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鎞

金剛經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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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苦行。而亦當感苦果也耶。不知住相捨身。不

達無相。故招苦果。今菩薩苦行。名為忍辱。忍到於

至靜無相之岸。名忍辱波羅蜜。而復忍無可忍。彼

岸非岸。名非忍辱波羅蜜也。尚無靜境。豈有動心。

直造非靜非動之本源。苦果將安在哉。故彌勒云。

能忍於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勝

義。

△二舉行釋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

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

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

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僊人。於

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徵其所以忍辱非忍辱者。是巳行之行。久騐之方

也。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了無我人等相。是

忍辱波羅蜜。即非忍辱波羅蜜也。又究其所以便

無我等者。以若有我相。應生瞋恨。今既無瞋。足知

無我矣。且此忍辱之行。非一時。非偶然。又念過去

於五百世作忍辱僊人。於爾所世。皆無我人等相。

則煉深相伏心境素與之兩忘。習慣性成。物我渾

同於一味。不唯無苦。而且有樂。不唯無瞋。而且有

慈。如彌勒云。離我及瞋恚。實無於苦惱。共樂有慈

悲。如是苦行果。又割截之事。按涅槃經云。我念往

昔生南天竺富單那城婆羅門家。是時有王。名迦

羅富。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為眾生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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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城外。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華敷。與其眷屬。

宮人綵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綵

女。捨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

說法。時王見我。便生惡心。而問我言。汝今巳得阿

羅漢果耶。我言不得。復言巳得不還果耶。我言不

得。復言。汝既年少。未得如是二果。則為具有貪欲

煩惱。云何恣情觀我女人。我即答言。大王。當知我

今雖未斷貪欲結。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

世有僊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

欲。云何見面而當不著。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

由於服氣食果。皆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

他而生誹謗。云何得名修持淨戒。我言。大王。若有

妬心則為誹謗。我無妬心。云何言謗。王言。大士。云

何名戒。我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是戒。當截汝耳。

若能忍者。知汝持戒。即截我耳。時我被截。容顏不

變。時王羣臣。見是事巳。即諫王言。如是大士。不應

加害。王告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答言。見

受苦時。容顏不變。王復語言。我當更試。知變不變。

即劓其鼻。刖其手足。爾時菩薩。巳於無量無邊世

中。修習慈悲。慜苦眾生。時四天王。心懷瞋忿。雨砂

礫石。王見事巳。心大怖畏。復至我所。長跪而言。惟

願哀怋。聽我懺悔。我言。大王。我心無瞋。亦如無貪。

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瞋恨

心。令我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巳。身即平復。

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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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慈心功德。水不能溺。火不能燒。毒不能中。國王

不能得其便。今歌利得便。割截支體何也。曰。試觀

完膚於立誓之頃。懺謝於雨砂之時。是實為慈忍

者得其便矣。王何便之有。慈心之時義大矣哉。

二勸離相以修忍二。初總標。二別顯。

初總標。】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

【夫佛行忍辱無相如此。所以菩薩應離相以發心

也。阿耨菩提是佛智果。解見上文。一切相者。我相

法相空相也。離一切相者。無此三相也。應離一切

相發心者。勸應離相發心。如我修行無相之忍辱

也。

問。上文秖無四相我執而巳。此何名離一切相

耶。答。即此而觀。灼知上文言略而意該也。以大心

菩薩。因地之時。粗細無明皆圓伏故。問。正言忍行。

何為離相發心耶。答。以未修行時先當發心。正修

行時。全體發心。乃至果地。不離發心。是以勸其離

相發心。蓋貫乎修證。非偶然也。

△二別顯。】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

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

色布施。」

【此別示誡勸。引前說以䇿離相之行也。住色生心

等者。住中主宰名人我相。住色等以為實有。名法

我相。不應住色等者。誡著相生心而修行也。應生

無所住者。勸離相生心而修行也。若心有住。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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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者。謂住於色等。即不住於菩提。入此出彼。謹

幾微也。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者。引前

佛說。見當離相以修行也。

夫不住生心。曰堅固心。

心堅固。菩提則不退矣。不住之行。曰堅固行。行堅

固。彼岸則可登矣。故彌勒云。為不捨心起。修行及

堅固。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

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此出施因以勸離相。引佛說以顯本空也。如是布

施者。離相施也。為眾生應如是布施者。布施因也。

良以眾生著相。故受苦果。我能離相。令彼得益。今

雖布施。我相不空。反增彼著相之心矣。利益將安

在。故為利益眾生。應如是離相布施。如彌勒云。修

行利眾生。如是因當識。何況佛說一切諸相。即是

非相。法本空乎。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我本空乎。勸

其離相不過以完其本空耳。非有所加也。故彌勒

云。眾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

△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二。初正斷疑情。二對治

邪執。

初正斷疑情。】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

【佛意謂。汝聞校量持經。能得菩提。寶施不及持說。

將無疑果是無為有體。言是有為無體。無體之言

不到果中。而不能為證果之因耶。不知如來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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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實語.如語.不誑.不異語者。真。不偽義。報法合論。

說大菩提為真智。乃名如來為真語者。實。不虗義。

因果合論。說小乘道四種諦實。乃名如來為實語

者。如。不變義。三空合論。說窮源底。究竟真如。乃名

如來為如語者。異。謂差異。不異者。三乘授記。劫國

名等。了無差異。乃名如來不異語者。誑者。誑妄。不

誑者。真則不誑。實則不誑。如則不誑。不異不誑。通

名不誑語也。意謂如來說此四事。既皆不誑。今說

受持此經。能得菩提。豈成誑妄。雖言是有為無體。

而能為因道。使由此以證離言無為有體之果也。

故彌勒云。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授

記。以不虗說故。亦如淨名云。文字性空。無離文字

而說解脫。又真實及如。表德為名。不異不誑。遮非

立號。

△二對治邪執。】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恐聞依言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則實矣。恐聞

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則虗矣。故對治其

執云。無實無虗。無實者。說從緣生。本無實體。則言

中菩提。亦同言說。豈有實果。如聞火聲。但有火名。

火不燒口。豈有實火。無虗者。言雖畢竟無體。菩提

決定不無。豈是虗耶。但以不在言中。不無離言之

法。如火之不在聲中。不無離聲之火。由是聲中雖

無火。不妨因聲以得火。經中雖無菩提。不妨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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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證菩提。然則不應言中執有。離言執無。達此有

無。乃能離執。故彌勒云。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虗。

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然經不言所說法。而言

所得法者。說其所得。所說即所得也。又所得即實

智。順彼實智而說。故標所得也。

△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二。初舉喻斷疑。二讚經

功德。

初舉喻斷疑。】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

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照。見種種色。」

【如來意謂。汝聞前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

別。將無疑無為即真如。如既周遍。即合無有不得

之者。而乃有得與不得何耶。不知真如無異。住與

不住之不同耳。法者。六塵空有一切法也。住於法

者。以無般若之智。照彼本空。執以為實。由執著故。

為塵所染。正智不生。理無由證。故不得也。若夫不

住。則正智清淨。得真如矣。故彌勒云。無智以住法。

餘者有智得。如人入闇則無所見。喻無智不得真

如也。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喻有智能得

真如也。有智名對法。則能對治惑闇。俾惑消滅。如

彌勒云。闇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

滅法如是。是則真如本遍。得失在人。但能依經無

住。自得真如。何疑不得之有。然獨云不住布施者。

布施為六度之首。不住是般若之智。於此不住。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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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矣。況施該六度。不住布施。即是不住般若。不

住諸度。

△二讚經功德二。初總讚經德。二別顯其

德。

初總讚經德。】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

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夫能得真如。由於心淨。心淨由於不住。不住由於

有智。有智又因於聞經。經之功德為何如。故須讚

嘆。以啟當來致力於此也。受持讀誦者。欲受其文

故先讀。欲持其義故先誦。對本曰讀。離本曰誦。讀

誦為因。受持為果。然受持修行。是若文與義總能

領納。名總持修行。亦名思慧。讀誦但是廣多讀習。

名讀誦修行。亦名聞慧。以無所聞。憑何讀誦。然皆

曰修行者。是約通相而論。非聞思修三慧之修也。

以修慧與理相應。唯局無漏。出於讀誦受持之表。

故彌勒云。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修從他及內。

得聞是修智。名字是經。三種者。謂一受.二持.三讀

誦也。聞廣說。即是讀誦。即是聞慧。謂聞他人廣說

而讀誦也。修。謂受持讀誦二種之修。從他者。從他

人聞也。及內者。因聞而內自受持思惟也。得聞是

修智者。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得是二種修行智也。

功德曰無量無邊者。不可思也。知見曰以佛智慧

者。餘無能知也。成就曰是人。離經則無如是之功

德也。然則此經之讀誦受持獨不要歟。

△二別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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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德九。初校量顯福勝。二餘乘莫測勝。三所為機

宜勝。四具德能傳勝。五在處如塔勝。六離障得果

勝。七超事多佛勝。八具說驚人勝。九總結幽深勝。

初校量顯福勝。】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

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第四番校量也。能所校量之中。各有勝劣。能校

量中。恒沙身施。一日三時。劫經無量。以比恒沙。一

度之施。則前之時事皆小名劣。今之時事皆大名

勝。所校量中。信心不逆。特不謗議而巳。以比受持

讀誦為人解說。則二利者深而勝。不逆者淺而劣。

前以能校之劣而校所校之勝。所校巳勝之勝矣。

今以能校之勝而校所校之劣。則所校之勝為何

如。而況以所校之勝乎。前淺後深。展轉殊勝。誠天

冠地履之不相侔矣。故彌勒云。以事及時大。福中

勝福德。則今經之福。何其勝也。

△二餘乘莫測勝。】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

【是經即文字之中。所詮實相般若也。不可思者。以

心思但能及於相境。實相非相。則不可思。心欲緣

而慮忘也。不可議者。以言議但能及於名境。今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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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名。則不可議。口欲談而詞喪也。稱者。揚其德不

可稱。則讚莫能盡也。量者。校其德不可量。則校莫

能窮也。故知不可思議。是自證境界。不可稱量。是

無等及勝。意謂若具顯此經之德。則不能盡。以要

言之。但是不可思議等功德也。證不思議。極難稱

量。是佛境界。二乘菩薩皆所不能。故彌勒云。非餘

者境界。則今經之德。何其勝也。

△三所為機宜勝。】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實相體用。周徧法界曰大。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

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曰乘。又曰最上乘

者。以大乘名通權實。今揀非權。故曰最上。即一實

之大乘也。意謂佛說此經。不為小乘。而為大乘。不

為權淺之大乘。而為發最上一實之大乘。即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之機也。故彌勒云。惟依大

人說。魏譯云。為住第一大乘眾生說。則今經之機。

何其勝也。

△四俱德能傳勝。】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

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

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有人之人。即最上乘機。持誦及說。是自他二利。不

可量等功德。是菩提之因。故彌勒云。滿足無上界。

滿足即成就義。界即因義。謂二利修行。能成滿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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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菩提之因。荷擔者。大悲下化。大智上求。以二利

之擔。安於精進肩上。從煩惱生死中出。念念不住。

直至菩提。自他一時解脫。方捨此擔。由是能令佛

種不斷。名曰荷擔菩提。如彌勒云。受持真妙法。菩

提名真妙法。荷擔名受持也。何以故者。徵意謂云

何唯為大乘者說。何故持說名為荷擔菩提。以樂

小法者。著我人等見。不能聽受讀誦為人持說故

也。樂謂情滯於中。小法謂生滅四諦。樂小者。聲聞

緣覺。而曰著我不能聽受等者。以小乘情專自利。

但空我執。未空法執。此經乃顯三空。機淺教深。兩

不相逗。故不能也。

問。著我者不能持說。乃小乘空

我。而又云著我。何耶。曰。經中此類甚多。一者取其

辭便。二者文略意該。但言我執而法亦在其中矣。

故曰人我。曰法我。是知樂小者不能持說。故持說

者必大乘。必最上乘。其為荷擔。其為功德。不亦宜

乎。則今經之任。何其勝也。

△五在處如塔勝。】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

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承上謂。經既殊勝如此。隨所在處。一切世間所當

供養恭敬者也。當知此處則為是塔者。出應供之

故。如法華云。若人有福曾供養佛。今經在處則為

是塔。正顯即佛全身。供養尊重。福寧可量。故天親

云。是人必定成就無量功德。彌勒云。尊重身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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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纂靈記云。隋朝益州新繁縣王李村。有書生姓

荀。未詳其名。於彼村東空中四面書之。村人謂曰。

書者何也。曰。我書金剛般若經。曰。何用焉。曰。與諸

天讀之。時人見聞。若存若亡。彼屬霖雨。流水霶霈。

唯此地方丈餘間。如堂閣下。竟無沾濕。於是牧童

每就避雨。時人雖恠。莫知所由。至武德初。有西梵

僧至。神貌頗異。於此作禮。村人謂曰。前無殿塔。為

何禮耶。曰。君是鄉人耶。曰。然。僧曰。君大無識。此有

金剛般若經。諸天置蓋其上。不絕供養。云何汙踐

至此乎。村人乃省荀生寫經之處。自此遂甃甓嚴

欄護之。不令汙踐。荀至齋日每常供養。瞻禮者往

往有聞天樂之聲。迄今其處雨不能濕。且空書無

迹尚乃如斯。況紙素分明而不能爾。則今經之處。

何其勝也。

△六離障得果勝。】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

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

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明經有勝益。乃有受持此經。反為人輕賤者何

耶。故云以先世罪業之因。應墮惡道之果。而以今

生持經之力。但為人輕賤而巳。是轉重報受輕受

也。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則惡道之因永寂也。諸障

既盡。三德自圓。故曰當得無上菩提。如彌勒云。及

遠離諸障。復能速證法。則今經之轉證。何其勝也。

又此受持。非獨總其文義而巳。故古云。登佛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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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持此經。入息不居陰界。出息不涉眾緣。其庶幾

乎。

△七超事多佛勝。】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梵語僧祗。此云無數。乃雜華十大數中之第一。僧

祗僧祗。為一無量。乃十大數中之第二。今云無量。

即彼第二。又以修行必三大阿僧祗劫論之。則第

一劫滿。遇寶髻如來。第三劫滿。遇勝觀如來。第二

劫滿。遇然燈如來。今云然燈。知是第二阿僧祗劫

也。那由他者。十億為洛叉。十洛叉為俱胝。十俱胝

為一那由他。則巳千億矣。今云得值八百四千萬

億那由他諸佛悉皆承事。佛既無量。福亦無量。而

以末世持經功德校之。供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

萬億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者。正以

福不至菩提。經能至菩提故也。如彌勒云。復能速

證法。

亦可從第一三千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

此經。二以無量三千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此

經。三。以一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四。以

無量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五。以如來

因地供養諸佛功德校量。不及持說此經。校量之

極。無可比況。故云。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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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從淺至深。五番次第。乃正校功德之勝。至矣盡

矣。更無有以復加矣。

至果報亦不可思議之後。雖

有多種校量。乃隨時略舉。各是一意。以之斷疑等

云爾。實非若前之五重次第。以為校量讚嘆也。不

然。是極為殊勝之後。却翻舉劣福以為次第。先恭

後倨。有是理乎。然則今經德無可況。何其勝也。

八具說驚人勝。】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

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

不信。」

【前雖極口校量。猶未具說。苟若詳陳曲盡。具足圓

滿而說。則聞者之心狂亂失守。狐疑不信矣。我何

可以具說也哉。

問。前言後五百歲。尚有信者。今何

言疑。曰。此約具說驚人極嘆功德之勝耳。何乖於

有信。然則今經必難具說。何其勝也。

△九總結幽

深勝。】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前校量不及。佛未具說。若但以要言之。當知是經

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以經

義為福田所依。是無相故。何可思議。果報是佛菩

提最勝妙故。何可思議。故彌勒云。成種種勢力。得

大妙果報。巳上雖是近結第十種疑。亦可通結前

之五番校讚。先博後約。文理自然。則今經德無能

到。何其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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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二。初問。二答。

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空生現起之疑也。疑云。如來正答之中即無四

相。斷疑之內皆空我人。既無有我。誰為降住。誰為

修行。誰離疑執過患耶。故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

其心。言無我則不可以言住。無我則不可以言降。

微明主以論安邦。捨先鋒而談克敵。豈理也哉。是

必有住之降之之人。而曰我能住。我能降也。不知

雖離凡夫識境。對人有我之粗我。又墮菩薩智境。

存我覺我之細我矣。如彌勒云。於內心修行。存我

為菩薩。此則障於心。違於不住道。

△二答。】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

切眾生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

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

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我應之我。名字我及真我也。名字者。對人言巳。假

名稱謂之我也。真我者。本有之性。常樂我淨之我

也。以破彼細我。必以真我。欲顯真我。不離名我。故

纔言我應。二雙具也。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實無眾

生得滅度者。順顯無所度之境。若有我人等相即

非菩薩者。反顯無能度之人。實無有法名發心者。

總顯了無能所之法。此正不住之道。無降之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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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我。菩薩所當生之心也。

若外見所度。內有能

度。能所宛然。而曰我住我降。是彌勒所謂存我為

菩薩。則乖於不住之道。菩薩所不當生之心也。汝

何於平等無住。了無一法可得之中。而自生障礙

乎。又我應之我。與當生之心。名別體同。以此心即

真我。真我即此心。但我中兼名字我為異耳。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四。初舉疑為問。二決

疑為答。三印定其答。四反覆申明。

初舉疑為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

【如來意謂。汝聞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得無錯會

其意。謂是一向無菩薩乎。得無疑我於然燈佛所。

行菩薩行。是有菩薩。而與此相違乎。汝試思之。如

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耶。無法得菩提耶。審

而決之可也。

問。上云實無有法發菩提。今云有法

得菩提。前後皆云菩提。當云疑無菩提方是。而乃

云疑無菩薩者。何也。曰。上發菩提心者。者字指人。

猶云實無有法。發心菩薩。今文中之如來。即因中

之菩薩。況得菩提不得菩提亦屬於人。故仍論中

所疑。

△二決疑為答。】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佛云不。今答云不。疑念巳決矣。解佛所說義。即

真如不思議之義也。無有法得菩提者。無能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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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得之境。寂然無相。離諸分別。得無所得而靈

心挺然。如華嚴云。能見及所見。二者悉除遣。不壞

於真見。是名真見者。豈竟斷滅之無。名為無法發

菩提者耶。

△三印定其答。】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

【重言以印。深當之也。實無有法得菩提者。謂我於

然燈佛所。了無一法可得。若施行得菩提。何須戒

忍等。如前念得菩提。何須後念等。行行皆空。心心

無住。實無有法。得三菩提。

△四反覆申明。】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

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

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

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

尼。」

【此約授記以詳顯無法可得也。授。與也。記。曰記莂。

名號劫國。預先與之記莂而不差也。然有四種。一

未發心授記。以觀當來必發心得菩提故。二適發

心授記。以有慈悲心住不退地故。三密授記。以六

度將滿。天龍疑其當得菩提。佛遂記莂。以斷眾疑。

而菩薩尚不知故。四無生忍記。即今布髮掩泥。依

有漏心。得無生記。於大眾中。分明顯授故。

若有法

得菩提則不得授記者。反釋也。謂若有法可得。則

內有能得之心。外有所得之境。與寂滅無相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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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相違逆。則不得記也。以實無有法即得佛記等

者。覆釋也。謂空多兩忘。能所俱寂。妄惑盡處。真智

現前。妙契本心。故佛為證明。義言得耳。豈真有一

法為所得哉。是知無菩提。故得菩提之記。則知正

以無法名菩薩。故曰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何即

以無菩薩為疑耶。

又然燈不授記於現在。而授記

於當來者。以迦文行雖無得。猶未滿其量。造其極

故。如彌勒云。以後時授記。然燈行非上。正顯因行

之菩薩也。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三。初斷無佛疑。二斷

無法疑。三喻真佛法。

初斷無佛疑。】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者。意謂汝聞無菩提可得。將無疑果法號

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無菩提。即無佛耶。不知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本有真如是佛。如真金本有

故不無。佛即菩提故無得耳。若有人言如來得菩

提。此如魏譯云。是人不實語。須菩提。實無有法佛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彌勒云。菩提彼行等。

謂菩提之果等前菩薩因行之無得也。又詳釋。則

諸法如義者。諸法是事。如義是理。即事即理。全器

全金。舉體無二之謂也。即當人離念。本覺諸佛清

淨法身。如雜華云。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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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正此意

也。如金雜鑛名煩惱眾生。銷鑛純金。號菩提之佛。

真金本有。佛豈是無。佛即菩提。何云更得。

△二斷

無法疑。】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

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佛意謂。汝前疑因行有法可得。是墮實有之執。吾

故曰無法得菩提。若又疑菩提無得。則更墮虗無

之執矣。不知如來固非得菩提。亦非不得菩提。但

所得菩提。無實無虗。無實者。非色相。非音聲。無種

種質礙之實有也。故彌勒云。非實有為相。無虗者。

不離色聲。有真實體。如鏡像無體全是鏡明。又如

鏡明無相。即以色等為相。如起信謂無漏無明。皆

同真如性相。故彌勒云。彼即非相相。以不虗妄說。

是則以不實故。不即一切法。以不虗故。不離一切

法。所以一切法皆是佛法。無非真如之體也。即非

一切法者。以色等即是真如。即非色等質礙之法。

又以真如無有色等。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也。是

故名一切法者。即是真如法自性故。乃全空即性

之一切也。如彌勒云。是法諸佛法。一切自體相。

三喻真佛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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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是佛不無也。又云一切

法皆是佛法。是法不無也。又諸法如義。即一切法

皆是佛法。是佛與法不異也。但未審何者是佛法

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約喻以顯。譬如人身長

大。蓋指出纏清淨法身也。故空生出其意云。如來

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非大身者。非

有為身也。是名大身者。是無為身也。如彌勒云。依

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身離一切障。及徧一切境。

功德及大體。故即說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說非

身。一切障者。謂煩惱.所知二障。體大如水。功德大

如水中八德。體相不一。亦復不異。皆徧法界故。即

說大身者。意謂如來說人身長大。蓋顯清淨法身。

離一切障。徧一切處。體相皆大。合此四義。名大身

也。非身即是身者。非有為之身。即是無為之身也。

是故說非身者。乃約遮以顯法身耳。是則真佛真

法。非唯不無。亦復不異。離障似乎有得。離障而完

其本有。則得而無得也。何以得與無得為疑耶。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三。初遮度生念。二遮

嚴土念。三釋成菩薩。

初遮度生念。】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

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佛意謂。我前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不過拂我

人之心。而非泯却菩薩也。汝將無又疑無我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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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菩薩。若無菩薩。誰度生誰嚴土耶。不知菩薩無

度是名度生。無嚴是名嚴土。無菩薩是名菩薩。亦

如佛說非身是名大身耳。

若作是念。我當滅度無

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實無有法名為菩薩。

今有能度之心。所度之生。不勝其法矣。何菩薩之

有。是故佛說一切法。本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名為無法。豈強使之無耶。問。前十二疑中。巳斷無

菩薩之疑。今何又疑。曰。此與十二同在第十一中

起。但今方斷耳。故知起則同時。斷須次第。非重疊

也。

△二遮嚴土念。】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念。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彌勒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

心即是倒。我當莊嚴。此生心即倒也。即非莊嚴。是

名莊嚴。此達真法界也。問。此與第六莊嚴何別。曰。

前對無取疑有取。此對無人疑有人。莊嚴是同。疑

則逈別。

△三釋成菩薩。】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承上起度生莊嚴之心即是顛倒。不名菩薩。然必

何如而後可以名菩薩耶。佛乃分明決斷云。若通

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失我.法本無。曰

欲通達耳。不通則我能度。我能嚴。生情於寂然平

等之中。達之則度即無度。嚴即非嚴。順性於粹然

功德之表。萬行紛紜。懺塵不立。一真凝寂。眾德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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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終日菩薩。了無菩薩。夫是之謂真菩薩也。何無

人嚴度之足疑。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二。初約能見五眼明

見淨。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

初約能見五眼明

見淨。】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如來意謂。汝聞度無所度。嚴無所嚴。不見自他諸

法方名菩薩。將無疑佛亦不見諸法耶。故曰於意

云何。如來有肉眼不等。肉眼者。色香味觸四塵名

肉。勝義淨根。依肉而住。依肉而發。有所照見。名為

肉眼。然其功能。但觀障內之色。

天眼者。謂作觀行。

依肉眼邊。想外境界。觀想成故。能見障外之色。

眼者。謂根本實智。照真空之理。

法眼者。謂後得權

智。照差別之事。

佛眼者。智無不極。照無不圓。

初二

通於凡夫。後二聲聞所無。菩薩但無佛眼。而復各

各淺深不同。唯佛則圓具前四。一一殊勝。皆名佛

眼。佛眼之外。無別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

是故凡夫肉眼。唯見障內。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見

無數世界。

二乘天眼。唯見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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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沙佛界。

二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薩亦皆分

證。佛之慧眼。圓照三空。洞徹真性。

菩薩法眼。所知

未盡。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盡淨。無法不知。無

生不度。故曰一一皆殊勝也。

意謂前言菩薩度生

嚴土。但離能所分別。故云不見自他。何疑諸佛便

無真實智眼。故彌勒云。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

蓋言有照了諸法之五眼也。

△二約所知諸心明

智淨。】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

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

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

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

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初約一河數沙。二約沙數諸河。三約諸沙數界。爾

所國土所有眾生。爾所眾生種種心念。如是若干

種心。如來五眼悉能知之。故彌勒云。諸佛五種實。

以見彼顛倒。所以然者。以佛說諸心。皆非真心。是

名倒心。故彌勒云。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不住

彼實智。是故說顛倒。又究其所以顛倒者。以既離

實智。則此諸心虗妄無體。求之過去。過去巳滅。無

體可得。求之現在。現在不住。無體可得。求之未來。

未來未有。無體可得。三際全空。以虗為實。曰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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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則諸心乃倒幻之影。淨智如實鑑之光。以光

臨影。則纖毫皆盡。妍醜煥然。誰謂如來之不見諸

法耶。問。眼但能見。心可言知。今五眼曰知者。何也。

曰。佛之知見無二體故。非妄想隔別者可思惟也。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二。初問答標多。二反

覆釋成。

初問答標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

【如來意謂。汝聞心是顛倒。皆不可得。將無疑福依

心起。心既顛倒。福亦顛倒。顛倒非善。修之何益耶。

故問云。於汝意云何等。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者。是人。指滿界寶施之人。言是寶施之人。自以布

施。為是因緣性。得福多不。空生即云。此寶施之人。

自以布施。為是因緣。則福不但多而巳。得福甚多。

其意蓋謂。因緣無性。無性乃成無漏。是故為甚多

耳。下文福德無故。即此因緣性空也。

△二反覆釋

成。】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

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者。反釋也。以福

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者。順釋也。有實者。不達

因緣性空。執以為實。住相之施也。福德無者。以了

因緣無性。不生滯著。無住之福也。故彌勒云。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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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根本。非顛倒功德。謂以心識住著故成顛倒。依

之作福。亦成顛倒。佛智無住。遠離顛倒。本之作福。

則成真實。真實稱性。故甚多耳。然則妄心住相之

福不當修。智慧離相之福何不當修耶。

問。福德性

空。福乃甚多。妄心性空。妄亦應多耶。曰。一法界心。

本來不住。本來空寂。佛智空而不住。順於本性。故

悟性空。福乃甚多。妄心顛倒。住而不空。違於本性。

故悟性空。則妄心都盡。何可雷同。

△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二。初斷色身是佛疑。

二斷諸相是佛疑。

初斷色身是佛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來意謂。汝前聞佛以無為得名。將無疑無相法

身是佛。云何相好亦名為佛。執法身以疑色身乎。

故問於意云何等。

具足。即成就義。色身者。八十隨

形好。謂隨其身形一一皆好。然不同好而曰色身

者。以好不離形。形全是好。舉色身即全舉好矣。此

小相也。佛可以具足色身見者。於空生疑處為問

也。不也。世尊。不應以具足色身見者。空生決疑之

答也。

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者。以法身畢竟無

色。如鏡明徹底非影。故彌勒云。法身畢竟體。非彼

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又云是名具足

色身者。以色身不離法身。則相好亦非不佛。如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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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無物。方能現物。所現之物。不離於鏡。如彌勒云。

不離於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說成就。亦無二及

有。由是觀之。即法身以現色身則可。執法身為法

身則不可。即色身以見法身則可。執色身為色身

則不可。豈法身是佛。相好非佛也耶。

△二斷諸相

是佛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

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

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相即三十二相。始於首之白毫。終至足之輪相。此

大相也。可以不應即非是名等。盡同前意。夫如來

因中。以稱性妙智。修行百福。方感一相。今人摩頂

至踵。極為薄福。極為愚癡之相者。皆以多生修行

百惡之所感耳。即果騐因。可懼也巳。

△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二。初遮異見。二示正

見。

初遮異見。】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

【佛意謂。汝聞佛以無為得名。將無又以聲依色發。

既無所依之色。何有能發之聲。遂疑無身何以說

法耶。不知此是執如來有所說法矣。故曰勿謂。曰

莫作。然必重言以誡之者。何也。釋云。若人言如來

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法故。夫不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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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而且成謗。所以誡其莫作是有所說法之念

也。

問。上文是名具足色身。則纔顯非身之身。何乃

旋疑無身說法。曰。此與前疑俱在第三疑中。一時

而起。故先斷前疑。後斷此疑。非次前文來也。問。既

前疑巳斷。合悟次疑。亦不必復為之斷矣。曰。理合

因彼以識此。然既同時以起二疑。必須先後為之

皆斷。佛憂末世惟恐其不明。故每事致諄諄耳。

二示正見。】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夫以有所說為謗佛為不解。必何如而後正解耶。

但說法者。無法可為之說。是名說法。如寂寥空谷。

聲來則嚮。無嚮可為之嚮。是名為嚮耳。雖應而無

應聲之念。雖說而無說法之心。由其無念無心。故

能應能說耳。何法可說之有。故彌勒云。如佛法亦

然。所說二差別。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二差別

者。又及義也。無自相者。說從因緣而生。緣生性空。

說無自體可得也。意謂不獨佛身是無身之身。而

佛法亦是無法之法。全是一真法界。而了無自相

之可得也。然則何以有說為疑耶。問。第三疑第五

疑第七疑。以及今疑。皆云無說。差別云何。曰。第三

疑迦文化身有說。五疑然燈證智可說。七疑佛有

異說。今疑無身何說。疑既不同。無說判然矣。請細

檢之。】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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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

【此段秦譯古本刊定皆無。魏譯則有。近見秦本亦

有。故存之。名所說既深無信疑。謂無說之說。不離

法身。則幽深罔措。何人能信。故問之也。彼非眾生

非不眾生者。謂非是凡夫眾生。非不是聖性眾生。

出類拔萃。非凡夫之凡夫也。眾生眾生者。雙牒上

文。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者。雙釋上文。言非凡

夫眾生。是名聖性眾生也。故彌勒云。所說說者深。

非無能信者。非眾生眾生。非聖非不聖。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

【此空生現起之疑也。意謂前第三.第十二.第十三。

皆言不得菩提。既無有法得菩提。如何如來地地

修進。過等覺。極妙覺。證得阿耨菩提。故問如來得

菩提為無所得耶。

△二答二。初明菩提。二明修證。

初明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

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

【佛意謂。欲知修證。先識菩提。知菩提則知修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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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少法可得者。彌勒云。彼處無少法。知菩提無上。

謂所證菩提之處。但妄盡覺滿名菩提。離此何有

菩提可得。此以空寂名菩提也。是法平等。順言之

也。無有高下。反言之也。如彌勒云。法界不增減。淨

平等自相。謂在凡不減。故不下。在聖不增。故不高。

清淨自相。本來如是。此約同體。名菩提也。同體空

寂。菩提之體如此。

△二明修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

善法。是名善法。」

【法雖空寂。茅塞於無明。體固平等。妄分於差別。非

謂不修得成正覺。故以無我等修也。無我等者。即

般若度。能了煩惱本空。法身本具。名為了因。如燈

能破暗顯物也。一切善法。即施等五度。能資般若。

斷煩惱成菩提。名為緣因。如燈雖破暗顯物。必藉

心油以為資緣也。

即非善法是名善法者。即非有

漏墮人天之善法。是無漏成菩提之善法也。如彌

勒云。有無上方便。及離於漏法。是故非淨法。即是

清淨法。然則以同體空寂故無得。以無我等修一

切善法。而復其同體空寂。故無得而得也。夫何以

修證為疑耶。問。前以無法名無得。次以平等名無

得。今有修證。則義既矛盾。云何兩存。答。所言修者。

但是斷除我法本無之妄。顯自性德本有之真。修

而無修。證而無證。竟無一法可得。豈有修有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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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法之可得耶。是故與前宛相符順。問。第三疑十

二疑十三疑及此段。皆言不得菩提。不得若是均

乎。答。三疑迦文得果。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無

佛無法。今疑有修有證。文雖相似。意義迢然。請細

披之。俾無所濫。

△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教譬喻所不能及。」

【如來意謂。汝聞修一切善法得菩提。將無疑此經

是無記性。持說無記之法。則無因無果。云何得菩

提耶。不知此經最勝。而寶施之不及者。良以其能

得菩提故也。故云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等也。七

寶甚多。持說之四句甚少。而反遠過其施者。以經

詮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無教門。

安知所入妙經。謂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是則只就

無記。尚得為因。況此經是佛後得智中所變文義。

唯是無漏善法。而非無記。寧有不得菩提者耶。故

彌勒云。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

無量珍寶。問。此與第九疑何別。曰。九疑經是有為

無體。此疑經是無記非因。又彼唯據持說為疑。此

則兼對善法為難。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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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文有四節。初遮錯解。二出所以。三反顯無度。四展

轉拂迹。

意謂。汝聞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將無疑既

無高下。云何如來度生似有高下。而乖于平等無

高下耶。不知佛無是度生之念也。故遮云勿謂。又

誡云莫作。所以然者。以真實性中物我同體。實無

眾生如來度者。故彌勒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

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共和合也。謂眾生以

五陰和合得名。雖其未證真界。而緣生無體。不離

法界。佛既證窮。無物不是法界。豈有法界復度於

法界乎。是故實無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

度者。則佛著我人等相矣。佛豈有我人耶。又佛雖

說我。元來無我。執有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

無凡夫。如夢人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凡夫執

我。故言無我。恐執凡夫。故非凡夫。由是觀之。則如

來非唯不可言度。亦復不可言無度。汝疑有度。我

說無度。一真法界非度無度。問。正答降住。并十一

十四。以及於此。皆言無度。差別云何。曰。初言離我

度生曰無度。十一疑能度是我曰無度。十四疑無

我誰度曰無度。今疑平等法界不合度生曰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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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意判然也。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初問難迷悟。二

約遮顯玄。

初問難迷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

【佛意謂。汝聞即非具足色相。是名具足色相。將無

疑無相既可以現相。便可以相觀無相乎。故問云

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真如來耶。不可以三

十二相觀真如來耶。乃空生答以相觀。是迷法身

如來。以法身畢竟非相。如明鏡元非有影也。故如

來難之曰。若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轉輪聖王即

是如來矣。不知佛相王相。相相同也。王相依業因

而生。佛相由空淨所現。凡聖雲泥。所以相者。何可

同也。是故以本望末則可定。以末觀本則不定。如

彌勒云。非是色身相。可比諸如來。諸佛唯法身。轉

輪王非佛。空生即解其義云。不應以相觀如來。始

也緣聞依真現假。假不離真。既也約假求真。真不

由假。實德不在相。幻色豈為真。今而後。如解觀矣。

△二約遮顯玄。】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

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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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遮去見聞聲色也。然則不以色見。不以聲求

是行正道。能見如來矣。直如不以色見聲求。云何

見耶。即此見聞非見聞。無餘聲色可呈君。個中若

了全無事。體用何妨分不分。問。第一.第七.十七.以

及於此。皆云不以相見。有何差別。曰。初乃對果疑

因。次是感果離相。十七依真現假。今則約假求真。

其不同有如此者。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四。初遮毀相之念。

二出毀相之過。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毀相之念。】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觀法身。不可以色聲見佛。

將無疑佛果一向無相。福因但成相果。相非佛果。

佛果則不可以具足相得耶。故云須菩提等也。若

作是念。敘毀相也。莫作是念。遮毀相也。雜華云。色

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誠如所念矣。又云。亦不離

色聲。見佛神通力。則亦何可以作是念乎。

△二出

毀相之過。】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斷滅者。斷絕泯滅而不復生也。中論云。定有則著

常。定無則著斷。今一向無相。正當斷見。於果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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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莊嚴。於因則損五度之行。亦名損減謗。故曰

汝若作是念。則發心者亦作是念。著斷滅過。故再

遮之。以絕其過也。

△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

【此徵莫作是念之故。以明福相不失也。菩提心者。

以智悲願三為體。一切菩薩安住此心。行菩薩行。

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以大願

故。統其悲智。故於法不說斷滅。住於邊見之無。寂

而常照。因行紛然。果相不斷。如彌勒云。不失功德

因。及彼勝果報。功德即福德。福德是因。謂施等五

度也。果報是果。即三十二相。名勝果報也。不失者。

謂雖不依福德得真法身。而不失福德及以果報。

以能資成智慧莊嚴。具智相身。資成功德莊嚴。具

應化身。以諸如來皆具二種相故。法華云。定慧力

莊嚴。以此度眾生。

△四明不失所以。】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

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

得功德。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

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

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上不說斷滅。是不失福德。此究其所以不失之由

也。以滿恒沙等界七寶布施者。乃住相分別之心。

修諸福德墮於有漏。及入無分別智成佛正因。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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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福德則失。如水之與火。不相容故。今菩薩忍

悟我法二空。以離相之心。修諸福德。成於無漏。何

失之有。是以勝前所得功德也。如彌勒云。得勝忍

不失。以得無垢果。示勝福德相。是故說譬喻。蓋言

以我法二空離相之心修諸福德。能成清淨無垢

妙果。究竟非窮。何失之有。又究其所以得忍便不

失者。以諸菩薩不住生死。雖有福德。如無福德。不

受福德故也。不受者。所作福德。了無貪著。名為不

受。然則作福若生貪著。是因既有漏。果亦有漏。但

感輪王三十二相。不名為佛。報盡因果俱失。誠如

所疑矣。今不貪著。則因既無漏。果亦復然。所感三

十二相之佛。是順性之相。空淨所現。莊嚴法身。云

何乃疑失因及果。故彌勒云。是福德無報。言無有

漏之報。反顯有無漏報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初遮錯解。二示

正見。

初遮錯解。】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

【佛意謂。汝聞菩薩不受福德。將無疑菩薩是因。如

來是果。因果曾無不合之理。因地菩薩不受福德。

果位自然不受。今果位化身既實受用。菩薩因中

云何不受取耶。故曰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等。

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若來者。執實有出現。若去者。

執實有涅槃。若坐臥者。執實有四威儀之佛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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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執有實。故受用亦實也。是人不解我所說義者。

如彌勒云。是福德應報。為化諸眾生。自然如是業。

諸佛現十方。蓋言應報佛身。即無垢果。惟如如及

如如智獨存。初無色相。而以為化眾生故。自然而

然。應現十方者。是諸佛無緣大悲。利他善根。無量

劫來熏淨法界以成善習。故有感即應。任運自然

之業如是耳。如起信。不思議業用是也。豈真如凡

夫妄識思議。執為實有之身。真受用於其間哉。

二示正見。】

「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徵意云。來對去言。既曰如來。亦表其去。何以去來

坐臥。便名不解義耶。釋云。如來者。非有所來。無所

從來也。既無從來。亦無所去。來去雙絕。故名如來。

而以來去為如來者。豈解如來之義乎。如彌勒云。

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蓋見去來之動者。應機

而有之。化身耳。若夫法身如來。亘古亘今。寂然不

動。何去來之有。故上根之士。正對化身之時。如明

鏡之像。空谷之嚮。迎之莫知其所以來。追之罔識

其所以往。幽微玄渺。寂漠希夷。絕朕忘踪。故心思

之不可及。即化即法。非有二也。然則尚無出現之

實佛。寧有受用之實事乎。疑可冰釋矣。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初破所迷之境。

二遣能迷之心。

初破所迷之境。】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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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

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

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

之人貪著其事。」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觀如來及佛無去來。則真

化似異。又聞遮斷滅之念。及顯不失福相。則真應

似一。將無疑於一則不異。異則不一。一異云何兩

存耶。故即物以顯其非一非異。而舉三千大千世

界等為言也。碎界為塵者。約大乘宗。知色唯識現。

於觀行中。假想分析和合麤色。以至於極微。非若

小乘之實有塵可碎也。何以故者。徵謂何故說微

塵耶。釋謂以無實體故。又徵意云。既微塵是空。又

說微塵者。何也。釋意云。佛所說者。即非實微塵。是

名空微塵也。又非惟所起微塵是空。即能起世界

亦空。又復徵云。何故空耶。釋云。若世界不空。則是

實有一和合相矣。佛說一合相。即非實有之一合

相。是空無之一合相。既是空無。則無體可說。界歸

於塵。無界可取。塵歸唯識。無塵可取。四蘊離念。無

心可取。但凡夫之人。虗妄分別。取於五蘊之法。和

合之我。如彌勒云。但隨於音聲。凡夫取顛倒。故云

貪著其事。言迷於其理也。意以界喻真身。塵喻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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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塵因界碎。如應從真起。故非異。塵細界粗。如真

實應假。故非一。良以佛證真如法界。于非一處住。

非異處住。如彌勒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世

界作微塵。此喻示彼義。

△二破能迷之心。】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世尊。是人不解如

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

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

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

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不解佛義者。以佛說我人見等。非是實有。但是假

名我人等見。以去我人見等耳。如彌勒云。非無二

得道。遠離於我法。謂非去無我無法。離此二事而

得菩提也。發心者。應依奢摩他智屏息萬緣。唯心

獨存而知。應依毗鉢舍那智觀察一切。微細推求。

歷歷分明而見。應依三摩提。定慧等持而勝解。如

彌勒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遠離。謂遠離我法諸

障也。

即非法相者。清淨心中。離性離相。如金非器。

是名法相者。性起為相。不離於性。如器不離金。然

佛意是總顯所迷之境。境本非實。能述之心。心元

是空。心境既巳了然。法界自然顯現。真應二身。一

異云乎哉。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二。初明說法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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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說法離染。

初明說法功德。】

「須菩提。若有人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

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佛意謂。汝聞真化一異俱非。又將無疑非一則化

為虗假。非異則冥合歸真。法身既即化身。化身終

無自體。能說之佛既虗。所說之教寧實。持此不實

之教。福將安在耶。故顯說法之德。舉滿界寶施。不

足以較其勝也。發菩薩心者。揀非餘人。如是之人。

持說四句偈等。勝彼無量寶施之福。安得無福。如

彌勒云。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

△二明說法離

染。】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承上演說能得勝福。然必如何演說而可以得勝

福耶。故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不動者。謂如來說

法。皆如真如之理。遠離生滅之相。寂然不動也。傳

授之人。要皆如是。既如其法。福乃無邊。何疑持說

無福德耶。如彌勒云。諸佛說法時。不言是化身。以

不如是說。是故彼說正。意謂若言是化。則人無敬

心。所說之法。豈肯信受。由不說故。人皆崇奉。所說

之教。咸皆受持。無漏之福。自然無量。夫不言是化。

則化全是法可知矣。又如如不動了無分別。即古

人所謂却是虗空講得者是也。若夫以生滅心。說

實相法。則不勝其妄。不勝其染汙矣。況間以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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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乎哉。不惟無福。而害實隨之。曇師黑門之報。

可懼也巳。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

如是觀。」

【佛意謂。化身雖有說法。然以無所從來故名如來。

則佛又常涅槃矣。將無疑涅槃寂靜。說法喧動。動

寂相反。云何佛常說法而不礙于涅槃耶。故云一

切有為法等也。意以佛有妙觀察智。觀諸法空。如

夢幻等。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安住於至寂無

為之理。涉有不住於有。觀空不著於空。寂而常用。

用而常寂。復何礙耶。

又夢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

如電。同彰迅滅。使悟本空。則不住諸相。俾能知生

滅。乃警䇿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觀。亦

可不作斷疑。但是解釋不取相等。以觀諸有為如

夢如幻。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無有分別動搖矣。

雖然。經對凡夫執為一定確有之法。故曰如夢如

幻等耳。

若夫據實而談。有為是夢。何以如夢如電

為耶。故曰。何須更見浮生事。秪此浮生是夢中。然

則三界夢也。十方夢也。迷固夢也。悟亦夢也。三乘

十地菩提涅槃。何往而非夢也耶。唯夢夢者。不可

以夢名耳。說法者常住於一漚未發之先。一念未

萌之際。因物現形。隨機說法。自然虗靈寂照。不求

不取。自不取焉。不求如夢。物自夢焉。若夫起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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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而曰我如夢。我如電。我如泡影。則蓋有不勝其

相。不勝其動者矣。求望如如不動。何以異於螢火

之爇須彌哉。故知應作如是觀。決非意想分別生

滅之心所可到也。智者詳之。

△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一卷經內。兼有師資。以就勝為言。故但云佛說。首

空生者。為當機故。獨列四眾及天人修羅。而不及

鬼神等者。文無義有。含於內故。皆大歡喜。信受奉

行。正為流通。歡喜者。虗往實歸故。又能說之人清

淨。所說之法清淨。則所證之果亦必清淨。故歡喜

也。信受者。不信一切法。是信般若。不受一切法。是

受般若。此名真解。奉行。則無住生心。離相布施等。

是名真修矣。縱其隨機得益。各有不同。然一歷耳

根。永為道種。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何可思議也

耶。】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