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註疏
金剛經註疏
【前來並約法身斷疑。此問次約應身斷疑。疑曰。法
身是真如。真如不可取者。應身是真智。真智不可
取也。如其是可取。何取有累於無相。如其不可取。
何以自取為法王。佛欲斷此疑。故為斯問。須彌山
王。喻應身也。量高八萬。可言大也。勝出諸山。可言
王也。】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
【答意明應身以真智為體。以自在為用。體周法界。
可言大也。用超眾聖。可言王也。須彌雖大。以非心
故。不謂我是山王。應身雖大。以離相故。不謂我是
法王也。】
「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更曉身之大義。何者。身有二種。一有流身。二無流
身。非身者非有流之身。大身者是無流之身。夫有
流即遇物斯限。無流即觸徒斯契。有限者不能周。
能契者必能遍。不能周故失大身之名。必能遍故
得大身之義也。】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前來宗明經體。自下主明經用。用難指事故格量
以喻之。初言三千。不即言恒沙者。自少之多。開化
漸也。恒河者。恒是河之神名。河即因神立目。問意
言。初以一恒之沙為數。次有爾許沙數恒河。後諸
恒之中復各有諸沙數。是諸沙數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諸河為總。諸沙為別。河尚無數。況乃沙乎。】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
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
不。」
【一恒之沙為第一多。一沙復為一恒河為第二多。
諸恒之中復各有諸沙數為第三多。諸沙之中一
沙復為一世界為第四多。今問若人施寶同乎此
量。所生之福得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答明多也。】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
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如此福德勝前福德。」
【捨寶雖多而生福少。持經雖少而生福多者。經之
勝用在乎此也。】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下明此經之勝。成彼生福之多。此章明此經能令
物尊。隨何處說此經。即令此處可尊。隨何人說此
經。即令此人可貴。隨何所捨此寶。不令此處可尊。
隨何人捨此寶。不令此人可貴。由此義故。持經雖
少而福多。捨寶雖多而福少也。】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
【何況者。一以無情況有情。謂以地況人。二以少況
多。即一偈況於盡受也。地本無靈。說處尚令尊仰。
人既有識。持者深須虔養也。】
「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希有之法是菩提。成就菩提即人可貴也。】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有經之處則有佛教。佛教不異經教也。可重之者
是弟子。弟子即是菩薩也。有佛顯有能說。有菩薩
顯有能受。兩聖居中處可尊。】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
【此章明此經體是真流。夫證真如者得真般若。從
真般若流乎大定。從大定流乎大悲。從大悲流乎
化身。從化身流乎此經。故此經真所流也。經是真
流故。持雖少而福多。寶非真流故。施雖多而福少。
須菩提欲顯此義。故設兩請。初請約文以求目。此
文以何為名。後請約義以問持。此義云何修奉。】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
【此答初問。顯真流義也。夫名以宣實。實為名本。證
實者能流名。尋名者能津實。欲顯此經既為證真
者之所流。還詮證真者之般若。故目之曰金剛般
若也。金剛以不壞為義。喻智真也。般若以神照為
功。即智體也。波羅蜜以到岸為趣。顯智用也。】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此答後問。即令依向所立之名。以持此文之義。所
以爾者。立名之意。欲令依名以取文。依文以尋義。
依義以修行。依行以證真。故須依此名字而奉持
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
蜜。」
【更曉前意。夫證真之曰得真般若。得真之時便捨
文字。故云。佛說般若。即非般若也。若能依名作取
捨兩意。以持此文之。義即是如法奉持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此章明此經是諸佛同說。夫能證真者能說真。如
說行者能證真。諸佛巳證。為他證故同說。菩薩未
證。為自證故同行。欲顯同行者必同證。先明同證
者必同說。故為斯問。問意言。頗有一法唯我釋迦
獨說。非餘諸佛所說耶。若唯我獨說。即我名有所
說。若餘佛亦說。即我名無所說矣。】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此說同彼佛。則說無所說也。若然者。隨是一法。則
一切諸佛同說。無有一實。得一切諸人共捨。法可
同說。同行者必同證。所以持雖少而福多。財無共
捨。別捨者不同證。所以施雖多而福少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章明此經是滅惑之本。夫通論財施之福。內生
不善之惑。外感無記之塵。弘經之善。則近滅煩惱
之因。遠感菩提之報。今欲明施福之所生。即經福
之所滅。故為斯問。夫積微塵以成世界。則塵因而
界果。碎世界以作微塵。則界因而塵果。然則世界
作微塵。是微塵從世界出。此喻示何義。示煩惱從
財施生。微塵眾甚多。是微塵遍滿虗空。此喻示何
義。示煩惱彌綸法界。】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
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塵以染坌為義。界以因性為理。地塵非染塵。是說
地微塵。世界非染因。是說為世界。此喻通顯兩意。
一取非為喻。顯智慧非染塵。經福非染因。二取是
為喻。顯煩惱是染塵。施福是染因。然則前是破麤
為細。示因少而果多。此即摧有入無。顯始生而終
滅。何以明之。夫地塵是相結。屬分別性。煩惱塵是
麤重結。屬依他性。相結雖不可以無生觀斷。然可
以無相觀滅。麤重結雖不可以無相觀滅。然可以
無生觀斷。二塵雖異。俱財用之所生。兩觀乃殊。並
經力之能致。若爾財福之所生。即經福之所滅。能
滅即為勝。所滅即為劣。由此義故。施寶雖多而福
少。弘經雖少而福多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此章明弘經之福是諸善中勝。夫因以感果。果以
酬因。果勝即因勝。果劣即因劣。欲寄應真兩果。以
辨勝劣二因。故為斯問。問意云。如來以真如為體。
三十二相是虗妄之法。可以此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
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是丈夫之相。無相是菩提之相。即是非
相。非菩提之相。是名三十二相。是丈夫之相。此明
兩相異體。即顯應真殊狀。夫三十二相是世間之
勝報。其因尚劣於經福。無相是出世之妙果。其業
理勝於施善。由此義故。施寶雖多而福少。弘經雖
少而福多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前寄捨財以明勝。此寄捨身以明勝。依報易捨。正
報難捐。自易之難。亦化漸也。】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
【須菩提欲歎經勝以成福。先陳巳悟以興感。然則
凡夫悲感多為憂生。聖人悲感多因喜起。今者須
菩提耳飡正說。慧鑒真如。一則愍彼捨身。二則欣
今所說。】
「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
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此歎希有。昔來之所不聞。約時以顯希有也。慧眼
之所不聞。約行以顯希有也。經是希有。故弘雖少
而福多。身非希有。故施雖多而福少也。】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此歎不共。何者。斯經有實信。不與二乘共也。信心
清淨。信教也。則生實相。信理也。然實相可顯不可
生。言生實相者。但生實相信耳。】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更曉前意。則是非相。則非二乘之實相。說名實相。
說名大乘之實相。非二乘之實相。下人之所不成。
是大乘之實相。上人之所獨得。由經有不共之實
相。所以弘雖少而福多。身無不共之實相。所以施
雖多而福少也。】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則為第一希有。」
【此歎生解深。夫信為人道之初宗。智為究竟之玄
術。將言生智之不易。先美起信之為難。須菩提言。
我今承力而得解易。故非為希有。末世自思而起
信難。故方為希有。】
「何以故。」
【欲明希有意。故發問以徵之。】
「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此明依經起信。悟人空以答之。】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
非相。」
【此明依經起信。悟法空以釋之。此明法空者。何以
不言法相即是非相耶。夫無我有二種。前明無人
我之相。今明無法我之相。不相違也。】
「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相若是實。則佛不能離。今離相名佛。故知相即非
相。】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
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如是如是。述其言也。得聞不怖。成其義也。一往怛
愕名驚。心膽怯弱名怖。深惡前事名畏。驚是始行
人。怖是二乘人。畏是外道人。初人於真空理有信
而無定。亂故所以心驚。次人有定而無信。疑故所
以生怖。後人無信亦無定。謗故所以生畏。異初人
故。聞經不驚。異次人故。思義不怖。異後人故。修行
不畏。】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
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歎教中勝。夫斯經以般若為主。般若則六度之
中為勝。故云第一。非餘人之所量。故云非第一。言
非第一者顯不共義。是名第一者顯最勝義。般若
為因。言教為果。般若勝故。言教第一。經是第一。故
弘雖少而福多。身非第一。故施雖多而福少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此中復有疑。此疑從有住起。疑曰。捨身苦身而得
福劣者。依經起行亦生苦受。得福云何勝耶。為斷
斯疑。故明忍度。何者。此忍以無癡善根為體。無生
法忍為性。唯諸佛之所窮。故名波羅蜜。非餘人之
能究。故說非波羅蜜。依經起行既生無生之勝忍。
豈苦受之所倦哉。】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
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前明有苦而能忍。此明有忍故無苦。何者。若有自
我.他我之異。便見能害.所害之殊。我於爾時既無
兩我之執。則不見歌利為能害.我身為所害。既無
兩害之體。苦受從誰而生。】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
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更說無苦義。節節支解。害事極也。不生瞋恨。忍力
猛也。瞋恨因我執而生。我執既無。瞋恨從誰而作。
然瞋是大惑。恨是小纏。大惑即可報之以殺心。小
纏但得加之以楚毒也。】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
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前明有忍故無苦。此明無苦故有樂。何者。作忍辱
仙人顯有慈悲。無我等相明無瞋恨。無瞋恨故無
苦。有慈悲故有樂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
【下更防其過也。夫見苦而行苦者。則心疲而退沒。
忘苦而行苦者。則心輕而進昇。為防退沒之行。所
以教發無住之心也。夫菩提以無住為體。若能忘
相發心。心即泯同無住。所以離相發心。即無住心
之體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
住心。」
【此示無住境也。不住色等生心。令離果報也。應生
無所住心。令離報因也。】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此示無住障也。若心有住。住前二境。則為非住。不
住菩提。若有此心。便成障也。】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此示無住行也。夫昇高者必自邇。涉深者必自淺。
是故欲入無住之心位者。應修無住之行也。無住
心位初地以上。無住行位道種以還。故攝大乘論
曰。願樂位六波羅蜜。雖是世間法。能引出世心。今
言施者。亦以三檀攝六也。】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前約有住斷疑。今約無住斷疑。疑曰。若其無住。為
誰修行。若見眾生可為。應名住著眾生。今明約俗
可言有為。故言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若
三檀分別。即令眾生捨三種苦。得三種樂。由資生
檀故。令捨貧窮苦。得巨富樂。由無畏檀故。令捨怖
畏苦。得安隱樂。由法檀故。令捨生死苦。得涅槃樂
也。】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
生。」
【此明約真可言無住。何者。諸相是眾生之體。眾生
之體即眾生之名。諸相非相。體空而非實。眾生非
生。名空而是假。名體空矣。何所住哉。】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
【前約外化明無住。此約自行明無住。疑曰。道若無
住不應與果為因。若住果者。何得復名無住。今明
道雖不住。而能為因。此乃證真者之所通。非理外
者之能達。但可依我語以取信。憑聖教以修行耳。
欲顯此行可信未可證。故舉五語以勸之。五語者
為顯四義。真語說真智。如語說真如。實語說四諦
之理。不誑語說三世之事。不異一語即總定前四
不可迴也。】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前既舉言以勸信。或畏守言而失道。為防彼故。今
對治之。此法即目如來言教之法。此法是佛法辨
之所通。是佛辭辨之所說。與佛相應。故是如來所
得法。夫道處無言。守言即失道。所以此法無實。然
言能示道。離言不見道。所以此法無虗。言能示道。
故指月之譬興。道處無言。故捨船之喻作。】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
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照。見種種色。」
【此章雙約有住.無住斷疑。疑曰。若菩提即真如。真
如之體。時無不通。處無不遍。若爾。云何心無住時
能得菩提。心有住時即不能得。云何聖人處可得。
凡夫處不得。今斷此疑。故為斯譬。闇以譬惑。明以
譬道。色以譬真。若心有住。是有惑而無道。若心無
住。是有道而無惑。夫真雖不隔於惑道。其惑不滅。
不可以道證真。猶色雖不隔於明闇。其闇不滅。不
可以眼見色。若爾。見者自得。不見者自不得。得與
不得由乎見與不見。何關真如遍與不遍也哉。】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
持讀誦。」
【從上初恒以來。大意主明經用。自此訖於後。問義
旨為顯修行。能於此經。修行處也。受持讀誦。修行
事也。】
「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
無量無邊功德。」
【欲顯修福之轉勝。先言得福之無邊。】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前捨多身而時短。今捨多身而時長。從短之長此
轉勝之義也。】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
受持讀誦。為人解脫。」
【不逆。不謗也。此中從淺至深。有六種修行。一書。二
受。三持。四讀。五誦。六說。夫不謗是行前之淺信。受
說即行內之深修。淺信福巳過前。深修固難為喻。】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
【此下歎修行之用。以勵修者之心。此章明境界深。
心口所不及。不可思議也。權衡不能准。不可稱量
也。】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此章明依止大。運出二乘之表。故曰大乘。顯過兩
障之外。故稱最上。由佛說有三。一下說。說四諦。即
小乘。二上說。說六度。即大乘。三最上說。說三無性。
即一乘。此經為發後二乘者說。所以依止大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
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
德。」
【此章明滿界種。界種即是三種佛性也。一自性住
佛性。二引出佛性。三至德果佛性。自性住佛性即
真如界。引出佛性即菩提心。至德果佛性即六度
行。初一名界。後兩名種。所謂依真如之界。發萌芽
之種。故合名界種。若人依經起行。即生無邊之福。
與此三性相應。故能圓滿界種也。】
「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章明持正法。正法即菩提也。菩提名覺。覺有四
種。一應覺。謂真如。覺之緣也。二正覺。謂真智。覺之
體也。三覺分。謂福德。覺之因也。四令覺。謂正教。覺
之用也。若人修行正說。是攝持令覺。依正說修正
行。是攝持覺分。依正行生真智。是攝持正覺。依真
智證真如。是攝持應覺。攝持即是荷擔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脫。」
【此章明難信聞。樂小是聲聞緣覺。著我是外道凡
夫。樂小明無受大之機。著我顯與無我正反。並非
法器。豈妄授哉。】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
以諸香華而散其處。」
【此章明處成尊。恭敬圍繞。內心處也。華香散處。外
則供也。】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
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
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章明淨三障。一惑障。二業障。三報障。由經力故。
轉重為輕。促長令短。此淨義也。為人輕賤。轉報障
也。先世罪滅。轉業障也。當得菩提。滅惑障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章明速證果。阿僧祇。此云不可數也。外國算法
有六十位。過此以後佛可復知。故名阿僧祇。夫以
事佛之福為一分。持經之福為百分。事佛福一分。
不及經福百中之一分。次以百中之一分為千分。
亦不及千中之一分。後去皆爾。故云乃至算數譬
喻所不能及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
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
不信。」
【此章明得大報。先顯因多也。具說。則文浩蕩故耳
識不能受。義深邃故意識不能持。耳不能受則耳
識亂。意不能持則意識狂。由亂由狂。則懷疑以生
謗。由疑由謗。則墮獄而受殃。由此義故。佛不具說
也。】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明果大也。近招十王果報。遠感諸佛三身。十王
果報。勢力遠而難思。諸佛三身。體用大而無測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前來第一周為立菩薩行體。自下第二周為斷菩
薩行障。何者。前周之初。教菩薩起三行。涉行深者
即忘懷而捨著。發迹近者或存能以自取。謂我能
如是住。我能如是修。我能如是降伏。我即真是菩
薩。夫有我即有住。有住即有障。無我即無住。無住
即無障。住與不住相違。我與無我正反。有我之心。
既迷無我之妙理。有住之執。亦障無住之真行也。
夫行以趣果為功。障以礙道為用。障若不斷。行無
由成。障斷行成。則菩提之果。日可登也。為此義故。
須菩提重請前章以發端。欲令如來絕彼證道之
深累。】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
眾生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
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答初請即斷彼行障也。何則。夫存自者不能忘
觀。存他者不能忘境。其欲自他兩滅者。莫若境觀
雙盡也。是故如來控前無度以盡境。引今無發以
盡觀。境盡故絕乎所度。觀盡故絕乎能度。所度絕
即他我滅也。能度絕即自我滅也。兩我之執既滅。
障道之累自靜。由此論之。豈有一我為菩薩。而為
發心之物乎。故曰。所以者何。實無有法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也。須菩提既三行具請。如來
但舉一答。何也。夫發心為初。修行為次。降伏為後。
發心為顯攝道。修行為顯成就道。降伏為顯不退
道。既初無發心者。而況修行乎。況於降伏乎。】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