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部旨
金剛經部旨
四相紛紜。源頭既濁。流派難清。至度生時。如何能
降人我塵勞耶。況平等法界。澄靜無波。若有一發。
則似于靜生動。動即有苦。果不離因。三細六粗糾
纏紛動。如本形既曲。迹影自凹。如何能安住實理
耶。向下如來直示中。菩薩度生。了無四相。是答其
降伏也。實無有法發菩提心。是答其應住也。須知
空生此問似與前同。而其義意。深入堂奧。直欲究
明最初能發一點根元。所謂希更審除微細惑也。
若此根不清。則枯樁舊處。仍為繫驢。生相無明。還
為種子。是大有所有。焉會無相彼岸乎。正前箭猶
輕後箭深。直向脚下𢯱根也。故如來答示。亦直明
發心無法。截斷最初能發生相根元。然後歷八十
一科。以顯彼岸平等。乃此經中甚深妙談。言語似
同。而旨歸迥別。若只作重說。再為鈍根而判。則佛
意經旨。恐永沉矣。
△二答中二。初示發心平等故。
稱性本無二。一稱性故無所度生。】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
眾生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
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直答其云何降伏其心之問。菩薩發心上求佛
道。必先下度眾生。度生時必先了知生佛齊平。一
如無二。故度盡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一切
眾生俱涅槃相。不可復滅。一切眾生俱菩提相。不
可復得。佛乃巳證之眾生。生乃在迷之諸佛。此真
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慧中。無自他之形相。
菩薩雖知平等實際不受一塵。而不妨佛事門頭
不捨一法。晏坐水月道場。建立空華佛事。諸佛時
時度心內眾生。眾生時時成自性諸佛。故終日度
自性如幻之眾生。而終日無能度所度之相可得。
不過點示眾生本有。令之復還元覺而巳。如醫目
者。但去其翳。非別與光明也。故曰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此稱性而示。無所度生也。何以故三字。乃徵
出無所度生之義。問。菩薩發心度生。乃成佛根本。
非分外事也。既度盡矣。何必曰實無得度耶。故即
釋曰。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若有一所度之生。
即是汝問能所宛然。四相叢立。根源不清。即度生。
時不能降伏其心矣。既有四相。全是凡夫。豈得謂
之圓解生佛齊平之菩薩哉。須知熾然度生時。尚
稱眾生性體。實無所度之生。況菩薩稱性發心時。
塵淨光生。又豈有所發之心哉。
△二示平等故無
能發法。】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
【此答其云何應住之問。渠問若有發心之法。未免
寂體起動。麤細相生。波翻浪鼓。何能安住實際理
地耶。故答菩薩圓解初開。不唯顯佛。九亦同彰。從
此全性起脩。俱體俱用。如全水為波。發一切功德。
智慧境界。不縱不橫。發得本有。強名為發。實無能
發所發。只是離去妄塵復完本有。但盡凡情。別無
聖解。正忽悟本頭。非從外得也。豈實有能發之法
哉。
○此實無有法之無字。不但無其有。抑且無其
無。無凡。無聖。無染。無淨。無高下。虗實。葢當人心體。
元無法相。稱此顯發。發得平等。即是無發而發。發
而無發。由是無住而住。住而無住。以無住法。住般
若波羅蜜中。何疑有發心時。即不能安住哉。此一
句直截痛快。掃盡生相疑根。托出眾生平等法界。
乃下半卷經中大主腦。大關節。答前疑。申後義。凡
歷八十一科破相以顯無相般若。只完得此無字
也。復會一切皆摩訶衍。以歸平等彼岸。亦此無字
也。若云對有言無。則得偏失圓矣。所以者何四字
是徵。問。云何度生有相。即非菩薩耶。故即答云。菩
薩最初發心時。尚無有法。其源自清。豈可度生時。
反存所度之相哉。
△二歷諸法釋無顯平等衍門
二。一正歷諸法釋無顯等。二複疎所歷釋無顯等。
○般若大旨。在以空慧水淘汰執情。會一切法皆
摩訶衍。以空破執。上半卷巳明。自此至終。皆歷一
切法釋無。而方當釋無之時。處處點歸平等彼岸。
正會一切皆入衍門也。言會入者。大般若中如舉
空。則色空。受空。乃至識空。六入空。十二處空。十八
界空。四諦。因緣。六度。乃至一切種智空。歷八十一
科。章章皆爾。空則俱空。無我則俱無我。乃至實則
俱實。秪如心經照見五蘊皆空。故無蘊。無入。無界。
無諦。緣。智。德。以無所得故。得菩提涅槃。皆歷聖凡
迷悟因果等法。而歸于一。是為會一切法皆摩訶
衍也。今經會法歸衍。與大小般若。宛爾孱齊。葢八
十一科之法雖多。界內陰界入處。只一三業也。界
外大小漸頓。只一因果也。複疎云者。正大部中一
一皆歷諸法以入衍門意也。故今只歷因果三業
以釋無法。而旨歸平等實相。的是會法歸衍部旨
也。當知釋無之處正般若空慧。無實無虗。即實相
彼岸至歷法中所說雖有多少缺具不同。而莫不
一一呈露平等波羅蜜也。但前後問答中互有傍
正。前半卷雖有無實無虗等語。而正意重在金剛
慧用。下半卷雖有即非無相之語。而正意重在是
法平等。不可因前後互出之言。以礙此經大旨也。
今初為二。
△一歷二法二。一歷果釋顯二。一正明
二意為二。一釋實無所得。】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
【發心究竟二不別。故舉如來於然燈佛時實無所
得。以顯菩薩于初因時實無所發。下之實無有法
得菩提。謹對上實無有法發菩提句。葢此二無字。
俱指平等性體。增不得絲毫。減不得絲毫。若最初
有法發心。則是因增謗非平等矣。若後有法得果。
即是果增謗。非平等。今果既平等無增。顯出因亦
平等無增。如大圓鏡光。第去浮塵。光體自現。不可
以強加顏色。為得光明也。但恐圓義難彰。乃假問
答播弄而斷定之。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法得菩
提。在空生意謂。論如來今日成佛。由得菩提而來。
似不可無。但我解佛無法發心之語以推之。則又
似乎無法得菩提矣。此空生解義言無。未敢決定
以為無所得。佛即決定其旨曰。汝不可首鼠狐疑。
語仍兩可。須知十方如來。究竟果成。不過復還本
有。于平等體上。實無所增。所謂圓滿菩提。歸無所
得也。此句乃千金不易。決定之詞。仍恐其義不顯。
復加反顯以明無。更以順說以明無。若有法如來
得菩提。是反說。以實無有法得。是順說。如此而實
無有法之旨盡矣。
△二明所得平等。】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以上反正研詳。以明初後無得。意歸平等。而語似
真空。故復提能得所得人法二件。以顯平等衍門。
何以故三字。是徵詞。問。一切眾生不得菩提。故不
得成如來。今佛因得了菩提。故得成如來。若據佛
比說實無有法得菩提。則與眾生同矣。何得稱如
來哉。若稱如來。應有所得。故即釋曰。如來者。豈真
有所得而稱如來乎。不過妄去本彰。復還平等如
體而巳。諸法乃十界十如等法。一一皆住真如本
位。凡夫迷之。枉受生死。名眾生。諸佛悟之。無非自
性。稱如來。如義者。如名不異。顯十界齊平也。如名
不異。完千如全體也。如名不異。點諸佛證同也。經
云眾生如。彌勒如。一如無二如。又云周行十方界。
還是瓶處如。世尊證如。混虗空為體性。東西南北。
瓶內空。十方空。一體無異。復完平等本覺。總是法
王之身。是為諸法如義。既完本有。不可贅疣名字。
但異于眾生之迷。而不得完乎平等如如以來歸
正覺者。強名之曰如來而巳矣。此能證之如來。尚
只反本。別無他得。豈所得之菩提。實有法哉。故曰
若有人言如來得菩提者非也。須菩提實無有法
佛得菩提。須知如來所得菩提。亦只完本有平等。
如大明鏡纖埃不立。若加一有法。即增謗之實也。
加一無法。即減謗之虗也。此乃圓滿菩提。無欠無
餘。無實無虗。本元心地也。以由無實故。實無所得。
以由無虗故。十方諸佛熾成如來也。是故如來說
一切法皆是佛法者。此是結顯平等之語。是故二
字。乃結攝前義。既能證如來。只完得本有諸法如
義。所證菩提。亦只完本有無實無虗。則未悟之先。
巳證之後。同此一體。所謂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
住。未悟之時何曾有絲毫減異。故一切法皆是法
身全體。何必證菩提。成如來。而後名為佛法哉。斯
即歷如來得果之法。而廣會一切法皆摩訶衍。顯
平等彼岸也。向下歷法釋無中。或文有缺具□□
皆然。
△二結顯二意二。一正結。】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即非。結上釋實無所得。是名結上明所得平等。
△
二喻顯。】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非大身。喻顯即非佛法。是名大身。喻顯是名佛法。
凡下所明如此等句。皆點空慧般若。平等彼岸二
意。然以人身之淺事。以顯佛法之深微。宛有二意。
至下約施福貼顯中當明。
△二歷因釋顯二。一離
相度生因。】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
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實無有法名為菩薩。與實無有法發心。實無有得
果。血脈照映。如驪珠不失。
△二無住莊嚴因。】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
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經初無住行施。但舉六度莊嚴中最初布施一度。
其實意該六度。今言莊嚴佛土者。乃舉六度之全。
缺具不同。義則一也。
△二歷三法釋顯三。一歷意
業二。一約境智釋顯二。一出能照智。】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五眼。即如來般若圓照。遍了法界。十方不隔。恒沙
心非恒沙心。同一般若無相也。三際不遷。三世心
無三世相。同一實相常住也。問。所照之心屬意業。
則可了知。能照之智是五眼。如何會通。答如來五
眼即四智。本是圓通。不必致疑。即眾生眼見。莫不
由心。葢心識在眼即眼識。眼若無心。則何能見。如
木人。巳死。二俱無見。楞嚴云。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書云。心不在焉。視而不見。
△二融所照境二。一約
實無所得蕩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
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
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
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恒河諸心。則塵勞種種。迷暗般若圓明。今以空慧
蕩之。即為非心。則復還離相之實無所得也。
△二
約平等常住釋明。】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在得。未
來心不可得。」
【三際遷流。則生死無常。背于常住彼岸。今亦以圓
智融之。十世古今不離當念。則復完平等實相矣。
夫如來以般若妙慧。會一切聖凡因果等法而歸
摩訶衍。乃事從聖起。先直點圓人發心稱性本無。
體自平等。由是順勢以無得果。度生。嚴土。而出世
聖人初中後因果等心。悉歸衍門空慧矣。聖法既
融。勢如建瓴。以融界內在纏凡法。恒沙之心叵得。
則金剛般若顯。三際之心了無。則常住彼岸彰。皆
為非心。稱性本無也。是名為心。衍門平等也。融八
十一科之法。至矣盡矣。此般若部旨。極廣大精微
之最章明較。著處。推此以例前後。文或出沒。理實
盡焉。故歷三際中。庋身口而先歷意業。從便從要。
佛意甚深。
△二約施福貼顯。】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
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引福德無故。以貼顯皆為非心。引得福德多。貼顯
是名為心。凡當說法至深微處。反引世間淺事貼
顯。使深義明了者。一是如來以種種因緣事相開
示眾生。使之解悟之大慈也。二是如來說法巧妙。
令異人機解活潑。如珠走盤之師子擲兒法也。如
上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何等深妙。而忽換轉話頭
以曉機情曰。譬如人身長大等。皆是族矣。又復舉
極好布施之心。猶不可著有。若一著有福。即非無
住般若。何況損人利巳五逆十惡之恒沙三際心
哉。
△二歷身業釋顯。】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
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
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
相具足。」
【歷身業中只舉如來身業者。以如來具足身相。猶
屬有為。非般若一塵不染之本體。抑況三乘尚帶
無明之身相乎。又況六凡具足五住之身相乎。當
知一落身相。皆為四相。染汙般若體矣。故云不可
以身相見也。佛身既非。一切俱非。俱非之後。法法
全體。相相實相。則不但佛身是名身相。即九界身
相亦皆實相波羅蜜矣。故舉一佛身。空。則佛身尚
空。何況九界不空。會。則佛身尚會。何況九界不會。
△三歷口業釋顯二。一無所說法。】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具能說如來。能聞眾生。聖凡均具。佛說屬口。生
聽屬耳。六根可得互舉也。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
為謗佛者。佛之所說。乃對病之藥。初無定在。不過
去眾生之病著耳。眾生病去。其藥則除。若謂如來
定有空有之法。則是謗佛有定法矣。此約對機非
實有也。二者。即所說之法。乃言下所詮之理。理不
屬言。言不及理。所謂寄言談于象外。而其理絕精
麤。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正如標月指。指非是
月。月非是指。認指為月。不解所指。認言為理。不解
所說矣。此約契理之說非實有也。須知如來為眾
生故。不得巳示眾生見理之說。下情迷之。尚以藥
為毒。執言生障。況九界言說乎。又如來口說。於離
言說相之般若體上。猶為多事。況眾生口四業乎。
△二無能聞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
【眾生眾生者。非重言也。乃牒前所指兩種眾生而
言。葢能信般若者。或五品深信。或六根十信。此等
眾生。巳是觀行相似即佛。故曰彼非眾生。然而此
身猶是五陰和合而生。故曰非不眾生。此非眾生
之眾生。非不眾生之眾生。二皆有相。俱非般若正
體。悉宜掃除以入空慧。故曰即非眾生。此句雙掃
前觀行相似即佛。及五陰假合之二種眾生。入真
空妙慧也。既空之後。則法法皆真。一一實相。名體
不轉。均入衍門。故曰是名眾生。
△二複疎所歷釋
無顯等二。複者。重也。疎者。通也。如前巳歷因果三
業等八十一科之法。釋無以歸平等摩訶衍矣。今
重提前所歷之法。廣略互出。疎通決擇。以入衍門。
葢佛說大品般若。歷八十一科入摩訶衍。則法法
始從色心終一切種智。今約單複釋無顯等以歸
衍門。義實同之。但前半卷約住降離相明般若。則
以廣略二門釋之。今之單複。或前略者後廣。或前
廣者後略。彼此互顯。等義彌明。
△一複疎二法二。
一疎歷果釋顯二。一複疎二意。二結顯二意。初中
二。一疎實無所得。】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
【前佛明於然燈佛所實無有法得阿耨菩提。反復
釋明。今云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菩提。四相。為
有。法相。為法。非法相。為少法也。此疎通前實無所
得之文甚明。
△二疎所得平等二。一直示性體。】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
【前云諸法如義。無實無虗。一切法皆是佛法。今直
點之曰是法平等。
△二稱性脩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脩一切善法。即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
【所謂染汙即不得。脩證即不無。無四相而脩善法。
乃名無所住而生其心。從性善起脩善。脩善即性
善。性善即顯阿耨菩提也。
△二結顯二意中二。一
約善法結明。】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即非善法。結上實無所得。是名善法。結上所得平
等。前之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乃約性說。今
之善法。乃約脩說。
△二引施福貼顯。】
「須菩提。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
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
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
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七寶布施乃是相福。不及離相般若。此反顯上實
無所得。受持般若波羅蜜法。乃平等性功。故其德
不貲。此貼顯上所得平等。須知初歷果中但約性
說。故結中亦約性。而顯中乃約喻。今複疎中約修
說。故結中亦約脩。而顯中乃約施。脩不離性。性不
妨脩。脩性各出。互顯彌明。
△二複疎歷因釋顯二。
一標。】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
【眾生著四相而輪迴。雖因依正二境。然不怨於飄
瓦虗舟。多分於有情愛憎境上起。即如來以慈悲
度生。若一作念。即四相叢立。同于下凡矣。況六道
乎。前歷因中約菩薩度生。今約如來度生者。在因
名菩薩。因極即如來。舉果則益顯離相之因。功不
唐捐。
△二釋二。一釋度生。】
「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
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故云實無有度者。然菩
薩如來熾然度生。不過如夢勤如。空名惑絕。幻因
既滿。鏡像果圓而巳。豈真有所度之眾生哉。若有
下即反顯之詞。如來既無四相。則亦無所度眾生
矣。
△二釋我當。】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
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上云我當度眾生。度生之義。前巳釋明。今復除人
疑曰。即如來比說我當度生之我字。不過假名說
我。于平等慧中。實無自他之形相。故曰即非有我。
其如凡夫之人。處處膠著。見如來假名說我。即執
之以為實有我相也。況平等體上初無諸佛凡夫
之相。又不可因如來頃說凡夫二字。即執之以為
實有凡夫之相可得也。須知無有高下。凡聖齊平
者。方是真空般若。故曰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
既會真空。即顯實相。故曰是名凡夫。上曰即非莊
嚴。即非眾生。今疎通中云。即非有我。即非凡夫。一
義也。
△二複疎三業中三。一超疎歷身釋顯二。一
直顯中道平等。】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前正歷身業。意雖含于顯等。而語且偏在真空。今
愈入愈深。理宜直顯中實。故復舉前事問云。可以
三十二相見如來不。空生至此。巳領大乘財物。深
知諸法實相。相相法身。故即應云以三十二相觀
如來。葢毗盧遮那遍一切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
夫百界千如森羅諸法。皆即實相。如四念處惟色
惟聲等義。何況三十二相。而非平等法身耶。此與
法華中龍女讚佛。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
十種好。用莊嚴法身同也。須知此處既是重提前
邊所歷身業。而疎通決擇。使平等顯了。固當直顯
中道實相。不可仍前約真空蕩相說也。
△二雙遮
二邊相著二。一遮著有二遮斷無。
○須知直顯中
道實相。即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也。若著有無。即非
平等。即非中道。況實相者。無相無不相。若著有無。
即是相不相矣。實相何能彰乎。故文雖雙遮。意顯
中實。今初。】
「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
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
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曰。若以色見
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諸法實相唯佛究盡。而空生今日分見一班。故可
與家裏人說家裏事。然此事深妙。但可你知我知。
儻凡心不解。隨語生著。即起有見。便謂生死輪王
之相。即是平等法身矣。斯則豈但圓實永沉。抑且
真俗混亂。如之何其可也。須菩提答言。若論我與
世尊。巳了真空實相者。無可無不可。今言三十二
相即如來。此指諸法實相也。前言不可以三十二
相見如來。指此真空離相。所謂巳過關者掉臂而
行左右具宜。初無執礙。但我今解如來所問之義。
惟恐眾生不解。以詞害意。執有生見。則真空不彰
矣。故今當破去著有之心。即曰不應以三十二相
觀如來也。
△二遮斷無。】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
【前言勿以具相觀如來者。不過破其著有之心。以
顯中實平等耳。其如眾生處處著。纔見破有。即便
執無。妄謂如來證菩提者。必無具相。若具相者。即
非證菩提之如來。此則方出于有。即墮于空。于平
等法上。又為下矣。故復遮其斷無之執曰。當知實
相無相無不相。若汝執如來平等法身。必無具相
者。此即墮于斷滅外道矣。故曰勿謂如來不以具
足相故得阿耨菩提也。復以發菩提心不說斷滅
相以轉釋者。良由初發如來菩提之心。故得後證
如來菩提之果。發心究竟二不別。若發心時有斷
滅。則證果時亦斷滅。既發心時不斷滅。則果成時
豈可以斷滅相而目之曰。不以具足相得無上菩
提哉。有無高下之見既遣。則中實平等衍門自彰
矣。如來身相。既會衍門實相。其九界森羅諸法。不
言可知矣。此如來圓顯平等彼岸之最深切著明
處。勿割碎強配。失經脈絡也。發菩提心。於法不說
斷滅相者。圓人名字開解。尚爾九亦同彰。況發心
乎。發心者。發一切功德。智慧。境界。不前不後。因該
果海。果澈因源。萬德性具。詎云斷滅。夫說斷滅者。
乃二乘灰滅。外道斷無也。
△二追疎意業中約施
貼顯。】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前正歷意業釋顯中。以如來離相眼智。淨盡恒沙
三際妄心。今云知一切無我不貪著福德。莫非離
相般若現前。而恒沙心息。三際俱忘矣。隨其無我
不著工夫淺深。以判成忍五種高下不同。不必執
定生法二忍名相。以礙圓經。應知前正歷意中。能
所廣明。故今複疎。但須略點。正彼此互顯。令平等
義彰。法應爾耳。
△三疎歷口釋顯中二。一正歷三
法。二例通一切。初中三。一所說果人平等。二所說
器界平等。三所說諸見平等。前正歷口業中。但云
不能解我所說。不知所說何等法。是眾生不解處。
故今略舉三法。廣例一切。則世出世間。若聖若凡
若依若正若染若淨若色若心等八十一科。及例
三千百界八萬四千塵勞生滅。俱入真空實相之
摩訶衍矣。今初所說果人平等。】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欲會所說諸法入波羅蜜衍門。先舉出世如來果
號。既是諸法如義。同一實相。則何有生滅去來。人
見來去。此無去來。所說平等義彰矣。
△二所說器
界平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
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
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
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
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
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器界無常。碎為微塵則小而多。合為世界則大而
一。若在如來藏中。求于生滅大小了不可得。故皆
曰即非。即非。乃真空體露也。然而真空不空。一一
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故皆曰是名。是名即波羅
蜜平等衍門也。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
人貪著其事者。一合相雖是虗名幻相。然而不外
法界。當下即離名字言說之不思議境。故曰即是
不可說之實相也。然則如來何不說明。若如來一
加言說。但恐凡夫之人不解所說即生貪著。于事
相上。隨語起見。故不可說耳。
△三所說諸見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
【四見雖是眾生迷極心法。若至真空體上。不留毫
妄。故皆即非。然阿毗依正。全處極勝自心。地獄色
心。尚皆究竟。況此諸見而非平等實相耶。故曰是
名我見人見等也。須知前後凡言是名處。即波羅
蜜實相。一切法皆摩訶衍也。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者。佛謂我巳究盡。汝巳分知。固不必說。但世間人。
能解此所說皆實相否。空生答。斯旨甚深。眾生低
下。談何容易。故曰是人不解所說義。隨出所以不
解之義曰。此等四見。一一體空。即非四見。故不解。
又此四見。一一性真。即是實相。故不解。空生至此。
巳深解諸法實相。了知諸法皆衍。故呈露見解如
是透脫圓淨。佛則因其圓解而盡情開示會入之。
故曰發菩提心者。應如是知等也。
△二例通一切。】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
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
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前來巳會聖凡色心等法皆摩訶衍。猶恐法門未
盡。故復因其解悟而開廣之曰。發菩提心者。皆應
如是知見。葢謂凡夫小乘。心外有法。執相起見。固
不足與語諸法實相矣。但此經為大乘者說。為發
最上乘者說。既發十界齊平權實不二之大心。則
豈但於上如來器界諸見上如是知見哉。當於百
界千如。八萬生滅諸法上。一一了知信解。皆真空
實相。并其法相。亦皆會入。如是方是領知庫藏。克
家之子。不辜如來付財之重。能自行化他。轉教無
疆也。以般若正慧蕩汰執疑。會八十一科皆摩訶
衍部旨。至此至矣盡矣。故下只須結益。以勸流通。
△大章第三流通二。一結勸流通二。一舉益勸通。】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秪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可知。
△二示流通法。】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
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正宗經旨。既皆會入衍門實相。境如如智。智如如
境。則後人流通此經。亦當如經正住。不動有為。不
取諸相。然後可以所行如所說。所說如所行。而為
人演說矣。須知動即有為。有為即動。取相即不如
如。如如即不取相。下即徵出須不動不取之所以。
何以故三字是徵辭。問。何故為人演說者。必須不
取不動耶。答曰。良由一切有為之法。皆如夢幻不
實。弘通般若波羅蜜。衍門實相之人。當如是觀之。
不當反生取著也。
△二結益流通。】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