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攷
古今攷
欽定四庫全書
古今攷卷十九
元 方回 續
附廣租税賦攷中 附論髙祖田租
漢食貨志天下既定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税一賈
誼謂農夫五口之家能耕者不過百畝所收不過百石
班固謂五口嵗治田百畮嵗收畮一石半其數不同大
率一石五斗官取一斗也
附論漢惠文景光武田租
杜氏通典孝惠元年減田租復十五税一注漢家復十
五税一儉於周中間廢今復之孝文十一年詔賜天下
人租税之半十三年除田之租税孝景二年令人半出
田税三十而税一漢光武建武中田租三十税一有産
子者復以三年之算至為寛大王莽無道夫税夫布妄
引周禮不足書魏晉以下不必書有異則書唐租庸調
變兩税書在後
附論漢文復田租不及無田之民
漢文帝復田租荀悦論豪民收民之資惟能惠有田之
民不能惠無田之民其説是矣漢文賜天下租税半十
一年也除田之租税十三年也富民多田貧民耕富民
之田已入租於主家矣而上之人蠲免租税誠有如荀
悦之説者然不失寛厚漢文要為賢主豐年除田租官
免主家主家不免田户此亦千載之一逢耳後世大水
大旱田全無收主家不敢不免佃户之租而官畧不減
放者有之民間不敢報水報旱者有之假如報官水則
不敢車戽旱則不敢翻耕或以存所浸之水或以留旱
苖之根查以待官府差吏覈實則秋冬不敢種麥而或
來年失種矣故水旱並不敢報上有仁人察見實是水
旱十分者放免十分七八分以下斟酌減放不必拘於
覈實近例謂之體覆體覆二字不過為吏胥邀求乞覔
之資水旱災傷必合蠲放官司既免主家主家亦免佃
户不必拘以覈實為佳惟豐年除租則有若荀悦之説
然古今有㡬漢文哉
附論漢口賦 率更 踐更 過更 丞相子亦
戍邊三日
漢髙初年四為算賦嵗人錢百二十為一算前已書賈
人奴婢倍算然又有口賦惠帝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
十不嫁五算如此則女子年十五以上亦與男子同一
算惠帝欲其早嫁而人民繁育故有五算之征文帝人
賦四十可謂寛厚減三分之二丁男三年而一事亦是
免徭役三之二昭帝元鳯三年之前逋更賦未入者皆
勿收注更有三品有率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
常人皆當迭為之一月一更是為率更也貧者欲得雇
更錢者次直者出錢雇之月二千是為踐更也天下人
皆令戍邊三日亦名為更律所謂繇戍也雖丞相子亦
在戍邊之調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當自戍三
日不可徃便還因便住一嵗一更諸不行者出錢三百
入官官為給戍者是為過更也此漢初因秦法而行之
也後遂改易有讁乃戍邊一嵗耳四年正月帝加元服
賜臣民金帛爵級毋收四年五年口賦漢儀注民年七
嵗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其三
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
紫陽方氏曰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嵗人出賦錢百二十
以治庫兵車馬其錢亦不勝其多矣文帝減至四十寛
厚之至也武帝用不足至算緡錢舟車不亦酷乎此所
謂口賦者書於昭帝紀元鳯四年正月加元服時免收
四年五年口賦錢霍光之寛政也且七嵗至十四嵗人
出錢二十三其二十以食天子如此則天子一飯一飲
食天下七嵗至十四嵗之醵非良法美意也武帝又加
三錢以補車騎馬大無理矣不知始於何年杜氏通典
刪去上文書曰四年出口賦誣昭帝霍光不亦甚乎卒
更一月秦之役一也一嵗正率役二也一嵗屯戍役三
也起謫戍以至取閭左役四五六七八矣漢有月更一
月一更雇者人二十代役一月却不見正卒一年事輕
於秦多矣天下民各戍邊三日比秦一年屯戍尤輕矣
人入三百錢當三日之戍一人徃一年者共得雇錢者
三萬六千今之三貫九百足漢錢重物輕大率皆寛於
秦法雖宰相子亦戍邊三日例出錢三百入官雇人代
行公之至者也外有材官騎士等未攷
附論漢當賦即後世折納 光武布帛 魏晉絹
綿
漢錢貴糴賤昭帝時元鳯二年三輔大常郡得以菽粟
當賦注大常主諸陵别治其縣爵秩如三輔郡又注元
帝永光五年令各屬在所郡諸應出賦算租税者皆聽
以菽粟當錢又元鳯六年詔榖賤傷農今三輔減賤其
令以菽粟當今年賦又元平元年減口賦錢什三當賦
二字算賦口賦皆以菽粟當如後世折納支移折變之
類後漢光武時榖貴尚書張杜言榖所以貴由賤帛故
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西漢時不
見有布帛之租魏武平袁紹令田租畝粟四升户絹二
匹綿二斤晉武平吳制曰調之式丁男之户嵗輸絹三
匹綿三斤此乃以户計取絹綿兩漢惟粟與錢耳田計
畝人計口無户征魏晉始以户
附論唐租庸調與兩漢異(户調起於曹魏晉)
禹田賦米也土貢物也周禮劉歆創為九賦九貢之説
王畿之内又除田租而别有賦九乎昔鄭𤣥取錢之説
周無是也九貢分為九目先後鄭異説貢一而已何必
分九董仲舒謂古者税民不過什一役民不過三日兩
言盡之矣假如貢商虞衡技藝販鬻山林川澤之饒亦
謂之賦亦什一而已役民三日太平無事兵寝不用或
不役亦可知米也物也力也賦貢役三者之外有軍制
焉有事為軍無事為農如此而已秦商鞅變法强秦而
亦亡秦收大半之賦為多古三十倍之徭役多古二十
倍之田租賦算鹽鐵漢因之而特寛弛未有所謂户調
也曹操忽於田租之外以户調取民絹綿晉武因之南
北朝因之而役法增至一人四十五日唐之租庸調所
由起也租者米也以田取以丁取庸者力也以口取其
曰取調者絹綿絁布也以户取户調之法自曹操始也
丁也者壮則從軍在田租之外有計丁之米有計畝之
米庸也者不拘壮丁年及疲弱俱取嵗二十日一日不
役納絹三尺或他布帛古豈有此又加以户調之帛酒
酤商税鹽鐵又不與此或謂唐租庸調為良法視兩漢
寛征薄徭去之逺矣
附論葉水心非租庸調
葉水心文租庸之法每丁嵗入粟二石為租調隨土地
所宜綾絹絁布皆有差(絁始移思移二切)用民之力嵗役不過
二旬不役則收其庸日三尺此最不善此即孟子所謂
粟米之征布縷之征力役之征也然孟子却云用其一
緩其二不敢兼用以取民唐初正要立法之時乃用戰
國茍簡之法盡取諸民周制用民嵗不過三日雖立法
如此未嘗盡用今唐用民力非特倍其六七而為一定
之制否則必收其庸此正犯孟子之所諱盖唐初君臣
不學無術以至於此
紫陽方氏曰葉水心文論道理全不透論制度則尚可
取此説良是夫不問所耕多少但一丁一年納榖粟二
石一家三丁則納六石五丁則納十石非良法也三丁
則一丁充軍五丁則取二軍然為軍身者免庸免調此
法尚寛貞觀二年四月户部尚書韓仲良奏王公以下
墾田畝二升其粟麥納稻之屬各依土地貯之州縣以
備凶年此又計畝取租在一丁二石之外似乎近世之
義倉獨取王公以下乃官户之募人自墾荒田者唐官
户未審免丁之起軍免庸免調否攷其實丁取租取軍
户調取絹綿庸又一日帛三尺自非良法唐之民脱隋
煬之水火下習以為慣而不覺上行之以寛而不擾所
以有貞觀之治龍朔三年秋七月制衛士五十八放令
出軍仍免庸調則知壮丁之為軍者免庸調其老而免
為軍歸農者亦免庸調二者之絹俱免亦寛矣
附論楊炎兩税
唐徳宗建中元年制百姓及客算約丁産定等第均率
征年支兩税其應税斛斗據大歴十四年見佃青苖地
額均税夏税六月内納畢秋税十一月内納畢其舊租
廣及諸色各司一切並停吕東萊曰徳宗時楊炎為相
以户籍隠漏徵求煩多變而為兩税之法兩税既立三
代之制皆不復見然而兩税在徳宗一時之間雖號為
整辦然取大歴中科役最多以為數雖曰自所税之外
並不敢取於民其後如間架如借商如除陌取於民者
不一楊炎所以為千古之罪人
紫陽方氏曰兩税之法起於楊炎五代迄宋行之至今
炎之為法田税之米粟為秋税户調力庸絹綿綾絁布
帛並為夏税如此則從軍而免庸調者不復免矣衛士
免軍而歸田者庸調亦不復免矣舊制人嵗役二十日
不役則一日納絹三尺今一人一嵗二十日六丈皆併
入夏税不復役不役之分矣謂立兩税法後不役民可
乎而又役之則是納庸而再役也唐自天寳以來安史
為逆河北置節度使藩鎮軍得自起民得自税非國家
之有府兵變而為彍騎開募兵養兵之漸每一户計其
一産分等第定作夏税秋税名為簡易而其實多取於
民但能行於所藩鎮之州郡而民困矣回生長江東新
安楊行宻用唐兩税法田上中下山地園並分上中下
一畝紐起税錢㡬文每一百文夏税科若干秋税科若
干支移折變不勝多端浙西江西湖廣川閩大抵論物
力若干科夏科税若干有增無減州不恤縣縣不恤民
其弊不可勝書
附論秦斗桶權衡丈尺
吕東萊大事記周顯王二十一年癸酉書秦初為賦又
書秦平斗桶權衡丈尺行之回檢史記秦本紀初為賦
乃秦孝公之十四年不書斗桶事意在其六國年表檢
之又不見孝公十四年但書初為賦不書斗桶亊其十
二年書初取小邑為四十一縣令為田開阡陌兩字共
下一初字總之也十三年書初為縣有秩史東萊皆書
之取六國表也秦本紀不書回乃取禮記月令閲之仲
春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均衡石角斗甬正權概鄭𤣥
注桶今斛也音勇非本出處尋取史記商君傳觀之始
見出處太史公書曰築冀闕宫庭於咸陽自雍徙都之
而令民父子兄弟内息者為禁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
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税平平斗桶
權衡丈尺行之然後知東萊所引出此東萊解題曰變
周制也鄭𤣥曰桶音勇今之斛也索隠曰音統量器名
也東萊不取然則東萊讀書仔細如此如秦事取秦本
紀取六國年表取諸列傳或取之他書不一該博精覈
未易及也回以此推之則漢興所用米粟之斗斛稱物
之權衡度物之丈尺皆秦孝公商鞅之制非周制也為
攷田租多少田畝廣狹故書
附論三代尺不同寸
司馬温公稽古録伏羲始畫八卦造書契黄帝時蒼頡
造文字作六十甲子造歴律此六律之始也以易與書
攷之伏羲神農黄帝之後堯授民時舜作韶樂律歴之
説尚矣夏建寅十寸為尺商建丑十二寸為尺周建子
八寸為尺布帛廣二尺二寸長四丈為匹其所謂寸者
當是古之秬黍生於黄鍾之長者一黍之廣九黄鍾之
長如此乃是十黍為一寸云
附論秦始皇一法度衡石丈尺
秦始皇二十六年初并天下銷兵鑄金人一法度衡石
丈尺此乃六國各各不同以孝公商鞅之制一之也孝
公時曰斗桶權衡始皇時曰衡石省二字石即桶也始
皇以衡石量書裴駰注案石百有二十斤如此則一斗
重十二斤也量之則一石稱之則百二十斤乎金人十
二重各千石索隠謂各重二十四萬斤如此則一石重
二百四十斤與此不同又本紀數以六為紀六尺為歩
譙周曰歩以人足為數非獨秦制然索隠不以譙周為
然引管子司馬法皆云六尺為歩又引王制古者八尺
為歩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歩歩之尺數亦不同回謂
井田六尺為歩周制也秦孝公之丈尺吕東萊曰改周
制也今其分寸不可攷漢用秦斗斛權衡丈尺班固律
歴志秬黍之法乃是王莽之制劉歆之説始皇十八年
徐廣注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六尺稱帝之年符法
冠皆六寸四年十月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王翦軍
歸斗食以下裴駰引漢書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十食
佐史之類又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所謂寸所謂尺所
謂丈所謂斗所謂石所謂輕重斤兩未見秦人内實分
數漢書顔師古注百官表萬石二千石以榖斛計每月
之數書曰漢制其實秦制史記秦紀不見所始
附論班固律歴志度量權衡
漢書律歴志首引書同律度量衡次引孔子謹權量審
法度其來逺矣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
量五曰權衡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有算法用竹徑
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職在太史羲和掌之聲者
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有八音五聲之本生於黄鍾
之律九寸為宫或益或損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律
十有二陽六為律隂六為吕黄帝用竹後世用銅職在
大樂太常掌之度者分寸丈尺引也本起黄鍾之長以
子榖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黄鍾之長一為
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其法用
銅髙一寸廣二寸長一丈而分寸丈尺存焉用竹為引
髙一分廣六寸長十丈回謂今人有五尺竿丈竿無此
竹引職在内官廷尉掌之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於
黄鍾之龠以子榖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
凖其槩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其法
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鄭氏庣音條桑之條庣通也算方一尺所受一
斛過九釐五毫然後成斛今尚方有王莽時銅斛制盡與此合師古曰庣不滿之處也音吐彫反)其上
為斛其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龠其状似爵回謂
此王莽之制劉歆所著非漢初制也衡權者衡平也權
重也所以權任而均物平輕重也其道如底(音指謂以石厲物令
平也)見凖之正繩之直左旋見規右折見矩權者銖兩斤
鈞石也本起於黄鍾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
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
鈞為石圜而環之今之肉倍好者孟康曰謂為錘之形
若環也如淳曰身為肉孔為好師古曰錘者稱之權也
直垂直睡二切周旋無端終而復始無窮已也回謂王
莽稱錘鑄銅為環肉倍好璧孔古謂之好璧身古謂之
肉孔在環中三之一肉在孔外三之二也班固多引劉
歆語如漢儒論深衣象天數十有二月數之類不可取
其曰衡運生規規圜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凖却好韋
昭曰立凖以望繩以水為平凡律度量衡皆用銅回謂
今人稱錘用鐵用銅用石無為環形者衡用堅木班志
不言衡上分星穿紐用鈎用盤之制恐漢王莽衡中懸
於架大小不等有銖之錘之衡有兩之錘之衡有斤鈞
石之錘之衡如今秤榖鑿石為一秤錘二則二枚三則
三枚衡懸架上兩頭適均則為平也
附論唐度量權衡 近代尺斗秤(古作稱今作秤)
杜氏通典曰凡權衡度量之制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
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量以秬黍
中者容千二百為龠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
斗為斛權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為銖二十四銖為
兩三兩為大兩十六兩為斤調鍾律測晷景合湯藥制
冠冕則用小升小兩自餘公私用大升大兩
紫陽方氏曰近代有淮尺有浙尺淮尺禮書十寸尺也
浙尺八寸尺也亦曰省尺民間納夏税絹濶二尺長四
丈淮尺重十二兩吾徽州十兩江東人用淮尺浙西人
杭州用省尺浙尺有百合斗加一斗加二斗加三加四
斗官倉收支用省斗省斛得百合斗之七斗五升為一
斛官置梭口斛如桶形而小口二桶為一石民田收租
皆加二三市糶或百合或加一漢書稱人日食五升想
是升小今加一二斗人食日一升徃時學糧諸生飯一
人每餐省升七合半上白米有定秤二百文銅錢重有
二百二十錢秤民間賣買行用魚肉二百錢秤薪炭粗
物二百二十錢秤官司省秤十六兩計一百六十錢重
民間金銀珠寳香藥細色並用省秤今大元更革一尺
有舊尺尺加五寸一斛有舊百合斛加三斗五升秤只
用十六兩秤
附論古今田畝歩 唐開元令世業口分
古六尺為歩歩百為畝班固曰畝收一石半董仲舒曰
百畝所收不過百石杜氏通典曰唐開元二十五年令
田廣一歩長二百四十歩為畝百畝為頃丁男給永業
田二百畝口分田八百畝(以下有差多不録凡數等永業田親王以下百頃至四頃
八十六十畝官員職田他攷)注謂是年著令也其令文所載制度則
自唐初如此又注自秦漢以降即二百四十歩謂畝非
獨始於國家盖具令文耳
古今攷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