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 宇文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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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鼎。文宗朝官左司員外郎。歷吏部倉部。累遷御史中丞。出
為華州刺史。坐贓免。
** 論減張璹胡伯忠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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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當司前後推覆偽造出身文書賣官幷造偽印行用等因。
張璹劉嘗建胡伯忠犯罪。並在太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恩赦前。准刑部大理寺詳斷。悉處極刑。准斷獄律。赦前斷
罪不當者。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處重為輕。宜依輕法者。
臣以前件囚等並抵極法。悉經殊恩。或自赦文全生。或因
起請減等。伏緣俱引霈澤。累陳訴詞。若非得中。恐未服罪。
昨者一與一奪。事關起請。既生又死。稍覺二三。如臣所見。
伏請赦書以前所犯。特許減論。赦書以後所犯者。不得援
例。庶使後無僥倖。令絕披陳。
** 請延英進對於本日卯前進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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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今月十三日。宰臣奉宣進止。自今以後欲對。並令前一日
進狀來者。伏以延英開日。㣥臣皆不前知。遇陛下坐時。如
進狀請對。或令司各有要事。便得奏聞。今遣應對官前一
日進狀。以尋常公事。不假面論。只且於表章足達。更俟候
坐。動踰數辰。處置之閒。便有不及。以茲限約。恐失事機。竊
以請對官狀入之時。合在平旦。苟或居後。則乖敬恭。致令
臨事排比。時有失次。伏乞重賜宣示。俾其曉知。限以狀入
者並在卯前。如在卯後。聽不收覽。自然人各遵奉。
** 劾胡潛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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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戶部尚書判度支胡証准兩度勅賜爵司禦率府錄事參
軍文約各一級。今月五日勅下尚書省。伏以胡潛等先丁
母憂。猶未終制。豈得公然食邑。苟竊恩榮。下避三年之喪。
冒受五等之爵。有傷教義。實敗國風。臣謬跡都曹。職當綜
覈。致興物論。不敢不舉。
* 陳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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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商。元和九年進士。武宗朝歷官戶部員外郎司封刑部郎
中史館修撰。遷禮部侍郎知貢舉。出歷陜虢二州刺史。大
中時進工部尚書。
** 請定義安太后服制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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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皇帝為義安皇太后服制重輕事。權知禮部侍郎陳商等
狀。伏覩義安太皇后遺令。皇帝三日而聽政。十三日小祥。
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釋服者。皇帝遵奉遺旨。將欲施
行。臣等商量。事貴得中。禮從順變。伏以宣懿太后常奉太
皇太后之令。追尊徽名。附配廟室。今云議禮。合有等差。伏
請皇帝降服期周。以日易月之制。十三日釋服。其內外臣
寮。便以其日除釋。至於所奉陵寢制度法物。一事以上。即
請准舊例。無更降授。謹具如前。公卿等議大行皇太后喪
禮狀。
** 東都置太廟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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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今月五日勅。再議東都太廟神主廢置。今臣等議者。伏以
古者將營宮室。宗廟為先。故詩美文王。乃召司徒。俾立室
家。其繩則直。作廟翼翼。雒誥曰。周公往營成周。十二月戊
辰。成王烝祭。入太室祼。徵之周氏。文王有廟于豐。成王有
廟於雒。即二都得置宗廟之顯據也。然兩置神主。曖昧無
文。既闕明徵。難可臆斷。臣愚輒斟酌前代以言之。夫宗廟
以安神。神必依主。故喪禮始以重為主。既虞即以桑為主。
既祔即以松栗為主。神明之道。不可一日無主。烝嘗之本。
不可一日無神。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
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
也。夫煩則不敬。所求惟精。雖神之所適無方。而神之所依
惟一。求之未當。神亦不歆。孔聖之言。葢有深旨。今東都之
主。修之則非神所憑。存之則無典可祭。嚴祀之道。豈其爾
乎。稽諸異同。考以經禮。二都有宗廟。於禮無嫌。東西有神
主。於理無據。國家承乾開統。爰法唐虞。制度等威。實尊文
武。况東京宮廟。中宗元宗所奉。又是國家之別都。巡幸之
時。展敬有在。是同周室豐雒。各得建置之義。以臣愚見。恐
不得廢也。若添修神主。方著彞章。既無姬漢遺文。且乖禘
祫之典。是同嘗禘郊社。尊無二上之義。以臣愚見。恐不可
置也。今議者或引周氏藏先公先王之主於后稷文武之
廟。禘嘗之時。以祭薦者。此是周家祧廟之主。親盡而遷。准
禮須存。以備五年再殷一禘一祫者也。今國家上都主祏。
昭穆具存。親盡已祧之主。藏於祖之廟舊矣。與周家之制
無異。鞏雒之主雖存。又須崇飾。以之禘祫則無文。以之禴
嘗則非禮。存而不論。則又非敬。臣以東都宗廟。宜如聖旨。
使留守李石充使增修。其廟中神主不當立。宜依祔栗主
廢虞主之例。公羊云。虞主瘞之殿兩楹之閒。為非人所踐
蹋。又云。瘞之廟北方者。陰陽無事。主亦無事。今請瘞藏之
雒廟北墉下。若相宅成周。自可奉迎京師之主以行。若歲
巡時邁。自依三公攝祭。庶不遺承襲之典。
** 劉從諫妻裴氏應從重典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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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47
:END:
臣等徵諸古典。周禮司寇之職。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
舂稾。漢律云。妻子沒為奴婢。鍾繇曰。自古帝王。罪及妻子。
又晉朝議。在室之女。從父母之誅。既醮之婦。隨夫家之罰。
謹按奴婢舂稾。罪罰之類。名則為重。而非罪刑。故法律名
文。古今通議。夫子有罪。母妻無誅死之制。然事出一時。法
由情斷。帝王刑辟。豈在一途。昔少卿降虜。漢武誅其母。元
宗時安慶宗妻榮義郡主。夫以逆誅。主亦賜死。此則是夫
子有罪。母妻不捨之例。臣等伏以從諫犬羊狼戾。蛇豕兇
殘。抱逆節於明時。遺禍胎於孽子。裴氏為惡有素。為姦已
成。分衣以固其人心。申令以安其逆志。在於國典。情實難
容。臣等參議。宜從重典。
** 貽太常博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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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太常博士職。以公卿諸侯大夫死。第其所行。舉而褒
貶焉。使世世以一二字觀其道與不道。拘藂言為文武忠
孝。所以失褒也。執已見為繆荒赧醜。所以失貶也。二柄之
失。博士不得職。往者不得享。為政者不得道。夫執已見拘
藂言。是有上中下。貿其 二字。視緡金重輕。以緡金之重
輕。貽後之龎微。偷忠盜貞。罔世閒人為盡善。加於行路。皆
博士忍其過而阿其時也。夫天下人望執事以為質正。然
未見有執事能針其膏肓之病者。若當貶而褒。當褒而貶。
是猶錄跖殺夷。經緯混淆者也。褒而褒之。貶而貶之。經紀
既著。善惡懸白。勸大而用微。所以使後代力行不易。如日
月山河。江海草木。四支七窽以統幹。而治自從其教也。於
戲。博士職葢不細。願出意念慮焉。
* 高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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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釴字翹之。擢進士第。累遷起居郎。入翰林為學士知制誥。
拜中書舍人。進吏部侍郎。出為同州刺史。卒贈兵部尚書。
** 論于頔諡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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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48
:END:
夫諡者。所以懲惡勸善。激濁揚清。使忠臣義士知勸。亂臣
賊子知懼。忠臣義士。雖受屈於生前。死獲美名。亂臣賊子。
雖竊位於當時。歿加惡諡者。所以懲暴戾。垂沮勸。孔子修
春秋。亂臣賊子懼。葢謂此也。垂範如此。而不能救。況又隳
其典法乎。臣風聞此事。是徐泗節度使李愬奏請。李愬勳
臣節將。陛下寵其勳勞。賜其爵祿車服第宅則可。若亂朝
廷典法。將何以沮勸。仲尼曰。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名器
君之所司。若以假人。與之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矣。頔頃
鎮襄漢。殺戮不辜。恣行兇暴。移軍襄鄧。迫脅朝廷。擅留逐
臣。邀遮天使。當先朝嗣位之始。貴安反側。以靖四方。幸免
鈇鉞之誅。得全首領而斃。誠宜諡之謬厲。以沮兇邪。豈可
曲加美名。以惠奸宄。如此。則是于頔生為奸臣。死獲美諡。
竊恐天下有識之人。謂聖朝無人。有此倒置。伏請速追前
詔。却依太常諡為厲。使朝典無虧。國章不紊。
* 高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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鍇字弱金。贈兵部尚書釴弟。元和九年進士。又中宏詞科。
累遷中書舍人。開成中拜禮部侍郎。遷吏部。出為鄂岳觀
察使。卒贈禮部尚書。
** 先進五人詩賦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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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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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鍇昨日奉宣進旨。令將進士所試詩賦進來者。伏以陛
下聰明文思。天縱聖德。今年詩賦題目。出自宸衷。體格雅
麗。意思遐遠。諸生捧讀相賀。自古未有。倍用研精覃思。磨
礪緝諧。其今年試詩賦。比於去年。又勝數等。臣日夜考較。
敢不推公。進士李肱霓裳羽衣曲詩一首。最為逈出。更無
其比。詞韻既好。人才俱美。前場吟咏近三五十遍。雖使何
遜復生。亦不能過。兼是宗枝。臣與狀頭第一人。以獎其能。
次張棠詩一首。亦絕好。亞次李肱。臣與第二人。其次沈黃
中琴瑟合奏賦。又似文選中雪月賦體格。臣與第三人。其
次王牧賦。自立意緒。言語不凡。臣與第四人。其次柳棠詩
賦。興思敏速。日中便成。臣與第五人。凡此五卷詩賦。擢其
中科。實所不愧。其餘三十五人。或獎舊文。別錄人材。非止
一途。四面搜擇。臣並與及第。李肱舊文亦好。人物絕奇。每
視其(闕)他日必為卿相。宗枝之俊。實為難得。况屬籍之中。
讀書為文者甚少。伏望聖明俯留宸覽。李肱等五人詩賦。
若有不堪。敢受欺天之罪。如或可採。伺候聖心。其李肱詩
賦。伏望陛下聖慈。特加獎飭。宣示百僚。以勸皇族飭修之
道。臣繆忝主司。不勝慺慺之誠。其詩賦總為一卷。謹隨狀
奉進以聞。
** 復楊尚書汝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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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某濫司文柄。以副懸旄。夙夜兢惶。恐遭訕謗。是以搜求俊
彥。冀輔聰明。不敢蔽才。與棠及第。
** 再復楊尚書汝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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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唐堯之聖也。不致丹朱之賢。宣尼之明也。不免仲由之害。
如其可化。安有墜典。伊祁九子。盡可等於黃唐。門人三千。
悉能繼於顏閔。若棠者。自求瑕玷。難以磨滅。其所忤黷尊
威。亦予謬舉之過也。
* 李公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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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佐。元和中為洪州判官。
** 謝小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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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娥姓謝氏。豫章人。估客女也。生八歲喪母。嫁歷陽俠士
段居貞。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小娥父蓄巨產。隱名商
賈閒。常與段壻同舟貨往來江湖閒。小娥年十四。始及筓。
父與夫俱為盜所殺。盡掠金帛。段之兄弟。謝之生姪。與僮
僕輩數十。悉沉于江。小娥亦傷胸折足。漂流水中。為他船
所獲。經夕而活。因流轉乞食。至上元縣。依妙果寺尼靜悟
之室。初父之死也。小娥夢父謂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
又數日。復夢其夫謂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小娥不自
解悟。常書此語。廣求智者辯之。歷年不能得。至元和八年
春。余罷江西從事。扁舟東下。淹泊建業。登瓦棺寺閣。有僧
齊物者。重賢好學。與余善。因告余曰。有孀婦名小娥者。每
來寺中。示我十二字謎語。某不能辨。余遽請齊公書於紙。
乃憑檻書空。凝思默慮。坐客未倦。了悟其文。令寺童疾召
小娥而至。詢訪其由。小娥嗚咽良久。乃曰。吾父及夫皆為
賊所殺。邇後嘗夢父告曰。殺我者車中猴。門東草。又夢夫
告曰。殺我者禾中走。一日夫。歲久無人悟之。余曰。若然者。
吾審詳矣。殺汝父是申蘭。殺汝夫是申春。且車中猴。車字
去上下各一畫。是申字。又申屬猴。故曰車中猴。草下有門。
門中有東。乃蘭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過。亦是申字也。一
日夫者。夫上更一畫。下有日。是春字也。殺汝父是申蘭。殺
汝夫是申春。足可明矣。小娥慟哭再拜。書申蘭申春四字
於衣中。誓將訪殺二賊。以復其冤。娥因問余姓氏官族。垂
涕而去。爾後小娥便為男子服。傭保於江湖閒。歲餘。至尋
陽郡。見竹戶上有紙牓子。云召傭者。小娥至。應召詣門。問
其主。乃申蘭也。蘭引歸。娥心憤貌順。在蘭左右。甚見親愛。
金帛出入之數。無不委娥。已二歲餘。竟不知娥之女人也。
先是謝氏之金寶錦繡衣物器具。悉掠在蘭家。小娥每執
舊物。未嘗不暗泣移時。蘭與春。宗昆弟也。時春一家住大
江北獨樹浦。與蘭往來密洽。蘭與春同去經月。多獲財帛
而歸。每留娥與蘭妻梁氏同守家室。酒肉衣服。給娥甚豐。
或一日。春攜大鯉兼酒詣蘭。娥私歎曰。李君精悟元鑒。皆
符夢言。此乃天啟其心。志將就矣。是夕。蘭與春會㣥賊。畢
至酣飲。暨諸兇既去。春沉醉臥于內室。蘭亦露寢于庭。小
娥潛鏁春于內。抽佩刀先斷蘭首。呼號鄰人並至。春擒於
內。蘭死於外。獲贓收貨。數至千萬。初蘭春有黨數十。暗記
其名。悉擒就戮。時尋陽太守張公靦。喜娥節行。列聞廉使
旌表。乃得免死而已。元和十二年夏。娥復父夫之讐畢。歸
本里見親屬。里中豪族爭求娉。娥誓心不嫁。遂剪髮披褐。
訪道於牛頭山。師事大士尼蔣律師。娥志堅行苦。霜舂雨
薪。不倦筋力。十三年四月。始受具戒於泗州開元寺。竟以
小娥為法號。不忘本也。其年夏五月。余歸長安。途經泗濱。
過善義寺。謁大德尼令操。見新戒者數十。靜髮鮮帔。威儀
雍容。立侍師之左右。中有一尼問師曰。此郎豈非洪州李
判官二十三郎者乎。師曰然。曰。使我獲報家讐。得雪冤恥。
是判官恩德也。顧余悲泣。余不之識。詢訪其由。尼白師曰。
名小娥。頃乞食孀婦也。判官時為我辨申蘭申春二賊名
字。豈不憶念乎。余曰。初不相記。今即悟也。娥因泣。具寫記
申蘭申春。復父夫之讐。志願相畢。經營終始艱苦之狀。小
娥又謂余曰。報判官恩。當有日矣。豈徒然哉。嗟乎。余明辨
二盜之姓名。小娥又能竟父夫之讐冤。神道不昧。昭然可
知。小娥厚貌深辭。聰敏端樸。鍊指跛足。誓求真如。爰自入
道。衣無絮帛。齋無鹽酪。非律儀禪理。口無所言。後數日。告
我歸牛頭山。扁舟泛淮。雲遊南國。不復而遇。君子曰。誓志
不舍。復父夫之讐。節也。傭保雜處。不知女人。貞也。女子之
行。唯貞與節。能終始全之者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亂
常之心。足以勸天下貞夫孝婦之節。余備詳前事。發明隱
文。暗與冥會。符於人心。知善不錄。非春秋之義也。故作傳
以旌美之。
* 狄兼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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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51
:END:
兼謨字汝諧。幷州太原人。第進士。歷蘄鄧鄭蘇四州刺史。
以治最擢給事中。遷御史中丞。累遷尚書左丞。領天平軍
節度使。辭疾。以祕書監歸洛陽。遷東都留守。
** 請編次建中以來制勅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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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576
:PERSID: QTWAUT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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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准今年正月日制。刑法科條。頗聞繁冗。主吏縱捨。未有
所徵。宜擇刑部大理官。即令商量。條流要害。重修格式。務
於當。焚去冗長。以正刑名者。伏以律令格式。著目雖始於
秦漢。歷代增修。皇朝貞觀開元。又重刪定。理例精詳。難議
刊改。自開元二十六年刪定格令後。至今九十餘年。中外
百司。皆有奏請。各司其局。不能一秉大公。其或恩出一時。
便為永式。前後矛盾。是非不同。吏緣為姦。人受其屈。伏見
自貞元已來。累曾別勅。選重臣置院刪定。前後數四。徒涉
歷三十載。未堪行用。今若只令刑部大理官商量。重修格
式。遽焚冗長。伏恐姦吏緣此舞文。伏請但集蕭嵩所刪定
建中以來制勅。分明比類。刪去前後矛盾。及理例。重錯者。
條流編次。具卷數聞奏行用。所刪去者。伏請不焚。官同封
印。付庫收貯。仍慎擇法官。法署省等所斷刑獄。有不當者。
官吏重加貶黜。所冀人知自効。吏不敢欺。上副陛下哀矜
欽恤之意。
** 請覆勘吳士矩罪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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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577
:PERSID: QTWAUT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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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刺史觀察使。皆陛下守土之臣。守陛下土地財物。行
陛下教條恩澤而已。非得盈縮自已。與奪自專。况軍戎事。
不可容易添給。添給之後。損减至難。豈唯一道一軍之弊。
實江淮十餘鎮聲聞相傳。如或引例。其若之何。吳士矩恐
須勘驗取實。以窒定江淮十鎮之意。日月無私照。雷霆無
私怒。陛下獎任士矩。本非私也。今負陛下而理之。亦非私
也。臣忝憲職。不敢尸祿。其吳士矩。請付東臺差清疆御史
就江西推勘聞奏。
* 王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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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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叡著炙轂子三卷。
** 二陣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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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578
:PERSID: QTWAUT1752
:END:
炙轂子曰。夫兵者凶器。戰者危事。自古聖王。不得已而用
之。仗德而行。則湯征葛。乃為帝王。若恃力而戰。則紂放牧
野。終罹戮辱。春秋傳曰。兵之設久矣。聖人以興。亂人以廢。
廢興存亡。昬明之術。皆兵之由也。復曰。文不犯順。武不違
敵。葢軒轅五十二戰。義在惜民。湯武七十二征。本惟靖難。
且文而不武。武而不文。不可謂雄。則文臣在聰明器量。鑒
人別材。故曰文雄可以為相。武臣在俊傑深沉。果敢决斷。
故曰武雄可以為將。二畧兼濟。則可以入為相。運籌於廟
堂之上。則可以出為將。折衝於萬里之外。然而將相之務。
在見有才力者賞之。愚詐者去之。如有才力者不賞。則忠
烈疑而不進。愚詐者在傍。則讒邪黨扇而為欺。如此行之。
則何功而不立。何罰而不行。何才而有遺。何戰而不勝。孔
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又曰。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如兩
軍交鋒之際。列兵無陣。由人民居而無城池。立而無牆塹。
寇盜衝擊。則何以捍禦。譬如蹴鞠較力。猶設機便。以護手
足。況有兵而無隊伍。有隊伍而無行陣。有行陣而無奇正。
有奇正而無權變。起自黃帝。命其臣風后演之。本文不越
一百字。詞約旨微。非聖賢莫能研究。太公起翦孫吳韓項。
並由斯術。唯孔明尤盡其妙。生之於心機。不形之於文義。
雖君臣父子。不相傳授。近者李筌圖載八陣。只言或合而
為一。或離而為八。不陳四奇變化之旨。不顯天衡地軸衝
翼之文。將帥覽之難曉。今剏畫天地二陣圖。明八陣八變
之源。爝火助陽。自忘短綆。庶幾英傑覩之稍裨焉。
** 將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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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579
:PERSID: QTWAUT1752
:END:
炙轂子曰。昔祝其之會。仲尼云。夫有文德者必有武備。遂
斬萊人。頭足異處。故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是以古之儒
者。服縫掖之衣。頂章甫之冠。佩環玦。負櫑劍。近代文儒。恥
言兵事。苟或議及。則僉謂之兇人。今以翠華去酆鎬。黃屋
軫堯心。率土之濱。莫寧啟處。方可論兵。粗議將畧矣。且自
罹亂以來。儒道既息。武弁是崇。然而將帥多以勇力爭強。
少有精練兵機而懷謀策者。所謂以強凌弱。以眾暴寡。迭
相吞噬。適足以塗炭生靈。搆怨結禍。夫兵之成敗。在將帥
之器能。各有限劑。須定等差。淮陰侯與漢高祖論絳灌以
下用兵多少。信曰。陛下可將十萬眾。所謂能將將。不能將
兵。夫高祖之雄才大略尚如此。况其下哉。楚子玉賢大夫
也。亦不能越三百乘。是以王翦能將六十萬。而李牧不能
二十萬。此方見將帥才器之大小也。凡為將。料敵之情偽。
而後决策制勝。須知彼師之能否。乃操我之所長。假如韓
信能設伏走戎。則逐奔不遠難誘也。從襲不及難陷也。白
起能攻城野戰。則當深溝高壘。以挫其銳。俾蜂蠆無所施
其毒螫。虎狼不能逞其爪牙。本謀既壞。伺其殆隙而擊之。
因變奇正以待敵。整衡軸以攻險。兵法曰。始如處女。敵人
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距。此兵之要也。司馬宣王曰。諸葛
孔明志大而不見機。多謀而少决。好兵而無權。雖提卒十
萬。已墮吾計中。破之必矣。及鄭褒亦能知毋邱儉好謀而
不達事情。文欽勇而無算。至儉兵敗。皆如其言。又潘濬見
樊伷為武昌從事。與州人設饌十餘。度自起比至日中可
得。知以兵五千。足以擒之。果在濬之度內。漢王謂魏大將
軍栢直口尚乳臭。不能當韓信。謂騎將馮敬雖賢。不能當
灌嬰。謂步將項它不能當曹參。吾無患矣。乃使韓灌曹三
將軍。果大破之。後魏高祖宏曰。青齊之兵。可以禮遇。徐兗
之卒。理須義撫。斯測度將卒之明驗也。今之將帥。多不自
量其才器。又不知彼之短長。率爾合戰。卒然求勝。由聚卵
以擊山。驅羊而鬬虎。欲期弭兵靜亂。不亦難哉。帝王宜開
英鑒。審將帥之器。量文武之才。則崇勳大業。庶幾可立。夫
宰制山河。剸割疆宇。舉大綱則易定。滋苛細則難安。故子
房佐漢。畫大謀六七件。遂定天下。孔明刱蜀。决沉機三二
策。遽成鼎峙。英雄之大畧。將帥之宏規也。安危之機。存亡
之要。審諸將畧。可見徵焉。
** 三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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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轂子曰。漢史載楊秉能三不惑。歷代以為美也。然三惑
之中。利病各異。論曰。夫惑於酒者。敗賢能。損道德。廢家業。
顛狂致疾。生於身軀。夭折壽考。故須戒於過度也。且阮籍
劉伶陶潛畢卓。皆惑於酒。悉無所成。至於得溺酒名而已。
夫惑色者。壞禮樂。損門風。傷殘形骸。耗蠹金帛。怨雖不斂
於夷夏。政且有妨於霸王。齊桓內寵如夫人者六姬。外嬖
貂雍巫。衞靈同斛浴者三人。內愛南子。外淫彌瑕之類是
也。夫惑於財者。小則亡身破家。大則辱先滅國。聚鹿臺之
錢。積巨橋之粟。剖胎拾卵。惟利是求。盜璧攫金。刑戮不懼。
而又必厚於已而薄於人。則義不及於宗親。恩不加於左
右。如此必不得人心而失眾情。孟子曰。推恩足以保四海。
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故君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
心。書曰。撫我則后。虐我則讐。斯之謂也。苟專利矣。則嘉言
令猷。弗得聞矣。過謬錯誤。莫得知矣。近侍者倳刃以懷憾。
疎遠者聚謀而待舋。憾舋一發。身首分離。傳曰。象有齒以
焚其身。賄故也。又曰。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則三惑之甚。其
在茲乎。昔漢高祖使隋何說黥布歸漢。布既謁。漢王倨慢。
布悔來。欲自殺。及就舍。供帳與高皇無異。布乃大悅。燕丹
之奉荊卿也。子女玩好。恣其所欲。然後渡易水不以為寒。
刺秦王視死如歸。夫黥布荊軻。雄傑之士也。猶以服饌聲
色。變以移志。况今將帥仕伍。乃中才之士乎。若不結之以
信義。厚之以恩膏。彼安肯效命死節。為貪鄙恡嗇之主
哉。故士有言曰。爾之財賄尚惜。我之性命。詎可輕捐。古語
云。使人造舟車。猶豐酒食。冀彼竭機巧。則舟無毀溺之患。
車免顛覆之憂。今驅策賢能。駕御英傑。飾甘言以誘掖。矯
禮貌以卑和。欲其盡赤誠。竭計策。其用飴蜜以誇賺嬰兒。
曾不知聰明之士。見其肝膽。鏡其詐偽。亦持虛以待虛。設
詐以禦詐。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之。衆人遇我。我以衆人
報之。項羽玩印。賢豪叛去。曹公慢易。天下鼎分。是知三惑
之中。酒者致之可矣。色者放之可矣。財者下愚之醜行也。
致放逐刑戮所宜加。投豺虎。投有昊。以謝乎眾矣。
** 誠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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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炙轂子曰。漢史著誠節立名之士。謂其能執一不回。死義
不顧。雖湯鼎之威。霜刃之刑。不能脇之。故節義彰明。顯於
後世。存無愧於英俊。沒無畏於神靈。蕩蕩然偃於暗室之
中。堂堂然行於日月之下。卓為人傑。乃有節有義之士也。
夫能如此者。亦賢哲之一體。客曰。誠如是。無乃滯於變通。
而能成功則拙。仗節死義可矣。既不能仗節死義。又不能
變通成功。此謂之偷生無恥之夫。昔李陵降匈奴。又要成
功。致老母伏誅。妻子棄市。斯始規變通而終為負義。且臨
患難。履顛危。雖商賈小人。屠沽賤品。猶能相拯於窮蹙。尚
乃任情於依托。矧乎頂章甫冠。拖縫掖衣。口誦先聖之文。
胸懷德義之典。目曰儒士。而無慷慨之心。不有風雲之操。
亦何以見分明之男子。磊落之丈夫。昔如敬通不修廉隅。
杜篤請求無厭。班固謟竇以作威。馬融黨梁而黷貨。丁儀
貪婪而乞賄。路粹哺啜而無恥。皆文儒之所賤。貞介之所
羞。夫士無信不可以立身。無義不可以立名。無節不可以
成功。無忠不可以成事。四者不懷。則情同犬豕。行比豺狼。
安足以齒於人倫哉。客曰。先生斯論。不亦傷於嫉惡太甚
乎。對曰。嫉惡不甚。則好善不篤。若見惡不能去。則邪佞之
人㣥臻。知善不能用。則賢良之士引去。苟懷誠節。安得不
嫉謟諛。今公卿席客。薎馮諼毛遂之忠誠。侯伯幙賓。肆李
園祖珽之欺詐。或受賄賣主。奉越以事吳。或首鼠兩端。觀
成而望敗。窮其操心姦宄。蘧蒢戚施。與夫誠節之士。執一
不回。死義不顧者。亦何遼廓。論未巳。客曰。若夫先生之論。
誠亦富茂。迺斂衽而退。
* 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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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元和十五年官戶部侍郎判度支。
** 請令本州定稅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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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青[兖]海鄆曹等三道。及[:#AS-89C8:⿰⺡殷]蔡申光等州。勘定兩稅錢物
斛斗等。奉今年正月二十二日勅。前件州郡。久陷賊廷。將
定差科。切在均一。宜令度支郎中趙佶專往。與所在觀察
使刺史審實勘定聞奏。伏以道路遙遠。准旨條夏稅六月
一日起徵。若待使回覆奏。即蠶桑已過。徵稅失時。制使或
臨。又頗勞擾。伏請各委本州刺史。審量物力。約舊配額。比
類隣州徵稅輕重。及土地物產厚薄。定兩稅錢物斛斗類。
並具送上都及留州刺史等額。分析聞奏。務使平允。不得
令已後致有申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