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柳宗元(十四)
** 四維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46
:PERSID: QTWAUT1456
:END:
管子以禮義廉恥為四維。吾疑非管子之言也。彼所謂廉
者。曰不蔽惡也。世人之命廉者。曰不苟得也。所謂恥者。曰
不從枉也。世人之命恥者。曰羞為非也。然則二者果義歟
非歟。吾見其有二維。未見其所以為四也。夫不蔽惡者。豈
不以蔽惡為不義而去之乎。夫不苟得者。豈不以苟得為
不義而不為乎。雖不從(雖不從一無不字)枉與羞為非皆然。然則
廉與恥。義之小節也。不得與義抗而為維。聖人之所以立
天下曰仁義。仁主恩。義主斷。恩者親之。斷者宜之。而理道
畢矣。蹈之斯為道。得之斯為德。履之斯為禮。誠之斯為信。
皆由其所之而異名。今管氏所以為維者。殆非聖人之所
立乎。又曰。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
則滅。若義之絕。則廉與恥其果存乎。廉與恥存。則義果絕
乎。人既蔽惡矣。苟得矣。從枉矣。為非而無羞矣。則義果存
乎。使管子庸人也。則為此言。管子而少知理道。則四維者。
非管子之言也。
** 封建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47
:PERSID: QTWAUT1456
:END: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
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
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
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一本來字下有則字)其生人之初
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彼其初與萬物皆
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
奉自衞。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
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
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
生焉。故近者聚而為㣥。㣥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
德。乂有大者。眾㣥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
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
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
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
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
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
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
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
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㣥后。
布濩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
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
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
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
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宏者有之。
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予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
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
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
之敗端。其在乎此矣。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
衞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制四海。
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
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讁戍之徒。
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㣥。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
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
郡邑之制失也。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
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而不暇。困平城。病流
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
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
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唐興。制州邑。立守宰。
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
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
也。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
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予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
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於人者。百
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跡。亦斷可
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
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
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
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
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
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
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
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覩汲黯
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
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獎。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
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
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
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
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
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
然也。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
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
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
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
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
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復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
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
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
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
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衞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
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
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道。理
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
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
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
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
時。亦(一本無亦字)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
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 天爵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48
:PERSID: QTWAUT1456
:END:
柳子曰。仁義忠信。先儒名以為天爵。未之盡也。夫天之貴
斯人也。則付剛健純粹於其躬。倬為至靈。大者聖神。其次
賢能。所謂貴也。剛健之氣鍾於人也。為志得之者。運行而
可大。悠久而不息。拳拳於得善。孜孜於嗜學。則志者其一
端耳。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得之者爽達而先覺。鑒照
而無隱。盹盹於獨見。淵淵於默識。則明者又其一端耳。明
離為天之用。恒久為天之道。舉斯二者。人倫之要盡是焉。
故善言天爵者。不必在道德忠信。明與志而已矣。道德之
於人。猶陰陽之於天也。仁義忠信。猶春秋冬夏也。舉明離
之用。運恒久之道。所以成四時而行陰陽也。宣無隱之明。
著不息之志。所以備四美而富道德也。故人有好學不倦。
而迷其道撓其志者。明之不至耳。有照物無遺。而蕩其性
脫其守者。志之不至耳。明以鑒之。志以取之。役用其道德
之本。舒布其五常之質。充之而彌六合。播之而奮百代。聖
賢之事也。然則聖賢之異愚也。職此而巳。使仲尼之志之
明。可得而奪。則庸夫矣。授之於庸夫。則仲尼矣。若乃明之
遠邇。志之恒久。庸非天爵之有級哉。故聖人曰。敏以求之。
明之謂也。為之不厭。志之謂也。道德與五常。存乎人者也。
克明而有恒。受於天者也。嗚呼。後之學者。盡力於斯(一本
無斯字)所及焉。或曰。子所謂天付之者。若開府庫焉。量而與
之耶。曰否。其各合乎氣者也。莊周言天曰自然。吾取之。
** 守道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49
:PERSID: QTWAUT1456
:END:
或問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對曰。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
誤也。官也者。道之器也。離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
而失官之事者。是固非聖人之言。乃傳之者誤也。夫皮冠
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準也。守其物。由其準。而後其
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聖人之所以為經紀。為名物。
無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爾。是故立之君臣
官府衣裳輿馬章綬之數。會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
之所存也。則又示之典命書制符璽奏復之文。參伍殷輔
陪臺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則又勸之以爵祿慶賞之美。懲
之以黜遠鞭撲梏拲斬殺之慘。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
至於庶民。咸守其經分。而無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
去其準。道從而喪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從而喪矣。古者
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禮記曰。道合則服從。不
可則去。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失其道而
居其官者。古之人不與也。是故在上不為抗。在下不為損。
矢人者不為不仁。函人者不為仁。率其職。司其局。交相致
以全其工也。易位而處。各安其分。而道達於天下也。(也一
作矣)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蓋亦喪其
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非聖人
之言。傳之者誤也。果矣。
** 時令論上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50
:PERSID: QTWAUT1456
:END:
呂氏春秋十二紀。漢儒論以為月令。措諸禮以為大法焉。
其言有十二月七十有二候。迎日步氣。以追寒暑之序。類
其物宜。而逆為之備。聖人之作也。然而聖人之道。不窮異
以為神。不引天以為高。利於人。備於事。如斯而已矣。觀月
令之說。苟以合五事。配五行。而施其政令。離聖人之道。不
亦遠乎。凡政令之作。有俟時而行之者。有不俟時而行之
者。是故孟春修封疆。端徑術。相土宜。無聚大眾。仲春利堤
防。達溝瀆。止田獵。備蠶器。季春合牛馬。百工無悖於時。孟
夏無起土功。無發大眾。勸農勉人。仲夏班馬政。聚百藥。季
夏行水殺草。糞田疇。美土疆土功。兵事不作。孟秋納材葦。
仲秋勸人種麥。季秋休百工。人皆入室。具衣裘。舉五穀之
要。合秩芻。養犧牲。趨人收斂。務蓄菜。伐薪為炭。孟冬築城
郭。穿竇窖。修囷倉。謹葢藏。勞農以休息之。收水澤之賦。仲
冬伐木取竹箭。季冬講武。習射御。出五穀種。計耦耕。具田
器。合諸侯。制百縣輕重之法。貢賦之數。斯固俟時而行之。
所謂敬授人時者也。其餘郊廟百祀。亦古之遺典。不可以
廢。誠使古之為政者。非春無以布德和令。行慶施惠。養幼
少。省囹圄。賜貧窮。禮賢者。非夏無以贊傑俊。遂賢良。舉長
大。行爵出祿。斷薄刑。決小罪。節嗜慾。靜百官。非秋無以選
士勵兵。任有功。誅暴慢。明好惡。修法制。養衰老。申嚴百刑。
斬殺必當。非冬無以賞死事。恤孤寡。舉阿黨。易關市。來商
旅。審門閭。正貴戚近習。罷官之無事者。去器之無用者。則
其闕政亦以繁矣。斯固不俟時而行之者也。變天之道。絕
地之理。亂人之紀。舍孟春則可以有事乎。作淫巧以蕩上
心。舍季春則可以為之者乎。夫如是。內不可以納於君心。
外不可以施於人事。勿書之可也。又曰。反時令則有飄風
暴雨霜雪水潦大旱沈陰氛霧寒煖之氣。大疫風欬鼻[:#AS-FBED:●]
丸嚏瘧寒疥癘之疾。螟蝗五穀瓜瓠果實不成蓬蒿藜莠
並興之異。女災胎夭傷水火之訛。寇戎來入相掠。兵革並
起。道路不通。邊境不寧。土地分裂。四鄙入保。流亡遷徙之
變。若是者。特瞽史之語。非出於聖人者也。然則夏后周公
之典逸矣。
** 時令論下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51
:PERSID: QTWAUT1456
:END:
或者曰。月令之所作。以為君人者法也。蓋非為聰明睿智
者為之。將慮後代有昏昧傲誕。而肆於人上。忽先王之典。
舉而廢之。近而取之。若陳隋之季是也。故取仁義禮智信
之事。附於時令。俾時至而有以發之也。不為之。將因循放
蕩。而皆無其意焉爾。於是又為之言五行之反戾相盪相
摩妖災之說。以震動於厥心。古之所以防昏亂之術也。今
子發而揚之。使前人之奧祕。布露顯明。則後之人而又何
憚耶。曰。聖人之為教。立中道以示於後。曰仁曰義曰禮曰
智曰信。謂之五常。言可以常行(一本行字下有之字)者也。防昏亂之
術。為之勤勤然書於方冊。興亡治亂之致。永守是而不去
也。未聞其威之以怪。而使之時而為善。所以滋其怠傲而
忘理也。語怪而威之。所以熾其昏邪淫惑。而為禱禳厭勝
鬼怪之事。以大亂於人也。且吾子以為畏冊書之多。孰與
畏人之言。使諤諤者言仁義利害。焯乎列於其前。而猶不
悟。奚暇顧月令哉。是故聖人為大經以存其直道。將以遺
後世之君臣。必言其中正而去其奇衺。其有嚚然而不顧
者。雖聖人復生。無如之何。又何冊書之有。若陳隋之季。暴
戾淫放。則無不為矣。求之二史。豈復有行月令之事者乎。
然而其臣有勁悍者。爭而與之言先王之道。猶十百而一
遂焉。然則月令之無益於陳隋亦固矣。立大中。去大惑。捨
是而曰聖人之道。吾未之信也。用吾子之說罪我者。雖窮
萬世。吾無憾焉爾。
** 斷刑論下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52
:PERSID: QTWAUT1456
:END:
余既為斷刑論。或者以釋刑復於余。其辭云云。余不得已
而為之一言焉。夫聖人之為賞罰者。非他。所以懲勸者也。
賞務速而後有勸。罰務速而後有懲。必曰賞以春夏而刑
以秋冬。而謂之至理者。偽也。使秋冬為善者。必俟春夏而
後賞。則為善者必怠。春夏為不善者。必俟秋冬而後罰。則
為不善者必懈。為善者怠。為不善者懈。是敺天下之人而
入於罪也。敺天下之人入於罪。又緩而慢之。以滋其懈怠。
此刑之所以不措也。必使為善者不越月踰時而得其賞。
則人勇而有勸焉。為不善者不越月踰時而得其罰。則人
懼而有懲焉。為善者日以有勸。為不善者日以有懲。是敺
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也。敺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是刑
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或者務言天而不言人。是惑
於道者也。胡不謀之人心以熟吾道。吾道之盡而人化矣。
是知蒼蒼者焉能與吾事而暇知之哉。果以為天時之可
得順。太和之可得致。則全吾道而得之矣。全吾道而不得
者。非所謂天也。非所謂太和也。是亦必無而已矣。又何必
枉吾之道。曲順其時。以諂是物哉。吾固知順時之得天。不
如順人順道之得天也。何也。使犯死者自春而窮其辭。欲
死不可得。貫三木加連鎖而致之獄吏。大暑者數月。痒不
得搔。痺不得搖。痛不得摩。飢不得時而食。渴不得時而飲。
目不得瞑。支不得舒。怨號之聲。聞於里人。如是而太和之
不傷。天時之不逆。是亦必無而已矣。彼其所宜得者。死而
已也。又若是焉何哉。或者乃以為雪霜者。天之經也。雷霆
者。天之權也。非常之罪。不時可以殺。人之權也。當刑者必
順時而殺。人之經也。是又不然。夫雷霆雪霜者。特一氣耳。
非有心於物者也。聖人有心於物者也。春夏之有雷霆也。
或發而震。破巨石。裂大木。木石豈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
之有霜雪也。舉草木而殘之。草木豈有非常之罪也哉。彼
豈有懲於物也哉。彼無所懲。則效之者惑也。果以為仁必
知經。智必知權。是又未盡於經權之道也。何也。經也者常
也。權也者達經者也。皆仁智之事也。離之滋惑矣。經非權
則泥。權非經則悖。是二者強名也。曰當斯盡之矣。當也者。
大中之道也。離而為名者。大中之器用也。知經而不知權。
不知經者也。知權而不知經。不知權者也。偏知而謂之智。
不智者也。偏守而謂之仁。不仁者也。知經者不以異物害
吾道。知權者不以常人怫吾慮。合之於一而不疑者。信於(
一本無於字)道而已矣。且古之所以言天者。蓋以愚蚩蚩者耳。
非為聰明睿智者設也。或者之未達。不思之甚也。
** 辨侵伐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53
:PERSID: QTWAUT1456
:END:
春秋之說曰。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周禮大司馬九伐
之法曰。賊賢害人則伐之。負固不服則侵之。然則所謂伐
之者。聲其惡於天下也。聲其惡於天下。必有以厭於天下
之心。夫然後得行焉。古之守臣。有朘人之財。危人之生。而
又害賢人者。內必棄於其人。外必棄於諸侯。從而後加伐
焉。動必克矣。然猶校德而後舉。量力而後會。備三有餘以
用其人。一曰義有餘。二曰人力有餘。三曰貨食有餘。是三
者大備。則又立其禮。正其名。修其辭。其害物也小。則誥誓
徵令。不過其鄰。雖大不出所暴。非有逆天地橫四海者。不
以動天下之師。故師不踰時而功成焉。斯為人之舉也。故
公之。公之而鐘鼓作焉。夫所謂侵之者。獨以其負固不服
而壅王命也。內以保其人。外不犯於諸侯。其過惡不足暴
於天下。致文告。修文德。而又不變。然後以師問焉。是為制
命之舉。非為人之舉也。故私之。私之故鐘鼓不作。斯聖人
之所志也。周道既壞。兵車之軌交於天下。而罕知侵伐之
端焉。是故以無道而正無道者有之。以無道而正有道者
有之。不增德而以遂威者又有之。故世日亂。一變而至於
戰國。而生人耗矣。是以有其力。無其財。君子不以動眾。有
其力。有其財。無其義。君子不以帥師。合是三者。而明其公
私之說。而後可(可下一本有行字)焉。嗚呼。後之用師者。有能觀其
侵伐之端。則善矣。
** 六逆論
:PROPERTIES:
:TITID: QTWTIT11554
:PERSID: QTWAUT1456
:END:
春秋左氏言衞州吁之事。因載六逆之說曰。賤妨貴。少陵
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六者亂之本也。余謂少
陵長。小加大。淫破義。是三者固誠為亂矣。然其所謂賤妨
貴。遠間親。新間舊者。雖為理之本可也。何必曰亂。夫所謂
賤妨貴者。蓋斥言擇嗣之道。子以母貴者也。若貴而愚。賤
而聖且賢。以是而妨之。其為理本大矣。而可捨之以從斯
言乎。此其不可固也。夫所謂遠間親。新間舊者。蓋言任用
者之道也。使親而舊者愚。遠而新者聖且賢。以是而間之。
其為理本亦大矣。又可捨之以從斯言乎。必從斯言而亂
天下。謂之師古訓可乎。此又不可者也。嗚呼。是三者。擇君
置臣之事。天下理亂之大本也。為書者執斯言。著一定之
論。以遺後代。上智之人。固不惑於是矣。自中人而降。守是
為大。據而以致敗亂者。固不乏焉。晉厲死而悼公入。乃理。
宋襄嗣而子魚退。乃亂。貴不足尚也。秦用張祿而黜穰侯。
乃安。魏相成璜而疎吳起。乃危。親不足與也。符氏進王猛
而殺樊世。乃興。胡亥任趙高而族李斯。乃亡。舊不足倚也。
顧所信何如爾。然則斯言殆可以廢矣。噫。古之言理者。罕
能盡其說。建一言。立一辭。則臲卼而不安。謂之是可也。謂
之非亦可也。混然而已。教於後世。莫知其所以去就。明者
慨然將定其是非。則拘儒瞽生相與㣥而咻之。以為狂為
怪。而欲世之多有知者。可乎。夫中人可以及化者。天下為
不少矣。然而罕有知聖人之道。則固為書者之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