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
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
上所顯總迷空有。此下別彰於此迷謬詳希悕字。】
「疏懼文誨(至)而不能了。」
【注怖大般若。始不受學。雖樂此經。而不能了。下辨
不了。】
「疏於真俗諦(至)近生取捨。」
【注此下辨上所不了也。有其兩門。一二諦。二心境。
俗有真空。清辨一門。真有俗空。小乘之部。捨心取
境。亦是清辨。捨境取心。安慧唯心。又非中道。是今
空宗說。但由心。不假外求。餘隨宗配。巳上並是所
為根病。或此一段。不屬前文。前言不了。唯此一文。
此下辨益。】
「疏令正法義真謬具分。」
【注初今為字。貫至此也。為令有情了知真謬。謂真
為真。謂謬為謬。並名正法。分謂分別。或知或解。】
「疏信學有情皆獲利益。」
【注依上所令真謬具分。信而學之。皆獲利樂。云何
舊師說依二邊隨分獲益。次前文上。寧彰益耶。】
「疏依先所受略贊中道。」
【注與上長貫。是大意。為令迷執分其真謬。信學獲
益。依前所受。贊中道也。顯非自意。故云先受。此之
二句。正是贊者能為之法。云何或者判屬於後。若
爾贊者將何法為巳上所辨。依義略舉。明正所贊。
下至智者當了。巳來敘教廣明。標述兩意。】
「疏如解深密經中(至)三無性也。」
【注本三時中。引解深密。先舉次序。說無性巳。初一
行餘。總會般若。次相生下。別說三無。一相無自性
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即是偏計依
他圓成性也。重言性等。如餘廣辨。】
「疏時勝義生(至)安足處所。」
【注約正所被。唯為聲聞。實兼諸乘。皆獲利益。對說
常我。雖是希奇。不顯法空。由隱實性。教義未足。故
猶諍論。諦輪等義。如餘處說。何以設此三時等義。
如餘處辨。】
「疏次復唯為(至)安足處所。」
【注亦依正被。唯為趣大。實具三乘。總相密說一切
諸法體義俱無。以顯本常涅槃自性。雖過有教。名
更希奇。不現依圓。理亦未明。猶招諍論。是安足處。
問其趣大人。為是誰耶。答須菩提等。問既未回心。
如何名趣。答今為令趣。名為為趣。有教雖然。未顯
大行。由遠不說。頓人雖趣。非正為彼。設三時故。具
撿般若。並無漸悟發大心處。思之詳之。】
「疏今為發趣(至)安足處所。」
【注指解深密。正明名今。通被諸乘。一正餘兼。雖與
前同。談教顯說。唯依正被。亦須具明諸乘境等。故
名普為。不同初二被。雖諸乘皆得利益。教非顯說。
談由餘機智慧之力。依略悟廣。非教之力。故被不
同。不名普為。有空俱顯。故無上容。過前勝義名真
了義。既無徵詰。故無諍論安處也。】
「疏金光明經(至)名轉照持。」
【注上依深密。具說三時。下至未生乖競巳來。復引
餘教。釋於上義。此引金光。釋三別輪。或引二經。屬
辨三時。後由諸下。顯為一味隨機設別。舊師云何
長科大分。此經所立轉照持名。隨增而立。轉有照
空。俱任為持。或初得總名。】
「疏摧破有空具遮表故。」
【注經有輪字。此初句釋。或此二句。俱釋輪義。遮摧
表轉故。初即摧故表有遮空。次即破有表空遮有。
第三雙破雙表可思。或此唯釋第三名持。前二偏
明不得名故。初顯人空。不言破空。第二不曾顯表
故也。】
「疏由諸有情(至)中道實相。」
【注此顯一味。先舉根病。迷而招苦。大聖法王。強授
法藥。隨應令彼三乘斷障。各證中道一味實相。此
即將教就理。理無別也。不證中道。如何獲益。但淺
深有異。偏圓有別。故云隨獲。科鈔云何名為釋妨。】
「疏故有頌言(至)無我無非我。」
【注此之一頌。證成一味。所說千差。咸歸實相。實相
即是中道所證。有將此頌以證三時也。初時之中。
不說戒故。此言說我。是談真常。或說假我。無我如
常。此且言二。例餘一切。上顯一味。下兼隨機。】
「疏餘經復說(至)各得解等。」
【注此即法說雖本一味。隨機顯別。一味等義。如常
分別。】
「疏既猶天鼓(至)如求雨寶。」
【注兩喻重釋。一味隨機。義亦如常。】
「疏應物雖說(至)未生乖競。」
【注前由諸下。顯法一味。此下是顯人無乖競。云何
科者大文判之。此初結前。兼生於下。亦可大分。然
文近起。又如添改既字相乘。既者巳也。是解巳了。
起下縱奪。】
「疏佛涅槃後(至)初封著有。」
【注先唯彰病。下縱兼益。糺亂。紛諍。封執。堅著。四義
標也。】
「疏如有頌曰(至)擇取其真實。」
【注此是教言。說四諦理。為真實也。宗輪疏云。餘謗
義理。諸部㸦執。是非不定。四聖諦理。猶似真金。不
可以其㸦有乖競。便排諸部。並各非其。此彰取也。
采字同採。】
「疏聖龍猛等(至)究暢真宗。」
【注此先彰德下。不同大天。後有情下兩句病生。非
菩薩也。】
「疏如有頌曰(至)不起似空華。」
【注此亦教言。有為無為。各有一量。各以上句為宗。
次句因喻。前有為量。先喻後因。如餘廣辨。】
「疏彼言世俗(至)一切皆空。」
【注此但二門。以似清辨。今恐亦別。勝義說空。亦隱
密故。可思。】
「疏雖此真空(至)理皆空性。」
【注此縱俱非。談離言性。或通清辨。故摳要中。喻出
兩俱俱不成失。下奪寄詮。即前勝義。】
「疏有情由是次生空見。」
【注菩薩雖悲除有談空。熱愈冷增。如之何奈。】
「疏無著菩薩(至)雙除二執。」
【注此下中道。唯得非失。雖根有別。教未明。】
「疏而說頌言(至)是則契中道。」
【注初句依他。次句偏計。又次二句。顯圓成實并與
依他㸦相依有。復次二句。引經證成。後之二句。結
歎所明。言有無及有故者。故字三用。尋義用之。言
中道者。無漏智也。理會正智。名為契道。餘如識疏。
不能繁引。】
「疏彼言世俗(至)唯此二空。」
【注假有實無。為俗名勝。此唯現空。故與空宗。唯增
望我。又唯字中見差別也。唯具揀持。唯二執空。依
圓尚有。下四行文。並述中邊。科者云何排安上下。
應云此是密顯二空。當二都無。或便兼有。次下之
文。總申會通。子判如下。】
「疏雖佛為破(至)有空有有。」
【注此有四句。一總相說有。有依圓也。二總相說空。
空遍計也。三說二俱非。約廢詮也。四說有說空。約
寄詮也。以解前三會歸第四。何故爾耶。前中邊論。
俱談有空以為文故。雖言俱非。在引證故。為翻證
也。】
「疏故慈氏說(至)稱之為無。」
【注下但證成。有有有空。正合中道二有二空。】
「疏非說有空法皆空有。」
【注上成雙表。以顯自文。下歸雙非。彰符引證。此言
空有。文言不次。說有非定有。空非定空。故或文正
次。非字長貫。非說有而法皆空。非說空而法皆有。
既有有空。故非空有。】
「疏觀斯聖意(至)假說有空。」
【注巳上之文。並述昔典。此下贊者釋歸贊意。對前
本末。大文科出。先釋後歸。此釋三時聖意無違。法
一味故。】
「疏後諸學徒(至)將為謬說。」
【注此釋後學乖真㸦執。】
「疏今贊經義(至)智者當了。」
【注此上廣顯三時教意。正為贊者贊之緣由。為顯
兩宗釋此經故。不爾廣敘三時何為。科者云何裁
之於後。如繩斷而引波。類冠折而嚴首。哀哉哀哉。
問三宗何但敘二釋經。答經說空故。有餘處言幽
贊無序者非也。述作之家。一時為文。非一準定。】
「疏般若波羅蜜者(至)屬主為目。」
【注觀此題名。有其四對。一總別中表對。二王臣局
通對。三行果筏岸對。今此總別中表對也。大經總
而如身。此經最要。名之為心。此雖言經。正判心字。
文加經字。對巳上文。即成第四能詮所詮對。或無
此對。上名有財。目大經故。贊意如此。故心經應云
第四揀大別藏對。也字之上離合巳說。次下之文。
料揀所歸。六唯八轉。如常可知。】
「疏雖此心經(至)故但名心。」
【注具云亦名般若波羅蜜多。彰契別殊。不得彼名。
非持業也。】
「疏般若慧義。」
【注此句翻對合下筏岸。當第二對。】
「疏古釋有三(至)謂真教。」
【注藏疏之中。有此三體。今指古釋。未知無出在於
何典。】
「疏今釋有五(至)謂諸法。」
【注今解境界。取親非疎。不爾應通諸雜染故。問何
故下言攝一切法。答攝無漏者。少分一切。問無漏
豈無疎所緣耶。答四分相緣。無親不攝。故攝法盡。
問實相文字。寧非境界。答除彼取餘。故無相濫。或
後但是諸法之上二空之理。非真別法。】
「疏福智俱修(至)究理解生。」
【注釋成須五。眷屬。境界。文字。實相。觀照。次配。此顯
般若無離爾故。故須五也。修照尋究。並是智用。如
唯識云。自性故識相應故。識所變故。識分位故。識
實性故。問何故與前所引不次。答前約從本。向於
末故。此依以兼歸於正故。觀照是此正所立也。餘
若四真從遠向近。次第如是。或後二句。文字實相。
四句但釋須餘四也。解生之言。連上而用。觀照正
體。不假釋成。】
「疏慧性慧資皆名般若。」
【注此上別釋須具此五。此下總顯並名般若。此智
為正。立以性名。餘為兼助。遂彰資號。或釋餘四得
名所以。理為慧性。餘三慧資。俱從於慧。名般若也。
如唯識云。識性識相。皆不離心。後解為勝。下言以
慧為首。餘性或資。皆般若故。】
「疏能除習障(至)攝一切法。」
【注巳下之文。彰獨立此。具四義勝。猶慧攝餘。如唯
識云。顯勝義也。】
「疏波羅者彼岸義。」
【注此合蜜多。是第三對。】
「疏古說有二謂菩提涅槃。」
【注常多說此。果岸顯故。又菩提中。豈不攝餘。】
「疏今釋有五(至)五果。」
【注於菩提果。開出前四。若依二轉。實攝之盡。問所
知與前境界何異。答彼因此果。果中可攝自法體
也。問此理與前實相何殊。答彼當果中。此唯道理。
或此亦通。問如是與前般若何殊。答通因唯果。故
不同也。此言行者。果中利他之施等也。問下蜜多
中。亦有此行。能所何殊。答對因名所。望餘為能。巳
到名到。亦不相違。更如下釋。】
「疏蜜多者離義到義。」
【注常但到義。向前至也。今并離義。皆所越也。】
「疏由行般若(至)故立此名。」
【注初之一句。總舉由行。次之一句。總釋離義。下之
五句。次配上五彼岸之體。別釋到義。初句貫用。並
由行於般若故也。上為所由。昇字正釋離義舉前。
到義望後。是二別文。此解能到。舉所到岸以明。下
言體用。對般若體。而立能到。能離即是其用。有說
波羅即蜜多者。是不了知舉岸顯到。有於果中分
體用者。非也。】
「疏然所修行(至)波羅蜜多。」
【注此雖雙言。在義蜜多。七義不在彼岸上。故於蜜
多。子文科出。其理亦好。】
「疏一安住菩薩種姓(至)七不為二障間雜。」
【注性宜從女。上下詳用。四約隨應助度事業。五是
三輪。大經列四。助是兩三。所施及果。各合施受。故
兩三也。或初果合。不爾相違。七言二障。即三時悔。
俱時障也。】
「疏若行慧等(至)非到彼岸。」
【注地階所覆。壁席虗向。始終無變。方成大房。不爾
不成。】
「疏此在初劫(至)大波羅蜜多。」
【注近果名近。巳到名大。鄰亦名到。故此三各本依
因立。】
「疏佛果位中更無異稱。」
【注在第三名。是巳到也。其十千劫。准在初名。】
「疏今色因果故舉通名。」
【注佛名巳到。如前巳解。然體相濫。或可今此雖舉
通名。意但取因。如增上緣。有不雜故。仍通為妙。色
宜從包。】
「疏心者堅實妙最之稱。」
【注今敘心義。總有三種。一緣慮名心。二積集集起
名心。三堅實妙最名心。初緣慮心。心義易見。後二
云何見其心義。字義訓釋。皆不見故。應解後二非
訓字義。但是從喻以得名也。解釋之家。將法就喻。
以義釋之。且積習義。如世聚物所依之處。地必有
心集起之處。亦復如是。又所集起。炎必是心。故得
此名。是中心名心。今堅實義。如世擇木。要堅用心。
亦為最妙。又如人心五藏之統。最為要妙。諸表所
衛。先托後捨。是堅貞也。不作此解。寧不難云何不
積集名為意等。故須此解。上雖多義。亦附中心之
訓為訓。今此但用第三義也。】
「疏大經隨機(至)別出此經。」
【注此釋別說此經之意。准此。但是結集之意。】
「疏三分二序故皆遺闕。」
【注三分闕二。二序俱遺。言二序者。證信發起。通別
序也。此言遺闕。大經有也。】
「疏甄綜精微(至)標真心以為稱。」
【注此正釋成堅妙二義。初二句標。見最妙義。末二
句結。見堅實義。餘文通用。釋二義也。不過境智。故
攝之盡。微猶妙也。貞猶堅也。甄揀。綜糅。統攝也。】
「疏經者(至)極迷生之常範。」
【注上句契理。下句契根。上句攝也。攝則集斯妙義。
下句三義。常則道軌百王。範者法也。極亦貫義。千
葉庸生。並迷生故。】
「疏欲令修證(至)故以心目。」
【注此辨立意。具有三意。所證依說。並堅妙故。佛亦
依先。方申說故。修即修作。脩者長也。亦通作修。故
俱得用。】
「疏如瑜伽論(至)十地等經。」
【注二教一喻。次證三意。彼意有多。如樞要辨。此且
別證。亦不相違。】
「贊曰勝空者言(至)得二利。」
【注勝義皆空。名為勝空。問勝空如應。宗雖釋別。科
判云何二三有異。答勝空由恐乖宗。不現勸示所
以。俱作顯空。故但略廣。如應解云。經雖說空不無
修作。先示後拂。於理何違。故為三段。問其第三段。
兩宗何異。答至下當釋。】
「疏大經言(至)不見有菩薩。」
【注此即引經。實有即執。是世俗諦。不見即空。是勝
義諦。】
「疏令彼不見(至)而說生空。」
【注一句釋語。二句結顯。科者似暗。經雖舉人。云何
見破。答不見名觀。故是破也。】
「疏如應者言(至)後離苦圓證。」
【注如理相應。名為如應。又或如應。是不定義。通四
句故。不定空也。修行勸示。文段無別。陳機述理。文
段有殊。學德及歎。文亦前後。又解勸示實是總名。
標人修行。是為二種。修行之中。有得有離。故子為
二。於此上三。並為勸示。是大意也。問練磨除障經
文甚隱。何用此科。答經意深遠。義意如下。】
「疏練磨有三(至)初練磨也。」
【注問勸示發心。後文不言。應唯此句。答能修示勸。
發心學顯。非不遍後。有將今標巳下三句。當初番
科。末之一句。當第二番。今將練磨有三一句。連下
讀之。都顯初練。或練磨上。影取一句。勸示發心。練
磨有三。此下別指。三句一句。各三之初。此是標人
勸練磨也。菩提深廣。屈引他況巳練故舉菩薩而
況巳經上無退。】
「疏謂聞菩提(至)而生退屈。」
【注初四句舉退標練。次九句引他。後四句況巳。頌
云。十方無量諸有情。念念巳證善逝果。彼既丈夫。
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
「疏觀者察義(至)拔濟妙用。」
【注上依練磨。總釋略之。下依勸示。別廣明之。觀即
自在。慧悲為體。此下之文。便是西方來遊此者。】
「疏諸有(至)名觀自在。」
【注上標。下釋。初之四句。應祈現化。次下之文。不請
飛輪。無暇危苦。是所拔處。或八難處。無暇修善。或
指惡趣無暇受苦。飛四輪等。後廣具明。】
「疏又觀者(至)成十自在。」
【注前解利他體用彰名。此解自利因果受稱。觀之
自在。或相違釋。望下菩薩。方依主釋。四句為標。二
句為釋。既行六度。何但言慧。後二句通。兼標其果。
或後四句。連前標後。如科。】
「疏一壽自在(至)由慧所得。」
【注初三由施。無異法財。次二由戒。作止如次生。自
在即王等故。勝解自在者。諦察如幻。決而能變。後
二如次。辭法無礙。餘者如文。】
「疏位皆補處(至)詞義俱失。」
【注科者長斷。不知來意。應云此文舉位。意要觀用
無幽不燭。云何古譯但觀音耶。或科名云。正別解。
後結破古。】
「疏菩薩者(至)略言菩薩。」
【注隨方生善。故略梵也。】
「疏菩提即般若(至)利益安樂。」
【注有云本後別目菩薩。寧引慈恩同依持業。若依
本後。應作相違。今只後得。但是持業。下言此二作
利樂故。由能決擇有權巧故。依利他也。章作依主。
如言明得。或如第六第七度名本智。遠亦能安樂
故。若依法華玄贊疏說。即二利用同依一慧。此離
合巳。更作有財。此要人故。】
「疏又菩提者(至)故言菩薩。」
【注前言般若。即目因智。此目果智。故不同也。此作
相違。更有財釋。如常易知。】
「疏又薩埵者(至)故名菩薩。」
【注菩提同前第二解故。更不言之。作依主也。但是
精進。故更有財。或人得名。更不須作。】
「疏又修行者(至)故名菩薩。」
【注此解易知。】
「疏有具悲智(至)故唯標此。」
【注上總解巳。下通唯此。慈悲雖遍。住西救此。偏有
緣也。】
「疏或處上位(至)皆觀自在。」
【注或通十地。或唯八地。妙慧釋其觀。成就釋自在。
具釋不越前來二解。但寬故也。】
「疏或指示此令矚曰觀。」
【注此解觀字。以目當機。正令觀上而發心也。所觀
即是自在菩薩。與前解同。指示一切自在菩薩。令
機觀見。科者似昧。】
「疏非住西方(至)不別顯故。」
【注遮前二解。似斷為斷為非。然而大經雖不別顯。
既亦在會。傳法聖者。隨機生善。標之何失。】
「贊曰勝空者言(至)般若名空故。」
【注舉般若處。便是空故。故破法也。次名般若。下宜
影波羅蜜多四字。自性空下。宜貫故字。此理下事。
或體義別。或體及名。或是結文。】
「疏如應者言(至)第二練磨心也。」
【注所修法上。是初番科。巳下五字。是第二番。萬行
難修。屈省巳增修練。亦先所修。令省巳也。】
「疏謂菩薩(至)不應退屈。」
【注初之四句。舉退標練。次八句自責。次五句省巳。
仍亦舉他巳修方省。頌言。汝於惡道經多劫。無利
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
「疏彼舍利子(至)勸示練磨。」
【注偏舉曾發大心之人。退練義顯。問須菩提等。未
發大心。舍利子同云何不爾。答此言先發。彼時退
巳。此未再發。何所相違。問若爾何言。恐今更退觀
示練磨。答此是預彼非即今練。呼舍利子。勸示菩
薩。令舍利子後發心時。憶念現前。省巳練磨。非即
今也。問如此不應說言恐今。今即今時。何言後耶。
答對過先佛。指此佛時。名之為今。非指教時今後
時也。是指今佛。當第三時。說教了巳。亦名為今。或
指今身。恐後再退。預密示也。多憑此文。說漸悟人
此巳發心。違大般若及法華經。不可依也。】
「疏所言行者(至)即名為行。」
【注雖行空行。亦是世俗。唯世俗中。有斷證故。】
「疏若依勝義(至)是名為行。」
【注此說定無故邊執。何名為行。彼意亦是令得都
無。故名行也。】
「疏無垢稱說(至)無憶念故。」
【注若依正釋。是無想念。此師無體。故成偏執。】
「疏大經亦言(至)無有性故。」
【注若依正釋。無分別心。不自分別。名為不見。或是
返顯有彼行義。下句遮無所執性行。故名為無。此
師直遮不唯無行。不行之體。亦是無也。或可雙遮
見之與行。見即是觀。】
「疏今言行者(至)非有行義。」
【注空宗自解。實無體也。如前巳解。】
「疏或有密取(至)非為行也。」
【注巳前所解。猶分二諦。尚有所遺之所不行。於勝
義諦。不行世俗修斷等故。名此不行而為行也。今
此所解。亦無所遺。但無所行。名之為行。所不行者。
亦無所有。不唯有行不名為行。所不行有。亦非行
也。問何名密取餘義釋耶。答密取中宗雙遺之言。
以歸空釋。或可下句是頌都行無所遺也。意云若
無所行於諸行中。無有一行所不行也。若有所行。
有所不足。若只重遺。何異勝空。前引大經。亦言不
見不行者故。】
「疏復有異釋(至)是名為行。」
【注唯瑜伽論。不念作意。彼論且先令其歛念。既息
念巳。漸次進修。此師只令絕其念慮。既無進趣。故
為非也。】
「疏如應者言(至)曾無暫捨。」
【注三輪體空。但無執實。如幻待緣。修證無虧。】
「疏然無分別(至)非除法故。」
【注欲破空宗。先申正解。未是會經。下引證處。便當
會也。三句舉正。具無二取。當無智得。是此行義。次
一句責。後二句結。】
「疏若本無法(至)深自毀傷。」
【注兩句一難得前起後。難之常則。上依凡聖。下依
法喻。】
「疏翳華體空(至)照華體空。」
【注二句牒華。返為道理。二句正破翳不假除。次下
進難。令無能照。問彼勝義諦。有能照不。答說無違
理。故此難成。或却歸前凡聖無別。得成難也。】
「疏若無所行(至)何成覺慧。」
【注難初異師。若并所遺。亦為無者。如言無明所無
明。其明既無。說後明者。明體亦無。應從無始一切
皆明。應續難云。應盡未來一切不明。無始與今。無
差別故。又返對之教說凡暗。後聖方明。若後有明。
前可不有。後明既無。前位應有。若先未明為體未
有。今時明者。明體是誰。若有所屬。即有所遣。上言
不明。不猶無也。下難同外。外無所遣。不同佛法有
遮止故。言不為者。即所遮也。又解前言無所不行。
即翻皆行。今難無明。應皆是明。無所不明。若爾無
始一切皆明。若先無明。今言皆明。無所不明。是指
誰耶。或先未明。今時始明。是誰人耶。無始無明。無
差別故。無明而明。須指無始。如是明暗。既無別相
即同。瓶沙國之外道。為暗即明。為明即暗。為此即
彼。故名無所不為者也。】
「疏若絕攀慮(至)疾除邪謬。」
【注難後異師。應只修習無想之定。餘之修作。皆虗
設也。後二句勸。】
「疏今言行者(至)非無行義。」
【注依中道解。但無分別。名不見也。不見實行。非無
幻行。】
「疏由此經說(至)是名為行。」
【注會巳為證。或只為會相違來也。不見實行。是有
假行。不見不行。非常無行。是名為行。故契中道。】
「疏不爾(至)有何詮理。」
【注勝空前來。只引後句。轉遮不行。寧難無詮。答彼
既是無。何須遮也。】
「疏是故定應如後所說。」
【注質巳結勸。不應三段。】
「疏此所行法云何名深。」
【注隨空非空。亦名行法。】
「疏勝空者言(至)故名為深。」
【注空為妙理。故與後別。】
「疏如應者言(至)應勤趣證。」
【注此常途智境難知。名之為深。或境離言。名之為
深。作依士釋。】
「疏或此一切(至)故並名深。」
【注此依般若五體各難。名之為深。先現五種。各有
深義。後歸般若。方入經中般若深也。】
「疏云何名時。」
【注時即時分。三劫時也。於此時分。而行之故。下並
敘此時中所行。以顯其時。勝空可思。】
「疏勝空者言(至)總名為時。」
【注世俗之時。即在求位。勝義之時。自悟至竟。總名
行時。科結注錯。應從事字。】
「疏如應者言(至)無由證得。」
【注此立三劫五位理也。】
「疏故依此義(至)漸次修行。」
【注依前立理。此標舉也。應科此云。初立理總標。後
次第別明。此中雖標人位及修。但要於此之時位
也。前言廣大。正要時大。三大劫故。此當五位。不同
唯識三門俱正。准菩薩地。有四瑜伽二十八品。初
三瑜伽二十七品。嗢陀南曰。初持次相分。增上意
樂住。生攝授地行。建立最為後。初持瑜伽。有十八
品。復分三持。種性發心。各有一品。在三十五。行方
便持。有十六品。自他利。真實義。威力。成熟。菩提。力
種性。六度。攝事供養等。菩提分。功德。第二隨法瑜
伽。有其四品。相。分。意樂。及住為四。第三究竟瑜伽。
有其五品。生。攝受。地。行。建立為五。第四次第瑜伽
一品。名發無上正等菩提心品。巳下隨應用之。應
撿。】
「疏二種姓者(至)熏習所起。」
【注初種姓品。當此初一。力種姓品。當此第二。第二
性字。宜從於女。標中亦爾。上下詳之。性姓傳差。其
數頗多。唯識疏第九卷。解本性住種姓云。謂本性
來。住此菩薩種子。姓類差別。不由今有。名本性住
種姓。若准此文。即本性來。住在本識。是此菩薩種
姓類中。本性住之種姓。習種准此。此辨體也。】
「疏云何應知(至)大菩提因。」
【注此問相狀。令人驗知。即發心修故。問應知准瑜
伽論第三十五。菩薩地初。持瑜伽處。初種姓品。先
歎勝巳。後辨此相。彼有別問六度之相。無此總問。
撿之可知。】
「疏若性樂施(至)心無躭著。」
【注倫判初句。為其性樂。下對境行。於三施中。論文
具三。此但財法。財中論有多財無財少財。讚勸在
於無財之中。次二句法。他債不抂巳下之文。倫判
以為六句分別。此但三句。有義。有信。無著。都是無
貪。初之二句。與論不次。第三不欺共財。第四解他
翫好。第五受用大業。】
「疏若性成就軟品惡業。」
【注此下是戒。倫亦判此。本性惡耎。今宜判為律儀
之相。總具十支。】
「疏不極損他(至)常行慈愛。」
【注倫為不煞。二句果離。一句治離。】
「疏知恩報恩(至)不以非法。」
【注倫為無貪。意業道也。】
「疏樂修福業(至)過於自身。」
【注倫為正見。由知因果。輕罪重悔。由深了智。苦過
自身。或由悲深。亦入正見。論有無嗔。今此不引。身
二語四。亦略不引。】
「疏善事好同(至)常生讚仰。」
【注饒益有情。具四攝事。論無布施。此中復無利行
攝事。纂疏但云三聚四攝。宜尋取之。兩句同事。四
句愛語。恤下敬上。此言善者。善正如法。通婚姻事。
或於惡法樂遠之中。兼有利行。樂令他遠。即利行
故。】
「疏若被他害(至)不久懷怨。」
【注此是忍辱。中有四義。初之二義。約忍身語。自辱
藉緣。後之二義。約其意忍。都無不久。並是初忍。】
「疏若性翹勤(至)不自輕蔑。」
【注此是精進。中有六義。或是七義。於三於五。如何
配釋。倫配加行被甲無下。易知。今解樂為究竟。即
是無退。及以無足。此言勇決。故是加行。不言勇猛。
故非第三。此無利樂。或總利他。名利樂也。】
「疏若於法義(至)於怨慈愍。」
【注此是禪定。中有五義。初是思慧。修定近因。次二
是處。即練若處。寂靜離惡。故為二義。上是安住。後
二不次。宿住隨念。引發靜慮之因性也。論云其性
聰愍(云云)故也。於怨慈愍。是饒益也。】
「疏若性聰慧(至)有力思擇。」
【注此是慧度。上之三義。與論具次。初之一句。成俱
生慧。次句當論。入五明處。後之二句。即當次下。由
不頑鈍等。能離放逸等。】
「疏性不能起(至)斷善根等。」
【注此下總文。在四十七住品之中。種姓品無。然前
戒中。言性成就軟品不善。今應翻彼立為義也。又
下住品。亦是驗相。故此亦引所言等者。論下却指。
如種姓品。】
「疏設生惡趣(至)深生悲愍。」
【注下有四義。雖種性品。亦不在於慧度相中。是結
前巳。復總辨中。科文似昧。應將姓不能起之下科
為總文。總中方分住品性品。或論文中。有其等字。
性不起上。煩惱纏至斷善根。當論等中。是由慧然。
故為慧相。下方為總。或巳下文雖在於後。亦是由
慧。故敘於前。都為慧相。】
「疏若見有此(至)菩薩本性。」
【注與論有別。論云應知是名能化菩薩種姓麤相。
決定實義。唯佛世尊。究竟現見。加中二義徧再覆
前。靜慮中云。性薄煩惱。諸蓋輕微。麤重羸弱。或亦
兼前性不能起。上纏之下。加纏字故。疏何故爾。欲
現染淨二相別故。】
「疏然由未過(至)故處生死。」
【注此有四義。釋未速證。論文次前更說由四隨煩
惱故。如是白法。皆不顯現。一由放逸猛長煩惱。二
由愚拙依附惡友。三由拘逼不得自在。四由匱乏
顧戀身命。】
「疏若入五住(至)名習所成種姓。」
【注此雖言五。然但取初。初位亦名入五位。故前十
千劫。亦是此性。今且約位。或通初二。宜通四位。性
宜從女。】
「疏五位者何。」
【注今正用此。】
「疏一資粮位(至)皆此位攝。」
【注此文太總。應云從發深固大菩提心。除十千劫。
此至鄰至。遠趣菩提。修集福慧二種資粮。勤求解
脫。亦名順解脫分。】
「疏一信等十心(至)十迴向。」
【注並是初住。常言十信。從初彰名。此有等字。或別
得總名。准菩薩戒第十名頂。准首楞嚴第七名迴
向。如雙鏡光明相相對妙影重重。名為迴向。與下
者別。】
「疏二十住(至)十灌頂。」
【注前十發心。淨治自業。修勝理觀。入如來種。為救
眾生。毀讚不動。聞邪不退。少而行實。是佛法子。如
王太子。是十略義。】
「疏三十行(至)十真實。」
【注行施歡喜。戒不損他。無恚是忍。精進無盡。正念
無癡。現善三業。佛法無著。具勝善根。教化自窮。成
真實語。是十答義。後之六種。是後六度。】
「疏四十迴向(至)十法界無盡迴向。」
【注迥向眾生。得不壞信。學佛施佛。施一切處。無盡
善根。隨善皆施。等施眾生。心如真相。自在解脫。行
廣無息。是十略義。】
「疏二加位(至)四無間定。」
【注加功用行。順入見道。亦名順決擇分。依明得定。
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名𤏙位。謂此位中。創觀所
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
慧日前行立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
故亦名𤏙。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
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
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
復名頂。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觀無所取。決定印
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
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依無間定。發
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謂前上忍。唯印能
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
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疏三通達位(至)真相見道。」
【注通者體也。達者會也。體會真如。名通達位。其相
見道。似於此故。亦得其名。此言初心。非必一地二
停之初。但是汎舉初時分也。】
「疏四修習位(至)十法雲。」
【注修謂修行。習謂熏習位。於此位中。廣修眾行。偏
得其名。非巳前位不修習也。瑜伽論云。能為受用
居處義。故名住。建立依持生長義。故名地。住在隨
法瑜伽。即是因稱。地在究竟瑜伽。即是果稱。望後
名因名行。望前名果名德。通論上下。言行之處。即
是因名。云功德處。即是其果。佛位之行。示行利他。
因位功德。並因前修。其種姓地。亦是無始無功之
德。今既言地。七十雖異。名義大同。問何為不同。答
十地約於斷障。故除如來。七地直依功行。故并初
後。問既說斷障。何言果稱。答亦由前修。獲此能故。
或於此中。不分因果。地言之中。亦通其住。此依五
位。故廣狹別。問受用居處。寧非盛獲。依持生長。豈
非進行。如是因果名義似倒。答以說菩薩不受福
德。唯用行法。依居亦爾。其所進行。是由前修。如是
即見菩薩輪轉無停之義。言極喜地者。初地位長。
不唯見道。更有修道。至出見後。方知懽喜。從此立
名。非見道中有此分別。論云一極喜地。初獲聖性。
具證二空。能益自他。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
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
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
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五極難勝地。
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六現前
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
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八
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說法
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麤重。充
滿法身故。】
「疏究竟住(至)圓滿佛果。」
【注解脫道中。且舉初獲。以顯於後三身四智。以其
四智。總為微妙。而總相云。證於圓寂。或通上云。名
為圓寂。】
「疏雖知五位云何修行。」
【注此問既總。故答有二。以其發。亦名修行。】
「疏諸修行者(至)方興正行。」
【注科文有失。下隨指示。此應總標。】
「疏譬如大海(至)荷負依止。」
【注初一法因。次一人依。又乘趣別。】
「疏又如空界(至)皆深念故。」
【注附三妙觀。三箇故字。配之易知。】
「疏此初發心(至)利樂功德。」
【注上歎初發心。此類歎巳後心。舉初類後。即當歎
勝。於多劫下。有發心言。巳前並是說發心也。發心
亦得名修行也。下文亦言最初修行。忻果趣行。亦
是但要發心者故。】
「疏因何發心(至)大菩提心。」
【注此之四緣。全同瑜伽第三十五發心品也。更有
四因及以四力。】
「疏將欲發心(至)起三妙觀。」
【注既具此相。寧未發心。答是種姓力。近發心也。問
求菩提心。與發何異。答雖有求心。未敢決趣。怖大
行故。雖念眾生。懼苦未度。或通久發。隨應再發。亦
名將也。】
「疏十德者(至)求佛智慧。」
【注十德在於瓔珞經中。三觀在發菩提心論。瑜伽
四因。後三同此一七六也。論云一種姓具足。二賴
佛菩薩善友攝受。三多起悲心。四苦行無怯。故今
判此為發心因。其四力者。一自力。二他力。三因力。
四加行力。廣如彼說。】
「疏三妙觀者(至)深心厭捨。」
【注除標三句別觀惡趣。次下之文。別觀自身。發菩
提心論生死苦。尚是總文。自身之下。尚有五義。此
初三句。次有四句。後各有二句。如文。雖觀如此。未
求方便。或通久發。三十六物。外有十二。髮毛爪齒。
淚涕唾。涎垢汗便利。身亦十二。皮膚血肉。筋脉骨
髓。肪膏腦膜。胃上曰肪。胃下曰膏。中含十二。脾腎
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臟熟臟。】
「疏二求菩提(至)修集希求。」
【注此亦五義。除標二句。是第一義。次下二句。是次
二義。又次二句。是第四義。成字之下。是第五義。所
觀自利利他二德。於自利中。三身可詳。雖然修集。
未決趣求。或亦通久。】
「疏三念眾生(至)七漏所漏。」
【注下亦五義。於五義中。各有四義。此五中初無明
所縛。除標三句。為第一義。次各二句一義。如文。】
「疏雖畏眾苦(至)覺巳彌怨。」
【注第二眾苦所縛。亦有四義。各二句文。如文可知。】
「疏為欲起業(至)求樂犯戒。」
【注此是第三集不善業。一句一義。疏中略無第四
義。云見諸眾生。雖不樂苦。造惡不息。】
「疏懷憂縱逸(至)常無改悔。」
【注此是第四造極重惡。於中一句二句二句四句
為後。】
「疏生八無暇(至)深心悲愍。」
【注此是第五不修正法。於中一句四句如次。彼論
文廣。不能具云。疏乃簡略。今亦略之。】
「疏次應發心(至)一切義利。」
【注此正發心。科者云何子文分出。發心品文。有其
五門。第一體性。論云復次菩薩。最初發心。於諸菩
薩所有正願。是初正願。普能攝受其餘正願。是故
發心。以初正願為其自性。纂云信欲勝解為體。今
當第二行相門也。論云又諸菩薩。起正願心。求菩
提時。發如是心。說如是言。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
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竟涅槃。
及以如來廣大智中。如是發心。定自希求無上菩
提。及求能作有情義利。是故發心以定希求。為其
行相。釋曰。此文仍四。標舉正陳。及以釋結。於正陳
中。仍有總別。今唯總文。不引別文。不離總故。大義
只要智悲二心。自他二利。此言巳具。故略無失。問
以何為體。瑜伽直言。以初正願為其自性。纂云信
欲勝解為體。識疏玄贊。信等五根以為自性。答諸
師多作矛盾之解。今解不然。發菩提心。初久有異。
瑜伽明云最初發心。故說初發願為自性。論文自
結以定希求。為其行相。初忻未有別行相故。故定
是願。識疏玄贊。即說久發。三無數劫。及以十千。並
是此心。無過智悲。智攝法盡。具三十七。據勝且言
信等五根。論第四門。亦作是言。最初發心。能攝一
切菩提分法。殊勝善根。為上首故。雖此初發。未具
諸品。能起諸品。如因攝果。名之為攝。非初攝體。故
立此門。名為功德。正當久發大菩提心。故以信等
為其自性。不且初發。彼是深固菩提心故。大菩提
心。大菩提之心。從所求也。大字隨屬。心曰善根。或
體是作願。隣近釋。上加發字。菩提心之發。體是菩
薩。智者當審。次下亦言初發希願。】
「疏隨意愛樂(至)初發希願。」
【注論無此文。是准古佛。亦自願名。用者回換。】
「疏如有頌言(至)初釋迦牟尼佛。」
【注第三劫滿。逢勝觀佛。第三劫初。逢燃燈佛。第二
劫初。逢寶髻佛。初劫釋迦。彼時樂名釋迦牟尼。今
隨意願。樂何佛也。】
「疏無差菩薩(至)無數三大劫。」
【注三劫之初。名為初修。非唯初修名菩提心。】
「疏先起信(至)最初修行。」
【注識疏直解。論中深固大菩提心。有餘修作。故非
是願。此清淨力。言除染障。故非瑜伽最初發心。願
為增上。非初正願。彼希菩提。此求善友。故不同也。
堅固不捨。勝進不退。如文可知。此言不捨大菩提
心。須是巳起。故異瑜伽。問何言初修。答巳起之初。
然亦同時義分前後。問識疏云何配為深固。答初
劫名初。正符此頌。問寧同此位。答初有二義。初到
名初。鄰亦從之。頌應通二。或非引證。但當久發。劑
宜從齊。准此結文。眷屬並取。信等五根。即是據勝。
問餘十千劫。未名為根。至資粮位。方名根故。加行
名內。答相從類之。】
「疏依如上說(至)速登彼岸。」
【注此結有二。位及功力。六句位也。四句功力。初劫
亦得名為初發。】
「疏次應修行(至)一略二廣。」
【注既發心巳。鄰次便行。】
「疏略有三種(至)應依此學。」
【注瑜伽唯識。皆有此門。故依辨之。】
「疏云何名為(至)非顛倒故。」
【注巳上略解廢立因由。此下略明體性行相。三性
兩門。如文易知。】
「疏知境界巳應修正行。」
【注依境起行。故是次第。】
「疏一因聞所成(至)因修所成。」
【注先舉觀智。以為所依。然後入位。此先舉智。後舉
其觀。當學所學法不應子分。此無慧字。故通福也。
此相望三並之所成。修即是定。此無慧字。攝諸眷
屬。】
「疏此雖三通(至)唯識為最。」
【注此之三種。攝其萬行。未知今此依於何觀。故有
此文。於此文中。先明所要。後釋名義。初中此段連
前對餘。為標舉也。科者云何如是子分。】
「疏漸悟頓悟(至)此理深故。」
【注此亦釋成。偏取所以。復顯寬遍。亦遣殘疑。問如
何通小。答約大談之。】
「疏智度論說(至)諸法實相。」
【注此說菩薩念願於。此故以為證。三界所有皆心
所作者。由心有也。下二句了。並通三界。下唯望佛。
二句逆次同前二義。由心作者。由心修成。次下二
句。彰佛及身。並不離心。名之為即。心不自知巳下
之文。顯如是見無有分別。離妄念也。言皆從無明
出者。指上取相皆由無明。次下二句。非連次上句。
非連次上通結了。此取不取相。是非明顯。即入實
相。】
「疏故唯識觀最為第一。」
【注此為結也。昔科云何不齊前標。】
「疏識者心也(至)攝所餘法。」
【注此文標也。巳見攝法。】
「疏唯言為遮(至)名為唯識。」
【注此略總釋。下別廣釋。因緣法性。略言有為。或可
及性。】
「疏非謂一切(至)皆不無故。」
【注此下別釋攝一切法。順返可知。昔科有悞。】
「疏計所執性(至)皆不離心。」
【注上成須有。下釋歸心。三性不離。該一切故。昔科
有悞。】
「疏如有頌言(至)而境相成就。」
【注初四句彰境非實。後四句明隨心現。四類有情。
一處見別。故是非實。言等事者。同一處也。本質雖
別。若是實有。同處寧現。二十論云。一處解成差。證
知唯有識。後之四句。舉喻釋成但由心變。】
「疏此等處處(至)故略應止。」
【注此指餘教。】
「疏今詳聖教(至)不過五種。」
【注此對能觀所觀五種。】
「疏一遣虗存實(至)理有情無故。」
【注約三性解。有無別故。依圓合解。情即是執。理即
稱正。】
「疏無著菩薩頌言(至)是則入三性。」
【注昔科注錯。故字屬上。應注無字。初一頌四尋思。
二句煖位。下品尋思。觀所取。互無繫屬。名之為客。
當遍計性。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也。一句頂位。
上品尋思。再觀所取。亦觀遍計義。相既滅除。審觀
自想也。此言二者。即上名義。自性差別。不離名義。
故不別言。有指此為自性差別。量即心也想也。唯
心唯想。並明實無。下明假有。通上二位。後頌三句。
四如實智。二句下忍。先印所取。如是住內心知所
取非有也。言唯有分別三者。名義總別。各有三種。
即兩三也。彼為六故。唯分別有。即是體無。或兼依
他。次中上忍。觀印能取。彼所取無。能取亦無。此即
當次能取亦無。後一句結。印處觀真。或觀無處。即
見圓成。故入三性。此無後觸無所得句。】
「疏遣者空觀(至)而遣空有。」
【注依空有解。此歸雙表。】
「疏有空若無亦無空有。」
【注此入雙非。上標下成。】
「疏以彼空有(至)皆即決定。」
【注此成雙表。】
「疏證真觀位(至)難思議故。」
【注此雙非。或并前節。並成俱非。前幻遮純。此依巳
詮。】
「疏說要觀空(至)真體非空。」
【注此釋違妨。隣次前起。但言觀空。故相違也。釋意
遍計空門顯真。說言觀空。從門說也。】
「疏此唯識言(至)亦應除遣。」
【注恐外問云。有執中道。應是正觀。故此通之。】
「疏諸處可言(至)皆此觀攝。」
【注下十一門。並說存遣。境具有無。故此門攝。等取
一切有無存遣。初說唯識。豈不通餘。故隨所應。不
唯一重。三無生忍者。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苦無
生。四悉檀者。此云所宗。所宗有四。一世界。二為人。
三對治。四第一義。四嗢陀南。有其兩聲。輕翻集施。
以少言辭。集多法義。施諸有情。纂解初頌。是此聲
也。重翻要略。是今所言。有漏皆苦。諸行無常。諸法
無我。涅槃寂靜。是四要略。餘處不必但是四也。五
忍即是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如次地前。
初三。次三次三。後一及佛配之。】
「疏二捨濫留純識(至)不言唯境。」
【注遍計巳遣。此但捨名。巳上始牒。未現捨留。】
「疏成唯言(至)但言唯識。」
【注所濫通質及以遍計。】
「疏又諸愚夫(至)留說唯識。」
【注唯遍計性。是所濫也。】
「疏厚嚴經言(至)三界唯心。」
【注上為引證。既言心境。故證此門。】
「疏遺教經言(至)皆此觀攝。」
【注此是攝餘。文非引證。但現心境。不現存遣。故在
此門。前之二經。亦通存遣。】
「疏三攝末歸本識(至)末法無故。」
【注攝相見末。歸自證本。】
「疏故唯識三十頌言(至)此能變唯三。」
【注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略標識相。今但一頌。下更
兩句。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今此正用第三句
義。餘文因來。故不全引。外人難云。若有唯識。云何
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今上二句。答難破執。但
由假說。非別實有。其第三句。略標論宗。彼假我法。
但依識變二分而立。其第四句。屬標辭故。所引長
行。但解變字。】
「疏成唯識說(至)自證起故。」
【注此中依正。但引一解。護法宗中。依自證體變起
依他相見二分。故攝末用。以歸本體自證分也。】
「疏解深密說(至)唯識所現。」
【即是所變。現者變也。此言所緣。正取見分。自證分
緣。以其相分。展轉而說。更可。是末歸本體也。非自
證分直緣二末方攝歸也。不同變義可直變二。變
言名寬。說轉變故。】
「疏攝相見末歸識本故。」
【注此之二句。通前所引。唯識文用。】
「疏所說事理(至)皆此門攝。」
【注此是攝餘。不現存遣。但說觀緣。故是相見在於
此門。現存遣者。在第一門。通二無失。】
「疏四隱劣顯勝識(至)唯顯勝法。」
【注從淺入深。初除遍計。二捨境名。三攝相見。以皈
自證。猶現王所各別自證立故。此門攝劣歸勝。隱
心所名。非除其體。】
「疏故慈氏說(至)無別染善法。」
【注初句巳許心變二分。二分非實。名之為似。變彼
似故。名心變似。次之二句。心所依心。類同二分。亦
名變似。亦非實故。依心生故。】
「疏無垢稱言(至)皆此觀攝。」
【注此是攝餘諸心對所。皆此門攝。】
「疏五遣相證性識(至)應求作證。」
【注上依事觀。此依理觀。此却遣體。然不同初。彼為
無體故遣。此但不見故遣。】
「疏攝論頌言(至)知如蛇智亂。」
【注蛇喻遍計。繩喻依他。麻喻圓成。分即麻分。初句
彰依。依他起執。次見依他。即了遍計。後見麻分。喻
證圓成。不見依他。如遍計也。此依真觀。此與唯識
證見先後。頌意少別。】
「疏餘經說心(至)皆此觀攝。」
【注此並攝餘。但現真處。皆此門攝。有非違者。其第
二文。有其十門。如來藏空。即空如來藏。空如來藏。
有兩門解。今取觀空所顯之藏。無諸分別巳下總
解。】
「疏如是所說(至)總攝一切。」
【注虗唯是無。外中有質。用有見相。臣隱自證。相并
遣王。故是漸細。上依所遮。或依所來。亦有漸細。實
通五蘊。純唯內分。本但自證。後二可知。故是漸細。】
「疏以聞思修(至)義通前二。」
【注前雖設三。未辨體用。故今重辨。又前是對入位
舉之。故文不重。於中二文。初體。後義。後中有漏及
以無漏。於有漏中。生得加行。及以三界。於無漏中。
尅體義說。約義說之。亦通聞思。又如添改。】
「疏此諸唯識(至)猶非正勝。」
【注下視種等。應從此分。前唯識觀。當所學法。此下
入位。當能學也。隨其所應。為所學處。更思言未能
修位者。未是能修之位。但是信解之位。遮加行也。】
「疏於加行位(至)徧知非有。」
【注其四等持。即四加行。各一等持。明增定等。餘如
常釋。此中上節𤏙頂合解。名尋思故。後如實智。合
解後二。】
「疏故聖慈尊(至)後觸無所得。」
【注二句𤏙位。二句頂位。共觀所取。上字想差。論是
相字。或字不差。有義之想。名為義想。亦無有失。二
句下忍。印所取無。次中上忍。觀印能取。世第一位。
合印二取。末句舉鄰。即入見道。】
「疏此位菩薩(至)未能證實。」
【注顯異見道。結前生下。】
「疏通達位中(至)方得證名。」
【注此下見道。四句當下頌初二句。餘當爾時住唯
識句。或初六句。巳當頌文前三句。不解結句。兼釋
名義。通者體也。達者會也。體會真如。故名通達。後
之四句。形前加行。而再釋成。】
「疏故本頌言(至)離二取相故。」
【注先證真觀。乘加行位。由有二相。說言非實住唯
識。故遂言若時。若有一時於所緣中。無分別智。於
有及空。二相都無。彼時乃名實住唯識。即通達位。
後句結釋。却目能所。】
「疏證真識巳(至)雖有而非真。」
【注此證相見。長行易見。頌文之中。知本了末。如云
證見彼分時等與。前用別。後三句連。】
「疏至此位中(至)成無上覺。」
【注此有四門。更有十百。不能具錄。科云釋名非也。
應云功德。可攝之盡。】
「疏於修習位(至)起有勝行。」
【注此辨修道。別合觀察。有無功用。自在未自在。四
節明之。言有勝行者。有即事觀。有中之行。利他為
勝。即真觀中。便能起也。空即真觀。】
「疏至究竟位(至)緣真俗識。」
【注此如來位。諸位悉歸唯識觀也。此中時位。不該
果位。因便明也。】
「疏所修有二(至)然具種現。」
【注應以下文。子文分之。舊科大分。不得意也。】
「疏所言修者(至)生長圓滿。」
【注此文是辨修習之儀。及以相用。令其增長。是修
義也。生起下文。】
「疏有自在者(至)不能上修。」
【注令增不增。是能不能。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故更
子文科者大文。是為失也。】
「疏此唯識修(至)唯識修故。」
【注約不離義。說言總攝。非依修相。不爾相違。】
「疏此略修行果相云何。」
【注此問既總。故下二門。】
「疏有漏修者(至)容得一切。」
【注應云初依別用。後依相資。科為三段。亦無妨難。
此言有漏。非取一切。是資加位。并七地前。】
「疏說略修巳云何廣修。」
【注上明略修。唯識為宗。下辨廣修。瑜伽為本。文義
俱廣。名為廣修。非廣釋略。名略廣也。】
「疏亦此有三(至)三能學人。」
【注菩薩地文。二十八品。分為四門。初十八品。持瑜
伽處。次之四品。隨法瑜伽。又次五品。究竟瑜伽。後
之一品。次第瑜伽。初有三持。種姓發心。各有一品。
行方便持。有十六品。五品學處。一品學法。在三十
八。十品能學人。所學處者。所應知境。如應了知。如
下所辨。所學法者。學之法則。如往受戒。如何往彼
到彼。如何威儀軌則等。能學即人。下舉行顯。如下
所辨。】
「疏最初應知(至)能修學者。」
【注欲知何處。以何法知。言依彼者。依彼法則。或依
學處。如是法則。而學之也。方成能學。即目學人。於
辨人中。必兼學法。】
「疏故三皆是菩薩行攝。」
【注初二依學。便是行也。】
「疏初所學處略有五種。」
【注菩薩既以大悲為首。先知所化種姓差別。即當
成熟。但說成他。次知利行。亦且說他。方了自境斷
修差別。知境界巳。自知所得威力及果。故有五種。
次第如是。不增不減。准瑜伽論。於所學處。七法五
品。初二法一品。謂自他利。第二真實義品。第三威
力品。第四二法成熟一品成熟自他。第五菩提品。
如何不同。答論依成熟。成熟自義。近於菩提。今依
利他。成他所化。利他之先。故移於前。不相違也。】
「疏一所化處(至)如應成熟。」
【注准三十七。成熟品中。二法六門。言二法者。一成
熟。自佛法。二成熟他有情。今但後一。何所以故。正
利他故。又威力門。即自成熟。故此略之。故威力末。
疏略指云成自佛法。言六門者。一成熟自他。二所
成熟人。三成熟差別。四成熟方便。五能成就人。六
巳成熟。今此但當所成就也。彼列四姓。三乘無姓。
此言不定。准餘處也。如其可度不可度者。須先了
知如應度之。言成熟者。令善增長。通其自他。今但
取令他成熟也。】
「疏二利他處(至)應善勤修。」
【注言利他行處者。實通二利。且舉利他。准前成就
他有情也。非自他利品。依瑜伽論第三十五。自他
利品。有其十利。此但初二。一純自利純利他。二自
利兼他。利他兼自。於純自利。一向應斷。利他通二。
應修應斷。共利唯修。今文所敘。二純唯斷。於純自
利。有其七義。兩句一義。有雖學行。唯為自爾。名為
慳法。富貴妻奴財產等類。名為染果。見為拘執。方
便令免。還為自奴。如是等類。菩薩唯斷。純利他中。
有其二義。如文可知。二利應修。該其兩門。不能具
錄。】
「疏三真實義處(至)隨應修斷。」
【注如理稱實。名為真實。依其二性。立四真實。一切
真實。皆不越此。如所有性。盡所有性。三十六云。諸
法真實性。諸法一切性。纂有二解。一依本後所緣
境別。二依理事。理通後得。倫有二解。一約諸法體
義。二依如體攝盡。更有七門。不能具錄。四真實者。
一世間所成真實。即諸世俗展轉相傳。地是之類
亦是稱實。名為真實。二道理真實。居異生位。有以
三量四種之道理所建立。不違理故。名為真實。三
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是四諦。由二乘者斷惑
所得所行境界。唯識說取理智為體。四所知障淨
智所行真實。唯菩薩等取法空理。二不同者。諦有
道故。不通有漏。】
「疏四威力處謂神通威力。」
【注其威力品。在三十七。前三後五。其前三者。一聖
二法。三俱生威力。今引後五。一神通。二法。三俱生。
四共。五不共。言神通威力者。此為一也。即六神通。】
「疏六到彼岸(至)名法威力。」
【注善字傳差。合是名字。此說六度。各有四相。名法
威力。一斷所對治相。二資粮成就相。二饒益有情
相。四與當來果相。文於施中。但舉初後。其第二相。
菩提資粮。成就有情。其第三相。亦有三種。施先悅
意。施時清淨。施巳無悔。即三時無悔。名自饒益。除
他眾苦。即饒益他。其第四相。於當來世。得大財寶
朋黨眷屬。餘五准思。六度成就。皈於四攝。初一成
就有情之相。即布施攝。次四同事。慧通四攝。餘者
准思。】
「疏為利有情(至)俱生威力。」
【注此有四義。並約不由作意而成。名為俱生。其第
一者。生便能忍。不由思擇。四生信委在八相後。論
云為菩薩時。一切禽獸蠕動之類。皆極付信。言八
相者。一住天。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六成
道。七轉法輪。八般涅槃。有加中有。或加降魔。却除
住天。非在下故。】
「疏法界有情(至)成自佛法。」
【注此後二有三種相。不共二乘。一微細相。了知無
量方便利益。二品類相。前三威力。悉皆成就。三世
界相。一切有情無情世界。以為境界。除上三相。麤
相名共。此文但有不共三相。三句為初。處時法器。
三義可知。神通第二。略不言法及以俱生。化境巳
下。為第三相。於結勸中。兼自成就。生起如是。依論
文也。】
「疏五菩提處(至)果希當證。」
【注在中十八。二斷二智。即二轉依果之體也。此中
約為所了知境。下菩提分。即取為因。】
「疏如是五處(至)精勤修證。」
【注此說次第。兼見癈立。與論不同。如前和會。准此
自成及以自利。附在威力。有六度故。】
「疏知學處巳(至)所學法者。」
【注第三十八力種姓品。有其七門。初於八處須先
決信。然後求法。得巳正說。然後自行。行巳教他。修
善斷惡。然後四攝利他三業。問此所學法。何名力
種。答纂倫同云。力謂十力。此即十力之種姓也。前
種姓品。通明一切。未明習成十力種姓。今偏明此。
故云力種姓品。問何唯力種。答十力多知此求悟
故。更思。又下論文正所求中。內明三相。初正因果。
處非處智力種姓。巳作未作。自業智力種姓。於教
授中。餘八力種。須思所以。】
「疏初於三寶(至)決定喜樂。」
【注此有八度。一三寶。二威力。三真實。四因處。五果
處。六應得義利處。菩提應得。七於此方便。八善言
善說。於此八處。淨信勝解。】
「疏次應求法(至)應正勤求。」
【注所應求者。即是五明。五中初三各有二相。醫論
四相。業明無數。如樞要敘。】
「疏應云何求(至)愛德愛法。」
【注求之行相。巳下但敘內明中求。准倫此是愛重
求聞。四句為標。二喻示相。倫云二喻校量顯處。二
喻可知。無足之下。文連次喻。當法結文。古說此為
七義往聽。下說七義見師。倫云重明殷重。有判。巳
上重法求聞。巳下敬師。此判為妙。於重法中。初正
明敬重。巳前文是。後具正意樂。即此文是。今或由
愛重。故無足等也。故餘非喻。兩字一義。】
「疏往法師所(至)悅意之想。」
【注有判巳下。近五行文。都為敬師。於中分二。初具
功德心。近三行也。應時之下。無雜染心。今勘論文。
五種悅意想。五種異意想。在親近品。此品但有無
詰難心。無高慢心。及唯為善。若依前判。但是判彼
親近品文。不曾判著當品文也。今自此門。直判為
三。初依重法。如前可知。第二敬師。第三聽時。於敬
師中。初明離過。後明為善。初中分二。初無詰難心。
順悅意想。後無高慢心。翻異意想。故今疏主如是
引也。不爾何緣如是間錯。唯作妙寶巳下之文。五
悅意想。四十四云。一者寶。難義故。二者眼。得俱生
慧因性義故。三者明。巳得慧眼等照義故。四者果。
能得妙果因性義故。五者無罪。於未得中。正說無
罪因性義故。】
「疏深生敬重(至)異意之想。」
【注初二句。文在當品中。無高慢過。不卑他故。翻下
異意。不作壞戒巳下之文。五異意想。在四十四。中
間十字。兩字一義。】
「疏唯為求善(至)而求正法。」
【注今恐而求正法一句屬上。此唯為善。亦遠乘前。】
「疏應殷重(至)順求過心。」
【注此下二義。離染無亂。約其聽時。離如此過。依論
復轉。從前生起。此離雜染。依前二生。雜亂依前唯
為善生。不自輕蔑。由敬佛故。自亦不輕。更思配之。
於離染中。論有三種。今無第二遠離輕慢。此中第
一離貴高也。於中六義。今皆具有。初之兩句。是其
三義。兩字一義。聽聞貫三。下之二句。亦是三義。勿
起二字貫下損害。是第四義。又貫順字。是第五義。
不為隨順。不曲順人情也。又以勿起。貫下三字。是
第六義。】
「疏於其自身亦不輕蔑。」
【注此是第三遠離怯弱。】
「疏唯為求法(至)掃滌攝持。」
【注此是離亂。有其五義。初句一義。餘各兩字。後二
對心。】
「疏何義故求。」
【注義猶利也。為何利益。而求正法。】
「疏於內明處(至)資粮速滿。」
【注菩薩求此五明處論。並為利益安樂有情。以此
為義。仍須次學。論云菩薩如是於內明處論所顯
正因果相。巳作不失。未作不得相。精勤修學。令處
非處自業智力種姓。漸得清淨。漸得增長。】
「疏次應為他(至)隨應利樂。」
【注兩句為標。兩句答。撿瑜伽論。有其三問。及以三
答。此當答於初後二問。論文亦先答初後故。論云
菩薩為他說正法時。當何所說。云何而說。何義故
說。初問所說。次問軌儀。後問義利。今此所言說五
明處。答第一問所說法也。隨應利樂。答第三問說
義利。論云謂諸菩薩。正所應求。即是所說。為此義
求。即為此義。而為他說。配問可知。二並依前求說
法也。故說五明。五明之利。前說各故。言隨應也。昔
科有失。問此等云何名所學法。答說亦學故。乃至
三業。學者正要。又並所須悉法。】
「疏云何而說。」
【注此是中間問說法則。】
「疏謂應安住(至)名隨順說。」
【注此答中問。論有總別二問。一依隨順應為他說。
二應清淨應為他說。此第一門。論文之中。有十五
相一者以時。二者重法。三者次第。四者相續。五者
隨順。六者歡喜。七者愛樂。八者悅豫。九者忻勇。十
者不擯。十一應理。十二稱順。十三無亂。十四如法。
十五順眾。今引五相。如法威儀。是第一時。道理義
故。不具威儀。是無道理。不為高坐。第二重法。論更
有三。不為坐者。自立而說。不為前行。不為覆頭。諸
如是等。如四分律。有二十條說法戒也。今文直至
極珍敬故。並是釋成此相之文。應無間說。第三次
第。為他次第無隔間說也。勿作師奉。無慳恡相。第
四相續。今文不次。論云又於正法。不生慳恡。不作
師奉。故今不次。此相意云。慳法之人。有斷說故。言
師奉者。倫云拳者執捉不捨之義。即是慳相。亦說
不執作師長意。又切韻云。拳拳憂也。隨眾所忻。次
第標釋。第五隨眾。論次順標。然是順眾樂聞。標釋
次第而說。下更有義利等文。末後並云隨眾所應。
而為宣說。名隨順說。是總結句。有云七義未審詳
也。又解無慳恡相。連上兩義。隨眾次第。亦無慳故。
遂如是引。文非無意。】
「疏於有怨者(至)而為說法。」
【注此是第二依清淨說。論有五相。一者慈心。二利
益心。三哀愍心。四不讚毀。五非名利。配此易見。合
前十五。共有二十。如論所列。】
「疏次應修行(至)無倒修行。」
【注論有五相。三業為三。第四正思。第五無亂。當初
三。聞字傳差。合是問字。即是常言開遮二門。作不
作故。論言無倒隨轉。即是隨佛開遮轉也。轉三業
也。轉即起故。更其滅也。故通止作。】
「疏獨居閑靜(至)異說無動。」
【注此當第四正思相也。論有八義。此但略六。無其
兩義。獨居閑靜思所聞法。是第一義。總說思惟。離
不思議無間之下。是第二義。由二加行。而無慢緩
下。無第三。但依於義。不依於文。又無第四。其心不
墜迷悶錯亂。未知之下。是第五義。未達之下。是第
六義。由於少分。但言解故。於極甚深。自少覺慧。不
能達法。仰推如來。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
不生誹謗。無諸過罪。文中恐無慧目一句。即是過
罪。質正其心而強信也。善知密意。是第七義。但依
其義。不依文故。善知密意。異說無動。是第八義。由
於墨說大說得善巧故。於真實義。無物無法。能傾
能動。物晴。異說該之。若依倫判。未知巳下。是重成。
巳前有八。初二如文。無次六義。以理觀察而隨悟
入。於其少分。但隨信解。但依其義。不依其文。如實
了知墨說大說。正能悟入。最初思惟。數數作意。令
得堅固。如次後六。二句一義。】
「疏於離言境(至)毗鉢舍那。」
【注此當第五無亂相也。無亂修習。故明止觀。】
「疏次應教授(至)增上慢等。」
【注八種教授。論具有文。前四所觀之機。一心。二根。
三意樂。四隨眠。此無隨眠。有說隨字之中該之。後
四正明所教授行。一五停心觀。此中亦無。或於隨
宜。為說中該。二離常邊。三離斷邊。此言處中。攝此
二也。四捨增上慢。倫解心者目定根。即信等。除定
餘四或并取定。意樂即是所樂。何行隨眠。即貪等
何病。論云如是菩薩。或由從他得正教授。或由施
他無倒教授。能令所餘八力種姓。漸得清淨。漸得
增長。謂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諸根勝劣智力。
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
力。漏盡智力種姓。】
「疏次應教誡(至)令喜增修。」
【注五種教誡。一者遮止有罪。二者開許無。三者暫
犯諫悔。四者數犯可擯。五稱歎正行。悔字論是悔
字。宜從誨字。或諫令悔。可用悔字。起無染異者。起
無染濁。無變異義。下犯權時者。污他家等。改巳却
攝。上犯即是四不共住。】
「疏次安三業(至)無他說故。」
【注此有四種。一隨攝方便。二能攝方便。三令入方
便。四隨轉方便。即四攝事。拔出不善勸安善處。即
是利行。下是同事。無他說者。不令他責。云但勸他。
不自行也。】
「疏次修波羅蜜多。」
【注辨能修學。舉行顯人。有其十品。此但前九。其功
德品。以是果故。附在前九。又下菩提分品之中。附
五無量。三十九末。六度四攝。各有九相。嗢陁南曰。
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清
淨。如是九種相。是名略說。施戒等諸行。但換末句。
問云何六度名為自利。雖云隨增。亦未見相。答於
六皆說自巳果故。說到彼岸。及有異熟。問云何二
品。名為勝進。答亦隨增也。名中直見。望上行故。供
養親近。是上位故。無量亦是虗學上位。其菩提分
勝進易知。】
「疏施即捨位無貪三業。」
【注此當九門之第一也。昔科有失。實體二法。無貪
及思。假通聲色。】
「疏凡行布施(至)皆應施與。」
【注此當第二一切施中。論依增義。前門唯一。此中
有二。謂內外物。今此文略但敘兩門。應不應施。巧
慧行施。此應不應。初略後廣。略即凡說應不應義。
廣即指示誰應不應。昔科有失。今此略辨應不應
義。不過四句。大義行施。為利益故。不為世樂。故雖
四句。二句應施。二句不應。】
「疏若希財物(至)隨應自在。」
【注即前論文。內外中云。又諸菩薩。亦由二相。以外
施物。施諸眾生。一求受用者。恣彼所須。二求自在
者。一切斷心。並皆施與。此文在前。移之在後。與後
二句。正相應故。但唯外別。又與四句。後之二句。應
施合故。不爾何故如是不次。此二別者。初未捨與。
只令受用。後即與彼。自更不繫。】
「疏若求刀等為自他害。」
【注所不應中。有其二種。初外物不應。後內闕方便。
怨親等所下是。初中論文。有十五義。今但十二。今
無第七不施尊長。亦無第九抑施眷屬。及第十二
非法之物。至下更指。此即第一。刀等為害。不應施
也。】
「疏非巳財物。」
【注此即第二。】
「疏媒媾他人。」
【注此即第三。媒媾他妻。】
「疏食等有虫。」
【注此即第四。】
「疏無義樂具(至)怨希仇隙。」
【注此即第五。無義樂具。初句是總。次下別文。略舉
五種。捕獵等法名煞害法。法即法則。順情生樂。亦
名樂具。下准此知。邪化天祀。是其二種。除天祀外。
餘鬼神祠。名為邪化。水陸眾生。損殺處所。以為一
種。約處所也。怨希仇隙。不與其欲。或即怨家。便名
樂具。如前巳解。或取仇彼怨家之器。此若開五。即
成十九。】
「疏病冀非宜(至)愁憂規損。」
【注此是第六。所求非宜。初句可知。次句飽巳由饞
數求。後句愁憂求自煞等。此若開三。即成十四。次
下第七父母師長。今此文無。】
「疏抑奪卑物。」
【注此即第八。依論排也。依疏第七。如在王位。奪臣
庶妻。以為施物。次下第九。抑施眷屬。乃至奴婢。亦
勿抑施。此中亦無。】
「疏樂惡求位。」
【注此為第十。有暴惡者。來求王位。不應與也。】
「疏奪施施他。」
【注第十一。奪逼眷財。奪逼父母。乃至奴婢財物施
也。下第十二非法之物。此中亦無。】
「疏卒暴損餘自違學處。」
【注此即後三。論文暴損。與前非法。是其一段。論云
諸菩薩以其正法。以無卒暴。積集財物。而行惠施。
不以非法。不以卒暴。亦不逼迫損惱於他。而行惠
施。乍似一義。亦復在人。倫科之意。外物。非法物。來
卒暴物。損於他一切財物。違律典禁。名違學處。此
後一義。論依出家。】
「疏怨親等所生分別心。」
【注巳上但談外物不應。巳下更談。心不合理。不關
物體。倫判巳下。乃至巧慧。並為方便。有二十九。今
除巧慧。有二十八。今此但引二十四也。至下當指。
此是第一怨親不等。闕平等心。不應為也。】
「疏許勝與劣許多與少。」
【注此第二三。與論不次。】
「疏或懷異意生憤濁心。」
【注此第四義。異意憤濁。】
「疏施巳稱揚說恩向彼。」
【注此第五義。自贊說恩。】
「疏撩擲所捨。」
【注此即第六不敬撩擲。掩字傳差。合作撩字。力牒
切。說文手取物也。又撩理也。今取初訓。】
「疏邪厭惡求。」
【注此即第七。求者麤惡。應憐愍故。勿起邪行。及以
厭心。又或邪行。是其求者。論云終不於彼。暫邪起
行帶厭倦心。而行惠施。又彼求者行嗔忿等。而亦
不倦。連上下用。】
「疏意興邪施。」
【注此第八。是邪見者。施生煞等。】
「疏執為善淨。」
【注此即第九。淨則離。通世出世。次下第十迴向世
果。此中所無。】
「疏他之所引。」
【注此第十一。他緣所引。不知因果。待他引也。】
「疏師怖自貧窮。」
【注此第十二。不為悲也。】
「疏餘殘及穢(至)持以惠施。」
【注此第十三。不合儀施。儀謂儀則。非干情宜。此中
有二。一明施殘穢。與出家者。二竊施[葸-十+夕]等。與不食
者。此即却是外物非儀。以少從多。在此門也。與前
非法。有差別者。前約邪正。如施出家鬼神像等。應
更與違辨別。前總此別。又解此約欲令違則。故在
此門。亦不相濫。】
「疏數求往還親附攝屬。」
【注此第十四。數求親附。是令求者。數數往還。親附
攝受。方施與也。菩薩不為。】
「疏依世名譽(至)規餘敬歎。」
【注此第十五。有望求。三句三義。或為四義。規宜為
窺。須更撿詳。規矩於他。字義無失。】
「疏意劣限量。」
【注此第十六。設財不多。心亦廣運。二十一別。】
「疏初少誑與後便傾敗。」
【注此第十七。少誑便傾。元非施意。名為誑也。初少
誑與令愛附巳。便傾滅也。】
「疏乖離屬巳。」
【注此第十八。令離他拘。返為自執。有以依世名舉
之下。以為七義。合為一句。論文之中。頭頂如此。】
「疏自怠䇿他。」
【注此第十九。有以此下。二為一種。論是如此。】
「疏不依來者次第均給。」
【注此第二十。不依次第。第二十一。物廣行狹。第二
十二。損來求者。今無此二。或前意劣限量之中。攝
此行狹。】
「疏心不清淨後生悔惱。」
【注第二十三。是翻三時清淨施也。論云施前悅意。
施時心淨。施後無悔。此無初句。】
「疏求真與假。」
【注第二十四。以假為真。】
「疏先未運心。」
【注第二十五。非如還物。心卒施也。】
「疏不應其時乖儀散亂。」
【注第二十六。下句釋上。時即道理。論更一句。自他
施染。此若開之。可為三義。】
「疏嗤笑輕弄(至)研求不與。」
【注第二十七。心不殷重。亦可開四。有為五義。研求
即是推問之義。故意推問不欲施。第二十八不令
恣取。今此文無。】
「疏外道覔過(至)皆不應為。」
【注此下四義。是法施中。初之二句。不為求過外道
說法。及施經卷。第二不施與衒賣者。第三不施與
秘藏者。第四自業未成。亦不應施諸經卷等。結句
可知。】
「疏與上相違一切應施。」
【注論文具有應不應文。對而說也。】
「疏財寶財若乏(至)安樂來求。」
【注雖上談心。不由巧慧。此下巧慧但說所行。乏字
淮論。宜為足字。論云現有種種可施財物。或此義
標。少應善遣。後解為正。此一巧慧。正在少財。中間
兩句。財足之文。相形而來。起下巧慧。揆猶量也。】
「疏知有懷慳(至)施種漸生。」
【注懷慳有二。一者在俗。一是師長。及軌範等。其先
貧乏。文在第二。義通第一寄之樹福。通慳及貪。與
之令作。且自不為。寄猶權也。或猶托也倚也。樹者
立也。巳下三句。唯在第一。言無損費仍為饒益者。
以言慰喻不損汝財。令汝得益。及隨喜文。連第一
義。今如是引。意顯㸦顯。】
「疏見示相求知樂應與。」
【注論云若諸來者。有希求相。知其心巳。隨彼所樂。
悉皆施與。今此相字。去聲呼之。宜云求相。示字恐
是希字。示現甚好。此即不須他言。便施與也。】
「疏若有矯詐(至)令彼無罪。」
【注此中有二。有一來誑。初便覺知。有一來誑。初昧
後覺。二既意同。故合為文。此即求者。望托事也。論
云商人。應是買賣。或更思之。】
「疏若無財寶(至)令施無闕。」
【注隨應巧求財來施。並許之也。】
「疏於佛正法(至)隨應習施。」
【注說財布施。令他習行。故非法施。】
「疏常見惠捨(至)不敬忘念。」
【注於恣施家。此中有二。令其求者。數往乞求。欲令
施者。施度速滿。二䇿施者。勿令五失。尠字之下。兩
字為一。論云事力尠闕。或惡供贍。或隨朋黨。或不
恭敬。或念忘失。】
「疏知餘有法(至)或書寫與。」
【注論此文接前外道覔過求法正法之下。前言業
未成法。是不應施。今說轉求。即是一連。未知疏主
別引何意。應為前是直不施也。】
「疏若見餘無(至)別礙勝須耶。」
【注設餘無求。亦無力寫。自業未成。不應便止。當審
自心。尚有三心。三中是何。勿我於法慳垢纏心。不
能施耶。勿我於法別意所礙。不欲施耶。別意所礙。
即嫌恨等。為我於法有勝所須。不應施耶。】
「疏若有慳礙(至)妙智資粮。」
【注慳是第一。礙即是第二。應須施與。設由施巳。現
世癡瘂。亦應施與。況不施與。慳礙恒在。闕智資粮。】
「疏若無慳礙(至)為滿智因。」
【注觀無慳礙。但為勝須。復設三思。施時為何。為滅
染耶。為利他耶。為自利耶。】
「疏觀無煩惱(至)非違淨戒。」
【注初句初意。既無慳礙。即無所滅。不施無失。次下
三句。成第三意。今若施時。不能如此。故不應施。亦
為下成第二意。不施兼利自餘有情。施時只為此
一人也。既知不施。三義皆勝。故無過失。問此三行
文。是說不施。云何科在行施之中。答是相形文。論
文甚明。下文方問不施者故。疏中文有相翻之勢。】
「疏善設軌儀(至)所守護持。」
【注二句總標。作淨施佛。釋上軌儀。言作淨者。離慳
染也。假言施他。而必不與。還白用。雖作假施。亦離
重慳。世極慳者。不令人知。科在法施。甚為不當。論
云財故。雖結言法。前中言財。故是通二。有科此下
為應施中。甚失論意。論文明作二問答故。】
「疏若觀施時(至)或非巳物。」
【注此釋上言曉喻發遣。】
「疏於有怨苦(至)喜捨而施。」
【注此四無量。名勝意樂。次第配上怨苦德恩。於此
文前。有四無礙施。今略不引。】
「疏若有四障(至)生不慳智。」
【注四障者。一先未串習障。二尠闕匱乏障。三躭著
悅意障。四忻樂世果障。四智者。一覺悟智。二忍苦
智。三知倒智。四不慳智。】
「疏應有閑靜(至)生無量福。」
【注此但運心。名勝解施。無來求者。亦運心也。】
「疏於所愛寶(至)亦勿慳恡。」
【注論依增義。此難行施。遂立三種。今文既略。但有
二名。此無第一財物尠少。自忍貧苦。由當前來第
二障治。於第二中。更有長時。串習資具。有上品恩
最上妙物。由當前來一三障治。】
「疏信心恭敬(至)而行惠施。」
【注此第五門善士施也。論有五相。一信心。二恭敬。
三自手。四應時。五不損。前第四門。一切門施。有其
四相。約物有二。自物化他。施境有二。一非來求。父
母妻奴。乃至大臣。二是來求。行相既略。故今不引。
次下更有一切種施。有十一相。及遂求施。有其八
相。義不過前。故此不引。其十一相。分為六七。遂求
為八。故成增義。】
「疏此有三種(至)而行法施。」
【注二世樂施。論有九相。財法無畏。各三相故。財施
三者。物妙。如法。調伏慳垢。調伏積藏。今但引初。或
廣修言。頗該後二。後二別者。慳即執財。藏即自用。
無畏三者。除怖鬼傍。除怖王賊。除怖水等。此總具
三。法施三者。無倒說法。稱理說法。勸修學處。此有
勸修。餘並略之。或勸字中。可攝初二。初二別者。初
離相翻。即四倒等。彼離汎謬。】
「疏速疾而與(至)無競無慢。」
【注論有十相。一不留滯。二不執取。三不積集。四不
高舉。五所依。六不退弱。七不下劣。八不向背。九不
望報恩。十不悕異熟。此中有三。如文可知。疏中如
速捨者一句。宜為上段。科注脚錯。宜注隨字逐難
釋者。不留滯者。施心疾與過求者心。不執取者。不
邪執為空無有果。乃至唯施極淨。不積集者。非廣
積巳然後頓施。不高者。於來求者。心生嫌下。亦不
與他競勝而施。無依者。不依名譽。無退弱者。三時
清淨。不下劣者。擇其好物。無向背者。平等心。】
般若心經幽贊崆峒記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