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仙論
金剛仙論
三千須彌珍寶布施之福不可算數故。不應
難言經教是無記故,受持修行不能得大菩
提。為除此疑,次明此一段經也。
「百分不及一等」者,論云「算類勝」,此明有漏福
德是有盡法故數亦有限,明無漏善法是無
盡之法數亦無限,所以勝也。「歌羅分不及一」
者,論云「力勝」,歌羅者,西國正音,如析一毛
以為百分,一分名一歌羅。此義憣為力勝,以
無漏善法功德勢力勝於有漏善法故,名為
力勝也。「數分不及一」者,論云「不相似勝」,猶是
其數數中轉微轉細,乃至少許猶不及一
故,名不相似勝也。明此無漏善法若有形色
者,虛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為有盡法形無
為無盡法故,假令乃至少許亦不相似。如分
芥子以為萬分擬須彌山,唐失其身,終不相
類也。「優波尼沙陀分」者,論中義憣云「因勝」,
明因果不相似。珍寶有漏善法但得三界報,
因果俱是不如。無漏善法乃遠得佛果,因果
俱勝故,名因果不相似也。
「論曰:復有疑」以下至「不能得大菩提」,執經作
難。何以故?以所說法是無記法,釋成難意。為
斷此疑,以下略申答意,生於下偈也。凡以二
偈釋茲一段經。初一偈,解持經功德勝布施
之福,經教是無記非因之疑也。第二偈,釋四
種勝,從「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也」。「雖言
無記法」者,舉疑意。前疑言:經教是音聲性無
記之法,依此無記法受持修行,則無善、則
無因義,何得言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也?故
答云「雖言無記法」,此句順疑者意,故云「雖言
無記法」。音聲言教雖是無記之法,而能詮於
佛性涅槃之理,依而修行發生三慧勝解,能
使行者終剋常果,有詮理益初咸果之能。此
明言教雖是無記而有因義,故次下句云「而
說是彼因」。若爾,那得難言以無記故無有因義
則無修行得菩提者也?此釋上半偈也。又一
解:經非是無記。何以故?以此經教從真如證
法中來,是其一分,為此真如證法所勳故。
言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如以須摩那華及
薝蔔華勳胡麻子,後押得油,名須摩那油
及薝蔔油。此言教亦如是,為證法所勳,非
是無記故,受持讀誦此能詮言教,發生聞
慧,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次第修行乃至證得
無上菩提,勝於三千須彌七寶施福。以三千
須彌七寶有漏施福不能得大菩提,是故不
如。故下半偈言「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
「一法寶」者,此般若經一行偈名為法寶。「是故」
者,是故經教非是無記,有其因義故,便勝
無量珍寶布施有相之福也。
「此義云何?雖言所說法乃至能為菩提因」,釋
上半偈。論主且順疑者意,明經教雖是無記
而有因義也。「又言無記者,此義不然者至勝
無量珍寶故」,此解下半偈,即舉偈結也。此違
疑者意,正解經教非是無記法也。「汝法是無
記而我法是記」者,汝小乘法中謂聲教為無
記,今依我大乘中,明音聲經教從佛法身
記法中來故,是記法非是無記。又行者身口
意業有所起作,皆有招感之能,亦有順理益
物之義,故諸佛說所經教,音聲之性是口
業善,能慎理益物非無記也。「是故此所說法
勝彼阿僧祇須彌珍寶故」者,結受持經教福
德勝珍寶施福也。「如經」以下,以經結論也。
「此示何義」者,此一段向如經者,通引持經
福,結作勝珍寶施福義。然未知釋勝有幾
種,故設問,問此百分不及一等此示何義也。
即作第二偈,答「數力無似勝」也。此一句中合
釋三種勝,謂數勝、力勝、無似勝也。「無似因亦
然」者,此明第四因勝,為成句故通引無似來
也。「一切世間法不可得為喻」者,無漏善法能
與佛果作無盡之因,一切世間有漏法中無
可為比者,故云不可得喻故也。
「此說何等義?示於前福德此福為勝」者,此一問答,
通解一偈所明勝義也。「云何為勝?一者數勝」
等,數出上半偈中四種勝也。「是故偈言」等,舉
下半偈,結作勝也。「數勝」者以下,一一別提四
種勝名,略釋名,舉經屬當可知也。「又此法
最勝,無有世法可喻」,「此法」者,釋下半偈,即引
偈結也。「如是此福德中」以下,結受持福勝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謂如來作是念:我度
眾生耶」等,此是斷疑分中第十一段經文。所
以來者,斯有疑故來也。云何疑?上第九段經
中,前三句明法身平等,本來滿足、無所缺
少,不由修行而得,復無高下,亦無我人眾生
壽者相,平等得三菩提。此明就佛性法身平
等理中古今湛然無有彼此、凡聖兩別也。難
者云:若法身平等無有凡聖差別者,則亦無
修道得果之人。若無修道得果,云何經中言
如來度眾生。若佛度眾生,則知如來修行斷
惑可有滿足法身,眾生未修行斷惑則無滿
足法身。若然,便由修行斷惑因緣得大菩提,
非有古今圓滿法身不由修得,明矣。上第三
住分及此斷疑分第四經中並言「菩薩若作
是念:我度眾生。則非菩薩」。此二處,明菩薩於
真如平等理中不見眾生真如法身異於己身
真如法身而可度者。然菩薩位在學地,處不
定之境,斷惑不盡、見理未圓,於平等理中
若見眾生真如法身不滿,異於己身真如法
身,起心度者尚非菩薩,況如來行滿惑盡、位
居無學,云何而言佛度眾生也?此明佛與眾
生法身平等無有增減亦無高下,故離真如
法身無別眾生可度。若言佛度眾生,則法身
是修得法,非本淨平等凡聖共有。以此驗知,
諸佛修行得果可有法身,眾生未修則無法
身。若眾生無法身,則不得言法身平等體無
增減無所缺少,亦不得言法身本淨無我人
等也。以有此疑故,經答言「汝謂如來作是念:
我度眾生耶」。此佛問須菩提,汝謂如來起心
分別:我由修行因緣斷滅盡故有滿足法身,
眾生未修行斷惑故無滿足法身。謂異真如
法界外別有眾生,而欲起心度之,令得
解脫也。
「莫作是見」者,遮其見心也。「何以故」者,釋前,
明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見也。即答「實無眾
生如來度者」。然佛與眾生雖凡聖有異,而
滿足法身平等無差,此明即真如來平等理
上有此眾生名字,更無別定實眾生異於真
法界而為如來度也。
如《文殊般若經》說:「假使十方一切諸佛,一一
佛住世若一劫、若過一劫,晝夜說法心不暫
息,各各度於無量恒河沙眾生皆入涅槃,而
眾生界亦不增不減。何以故?離真如法界外,
眾生定相不可得故,是故眾生界不增不減。」
又《華嚴經》云:「不增眾生界、不減眾生界。」此就
平等法身真實法界理中明無增減也。又《小
品般若》中說:「一切眾生本來清淨。假令諸
佛於百千萬劫唱言眾生眾生,而無一定實
眾生可得也。」若以此等文驗,於平等理中無
有眾生異於諸佛而可度也。又若佛度眾生,
則是佛自度佛、法界還度法界。以此故知即
法身上有此眾生名字,不離法界外別有眾
生可度也。故《不增不減經》言:「惑覆法身名為
眾生也。」即復有疑:正可無定實眾生可度,非
無五陰所成虛假眾生,如來何故不度?故經
答云「須菩提!若實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
有我人相等見」,此明非但無有定實眾生可
度,乃至亦無虛假眾生可度。何以故?正五陰
法上名為眾生,然此五陰無眾生體。非但無
眾生體,復不異佛性土有是眾生五陰虛妄
名字故,亦不可度。若如來起心,謂異於真如
法界有五陰所成虛假眾生可度者,則猶有
我相等惑不盡也。
乘復有疑:若如來無有我相等惑者,如來何
故自云我過去曾作轉輪聖王帝釋梵王等。
以此驗之,明知如來有我相未盡,不應言如
來無有我相也。故答言「須菩提!如來說有我
者則非有我」,明如來隨世俗語故言有我,
非謂有我人等相未盡故也。
乘復生疑:應有神我。若實無有神我,何故一
切人皆云有我,我過去從天道中來、人道中
來也。故答「而毛道凡夫生者以為有我」,明毛
通凡夫懷取相之心,於無我法中計有神
我,從過去中來,不滅至於現在,故妄言有我,
非謂理中實有我也。「毛道」者,此義釋云愚癡
闇冥無有智慧名為毛道。此中須菩提應問:
世尊!云何名為毛道凡夫?我未解此義,願如
來為我解釋。故佛答須菩提「毛道凡夫生者,
如來說名非生」。此云「生」者,生之言起毛道凡
夫。起於我見,故言生也。此生,西域云禪那,依
世辨論,無正名相憣故,且就義解,作名云
毛道凡夫生也。「說名非生」者,明毛道凡夫但
能起於我見等,或不能生彼出世無漏聖解,
故言非生也。是故言毛道凡夫生者,是但能
起於我見,不生聖人法故,結名為毛道凡夫
生也。
「論曰:復有疑,若是法平等相無高下」者,
牒此段第九生疑處前三子句經也。「云何如
來名為度眾生」者,設疑難意也。「自下經文為
斷此疑」者,申此經來意為斷此疑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作問答意,釋前二疑
經,義勢未盡拘瑣入下第二偈上三句也,第
四句釋後二疑經也。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者,明真如理中佛
與眾生法身平等,無凡聖兩異,何得謂於真
如法界外更有一定實眾生與佛有異而可
度也,釋經中「何以故?實無眾生如來度者」以
前經文也。即難:若真如平等理中無眾生可
度者,非無虛假眾生,何故不度也?故下半偈
云「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此明假名眾生
為五陰所成,此五陰法體亦是虛妄,依真如
有故,無別虛妄眾生可度也。
「此義云何」以下至「偈言不離於法界故」,先釋
下半偈眾生假名與五陰共故,解偈第三句
也。彼名共陰不離法界者,釋作名陰共義
也,即引第四句證不離也。論主何故先釋下
半偈者,疑者謂眾生無法身,此下半偈明眾
生五陰即是法界中名,當知等有法身,故先
解下半偈然後釋上半偈,平等中佛不度眾
生便故也,自下解上半偈也。「彼法界無差別」
者,正解初句,即提所釋偈言「平等真法界」故
也。「是故如來不度一眾生」者,是法界平等、凡
聖無異,故佛尚不度一眾生,何況多也。即以
偈第二句結佛不度眾生故也。「如經何以故
實無眾生如來度」者,結上半偈也。
「佛言須菩提」以下,結後半偈,復拘瑣生下第
二偈也。第二偈「取我度為過,以取彼法是,取
度眾生故」,此三句共前偈下二句同釋經中
「若實有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
者相」等。此句為明如來無有取眾生相而欲
度之,今言若度則是取相過者,此舉有過
以明無過,故知異法界外無別有五陰所成
虛假眾生為如來度者也。「取我度為過」者,明
如來若專念見有五陰所成虛假眾生異真法
界而取度之者,即有取相之過。云何是過?答
「以取彼法是」,以取五陰等法虛妄有為以為
眾生,欲度之令得解脫,故為過也。上雖言
「以取彼法是」,未知作何等意取,故第三句云
「取度眾生故」。若如來自謂已是佛無煩惱人,
見眾生是凡夫具足煩惱、無有法身,令拔之
令離此或,此是取相過也。「不取取應知」者,
釋經中「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毛道凡夫
生者以為有我」也,答第三何故說我疑也。「不
取」者,明如來解生陰本來虛妄,無實眾生可
度,故云不取。「取」者,毛道眾生不解生陰體虛,
謂為定實有我,故言為取。「應知」者,此凡聖二
人取不取義,勸人知也。
「此義云何至取我度為過故」,釋偈初句,即舉
偈來結也。「以取彼法是至有如是相故」,此中
間二句,先提偈於前,然後解釋也。「經復言須
菩提如來說有我者等,此義云何」者,此提第
四句所釋經為問也。偈言「不取取應知」者,提
偈與經相屬當也。「此以何義」以下,釋偈中「取
不取」義,明如來不取凡夫取也。「又須菩提毛
道凡夫生者,如來說非生者」,以此經偈中未
釋,故別提來也。「不生聖人法故名非生」者,此
是彌勒世尊釋,明所以言毛道凡夫生為不生
者,由不能生聖人法故名非生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不」
者,此斷疑分中第十二段經文,已六遍來。所
以復來者,有疑故來也。謂雖復上來廣為我
解法身如來無有色相可見,若不了見便應
是無;然復言雖不可見而是妙有,若有應是
可見,然今道有而不可見者,明知無別無為
法身非修得法也。正修方便萬善,三十二相
因緣福德業,所得佛果無量相好身時,即
有法身,那得離此之外別有法身也?若由修
行因緣得相好身時即有法身者,便以修福
德因緣得真法身。如經中明,佛修三十二相
業時,以頭頂禮拜三寶師長父母故,得無見
頂相;助他為善故,手中得羅網相等。以此報
相既為因得,類知法身亦應是可修得。若可
修得,前經中不應以初三句明法身無修得,
後一句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明報身有修得。
以此比知,由修福德行見報佛色相者,即
法身。故知法身是可修得法,不應別有古今
一定法身是非修德法也。有如此疑,故答意
明不可以報佛色相為因、所得是可見故,如
此比類亦謂法身是可見亦為福田所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見如來不」者,
佛問須菩提,於汝意地以智慧思惟籌量,
可以福德業所得大夫相身見法身如來不
也?故須菩提即答,如我解如來所說義意,
不可以報佛福德業所得成就相身見法身如
來也。
「佛言如是」者,如來印可須菩提所說當理。佛
去大眾疑心,明實如汝所說,不可以福德
相成就身比知見法身如來也。「佛言:須菩提!
若以相成就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
者,明若以報佛有色相身為修因所得,謂法
身佛亦為因得,由修行因緣後方有者,世間
輪王亦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豈可亦是法
身佛也?此中乃難法、報二佛,何故引輪王來
反質者,然此二種佛義有一異,別相難分,
引輪王非況類釋,使疑者解撥理雖一,就
體用義殊故,所以二佛異相歷然可見也。
「論曰:復有疑,雖相成就不可得見如來至法
身為體」,此惑者詭順如來上來所釋法身之
義。然雖似領解,而猶有疑心未盡,意欲更作
疑難,故牒來也。「而如來法身以見相成就比
智,則知如來法身為福相成就」者,此是作
難之辭也。「而如來法身」者,疑者云:如來難
作此解,而我意猶謂無別無為法身不可以
相見、不為因得也。「以見相成就」者,疑者謂以
見報佛福相成就身時即有法身,非本有也。
「比智則知如來法身為福相成就」者,明報佛
既為福得因所得、可以相見故,比智類知
法身如來亦應為因所得、可以相見,寧別有
無為法身古今一定,不為因得不可以相見
也。
「自下經文為斷此疑」者,申經之來意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釋經答疑。「非是色身相,
可比知如來」者,明非以福德業方便因所得色
相之身是可見故,謂以比此知法身如來同
於色相亦是可見,更無別無相法身故。下半
偈云「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諸佛唯法身」
者,明法身佛雖不同報佛色相可見是修得
法,而有二種莊嚴:真如解脫、具足色相也。若
以報佛有色相即謂是法身者,輪王有三十
二相應是法身;然輪王有相非法身者,報
佛有相亦非即法身佛也。「此義云何?有人言:
福德能成是相至阿耨三菩提」,此是論主重
引疑者之辭也,「為遮此故」以下還舉釋疑經
來為解也。「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見如來故」者,
是輪王有相非法身義,故非以報佛可以相
見為因得故,亦令古今一定無為法身同使
為因得可以相見也。而此長行論直舉疑意,
指經為解疑答義盡,不釋於偈也。然以上一
偈,釋經答疑俱盡,何故復作第二偈者,上偈
就別相義邊一向明色相非法身佛,懼畏眾
生以報身色相全異法身,即棄捨報佛之義,
故作下偈。明雖法身不可以報佛色相比類
而取,就一義邊,然即此法身顯用名為報佛
故,不應全棄也。此偈上之三句,猶釋法身體
非色相不為因得,不異於上;所以重來,但取
下句「方便異相故」,為欲成偈所以重來也。「方
便異相」者,明如來有二種身:一者智相身;二
者異相身。智相者,是法身如來真如解脫相。
方便異相身者,謂報佛福德相好莊嚴之身,
為方便同所得,與法身義殊故,名異相身也。
而此相好報身正是法身顯用,故名報相語
其體也。本無殊技,那得聞言就異義邊辨
法身無相好,便謂離法身之外條然有報佛
色相可得,棄其所以一義也。
「爾時世尊說二行偈」者,是斷疑分中第十三
經文。所以來者,次前段經解法身古今湛然
猶如虛空,不可以福德業所得報佛大丈夫
相見。將欲釋成此義故,說兩偈也。初偈上
二句,明法身體絕色聲,不可以視聽而取。下
二句,明若以因見聞而取法身者,是人行耶
道,不能見法身如來也。第二偈上兩句,正出
法身體有真解脫色聲,古今湛然,非一向無
色聲也。下半偈,明此法身雖體有真實色
聲,而非識相之境,故所以不知。「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者,若語當時發聲說偈者,是應
佛口業亦道報佛口業;若就理而言之,是
法身佛說也。明不可以報、應二佛所得色聲
見聞於我也。此明就釋迦法身不可以色聲
見聞,類一切眾生法身如來亦不可以色聲
見聞也。若謂法身同此色聲可見聞者,是不
正見,故第三句云「是人行邪道」也。「不能見
如來」者,如是取法身同於色聲,不能見彼法
身如來也。
有人乘此生疑:若法身如來不可以色聲而
見聞者,一向無法身,又法身一向無色聲,此
之色聲則條然異於法身故。第二偈答彼如
來妙體,明彼法身雖不可以色聲見聞,而向
者色聲即此法身妙有體上有彼色聲故。上
經云「不離法身有色相可見,不離證智有聲
教可說」。又《十地經》七地中言「知諸佛法身自
性無身,而起色身相好莊嚴行。知諸佛音聲
無聲,本來寂滅不可說相,而隨一切眾生差
別莊嚴音聲行也」。以此文驗,故知法身雖
無色聲,不離法身有此色聲故。第二句云「即
法身諸佛」,明法身之體具足萬德故,有色聲
性也。或者聞即法身上有色聲之性,便謂
法身有色聲,可用凡夫虛妄分別心意意識而
得見聞,故第三句云「法體不可見」,明法身雖
有色聲之性,不可以凡夫視聽而見聞也。雖
云法身不可見,未知不見者誰?故第四句云
「彼識不能知」,明彼法身雖體有色聲,而無色
聲之用;又不聞下地色聲故,凡夫六識不能
見聞也。非但凡夫不能見聞,二乘聖智亦所
不見聞也。
此二偈經,論主但以一偈釋。初二句,釋前一
偈,明若以法身同於二佛色聲而可見聞者,
是人不知法身佛也。下半偈兩句釋後一偈,
明真實法身雖有色聲之性,非六識境界故,
不可見聞也。「此示何義?如來法身至不應如
是見聞」,論主釋偈論初句,解經中前偈上二
句。「以何等人不能見?謂凡夫不能見」者,釋偈
論第二句,解經中前偈下二句也。解已舉論
中上半偈,釋經中前偈下兩句結也。「是人」者,
凡夫人等,牒前所引是人不能見法身如來
也,即拘瑣釋論中下半偈,解經中第二偈,即
具引所釋經結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成就得三
菩提耶」,此一段經,是斷疑分中第十四段經
文,此經已七遍來。所以復來者,上已廣解
無為法身古今一定妙有湛然體無諸相,不為
修行所得;又次前二段經明法身體自滿
足,非修福德業所得相好色聲而可見聞。或
者執謂正以菩薩始從發菩提心,三大阿僧
祇劫修,十地行滿金剛心謝證種智時,名為
報佛,有無量相好者即是法身,故謂法身是
修得亦可見聞。今聞別有無為法身不為因
得,復不可以色聲見聞,乘生疑難:若法身體
無諸相不可見聞,非修福德業可得者,諸菩
薩摩訶薩三大阿僧祇所修功德智慧十地
勝因,為當定有所得、定無所得也?若定無所
得者,則因果俱失,同於小乘斷滅之見,無
菩提可得,前言一切善法得三菩提,此言則
壞。若爾,既無菩提可得,諸菩薩何為三大阿
僧祇徒自勞苦而無所剋獲?所修福德勝因
既不感果,向何處去也?有如是疑,將釋
此疑故,佛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
成就得三菩提不耶?此佛還以前人所疑問
須菩提也。「莫作是念」者,遮其所見。汝莫作是
念,謂法身佛同於報佛修福相可得。此未是
正答也。「汝若作是念:菩薩發三菩提。說諸
法斷滅相」者,明須菩提疑云:若不可以相成
就得三菩提者,菩薩則所修功德智慧之
因,果畢竟無有菩提果可得。若無菩提可
得,則因無所招,便失福因亦失果報,故云說
斷滅相也。所以此中乃言菩薩發三菩提心
者說諸法斷滅相也。然小乘之人,以自身所
證灰身涅槃畢竟滅故,即以已所得准於菩
薩謂亦聞其所得,故起斷滅相。此小乘人,
於菩薩法中齊何處來作斷滅意?有曇無德、
彌沙塞人。此二家小乘計,得初地無生忍解
時,捨一切地前所修功德亦不受果報。何故
如此?小乘人斷三界煩惱、盡分段生死,灰
身滅智入無餘涅槃,善惡因果一切俱
捨。既見初地菩薩斷四住煩惱出於分段生
死,意謂聞已滅於身智,亦捨因中萬行及
失果報,故言說諸法斷滅相。復有一家小
乘曇無德人計,謂至五地六地,作十四諦
觀,善學五明及十種逆慎觀十二因緣,
方得無生忍,斷三界煩惱、出分段生死,灰
身盡智無餘涅槃。爾時同小乘斷滅,因果俱
失。後有一家薩婆多中日出道人計,第七地
中始得無生忍,方盡三界煩惱、出分段生
死,同已小乘捨於身智亦無依報淨土。復
有一家小乘計,至八地中得大無生忍無功
用解,爾時方出三界,捨於身智一切皆失。最
後一家薩婆多人計,十地中始得阿那含,斷
三界煩惱盡,金剛心後出分段生死,得阿羅
漢即名為佛,入無餘涅槃,捨諸功德滅於身
智,故說斷滅相也。
「須菩提!莫作是念乃至說諸法斷滅相」者,此
且止其見情,明非斷滅,未是正答,依下論
中應有一行半。「經言:何以故?菩薩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者,此是
正答,釋上我何以故止汝莫作是念者,明古
今湛然無為法身,雖復不可以修福德相成
就所得,而菩薩證初地無生法忍阿耨三菩
提心,乃至無上佛果阿耨三菩提心,非是斷
滅。此無生忍三菩提心所以名為不斷滅
者,明菩薩由一大阿僧祇所修功德智慧八
萬四千波羅蜜行因緣,得初地無生法忍,了
出佛性無為法身。以此一大阿僧祇功德智
慧,即與法身理冥,泯然一觀不可分別,故不
失因。既得無生法忍,便分有出世間實報真
如法性身上二種涅槃無方圓用故,果亦不
失。乃至第二第三阿僧祇,因果皆如是不失,
故言於法不就斷滅相也。今者如來將明菩
薩於初地中得無生法忍,乃至十地無漏
功德及果頭圓報悉皆不失,不聞小乘捨
於身智失無漏果報。若爾得無漏功德,可容
不失地前有漏功德是世間法,得出世解時
應捨此功德,未知地前因行為失不失?故即
答世間功德亦不失。何以故爾?要世間善
滿,得出世間善轉。地前有漏功德作彼地
上無漏功德轉轉增勝,菩薩爾時境智雙夷
泯然一觀,不見有世間出世間及能照所照
之異,唯有真如一味等味,如萬川歸海同一
醎味,無有諸河味別故,亦不失地前功德
也。初地既爾不失功德,乃至十地無漏功德
及以果報皆不失也。此中就三大阿僧祇劫
三時辨因果,若以地前為因,初地無生法忍
見道為果;若七地已還修道勝行為因,八地
中大無生忍無功用道為果;若金以還無
功用行為因,佛地功德為果。如今廣解,地
地相望皆有因果。乘生疑問:若得初地無
生忍乃至十地,不失功德非斷滅者,可得幾
許功德?為多為少?應有此疑問故,引恒沙七
寶施福挍量,明得福甚多,用比初地無生
忍無漏功德乃至一念,百千萬億不及一分,
明此有漏功德甚為多也。縱使七寶施福是
無漏,甚多雖多,比於無生忍一念功德,亦百
千萬億恒河沙倍不可為喻也。若菩薩知一
切法無我得無生忍,勝前所得福德者,出初
地無生忍功德勝前七寶施福也。知一切法
無我者,於一切眾生五陰有為法中,解知從
本以來無有神我人及以壽者,故言知一切
法無我也。得無生忍者,是因緣真如二種法
無我,明因緣法體本來不生名為無生,真如
法體本來寂絕我無我相,名為無生,亦得云
無於三相。就初地為言,故云無生法忍,以
此菩薩得真如無我無生忍解故,不起二種
無相也。又疑問:若有漏無漏二種福德悉皆
不失者,此菩薩便是取有漏福德。若取有漏
福德因,使受三界果報故,如來答以諸菩
薩不取福德故,此且據偏而答,明菩薩於初
地中不取世間有漏福德。然須菩提亦就偏
領解,言以諸菩薩不取福德如佛所說也。
「佛言:須菩提!菩薩受福德不取福德」,上須菩
提似謬解佛意,聞言菩薩不取福德,疑謂有
漏無漏悉皆不取,故佛答須菩提,菩薩受福
德不取福德。不取福德,明非是全不取不受
有漏無漏一切福德,止不取有漏福德、非不
受無漏福德。然菩薩若得云受福德,亦得言
取福德。若使得云不取福德,亦得言不受
福德,何故言菩薩受福德?此明直綺互彰名
也。又解:何故但言受,不言取福德者,恐即濫
於取相之取,故單言受福德,不言取也。是
故菩薩取福德者,明取出世間無漏福德也,
亦得言是故菩薩不取福德。然此中得云取
福德者,明知須菩提言不取者是偏語耳,故
知亦得言取受不取不受也。
「論曰:有人起如是心」等,作生疑答之意,不異
經中也。此一段經凡以二偈釋。初一偈,作問
答意釋疑,明菩薩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非
是斷滅。第二偈,釋引喻挍量不及無漏福德
也。上經中有疑,今問云何斷疑?即作偈答。「不
失功德因,及彼勝果報」,此二句釋「莫作是念
說諸法斷滅相」已前經也。明菩薩得初地無
生忍,不失地前一阿僧祇所修萬行。此辨乃
藉地前功德為因,方得初地真無漏解,故不
失因也;然初地以上出世間無生法忍無漏
勝福,不同二乘灰身盡滅故,亦不失果報。雖
言不失因不失果,未知何時不失?故第三句
答云「得勝忍不失」。自下半偈超釋經中「若
有菩薩得無生忍勝前福德」等,明菩薩證初
地無生勝忍,乃至十地行滿得佛時,亦不失
因果也。得勝忍時何故不失?第四句云「以得
無垢果」故。明初地斷除二障,得出世無漏法
性報身真實淨土無垢果時,轉勝增明,故不
失也。「示勝福德相,故重說勝喻」者,此二句
釋前恒沙世界七寶施等經,明所以引此恒
沙譬喻來者,為欲挍量顯示無漏勝福德故,
即是證成不失無漏福德也。「是福德無報」
者,下半偈釋「以諸菩薩不取福德」以下經也。
「是福德」者,是初地無漏勝福德也。「無報」者,
明此無漏勝福德無世間有漏報也。「如是受
不取」者,如是受無漏勝福德,如是不取有漏
福德,受取不受不取義聞於前也。「此義云何?
雖不依福德至功德莊嚴」,釋前偈上二句,作
答疑難云意,明不斷滅也。「何故依彼福德重
說譬喻」者,問後偈上二句喻來之意也,即以
初偈下二句答。「偈言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
果」,明譬喻所況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非斷
滅義也。「此義云何」者,問引此珍寶施福校量,
云菩薩得無生忍時獲多福德,非是斷滅之
義云何也。「有人起如是心以下至是故不失」,
提疑人失因果之疑。為遮斷此疑故,引喻挍
量,明得無生忍時不失因果不斷滅也。「如經
何以至不說斷滅相」,舉經來結。然此經文,
前憣經漏𨷂,依此論引來,明知應有也。
「若復有菩薩知一切法無我得無生法忍」者,
將釋此經故提來也。「有二種無我,不生二種
無我相」者,即解前「知一切法無我」經也。「是故
受而不取」者,是菩薩得無生忍時,有二種無
我解,而不生二種無我相故,但受地上無生
忍功德,不取地前有漏福德也。此句有成上
生下義也。「如經」以下,舉經來結也。「云何菩薩
受福德不取福德」者,論主問向所結經。若菩
薩受福德者即是其取,何故言受而復云不
取也?即指偈言「是福德無報,如是受不取」,以
此為釋也。「此義云何」以下,論主釋向半偈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去若來、若行住坐
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者,此是斷疑分中第
十五段經文。所以來者,前廣解法身如來古
今一定,體絕萬相湛然常住,非修行所得。
次前段明菩薩得出世間解,受無漏福德,不
取世間有漏福德。有人乘此生疑:菩薩本因
地時發心許度一切眾生,我所修善根與一
切眾生共之。疑云:若諸菩薩得真法身,出於
世間,受無漏果報、不受三界有漏果報;眾生
在世間,受無漏果、不受無漏果報。然人天
果報,聞是三界中法,人尚不得受天報,況
無漏福德出世果報得眾生受用也。若爾,世
間出世間條然有別,云何諸菩薩所修善根
令眾生受用得其利益?以此驗之,菩薩雖出
三界得真法身,猶有去來化物受三界報,不
條然方外不去不來也。若不去不來者,菩薩
福德眾生不得受用,則菩薩虛發此願無所
利益。為斷此疑故,答明諸佛菩薩真實法身
雖無去無來,而應身從感去來化物,眾生
用之益真實不虛。如此則菩薩善根眾生
用之,本願不虛,非謂法身有去來坐臥四種
威儀教化眾生,故次明也。
「須菩薩!若有人言如來若去若來等,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者,有人見應佛來去從感說法
益物,謂即是真佛有四威儀去來,從感受
三界報、處世化物,故言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也。明此人不解如來所說三佛一異義也。乘
此生二種疑,下論偈生起序其疑意,微塵喻
中釋也。「何以故?如來者無所至去無所從來」,
此釋前經「何以故謂如來有去來坐臥者,不
解我所說義」者,以見應身去來從感化物,謂
法身亦然,故曰不解。明應身如來有去有來,
法身無去無來也。若就報、應二佛,得云如來。
據法身佛而論,不應言如來,正應云如住。所
以然者,語報佛也。得道始從菩提心,修十
地行,乘因向果,以果望因得云如來既有真
報,必有影像,故應佛從真,亦得道乘因向果
名為如來。然法身佛,古今湛然體性圓滿,非
修得法,不可得言乘因向果故,正得云如住,
不得言如來,故言「何故?如來者無所至去
無所從來」也。法身如來不從此至彼入涅槃
故,言無所至去。不從彼至此來在世間教化
眾生,故曰無所從來。「故曰如來」者,依胡本,名
多陀阿伽度,漢憣為如住。此應言如住,但
以依昔什公所釋,還存如來之號也。此一
段經以二偈釋。初偈釋疑,解經中「若去來
坐臥等至不解我所說義」。第二偈,釋經中「何
以故」以下也,序經中二疑,生下微塵喻經。
初句言「是福德應報」者,上疑云:菩薩得真法
身,離於世間、不受三界報、無去來者,眾生云
何而得受用菩薩福德?故以偈答「是福德應
報,為化諸眾生」。「福德」者,菩薩所修善根也。
「應報」者,為化眾生現入三界,三業教化,令眾
生得益。如此則是菩薩福德與眾生共受,非
謂法身有來去也。難者言:上來廣解法、報二
佛湛然常住無去無來。既無心去來,何由有
此應化去來化物?若爾,諸佛如求,為有心
去來?為無心去來也?故下半偈答「自然如
是業,諸佛現十方」,明諸佛既成道已,本願力
故,隨眾生感,自然應身遍十方界教化眾生,
不待作意方有去來也。
「此義云何?明諸佛化身有用」等,釋上半偈,作
答疑意。明雖法身無去來用,而化身去來益
物也。
「偈言」以下,用下半偈釋成上半偈也。第二偈
上二句言「去來化身佛」者,牒前偈,明應佛有
去來。「如來常不動」者,正釋經「何以故如來者
無所至去無所從來」等。復欲乘作疑意,生下
微塵喻未無量七寶挍量經文,明供養應佛及
持應佛所說與真佛無異。下半偈正生微塵
喻,明三佛不一異也。何故作此上半偈?以生
於下七寶施福挍量經文。有人因前經生第
一疑:若法身佛不去不來,應佛有去來,隨感
處於世間,為眾生供養得福,即是菩薩因地
福德眾生受用者,是義不然。何故不然?以此
應佛化身去來無有實體故也。又上第五段
經中明應佛有生住滅三相故非佛,次第六
段經中明應佛不發心修行證果說法,此便
應一向非佛。以此三處經驗,丈六如來應非
是佛。若非佛者,云何供養應佛即是眾生受
用菩薩福德也?又若供養應佛得福者,與供
養真佛有何異也?有如此疑故,論主設此
半偈發起疑意也。此明應身有去來,法報湛
然無去來等故,云常不動。因即生第二疑,疑
云,若應化佛有去來,法報二佛無去來者,此
之三佛為一處住如眾僧在堂,為冥然念作
一不可分別?為條然異處住如東方阿閦、
西方無量壽等也?若合作一者,不應有去來
不去不來別;若條然異者,則三佛有別體,此
云何也?故下半偈答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
非異」,此明三佛於真如法界中不可定說冥
然合作一一處聚集住,亦不可說條然有差別
也。又時一解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者,此
論主假作問答,為欲生下微塵譬喻。云何生
下?上廣釋法報二佛不一不異,亦通應佛不
一不異。又此段經中明法報二佛無去無來,
應佛有去來,因此生疑:若法報二佛無有去
來,則是常住;應佛有去來,便是無常。若然,
此之三佛為一為異?又乘疑:十方諸佛斷
或證果之時,於真法界中為一處聚集
住,為冥然合作一?為條然異處住?及一切眾
生所有真如佛性,為一為異?為多為少?有如
此疑故,於此二句中具引向所疑一異之義
假作問答,拘瑣向下。「於是法界處」,是問問意。
此三佛斷煩惱盡時,於真如法界中為一處
住?為異處住也?故下句答云「非一亦非異」。答
意明諸佛成道斷煩惱時,此之三佛於真如
法界中,不可說言一處住、異處住也。此明不
去不來至無所至去無所從來故、釋偈第二
句、以經結也。「此義云何」以下,問答釋經,解如
來為如住義也。
《金剛仙論》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