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陸贄(十三)
** 收河中後請罷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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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欽漵奉宣聖旨。示臣馬燧渾瑊等奏平懷光收河東
狀。(一作河中事狀)兼令臣商量。須作何處置。令欽漵奏來者。兇梗
殲盪。關畿廓清。實聖謀廣運之功。亦宗社無疆之祚。應須
處置大畧。已附欽漵口陳。展轉傳言。恐未盡意。謹復薦其
固陋。願陛下少留察焉。臣聞禍或生福。福亦生禍。喪者得
之理。得者喪之端。故晉勝鄢陵。范燮祈死。吳克勁越。夫差
啟殃。是知福不可以久徼幸。得不可以常覬覦。居福而慮
禍。則其福可保。見得而忘喪。則其喪必臻。臣竊懼諂諛希
旨之徒。險躁生事之輩。幸兇醜覆亡之會。揣英主削平之
心。必將競效甘言。誘開利欲。謂王師所向莫敵。謂餘孽指
顧可平。請迴蒲坂之戈。復起淮沂之役。斯議一啟。必有亂
階。故微臣姑以生禍為憂。而未敢以獲福為賀也。何則。建
中之難。其事可徵。始以蓄憾而隘於含容。或以亟勝而輕
於戰伐。故文喜之討。涇上之瘡痛未平。崇義之征。漢南之
芟夷繼甚。阻命之帥。非不誅也。伐叛之師。非不克也。介馬
之斷。非不堅也。赫斯之怒。非不逞也。然以人不見恤。惟戮
是聞。有辜無辜。不敢自保。是以抱釁反側者。懼鈇鉞之次
加。畏禍危疑者。慮猜譖之旋及。遂乃螽結以拒討。狼顧以
背恩。彌兩河而亘淮夷。盪三輔而盜京邑。鑾輅為之再駕。
行宮至于合圍。于時海內大搖。物情幾去。天命莫保于寸
晷。王威不出於一城。邦國之杌隉艱屯。綿綿聯聯。若苞桑
綴旒。幸而不殊者屢矣。勢之危窘。實足寒心。非有曩時熊
羆翕習之師。雷霆奮發之勢。武庫劒㦸之利。帑藏財賦之
殷。其所以施令率人。取威定亂。比於建中之始。豈不至微
至殺哉。然而陛下懷悔過之深誠。降非常之大號。知黷武
窮兵之長亂。知急征重斂之勦財。知殘人肆欲之取危。知
違眾率心之稔慝。知烝庶困極之興怨。知上下鬱堙之失
情。德音渙然。與之更始。所在宣敭之際。聞者莫不涕流。雖
或兇獷匪人。亦必為之歔欷。誠之動物。乃至于斯。懷梟鴟
以好音。消祲沴為和氣。由是姦回易慮。黎獻歸心。假王叛
援之夫。削偽號以請罪。觀釁首鼠之將。壹純誠以效勤。流
亡凍餒者。希保於室家。屯戍戰爭者。冀全其性命。德澤將
竭而重霈。君臣已絕而更交。天下之情。翕然一變。曩討之
而愈叛。今釋之而畢來。曩以百萬之師而力殫。今以咫尺
之詔而化洽。是則聖王之敷理道。服暴人。任德而不任兵
明矣。㣥帥之悖臣禮。拒天誅。圖活而不圖亡又明矣。尚恐
陛下以臣言之畧而未喻也。請復循其本而申備之。往以
河朔青齊。同惡相扇。擁戎據土。易代不庭。陛下恥王化之
未同。忿姦慝之靡格。於是發六軍神策河陽河東澤潞朔
方之騎士。以徂征于北。命永平汴宋幽隴江淮閩嶺之將
卒。以奮伐于南。罄國家廩帑以贍軍。悉公私廏牧以張武。
算斂周於萬類。征徭被於八荒。勞已甚矣。威亦盛矣。既而
曠日綿歲。老師費財。兩河之寇患。有加無瘳。而邦本已始
覆矣。洎涇卒倡亂。泚戎構災。豺狼整居於禁闈。䝟㺄擇肉
於馳道。河朔問罪之眾。布路而歸。宋郊仗順之師。守壘不
暇。于斯之亂。海內沸騰。儻有問鼎之雄圖。滔天之巨猾。幸
災乘間。何所不為。既而悅納之儔。咸自斂縮。內無非望之
議。外無軼境之侵。及聞天澤滌瑕。制書復爵。曾不蔕芥。望
風款降。爭馳表章。唯恐居後。跡其素志。於此可知。是皆假
兵救死之流。戀土偷安之輩。懷生畏死。蠢動之大情。慮危
求安。品物之常性。有天下而子百姓者。以天下之欲為欲。
以百姓之心為心。固當遂其所懷。去其所畏。給其所求。使
家家自寧。人人自遂。家苟寧矣。國亦固焉。人苟遂矣。君亦
泰焉。是則好生以及物者。乃自生之方。施安以及物者。乃
自安之術。擠彼於死地。而求此之久生也。從古及今。未之
有焉。措彼於危地。而求此之久安也。從古及今。亦未之有
焉。是以昔之聖王知生者人之所樂。而已亦樂之。故與人
同其生。則上下之樂兼得矣。聖王知安者人之所利。而已
亦利之。故與人共其安。則公私之利兩全矣。其有反易常
理。昏迷不恭。則當外察其倔強之由。內省於撫馭之失。修
近以來遠。檢身而率人。故書曰。惟干戈省厥躬。又曰。舞干
羽于兩階。七旬有苗格。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
之。既來之。則安之。此其證也。如或昧於懷柔。務在攻取。不
懲教化之未至。不疵誠感之未孚。惟峻威是臨。惟忿心是
肆。視人如禽獸。而曝之原野。輕人如草芥。而勦之銛鋒。叛
者不賓。則命致討。討者不克。則將議刑。是使負釁者懼必
死之誅。奉辭者慮無功之責。編甿以困於杼柚而思變。士
卒以憚於死喪而念歸。萬情相攻。亂豈有定。一夫不率。闔
境罹殃。一境不寧。普天致擾。兵連禍結。變起百端。故孔子
曰。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
動于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
矣。此蓋必然之常理。至當之格言。足以為明鑑元龜。貫百
王而不易者也。事乃反覆。得無懼乎。夫理有必然。則殊途
歸於同轍。言有至當。則異代應如合符。頃以東北孽徒。職
貢廢闕。陛下忿其違命。大舉甲兵。至令逆泚誘姦。乘釁而
動。所備之寇。猶遠介於河山。不虞之戎。已竊發于都輦。蕭
牆之戒。不其信歟。前典垂訓既如彼。近事明驗又如此。所
以德音敘哀痛之情。悔征伐之事。引眾慝以咎已。布明信
以示人。既往之失畢懲。莫大之辜咸宥。約之以省賦。誓之
以息兵。由是億兆汙人。四三叛帥。感陛下自新之旨。悅陛
下盛德之言。革面易辭。具修臣禮。其於深言密議。固亦未
盡坦然。必當聚黨而謀。傾耳而聽。觀陛下所行之事。考陛
下所誓之言。若言與事符。則遷善之心漸固。儻事與言背。
則慮禍之態復興。自京邑厎寧。乘輿旋返。屬懷光繼亂。天
討又行。息兵之言。我則未復。山東㣥帥。所以未敢生辭者。
蓋為河中之地。密近王城。迫於朝夕之虞。不得不翦除之
爾。今若改轅移斾。復指淮西。則淮西元兇。必將誑脅其同
惡之徒。間說於新附之帥。謂之曰。奉天息兵之旨。乃因窘
急而言。朝廷稍安。必復誅伐。是以朱泚滅而懷光戮。懷光
戮而希烈征。希烈儻平。禍將次及。則彼之蓄素疑而懷宿
負者。能不為之動心哉。心既動。則盈其喪身覆族之憂。憂
既盈。則慮以唇亡齒寒之病。夫病同者雖胡越而相愍。憂
同者不邀結而自親。河朔青齊。固當響應。建中之禍。勢必
重興。以國家再造之初。當㣥孽息肩之後。迭來鳴吠。或肆
奔衝。討之則我力未遑。縱之乃寇患斯甚。臣愚竊以為禍
非細。未審陛下何方以待之。若有其方。侮之可也。如其未
有。願陛下勿輕易焉。凡將圖終。必在慎始。禍機一發。難可
復追。臣請粗陳當今維馭之所宜。唯聖主省擇萬一。夫君
之大柄。在惠與威。二者兼行。廢一不可。惠而罔威則不畏。
威而罔惠則不懷。苟知夫惠之可懷。而廢其取威之具。則
所敷之惠。適足以示弱也。其何懷之有焉。苟知夫威之可
畏。而遺其施惠之德。則所作之威。適足以召敵也。其何畏
之有焉。故善為國者。宣惠以養威。蓄威以尊惠。威而能養
則不挫。惠而見尊則有恩。是以惠與威交相畜也。威與惠
互相行也。人主之欲柔遠人而服強暴。不明斯術之要。莫
之得焉。今皇運中興。天禍將悔。以逆泚之偷居上國。以懷
光之竊保中畿。歲未再周。相次梟殄。實眾慝驚心之日。㣥
生改觀之時。威則已行。惠猶未洽。誠宜上副天眷。下收物
情。布恤人之惠以濟威。乘滅賊之威以行惠。宥河中染汚
之黨。悉無所問。赦淮右僭逆之罪。咸與維新。蠲貸疲甿。休
罷戰士。符往歲息兵之令以彰信。丕大君含垢之德以布
仁。俾萬姓皆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如是則威不用
而畏如神明。惠不費而懷如父母。凡在危疑懼討者。必將
曰。淮右僭逆之罪且赦矣。吾屬何患焉。凡在脅從同惡者。
必將曰。河中染汚之黨且宥矣。吾屬何疚焉。凡在倦苦思
安者。必將曰。吾君有戰勝之師。抑而不騁。信乎其罷征矣。
凡在凋殘望理者。必將曰。吾君有嫉亂之憤。忍而不攄。信
乎其恤隱矣。天下之心若此。而禍亂不息。理道不行者無
之。臣所未敢保其必從。唯希烈一人而已。揆其私心。非不
願從也。想其潛慮。非不追悔也。但以猖狂失計。已竊大名。
雖荷陛下全宥之恩。然不能不自靦於天地之間耳。縱未
順命。斯為獨夫。內則無辭以起兵。外則無類以求助。其計
不過厚撫部曲。偷容歲時。心雖陸梁。勢必不敢。陛下但敕
諸鎮。各守封疆。彼既氣奪算窮。是乃狴牢之虜。不有人禍。
則當鬼誅。朝廷務崇德以待之。臣固知其必不逃於所揣
矣。古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者。斯之謂歟。今若不顧機宜。
復興戎役。瀆威而蔑惠。捨易而即難。是棄明信而務忿心。
假敵辭而資寇援。窮者不暇恤。勞者不得居。國之安危。或
未可保。此乃成敗理亂之所繫。願陛下難之慎之。區區上
干。憂恤在此。儻蒙過納狂瞽。不疑所行。謹當草具招諭之
辭。詳陳備禦之畫。伏俟宣許。方敢以聞。謹奏。
** 請許臺省長官舉薦屬吏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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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月十七日。顧少連延英對迴。奉宣密旨。卿先奏令臺省
長官各舉屬吏。近聞外議云。諸司所舉。皆有情故。兼受賄
賂。不得實才。此法甚非穩便。已後除改。卿宜並自揀擇。不
可信任諸司者。臣以闇劣。謬當大任。果速官謗。上貽聖憂。
過蒙恩私。曲降慈誨。感戴循省。寢興不寧。緣是密旨特宣。
不敢對眾陳謝。祇稟成命。所宜必行。恭惟聖規。又合無隱。
苟有未達。安敢勿言。雖知塵煩。固不可已。夫理道之急。在
於得人。而知人之難。聖哲所病。聽其言則未保其行。求其
行則或遺其才。校勞考則巧偽繁興。而貞方之人罕進。徇
聲華則趨競彌長。而沉退之士莫升。自非素與交親。備詳
本末。探其志行。閱其器能。然後守道藏用者可得而知。沽
名飾貌者不容其偽。故孔子云。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
所安。人焉廋哉。夫欲觀視而察之。固非一朝一夕之所能
也。是以前代有鄉里舉選之法。長吏辟署之制。所以明歷
試。廣旁求。敦行能。息馳騖也。昔周以伯冏為大僕。命之曰。
慎簡乃僚。罔以巧言令色便僻側媚。其惟吉士。是則古之
王朝。但命其大官。而大官得自簡僚屬之明驗也。漢朝務
求多士。其選不唯公府辟召而已。又有父任兄任。皆得為
郎。選入之初。雜居三署。臺省有闕。即用補之。是則古之郎
官。皆以任舉充選。此其明驗也。魏晉已後。暨于國初。採擇
庶官。多由選部。唯高位重職。乃由宰相考庶官之有成效
者。請而命焉。故晉代山濤為吏部尚書。中外品員。多所啟
授。宋朝以蔡廓為吏部尚書。廓先使人謂宰相徐羨之曰。
若得行吏部之職則拜。不然則否。羨之答云。黃散已下悉
委。蔡廓猶憤恚以為失職。遂不之官。是則黃門散騎侍郎。
皆由吏部選授。不必朝廷。列位盡合。簡在台司。此其明驗
也。國朝之制。庶官五品已上。制敕命之。六品已下。則並旨
授。制敕所命者。蓋宰相商議奏可而除拜之也。旨授者。蓋
吏部銓材署職。然後上言。詔旨但畫聞以從之。而不可否
者也。開元中。吏部注擬選人奏置。循資格限自起居遺補
及御史等官。猶並列於選曹銓綜之例。著在格令。至今不
刊。未聞常參之官。悉委宰臣選擇。此又近事之明驗也。其
後舊典失序。倖臣專朝。捨僉議而重已權。廢公舉而行私
惠。是使周行庶品。苟不出時宰之意者。則莫致焉。任重之
道益微。進善之途漸隘。近者每須任使。常苦乏人。臨事選
求。動淹旬朔。姑務應用。難盡當才。豈不以薦舉凌遲。人物
衰少。居常則求精太過。有急則備位不充。欲令庶績咸熙。
固亦難矣。臣實駑鈍。一無所堪。猥蒙任使。待罪宰相。惟懷
竊位之懼。且乏知人之明。自揣庸虛。終難上報。唯廣求才
之路。使賢者各以彙征。啟至公之門。令職司皆得自達。臣
當謹守法度。考課百官。奉揚聰明。信賞必罰。庶乎人無滯
用。朝不乏才。以此為酬恩之資。以此為致理之具。爰初受
命。即以上陳。求賢審官。粗立綱制。凡是百司之長。兼副貳
等官。及兩省供奉之職。并因察舉勞效。須加獎任者。並宰
臣敘擬以聞。其餘臺省屬僚。請委長官選擇。指陳才實。以
狀上聞。一經薦揚。終身保任。各於除書之內。具標舉授之
由。示眾以公。明章得失。得賢則進考增秩。失實則奪俸贖
金。亟得則裦升。亟失則黜免。非止搜揚下位。亦可閱試大
官。前志所謂達觀其所舉。即此義也。自蒙允許。即以宣行。
南宮舉人。纔至十數。或非臺省舊吏。則是使府佐僚。累經
薦延。多歷事任。議其資望。既不愧於班行。考其行能。又未
聞於闕敗。而議者遽以騰口。上煩聖聰。道之難行。亦可知
矣。陛下勤求理道。務徇物情。因為舉薦非宜。復委宰臣揀
擇。其為崇任輔弼。博採輿詞。可謂聖德之盛者。然於委任
責成之道。聽言考實之方。閑邪存誠。猶恐有闕。所謂委任
責成者。將立其事。先擇其人。既得其人。慎謀其始。既謀其
始。詳慮其終。終始之間。事必前定。有疑則勿果於用。既用
則不復有疑。待終其謀。乃考其事。事愆於素者。革其弊而
黜其人。事協於初者。賞其人而成其美。使受賞者無所與
讓。見黜者莫得為辭。夫如是。則苟無其才。孰敢當任。苟當
其任。必得竭才。此古之聖王。委任責成。無為而理之道也。
所謂聽言考實。虛受廣納。宏接下之規。明目達聰。廣濟人
之道。欲知事之得失。不可不聽之於言。欲辯言之真虛。不
可不考之於實。言事之得者。勿即謂是。必原其所得之由。
言事之失者。勿即謂非。必窮其所失之理。稱人之善者。必
詳徵行善之跡。論人之惡者。必明辨為惡之端。凡聽其言。
皆考其實。既得其實。又察以情。既盡其情。復稽於眾。眾議
情實。必參相得。然後信其說。獎其誠。如或矯誣。亦寘明罰。
夫如是。則言者不壅。聽之不勞。無浮妄亂教之談。無陰邪
傷善之說。無輕信見欺之失。無潛陷不辯之冤。此古之聖
王。聽言考實。不出戶而知天下之方也。陛下既納臣言而
用之。旋聞橫議而止之。於臣謀不責成。於橫議不考實。此
乃謀失者得以辭其罪。議曲者得以肆其誣。率是以行。觸
類而長。固無必定之計。亦無必實之言。計不定則理道難
成。言不實則小人得志。國家所病。恒必由之。昔齊桓公將
啟霸圖。問管仲以害霸之事。管仲對曰。得賢不能任。害霸
也。任賢不能固。害霸也。固始而不能終。害霸也。與賢人謀
事。而與小人議之。害霸也。所謂小人者。不必悉懷險詖。故
覆邦家。蓋以其意性憸邪。趣尚狹促。以沮議為出眾。以自
異為不㣥。趨近利而昧遠圖。效小信而傷大道。故論語曰。
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夫以能信於言。能果於行。
唯以硜硜淺近。不克宏通。宣尼猶謂其小人。管仲尚憂其
害霸。況又有言行難保。而恣其非心者乎。此皆任不責成。
言不考實之弊也。聖旨以謂外議云。諸司所舉。皆有情故。
兼受賄賂。不得實才者。臣請陛下當使所言之人。詳陳所
犯之狀。某人受賄。某舉有情。陛下然後以事質於臣。臣復
以事質於舉主。若便首伏。則據罪抵刑。如或有詞。則付法
閱責。謬舉者必行其罰。誣善者亦反其辜。自然憲典克明。
邪慝不作。懲一沮百。理之善經。何必貸其姦贓。不加辯詰。
私其公議。不出主名。使無辜見疑。有罪獲縱。枉直同貫。人
何賴焉。聖旨又以官長舉人。法非穩便。令臣並自揀擇。不
可信任諸司者。伏以宰輔常制。不過數人。人之所知。固有
限極。必不能徧諳多士。備閱㣥才。若令悉命㣥官。理須展
轉詢訪。是則變公舉為私薦。易明敭以暗投。儻如議者之
言。所舉多有情故。舉於君上。且未絕私。薦於宰臣。安肯無
詐。失人之弊。必又甚焉。所以承前命官。罕有不涉私謗。雖
則秉鈞不一。或自行情。亦由私訪所親。轉為所賣。其弊非
遠。聖鑒明知。今又將徇浮言。專任宰臣除吏。宰臣不徧諳
識。踵前須訪於人。若訪於親朋。則是悔其覆車。不易前轍
之失也。若訪於朝列。則是求其私薦。必不如公舉之愈也。
二者利害。惟陛下更詳擇焉。恐不如委任長官。慎簡僚屬。
所簡既少。所求亦精。得賢有鑒識之名。失實當闇謬之責。
人之常性。莫不愛身。況於臺省長官。皆是久當朝選。孰肯
徇私妄舉。以傷名取責者乎。所謂臺省長官。即僕射尚書
左右丞侍郎及侍御史大夫中丞是也。陛下比擇輔相。多
亦不出其中。今之宰相。則往日臺省長官也。今之臺省長
官。乃將來之宰臣也。但是職名暫異。固非行業頓殊。豈有
為長官之時。則不能舉一二屬吏。居宰臣之位。則可擇千
百具僚。物議悠悠。其惑斯甚。聖人制事。必度物宜。無求備
於一人。無責人於不逮。尊者領其要。卑者任其詳。是以人
主擇輔臣。輔臣擇庶長。庶長擇佐僚。所任愈崇。故所擇愈
少。所試漸下。故所舉漸輕。進不失倫。選不失類。以類則詳
知實行。有倫則杜絕徼求。將務得人。無易於此。是故選自
卑遠。始升於朝者。各委長吏任舉之。則下無遺賢矣。寘于
周行。既任以事者。於是宰臣序進之。則朝無曠職矣。才德
兼茂。歷試不渝者。然後人主倚任之。則海內無遺士矣。夫
求才貴廣。考課貴精。求廣在於各舉所知。長吏之薦擇是
也。考精在於按名責實。宰臣之序進是也。求不廣則下位
罕進。下位罕進則用常乏人。用常乏人則懼曠庶職。懼曠
庶職則苟取備員。是以考課之法。不暇精也。考不精則能
否無別。能否無別則砥礪漸衰。砥礪漸衰則職業不舉。職
業不舉則品格浸微。是以賢能之功。不克彰也。皆失於不
廣求人之道。而務選士之精。不思考課之行。而望得人之
美。是以望得彌失。務精益麤。塞源浚流。未見其可。臣欲詳
徵舊說。伏恐聽覽為煩。粗舉一端。以明其理。往者則天太
后踐祚臨朝。欲收人心。尤務拔擢。宏委任之意。開汲引之
門。進用不疑。求訪無倦。非但人得薦士。亦得自舉其才。所
薦必行。所舉輒試。其於選士之道。豈不傷於容易哉。然而
課責既嚴。進退皆速。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驟升。是以當代
謂知人之名。累朝賴多士之用。此乃近於求才貴廣。考課
貴精之效也。陛下誕膺寶歷。思致理平。雖好賢之心。有踰
前哲。而得人之盛。未逮往時。蓋由鑒賞獨任於聖聰。搜擇
頗難於公舉。但速登延之路。罕施練覈之方。遂使先進者
漸益凋訛。後來者不相接續。施一令則謗沮互起。用一人
則瘡痏立成。此乃失於選才太精。制法不一之患也。則天
舉用之法。傷易而得人。陛下慎簡之規。太精而失士。是知
雖易於舉用。而不易於苟容。則所易者適足廣得人之資。
不為害也。不精於法制。而務精於選才。則所精者適足梗
進賢之途。不為利也。人之才行。自昔罕全。苟有所長。必有
所短。若錄長補短。則天下無不用之人。責短捨長。則天下
無不棄之士。加以情有憎愛。趣有異同。假使聖如伊周。賢
如楊墨。求諸物議。孰免譏嫌。昔子貢問于孔子曰。鄉人皆
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
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蓋以小人君子。意必
相反。其在小人之惡君子。亦如君子之惡小人。將察其情。
在審其聽。聽君子則小人道廢。聽小人則君子道消。今陛
下慎選宰臣。必以為重於庶品。精擇長吏。必以為愈於末
流。及至宰臣獻規。長吏薦士。陛下則但納橫議。不稽始謀。
是乃任以重者輕其言。待以輕者重其事。且又不辨所毀
之虛實。不校所議之短長。人之多言。何所不至。是將使人
無所措其手足。豈獨選任之道。失其端而已乎。臣之切言。
固非為已。所惜者致理之道。所感者見遇之恩。輒因陳謝。
布露以聞。惟陛下幸察。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