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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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宗元(十四)

** 四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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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管子以禮義廉恥為四維。吾疑非管子之言也。彼所謂廉

者。曰不蔽惡也。世人之命廉者。曰不苟得也。所謂恥者。曰

不從枉也。世人之命恥者。曰羞為非也。然則二者果義歟

非歟。吾見其有二維。未見其所以為四也。夫不蔽惡者。豈

不以蔽惡為不義而去之乎。夫不苟得者。豈不以苟得為

不義而不為乎。雖不從(雖不從一無不字)枉與羞為非皆然。然則

廉與恥。義之小節也。不得與義抗而為維。聖人之所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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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曰仁義。仁主恩。義主斷。恩者親之。斷者宜之。而理道

畢矣。蹈之斯為道。得之斯為德。履之斯為禮。誠之斯為信。

皆由其所之而異名。今管氏所以為維者。殆非聖人之所

立乎。又曰。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

則滅。若義之絕。則廉與恥其果存乎。廉與恥存。則義果絕

乎。人既蔽惡矣。苟得矣。從枉矣。為非而無羞矣。則義果存

乎。使管子庸人也。則為此言。管子而少知理道。則四維者。

非管子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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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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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

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

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

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一本來字下有則字)其生人之初

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彼其初與萬物皆

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

奉自衞。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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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

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

生焉。故近者聚而為㣥。㣥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

德。乂有大者。眾㣥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

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

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

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

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

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

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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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

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㣥后。

布濩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

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

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

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

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宏者有之。

天下乖盭。無君君之心。予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

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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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

之敗端。其在乎此矣。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

衞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制四海。

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

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讁戍之徒。

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㣥。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

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

郡邑之制失也。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

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而不暇。困平城。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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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

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

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唐興。制州邑。立守宰。

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

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

也。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

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予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

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於人者。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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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跡。亦斷可

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

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

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

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

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

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

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

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覩汲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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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

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獎。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

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

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

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

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

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

然也。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

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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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

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

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

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復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

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

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

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

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衞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

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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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天下之道。理

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

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

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

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

時。亦(一本無亦字)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

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 天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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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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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柳子曰。仁義忠信。先儒名以為天爵。未之盡也。夫天之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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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也。則付剛健純粹於其躬。倬為至靈。大者聖神。其次

賢能。所謂貴也。剛健之氣鍾於人也。為志得之者。運行而

可大。悠久而不息。拳拳於得善。孜孜於嗜學。則志者其一

端耳。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得之者爽達而先覺。鑒照

而無隱。盹盹於獨見。淵淵於默識。則明者又其一端耳。明

離為天之用。恒久為天之道。舉斯二者。人倫之要盡是焉。

故善言天爵者。不必在道德忠信。明與志而已矣。道德之

於人。猶陰陽之於天也。仁義忠信。猶春秋冬夏也。舉明離

之用。運恒久之道。所以成四時而行陰陽也。宣無隱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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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不息之志。所以備四美而富道德也。故人有好學不倦。

而迷其道撓其志者。明之不至耳。有照物無遺。而蕩其性

脫其守者。志之不至耳。明以鑒之。志以取之。役用其道德

之本。舒布其五常之質。充之而彌六合。播之而奮百代。聖

賢之事也。然則聖賢之異愚也。職此而巳。使仲尼之志之

明。可得而奪。則庸夫矣。授之於庸夫。則仲尼矣。若乃明之

遠邇。志之恒久。庸非天爵之有級哉。故聖人曰。敏以求之。

明之謂也。為之不厭。志之謂也。道德與五常。存乎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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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而有恒。受於天者也。嗚呼。後之學者。盡力於斯(一本

無斯字)所及焉。或曰。子所謂天付之者。若開府庫焉。量而與

之耶。曰否。其各合乎氣者也。莊周言天曰自然。吾取之。

** 守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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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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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或問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對曰。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

誤也。官也者。道之器也。離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

而失官之事者。是固非聖人之言。乃傳之者誤也。夫皮冠

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準也。守其物。由其準。而後其

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聖人之所以為經紀。為名物。

無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爾。是故立之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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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衣裳輿馬章綬之數。會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

之所存也。則又示之典命書制符璽奏復之文。參伍殷輔

陪臺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則又勸之以爵祿慶賞之美。懲

之以黜遠鞭撲梏拲斬殺之慘。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

至於庶民。咸守其經分。而無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

去其準。道從而喪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從而喪矣。古者

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禮記曰。道合則服從。不

可則去。孟子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失其道而

居其官者。古之人不與也。是故在上不為抗。在下不為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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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人者不為不仁。函人者不為仁。率其職。司其局。交相致

以全其工也。易位而處。各安其分。而道達於天下也。(也一

作矣)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蓋亦喪其

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非聖人

之言。傳之者誤也。果矣。

** 時令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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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呂氏春秋十二紀。漢儒論以為月令。措諸禮以為大法焉。

其言有十二月七十有二候。迎日步氣。以追寒暑之序。類

其物宜。而逆為之備。聖人之作也。然而聖人之道。不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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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神。不引天以為高。利於人。備於事。如斯而已矣。觀月

令之說。苟以合五事。配五行。而施其政令。離聖人之道。不

亦遠乎。凡政令之作。有俟時而行之者。有不俟時而行之

者。是故孟春修封疆。端徑術。相土宜。無聚大眾。仲春利堤

防。達溝瀆。止田獵。備蠶器。季春合牛馬。百工無悖於時。孟

夏無起土功。無發大眾。勸農勉人。仲夏班馬政。聚百藥。季

夏行水殺草。糞田疇。美土疆土功。兵事不作。孟秋納材葦。

仲秋勸人種麥。季秋休百工。人皆入室。具衣裘。舉五穀之

要。合秩芻。養犧牲。趨人收斂。務蓄菜。伐薪為炭。孟冬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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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穿竇窖。修囷倉。謹葢藏。勞農以休息之。收水澤之賦。仲

冬伐木取竹箭。季冬講武。習射御。出五穀種。計耦耕。具田

器。合諸侯。制百縣輕重之法。貢賦之數。斯固俟時而行之。

所謂敬授人時者也。其餘郊廟百祀。亦古之遺典。不可以

廢。誠使古之為政者。非春無以布德和令。行慶施惠。養幼

少。省囹圄。賜貧窮。禮賢者。非夏無以贊傑俊。遂賢良。舉長

大。行爵出祿。斷薄刑。決小罪。節嗜慾。靜百官。非秋無以選

士勵兵。任有功。誅暴慢。明好惡。修法制。養衰老。申嚴百刑。

斬殺必當。非冬無以賞死事。恤孤寡。舉阿黨。易關市。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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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審門閭。正貴戚近習。罷官之無事者。去器之無用者。則

其闕政亦以繁矣。斯固不俟時而行之者也。變天之道。絕

地之理。亂人之紀。舍孟春則可以有事乎。作淫巧以蕩上

心。舍季春則可以為之者乎。夫如是。內不可以納於君心。

外不可以施於人事。勿書之可也。又曰。反時令則有飄風

暴雨霜雪水潦大旱沈陰氛霧寒煖之氣。大疫風欬鼻[:#AS-FBED:●]

丸嚏瘧寒疥癘之疾。螟蝗五穀瓜瓠果實不成蓬蒿藜莠

並興之異。女災胎夭傷水火之訛。寇戎來入相掠。兵革並

起。道路不通。邊境不寧。土地分裂。四鄙入保。流亡遷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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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若是者。特瞽史之語。非出於聖人者也。然則夏后周公

之典逸矣。

** 時令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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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曰。月令之所作。以為君人者法也。蓋非為聰明睿智

者為之。將慮後代有昏昧傲誕。而肆於人上。忽先王之典。

舉而廢之。近而取之。若陳隋之季是也。故取仁義禮智信

之事。附於時令。俾時至而有以發之也。不為之。將因循放

蕩。而皆無其意焉爾。於是又為之言五行之反戾相盪相

摩妖災之說。以震動於厥心。古之所以防昏亂之術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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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發而揚之。使前人之奧祕。布露顯明。則後之人而又何

憚耶。曰。聖人之為教。立中道以示於後。曰仁曰義曰禮曰

智曰信。謂之五常。言可以常行(一本行字下有之字)者也。防昏亂之

術。為之勤勤然書於方冊。興亡治亂之致。永守是而不去

也。未聞其威之以怪。而使之時而為善。所以滋其怠傲而

忘理也。語怪而威之。所以熾其昏邪淫惑。而為禱禳厭勝

鬼怪之事。以大亂於人也。且吾子以為畏冊書之多。孰與

畏人之言。使諤諤者言仁義利害。焯乎列於其前。而猶不

悟。奚暇顧月令哉。是故聖人為大經以存其直道。將以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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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之君臣。必言其中正而去其奇衺。其有嚚然而不顧

者。雖聖人復生。無如之何。又何冊書之有。若陳隋之季。暴

戾淫放。則無不為矣。求之二史。豈復有行月令之事者乎。

然而其臣有勁悍者。爭而與之言先王之道。猶十百而一

遂焉。然則月令之無益於陳隋亦固矣。立大中。去大惑。捨

是而曰聖人之道。吾未之信也。用吾子之說罪我者。雖窮

萬世。吾無憾焉爾。

** 斷刑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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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既為斷刑論。或者以釋刑復於余。其辭云云。余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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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之一言焉。夫聖人之為賞罰者。非他。所以懲勸者也。

賞務速而後有勸。罰務速而後有懲。必曰賞以春夏而刑

以秋冬。而謂之至理者。偽也。使秋冬為善者。必俟春夏而

後賞。則為善者必怠。春夏為不善者。必俟秋冬而後罰。則

為不善者必懈。為善者怠。為不善者懈。是敺天下之人而

入於罪也。敺天下之人入於罪。又緩而慢之。以滋其懈怠。

此刑之所以不措也。必使為善者不越月踰時而得其賞。

則人勇而有勸焉。為不善者不越月踰時而得其罰。則人

懼而有懲焉。為善者日以有勸。為不善者日以有懲。是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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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也。敺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是刑

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或者務言天而不言人。是惑

於道者也。胡不謀之人心以熟吾道。吾道之盡而人化矣。

是知蒼蒼者焉能與吾事而暇知之哉。果以為天時之可

得順。太和之可得致。則全吾道而得之矣。全吾道而不得

者。非所謂天也。非所謂太和也。是亦必無而已矣。又何必

枉吾之道。曲順其時。以諂是物哉。吾固知順時之得天。不

如順人順道之得天也。何也。使犯死者自春而窮其辭。欲

死不可得。貫三木加連鎖而致之獄吏。大暑者數月。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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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搔。痺不得搖。痛不得摩。飢不得時而食。渴不得時而飲。

目不得瞑。支不得舒。怨號之聲。聞於里人。如是而太和之

不傷。天時之不逆。是亦必無而已矣。彼其所宜得者。死而

已也。又若是焉何哉。或者乃以為雪霜者。天之經也。雷霆

者。天之權也。非常之罪。不時可以殺。人之權也。當刑者必

順時而殺。人之經也。是又不然。夫雷霆雪霜者。特一氣耳。

非有心於物者也。聖人有心於物者也。春夏之有雷霆也。

或發而震。破巨石。裂大木。木石豈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

之有霜雪也。舉草木而殘之。草木豈有非常之罪也哉。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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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有懲於物也哉。彼無所懲。則效之者惑也。果以為仁必

知經。智必知權。是又未盡於經權之道也。何也。經也者常

也。權也者達經者也。皆仁智之事也。離之滋惑矣。經非權

則泥。權非經則悖。是二者強名也。曰當斯盡之矣。當也者。

大中之道也。離而為名者。大中之器用也。知經而不知權。

不知經者也。知權而不知經。不知權者也。偏知而謂之智。

不智者也。偏守而謂之仁。不仁者也。知經者不以異物害

吾道。知權者不以常人怫吾慮。合之於一而不疑者。信於(

一本無於字)道而已矣。且古之所以言天者。蓋以愚蚩蚩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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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為聰明睿智者設也。或者之未達。不思之甚也。

** 辨侵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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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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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春秋之說曰。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周禮大司馬九伐

之法曰。賊賢害人則伐之。負固不服則侵之。然則所謂伐

之者。聲其惡於天下也。聲其惡於天下。必有以厭於天下

之心。夫然後得行焉。古之守臣。有朘人之財。危人之生。而

又害賢人者。內必棄於其人。外必棄於諸侯。從而後加伐

焉。動必克矣。然猶校德而後舉。量力而後會。備三有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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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人。一曰義有餘。二曰人力有餘。三曰貨食有餘。是三

者大備。則又立其禮。正其名。修其辭。其害物也小。則誥誓

徵令。不過其鄰。雖大不出所暴。非有逆天地橫四海者。不

以動天下之師。故師不踰時而功成焉。斯為人之舉也。故

公之。公之而鐘鼓作焉。夫所謂侵之者。獨以其負固不服

而壅王命也。內以保其人。外不犯於諸侯。其過惡不足暴

於天下。致文告。修文德。而又不變。然後以師問焉。是為制

命之舉。非為人之舉也。故私之。私之故鐘鼓不作。斯聖人

之所志也。周道既壞。兵車之軌交於天下。而罕知侵伐之

端焉。是故以無道而正無道者有之。以無道而正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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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不增德而以遂威者又有之。故世日亂。一變而至於

戰國。而生人耗矣。是以有其力。無其財。君子不以動眾。有

其力。有其財。無其義。君子不以帥師。合是三者。而明其公

私之說。而後可(可下一本有行字)焉。嗚呼。後之用師者。有能觀其

侵伐之端。則善矣。

** 六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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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1554

:PERSID: QTWAUT1456

:END:

春秋左氏言衞州吁之事。因載六逆之說曰。賤妨貴。少陵

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六者亂之本也。余謂少

陵長。小加大。淫破義。是三者固誠為亂矣。然其所謂賤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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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遠間親。新間舊者。雖為理之本可也。何必曰亂。夫所謂

賤妨貴者。蓋斥言擇嗣之道。子以母貴者也。若貴而愚。賤

而聖且賢。以是而妨之。其為理本大矣。而可捨之以從斯

言乎。此其不可固也。夫所謂遠間親。新間舊者。蓋言任用

者之道也。使親而舊者愚。遠而新者聖且賢。以是而間之。

其為理本亦大矣。又可捨之以從斯言乎。必從斯言而亂

天下。謂之師古訓可乎。此又不可者也。嗚呼。是三者。擇君

置臣之事。天下理亂之大本也。為書者執斯言。著一定之

論。以遺後代。上智之人。固不惑於是矣。自中人而降。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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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據而以致敗亂者。固不乏焉。晉厲死而悼公入。乃理。

宋襄嗣而子魚退。乃亂。貴不足尚也。秦用張祿而黜穰侯。

乃安。魏相成璜而疎吳起。乃危。親不足與也。符氏進王猛

而殺樊世。乃興。胡亥任趙高而族李斯。乃亡。舊不足倚也。

顧所信何如爾。然則斯言殆可以廢矣。噫。古之言理者。罕

能盡其說。建一言。立一辭。則臲卼而不安。謂之是可也。謂

之非亦可也。混然而已。教於後世。莫知其所以去就。明者

慨然將定其是非。則拘儒瞽生相與㣥而咻之。以為狂為

怪。而欲世之多有知者。可乎。夫中人可以及化者。天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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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矣。然而罕有知聖人之道。則固為書者之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