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柳宗元(二十三)
** 亡妻宏農楊氏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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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妻宏農楊氏。諱某。高祖皇司勳郎中諱元政。司勳生殿
中侍御史諱志元。殿中生醴泉縣尉諱成名。醴泉生今禮
部郎中凝。代濟仁孝。號為德門。郎中娶於隴西李氏。生夫
人。夫人生三年而皇妣即世。外王父兼居方伯連帥之任。
歷刺南部。夫人自幼及笄。依於外族。所以撫愛視遇者。殆
過厚焉。夫人小心敬順。居寵益畏。終始無驕盈之色。親黨
難之。五歲。屬先妣之忌。飯僧於仁祠。就問其故。媬傅以告。
遂號泣不食。後每及是日。必遑遑涕慕。抱終身之戚焉。及
許嫁於我。柔日既卜。乃歸於柳氏。恭惟先府君重崇友道。
於郎中最深。髫稚好言。始於善謔。雖間在他國。終無異辭。
凡十有三歲。而二姓克合。奉初言也。夫人既歸。事太夫人。
備敬養之道。敦睦夫黨。致肅雍之美。主中饋。佐蒸嘗。怵惕
之義。表於宗門。太夫人嘗曰。自吾得新婦。增一孝女。况又
通家。愛之如己子。崔氏裴氏姊視之如兄弟。故二族之好。
異於他門。然以素被足疾。不能良行。未三歲。孕而不育。厥
疾增甚。明年。以謁醫救藥之便。來歸女氏永寧里之私第。
八月十日甲子。至於大疾。年始二十有三。嗚呼痛哉。以夫
人之柔順淑茂。宜延於上壽。端明惠和。宜齒於貴位。生知
孝愛之本。宜承於餘慶。是三者皆虛其應。天可問乎。衰門
多舋。上天無祐。故自辛未逮於茲歲。累服齊斬。繼纏哀酷。
其間冠衣純采。朞月者三而已矣。無乃以是累夫人之壽
歟。悼慟之懷。曷月而已矣。哀夫。遂以九月五日庚午。克葬
於萬年縣栖鳳原。從先塋。禮也。是歲唐貞元十五年龍集
己卯。為之誌云。
坤德柔順。婦道肅雍。惟若人兮。婉娩淑姿。鏘翔令容。委窮
塵兮。佳城鬱鬱。閉白日兮。之死同穴。歸此室兮。
** 亡姊崔氏夫人墓誌葢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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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伯姊之葬。良人博陵崔氏為之誌。凡歸於夫家為婦為
妻為母之道。我之知不若崔之悉也。然而自笄而上以至
於幼孩。崔固不若我之知也。又烏可以已。今之制。凡誌於
墓者。琢密石加葢於其上。用敢附碑陰之義。假茲石而書
焉。嗚呼夫人。天命之性。固有以異於人。孩而聲和。幼而氣
柔。以吾族之大。尊長之多。夫人自能言。而未嘗誤舉其諱。
與其類戲於家。游弄之具未嘗有爭。先公自鄂如京師。其
時事會世難。教告罕至。夫人憂勞踰月。默泣不食。又懼貽
太夫人之憂慮。紿以疾告。書至而愈。人乃知之。善隸書。為
雅琴以自娛樂。隱而不耀。工足以致美於服而不為異。言
足以發揚於禮而不為辯。孝之至。敬之備。仁之大。又以配
君子。然而不克會於貴壽。以至於斯。孰謂之天有知者耶。
太夫人生二女。幼曰裴氏婦。如夫人之懿。在二族咸以令
德聞。而皆早世。其弟昏愚而獨存。孰謂天可問耶。嗚呼。痛
其甚歟。遂濡血以書。志終天之哀。與茲石永久。
** 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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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氏之先。自黃帝及周魯。其著者。無駭以字為展氏。禽以
食采為柳姓。厥後昌大。世家河東。嗚呼。公諱某。字某。曾王
父朝請大夫徐州長史諱子夏。遺貞白之操。表儀宗門。王
父朝請大夫滄洲清池令諱從裕。垂博裕之道。啟佑後允。
皇考湖州德清令諱察躬。宏孝悌之德。振揚家聲。惟公端
莊無諂。徽柔有裕。峻而能容。介而能㣥。其在閨門也。動合
太和。皆由順正。愷悌雍睦。莫有間言。故宗黨歌之。其在公
門也。釋回措枉。造次秉直。事不失當。舉無秕政。故官府誦
之。用沖退徑盡之志。以宏正友道。信稱於外焉。用柔和博
愛之道。以視遇孤弱。仁著於內焉。此公修己之大經也。自
進士登高第。調受河南府文學。秩滿。渭北節度使論惟明
辟為從事。受太常寺協律郎。元戎即世。罷職家食。無何。朔
方節度使張獻甫辟署參謀。受大理評事。賜緋魚袋。改度
支判官。轉大理司直。遷殿中侍御史。加度支營田副使。此
公從政之大略也。既佐戎事。實司中府。匪頒有制。會計明
白。嗚呼。分閫委政。繄公而成務。朝右虛位。待公而周事。宗
門期公而光大。姻黨仰公而振耀。貞元十二年歲在丙子
正月九日壬寅。遇暴疾終於私館。享年五十。痛矣。夫人吳
郡陸氏。洎仲弟綜季弟續冢姪某等。抱孤即位。牽率備禮。
祗奉裳帷。歸於京師。以某年二月二十八日庚寅。安厝於
萬年縣之少陵原。禮也。公有男一人。始六年矣。在髫知孝。
呱呱涕洟。凡我宗戚。撫視增慟。嗚呼哀哉。初公元兄。以純
深之行。端直之德。名聞於天下。官至侍御史。持斧登朝。憲
章肅清。嘗以先公之神。未克遷祔。不正席。不甘味。及撰日
定期。而昊天不弔。志奪禮廢。公實敬承遺志。行有日矣。而
閔兇薦及。不克終事。則我宗族之痛恨。其有既乎。惟公盡
敬於孝養。致毀於居憂。表正宗姓。觀示他族。故宗人咸曰。
孝如方輿公。修詞以藻德。振文而導志。以為理化之始。莫
尊乎堯。作堯祠頌。以為述德之道。不忘於祖。作始祖碑。以
為紀廣大之志。敘正直之節。不嫌於親。作元兄侍御史府
君墓誌。其餘諷詠比興。皆合於古。故宗人咸曰。文如吳興
守。當官貞固。確乎不拔。持議端方。直而不苛。故宗人咸曰。
正如衞太史。率性廉介。懷貞抱潔。嗣家風之清白。紹遺訓
於儒素。故宗人咸曰。清如魯士師。兼備四德。具體而微。公
之謂矣。小子常以無兄弟。移其睦於朋友。少孤。移其孝於
叔父。天將窮我而奪其志。故罔極之痛仍集焉。樸魯甚騃。
不能文字。敢用書宗人之辭以致其直。故質而俚。輟哭紀
事。哀不能文。故敘而終焉。
** 志從父弟宗直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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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父弟宗直。生剛健好氣。自字曰正夫。聞人善。立以為己
師。聞人惡。若己讎。見佞色諂笑者。不忍與坐語。善操觚牘。
得師法甚備。融液屈折。奇峭博麗。知之者以為工。作文辭
淡泊尚古。謹聲律。切事類。譔漢書文章為四十卷。歌謠言
議。纖悉備具。連累貫統。好文者以為工。讀書不廢。蚤夜以
專。故得上氣病。臚脹奔逆。每作。害寢食。難俯仰。時少間。又
執業以興。呻痛咏言。雜莫能知。兄宗元得謗於朝。力能累
兄弟為進士。凡業成十一年。年三十三不舉。藝益工。病益
牢。元和十年。宗元始得召為柳州刺史。七月。南來從余。道
加瘧寒。數日良已。又從謁雨雷塘神所。還戲靈泉上。洋洋
也。歸臥至旦。呼之無聞。就視。形神離矣。嗚呼。天實折余之
形。殘余之生。使是子也能無成。是月二十四日。出殯城西
北若干尺。死七日矣。俟吾歸與之俱。志其殯。
** 南嶽雲峯和尚塔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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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峰和尚。族郭氏。號法證。(一作澄)為竺乾道五十有七年。年
七十有八。貞元十七年九月十七日終。十月二十七日葬。
凡度學者五萬人。為弟子者三千人。色厲而仁。行峻而周。
道廣而不尤。功高而不有。毅然居山之北峰。以為儀表。世
之所謂賢人大臣者。至南方。咸所嚴事。由其內者。聞大師
之言律義。莫不震動悼懼。如聽誓命。由其外者。聞大師之
稱道要。莫不悽欷欣踴。如獲肆宥。故時推人師。則專其首。
詔求教宗。則冠其位。披山伐木。崇構法宇。則地得其勝。捐
衣去食。廣閱㣥經。則理得其深。其道實勤。而其心無求。自
大師化去。教亦隨喪。嗚呼。大師之葬。門人慕號。長老愁痛。
遂相與以為茲塔。礱石峻整。植木蓊茂。凡衡山無與為比
者。然而未有能紀其事。余既與大乘師重巽遊。巽其徒也。
亟為余言。故為其銘。銘曰。
苞元極兮韜大方。威而仁兮幽以光。行峻潔兮貌齋莊。氣
混溟兮德洋洋。演大律兮離毫芒。度㣥有兮耀柔剛。棟宇
立兮像法彰。文字闡兮聖言揚。詔褒列兮宅南方。道之廣
兮用其常。後是式兮宜久長。閟靈室兮記崇岡。即元石兮
垂文章。學者慕兮哀無疆。
** 衡山中院大律師塔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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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中院大律師曰希操。沒年五十七。既沒二十七年。其
大弟子誡盈。奉公之遺事。願銘塔石。公昝姓。凡去儒為釋
者三十一祀。掌律度眾者二十六會。南尼戒法。壞而復正。
由公而大興。衡嶽佛寺。毀而再成。由公而丕變。故當世之
士若李丞相泌。道未嘗屈。覩公而稽首。尊之不名。出世之
士若石廩瓚公。言未嘗形。遇公而歎息。推以護法。是以建
功之始。則震雷大風示其兆。滅跡之際。則隕星黑祲告其
期。斯為神怪。不可度已。故其與物大同。終始無爭。受學之
眾。他莫能偕也。凡所受教。若華嚴照公蘭若貞公荊州至
公律公。皆大士。凡所授教。若惟瑗道郢靈幹惟正惠常誡
盈。皆聞人。嗚呼。始終哉。為之銘曰。
首有承兮卒有傳。革大訛兮持法權。眾之至兮志益虔。雷
發兆兮功已宣。星告妖兮壽不延。靈變化兮迎大仙。礱茲
石兮垂萬年。世有壞兮德無遷。
** 段太尉逸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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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晞為
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
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日㣥行丏取
於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
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分公理。
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
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
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
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
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
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譟。盡甲。孝德震恐。召
太尉曰。將奈之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於軍。孝德使數十
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至晞
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
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
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晞出見太尉。
太尉曰。副元帥勳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
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
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
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然則郭氏功名。其
與存者幾何。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
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譁者死。太
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願畱宿門下。
命持馬者去。明旦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衞
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先是
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
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
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饑死無以償。
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使人來諭諶。諶盛怒。召農者
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
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
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穀
代償。使勿知。淮西寓軍帥少尹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
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人且饑死。而必得穀。又用大杖
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惟一馬。
賤賣市穀入汝。汝取之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
罪者。又取仁者穀。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
媿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媿流汗。不能食。曰。吾終
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徵。戒
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
疋。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
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綾如
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
其故封識具存。
** 太尉逸事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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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九年某月日。守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
上史館。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
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
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歷亭鄣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
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促步。言氣卑弱。未
嘗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
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
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
** 銀青光祿大夫右散騎常侍輕車都尉宜城縣開國伯柳公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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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祖善才皇荊王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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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尚素皇潤州曲阿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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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慶休皇渤海郡縣丞贈蔡州刺史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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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州梁縣梁城鄉思義里柳渾年七十四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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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字惟深。其先河東人。晉永嘉年有濟南太守卓者。去其
土。代仕江左。公實後之。柳氏自黃帝后稷降於周魯。以字
命族。因地受氏。載在左氏內外傳及太史公書。自卓至公。
十有一代。為士林盛族。著於南朝歷代史及柳氏家牒。惟
公質貌魁傑。度量宏大。宏和博達。而遇節必立。恢曠放弛。
而應機能斷。其居室。奉養撫字之誠。儀於宗戚。而內行著
焉。其莅政。柔仁端直之德。洽於府寺。而外美彰焉。凡為學。
略章句之煩亂。采摭奧旨。以知道為宗。凡為文。去藻飾之
華靡。汪洋自肆。以適己為用。自始學至於大成。躭嗜文籍。
注意鑽礪。倦不知游息。威不待榎楚。儒言雅旨。夙有聞知。
年十餘歲。有稱神巫來告曰。若相法。當夭且賤。幸而為釋。
可以緩而死耳。位祿非若事也。公諸父素加撫愛。尤所信
異。遽命奪去其業。從巫之言也。公不可。且曰。夫性命之理。
聖人所罕言。搢紳者所不道。巫何為而能盡之也。且令從
之而生。去聖人之教而為異術。不若速死之愈也。於是為
學甚篤。其在童幼。固不惑於怪譎矣。開元中舉汝州進士。
計偕百數。公為之冠。禮部侍郎韋陟異而目之。一舉上第。
調授宋州單父尉。操斷舉措。通乎細大。絜廉檢守。形於造
次。加雲騎尉。秩滿。江南西道連帥聞其名。辟至公府。以信
州都邑。人罹兇害。靡弊殘耗。假守永豐令。公於是用重典
以威姦暴。溥太和以惠鰥嫠。毆除物害。消去人隱。吏無招
權乾沒之患。政無犯令厖茸之蠧。宰制聽斷。漸於訟息。耕
夫復於封疆。商旅交於關市。既庶而富。廉恥興焉。既富而
教。庠塾列焉。里閈大變。克有能稱。遂表為洪州豐城令。到
職如永豐之政。而仁厚加焉。授衢州司馬。夫器宏者。恥效
以圭撮之任。足逸者。難局以尋常之地。公遂滅迹藏用。遁
隱於武寧山。㣥公交書。諸侯走幣。皆謝絕不就。方將究賢
人之業。窮君子之儒。味道腴以代膏粱。含德輝而輕紱冕。
遺榮養素。恬淡如也。朝右籍甚有聲。徵拜御史。公曰。君命
也。安敢逃乎。即日裝束上道。公常好大體。不為細故。家之
迫速。非其志也。以疾辭。授右補闕。不隱忠以固位。不形直
以干名。除殿中侍御史。賜緋魚袋。赴江西。與租庸使議復
榷鐵及常平倉。便宜制置。得以專任。和鈞關石之緒。出納
平準之宜。國利人逸。得其要道。遷侍御史。充江南西路都
團練判官。時屬支郡。不知連帥之職。公請出巡。盡征之地。
大詰姦謬。所至風動。其有非常之政裕於人者。必舉其課
績。歸之使府。又以文采殷勤歌詠之。俾其風謠頌聲。聞於
他部。達於京師而後已。改祠部員外郎。轉司勳郎中。餘如
故。就拜袁州刺史。公於是酌古良牧之政宜於今者。宗而
奉之。考諸理國之說稱於人者。承而守之。均利器用。以致
其富。昭明物則。以教之禮。示優裕之德以周惠。利緩九賦。
推廣厚之心以固和。慈保萬人。明其制量。臨長㣥吏。示之
法禁。考中備敗。無不得其極。理行高第。朝廷休之。召拜諫
議大夫。充浙江東西道黜陟使。將舉其能政端於外邦也。
公則修虞書之考績。舉漢代之課第。處事詳諦。無依違故
縱之敗。奉法端審。無隱忌峭刻之文。時分部所繫。於公尤
重。陵江並海。竟吳越之域。皆所莅焉。復命稱職。加朝散大
夫。又拜左庶子集賢殿學士。奉翊儲后。修其宮政。統理文
籍。紀於祕府。拜尚書右丞。直而多容。簡而有制。去苛削之
文而吏皆率法。務宏大之道而政不失中。加銀青光祿大
夫。遷右散騎常侍。涇卒之亂。公以變起卒遽。盡室奔匿於
終南山。賊徒訪公所在。追以相印。既及公而問焉。公變名
氏以紿之。捐家屬以委之。賊遂執公愛子。榜箠訊問。折其
右肱。而公不之顧。即步入窮谷。披草逕。踰秦嶺。由褒駱朝
於行宮。上嘉其誠節。不時召見。公頓首流涕。累陳計畫。賊
平策勳。賜輕車都尉。封宜城縣開國伯。拜尚書兵部侍郎。
初公名載。字元輿。至是奏請改命。以滌偽署之汙。是歲盜
據淮滸。方議討戮。宰相以大理評事李元平者有名。以為
才堪攘寇。拜為汝州。㣥臣望聲狥利者。皆曰德舉。公獨慷
慨言於朝曰。是夫喋喋。衒玉而賈石者也。王衍誤天下。殷
浩敗中軍。華而不實。異代同德。往且見獲。何寇之攘。時人
不之信也。未幾。盜襲汝州。以元平歸。凡百莫不嗟服焉。俄
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登翊聖皇。匡弻大政。造膝盡
規諫之志。當事無矜大之容。援下情於上。以酌天心。順嘉
謨於外。用彰君德。故致績用茂著。而人罕知之。然其章布
於外。敷聞在下者。十一二焉。貞元初。上以甸服長人。天下
理本。於是親擇郎吏。分宰於京師外部。未幾而人謠大和。
擊壤之頌。歸於帝力。上召丞相告之。左僕射平章事張延
賞忭蹈稱慶。公俯伏不賀。且曰。甸服之政。固宜慎重。然此
屑屑者。特京兆尹之職耳。陛下當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
選京兆以承大化。京兆當求令長以親細事。夫然後宜。捨
此而致理。可謂愛人矣。然非王政之大倫也。不知所賀。上
深然之。漢惠悅曹參之言。絳侯慚曲逆之對。考之前志。我
無負焉。既而西戎乘間入邑。詐以請盟。侍中北平王燧建
議許之。自公卿以下。莫有異慮。公獨陳謀獻畫。言戎之詐。
固不可許。竟畱中不下。而前議遂行。於是冊命上將。莅盟
諸戎。戎果縱兵逼好。大毆掠而去。上召對前殿。嘉歎者久
之。時諫臣有廷諍陷於訕上者。上未之善也。公從容候間。
陳古以諷。所以示寬裕之德。招讜正之言。詞旨切直。意氣
懃懇。動合聖謨。卒見納用。無何。工人有以理乘輿服器得
罪於左右者。有司以盜易御物。請論如法。制初可之。公不
奉詔。因抗疏曰。迹其罪狀。未甚指明。方春殺人。恐傷和氣。
上覽之大悅。即原其罪。刑官慎恤之事。正於邦典。聖君含
育之德。彰於天下。論者難之。時上相與光祿卿裴腆不協。
候公休沐。以御酒或闕。陰請貶之。制命既行。公堅執不下。
請訊支計之吏。校其供入之實。原本定罪。窮理辯刑。而腆
竟獲宥。克復本職。白志貞有羇靮之勤。獻利屢中。上嘉其
功效。特寵異之。方議大用。公以為胥徒雜類。出自微賤。負
乘致寇。盜之招也。累疏以聞而止。公竭誠盡忠。憂勞庶務。
有耄忘之疾。懇迫陳讓。除右散騎常侍。罷知政事。貞元五
年二月五日。薨於昌化里。終於散地。故褒贈不及。惟公致
君之志。孜孜焉不有怠也。立誠之節。侃侃焉無所屈也。故
處心積慮。博蹇之道。表於朝端。弻違釋回。樸忠之誠。沃於
帝念。內有敢言之勇。進當不諱之明。用能直道自達。而無
罪悔者也。公累更重任。祿秩之厚。布於宗姻。無一廛之土
以處其子孫。無一畝之宮以聚其族屬。待祿而飽。傭室而
安。終身坦蕩。而細故不入。其達生知足。落落如此。夫其子
恭父慈。善行也。拊循制理。能政也。直廉潔靜。儉德也。拒疑
獨斷。明識也。冒危以扞牧圉。大節也。犯顏以陳訏謨。至忠
也。有一於此。尚宜旌褒。矧茲備體。焉可以已。固當飾以榮
號。章示後來。而故吏遺孤。淪寓遐壤。久稽彞典。罪在宗屬。
敢用評隲舊行。敷贊遺風。若乃揚孔氏褒貶之文。舉周公
懲勸之法。徵於誄諡。則有司存。謹狀。
** 唐故祕書少監陳公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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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祖某陳宜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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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祖某皇會稽郡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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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某皇晉陵郡司功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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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某皇右補闕翰林學士贈祕書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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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州某縣某鄉某里陳京年若干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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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姓陳氏。自潁川來隸京兆萬年冑貴里。諱京。既冠。字曰
慶。復舉進士。為太子正字咸陽尉太常博士左補闕尚書
膳部考功員外郎司封郎中給事中祕書少監。自考功以
來。凡四命為集賢學士。德宗登遐。公病痼。輿曳就位。備哀
敬之節。由是滋甚。遂以所居官致仕。貞元二十一年四月
二十五日。終於安邑里妻黨之室。無子。伯兄前監察御史
璫。仲兄前大理評事萇。以公文行之大者。告於嘗吏於公
者。使辭而陳之。大歷中。公始來京師。中書常舍人衮楊舍
人炎讀其文。驚以相視曰。子雲之徒也。常以兄之子妻公。
由是名聞。遊太原。太原尹喜曰。重客至矣。授館致餼。厚以
泉布獻焉。公曰。非是為也。某嘗為北都賦未就。願即而就
焉。其宮室城郭之大。河山之富。關閈之壯。與其土疆之所
出。風俗之所安。王業之所由興。苟得聞而覩之足矣。若曰
受大利。是以利來。蓋異前志也。吾不能。敢辭。遂逆大河。踰
北山。徜徉而歸。賦成。果傳天下。為咸陽尉。畱府廷主文章。
決大事得其道。為博士。舉疵禮。修墜典。合於大中者眾焉。
涇人作難。公徒行以出。奔問官守。段忠烈之死。上議罷朝
七日。宰相曰。不可。方居行宮。無以安天下。公進曰。是非宰
相之言。天子褒大節。哀大臣。天下所以安也。况其特異者
乎。上用之。其勞勤(一作勤勞)侍從。謀議可否。時之所賴者大。巡
狩告至。上行罪已之道焉。曰。凡我執事之臣。無所任罪。予
惟不謹於理而有是也。將復前之為相者。公曰。天子加惠
㣥臣而引慝焉。德之厚也。而為相者復。無以大警於後。且
示天下。率其黨爭之。上變於色。在列者咸恟而退。公大呼
曰。趙需等勿退。遂進而盡其辭焉。不果復。上迎訪太后。間
數歲。外頗怠其禮。公密疏發之。天子感悅焉。初禮部試士。
有與親戚者。則附於考功。莫不陰授其旨意而為進退者。
及公則否。卓然有有司之道。不可犯也。太廟闕東向之禮
且久矣。公自為博士補闕尚書郎給事中。凡二十年。勤以
為請。殷祭之不墜。繄公之忠懇是賴。故有赤紱銀魚之報
焉。昭陵山峻而高。寢宮在其上。內官懲其上下之勤。輓汲
之艱也。謁於上。請更之。上下其議。宰相承而諷之。召官屬
使如其請。公曰。斯太宗之志也。其儉足以為法。其嚴足以
有奉。吾敢顧其私容而替之也。奏議不可。上又下其議。凡
是公者六七人。其餘皆曰更之便。上獨斷焉。曰。京議得矣。
從之。在集賢。奏祕書官六員隸殿內。而刊校益理。納資為
胥而仕者罷之。求遺書。凡增繕者。乃作藝文新志。制為之
名曰貞元御府㣥書新錄。始御府有食本錢。月權其贏以
為膳。有餘。則學士與校理官頒分之。學士常受三倍。由公
而殺其二。書史之始至。入禮幣錢六十緡。亦皆分焉。公悉
致之官。以理府署。作書閤。廣㣥官之堂。不取於將作少府。
而用大足。居門下。簡武官議典禮。上以為能。益器之。與信
臣議。且致相位。遇公有惑疾。使視之。疾甚。不能知人。遂不
用。用鄭吏部高太常為相。而以祕書命公。所以示優之也。
公有文章若干卷。深茂古老。慕司馬相如揚雄之辭。而其
詁訓多尚書爾雅之說。紀事樸實。不苟悅於人。世得以傳
其藳。其學自聖人之書以至百家諸子之言。推黃炎之事。
涉歷代洎國朝之故實。鈎引貫穿。舉大苞小。若太倉之蓄。
崇山之載。浩浩乎不可知也。豈楊子所謂仲尼駕說者耶。
夫其忠烈之褒也。相府之有誡也。太廟之東向也。昭陵之
不更其故也。官守之不可奪也。立言之不可誣也。利之不
苟就也。害之不苟去也。其忠類朱雲。其孝類潁考叔。廉類
公儀休。而又文以文之。學以輔之。而天子以為之知。既得
其道。又得其時。而不為公卿者。病也。故議者咸惜其始而
哀其終焉。公之喪凡五十四日。而夫人又沒。毀也。夫人之
父曰偕。司農卿。祖曰某。贈太子太保。宗元故集賢吏也。得
公之遺事於其家。書而授公之友。以誌公之墓。謹狀。永貞
元年八月五日。尚書禮部員外郎柳宗元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