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演古
金剛經演古
著約顯行位以釋。唐圭峯宗密禪師。撮二論之精要。
科經唯約天親。釋義即兼無著。亦傍求餘論。採集諸
疏。題云疏論纂要。有宋長水法師子璿。又作刊定記
七卷釋之。
此金剛般若經。真源的派。列聖相傳。遡流
及源。長水宗圭峯。圭峯宗二論。二論宗兜率。兜率親
稟靈山。言言有據。字字無差。如取家劵而治祖業。復
何疑哉。後學安於寡聞。此古疏記。有畢生未曾寓目
者。甚至恣巳臆見。輙形註釋。毫釐之差。天地懸隔。疑
誤將來。其害匪細。寒輝闍黎。禪晏之暇。以是經為印
心之明鏡。涵泳古疏記有年。但其文簡古。不便初學。
乃刪繁取要。又從而敷演挑剔之。名之曰演古。俾讀
者。開卷瞭然。發四心而興萬行。破羣疑而徹三空。其
有功於學般若者甚大。故樂為序諸卷首。
旹歲在丙
辰正月燈節後三日
富沙釋道霈題
* No. 495-B
敘
金剛經。雖白衣士。有能誦之。即註解亦夥矣。若論般
若大旨。無論誦者茫然。即註者亦未必盡得也。夷攷
無著菩薩。位證初地。讀此經罔測其義。至升兜率。稟
彌勒指授。復轉示天親。始各造論解釋。而唐之圭峰。
宋之長水。乃循流溯源。互有宣發。然皆辭旨精妙。非
宿學難知。則金剛般若。豈易言哉。博地凡夫。以愚癡
柔暗。浮沉苦海。非般若不能津渡。然非自發菩提心。
焉能直契般若。特人之不肯耳。且般若慧光。照破萬
有。洞徹性源。不但盡掃凡情。抑且不存聖解。故金剛
般若。以無住為宗。以摧壞一切為用。誦者說者。不悟
妙旨。徒爾尋言。恐去經愈遠矣。余幼依上士。聞誦金
剛而喜之。茲劇病更生。知生滅不常。用深儆策。方期
一意法寶。闚測甚深。適寒輝禪師。以金剛演古示余。
演古者。即二論以及纂要刊定諸書。演暢宣明。發古
人未盡之秘。以成詮釋也。其中緒清意簡。理玄辭達。
纔一展玩。意念氷融。顧著書者。皆自成一家言。而禪
師獨曰演古。正以禪師注經。不更自立意解。以註還
古人。是注法不立也。則知從上聖賢論疏。即論疏法
亦不立也。繇是而解。如來廣說般若。即般若法亦不
立也。就演古而約經義。其有裨于發四心。證三空。破
羣疑。嚴萬行。功德豈淺鮮哉。是書所在。皆應作禮圍
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會稽如現范鋐和南撰
* No. 495-C
後序
金剛般若經者。乃佛祖傳心之秘要也。以著衣持鉢
為發起者。欲令知般若不離日用之間也。雖其中破
相斷疑。而事行理觀。未嘗偏廢。其度生無度。無住生
心。以無我等。修一切善法。非莊嚴。名莊嚴等。類皆正
偏回互。不犯鋒芒。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黃梅以是
印心。曾溪聞而開悟。豈徒然哉。但此經義趣深遠。古
今詮釋。殆且百家。惟西竺天親無著。稟承兜率。以住
一十八處。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血脉。𠃔合世
尊無相大乘之旨。而此土則有青龍.大雲.資聖.塵外.
諸疏。或依或違。學者無所折衷。中唐圭峰宗密禪師。
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依天親斷疑問答以科釋。
并採集諸疏。題曰疏論纂要。又為紀略以釋。上符聖
旨。俯逗羣機。實像代之法匠也。五季石壁法師。襲用
紀略。別為廣錄。辭或繁長。學者苦之。有宋天聖間。長
水子璿法師。重為修治。剪煩削冗。黜偽存真。命名刊
定記。真可謂內院之功臣。圭山之後裔也。斯文不墜。
厥功懋哉。余以巳酉之夏。叨陪清眾於石鼓選佛場。
因同諸友。商摧大意。山居晝永。旹或披尋。但纂要。文
簡古而難通。刊定。語詳悉而莫記。因會合兩部。刪煩
取要。而融通之。其間敷演挑剔。不悖古德之意。竊命
名曰演古。聊以自備遺忘。朝夕玩繹。其發四心而修
六度。破二我而徹三空。端有藉是為指南云。
旹
巳酉秋九月既望後學寂𦦨書於石鼓選佛場
No. 495
金剛般若經演古
晉安後學釋 寂𦦨 述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天上之寶也。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具堅利
明三義。其體極堅。一切物不能壞。其用極利。能壞
一切物。其相極明。能炤一切。所以薩遮尼乾子經
云。帝釋金剛寶。能滅阿修羅。智碎煩惱山。能壞亦
如是。故佛以喻三種般若。梵語般若。此云智慧。其
體即實相般若。乃吾人本有之性。真常清淨。今古
恒然。雖經多劫流轉生死。而曾無所損。是極堅義。
其用即觀炤般若。亦是本有心光。不發則巳。發則
能斷惑著。無始以來無明煩惱。無所不壞。是極利
義。約其功能。稱波羅蜜。此云到彼岸。謂乘般若舟
航。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
翻圓寂。亦云滅度。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
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
來圓寂。名到彼岸。若兼般若迴文。應云到彼岸慧。
上七字是所詮。經字是能詮。具貫攝常法四義。貫
者。如線貫華。謂貫串所應知義。攝者。如經持緯。謂
攝持所化眾生。常者。不易義。乃三世諸佛不易之
常道。法者。軌則義。乃十方菩薩同遵之正軌。即文
字般若。是極明義。學者苟能由文字般若而起觀
炤。由觀炤般若而契實相。是謂金剛智慧到彼岸
也。
釋經正文。准常三分。曰序.曰正.曰流通。蓋世尊將
演般若。先彰由致。故曰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
全經旨趣。解行斯陳。故曰正宗。宗趣既明。務於開
濟。近益當時。遠益未來。使傳芳千古。慧命不絕。故
曰流通。】
【○初序分。有證信.發起之殊。今證信。有六種成就。】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
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如是。信成就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
成。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故居首也。
我聞。
聞成就也。我者。阿難自稱。然是隨世假立。不同凡
夫外道所計之我。聞者。親聽。非是展轉傳聞。此方
真教體。清淨在音聞。不假音聞。教何由立。
一時者。
時成就也。世事合會。尚待昌期。大法弘宣。豈違嘉
運。故曰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然十方世界。天上
人間。時分不同。今但取師資道合。說聽究竟之時。
故云一時。
佛者。主成就也。梵語具云佛陀耶。此云
覺者。具自覺覺他覺滿三義。故稱為佛。即本師釋
迦牟尼佛。為說法之主。非大覺。孰能演斯大法。
舍
衛國等者。處成就也。舍衛梵語。此云聞物。以人物
富庶。聞於五天。此說法之處。在中天竺波斯匿王
所都之國。城外東南五里許。乃祇陀太子之園。大
臣須達多。此云善施。以常給濟國之窮民。人稱之
為給孤獨長者。布金買園。太子捨樹。共造精舍。請
佛說法。可見般若大法。非勝地亦不克宣也。
與大
比丘眾等者。眾成就也。座無知音。說將誰聽。今機
感盈前。不得不說。比丘含三義。一乞士。謂上乞法
以資慧命。下乞食以養色身。亦云破惡。亦云怖魔。
大者。數多。名重。德隆也。如憍陳那。三迦葉。舍利弗。
目犍連。耶舍長者。并其眷屬等。俱在一時一處。共
相和合。濟濟同聞。可謂盛矣。然此皆先事外道。艱
辛累年。一無所證。纔得見佛。便登聖果。感佛恩深。
故常隨侍。所以偏列其數。其餘天龍八部四眾人
等。皆結於流通分中。首尾相望。蓋影略耳。】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
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巳。敷座
而坐。」
【此發起序。將說般若。而以著衣持鉢為發起者。顯
般若不離日用之間也。爾時者。大眾雲集之時也。
食時者。辰巳之間也。我釋迦世尊。既現相人中。示
同人法。亦於食時。著僧伽黎衣。持紺琉璃鉢。嚴整
威儀。肅恭齊法。出祇園而入舍衛。躬行三世諸佛
乞食之法。以內證平等理。外空貧富相。故於城中。
無問淨穢。不揀貴賤。次第而乞。佛心既等。使施者
獲福亦等。既得食巳。仍出大城而還至本處。本處
者。事則祇桓精舍。理則實相真空也。佛凡所得食。
分為四分。一與同梵行者。二施貧病乞人。三施水
陸眾生。四自食。食訖。乃收拾衣鉢。而洗足焉。阿含
經說。佛行時離地四指。蓮華承足。今洗足者。先跣
足行乞。歸則洗濯塵汙。垂範後人也。敷座而坐者。
他經侍者敷座。惟說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
故。著衣持鉢表戒。敷座而坐表定。以戒定發起般
若。令人觀象會意也。然此著衣持鉢。洗足敷坐。般
若真機。巳漏洩無餘矣。故空生不待如來開口。便
嘆希有。大似靈山拈華。迦葉微笑。二人默識心通。
如出一律。覽者詳焉。上來序分竟。】
【○二正宗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
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善現申請也。洪鐘在虡。非扣不鳴。法施不悋。待
問乃說。即此祇園一會。皆有樂法之心。未敢擅請。
時有德長年老。號須菩提者。此云空生。亦名善現。
解空第一。於如來著衣持鉢敷座而坐之次。頓然
發明般若心體。遂知機知時。即從法空之座。而起
悲智之用。袒右肩。屈右膝。皆云右者。表順也。合掌。
表智與理冥也。此上結集家敘其請法之儀。
下善
現讚請。先讚。然如來日用妙處。他人不知。而空生
獨知之。乃讚言希有。蓋曠劫難逢。大千唯一。豈多
得哉。善護念者。以大慈護念根熟諸菩薩。乃三賢
巳上者。護念。即加被與力也。與根本智力。令成就
佛法。與後得智力。令教化眾生。善付囑者。以大悲
付囑根未熟菩薩。巳得大乘者。令其不捨。未得大
乘者。令其勝進。故慈氏頌云。巧護義應知。加彼身
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
後請者。然圓頓因
地。總有三重。初了悟本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
行。故華嚴善財先陳巳發。方問行門。而此經全重
在發菩提心。以是修行根本故。空生既悟此心。遂
請真修之行。不但為巳。兼為一切眾生申請。若人
不發世間人天之心。及出世聲聞緣覺之心。而發
於無上正等正覺之心。極為難得。即人如來護念
付囑之中。可不教以修行之法乎。敢問。昔未發心。
住六塵境。今既發心。應安住何地。昔未發心。隨逐
妄念。今既發心。當妄念起時。應云何降伏。誠得如
來開示。使其知住知降。則修行不錯。不至於妄失
菩提心矣。此一問。是一經關鍵。按魏譯有三問。應
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佛答令安住四
心。修六度行。不令著相。是降伏義。秦譯略去修行
者。意謂住道降心。即是修行。不可離此。別有所修
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
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
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
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重言善哉者。讚其所問。以善現讚請。玅契佛心。故
印可云。須菩提下二句。牒其所讚。汝今諦聽二句。
誡聽許說。說箇什麼。說發菩提心者如是安住如
是降心之法。即指下所答之文也。又如是二字。直
捷指出。若不如是而住。則是非住。若不如是降伏。
轉成妄心。又安能得無上菩提哉。時空生聞教。即
應之曰唯。乃領略之辭。如曾參聞一貫之道。應之
以唯者。其心固巳渙然無滯矣。而復云願樂欲聞
者。蓋為眾而發起爾。】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
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此如來正答所問。二。一答安住降心問。謂應住四
心。降伏其有我度生之心也。問雖有二。答乃互顯。
故先標降伏其心。後結如所教住。圭峰準魏譯三
問。舉降伏為總。住修為別。然詳經文。無別答降伏
之處。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離相。是答降心之
問。是以舉降伏。則攝安住矣。
前問云。善男子.善女
人。今答言菩薩者。巳發大心。故受菩薩之稱。菩薩。
此云覺有情。謂以智上求覺道。以悲下化有情也。
摩訶薩。此云大道心眾生。應如是降伏其心者。即
指下安住四心。修行六度。降伏其住相之心也。發
菩提心者。以度生為急務。凡所有一切眾生之類。
悉應度脫。此總相說也。
若卵生等者。以受生差別
言之。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諸餘微細水
陸空行。不可具分品類。以依止差別言之。有色。四
禪也。以色蘊為身。無色。四空也。以受想行識四蘊
為身。依止。即身義。以境界差別言之。有想者。無色
界中。空無邊。識無邊。二天也。無想者。無所有處天
也。非有想非無想者。非想非非想處天也。如是則
包括三界無遺。發菩提心者。必應度盡而後巳。
故
彌勒頌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
此乘功德滿。度盡三界一切眾生。則住廣大心也。
皆令入如來究竟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住第一
心也。滅度無量者。牒前受生差別也。無數者。牒前
依止差別也。無邊者。牒前境界差別也。無眾生得
滅度者。謂若見有眾生可度。即存度生之相。必生
於疲勞。不能常度。須知眾生性空故。同體故。即寂
滅相。不待更滅故。無念故。法界故。故云實無眾生
得滅度者。論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此住常
心也。何以故者。徵意云。夫既度生矣。乃曰無度者。
何耶。謂若見有眾生可度。則有我為能度。若見有
我。則有人眾生壽者四相。與顛倒凡夫何異。反顯
實無眾生得滅度。則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是住
不顛倒心也。
○大珠和尚曰。九類眾生。一心具足。
隨造隨成。是故無明為卵生。煩惱包褁為胎生。愛
水浸潤為濕生。倐起煩惱為化生。悟即是佛。迷號
眾生。菩薩只以念念心為眾生。若了念念心體空。
名為度眾生也。智者於自本際上度於未形。未形
既空。即知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在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
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二答修行降心問。謂不住相修六度。降伏其取相
之心也。所言不住相者。非是滅相令無。蓋相本自
無。心不住著。華嚴經云。凡夫見諸法。但隨於相轉。
不了法無相。以是不見佛。然不著相。即降心之法。
須約行以明之。於法者。總標諸法。應無下。正明修
行。然行具六度。而獨云布施者。以布施該攝六度。
所以彌勒頌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於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
此頌以三種布施。該攝六度。資
生攝施。無畏攝戒忍。法攝進禪慧。所謂一攝一。二
攝二。三攝三。是也。所言不住者。謂不住六塵。乃至
佛果菩提。八十一科。俱不可住著。今但言六塵。舉
一以該之耳。何以故者。徵意云。均一布施也。住相
何劣。不住相何優。釋曰。有相之福小。無相之福大。
若菩薩果能以般若真智炤破幻相。而行布施修
六度。其所得之福德。殆超於常情之外。不可得而
思量者矣。故舉十方虗空。廣大無盡不可思量以
喻之。但應如所教住者。結其所問。謂但應如我所
教無住相。而修行於六度。即是住處。是住於無所
住也。
於上答空生正問。謂發菩提心者。應住四心。
修六度行。而降伏其有我之心。則正宗巳竟。可入
流通矣。恐後來學般若者。於如來答處。不能無疑。
故躡前語迹。假善現發起。斷彼疑情。展轉相生。遂
有二十七段。故慈氏頌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
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是也。】
【○初伏疑云。本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
云何無住。又無相為因。求三十二相佛果。因果若
是不相類乎。此疑從前文不住相布施而來。以聲
聞人取丈六相好為佛。不知無相法身真佛。故對
前不住相起疑之因問答。欲令除斷。】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
即見如來。」
【此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也。
空生既疑以無相為因。
求佛三十二相之果。故反詰之曰。於汝意中云何
思惟。為可以丈六身相而見法身如來不耶。空生
一承慈問。便領佛意。即答曰。不也。世尊。伶利衲僧。
一撥便轉。下皆倣此。又自徵而釋之曰。所以不可
以身相見如來者。以丈六身相。特平等性智赴機
所現之影。如水中月。似有非實。豈是如來法身真
體乎。蓋法身無為。不墮諸數。故不可執相以求之
也。空生既知此旨。佛遂印可而廣之曰。非但佛身
無相。但是一切凡聖依正有為之相。盡是虗妄。以
從妄念所變現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若見諸相
二句。遮離色觀空也。恐聞相是虗妄。別求無相佛
身。故云相即非相。若見非相。即見法身如來。何者。
蓋相本自盡。真本自現故也。洵乎發菩提心者。不
應住相而行施矣。】
【○第二疑者。空生聞上兩節。無住行施。因深也。無
相見佛。果深也。誠恐未來之世。於此甚深道理。難
於生信。則空說何益。此節顯有疑辭。與前後伏疑
不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
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
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
德。」
【此斷因果俱深無信疑也。文三。初約無信呈疑。空
生聞上因果俱深。謂是難信之法。遂疑世無信者。
二呵疑顯信。佛因呵止之曰。汝莫作是無有實信
之說。豈但如來在日。即使如來滅後。後五百歲。當
鬬諍堅固之時。去聖愈遙。人根愈劣。亦有修戒定。
而於此因果俱深之章句。能生實信之心者。
三明
能信所以。又二。
初.明歷事多佛以顯信因。謂此非
聊爾人。此人豈止於一二佛所而種善根。乃是於
無量千萬佛所發菩提心。種植無貪等諸善根者。
夫一念生淨信者。其善根廣大深固巳如此。況永
信不退者乎。
二.明諸佛攝受成就信德。亦二。初明
諸佛攝受顯福德門。呼須菩提告之曰。如來悉以
現量而知。佛眼而見。是諸淨信眾生。於行住所作
中。得如是無量之福德。如是二字。即指上廣大無
盡善根。】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
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
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初總徵云。夫一念淨信
無幾矣。以何義故。得諸佛悉知悉見耶。釋意云。無
淨信人。固執五蘊身心內作主宰。名為我相。以計
我故。起惑造業。展轉趣於餘趣。曰補特迦羅。此云
數取趣。名為人相。計我盛衰苦樂變異。相續而生。
名眾生相。計一報命根。識暖息三事。相連不斷而
住。名壽者相。此四。總一我相也。今淨信者。不於五
蘊身心執著四相。則我空矣。亦不於五蘊身心起
法執分別。則法空矣。又不住法空。故云亦無非法
相。以真空不斷。非法亦無。如是離二執。成就淨信。
蒙諸佛知見攝受。為得福之本也。
次何以故下。重
釋上三義。初徵云。何以知淨信者斷我法二執耶。
釋意謂。夫淨信者。若有我執。而心取諸相。則著我
等四相。既不取相。則知無我執矣。若有法執。而心
取法相。亦著我等四相。蓋法。根也。我。苗也。有根必
有苗。有法執必有我執。既無我等。則知無法執矣。
後又徵云。法執但是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釋意謂。
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釋前也。是知纖
毫取著。便落法塵。具我等四相。故淨信者。尤當法
與非法俱盡也。】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
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為著我之故。所以誡令
不應。即入中道也。謂不應取法而著有。亦不應取
非法而著空。以此不著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
須知我所說之法。皆是假言顯義。學者須得義而
忘言。如渡河捨筏之喻。筏者。過河之具。到岸則捨。
如來說非法。乃渡法之筏耳。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而不捨哉。河巳渡而猶戀於筏。與未渡河者何異。
法既捨而猶住於非法。與未捨法者無以異也。不
住法。不墮於有。不住非法。不墮於空。入中道之玄
門。乃能與無住之因。無相之果相應。是謂稱實淨
信者矣。】
【○第三疑云。上說不可以相見佛。佛非有為。即不
合有所得有所說。何以如來得菩提而說法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
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
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
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斷無相云何得說疑也。有二段。先.問答斷疑。次.
較量顯勝。
今初斷疑。佛問。於汝意中。將謂如來於
菩提樹下得菩提耶。又將謂如來於前後諸會有
所說法耶。空生即領其意。答云。世人皆謂如來有
所得。有所說。如來解佛所說義則不然。蓋必有法
名菩提而後得。今無定實之法。將何所得耶。可見
菩提樹下。乃是隨機化現。非法身真佛也。必有定
法而後可說。今無定實之法。將何所說耶。可見前
後諸會。皆隨機方便。無實法也。此一向約勝義邊
答。所以慈氏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
不二取。無說離言相。意謂俗有真無。應化之相。依
俗乃有。答中依真。故言無有定法。所以云。始從得
道夜。終至般泥洹。於是二中間。未嘗說一字。何以
故者。徵意云。何以無定法可說耶。釋意謂。如來所
說之法。無非第一義諦。離心緣相。故不可取。離言
說相。故不可說。無法相。故云非法。無非法相。故云
非非法。所謂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
無得。是也。後所以者何。徵意謂。夫無得無說。是無
為法。無為法者。法身之理。本無名相。不涉言思。何
有三乘賢聖差別哉。釋意云。三乘賢聖差別。皆於
無為無差別法中而有差別。如三獸渡河之喻。河
無淺深。而淺深在獸。無為法無差別。而差別在三
乘能證之智。有大小淺深之不同耳。
二較量顯勝。上明無為之法。不涉取說。恐人便欲
一向毀廢言教。豈知法雖不可取說。亦可藉言而
入。而受持者福德不空。故較量顯勝。令人受持演
說。以趣菩提。】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
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
非佛法。」
【佛先舉世福問之。謂若有人。盛滿大千世界七寶
為施。得福多不。三千大千者。俱舍偈云。四大洲日
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
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空生
意謂。七寶最珍。三千世界又最廣。七錢施佛。獲福
無量。況多寶乎。故云甚多。又自徵云。所以云多者。
以不約勝義諦而論其福德之性。乃約世俗諦說
耳。然既約俗諦說。特世間福不如持經出世之福
為勝。故佛言。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如前所說。無我
度生也。不住相行施也。佛不可以相見也。法不可
以言說也。一念淨信志心領受。拳拳奉持。或全持。
或分持。乃至四句偈等。且兼為他人演說其義趣。
其所得福。更勝於彼。
夫持經四句。何以輙勝大千
寶施之福。意謂寶施雖多。但是世間有為之福。終
不能趣無上菩提。若夫此經四句偈等。則一切諸
佛之報身化身。及諸佛無上菩提之法身。無不從
是而生。何者。法身雖不生滅。而煩惱覆之則隱。智
慧了之則顯。此經單闡玅慧。於法身不為了因乎。
報化二身萬行所致。此經以妙慧導妙行。於報化
不為生因乎。其功如是。故獨勝於大千寶施之福
也。然所謂佛法從此經出者。約世諦有耳。若於第
一義諦求於迷悟聖凡之相。了不可得。即非所謂
佛法從此經出也。所以圓覺經云。一切如來圓覺
妙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始
之以不得菩提。終之以即非佛法。前後炤應。而經
旨愈明矣。】
【○第四疑云。聖人無為之法。既不可取說。何以聲
聞人。各取自果。如其所證而說耶。四果分四節。】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此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也。
先.舉初果問之。須陀洹。
此云入流。巳斷三界貪嗔痴慢等八十八使見惑。
預入聖人之流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須陀洹果
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須陀洹。巳
斷三界分別麤惑。名為入聖流。而實別無一法為
其所入。秪由不取色香味觸六塵境界。名為須陀
洹也。豈別有法為所入耶。是正以不取為得果。何
疑其有取耶。苟猶有分別我能得果之心。即為著
我之凡夫。何名入聖流之初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
實無住來。是名斯陀含。」
【次.舉二果問之。斯陀含。此云一來。巳斷欲界九品
思惑前六品。更三品殘思未盡。須一往來欲界受
生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斯陀含果不。空生答言。
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
無往來。蓋巳悟我空。是誰往來。使其猶見有往來
之者。是我相未除。安得名為二果一往來耶。以此
觀之。斯陀含於自果亦不取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
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又.舉三果問之。阿那含。此云不來。蓋欲界九品思
惑巳盡。不復還來欲界受生也。謂彼作是念曰。我
得阿那含果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
阿那含於欲界九品習氣。俱時滅盡。下無卜居。名
為不來。而實無不來。蓋巳悟無我。是誰不來。使其
猶見有不來之者。則我相猶在。安得名為不來耶。
以此觀之。阿那含於自果亦不取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
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
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
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
提是樂阿蘭那行。」
【後.舉四果問之。阿羅漢此云無生。以三界煩惱巳
盡。不受後有也。謂彼作是念曰。我得阿羅漢道不
耶。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阿羅漢者。秪
是三界見思淨盡。證我空真如。實無有法可得名
阿羅漢。若使意下作是念言。我得阿羅漢道。即為
著我等四相。與凡夫無異。安得名為阿羅漢耶。又
引巳況之曰。佛昔曾說須菩提得無諍三昧。無諍
三昧者。以無我故。不惱於人。若嫌坐則立。不較人
我是非。令人不起煩惱。此行最高。故云人中最為
第一。
羅什云。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
不起諍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也。一切羅漢。皆
離三界貪欲煩惱。名離欲阿羅漢。我以無諍故。於
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為第一也。雖蒙佛如是印許。
而我不作是念曰。我是離欲阿羅漢。若作是念。是
有我也。諸諍皆起於有我。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
樂阿蘭那行之者。阿蘭那。此云寂靜。即無諍也。諍
則喧閙。謂非樂修寂靜行之人也。以須菩提實無
所行之故。而名須菩提曰是樂阿蘭那行者。須菩
提既爾。則諸聲聞得果無取。何疑耶。】
【○第五疑云。釋迦因中為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
授記。然燈為釋迦說法。云何言不可取說耶。】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斷釋迦然燈取說疑也。
恐疑有所得。故乃審問
空生曰。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授記時。於法有所得
不。空生直答曰。無所得。何也。授記者。但是語言。非
是證智。然則何以得記耶。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
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而巳。豈有
所說所得耶。】
【○第六疑云。若法不可取。諸菩薩修六度行。莊嚴
淨土。豈不是取於所莊嚴之佛土耶。此而非取。則
孰為取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
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此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也。
佛土有二。一法性土。二
形相土。佛意欲顯法性真土。故問取形相莊嚴土
不。空生乃以不取形相莊嚴答之。何也。蓋莊嚴佛
土者。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於唯識真實之性。以
智契如。名為莊嚴。非形相莊嚴。故云即非莊嚴。是
第一義莊嚴。故云是名莊嚴。形相。即法相土。謂金
地寶池等。第一義。即法性土。乃真如不變之性。然
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言於
性。豈不闕於相耶。蓋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即相亡
相。非謂棄相取性。但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增耳。若
人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
色等境中。為遮此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
色等也。而生其心者。此是真心。若都無心。便同空
見。真心而云生者。所謂顯發。非剏然而生。故大般
若經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以有住之
心。悉是妄識分別。一切無住。真心即顯。契於般若
心體也。故嵩岳安國師云。應無所住者。乃不住善。
不住惡。不住迷。不住悟。不住體。不住用。而生其心
者。即一切法。而顯其一心。若住善生心。即善現。住
惡生心。則惡現。本心即隱沒。若無所住。則十方世
界。唯是一心。若能如是了悟。是真莊嚴。何有佛土
而不清淨耶。】
【○第七疑云。無為法中。應化非真。故無有取。報身
是實。應有取心。此躡彼第三而來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
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
身。」
【此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也。
佛知後世學般若者有
此疑。故設喻為問。文二。一問答斷疑。此以須彌明
報身也。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我
是山王。以無分別故。報佛亦如是。以得無上法王
體。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善現
乃就法而答曰。甚大。復自徵釋其大之所以曰。以
非有漏有為之身。乃是無漏無為之法身。故名大
身也。慈氏偈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遠離於
諸漏。及有為法故。問。此說報身。云何言法。答。茲法
報合說。二身不殊。以實教理智無二。故得云耳。至
此理極情亡。信此法者。福德難量。是以下文如來
舉福較勝。】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
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二較量顯勝。又二。一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約
內財較量倍顯經勝。
今初.呼空生審定其數。初約
多河以辨沙。如來說法。多近恒河。故舉為喻。恒河
周四十里。沙細如麵。不可以數計。今以一沙為一
河。有如是無數沙等之恒河。河各有沙。是諸沙等
恒河之沙。寧為多不。空生答言。甚多。何者。但舉沙
數之河。尚多無量。何況多河中所有之沙。可盡算
數乎。
次.約多沙以彰福曰。我今實言告汝。設若有
人。於外財無所悋惜。以七寶之最珍者。布滿爾所
恒河之沙數。一沙為一大千世界。以之布施。其所
得之福。寧為多不。空生意謂。前一大千寶施。巳為
無量。況此沙界寶施。寧有量乎。
後.約多福以顯經
勝。謂寶施之福雖多。若人於此經中。受持四句偈
等。自行之餘。為他人說。其所得福。更勝於前沙界
寶施之福德。以施福有漏。猶屬生死。經趣菩提。顧
可同日而語哉。次釋勝之所以。有五節。】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
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一尊處歎人勝。謂豈唯是說經之人難得。當知此
說經之處亦甚希有。宜為一切世間若天若人恭
敬供養。猶如佛之塔廟然。藏佛舍利之處謂之塔。
奉佛形像之處謂之廟。人覲塔廟。不期敬而自敬。
如天帝釋。常於善法堂中。為諸天說般若。向後諸
天到善法堂。帝釋未至。皆尚空座作禮。為重法故。
乃尊其處也。夫說四句之處尚爾。何況有人。於此
全經。盡能受持讀誦。當知是持說之人。成就最上
第一希有之法也。最上者。法身也。無漏無為。最上
上故。第一者。報身也。眾聖中尊。更無過故。希有者。
化身也。曠世奇逢。難遭遇故。意明受持讀誦。具獲
三身功德也。又顯在處有佛。謂經是如來法身。依
法則有報化。又一切賢聖。皆以無為得名。經顯無
為。必有賢聖尊重弟子而輔化矣。】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
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二約義辨名勝。空生疑念氷釋。又聞經功德之勝。
遂希慕奉持。而請經名焉。所以名者。金剛有能壞
之義。般若有觀照之功。名實相稱。法喻雙彰。故云
金剛般若。世尊又自徵釋曰。佛雖說般若。勝義諦
中本無名字可得。故云即非般若。為受持故。於無
名中而強立之。故云是名般若。】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來無所說。」
【三佛無異說勝。此躡前云。非唯立此經名。名即非
名。凡有所說。皆悉如此。故云如來無所說。謂無別
異增減之說。但如所證。第一義諦而說。說即無說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四施福劣塵勝。此節乃是躡前施寶得福而來。謂
前寶施得福雖多。然不能離相。則是貪等煩惱染
因。有為福報爾。故此遂以微塵世界為喻。塵界乃
無情之物。由不生貪等煩惱。不為染因。故能勝寶
施。況持說此經。是遠離煩惱因。能趣菩提。而不勝
耶。非微塵非世界者。非貪等煩惱塵。非煩惱染因
界也。是名微塵世界者。是無記地塵世界也。無記
猶無情。謂不起善惡也。意云碎界為塵。塵不起煩
惱。寶施得福。苟無般若力。來世必感大福報。起貪
嗔癡。五欲自娛。無惡不造。故云布施是第三生怨。
所以塵界勝於寶施。且塵界無記。不起煩惱。尚得
為勝。況受持此經。定招佛果。其功德殊勝。何可量
乎。由是相望。便有三重勝劣。謂寶施不及塵界。塵
界不及持經。是以持經尚勝於塵界。豈得不如寶
施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五感果離相勝。恐施寶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煩惱。
然彼所求者。乃是色相佛。為破此執。故審問空生
云。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否。空生答以不可。何以
故者。徵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以不可。釋意云。三
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故云即是非相。以是
施福色相佛身。故云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也。意恐人聞。寶施不及
持經。便謂以是身外之財。所以劣於經福。若將身
命布施。必勝受持。為破其見。故有此文。身布施者。
或施眼為妙藥。或捨頭為飲器。或為執作。或為床
座等。命布施者。割肉代鴿。捨身飼虎等。不唯一身
命布施。乃以恒沙身命如是布施。則其福豈不超
於持經耶。殊不知無般若力。事屬有為。功歸有漏。
只成苦果。四句偈等。為他人說。發明妙慧。為成佛
真因。用之較量。霄壞懸殊。以此觀之。捨身勝於寶
施。持說又勝捨命。甚矣。經之功德。不可思議。四句
猶然。況全經乎。所以空生領旨涕淚悲泣。良有以
也。下釋勝之所以。有五節。】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
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一泣歎未聞深法勝。空生理解巳廓。述其所悟。感
激未聞。謂捨身之苦。巳感人心。何況更聞不及持
說之勝。得聞此法。感佛恩深。喜極成悲。是故涕泣。
慧眼者。謂我從昔以來所得者。僅人空慧眼而巳。
未曾得聞如是法空深理之經。今深解其義趣。故
含悲感嘆也。】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
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二淨心契理具德勝。謂若人聞此經。能生真信之
心。此信若生。不信諸法。故云清淨。諸法既泯。實相
生焉。生字。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生。乃顯發之
義也。實相既生。當知是人。必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以超越凡小。無與等者。故云第一曠劫難聞。故云
希有也。實相非相者。良以實相無相。言念不及。雖
假言念。唯證相應。起念承當。但認影像。即非真信。
故拂之也。說名實相者。不壞假名。隨俗而說耳。】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
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佛告須菩
提。如是。如是。」
【三信解三空同佛勝。意云。我登聖果。親稟佛言。得
聞是經。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後五百歲。去
聖時遙。目不覩玉毫之彩。耳不聞金口之音。其有
眾生。得聞是法空深理之經。覽遺教而興思。觸微
言而啟悟。信無相法。解實相理。受而不忘。持而不
失。依解起行。不亦難乎。是人則為第一希有者矣。
又徵云。何以希有耶。夫難莫難於破二執。證二空。
此人當其信解之時。巳無我等四相。而我空矣。我
等四相即是非相。即法空矣。何以故爾。離一切諸
相。即名諸佛。以執謝情亡。覺體顯露。而頓了諸佛
法身。則此豈不為希有者乎。以上皆空生語也。唯
其領悟之深。故言之切。悲淚涕泣。誠出肺腑。豈比
世人之浮慕者乎。佛深嘉其言之當。意之切。故重
言以印之曰。如是如是。】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
希有。」
【四聞時不動希有勝。驚。謂愕然而恠。怖。則進退慞
惶。畏。則一向恐懼。世尊於人天小乘教中。說空說
有。不達意者。隨言而執。及說此非空非有中道之
理。先所執者。聞之未免驚畏。却以為非。今謂聞此
深法。不生驚畏。直趣大道者。實為希有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五大因清淨第一勝。徵意云。以何義故。聞而不驚
為希有耶。謂六度前五。若無般若。不能到彼岸。以
有般若。度度皆到。故般若為第一。若約勝義。則無
可言。故云即非第一。約世諦。故云是名第一大因
清淨。亦以此得名也。】
【○第八疑云。向說捨身。秪感有漏苦果。故福劣。且
受持演說。修菩薩行。不憚勤勞。如昔薩陀波崙。賣
心肝。求般若。及一句投火。半偈亡軀之䫫。亦是苦
行。云何不感苦果乎。如來曉以持經。達我法二空。
誰受苦果。安可與滯相者。同日而語哉。】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
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
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
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
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也。二。初.明超忍以斷疑。又
二。
初.明忍體。六波羅蜜中。忍是苦相。忍到彼岸。苦
相巳離。況彼岸非岸。誰苦誰忍。以勝義諦中。能所
兩寂。無辱。無受辱者。安有忍乎。以此觀之。學般若
菩薩。不獨忘辱。抑且忘忍矣。
次.明忍相。有二。一引
一生證極苦忍。如是苦行。佛昔曾行。故引歌利之
事以證之。謂世尊往劫作仙人。山中修道。被歌利
王割截身體。歌利。此云極惡。同妃出獵。疲倦而寢。
妃往禮仙。王起嗔恚。尋至仙處。問仙曰。得四果不。
皆云不得。王言。汝既年少。又未得果。具有貪欲煩
惱。云何恣意。觀我女人。仙言。我雖未斷欲結。然其
內心。實無貪著。由繫念無常不淨故。王怒割截。天
怒雨石。王懼懺悔。仙誓無嗔。四體平復。王乃免害。
佛云。我於爾時。無我人等四相。又反顯曰。當支解
時。若有我等四相。應生嗔恨。然我於爾時無嗔。是
知無我也。
二引多生證相續忍。謂不獨一生。五百
世中作忍辱仙人。無我等四相。不惟無苦。而且有
樂。以與正定慈悲相應故。】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
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
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
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
生。即非眾生。」
【二.勸離相以安忍。論云。若有菩薩。不離我相。見苦
行苦。亦欲捨菩提心。故勸離相。無著云。為對治不
忍因緣。有三種苦。謂流轉苦。眾生相違苦。乏受用
苦。有二。
初。總標離相發心。離一切相者。為離如是
三苦相也。二。不應下。別顯亦有二。一。對治不忍流
轉苦。流是集諦。轉是苦諦。即世間所繫六塵之境。
故云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生於無住菩提之心。若
使心有所住著。則於世間流轉苦中疲乏。菩提心
不生。即非住於菩提心矣。是故佛於正答所問。行
施降心中。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是引前以證
也。二菩薩為利益下。對治不忍相違苦。菩薩為利
羣生故。應如是離相行施。眾生相違。不生疲乏。云
何生嗔。隨於境緣而轉耶。故下遣著。顯示人法二
無我。一切諸相。是法境。即是非相。顯法空。又說一
切眾生是人境。即非眾生。顯人空。人法既空。何處
見有眾生。乃因其相違而生疲乏耶。人法之相本
空。眾生不了。妄執為有。是故勸離。離則內不見有
人。外不見有法。則誰忍誰違乎。】
【○第九。因上較量。內外財施。不及持經。而得菩提。
遂疑云。若然者。且言說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證果。
理則不成。何者。以果是無為。無為有體。因乃有為。
有為無體。無體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說此而為因
耶。】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此斷能證無體非因疑也。
意云。如來之言。真實無
異。皆如其事。不誑眾生。持說得菩提。何以疑而不
信。菩提雖不在持說而持說。能為菩提之因。苟隨
言生執。聞依持說得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及聞
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法實。故
作斯執。今則遣之曰。汝豈知如來所得之法。本無
實無虗者乎。何者。言說緣生。性本空寂。非實也。菩
提體實。雖不在言說。不離言說之中。非虗也。若然
者。則不應言中執有。離言執無。達此無實無虗之
法。則永離諸執矣。】
【○第十疑。從第三中來。彼但云無為。此云真如。揀
餘無為。以顯徧義。餘無為。有不徧故。謂此徧一切
時。一切處。處則及乎塵塵。時則該乎念念。若然。即
合皆得。何故有不得者。釋意云。若住法行施。則不
得真如。如人入暗中。一無所見。若無住行施。則得
真如。如太陽昇天。何所不曯。得失在人。非關真如
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
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炤。見種種色。」
【此斷如徧有得無得疑也。有二。初。舉喻斷疑。二。讚
經功德。今初。謂真如雖徧。得失在人。譬如虗空。無
所不遍。遍眾生。遍國土。徧一切時。而性中無量功
德。如虗空中種種色。無所乏少。若菩薩無般若觀
照之智。心住於法。執著色等六塵。而行布施。如是
則心不清淨。為塵所染。正智不顯。不證真性。如人
入闇冥之中。雖對物而不見物。雖在空何曾見空。
若菩薩有般若觀照之智。其心不住著於六塵等
法而行布施。如是。則心清淨。不為塵染。智慧明發。
真性廓周。自然明見。如人眼目清明。天色晴霽。日
光普照。虗空中所有種種之色。無所不見。不但明
時空無邊際。即迷暗之時。身在其中。未曾暫離。是
知迷悟在人。非真如有徧不徧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
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二。讚經功德。此經似乎一周將終。故重讚之。先總
讚。論云。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又受持修行。依
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是則從他聞法。
內自思惟。得修行智。而三慧具矣。其所得無量無
邊功德。除佛世尊。無能知見者矣。】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
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
【二別顯反覆讚揚。別有十段。
一捨命不如。前者一
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經之福。今一日三時。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至於無量億劫。日日皆然。尚不及
信心不逆之福。況從而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者乎。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議者矣。】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
功德。」
【二餘乘莫測。以非餘者境界故。不可思議者。自覺
聖智之境。唯證相應故。不可稱量者。無有等及勝
故。】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三為大機說。大乘猶濫權教。最上乘。乃佛乘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
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
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四具德能傳。謂唯能荷擔菩提。令佛種不斷者。能
成就如上不可思議功德。餘不能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五樂小不堪。四諦緣生。名為小法。聲聞緣覺。是樂
小之人。彼有法執。此顯三空。非其境界。故不能持
說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
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
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六所在如塔。謂般若所在。即是法身。如塔廟然。常
有八部恭敬。散華供養。不可輕褻也。】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
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
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七轉罪成佛。持經者宜為人所尊敬。必無輕賤之
事。若為輕賤。以是人先世。或未持經之先。作罪惡
之業。來世應墮惡道受報。由今持經功德。遂轉重
報令輕受。轉生報後報令現受。止以今世為人所
輕賤之故。彼先世所有罪業。即為消滅。不唯滅罪。
且以熏修般若之故。當來必得菩提。蓋持經無我。
即煩惱障盡。罪業消滅。即業障盡。不墮。即報障盡。
三障既盡。三德必圓。今雖未得。當來必得也。輕賤
者。一切毀辱。總包其中。】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
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
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
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八超事多佛。十億為洛叉。十洛叉為俱胝。十俱胝
為那由他。意明持說此經。速證菩提之法。所以超
過如來事多尊之福。】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
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
不信。」
【九具聞則疑。謂此經功德。雖多次較量。未敢具足
而說。若具足說者。本欲令人生信。其如非其境界。
聞之心則狂惑瞀亂反致狐疑不信。謂世間那有
此事。按前十疑。邐迤次第。五番較量。謂外財兩度。
內財兩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一大千界寶施。第二。
無量大千界寶施。第三。一恒沙身命。第四。無量恒
沙身命。三時布施至無量劫。是較量之極。更無譬
喻可以比況。後所較量。但是別意。隨時略舉。一大
千界寶。或須彌聚寶。或阿僧祗寶。非同前說。五重
次第也。】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十總結幽邃。至此讚較都絕。望前數段。故總結云。
是經義不可思議。則持經果報。亦不可思議矣。】
【○第十一疑。以上來一周巳竟。又疑云。住修降伏
巳徹三空。既無有我。然住修降伏。及斷上十種疑
執者。畢竟是誰乎。故重請問。以斷微細執情。所謂
了了了時無可了。玄玄玄處更須呵。是也。問答不
異前。而所明之理。所斷之惑。逈異于前也。讀者詳
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
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
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
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
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斷住修降伏是我疑也。
空生承上正答。及斷十
種疑。如來所以開示無我者至矣。苟無有我。是誰
發心住修降伏。故重請問住修降伏之義。以斷前
住修降伏是我之疑也。如來所答亦不異前。謂發
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實無
眾生得滅度者。是無所度之境。若謂我能度眾生。
則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薩。是無能度之心。故慈氏
頌云。若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
不住道。次徵云。所以必外無生。內無我者。何也。以
實無有法。名發菩提心者。法字。能所俱攝。謂能所
俱寂。方是發無上菩提心者。此宛轉搜剔有我之
疑也。】
【○第十二疑云。若無菩薩。云何釋迦因地於然燈
佛所。行菩薩行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
【此斷佛因是有菩薩疑也。
昔降怨王請佛入城。城
中長幼盡迎。路泥。善慧布髮。佛與授記。故舉此問。
空生答無有法得菩提者。以善慧彼時。都無所得。
離諸分別。由無法故得記。若有法者。是有心相。不
順菩提。佛不與記。佛遂印可曰。如是如是。實無有
法。如來於燃燈佛所得菩提者。又呼空生反覆釋
之曰。若有法得菩提。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曰。汝
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釋迦。翻能仁。牟尼。
翻寂默。以寂默冥理。不住生死。能仁利物。不住涅
槃。以實無有一法得菩提。是故燃燈佛。於人天眾
前與我授記曰。善慧。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
牟尼。授記之時。智與理冥。境與神會。何有一法可
得耶。】
【○第十三疑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
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如來耶。】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斷無因則無佛法疑也。
即躡上章而來。徵意云。
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何以得有如來耶。釋中先斷
無佛疑。若言無佛。於四句中墮損減謗。是真謗佛。
夫如來者。非他。即諸法如義。如者。真如。通於凡聖。
但以眾生垢染。故名如去。佛位清淨。故名如來。若
無真如。則無有佛。今真如本有。復何疑乎。此顯真
如是佛。故非無也。
次斷無法疑。佛與菩提。義分人
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始疑無佛。乃以
如義釋之。次疑無法。謂菩提有得。是有執。菩提無
得。是無執。如來雙遣之曰。如來所得菩提。於是中
無實。以菩提無彼色聲等相故。亦無虗。以無色聲
等相處。即無相是菩提相故。既無實之可指。亦無
虗之可言。一如而巳。
是故如來說一切凡聖依正
之法。並以真如為體。皆是佛法。又言一切法即非
一切法者。以即是真如。非色等法故。是故名一切
法者。是真如法自性故。
如來又顯真佛真法之體
曰。譬如人身長大者。謂真如法身也。即非大身者。
離諸相也。是名大身者。有真如體也。】
【○第十四疑云。若無菩薩者。諸佛不成菩提。眾生
不入涅槃。亦無清淨佛土。何故諸菩薩發心。欲令
眾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淨佛土耶。】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
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
菩薩作是念。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
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
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斷無人度生嚴土疑也。
此疑亦從第十二佛因
中來。起則同時。斷須次第。
先斷度生疑。謂若言我
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不名菩薩。以
實無法名菩薩。豈有我度眾生耶。是故佛常宣說。
一切諸法。本無我人等相。但違之則是眾生。順之
則是菩薩。
次斷嚴土疑。准上可知。偈云。不達真法
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問。此與
第六皆言嚴土。義何別耶。答。前對無取疑有取。此
對無人疑有人。佛意但是拂於我人之心。非是泯
於菩薩。所以空生起疑之處。云無菩薩。如來斷疑
之處。則言無人。彼此媕含。未嘗顯說。直至此處。方
乃決通。特言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謂人無我。法無我也。】
【○第十五疑云。若菩薩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
不見所嚴淨之佛土。若爾。則諸佛不見諸法。都無
智眼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斷諸佛不見諸法疑也。文二。一約能見五眼以
明見淨。諸佛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之智。蓋諸佛
知見淨勝。具於五眼淨用。肉眼見障內色。佛具諸
根。豈無肉眼。天眼者。於肉眼邊。引淨天眼。見障外
色。淨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慧眼以根本智照
真理。法眼。以後得智說法度生。佛眼者。前四在佛。
總名佛眼。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古德偈云。天
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知空。
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
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
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
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
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二就所知諸心以明智淨。凡五段。從狹至廣。展轉
而數。謂數沙。數河。數界。數生。數心。今先約一箇恒
河以數沙。次約一恒河中沙以數河。三約沙河中
沙以數界。四約爾所界中所有生。五約一一眾生
所有心。何以故者。徵悉知所以。非心者。妄識本空。
是名心者。真心不滅也。又徵者。釋非心所以。謂三
際求心不可得。故云非心。三際者。過去巳滅。現在
不住。未來未至。古德偈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
有處妄元無。妄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第十六疑。即躡上章而來。謂福德依心而成。諸
心既倒。妄不可得。則福德亦是倒妄。何名善法。既
非善法。修福何益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
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
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斷福德例心顛倒疑也。
福德多者。以是離相行
施。福成無漏。離於二障。故得福德多。佛為反覆以
明之曰。若使認福德有實。則是取相之福。如來則
不說其得福德多。何者。以是有漏之福。僅為人天
小果。不趣菩提故也。若達福德無性。以佛智慧為
本。是離相福。則如來乃說得福德多耳。故偈云。佛
智慧為本。非顛倒功德。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
妄心性空。妄亦應多。答。福以佛智為本。順於性空。
故悟性空。福則甚多。心識顛倒。違於性空。苟悟性
空。則心識都盡。】
【○第十七疑。從第三來。向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
法而有差別。無為者。法身也。法身無相。云何諸佛
必具足相好。始名為佛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
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
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
相具足。」
【此斷無為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
未始不是法身。正由無相好。能現相好。如鏡中無
物。方能現物。鏡若有物。安能現物。眾生皆具法身。
不能現相好者。以其有物故也。物即虗妄身心之
執。此義借須菩提發之。有兩段。初.明無身現身。次.
明無相現相。初。即隨形好。次。即三十二相。論云。法
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此
二不離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亦
得言有。故說具足。】
【○第十八疑云。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云何
言如來說法耶。】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斷無身何以說法疑也。
初遮錯解云。莫作是念。
次徵釋所以。謂如來達諸法空。畢竟無執。今言有
說。是謗佛執法。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也。後示正見
云。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譬鐘因人扣擊。遂有響答。
鐘雖答響。而無答響之念。佛雖說法。而無說法之
心也。問。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處皆言無說。豈不
重耶。答。言各有旨。未可雷同。第三疑化身有說。第
五疑證智可說。第七明佛無異說。此文疑無身何
說。四處皆脉路深細。應須甄別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經。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
【記云。諸疏於十八九之間。約魏本經文。皆出一疑。
秦經既無其文。疏亦不敘其解。今乃略敘而釋。名
為所說甚深無信疑。
須菩提解空第一。與般若空
慧相應。故以慧命為稱。白言。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此疑甚深無信以問也。蓋眾
生有聖有凡。而凡夫眾生。於此般若。不能生信。聖
體眾生。乃能生信。佛答意云。實有眾生能信此法。
但彼能信者。非是凡夫眾生。非不是聖性眾生。聖
性眾生。即大乘根器人也。豈可視為凡夫眾生不
能生信哉。尚恐未悟。又徵釋之。以何義故。說非眾
生。又名眾生耶。眾生眾生者。雙牒上是非二種眾
生也。如來說非眾生者。非凡小異生也。是名眾生
者。結成能信之人也。
此章六十二言。唐大興善寺
釋靈幽。於長慶二年暴亡。冥王問所作。曰。一生持
金剛經。王命坐朗誦。地獄諸苦。一時停息。王曰。經
中尚少一章。真本在濠州鐘離寺石碑上。師算合
終。增壽十年。歸勸世人持誦。幽還魂。具奏。勅中使
往濠視碑。果然。考之二論。皆有釋文。遂增入流通。
此段秦本雖無。魏本則有。況二論具釋。又有冥報
之緣。宜可信也。】
【○第十九疑。從第三。十二。十三中來。以彼文中皆
言無法得菩提。故論云。如來不得一法。云何如來
離上上證。轉轉得菩提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
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
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也。
空生問。佛於菩提。為有
所得。無所得。答文有三段。
初.以無法可得為正覺。
佛先印可其言曰。如是如是。我於菩提無有少法
可得。名得菩提。
二.以平等為正覺。無高下者。謂在
聖不增故無高。居凡不滅故無下。偈云。法界不增
減故。
三.以正助修善成正覺。謂雖平等。非是不修。
得成正覺。應以無我等。修諸善法。然後得成。
無我
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
也。阿耨菩提。是正覺也。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住
相有漏之善法。乃是離相無漏之善法耳。
問。第三。
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不得菩
提。云何區別。答。前後文雖相似。義意不同。第三疑
釋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菩提因。第十三疑無
法無佛。此十九疑有修有證。四義條然。無相濫也。】
【○第二十疑云。若修善法得菩提。云何前來頻言
持說能成菩提。且所說之法。不離於名.句.文。是三
皆無記性。無記之法。無有因果。豈成菩提耶。】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也。
謂持說雖云無記。而是
菩提正因。蓋經詮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
菩提。若無教門。安知所入。故法華云。以佛教門。出
三界苦。故舉須彌寶施。不及一偈功德。慈氏偈云。
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
寶。彼。即菩提也。問。此與第九疑何別。答。彼約有為
無體難。此約無記非因難。又彼唯據持說難。此兼
對善法難。迢然不同也。】
【○第二十一疑云。既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云何
如來度眾生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平等云何度生疑也。
初.遮錯解曰。汝勿謂如
來度眾生。切莫作是念也。
次.示其正見曰。以何義
故。謂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蓋平等真法界。佛不度
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論云。眾生假名與
五陰實法。皆不離法界。故無眾生得滅度者。
三.反
釋其所以曰。若如來有如是心。五陰中有眾生可
度。則有我人等相。又展轉拂迹曰。佛雖說我。元來
無我。執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譬之
夢中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然凡夫執我。故云
非我。恐執凡夫。故云非凡夫。邐迤除遣執情。故云
展轉拂迹。然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文雖同而
意異。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
疑無我而誰度。此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
同異昭然。應須甄別。】
【○第二十二疑。從十七中來。以前言。即非具足色
身。即非諸相具足。又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
具足。意云。法身畢竟非相好。而相好未嘗不佛。由
無身故現身。無相故現相。法身為根。相好為苗。便
可因苗識根。即色相可以比知無相耳。佛以法身
是真智境。非識所能比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也。凡五段。
初佛審云。還可
以三十二相比觀法身如來不。
次答意云。因苗知
根。實可以相比觀法身。以法身既流出相好。即由
此相好。知如來證得無相法身。
三世尊乃以凡聖
不分難之曰。如來若可以相好比觀者。輪王亦有
此相好。輪王應是如來。蓋約本望末則定。約末望
本則不定。若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之
末。比觀如來者。且如來三十二相。依法身而現。輪
王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復何準的。
四空生即悟
佛非相見。
五世尊復曉以非見聞所及。偈意謂。若
人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見。或以說法
音聲求。但見所見。聞所聞。是凡小偏邪之道。不能
見正覺如來。何者。法身非識境。離一切相。乃真智
境。唯證方知。魏譯經文。加後偈云。彼如來妙體。即
法身諸佛。法身不可見。彼識不能知。餘譯亦多加
者。論云。此說何義。故慈氏頌云。唯見色聞聲。是人
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識境界。前二句釋秦偈。
後二句釋魏偈也。按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
皆云不以相見如來。義意皆別。初以對果疑因。次
明感果離相。十七明依真現假。此明約假求真。故
不同也。】
【○第二十三疑。從上不應以相觀佛而來。承上色
見聲求是邪。法身不可以相比知。遂疑佛果一向
無相無為。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
是則佛果非關福相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斷佛果非關福相疑也。文四。
初遮毀相之念。華
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
佛神通力。若言如來不具足相。是斷滅見。故佛止
云。莫作是念。
二出毀相之過。謂毀相則墮斷滅。是
損減謗。
三明福相不失。具足相。即福德相也。蓋大
乘所修五度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離取著之相。
不同小乘斷滅之見。故曰於法不說斷滅相。論云。
此中為遮一向寂靜。故顯示不住涅槃。
四明不失
所以。又二。先明得忍故不失。忍。即無生法忍。初住
菩薩所證。得無我忍功德。勝恒沙寶施功德。無我
者。無二種我也。次明不受故不失。無著云。此顯示
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又徵釋云。何以
不受福德。以無貪著故。貪著即因成有漏。縱得三
十二相。但同輪王。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所得三
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
【○第二十四疑。從上不受福德而來。若諸菩薩不
受福德。云何諸佛福德。與眾生受用。據佛壽量。合
滿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與後代
弟子受用。又若供養承事於佛者。能令獲福無量。
斯亦佛福。眾生得受用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此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也。文二。
初斥錯解。謂若人
言如來出現來入滅去等。皆不解佛所說義。
次示
正見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也。偈云。去
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大雲云。眾生心水清淨。則
見佛來。來無所從。濁見雙林示滅。則云佛去。去無
可至。是以華嚴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但
以方便力。示現自在法。若然。尚無出現之佛。安有
受福之事。但化身應機。見有出沒耳。】
【○第二十五疑。據前不可以化相比知法身。法身
無去來坐臥。即似真化異。據遮斷滅之念。又顯不
失福相。即似真化一。故成此疑也。佛約微塵世界。
委釋非一異義。以斷此疑。】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
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
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
之人貪著其事。」
【此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也。文二。
初約塵界破一異。
二約止觀破我法。今初。又三。
初.標界塵一異以顯
無性。言世界者。喻法身也。微塵者。喻應身也。碎界
為塵。塵無異性。合塵為界。界無一性。喻全法起應。
應無異性。全應即法。法無一性。然如來體用互融。
所以能一能異。非一非異。自在無礙者矣。此依天
親約斷疑釋之。而無著約破執釋云。為破名色身。
故言界塵等。於中二種方便。一細末方便。二無所
見方便。無所見者。即不念也。空生答云甚多者。是
細末方便破麤色也。
二.釋微塵喻應身無異性。以
何義故。說微塵耶。以無實體故。又徵云。所以說微
塵空又說為微塵者。何謂也。釋意云。佛所說者。非
實微塵。是空微塵也。塵碎為末。故非一。塵眾聚故。
故非異。所以偈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無著
云。此約不念方便破微塵也。
三.釋世界喻法身無
一性。謂非唯所起微塵空。抑亦能起世界是空。無
著云。此以不念方便破世界。此破名身。乃有情世
間也。以心法無質。不可分㭊。但以不念方便破之。
謂念之即有。不念即無。故起信云。心生法生。心滅
法滅是也。又俱約塵界破和合。徵云。何以說世界
空耶。釋云。若世界實有者。則是眾塵冥一。不可分
之和合相矣。則不應有多。今如來說三千。明非冥
然一矣。此約三千破一界也。一合非一合者。釋意
云。佛說一合。非實有之一合。是空無之一合也。此
一合相。無體可說。但為凡夫。妄生貪著。迷於事法。
而起煩惱矣。】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約止觀破我法也。
破我法者。必得根本無分別
智。而我法之見始除。欲得根本智。先修加行智為
方便。止觀定慧等持。觀人法二無我。不起分別。至
於親證真如。是為得根本智。忘緣入理。此修行要
門也。先破我執。謂若言佛說我見等以為實有者。
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何以不解。意謂佛說我
人等見。非實我人等見。是假名我人等見。眾生不
解。謂之為實。如蠅處見蛇。豈是實見。
次破法執。謂
不但我見非有。且法相亦空。發無上菩提心者。當
進觀法空。是以日用之中。於一切法。皆應以增上
心。增上智。為方便。何等一切法。十法界中。若聖若
凡。若依若正。下自眾生五蘊。上至諸佛相好。如是
依奢摩他。屏息萬緣。唯心獨存。靈靈不昧而知。知
一切法無我。如是依毗婆舍那。觀察一切。委細推
求。歷歷分明而見。見諸相非相。如是依禪那。定慧
等持。無礙自在。雖未能親證真如。巳為無分別根
本正智近方便。內變真如。而為信解。信心清淨。即
生實相。此當地前四加行位。從是能引根本正智。
離能所取。不生能所我人法相。證入初地。乃至佛
地。雖分滿不固。皆用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歸
無所得。何則。所言法相者。凡夫不了。以之為實。在
如來說。即非實有之法相。但是假名之法相。況約
勝義而論。純一真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誰為能
所我人之法相。誠能如是觀察。我即非我。法即非
法。離名離相。證入真如三昧。始信十方諸佛。平等
清淨。真即非真。化即非化。又何一異之有。此約止
觀定慧破我法。以斷一異之疑也。】
【○第二十六疑云。化身法身。誠非一異。而化身示
現。終無自體。其所說法。豈有實耶。縱使持說。當有
何福。】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
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此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也。文二。
先.明說法功德。論
云。雖諸佛化身作用。化身說法。有無量無盡無漏
功德。云何為人演說下。二.明說法不染。謂若能不
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則如彼真如。故曰如如。又
心如境如。故曰如如。不動者。正明無染義。無著云。
為說法不染。故有如是大利益。】
【○第二十七疑云。若是。則化身如來。常為眾生說
法。云何言如來無去來坐臥。常入涅槃耶。涅槃寂
靜。說法喧動。動靜相反。云何兩存。釋意云。佛有妙
智。觀諸法空如夢幻等。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
住涅槃無作之理。復何疑哉。】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
如是觀。」
【此斷入寂如何說法疑也。
徵云。何故說法不礙涅
槃耶。以如來有妙智。觀一切有為之法。皆非實有。
如夢幻等。共有六喻。
一夢喻。人於日用見聞所熏。
夜寐則宛然而現。悲歡萬狀。咸謂為真。不知是獨
頭意識所變。全無實體。而好歹境界。夢時非無。及
至於醒。了無所有。人生於世。亦復如是。以無始時
來。熏習而住。故招感現在果報不爽。雖蝴蝶莊周。
變化巳極。然豈悟後始空。方在神遊。早無實際。不
待覺而後知也。
二幻喻。世有幻師作幻術。呪巾可
以為兔。草可以為馬。或作城郭男女。種種幻態。昧
者惑焉。幻呪一止。寂然無有。
三泡喻。水本靜也。因
風激動。而泡生焉。其體本虗。即之安在。
四影喻。鏡
中日中。隨形現像。妍醜無遁。行止有待。捉之不可。
無體可得。惟息陰悟本。庶不為其所惑。不然。終在
燈影子下行耳。
此四喻。喻一切法。空無有實。凡夫
皆執身世為常。不悟無常。故佛又說露喻。薤上露。
何易晞。人之住世。少時耳。須臾變滅。焉得久停。
六
電喻。露猶少停。電則不能以一瞬。即生即滅。曾不
異時。凡有為之法皆爾。剎那變滅。人不自覺。佛以
妙智觀空。故雖現說法。似有為相。而常住涅槃無
作之理。所謂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
何喧寂之有。所以云。夢幻泡影。空理全彰。露電二
喻。無常足顯。悟真空。則不住諸相。觀生滅。則警䇿
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觀。了此六喻。則
全經之旨。思過半矣。學者宜盡心焉。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
喜。信受奉行。」
【上來宗趣既陳。務於利濟。近益當時之會。遠被未
來之機。使般若慧命。傳芳無壅。故曰流通。然般若
宗趣。歸極於無住處涅槃。而以發菩提心為始。
菩
提心者。本源自性清淨心也。心住於法。即不清淨。
所以四相不住。六塵不住。聲聞自果不住。菩薩莊
嚴佛土不住。乃至如來三十二相不住。說法不住。
涅槃不住。應住者。極證於無住處涅槃矣。前正宗
分中。空生有問。佛則有答。空生有疑。佛則有決。至
此。慧日當空。羣疑氷釋。善吉無問。能仁杜宣。長老
須菩提。及諸四部弟子。出家而為除饉士。除饉女
者。在家而為清信男。清信女者。乃至一切世間。三
世間也。若天。梵王帝釋等。若人。國王大臣長者居
士等。若阿修羅。八部護法等。俱在法會中。聞佛所
說般若之法。皆各歡喜奉行。古德云。般若深經。三
世佛母。聞經四句。巳超惡趣之因。一念淨持。必獲
菩提之果。是故欲圓無上菩提道。當學般若波羅
蜜。】
金剛經演古(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