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製數理精蘊

御製數理精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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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御製數理精蘊上編卷二

  幾何原本一

  幾何原本二

  幾何原本三

  幾何原本四

  幾何原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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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原本一

      第一

      凡論數度必始於一點自點引之而為

      線自線廣之而為面自而積之而為體

      是名三大綱是以有長而無闊者謂之

      線有長與闊而無厚者謂之面長與闊

      厚俱全者謂之體惟點無長闊厚薄其

      間不能容分不可以數度然線之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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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點而線面體皆由此生點雖不入於

      數實為衆數之本

      第二

      線有直曲兩種其二線之一端相合一

      端漸離必成一角二線若俱直者謂之

      直線角一線直一線曲者謂之不等線

      角二線俱曲者謂之曲線角

      第三

      凡角之大小皆在於角空之寛狹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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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二線即如規之兩股漸漸張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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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寛是以命角不論線之長短止看角

      之大小如丙角兩線雖長其開股之空

      狹遂為小角若丁角兩線雖短其開股

      之空寛遂成大角矣

      第四

      凡命角必用三字為記如甲乙丙三角

      形指甲角則云乙甲丙角指乙角則云

      甲乙丙角指丙角則云甲丙乙角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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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有單舉一字者則其所舉之一字即

      是所指之角也(如單言甲角乙/角丙角之類)

      第五

      凡有一線以此線之一端為樞復以此

      線之一端為界旋轉一周即成一圜如

      甲乙一線以甲端為樞乙端為界旋轉

      復至乙處即成乙丙丁戊之圜此圜線

      謂之圜界圜界内所積之面度謂之圜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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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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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圜界不拘長短其分界之所即為弧

      線如乙丙丁戊之圜丙至丁丁至戊俱

      為弧線因其形似弧故名之

      第七

      凡圜自一界過圜心至相對之界畫一

      直線將一圜為兩平分則為圜徑如乙

      丙丁戊之圜以甲為心自圜界乙處過

      甲心至丁或自圜界丙處過甲心至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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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乙甲丁及丙甲戊線皆為圜徑也

      第八

      凡自圜心至圜界作幾何線皆謂之輻

      線其度俱相等因平分全徑之半故又

      謂之半徑線

      第九

      凡圜界皆以所對之角而命其弧而角

      又以所對之弧而命其度葢角度俱在

      圜界而圜界為角度之規也如乙角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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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甲丙為界則乙角相對之界即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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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弧而甲丙弧即乙角之度也

      第十

      凡角相對之弧得圜界四分之一者此

      角必直故謂之直角如甲丁丙戊之圜

      甲乙丙之徑自中心乙至圜界丁畫一

      半徑將半圜界又分為兩平分則成甲

      乙丁丙乙丁之二角此二角各得圜界

      四分之一則此二角為直角也若自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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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過乙心至圜界戊處畫一直線又成

      丁乙戊之徑復得甲乙戊丙乙戊兩相

      等之直角矣故凡畫一直線交於别線

      其所成之角若直此線謂之垂線葢因

      平分圜界為四其四弧相對之四角必

      相等而皆為直角則其二徑相交必互

      為垂線可知矣

      第十一

      凡角相對之弧不足圜界四分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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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之鋭角若過四分之一者謂之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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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自圜徑中心復畫一輻線而不平分

      半圜之界則成一鋭角一鈍角如甲己

      丙庚之圜於甲乙丙之徑自乙心至甲

      己丙之半圜界不兩平分於丁處畫一

      輻線遂成丙乙丁一鋭角甲乙丁一鈍

      角再將丁乙線引於相對圜界戊處畫

      一丁乙戊徑線復成甲乙戊一鋭角丙

      乙戊一鈍角合前二角總為四角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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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二角兩尖相對謂之對角二角兩尖

      相並謂之並角如甲乙戊丙乙丁二角

      之兩尖相對即謂之對角丙乙戊甲乙

      丁二角之兩尖亦相對故亦謂之對角

      也如丙乙戊甲乙戊之二角兩尖相並

      而同出一線則謂之並角矣

      第十二

      凡一圜内設兩角此一角相對之弧與

      彼一角相對之弧其限若等則此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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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度亦必相等如甲丁丙戊之圜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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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角相對之丙丁弧甲乙戊角相對之

      甲戊弧其限相等故丙乙丁角甲乙戊

      角其度亦相等也

      第十三

      凡有一圜其徑線之中心作相並之二

      角此二角之度必與二直角等如甲丙

      丁之圜自丁乙丙徑線之中心作甲乙

      丙甲乙丁之相並二角此二角之度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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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二直角相等也

      第十四

      凡一直線交於他直線其所成之二角

      或為二直角或與二直角等如丙乙丁

      直線上畫一甲乙直線至於乙處即成

      甲乙丙甲乙丁之二直角也又或於丙

      乙丁直線上畫一戊乙直線亦至乙處

      復成丙乙戊一鋭角丁乙戊一鈍角此

      二角必與二直角相等也再申明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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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為心丙為界旋轉畫一圜則丙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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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為圜之徑線必將圜界平分為兩平

      分矣此丙乙丁徑線之中心所畫之甲

      乙線又將半圜界平分為兩平分則此

      二角各相對之弧皆為一圜界四分之

      一而各為一直角可知矣又如戊乙線

      將半圜界雖不兩平分而成一鋭角一

      鈍角然所成二角仍在丙乙丁徑線所

      限半圜界度為全圜界四分之二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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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角相等也

      第十五

      凡自一心畫為衆線其所成之角雖多

      止與四直角相等如自甲心至乙至丙

      至丁至戊至已畫衆輻線雖成衆角其

      各角所函之度必與四直角等葢因甲

      㸃為心衆輻線皆立一圜之界故衆角

      所對之弧總不越一圜之全度前言一

      圜之界僅有四直角之弧線兹角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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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未嘗出一圜之界故曰衆角雖多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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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四直角等也

      第十六

      凡兩直線相交所成二對角之度必俱

      相等如甲乙丙丁二線交於戊處成甲

      戊丁丙戊乙之二對角斯二角之度必

      俱相等今以二線相交之處為心旋轉

      畫一全圜則甲乙丙丁二線俱為此圜

      之徑線矣惟其俱為徑線故將一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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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平分而甲戊乙之徑線為甲丙乙之

      半圜界丙戊丁之徑線為丙甲丁之半

      圜界因兩半圜界俱係全圜徑線故相

      交成對角其度必等兹將甲丙乙之半

      圜界減去甲丙弧即餘丙乙弧丙甲丁

      之半圜界亦減去丙甲弧又餘甲丁弧

      凡兩相等之弧減去一段相等之弧所

      餘之弧必相等今甲丙乙丙甲丁二半

      圜之界内減去甲丙丙甲同體之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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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餘丙乙甲丁相對之弧亦必相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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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二弧之度既俱相等則所對之甲戊

      丁丙戊乙二角之度亦必相等可知矣

      其餘甲戊丙丁戊乙亦與甲戊丁丙戊

      乙同理故其所對之角度亦必相等也

      第十七

      凡大小圜界俱定為三百六十度而一

      度定為六十分一分定為六十秒一秒

      定為六十㣲一㣲定為六十纖夫圜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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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為三百六十度者取其數無竒零便

      於布算即徴之經傳亦皆符合也(易曰/凡三)

      (百有六十當期之日邵子曰三百六十/中分之得一百八十為二至二分相去)

      (之/數)度下皆以六十起數者以三百六十

      乃六六所成以六十度之可得整數也

      凡有度之圜界可度角分之大小如甲

      乙丙角欲求其度則以有度之圜心置

      於乙角察乙丙乙甲之相離可以容圜

      界之幾度如容九十度即是甲乙丙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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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何以知為直角因九十度為全圜三/百六十度之四分之一前言凡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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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圜界四分之一者為直/角故知其為直角也)若過九十度者

      為丁乙丙鈍角不足九十度者為丙乙

      戊鋭角觀此三角之度其餘可類推矣

      第十八

      凡二線之間寛狹相離之分俱等則此

      二線謂之平行線也

      第十九

      欲求平行線之間相距幾何則自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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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不拘何處至下一線畫二縱線則此

      二線為相距度分也如甲乙丙丁二線

      平行自上線甲乙二處至下線丙丁二

      處畫二縱線則此二線為相等線其度

      必等然則甲乙丙丁相對之間其相距

      之遠近不已見耶

      第二十

      平行二線雖引至於無窮其端必不能

      相合葢二線相離之度各處逺近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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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等故也如甲乙丙丁平行二線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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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於戊己又自戊至己畫一縱線其度

      亦等於甲丙乙丁二縱線故曰平行線

      雖引至於無窮其端終不能相合也

      第二十一

      凡平行二線或縱或斜畫一直線交加

      於上則平行線上所成之二角必俱相

      等如甲乙丙丁二平行線上畫一庚辛

      斜線其甲乙線之庚戊乙角丙丁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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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己丁角皆相等假使庚戊乙角大於

      戊己丁角則戊乙線必離於庚戊線而

      向丙丁線甲乙丙丁二線不平行矣若

      甲乙丙丁二線毫無偏斜又得庚辛直

      線相交成二角則此二角必然相等矣

      第二十二

      凡平行二線上畫一斜線則成八角此

      八角度有相等者必是對角或内外角

      如庚戊乙甲戊己一角其度相等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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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尖相對謂之對角庚戊乙戊己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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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其度亦相等因其在平行二線之内

      外故謂之内外角甲戊己戊己丁二角

      其度亦相等因其俱在平行二線之内

      而立斜線之左右故又謂之相對錯角

      又如甲戊庚度戊乙二角其度不等因

      其立一線之界謂之並角庚戊甲丁己

      辛二角其度亦相等因其俱在平行二

      線之外故謂之外角乙戊己丙己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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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其度亦相等因其又俱在平行二線

      之内故又謂之内角總之二平行線上

      交以斜線所成八角必兩兩相等也

      第二十三

      平行線上一邊之二内角或一邊之二

      外角與二直角相等如丁己戊角與丙

      己戊角為並角則此二並角與二直角

      等前第十四節云凡一直線交於他直

      線所成二角必與二直角相等則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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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同出於一直線為並角故亦與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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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等矣又如甲戊庚庚戊乙雖為外角

      而亦為並角此二並角亦與二直角等

      也他如甲戊己乙戊己二並角丙己辛

      丁己辛二並角亦與二直角等也

      第二十四

      有平行二線復與一線相平行者此三

      線互相為平行線也如甲乙丙丁二線

      之間有戊己線與之平行則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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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己三線互相為平行線也照前第二

      十一節在此三線上畫一庚辛壬斜線

      則所成之庚辛二角必相等而辛壬二

      角亦必等也三線之與斜線相交所成

      之角既各相等則三線互為平行可知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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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原本二

      第一

      凡各種界所成俱謂之形其直界所成

      者為直界形曲界所成者為曲界形凡

      直界所成各形未有少於三角形界者

      故三角形為諸形之首

      第二

      凡三角形一角直者為直角三角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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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鈍者為鈍角三角形三角俱鋭者為

      鋭角三角形

      第三

      凡三角形其三邊線度等者為等邊三

      角形兩邊線度等者為兩等邊三角形

      三邊線度俱不等者為不等邊三角形

      第四

      凡三角形之三角度相併必與二直角

      度等如甲乙丙三角形自乙角與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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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平行畫一乙丁線則成丙乙丁角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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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角為二尖交錯之二角其度必相等

      (見首卷第/二十二節)而甲角與甲乙丁角為甲丙

      乙丁二平行線内一邊之二内角與二

      直角等(見首卷第/二十三節)今於甲乙丁直角内

      減丙乙丁角所餘為甲乙丙角丙乙丁

      角既與丙角度等則甲乙丙丙乙丁合

      成之一直角與甲角之一直角非二直

      角之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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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凡三角形自一界線引長成一外角此

      外角度與三角形内所有之二鋭角等

      如甲乙丙三角形自甲乙線引長至丁

      所成之丙乙丁角即為外角其度與三

      角形内甲丙二鋭角之度等葢甲乙丙

      三角形之三角度併之原與二直角等

      (如本卷第/四節云)而甲丁直線與丙乙直線相

      交所成之甲乙丙丁乙丙内外角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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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角等(如首卷第/十四節云)則此内外二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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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併之度與三 形内三角所併之度亦

      必相等今於内外角所併之二直角内

      減去甲乙丙角則所餘之丙乙丁一外

      角度與甲角丙角所併之度為相等可

      知矣

      第六

      凡兩三角形其兩邊線之度相等二線

      所合之角又等則二形底線之度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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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形之式亦等其底線之二角亦皆等

      也如甲乙丙一三角形丁戊己一三角

      形此二形之甲角丁角若等甲丙丁戊

      二線甲乙丁己二線又互相等則乙丙

      戊己之二底線必等其二形之三角式

      亦必等而乙角己角相等丙角戊角亦

      相等若將二形之甲角丁角相合則甲

      丙丁戊二線甲乙丁己二線各度必等

      因其俱等故丙乙線之二角與戊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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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二角俱恰相符而無偏側矣若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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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底與戊己底不符必是戊己線上斜

      於庚或下斜於辛不成直線形矣

      第七

      兩三角形其三邊線之度若等則三角

      之度亦必相等而此形内所函之分亦

      俱等也如甲乙丙丁戊己兩三角形之

      甲乙線丁戊線甲丙線丁己線乙丙線

      戊己線兩兩相等則甲角與丁角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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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戊角丙角與己角必各相等而甲乙

      丙三界所函之分丁戊己三界所函之

      分亦俱相等葢因此兩三角形之各線

      俱恰相符故所函之分亦俱恰相符也

      第八

      凡兩三角形有一線相等其相等線左

      右所生之二角又相等則其他線他角

      俱相等而二形之分亦相等也如甲乙

      丙丁戊己兩三角形之甲乙線丁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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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等而此二線左邊所成之甲角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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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邊所成之乙角戊角亦相等則甲丙

      線度與丁己線度等丙乙線度與己戊

      線度等而丙角與己角亦等甲丙乙形

      所函之分與丁己戊形所函之分自然

      相等矣若將甲乙線與丁戊線相較再

      將甲角與丁角乙角與戊角相較此二

      線二角之度必俱相符此二線二角既

      俱相符其他線他角亦必各相符矣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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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一線不符則相等之角亦必不符必

      其一線斜出或一線偏入以致各角俱

      不相等角既不相等而形式亦必不同

      矣

      第九

      三角形之兩邊線若等其底線之兩角

      度亦必等如甲乙丙三角形其甲乙丙

      乙兩邊線之度等則其甲丙底線之甲

      角丙角之度亦俱等也若以甲丙底平

KR3f0048_WYG_002-19b

      分於丁處自丁至乙角畫一直線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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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丁丙乙丁兩三角形此兩形之甲

      乙線與丙乙線既相等而甲丙底線平

      分之甲丁丙丁線度亦等則乙丁為兩

      三角形所共用之各一邊線然則此兩

      三角形之各三邊線度必俱相等可知

      矣三角形之三線既各相等則其各角

      之度亦必相等因其各角之度相等故

      甲角丙角之度亦必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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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有兩邊相等之三角形自上角至底線

      畫一直線將底線為兩平分則此線為

      上角之平分線又為底線之垂線也如

      甲乙丙乙兩邊線度相等之甲乙丙三

      角形自上角乙至底線丁畫一直線將

      甲丙底線為兩平分則為乙角之平分

      線又為甲丙底線之垂線也葢乙丁線

      將乙甲丙三角形平分為甲乙丁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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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兩三角形此兩三角形之各界線度

KR3f0048_WYG_002-21a

      必各相等而各角之度又俱相等則甲

      乙丁角丙乙丁角將乙角為兩平分矣

      而甲丁乙角丙丁乙角又為相等之兩

      直角因其為兩直角故乙丁線為平分

      甲丙底線之垂線也

      第十一

      凡三角形内長界所對之角必大短界

      所對之角必小如甲乙丙三角形之乙

KR3f0048_WYG_002-21b

      丙界長於甲丙界故其相對之甲角大

      於乙角而甲乙界短於甲丙界故其所

      對之丙角小於乙角也試依甲丙界度

      截乙丙於丁復自甲至丁作甲丁線即

      成甲丙丁兩界相等之三角形夫甲丙

      丁丙兩界度既相等則甲丁丙丁甲丙

      兩角亦相等今甲丁丙角相等之丁甲

      丙角原自乙甲丙角所分則乙甲丙角

      必大於甲丁丙角矣然此甲丁丙角為

KR3f0048_WYG_002-21b

      甲乙丁小三角形之外角與小三角形

KR3f0048_WYG_002-22a

      内之甲乙二角相併之度等(見本卷/第五節)既

      與甲乙二角之度等則大於乙角可知

      矣夫甲丁丙角既大於乙角則乙甲丙

      角必更大於乙角矣丙角之小於乙角

      其理亦同

      第十二

      凡三角形内必有二鋭角葢三角形之

      三角併之與二直角等(見本卷/第四節)如甲乙

KR3f0048_WYG_002-22b

      丙三角形之乙角為直角則所餘甲角

      丙角併之始與乙角相等二角併之僅

      與一直角等則此二角獨較之必小於

      直角矣故此甲丙二角為鋭角也又如

      丁戊己三角形之戊角為鈍角則所餘

      之丁角己角愈小於直角而為鋭角矣

      第十三

      凡自一㸃至一横線畫衆線而衆線内

      有一垂線必短於他線而他線與垂線

KR3f0048_WYG_002-22b

      相離愈逺則愈長也如自甲㸃至乙丙

KR3f0048_WYG_002-23a

      線畫甲乙甲丁甲戊幾線此内甲乙為

      垂線較之甲丁甲戊線則其度最短而

      甲戊線與甲乙線相離既遠於甲丁故

      更長於甲丁線也葢甲乙為垂線則乙

      角必為直角(見首卷/第十節)而甲乙丁三角形

      内丁角甲角必俱為鋭角而小於乙角

      矣因乙角大於丁角故此乙角相對之

      甲丁線必長於丁角相對之甲乙線又

KR3f0048_WYG_002-23b

      甲丁戊外角原與甲乙丁乙甲丁二内

      角相併之度等(見本卷/第五節)則此甲丁戊一

      外角必大於甲乙丁一内角矣甲丁戊

      之外角既大於甲乙丁之内角則甲丁

      戊角相對之甲戊線必長於甲乙丁角

      相對之甲丁線可知矣

      第十四

      凡三角形將二界線相併必長於所餘

      之一界線如甲乙丙三角形將甲乙甲

KR3f0048_WYG_002-23b

      丙二界線併之則長於所餘之乙丙界

KR3f0048_WYG_002-24a

      線也試以丙甲線引之至丁作丁甲線

      與甲乙等則丁丙線為甲丙甲乙二界

      線之共度矣復自丁至乙作丁乙線成

      乙甲丁兩界相等之三角形其丁乙甲

      角與丁角等(見本卷/第九節)則丁乙丙角必大

      於丁角夫丁乙丙角既大於丁角則其

      所對之丁丙線必長於丁角相對之乙

      丙線可知矣(見本卷第/十一節)

KR3f0048_WYG_002-25a

      幾何原本三

      第一

      凡四邊線函四角者其形有五四邊線

      度等而角度亦等者為正方形四角直

      而兩邊線短兩邊線長者為長方形四

      邊線度等而角度不等者為等邊斜方

      形兩邊線長兩邊線短而角度又不等

      者為兩等邊斜方形以上四形俱自平

KR3f0048_WYG_002-25b

      行線出如四邊線不等亦不平行而四

      角度又不等者為不等邊斜方形

      第二

      凡四平行線所成方形其所函之角成

      兩對角必兩兩相等如甲乙丙丁平行

      線方形其甲角度丙角度等而乙角度

      丁角度亦等若以丙丁線引長至戊作

      一線成一丁外角與甲角為二尖交錯

      之角其度相等(見首卷第/二十二節)而丁外角與

KR3f0048_WYG_002-25b

      丙角又為一邊之内外角其度亦等(見/首)

KR3f0048_WYG_002-26a

      (卷第二/十二節)夫甲丁二角既等丁丙二角又

      等則甲角與丙角必自相等而丁乙兩

      對角之相等不言可知矣

      第三

      凡平行四邊形自一角至相對之角作

      一對角線必平分四邊形為兩三角形

      如甲丙乙丁四邊形作甲乙對角線即

      成丙甲乙丁甲乙兩相等三角形葢此

KR3f0048_WYG_002-26b

      四邊形之丙丁二角為對角其度必等

      (見本卷/第二節)而對角線所分之丙甲乙丁乙

      甲二角丙乙甲丁甲乙二角俱為二尖

      交錯之角其度又兩兩相等(見首卷第/二十二節)

      夫此兩三角形原自一四邊形而分各

      角又俱相等則其所函之分必等而四

      邊形平分為兩平分無疑矣

      第四

      凡平行線所成方形其兩兩平行線度

KR3f0048_WYG_002-26b

      俱相等如甲丙乙丁四邊形之丙甲線

KR3f0048_WYG_002-27a

      與乙丁線度等丙乙線與甲丁線度等

      此即如前節作一對角線成兩三角形

      而兩形之各角必俱相等則丙甲乙丁

      二線丙乙甲丁二線俱為各相等角所

      對之線其度亦必相等矣(見二卷/第八節)

      第五

      平行線方形内兩對角線其相交處必

      平分二線之正中如甲乙丙丁二線相

KR3f0048_WYG_002-27b

      交於戊則所成甲戊戊乙二線丙戊戊

      丁二線俱等葢因丙戊乙甲戊丁兩三

      角形之丙乙甲丁二線為平行線其度

      等(見本卷/第四節)而丙乙戊丁甲戊二角乙丙

      戊甲丁戊二角皆為平行線内相對之

      錯角其度俱等(見首卷第/二十二節)夫丙乙甲丁

      二線既等各相對之錯角又等則丙乙

      戊丁甲戊二等角相對之戊丙戊丁二

      線度與甲丁戊乙丙戊二等角相對之

KR3f0048_WYG_002-27b

      戊甲戊乙二線度必皆相等可知矣(見/二)

KR3f0048_WYG_002-28a

      (卷第/八節)

      第六

      凡平行線方形内於對角線上或縱或

      横正中截開即將此形為兩平分如甲

      丙乙丁之方形其甲乙對角線上畫一

      戊己線於庚處截開則平分甲丙乙丁

      方形為丙戊己乙一段甲戊己丁一段

      此二段内之戊甲庚己乙庚兩三角形

KR3f0048_WYG_002-28b

      之甲庚乙庚二線相等而戊甲庚己乙

      庚之兩角又為平行線内二尖交錯之

      角其度相等而甲庚戊乙庚己二尖相

      對之角其度又等則此兩三角形度亦

      必相等又如甲乙對角線將甲丙乙丁

      方形為兩平分則其甲丙乙甲丁乙兩

      三角形度必等將此兩相等之三角形

      以戊己線截開於甲丙乙形内減甲戊

      庚於甲丁乙形内減乙己庚則所餘之

KR3f0048_WYG_002-28b

      甲庚己丁乙庚戊丙二形度必等今所

KR3f0048_WYG_002-29a

      分各形既俱兩兩相等則甲丙乙丁之

      方形為戊己線所截自為兩平分可知

      矣

      第七

      凡四邊形於對角線不拘何處復作相

      交二平行線即成四四邊形設如甲丙

      乙丁四邊形於對角線之戊處復作一

      壬戊己一辛戊庚相交之二平行線即

KR3f0048_WYG_002-29b

      成甲戊戊乙丙戊戊丁四四邊形此四

      形中之甲戊戊乙二形為對角線上所

      成之形丙戊戊丁二形為對角線旁所

      成之形此對角線旁所成兩形必俱相

      等如丙壬戊庚戊辛丁己兩形之分是

      己葢甲丙乙丁之全形因甲乙對角線

      平分為兩平分所成之甲丙乙甲丁乙

      兩大三角形之分必等其對角線上所

      成之一小方形復為甲戊對角線平分

KR3f0048_WYG_002-29b

      為兩平分成甲庚戊甲己戊兩小三角

KR3f0048_WYG_002-30a

      形此兩小三角形之分亦必等而對角

      線上所成之一大方形又為戊乙對角

      線平分為兩平分成戊壬乙戊辛乙兩

      中三角形此兩中三角形之分亦必等

      今將甲丙乙甲丁乙兩大三角形内減

      去甲庚戊甲己戊之兩相等小三角形

      再減去戊壬乙戊辛乙之兩相等中三

      角形所餘對角線旁所成之丙壬戊庚

KR3f0048_WYG_002-30b

      戊辛丁己兩四邊形此兩四邊形自然

      相等矣

      第八

      凡兩平行線内同底所成之四邊形其

      面積必等如甲己乙辛兩平行線内於

      乙丙底作甲乙丙丁一長方四邊形戊

      乙丙己一斜方四邉形此兩形雖不同

      而所容之分必相等何也試以兩三角

      形考之如甲乙戊一三角形丁丙己一

KR3f0048_WYG_002-30b

      三角形此兩三角形之甲乙丁丙二線

KR3f0048_WYG_002-31a

      等甲戊丁己二線亦等(甲丁戊己二線/俱與乙丙平行)

      (而度分相等若於甲丁戊己二線各加/一丁戊線即成甲戊丁己線其度自然)

      (相/等)而戊甲乙己丁丙二角為甲乙丁丙

      平行線一邊之内外角其度又等則此

      兩三角形自然相等可知矣今於兩三

      角形内各減去丁戊庚則所餘之甲乙

      庚丁戊庚丙己二形之分必等復於此

      二形内毎加一庚乙丙形則成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31b

      丁戊乙丙己之兩四邊形其面積必然

      相等也

      第九

      兩平行線内無論作幾四邊形其底度

      若等則面積必俱等如甲乙丙丁二平

      行線内作甲丙己戊庚辛丁乙兩平行

      線四邊形其丙己辛丁兩底度相等則

      其積亦等試自丙己底至庚乙畫二直

      線即成一庚丙己乙斜四邊形此斜四

KR3f0048_WYG_002-31b

      邊形既與甲丙己戊四邊形同出於丙

KR3f0048_WYG_002-32a

      己之底即同前節两形面積俱等矣至

      於庚辛丁乙與庚丙己乙又同出於庚

      乙之底故此两形面積亦俱等觀此兩

      兩相等則甲丙己戊庚辛丁乙兩形之

      面積相等明矣

      第十

      凡兩平行線内同底所成之各種三角

      形其面積俱等如甲乙丙丁兩平行線

KR3f0048_WYG_002-32b

      内於丙丁底作甲丙丁一三角形己丙

      丁一三角形此兩三角形之面積必等

      何也自丁至戊作一直線與甲丙平行

      再自丁至乙作一直線與己丙平行即

      成甲丙丁戊己丙丁乙兩四邊形此二

      形既同出於丙丁底其面積相等而甲

      丙丁己丙丁兩三角形為平分兩四邊

      形之一半其面積亦必相等矣

      第十一

KR3f0048_WYG_002-32b

      兩平行線内無論作幾三角形其底度

KR3f0048_WYG_002-33a

      若等其面積亦俱等如甲乙丙丁二平

      行線内作甲丙戊庚戊己兩三角形其

      丙戊戊己兩底度相等故其面積亦等

      今自戊至辛作一直線與甲丙平行又

      自己至乙作一直線與庚戊平行即同

      前節成面積相等之兩四邊形而此甲

      丙戊庚戊己兩三角形為面積相等兩

      四邉形之各一半則此两三角形之面

KR3f0048_WYG_002-33b

      積必等可知矣

      第十二

      凡有幾三角形其底若俱在一直線而

      各底相對之角又共遇於一處則其衆

      三角形必在二平行線之間如甲乙丙

      甲丙丁甲丁戊甲戊己四三角形其乙

      丙丙丁丁戊戊己各底俱在一庚辛直

      線上而各底相對之角又皆遇於甲處

      則此四三角形俱同在庚辛壬癸二平

KR3f0048_WYG_002-33b

      行線之間矣

KR3f0048_WYG_002-34a

      第十三

      凡等邊等角各形内五邊者為五角形

      六邊者為六角形邊愈多角愈多者俱

      隨其邊與角而名之焉

      第十四

      多邊多角形自角至心作線凡有幾界

      即成幾三角形設如辛七邊形自心至

      邉七角作七線即成七三角形而此各

KR3f0048_WYG_002-34b

      三角形之分俱相等也

      第十五

      欲知衆邊形各邊角之度將邊數加一

      倍得數減四其所餘之數即為各邊角

      度也如辛七邉形以七邊數加一倍共

      為十四十四内減四所餘之十即為十

      直角數為此七邊形之各邊角之總度

      也何也假如辛形自心至七角作七線

      成七三角形凡三角形之三角與二直

KR3f0048_WYG_002-34b

      角等(見二卷/第四節)則此七三角形之各三角

KR3f0048_WYG_002-35a

      度共與十四直角等其七三角形之辛

      心所有之七角又與四直角等(見首卷/第十五)

      (節/)若將十四直角内減四直角乃餘十

      直角則此十直角與衆邊形之各邊角

      之總度相等可知矣

KR3f0048_WYG_002-36a

      幾何原本四

      第一

      凡有直線切於圜界而不與圜界相交

      者謂之切線如甲乙丙線切於丁圜乙

      界其線雖自甲過乙至丙而與圜界不

      出入相交此甲乙丙線即為圜之切線

      也又如一圜與一圜界相切而不相交

      則謂之切圜假如戊圜與己圜於庚界

KR3f0048_WYG_002-36b

      相切二界總未相交故又謂之切圜也

      第二

      凡一直線横分圜之兩界謂之弦線其

      所分圜界之一段謂之弧此弧與弦相

      交所成之二角謂之弧分角如甲丙線

      横分甲乙丙丁圜界於甲丙則甲丙線

      為弦其所分之甲丁丙一段甲乙丙一

      段皆謂之弧而甲丙弦與甲乙丙弧相

      交所成之甲丙乙丙甲乙二角即謂之

KR3f0048_WYG_002-36b

      弧分之角焉

KR3f0048_WYG_002-37a

      第三

      凡自一圜弦線之兩頭復作二直線相

      遇於圜界之一處其所成之角謂之圜

      分内角又謂之弧分相對之界角也如

      甲乙丁丙圜之甲乙丙一段自乙丙弦

      線之兩頭各作一直線於甲處相遇其

      所成之乙甲丙角即圜分内角然此甲

      角與乙丁丙弧相對故又為弧分相對

KR3f0048_WYG_002-37b

      之界角也

      第四

      凡一圜有二輻線截弧之一段所成之

      三角形謂之分圜面形如甲圜自甲心

      至圜界乙丙二處作甲乙甲丙二輻線

      所成之甲丙乙三角形即為分圜面形

      也

      第五

      凡自圜之輻線之末與圜界相切作一

KR3f0048_WYG_002-37b

      垂線則此垂線與輻線之末在圜界僅

KR3f0048_WYG_002-38a

      一㸃相切其他全在圜外即如甲圜之

      甲乙輻線於乙末作一丙乙垂線則此

      丙乙垂線與甲乙輻線俱在圜界乙處

      之一㸃相切而此垂線之丁等處俱在

      圜外也若自圜之甲心至丁作一甲戊

      丁線此線必長於甲乙輻線(如二卷第/十三節云)

      因其長於輻線必出於圜界之外此甲

      戊丁線既出於圜界之外則丙乙線全

KR3f0048_WYG_002-38b

      在圜外可知矣

      第六

      圜弦線上自圜心作一垂線則將弦線

      為兩平分如乙丙弦自圜心甲至弦線

      丁作一垂線必將乙丙弦為兩平分成

      乙丁丁丙二段若自甲心至弦線乙丙

      二末作二輻線成一甲乙丙三角形此

      三角形之甲乙甲丙二線為一圜之輻

      線其度必等此二輻線既等則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38b

      三角形内甲丁垂線所分之乙丁丁丙

KR3f0048_WYG_002-39a

      二段亦必等矣若將垂線引長至弧界

      戊作線則又將乙丙弧界為兩平分矣

      第七

      凡自圜外一處至圜界兩邊作二切線

      此二線之度必等如自圜外甲至圜界

      乙丙兩邊作甲乙甲丙二切線此二線

      之度相等今於圜心丁至圜界乙丙二

      切線之末作二輻線則此二輻線為甲

KR3f0048_WYG_002-39b

      乙甲丙之垂線矣(如本卷第/五節云)因其為垂

      線則甲乙丁甲丙丁之二角必同為直

      角(見首卷/第十節)再自丙至乙作一弦線即成

      丁乙丙甲乙丙兩三角形丁乙丙三角

      形之丁乙丁丙二線同為圜之輻線其

      度必等因其相等故丁乙丙丁丙乙二

      角亦必等夫甲乙丁甲丙丁二角原相

      等此二角内減去丁乙丙丁丙乙二角

      則所餘之甲乙丙甲丙乙二角亦自相

KR3f0048_WYG_002-39b

      等此二角既俱相等則甲乙甲丙二切

KR3f0048_WYG_002-40a

      線為等角傍之兩界線自然相等無疑

      矣

      第八

      凡圜内兩弦線若等其分圜弧面之積

      必等自心至兩弦所作垂線亦必等如

      甲圜之丙乙丁戊二弦之度若等則所

      分丙己乙辛丁庚戊壬二弧面積必等

      自此圜之甲心至丙乙丁戊二弦各作

KR3f0048_WYG_002-40b

      甲壬甲辛垂線其度亦必等何也如自

      甲心至丙乙丁戊二弦之末各作輻線

      即成甲丙乙甲丁戊兩三角形此兩三

      角形之各界線必兩兩相等則此兩三

      角形内相等線所對之角亦必相等(見/二)

      (卷第/七節)角既相等則等角相對弧界之丙

      己乙丁庚戊二段亦必相等(見首卷第/十二節)

      丙己乙丁庚戊二弧線既等丙乙丁戊

      二弦線又等則丁庚戊壬之弧面積與

KR3f0048_WYG_002-40b

      丙己乙辛之弧面積自然相符矣又甲

KR3f0048_WYG_002-41a

      辛甲壬二垂線將丙乙丁戊二弦為兩

      平分則丙辛乙辛丁壬戊壬之四線亦

      俱等三角形之各界線既兩兩相等而

      三角形内各角又兩兩相等則平分丙

      乙丁戊二弦之甲辛甲壬之度自然相

      等矣

      第九

      凡弦線之所屬有三種一為弧之切線

KR3f0048_WYG_002-41b

      一為弧之割線一為弧之弦線欲取弧

      界各角之度用此三線求之必得也如

      甲圜之甲乙輻線于乙末作丙乙垂線

      復自圜心甲至圜界戊割出至丙乙垂

      線丁分作甲丁線又從圜界戊至甲乙

      輻線作戊己垂線則成三種線此三線

      内丁乙線為乙戊弧之切線甲丁線為

      乙戊弧之割線戊己線為乙戊弧之正

      弦凡欲得各角弧界之度必於此三種

KR3f0048_WYG_002-41b

      線取之如欲取乙甲戊角相對弧度則

KR3f0048_WYG_002-42a

      自與甲角相對乙戊弧之丁乙切線取

      之或自乙戊弧之甲丁割線取之或自

      乙戊弧之戊己正弦取之皆得乙戊弧

      之度數焉

      第十

      一圜界内任於圜界一段至圜心作二

      線至圜界作二線即成二角在圜心者

      為心角在圜界者為界角設如甲乙丁

KR3f0048_WYG_002-42b

      圜自甲乙一段至丙心作甲丙乙丙二

      線仍自甲乙至丁界作甲丁乙丁二線

      成甲丙乙甲丁乙二角其甲丙乙角為

      心角甲丁乙角為界角也

      第十一

      圜内之心角界角同立圜界之一段而

      各角之二線所成之式又分為三種有

      界角心角同用一線者有界角心角不

      同用一線者有界角二線跨心角二線

KR3f0048_WYG_002-42b

      者總之此三種心角皆大於界角一倍

KR3f0048_WYG_002-43a

      如有三圖圜心之甲丙乙角皆自圜界

      甲乙一段作甲丙乙丙二線圜界之甲

      丁乙角亦自圜界甲乙一段作甲丁乙

      丁二線則第一圗之甲丁乙界角之乙

      丁線同立於甲丙乙心角之乙丙線上

      而甲丙乙心角為甲丙丁三角形之外

      角與甲丁丙丙甲丁二内角等(見二卷/第五節)

      其甲丙丙丁二線又為一圜之輻線其

KR3f0048_WYG_002-43b

      度亦等此二線既等則甲丁丙丙甲丁

      二角亦必等(見二卷/第九節)今甲丙乙之外角

      既與甲丁丙丙甲丁二内角等則甲丙

      乙心角大于甲丁乙界角一倍可知矣

      如第二圖甲丁乙界角之乙丁線不同

      立于甲丙乙心角之乙丙線上而甲丙

      乙心角在甲丁乙界角甲丁丁乙二直

      線之外則自丁角過圜之丙心至對界

      作一丁丙戊全徑線即成甲丙戊一大

KR3f0048_WYG_002-43b

      心角乙丙戊一小心角甲丁戊一大界

KR3f0048_WYG_002-44a

      角乙丁戊一小界角其甲丙戊大心角

      即如第一圖必倍於甲丁戊大界角而

      乙丙戊小心角亦必倍於乙丁戊小界

      角於甲丙戊大心角内減去乙丙戊小

      心角甲丁戊大界角内減去乙丁戊小

      界角則所餘之甲丙乙心角必大於所

      餘之甲丁乙界角一倍矣如第三圖甲

      丁乙界角之二線正跨於甲丙乙心角

KR3f0048_WYG_002-44b

      二線之上而甲丙乙心角在甲丁乙界

      角甲丁丁乙二直線之間則自丁角過

      圜之丙心至對界作丁丙戊全徑線即

      成甲丙戊乙丙戊二心角甲丁戊乙丁

      戊二界角此甲丙戊心角必倍於甲丁

      戊界角乙丙戊心角亦必倍於乙丁戊

      界角以甲丙戊乙丙戊二心角併之乃

      甲丙乙一心角以甲丁戊乙丁戊二界

      角併之乃甲丁乙一界角今所分之二

KR3f0048_WYG_002-44b

      心角既各倍於所分之界角則此所併

KR3f0048_WYG_002-45a

      之甲丙乙心角必倍於所併之甲丁乙

      界角矣

      第十二

      凡自圜之弧線一段任作相切界角幾

      何其度必俱相等如甲乙丁丙之圜自

      甲乙弧線一段至圜界丙丁作相切之

      甲丙乙乙丁甲二界角此二角之度必

      俱相等試自圜之戊心至圜界甲乙作

KR3f0048_WYG_002-45b

      二輻線即成甲戊乙一心角此甲戊乙

      之心角與甲丙乙乙丁甲界角俱同一

      圜弧線之一段則心角必倍於界角然

      則甲丙乙乙丁甲二界角既俱為甲戊

      乙心角之一半則此二角之度必等可

      知矣

      第十三

      凡圜内心角所對弧線之度比界角所

      對弧線之度少一半則二角之度必等

KR3f0048_WYG_002-45b

      如甲丙戊丁圜内有甲乙丙一心角甲

KR3f0048_WYG_002-46a

      丁戊一界角而甲乙丙心角相對甲丙

      弧線之度比甲丁戊界角相對甲戊弧

      線之度少一半則甲乙丙心角之度必

      與甲丁戊界角之度相等試自丁角過

      圜之乙心至對界作丁乙己全徑線復

      自乙心至戊界作乙戊半徑線即成甲

      乙己己乙戊二心角甲丁己己丁戊二

      界角其甲乙己心角必倍於甲丁己界

KR3f0048_WYG_002-46b

      角而己乙戊心角亦必倍於己丁戊界

      角今以甲乙己己乙戊二心角相併甲

      丁己己丁戊二界角亦相併則甲乙己

      己乙戊二心角所併之度必倍於甲丁

      己己丁戊二界角所併之度矣是以甲

      丁戊一界角必得甲乙己己乙戊二心

      角所併之一半夫甲丙弧線既為甲戊

      弧線之一半而甲乙丙角又為甲乙己

      己乙戊二心角所併之一半則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46b

      心角度必與甲丁戊界角之度相等矣

KR3f0048_WYG_002-47a

      第十四

      凡圜内界角立於圜界之半者必為直

      角如甲乙丙丁圜内之甲乙丙界角立

      於甲丁丙圜界之正一半則此甲乙丙

      角必然為直角也自甲丁丙之半圜於

      丁界為兩平分復自丁界至圜心戊作

      丁戊輻線即成甲戊丁角其相對之甲

      丁弧為圜界四分之一既為圜界四分

KR3f0048_WYG_002-47b

      之一則必為直角(如首卷第/十節云)夫心角相

      對弧線若為界角相對弧線之一半其

      二角之度相等矣(如本卷第/十三節云)今甲戊丁

      心角相對之甲丁弧線既為甲乙丙界

      角相對之甲丁丙弧線之一半則甲戊

      丁心角度必與甲乙丙界角度相等且

      甲丁弧線既為圜界四分之一而甲丁

      丙弧線又為圜界之正一半則甲戊丁

      心角為直角而甲乙丙界角亦必為直

KR3f0048_WYG_002-47b

      角矣

KR3f0048_WYG_002-48a

      第十五

      凡圜内界角其所對之弧過於圜界之

      半者必為鈍角如甲乙丙戊圜内之甲

      乙丙界角其相對之甲戊丙弧大於圜

      界之一半故其相對之甲乙丙角為鈍

      角也試將甲戊丙弧平分於戊為甲戊

      戊丙兩段復自圜心丁至甲戊作二輻

      線即成甲丁戊一心角其甲戊丙弧分

KR3f0048_WYG_002-48b

      既大於半圜則此甲戊弧線一段亦大

      於圜之四分之一矣故此甲戊弧線相

      對之甲丁戊心角必為鈍角(見首卷第/十一節)

      夫心角相對之弧線比界角相對之弧

      線少一半則二角之度必相等(如本卷/第十三)

      (節/云)今甲丁戊心角相對之甲戊弧線正

      為甲乙丙界角相對甲戊丙弧線之一

      半則甲乙丙界角自然與甲丁戊心角

      等矣夫甲丁戊心角既為鈍角則甲乙

KR3f0048_WYG_002-48b

      丙界角亦必為鈍角矣

KR3f0048_WYG_002-49a

      第十六

      凡圜内界角其所對之弧不及圜界之

      半者必為鋭角如甲乙丙戊圜内之甲

      乙丙界角其相對之甲戊丙弧小於圜

      界之一半故其相對之甲乙丙角為鋭

      角也試將甲戊丙弧平分於戊為甲戊

      戊丙兩段復自圜心丁至甲戊作二輻

      線即成甲丁戊一心角此心角所對之

KR3f0048_WYG_002-49b

      甲戊弧線既不足圜界四分之一則此

      甲丁戊心角必為鋭角矣(見首卷第/十一節)此

      甲丁戊心角所對之弧比之甲乙丙界

      角所對之弧為一半則此二角之度必

      等夫甲丁戊心角既為鋭角則甲乙丙

      界角亦必為鋭角矣

      第十七

      凡函圜各界形之各線與圜界相切而

      不相交則謂之函圜切界形如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49b

      三角形之甲乙乙丙丙甲三界線俱在

KR3f0048_WYG_002-50a

      庚圜界之丁己戊三處相切而不相交

      故謂之函圜切界三角形又若甲乙丙

      丁四方形之甲乙乙丙丙丁丁甲四界

      線俱在戊圜界之己庚辛壬四處相切

      而不相交則謂之函圜切界四邊形觀

      此二圖則知函圜各界形必大於所函

      圜界形之分矣

      第十八

KR3f0048_WYG_002-50b

      凡圜内直界形之各角止抵圜界而不

      割出則謂之圜内所函各邊形如甲乙

      丙三角形之甲角乙角丙角俱與丁圜

      界相抵而不曾割出即謂之圜内所函

      三角形又如甲乙丙丁四方形之甲角

      乙角丙角丁角俱與戊圜界相抵而不

      割出則謂之圜内所函四邊形觀此二

      圖則知函於圜界各界形必小於圜界

      形之分矣

KR3f0048_WYG_002-50b

      第十九

KR3f0048_WYG_002-51a

      凡等邊衆界形或函圜或函於圜其界

      數愈多愈與圜界相近如甲圜形函乙

      丙丁等邉三角形又函乙己丙庚丁戊

      等邉六角形以三角形之三邊比之六

      角形之六邊則六角形之六邉與圜界

      相近矣設有十二角形之十二邊比此

      六角形之六邊則十二角之十二邊又

      與圜界為近若有二十四角之二十四

KR3f0048_WYG_002-51b

      邊則又更近於十二角之十二邊矣葢

      函衆界形之度必大於所函之衆界形

      度(見本卷第十/七十八兩節)今甲圜既函等邊六角

      形自大於六角形而此六角形又函等

      邉三角形亦必大於三角形由此推之

      十二角函六角二十四角函十二角其

      邊愈多者其度愈大故與圜界愈近也

      又如復有一函圜等邊四角形内又作

      一函圜等邊八角形此四角形既函八

KR3f0048_WYG_002-51b

      角形必大於八角形可知矣若於八角

KR3f0048_WYG_002-52a

      形内復作十六角形十六角形内又作

      三十二角形其所函形愈小邉數愈多

      則與所函之圜界度愈近矣苟設一函

      於圜界之多邉形為幾十萬邉(設函於/圜界之)

      (多邉形一自六邉起/算一自四邉起算)復設一函圜界之

      多邉形亦為幾十萬邉(設函圜界之多/邉形亦一自六)

      (邉起算一自/四邉起算)使此函圜之多邉形自外

      與圜界相比而函於圜界之多邉形自

KR3f0048_WYG_002-52b

      内與圜界相比則此二多邊形之每邊

      直界線將與圜界曲線合而為一故圜

      界曲線可得直線之度而多邉形之直

      線亦可得為圜界度也

      第二十

      函圜切界等邊形其所函圜之輻線度

      與一直角三角形之小邊之度等而等

      邉形之衆界共度又與三角形之大邊

      之度等則三角形之面積與等邊形之

KR3f0048_WYG_002-52b

      面積等如丙丁戊己庚等邉五角形其

KR3f0048_WYG_002-53a

      所函甲圜之甲乙輻線與辛壬癸直角

      三角形之辛壬小邉線度等而五角形

      之丙丁戊己庚五邉線共度又與三角

      形之壬癸大邉線度等則此辛壬癸三

      角形面積必與丙丁戊己庚等邉五角

      形面積等也何以見之若自五邊形之

      甲心至丙丁戊己庚之五角作甲丙甲

      丁甲戊甲己甲庚五線即分成甲丙丁

KR3f0048_WYG_002-53b

      類五三角形夫辛壬癸三角形之壬癸

      線度既與五角形之五邉共度等今將

      壬癸線平分五分以所分之每分為底

      依前所分五三角形式作甲壬丙類五

      正式三角形復自所分丙丁戊己四處

      俱至三角形之辛角作丙辛丁辛戊辛

      己辛四線遂分辛壬癸一三角形為辛

      壬丙類五斜式三角形再自甲壬丙類

      五三角形之甲角至底各作一甲乙垂

KR3f0048_WYG_002-53b

      線俱與圜之輻線等則甲壬丙相等之

KR3f0048_WYG_002-54a

      五三角形之髙度亦自相等矣於是復

      自辛壬癸三角形之辛角與五甲角相

      切作一辛子線與壬癸為平行線則此

      平行線内同底所成之各種三角形之

      面積必俱相等矣(見三卷/第十節)葢辛壬丙甲

      壬丙兩三角形為同底辛丙丁甲丙丁

      兩三角形為同底辛丁戊甲丁戊兩三

      角形為同底辛戊己甲戊己兩三角形

KR3f0048_WYG_002-54b

      為同底辛己癸甲己癸兩三角形為同

      底故其面積俱相等也且辛壬丙三角

      形與甲壬丙三角形既俱相等則辛壬

      丙之類五斜式三角形之面積即如甲

      壬丙之類五正式三角形之面積矣其

      所分各形之面積俱等則其全形之面

      積自然相等此所以辛壬癸直角三角

      形之面積與丙丁戊己庚等邉五角形

      之面積相等也

KR3f0048_WYG_002-54b

      第二十一

KR3f0048_WYG_002-55a

      圜界内函等邊衆界形其圜心至衆界

      所作中垂線與一直角三角形之小邉

      之度等而等邊衆界形之衆界共度又

      與直角三角形之大邊之度等則此三

      角形之面積與等邊衆界形之面積等

      如甲圜所函乙丙丁戊己庚等邉六角

      形其圜之甲心至衆界所作甲辛垂線

      與壬癸子直角三角形之壬癸小邉線

KR3f0048_WYG_002-55b

      度等而六角形之乙丙丁戊己庚六邉

      線共度又與三角形之癸子大邉線度

      等則此壬子癸三角形面積必與乙丙

      丁戊己庚等邉六角形面積等也若依

      前節法將六邉形分為六三角形復以

      三角形之癸子界照六邉形度分為六

      分又照六邊形所分六三角形作六正

      式三角形復自壬子癸三角形之壬角

      至乙丙丁戊己五處作五斜線成六斜

KR3f0048_WYG_002-55b

      式三角形此兩式三角形同底又同在

KR3f0048_WYG_002-56a

      二平行線内則其面積必兩兩相等此

      兩式六三角形之垂線既與壬癸子直

      角三角形之壬癸小邉線度等而兩式

      六三角形之底線共度又與壬子癸直

      角三角形之癸子大邉線度等則壬癸

      子直角三角形之面積必與乙丙丁戊

      己庚等邉六角形之面積相等矣

      第二十二

KR3f0048_WYG_002-56b

      凡圜形之輻線與一直角三角形之小

      邊線度等而圜之周界與三角形之大

      邉線度等則此直角三角形之面積與

      圜形之面積相等如有一甲圜形其甲

      乙輻線與丙丁戊直角三角形之丙丁

      小邉線度等而甲圜形之乙周界又與

      丙丁戊三角形之丁戊大邉線度等則

      此丙丁戊三角形之面積即與甲圜形

      之面積相等也何以見之甲圜之輻線

KR3f0048_WYG_002-56b

      與三角形之小邉等者即如等邉衆界

KR3f0048_WYG_002-57a

      形之中垂線與三角形之小邉等也甲

      圜之周界與三角形之大邉等者即如

      等邉衆界形之各界共度與三角形之

      大邉等也若夫函圜衆界形相等之三

      角形其小邊雖與圜之輻線等其大邉

      則長於圜之周線故其積分亦大於圜

      之積分而函於圜衆界形相等之三角

      形其小邉既短於圜之輻線而大邊亦

KR3f0048_WYG_002-57b

      短於圜之周線故其積分亦小於圜之

      積分今此甲圜形相等之丙丁戊三角

      形其小邊既與圜之輻線等面三角形

      之大邉又與圜之周線等則其積分與

      圜形之積分相等無疑矣然圜周界曲

      線也等邉衆界形之界度直線也觀之

      似難於相通者如以圜之内外各設多

      邉衆界形分為千萬邉(如本卷第/十九節云)則逼

      圜界最近將合而為一乃依所分之段

KR3f0048_WYG_002-57b

      為千萬正式三角形此千萬正式三角

KR3f0048_WYG_002-58a

      形之中垂線亦將與圜之輻線合而為

      一而千萬邉共界度既與圜周合而為

      一則圜周之曲線亦變而為直線矣夫

      千萬邉正式三角形之中垂線既成圜

      之輻線則與丙丁戊三角形之小邊等

      而千萬邉正式三角形之底界共度又

      成圜之周度則又與丙丁戊三角形之

      大邊度等矣復自丙丁戊三角形之丙

KR3f0048_WYG_002-58b

      角至千萬正式三角形之底界各作千

      萬斜式三角形以比正式三角形因其

      㡳同其分自相等故千萬斜式三角形

      之共積比之千萬正式三角形之共積

      千萬正式三角形之共積比之丙丁戊

      一直角三角形之面積丙丁戊直角三

      角形之面積比之甲圜形之面積俱相

      等也

      第二十三

KR3f0048_WYG_002-58b

      有一圜形又一衆界形此圜界度若與

KR3f0048_WYG_002-59a

      彼衆界總度等則圜形之面積必大於

      衆界形之面積也如甲乙丙丁圜形之

      周界與戊己庚辛等邊四角形之四邉

      總度等則圜形之面積必大於等邉四

      角形之面積矣前言凡圜形之輻線與

      一直角三角形之小邉線度等而圜之

      周界與三角形之大邉線度等則三角

      形之面積與圜形之面積相等矣今試

KR3f0048_WYG_002-59b

      以甲乙丙丁圜形周界為三角形之大

      邉以甲乙丙丁圜形之甲壬輻線為三

      角形之小邉作一子丑寅直角三角形

      則三角形之丑寅大邉線度亦與戊己

      庚辛四角形之四邉總度等而三角形

      之子丑小邉線度雖與圜形甲壬輻線

      等却比四角形之自壬心至癸邉所作

      垂線為長若將三角形之子丑小邉線

      照四角形之壬癸垂線度截開則分子

KR3f0048_WYG_002-59b

      丑線於卯復自卯至寅作一斜弦即成

KR3f0048_WYG_002-60a

      卯丑寅一直角三角形而此卯丑寅三

      角形之分與戊己庚辛四角形相等也

      此卯丑寅三角形自子丑寅三角形分

      之則卯丑寅形必小於子丑寅形今甲

      乙丙丁圜形之面積既與子丑寅三角

      形之面積等而戊己庚辛四角形之面

      積又與卯丑寅三角形之面積等則戊

      己庚辛四角形之面積必小於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60b

      丁圜形之面積可知矣觀此凡界度相

      等之形圜界所函之分比衆界所函之

      分必大而衆界所函之分與圜界所函

      之分同者則衆界之總度復比圜界度

      大也

KR3f0048_WYG_002-61a

      㡬何原本五

      第一

      平面之上所立直線無少偏倚其各邊

      所生之角必俱直則謂之平面上所立

      垂線也如甲乙之平面正立一丙丁線

      不偏不倚此即為平面上所立之垂線

      矣

      第二

KR3f0048_WYG_002-61b

      凡兩平面相對其所立衆垂線度俱各

      相等則此相對之平面謂之平行面也

      如甲乙丙丁二平面間所有戊己衆垂

      線之度俱相等此甲乙丙丁二平面即

      為平行面矣

      第三

      平面上復立一平面無少偏倚其兩邊

      所成之角必皆為直角則謂之平面上

      所立直面也如甲乙平面上所立之丙

KR3f0048_WYG_002-61b

      丁平面無偏無倚兩邊亦俱成直角此

KR3f0048_WYG_002-62a

      即為平面上所立之直面矣

      第四

      凡各面相合其每面之角所合處復成

      一種體角則謂之厚角夫厚角必自三

      面合之乃成其面多者為各瓣相併所

      成之厚角也如甲圖四面為四瓣相併

      所生之厚角乙圖五面為五瓣相併所

      生之厚角是己

KR3f0048_WYG_002-62b

      第五

      凡各面相併所成之厚角如將各面計

      之則其衆角所合之分必不足於四直

      角度也如甲圖五面合成之厚角若將

      其五面展開使平作乙丙丁戊己平面

      之五瓣復以甲為心作一甲圜其乙丙

      丁戊己之五瓣相離處不能滿甲圜之

      周界矣因其不滿於圜之周界故比四

      直角為不足也或以四直角分强欲作

KR3f0048_WYG_002-62b

      一厚角則其瓣過於大必不能成平面

KR3f0048_WYG_002-63a

      所合之厚角矣

      第六

      凡等邊三面所合厚角其三面内之兩

      面角倂之必大於一直角度也如甲丙

      乙丁之等邉三面所合之甲厚角將乙

      甲丙丙甲丁二面倂之必大於一直角

      度矣依前節法將甲厚角展開使平雖

      不足四直角之度而乙甲丙丙甲丁之

KR3f0048_WYG_002-63b

      二而併之則較之一直角度為大焉何

      以見之夫三面展開其所離之虛分仍

      有三面之分以三面之實分合三面之

      虛分則為六角之全形此六角之全形

      得四直角度矣六角而得四直角則三

      角必得二直角三角既得二直角則二

      角相倂必大於一直角可知矣

      第七

      凡平面二線交處作一垂線正立而無

KR3f0048_WYG_002-63b

      偏倚此線任在平面各處俱為垂線如

KR3f0048_WYG_002-64a

      甲乙丙丁平面上甲丙丁乙二線相交

      己處作一戊己垂線正立而不偏倚則

      此戊己線任在甲乙丙丁平面上某一

      處俱為垂線也假使戊己垂線不能正

      立而有所偏倚則如壬己線近於辛而

      離於庚矣壬己線既近於辛而離於庚

      則偏向於丁丙而逺於甲乙而壬己丁

      壬己丙之二角為鋭角壬己甲壬己乙

KR3f0048_WYG_002-64b

      之二角為鈍角矣戊己既如壬己則不

      得謂之甲丙丁乙二線相交處正立之

      垂線矣

      第八

      衆線交處立一垂線其各角若俱直此

      所交各線必在一平面也如甲丙乙丁

      庚辛之三線相交處立一戊己垂線其

      與衆線相接各角若俱直則此相交之

      三線必在一平面也夫衆線之相交固

KR3f0048_WYG_002-64b

      在平面而垂線之所立正所以考面或

KR3f0048_WYG_002-65a

      一角不直則不得謂之平面矣

      第九

      平面上若立二垂線必互為平行線如

      甲乙丙丁之平面上立戊己庚辛二垂

      線則此二線互為平行線也試自辛過

      己至壬作一辛壬線則戊己庚辛二垂

      線所立之分必正其在甲乙丙丁平面

      上任指何處所生之角俱是直角(見本/卷首)

KR3f0048_WYG_002-65b

      (節/)故戊己壬庚辛己二角俱為直角而

      相等也且此二角又為二線與一線相

      交所成之内外角其度既等則戊己庚

      辛二線必為平行線矣(如首卷第/二十一節)

      第十

      有二線與一垂線平行雖不在平面之

      一界此三線亦互相為平行線也如甲

      乙丙丁二線俱與戊己一垂線平行不

      立於一直線上雖不居平面之一界此

KR3f0048_WYG_002-65b

      三線亦必互為平行線也試於甲乙丙

KR3f0048_WYG_002-66a

      丁戊己三線之末作一庚辛平面此平

      面上之戊己線為垂線其四圍平面所

      生之各角俱是直角矣復自乙過己自

      丁過己作相交二線則成甲乙己戊己

      壬二角丙丁己戊己癸二角此各二角

      俱為平行線一邉之内外角俱為相等

      角矣(見首卷第/二十一節)而甲乙己丙丁己二角

      亦俱為直角夫甲乙丙丁二線在庚辛

KR3f0048_WYG_002-66b

      平面上所生之角皆直又皆與戊己垂

      線所生之角等則甲乙丙丁二線亦皆

      得為垂線其與戊己線為互相平行之

      三線可知矣

      第十一

      相對二平面之間横一直線此線在二

      平面上所生角若俱直則此相對二面

      互相為平行面也如甲辛乙庚丙癸丁

      壬二平面之間横一戊己直線此戊己

KR3f0048_WYG_002-66b

      線末所抵處其四圍俱成直角則此二

KR3f0048_WYG_002-67a

      平面互相為平行面矣試將此二平面

      之戊己横線所抵之處作甲乙庚辛相

      交二線丙丁壬癸相交二線則戊己横

      線於二平面各界所生之角俱為直角

      如甲乙丙丁二線與戊己横線相抵所

      生之甲戊己戊己癸二尖交錯之角相

      等故甲乙丙丁相當之二線為平行矣

      又如辛戊己戊己丙二尖交錯之角亦

KR3f0048_WYG_002-67b

      相等故庚辛壬癸相當二線亦為平行

      矣相對二平面之上所有之相當各二

      線既俱同為平行線則相對之二平面

      自然互為平行面矣

      第十二

      有二平行面橫交一面其相交處所生

      二線必平行如甲乙丙丁平行二面上

      横交一戊己平面其庚辛壬癸之相交

      處所生二線亦俱平行也何以言之庚

KR3f0048_WYG_002-67b

      辛壬癸平面相交處所生二縫既在甲

KR3f0048_WYG_002-68a

      乙丙丁二平面之上自然與甲乙丙丁

      二面之甲丑子乙丙卯寅丁之各線同

      為平行線且又在戊己一平面内其分

      自然相對故此二平面與一平面相交

      之縫線亦得為平行也

      第十三

      凡各種面内所積之實為體而皆因其

      面以名之焉如全體不成角度止現圓

KR3f0048_WYG_002-68b

      之圓面則謂之圓體甲乙圖是也全體

      各面俱平各邊相等所成各角又等則

      謂之平面正方體丙丁圖是也全體各

      面雖平體長而面成兩式其相對各面

      仍兩兩相等相對各邊則又平行角又

      相等此謂之平行長方體戊己圖是也

      體有曲平兩面相雜而不成等邊等面

      則謂之底平半圓體庚辛圖是也全體

      相對之各面不平行上下兩面平行則

KR3f0048_WYG_002-68b

      謂之上下面平行體壬癸圖是也體圓

KR3f0048_WYG_002-69a

      而上下面俱平則謂之長圓體子圖是

      也底為平面其各面俱合於一角而成

      厚角則謂之尖瓣體底三角者謂之三

      瓣尖體底四角者謂之四瓣尖體底衆

      角者謂之衆瓣尖體如丑寅卯三圖是

      也又或底面圓而漸鋭成形則謂之尖

      圓體辰圖是也

      第十四

KR3f0048_WYG_002-69b

      凡圓體長圓體尖圓體俱生於圜面故

      其外皮面積亦生於圜界一旋轉之度

      分耳如取甲乙丙丁之圓形則以甲乙

      徑線為樞心將甲丙乙半圓作轉式旋

      轉復還於原處即成甲丙乙丁一圓形

      體如取甲乙戊己平行面之長圓形則

      以甲乙中線為樞心將丙丁線界作轉

      式旋轉復還於原處即成甲乙戊己一

      長圓體如取甲丙丁平底尖圓形則以

KR3f0048_WYG_002-69b

      甲乙中線為樞心將甲丁邉線作轉式

KR3f0048_WYG_002-70a

      旋轉復還於原處即成甲乙丙丁一尖

      圓體矣

      第十五

      凡各體形其各面平行相當則相對兩

      邊面積俱相等如甲乙丙丁之正方體

      其甲戊庚丁甲己戊丙甲丙乙丁六面

      俱各平行故相對二面之積自兩兩相

      等也

KR3f0048_WYG_002-70b

      第十六

      凡體面式不一而積等者為積數相等

      之體面式既同而體積又等者爲面式

      體積全等之體如甲乙二體為積數相

      等之體也丙丁二體為面式體積全等

      之體也

      第十七

      凡平行面之長方體自一面之對角線

      平分為兩三稜體此兩三稜體必爲面

KR3f0048_WYG_002-70b

      式體積全等之體矣如甲乙平行面長

KR3f0048_WYG_002-71a

      方體自丙丁二角至相對戊己二角分

      為兩段成戊丙乙丁己甲兩三稜體為

      面式體積全等體也試以甲丙庚戊辛

      丁乙己兩平面形自戊丙丁己兩對角

      線均分為兩三角形面則所分之戊庚

      丙己乙丁丙甲戊丁辛己四三角形面

      積俱相等而丙乙甲己甲丁戊乙各面

      又互為平行必兩兩相等再對角線分

KR3f0048_WYG_002-71b

      成之丙丁己戊戊己丁丙二面原在一

      界所分必各相等今所分二形之各面

      既各相等則其積必等而為面式體積

      全等體無疑矣

      第十八

      凡平行二平面之間若同底立各平行

      體其積必相等設甲乙丙丁平行二平

      面之間於戊己庚辛底立壬庚癸己二

      平行體其積俱相等何也葢因壬戊己

KR3f0048_WYG_002-71b

      子丑寅平面三角形之壬戊己子面與

KR3f0048_WYG_002-72a

      卯辛庚辰癸午平面三角形之卯辛庚

      辰面平行而壬戊己子丑寅平面三角

      形之丑戊己寅面與卯辛庚辰癸午平

      面三角形之癸辛庚午面平行故其各

      面之度相等其壬子辰卯之面與丑寅

      午癸一面俱與戊己庚辛一面平行其

      度亦必相等此二面之度既等則壬子

      寅丑卯辰午癸二面之度亦必俱等其

KR3f0048_WYG_002-72b

      上下各面度既等而平面兩三角形之

      各面各邉度又俱等則此壬庚癸己二

      平行體之積必然相等也可知矣

      第十九

      凡平行平面之間所有立於等積底之

      各平行體其積必俱相等設如甲乙丙

      丁平行二平面之間有戊己庚辛壬癸

      子丑二等積之底立一寅庚正靣平行

      體一卯子斜面平行體此二體之積必

KR3f0048_WYG_002-72b

      相等試自寅庚正面平行體之戊己庚

KR3f0048_WYG_002-73a

      辛底至卯子斜面平行體之卯辰午未

      面復作一卯庚斜面平行體則寅庚卯

      庚二體立於戊己庚辛之一底其積相

      等矣(如前節/所云)而卯子卯庚二體又同立

      於卯辰午未之面其積亦必相等是以

      寅庚正面平行體卯子斜面平行體俱

      與卯庚平行體相等故云凡平行平面

      之間所有立於等積底之各平行體其

KR3f0048_WYG_002-73b

      積必俱相等也

      第二十

      平行平面之間有立於等積三角底之

      各三面體其積必俱等如甲乙丙丁平

      行二平面之間有子庚丑寅癸卯等積

      三角底立戊庚己辛癸壬之兩三面體

      此二體積必相等何以見之若以此二

      體之上邊二面之戊辰辰己二界平行

      作戊未己未二線辛午壬午二界平行

KR3f0048_WYG_002-73b

      作辛申壬申二線又於此二體之下邊

KR3f0048_WYG_002-74a

       二面之子庚庚丑二界平行作子酉酉

       丑二線寅癸癸夘二界平行作寅戌戌

       卯二線則二體所生酉子庚丑戌寅癸

       卯四邊平行二底俱在子丑寅卯二對

       角線其度相等(見三卷/第三節)其分比三角面

       各大一倍矣復於所作二底邊酉戌二

       處作酉未一縱線戌申一縱線即成未

       庚申癸平行面二方體矣其酉子庚丑

KR3f0048_WYG_002-74b

       戌寅癸卯二底既俱相等則所生之未

       庚申癸平行面之二方體亦自相等(見/本)

       (卷第十/九節)此未庚申癸平行面二方體既

       各相等則戊庚己辛癸壬之三面體為

       未庚申癸二方體之正一半其積必等

       無疑矣

       第二十一

       凡各種體形難以圖顯葢以圖止一面

       故也必用木石製之始能相肖况此各

KR3f0048_WYG_002-74b

       種形體又或有外實而内空者必按其

KR3f0048_WYG_002-75a

      形以求其理始可發明其精藴矣

      第二十二

      凡各面所成體形内其各面俱平行或

      上下面為平行而立於等積之底其體

      之髙又等則其體之積亦相等如甲乙

      體其各面俱平行又如丙丁體其上下

      面平行立於等積之底其髙又等或又

      如戊己體其上下面平行圓面積又等

KR3f0048_WYG_002-75b

      髙又等則其兩兩體積必相等矣又如

      庚辛壬癸之類尖體形苟立於等積之

      底其體之髙若等則其體之積亦相等

      何以見之若將衆尖體分為平行底之

      衆小體其所分衆小體之底度髙度必

      俱相等如子丑圖其所分小體之積俱

      等故其全體之積亦相等也

      第二十三

      凡上下面平行各體與平底尖體同底

KR3f0048_WYG_002-75b

      同髙者不論平面圓面其平底尖體皆

KR3f0048_WYG_002-76a

      得上下面平行體三分之一如甲乙上

      下面平行之長方體與丙丁四瓣尖體

      其乙丁兩底積等甲乙丙丁兩髙度又

      等則甲乙長方體與丙丁尖體三形等

      如戊己上下面平行之三稜體與庚辛

      三瓣尖體其己辛兩厎積等戊己庚辛

      兩髙度又等則戊己三稜體與庚辛尖

      體三形等又如壬癸上下面平行之長

KR3f0048_WYG_002-76b

      圓體與子丑尖圓體其癸丑兩底積等

      壬癸子丑兩高度又等則壬癸長圓體

      與子丑尖圓體三形等又如壬癸長圓

      體與甲乙戊己類體同底同髙則壬癸

      長圓體亦與丙丁庚辛類尖體三倍所

      合之數等又或子丑尖圓體與丙丁庚

      辛類尖體同底同髙則子丑尖圓體三

      倍之乃與甲乙一體戊己一體等也夫

      同底同髙上下面平行體既俱爲尖體

KR3f0048_WYG_002-76b

      之三倍則尖體為上下面平行體三分

KR3f0048_WYG_002-77a

      之一可知矣(葢甲乙戊己壬癸各體其/式雖不同苟底積高度相)

      (等其積必等而丙丁庚辛子丑各體式/雖不同苟底積高度相等其積亦必等)

      (故知丙丁庚辛子丑平底尖體互爲甲/乙戊己壬癸上下面平行各體三分之)

      (一也如將上下面平行各體以木石為/之分作同底同髙之各平底尖體用權)

      (衡以較其分量則各體/之積分自昭然可見矣)

      第二十四

      凡長圓體外周面積與長方體底面積

      相等而長圓體半徑又與長方體高度

KR3f0048_WYG_002-77b

      相等則長圓體積必得長方體積之半

      也如甲乙丙丁長圓體其周圍外面積

      與戊己長方體之庚己底面積等而長

      圓體之壬丁半徑又與長方體之戊庚

      髙度等則此甲乙丙丁長圓體積必得

      戊己長方體積之一半也試將甲乙丙

      丁長圓體從壬癸中線至周圍外面分

      爲千萬分則成子丑己類千萬長尖體

      此千萬長尖體之髙與長圓體之壬子

KR3f0048_WYG_002-77b

      半徑等而千萬長尖體之共底即長圓

KR3f0048_WYG_002-78a

      體之周圍外面積則此千萬長尖體必

      爲戊己長方體之一半矣葢寅己辛三

      角面爲午己長方面之一半(見三卷/第三節)而

      此子丑己類衆三角面與寅己辛三角

      面等(見四卷第/二十節)子丑己類衆三角面既

      與寅己辛三角面等則子丑己類衆長

      尖體亦必與卯辰庚辛己寅三角體等

      此卯辰庚辛己寅三角體固爲戊己長

KR3f0048_WYG_002-78b

      方體之一半今長圓體所分之衆長尖

      體既與卯辰庚辛己寅三角體等則亦

      必爲戊己長方體之一半故甲乙丙丁

      長圓體爲戊己長方體之一半也

      第二十五

      凡球體外面積與尖圓體之底積等而

      球體之半徑與尖圓體之高度等則此

      球體之積與尖圓體之積等也如甲乙

      丙丁球體之外面積與己庚辛尖圓體

KR3f0048_WYG_002-78b

      之庚子辛癸底積等球體之甲戊半徑

KR3f0048_WYG_002-79a

      與尖圓體之己壬高度等則此球體之

      積爲與尖圓體之積等也試將球體從

      中心分爲千萬尖體復將尖圓體亦分

      爲千萬尖體則球體所分尖體毎一分

      必皆與尖圓體所分尖體一分等何也

      葢球體所分尖體皆以球體之外面爲

      底而以球體之甲戊半徑爲高其尖圓

      體所分尖體皆以尖圓體之底爲底而

KR3f0048_WYG_002-79b

      以尖圓體之己壬高爲高夫尖圓體之

      底積原與球體之外面積等而尖圓體

      之高度又與球體甲戊半徑等故此兩

      種千萬尖體皆爲同底同高其積相等

      無疑矣(見本卷第/十八節)然此兩種千萬尖體

      即球體尖圓體之所分其所分之體既

      等則原體亦必相等可知故曰球體與

      尖圓體俱相等也

      第二十六

KR3f0048_WYG_002-79b

      凡各形外皮面積相等之體惟圓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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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之積數大於他種各體所函之積如

      甲乙丙丁外皮面積相等各形内甲圓

      體所函之積必大於乙丙丁直界體所

      函之積也何也大凡圓形其半圓周一

      旋轉間即成圓體此戊己庚半圓周一

      次旋轉即成甲圓體(見本卷第/十四節)又凡平

      面圓界所函之積必大於等邉各形所

      函之積(見四卷第/二十三節)平面圓界所函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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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各等邉所函之積則圓體所函必大

      於各直界體所函之積可知矣

      第二十七

      厚角所成等面體形有五種各以面數

      而名之其一爲四面體每面有三角各

      三角之各三界度俱等如甲圖是也二

      爲六面體毎面俱爲正方其方面之四

      角俱爲直角而各界互等故又爲正方

      體如乙圖是也三爲八面體毎面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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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各三角之各三界度俱等如丙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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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四爲十二面體每面有五角各五角

      之五界度俱等如丁圖是也五爲二十

      面體每面有三角各三角之各三界度

      俱等如戊圖是也

      第二十八

      前節發明五種厚角所成等面體形之

      外不能復生他形葢此五種厚角體俱

      是等邊三角四角五角之平面相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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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也凡平面自三界以下不能成面(見/二)

      (卷首/節)而厚角自三面以下亦不能成角

      故厚角自三面始如甲四面體其四厚

      角皆三平面三角形所合而成也乙八

      面體其六厚角皆四平面三角形所合

      而成也丙二十面體其十二厚角皆五

      平面三角形所合而成也然平面三角

      形所合過於五形則不能成厚角故平

      面六三角形合於一處即成庚形其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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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丙丁戊己六角相合與四直角等(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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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五節)既與四直角等則爲平面不成

      厚角矣(如本卷/第五節)六形相合尚不能成厚

      角况多形乎是故平面三角形所生厚

      角體僅得四面八面二十面三種而已

      若夫平面正方四角形所成厚角如丁

      六面正方體其八厚角皆三平面四角

      形所合而成此外更無他形若將四平

      面四角形合於一處即成辛形其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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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丁四角既俱爲直角必不能成厚角

      矣故四角形所生厚角僅有一六面正

      方體而已至於平面五角形所成厚角

      如戊十二面體其二十厚角皆三平面

      五角形所合而成此外更無他形也或

      將四平面五角形如癸子丑寅之四角

      合於壬此四角俱爲鈍角必大於四直

      角既大於四直角在平面尚不能相合

      厚角豈能成耶是以平面五角形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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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厚角僅有一十二面體而已或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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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六角形之三形合於一處爲癸其甲

       乙丙三角度與四直角等故不成厚角

       六角平面相合既不成厚角其七角八

       角等形愈不能成厚角矣故曰四面六

       面八面十二面二十面五種體只在三

       角四角五角三種平面形所生此外不

       能復成他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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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數理精藴上編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