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
欽定四庫全書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三集巻五
勅諭
諭兵部
山東地方稱有海賊坐鳥船二隻行劫朕思山東地方
雖下諭㫖令造鳥船亦必從福建浙江江南成造而來
若不知山東不能造船如何辦事歴年福建商船於六
月内到天津候十月北風始回朕因欲明晰海道令人
坐商船前往将地方徑路繪圖帶來知之甚悉今欲知
海賊之源但令往福建浙江及江南崇明等處察訪即
得之若在山東察訪必不能得目下冬令将屇正値北
風海賊不能久留於直隸山東必已向浙閩路去俟明
歲船隻可行時下㫖於有水師海船之省令入各海島
捜剿将此㫖識之俟回京日啓奏康熙四十二年九月
十五日
諭内閣兵部
紅苗事當籌一勞永逸之計苗人固慣行搶掠而因内
地人勾通煽誘者亦有之今照廣東八排猺人事遣大
臣一員前往領荆州兵再酌派廣西湖南貴州三省兵
齊至苗地協力圍困令其畏懼就撫則百姓可永免侵
掠之患至山東所有海賊必係福建浙江崇明等處坐
鳥船而來者若不将賊數多寡及嘯聚何地出沒何路
詳悉周知難以料理應遣大臣一員前往招撫先招撫
一二起細詢夥盜確數如何嘯聚並何處屯住何路出
入一一明晰則餘賊或剿或撫無難矣俱交部詳議康
熙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諭吏部
閲此疏内有請禁督撫建德政碑等語凡地方大小官
吏若居官果優縱欲禁止百姓立碑亦不能止如劣跡
昭著雖强令立碑後必毁壞聞昔日屈盡美為廣西巡
撫囘京時百姓持鍬橛鋤其馬跡庶民之心豈能强取
耶禁立碑一段可刪去康熙四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諭大學士馬齊席哈納張玉書呉琠陳廷敬等
江南督撫提督著公同捐造洋船二十隻俟來年春令
山東水師營官兵前往江南取至山東候用目前山東
海盜非眞正海中積賊皆貿易之人資本虧折肆行搶
奪者可令學士常壽前往招撫再令筆帖式三人往山
東三路問賑濟事並視民間情形限第六日到京朕自
幼聽理政事極其敬謹時時惕厲於心今已年艾諸事
更加戒懼不敢稍有懈惰忽略也康熙四十二年十月
初二日
諭吏户兵三部
朕統御寰區勤求治理鑾輿時邁省方觀民春月閲視
河工自畿輔山東以及江浙地方皆經巡幸兹兩河漸
已底績所至之地民生風俗亦因以周知念陜西省為
巖疆重地當出師塞外時曽經歴其邊境而西安一路
未及親蒞頃陜西督撫諸臣言秦民望幸之心至殷且
切合詞陳奏而河南山西巡撫等亦諄切具請乗此冬
令農隙之際觀覽民風詢察吏治簡閱禁旅整飭軍營
實為要務用是輕装約從諏吉西巡沿途一切供御皆
内廷儲備纖毫不取辦於地方即偶有市易之物亦勅
所司依時價給値不許錙銖抑勒所過大小官吏宜體
朕愛民德意勿借詞供億私派閭閻如有悖㫖科斂者
察出即以軍法從事地方官不許與扈從人員指稱交
戚私相餽遺違者並以軍法從事其扈從人員宜約束
僕役勿使妄行如不遵法紀生事擾民一併從重治罪
朕視民如子凡乗輿所至市廛隴畞宜各安生理米豆
薪芻等物民間照常貿易不必禁止惟懷私挾詐衝突
告訐者所告事不與准理仍嚴加治罪尔等即傳諭扈
從官員人等並行各督撫令於經過府州縣城市邨荘
徧示曉諭俾咸悉朕懷特諭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五
日
諭大學士馬齊西哈納張玉書呉琠陳廷敬學士
常壽色德里滿丕趙士芳王九齡曹鑑倫
古北口總兵官馬進良宣化府總兵官尚宣居官甚優
人才亦壮健皆堪任提督之員但因南方暑熱不宜年
老之人故未陞授此職向有以提督銜管總兵官事之
例著兵部察例以聞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六日
諭武殿試讀巻官
武進士中原有人才朕意欲廣武㑹試中額以示鼓厲
文官不許本籍為臨民之官武官須習知本地形勢方
有益國家所最重者邊疆簡用武臣大有闗係兵可百
年不用不可一日廢兵今承平日久從前老於行間之
戰将漸次彫零昔之海上投誠者習於水戰今亦不可
多得矣初議取臺灣時都統喇哈逹以為斷不能取而
施烺獨任之遂爾成功此後若有疎虞欲再取難矣海
上行舟與江湖不同江湖之中雖能習於水戰用之海
上必不相宜沿邊一帶邊将尚可得人此後水師切宜
加意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六日
諭奉命撫苗尚書席爾逹等
凡事同心協力則無不成不和則事無一成且行兵立
營須用怯遇敵對壘須用勇又以機先為要儻臨事時
疑慮不定必致有悮尔等當以果毅行之如苗人歸降
止誅倡亂肆虐之人否則殲其抗拒不服者毋得玉石
不分僇及無辜我滿兵以力勝者多此行須用計招撫
委婉從事勿徒恃勇力至於立營必擇高阜處設立前
朕在寧夏時審度時勢多方調度是以錢糧不耗費兵
民亦無苦累此皆在主将之巧於設施耳荆州副都統
朱滿湖廣提督俞益謨俱矯健久於用兵可與伊等商
酌而行提督李芳述張旺行間効力處亦多土司田舜
年前於雲南用兵時輸誠協濟甚有裨益此去可奨厲
用之苗人歸附後探其巢穴仍加謹愼隄防不可以彼
歸順遂輕忽視之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六日
諭大學士馬齊張玉書呉琠陳廷敬
朕觀河道已治總河張鵬翮及河工官員俱甚効力黃
河一切工程朕知之最悉先是永定河用埽大有裨益
是以朕諭張鵬翮黃河亦宜用埽張鵬翮回奏永定河
勢小可以用埽黃河勢大難以用埽朕云姑試用之且
所費錢糧無㡬張鵬翮因而用埽河堤今果堅固矣至
於洪澤湖水勢甚險堤岸復高往來舟楫一遭漂沒人
命輒難救援朕曽諭河官張弼李梅於沿湖坡将長木
樁斜釘於水中船雖漂沒人尚可以攀援獲命張弼李
梅俱以朕諭為是俟於釘樁木後驗之康熙四十二年
十月初七日
諭工部
覽河臣奏中河之水由楊家荘開河出口清水暢流敵
黃舟楫通行高家堰六壩及各處工程俱保固平穩海
口大通河底日深去路甚速淮水暢出黃水絶無倒灌
之虞下河等處窪下之區俱得田禾豐收民居安晏所
報秋汛水勢已悉所司知之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八
日
諭户部
山東省去歲農收各州縣豐歉不一今春朕南巡過山
東時已分别被災輕重蠲免錢糧並遣効力人員星馳
賑濟比及回鑾東省又告潦災朕宵旰軫懷悉心籌畫
截留漕糧平價發糶兼出帑金遣八旗人員分道散賑
仍於三路各遣大臣經理所在饑民庶得資以全活不
致仳離失所猶念被災之後民力未紓宜更加德澤以
宏休養康熙四十三年地丁銀米著通行蠲免有積年
錢糧拖欠在民者亦著察明免徵行文該撫率所屬有
司詳愼奉行務令人霑實惠有違㫖私徵者察出定從
重治罪仍令各州縣徧示曉諭俾窮鄉僻壤咸悉朕惓
惓惠愛災黎至意又朕南巡回京原擬蠲浙省明歲錢
糧兹因東省災傷先行蠲免其浙省錢糧俟至明歲另
頒諭㫖尔部即遵諭行特諭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十
日
諭吏工二部
黃淮兩河闗係運道民生最為重要朕念治河國家大
事夙夜厪懷未嘗少釋披圖咨衆雖已悉其源流顧水
勢變遷不常必眞知洞晰方可實見施行是以不憚勤
勞屢親巡閱察其險易之形勢審其疏導之機宜緩急
次第具有成畫至於簡命河臣倚任甚切凡所屬官吏
皆聽選用大修工程費以數百萬計歲修帑金亦以數
十萬計乃康熙三十七年黃淮並漲總河董安國不堅
築堤堰疏通海口因而河身墊高溢出河岸以致倒灌
洪澤湖口湖水從六壩旁洩由運河入下河淹沒民田
於是罷董安國以于成龍代之朕隨授以治河方略詳
加指示三十八年親往閲河駐蹕清口河干又面諭于
成龍清口宜築挑水壩挑黃水使趨北岸方可免倒灌
清水之患隨指定其地再三申命于成龍不遵朕㫖致
無成功及用張鵬翮為河道總督面諭云頃已發帑數
百萬令大臣官員往高堰築堤閉六壩使逼洪澤湖水
暢出清口而清口築挑水壩尤為緊要此壩不築則黃
水頂衝斷不能使向北岸湖水必不得暢流張鵬翮遵
奉朕言壩工築成黃溜遂直趨陶荘清水因以直出疊
經伏秋大漲並無倒灌之事其浚張福口等引河築歸
仁堤疏人字芒稻涇澗等河開大通口皆遵朕㫖一一
告竣今年春朕閲河至桃源見龍窩等處頂衝危險命
増築挑水壩比壩工刻日訖事河勢遂平中河仲荘閘
口以與清口相對特命改由楊家荘漕輓安流商民利
濟曩時黃水泛漲或與岸平或漫溢四出今黃河深通
河岸距水面丈餘縱遇大漲亦可無虞矣張鵬翮所修
工程雖悉經朕裁斷而在河數載殫心宣力不辭艱瘁
又清潔自持一應錢糧俱實用於河工無纖毫浮耗朕
心深為嘉悦所屬大小河員並皆勉力赴工共襄河務
亦屬可嘉自總河以下各官尔二部即詳加議叙具奏
特諭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初十日
諭大學士馬齊等
朕聞山東巡撫布政使将賑濟饑民人員帶去銀兩俱
收貯布政司庫内至今猶未㪚給若此則賑濟饑民之
事不致遲悞乎此項銀兩俱係自京帶往並非伊等庫
内之銀且前往人員皆三牛录㑹同保出賢能有身家
之人伊等但當察所養饑民之優劣至於耗費儉用銀
兩之處俱係派去人員之事與伊等何渉而将此銀收
貯至今仍不㪚給必待饑民逃㪚之後始行賑濟耶此
係何心朕不得知是又劉愷之計也况派去三百餘人
員不作速分派地方俱令久住濟南勢必至於無所餬
口尔等交部作速移咨詢問王國昌等康熙四十二年
十月二十二日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三集巻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