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偈釋

金剛經偈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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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身中。令其佛法成就。於彼屬同行者。令其教化

利益。自利利他。與佛無異。付囑為哀彼根未熟者。

巳得不退位者。令之不捨大乘。未得不退位者。令

於大乘更趣殊勝。以勝付囑而相付囑。欲其轉化

無窮也。】

「(於心廣最勝。至極無顛倒。利益意樂處。此乘功德滿)。

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

【此釋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至即非菩薩。四種心也。

若胎卵濕化。至若非有想非無想。盡乎三界眾生

矣。悉在所度之中。是廣大心也。皆令入無餘涅槃。

盡成佛果。是第一心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但是

寂滅巳身。無別有情。是常心也。何以故。菩薩取一

切眾生。猶若我身。常不捨離。故名為常。若有我人

眾生壽者四相。依止身見。故我等想生。是名顛倒。

無此四相。是不顛倒心也。如是四種利益意樂。圓

滿果因。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住無所住。名深心住。

此菩薩乘。功德圓滿。量等虗空。如是降伏。如是安

住。是如來所為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者也。】

「(六度皆名施。由財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修行不住)。

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

【此釋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義也。布施是檀波羅蜜。

無住是般若波羅蜜。何以行施處離相。離相處行

施。名為相應行。以檀施能攝六波羅蜜故。施有三

種。一者資生施。二者無畏施。三者法施。此中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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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但攝布施一波羅蜜。無畏施。攝持戒忍辱二波

羅蜜。法施攝精進禪定智慧三波羅蜜。此三種施。

皆得名施。亦皆得名智。以智攝五波羅蜜。即無所

住而行於布施等。諸菩薩修行。當住於此也。】

「(為自身報恩。果報皆不著。為離於不起。及離為餘行)。

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巳不施。防求於異事。」

【此釋布施不住於相之義也。凡人行施。多為現在

自身。及報過去之恩。希望未來之果。三者而巳。於

此三世事中。悉皆不著。所謂不住於事者。依資生

施說。謂於所施財。心無愛著。無所住者。依無畏施

說。謂修戒忍時。不望報恩。不住色等者。依法施說。

謂說法之人。心不希求可意諸境。凡現生果報。及

他生果報。皆不著也。復以何義不住彼耶。心存於

巳不起施心故。或復施巳還追悔故。為護此事。於

身不著。若有希求。即為餘事而行惠施。退失菩提

故。為防是行。於事不著。此布施等不應住於相也。】

「(攝伏在三輪。於相心除遣。後後諸疑惑。隨生皆悉除)。

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

【此釋布施離相獲福。復斷後後疑惑也。度生而著

四相。即布施而住於相。此取相之心。故當降伏。即

彼布施等事中。不見施物。受者。及施者。於此三輪。

除著想心。但應如所教住。謂以無住為住也。此中

有疑若離施等相想。云何能成施福。不知如是布

施。其福轉多。量等虗空。不可思量。此即斷疑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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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向後層見疊出。所有經文。皆為除遣後後疑惑。

如云莫作是念等。如云勿謂如來有所說法度生

等。皆防生成心之謂也。】

「(若將為集造。妙相非勝相。三相遷異故。無此謂如來)。

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即如來。」

【此釋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之義也。如來三十二

相。是由施等因緣集造。墮在有為之數。由多劫修

行。乃得成就。若分別有為體是如來。便見如來有

其勝相。若望如來真如之性。即無此勝相。何以故。

此有為體。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此云三相異

體者。以住異同時故。若法身如來者。本自無生。離

彼有為。本無所為。離彼成就。非前際生。非後際滅。

本無變遷。離彼異體。謂三相異如來故。是法身無

相。不應以身相見也。若於是處。無三相可得。足知

如來不是有為造作因緣所成。如是見巳。雖為佛

果而行布施。非著法施。成如是斷疑故。】

「(因與果甚深。於彼惡時說。此非無利益。由三菩薩殊)。

說因果深義。於彼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由於先佛所。奉持於戒學。并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

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此釋頗有眾生。至種諸善根義也。無住而住。因深

也。相而無相。果深也。於彼鬬諍牢固惡世之時。有

能不以此為空談而生實信者。是末代菩薩持戒

修福。具戒具德具慧。三德完備。故能信也。當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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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修戒於過去。承事多佛。種諸善根。其來久矣。供

養諸佛有三種義。一者給侍左右。二者嚴辦所須。

三者詢承法要。能守護故。名曰尸羅。謂能善守六

情根故。修復有三種。一能離於十不善業故。二能

作於菩提分業故。三能趣於第一義諦故。如是修

戒。而行恭敬承事。即持戒具足。如是供養。而種植

善根。即功德具足。次下明其具慧。能於菩提生於

實相。功德圓滿。其福固無量也。】

「(能斷於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為具慧。二四殊成八)。

彼壽者及法。遠離於取相。亦說知彼相。依八八義別。

(別體相續起。至壽盡而住。更求於餘趣。我想有四種)。

差別相續體。不斷至命住。復趣於異道。是我相四種。

(皆無故非有。有故不可說。是言說因故。法想有四種)。

一切空無物。實有不可說。依言詞而說。是法相四種。」

【此釋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及無法相亦無非法

相義也。上言菩薩三德備。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所

謂有智慧者。了知人無我。故無壽者四相。了知法

無我。故無法非法四相。彼壽者及法。八相俱離。不

復取著。誰其知彼相而遠離之。唯具慧者。依於八

相。了知八相義別。所謂我相四種者何。中有主宰。

名之為我。今觀色受想行識諸蘊。各各差別。各無

主宰。故無我相。安住常性。名曰眾生。今諸蘊無常。

相續流轉。無有一法是安住性。故無眾生相。脈脈

不斷。乃名命住。今至壽盡而住。如有經言。汝今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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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亦生亦老亦死。故無壽者相。諸蘊循環。受諸異

趣。名曰人相。是中無人能取諸趣。譬如因質而現

於像。質不至像。而有像現。由前蘊故後蘊續生。前

不至後。而後相續。是無人相也。此謂了知人無我

性也。所謂法相四種者何。經云。無法想。亦無非法

想。無想。亦無非想。諸譯皆然。唯秦略其後二。此復

云何。第一義諦。法本不生。能取所取。諸法皆無。故

無法想。以不生故。亦無有滅。彼法無物。而空實有。

故亦無非法想。此偈所謂一切空無物也。法與非

法分別離故。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非言所詮故。故

無想。此偈所謂實有不可說也。所言無想。但顯想

無。非謂有法而名非想。雖第一義離一切想。而依

世間言語想說。以於無言處依言相說。是不可言

顯者。實言說之因也。亦無非想。此偈所謂依言辭

而說也。是謂了知法無我性也。壽等四相易知。法

等四相難晰。彼知遠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即謂

之法相。并其法相而空之。即謂之非法相。有是有

非。未離分別。法與非法。二者俱泯。無可言說。是謂

俱空。若一向是空。破滅諸相。恐墮偏空。故依俗諦

說。亦無非相。有而不有。無而不無。是中道諦也。此

非法相。遣法也。無相。遣非也。亦無非相。遣非非也。

秦譯但以非法相該之。】

「(由彼信解力。信故生實想。不如言取故。取為正說故)。

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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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釋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義也。彼人持戒修福。

能起深信。依彼信心。恭敬多佛。種諸善根。聞此經

典。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信心清淨。能生實相。由具

慧者。不如言取義。隨順第一義智。取為正說故。名

為實相。為斯理故。說彼八相遠離之後。便云不取

於法相。亦不取於非法相。法與非法。總未離於聲

教。彼不以所聞聲教而正取之也。不正取於法。不

正取於非法。二相遠離。即是實相。正說如是取。是

以不取取之也。彼菩薩聞說章句。能生實相如此。

何患其後有聞者不生實信乎。】

「(佛了果非比。由願智故知。為求利敬者。遮其自說故)。

佛不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求供養恭敬。彼人不能說。」

【此釋如來悉知悉見義也。謂佛知即是見。見即是

知。非如肉眼。但見麤近物。至細障遠處則不能知。

非如比智。見煙知火。不能照了諸相差別。彼具戒

等人所有果報。佛一一知。佛一一見。若不言見。或

謂比知。若不言知。或謂肉眼等見。是故知見並言。

然由願智現量而了。惟佛具廣度眾生大願力故。

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於諸境界朗然現覺。不但

現生福果。洞燭無差。即將來所感果報。為人供養

恭敬等。無量福德。一一了知。何故如來作如是說。

彼具戒等欲得福德。彼人則不能說。是人自知故。

諸佛如來。善知彼何等人。有何等行。是故彼人不

能自說。得福有二。生者能生因故。取者熏修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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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義故。】

「(證不住於法。為是隨順故。猶如捨其筏。是密意應知)。

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栰。法中義亦然。」

【此釋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義也。謂文字般若脩多

羅等法。非證智者所住處故。既得證巳。應捨彼法。

如到彼岸。應捨其筏。然欲證智。非法不可。於增上

證。是隨順故。應須收取。如未達岸。必憑其筏。是名

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捨。故名為密。是般若法。於

無相菩提相應者。尚在所捨。何況我相四種。及法

相四種。與實相不相應者。其可取著而不捨乎。不

悟而隨順於法者。即名識。悟而能轉乎法者。即名

智。轉識成智。即法中義也。】

「(化體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非二取。所說離言詮)。

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

【此釋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義也。此須菩提所解如來無得無說義。應化非法

身。原不證法。亦不說法。故謂無定法可得。亦無定

法可說。其義維何。以如來所說真如之法。非耳能

聽。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說故。是故應知非法

非非法。此據真如道理而說。彼非是法。謂是法無

為其性故。復非非法。由彼無自性。體是有故。二邊

俱離。即無可說。是無上菩提。離言說相。從來無有

得者。既無所得。更何說哉。此無得無說。須菩提所

為解空第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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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為他說。非無益集福。福不持菩提。彼二能持故)。

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得自性因故。此餘者是生。唯是佛法故。能成最勝福)。

於實名了因。亦為餘生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

【此釋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至所

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義也。寶滿三千界。持用布施。

非不得福甚多。以其不趣菩提。唯成有漏之業而

巳。若受持此經。為他人說。自利利他二者。能趣菩

提。肩荷佛道。福德積聚。勝彼寶施者無量。曷言乎

福德之勝也。一切無上菩提。皆從此經發明。現證

無為實體。永斷生死苦因。故曰於實為了因。一切

諸佛。皆從此經。熏修身語。律儀圓滿。出生報化之

身。故曰亦為餘生因。持說此經者。成就第一之法。

成就希有之佛。世間之福。孰有過於此者。然所謂

佛法者。即佛法非佛法。以所覺之法。唯佛能證。佛

不自有。由不共性。以能作第一法因。是故彼福德

中。此福最勝。故曰福成第一體也。】

「(不取自果故。非可取可說。解脫二障故。說妙生無諍)。

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

【此釋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至須菩

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義也。一

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今日所謂佛法者

即非佛法。是無為法。亦不可取及說也。所謂不可

取者。非謂無其果也。如四果人各證自果。但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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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念謂得是果。即是不取。彼於證時。離取我等隨

眠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此不取者。即四

果離四果。如依須菩提說得無諍三昧也。無諍者。

謂離煩惱障。及離三昧障故。由離煩惱障。得羅漢

果。由離三昧障。得無諍行。蓋人法兩空矣。更何取

乎。】

「(在然燈佛所。言不取證法。由斯證法成。非所取所說)。

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此釋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義也。然燈

生時。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釋迦如來於

彼授記成佛。然佛於然燈授記語中。不取於法。無

佛想。無我想。無授記說授記想。顯是智證。而無所

取故。但以無分別實智。證無差別真理。以是真實

之義。離心緣相。成其無取。離言說相。成其無說。所

以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也。】

「(智流唯識性。國土非所執。無形故勝故。非嚴許嚴性)。

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此釋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義也。淨土

有二種。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謂離

一切相。無所見聞。莊嚴亦有二種。一形相莊嚴。謂

金地寶池等。二第一義莊嚴。謂修習無分別智。通

達唯識真實之理。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如

是而取淨土。非有形之淨土。乃第一體之淨土也。

如是莊嚴。不取相而為莊嚴。是真莊嚴也。依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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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諦。無有形質可取。即非莊嚴。依俗諦。如是無莊

嚴。是名莊嚴。若執有佛土形勝莊嚴。云我當成就。

彼即於色等境界。有住著心。為遮此見。故下承以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

「(譬如妙高山。於受用無取。非有漏性故。亦非是因造)。

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

【此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義也。佛報身如須彌山

王者。須彌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山無分別性

故。報佛亦然。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如何得

是無分別耶。第一義中。山及色身。皆無體性故。佛

說非身。是名大身。以受樂報佛。遠離諸漏。即無有

物。即是非身。由此非有身。說為有身。唯有清淨身

故。自體是有。非由因造。遠離有為法故。是大身。即

法身也。】

「(為顯多差別。及以成殊勝。前後福不同。更陳其喻說)。

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此釋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至勝前福德義也。前巳

說寶施之喻。今復說者。豈不重耶。前說一三千界

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義。總是

勝較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之勝。故重說

也。後福何以過於前耶。前福差別不明成立之因。

為於菩提無有荷持之用。今欲顯其能立因相。更

將別喻隨事而言。故較量之喻亦復殊勝。】

「(兩成尊重故。由等流殊勝。煩惱因性故。由劣亦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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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於二處。因習證大體。彼習煩惱因。此降伏染福。」

【此釋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至是名三十二相

義也。二處者。一是隨說四句偈等之處。一是經典

所在之處。四句偈處。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塔

廟。巳尊重矣。經典之處。則為有佛若佛弟子。又尊

重之至也。彼以七寶等施。施寶之地。及能施者。無

如是事。故謂持說勝也。又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

蜜。即般若離般若。能與一切諸佛如來證法作勝

因故。又一切諸佛所共說故。皆以修習般若為因。

證會等流之性。發明大事。無說可說。故曰因習證

大體也。彼七寶布施福德。是染煩惱因。以能成就

煩惱事故。如積微塵以成世界。不離人天因果。是

因果皆非實有。故曰非微塵非世界。然是微塵非

貪等煩惱體。是世界非煩惱染因界。故名微塵世

界。是世塵無記。非彼染煩惱所及。縱能獲福。與微

塵世界等。亦同於無記性。極為微劣。況此持經功

德。能遠離煩惱因。能成佛菩提。及成就三十二相。

非福德中之勝福德乎。又三十二相。非是正覺之

體性。故名三十二相。比於持說法門。能得大覺性。

亦為是劣。此佛身相雖劣。亦是出世之福。實勝過

施寶所得世間之染福。況法身因。而不超越此三

十二相。能降伏染福。而持經功德。更能降伏之也。】

「(彼果勝苦故。難逢勝事故。境岸非知故。於餘不共故)。

苦身勝於彼。希有及上義。彼智岸難量。亦不同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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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甚深性故。勝餘略詮故。胄族高勝故。望福福珠勝)。

堅實解深義。勝餘脩多羅。大因及清淨。福中勝福德。」

【此釋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至是名第一波羅蜜

義也。彼捨無量身命以用布施。視乎捨資生財寶

者。所得果報福德。此福勝彼福。何以故。彼捨身命。

苦身心故。然是苦因。終招苦果。若以四句偈施。脫

離苦海。其福不尤勝乎。爾時須菩提尊重法故。遂

便墮淚。此法門希有。雖有智眼亦未曾聞。復是難

逢。復是勝事。云何為勝。以上義故。如經說般若波

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彼智岸無人能量。云何為

到。由其所知境岸。唯佛。餘無能知者。故曰上義。又

此法門不同餘法。此中有實相故。除佛法。餘處無

實故。故信心清淨。不信餘法。則生實相。言實相者。

唯此處有。言非實者。餘處不生。能生是相。當能成

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此法門。是甚深性。故有能受

持此經。思量修習。不起我等相者。是於可取境界。

無有顛倒。得人無我也。又我等相。即是非相。是於

我取。無有顛倒。得法無我也。此二如其次第。明我

空法空。以至空空。能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故謂

真實堅固甚深之義也。佛乃印可須菩提所說。若

復有人聞說是經。始焉不驚。既焉不怖。終焉不畏。

彼於無上菩提。不以其希有而驚之。不以其甚深

而怖之。不以其難成而畏之。是於此經。能生淨信。

更無疑沮。其能生實相。而成就無量功德也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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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謂堅實解深義者。後五百世寧無是人哉。特

希有耳。又此法門勝餘脩多羅。佛說第一波羅蜜。

非第一波羅蜜故。又云大因者。以第一波羅蜜。能

為諸佛修證大體之因。又云清淨者。以無量諸佛

所共說故。族胄高勝。極其清淨。彼以珍寶施者。無

有如斯眾德圓備。此所得福。望前福聚。不啻霄壤。

故謂彼福德中之勝福德也。】

「(彼行堪忍時。雖苦行善故。彼德難量故。由斯名勝事)。

能忍於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勝義。

(由無恚怒情。不名為苦性。有安樂大悲。行時非苦果)。

離我及恚相。實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此釋忍辱波羅蜜。至應生瞋恨義也。謂彼持經者。

行苦行時。雖同苦果。而此苦行不疲倦。以有堪忍

性故。名到彼岸。彼岸有二種義。一是善性故。由諸

波羅蜜。皆以善為體性故。二是彼德難量故。由彼

德岸曾無知者。故言非波羅蜜。此苦行勝彼捨身

遠矣。如我於爾時無我人眾生壽者相。離於我相

也。及王悔過。我心無瞋。離於恚相也。無我。則無受

苦者。無瞋。則無惱彼者。但見共樂。不見有苦。但見

慈悲。不見瞋恨。如是苦行果。由與勝法相應。雖曰

忍辱到彼岸。其實般若到彼岸也。豈同恒沙身命

布施所得果哉。】

「(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謂是得忍邊。及此心方便)。

為不捨心起。修行及堅固。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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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釋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至不應住

相布施義也。佛無我人等相。自五百世以來。修行

堅固。故能與菩提相應。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苦

行之時。見有苦惱。便欲捨菩提之心。是故應離諸

相。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如是過。故偈言。生心

因不捨。是故應堅求。為何等心。是此心生因。而遣

堅固勤求。復於何處。是不捨菩提心因。令進求也。

偈言。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此謂入初地勝義

之心。得忍邊際。行無住心。故經言發無上正等覺

心。何以故。示不住生心義故。若心住色等。此必不

能進求佛果。故菩薩應無所住而行布施。即是生

起無住著心方便。謂得忍巳。雖復遭苦。而不棄捨

大菩提心。故曰習彼能學心也。】

「(應知正行者。是利生因故。於有情事相。應知徧除遣)。

修行利眾生。如是因當識。眾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

(彼事謂名聚。最勝除其想。諸世尊無此。由真見相應)。

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諸佛無彼二。以見實法故。」

【此釋為利益一切眾生。至即非眾生義也。云何為

利益眾生修行。復遣不住利益眾生事耶。為斷此

疑。故經言。為利益眾生。應如是布施。言此正行者。

是利益眾生因。非取眾生相事故。何者是眾生事。

偈言。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彼眾生者。唯名字

施設。喚為眾生。即是假名。原無實體。故如來說。一

切相貌。即非相貌。如是足明人無我也。又眾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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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謂由五陰所成。諦觀五陰。各無主宰。實無成眾

生事。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是足明法

無我也。諸佛明彼二相不實。故無彼二相。以見於

實相無相故。若見於真實。即不見有所度之人。亦

不見有能度之智。一切無所住著。是真般若法

也。】

「(果不住因位。是得彼果因。世尊實語故。應知有四種)。

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

(立要說下乘。及說大乘義。由諸授記事。皆無有差舛)。

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受記。以不虗說故。」

【此釋如來四語義也。如來言說。不離利生行施等

事。即是道也。菩提妙果。雖不住於言說道中。而言

說之道。能為菩提之因。以諸佛真實語言。能證離

言之果故也。彼言說有四種智。彼真語者。但說真

體實智。如華嚴境界。與大菩薩共也。實語者。如四

諦因緣等法。與小乘共也。如語者。說大乘等法。與

眾菩薩共也。不異語者。如一切受記等語。唯諸如

來乃能究盡。所謂不共法也。以此四者。不虗誑於

眾生。秦譯加一不誑語。非四者外。別有不誑語也。

語本無誑。即不虗說。何慮其因果不相符耶。】

「(不得彼順故。是非實非妄。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

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虗。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

【此釋此法無實無虗義也。順彼實智第一義。說一

切法本性無生。無生即無有。故無實。既無生。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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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故無虗。上言我是真實語者。今又說無實無虗。

一說兩兼。理難成信。由此答云。如言而執者。對彼

故宣說。如依聲教得證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又

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而法

實故。為破此二執故。說無實者。以所說法。不能得

彼證法。所以對治言中有菩提之說也。又說無虗

者。以此所說法。隨順彼證法。證果是實。所以對治

言中無菩提之說也。惟其無實無虗。故一切應無

所住。】

「(當時諸處有。於真性不獲。由無知有住。智無住得真)。

時及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

(無智由如闇。當闇智若明。能對及所治。得失現前故)。

闇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此釋心住於法而行布施。至見種種色義也。一切

時者。謂過現未來。一切處者。謂三界。眾生實有真

如法。真如有得不得者。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異

耳。無般若之智。而住於法。心不清淨。如闇中無所

見。雖有解脫之時。雖有涅槃之處。冥然罔覺。故不

得真如也。有般若之智。而不住於法。心得清淨。如

有目者。當夜盡日出。見種種色。時時解脫。處處涅

槃。洞然無礙。故得真如也。明與闇對。是對法也。以

有智治無智。是對治也。明生則暗滅。智生則愚滅。

由其有目。顯得能對。如夜分巳盡。顯所治闇法盡

故。如日光明照。顯能治法現前故。得失現前。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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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習般若智乎。】

「(由如是正行。獲如是福量。於法正行者。業用今當說)。

於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復成就何業。如是說修行。

(於文有三種。受持讀演說。義得由從他。及巳聞思故)。

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修從他及內。得聞是修智。

(此謂熟內巳。餘成他有情)。

此為自湻熟。餘者化眾生。」

【此釋能於此經受持讀誦。至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義也。持經功德。較量殊勝。是修何等行耶。是得何

等福德耶。復成就何等事業耶。修持說行。是為正

行。證真如果。是大福德。成就威力殊勝。是大事業。

如是修行。皆自聞經始也。名字有三種。曰受持。曰

讀誦。曰演說。欲受持其義。廣為人說。先須讀誦其

文。是讀誦者聞慧也。受持者思慧也。從他聞法。內

自思惟。兼此二者。是得修行智也。此聞思修智。不

為耽玩文字故。為自湻熟般若性智故。以其有餘

化導眾生。常以所聞廣為人說。俾人人皆能成就

最上第一之果。是為無量無邊功德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