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算全書
歷算全書
KR3f0026_WYG_046-1a
凡例
按西士羅雅谷自序謂譯書草創潤色之増補之必
有其時今之釋例不嫌小有同異所以相成當亦作
書者之所欲得也
比例規觧原列十線為十種比例之法今仍之
比例既有十種可各為一尺今總歸一尺者便攜也
一尺中列十線則一尺而有十尺之用恐其不清故
各線之端書某線以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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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線並從心起數惟立方線初㸃最大割線亦然又
五金線之用近尺末故俱不到心以便他線之書字
然其實並從心起算用者詳之(尺心即尺端也兩尺/端聫于樞心成一㸃)
(故從兹/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