭豐鄯凉甘瓜等州所有義倉雜種並納本州若有旱

儉少糧先給雜種及逺年粟

通典唐貞觀初天下始置義倉毎有饑饉則開倉賑給

高宗永徽二年九月頒新格義倉據地取税實是勞煩

宜令户出粟上上户五石餘各有差

KR3d0010_WYG_056-17b

唐書食貨志尚書左丞戴胄建議自王公以下計墾田

秋熟所在為義倉嵗㓙以給民太宗善之乃詔畝税二

升粟麥秔稻隨土地所冝寛鄉歛以所種狹鄉據青苗

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賈

無田者以其户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於五斗為差下

下户及夷獠不取焉嵗不登則以賑民或貸為種子則

至秋而償

宋史食貨志太祖乾徳初詔諸州於各縣置義倉嵗輸

KR3d0010_WYG_056-18a

二税石别収一斗民饑欲貸充種食者州長吏貸訖然

後奏聞後以輸送煩勞罷之

又明道二年詔議復義倉不果景祐中集賢校理王琪

請復置令五等以上户隨夏秋二税二斗别輸一升水

旱減税則免輸州縣擇便地置倉貯之領於轉運使計

以一中郡正税嵗八十萬石則義倉可得五千石推而

廣之則利博矣且兼并之家占田常廣則義倉所入常

多中下之家占田常狹則義倉所入常少及水旱振濟

KR3d0010_WYG_056-18b

則兼并之家未必待此而寄中下之民實先受其賜矣

事下有司會議議者異同而止慶厯初琪復上其議仁

宗納之命天下立義倉詔上三等户輸粟已而復罷其

後賈黯又請倣隋制立民社義倉詔天下州軍遇年穀

豐登立法勸課蓄積以備㓙災然當時牽於衆論終不

果行

文獻通考宋高宗紹興二十八年趙令詪言州縣義倉

米積久陳腐乞出糶及水旱災荒不拘檢放及七分便

KR3d0010_WYG_056-19a

 許賑濟沈該奏在法義倉止許賑濟若出糶恐失初意

 乃令量糶三之一樁収價錢次年収糴撥還

 續文獻通考遼聖宗統和十三年令郡縣置義倉嵗秋

 熟社民隨所穫户出粟儲社倉司籍其目嵗歉發以賑

 民時沿邊諸州各有和糴倉出舊易新許民自願假貸

 収息二分所在二三十萬石

 元史食貨志元初立義倉於鄉社世祖至元二十三年

 又以鐵課糴糧充貯義倉

KR3d0010_WYG_056-19b

 續文獻通考延祐二年四月敕郡縣各社復置義倉至

 治元年五月御史劉恒請興義倉泰定二年九月以郡

 縣饑敕有司治義倉

大清㑹典雍正四年兩淮衆商公捐銀兩奉

㫖以三十萬兩為江南買貯米穀葢造倉厫之用賜名鹽

 義倉遵

㫖議定於揚州府治建倉積貯毎年於青黄不接之時照

 存七糶三之例出陳易新或於米貴之時開倉平糶總

KR3d0010_WYG_056-20a

至秋成糴補

 

 

 

 

 

 

 

KR3d0010_WYG_056-20b

 

 

 

 

 

 

 

欽定授時通考卷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