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書考索
群書考索
欽定四庫全書
羣書考索後集卷五十八
宋 章如愚 編
財用門
酒類
酒者先王所以供祭祀以行禮祭也 古有醴酪時儀
狄作酒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絶㫖酒曰後世必有酒
亡國者後殷紂果以酒敗也
周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彛酒越庶國飲惟祀徳
将无醉(酒/誥)成王時周公誥羣臣曰矧汝剛制于酒厥或
告曰羣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于周予其殺又惟殷之
廸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
乃不用我教辭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時同于殺(酒/誥)
周官萍氏掌㡬酒謹酒鄭司農釋云㡬者㡬察沽賣過
多及非時者謹者使民節用而无彛也(秋/官)
漢興有酒酤之禁其律三人以上無故羣飲酒罰金四
兩(又紀/) 文帝即位賜民酺五日 十六年九月令天
下大酺(本/紀)後元年詔戒為酒醪以糜榖者多 景帝中
元三年夏旱禁酤酒(本/紀)後元年夏大酺民得沽酒(本/紀)師
古曰酺之為言布也王徳布於天下合聚歛食為酺
武帝天漢三年初𣙜酒酤(本/紀) 昭帝始元六年詔郡國
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皆對願罷酒𣙜均輸等官無與
民争利洪羊難之於是丞相田千秋奏宜罷郡國𣙜酤
酒 秋七月罷𣙜酤令民得以律占租(本紀及/通典) 宣帝
時復禁民酤(通/典)五鳯二年詔諸郡國二千石勿擅行苛
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由是廢郷黨之禮非所
以導民也 三年賜民大酺五日(本/紀) 元帝時賈捐之
上書曰今天下人賦數百造鹽鐵𣙜酒之科以佐用度
猶不足而人困矣後漢末曹操表奏酒禁孔融争之
王莽時魯康言鹽鐵錢布皆斡在縣官惟酒酤獨未斡
後設六管之令命縣官酤酒置酒士郡一人乗傳督酒
利(本/傳)
宋文帝時虞荔以國用不足奏立𣙜酤之科永嘉中二
年從之(南/史) 後魏設酒禁
隋文帝開皇三年罷酒坊與百姓共之(本/史)
唐初無酒禁 肅宗乾元二年京師酒貴帝以廪食方
屈乃禁京城酤酒期以麥熟如初二年飢復禁酤(唐/志)
代宗廣徳二年定天下酤户以月收稅除此外不問官
私一切禁斷 大歴六年量定三等逐月稅錢(唐/史)
時關輔旱裴諝入對帝問𣙜酤利嵗入幾何諝曰臣謂
陛下軫念元元先訪疾苦而乃責臣以利孟子曰治國
以仁義何以利為帝曰微公言朕不聞此(本/傳)
徳宗建中元年罷酤戸稅三年復禁民酤以佐軍費置
肆釀酒斛收直三千州縣總領醨薄私釀者論其罪尋
以京師四方所奏罷𣙜 貞元二年復禁京城畿縣酒
天下置肆以酤者斗錢百五十免其徭役獨淮南忠武
宣武河東𣙜麴而已
憲宗元和六年罷京師酤肆以𣙜酒錢隨兩稅青苖歛
之 元和十二年四月十二日户部奏凖𠡠文如酤户
出𣙜酒錢處即不得更置官店𣙜酤其中或有諸州府
先有不配户出錢者即須𣙜酤請委州府長官據當處
錢額約米麴時價收利應額足即止仍限起請到後一
月日内處置訖申奏從之 元和十四年五月湖州刺
史李應奏先是官中酤酒代百姓納𣙜嵗月既久為弊
滋深伏望許令百姓自酤取舊額仍許入兩稅隨貫均
出依舊例折納輕貨送上都許之
文宗太和八年二月九日勑節文京邑之内本無𣙜酤
自貞元用兵之後費用稍廣如定户店等第令其納𣙜
殊非惠民今後特宜停廢(會/要) 遂罷京師𣙜酤凡天下
𣙜酒為錢百五十六萬餘緡而釀費居三之一貧户逃
酤不在焉(唐/志)
武宗會昌六年九月勑揚州等八道州府置㩁麴井置
官店酤酒代百姓納𣙜酒錢并充資助軍用各有權許
限揚州陳許汴州㐮州河東五處𣙜麴浙西東鄂岳三
處置官店酤酒如聞禁止私酤過聞嚴酷一人違犯連
累數家閭里之間不免咨怨宜從今已後如有人私酤
酒及置私麴者但許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縱任據罪處
分鄉井之内如不知情並不得追擾其所犯之人任用
重典兼不得没入家産(㑹/要)
昭宗世以用度不足易京畿近鎮麴法復𣙜酒以贍軍
李茂貞方顓其利按兵請入奏利害天子遽罷之(唐/志)
宗朝承李唐舊制官中造麴蘖酒皆有𣙜(事/略) 太祖建
隆二年漢初犯私麴者並棄市周祖始令至五斤死上
以周法尚峻壬申詔民犯私麴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
三斗者始處極典其餘罪有差私市酒麴減造者之半
(通/鑑) 乾徳四年以京城民酤釀者規利頗多命有司計
其麴蘖之用定其價直併給升量之器(寳/訓) 開寶二年
減西蜀之麴價
太宗興國七年詔曰昨言事者以川陜諸州𣙜酤謂其
便於民而足佐用度朕不得已而聽之比聞民庶頗懐
咨怨遣使亷之備得其實况失道之未逺用改調以從
宜其除諸州官措置𣙜酤舊造麴鬻仍除益州歳増麴
錢六萬貫(寳/訓) 雍熈元年賜京師大酺三日 淳化二
年罷錢俶時兩浙諸州民户所欠酒直淳化五年詔應
天下酒𣙜募民掌之减常課十之二使其易辦勿復遣
吏與其間既而有司言歳課無幾願一切罷之但賣麴
收其直詔從其請(元/龜)
真宗咸平五年十一月命度支貟外郎李士衡内殿崇
班閣門祗候李溥詣陕西諸州増酒𣙜之課時士衡言
陕西𣙜酤尚多遺利今西鄙屯戍至廣經費實繁望遣
使經度其事可濟邉用而不擾民故有是命由是歳増
錢二十五萬焉(通/鑑) 景徳元年户部判官李昉等上言
江南諸州所増𣙜酤錢頗為煩擾属歳歉已各罷之
二年李昉言江南兩浙荆湖路亦望停寢俟歳稔如故
初制置茶監奏議規畫此制以助軍旅之費至是 真
宗覧昉等奏亟命停罷仍詔羲等自今𣙜酤之課悉仍
舊勿復増益(寳/訓) 景徳四年四月宰相王旦因對言淮
南𣙜酤屢有奏報且言諸路各置轉運使復遣官檢舉
酒稅競以増益課利為功煩擾特甚上曰酤醸當有定
制旦曰諸州雖各有元定酒數然隨時増益不已上曰
地産財賦及民間費用固不能相絶課利豈可歳歳増
益此特官吏務貪勞績不憫民困朕甚憫之乃詔三司
取一年中等之數立為定額自今中外勿得更議增課
以圖恩奬(通/畧)
仁宗乾興元年十一月丁巳禁増置酒場縻費榖麥十
二月詔鄉村不得增置酒場其已募民主之者期三年
他人雖欲增課以售勿聽主者欲自增委官吏度異時
不至虧負然後上聞初上封者言天下酒課月比歳增
無有藝極非古者禁群飲節用之義故條約之(通/畧) 天
聖元年王軫言諸路酒務先係買撲毎歳課利多有不
登望復許百姓買撲三司詳定所奏(長/編) 慶歴元年三
司言兵支屯陕西而軍不足尤藉天下酒𣙜之利請較
監官歲所增課特奬之奏可(長/編)
英宗四朝志曰𣙜酒之利以給養兵之費然其弊也酒
直屢增而糟酵亦取其贏焉 治平四年詔近復村酒
場抑民市酒者罷之
神宗熙寧三年詔諸郡節序毋得以酒相饋 熙寧中
荆公用事散青苗以取民之利使新進少年布滿州縣
張酒肆廣聲樂多方招誘謂之設酒今之酒課沿荆襄
而下至於兩浙其額重矣在城府有都酒庫又有贍軍
庫在官者若課額之不登乃科配於市户在鄉者使買
撲為坊籍其脚户月有定額有㑹客者則敷以常數有
私醖者則陷以重辟至若縣官之月樁上供又有敷供
黄麴錢為名其實白取之也 熙寧四年正月詔三司
應買撲酒麴諸坊場錢毎千約税錢五十仍别封樁以
祿吏
徽宗政和二年杭州更置比較務 四年兩浙漕司亦
請置比較務定課額以釀酒收息增虧為賞罸(四朝/志)
髙宗紹興八年四川安撫制置使胡世將於成都潼川
資普廣安五處創清酒務是年收息錢四十五萬餘緡
孝宗淳熈三年十一月戊申知成都府權四川制置使
范成大入奏恭惟陛下宵旰民瘼同仁萬里俯念西蜀
酒課虚額之弊公私力屈根柢可憂六月十二日詔書
各與次第蠲減歳蠲上供緡錢四十七萬為蜀民代補
贍軍折估之數(聖/政) 戸部狀照對犒賞諸酒庫昨來差
官提領日每歳起觧户部争息錢四十萬貫間有分趂
辦不足亦不下三十餘萬貫戸部逓年指淮補助經常
支遣近縁 淳熈十六年四月十五日承降指揮府庫
撥𨽻州軍之後至年終諸州軍納到錢一十八千餘貫
紹熈元年分諸州軍納到錢二十一萬七千餘貫并
次年補到三萬八千餘貫及紹熈二年正月一日至八
月十日終諸州軍納到錢三十萬二千貫縁為起發息
錢虧少遂申降到今年十月四日指揮專委兩淮漕司
拘催去今又兩月餘日其漕司不以為意催督所有紹
熈二年分歳止十二月十日終通前共起到錢一十五
萬五千餘貫本部切詳上件犒賞酒庫共六十三處散
在兩淮州軍今歳将及年終雖本部不任催督止起一
十五萬餘貫以此可見州郡将諸庫納到息錢占吝不
發侵移妄用今且以淳熈十三年酌中年分納到息錢
三十二萬七千餘貫較之三年已虧計發錢四十六萬
餘貫若不别行措置切慮歳久愈見虧損國計今相度
欲将兩淮諸州犒賞酒庫就委本部郎官縁酒坊係属
右曹欲委自右曹郎中提領提置長貳得以同其檢管
免致散漫暗失財計欲望朝廷詳酌特降㫖揮施行
總論 漢法三人無故群飲則罰金故自漢以來皆有
酒酤之禁間賜民酺以適一時之歡是非欲奪民利而
特為是隄防懼其為酒醪以糜榖故也 武帝費用無
度凡遺利在民間者網羅悉盡獨於酒酤之利若姑徐
而未𣙜至天漢三年始置官自賣𣙜取其利以供國用
行之纔十四年迨昭帝因賢良文學議而罷之乃令民
自賣以所利而輸租既又限其酒使不得厚取民財此
後世所謂萬戸酒也至 宣帝則復禁民酤詔郡國二
千石通於鄉黨酒食之㑹而非有利於民也觀魯康言
於王莽曰鹽錢布帛互均餘貸斡在縣官惟酒酤獨未
斡則知昭帝議罷之後猶未取於酒利也 隋唐之間
文帝能罷酒坊 憲宗亦罷酤肆 文帝又罷酒𣙜大
歴貞元中常設是禁輙復輙罷亦未急於酒利也
宋太宗减酒課十二既而從有司之請而罷之 真宗
詔𣙜利素有定規不得更議增課而酒禁亦未如是之
嚴也愚不知今日𣙜酒之利如是其急乎(百段/錦)
或問周酒正唐酒之政令政令之在官者既掌之矣其
在民者将如後世之𣙜酒乎抑以與民而聽民之自取
其利乎謂酒有𣙜則先王九賦之目未聞有𣙜酒之政
而與斯民争口腹之尋常亦非先王所以仁天下之心
謂聽民之自取其利則酒正之外在地官則有司虣以
掌市飲之禁在秋官則有萍氏以掌幾酒謹酒之禁又
與後世曽不少異何也曰先王之於酒禁也禁其群飲
以鬬争沉酣以敗風俗與其流禍糜米粟而已若夫孝
養洗腆之所樂歳時㑹合冠昏鄉射之所飲則先王固
與民共之非復自貪其利也 漢興猶存此意後元之
詔亦拳拳然憂百姓多為酒醪以縻榖先王之意正若
是而已矣以百畝分民以九職任民有本為可厚則其
末為可抑有生生之可樂則其刑罰為可畏是故周公
雖不與民争其利亦不恣民趨於利也夫豢豕為酒禍
至無窮也不為之禁則滛湎而無度群飲而鬭囂酒亂
其德而獄訟日益繁滋矣况敢縱民於酣飲乎若夫後
世則不然 孝武帝之不顧斯民之無以為生一舉而
盡奪之斡官之設雖近於酒正水衡都水之設雖近於
萍氏大抵不過𣙜酒酤耳取之無藝歛之不惬衆心民
固有不平於其下而酒𣙜均輸之議所以起後世賢良
文學之紛紛也自是而後其禁愈嚴其犯者愈衆民之
以酒獲罪者是未易可禁也先正翰林蘓公論酒誥一
書以為 漢武帝以來至於今皆有酒禁刑者有至流
賞者以不貲未嘗少縱至於私釀終不能絶周公獨何
以禁之曰周公無所利於酒也以正民徳而已甲乙皆
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其子而責之
學乙笞其子而奪之食此周公之所以能禁酒也况又
有百畆之可耕九職之可任乎(經國/書)
銅錢貨幣之論
憂商以前幣為三品珠玉為上幣黄金為中幣白金為
下幣白金者銀也
周外府掌邦布鄭氏注以布為泉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太公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亟方輕
重以銖故寶於金利於刀流於泉布於布束於帛太公
既立之於周又退行於其齊也其後周景王時患錢輕
更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至秦兼天下幣為
二等黄金以溢為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
其文為下幣
漢興髙祖以秦錢重更令民鑄榆莢錢 吕后二年行
八銖錢六年行五分錢 孝文五年為錢益多而輕乃
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除盗鑄令賈誼諌有五禍七
福之說不聽是時吴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鄧通
鑄錢財過王者故吴鄧錢布天下 武帝有事四夷用
度廣出冶鑄或累萬金不佐公家之急乃與公卿議造
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
故曰金三品其一曰白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直三千
其二曰亦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其三曰復小撱
之其文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重如
其文盗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盗鑄白金者不可
勝數有司言三銖錢輕輕錢易作姦詐乃更請郡國鑄
五銖錢周郭其質令不可磨取鎔焉造白金五銖錢後
五歳而赦吏民之坐盗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
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
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
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白金稍賤歳餘終廢不
行後二歳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
郡國毋鑄錢専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
官錢不得行(漢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水衡都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官下銅令然則上林三)
(官其是此/三令乎)
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而民之鑄
錢益少宣帝時貢禹言鑄錢采銅一歳十萬人不耕坐
盗鑄䧟刑者衆宜罷采珠玉金銀鑄錢之官毋復以為
幣租稅禄賜皆以布帛及榖議者以為交易待錢布帛
不可尺寸分裂禹議亦寝自 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
鑄五銖錢至 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便造大錢
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
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
以黄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
莽罪刀錢更作金銀龜貝錢布名曰寳貨天鳯元年罷
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
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
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貨錢徑一
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竝行
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
與新貨泉俱枚直一竝行盡六年毋復挾大錢矣
後漢光武中興除王莽貨泉自莽以後貨幣雜用布帛
金粟建武十六年馬援上書曰富國之本在於食貨宜
如舊鑄五銖錢帝從之於是復鑄五銖錢天下以為便
焉
章帝時穀價貴縣官經用不足尚書張林言穀物皆貴
此錢賤故爾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為租市買皆用之封
錢勿出如此則百物皆賤矣帝用其言少時復止
和帝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故致貧困宜改鑄大
錢事下四府羣寮及大學能言之士孝廉劉陶上議曰
當今之憂不在乎貨在乎民饑帝竟不鑄錢
靈帝作五銖錢而有四出道連於邉縁有識者尤之曰
豈非京師破壊此四出散於四方乎至董卓焚宫室乃
刼鑾駕西幸長安悉壊五銖錢更鑄小錢大五分盡取
洛陽及長安銅人飛亷之屬充鼔鑄其錢無輪郭文章
不便時人由是貨輕而物貴榖一斛至錢數百萬曹公
為相於是罷之還用五銖
魏文帝黄初二年罷五銖錢而以榖帛為市買至 明
帝代錢廢榖用既久人間巧偽漸多競滋榖以要利作
薄絹以為市司馬芝等言更鑄五銖於事為便帝乃更
立五銖錢至 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
蜀先主時軍用不足備甚憂之西曹掾劉巴曰易耳但
當鑄錢一直五百平諸物價數月之間府庫充實文曰
直百亦有勒為五銖者大小秤兩如一焉並徑十分重
四銖
吴孫權嘉平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徑
一寸三分重十二銖而使使人輸銅計鑄畢設盗鑄之
科 赤烏元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八銖
故吕蒙正定荆州孫權賜錢一億錢既大貴但有空名
人間患之後權令曰往日鑄大錢云以廣貨故聽之今
聞人意不以為便其省之鑄以為器物官勿復出也
羣書考索後集卷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