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聖法印經
佛說聖法印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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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言:『此諸因緣,為有常乎為無常耶?』復自念
言:『因緣所合致神識者,此皆無常,無有根
本。此神識者,依猗無常而有妄想,故有緣
起十二因也,皆歸於盡、無常、苦、空、毀壞、別離、
離欲、滅盡。』曉了是者,乃知無本,得至降伏,
消一切起,得入道行,是乃逮致除於自大無
慢放逸,禪定之業,現清淨行。是則名曰由
聖法印,清淨之業,從始至終,究竟本末。」
佛
說如是。諸比丘聞莫不歡喜,作禮而去。
佛說聖法印經
元康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月支菩薩沙門曇法護,於酒泉演出此經,弟子竺法首筆受,令此深法普流十方大乘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