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僖宗(四)
** 車駕還京師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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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聞天以陽居大夏。地以陰居元冬。是明任德而不任刑
也。在帝舜則舉兩階之干羽。在成湯則開三面之網羅。是
明好生而不好殺也。朕以眇身。嗣膺大寶。垂三百年之宗
社。奉十七聖之威靈。夕惕朝乾。不忘寤寐。豈謂釁生於地。
謫見於天。霾塵暴起於兩京。虵豕交橫於四野。宗廟乏饗。
干戈日尋。蓋獲戾於上元。俾流災於下土。前歲才歸大國。
又及播遷。信由倚任之非良。有愧精誠之未至。貶衣損食。
庶塞乎愆違。履薄臨深。每增於戰懼。方修郊廟。且復京畿。
而駐驛才安。還宮可俟。虔誠罔通於穹昊。兵革又起於藩
維。蓋以朕不敏不明。君臨兆庶。仁不能叶生成之旨。義不
能符斷割之幾。智無周物之明。信寡應時之用。陷蒸黎於
塗炭。致王室之險艱。綿歷歲時。於茲八稔。顧茲頹紊。職朕
之由。且朕深宮九重。跬步千里。目雖視而不見。耳雖聽而
不聞。罪在朕躬。痛入骨髓。但仰天而投泣。恨無地以容身。
撫几興言。何嗟及矣。今則敬行避殿。減膳徹縣。食無海陸
之珍。耳絕管絃之樂。唯加惕勵。冀遂感通。將宏及物之恩。
在布惟新之令。應天下見禁囚徒。除十惡忤逆。官典犯贓。
持仗劫殺。合造毒藥。開發墳墓。其餘罪輕重遞減一等。左
降官各與詳所犯量移。如巳經兩度量移者。宜並放還。仍
仰所在州府。限德音到日。準勅處分訖。分析聞奏。左降官
及流人。身有死者。并許歸葬。其鳳翔府所管吏軍百姓等。
切令招葺。務令歸安。縱與李昌符關連。情非巨蠹。及父兄
在隴州城內。事出脅從者。一切不問。其隴州城內軍吏百
姓。不得輒令損傷。戴禮之文。務先掩骼。應有未葬骸骨。及
橫尸在路。委所在長吏速與收歛藏瘞。其自兵荒以來殺
傷之處。委所在州縣以孟冬賞死事之日。於北郭除地。用
鷄豚設祭。所貴以導和氣。且慰幽魂。前年冬未出京之時。
如聞文武朝臣。愴惶奔竄。或因凍餒。或遭鋒刃。遂致斃踣。
深可憫傷。自累年來。朝臣有因謫宦。遂致殞身。或制使遽
聞枉橫。宜令中書門下尋訪。各與贈官。孝弟承家。忠貞奉
國。既顯揚名之道。宜加布澤之榮。應內外文武臣及諸道
節度觀察防禦使隨駕諸軍頭亡父母。并準舊例。各與追
贈追封。如有母親見存者。各與進封。左右神策及隨駕諸
部兵士等。荷戈負弩。侍衞勤勞。既效節以輸誠。實竭忠而
排難。永言勳績。宜有甄酬。其隨駕諸都頭。宜各與勳爵。未
有功臣名號。具將士次第填補。不得虛被衣賜。有紊典章。
如覆視不實。節度使奏取進止。本判官重加貶責。其邊地
沃壤極多。歲收可望。如聞耕牛素少。戍卒苟安。唯長蒿萊。
俱乏衣食。委節度使良田之處。更議添人。均配膏腴。令其
耕種。制置利便。務令酌中。其南山及平夏党項。盡是百姓。
須令保安。長吏若能撫綏。蕃人自然寧息。切不得妄有侵
擾。致其怨嗟。常須使商旅往來部落。不得阻塞。致理必先
於尚儉。傷風莫甚於窮奢。朕苑囿不修。珠玉不寶。所思敦
素。每務去華。如聞卿大夫庶士。近者競崇侈靡。莫辨等威。
服翫車輿。皆越制度。蠹於教化。朕甚憫焉。卿大夫當助我
紀綱。為人表則。宜修儉約。以變囂風。其京師應有奢僭違
令式者。聞之當行朝典。應諸道申奏。有草賊州縣。本皆齊
人。迫於凍餒。召聚徒侶。遂肆猖狂。並仰所在長吏明加曉
諭。有能自新首罪。一切不問。如稔惡不悛。事狀難恕。委所
在長吏設法擒捕。不得漏網。上京諸司及天下州府負犯
逃走罪人。今春巳降德音。除本罪合至死者。從咸通五年
以前。並停追捕。歸還故土。其數至多。慮被奸人遞相恐動。
悉委所在告諭。令其樂業。無致驚惶。如歸復者惡跡貫盈。
不能改過。更有違犯。尋勘不虛。便仰併舉前愆。一時痛斷。
不得容隱。侵害良善。江淮商賈。業在舟船。如聞近日官中
擄借甚苦。或傾奪以充運米。或題關以備載軍。非理滯留。
散失財貨。州縣雖云和雇。商人焉敢請錢。本求錐刀。翻成
損折。縱有冤屈。豈能申論。道路怨嗟。莫甚於此。自今以後。
委所在長吏切加禁斷。其所合供過軍等舟船。唯許空載
航船。便給見錢雇召。如見裝貨物者。切不得強令騰倒。其
州縣所合雇船脚。多無本色錢物。皆是率配疲人。起今以
後。并仰以上供錢充給。如有茶鹽舟船。關係三司榷課者。
任準元勅處分。自蠻寇侵擾。連歲用兵。耗蠹生靈。海運為
甚。驅我赤子。深入滄波。覩駭浪而魂飛。汎洪濤而心死。繼
有覆溺。多不上聞。仍遣賠填。急於風火。哀其巳死之衆。不
可復追。念茲將斃之徒。用延餘息。應江淮四道運糧。所有
沈覆米損船綱官所由船戶及元發州縣合賠填者。並從
放免。更不得校料追徵。應闕海運留繫勘者。并一時釋放。
唯造船官吏須有勘覆者。不在此限。近日蟲蝗。米穀翔貴。
所在州府。須使通流。況閉糴之條。著在格令。近關州府通
舟船處。不得約勒商人。固違勅旨。等江淮錢物到。各宜
優賞。以身許國。致命捐軀。慮茲盡瘁之誠。宜飾始終之典。
應自兵興以來。所在都頭大將。身歿王事。未經贈官者。仰
本道各與分析聞奏。量功勞優與贈官。如有子孫。仰本道
各與補職。務令存濟。行營將士。如身歿王事者。其衣糧并
仰給與兄弟男姪。如有父母無給養者。切在安存。勿令凍
餒。雖累有處分。可一切施行。或有義士忠臣。圖功立事。力
當國難。身歿賊鋒者。宜委中書門下優與贈官。兼訪子孫。
俾沾祿仕。用伸激勸。冀洽恩榮。扈從之勞。辛勤備履。若無
升進。何以獎酬。其到興元宮文武官等。宜令優與遷改。如
巳經獎擢者。特與量加階爵。自貞觀開元之後。建中元和
以來。翊戴皇家。扶持宗社。勳績巳銘於鼎鼐。謀猷實在於
冊書。如聞子孫或多淩替。贈太師汾陽王子儀臨淮王光
弼西平王李晟咸寧王渾瑊贈太尉秀實顏真卿顏杲卿
以下子孫。宜各與一子九品正員官。其子孫有才術可稱。
委中書門下量才敘用。以勸勳賢。律有驅率之科。所宜原
宥。人無險詖之路。固可矜寬。其陷偽庭官寮。多因迫脅。旋
宜敘用。勿使棲遲。左右神策軍及沿邊諸鎮將士。或隄防
藩竊。或控扼封陲。戴甲荷戈。眠沙臥磧。無抱子弄孫之樂。
有離鄉去里之嗟。自亂離以來。衣糧多闕。顧茲疲弊。深軫
朕懷。蓋緣諸道賦稅未來。致使如此。宜委度支戶部及鹽
鐵使。各委官吏催促江淮及三川上供錢物。充給兩軍及
邊鎮將士衣賜。如催勘有序。其官吏各與優獎。如全無次
第。必議懲責。於戲。朕以寡昧。託億兆之上。不能克相上帝。
寵綏四方。履地戴天。痛心疾首。是在股肱叶力。藩翰同心。
保列聖之洪基。佐沖人之薄德。共成興運。以副殷憂。為政
之方。實資共理。且一邑之政。由乎令長。一郡之政。由乎牧
守。一方之政。由乎藩翰之臣。夫政修於上。則化行於下。可
以安人理國。可以阜俗康時。此古今之通理也。自乾符之
後。廣明以前。節制廉問之臣。州牧縣宰之吏。或掄擬不當。
或銓擇非良。鎮藩翰者。則惠養撫綏之術薎聞。居牧宰者。
則貪惏苛虐之風益甚。或淫刑濫殺。或剝衣及膚。失業亡
家。父南子北。多使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奔竄道途。跧
藏山谷。耕桑甚廢。旱沴相仍。結為仇讎。聚為盜賊。冤憤之
氣。上達於九天。激怒之威。橫行於千里。虔劉郡邑。屠戮生
靈。懷逆節者。得以逞其凶桀。恣為暴擾。蘊忠誠者。雖欲平
其禍亂。益費機謀。既往難追。將來可保。切在遞加激諭。漸
致和平。倘或刺史知惠養之方。縣令有撫綏之術。公清克
己。廉慎當官。績效彰聞。當與遷擢。如或貪殘不理。害我疲
人。委中書門下重加懲殿。仍令諸道長吏觀察判官切加
察訪。每歲具善惡奏聞。自屬兵戈。全妨耕稼。遂令壠畝。盡
變汙萊。蓋以殺傷之餘。流亡益甚。宜加招撫。漸復農桑。如
有刺史縣令。招收戶口。開墾荒田。置買耕牛。修置農具者。
委所在觀察使精加點勘。具數聞奏。當據課效高低。優加
升獎。朕端拱穆清。思宏理道。用憂勤而補過。守慈儉以律
身。上展孝思。下康庶務。其於祀事。尤在精崇。常憂多難以
來。有乖敬慎。至於牲幣之數。醯醢之宜。必盡吉蠲。或免簡
易。宜委所司切加鈐轄。不得因循。夫儉者德之恭。侈者惡
之大。唐堯土階三尺。夏禹菲食卑宮。先聖遺風。後王軌範。
其有司合進常膳三分。宜減一分。六宮嬪御。見在者人數
不多。此外不令更有添置。或有因緣寇盜。流落外方。宜委
所在長吏。便與嫁遣。任自營生。不用送到駕前。冀免虛有
勞費。自此諸道更不用進聲樂及女弟子。歌舞衣服。綺繒
組繡。雕鏤珠璣。頗害女工。實妨農事。奇技淫巧。往哲所譏。
況遇艱難。尤宜儉素。其諸道不得進奉紋繡宮錦雕鏤輕
靡彰施之物。五坊鷹犬。以備時蒐。方當勤恤之時。寧有畋
遊之樂。其鷹犬并令解放。不用更置。諸道亦不須進送。艱
難巳久。增修未知。展瑞披圖。良多內愧。且以為白烏丹鵲。
不如孝子忠臣。甘露醴泉。未若風調雨順。自今以後。諸道
所有祥瑞。並不要圖畫及進。輔成教化。實在賢良。用副旁
求。必資博採。宜令文武常參官舉刺史縣令有異政殊績
者。淪滯山林有奇文異行者。所期表異。無或面欺。孝子順
孫。義夫節婦。各加旌表。以示鄉閭。父老有年九十以上者。
賜帛二匹。粟五石。仍令所在以上供物支付。瘖聾跛躄鰥
寡孤獨者。委所在切加存恤。無使恓惶。名山大川。興雲致
雨。冀保順成之歲。宜申望祀之儀。太清宮及驪山華岳南
山廣惠公巖谷湫鳳翔啟聖宮邠州要冊湫。宜各差官禱
謝。其諸道應有祠廟禁於祀典。及先聖靈跡。各委長吏差
官精誠啟告。凡關百姓安危。風土利病。俾其蘇息。切在撫
綏。[:#AS-83AD:⿰言為]弊既多。固難徧舉。仰所在長吏審詳利害。一一條奏。
所冀凋殘。漸成完輯。勿辜委遇。副我憂勤。於戲。朕為人君
父。累屬亂離。一發言未嘗不兢憂。一舉足未嘗不愧悼。徒
思罪己。安敢尤人。中外臣寮。宜悉朕意。
** 冊王景崇常山郡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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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乾符五年歲次戊戌十二月壬戌朔三日甲子。皇帝若
曰。朕聞尚德尊賢。九命有專征之寄。論功誥道。四履標列
國之榮。睠惟碩臣。統茲巨屏。茂勳克樹。殊寵未升。爰增䟽
土之恩。式表類能之重。成德軍節度使鎮冀深趙等州觀
察處置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中書令鎮州大
都督府長史上柱國趙國公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二百戶
襲實封一百戶王景崇。德星垂耀。嵩嶽降神。抱匡君濟俗
之宏才。蘊武庫文房之重器。智逾炙輠。利比決雲。運協祥
符。懷茂先之博識。道高時傑。同季野之陽秋。臨戎克布其
恩威。命代榮彰乎經濟。惟乃祖禰。名光書。正氣沖霄。忠
誠貫日。永言勳績。著美華夷。承家得馭衆之方。共理契無
為之化。成吾心膂。藉乃棟梁。加以政洽兵農。惠分黎庶。俾
貔貅之衆。敬若神明。襏襫之徒。愛如父母。況位升台鼎。績
著翰垣。華資復異於陳蕃。顯秩尤光於朱寵。更舉封齊之
典。冀同繼越之尊。於戲。啟金縢於周公。翦桐圭於康叔。皆
昭彰前史。蔚著殊庸。況今榮耀八紘。富居千乘。式茲優異。
尚此渥恩。往惟欽哉。敬服厥命。今遣使給事中柳韜副使
吏部郎中趙祕持節冊爾為常山郡王。
** 南郊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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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化序時。日月啟貞明之照。神功宰物。乾坤垂覆燾之仁。
萬物仰而遂生。百王體以為用。朕虔膺睠命。恭守丕圖。懼
忝所承。慮違厥道。每馭朽以思戒。若涉川而靡寧。自臨御
以來。夙宵增勵。幸而文修政。歲稔人安。賞罰惟公。忠厚
成俗。道漸臻於清淨。理將致於雍熙。由是禮上帝用答天
休。御端門以崇皇極。是彰報本。式叶體元。尚念蠹於政事
者未除。害於時宜者未革。盡施條制。以絕根源。更表申恩。
仍行肆眚。昔殷湯解網。實謂至仁。漢文措刑。永稱聖理。在
宥乃為君之德。好生實有國之規。今復承以陽春之時。布
其渙汗之典。上符天意。旁契人心。大禮備陳。彞章克舉。謀
猷廣備。聲教遐宣。期昭泰於寰區。亦涵濡於動植。溥天率
土。既樂元風。四海九州。宜覃慶澤。可大赦天下。自乾符二
年正月七日昧爽以前。大辟罪以下。罪無輕重。巳發覺未
發覺。巳結正未結正。繫囚見徒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惟犯十惡叛逆以上。及故殺人。官典犯入己贓。兼情涉巨
蠹。及持仗行劫。并故殺人者。雖巳傷未死更生。意欲殺傷。
偶時死者。并同巳殺人法處分。買賣毒藥。開劫墳墓。及刑
獄之內。官吏用情。推勘不平。因成冤濫。無問有贓。並不在
原免之限。敦本睦親。古今典制。永惟負荷。常切憂兢。應宗
室有材行可升。淪落在外。並委宗正卿專加察訪。旋申尚
書門下。量材處分。惠安皇太后凡有緦麻巳上親。各委所
在搜訪聞奏。仰酬顧復。何擇親踈。爰念播遷。重命牽復。至
於殂謝。亦使惠綏。用表深仁。以彰元化。左降官量移近處。
巳經移者更與量移。如官至刺史。準刺史月限例處分。諸
色官未復資者。有司別條流聞奏。如合復資者。五品巳上
中書門下便與處分。六品巳下任依常例選集。丁憂去任
及在憂制貶官者。服闋日亦與量移。緣責除降資正員官。
及緣累停免未經引用者。并量與進改。流人及降死從流
者移近地。如巳收敘者。量材錄用。並僧尼道士移隷者。亦
放還。勸善懲違。朝廷大典。苟或隳紊。何以聳人。其流貶人
中。或有情狀巨蠹。物議不容者。不在該恩。流貶人如巳亡
歿。家口欲還。及須歸葬者。聽隨所便。如緣葬事。幼弱饑寒。
不能自濟者。委所在長吏量給棺櫬。優恤發遣。左降官及
流人等有官者。如巳歿。各還本官。亡官失爵痕累禁錮者。
並從洗滌。諸色流貶人。元勅內云雖逢恩赦不在量移之
限。有自前年十月十二日赦書後巳經量移者。五千里更
與量移一千里。三千里外與量移五百里。情狀難容者。不
在此限。天德五城流人。負罪素重。元勅未經十載不得放
還。今屬洪恩。須令沾及。宜減三年。如年巳滿。便放還。從九
月四日降郊禮勅後流貶。及引決妄稱冤人等。并重推覆
囚徒。并不在此限。近日奸險之徒。多造無名文狀。或張懸
文榜。或譔造童謠。此為弊源。合處極法。應捉獲此色者。準
持仗劫人合造毒藥例。經赦不原。其所得文狀。準律文於
所在焚毀。不得徵逋賊以利疲人。是叶政經。期為理本。京
兆府去年夏青苗錢。每貫放三百文。所放錢如是有司占
留色目。委戶部準舊例據數支填。其咸通十一年以前百
姓積欠兩稅斛斗。及青苗榷酒錢。并稅草職田[:#AS-FBED:麥屑]䴬棘
等。徵收不得。空繁簿書。前年十一月十二日赦令巳蠲放。
至今尚未了絕。宜令所司速具放免錢物數目。分析奏聞。
如在官典所由腹內者。不在此限。從咸通十三年夏以前。
京兆府所欠諸陵園及諸軍諸使錢草斛斗。并諸雜物。一
物以上。宜並放免。其諸縣所欠府司錢草斛斗。一物以上。
亦並放免。從咸通十三年夏以前。京兆府所欠諸陵掌閑
彍騎丁資三衞等資錢。亦並放免。甸內逃亡人戶。尚徵稅
物。切要條流。以安疲瘵。委京兆府差官逐縣勘覆。其逃亡
人戶產業田地。未有人承佃者。其隨田地苗稅除陌榷酒
錢及斛斗等。並權放三年。勒常切招召人戶。三年後再差
官勘覆。據歸復續却收稅。從咸通十三年以前。甸內所欠
延資庫戶部度支榷酒除陌。及和糴賑貸錢物斛斗。一物
以上。並宜放免。內莊宅使巡官及人戶等。應欠大中十三
年以前至咸通八年以前諸色錢六萬二千三百八十貫
三百文。斛一十萬三千七十四石九斗。絲二十二萬七千
五百八兩。麻二千四百七十觔。草二十六萬五千八百五
十五束。念其累歲不稔。人戶貧窮。徒有鞭笞。終難徵納。並
宜放免。三司所欠錢物。巳遣不徵。必慮依違。尚猶追擾。度
支戶部鹽鐵三司應收管在城及諸州府諸場監院所欠
咸通十年以前諸色錢物斛斗等。前年十月十二日赦文
并令放免。所司不得更生節目。妄有進取。如聞所司官吏。
緣循。至今。尚有盤勘。都非公事。但務生情。歲月轉深。奸弊
頗甚。各委本司差定官一人專勾當。但據現在文帳檢勘。
除官典所由請領官錢和糴和市。及在塲官供官招商所
由帳內正身見在外。其身巳亡歿。曾經檢責。及身見在貧
窮。家業蕩盡。無可徵納者。并逃竄捕捉未獲。囚繫妻男攤
徵保人等。仰便據年額請免。除去簿書。不得更行文牒。妄
有盤問。赦書下後。限一箇月內。貝放免錢物單數。分析聞
奏。如更稽遲。本勾當郎官當議貶黜。典吏等痛加懲斷停
解。天下州縣官。銓司注擬。便是選自朝廷。何故三司監院
官索州縣承迎。云是制院。恐哧嚇州縣。影占富豪。從今後有
監院處。亦仰州縣常加聽察。如監院官有不公不進。各申
本州。行牒本司。便如狀事稍重。仰專差使送申狀本司。事
大則任聞奏。兼申中書門下御史臺。以憑推勘。所冀遞相
檢察。不敢侵淩。諸司更換。素有定規。近日苟且緣循。漸至
虛折。商徒則獲利倍於往日。所司則侵損轉難任持。若不
條䟽。積成蠹弊。其三司更換。宜令準咸通十五年閏四月
二十一日度支所奏處分。如尚踵前。必舉朝典。制置新歲
酒錢。其戶貧破者。州縣不令破戶。或賣柴傭力以納稅。令
所由司條流聞奏。其河南府界蒿荒地。委河南尹於稅錢
三分內量與免二分。勿令無路營生。聚為草賊。其天下州
縣。除巳準元勅徵收兩稅榷酒錢茶鹽利旨支米價等分
外餘額外。加徵別配及販柴炭之人納稅等。元無勅文。緣
本道奏請降勅。并仰勅內便皆停罷。仍限勅到後二十日
內分析聞奏。并不罪今日巳前之事。如又不巳。必舉明刑。
曾經水旱。巳放徵科。或慮緣循。須更提舉。諸道州府。或有
遭水旱甚處。去年夏稅合納苗稅等錢。委本州府長吏酌
量蠲放。其咸通十年以前所欠負兩稅錢米等。在百姓腹
內徵收不上者。前年十一月十二日赦書巳放免。仍委州
府速檢勘蠲放。分析聞奏。所在州縣。除前資寄住實是衣
冠之外。便各將攝官文牒及軍職賂遺全免科差。多是豪
富之家。致苦貧下。準會昌中勅。家有進士及第。方免差役。
其餘只庇一身。就中江南富人多。一武官便庇一戶。致使
貧者轉更流亡。從今後並依百姓一例差遣。仍委方鎮各
下諸州。準此檢點。江淮運米。本實關中。只緣徐州用軍。發
遣全無次第。運脚價妄被占射。本色米空存簿書。遂使倉
廩漸虛。支備有闕。緣循弛慢。全自職司。宜令轉運使速具
條流。分析聞奏。纔及春緩。便須差清強官吏節級催驅。嚴
立科條。須及舊額。苟或踵前容易。必舉朝章。郵傳供須。遞
馬數目。素有定制。合守前規。河南館驛。錢物至多。本來別
庫收貯。近日被府司奏請。衮同支用。遂使遞馬欠闕。料糧
不充。憲司又但務緣循。都不提舉。宜令東臺館驛使速具
條流。分析聞奏。東都留守。所管兵數不少。無非市肆之人。
緩急抽差。全不堪用。防衞官闕。尤非所宜。須有條流。以革
前弊。宜令速分析見在闕額。并老弱人數聞奏。應緣州府
經費。悉有舊規。近者不務在公。惟思潤己。或聯遇豐稔。亦
不貢羨餘。若小有水旱。即競有論請。致朝廷事力轉困。在
臣下誠敬何乖。自今以後。如輒將上供一錢物支用者。并
當加譴責。不在原貸之限。如本道實有災荒。積歉為甚。衆
所知者。不在限例。朝廷徵發兵士。固非獲巳。道途頓遞。費
勞至多。又聞節級須得人事裨補。每縣不下五千文。盡配
疲人。深可哀憫。自今後但供備無闕。輒不得踵前率配。如
或違犯。縣令本曹官重加貶降。人吏決杖配流。其都知兵
馬使以下。並以枉法贓論。立法之始。當在必行。諸處本置
作坊。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進獻供須。昨徐方用軍。諸道
多無兵器。內庫般送。填塞道途。如聞作坊惟使雜伎。弓甲
之匠。十無一人。打築即惟務精新。器甲則惣忘修整。自節
察至刺史。皆為信臣。不能委曲條流。各宜自知改革。諸道
兵士。非惟闕額不堪。兼又軍將數多。一員敵官健數分。又
占官健當直遣納課錢。其弊數重。深要除蕩。仰諸道各自
檢點。如或本自書題。又無功效。非軍中子弟。空請職名。并
皆䟽理。其軍將等各遣納課錢者。並準入己贓結罪科斷。
東畿之內。留守影占最多。稍富者不揀城外村中。盡有一
虛名文牒。亦犯罪者亦稱此名。府縣若追。但行牒却取。事
小則推勘了牒送。事重者則與勒停委留。切不得遮奪。免
致鬬傷。其在京諸司。亦仰各依此例。如被抑屈。但具奏聞。
且徵兩稅。自有常期。苟或先自催驅。必致齊人凋弊。蓋緣
機織未畢。庤錢未終。便須零賣縑繒。賤糶斛斗。致使豪首
迫蹙。富戶吞侵。須更申明。俾其通濟。諸州府如有不依旨
限。先期徵稅者。長吏聽奏進止。縣令錄事參軍並停見任。
書下考。不在矜恕之限。關要之外。聲教至遙。每念疲人。尤
多橫役。訪聞五嶺諸郡。修補廨舍城池。材石人工。並配百
姓。至於糧用。皆自齎持。既不折稅錢。又全無優恤。永言凋
瘵。實可憫傷。自此委節度觀察使接借本錢。并刺史百計
收拾運轉。別立修造。案名額遣幹濟官主持。常令急遂修
營。勿遣大段摧毀。永放百姓額外差科。巳責卹人。斯為盛
美。遐荒賤吏。尤可哀矜。先於咸通五年梧州糴十萬石米。
停貯數載之後。方令盤送邕交。如聞卑濕損傷。雀鼠耗折。
計其所言。六萬石餘。累載以來。亦頗校料徵納。主持軍將
十餘輩。攤保累數百家。或科決不輕。或資財蕩盡。典男鬻
女。力竭計窮。盡虛挂簿書。徒為羈縶。宜從寬宥。用釋人憂。
其所欠米。委度支一時放免。邕管交趾。屯駐兵士。全無運
糧。俾其足食。湖南江西管內諸郡。出米至多。豐熟之時。價
亦極賤。綱官若得錢收糴。每斗必有盈餘。道途既可經營。
輸納自無敗闕。緣於官倉領米。刮鐵平量。既潤資陪。便致
吞侵耗折。所以經年累月。舳艫相交。江路多有沈淪。軍食
常憂欠闕。自今仰所在長吏。切須饒潤綱官。並令交付脚
錢。仍與善價糴買。嚴示刑賞。不使稽遲。邕州安南晏州見
屯諸道行營兵士合食米錢等。三處兵數近四萬。日食錢
米。費用極多。全在諸道州使巡院饋運相繼。免失支持。近
日以南中為警急。抽差皆務循將。相同常事。蓋緣地遠。差
綱無利。皆託以鹽鐵戶部。指揮未得分明。申報逗遛。圖延
界分。或有未有本色。皆云額望收錢。及綱官進發之時欠
脚錢。途路侵盜錢米。所至稽停。每發一綱。便逾星歲。致令
供軍使頻申。三處月限。不相接續。所司前後申奏。行牒督
責。非不丁寧。蓋緣只有科貶之名。曾無必行之令。遂致全
無凜懼。但務緣循。若不嚴立科條。必恐轉成敗失。其諸道
州使巡場監院。所合般送南中供軍錢米。各委所在長吏
併發綱船。以濟軍用。仍委逐道節度觀察防禦經略刺史
差最大判官一人。專判校料。其巡場監院官場官。自專催
促。各令設法勾當。克濟軍需。如依前逗遛。不早送申。遂使
邊軍糧儲。久闕供奉。不得相續。便據所欠錢米處勘。還重
加貶責。如州使官吏巡場監院官能罄誠節。慎選行綱支
遣。及至舟船繼至。即重議酬獎。河東向管延資庫斛斗五
十萬石。每歲出陳入新之際。勞擾州縣百姓至多。未有用
時。積為深弊。宜令本道節度使檢點。除道路與邊鎮接近。
緩急堪般充軍糧者。即且準前。其餘深僻州縣。并速條流。
分析聞奏。義倉斛斗。本防災年。所貯積歲多。翻成侵害。又
差重丁大戶充倉督。子弟主管。凡節察及監軍使刺史縣
令到任。仍須一一毫量。差役鄉夫。數重勞擾。每一量覆。欠
折轉多。主掌之人。貼家竭產。生靈塗炭。州縣困窮。從今後
宜五年一度變換。便糶貨收錢。入冬却糴。仍委本道監使
常加訪察。如有上下蒙蔽期隱。破除聞奏。但不要初上之
日。須重覆量。每度擾人。朝廷大弊。在於令不行。只如經水
旱州。三降勅命。不許將逃亡規攤見在人戶。遭災水旱處
有於見在戶兩倍徵或至三倍。又近年以來。節度觀察使
或初到任。或欲除移。是正二月百姓饑餓之時。公遣二日
條先抽徵見錢。每一千文令納三四百。此時無不兩倍三
倍。生生舉債。至典賣男女。以充納官。行彼貪心。殘我赤子。
從今後有如此者。必舉極法。以謝生靈。諸道事例。差使結
懽。法信出於官中。答幣歸於私室。駐留供備。迎送優豐。進
獻不副常程。結好却為公事。惟奏欠闕。不思本源。且隣境
結懽。何必事須厚幣。來者若為私物。去者何必官錢。道慕
空門。名為釋子。若非精進。何以住持。應城及諸州府僧尼。
元勅人數外。不得轉令私度。如有死亡等闕。即任據人數
填補。年終聞奏。待五年限滿時。每收補皆須選擇有戒行
事業者。勿令濫雜之輩。於此容身。天下刑獄。申到法寺及
刑部。有經數年不得了絕。省寺人吏競邀賂出入律文。大
理寺及刑部官僚不親公事。致使一案之內。半死獄中。從
今後委中書門下每日點檢。如停滯者。大則貶降。小則勒
停。其刑部郎中員外。切須選擇。亦不得輒冀奉使。以望賄
財。有文案則併送對廳。行貨財則獨收私第。準咸通十一
年條流。諸州刺史。三千里外限三十箇月。二千里外限二
十七箇月。近者勒刺史到郡交代。則可以計到郡月滿。便
且除移。如新除者。則須待月限滿除替。其餘內外諸官。並
依咸通十一年條流。如有限未滿錯替者。任經中書門下
過狀。便與追勅。有過失須替。則不在此限。兩省官本令先
任四赤令。貴欲知人疾苦。近者纔三五月則替。何殊罔生。
空倍擾人。從今後宜以十五月為限。兩畿令府判司。從前
吏部注擬。頃年或除三人兩人。近者乃至除望縣令及部
尉等。中書自不存體。百司何以仰瞻。其進馬千牛。本限五
年方滿。近者旋替年深。致使入仕多門。三銓無闕。從今後
如或用年深闕補人。兵部郎官必議貶降。詞科出身。士林
所重。本貴踐歷。漸至顯榮。近者惟扇澆風。皆務躁進。麻衣
纔脫。結綬王畿。是能十年宦途。今來半歲遷授。頗為[:#AS-83AD:⿰言為]弊。
須舉重明。自今以後。進士及第並須滿二周年後。諸道藩
鎮及戶部度支鹽鐵及在京諸司方得奏請。如未及奏官。
限內有攝職處。一任隨牒攝。其宏文館集賢院奏請直館
校理。並依此月限。如出身後諸道奏巳請初銜。未得兩考
者。輒便奏畿內尉充。在職兩考。方得依資除官改轉。其授
使下官。先自有月限資序。一一須守舊規。不得超越比擬。
準咸通十四年十月九日勅文處分。關節取受。本身值財。
素來貧無。亦多舉債。祗緣從來赦文。未甚分明。賞罰若行。
必當止絕。自今以後。如有人錢買官。納銀求職。敗露之後。
言告之初。取與同罪。卜射無捨。其錢物等。并令沒官。送御
史臺。以贓罰收管。如是波斯番人錢。亦準此處分。其櫃坊
人戶。明知事情。不來陳告。所有物業。並不納官。嚴加懲斷。
決流邊遠。庶絕此類。用其清平。樂官乞託。本自人情。既越
舊規。過於債負。雖累有明勅。尚不遵行。兩巡不切追擒。教
場又不鈐轄。從來上於方鎮。近日方鎮與樂官人事轉多。
別有遷除。例皆乞覓。喧呼門戶。擁塞階庭。以此得官人不
願除授。自今以後。除方鎮外。兩巡使及諸司外巡切加擒
捉。如有此色。具送本司。枷禁勘責。痛加懲斷。以絕此風。近
歲以來。風俗奢侈。不營根本。各務誇張。及第登科。傾資靖
產。屋(闕一字)竟踰於制度。喪葬皆越於禮儀。為冊使弔贈之
臣。或爭財貨乞賜章服之類。不畏慚羞。致使兒童或輕朝
列。念茲靡愧。常行歎嗟。委中書門下次第條流。稍為改革。
輸其常賦。尚慮不充。更或加徵。其何以濟。近年百姓流散。
稅錢巳多。如聞自朝廷用軍。有終百姓正稅外。每貫紐四
十五十文。巳是數年。至今不矜放。黎甿冤抑。腿脊瘡疾。所
徵錢則將充諸色支分。所添兵則逐月銷減。每思此事。深
可嘆傷。其天下緣用軍奏加紐貫之外。更有敢徵一文。其
長吏及判官錄事參軍。並準入己贓。仍不在以官贖之限。
其鄭州庚道尉在任日加徵稅錢。如或却徵。亦依此例。衡
鏡之司。去留雖切。念其羈寓。須與商量。吏部選人。如聞累
年駮放至多。或文狀粟錯。或書判差遲。有司守文。不得不
爾。況選人例迫饑寒。遠來調集。頻年被駮。情實可矜。既遇
鴻恩。合與優假。委吏部檢勘去冬選人。若有此色。除非身
名渝濫。及欠選欠考外。並以比遠殘闕取。其情願者。特與
却收注擬。諸道奏官。奏者緣要闕舊人不理。從今後並須
分明具不理罪愆。先加懲責。有罪空替。則是惠姦。其奏前
資及見任。多有虛豎頭銜。用錢計會。從今以後。有官更奏
者。便仰兼遞告身進奏院。以憑點檢。如告身不到。不在奏
行。其虛銜所奏。只與九品初任。仍奏狀內須是三代官諱。
及鄉貫戶頭年幾。餘各依資奏請。河北三道。不在此限。守
土長人。切資士族。品流混雜。必害生靈。刺史縣令。如是本
州百姓及商人等。準元勅不令任當處官。不繫高下。蓋以
事體不可。兼又十室九親。多有憎愛。一切阻礙。公事難行。
近年此色至多。各仰本道遞相檢察。當日勒停。百姓商人。
亦不合為本縣鎮將。若有違越。必舉典刑。裨補除任。實在
獎勞。奏請繁多。則為過濫。咸通七年赦書條流。諸州府奏
軍將官。不許除上佐。如有功須獎。即於本管內除授。仍不
得占優厚處。近日諸道不守條章。或分兩三度奏來。所貴
前後不相見。但行會計。貴得人多。從今以後。諸道軍將官
並限七月表到京。令之初行。宜武臣之敘進。據所合奏人
數一表令。如有別勞效者。即待明年七月。不得兩度貴行
欺隱。忠在社稷。誓著山河。或盟府書勳。或閟宮配食。宜舉
賞延之典。式彰義烈之名。故尚父汾陽王贈太師晟贈太
尉秀實贈司徒顏杲卿太師真卿張巡許遠南霽雲子孫
中未甄獎者。每家與一人正員官。安金藏頃申忠節。實異
等倫。合為疇庸。以勸義士。如有子孫。與一人正員官。武德
以來配享功臣。名迹尤著。節義顯聞。子孫淩替。官閥廢墜。
未經甄錄者。委中書門下搜訪嗣人。量加優獎。慶連宗室。
義重維城。洎文武羣僚。恪恭事務。用酬勞績。宜降恩私。亞
獻撫王紘榮王㥽等各賜物一百匹。夾侍正衣進珪捧珪
各賜物五十匹。亞獻終獻正衣各賜物四十匹。大長公主
嗣王郡主縣主各賜物。內外文武見任及致仕官。三品巳
上賜爵一級。四品巳下加一階。合入三品五品欠考未合
敘者。待考足日聽敘。封孔聖之後。加虞賓之恩。式表崇儒。
以明繼絕。文宣王後及二王三恪各與一子官。其祠廟委
所司量加修飭。義在奉親。道惟睦族。將申孝敬。合示恩榮。
皇五等巳上親。三品巳上賜爵一級。五品巳上加一階。六
品巳下及前資常選散官。選日優與處分。未有出身陪
位者。準會昌五年正月三日赦書處分。應陪位皇五等巳
上親。三品巳上賜爵一級。四品巳下加一階。四等親並諸
色陪位者。五品巳上加一階。六品巳下各白衣并賜勳兩
轉。其前資及後出身各減一選。皆懷追養之願。盡有榮終
之心。授任封崇。式光存歿。常參官及諸州府長官父母。見
在未有追封者。并量與五品致仕官及階并邑號。如有官
者量與進改。如官巳至五品巳上者。即與五品階。父母亡
歿未經追贈者。量與追贈及邑號。任榮輔相。寄重藩方。洎
於親軍。咸秉忠節。俾令追贈。以顯榮名。中書門下及節度
使帶平章事各與一子八品正員官。祖父母父母亡歿。各
與追贈。巳經追贈者更與追贈。節度使與一子正員九品
官。東都留守度支鹽鐵使觀察處置都團練防禦經略招
討使皇城留守各與一子出身。先亡歿未追贈者。各與追
贈。虔奉典章。肅供祀事。宜覃渥澤。以獎勞能。禮儀使大禮
使京兆府尹各與一子正員九品官。應郊廟升壇行事官
溥恩外。中書門下尚書省御史臺。三品巳上特加一級。四
品巳下各加一階。如入三品者量減三考。入四品者量減
三考。入五品者量減兩考。仍待考足日聽敘。其合選人與
減一選。內行事者官。三品巳上賜爵一級。四品巳下更加
一階。內侍省及內坊官。四品巳上各賜勳五轉。五品巳下
各賜勳三轉。應從駕至郊廟者。溥恩之外。三品巳上賜爵
一級。四品巳下各加一階。白衣賜勳兩轉。位列牙爪。職掌
警衞。念其宣力。宜加疇勞。(闕)
** 祭丈人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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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中和元年歲次辛丑七月丁未朔十八日甲子。皇帝遣
將仕郎內侍省內府局令員外置同正員上柱國賜紫金
魚袋袁易賜紫道士杜光庭等。備香火之奠。封丈人山
為希夷公。惟山高極太清。下蟠厚地。含雪霜於陰谷。吐日
月於陽崖。助銅柱以標雄。齊玉壘而增固。本大末小。諒千
載而不傾。布澤施雲。實萬物而斯植。雖郡祠豐潔。山廟肅
清。未聞崇建之名。徒有丈人之說。朕以黃巢干紀。翠輦蒙
塵。火未滅於燎原。書每煩於揮羽。竊思冥助。冀仗靈功。俾
資千仞之崇。式示三公之秩。況希夷懿號。蘋藻佳羞。齋誠
宣室之中。虔祝雲衢之外。陰兵俟役。孽豎期消。重新日月
之光。再奉宗祧之祀。別申明命。永鎮坤維。尚饗。
** 靈寶道場設周天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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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皇帝臣某。以流星謫見。分野慮災。謹遣賜紫道士杜光
庭等於宗元觀修靈寶道塲丈人觀設周天大醮。伏以至
道無形。時符於人事。元天垂戒。必見於星文。非憑悔謝之
門。豈格修禳之念。是用齋心宣室。稽首名山。為百姓希恩。
設周天大醮。臣自塵驚關輔。駕出襃梁。九廟靡依。羣生失
庇。致祖宗之大業。危若綴旒。念士庶之求生。勢同累卵。省
過敢忘於罪己。恤人深切於救焚。布服蔬飡。贖愆尤於既
往。祈天悔過。希保助於將來。大道以慈惠為基。高明以廣
大為本。降福必歸於有德。除災當務於庇人。使沴氣潛消。
飛星暗逝。蜀郡士庶。永絕於札瘥。京國黔黎。早離於霾曀。
誓將仁育。以答元功。仰望靈恩。不任懇悃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