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仙論
金剛仙論
住道解為住。云何不住?謂觀有為虛偽、斷生
死因盡,故不住世間。現見真如平等,得大
慈悲願力成就,故不住涅槃。以此不住為住,
故云住也。所以復名我心者,明初地菩薩既
證聖位,現見真如平等之理,由會此理,解知
我之所有真如佛性無為法身、眾生所有真如
佛性無為法身亦復如是,一體平等無二無差
別。於此理中,不自見我是菩薩修行之人有
真如法身、彼是眾生不修行者無真如法身,
解知一切眾生即是我身,然凡聖雖異而真
如平等,故云我心亦得。云何?一體悲心成
就,彼此無二,故曰我心,此以解真如自在我
為我心故。《十地經》云「於一切眾生起我心」也。
此住分經文所以來者,上第二段中既明如
來善護念地前二種菩薩,與其智力令證初
地,然上既明地前相似無漏能入之行,未出
證地之行,是故第三次正辨入初地已上真
如無漏行也。問:菩薩爾時以何等心、觀何境
界、修何等行、證何等法而得住於初地大
乘法中?住初地時有何相貌也?明菩薩爾
時僧祇行滿,具足四種深心、六度行成,現見真
如證無生法忍,過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在佛
家。有如是心行相貌則得住於初地,名為大
力菩薩。是故次明第三住分也。
此一段經中須菩提有總別二問。云何菩薩
於大乘中發阿耨三菩提心者,此問中總句。
然汎明大乘有二種:一者因中大乘,謂十地
六波羅蜜,明十地菩薩乘六波羅蜜趣於極
果,故曰因大乘也。二者果頭大乘,謂無為法
身佛果是也。今言於大乘中者,是因大乘,亦
得義通因果也。大乘之義乃有無量,且略辨
四種:一者體大,明大乘之體苞含萬德出生
五乘因果,故名體大也。二者大人所乘,明菩
薩大士乘此地行趣於佛果也。三者大人所
證,明唯諸佛如來窮會此法也。四者能成大
義,明諸佛既證常果復能化益眾生有大恩
義。故曰能成大義也。具此四義,故名大乘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菩提亦有二
種:一者因菩提,謂十地萬行也。二者果菩提,
無為法身是也。通此因果二種,以為無上菩
提也。今所言菩提心者,即是初地僧祇行滿,
現見真如所證無生法忍,以此為菩提心也;
隨分證用無為法身,即是果菩提也。發者,
亦言生成、證得也。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
名為無上,亦云最勝、最上。三之言正,藐言遍
知。正者真如智,即一切智也。遍智者有中一
切種智也。又言三者亦是正也,菩提言道。此
是如來果頭無上最勝正遍知,離斷常二邊、
知中道正理,初地菩薩證會此道,故言發阿
耨三菩提心也。亦有解言:三藐者正也,明聲
聞道不正、佛菩薩道正,此明不同聲聞。後三
言遍也,明緣覺之人觀境起行不能周遍,諸佛
菩薩能遍觀萬境廣修萬行,此明不同緣覺
也。
「云何住」等。此三問中別句:一、云何住者,
即起此住分經也。二、云何修行,三、云何降伏
其心者,此二問即起下第四如實修行分也。
如來所以讚言「善哉善哉須菩提」者,上第二
段中,須菩提雖嘆如來希有善護念付囑地
前根熟未熟二種菩薩,復發初地以上總別四
種問,然大眾意謂須菩提乃是聲聞之人,向
前所嘆如來善護念付屬二種菩薩,及聞初
地已上行,此乃諸佛菩薩境界,非其所知。懼
其此言未必契當於理、稱可聖心。有此疑念,
今將明須菩提得如來冥加力故,說當於理,
所嘆所問合其聖心,真實不虛非為謬說,
是故如來讚以善哉,佛去時眾疑心也。
「佛告須菩提:菩薩生如是心」以下一段經文,
答初問云何住也。就此答初問中,明菩薩具
足四種深心故住於初地。大乘法中生如是
心者,初地菩薩緣三種眾生決定證得四種
深心也。所有一切眾生所攝者等,論云廣心。
所以名廣心者,明初地菩薩現見佛性平等
之理,得一體慈悲,故能化度虛空法界一切
眾生,情無限局,故曰廣心也。然此心所化眾
生,有總別二周經文。
「所有一切眾生」者,謂先總明虛空法界一切
眾生也。「眾生所攝」者,明此所化者唯化有心
眾生,不化攝無情之物也。此下別明廣心所
攝眾生有三種差別。化生等四生,名生依止
差別也。有色無色等六,名麁細差別也。所有
眾生界眾生所攝者,二乘意生身差別,亦名
憍慢差別也。此第三別明二乘人既道出三
界,前二生不攝,所以別明也。然二乘人有二
種:一者發菩提心聲聞,如《法華》中舍利弗等
受記作佛者是;二者寂滅聲聞,斷三界惑盡,
出分段生死,生究竟想、起憍慢心、入寂滅
定,逕千萬億劫於此定中,而不免變易生
死微細行苦。後時定力既盡從禪定出,更無
所依故,還覓善知識,發菩提心求無上道故。
菩薩於此憍慢眾生亦興悲救度,故須明也。
亦得云十一種眾生,生依止中有四、麁細中
有六、意生身有一,合有十一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者,論云第一心
也。前雖云廣度濕生等一切眾生,未知化此
眾生與何等樂?是以第二次明唯以常住佛
果無餘涅槃第一之樂與此眾生,不以二乘
中道所證灰身涅槃而以與之,況人天樂,故
曰第一心也。此言「無餘」者,有二種:一、二障永盡;
二、萬德圓滿。備此二義,故曰無餘,非謂以小
乘身智亡處為無餘也。「涅槃」者,此幡云寂滅
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論云常心也。常有二種:一、就佛性法身
凝然常住彼此平等以明常。然佛性法身雖
復平等,若就行者而言,一法身上有三種名:
或覆法身全不淨者,名為眾生;修行斷惑半
淨半不淨,名為菩薩;十地行滿斷惑障盡具
足清淨者,名之為佛。若據真如等有法身,彼
此無二,故曰一體常心也。二、就得慈悲一體
常心,眾生如自己身,常現在前心不捨離,故
名常心。具此二義,故名常心也。依此,論釋一
體悲義道「初地菩薩得一子地」者,猶非盡理
之言。何以得知?如有女人,唯有一子,愛之甚
重,常言:「寧愍我身不愍我子。」王即使人以大
火炎此女人。此女人患熱,推子遮火,護惜
己身故。知言一子地者,非盡理之言,故引
事來證此一體悲義也。然此眾生所以護惜己
身者,以無量世來計著虛妄我見習久故爾。
如經中說,有人造五逆罪,逕五大劫在阿鼻
地獄。償罪將畢,有人謂曰:「汝明日得出地獄。
然雖復得出,而汝此身於即斷滅。」罪人聞之,
即答云:「我寧更爾許劫在地獄中,不用出已
斷滅。」以此眾生從無始世來,貪著妄我故護
惜己身,非實有我也。此菩薩亦復如是,從一
大阿僧祇來習此慈悲,證初地時於一切眾
生得一體心成,冥然一體,不見二相二差
別,故曰一體。以此為常心也。此常心者,亦得
二心:一、真如自在我;二、一體悲心分也。
「如是
滅度無量無邊眾生」者,牒前菩薩所化眾生
令入涅槃者來也。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明菩
薩雖度向無量眾生令入涅槃,而於真如平
等理中不見我是菩薩有真如佛性,亦不見
彼是眾生異於我身無真如佛性而可度者,
以真如平等理中泯然一觀彼此無二,故曰
實無眾生得滅度也。又此菩薩得一體悲成
故,取一切眾生如自己身,冥然一體,不見彼
此之異,故曰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何以故?若菩薩有眾生相即非菩薩」者,此釋
前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云何釋?明菩薩既廣
化法界眾生令入涅槃,而復言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何以故如此二言相違也?今將明菩薩
由證此真如平等及一體悲成,絕分別之心,
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而起心度之令得
解脫,故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非於妄想世
諦緣用明道中亦無眾生可度者,故此二言
不相違也。
「若菩薩有眾生想即非菩薩」者,明
若菩薩起心分別,謂離真如佛性平等利外,
別有定實眾生異於己身而可度者,故有眾
生等想,此未是初地解真如平等真我菩薩,
故曰即非菩薩。此舉有眾生相、不生不分別
相者非菩薩故,明得我心無眾生相者,此以
是非相形答也。何以故知?如《首楞嚴經》中堅
意菩薩白佛:「菩薩住何地中得首楞嚴三昧?」
佛告堅意菩薩:「非初地中得,乃至非九地中
得。」若爾竟何地得也?故答於第十地中得。又
云「若不得首楞嚴三昧者,則不名菩薩」。若爾,
九地已下豈可一向非菩薩也?即答亦得如分
力得此三昧。然此言即非菩薩者,明九地已
還雖是菩薩,而不得名為第十地中具足得首
楞嚴三昧菩薩,然非不分得此三昧也。《寶髣
論》中有人問龍樹菩薩:「菩薩從何地來得首
楞嚴三昧?」答:「初地中得,乃至第十地中得。」又
云「菩薩不得此三昧者,則不名為菩薩。」以是
文驗,足知九地已前亦名得此三昧,但遂
勝處彰名,故云不得首楞嚴三昧者不名菩
薩也。如《涅槃經》云「十地菩薩眼見佛性,九地
已還名為聞見。」然九地已下亦分有眼見,但
以下形上,云九地為聞見,非是全不眼見。何
以得知?又即云「唯佛一人眼見佛性,十地已
下皆名聞見」。以此驗知,亦得言初地以上眼
見佛性,地前凡夫名為聞見。此皆就人有上
下迭相形奪優劣中語,非稱實之談。故今道
則非菩薩者,則非初地解真如平等菩薩也。
「何以故非乃至不名菩薩」,此論釋云不顛倒
心。何故明此?眾生有人生疑:菩薩住初地
時,云何於一切眾生得我心者?此以何義故
名為我心?如外道凡夫以顛倒見故,於眾
生五陰無我法中橫計神我,未知此菩薩
我心者何異外道凡夫橫計神我,故言何以
故也。為除此疑故,佛將欲答菩薩起於我心
者非是橫神我,故言何以故也。為除此疑
故,佛將欲答菩薩起於我心者非是橫計顛
倒之我,故言非也。汎明我有二種:一者一切
眾生真如佛性一體平等自在之我;二者於
眾生五陰中橫計即離等神我顛倒心也。然
菩薩得真如平等自在我解故便住初地,故
此非橫計顛倒我也。應直作此答,何故乃云
有眾生相等不名菩薩答也?將以未得二種
無我平等解者,有眾生等相,非菩薩故。明知
得二種無我平等解者,無眾生相,是名菩薩。
以未得者非故,形得者為是,此轉答也。若菩
薩有眾生相至壽者相等者,此明若菩薩猶
有我人等相,則不名住初地已上解真如平等
得無我菩薩,故云則不名菩薩也。
論曰「云何菩薩大乘中住」等,此是論主將釋
前經,故設此論生起也。大乘中住者,取經
中問答所明之義為此一段經名也。「問」者,
須菩提問。「答」者,如來答也。「示現此義」者,明
此經辨具足四種深心永大乘中住義也。此
一段經雖科為四句,論以一偈釋盡。初廣
心者,別釋卵生等三種眾生,明菩薩發心
教化卵生等色無色等盡眾生界,情無限局,
故名廣心也。「大」者,與廣義一名異,但為
成偈故所以並置也。「第一」者,釋經中「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明菩薩乃以常住涅
槃至極之樂度於眾生,不以聲聞緣覺中道
所證而滅度之,況人天等樂,故名第一心也。
「常」者,釋前經中「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常有二
種:一明初地菩薩會真如佛性常住之理,然
此常理妙有湛然古今一定,無有凡聖彼此
之異。於此真如一體平等理中,何得見有眾
生異於己身而得滅度者?故言常心。二明菩
薩得一體慈悲平等之解,我所修善根即是
眾生善根,教化眾生如我自身,恒無休息,故
名常心也。「其心不顛倒」者,釋經中「若菩薩起
眾生相等則不名菩薩」者,明道言我心者非
妄計神我顛倒心也。「利益深心住」者,此是疾
轉,義通前四種心,下皆云利益深心住。此言
深心者,緣真如深理起此四心,故曰深。又復
深起悲心亦名深也。今言住者,具上四心故,
初地大乘法中決定住也。「此乘功德滿」者,明
初地菩薩具前四心故,初地僧祇大乘功德分
中滿足,非究竟滿也。
「此偈說何等義」者,論主作偈釋義訖竟,復以
長行論來釋,故先假設問其一偈所釋之
意說何等義也。既有此問,即答云「若菩薩有
四種深利益心」。「此是菩薩大乘住處」訖未,明
此下答意有二:初、辨以有四種深心故,此菩
薩能住初地大乘中。二、從「何等為四種心」以
下至末,廣別提四心,各舉經結之也。「若菩薩
有四種心」者,牒偈中上二句四種心也。「深利
益菩提心乃至大乘住處住」者,釋偈中第三
句也。「何以故?此深心功德滿足」者,舉偈中第
四句,以功德滿足故,釋成前第三句云何此
四種心得住於初地大乘中也,明具四種功
德滿足故得住初地大乘中也。「是故四種深
利益攝取心生」等者,結總釋四心也。是故者,
是四種深心滿足故,便近攝取初地、遠生佛
果也。「何等為四種心」者,將欲以一句經結一
種心,故問出四種心也。「一廣」等,數出四心也。
「云何廣心利益?如經」等,自下別提偈中四種
心各為問,各以一段經結之,更不委釋,即指
經為解,依論可知也。但第三常心其義猶隱,
故論主偏作問云「此義云何」。雖此一段明
於常心,猶未可解,不知此常心之義云何也。
「菩薩取一切眾生猶如我身」者,答於常心義,
明菩薩得一體心成,是故取一切眾生如我
身,不見眾生異於我也。「以此義故」者,以此菩
薩取眾生猶如我身義故也。令眾生得涅槃
滅度之者,即是我身涅槃故,異菩薩身外無
別眾生得滅度也。「若菩薩於眾生起眾生相,
不生我想」等,猶是經中舉非形是也。
論曰「自此以下說菩薩如大乘中住修行」者,
此是論主牒前住分生後脩行分也。「如大乘
中住」者,牒第三住分也。「修行」者,處分,生後大
段第四如實修行也。此正應直處分,如實修
行分,何故通牒住分來者?明菩薩雖得四種
深心住於初地,猶行未究竟,故須臾進修二地
以上諸行,故通牒前第三分生起第四分也。
「復次須菩提!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等一段經,
名為第四如實修行分也。云何名為如實修
行?明二地已上修道菩薩,既會真如平等、現
見佛性、得一體慈悲故,能以無分別不取相
心,而不為三事亦不見三事相,行八萬四千
諸波羅蜜,故名如實修行也。此經所以來
者,前第三段中已明菩薩現見真如具足四
種深利益心,則能永斷四住、出分段生死、離
五怖畏,生在佛家,住於初地大乘法中。然雖
一大僧祇行滿證初地無生見道之解,並觀三
種二諦平等照萬有,猶地行未圓、一切種智
未滿,觀境未周、斷惑未盡、大光明未具足,
必須重修萬行,增習見道備精眾德,更逕二
大阿僧祇行滿或盡,方能進趣證於佛果。
是故菩薩若能始從二地終于遠行,以不取
心行諸波羅蜜,遣功用相盡,乃得證於八地
已上無功用位,備修十地,得一切種智,是
故第四次辨如實修行分也。就此經中,始未
具明三道。何者是?前之住分,局在初地,即是
見道;此如實修行分,二地已上至于七地,即
是修道;下斷疑分中言違於不住道者,即是
八地至十地,無功用道也。
「不住於事行於布施」者,論云「不著自身事」者,
自五陰事也。以菩薩離不活畏,故不著自身。
所以教不著自身者,若著於身,則有二種過:
一、畏身不活,一向不施;二、說使布施著相心
求,不成彼岸義也。
「無所住」者,論云「不著」。「報
恩報恩」者,謂供養、恭敬。供養有三:一、奉施:
二、恭敬:三、尊重。恭敬亦有三也:一、給侍;二、
迎送;三、禮拜也。菩薩得一體心成,故常作
心念:「我應供養一切眾生,云何乃求他人供
養?」是故不著報恩也。「不住色」等者,論云「不著
果報」,此明菩薩為求無上菩提行於布施,不
為三界人天中色聲等五欲果報,故云不著
果報也。此三句答於問中云何修行也。以能
如是不住三事行於布施,方得名為如實修
行也。
有人乘此生疑:凡人所以行布施者,為自身、
報恩、果報。若菩薩不為自身、報恩、果報者,云
何而得行於布施?復布施之行云何得成?有
如此疑故,佛答須菩提「應如是布施」,此明雖
不為三事,以此菩薩為求佛果,復得一體慈
悲愍一切眾生故,所以能施。此是無相布施,
故彼岸義成,故言應如是布施。「應如是布施」
者,應如上不為三事行無相布施也。
雖言不著三事行無相布施,未知菩薩觀何
境界調伏其心,能如是不著三事行於布施?
故下云「不住於相想」。此經答上問中云何降
伏其心,釋成前云何修行中不著三事,明所
以能於自身、報恩、果報不著而修布施等行
者。明此菩薩由證真如平等得勝三昧,柔伏
其心,便不見我是施者、彼是受者。既會平等,
不見彼此施主福田二相差別之異,不見財物
但是我許非餘人物,而用施前眾生。又亦於
平等理中,不見有菩提果報可求。明菩薩於
真如理中得勝三昧,於此事中降伏其心,得
柔軟自在故,能不著三事而行布施。此三種
事有二種:一、外;二、內。一不住相者,謂受者、財
物二種外相也。不住想者,謂施者內心想
也。若能如是不取內外法相,以無分別,能降
伏心而行布施,故成上不著自身等三事布
施行也。云何而言若不住自身等相何得布
施?不施之行云何得成也?明真如平等理中
不見三事而行布施者,乃真成無相檀,非謂
性空中不見也。
因何不著果報?更生一疑:若不著果報行布
施者,無上菩提亦是果報,云何為佛菩提行
於布施而不名著果報也?此中未答,指下第
五段,彼處明法身菩提是無為相。設使為此
菩提行布施者,不名取相,故遙以此為答
也。「何以故?若不住相布施,其福德聚不可思
量」者,此乃為釋。前疑者云:若不見施者、受者、
財物三種相者,未知此為有心故言不見,為
無心故而云不見也?若無心者,此何異欝單
越人,彼處人無我所心,他來取物者劫無心
悋惜。以無施心故,雖捨布施無福。此亦如是,
若無心分別,不成彼岸行也。若不見三事行
布施者,此施為有福德?為無福德也?故答不
住相布施,其福德聚多,不可思量。明此布施
得平等真如一體心成故,但於此三事中不
生取著,名為不住,非無真如平等知慧解心
而行布施,此明有心,非是無心也。若取相布
施,是有漏因,但感三界有為果報,其福有盡
故少。不見三事行布施者,不取相是無漏之
因,乃遠招佛果、不感三有果報,故無相福德
轉多不可思量。此明無相心布施得佛果無
量功德聚,故非無心無福也。故以此一。「何以
故」等,雙釋二疑也。然此雖法說云福德不可
思量,義猶未顯,故復別虛空譬喻證成福德
多也。然既行不取相因,必得無為法身大功
德聚;此云功德,非凡夫二乘下情圖度,故云
不可思量。此因中說果,亦得道十地因行亦
不可思量。所以須說十方虛空者,恐人謂東
方世界虛空不可思量,餘方世界虛空是可
思量。復為彰施福多故,亦得云一一法門中
功德不可思量,如十方虛空也。然如來雖如
是廣釋菩薩不住相布施之義,其福德聚如十
方虛空不可思量,而大眾疑心猶故不盡,復
云:未知此之布施波羅蜜行,為畢竟成得大菩
提無量功德?為不成就也?為除此疑,是故佛
答「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此明應如我上來所
教,不住三事、不見三事,調伏其心行於布
施,必得無為法身大功德聚,但信我語勿復
生疑。
又復一解:疑云,若不取相行布施者,然亦不
應為佛菩提行於布施;若為佛菩提行於布
施者,雖捨世間有為法中著,還於出世間法
中取著,云何而言不住相布施得福多如虛
空也?故佛答「但應如是行於布施」,明雖為佛
菩提而行布施,然佛答菩提無為、法身非有
為相故,為無為佛菩提行於布施,非取相也。
然下長行,論中更不別釋此疑,即指第五段
中如來非有為相答也。
此一段經,凡以三行偈釋:初一偈真釋何
故此經六度之中獨明檀度之疑;第二偈
釋經中不住於事等三種修行;第三偈釋經
中不住於相想等盡經也。初偈云釋疑。何者
是疑?疑云:如來前七部般若中及以餘經,皆
具說六波羅蜜以攝萬行,此中何故單明
檀波羅蜜,不說餘五也?若有此疑,還應有問,
以此經多不作問答故,論主隨順經意亦不
作問答,故宜答言「檀義攝於六」。既有此答,即
知有問,故不作問也。此偈言「檀義攝於六」者,
此明如來說法有二種:一者總相法門、二者
別相法門。此即是總相法門也。明以一檀之
義攝取餘五,以此五中皆有檀義,故得相攝。
是故此經單說一檀之名以通收於六,故不
明餘五也。雖言檀義攝六,未知此六云何皆
有檀義,故下句行出云「資生無畏法」。「資生」
者,謂以珍寶飲食衣服財帛等資生之具惠
施於人,故名為檀也。「無畏」者,攝戒、忍二波羅
蜜亦名為檀。由持戒故,不報外惡;以有羼提
波羅蜜故,能忍加毀。即以此二能施前人無
畏,故名為無畏檀也。「法」者,攝精進等後三波
羅蜜有於檀義。以此後三波羅蜜故,便能以
勝法施人,故說此三說在法施檀,義釋在
長行論中也。
又復一解:云何菩薩布施攝尸波羅蜜?菩薩
布施時,受時不如法,修行菩薩爾時其心清
淨不生慊恨,是故布施攝尸波羅蜜。云何菩
薩布施攝忍辱波羅蜜?菩薩布施時,受者瞋
恚打罵,菩薩爾時忍不生瞋,是故布施攝
羼提波羅蜜。云何菩薩布施攝精進波羅蜜?
菩薩布施時,受者瞋恚慊物少惡,毀罵菩薩,
菩薩轉轉精進勤行布施不休不息,是故布
施攝毘梨耶波羅蜜。云何菩薩布施攝禪波
羅蜜?菩薩布施時,不求人天二乘果報,但求
無上菩提,故布施攝禪波蜜。云何菩薩布
施攝般若波羅蜜?菩薩布施時,不見施者、受
者、財物,是故布施攝般若波羅蜜也。此中「一
二三」者,前句明其六檀之體,此句還出上六
檀之數。一若資生檀也,二者或忍二度無
畏檀也,三者攝法中精進等後三檀也。此中
非但唯檀波羅蜜攝於餘六,下五度皆迭互
有攝六之義也。「名為修行住」者結句,明以此
一檀攝六波羅蜜,故得名為二地已上修道
菩薩如實行住也。何故唯一檀波羅蜜名說
六波羅蜜,乃至相義亦現此中?有一問答,釋
偈中初句,以一檀波羅蜜攝六之義也。「一切
波羅蜜檀相義」者,自下論主將欲解第二句,
六波羅蜜皆有檀義,故還牒前句也。「謂資生、
無畏、法等應知」者,正出第二句,明資生、無畏、
法攝,以六波羅蜜皆有檀義勸人知也。「此義
云何」以下,一一別釋句三攝六皆有檀義也。
「於已作未作惡不生怖畏」者,此解戒、忍二度
作無畏檀義。已作者,前人已曾誹謗菩薩言:
「汝是破戒毀禁行惡之人,非持戒人。」故云已
作惡。未作惡者,前人雖起惡心欲誹謗菩薩,
猶未誹謗,故言未作惡。又云已作惡者,眾生
已曾加毀打罵菩薩,名為已作惡。未作惡者,
眾生始起心,猶未打罵,故未作惡也。「不生
怖畏」者,明菩薩於此二種已作、未作惡人若
加報者,則令前人恐懼。以菩薩持戒、忍辱故
不報其惡,便施前人無畏。此解戒、忍二波羅
蜜有檀義,故言不生怖畏也。「法檀波羅蜜不
疲惓」者,明菩薩以有精進波羅蜜故日夜精
勤求五明論智,為一切眾生說法教化無有
休息也。「善知心」者,禪波羅蜜此云思惟,以
得禪波羅蜜故獲他心智,眾生三乘根性利
鈍不同、欲樂厚薄有貪心離貪心等,稱機說
法;或應與念而得度者,如禪默眾生等是;或
有乃是斷命而得度者,如佛昔作仙預國王
殺五百婆羅門等;或有應說顛倒法門者,為
說顛倒法門,如持戒之人應因破戒而得度
者,教破戒等是也。以因禪定故善識根機。故
名禪波羅蜜為善知心也。「如實說法故」者,以
般若波羅蜜故,善解二諦法藥,稱於法相如
實為眾生說法也。此三解精進般若等有法
施檀義也。「此即是菩薩摩訶薩修行住」者,近
結別釋三檀攝六,以為二地已上如實修行
住也。如向說三種檀攝六至是名修行住者,
此句遠結總別釋一波羅蜜攝六之義,皆為
修道菩薩修行住義也。
「云何菩薩不住於事行於布施」等者,此論主
將欲作第二偈正釋經中不住三事,故舉此
經文來問,故云云何也。第二偈釋經中不住
於事等三種修行經文。「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
著」,應云自身不著、報恩不著、果報不著,但
以偈狹,先具列三事,後云不著也。「自身」者,釋
經中不住於事行於布施,明菩薩證初地解
時已離五怖畏,無有不活之畏,故能不著自
身而行布施也。「報恩」者,釋經中無所住行於
布施,明菩薩行布施於不為供養恭敬衣服
飲食種種恩惠之報也。「果報」者,釋經中不住
色布施等。世人布施為求未來人天中五欲
果報,今明菩薩布施不為人天中色聲等報,
乃為遠求佛果故。此三句下皆云不著,故曰
「斯」也。下半偈二句,還釋上二句。獲存已不施」
者,釋初句中自身。若存著己身,畏身不活悋
財不施。遮此著心,故言護存已不施也。「防求
於異事」者,釋上報恩、果報。又雖布施,若為世
間報恩、果報,即是求於世間有為異事,不求
出世無為佛菩提。為遮此事,故云防求異事
也。
「不住於事」者,論中提經也。「謂不著自身」者,直
以偈論屬經也。「無所住,謂不著報恩乃至如
經無所住」者,此亦經論相屬,并釋出報恩事,
復以經結之也。「不住色等,謂不著果報」者,亦
是經論相屬。「何故如是不住行布施」者,問上
二句中不住三事所由,提下半偈為答,然後
就偈中次第釋不住三事之所以也。
第三偈「調伏彼事中」者,釋經中應如是布施
不住於相想也。菩薩既證真如之解得理中
定,能除惑障得喜樂意,心得柔軟自在猶
如良馬,亦如真金無取三事相剛鑛,故云調
伏也。「彼事中」者,雖云調伏,未知於何處調伏?
明菩薩得佛性真如平等,解一切眾生即是我
身故,不見我是能施、前人是受施者,又復不
見財物唯是我許非前人物,以我財物施與前
人。於此施、受、財物三法中調伏故,言彼事中
也。上雖云三事中調伏,未知云何調伏?故
次第二句「遠離取相心」也。於三事之中不生
取著,故言遠離也。此上半偈,唯釋不住於相
想經。第三句通釋上下生疑也。「及斷種種疑」
者,此種種疑,即上經中三種疑。又亦通生下
第五第六疑中斷疑經文,故云及斷種種疑
也。「亦防生成心」者,次前句釋上下其義已竟,
所以復作此一句者,但為偈故還重指出上
疑。若不取三事相,云何布施?若不見三事而
行布施者,為有心?為無心?若無心者,為有福
德?為無福德?若有福德,為多為少?波羅蜜
行,為成不成?此是生疑也。遮此疑心令使不
起,故云亦防生心也。「成」者,即答布施行成,有
多福德。釋云前疑斯一句中合有疑答也。又
解上生疑,若菩薩不住三事相,復不見三事,
為有心有福?為無心無福?彼岸功德成以不
成?遮前人如此疑心,故言亦防生成心也。
「此
文說何義」者,問上不住於相想經文中為說
何等義也?故答「所謂不見施物受者及施者」,
此列經中所明事,即指上半偈為解,復舉經
來結可知也。「次說布施利益」者,將以下半偈
釋菩薩不住相布施,以下經故作此一句,生
起下疑答之意,如論可知也。
「何故說修行後,次顯布施利益」者,此中論主
設難云:布施之行正是其因,所得利益乃是
其果。夫說法之來,應先說果在前,然後勸修
其因,此是聖人說法之常式,何故今者先說
因於前,後方說其果也?故答「以得降伏心故,
後說布施利益」。明若此菩薩未修行時,須先
說果以示之,勸修因行。今明此二地以上菩
薩已能現真如,降伏其心不著三事,布施等
行久已成就。既有此因,直須次第為說因所
得果也。「此義云何」等者,故釋前問答之意也。
「自此以下一切修多羅示現斷生疑心」等,此
一段論生起下經。凡作二意:初、斷生疑心,
以前通生起第五段以下訖末經中疑也。「云
何生疑」以下,次第別生疑意。然疑答之意如
後,就經中生起,若以經答時,會須作疑,故不
二處具作生疑意也。「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
相成就見如來不」者,此段經第五,名如來非
有為相分。何故此名非有為相者?明法身如
來古今湛然萬德圓滿,體是無為,永絕生住滅
等有為三相,故曰如來非有為相也。次、何
次第起者,上第四段中明菩薩以不取相心
行於布施,此辨無相之因。疑云:若有無相之
因,還應得無相之果。然今現見釋迦如來,
始生、中住、終滅。果頭既有此三相,以果驗
因,明知因亦應是有相,故知無有無相之因
也。那得上言不取相行於布施,能得果頭無
為法身無量福德也?為斷此疑,故佛應答「須
菩提!莫作是念」。汝言果頭如來有生住滅有
為三相者,是方便身隨感故有,非是無為法
身。然無為法身,古今湛然萬德圓滿,體絕三
相,故非有為。汝云何以方便身有三相故,謂
即是無為法身名三相也?此中應作問答,所
以不作問答者,此經始末多不問答。然須菩
提既是法身菩薩現為聲聞,又得如來冥如
力故,善解如來意,故佛直問「須菩提!於意云
何?以相成就見如來不」,明可以生住滅等有
為三相成就,見果頭無為法身如來不也。故
須菩提解如來意,即答「不可以相成就見如
來」者,此明法佛如來無為法身,體無三相,故
不可以有為三相而見也。又有二乘凡夫,即
執丈六如來二種涅槃以為無為亦是常住
無為者,謂釋迦如來從發心已來,三大阿僧
祇劫脩十地行滿,菩提樹下證正覺時,始降
伏天魔及斷煩惱魔,身智猶存,此名有餘涅
槃;不為煩惱所為,故名無為。無餘涅槃者,身
智盡時,不為生住滅等三相所為,故曰無為。
有此二義,故名丈六為無為法身。名常住者,
明丈六如來一入涅槃,更不還來二十五有,
故名丈六為常也。
自此以下訖經,廣解三佛一異之義。今此段
中唯明法佛者,就別相中論從此以下明報
應二佛。經文歷然自廣明之。此中乘生疑念:
應佛既有三相,非無為法身佛者,此丈六身
為當是佛?為非佛也?又亦疑:報佛妙色無量
相好莊嚴身既非法身,為是有為、為是無為
也?為是有漏、為是無漏?為是常耶、為無常
也?又復報佛依報淨土,為是有為法、為是無
為法?為當三界所攝、為非三界攝也?有如此
疑。下經當自一一別釋可知。「何以故」者,因
前不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乘生疑難:若法身
如來無三相者,何以故如來自說我三大阿
僧祇劫修道,最後身生於釋種白淨王家,六
年苦行,道場成佛,八十餘年處世說法,自云
我身無常却後三月當般涅槃,於雙林滅度?
故云何以故。經答言「如來所說相即非相」。云
何所說相即非相?明從王宮生至雙林滅相,
此是應身方便之相,非即此相是法身無為
相也。此應佛隨眾生感見故有,無其實狀。論
其體也,則唯一法性寂滅湛然,亦無四大色
香等相也。「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
者,此汎論世間心心意識虛妄分別。應佛所
有為三相所成者,皆是虛妄不實。亦得云凡
所有果頭報佛萬功德相別相義邊,非古今一
定虛空法身,故言凡所有相皆是妄語也。「若
見諸相非相,即非妄語」者,若見有為三相非
是無為法身相者,非是虛妄也。若爾有人疑:
如來正可無有為三相,諸佛果頭萬德相者
可是無也。答「如是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
是知有為三相非無為法身相者,此人能見
真實法身如來也。此明法身如來有真如解
脫相,而不同生住滅等有為三相也。
此一段經,以一偈論釋。「分別有為體」者,明諸
小菩薩二乘之人起心意識虛妄分別,謂有
為三相所成者即是第一法身如來,更無別
無為法身。道無為法身者,雖指虛空以為
法身,而不可見,明知無有無為法身也。此
一句將欲釋疑,先舉惑者之計,故言分別有
為體也。第二句云「防彼成就得」。防者,遮前
人計,勿取三相所成者是第一法身如來
也,故言防彼成就得。此一句釋經中「於意云
何」以下至「不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以前經
也。「三相異體故」者,此一句釋經中「何以故?如
來所說相即非相」至「是妄語」,明應佛三相及
報佛萬功德相異法身如來體,以法身如來
別相義邊離於三相及報佛佛萬相故也。「離
彼是如來」者,此句釋經中「若見諸相非相」以
下經文,明無為法身湛然常住古今一定,體
相寂滅,自性離三相等相,非斷故離也。
「此義云何」者,一偈釋經之義意云何也。自下
答釋云何之意也。答「分別有為體」等三句,指
出偈中上句惑者計情也。為防彼相成就得
如來身者,提偈中第二句,遮上計情,即釋經
中「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故引經也。「何以故」
者,何以故遮言不可以應佛三相見法身如
來也,故釋云如來名無為法身故,明此法身
體無三相故是無為,故不可以相見也。「如經」
等者,並引經偈來證也。「彼相成就即非相成
就」者,釋於經偈也。「彼相成就」者,明應佛三相
也。「即非相成就」,此應佛三相即非無為法身
相成就也。此經偈明法身無有為相,故得為
證也。「何以故」者,復欲將舉下偈釋於下經問:
何以故應佛三相成就非是法身相成就,故
云何以故也。「三相異如來體故」者,還舉前偈
為解。上已將此偈證所以,此中復牽為解者,
以此一句通釋兩處經文,是故中重提偈來
釋下經也。此句顯有為虛妄故者,此是論主
屬當凡所有相等經之與論也。偈言「離彼是
如來」者,此偈何故別提者,上通牽證義,未別
釋經文,故更提此偈來釋。「若見諸相非相」等
以下結也。「此句明如來體非有為故」者,此
論主屬當若見諸相非相等經論也。「菩薩如
是知如來」已下,以經釋疑竟,結釋疑答之意
也。
《金剛仙論》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