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Quan Tang Wen
全唐文 Quan Tang Wen
* 李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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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會昌九年官尚書司門員外郎。
** 蟬蛻賦(以變化從時飛鳴有日為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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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勿謂乎蟬之至微。能變化以知機。因挺質以竦拔。遂脫身
而奮飛。餘殼連拳。抱綠葉而猶在。新聲響亮。噪清風而不
歸。原夫深穴初開。空庭始夜。步凌兢而微進。形磊磈而將
化。託身而去上風篁。投迹而來緣月榭。履險微駐。愁危却
下。纎枝不定。懼裊裊以頻移。弱蔓難窮。騰搖搖而盡亞。於
是輕軀暫息。一足才容。時驚鬥鼠。乍怯鳴蛩。跼促而初安
利爪。逡巡而欲改前蹤。想黃雀之飢膓。先憂見捕。念螳蜋
之怒臂。預恐相逢。已而踧踖拳形。穹隆奮質。既罅發而微
斷。若苞開而漸出。擘肌分理。有謝於昔時。露膽披肝。請從
於今日。騰超稍異。竦擢如驚。新緌薄嫩。舊翼羅輕。觀腋分
之拆裂。訝脈散之縱橫。嗟累卵之勢危。方求上達。歎含風
之力寡。未敢先鳴。及夫據嶮形柔。拏空股戰。方疑乎蠖屈。
終類於龍變。洞胷達腋。玲瓏而素甲皆虛。潔已全身。輝赫
而元光已遍。俄分曙色。似遇良時。便有凌空之意。還生去
故之悲。嘒嘒而頻遷碧樹。凄凄而若紡寒絲。響繞晴雲。傳
楚岸之風遠。聲催晚景。怨陶家之柳衰。至若委蛻難留。冲
虛已久。體將泰而是望。皮不存而何有。儻假一枝。願飛聲
而不朽。
** 題橋賦(以望在雲霄居然有異為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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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蜀郡之司馬相如。指長安兮將離所居。意氣而登橋有
感。沉吟而命筆爰書。儻並遷鶯。將欲誇其名姓。非乘駟馬。
誓不還於里閭。原夫別騎留連。鄉心顧望。銅梁杳杳以橫
翠。錦水翩翩而迸浪。徘徊浮柱之側。睥睨長虹之上。神催
下筆。俄聞風雨之聲。影落中流。已動龍蛇之狀。觀者紛紛。
嗟其不㣥。染翰而含情自負。揮毫而縱意成文。渥澤尚遙。
滴瀝空瞻於垂露。飜飛未及。離披且覩其崩雲。意以立誓
無疑。傳芳不朽。人才既許其獨出。富貴應知其自有。潛生
肸蠁之心。暗契縱橫之手。於是名垂要路。價重仙橋。離離
迥出。一一高標。參差鳥跡之文。旁臨綵檻。踴躍鵬摶之勢。
下視丹霄。既而玉壘經過。金門寵異。方陪侍從之列。忽奉
西南之使。乘軺電逝於遐方。建節風生於舊地。結搆如故。
高低可記。追尋往跡。先知今日之榮。拂拭輕塵。宛是昔時
之字。想夫危梁蘚剝。漬墨蟲穿。長含氣象。久滯風煙。幾遭
凡目之見嗤。徒云率爾。終俟[瓌]姿之後至。覺始昭然。所謂
題記數行。寂寥千載。何搦管而無感。如合符而中在。警後
進而慕前賢。亦丁寧而有待。
** 日中為市賦(以日中而市易志所明為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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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靈正中。交易必萃。諒農皇之善制。著噬嗑之明志。盖取
諸酌中以畫一。用取夫定準於列肆。遂得販繒之子。候當
午以員來。抱布之徒。恐移㕓以忽至。於是旗亭滅影。賈旅
協時。睹稠人之並凑。測端景以交期。雜錯相酬。而豈畏日
之將夕。貿遷以退。寧憂其室信遠而。是前王之所則。實後
代之攸資。當夫相高以夸。美言為市。競駕肩以求進。爭掉
舌而明旨。貨聚於未央之標。州處於已逾之紀。咸寸陰而
時惜。望兼贏以畫履。衆寶麕至。族蟻同風。當大明之方盛。
求善價以不窮。葵藿未傾而靡僭其候。有無交鬻而久執
厥中。物各以時。貨遷乃日。瞻陽烏之未旰。索青蚨以競出。
質劑由是與行。權廥於焉積實。則知日以中為政。市以利
為名。不求端以取表。奚立法而作程。俾居物致富之流。心
之有待。方不盈不縮之際。時即可明。景既惟恒。人得其敘。
何遠珍之不至。曷近利之為阻。賈用不售者當此之歸。求
之不得者於焉獲所。此乃時不差。利同射。亘五都之所共。
歷百王而不易。是以知日中為市之義。豈空書於往籍。
** 送賀著作憑出宰永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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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稽賀憑。以著作郎出宰永新。其行也。其色似若有不懌
者。一時學省憲府之友。咸共語之。舉杜甫詩云。樽前失詩
流。塞上得國寶。乃相與賦詩送別秦東亭。隴西李遠獨後
至。舉杯而前曰。子毋以邑小去國萬里而難治。古者公侯
之地方百里。自秦以來。大縣且倍而過之。小縣亦不下十
室而有餘。漢晉以士為之宰。俾教其鑿井耕田。養生送死
而無憾。歲賦其租以供軍士。且以償士之直。非以榮祿之
也。特養其廉以教民爾。士既得民社之寄。則早作夜止。盡
心以理之。使訟平賦均。老弱無懷詐暴憎。斯無愧於取直。
而不負其所寄矣。今永新之為邑也。僻在江南西道。吾聞
牛僧孺之言。與荊楚為隣。其地有崇山疊嶂。平田沃野。又
有寒泉清流以灌溉之。其君子好義而尚文。其小人力耕
而喜鬬。而其俗信巫鬼。悲歌激烈。嗚嗚鳴鼓角雞卜以祈
年。有屈宋之遺風焉。今子往而宰之。勿以險遠難治而自
貽伊戚也。以樂易近之。均其賦。息其爭。因其利而役之。則
無怨。明文王之政以教之。使知禮讓。則尊君親上。養老慈
幼。悉知而勸於為善。自無懷詐暴憎之習矣。然後手揮五
絃於堂上。樂其志高山流水間。一動一靜。居仁由義。皡皡
熙熙。同登壽域矣。吾屬在憲府。與考績黜陟之事。待子三
載而來歸報政也。勉之行無忘。
** 靈棋經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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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靈棋經者。不知其所起。或云漢武帝命東方朔使之占
兆。無不中者。朔之術用此書也。或云黃石公以此書授張
子房。又有客述淮南王神祕之書。亦此書也。葢好事者倚
聲借價以重其術。豈盡數公為之乎。雖然。余聞之久矣。以
其非經史之書。不以留意。及開成末。予將適閩中。聞其有
建溪者。石鬬而湍激。舟子猱立嵲屼。雖有賁育。皆汗而慄。
况予之懦者乎。以其懦不自解。及至泗上。遇宗兄安。遂以
懦狀告。安曰。予聞建溪不應至此。葢談者之過也。安有卜
書。能决其惑。遂請而卜之。其詞云。上下俱安。心不生奸。挺
然無憂。勿信流言。乃笑曰。果流言不足信也。安即授予。遂
擕之閩。怡然無事。固信其書。又取决他疑。無不若目見。嗟
乎。世所特輕者。未必不為至寶也。世之所重者。未足為美。
一編之書。後顯前疑。而况他乎。以是知士之顯達窮餓。各
有命數。不可以一途辯也。予觀其書。似若有道者之為。以
十二棋子三分之。上中下各四。一擲而成卦。即考書批詞。
盡得其理。意者上為天。中為人。下為地。三才之象也。十二
棋子皆有文。其辭猶周易之辭也。棋布而成卦。遂目之曰
靈棋。後予福州從事。居多暇日。凡集數十本。參而校之。去
謬存真。備集於此。後賢觀之。可以無疑。予在閩時。以其遐
邈。鄉國萬里。水陸綿遠。心常不安。一日卜之。得坦坦天衢
之卦。其言甚美。意中以為信然。離閩數日。忽宸書降召為
御史。則卦之前定。不其神乎。時唐會昌九年秋九月。尚書
司門員外郎李遠序。
* 杜宣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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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猷。開成時官監察御史。咸通中為宣歙觀察使兼御史
大夫。
** 懿宗先太后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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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臣聞慶都誕堯。唐風稱盛。塗山育啟。夏道克昌。坤德
既刑於邦家。帝籙方傳於悠久。况母儀夙著。壼教自高。夢
日昭其休祥。俔天表其鴻慶。晦耀未兆。逢時乃彰。殊榮不
在於生前。縟禮必行於身後。詳觀國史。逖聽皇王。步驟以
來。其道一貫。伏惟先太后應二儀而作合。齊兩曜而降祥。
派流弄印之榮。道叶握圖之聖。柔明初進。慈儉用光。蘋蘩
遵助祭之儀。絃綖展親蠶之禮。四德之姿始耀。六宮之望
攸歸。服浣濯而自修。抑華侈而不御。大行皇帝道資內助。
禮冠中闈。越辭輦之遵聞。體降之盛則。二何之族難並。五
鹿之慶方遙。進賢才而益恭。辭進封而奪志。子一人而不
享其福。母四海而不居其尊。行成楷模。言著箴誡。名器尚
虛於椒掖。輝華俄缺於桂輪。全德則崇。備物猶爽。當海晏
河清之日。屬賓天上漢之朝。故劍軫皇情之深。新阡赴丹
禁之慟。於是痛環珮之絕響。感詩禮之無聞。爰詔近臣。俾
詠明淑。神筆添句。用寫悲情。豈八字之能倫。與三光而齊
朗。歎[:#AS-8563:⿰⺯⿸厂⿱田坴]綿悽愴之痛。陋撫存悼亡之詞。天文照臨。哀榮兼
極。其後必大。倚伏有徵。皇上繼明之初。遽思顧復。遂發宮
女。副以內臣。恭告薦之誠。度陵寢之制。實遵近禮。即兆為
山。改馬鬣之形。就鮒隅之式。璇宮對立。蘭殿煥開。想像如
覆於玉衣。肹蠁疑遊於金屋。上仙之日。都人不簪於柰
花。追榮之辰。國風空賦於荇菜。昔處虞嬪之列。今當文毋
之崇。體內範而素深。因子貴而昭慶。秦原松檟。佳氣久凝。
漢后褘褕。盛禮俄及。道光前古。德冠後宮。發睿感於賜衣。
軫孝思於遺鏡。遂揚翟黻之禮。以慰昭靈之慈。謹按易曰。
元者善之長。諡法曰。宣慈惠和曰元。又曰。明德有功曰昭。
伏以先太后待年之初。已標仁懿之則。儷極之後。益彰柔
煦之風。得不謂宣慈惠和乎。輔佐昌期。聿修陰教。克生聖
嗣。光啟中興。得不謂明德有功乎。請上尊諡曰元昭皇太
后。謹議。
** 大祀宜差重臣攝祭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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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准開元二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勅。自今後有大祠。宜
差丞相特進少保少傅尚書賓客御史大夫攝祭行事者。
伏以郊祀烝嘗。國家大典。肅將明命。合差重官。苟異於斯。
則為瀆祭。臣伏見近日大祠。差王府官攝太尉行事。人輕
位散。不足交神。昧陛下恭潔之誠。阻百靈正直之福。事有
不便。實資改更。臣請起今春季以後。祠祀南郊薦獻太清
宮宰臣行事外。其餘大祠攝太尉司徒司空。伏請差六尚
書左右丞列曹侍郎諸三品以上清望官充。其中祠小祠
官員不足。即任差王府官充。臣職監祠事。不敢因循。
** 鄭左丞祭梓華府君碑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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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左丞鄭公之廉宣城也。視人如子。潔已奉公。為政指歸。
則以抑強扶弱為意。操斷之下。邪正別白。懷姦之徒。有李
惟真康全參者。平地起戎。迫脇賢帥。避難歸闕。恓惶草間。
此時前潮郡押衙汪玗。秀才薛復。百姓姚元貞。前當郡衙
前虞候胡政。繼來救護。食膳檝棹。霈然大備。况江神指途。
歸風送帆。信宿之間。遂達江都。惟真輩不知兵已在頸。釃
酒高會。恣行攻刼。兇勢甚張。朝廷命今廷尉溫公自睢陽
守杖劍來討。以順伐逆。無敢礙刃。軍令明肅。曾無寃人。築
二京觀於西郛門外。宣猷故與鄭公游。詳熟理行。仁誼廉
白。是其佩服。文章學藝。乃其緣餙。自(闕)王傅改太常少卿。
揚歷數四。備極華顯。今鳳翔司徒相公頃在台庭。仰公材
術。俾司邦計。方且傳印。公確乎固執。乞守六曹。又擬轉為
刑部。帖以臺丞。公堅讓如初。今僕射相公登庸之初。舉公
自代。約以同陞。公亦撝挹。逡巡自牧。聞其名則氣燄光赫。
覩其貌則貞素和裕。則知曩時罹難。適丁厄運。今茲遷擢。
方見道勝。為善者雖否必通。為惡者蹔通終否。禮云。君子
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不其信歟。宣猷去歲三月
到官。擇日謁梓華府君。見公奠文紀當時之事。板於梁間。
恐久遠隳落。遂移於貞石。刻而立之。咸通七年七月十一
日。宣歙觀察使兼御史大夫杜宣猷記。
** 唐朝請大夫試絳州長史上柱國趙郡李君故夫人京兆杜氏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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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諱瓊。字瓊。本京兆杜陵人。後因家邢州。遂為邢之堯
山人焉。曾祖知慎。皇將仕郎守冀州南宮縣尉。祖昌運。皇
守忻州定襄府左果毅上柱國。父西岩。皇朝散大夫試左
武衛長史。夫人長史之叔女也。笄年歸於李君。明正清劭。
輔以材能。落落焉有賢傑之操。門(闕)李君隨牒襄州。夫人
亦來漢上。宣猷與夫人別業接連。得敘宗族。日漸月深。情
同密親。始予隨進士貢。路出漢濱。時寓夫人里第。稅駕之
後。徒馭如歸。開顏拂(闕)主禮甚渥。李君賢厚少事。以儒書
自適。門之治實夫人主之者。其奉夫也以敬。其訓子也以
義。其睦親也以誠。其接下也以德。吹惠布明。家政煥然。舉
如是言。雖賢大夫何以過也。嗚呼。材智方遠。光景不借。以
太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薨於襄州旌孝里之私第。春秋
六十五。明年十月十一日。安厝於襄陽縣習池鄉之西把
里。夫人生二女二男。長女適太原王儀。次女適扶風馬寧。
長男德元。次男德章。德元幼奉擇鄰之訓。明經擢第。釋褐
隨縣尉。德章休休然亦以詩禮充業。今則泣血崩心。若無
所容。先遠有期。託予誌德。濡毫寫悲。不羞不能。銘曰。
杜氏之先。陶唐同源。遠派搖漾。為傑為賢。夫人奉之。令範
昭然。身同朝露。門閉幽泉。
*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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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會昌時人。
** 漢焦小黃周易卦筮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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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大凡在變化象數之中者。莫逃乎易。唯人之情偽。最曰難
知。繫稱卜筮尚占。憂患興慮。彼山上有火。明入地中。周孔
之情。繇是觀變。自三古以降。雜說歧分。矧卜筮多門。亡羊
殆盡。雖京房竒中。然皆不免其身。夫自知知人。乃曰明哲。
則隗照易數於龔使。焦贛發誡於明君。照既沒。不顯其占。
贛明且哲。乃留其術。俞巖耕東鄙。自前困蒙。客有枉駕蓬
廬。以焦辭數軸相示。俞嘗讀班史列傳。及歷代名儒系譜。
諸家雜說之文。咸稱自夫子授易於商瞿。僅逾十輩。延壽
傳經於孟喜。固是同時。當西漢元成之間。凌夷厥政。先生
乃或出或處。外比包蒙。輙以易道上干梁王。遂為郡察舉。
詔補小黃令。而邑中隱伏之事。皆預知其情。得以尤異當
遷。尋亦卒於官次。所著大易通變。其卦總四千九十六題。
事本彌綸。同歸簡易。其辭假出於經史。其意雅合於神祇。
但率潔精專。事無不中。而言近意遠。易識難詳。不可瀆蒙。
以為辭費。後之好事如君山者。則子雲之書為不朽矣。以
聖唐會昌景寅歲周正五日敘。
* 顧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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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章。會昌六年官太常博士。
** 上中書門下及禮院詳議東都太廟修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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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見八月六日勅。欲修東都太廟。令會議事。此時已有議
狀。準禮不合更修。尚書丞郎已下三十八人皆同署狀。德
章官在禮寺。實忝司存。當聖上嚴禋敬事之時。會相公尚
古黜華之日。脫國之祀典。有乖禮文。豈唯受責於曠官。竊
懼貽恥於明代。所以懃懃懇懇。將不言而又言也。昨者異
同之意。盡可指陳。一則以有都之名。更合立廟。次則欲崇
修廟宇。以候時巡。殊不知廟不合虛。主惟載一也。謹按貞
觀九年詔曰。太原之地。肇基王業。事均豐沛。義等宛譙。約
禮而言。須議立廟。時祕書監顏師古議曰。臣旁觀祭典。遍
考禮經。宗廟皆在京師。不於下土別置。昔周之豐鎬。實為
遷都。乃是因事便營。非云一時別立。太宗許其奏。即日而
停。由是而言。太原豈無都號。太原爾時猶廢。東都不立可
知。且廟室惟新。即須有主。主既藏瘞。非虛而何。是有都立
廟之言。不攻而自破矣。又按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
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狩。必以遷廟主行。載于齋車。言
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矣。皇氏云。遷廟主
者。惟載新遷一室之主也。未祧之主。無載行之文。假使候
時巡。自可修營一室。議構九室。有可依憑。夫宗廟。尊事也。
重事也。至尊至重。安得以疑文定論。言苟不經。則為擅議。
近者勅旨。凡以議事。皆須一一據經。若無經文。任以史證。
如或經史皆無據者。不得率意而言。則立廟東都。正經史
無據。果從臆說。無乃前後相違也。書曰。三人占。則從二人
之言。會議者四十八人。所同者六七人耳。比夫二三之喻。
又何其多也。夫堯舜之為帝。迄今稱詠之者。非有他術異
智者也。以其有賢臣輔翼。能順考古道也。故堯之書曰。若
稽古帝堯。孔氏傳曰。傅說佐殷之君。亦曰事不師古。匪說
攸聞。考之古道既如前。驗以國章又如此。將求典實。無以
易諸。伏希必本正經。稍抑浮議。踵臯夔之古道。法周孔之
遺文。則天下守貞之儒。實所幸甚。其餘已具前議。
** 上中書門下及禮院議東都太廟修廢第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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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夫宗廟之設。主于誠敬。旋觀典禮。貳則非誠。是以匪因遷
都。則不別立廟宇。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
無二上。又曰。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
也。則東都太廟。已廢多時。若議增修。稍違前志。何者。聖歷
神龍之際。武后始復明辟。中宗取其廟易置太廟焉。本欲
權固人心。非經久之制也。伏以所存神主。既請祧藏。今廟
室維新。即須有主。神主非時不造。廟寢又無虛議。如修復
以俟時巡。惟載一主。備在方冊。可得而詳。又引經中義有
數等。或是弟子之語。或是他人之言。今廟不可虛。尊無二
上。非時不造主。合載一主行。皆大聖祖及宣尼親所發明
者。比之常據。不可同塗。又邱明修春秋。悉以君子定褒貶。
至陳泄以忠獲罪。晉文以臣召君。於此數條。復稱君子。將
評得失。特以宣尼斷之。傳曰。危疑之理。須聖言以明也。或
以東都不同他都。地有壇社宮闕。欲議權葺。似是無妨。此
則酌於意懷。非曰經據也。但以遍討今古。無有壇社立廟
之證。用以為說。實所未安。謹上自殷周。旁稽故實。除因遷
都之外。無別立廟之文。
** 東都神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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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禮雖緣情將命。厥要實在得中。必過禮而求多。則反虧
於誠敬。伏以神龍之際。天命有歸。移武氏廟於長安。即其
地而置太廟。以至天寶初復。不為建都而設。議曰。中宗立
廟於東都。無乖舊典。徵其意不亦謬乎。又曰。東都太廟。至
於睿宗元宗猶奉而不易者。葢緣嘗所尊奉。不敢輒廢也。
今則廢已多時。猶循莫舉之典也。又曰。雖貞觀之始。草創
未暇。豈可謂此事非開元之法者。謹按定開元六典敕曰。
聽政之暇。錯綜古今。法以周官。作為唐典。覽其本末。千載
一朝。春秋謂考古之法也。行之可久。不曰然歟。此時東都
太廟見在。六典序兩都宮闕。西都具太廟之位。東都則存
而不論。足明事出一時。又安得曰開元之法也。又三代禮
樂。莫盛於周。昨者論議之時。便宜細大取法。于周遷而立
廟。今立廟不因遷。何美之而不能師之也。又曰。建國神位。
右社稷而左宗廟。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者。謹按六典。
永昌中。則天以東都為神都。邇後漸加搆宮室。百官於是
備矣。今之宮室百司。乃武氏改命所備也。上都巳建國立
宗廟。不合引言。又曰。東都洛陽祭孝宣等五帝。長安祭孝
成平三帝。以此為置廟之例。則大非也。當漢兩處有廟。所
祭之帝各別。今東都建廟作主。與上都同。概而論之。失之
甚者。又曰。今或東洛復太廟。有司同日侍祭。以此為數。實
所未解者。謹按天寶三載詔曰。頃四時有事於太廟。兩京
同日。自今已後。兩京各宜別擇日。載在祀典。可得而詳。且
立廟造主。所以祭神。而曰存而勿祀。出自何經。當七廟五
廟無虛主。而欲立虛廟。法於何典。前稱廟貌如故者。即指
建中之中。就有而言。以為國之先也。前以非時不造主者。
謂見有神主。不得以非時而造也。若江左至德之際。主並
散亡。不可拘以例也。或曰。廢主之瘞。請在太微宮者。謹按
天寶二年勅曰。古之制禮。祭用質明。義兼取於尚幽。情實
緣於既沒。我聖祖澹然常在。為道之宗。既殊有盡之期。宜
展事生之禮。自今已後。每至聖祖宮有昭告。宜改用卯時
者。今欲以主瘞於宮所。即與此敕全乖。又曰。主不合瘞。請
藏夾室者。謹按前代藏主。頗有異同。至如夾室儀用。以序
昭穆也。今廟主俱不中禮。則無禘祫之文。又曰。君子將營
宮室。以宗廟為先。則建國營宮室。而宗廟必設。東都既有
宮室。而太廟不合不營。凡以論之。其義斯勝。而西周東漢。
並曰兩都。其各有宗廟之證。經史昭然。又得以極思於揚
搉。詩曰。其繩則直。縮版以載。作廟翼翼。大雅瓜瓞言豐廟
之作也。又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洛邑既成。以率文王之
祀。此詩言洛之廟也。書曰。成王既至洛。烝歲祭。文王騂牛
一。武王騂牛一。又曰。裸于太室。康王又居豐。命畢公保東
郊。豈有無廟而可蒸祭。非都而設保。則書東西之廟也。逮
于後漢卜洛。西京之廟亦存。建武二年。於洛陽立廟。而成
哀平三帝祭於西京。一十八年。親幸長安行禘禮。當時五
室列於洛都。三帝留於京廟。行幸之歲。與合食之期相會。
不奉齋車。又安可以成此禮。則知兩廟。周人成法。載主以
行。漢家通制。或以當虛一都之廟為不可。而引七廟無虛
主之文。禮言一都之廟。室不虛主。非為兩都各廟。而不可
虛也。聯出征之辭。更明載主之意。因事而言。理實相統。非
如詩人更可斷章以取義也。古人求神之所非一。奉
神之意無二。故廢桑主。重作栗主。既事埋之。已明其一也。
或又引左氏傳築郿凡例。謂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而立
建主之論。按魯莊公二十八年冬築郿。左傳為築發凡例。
穀梁譏因藪澤之例。公羊稱避凶年造邑之嫌。三傳異同。
左氏為短。何則。當春秋二百年間。魯凡城二十四邑。唯郿
一邑稱築。城其二十二邑。豈皆宗廟先君之主乎。執此為
建主之端。又非通論。或又曰。廢主之瘞。何以在於太微宮
所。藏之所宜。舍故依新。前已列矣。按瘞主之位有三。或於
北牖之下。或在西階之間。廟之事也。其不當立之主。但隨
其所以瘞之。夫主瘞乎當立之廟。斯不然矣。以在所而言。
則太微宮所藏之所。與漢之寢園無異。歷代以降。建一都
者多。兩都者少。今國家崇東西之宅。極嚴奉之典。而以各
廟為疑。合以建都故事。以相質正。即周漢是也。今詳議所
徵。究其年代。率皆一都之時。豈可以擬議。亦孰敢獻酬於
其間。詳考經旨。古人謀寢。必極於廟。未有設寢而不立廟
者。國家承隋氏之弊。草創未暇。後雖建於垂拱。而事有所
合。其後當干戈寧戢之歲。文物大備之朝。歷于十一聖。不
議廢之。豈不以事雖出于一時。廟有合立之理。而不可一
一革也。今洛都之制。上自宮殿樓觀。下及百辟之司。與西
京無異。鑾輿之至也。雖厮役之賤。必歸其所理也。豈先帝
之主。獨無其所安乎。時也虞主尚瘞。廢主宜然。或以馬融
李舟二人稱。寢無傷於偕立。廟不妨於暫虛。則是馬融李
舟可法於宣尼矣。以此擬議。乖當則深。或稱凡邑有宗廟
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者。謹按春秋二百
四十年間。惟郿一邑稱築。如城郎費之類。各有所因。或以
他防。或以自固。謂之盡有宗廟。理則極非。或稱聖主有復
古之功。簡冊有考文之美。五帝不同樂。三王不同禮。遭時
為法。因事制宜。此則改作有為。非有司之事也。如有司之
職。但合一一據經。變禮從時。則須俟明詔也。凡不修之證。
畧有七條。廟主應遷。一也。巳廢不舉。二也。廟不可虛。三也。
非時不造主。四也。合載遷主行。五也。尊無二上。六也。六典
不書。七也。謹按文王遷酆立廟。武王遷鎬立廟。成王遷洛
立廟。今東都不因遷而欲立廟。是違因遷立廟也。謹按禮
記曰。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今東
都太廟。廢已八朝。莫果立之。是違已廢不舉也。謹按禮記
曰。當七廟五廟無虛主。今欲立虛廟。是違廟不可虛也。謹
按左傳。丁丑作僖公主。書不時也。記又曰。過時不祭。禮也。
合禮之祭。過時猶廢。非禮之主。可以作乎。今欲非時作主。
是違非時不作主也。謹按曾子問。古者師行以遷廟主行
乎。孔子曰。天子巡狩。必以遷廟主行。載於齋車。言必有尊
也。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皇氏云。遷廟主者。載
遷一室之主也。今欲載㣥廟之主以行。是違載遷之主也。
謹按禮記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也。
今欲兩都建廟作主。是違尊無二上也。謹按六典序兩都
宮闕及廟宇。此時東都有廟不載。是違六典不書也。遍考
書傳。並不合修。寖以武德貞觀之中。作法垂範之日。文物
大備。儒彥畢臻。若可修營。不應議不及矣。記曰。樂由天作。
禮以地制。天之體動也。地之體止也。此明樂可作。禮難變
也。伏惟陛下誠明載物。莊敬御天。孝方切於祖宗。事乃求
於根本。再令集議。俾定所長。臣實職司。敢不條白。
* 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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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會昌六年官太常博士。後為吏部員外郎司封郎中。
** 東都神主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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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東都太微宮神主二十座。去年二月二十九日。禮院分析
聞奏訖。伏奉今月七日勅。此禮至重。須遵典故。宜令禮官
學官同議聞奏者。臣今與學官等詳議訖。謹具分析如後。
獻祖宣皇帝宣莊皇后懿祖光皇帝光懿皇后文德皇后
高宗天皇大帝則天皇后中宗大聖大昭孝皇帝和思皇
后昭成皇后孝敬皇帝孝敬哀皇后巳前十二座。親盡迭
毀。宜遷諸太廟。祔於興聖廟。禘祫之歲。乃一祭之。東都無
興聖廟可祔。伏請且權藏於太廟夾室。未題神主十四座。
前件神主。既無題號之文。難伸祝告之禮。今與禮官等商
量。伏請告遷之日。但瘞於舊太微宮內空閒之地。恭酌事
理。庶協從宜。
* 顧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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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陶。會昌四年進士。大中時官校書郎。
** 唐詩類選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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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在昔樂官采詩而陳於國者。以察風俗之邪正。以審王化
之興廢。得芻蕘而上達。萌治亂而先覺。詩之義也。大矣遠
矣。肇自宗周。降及漢魏。莫不由政治以諷諭。繫國家之盛
衰。作之者有犯而無諱。聞之者傷懼而鑒誡。寧同嘲戲風
月。取懽流俗而已哉。晉宋詩人。不失雅正。直言無避。頗遵
漢魏之風。逮齊梁陳隋。德祚淺薄。無能激切於事。皆以浮
艷相誇。風雅大變。不隨流俗者無幾。所謂亡國之音哀以
思。王澤竭而詩不作。吳公子聽五音。知國之興廢。匪虛謬
也。國朝以來。人多反古。德澤廣被。詩之作者繼出。則有杜
李挺生於時。㣥才莫得而並。其亞則昌齡伯玉雲卿千運
應物益適建况鵠當光羲郊愈籍合十數子。挺然頹波間。
得蘇李劉謝之風骨。多為清德之所諷覽。乃能抑退浮偽
流艷之辭宜矣。爰有律體。祖尚清巧。以切語對為工。以絕
聲病為能。則有沈宋燕公九齡嚴劉錢孟司空曙李端二
皇甫之流。實繁其數。皆妙於新韻。播名當時。亦可謂守章
句之範。不失其正者矣。然物無全工。而欲篇詠盈千。盡為
絕唱。其可得乎。雖前賢纂錄不少。殊途同歸。英靈間氣。正
聲南薰之類。朗照之下。罕有孑遺。而取捨之時。能無少誤。
未有遊諸門而英菁畢萃。成篇卷而玷纇全無。詩家之流。
語多及此。豈識者寡。擇者多。實以體詞不一。憎愛有殊。苟
非通而鑒之。焉可盡其善者。由是諸集悉閱。且無情勢相
託。以雅直尤異成章而已。或聲流樂府。或句在人口。雖靡
所紀錄。而關切時病者。此乃究其姓家。無所失之。或風韻
標特。譏興深遠。雖已在他集。而汨沒於未至者。亦復掇而
取焉。或詞多鄭衛。或音涉巴歈。苟不虧六義之要。安能間
之也。既歷稔盈篋。搜奇畧罄。終恨見之不徧。無慮選之不
公。始自有唐。迄於近歿。凡一千二百三十二首。分為二十
卷。命曰唐詩類選。篇題屬興。類之為伍而條貫。不以名位
卑崇年代遠近為意。騷雅綺麗。區別有可觀。寧辭披揀之
勞。貴及文明之代。時大中景子之歲也。
** 唐詩類選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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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D: QTWTIT15413
:PERSID: QTWAUT1960
:END:
余為類選三十年。神思耗竭。不覺老之將至。今大綱已定。
勒成一家。庶及生存。免負平昔。若元相國稹白尚書居易。
擅名一時。天下稱為元白。學者翕然。號元和詩。其家集浩
大。不可雕摘。今共無所取。葢微志存焉。所不足於此者。以
刪定之初。如相國令狐楚李涼公逢吉李淮海紳劉賓客
禹錫楊茂卿盧仝沈亞之劉猛李涉李璆陸暢章孝標陳
罕等十數公。詩猶在世。及稍淪謝。即文集未行。縱有一篇
一詠得於人者。亦未稱所錄。僻遠孤儒。有志難就。粗隨所
見。不可殫論。終愧力不及心。庶非耳目之過也。近則杜舍
人牧許鄂州渾洎張祐趙嘏顧非熊數公。並有詩句。播在
人口。身沒纔二三年。亦正集未得絕筆之文。若有所得。別
為卷軸。附於二十卷之外。冀無見恨。若須待見全本。則撰
集必無成功。若但泛取傳聞。則篇章不得其美。已上並無
採摭。葢前序所謂終恨見之不徧者矣。唯歙州敬方才力
周備。興比之間。獨與前輩相近。亡歿雖近。家集已成三百
首。中間錄律韻八篇而已。雖前後敻接。或畏多言。而典型
具存。非敢遐棄。又前所謂無慮選之不公者矣。嗟乎。行年
七十有四。一名已成。一官已棄。不懼勢逼。不為利遷。知我
以類選起序者天也。取捨之法二十通在。故題之於後云
爾。
* 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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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收字藏之。同州馮翊人。開成末進士。懿宗朝拜中書侍郎
同平章事。遷門下侍郎刑部尚書。進右僕射。封晉陽縣男。
咸通八年罷為宣歙觀察使。貶端州司馬。尋削官流驩州。
賜死。後三年詔雪其辜。
** 與安涗論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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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樂亡久矣。上古祀天地宗廟。皆不用商。周人歌大呂舞雲
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大呂黃鍾之合。陽
聲之首。而雲門黃帝樂也。咸池堯樂也。不敢用黃鍾。而以
太蔟次之。然則祭天者。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太蔟為徵。姑
洗為羽。祭地者。函鍾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
訖不用商及二少。葢商聲剛而二少聲下。所以取其正裁
其繁也。漢祭天則用商。而宗廟不用。謂鬼神畏商之剛。西
京諸儒惑圜鍾函鍾之說。故其自受命郊祀宗廟樂。唯用
黃鍾一均。章帝時。太常丞鮑業始旋十二宮。夫旋宮以七
聲為均。均言韻也。古無韻字。猶言一韻聲也。始以某律為
宮。某律為商。某律為角。某律為徵。某律為羽。某律少宮。某
律少徵。亦曰變曰比。一均成則五聲為之節族。此旋宮也。
** 乞貸弟嚴死罪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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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臣[:#AS-FB55:●]
[:#AS-FBED:●]犬畝下才。謬當委任。心
乖報國。罪積彌天。特舉朝章。賜之顯戮。臣誠悲誠感頓首
死罪。臣自出寒門。旁無勢援。幸逢休運。累汚清資。聖奬曲
流。遂叨重任。上不能罄輸臣節。以荅寵光。下不能迴避禍
胎。以延俊乂。苟利尸素。頻歷歲時。果至聖朝。難寬大典。誠
知一死未塞深愆。固不合將泉壤之詞。上塵天聽。伏乞陛
下哀臣愚蠢。稍緩雷霆。臣頃蒙擢在台衡。不敢令弟嚴守
官闕下。旋蒙聖造。令剌浙東。所
有罪愆。是臣自負。伏乞聖慈。貸嚴微命。臣血屬皆幼。更無
近親。只有弟嚴。才力尫悴。家族所恃。在嚴一人。俾存歿曲
全。在陛下宏覆。臣無任魂魄望恩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