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 崔龜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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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龜從字元吉。清河人。元和十二年登第。以三中賢良方正
拔萃科釋褐。拜右拾遺。太和二年改太常博士。累轉考功
郎中史館修撰。九年轉司勛郎中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
開成初出為華州刺史。三年入為戶部侍郎。四年權吏部
尚書。大中四年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六年罷為宣武節
度使。數徙鎮卒。
** 請定輟朝例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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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伏以近日文武三品以上薨卒。皆為輟朝。其有未經親重
之官。今任是散列者。為之變禮。誠恐非宜。自今已後。文武
三品以上。非曾建功勳。及曾任將相。及曾在密近宜加恩
禮者。餘請不在輟朝例。其餘並請依元奏狀。
** 請定官驛水夫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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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當管三州水陸官驛。先準勅文條流。水夫具有定制。并不
許行轉牒供券外剩人。歲月滋深。仍被過客格外干求。剩
索人夫。別配糧料。臣今欲條流諸道節度觀察使刺史。及
諸道監軍別勅判官。赴任及歸闕庭。若有家口及參從人。
即量事祇供。其本管迎送軍將官健所由諸色受雇人等。
本道既各給程限。兼已受傭直。並請不供。伏恐。使客曾得
館驛分外祇供。忽此遭減。必巧言謗讟。上聞聖聽。今欲準
此釐革。不敢不奏。
** 請降九宮壇為中祠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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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九宮貴神。舊制是太祀。伏以九宮貴神。經典不載。天寶中
術士奏請。遂立祠壇。事出一時。禮同郊祀。臣詳其圖法。皆
主星名。縱司水旱兵荒。品秩不過列宿。今者五星悉是從
祀。日月猶在中祠。豈容九宮獨越常禮。備列王事。誡誓百
官。尊卑乖儀。莫甚於此。若以嘗在祀典。不可廢除。臣請降
為中祠。
** 大臣薨謝不於聞哀日輟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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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伏以廢朝軫悼。義重君臣。所貴及哀。尢宜示信。自頃已來。
輟朝非奏報之時。備禮於數日之外。雖遵常制。似不本情。
臣不敢遠徵古書。請引國朝故事。貞觀中任[瓌]卒。有司對
仗奏聞。太宗責其乖禮。岑文本既歿。其夕為罷警嚴。張公
謹之亡。哭之不避辰日。是知憫悼之意。不宜過時。臣謂大
臣薨。禮合輟朝。縱有機務急速。便殿須召宰臣。不臨正朝。
無爽事體。如此。則由衷之信。載感於幽明。稱情之文。無虧
於典禮。
** 祭敬宗廟祝板不宜稱孝弟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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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審詳孝字。載考禮文。義本主於子孫。理難施於兄弟。按
禮記十虞之文。子孫曰哀。兄弟曰某。然則虞之稱哀。與祭
之稱孝。其義一也。於祖禰則理宜稱孝。於伯仲則止可稱
名。又東晉溫嶠議宗廟祝辭。於孝字非子者。則不稱傍親。
直言敢告。當時朝議。咸以為宜。今臣上考禮經。無兄弟稱
孝之義。下徵晉史。有不稱傍親之文。臣謂饗敬宗廟。宜去
孝弟兩字。
** 宣州昭亭山梓華君神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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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余長慶三年。從事河中府。一夕。夢與人入官署。及其庭。望
見室內有人當陽。儀衞甚偉。又一人側坐。容飾畧同。而皆
隆準睅目。搦管視几。狀若決事者。因疾趨及階。拜唯而退。
行及西廂。視廡下牖間。文簿堆積於大格。如今之吏舍。有
吏抱案而出。因迎問曰。此當是陰府。某等願知祿壽幾何。
吏應曰。二人後且偕為此州刺史。無勞閱簿籍也。余時試
評事。官不期達。因自念曰。得為郡足矣。及出門。又見同時
從事。席地而樗蒱。既寤。大異之。髣髴在目。唯所與同行者。
夢中故知其姓名。是嘗所遊。及覺。遂忘其人。明日入公府。
話於同舍。皆故為吉解曰。君夢得郡。而又見樗蒲。君後當
知主秉節臨蒲州乎。爾後每入祠廟。輒省所夢。當時屢謁
河瀆。及為華州。拜西嶽。屋宇神像。皆非夢中所見。前年四
月。自戶部侍郎出為宣州。去前夢二十年矣。五月至郡。吏
告曰。昭亭神實州人所嚴奉。每歲無貴賤。必一祠焉。其他
祈禱報謝無虛日。以故廉使至。輒備禮祠謁。余時方痔病。
瘍發於尻。不便於跪起。至秋疾愈。因祇謁廟下。既易公服。
盥手執笏而進。及門恍然。屏上有畫人。抱案而鞠躬。夢中
之吏也。入廟所經歷。無非昔夢。惟無同行者及歸。私以告
妻子。明年七月。得疾苦下洩。尤不喜食。暮夜輒大劇。因自
稱前夢。以為吏所告者。吾其終於此乎。因心禱之。既寐。又
夢晨起視事如常時。將就便室。及側門。有家吏姚桂者。附
耳言曰。左府君使人傳語。聞之心悸而毛竪。意其非常人。
就室未及坐。有一人戎服捉刀。奔趨而入。視其狀魁岸。面
黝而加赤。不類人色。紫衣黯剝。乃昭亭廟中階下土偶人
也。未及語。余厲聲問之曰。我年得幾許。遽應曰。得六十幾。
夢中記其言。及覺。遂忘其奇數。意者神不欲人逆知其終
歟。遲明。自為文以祝神。具道所以。命兒姪持酒牢以禱。先
是疾作。醫言疾由寒而發。服熱藥輒劇。遂求醫於浙西廉
使盧大夫為臣。命醫沈中象乘驛而至。既切脉。且言曰。公
之疾。熱過而氣壅。當以湯治之。藥劑以甘草犀角為主。如
其言。涉旬而稍間。經月而良已。自以為必神之助。又自為
文以祝神。因出私俸修廟之壞隳。加置土偶人馬。垣墉之
畫繪者。一皆新之。大設樂以享神。自舉襟袖以舞。始長慶
感夢之時。絕不為五木之戲。及至江南。方與從事盛為呼
盧以賭勝。至是又驗云。嗟乎。鬼神之事。聞見於經籍。雜出
於傳聞。其為昭昭。斷可知矣。然而聖人不語者。懼庸人之
捨人事而媚於神也。吳越之俗尚鬼。民有病者。不謁醫而
禱神。余懼郡人聞余感夢之事。而為巫覡之所張大。遂悉
紀其事。與祝神之文。刊之於石。因欲以權道化黎甿。使其
知神雖福人。終假醫然後能愈其疾耳。
** 書敬亭碑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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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宣州圖經云。宋永初山水記。宛陵北有昭亭山。山有神祠。
又案齊諧記云。宋元嘉二年。有錢塘神姓梓名華。居住東
境。友人雙霞乃識之。神遂得與攜接同住廟中。更具酒食
言宴。別後縣令盛凝之縱火焚燒。來託此山。百姓恭祭。乃
號昭亭山。至今祠禱。必致靈驗。謝元暉為文。又有賽昭亭
兩詩文。嘗遊此賦詩曰。茲山亘百里。合沓與雲齊。隱淪既
已託。靈異居然棲。
** 敬亭廟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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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開成五年歲次庚申九月甲戌朔十四日丁亥。宣歙池
等州都團練觀察處置等使朝散大夫使持節宣州諸軍
事守宣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崔龜從。
謹遣長男詳等。以牢醴駞馬之奠。致祭於梓華府君之神。
惟神託跡靈山。興自宋時。昔之賢守。已形歌詩。斯邦之人。
虔奉靈威。有危必禱。有疾必祈。嘉報昭應。響答影隨。龜從
謬忝觀風。志撫惸釐。苦心剋己。神其鑒知。頃以請禱。伏拜
廟墀。惝怳昔夢。悟於斯時。爰自秋夏。疾作體羸。因捨官俸。
補廟之隳。涉旬有間。藥與醫宜。昨暮得夢。靈告壽期。廟有
偶人。宛其容姿。於戲。神理昭晰。不可度思。顧惟瑣陋。神實
保持。遽備薄薦。以謝以祈。扶疾操管。恭述其辭。冀獲良已。
齋戒率袛。大具牢醴。樂以侑之。仰答神佑。庶民不欺。尚饗。
* 王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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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威。太原人。元和中舉明經甲科。大和時累遷司農卿。拜
平盧節度使。開成中檢校禮部尚書。為忠武軍節度使。徙
宣武。封北海縣子。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靖。
** 僕射上事儀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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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謹按開元禮。凡受冊官並與卑官答拜。國朝官品令。三
師三公正一品。尚書令正二品。並是冊拜授官。上之日亦
無受朝官再拜之文。僕射班次三公。又是尚書令副貳之
職。雖端揆之重。有異百寮。然與㣥官比肩事主。禮曰。非其
臣。即答拜之。又曰。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
即僕射上日。受常參官拜。事頗非儀。况元和七年。已經奏
議。酌為定制。編在國章。近年上儀。又有受拜之禮。禮文乍
變。物論未安。請依元和七年敕為定。
** 進供軍圖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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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起自至德乾元之際。迄於貞元元和之初。天下有觀察者
十。節度者二十有九。防禦者四。經畧者三。犄角之師。犬牙
相制。大都通邑。無不有兵。都計中外兵額。又至八十餘萬。
長慶戶口凡三百三十五萬。而兵額又約九十九萬。通計
三戶資奉一兵。今計天下租賦一歲所入。總不過三千五
百餘萬。而上供之數。三之一焉。三分之中。二給衣賜。自留
州使兵士衣食之外。其餘四十萬眾。仰給度支。伏以時逢
理安。運屬神聖。然而兵不可弭。食哉惟時。憂勤之端。兵食
是切。臣謬司邦計。虔奉睿圖。輒纂事功。庶裨聖覽。
** 請以太社為大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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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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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社者。神地之道也。郊特牲而社稷太牢。鄭元以為國中之
神。莫貴于社。固前古為大祀。至天寶三載二月十四日敕
云。祭祀之典。以陳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奪倫。况社稷孚祐。
百世蒙福。列為中祀。頗紊大猷。自今以後。昇為大祀。爾後
因循。又依開元禮為中祀。然而牲用太牢。太尉攝行事。祭
之日不坐。並是大祀之義。列為中祀。是因循謬誤。教人報
本。未極崇嚴。有國之儀。惟此厭屈。今請准敕升為大祀。庶
合禮中。
** 贈太保于頔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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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議曰。于頔剛毅特立。博遊文藝。蘊開物成務之志。為從橫
倜儻之才。剌湖州。復南朝舊陂。以溉人田。由是斥鹵生稻
粱。歲時大化。得丁壯之物籍者。取什一代貧人租入。故輕
重以濟。江南卑溼。送終者無懸窆封樹之制。高則不隱。深
則及泉。土纔周棺。水至露胔。頔悉命以官地收瘞。當時稱
之。為蘇州。則繕完隄防。疏鑿畋澮。列樹以表道。決水以溉
田。其為襄陽。當吳少誠弄兵。王師有征。軍不乏見糧。師未
嘗退。表克吳房朗山。生得賊將。遽以兵柄授之。推誠於人。
有古將畧。然惜其不能善終如始。奉初以還。跋扈立名。滿
盈不戒。則有司擬議之際。安可不善善而惡惡哉。元洪剌
郡。以官事被謫。中貴人銜命部領。便道之徙所。路出於漢。
頔遽命武士持刃捕捽。洪既就執。王人徒歸。又不奉詔出
師。而西抵于鄧。軍聲甚雄。人聽日駭。夫師出以律。其出不
命。時人不能識其指歸。王者功成而作樂。諸侯則否。頔之
反斾於蔡也。作文武順聖樂。貞元御宇。務求寵綏。有司請
編。優詔許之。事出一時之澤。樂作諸侯之庭。良可惜哉。然
則如頔者。是知樂之可作。而不知禮之不可作者也。迹其
馭眾為政之術。葢初以利興害去為己任。而令行禁止。其
源出於法家者流。文深意苛。有犯無捨。至有屋誅同命之
慘。然未嘗別白其罪。以示顯戮。人到于今而冤之。洎乎天
恩下浹。元侯入覲。朝廷申婚姻之好。復以宰相待之。則又
子罪官貶。而連起國獄。縉紳之論。寖益非之。謹按諡法。殺
戮不辜曰厲。愎狠遂過曰厲。請諡為厲。或曰。頔繇文學政
事而揚歷中外。卒當登壇補衮之寄。推於事任。亦謂難能。
則易其名者。宜兼舉美惡二字。以正褒貶。今特諡為厲。或
有未安。愚以為不然。夫類能而授。聖人之勸勉。議諡貴當。
有司之職分。禮經言諡。葢節以一惠。至于論譔之際。要當
美惡咸在。細大無遺。議乎諡名。則以優迹。春秋之義也。况
援其功不足以補過。契其美不足以掩瑕。其馭下也。任威
少恩。其事上也。失忠與敬。諡之為厲。不亦宜乎。
** 論憲宗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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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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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天子之葬七月。春秋之義。志崩不志葬。必其時也。舉天下
葬一人。故過期不葬則譏之。高祖中宗。葬皆六月。太宗四
月。高宗九月。睿代二宗皆五月。德宗十月。順宗七月。惟元
肅二宗皆十二月。有為為之。非常典也。且葬畢而虞。虞而
卒哭。卒哭而祔。皆卜日。今葬卜歲暮。則畢祔在明年正月。
是改元慶賜皆廢矣。
** 東都廟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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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謹按國初故事。無兩都並建宗廟並行饗祭之禮。伏尋周
書召誥洛誥之說。實有祭告豐廟洛廟之文。是則周人兩
都並建宗祧。至則告饗。然則兩都皆祭祖考。禮記並興。自
神龍復辟。中宗嗣位。廟既偕作。饗亦並行。天寶末。兩都傾
陷。神主亡失。肅宗既復舊物。但建廟作主於上都。其東都
神主。至大歷中始于人間得之。遂寓於太微宮。不復祔饗。
臣等謹按經傳。王者之制。凡建居室。宗廟為先。廟必有主。
主必在廟。是則立廟兩都。葢行古之道。主必在廟。實依禮
經。今謹參詳。理合升祔。謹按元皇帝是追王。高宗中宗睿
宗是祧廟之主。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夾室。景皇
帝是始封不遷之祖。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室。高
祖太宗元宗肅宗代宗。是創業有功親廟之祖。伏準江都
集禮。正廟之主。藏於太室之中。禮記㣥廟之主有故。則聚
而藏諸祖廟。伏以德宗之下。神主未作。代宗之上。后主先
亡。若歸本室。有虛神主。事雖可據。理或未安。今高祖已下
神主。並合藏於太祖之廟。依舊準故事不饗。如陛下肆覲
東后。移幸洛陽。自非祧主。合歸本室。其餘闕主。又當特作
而祔饗。時祭禘祫如儀。臣又按國家追王故事。太祖之上。
又有德明興聖懿祖別廟。今光皇帝神主。即懿祖也。伏緣
東都先無前件廟宇。光皇帝神主。今請權祔於太廟夾室。
居元皇帝之上。如駕在東都。即請準上都式營建別廟。作
德明興聖獻祖神主。備禮升祔。又於太廟夾室奉迎光皇
帝神主。歸別廟第四室。禘祫如儀。或問曰。禮作栗主。瘞桑
主。漢魏並有瘞桑之議。大歷中亦瘞孝敬皇帝神主。今祔
而不瘞。如之何。答曰。禮作練主。瘞虞主。其義以桑栗代謝。
捨故取新。夫作主以依神。無可埋之理。是以禮說廟之主
藏於西壁北壁之中。故韋元成議瘞太上皇惠帝之主。終
見非於漢代。秦靖請瘞處士君。亦不行於魏朝。貞觀中議
遷廟主。亦云萬國宗饗。食所從來。一旦瘞藏。事非允愜。孝
敬尊非正統。廟廢而主獨存。從而瘞藏。謂叶情理。又問。古
者天子巡狩。必載遷主。如鑾駕東幸。則準此文載主而前。
今東都神主又祔於廟。便是廟有二主。如之何。古者師行
以遷主。無則主命。自非遷祖之主。別無出廟之文。凡邑有
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則兩都宗廟。各宜有主。又問曰。古者
作主。必因虞練。若主必歸祔。則室不可虛。則當祔已亡之
主。創當祔之主。禮經無說。如之何。答曰。虞練作主。禮之正
也。非時作主。事之權也。王者遭時為法。因事制宜。苟無其
常。則思其變。如駕或東幸。廟仍虛主。即準肅宗廣德二年
上都作主故事。特作闕主而祔。葢主不可闕。故禮貴從宜。
春秋之義。變而之正者也。臣伏思祖宗之主。神靈所憑。寓
於太微。不入宗廟。據經復本。允屬聖明。
** 駮太常擬元載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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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694
:PERSID: QTWAUT1759
:END:
元載諡成。則不得為縱。縱則不得為成。成縱並施。美惡齊
致。考之常法。實不通經。夫蕭瑀諡貞。詔命加褊。事出恩制。
不可據依。爾後崔韶以平厲諡楊炎。以壯繆易伊慎。此皆
惑於貞褊混淆不可之文。祥在駮議。今明其說。恐悞後來。
** 論于頔不當改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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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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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古之聖王立諡法者。所以彰善惡。垂勸誡。使一字之褒。賞
踰紱冕。一言之貶。辱過朝市。此有國之典禮。陛下勸懲之
大柄也。頔頃擁節旄。肆行暴虐。人神共憤。法令不容。擅興
全師。僭作王樂。侵辱中使。擅止制囚。殺戮不辜。誅求無度。
臣故定諡為厲。今陛下不忍。改賜為思。誠出聖慈。實害聖
政。伏以陛下自臨宸扆。懋建大中。聞善若驚。從諫不倦。况
當統天立極之始。所謂執法慎名之時。一垂恩光。大啟儌
倖。且如頔之不法。然而陛下不忍加懲。臣恐今後不逞之
徒如頔者眾矣。死援頔例。陛下何以處之。是恩曲於前。而
弊生於後。若以李吉甫有賜諡之例。則甫之為相也。有犯
上殺人之罪乎。以頔况之。恐非倫類。如以頔常入財助國。
改過來覲。兩使絕域。可以贖論。夫傷物害人。剝下奉上。納
賄求幸。尢不可長其漸焉。自兩河宿兵。垂七十年。王師憓
征。瘡痏未息。及張茂昭以易定入覲。陳權以滄景歸朝。故
恩禮殊尢。以勸來者。而于頔以文吏之職。居腹心之地。而
倔強犯命。不獲已而入朝。豈茂昭之比乎。縱有入財使遠
之勤。何以掩其惡迹。伏望陛下恩由義斷。澤以禮成。褒貶
道存。僥倖路絕。則天下幸甚。
** 憲宗不當稱祖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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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伏惟禮經。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謂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
有功而宗有德。故夏后氏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
湯。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自東漢魏晉。漸違經
意。沿革不一。子孫以推美為先。自始祖已下。並有建祖之
制。葢非典訓。不可法也。國朝祖宗制度。本於周禮。以景皇
帝為太祖。又祖神堯而宗太宗。自高宗已降但稱宗。謂之
尊名。可為成法。不然。則太宗造有區夏。理致昇平。元宗掃
清內難。翊戴聖父。肅宗龍飛靈武。收復兩都。此皆應天順
人。撥亂反正。至於廟號。亦但稱宗。謹按經義。祖者始也。宗
者尊也。故傳曰。始封必為祖。書曰。德高可宗。故號高宗。今
宜本三代之定制。去魏晉之亂法。守貞觀開元之憲章。而
擬議大名。垂以為訓。大行廟號宜稱宗。
* 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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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穆宗朝官少府監。大和時為國子祭酒。
** 定決罰當司官吏學生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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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當司所授丞簿及諸博士助教直講等。謹按六典云。丞掌
判監事。凡六學生每有業成上于監者。以其業與司業祭
酒試之。明經帖經口試策經義。進士帖一中經試雜文策
時務徵事。注云。其試法皆依考功口試。明經帖限通八以
上。明法明算皆通九以上。主簿掌印勾簡。凡學生有不率
師教者。則舉而免之。其頻三年下第。九年在學無成者。亦
如之。注云。假如違程限及作樂雜戲者。同准彈琴習射不
禁。諸博士助教皆分經教授學者。每授一經。必令終講。所
講未終。不得改業。諸博士助教皆云諸學生讀經文通熟。
然後授文講義。每旬放一日休假。前一日博士考試。其試
讀書每干言內試一帖。帖三言講義者。每二千言內問大
義一條。總試三條。通二為及第。通一及全不通者。斟量決
罰。謹具當司官吏及學生令典條件如前。伏望敕下有司。
允臣所奏。
** 金庭觀晉右軍書樓墨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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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4698
:PERSID: QTWAUT1760
:END:
越中山水之奇麗者。剡為之最。剡中山水之奇麗者。金庭
洞天為之最。其洞在縣之東南。循山趾而右去。凡七十里。
得小香爐峯。其峯即洞天之北門也。谷抱山鬬。雲重煙巒。
迴互萬變。清和一氣。花光照夜而常晝。水色含空而無底。
此地何事。嘗聞異香。有時值人。從古不死。真天下之絕境
也。有晉代六龍失馭。五馬渡江。中朝衣冠。盡寄南國。是以
瑯琊王羲之領右軍將軍。而家於此山。其書樓墨池。舊制
猶在。至南齊永泰九年。道士褚伯玉。仍思幽絕。勤求上元。
遂啟高宗明皇帝。又於此山。置金庭觀。正當右軍之家。故
書樓在觀之西北維。一間而四徘徊。高可二丈已下。墨池
在尊殿之東北維。方而斜。廣輪可五十尺已下。池樓相去
東西羨值。纔可五十餘步。雖形狀卑小。不足以壯其瞻翫。
而恭儉有守。斯可以示於將來。况乎處所遐深。風景秀異。
契逍遙之至理。閱鸞鶴之參差。其金庭洞天。即道門所謂
赤城丹霞第六洞天者也。案上清經。其洞天在天台桐柏
山中。辟方四十里。其北門在此小香爐峯頂。人莫得而見
之。有山樵夫往往見之者。或志之以奇花異草。還報鄉里。
與鄉里同往。則失其所志也。過此峯東南三十餘里。有石
竇呀為洞門。即洞天之便門也。或人或入之者。必贏糧秉
燭。結侶而往。約行一百里二百里。多為流水淤泥所阻而
返。則莫臻其極也。通以元和二年三月。二三道友。裹足而
遊。登書樓。臨墨池。但見其山水之異也。其險如崩。其聳如
騰。其引如肱。其多如朋。不三四層。而謂天可昇。經再宿而
還。以書樓缺壞。墨池荒毀。話之於邑宰王公。王公瞿然。徵
王氏子孫之在者。理荒補缺。使其不朽。即事題茲。實錄而
已。
* 郭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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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61
:END:
行餘。元和時第進士。累擢京兆少尹。太和初遷楚州刺史。
移汝州。入為大理卿。李訓謀誅宦官。令募兵。授邠寧節度
使。事敗及難。
** 移劉栖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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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61
:END:
京兆府在漢有尹有都尉有丞。皆詔自除。循而不改。開元
時諸王為牧。故尹為長史司馬。即都尉丞耳。令尹總牧務。
少尹副焉。未聞道路間有下車望塵拜者。故事猶在。
* 楊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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倞。刑部尚書汝士子。元和時官大理評事。
** 荀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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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ID: QTWAUT1762
:END:
昔周公稽古三五之道。損益夏殷之典。制禮作樂。以仁義
理天下。其德化刑政存乎詩。至於幽厲失道。始變風變雅
作矣。平王東遷。諸侯力政。逮五霸之後。則王道不絕如綫。
故仲尼定禮樂。作春秋。然後三代遺風。弛而復張。而無時
無位。功烈不得被于天下。但門人傳述而已。陵夷至於戰
國。於是申商苛虐。孫吳變詐。以族論罪。殺人盈城。談說者
又以慎墨蘇張為宗。則孔氏之道。幾乎息矣。有志之士。所
為痛心疾首也。故孟軻闡其前。荀卿振其後。觀其立。言指
事。根極理要。敷陳往古。掎挈當世。撥亂興理。易於反掌。真
名世之士。王者之師。又其書亦所以羽翼六經。增光孔氏。
非徒諸子之言也。葢周公制作之。仲尼祖述之。荀孟贊成
之。所以膠固王道。至深至備。雖春秋之四夷交侵。戰國之
三綱弛絕。斯道竟不墜矣。倞以末宦之暇。頗窺篇籍。竊感
炎黃之風。未洽於聖代。謂荀孟有功於時政。尤所耽慕。而
孟子有趙氏章句。漢氏亦嘗立博士。傳習不絕。故今之君
子。多好其書。獨荀子未有註解。亦復編簡爛脫。傳寫謬誤。
雖好事者時亦覽之。至于文義不通。屢掩卷焉。夫理曉則
愜心。文舛則忤意。未知者謂異端不覽。覽者以脫誤不終。
所以荀子之書。千載而未光焉。輒用申抒鄙意。敷尋義理。
其所徵據。則博求諸書。但以古今字殊。齊楚言異。事資參
考。不得不廣。或取偏傍相近。聲類相通。或字少增加。文重
刊削。或求之古字。或徵諸方言。加以孤陋寡儔。愚昧多蔽。
穿鑿之責。於何可逃。曾未足粗明先賢之旨。適增其蕪穢
耳。葢以自備省覽。非敢傳之將來。以文字繁多。故分舊十
二卷三十二篇為二十卷。又改孫卿新書為荀卿子。其篇
第亦頗有移易。使以類相從云。時歲在戊戌大唐睿聖文
武皇帝元和十三年十二月也。
**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使持節蔚州諸軍事行蔚州刺史兼御史中丞馬公墓誌銘(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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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紓。字無畏。扶風平陵人。曾祖行炎。媯州刺史。祖於龍。
平州刺史。父實。右驍騎將軍御史中丞。並有功幽蘭。書勳
竹帛。公即中丞第廿五子。幼有奇節。性唯聰悟。見古名將
勳業之事。未嘗不廢書發憤。沈吟久之。(闕)寄河朔志蕃王
室。欲變風俗。期乎坦夷。遂委質戎府。累遷魏大將。自天寶
末安史為亂。雖克勦(闕)翻恣驕兇。以故將帥帶州連郡。蕃
貢罕至。而魏博諸田相繼立。元和中。上以文德武功定叛
亂。雖魏帥詐順。尋亦如舊。大和初。滄帥李全畧死。子同捷
盜襲其位。先皇震怒。徵兵討之。魏帥以封壤連接。潛相應
援。時中書令裴公掌兵柄。謀撓魏事。公以才辨為戎帥率。
如每有奏請。獨當其任。遂申密款於裴公。天子嘉之。乃大
張皇威。深述聖旨。開向國之福。戎覆巢之厄。帥立歸誠。未
幾。王師大捷。而同捷就戮。萬夫解甲。兩河肅清。皆公始謀
之力。天子以公忠果可任大事。拜左武衞將軍。後出為寧
州刺史。在郡有聞。堂帖赴闕。拜右領軍大將軍。至開成中。
博陵更師。丞相進(闕)取可繼作者。以蔚為(闕)鄰(闕)易遷就
乃拜公蔚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洎中謝。文宗皇帝臨軒歎
賞。面許重事以遣之。既收安遷。公綏戎以德。撫下以恩。野
無南牧之虞。俗講東里之禮。三年去任。執轅遮道者(闕)路。
蔚人思公令德。日(闕)於廉帥。廉帥聞於朝廷。又拜蔚州刺
史。(闕)疾(闕)尋西河上聞之惻然。候疾愈。方授以大柄。神不
庇善。以會昌四年三月十日。終於所寄之第。享年五十六。
嗚呼。才長壽促。志遠途窮。(闕)廣所以為有識所歎。公兩娶
裴氏張氏。皆名族。生一男二女。男補太廟齋郎。娶徐氏。次
女適裴氏。長女在室。即以其年七月十日。歸窆於關中少
陵原。祔其先塋合先之墓。禮也。銘曰。
皇道熙熙天寶末。盜弄干戈正猖獗。滄帥死兮有餘枿。魏
為親鄰志相活。河海橫流馬公遏。溟盜亟誅天被闊。忠義
克彰遂聞達。天子臨軒歎賢傑。將委邊陲(闕)勳烈。將分竹
符後(闕)鉞。所理蘇息無饑渴。才有餘兮悲未豁。長衢方騁
摧輗軏。彼蒼者天何謁謁。嗚呼馬君道消歇。中壽未登神
奄絕。唯有雄名流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