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註正訛

金剛經註正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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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489-B

金剛經註正譌序

西竺梵書來我華夏。歷千七百餘祀矣。會其旨者。明

性復元。代有明喆意。其文似無舛譌。如金剛一經。自

鳩摩羅什譯之長安。名舍衛國。嗣是支流初譯于雒

陽。名舍婆提。真諦再譯於秪樹林。佛陀耶舍三譯於

祗陀林。後玄奘又譯於誓多林。凡此五譯。其文其義。

果同符協一與。如同符協一也。則一譯安用再譯。其

否也。則此是彼非者。將何去何從。是誠啟譌之竇。即

釋義自謝靈運曇琛註後。越今數十百家。行世者。惟

中峰圭峰長水三家言耳。然二峰之註。果優於謝子

乎。長水之言。賢於二峰乎。否。意五經傳註朱程。是尚

要朱程。亦屬射覆。若百世以下之人。能與百世以上

之心。同符協一。又曷貴乎見知也。況於萬里外千載

前之虫書鳥篆。欲詮其心法。即令其人。再生自攷。不

無今是昨非。而欲執我見期印前人之志。譬之逐影

形。愈勞而影愈馳矣。無惑乎譌之日滋也。竊願讀金

經者。毋佞佛誹儒。毋重儒外佛。弗以儒傅佛。勿以佛

泥儒。當以儒解儒。即以佛證佛矣。全部金經。約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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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只應如是住一語。與虞書安汝止之言。寧有差等。

奈人強生分別。是猶土偶笑木偶也。樹若仲子名儒

也。於經於史。無不擷其芳茹其英。篝燈研露之餘。旁

獵金經。凡句讀之譌。音聲之譌。釋解之譌。一一正之。

俾誦習者。燎若藜火。其功當與丁鴻白虎觀。攷正五

經同異等。可云經獅律虎矣。然余竊有疑焉。如來說

法。鹿苑以不立文字為宗。余宗之素矣。今仲子以此

書。契期證禪。那恐居余左。或云。慧業文人。應生天上。

仲子具慧心慧舌。有此慧業。余之不立文字者。又居

仲子之後。奈何請以一言。正余之譌可否。

康熈丙辰六月同學徐來賓九一甫拜題No. 489

金剛經註正訛

清 長水 仲之屏 士石 甫彚纂

天都 王維新 際時 甫校正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經。釋迦文佛所說。阿難迦葉述之以垂世者。金

為萬物之寶。其性最剛。遇火不變。喻人真性歷劫

不壞。般若。智慧也。波羅。彼岸也。智慧明了之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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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一切執著。便是金剛不壞之身。非精力如金之

剛。即無此智慧。故曰金剛般若。心迷則此岸。心悟

則彼岸。眾生流浪生死。不離此岸。若能勤修般若。

離生死此岸。便到涅槃彼岸矣。無住般若。即為涅

槃彼岸。非般若外更有彼岸也。蜜訓和。以一性和

合眾性也。經訓徑。佛以言教明心之徑路。是超生

死之捷徑。夫具善根者。始誦經。終悟理。得堅固力。

金剛是也。具大智慧。般若是也。度生死海。登菩提

岸。波羅蜜是也。全經俱詮般若妙義。故如來號為

般若波羅蜜經。】

* ○法會因由分第一

此經三十二分。乃梁時昭明太子蕭統所分。自如

是至敷座。是說法眾會之處。故稱法會因由。

「如是我聞。」

【自此至五十人俱。是一經總序。如者。揣摹之義。是

者。指證之辭。謂一經所言也。佛法無我。此云我者。

就闡揚佛法之身而言。阿難迦葉自謂也。聞者。耳

根發識。緣彼名句而生慧解也。阿難昇座說法。因

謂此經。所言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於某處某眾等。

而初非有臆說也。】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西天東土。正朔不同。故不標年月。只云一時。乃機

緣會合。說此般若時也。諸方時際。延促不同。故但

言一。佛者覺也。內覺無諸妄念。外覺不染六塵。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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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覺人。覺行圓滿。故獨稱佛。即世尊釋迦牟尼佛。

名悉達多。父淨梵王。摩耶其母也。在者。明其處所。

偶然卓錫。非是常居。舍衛國。在西域天竺之東。波

斯匿王所居。祇樹。是匿王太子祇陀所種。因以為

名。給孤獨。匿王大臣須達拏長者別號。園本祇陀

太子園。因須達常於其中布施孤獨貧人故即名

給孤獨。須達請佛說法。佛令先卜勝地。惟祇陀太

子園。方廣嚴潔。往白太子。太子戲曰。若布金滿園。

我當賣之。須達歸家運金。側布八十頃。園竝滿。太

子不復受金。同建法林精舍。請佛住此說法。二句

是記者以所聞所見。證如來現身說法。】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與者。并及之義。比丘。弟子之稱。去惡取善為小比

丘。善惡俱遣名大比丘。大者。以其通達道理。猶高

座弟子。是阿羅漢之類。眾者。理事和合。多而若一

也。佛成道時。先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并

其徒眾千人。次度舍利佛等百人。次度目犍連百

人。又耶舍長者五十人。一一法會。常隨佛不舍。故

諸經首列大眾。皆云千二百五十人俱。俱者。同處

園中聽法也。此言佛在此地而從之者眾。見能化

諸弟子處。】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

【此為別序。爾時。當是時也。佛為世界之尊。故稱世

尊。諸天神旦食。諸鬼夕食。諸佛日中食。食時者。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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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辰巳之交。著衣者。服伽黎忍辱之衣。持鉢者。將

維衛所傳之鉢。為顯教示跡以出行也。入者。自城

外而入。舍衛大城。舍衛國之豐德城。即波斯匿王

所居。身為王子。而乞食自卑。葢以折巳憍慢。感化

眾生。又使後世比丘不積聚財寶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

巳。敷座而坐。」

【次第乞。不是如來一身去乞。尚有千二百五十人

與俱者。迦葉行乞。捨富從貧。為貧者造福。空生行

乞。捨貧就富。為富者易施。佛皆訶之。次第者。平等

待人。無有選擇分別。不越貧從富。不捨賤從貴。次

第徧及。彀足一巳一日之食。明日從未乞者起。乃

得周徧。見佛自如。無有忙迫。巳者。竟也。乞過則巳。

竝不留一毫未巳之想。本處。即給孤園。仍歸祇園

食之。凡聽法伺候者。此時皆飯食訖矣。收字。照上

著持二字。乃安置袈裟。澣滌盂鉢。此日不再出也。

洗足者。佛行跣足。以水濯之。亦淨身業意。洗去煩

惱垢染。顯出清淨法身。故僧稱為白足。敷。布也。布

坐具而跏趺。正晏息入定也。凡臥則昏沉。行則掉

舉。坐則疲倦。惟跏趺打坐。是為正法。佛形相端嚴。

不左右顧盻如此。此段描寫世尊及時中節。正顯

甚深般若。不出尋常日用。佛直從乞食趺坐中。和

盤托出。俾上達根性。目擊道存也。周昭王二十四

年甲寅歲四月八日。井泉溢。宮殿震。夜恒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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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蘇繇占為西方聖人生。其釋迦之誕降歟。】

* ○善現起請分第二

須菩提先讚如來而後請問。故云善現起請。

「時長老須菩提。」

【時者。善現起問時也。德尊年劭曰長老。見與眾比

丘不同。須菩提是梵語。此云空生。亦名善現。以其

頓悟空寂之性。真是菩提。故名須菩提。空中能生

萬物。故名空生。空性隨緣應現。利人利物。故又名

善現。凡與釋迦問答者皆是。非止一人也。】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

而白佛言。」

【修行人了不求異。故云在大眾中。即千二百五十

人內也。大眾因聽法而皆坐。獨善現從坐間起立

而請法自此至恭敬。乃弟子請法。先行五種威儀。

所謂三業虔誠也。北土謝過請罪。則肉袒。西土興

敬行禮。則偏袒。其時所衣。則偏袒而掛之右肩。西

域衣製皆然。非善現獨穿此也。右膝著地。今之跪

禮。不言左者。省文也。右是正道。左是邪道。正能去

邪。所以西土之儀。尚右為敬。合掌恭敬。只是求世

尊說法意。白。表白也。】

「希有世尊。」

【善現不率爾而問。先用讚佛之辭以誠感動之。然

後啟請。希有者。佛性含容萬法。非尋常所能。世尊

者。智慧超過三界。神聖無有能及。德高無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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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恭敬也。此從日用極尋常之內。覷破千古極非

常之人也。】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既稱世尊。又稱如來。葢如來是佛號。可以通稱者。

如乃真性之本體。慧照而無有障礙。來乃真性之

應用。感通而無不昭彰。兼佛體用言。護念二句。正

所稱希有事。此先述佛之素行以啟其慈也。護者

愛護。念者注念。謂如來慈悲深重。於親得聞法者。

曲加愛惜顧念。與智慧力。令自成就。與化導力。令

亦度生也。付者委托。囑者叮嚀。謂如來智眼明淨。

於天下後世不及親聞者。能委曲誨示。反覆精詳。

令皆感悟。從大付小。為之授記。囑大護小。使之有

成也。兩稱善者。當理會機。既不勉強以導。豈可聲

色而求。但循循善誘。為最後垂範而巳。諸者。不一

之義。菩之言照。薩之言見。此菩薩。乃初發心菩薩。

即下善男子善女人是也。梵語本云。菩提薩埵。茲

略其文而稱菩薩。以便於稱喚也。菩提華言覺。薩

埵華言有情。謂之覺有情者。能起善念。而猶未絕

情想也。若到佛地位。直謂之覺。而不言有情矣。諸

菩薩。則人之有情而向善者。故佛護囑之。】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

【凡有咨啟。即稱世尊。以表敬也。此下四句。乃發問

之端。善男女。在千二百五十人之外者。男子。該比

丘沙彌優婆塞三眾。女人。該比丘尼沙彌尼優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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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式叉摩那四眾。即經末所謂比丘優婆等。佛欲

廣度男女皆向善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

心。」

【應字在云何上。見李騰芳及朱㤝劬諸本。此又深

體護囑之心。以求誨示也。凡人有此心而溺於情

欲。則不能發生。譬如萌芽方茁而為物掩。則欲茁

而不得茁矣。發者。萌芽之謂。順其所生也。阿是助

語辭。耨多羅。猶言無上。三藐。正等也。三菩提。正覺

也。謂真性高出情欲。是無上。物物具足。是正等。光

明普照。無業緣染蔽。是正覺。上正字作證字解。下

正字作中正字解。謂男女發此善念。日用之間。酬

酢萬變。應若何而優游閒定。得近自然。於無住中

而若有所住也。住者。止觀之義。有真心。即有妄心。

須於邪心續起時。以大覺力降伏之。如制毒龍。如

縛猛虎。如禦強寇。稍不能降。反為所中。所住者常。

則所伏者潛消而默化矣。二句是求一入門路徑

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

薩。善付囑諸菩薩。」

【善現所問。切於修心。妙稱佛意。故佛印可云。善得

我心哉。善得我意哉。葢既讚其是。又呼而述其說

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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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聽者。了達聲塵。勿逐語言。詳審而聽也。佛將說

法。常先戒敕。令聽者一心靜默。我當以微妙之旨。

為汝委細言之。則所說者皆真諦矣。下文所稱是

也。】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

住。如是降伏其心。」

【佛就所問而答之。謂一切男女菩薩。若欲修行。發

無上真正無法不知之心。我有道理教汝。應如是

般若法。無有過。無有不及。恰好到此地位而住。如

是般若法。一切魔障惡道。盡行銷歸住處。而降伏

其妄想之心。葢懸指下文所答之意。二句須串看。

非一心住。又一心降伏也。葢於所當住者住之。則

所不當住者自然伏之矣。此非具戒定慧者不能

也。戒是防非止惡。定則寂靜不動。慧乃明照先知。

如海中現萬象。必須水清。欲清無過水靜。欲靜勿

令起波。止波似戒。水靜似定。水清似慧。所現物像。

似慧之達一切法。全在住與降伏處得之。】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纔說應如是題頭。未發明如是之實。善現即會

佛意。不覺喜聲難禁。唯然應諾。呼佛名號。謂我願

傾心樂聞如是住二句之旨也。善現恐來世眾生。

不能躬遇如來。更冀曲垂方便。俾眾生因有言而

獲無言。由文字而證實相。欲護念付囑。垂諸無窮

也。一經之要。善現所問。不過住伏。如來所答。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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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執斷疑而巳。】

* ○大乘正宗分第三

此心不能降伏。為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種情妄。馳

逐去來。輪轉不息。故令度九類生皆入無餘涅槃。

四相既盡。則此心不待別有降伏而自然寧謐。非

正宗而何。此分與四分是一頭。猶大學之有聖經。

中庸之有天命章也。一經大旨。巳括於此二分。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善現言善男女。此云菩薩者。葢未發心。則是凡夫。

巳發心。則是菩薩也。摩訶薩者。心量寬廣。不可測

識。於諸菩薩中而又為大菩薩也。言大菩薩。亦不

過從此入門。入門之法。只是一個降伏其心。問先

住而答先降伏者。正以勇猛精進之法告也。人心

最難降伏。惟能以勇猛力量。精進神思。得步入步。

便是降伏工夫。故應如是。下文即降伏之所以然

也。】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

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發心修佛行。以度生為要務。調攝眾生。即是調攝

自心。故為降伏之實。自諸天及蠢動。皆不免有生。

所以謂之一切眾生。該下九種言。類者。不可勝舉

也。若者。是一一指點處。合三界眾生。有自殻而生

者。如大而鳳鸛。細而蟻虱之屬。有脫胎而生者。如

大而獅象。小而猫鼠之屬。有依濕而生者。如魚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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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水族細蟲。有從變化而生者。如蟬蝶等。四種單

指物言。不涉人類。若有色下。單指人言。不涉物類。

有色者。是有色身。溺於情欲之輩。無色者。雖有色

身。而斷絕情欲之輩。有想者。近於神鬼之精靈。無

想者。等於冥頑之木石。非有想非無想者。似呆蠢

無思。而又非真呆蠢無思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我指發菩提心者言。非佛自謂也。之字。指上九種

眾生。涅槃者。如來真性明覺。超脫輪迴。與天地終

始。永無斷續。乃修行之極則。由小乘聲聞果。至大

乘十地菩薩。然後及等覺。及勢至位。及觀音位。乃

入如來而歸涅槃。必歷劫修持到此。眾生各有涅

槃妙心。發心菩薩。皆當令之見性。悟入如來之大

涅槃。九種既分人物。便有靈蠢之殊。如何令皆滅

度。惟不分靈蠢而皆滅度。所以為無餘涅槃。四字

相連。滅度。不是生滅之滅。是言如來度人。妙於潛

移默化。使之盡行化度而毫無形迹也。然滅度工

夫。總不出降伏其心時耳。

○十地。歡喜地。達物境

界。發光地。靜極明生。離垢地。同異性滅。焰慧地。明

極覺滿。現前地。同異不至。不動地。一真如心。難勝

地。性淨明露。善慧地。發真如用。遠行地。盡真如際。

法雲地。覆涅槃海。】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承上言。我雖開悟此等無可限量。無可計數。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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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際一切之眾生。化之皆得成佛。亦適還其本然。

不以我之化度而成證果。何所加益。而謂我得滅

度之哉。

○度生。經中共有四處。此是世尊離我度

生。於眾生自完本性。實無有度。二是佛家亦無法

度生何由自知有度。三是不見度生之為真實。如

云大身之止為虗名。四是戒人莫執度生之相。總

之念念在度生。念念皆忘執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

【佛問何由不見有度。遂呼善現而反言之曰。若菩

薩作一念。謂我當滅度眾生。而謂我之一身可以

度之。則菩薩心中。不能了證無我。而有度生之我

相。見彼沾我功勞得度。即是人相。則前此九種眾

生。便分靈蠢高下。而存一眾生相。既有眾生相。將

欲以我之身。永長於世而化度一切。便生壽者相。

如此。則妄念紛紜。不能降伏。自巳盡是生滅之相。

安能度人。則非發菩提心。修菩提行者矣。此論人

空以明無我能度。無眾生得度之義。

○人與我對。

自我之外。三界六道皆人也。眾生與壽者對。自眾

生而上。一切賢聖諸佛菩薩。皆壽者也。計著有諸

佛菩薩涅槃。不生不死。便是壽者相也。了得四相。

直下頓空。則妄心頓滅。所以云應如是降伏其心。

降伏自相。即得自住無餘涅槃。亦能令眾生安住

無餘涅槃。故上實無眾生句。正降伏之要也。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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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四相。在根為見。在境為相。當境而起者多。故經

中多言四相。】

* ○妙行無住分第四

佛謂心有所住。即是愚癡。心無所住。乃是般若。自

色之一法。至菩提涅槃。俱不令有所住。不惟布施

一法。乃至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亦無所住。其無住

而住之功。雖十方虗空之大。不可比量。故稱妙行

無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此答應云何住之問見如是住。以無住為住也。上

說無四相。此問正發明無相之旨。是時善現從座

起立。故世尊使復坐於位次而告之曰。人心原無

住所。但菩薩修行。離不得一法字。度生又執不得

一法字。法即無四相之法也。極意執著四相。便不

得空諸所有。故求正覺者。應當無所住著。更當以

我無住者。教化眾生。行於布施。而令眾生之心亦

無住著。篇中七住字。上六住。俱作執著解。末住字。

作止住解。即以六度中布施一節言之。亦不可以

執著行之也。布。普。施。散也。此段不重布施。世尊仍

為大眾說法。而借布施一事。以發明無住相耳。不

住色等布施。是以無住行施也。二句頂上來。布施

而單說色者。凡人之念。只為功德修於目前。福報

留於身後。便刻刻為自巳地步。非普度之大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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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不住色布施。不特於六塵中。生此吝惜眷戀

而為住。即使盡蠲一切。其不忘福報之心。終著色

相。身不著觸。如冷暖勞佚之類。意不著法。如晨早

想日中所為。夜眠思明日欲行之事。若離六塵。即

落斷滅。若不離六塵。又起輪迴。菩提之心息矣。眾

生得滅度乎。佛所謂不住者。非離非即也。

○六度。

一曰布施。為檀波羅蜜。二曰持戒。為尸波羅蜜。三

曰忍辱。為羼提波羅蜜。四曰精進。為毗離耶波羅

蜜。五曰禪定。為禪波羅蜜。六曰智慧。為般若波羅

蜜。六者全。為到彼岸。故曰六度。

○六根。眼耳鼻舌

身意。如眼為色根。耳為聲根等是也。六塵。色聲香

味觸法。如色為眼塵。聲為耳塵等是也。六賊根與

塵相引。淆亂真性也。五蘊。一曰色。著念物色。二曰

受。心自領納。三曰想。思惟不巳。四曰行。造作流轉。

五曰識。分別取捨。以其積聚。謂之五蘊。又遮掩本

性為五陰也。】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是字。即指上不住六塵。相即六塵之相也。佛又謂

善現轉教菩薩。應如是行施。了達體空。不住於相。

葢欲菩薩降伏其心也。夫不住六塵之法。即真空

常住之法。以是行施。則內不見有能施之我。外不

見有受施之人。中不見有所施之物。雖終日施。盡

人施。而實未嘗施。是為不住相之施。】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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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現問施本求福。曰不住於相。其意云何。佛答云。

學道之人。以法性了徹為福德。不以世緣豐厚為

福德。人疑離相布施。或無福報。豈知世福有盡。性

福無窮。此不住相之施。雖不徼福。歷千劫而不古。

超三界以長今。其福德何可思惟量度耶。此非以

果報引誘眾生。只緣眾生布施一念。求福者多。故

以福德聳動之。】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於意云何者。是教善現於意中自去忖度一番也。

菩薩教人。每每劈頭提喚。使之自證自驗。正提撕

警覺諄切處。葢鼓舞機關。勝於當場棒喝也。經中

三十個於意云何。及何以故。皆作是解。菩薩行施。

心無希求。獲福如虗空之不可量。故又以虗空喻

福德。以無。為福。非有心可較也。佛在西方。遠對東

方。故問東方虗空。可以意料窮盡否。善現謂東方

虗空。我思量之。實無可思量也。故言弗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

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

量。」

【四維。四隅。上天。下地也。佛又問南西北方。及乾艮

巽坤四隅天地虗空法界。合之為十方。佛眼立見

十方世界。故借此以比福德之廣遠。須菩提會佛

意。有十方。便有處所。而此十方盡屬虗空。無有邊

際不可思惟量度。故又云弗也世尊。虗空中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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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西北。若見東南西北。亦是住相。不得解脫。佛

性本無我人眾生壽者。若有四相可見。亦是住相

布施。若菩薩將住相求福之念。一反虗空。則妄心

盡而妄相亦除。只有性福無邊。亦復如上所云十

方之無窮盡矣。此段正言不求福德而福德自至。

葢以其無執著也。空雖無相。非謂無空。福雖不住。

非謂無福。況乎世界有盡。空虗無窮。有漏有窮。無

漏無盡。然則無住之福。實稱法界。豈思慮所能及

哉。】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所教。即上無住相布施之教。佛又恐人生果報心。

又呼其名。汝轉教諸菩薩。但當依我所說之教。不

住於相而降伏其心。則此心便有定向而得所住

止矣。此言法空。葢結無住相而并結降伏也。要見

無住行施。乃發心者喫緊工夫。不得分為兩事。自

此以上。巳竟降伏安住之問矣。】

* ○如理實見分第五

上言降住之法。俱不住相。則佛果遠矣。將無落斷

滅見乎。豈知如來正不在遠。著相即迷。離相即顯。

所以汰其空見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自此至十六分。反覆發明住心降心之義。亦猶學

庸之分章也。不住相之外。更無降伏。是住義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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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要。故又闡發上文無住相之旨。是現身說法處。

上言無相無住。皆無心之修。佛恐其猶疑有身。故

呼而使其自思。此兩身相。并下一句身相。皆指色

身言。此兩如來。皆指佛性。即佛法身。此是以色勘

驗。是色非六塵粗色。乃發菩提所求佛身相好之

色。若果於此不惑方堪付囑。故以彼眼所見驗之

問果可以現在說法之身相見如來否。乃總收住

伏二處文字也。時善現當下直認云弗也。又稱世

尊而言。色身有相。地水火風。假合成人。法身無相。

絕諸形體。不可以今日說法之身相。得執著之以

見如來也。】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善現隨自發明其意曰。何故不可身相見如來。即

自答云。原佛所說色身之相。原無法身真實之相。

即猶是也。非。猶不也。文法似倒。正言。不是也。如來

以法為身。身相。不過真身所現之影像。若執影像。

誤 真身則如來掩矣。故不可得見也。】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

見如來。」

【佛因其悟色身非相。遂擴之云。汝知身相。不是法

身真實之相。則不獨佛身然也。有相之相。中無真

實之理。凡世間所有變現之相。盡屬虗空妄設。無

有實際。若能灼見紛紛外相。不是實相。則不止佛

有法身之非相。一切眾生。皆有一非相之相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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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眾生既有非相之相。則一切眾生能見此非相。

便生智慧。本性如來。若真見之矣。何必但認佛為

如來耶。此二句。明說人人有佛心。而不可存佛相

佛心刻刻在念。無相而相真。佛相或留於世。有相

而相假。見得即心即佛。不落障礙。方為無住相也。

○見如來凡四處。此是執色身。則不得真性。二是

色身有壞時。惟性為真實。三是不離色身而想真

性。四是不即色身而得真性。恐學佛者就佛身起

念。故屢諭之。要識自巳本性。即是如來耳。】

* ○正信希有分第六

今之信般若者。皆昔於無量佛所深種善根而來。

夫般若之心。乃名正信。得福無量。則不復執相滯

見。而墮虗妄。然不執相滯見之法。亦欲令捨。何況

執相滯見之非法而不捨者。非愚而何。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

【善現聞不可身相見如來之說。恐人因此一言。而

并佛言皆屬空虗。故白佛言。頗有。疑其未必有也。

眾生得聞應如是住。與不住於相等言說。及經中

一章一句。生信心而奉持否乎。信佛者有。實信為

難。實信者。非泛然浮慕也。法華會上。猶有五千退

席聲聞。況求實信於末世眾生。其可必乎。此慮末

世不見佛相。但聞佛言而生懈心。故有是問。】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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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

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量千萬佛

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佛訶善現云。莫作是生實信之說。此中章句。不論

世代遠近。無有不信者。五百歲。是如來約略之時。

世運以五百歲而一治亂。此時出而復為化度。所

以視五百歲為期也。不惟我現在時。聞此般若法

門。不以為難。即使如來於五百歲之前說此言。而

五百歲後僅有言在。其有持佛戒而修福德者。遇

此章句能生信心。汝所謂實信者。寧有他哉。正以

此為實也。一佛出世。謂之一佛。當知斯人之善根

巳深。不特於一二善人。及三四五之善人。持戒修

福。得此善根。巳於無可限量之善人。至千萬善中。

會著源頭。得此種子。根深蒂固。故聞此章句。乃至

無住相一念中。生淨信心。信此經能除一切煩惱。

成就出世功德。則是如來之言。雖世遠人湮而且

信從。況近代乎。實信者。真確不虗。淨信者。純一不

雜。葢至淨信。則實又不足言矣。

○信心。經中凡四

處。此是種善根之人難得。二是能離相之人希有。

三是稱其人功德之大。四是引勸眾生。前云善護

囑。正於此等人。所謂善男女諸菩薩是也。令入無

餘涅槃。其根器辨於此。】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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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亦無非法相。」

【即此淨信一念。正佛與眾生平等之心。如來即從

今日照見未來眾生。從歷劫修行。得如是無量福

德。何以故者。發明無量福德句也。後世眾生中特

出其人是諸清淨心之眾生。夙世陶鎔。盡空諸相。

無復一毫迷戀。不惟我人等相皆空。并法相與非

法相。一切清淨。故得如來知見最深也。無法相者。

章句說法。難於拘泥。無著有心也。無非法相者。法

以垂教。不可不遵。并無著無心也。凡此皆為淨信。

而慧性即如來。所以得福無量也。】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

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故要無諸相。此下反言之。是諸眾生。若心中先

有一相而取之。以為我或求西方。或求天上。或求

後世為人。則為著四相而念不淨。此句多一為字

者。以四相本無。而我自為此相耳。若以世故留心。

偏於有。而認法相取之。我得般若波羅蜜法。則執

心外有法。拘泥難通。及隨世態。即著四相而念不

淨。若偏於無。而認非法相取之。我不行般若波羅

蜜法。則執頑空為法。任意而行。即著四相。而念不

淨。凡此皆為不種善根。安能淨信而得福耶。】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

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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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既正言反言以示勸戒。此復結言執取之非宜。

惟如來之法。不可偏有偏無。離了法。便是非法。取

法著有。取非法著無。是故不應取法。而徒托於章

句。不應取非法。而竟入於斷滅。正以是無住相之

義。皆不可以有無之心執著故也。知其故。則此義

非從今日言之。如來常語諸弟子云。汝等今日聽

法之比丘。當知我所說度生布施諸法。不可倚靠。

正如涉川之舟楫一般。筏字宜斷。此處不必補出

及其既渡。即為捨筏若是心體明淨之人。觀空照

了。聞言頓悟。此喻者也。如魚飲水。冷暖自知。此時

任是說玄說妙。廣大神通到此都無用處。故曰法

尚應捨。此正所謂得魚忘筌得兔忘蹄也。何況非

法本無。出自巳意。而可誤執也哉。惟其能捨。所以

直到彼岸。而有如是無量福德耳。如此說來。文勢

順而易曉。若如筏喻者為句。理巳難通。下。法尚應

捨句。又如何接得去。若解非法作邪魔外道。何喻

及捨筏之巳悟者耶。

○觀法尚應捨句如來於此。

又超出章句。巳深於前言說章句生實信矣。】

* ○無得無說分第七

無為法。三界惟心也。有差別。萬法惟識也。心無為。

故說性。識差別。故說相。總欲人會相歸性。轉識歸

心。安得有法有說耶。故此分名無得無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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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

【此承上法尚應捨來。是設疑以啟悟善現意。無得

無說。是大柱子。因善現疑佛得菩提。疑佛說法。故

遂順其意問之曰。汝今意中若何。謂樹下得道。如

來得菩提不得耶。諸會說法。謂如來說法不說法

耶。則法不當捨矣。耶者。未定辭。葢試其解不解也。

善現答云。如我解。佛所說不取諸相等第一義。若

是有定。則可名而可得。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極

其神化變通。無執無著。何有實相而名菩提。既無

有得可名。只可性修。難以口喻。應機而酬。隨叩而

答。何有實法如來而說之。葢謂無道可證。無法可

說也。此正所謂解佛所說義也。

○法不可定者。不

是千條萬緒。多而難定。只因人人有此正覺。便應

直造無上。一泥於法。即落窠臼。而覺性反為法泥。

下句說一亦字。見如來得之於巳。與喻之於人。皆

從性真活潑處發出。竝非有成法而為說法也。

無得凡四處。此是原無定法故無得。二是師以心

傳。不以言傳。故無得。三是菩提乃自巳之心。何從

而得。四是證果之後。自還本真。雖得而不謂之得。

無說亦有四處。此是法非真實。則說亦無說。二是

理入玄妙無容說。三是入門有得。不復待說。四是

悟到真空。不可言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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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無定法。無定說。如來開示眾生。非不說法。然

如來所說無上菩提。非有真實之法。此不可以一

定之法取。亦不可以一定之法說。惟不可取。則亦

不可說。到此。說不得是法。亦說不得不是法矣。將

以為法。却又非法。將以為非法。却又非非法。然如

來隨應有證有說者。葢得非有非無之體也。】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然所以不可取。不可說。既謂非法。又謂非非法者

何。葢有取有說。法非法等。皆屬有為。即經末所謂

有為法也。無相無住。順其自然。無假人為曰無為。

以用也。一切之菩薩而稱為賢。如來之地位而稱

為聖。皆不假造作強為。造成賢聖。但其中先知後

覺。各自不同。故以後覺者為賢。先知者為聖。而微

有差等分別耳。無為乃自證之體。差別乃化俗之

用。人之差別雖異。法之無為則同。法惟無為。所以

不可取。不可說也。豈得以人有差別而疑之乎。無

為。照上淨信句。淨則無為。不淨。則紛紛錯起。而為

之不勝矣。】

* ○依法出生分第八

佛謂有人於般若章句。自一句至無數等句而能

受持。不惟超過河沙七寶布施之福。當知般若體

中。能出生諸佛。及阿耨菩提。故名依法出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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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佛恐人聞是法不可取說。便欲毀棄言教。將何信

解。使諸佛出生。故較量持說福德。謂捨財修福。不

如施法修慧。以結六分以下一支也。不住相布施。

非教凡夫慳貪。專為凡夫昔種福田。今有財施。然

彼但知求福而不知求慧。則福有盡而業愈深。故

教其修菩薩行。佛問。假如人以三千大千。而又滿

此世界。無有脫空。盡著七寶布施。為種來生福因。

是人所得之福德。多乎不多乎。善現答言甚多。隨

自究其甚多之故。即自答云。此寶施。特世間福德

事。而非般若福德性。若福德。本之於性。更何處計

其多少。如來就事相論。故說寶施之福德多。以其

有限。得計多寡也。世間財有盡。福亦有盡。但可計

其甚多。不得為無量。此問答俱設詞。

○心淨色空。

如鏡無塵翳。心淨見色。如鏡無翳。即能現諸像也。

人為色身起妄心。遂分別爾我。於一切順情境起

貪心。違情境起瞋心。力護自身。反受煩惱勞苦。其

名為癡。貪瞋癡。壞其性矣。當思世人無有不死者。

只死後靈性不能泯沒。故佛教人修福德性。以性

能歷劫常存耳。經只於此一露性字。其實一經所

言。無非要人見性。

○日月所照。為一小世界。中間。

有須彌山。日月繞山運行。南為閻浮提。西為瞿耶

尼。北為𣠵單越。東為弗婆提。是名四天下。日月運

行。在此山中腰。此山高出日月上。山上分四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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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八所。中間又一所。共三十三所。謂之三十三天。

日月運行於四天下。謂之小世界。如此一千小千

世界為小千。如此一千小千世界為中千。如此一

千中千世界為大千。以三次言千。故云三千大千。

其實只一大千耳。是謂一大世界。三千。極言世界

之多。至於大千。多之巳極。七寶。金。銀。琉璃。珊瑚。瑪

瑙。真珠。玻瓈也。】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勝彼。」

【世尊因以福德性言之。其惟持經乎。若菩薩於此

經中。先自明心見性。解悟真空實相妙理。受之而

不忘於心。持之而不厭其久。多則全經。或自一句

二句三句。乃至四句偈。等字不單指四句言。復憫

此眾生。隨機開導。此為自性福德。不可思量。豈寶

施所能及哉。持說少許。尚有無量福德。況不止四

句者。此是第一番較量經勝。

○不明指四句為何

說者。欲人自悟偈在何所也。

○持經較福。共有七

處。各自為意。此以滿世界寶施。不及持經。二以河

沙多世界寶施。則加廣矣。三以河沙等身命施。不

及持經。四以一日三時。無量身命施。又加廣矣。五

以世尊前生供養諸佛。亦不及持經。則佛因又加

於布施矣。是外財兩次。內財兩次。佛因一次。較量

巳極。故後兩稱筭數譬喻所不能及。外又有兩處

相似。一以見經有善法之當修。一以見演說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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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有功。非更有讚較而意多重疊也。】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何故持經者之得福。勝於寶施耶。須知一切古今

諸佛。何佛不從般若。成一切道果。受持此經。則煩

惱自斷。妙慧自新。妙慧即諸佛法身。是佛從此經

出也。一切古今諸佛。具般若真智。導引眾生。隨緣

說法。從菩提心生。即菩提法。是法從此經出也。故

知此經非指文句。謂般若性體也。葢諸佛之身。及

所證之法。無不從般若而生。以此施人。則一佛化

為無數佛。一法演成無數法。性中福德。豈不甚多

也耶。】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然猶恐其拘泥佛法。又呼而告之。所謂佛法者。佛

得之。而餘人未得。故曰佛法。然其實人人自具。佛

本非佛。法亦非法。佛法不出眾生日用。切莫執諸

相為佛法。向外尋求也。必自證本性。超悟法外。以

之覺人。方為福德性。而可言無量耳。推勘至此。非

法非非法之旨。不益彰乎。】

* ○一相無相分第九

善現謂二乘。人獨證四果。亦未免滯於所得。不能

離四相四見。然後自述無心於事。無事於心。巳至

無諍。故佛稱善現為解空第一。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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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上無為法有差別之語。大契如來本懷。佛慮其倣

傚所得。或生執心。故復就賢聖位次。由四果至如

來。極之六度萬行。莊嚴佛土之菩薩。一一探其見

地虗實。以結住伏也。此下三分。申言凡所有相。皆

是虗妄。此指無為法有差別樣子。人心止有降妄

法。別無住真法。故智慧愈大。心體愈空。無所取。無

所得也。須陀洹者。謂初入門。巳斷見惑。麤重煩惱

不生。不受修羅異類之身。此聲聞所證初果也。作

是念當玩。凡人居一地步。貴其無念。葢經意只要

人斷念也。詰云初果之人。能作如是證果之念。我

得其果否乎。答以無所取而自成若了無相法。即

無得果之心。微有得果之心。即不名須陀洹。故言

弗也。

○果字各有分別。因果者。以前之所因。而得

今日之果。證果者。以今之所證而得當下之果。果

字又有二義。一是果決之果。一是果報之果。此處

應以果決解。葢四果菩薩。俱從勇猛精進。而堅修

以得之者。入流一往來諸名。正是證果處。】

「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

觸法。是名須陀洹。」

【何故。人住六塵。即滯凡流。不則入聖流。更無別法

為所入。彼初悟道果者。巳斷見惑。離四趣生。故脫

凡流而入於聖賢之流。究之何所謂流。便是入焉

俱化。不著一念知入於此。實無所得入流之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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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塵緣可畏。而絕念不入六塵不淨境界。則煩惱

不著。弗逆聖流。但我相未忘。此須陀洹之所以名

也。此是一菩薩。是初入佛門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

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次詰云。汝意若何。二果之人。能作是般若之念。我

得二果否。答以無所取而自成。何故。欲界有九品

思惑。二果之人。較之初果則巳進矣。名一往來者。

凡人於塵相。有一往而不來。有既來而復往者。此

則曾於其中一往來。而絕無顧戀。實無往來。但人

相猶存。斯陀含之二果無得也。此是二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

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又詰云。汝意若何。三果之人。能作如是般若之念。

我得三果否。答以無所取而證果。何故。三果之人。

巳悟人法俱空。念念不退菩提。較第二果則又進

矣。於六塵四相。一一證空。通徹前後。了無障礙。不

特不往。直覺塵相無可來之迹。而實無不來者。心

空無我。不作念有不來法。不知得是果。是阿那含

之所以名也。然眾生見未為遣盡。阿那含之二果

無得也。此是三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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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再詰云。汝意若何。四果聖人。能作如是般若之念。

我得四果道否。了悟所學。道幾有得。故不言得果。

竟言得道。果通於四。阿羅漢獨稱道者。以得盡無

生二智。聲聞道極。故謂之道。今問自知得四果道

否。答言無所取而得道。】

「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

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阿羅漢。此言無學。謂無法可學也。較之第三果則

更進矣。何故名無學。諸漏巳盡。無復煩惱。雖名為

阿羅漢。似於壽者見或未盡除。然實無有法名阿

羅漢。情無逆順。智境俱亡。葢見道而不著於道也。

再啟世尊而反言之。若使其見道而有所著。止成

阿羅漢之道而巳。豈能脫此四相哉。即為著句。是

反言以見念不可著。則前三果若作念云我得須

陀洹等果。亦即著我人等相矣。此可類推也。作念

云我得此果。即是著相。著相即是取有所取。即是

有為。今言不作念不著相。乃是得而無得。無所取

而謂之無為也。看一法字。總前四果皆法也。看一

道字。見前四果未證道也。】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

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此引自巳所證離著。以所得無為則同。面彼自取

證有差別耳。述告世尊云。佛於往日。曾稱我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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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凡人一念要明理。又一念要祛欲。兩念相爭。

便內自諍矣。無諍。則理欲消亡。不起諍念。三昧者。

梵語。譯之為正定。人心不能覺則昧。正其覺。則正

其昧矣。以其所覺而正其不覺。是為三昧。非入神

之稱也。十大弟子。各有一長。皆為第一。如阿難多

聞。目連神通皆是。於此三昧人中。稱我為最第一。

不但是三昧人中作第一等人。亦於諸離欲羅漢

中稱為第一大羅漢也。細微四相不生。愛染不著。

外無欲境。內無欲心。巳離欲界而至於無諍。便是

與欲相離。故謂離欲。道得於巳。情欲盡絕。又四果

之進級。此佛平日讚善現之言。善現謂佛雖如是

許我。我實不作是念。云我是離欲得道果之人。與

前四果。同除所得心者。】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

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

提是樂阿蘭那行。」

【我者。善現自稱。須菩提。亦善現自稱也。阿蘭那。此

云寂靜。相盡於外。心息於內。內外俱寂。何時不靜。

即無諍之異名。樂阿蘭那行者。好為無諍而見於

行也。再啟世尊而反言之。假若我起意思。我得阿

羅漢道。即著離欲之想。得心未除。便有凡心妄念。

世尊必輕鄙之。於諸弟子中。定不稱我是好樂無

諍之行者。萌之於心曰念。見之於事曰行。又正言

之曰。以我雖有是行。而實無所行其離欲之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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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前不作是念。不謂得道。乃心之無著無得。然後

稱說我得無諍。樂而行之者。此段是善現因聞四

果。自述以無心而得離欲之果。以就正於佛也。則

上四果。亦以無心而得愈明矣。要之四果無取無

得。只此不入六塵功夫到絕頂處。便是無上菩提

也。】

* ○莊嚴淨土分第十

如來自色之一法。至菩薩涅槃。皆不生所住之心。

則於阿耨菩提。不見有所得。於佛土不見有莊嚴。

猶無相法身。隱於諸相。雖須彌山王之大。不可得

比矣。如無所得之得。非莊嚴之莊嚴。無以異也。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上說得果。便著一得相。故又將巳所得問。是試善

現認真得字否。恐疑佛有師傳。因先使之自思。再

從當身指點云。我往昔在師處聽法。師必有法開

示。不知果有法可得否。善現答以法無所得。葢法

以發人清淨心。如來本自清淨。於本性中自得真

悟即在然燈佛所。不過以心印心。不專靠師之授

記而得。心若有得。即是住相。不能清淨。豈如來而

有所得也耶。然燈是定光佛。即世尊授記師生時

有光。於眼耳口鼻百孔中放出。徧照十方。如燈之

明。至成佛時。遂名然燈。八王子皆師妙光得道。而

最後成佛者然燈。十六王子出家為沙彌。皆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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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之慧。最後者釋迦牟尼。是則世尊得無上菩提

法。為諸釋法王。於法寧無所得。第不存所得心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上說然燈。因想諸佛現身說法。或尚莊嚴佛土。佛

土。喻菩提本念。莊嚴。喻心之清淨。無邪妄牽擾也。

佛問菩薩果以入定無倚。而具此菩提心否乎。善

現會意。答云。實無此心也。何故無此心。莊嚴者。心

入於定而不著依倚也。佛土二字。是就菩提心入

定者言。人於操心時。存一分矜持。心意便不定。說

到入定。心無可持。正所謂無為法也。心言土者。方

寸之地。本是良田。不侵削而加滋培。何在非佛土。

凡言即非者。皆為無異。乃破相顯理。凡言是名者。

皆為虗聲。乃就事顯理。原佛所說莊嚴之意。原無

此莊嚴之想。故謂即非莊嚴。特名之為莊嚴耳。】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

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

【上文得無所得。而莊嚴之想俱無。此心幾於枯槁。

故此段說一生字。以見諸想皆空。而心從虗中生

出。凡須菩提等。應如是而生此清淨心。心至清淨。

則六塵俱斷。又何有於色聲香味觸法以住其心。

清淨心言生。六塵亦言生。二生字有別。上生字。言

心中一無罣礙而生此心。下生字。因六塵所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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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反為其所生。應與不應。一勉一戒。正相照應。無

所住。心中毫無執著也。八字連讀。不言心之生。而

言生其心者。正以心本虗靈。原存生生之理。特為

情欲所制。生機漸消。人於一念不起時。反觀內照。

覺得此心有油然而生者。非他心。其心也。應無所

住句。全是心之覺處生之。無所住者。心中盡是覺

處。不應的走不得來躲閃。便在在皆明覺之生心。

靈光透出。何生之非其心。】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

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

身。」

【因上人心清淨。則其心大矣。惟人有此大心。可譬

有此大身。非反說到外也。身字即作心字看。佛欲

廣善現之心。而復以身如須彌山王為問。善現即

悟佛意色身雖如須彌山王。皆是法身顯化。故應

曰甚大謂人心大。有如身大也。恐眾生不悟。遂自

闡揚之曰。何為信有大身。葢佛自說清淨心。充滿

六虗。乃生心之妙用。非說身軀之身。法界為身。無

有形將豈須彌山王足喻哉。非身。即無相二字。法

身也。亦即清淨真心也。人不清淨其心而染於六

塵。不為小其身乎。以其遠離諸垢。名之為非。以其

尊崇奇特。名之為大。然非心無住著。何以得此。

須彌。西域山名。猶云妙高。四寶所成曰妙。突出眾

峯曰高。此山為四天下中最大。廣三百六十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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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為眾山之長。故稱山王。人身豈有如是之大。世

尊欲人從色身中悟法身。故托此為問。葢以須彌

為眾山之尊。法身亦為眾身之尊也。

○此段問答。

言無所得。無有莊嚴而至於心無所住。則此心方

為廣大。此又佛開悟善現一則也。】

*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此即莊嚴分不盡之詞。謂七寶施。不免生心住相。

若受持般若。於心無所生。於相無所住。是謂無為

福勝。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

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四果以下至非身大身。節節言佛法不可取。既法

不可取。則持經有何利益。故此第二番又較量經

勝。以見持說之不空也。上言山。此言河。俱是喻說。

此段甚言世界之多。恒河者。西國祇桓精舍側近

之河。從阿耨池東西流出。周四十里。如來說法。常

因眾見而取此為喻也。佛問如恒河中所有許多

沙數。如是一粒沙等類一恒河。於汝意下若何。是

諸多恒河沙。寧為多否。欲令善現先悟此沙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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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文張本。善現會佛意。如來不是妄說。佛具正

徧知。照見盡虗空。徧法界。故先答言甚多。世尊。但

一沙一恒河。諸恒河尚然無可算數。何況諸恒河

中所有之沙。又可算數耶。佛呼善現。此喻非是謊

言而可實信。我今實言告汝。上泛言物情。今說作

福事。故為實言。以如是沙類諸恒河。諸恒河中所

有之沙。一沙等一世界。其世界之多又何如。若善

男女以七寶滿此世界。布施於人。其布施之多何

如。得福之多何如。前只滿世界。今滿河沙世界。尤

無數矣。亦無是理。只甚言其得福。善現會佛意。恒

河沙固不可勝數。又況一沙是一恒河。又是一世

界。如此布施。其得福豈不甚多。佛告善現。若有善

男女受持隨分四句偈等。為他人解說經義。使之

明悟。此福德歷劫常存。勝前寶施著相之福德也。

前說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此說於此經

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有別前兼說經。此單說偈。

見得以四句偈與人說。其福尚然無量。則持全經

者。又不知何如矣。葢布施必待七寶而得福。若經

與經中之偈。則不論貴賤貧富。隨人皆可持說也。

○世人住相布施建塔造廟。莊嚴佛土。只為福德

之念不清。不知財寶布施。無論一大千世界。即無

量大千之寶施。不出六塵。總屬有為。不若此經四

句。自利利人。照徹本來面目。彼此可超生死。成無

上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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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一是恭敬其說法之處。一是恭敬其受法之人。一

是恭敬其藏經之所。是為尊重正教。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既言持經福勝。當知經可尊重。故復次及之。受持

解說。不論何地。若隨地而說此經。乃至者。下及之

辭。等者。綜貫之義。般若無多。舉一便該全旨。故四

句可以度生。此處。雖謂有經之處。却謂此心也。以

清淨心說法。即生人清淨心。一切世間存有為之

心。如天上之神。世間之人。及八部鬼神中兇狠之

阿修羅。欲求化度。正當生恭敬心而供養之。視說

經之人。巍巍高顯。如舍利所藏之塔。奕奕莊嚴。如

佛像所居之廟。而無不瞻禮也。人但恭敬塔廟。而

不恭敬說法之人。殊不知說法之人。便是法身。即

為塔廟。可不尊敬耶。

○阿修羅。魔王名。即羅剎國

之主。有大神力。能與如來之法相敵者。如來說法

時。作比丘相而至。如來能以慧眼覷破。阿修羅無

可施。其魔力。遂反邪歸正。所以此經每說一切天

人阿修羅。正從此時證果者。】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

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

尊重弟子。」

【善言妙義。與心相會。如膏助火。心觀益明。故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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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讀誦二字。承上言隨說少許。尚感得天人供養。

何況於此一經全文。盡能受持。坐則對卷而讀。行

則釋卷而誦。其為天人阿修羅所供養者。更當何

如也。則知是人見性無疑。成就最上第一乘出世

希有之法。更當何如恭敬乎。此言其人也。且不獨

說經與持誦。若是經典所在之處。隨何方所。便同

如來身歷之地。而佛無不在。不特佛在。并持戒修

福而為人所尊重之弟子。如菩薩摩訶薩。亦無不

在矣。而可不崇敬乎哉。

○上從說經處。以及持經

之人。自四句以及全經。是由淺入深也。此從持經

之人。以及經所在處。自成就佛菩薩。以及有佛與

弟子。是由深而又淺也。總反覆發明經勝。】

*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般若非般若。名相空也。說法無所說。法相空也。塵

界非塵界。世相空也。身相非身相。我相空也。一切

皆空。方從經義解脫。是謂如法受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

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上說經典如此之妙。善現因問此經當以何名。若

有經名。我等何以敬奉而心持之。佛告其經之名。

則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謂用堅固之智慧。出生

死苦海。而以一性和眾性。是此經之大旨。金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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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物無不碎。智慧所照。物無不空。所以名為金剛

般若。凡人智慧之性。從無始而具。不著漸染。如金

之出火。純潔而無夾雜。此時私欲不入。何等堅剛。

一為私欲軀遣。便柔軟而失其本然。不得登岸矣。

惟率其最初。而堅持固有之智慧。不使少有虧欠。

則回頭是岸。以此名義。汝當奉持於心。然其所以

行此奉持者何哉。言出於口。雖是佛說。止為口說

而巳。必有默傳此心。超出言表者。法相本空。不可

取著一名字相。況究實言之。只奉持其心。行住坐

臥。弗令昏昧。何有般若可名。葢學無要領。則汎而

無歸。知有統宗。又執而不化。故曰即非般若波羅

蜜。為奉持之故。於無名中。強立名為般若波羅蜜。

并般若而空之也。固知經可定名。經中之法不可

名。法可師授。法之為理不能授也。即非者。掃迹之

談。是名者。本具之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來無所說。」

【名相盡掃。則智障悉空。智障既空。尤當并空言相。

般若波羅蜜之名。既為贅語。則又何有般若波羅

蜜之法。可以言說也哉。佛慮善現疑有名字該奉

持。則如來有所說法了。故又以此詰之。而善現了

知說即無說。乃答云般若無法可得。如來亦不能

以文字而說也。如來秪是傳心。何曾說法。會得箇

中。則名亡說泯。經義全彰。言相何可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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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言相不可執。則器界相亦何可執。因惟難說之理。

先使其思。今以物之至細至大者觀之。眾生性中

妄念。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纖微塵埃。何處不

有。是為名否乎。善現會佛意。世界。喻法身。微塵喻

妄念。即答言甚多。一切眾生。被妄念微塵遮蔽佛

性。不得解脫。若妄念得盡。便現真如矣。佛又呼善

現謂。般若所以為金剛者。為不同於塵界及色身

也。不知微塵雖多。以清淨心對之。無非虗妄之散

布。變幻無常。體非真實。但據形色。名之為微塵耳。

是微塵可說。而微塵之理無可說也。佛說世界。世

界雖大。以明眼人觀之。只是虗妄之結聚。劫數窮

盡。終有混沌。亦非真實。但據迹象。名之為世界耳。

是世界可說。而世界之理不可說也。微塵。該盡宇

內人物。世界。該盡天地始終。此外更有何說。上句

形起下句。重世界一邊。】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器界相既不可執。如來之身相亦豈可執乎。佛將

三十二相現身說法。又呼善現。汝意如來所修三

十二相為實相否。善現會意。佛雖由於四大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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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三十二相報身。至涅槃考終。同歸烏有。故言弗

也。相是色身。不可以此得見真佛。此如來。謂真性

佛也。下如來說三十二相。則謂色身佛也。何以故。

是三十二相者。只就如來幻身言之耳。此身雖與

眾生不同。而究竟色身終屬幻形。難久住世。是非

真實相。特強名為相。是佛身可說。而佛身之理無

可說也。乃知一住著即經義。亦非般若。一解脫。即

報身器界。無非般若波羅。以是心持經。方為淨信。

又何必捐身棄世。以求度脫生死乎。此與上節。大

意謂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妙而佛之色身。皆虗妄

名。亦應上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

○三十二相。一

身相。修廣莊嚴。容儀端整。二體相。上下等量齊肅。

三面相。如一輪滿。望日之月光彩可尋。四頂相。高

顯周圓。形如天葢。五髮相。右旋盤曲。一絲不亂。六

耳相。低垂過肩。七眉相。灣環淨皎。如  弓。中高

而兩垂。八眉毫相。間有白毫。柔軟若綿。又如珂雪。

九眼相睫相紺青而美。色平整若牛之長  眼

大而左右齊整不偏。十眼睛相。色青鮮白。而眶環

微紅。十一鼻相。豐高而下垂。十二脣相。潤若丹朱。

十三口相。閉若瓠形。開若海口。十四牙相。上下四

十。肉深根固。整齊平淨而密。十五齒相。四齒潔白

鋒利。十六舌相。廣薄修長。吐垂面輪。至耳髮際。十

七音聲相。梵音詞韻。和雅而眾聞。十八額相。方正

隆準。十九肩相。平正圓滿。與項相稱。二十項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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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厚。二十一背相。盎然周正。充滿廣豐。二十二腰

相。鯁直有威。二十三手相。十指尖圓。纖長豐白。骨

節柔軟若綿。二十四臂相。平立垂可摩膝。如象 

鼻。二十五脇相。兩肋圍抱。如鹿之腨攝。二十六毛

相。皮上每孔生一毛。青宛如絲。軟如兜羅。二十七

皮相。望之金光晃耀。肌理細潤不住垢膩。二十八

乳相。凝實不枯。二十九臍相。窅深可容細菓。三十

足相。兩底平滿。下有千輪輻文。三十一足指間有

雁 紋。狀若綺畵。三十二足趾廣長。坐與趺相稱。

趺與距相稱。】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善現但知身相不可取。未知身相亦不當捨。今人

具有幻形。或能空其相。故又呼善現。若有善男女。

欲求了悟。以為捨此有漏之身。可得無生之理。於

是敲骨擊髓投岩赴火。刎頸割肉。燃指卸臂。將此

身命。如恒河沙等以為布施。身施。如尸毗王之代

鴿。命施。如薩埵之飼虎。如此種種。可為極矣。若復

有人。將此般若經義。受持於巳。開導他人。比之捨

身命者。其所得靜妙福德。不更多哉。葢身命之捨。

終有盡日。而修性之功。歷劫常存。思及於此。真不

可說也。此第三番較量持經。】

*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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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於此感悟。復歎後五百歲。有信解受持般

若者。決不為四相所纏。既離諸相。即名為佛。佛云

不惟信解。但聞此般若。不生驚怖。巳自希有。復引

因中以持般若故。得離諸相。雖遭割截。了無嗔恨。

復引不生心。不住法。及入闇處明之喻。此分名離

相寂滅。旨哉。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

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

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自此至十六分。總明受持之難。功德之大也。深解

大徹悟也。善現知捨身命所感之福。不如持說之

勝。遂悟真空無相義趣。感佛恩深。不勝欣喜之至。

故反流涕發悲。讚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般若甚

深經典。我從昔日受教以來。夙植善根。所得如來

慧眼。於無上菩提。覿面成迷。自傷所聞之晚。昔未

聞而今聞二句正涕泣心事也。善現是阿羅漢。於

五百弟子中解空第一。豈不聞如是深法。況世尊

說時。聞者不少。只恐聲聞小乘。聞而未必能信。故

以此策勵同學。謂信心而有善根。清淨而却六塵。

便是無相之相。則生實相。信經如何能生實相。以

經所詮皆無相之理。因經修證。離妄去執。諸相。亡

而實相見矣。當知是人。成就出世大事。功成果滿。

故言功而不言福。豈非第一希有乎。第一。即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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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也。】

「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因說實相。隨遣之以表奉持。是實相者。不過借以

生空相之資。其實理以無相為真。欲人反求諸心。

故曰實相。究非有執著之相。此如來平日之名言。

非我今日之臆說。故又引以證之。】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

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信解者。信其義而曉解。受持者。受其義而持行。不

足為難者。起下希有之詞。言我今身親值佛。獲聞

如是般若經典。親見如來印證。信解受持。不足以

為難聞。而未來眾生。不得遇佛。能依是法。即為希

有。前云成就。此言即為。正以末世能信。尤可快也。

葢佛在之日。雖有中下根基。能往問佛。佛即隨宜

開示。無不契悟。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去聖遙遠。但

存言教。人若有疑。無處咨決。於此時中。無緣面授。

僅得耳傳。清心敬信。自解自悟。是最上根器。較之

我聞。最為難得。何以信經之人。得為希有。以此人

依此經修行。盡離妄識。巳是超脫四相也。所以無

四相者何哉。了悟四相俱妄想。不是本來心。故曰

即是非相。非。猶無也。非相。即實相也。何故非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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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葢佛以覺言。外覺離一切有相。內覺離一切空

相。於相離相。於空離空。得真空無相之妙故即名

之為諸佛中人。佛非第一希有乎。】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丞稱如是。是接引世人意。不但以其言之是也。】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

希有。」

【大乘之法。非大乘根器。猝聞諸相不生。言下即佛

之說。未免一往怪愕而驚。進退張皇而怖。恐懼阻

難而畏。因䇿勵後世學者。若復有人。信心清淨。得

聞此理。歡喜受持。如有夙契而不驚。若曾行習而

不怖。勇猛承當而不畏。此人悟入法門。速離眾生

下劣之見。非久種善根。安能直造如來第一義諦。

則豈非甚為希有乎。葢實難其人也。

○以下通說

後世持經之人。反覆申明。在無實無虗句結穴。後

說以要言之。而不說要言在何句者。佛不以一句

實法。生後人執著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承上言。何故不驚怖畏。得為希有。葢以此經為萬

法宗源。凡經皆從此一經會出。諸法波羅蜜。皆無

以尚之。是為第一波羅蜜。然是人正無第一相也。

心中若存第一相。便落二三小乘。不為第一希有

矣。如來嘗說第一波羅蜜。非有第一相。所以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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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波羅蜜。前曰佛說般若波羅蜜。重在般若。此

云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重在第一。前曰即非般若

波羅蜜。并般若而遣之。此云即非第一波羅蜜。并

第一而遣之也。此又空善現第一相也。以上皆論

智慧。】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智慧必從實行證驗始真。故又告之曰。人聞第一

波羅蜜而不驚怖畏者。法相空也。又不若試之利

害生死。而證人相之亦空也。即如辱之所在。人不

能忍。而有忍之者。是即入法之一門。故如來說忍

念皆去。辱自消亡。而何有忍辱相乎。遇值嶮巇。恁

地平平打過。方是真降伏。李屠諸本。俱無是名句。】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

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

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

生瞋恨。」

【何故忍辱如無。人之於辱。不惟能忍為難。而能忘

則尤難。因自舉歷劫修行事證之。佛有時自稱佛。

自稱如來。自稱我。我。特謂我身。如來與佛。則謂巳

與諸佛如來皆然。經中盡如是也。佛三世轉身為

如來。歌利事在第一世。受記於然燈在第二世。如

我昔為。十一字為句。葢借此以證忍辱。并忍辱皆

忘之意。乃。見割截於王。非佛身自為王也。割截。即

下支解。割至耳鼻。截及手足。辱斯甚矣。而佛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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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起四相之見。葢五蘊本空。縱患害相加。如吹

光割水。湛然不動。此段是正說。因自問此何故哉。

又反言之曰。我昔支解時。若有四相。則瞋恨往往

而生。冤魂相報。莽撞投生。不復更去修行矣。所以

無四相者。忘其辱。并忘其忍也。】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

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不特此時為然。從今追念前生五百世入山求靜。

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佛所歷之世。亦善現歷過

者。又正言之曰。此時早無我人等相。認為宿世應

受之報。乃不昏亂真性。托生再修。是忍辱之證。後

人修行者亦宜如是。見苦是苦。由於我相不化。若

離我相。則誰為辱者。誰為忍者。身空則無痛者。心

空則無覺痛者。不見為苦。自然成忍也。上是引巳

以證。此又引多生以證。然則如來之無瞋恨久矣。

豈偶一能之者哉。】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

生無所住心。」

【此承上無相之故來。佛累世行忍辱行。以無我故。

得成菩提。故凡修行菩薩。於一切相。盡應解脫而

離之。發無上道心。不應住色聲等相生希求福利

之心。葢無上正等正覺心。乃清淨無相心。豈可染

於六塵。住色者。眼前美好。屋宇器用服色之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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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五者。謂凡音樂馨香滋味感觸事情利巳者。凡

住著處。皆不起念。收上兩句。應前離一切句。兩應

字。兩不應字。甚著力。此是故。及下是故。與上數何

以故。緊相呼應。此意巳見四分十分中。復詳言之

者。恐弟子聽之不審。或有續來聽者。經中重疊處。

義皆如此。】

「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前是正言。此又反言之。若心中稍有所住。此心終

為六塵把持。則妄念紛馳。巳著諸相。取捨愛憎。無

有休期。便落人天小果。不證無上菩提。何有住足

之處。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此也。上四住。作

住著住字。末一住。作住止住字。】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

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論修行人之心。亦應無住。菩薩所行六度。皆應離

相。色為六塵之首。施為六度之初。故云不應住色

布施。五識皆因色相而起。故此止以一色總該無

住。如是行施。欲使含靈抱識。盡被恩澤。各得無相

之體。即前所云滅度無量眾生。實無滅度者。不度

而度。乃所以深為利益也。菩薩為普度眾生。而以

布施利濟益物。原為人而不為巳。則知不當復有

嗔恨。應如是以我無住之法而布施之耳。若存施

受之心。即非無住矣。】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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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即以如來之說證之。一切人我諸相。俱非真實。盡

是空華。故不應住。又說一切眾生。盡是假名。不見

佛性。名為眾生。若離妄心。見自性佛。即無眾生可

得。故不應住相布施。下二句。是明上二句之所以

也。葢以眾生若有。則說不得諸相為無若眾生既

無。則諸相之無。益可知矣。】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

【此如來之語人不信心。則以為妄。孰知其真故不

偽而切人。實故不虗而有據。皆適如其心之所言。

而不加毫末。不減分寸不以虗誑之言而使人惑。

不以異同之言而使人疑。葢以破眾心之孤疑也。

此泛說平日如來所有的話。皆一一可信。如此。則

又何疑於持經證果之言。為不然乎。】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向云如來無所得。今云如來所得法。即前無相無

住之謂。數語即法之所在。此所說之法。真體常存。

以為實耶。而六塵四相皆空。以為虗耶。而四果所

得皆有無實。故不住於有。無虗。故不住於空。非空

非有。執情盡化。乃為真得。虗實合說。虗中想出實

際。實中想出虗理。靠不得實。著不得虗。虗實相形。

乃成如來妙法。】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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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見。」

【無實無虗之法。佛巳說出要領。故又言若悟得此

法。則無所住之心。在在皆然矣。即以布施言。布施。

謂法施教化眾生也。若菩薩自家修行。心住於法。

而又以此行於布施。心為法所拘。彼此都受法障。

即以貪愛自蔽其明矣。便如人入闇中。有何所見。

此行法之失也。】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

種種色。」

【若自心不住於法。而又以此無住者行其布施。則

觸處皆通。無有障礙。便如人之有目。加以日光照

之。秋毫皆矚。何色不見。此色字。與六塵之色不同。

滿眼乾坤山河大地。無非是色。故謂種種色。此言

法之所在。必能空而後能照。甚言執法者之不得

法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

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汝計末法無傳。豈知不解脫。則此經是文字。能解

脫即是佛智慧。如來用此啟發後人者。耑望流通

之人。當來之世。邪法競起。正法難行。若有善男女

得遇此經。從師稟受。誦讀精進。非由口耳之傳。直

究心學。這便真正是能了。何愧如來證果。即是一

佛出世。如來豈庸釋我。無論世遠於五百歲。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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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佛智慧。照見自心。未有不洞徹者。以此流通

佛法。豈不成就作佛功德乎。無量者。不可稱量。非

特利一身。將普施羣生。無邊者。無有邊際。非特利

一時。且徧千萬億劫也。言人能如此。則人人可為

如來。世世見有如來。故說功德之無窮耳。受持四

字相因。欲受其文故讀。欲持其義故誦如來悉知

見。示非臆說也。】

*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如來謂此般若章句。專為發大乘心者說。又能三

時受持。即是負荷菩提良器。其樂小法。著四相者。

烏足語此。又謂此般若章句。在處即是佛塔。天人

圍繞。豈過分哉。故云持經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

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第四番較量持說福德也。初日分者早晨。中日

分者日午。後日分者晚間。日有六時。舉此以該終

日耳。恒河沙及無量劫。俱借言。葢身命。人所最重。

以此為施。比七寶施尤甚矣。故佛呼善現而言。若

有善男女。於一日三時中以身命布施。如恒河沙

之多。且歷百千萬億劫之久。其布施之願極矣。若

人能以其心。實信此經而無違逆。其受出世福。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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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彼身命之施。何況書寫傳布。行解相應而受。勇

猛精進而持。心不散亂而讀。見性不迷而誦。兼以

為人解說。化導多方。捨身豈能及之耶。此較前加

書寫二字。欲人利導以廣濟度也。佛恐人執著如

來忍辱之說。徒以身施。於巳性人性。毫無利益。故

十三分巳言之。此復救其失也。

○人不悟道。欲破

生死。捨財不巳。至捨身命。不知捨身修福。不如施

法修慧。縱三時捨身。都是住相布施。有何利益。若

聞般若經典。信之於心。不逆於理。以之自度。則超

生死。得涅槃。福巳勝彼三時布施。何況受持讀誦

之餘。加以書寫解說。廣為流傳。以之度生。而成無

上道者乎。】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

【承上文來。三時捨身。亦是有盡之言。若據實理。而

以經義之簡約者言之。說經之要。原自無多。過心

境界。不可思惟。過言境界。不可擬議。不可名物稱

不可淺深量。其中有大無邊際及人功德。然則前

云身命之施。尚在思議稱量有邊之域。烏足與此

較哉。】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

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

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

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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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言乎經之功德。此經如來非為修因種福說。耑

為發度巳度人之大乘心。像車乘之大。普載一切

眾生者說。亦非為權淺之大乘說。為發菩薩阿羅

漢等登大乘之最上乘心者說。大乘者。諸菩薩是

也。為大乘說者。說此六塵四相之應空而入於法

也。最上乘者。佛如來是也。為最上乘說者。說此空

相之心。皆歸於空而并無所謂法也。第一句。是引

眾生而證入諸菩薩。第二句。是引諸菩薩而證入

於佛如來也。此正以要言之之意。乘取通遠之義。

乘有輪始可轉行。故以法為法輪。諸經皆謂大乘

者。取法輪轉通之義也。若有最上機。發大心之人。

能持誦廣說。則其所知見。與如來合體。如來自悉

知其所知。悉見其所見。超情量。絕名稱。直入不思

議地。成就者。滿足之意。此再述前言。以見其必然

也。如是人等。即為大乘最上乘之法器。荷擔自性

如來在身內。而共成無上菩提。必至物我一時解

脫。方捨此擔也。背之所負曰荷。肩之所承曰擔。此

應前即為如來也。如來所以將此經啟發此人。使

繼往開來。而諸佛賴之也。其所成就何如乎。世間

上乘之人。入聖至易。中材之人。超凡最難。故佛往

往從第一等佛菩薩。直說到學為佛菩薩者。是成

就中材。不使其恍惚無據也。

○佛家三乘。一曰聲

聞乘。羅漢得道。全仗佛語。指示為聲聞。二曰緣覺

乘。辟支佛得道。緣巳感觸而心悟。是佛緣特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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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覺。三曰菩薩乘。能修六度。巳為佛矣。此則通修

萬行。功非為巳。志在廣濟。故以大道為名。是登大

乘。】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此反結上文。以明大乘最上乘之旨也。何以見其

荷擔之故。若鈍根下劣之徒。為聲聞緣覺。其所好

樂。不脫於小乘法。不發大心。而沾沾章句之末。即

為妄著四見。毋論能持。且不樂聽受讀誦。寧得於

如來深法。解說以度人耶。則信此經非易語。而菩

提非易擔矣。此言其人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

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然荷擔之人不易得。則經宜護持。以待後之能信

者故囑善現云。眾生果能因經。悟此法性。便是心

上工夫。所在之處不一。若有此經。一切天神世人

兇神。抱有為之心。求解脫者。固應敬事崇奉此經。

當知此般若經卷所在之處。如牟尼寶珠。瑞光輝

映。即為如來法身舍利寶塔。發心菩薩。豈不皆應

恭敬。而以清淨心供養皈依頂禮環繞拜頌。而以

清淨身供養。四撒華香。而以清淨物供養也。華香

散處。即所謂恭敬之文也。持經功德。不亦大乎。】

*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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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謂受持之人。以今生輕賤之微垢。能易當墮惡

道之重愆。復引因中供養諸佛之功。不如末世受

持般若少分之福。故云能淨業障。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

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

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特說出果報。為下乘人開自新法也。世人喜惡

嫉善。一見是人為人輕賤。便謂受持無益。福報虗

語。使人生退轉心。不知輕賤亦忍辱中事。故佛言

持經之人。該天人恭敬。或因疾患貧窮衰老。反被

世人輕賤。何哉。佛申明之曰。是人雖今生無業。或

宿世業重。應墮地獄。等惡道。以今生持經力。止為

人輕賤罵辱。前生大過。即為消除。時雖忍辱。力加

進修。當證無上佛果。持經功德。可謂大矣。豈可因

輕賤而隳精進哉。】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第五番。佛舉自行。較量福勝。以見經不可不持

也。阿僧祇。無數也。那由他。甚無數也。言此時之佛。

實有千千萬萬耳。佛自追思前生。於過去無量劫

數未遇然燈佛之前。此時無此經典。求道甚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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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值百千萬億之佛。悉皆敬奉承事之。與之參究

宗旨。而無一人空過。不與說明此經義者。今有此

經。非法非非法。若復有修行之人於後末世。雖目

中不見有諸佛。只須受持讀誦。會諸佛之源。從自

心性。一日了悟。則較我歷劫事佛之功德。彼得一

分。勝於我之百分。彼得百分。勝於我之千分。豈算

數譬喻。如微塵恒河沙等所可及哉。用力何其省。

而悟道何其易也。

○供佛雖感福報但是事相。終

屬有盡。況供養承事。無關自性。自性若迷。福無可

救。若持經。則能生理解。得證菩提。故供佛雖多。總

不及持經者百分中一分。千分萬分億分中一分

也。上節為罪重者說。以持經力。罪滅之後。漸漸修

行。方得成佛。此節為無罪者說。故因經力。一悟本

性。遂超入如來地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

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

不信。」

【此結上文也。再言其人。深寓屬望之意。此經非大

乘根器。不能持誦。末法眾生。德薄垢重。嫉妬彌深。

若善男女於此時中。受持讀誦。心求真諦。超登覺

岸。所得自性功德。在人神悟。豈容辭說而使人可

聞乎。具者。詳盡之義。與上以要言之相反。如來非

不欲詳晣言之。無如下乘之人。便謂如來與上乘

說者。又與下乘不同。則將疑如來不一其說。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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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入於狂亂。以致如來之經。反生狐疑而不信。所

以不欲具說耳。狐性多疑惑。每渡河氷。且聽且渡。

故曰狐疑。】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義者。般若妙義。即性體也。果者。如華結實。報者。如

響應聲。言理之必然也自此巳後。讚較都絕。故此

結上無住無相之妙。又結上佛不具說之旨。餘所

較量。但是別意斷疑。與前次第不同。

○此處果字

加一報字。與前四果果字不同。前說得深。此說得

淺。前是自證自果。此則以果得報。此段全要發出

下愚自新求善。而又恐其為善不卒。以致狂亂狐

疑。故以果報結之。是如來開導庸愚一片婆心也。】

*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善現復理最初之問。世尊亦如前答。又引因中以

無法可得。契空有兩融。故蒙然燈授記作佛。使我

當時有少法可得。則不與我授記矣。必至通達無

我法。始是真菩薩。故為究竟無我。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

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巳。

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自此至末。偏重法空。總欲淘汰二乘人所得心。遣

除凡夫業福心。故每說經一番問以較福一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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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住之法。佛前此巳為詳答何必再請。葢善現見

佛所說皆破除我執。無佛可求。無生可度。未甞實

言何處可以住心。何法可以降心。將令初發心菩

薩茫無住向。又自前身相見如來。下十段。總說無

我。謂除却我。則誰為住心降心。若有住心降心。則

又乖無我之義。所以因上不可思議。覆思前所問

住伏之說。亦不可思議。而又申明無我之旨也。不

知人我之相不立。即無降伏之降伏。得法之想不

生。即無安住之安住。故下仍以無生可度。無法可

得告之。佛告以下。是答住心人惟一點靈心運用。

凡發菩提心者。何甞有我。當生如是無我之心。謂

我當化度一切卵胎濕化等眾生出於輪迴。巳。盡

也。度生那有盡時。一度即有一巳。即化度之盡只

了得我性作用。豈可於清淨虗空中。妄生執著。而

起一眾生可度之心。及我能度之之念乎。】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

【以何義故。普度眾生。而不起眾生念耶。若有滅度

念謂我得度生之法。人得我法而度。眾生得我法

而度。生生不巳之眾生。俱得我法而度。則私心未

絕。執而不化。四相總成一我。何能伏住。而名菩薩

清淨心乎。】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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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破除四相者何。前說當生如是心。似發

心有法。豈知真性虗空。原無有菩提心。心既強名。

發豈有法。非徒無一切眾生即發此度生之菩提

心。亦不可得。菩提心不可得。又安有可住可降之

心乎。發菩提心之法不可得。又安有住心降心之

法乎。住心降心之法且無。則所謂我者安在。而無

我之旨益明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

【如來。佛自謂也。然燈以下。歷舉如來無得法之果。

以明學者無得法之因。如來以昔在師所。有法得

菩提為問。善現深解無相之理。故言弗也。所說義

義字。指上實無有法句。謂從心自發。外心無法。有

何所得。正悟如來之得法。得之於心不執師之法

以為有得。佛然其說。重言如是以印可之。不但稱

其言之是。而謂我之所得。真在心。而不著於師之

說耳。此皆無我意。】

「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

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

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

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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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此反覆告之者。欲善現知法無所得也。覺本非發。

何況有法。諦審於是。乃知人法俱空。一念不起。是

為真降伏耳佛深當意故隨順善現所說。而先正

言其實無所得。凡僧初入門祝髮。其師訓言曰授

記。然燈沒後即是來世。非兩人又隔世代也。如來

法法皆空。心心無住。謂我若得法為來世化度眾

生之人。此時授記師應以法傳我。令今世就成佛

道。即不以我為來世當得作佛而有佛之名號矣。

釋迦。此云能仁。言能以至仁之心。而普度一切也。

牟尼。此云圓通。言有此普度一切之心。而能圓通

四大。靡所不徧。毫無窒礙也。當日命名之意如此。

巳上葢反言之也。又正言之曰。我惟不存一得法

心。所以授記時。師曾作是當得作佛之言。而以釋

迦牟尼名之。然燈但作是言。則知然燈自成然燈。

釋迦自成釋迦。實無有法可授受明矣。此正結引

證意。總無無上菩提心。從心自發而巳。所謂無法

得者。何以見其無所得。諸法千條萬緒。而其一貫

之旨。總歸於如言如義而不言如法。如如中著不

得法相也。言諸法而同歸於如義。正是百川之流。

銷歸大海。不見增益。又何有一法之可獨名乎。當

生如是心至此。是前後照應。】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

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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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

【此反覆推明以釋人疑也。得者。自外而得。真性豈

由外得哉。言如來得菩提者。不過凡人之言耳。如

來實無有法得菩提也。故呼而告之。以正人言之

妄。然不可謂如來不得菩提。但得之於真性。性本

無法。故其中據以為實。則全無憑藉。見以為虗。則

觸處圓通。無實無虗。法安所施。前無實無虗。是言

如來所得之無相。此無實無虗。是言如來豎義之

無法。】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

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因是之故。即以如來平日所言證之。天下之可恃

者皆法也。法至一切。則無論大小。何處不是修行

成佛之法。不必於諸法外另覓菩提也。此釋諸法

如義。佛又恐人泥法。故呼善現。所言一切法者。假

此修行。不得認為真實。有所得。則不用之。原無有

實。不過是虗名耳。不可於諸法之內。執有菩提也。

人可泥法而不知真性乎。】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承上起下之辭。人身長大。喻一切法之多。法非

真有可譬。前云人身等須彌山之長大。善現會無

實無虗之意。謂如來所說人身長大祇是幻形。豈

有真實大身。惟此清淨無為之心。離一切相。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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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處。是法身大。功德無量。是報身大。是名大身耳。

明大身非身則無實無虗。愈可知矣。

○此性不明。

雖有長大之身。終為虗殻。以喻雖有一切法。而不

能得之於心。則一切法。總屬成法。非我獨得之真

諦矣。】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即不名菩薩。」

【前言如來無滅度法。恐人以佛為然而菩薩未必

然。故呼善現云。如來無法得記。菩薩亦當無法度

生。然菩薩之果。亦豈真實也耶。不過如大身之虗

妄。徒有其名而巳。葢以菩薩通乎佛性。所差一間。

若使菩薩作是言謂我當化度無量之眾生。便是

執於化度之法。而不可名之為菩薩矣。以菩薩著

相即是眾生也。】

「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

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

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

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佛又自問。何故一切眾生為有情不名覺眾生。隨呼

善現而自答云。實無有法名覺眾生也。修行賴有

佛法。此云實無有者。謂非真性有之也。又推其故。

佛說一切緣覺聲聞之法。以除四相為主。四相無。

而念中豈有滅度眾生之由我者。言佛。則菩薩之

不落於化度法可知。菩薩既不存化度心。則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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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不為清淨所拘。若菩薩作是言。我當飾金寶

於世間。見有佛可取。則滯於法相。是凡夫之見。不

得名為菩薩矣。此何故哉。如來只說心為佛土。清

淨無相。不假外飾。若是觀想西方。不達一真法界。

外飾即非莊嚴。惟以定慧之寶。莊嚴心之佛土。乃

是真相。非虗名耳。然佛土是假名。莊嚴是假法。則

菩薩豈可作意莊嚴佛土哉。】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度眾生是大悲。嚴佛土是大智。皆菩薩分內事。一

作於念。便非菩薩。然則起何等心。方名菩薩耶。凡

相皆是有我。如度生著相。歸功於我。莊嚴著相。徼

福於我。今曰無我法。只前無相無住之說。必也以

天下之身為我。不以一巳之身為我而人無我。當

布施。不惜巳有以濟物。當忍辱。雖割肢體而無嗔。

而法亦無我。觸處洞然。而得心契圓融之妙者。斯

則如來稱名真正修行。而可授記作佛耳。章內三

言非菩薩。謂有我故。此言真菩薩。以足實無法得

之旨。法尚本無。云何而求於住也。世尊到此。却把

四相。收為一我相。要除四相。只在通達無我。下皆

明我法意也。

○上言六塵而單說色相。以聲香等

從色起也。此言四相而獨說無我法。以人眾壽皆

從我而起也。通達則彼此無礙。便是一箇正覺心。

何所容其為法乎。】

*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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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五眼。後說三心。中云河妙佛世界所有眾生

心。如來悉知。雖優劣善惡不同。皆如三心不可得。

萬法歸一。一更無異觀。故此分名一體同觀。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答降伏。上言無我。而此以五眼問者。眼亦我身

之一官。無我。便應空眼相。不知無我相者。但無我

身之累。非并其身而無之也。身累盡忘。而我之慧

性。便從眼光透出。所以有此五眼。佛問五根。一步

說深一步。善現答五眼。一步見高一步。要之五眼

總是一眼。分言之有淺深。合言之無高下也。肉眼

者。色身之眼。人有色身。即具此眼。而或見正。或見

邪者。此肉眼之所以相遠也。凡人與如來同此眼。

而如來有之。便能從此眼得證上果。則謂如來之

肉眼可也。天眼者。能普照眾生邪正。若登高視下。

纖毫畢見。此從肉眼證果後得之也。慧眼者。如來

具三世慧光。不徒見一巳之生滅去來。并晰眾生

之種種色相。此從天眼中看出。法眼者。所視一軌

於法。而非法之事不得再迷。故如來曾以此眼。看

破阿修羅之假道亂真。使反魔入正。佛眼者。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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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皆可成佛。而并無善惡之分。正是開眼憫眾生。

合眼盡法界。而無所不入其眼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

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善現雖知如來具五眼。而未知如來灼見眾生心

而為眼。故復問汝意作何理會。恒河所有以下凡

五層。一河。二沙。三世界。四眾生。五眾生心也。欲明

眾生有種種妄念。故舉無窮之沙以喻。如恒河中

沙。佛說是沙否。善現。即答以是沙。極細而無數。故

先言之。佛又問汝意若何。一恒河中沙。沙類恒河。

謂一粒沙一箇恒河也。如是。則恒河不勝其多矣。

是許多恒河中所有之沙數。是沙數多不可言。諸

佛世界。又如諸恒河中之沙數。是世界多不可言。

寧為多否。善現即應以甚多。佛世界謂一佛所設

化之世界。此起下文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

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上說世界多。此則說人心多。國土。是世界中所分

者。葢住心降心。宜一切無心。無心則無相。寂若太

虗。烏可得而知。若妄心即有形相。故爾所國土中

所有眾生。眾生何其多。一切眾生所具若干種難

計數之心。心又何其多。欲明如來之智。微妙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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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約所知之境廣多。以顯如來。所具五眼。無不知

見。心數雖多。總名妄心。故云悉知。此何以故而悉

知。如來說諸差別若干種心。皆屬後起。絕非清淨

本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即心之所以名也干。數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

來心不可得。」

【此釋非心之所以也。前言若干心。此止說三種心

者。見非心不外三種耳。過去心者。此事巳過。此心

尚留。便多眷戀顧惜。終身迷惑而不悟也。現在心

者。即如富貴貧賤。各有其位。不得越位而求。人惟

看不破。以我當久於此。則眷戀之心出矣。又以我

特暫於此。而厭常之心又出矣。故現在而莫知其

為現也。未來者。此境不在目前。而設一或然之想。

此境尚在後日。而設一預期之端。便多患得患失

之心。三箇不可得。不是婉轉啇量。直是斬釘截鐵

語也。則夫著相心。并有得有法。度生莊嚴心。俱不

可有。況所謂降伏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此也。】

*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如來重引布施因緣。所得福德。皆虗妄非實。雖所

施之福多。較之持般若無盡之福。特泰山之毫末

耳。故云法界通化。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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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說諸心非心。乃知無心是為真心。無福德是為

真福德。故揭出因緣二字。并結十七分以下一支

也。因者。因其舊也。凡事必有因。而後緣之以起。因

其善者。即緣善而起。因其惡者。亦緣惡而萌。人以

滿大千世界寶施作如是善因。結如是善果。得少

得多。似有分寸。故問得福多否。前世是因。今世是

緣。今世修因後世受緣。故言如是。凡是果德。皆彼

因成。故施多得福亦多。佛諭之曰。世間福德。緣會

而生。緣離則滅。若能離却因緣。方顯自性。自性顯

露。是真實福德。福德在性。則不求而得。無相無量。

如來不得言多。有實。非住著之謂。葢布施若關自

性。便不墮入頑空。此巳超過算數境界。反說不得

多了。此二句。說福德性也。惟因緣果報。極富貴繁

華。轉眼皆空。生滅萬狀。寶施之福。不關自性。縱施

徧河沙。於巳性毫無利益是有而若無也。因其有

涯涘可測。得計多寡。所以如來說福德多。福德尚

不可得。而欲得非心。可乎。知此則前非福德性。及

福德多明矣。】

*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佛以具足色相問。而善現了解空義。皆云不可得

見。故世尊許之。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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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與下。結前身相三十二相節意也。上說諸佛所

證。乃無為之法。云何佛身有八十種隨形相好可

見耶。故有此問。色身。皮肉血氣之身具足者。五體

無缺少也。佛有五體。眾生亦有五體。故言佛可以

無所虧欠之肉身相見否。言有此身見之者必生

歡喜心也。善現以隨其身形。一一皆好終非真相。

故言弗也。又謂此身不離肉身。仍歸烏有。佛性如

虗空。安得執此不可恃之色身以見如來耶。此其

故何哉。葢如來法身。固非形色可見。卒。未嘗離於

形色而不可見。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

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

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

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諸相。是神通變現之相。不止三十二相也。不應以

相見。謂相亦非性也。此何故哉。如來所說諸相之

具足從佛觀之。亦是幻妄。原非具足。此具足之所

以名也相到具足。是為完人。然貌足而性不全。即

非踐形之人。與官之不全者何異。如來發問。意在

掃除色相。欲人於自性中求見真佛法身。善現能

悟佛旨。即一切掃去。則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益明

矣。如來說出眾生色相之不可恃。隨言巳三十二

相之亦無足據其旨歸於無相無法。故下文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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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申明之。】

*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解般若。故通達無我法者名菩薩。不解般若。故有

若干種心。是名眾生。然般若無說而說。乃悲願深

重。隨感而應。若有所說。則謗佛也。此理豈可為執

相滯見者道哉。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上言無相。此言無法。葢以法相名因。故必相空而

法亦空也。佛言汝勿謂我先作是念。將有所說法

以度生。使我先有是念。便是我為法拘。即人之聞

我法者。亦莫先作是聞法之念。謂如來將有所說

法。而我今得聞之也。此何故哉。葢無說而說。說即

無說。若使其人不達是意。而謂如來有所說法。是

徒惑於章句之末。不明說經大旨。即為謗佛。不能

解我所說無相般若之故矣。然莫謂如來不說法

也。但真性難言。無法可說。即此是真說法。不妨稱

性而示也。前如來無所說。謂莫著言說相也此言

如來無說處即是說。謂莫著無說相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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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說法與聞法者。皆無法可恃。則來世何所為

據。而使人信從耶。善現是天生聰明。以慧為命。慧

從性命中來。不緣後起。巳得正覺。故以是稱之。謂

佛說般若甚深。人雖具亦不識。說亦不信。況末法

駑劣之秋無佛開導。從文字遺教中。能信如來者。

可有其人否前章實信淨信。指後日得道者言。此

信心。是大凡修持之人。故下文只論眾生。佛曉之

曰。汝慮末法難信者。執著眾生相也。豈知眾生皆

有佛性。卵胎濕化諸種。或有變化而脫於凡者。一

脫其凡。便是登岸。故不可以眾生名之亦不可以

非眾生名之。自問何故非不眾生。葢眾生之所以

為眾生者。我佛嘗謂汝等皆當作佛。則非眾生可

知。是葢泥其迹而名之為眾生耳。則不必作眾生

相也。此結前無眾生相句。凡佛自言。而云如來說

者。謂諸佛亦如是說也。見必能生信意。惟世有信

心之眾生。由有說而悟無說。由有相而悟無相。則

聖凡不足拘。而如來亦可見矣。】

*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有法可得。即非真空法性。謂無可得者。以本來各

各具足故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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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見佛於正覺之性。一歸於空也。前四論無得。

善現雖知無定法名菩提。尚不脫一法字。佛屢為

遣除。此因聞上無法可說。故復問佛得菩提。果無

所得耶世尊見其意氣相投。真為以空合空。以水

投水。故印證之曰如是如是。人心以覺為體。因不

覺而有覺。只為倚著法相求覺。所以不能直下承

當。豈知心體湛寂本如虗空。無論萬法消融。即使

其中稍有幾微之法。可留。便非真覺性矣。加一少

字。甚言其無也。】

*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依般若行。所作皆名善法。了無高下。體性平等安

容四相復入。哉。世尊初答以無法可得為正覺。達

妄即真也。二答以平等為正覺。法無高下也。三答

以正助為正覺。離四相而修善也。故名淨心行善。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

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言無少法可得。落斷滅見矣故復以實法實修

告之曰。此法之所以無可說者。正以此菩提法。千

佛同源。無奇異而甚平。無分數而有等。故於其中。

若智若愚。共聞共見。不分別諸佛是高。眾生是下。

所以名為高而無上。均而正等。悟而正覺。惟此覺

性。人人同具則先覺者。正當覺其後覺。而何有四

相可存。若觀佛作光明超絕相。觀眾生作垢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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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相。則心不平等縱勤修一切。不得菩提。以。用也

佛法即用此不著相清淨之心。修一切日用常行

之法。化其不平不等。何善如之。用心行善曰修。復

還性體曰得真性我本有之強名得耳。】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前言佛法非佛法。統言之而法不可執也。此言善

法非善法。析言之而法亦不可執也。法無所為善。

因性而善。真性無我。豈法有所助益而為善。善與

非善。只在著意不著意間。若執定善法。便落法相。

恐人執有故隨說隨剗云。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

但虗名之耳。然說到覺性中之善。則善仍不在法

上說矣。】

*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重言受持之功。雖以七寶聚如須彌之高而用布

施不惟百分不及一。雖千萬億分。亦不及持經般

若之一分。宜乎稱福智無比。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因言善法。又推到布施。因說布施。又歸到受持解

說。是從善法連絡下來。佛謂一四天下。則有一須

彌山若大千世界。所有百億須彌山矣。人能以須

彌山王大之七寶。集聚一處。而不分人我之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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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布施。較三千大千世界更多矣。種因得果。生生

享之不盡。然終無解脫之期。故修福不如修慧。若

上根人。自得領會者有幾。中下根人。必須將此教

典。為入道梯筏。故前止言四句偈等。此處特提般

若波羅蜜經。自行持誦。以之教人。其福德萬劫無

量。皆因其法之善故也。算數譬喻。總以明其善法

耳。自平等。句至下即非凡夫。是因無法可說。生出

善法一番問答。自凡夫句以下。則又以無相可說。

生出一合相一番問答也。】

*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受持般若。即是度眾生。久之般若智圓。自然眾生

見盡。若欲離此。別起心而謂度眾生。則四相儼然。

是謂化無所化。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

【上言經義之妙如此。則此經之度人多矣。而如來

又言。汝等聽法之學人。勿謂今日說經時。如來設

一念。以為我之說經。單為我當度脫後世眾生也。

須菩提莫作如此之念。何以故。覺性平等。誰有是

性而為能度。誰無是性而為所度。但眾生自復本

性。佛實不曾度之。前是佛自視。此是他人視佛如

此也。若作念如此。則佛本不著相。人視其有四相

矣。二句反言。以明果無眾生可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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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

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發明無度眾生之我。如來既無四相。云何假名

稱我。葢對所度眾生言然如來平日。雖未甞不自

稱曰我。心中却不著我相。不自私巳。何有四相。故

度我即是度眾生。本不差別。而取相凡夫。亦思度

人。乃自謂此經非我不能誦。非我不能解。誤執為

有我。則安可以凡夫之執。遂謂有我度生。有生我

度哉。此結前無我相也。佛又恐分別聖凡。阻其精

進。故又結前無人相而言。凡夫者。如來說當其既

悟無我。便是佛菩薩心腸。即非凡夫。則亦是從其

在迷。名之為凡夫而巳。并凡夫而無之。而又何處

有我乎。此見聖凡一體。正所謂是法平等。此正如

來借巳以喻後人。望後人不作凡夫度世想也。】

*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善現謂觀如來心不可離相。佛言轉輪聖王亦具

色相。若果以色相見。音聲求。則遠皆法身非相之

義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

【此段又以色相反覆申明。結前無壽者意也。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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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發善現悟到一合相處。前言三十二相不可得

見矣。此復問可以相觀如來者。正欲善現認清不

應以色相見如來意。如是如是。是迎如來之機。且

順佛而說以相觀如來。佛恐其執著應身。不達法

體。故又以輪王即如來為難。轉輪。即法輪也。輪王

管四天下。業福既多。亦同佛具三十二相。若執相

觀如來。則輪王亦當是佛。豈知佛相由法身現。王

相依業因生。雖似而實異。何可執相論耶。善現迷

心頓釋。遂云如我解佛所說轉輪王之義。輪王雖

修三十二行。終不契清淨本來心。則未可遂以如

來目之如來仍不應以三十二相觀也。

○前說見

如來。是令善現一眼覷定意此說觀如來。是令善

現一心會著意。前說在外。後說在內。此二字之不

同解也。故善現巳應如是而復悟不應也。總之實

得不在外見意。】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善現便能解佛難意。佛遂說偈以證之。】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法身之體。不離於聲色。然亦不在三十二相上認

取我。謂真我。是佛性也。佛不於三界現身意。豈可

以光明相好而見。四十九年不說一字。亦豈可以

聽受文字而求。若以色相見。音聲求。便失真空無

相之旨。悞入於邪道。安得見如來真面目乎。此深

闢著相之非。見人當收視返聽。即性而修。不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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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音聲幻妄處求如來也。】

*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般若性體。離一切法。與一切相。苟不悟無斷無滅

之理。謂有則墮常見。謂無則墮斷見。皆失般若中

道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

【身相既不可執以觀如來。又烏可緣以得菩提哉。

佛又恐離相觀如來。謂人空則法亦空。竟成斷滅

見。故說此以見菩提不滯諸相。正所謂無實無虗

也。只重斷滅相三字。如來既具此相。而不以一相

自存。所以無處不具足耳。是念者。謂以生相觀如

來也。若作莫作。反覆言之者。申明色相音聲之不

可泥也。若作者。指其失也。莫作者。開其悟也。具足

相。即福德相。佛先反其詞曰。若作是取相之念。則

如來原不以具足相得菩提。遂正其詞曰。莫起是

滯相之念。如來原不以具足相而得菩提。相是外

相。菩提是真性。豈因外相而得。是申明上文。乃叮

嚀諄切處。佛又反其詞而曰汝若設念。發菩提心

者。於一切法皆棄置之。斷滅而不用。如說佛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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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形終屬有盡。是為斷滅故說。佛又正其詞而示

之。不可作是念也。何故不可作是念葢發求真性

心者。須依布施忍辱諸法修行。不可遂斷滅佛法。

當知無為是有為之體。有為是無為之用故不用

法者為斷滅相理從心得。奚干外相。法以。證心。奚

能斷滅。大乘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離

取著之相。不同小乘斷滅見。故曰於法不說斷滅

相。前闢著相。為巳渡者說。此闢斷見。為未渡者說

也。】

*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佛謂持般若故。則知一切法無我。能成就無生法

忍。其七寶布施之人。豈可與此福德比量。彼布施

有貪受。此持經無貪受。以其不受。是名正受。如海

納百川。安有巳哉。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夫諸法雖不應斷滅然亦不可執著。今不與持經

者較。而與得法者較。乃形容佛法之妙。受福德受

字。對上布施二字。以其所施。得其所受。作字又對

上受字。因其所受。見其所作。此又借布施一段。說

出得成於忍。不重布施也。前以布施屬眾生。此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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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之菩薩。非謂菩薩去布施。正從此印證菩提心

耳。假使菩薩以無量世界寶施。較須彌山王聚更

多矣。祗為著相布施一念。貪受福報。便落人天小

果。不能成就自性功德。若復有人。知從前所說一

切法。只無我盡。之。其所由成。在於能忍。忍者。堅忍

不動之義。即前無諍。及一切善法。與忍辱波羅蜜

是也。人惟不能忍。便不能有成。忍則六塵愛戀之

情。悉堅固無漏。能制妄念。不使之起便可件件放

下。到得人法兩空。智與理冥。纔是得成於忍。葢佛

以不忍度世。以忍捐我。有大忍於我。斯能大不忍

於世也。既得無生法忍。自與住相行施者不同。此

菩薩所得無為功德。豈不遠勝寶施有為之功德

乎。然所得之故。何以勝於前也。葢以得之者。我所

固有。不假外來。非因一施而一受。以菩薩不受有

漏法報故也。善現又疑福所必得。奚曰不受。不知

所謂不受者。非云却而不受。我所自有。非人授之。

何處可容其受。福德是性。非有損益。從何而受。故

又言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福德自作之。自受

之。若據為我有。求多於福德。則貪矣。此貪字。須會

上無為法有差別。則知有為處即是貪矣。貪則未

有不著於相者。菩薩所以不受也。】

*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般若智體。與十方虗空。湛然常寂。而不拒諸相。寂

而常照。照而常寂。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常住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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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清淨。故此分名為威儀寂靜。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上言不應貪著。則是法相尤不可著。前論佛之身

相。此論身相中之運用也。此段是借來去坐臥四

字。以喻如來之。意。四若字。見非真有去來坐臥也。

人惟信如來是有形色的。則心中忽設一來念。便

覺其若來。而瞻禮敬肅之事起矣。設一去念。而以

為若去。則枯禪槁性之說起矣。設一坐臥念。而以

為若坐臥。則凡遇一塔一廟。便謂此中有如來趺

坐寢息。而依藉之想又起矣。故概以不解所說義。

解後人之惑。無所從來二句不對。下句只帶言之

耳。如來者如其所性而來便有與生俱來意。非言

來時一無所從也。但此性虗靈。若說從何處發脚。

便有影子。故說一無所字。下句玩一亦字。則知佛

但說如來。不曾說如去。來曰從來。去曰所去。葢即

以所從來者而還歸於所去也。來者。完全而來。去

者。不欠缺而去。即使去而復來。依然如此。何得不

謂之如來乎。由此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分與合。無

非此理。下文遂暢言之。】

*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佛謂微塵世界。乃事相也。能受微塵者。乃理性也。

事相理性。混合為一無所可分。凡夫貪著事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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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悟理性。所以狥生滅而罔究涅槃。不容無斷說

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

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此與下。發明微塵世界之義。說微塵。說世界。是言

小之難容一芥。大之可藏須彌。而大小之形。皆不

可著故又反覆申明之。世界原係塵聚而成。非將

世界碎作微塵。今言其碎。指妄念言。見有所造作

耳。學道之人。不達諸法皆空。將廣大世界。一念分

別。使卵胎濕化。紛紜膠轕。剖析為微塵。汝意謂何。

寧為多否。此以人所易曉者開發善現。塵甚多。可

喻應身歷世務。即悟答云碎世界為微塵。以凡夫

心量計之。不勝其多矣。又白世尊而自問。彼微塵

何故甚多。自答云。微塵之多。無非影響虗妄之建

立。若微塵眾為實有。佛即不說碎為微塵眾矣。葢

謂真性為實有。則不可說。而微塵眾非實有。故佛

說之。是可說皆虗妄。所以謂不可說。不可取。又自

問所以不說是微塵眾者何即自答云。佛所說碎

世界為微塵眾。隨風則散。隨水則凝。本無定體。可

執之以為實乎。執之無可執。離之不必離但有微

塵眾之名耳。知此。則知如來應身。凡其去來坐臥。

不過虗應世而歸於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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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世界。身之別名。善現悟微塵。并悟及世界。區宇雖

大然元會運世。凡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天地亦終。

即非世界。此世界之所以名耳。然則如來法身。無

來無去。亦不過虗住世而妙於空者。】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

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又自問何故世界非真實。自答云。若世界為實有。

則聚微塵眾而成世界。建世界於眾微塵。即為一

合之事相。而無從解脫矣。一合者。一合而不可復

分也。未有合之事。先起合之心。心合於事。而相形

矣。即如耳目口鼻。未起一念。色聲香味。全然無形。

及念起而欲視。則合於色相矣。念起而欲聽。則合

於聲相矣。念起而欲口鼻如其意。則合於香味相

矣。此因一念所發。遂與事相相牽。如來常說一念

相則不然。如來既空塵相。正性所存。俱無執著。其

中自有不求合而合之理。納世界於微塵世界即

具於一微塵而不見有餘。納微塵於世界。一一微

塵各現十方世界。而不見不足。非合非離。是之謂

一合相。豈甞有一合相可名乎。凡言即非。皆謂實

無。凡言是名。皆謂虗名也。前由微塵世界及佛相。

論其皆非真實而理無可說。以見如來之非有說。

此由佛身及微塵世界。論其。皆無真實無同歸於

空。以見貪夫之不知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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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

事。」

【恐人妄生執著。故并一合相而掃去之。佛謂此理

當俟悟者若以言語為說。不惟中下凡夫。說微塵

著微塵。說世界著世界。即上根凡夫。亦說一合著

一合。安能超悟哉。事者對理而言。真性即理即事。

縱橫無礙。凡夫不明真性。妄著性中所現五蘊六

根之事。貪戀而不肯割去。泥一切色身為我。沉淪

六道。無由脫離。所以不能空世界而下等微塵也。

○合而言一。如膠膝著物。始不相合。纔合。便堅固

而不可解所以合相易於貪著一者舉其初念而

言。初念一起。即合到底著迷。故謂之凡夫云爾。如

來無所說之意。至此盡明。】

*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佛言發菩提心者。諸法無相。應如是知見信解。自

然於四相中不生知見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

【以下明離我法二見。此節初離我見也。經首降伏

章。若菩薩謂有生可度。即著四相。安住章。若心取

相即著四相。四相乃一經所遣之執。故佛問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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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言佛處處說有四見者。須菩提。汝且思量。此

言佛所取義。必與世人四見不同能解之否。善現

謂。如來有真四見不同凡夫。故言弗也世尊。凡人

迷妄之習。在境為相。在根為見。外不住相。原於內

不住根。世人見相不化無有真見。見猶不見。安能

解佛所說義耶。說義何如世尊說真四見。即非如

世人之有巳無人分別愛憎壽夭之妄四見。若是

人明得真上起妄。妄上起真。真妄不分。合而為一。

是名四見。何謂真四見。如來說一切眾生皆有佛

性。是真我見。說一切眾生有無漏智性。是真人見。

說一切眾生本無煩惱。是真眾生見。說一切眾生

本性萬劫不壞。是真壽者見。

○前言我人等相。而

此言見有別。言相則尚有相在。言見則并無無相

之見矣。見非見之於目。而直見之於心。心有此見。

則相雖無。而仍著於有。如來此言。恐後人誤信如

來說法。因有四見。欲強制以歸於無。故申言之。】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

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薩。所言法

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離法見也。究竟正覺中。何有四相之名。三如是。

指菩提心言。照前應云何住。及如是住句也。不生

法相。應前云何降伏。及如是降伏。葢法相不生。則

更無起滅也。此巳收到應無所住。又起下如如不

動句。收到如是我聞句矣。佛見善現所悟巳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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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問詞而結之曰。凡聞經修法。發無上覺心者。於

經中一切所言修行之法。皆當清心解脫。以如是

心知覺。如是心見識。如是心解說。不必生諸法相。

而有所取著也。能布施不知施。忍辱不知忍。便不

生法相矣。葢法相者。入門之路而非造極之處。所

以借此引導。不可以此證心。佛又恐善現不知何

為法相而令不生。故釋之曰。所謂法相者。非有非

無。法到悟時。且不用矣。原不執著。亦豈有相。是法

相亦虗名。上達必由心悟耳。葢通收經中離即離

非無住之理也。前於初學。則曰不取法相。此於成

學則曰不生法相。前言立法者。則曰即非佛法。此

言用法者。則曰即非法相。能不生相而無貪著。庶

超塵界。證如來。所以結全經住伏之理也。】

*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聞如來教而生信解。斯則人因法悟。法假人弘。人

法相傳。流通無盡。當機大眾。天龍八部人等。歡喜

信聞。流通於遐方矣。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

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此總結全經無住布施。并前後二問也。前此無相

之故。巳了了分明。此只借布施。發出不取於相。以

證如如之旨。菩薩見道之後。福報一念未忘。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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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無央數世界中之七寶與人。較恒河沙。更為

大且多矣。得福終歸消滅。發心巳差。若善男女發

心度生。修菩薩行者。只須於此經中四句偈等。心

手不釋。悲憫眾生。復為敷演其辭。解說其義。雖不

計福。而其福更勝彼寶施。演字與解字不同。解者

只以其大意而解之。演則并其字句而演之。使天

下後世無不推求詳衍而無一字一句稍存疑義

也。佛自問演說之法何如。正以無有人我之相故

耳。故說法者。不破所有。只破所取。取則差別熾然。

不取則有無平等。故凡一切相皆無足取。而但如

其心以應之。上如字虗。下如字實。謂適如其所如

也。雖當紛擾之處。而此中却如如不動。二句是演

說之方。無為法要旨也。

○如如者。如其所來。如其

所往。諸法如義。即佛智慧也。不動者。不為得心所

動。不為因果所動。葢佛設化。不過應緣而說。緣了

則寂。乃自如之甚。而心體未甞動也。不取於相則

無住。如如不動則降伏矣。與人演說即是相。云何

不取於相耶。】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不動是無為法。取相是有為法。佛以無形相而無

所為為真性。故以有形相而一切有為為偽妄。總

屬因緣。無有自性。縱得福報。倐忽變滅。就如夢之

得醒。而夢境成虗。術之有幻。而形聲莫據。水之有

泡。而泡滅即無有泡影之隨身。影息而即無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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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朝露之晞於日。電火之熄其光。六者皆瞬息無

形。何有為之法可執乎。人能識真空無相之旨。則

在在皆如是矣。觀即般若妙智。能如是觀。則知如

來不動之體。可以為人演說。而住心降心。究竟無

餘矣。一經始末。皆稱如是。始云如是住。如是降心。

至此又云如是觀。故知妙智實一經之宗也。】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釋迦在祇園說法巳畢。爾時弟子中之長老。則有

須菩提。前說善男女是何等人。僧眾之比丘男。即

千二百五十人之輩。又後來者比丘尼。乃出家尼

姑也。在家之優婆塞此言持戒男。是居士。即經中

善男子也。在家優婆夷。是道姑。此云近事女。言其

親近比丘尼而承事。即經中善女人也。天神。謂欲

界色界無色界諸禪天也。人類。謂王臣兆庶。鬼王

之名。阿修羅。有鬼道天道人道六道中之三道也。

聞如來說此微妙經義。皆得解脫。無不歡喜之至。

信之切而領受其言身體力踐而奉行之。夫聞法

醒夢。喜心易生。而身體力行。談何容易。不篤信者

不領受。信受而不奉行。雖喜猶弗喜也。必智慧真

肖金剛。纔斬六根斷絕。佛法之能感人如此。豈非

護念付屬之善歟。如來從鹿苑至䟦提。中間四十

九年。未甞說一字。茲與須菩提問答成經。無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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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導羣生而設。然此理說亦無說也。】

金剛經註正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