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 元行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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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沖名澹。以字顯。河南人。舉進士。累官太常少卿。開元中
為國子祭酒。拜太子賓客宏文館學士。封常山郡公。致仕。
十七年卒。年七十七。贈禮部尚書。諡曰獻。
** 父在為母及舅姨嫂叔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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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夫天地之性。惟人最靈者。葢以智周萬物。惟睿作聖。明貴
賤。辨尊卑。遠嫌疑。分情禮也。是以古之聖人。徵性識本。緣
情制服。則有申有厭。天父天夫。故斬衰三年。情禮俱盡者。
因心立極也。生則齊體。死則同穴。比陰陽而配合。同兩儀
之化成。而妻喪杖周。情禮俱殺者。葢遠嫌疑。尊乾道也。父
為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職者。葢尊祖重嫡。崇禮殺情也。
資於事父以事君。孝莫大於嚴父。故父在為母。罷職齊周。
而心喪三年。謂之尊厭者。則情申而禮殺也。斯制也。異於
飛走。別於華夷。羲農堯舜。莫之異也。文武周孔。所同遵也。
今若捨尊厭之重。虧嚴父之義。畧純素之嫌。貽非聖之責。
則事不師古。有傷名教矣。姨兼從母之名。又即母之女黨。
加於舅服。有理存焉。嫂叔不服。遠嫌疑也。若引同爨之緦。
以忘推遠之跡。既乖前聖。亦謂難從。謹詳三者之疑。並請
依古為當。謹議。
** 先師宰予字子我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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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淄辯(闕一字)學以致祿。懲彼不勤。見嗤朽木。激之忠孝。貽
毀新穀。政事登科。而不庇族。
** 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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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客問主人曰。小戴之學。行之已久。康成銓注。見列學官。傳
聞魏公。乃有刊易。又承制旨。造疏將頒。未悉二經。孰為優
劣。主人荅曰。小戴之禮。行於漢末。馬融注之。時所未覩。盧
植分合。二十九篇。而為說解。代不傳習。鄭絪子幹。師於季
長。屬黨錮獄起。師門道喪。康成於竄伏之中。理紛拏之典。
志存探究。靡所咨謀。而猶緝述忘疲。聞義能徙。具於鄭志。
向有百科。章句之徒。曾不窺覽。猶遵覆轍。頗類刻舟。王肅
因之。重茲開釋。或多改駮。仍按本篇。又鄭學之徒。有孫炎
者。雖扶元義。乃易前編。自後條例支分。箴石閒起。馬伷增
革。向踰百篇。葉遵刪修。僅全十二。魏公病㣥言之錯雜。紬
衆說之精深。經文不同。未敢刊正。注理睽誤。寧不芟礱。成
畢上聞。太宗嘉賞。賚縑千匹。錄賜儲藩。將期頒宣。未有疏
義。聖皇纂業。躭古崇儒。高曾規矩。宜所修襲。乃制昏愚。甄
分舊義。其有注遺往說。理變新文。務加搜窮。積稔方畢。具
錄呈進。勅付㣥儒。庶能斟詳。以課疎密。豈悟章句之士。堅
持昔言。特嫌知新。欲仍舊貫。沉疑多月。擯壓不申。優劣短
長。定於通識。手成口荅。安敢銓量。客曰。當局稱迷。傍觀見
審。累朝銓定。故是周詳。何所為疑。不為申列。荅曰。是何言
歟。談豈容易。昔孔安國注壁中書。會巫蠱事。經籍道息。族
兄臧與之書曰。相如常忿俗儒。淫詞冒義。欲撥亂反正。而
未能果。然雅達通博。不代而生。浮學守株。比肩皆是。衆非
難正。自古而然。誠恐此道未申。而以獨智為議也。則知變
易章句。其難一矣。漢有孔季產者。專於古學。有孔扶者。隨
俗浮沈。扶謂產云。今朝廷皆為章句內學。而君獨修古義。
修古義。則非章句內學。非章句內學。則危身之道也。獨善
不容於代。必將貽患禍乎。則知變易章句。其難二矣。劉歆
以通書屬文。待詔官署。見左氏傳而大好之。後蒙親近。欲
建斯業。哀帝欣納。令其討論。各遷延推辭。不肯置對。劉歆
移書責讓。其言甚切。諸博士等。皆忿恨之。名儒龔勝。時為
光祿。見歆此議。乃乞骸骨。司空師丹。因大發怒。奏歆改亂
前志。非毀先朝所立。帝曰。此廣道術。何為毀耶。由是犯忤
大臣。懼誅求出。為河南太守。宗室不典三河。又徙五原太
守。以君實之著名好學。公仲之深博守道。猶迫同門朋黨
之議。卒令子駿負謗於時。則知變易章句。其難三矣。子雍
規元數十百件。守鄭學者。時有中郎馬昭。上書以為肅繆。
詔王學之輩。占荅以聞。又遣博士張融。案經論詰。融登召
集。分別推處。理之是非。具呈證論。王肅酬對。疲於歲時。則
知變易章句。其難四矣。卜商疑聖。納誚於曾輿。木賜近賢。
貽嗤於武叔。自此之後。唯推鄭公王粲稱伊洛巳東。淮漢
之北。一人而已。莫不宗焉。咸云先儒多闕。鄭氏道備。粲竊
嗟怪。因求其學。得尚書注。退而思之。以盡其意。意皆盡矣。
所疑之者。猶未喻焉。凡有兩卷。列於其集。又王肅改鄭六
十八條。張融覈之。將定臧否。融稱元注泉深廣博。兩漢四
百餘年。未有偉於元者。然二郊之祭。殊天之祀。此元誤也。
其如皇天祖所自出之帝。亦元慮之失也。及服虔釋傳。未
免差違。後代言之。思宏聖意。非謂揚巳之善。掩人之名也。
何者。君子用心。願聞其過。故仲尼曰。過也人皆見之。更也
人皆仰之。是也。而專門之徒。恕已及物。或攻先師之誤。如
聞父母之名。將謂亡者之德言。而見壓於重壤也。故王邵
史論曰。魏晉浮華。古道夷替。洎王肅杜預。更開門戶。歷載
三百。士大夫恥為章句。唯草野生以專經自許。不能究覽
異義。擇從其善。徒欲父康成。兄子慎。寧道孔聖誤。諱聞鄭
服非。然於鄭服甚憒憒。鄭服之外皆讎也。則知變易章句。
其難五也。伏以安國尚書。劉歆左傳。悉遭擯於曩葉。見重
於來今。故知二人之鑒。高於漢廷遠矣。孔季產云。物極則
變。比及百年外。當有明直君子。恨不與吾同代者。於戲。道
之行廢。必有其時者歟。僕非專經。䍐習章句。高名不著。易
受輕誣。頃者修撰。殆淹年月。賴諸賢輩能左右之。免致愆
尤。仍叨賞賚。內省昏朽。其榮巳多。何遽持一巳之區區。抗
㣥情之噂。捨勿矜之美。成自我之私。觸近名之誡。興犯衆
之禍。一舉四失。中材不為。是用韜聲。甘此沈默也。
* 辛替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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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否字協時。京兆萬年人。景龍中為左拾遺。睿宗朝遷右
臺殿中侍御史。開元中累轉潁王府長史。天寶初卒。年八
十餘。
** 陳時政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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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聖人廣視聽於四方。納謳謠於九有者。葢欲以上通
下達。遠聞邇信。元首惟聖。股肱惟明。若此則國可長久。時
無災害者也。臣聞君上牧養黎庶。莫不慎器與名。畏怨重
禍。不激詭以求進。不貨賄以要榮。公侯伯子男五等。各以
功為先後。卿大夫士九品。各以德為次等。劉毅無賣官之
誚。仲經無免爵之謠。則格於皇天。光於后土。何風雨不順
陰陽不和之有哉。臣聞古之建官。員不必備。九卿己下。皆
有其位。而闕其選。賞一人謀乎三事。職一人訪乎㣥司。負
寵者畏權勢之在躬。求榮者避權門而不入。故稱賞不僭。
官不濫。士皆完行。家有廉節。朝廷有餘俸。百姓有餘食。下
忠於上。上禮於下。委裘而無倉卒之危。垂拱而無顛沛之
患。夫事有惕耳目。動心慮。作不師古。以行於今者。葢有之
矣。伏惟陛下百倍行賞。十倍增官。金銀不供其印。束帛無
充於錫。何愧於無用之臣。何慙於無力之士。至於公府補
授。䍐存推擇。遂使富商豪賈。盡居纓冕之流。鬻伎行巫。咸
陟膏腴之地。一旦羊頭入興。狗尾生謠。將恐巍巍盛唐。取
議於後。臣聞於古人曰。福生有基。禍生有胎。伏惟公主陛
下之愛女。選賢良以嫁之。設官職以輔之。傾府庫以賜之。
壯第觀以居之。廣池籞以嬉之。可謂之至重也。可謂之至
憐也。然而用不合於古義。行不根於人心。將恐變愛成憎。
轉福為禍。何者。竭人之力。人怨也。費人之財。人怨也。奪人
之家。人怨也。愛一女子而取三怨於天下。使邊疆之士不
盡力。朝廷之士不盡忠。人之散矣。獨恃所愛。何所恃乎。向
者魯王賞同諸壻。禮等朝臣。則亦有今日之福。無曩時之
禍。人徒見其禍。不知其禍之所來。所以禍者。寵愛過於臣
子也。去年七月五日巳見其徵矣。今猶事無改更。理尚因
循。棄一宅而造一宅。忘前禍而忽後禍。臣竊謂陛下憎之
矣。非愛之也。何利於公主。臣聞君以人為本。本固則邦寧。
邦寧則陛下之夫婦母子。長相保也。伏惟外謀宰臣。為久
安久寧以存之。不使奸臣賊子以伺之。臣聞微不可不防。
遠不可不慮。當今疆場驚駭。倉廩空虛。揭竿守禦之士賞
不及。肝腦塗地之卒輸不充。野多食草。人不識穀。而方大
起寺舍。廣營第宅。伐木空山。不足充梁棟。運土塞路。不足
充牆壁。誇古耀今。踰章越制。百寮鉗口。四海傷心。臣聞釋
教者。以清淨為基。慈悲為主。故常體道以濟物。不為利欲
以損人。故常去已以全真。不為榮身以害教。三時之月。掘
山穿地。損命也。殫府虛帑。損人也。廣殿長廊。榮身也。損命
則不慈悲。損人則不濟物。榮身則不清淨。豈大聖大神之
心乎。臣以為非真教。非佛意。違時行。違人欲。自像王西下。
佛教東傳。青螺不入於周前。白馬方行於漢末。風流雨散。
千帝百王。飾彌盛而國彌空。役彌重而禍彌大。覆車繼軌。
曾不改途。晉臣以佞佛取譏。梁主以捨身構隙。若以造寺
必為其理體。養人不足以經邦。則殷周已往皆暗亂。漢魏
已降皆聖明。殷周已往為不長。漢魏已降為不短。臣聞夏
為天子二十餘代。而殷受之。殷為天子二十餘代。而周受
之。周為天子三十餘代。而秦漢受之。自漢已後。歷代可知
也。何者。有道之長。無道之短。豈因其窮金玉。修塔廟。方建
長久之祚乎。臣聞於經曰。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
人入暗。則無所見。又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
如電。臣以為減琱琢之費。以賑貧人。是有如來之德。息穿
掘之苦。以全昆蟲。是有如來之仁。罷營構之直。以給邊陲。
是有湯武之功。迴不急之祿。以購廉清。是有唐虞之理。陛
下緩其所急。急其所緩。親未來而踈見在。失真實而冀虛
無。徇俗人之所為。而輕天子之功業。臣竊痛之矣。當今出
財依勢者。盡度為沙門。避役姦訛者。盡度為沙門。其所未
度。惟貧窮與善人耳。將何以作範乎。將何以租賦乎。將何
以力役乎。臣以為出家者。捨塵俗。離朋黨。無私愛。今殖貨
營生。非舍塵俗。援親樹知。非離朋黨。畜妻養孥。非無私愛。
是致人以毀道。非廣道以救人。伏見今日之宮觀臺榭。唯
京師之與洛陽。不曾修飾。猶恐奢麗。陛下尚欲填池塹。捐
苑囿。以賑貧人無產業者。今之天下之寺。葢無其數。一寺
當陛下一宮。壯麗甚之矣。用度過之矣。是十分天下之財。
而佛有其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雖以陰陽
為炭。萬物為銅。役不食之人。使不衣之士。猶尚不給。況資
於天生地養。風動雨潤。而後得之乎。臣聞國無九年之儲。
國非其國。伏惟計會倉廩。量度府庫。百寮供給。百事用度。
臣恐卒歲不充。況於九年之積乎。一旦風塵再擾。霜雹薦
臻。沙門不可執干戈。寺塔不足攘饑饉。臣竊惜之矣。
** 諫造金仙玉真雨觀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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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嘗以為古之用度不時。爵賞不當。破家亡國者。口說不
如身逢。耳聞不如眼見。臣請以有唐以來。理國之得失。陛
下之所眼見者以言之。惟陛下審之聽之。擇善而從之。則
萬歲之業。自可致矣。何憂乎黎庶之不康。福祚之不永。伏
以太宗文武聖皇帝。陛下之祖。撥亂反正。開階立極。得至
理之體。設要之方。省其官。清其吏。舉天下職司。無一虛授。
用天下財帛。無一枉費。賞必俟功。官必得雋。所為無不成。
所征無不剋。不多造寺觀。而福德自至。不多度僧尼。而殃
咎自滅。道合乎天地。德通乎神明。故天地憐之。神明祐之。
陰陽不[:#AS-8FBB:●]。風雨合度。四人樂其業。五穀遂其成。腐粟爛帛。
填街委巷。千里萬里。貢賦於郊。九夷百蠻。歸款於闕。自有
帝王已來。未有若斯之神聖者也。故得享國久長。多歷年
所。陛下何不取而則之。中宗孝和皇帝。陛下之兄。居先人
之業。忽先人之化。不取賢良之言。徒恣子女之意。官爵非
擇。虛食祿者數千人。封建無功。妄食土者百餘戶。造寺不
止。枉費財者數百億。度人不休。免租庸者數十萬。是使國
家所出加數倍。所入減數倍。倉不停卒歲之儲。庫不貯一
時之帛。所惡者逐。逐多忠良。所愛者賞。賞多讒慝。朋佞喋
喋。交相傾動。容身不為於朝廷。保位皆由於黨附。奪百姓
之食以養殘兇。剝萬人之衣以塗土木。於是人怨神怒。衆
叛親離。水旱不調。疾疫屢起。遠近殊論。公私罄然。五六
年閒。至於禍變。享國不永。受終於兇婦人。寺舍不能保其
身。僧尼不能護妻子。取譏萬代。見笑四夷。此陛下之所眼
見也。何不除而改之。依太宗之理國。則百官以理。百姓無
憂。故泰山之安。立可致矣。依中宗之理國。則萬人以怨。百
事不寧。故累卵之危。立可待矣。頃自夏已來。霪雨不解。穀
荒於隴。麥爛於場。入秋已來。亢旱成災。苗而不實。霜損蟲
暴。草菜枯黃。下人咨嗟。未知賙賑。而營寺造觀。日繼於時。
檢校試官。充臺溢署。伏惟陛下愛兩女。為造兩觀。燒瓦運
木。載土填坑。道路流言。皆云計用錢百餘萬貫。惟陛下聖
人也。無所不知。陛下明君也。無所不見。既知且見。知倉有
幾年之儲。庫有幾年之帛。知百姓之閒。可存活乎。三邊之
上。可轉輸乎。當今發一卒以禦邊陲。追一兵以衞社稷。多
無衣食。皆帶飢寒。賞賜之閒。迥無所出。軍旅驟敗。莫不由
斯。而乃以百萬貫錢。造無用之觀。以賈六合之怨乎。以違
萬人之心乎。伏惟陛下族阿韋之家。而不改阿韋之亂政。
忍棄太宗之理本。不忍棄中宗之亂階。忍棄太宗久長之
謀。不忍棄中宗短促之計。陛下又何以繼祖宗親萬國。昔
陛下與皇太子。在阿韋之時。危亡是懼。常切齒於㣥兇。今
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而不改㣥兇之事。臣恐復有切齒於
陛下者也。陛下又何以非㣥兇而誅之。臣往見明勅。自今
以後。一依貞觀故事。且貞觀之時。豈有今日之造寺營觀。
加僧尼道士。益無用之官。行不急之務。而亂政者也。臣以
為棄其言而不行其信。慕其善而不遷其惡。陛下又何以
刑于四海。往者和帝之憐悖逆也。為姦人之所誤。宗晉卿
勸為第宅。趙履溫勸為園亭。損數百家之居。侵數百家之
地。工徒斵而未息。義兵紛以交馳。卒使亭不得遊。宅不得
坐。信邪佞之說。成骨肉之刑。此陛下之所眼見也。今茲造
觀。臣必知非陛下公主之本意。得無有趙履溫之徒。將勸
為之。冀誤其骨肉。不可不明察也。臣聞出家修道者。不干
預於人事。專清其身心。以虛泊為高。以無為為妙。依兩卷
老子。視一軀天尊。無欲無營。不損不害。何必璇臺玉榭。寶
像珍龕。使人困窮。然後為道哉。且舊觀足可歸依。無造無
營。以取窮竭。若此行之三年。國不富。人不安。朝廷不清。陛
下不樂。則臣請殺身於朝。以令天下言事者。伏惟陛下行
非常之惠。權停兩觀。以俟豐年。以兩觀之財。為公主施貧
窮。填府庫。則公主之福德無窮矣。不然。臣恐下人怨望。不
減於前朝矣。前朝之時。賢愚知其必敗。人雖有口而不敢
言。言未發聲。禍將及矣。韋月將受誅於丹徼。燕欽融見殺
於紫庭。此人皆不惜其身。而納忠於主。身既死矣。主亦危
矣。故先朝誅之。陛下賞之。是陛下知直言之士。有裨於國。
臣今直言。亦先朝直言之人也。惟陛下察之。
* 徐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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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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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字元固。湖州長城人。神龍初累遷給事中。封慈源縣子。
以禮部侍郎為修文館學士。睿宗朝進東海郡公。遷祕書
監左散騎常侍。元宗改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以堅充學士。
副張說知院事。加光祿大夫。十七年卒。年七十餘。贈太子
少保。諡曰文。
** 論刑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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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上天之道。先春而後秋。聖人制法。外刑而內禮。故知
三辟之設。王者不得已而用之。今帝命惟新。六合光宅。遠
無異望。邇無異言。亦宜安彼反側。示以寬典。臣竊見神都
諸部勘當所。尋有勅停勘。迄至於今。猶尚追攝。豈非勘當
使等志希僥倖。執斯刻薄。以為已能哉。長姦濫之源。傷醇
和之化。伏願即停之。臣又聞書有五聽。慮失情實也。令著
三覆。恐致虛枉也。比見有勅勘當反逆。令使者得實便決。
然人命至重。死不可生。儻萬分之中。有一不實。欲訴無路。
懷枉誰明。飲恨吞聲。赤族從戮。豈不痛哉。此不足以肅姦
逆而明典刑。適所以長威福而生疑懼。臣望絕此處分。依
法覆奏。則死者甘伏。知泣辜之恩。生人歡悅。見詳刑之意。
又法官之任。人命所懸。若不擇。恐招枉濫。諸官僚之內。有
用法寬平。為衆所稱者。願親而進之。處事深酷。不允人望
者。願疎而退之。囹圄無冤。億兆幸甚。臣又聞罰不及嗣。虞
帝之明規。罪不至孥。漢君之茂德。故郤芮作亂。而郤缺登
朝。嵇康被刑。而嵇紹入用。終能立功白狄。効死湯陰。千載
美談。斯為稱首。父子猶其若此。餘親尚何疑哉。竊見逆人
之親。選曹廣責。至於無親無服。亦數十條。士子之中。十將
三四。今聖人在上。寶命惟新。有道賤貧。實為深恥。遂令此
等。長從遐棄。懷才抱器。將何望哉。是以聖意哀矜。頻降恩
制。令同常例。各使坦懷。姚璹之徒。皆逢委任。而在下僚列。
不識天心。苟求微疵。不宏大體。又准勅。逆人同堂親。不得
任京官及兩畿三輔官。準法。刑戮緦麻親。不得充近侍宿
衞。臣望申勅有司。勅令逆人外。不得輒為勘責。收其賢
能。示之曠蕩。斯巍巍之德。作範百王。穆穆之風。垂裕千祀。
** 請祔中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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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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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謹按禮稽命徵。虞夏五廟。殷六廟。周七廟。諸侯五廟。而
魯用天子之禮。並后稷姜嫄為七廟。故知五帝殊時。不相
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伏以中宗孝和皇帝受命中興。
化民以德。雖別廟薦享。而聖心未安。將革前規。移入太廟。
臣參詳自古廟制。夏殷周漢。各自立廟。不同一處。漢光武
以中興崇儉。故七室共堂。而歷代遵行。以為折衷。今太廟
七室。皆有神主。孝和皇帝既須入廟。先有夾室見空。望奉
移向此室內。既同太廟八室。祭享是同。在於情理。實為允
愜。
** 請停募關西戶口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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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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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伏惟皇帝陛下二儀合德。百姓為心。一物不安。納隍興想。
竊見關西戶口。負募赴都。聖旨含宏。不言差送。是以樂住
之色。數萬餘家。受使之人。苟徼勞効。務選高戶。抑此陪郭。
然高戶之位。田業已成。安土重遷。人之恒性。使者強送。僶
俛進途。一人怨嗟。或傷和氣。數千餘戶。深宜察之。臣望令
檢勘先投牒樂住者。並令赴都。其差定陪郭者。各任還貫。
若神都須人。雍同等州先有工商戶在洛者甚衆。令檢括
兼。樂住之人。微有資財。情願在洛城者。並酬其宅鋪之地。
令漸修立。則洛城不少於邑戶。黎庶得安於本業。此管子
所謂順於人心施宏均養之人。則臣希冀痊平。有朝覲之
望。容居散秩。免負乘之[:#AS-8FBB:●]。無任悃迫之至。
** 先祭後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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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06107
:PERSID: QTWAUT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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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謹按顯慶年修禮官長孫無忌等奏改燔柴在祭前
狀稱。祭祀之禮。必先降神。周人尚臭。祭天則燔柴者。臣等
按禮迎神之義。樂六變則天神降。八變則地祇出。九變則
鬼神可得而禮矣。則降神以樂。周禮正文。非謂燔柴以降
神也。按尚臭之義。不為燔之先後。假如周人尚臭。祭天則
燔柴。容或燔臭先以迎神。然則殷人尚聲。祭天亦燔柴。何
聲可燔先迎神乎。又按顯慶中無忌等奏稱。晉氏之前。獨
遵古禮。周魏以降。妄為損益者。今按郭璞晉南郊賦及注
爾雅。祭後方燔。又按宋忠所論。亦祭後方燔。又檢南齊北
齊及梁郊祀。亦飲福酒後方燔。又檢後周及隋郊祀。亦先
祭後燔。據此即周遵後燔。晉不先燎。無忌之事。義乃相乖。
又按周禮大宗伯職。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注云。禮
為始告神時薦於神座也。下文云。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
地。皆有牲幣。各如其器之色。又禮器云。有以少為貴者。祭
天特牲。是知蒼璧之與蒼牲。俱各奠之神座。理節不惑。又
云。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即明祀昊天上帝之時。以旅
五方天帝明矣。其青圭赤璋白琥元璜。自是立春立夏立
秋立冬之日。各於其方迎氣所用。自分別矣。今按顯慶所
改新禮。以蒼璧與蒼牲蒼幣。俱用先燔。蒼璧既已燔矣。所
以遂加四圭有邸。奠之神座。蒼牲既巳燔矣。所以更加騂
牲。充其實俎。混昊天於五帝。同用四圭。失特牲之明文。加
為二犢。深乖禮意。事乃無憑。
** 荅王方慶問服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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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喪服經。繼父同居齊縗周。謂子無大功之親。與之適
人。所適亦無大功之親。而所適者以貨財為之築宮廟。歲
時使之祀焉者也。鄭元曰。大功之親。同財者也。築宮廟於
家門之外者。神不歆非族也。以恩服耳。未嘗同居。則不服
也。小戴禮記繼父服。並有明文。斯禮經之正說也。至於馬
融王肅賀循等。並稱大儒達禮。更無異文。唯傅元著書。以
為父無可繼之理。不當制服。此禮焚書之後。俗儒妄造也。
袁準作論。亦以為此則自制父也。亂名之大者。竊以父猶
天也。愛敬斯極。豈宜靦貌繼以他人哉。然而藐爾窮孤。不
能自立。既隨其母託命他宗。本族無鞠養之人。因託得存
其繼嗣。在其生也。實賴其長育。及其死也。頓同之行路。重
其生而輕其死。篤其始而薄其終。稱情立文。豈應如是。故
袁傅之駮。不可為同居者施焉。昔朋友之死。同爨之喪。並
制緦麻。詳諸經典。比之於此。葢亦何嫌。繼父之服。宜依正
禮。今女子母攜重適人。寄養他門。所適慈流。情均膝下。長
而出嫁。始不同居。此則笄總之儀。無不畢備。與築宮立廟。
實無異焉。葢有繼父之道也。戴德喪服記曰。女子子適人
者。為繼父服齊縗三月。不分別同居異居。梁氏集說亦云。
女子子適人者。服繼父與不同居者服同。今為服齊縗三
月。竊為折衷。
** 唐故右驍衞大將軍上柱國金河郡開國公裴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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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索。字邏。天山莎勒人也。昔周宣擇南仲。晉武選吳彥。
其斯二將赫怒。干戈啟陣。雲旗暈天。金鉞眩日。靜當時之
患。治紛紛之亂者。孰能預於此而為鱗次者乎。公受乾靈
之英姿。稟坤祇之正氣。峻兮若太岳之壯勢。淡兮若大江
之澄靜。雄材傑出。俊德挺生。誠千仞不足議其高。實萬頃
不足疇其量。風神穎悟。器識宏深。其少也。計深慮遠。急國
家之難。而樂盡人臣之力。乃率賓邊土。辭[:#AS-8949:⿱廾]鄉閭。圖東南
而歸聖朝。明君親與話言。懿其忠信。授冠軍大將軍行左
豹韜衞中郎將。爰從自爾。參委諸軍。建非常之功。懷赤心
而冒白刃。深踐戎馬之地。遠託燭龍之鄉。俄敘七擒。闢乎
四鎮。浩蕩天地之閒。心無怵惕之驚者。其惟公乎。夫人生
於代。貴能立功。若斯忠勤。䍐能崇(闕一字)上嘉其功。授右驍
衞大將軍上柱國金河郡開國公。食邑五千戶。其長也。敦
信明義。元覽知微。位列於九有。恩霑於四人。浩浩焉。汪汪
焉。奧乎不可測也。其衰也。志惟慈愍。恤下愛賢。聲名遠彰。
朝野籍甚。㣥公側席者多矣。既漸垂顏鶴髮。耳順從心。尚
夜寐夙興。情不懈怠。聖主明鑒。知久勤勞。未及懸車之請。
遂許致仕。乃辭朝廷。退歸私里。想百行之善。敘三樂之歡。
獵祕教於情田。訪真流於智海。專精念道。捨[:#AS-8949:⿱廾]俗營。執德
居尊。恬淡清雅。主上懷貴耆之道。追想舊臣。念曩昔之功。
錫今者之慶。制曰。顏年雖晚。壯志不渝。宜復舊資。更承新
命。乃再昇禁衞。重握權衡。凡厥公卿。孰不遵仰。善政之謀
斯著。治化之道無虧。行年九十有八。以開元中薨於私第。
聞之遐邇。無不懷崩心之感。朝廷慘怛。聽政不怡。㣥寮痛
惜。食不甘味。識與不識。並懷惋嗟。地中喪三品之賢。天上
減七星之曜。嗟乎赤將。積効無徵。陳兵按屯之法。自此長
淪。斬將搴旗之謀。於茲永絕。人誰不沒。貴有餘聲。敬寫譽
傳芳。沈礎幽室。歷想高德。乃為銘曰。
聖代高士。明時將軍。英姿雄勇。夙著功勳。聲名遠振。獨秀
邁㣥。天崖地角。無處不聞。千秋萬歲。名列典墳。再昇榮級。
德契明君。敬敘煩文。顯揚雅調。小道徒陳。大夜何曉。
* 韋見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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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素字會微。彭城郡公贈幽州都督湊子。第進士。襲父爵。
擢累諫議大夫。天寶十三載拜武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集賢院學士。從元宗入蜀。兼左相。封豳國公。肅宗立。
除右僕射。罷知政事。授太子太師。加開府儀同三司。寶應
元年卒。年七十六。贈司空。諡曰忠貞。
** 王去榮不宜赦罪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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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地大典。帝王猶不敢擅殺。而小人得擅殺。是臣下
之權過於人主也。去榮既殺人不死。則軍中凡有伎能者。
亦自謂無憂。所在暴橫。為郡縣者。不亦難乎。陛下為天下
主。愛無親疎。得一去榮而失萬姓。何利之有。於律。殺本縣
令。列於十惡。而陛下寬之。王法不行。人倫道屈。臣等奉詔。
不知所從。夫國以法理。軍以法勝。有恩無威。慈母不能使
其子。陛下厚養戰士。而每歲少利。豈非無法邪。今陝郡雖
要。不急於法也。有法則海內無憂不克。況陝郡乎。無法則
陝郡亦不可治。得之何益。而去榮末技。陝郡不以之存亡。
王法有無。家國乃為之輕重。此臣等所以區區。願陛下守
貞觀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