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開度
般若心經開度
擔荷去。熱棒無情。未放汝在。今經因新發心弟子。名
開度者。時在誦持。為之指釋。故即以開度名之。竊取
般若。乃六度萬行之首。西乾四七。東震二三。之所傳
持實在于此。苟欲開度來學。舍此奚將。本開度聽說。
以開度標名。得當焉。
新安沙門羅峯墮道人書No. 550
心經開度
明新安沙門釋 羅峯弘丽 著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般若。梵語。此云智慧。此二字。是功。是因。波羅蜜多。
梵語。此云彼岸到。此三字。是騐。是果。有功。即有騐。
有因。即有果。有智慧。即於彼岸到。蓋以生死此岸。
總由無明妄見。無無明。則無生死此岸。即是彼岸
到。非別有個彼岸為所到者。以有最初無明。由失
本明智慧。迷無。執有。發妄知見。成立生死此岸。故
成隔越彼岸。若其不失智慧。何有無明。何有生死
此岸。寧不於涅槃彼岸。人人臻到哉。故必以智慧
為因。斯有彼岸到之果。是為般若波羅蜜多。重文
句義如此。若問何為智慧。則後經文。開示明了。臨
文自當剖析。今要言之。照蘊空。無所得。則為智慧。
不照蘊空。無所得。則非智慧。則是無明。無明者。無
智慧之明也。故不能安忍無得。而迷無見有也。能
不有有。則明矣。喻如天無雲。則明朗。戶開窓。則光
亮。人無著。則通達。皆以能無得明之證。今人念念
著有。何以能明哉。故祗是無明眾生。祗是輪迴生
死。不能於彼岸臻到也。聞經者。可以悚然醒矣。心
之一字。是喻。喻此經於般若部四百卷中。該括終
始。為般若全部之宗本。如心在人身中。為百骸萬
竅之主宰。人能制心。則能御形。若能通達此經。即
通達全部般若。無有異義。故心字喻明之。經字。有
貫攝義。如線貫華。攝群花朵。成縵莊嚴。彰佛言教。
攝眾法門。成佛修證。又訓常訓法。指佛言教。為終
古之常法。所不可違背者。是為加讚諸佛。所有名
句文身之辭。用斯解了。則觸目經題。而向後經文。
便可思過半矣。】
「觀自在菩薩。」
【此因人彰教。為眾生立個榜樣。令之如菩薩。行於
甚深般若也。夫般若。為佛果之因。一切菩薩之所
通行者。何以獨本此菩薩彰教。以菩薩。本耳根圓
通。證性無生。寂滅現前。是無明之所從破。是智慧
之所從生。見此菩薩。即見智慧矣。故所獨本。何言
之。一切萬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迷之不了。循聲
流轉。是為無明。悟之能了。聞復翳除。是為智慧。今
菩薩。本名觀世音。觀世如音響。何有於攀緣。尋聲
救眾苦。豈其迷真實。便此無明破。便此智慧生。故
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不本此菩薩。而誰本
哉。噫。諸人欲得觀自在麼觀世音去。抑或以觀蘊
空。之得心無罣礙。即為觀自在。亦可此則觀自在。
即是般若。無有二法。故獨本之以彰教。】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此本菩薩。因地修心時。出法名也。云深般若者。即
色即空觀照。是現前寂滅究竟涅槃。直達佛果之
正徧知。非權小乘。淺鮮觀知可及。行者。依於般若。
入流忘所。不落有為。不住無為。時者。因地修證。初
中後心之時。】
「照見五蘊皆空。」
【此實出深般若之觀照也。此照見字。即上行字。然
非別照一空。以行般若。但了五蘊。無實體性。不因
之出生妄想分別。立能所法。造輪迴因果。是為照
空智鏡。是為行於般若。五蘊。色受想行識也。本八
識相見二分。立色心二法。於心。分受想行識四者。
立五蘊名。以五蓋覆有情。失本性覺妙明。故名蘊。
色者。內外根身器界。一切所有形相。受者。內而根
身染著。外而器界愛增。想者。內而用心思量。外而
依境分別。行者。內而心數生滅。外而相狀變遷。識
者。內而主宰覺知。外而影像形色。從心生境言之。
則有識。斯有行。有行乃成想。有想以為受。從境生
心言之。則受以起想。想以為行。行以現識。四者相
為終始。所謂根本潤生無明。即此也。若不有四。即
無於色。若無於色。復何有四。此又相見二分之相
為終始也。今云皆空。則照見一法妄。而法法皆妄。
法法皆妄。實無一法之有出生也。包攝根塵界空。
無諸生死法。在內。既無眾生生死法。何有聲聞緣
覺二乘法。既無聲聞緣覺二乘法。何有菩薩一乘
法。俱包攝在內。故此照見為深般若。當如何觀照。
說在後文。】
「度一切苦厄。」
【此實出依。般若之於彼岸到也。苦厄。是此岸。度苦
厄。是脫離此岸。到乃彼岸。一切。該諸分段變易生
死。蓋輪轉凡夫。有分段生死之苦厄。以迷蘊空成
立。淺證聖人。怖變易生死之苦厄。以未究竟蘊空
成立。今深照蘊空。是乃究竟涅槃。故一切苦厄之
皆度。然則今人之不離苦厄者。皆自縛之也。苟能
觀照蘊空。且不作二乘之怖畏生死。隨類度生。況
作凡夫之住著生死哉。此為發明度苦厄實理。然
須知當經所度之苦厄。是菩薩度一切眾生。出於
苦厄也。若專作自度苦厄說。則失之。齊此為因人
彰法正文。後皆佛為舍利子。發明開示之辭。令了
悟於照蘊空。度苦厄之深般若也。】
「舍利子。」
【此呼當機弟子名也。舍利。梵語。此云鶖。乃鳥也。此
鳥目最明利。尊者母目如之。故以為名。尊者依母
立名。故云舍利子。居佛聲聞弟子中。智慧第一。可
了悟於深般若者。故特呼而告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此為開示蘊空實理。本自寂滅現前。令不迷於菩
薩照蘊空之照見也。一句。指空空色。一句。指色空
空。指空空色。令無迷色。指色空空。令無迷空。蓋迷
色則失空。迷空則礙色。失有礙之境。即有變遷之
心。握照不恒。即是生滅知見。非深般若之圓明照
見也。故今兩示不異。令知無色外之空。空外之色。
則見皆色皆空。皆空皆色。照無二用。一道涅槃當
前顯現矣。而所以不異之旨。示在下二句。臨文釋
之。迷色。屬生死凡夫知見。迷空。屬外道二乘知見。
入般若堂。都無是事。】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此為開示不異之理。何以不異哉。即是之耳。夫色
者。堅固妄想所凝結之根身器界也。四大宛然。山
河可見。何以即是空哉。圓覺有言之。我今此身。四
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骨筋髓腦垢色。皆歸
於地。唾涕濃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
歸於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
當在何處。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
化。解此經義。便於現前四大身色。直達即空理性。
蓋見為身色有者。以有和合之身。故經直示無和
合之身。以除迷執。夫諸物和合成體。則不得本物
留形。若得本物留形。則便是未始和合。如將青黃
紅黑白五色。和合成色。還分得開。青色歸青。黃色
歸黃等否。今執四大和合為身。却於身中。地大堅
相。一一可指歸地大。水大濕相。一一可指歸水大。
火大暖相。一一可指歸火大。風大動相。一一可指
歸風大。既可各歸。豈不各離。既在各離。於何和合。
乃當以知。此身畢竟無體。乃當以知。此身實同幻
化。幻化之身。如夢身也。夢中人物。在有非有。若在
有有。醒來時。所夢人物。何不現相。若曰。夢生醒滅。
滅乃以無。然夢之生。既有生相。現諸人物。則醒之
滅。當有滅相。見於枯殘。諸人夢醒時。枯殘人物何
在。既無滅相。則是無有生相。無生相身。有生相色
乎。色其不即空乎。今人難語此者。蓋是夢人不聞
雷音耳。獨怪圭峯。當年讀圓覺此段經句。痛哭流
涕。當下知歸。洪覺範謂其證到石頭之所云四大
性自復。然何在疏圓覺。失經圓理甚多。即釋四大
各離句。亦復不能當前直指。把各離。疏作觀照分
析。得非於即空實理。猶麻迷耶。諦思其故。必由當
時於經句中。但能達妄。未得證真。若但達妄。而不
證真。則未說得四大性自復。亦未說得色即是空。
曷不再思。富樓那尊者。當日疑四大之相陵奪。不
容圓滿週遍。我今此身。四大週遍。無處不堅。無處
不濕。無處不煖。無處不動。曾無相陵奪者。何哉。必
其大性。如彼燈光。滿室而不礙室。故一室能容多
燈光也。故一身。可四大同週也。更即病人證之。一
大受病。失其自性。餘大俱不安。常冐風而發熱。流
涕身痛。蓋乃風大有。而大大各有。便相陵奪也。豈
不可知無病之身。諸大之不相陵奪。乃諸大之不
有復性歸源也。何此即空之色。當前了然。而人迷
迷。執身為有也。噫亦睡之忒煞矣。若夫山河外色
之即空。則楞嚴有言之。汝觀地性。麤為四大。細為
微塵。至鄰虗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
析隣虗。即實空性。言實空性者。非因緣生。析出之
空性也。是即空性也。今人觀微塵合相之山河。不
觀微塵自性之山河。故見其質礙耳。豈知一微空
故。眾微空。眾微空故。一微空。一微空中。無眾微。眾
微空中。無一微。山河寂滅。理本如斯。諸人試靜觀
默究之。何如。苟能得於色之即是空。而空之即是
色。不待言矣。若不解了。於如此之空色。烏乎。能發
空色不異之觀照哉。故此二句。是為開示不異之
旨。】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例心法四蘊如色蘊。令一一解了於蘊空之相
即。發不異空蘊之觀照也。受之即是空者。如眼見
色。領會色像時。為受。然一眼見眾色。眾色一時領
會。若非當領會。即無領會。則此色在受。彼色如何
容納。今一眼見眾色。一一皆領會。曾無不領會礙
領會者。故知受之即是空也。想之即是空者。一念
憶無量事。事事明記。為想。若想不空。則一事在記。
餘事誰為緣擬。而乃驢事未去。馬事到來耶。譬如
有人作客。久離家鄉。忽然生念。便覺原本家鄉。父
子親戚。種種事務。一時現前。苟非想之即是空。能
有此融通耶。受想本空。行識可知。以營受想者。為
行。主行者。為識。四者異名不異體。達一蘊空。可悟
蘊蘊皆空矣。倘欲法說明了。楞嚴有五蘊。六入。十
二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文可檢。今不引
彼文者。以彼為言妄顯真。彰于離義。此當了真無
妄。方得即義。雖能離。即能即。然離。得斷妄清淨。即。
得證真清淨。不證真。無能斷妄。指修心學人。當指
之從即得離。若但說離。彼別作離想。蚤是妄了。如
何得永離諸妄。是故。法門修心。寥[宋-木+(羽/木)]其人。大乘般
若罕聞于世。當經即色即空之觀照。亦久塵埋。而
全即全空。全空全離。全離全覺。全覺全明。全明全
妙。在人日用現行中者。總語之而不覺矣。悲夫。】
「舍利子。」
【此將開示以真空實相。令不迷相以迷照也。又重
呼當機者名。而告之。蓋以眾生。失照之原。由不了
達實相清淨。見有諸相發生。發妄攀緣。知見不息。
乃失自性般若。顛倒輪迴。迷妄修學。故有凡夫生
死。三乘漸次。不入大乘種性。今語之以深般若之
照諸法空。令悟大乘修學。若但為說法空。不示以
法空實相。彼必有計是諸法空。是諸法空。為何相
者。求相不得。又生疑念。不能行深般若。朗照諸法
皆空矣。故下空相開示尤為關要。特重呼名而告
之。令警心諦聽。聞諸法空相。而了然于諸法空得
無迷照也。】
「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此直示以真空實相。是諸法者。指所示照之蘊空
法也。空相者。諸法空之相也。蓋有真實空。自有真
實相。眾生不悟真實空。正以不覩真實相。故乃迷
明失照。空晦暗中。結暗成色。見有根身器界。種種
諸相。不入淨覺。故此指出令曉。不生者。空非作故
有。不滅者。空無所壞裂。不垢者。空不受染污。不淨
者。空不受潔白。不增者。空無可加尚。不減者。空無
可脫離。是故。離因果。離修證。平等遍滿之為真空
實相。達斯實相。自能不即色而發照。亦不離色而
發照。唯不異空。不異色。而發照矣。蓋以即色為相。
實相之相。不生。不垢。不增。于何即色。以離色為相。
實相之相。不滅。不淨。不減。如何離色。無可即。無可
離。圓明無住。在斯時乎。故此實相開示。正所以成
照般若也。若分指。則不生滅。離凡夫因果。不垢淨。
離二乘修證。不增減。入性覺圓常。下文開示。本此
推明。然此為標指一真下為示離諸妄。知所照之
真又知所離之妄。後能依真旋妄。離妄即真。兩不
迷於明照也。】
「是故。」
【此本上文諸法空相。指示明顯。用廣推言。本覺實
相。為大寂滅海。為生佛一源。究竟清淨。離諸妄相。
故此承接。是故者。是此不生不滅等。為諸法空相
之故。】
「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
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至無智亦無得句。總彰實相。所離之諸妄相法
也。空中者。空實相中。此二字。連是故二字。直貫至
無智亦無得句。蓋顯空實相中。一切妄相之遠離
一切眾生皆本成佛。無不以般若光。住涅槃岸也。
今此。為無蘊處界三。凡夫輪迴法。無色受想行識
者。實相中。無五蘊法相也。無眼耳等者。實相中。無
六根法相也。無色聲等者。實相中。無六塵法相也。
六根六塵。又名十二處。若遇多迷色法。少迷心法
人。則指此十二處開示之。以眼耳鼻舌身。皆內色。
色聲香味觸。皆外色。今分名指出。彼得不迷也。意
法兩者。為心法。此則約言心法。以彼少迷故。若遇
于心法迷人。則指五蘊開示之。以受想行識。分指
心法故。意。意根也。法。外五塵影也。以意根無別有
體。依眼耳等五根立相。故所對根之塵。即眼等五
家塵。但眼等對別。意根對總。眼等對現在塵。意根
對落謝塵。故別立法名。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者。
無十八界法相也。乃至者。包攝色界。眼識界。耳界。
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
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在內。全彰十八界法
也。界者。有局限。不能超越之義。眼界者。眼以色為
界。眼不能見聲香等故。眼不能越色見故。色界者。
色以眼為界。聲香等不能對眼故。色必眼所見故。
眼識界者。眼家識。以眼色為界。依根始發識故。眼
不能發聲香等識故。耳等界義。俱如之。是所謂盡
落名言數量也。為無明妄相法。實相之所都無也。
蓋蘊處界諸法。為凡夫輪迴因果。乃生滅因。緣實
相不生不滅。何有於此。是故無之。】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
集滅道。」
【此無因緣覺悟。四諦修證。緣覺聲聞法。無明至老
死。為十二流轉門。無明盡。至老死盡。為十二還滅
門。蓋於流轉得還滅者。為緣覺觀法。今無流轉。何
有還滅。故曰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云云)。是無緣覺
法也。乃至者。包舉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
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
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
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
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
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之辭。無苦集滅道
者。無厭苦果斷集因慕滅果修道因之聲聞法。蓋
聲聞人。見三界生死。盡是苦果。此苦果。總由諸妄
因緣。集燻成種。若無集因。則無苦果。乃慕于滅。而
修遠離塵勞妄想之道。此則即於緣覺。所見流轉
門之因緣法。立苦集二諦。還滅門之因緣法。立滅
道二諦。分門別諦。總為見有垢淨。空實相中。不垢
不淨。何所依立。是故無之。】
「無智亦無得。」
【此無能所修證。菩薩法也。無智者。無能修。無得者。
無所證。蓋有證得。則有增。有修除。則有減。空實相
中。生佛平等。圓滿清淨。不增不減。何修何證。是故
並諸菩薩。能觀之心。所求之果境。而皆無之。甚哉。
般若照觀。非爾炎識之明見門。生滅心數。能所功
用。是故初告之色空不異。中道性境。以發照用。中
告之真空實相。平等常住。以立照體。後告之究竟
清淨。冥絕諸妄。以除照所。庶可獲入性覺。朗圓明
照。同諸菩薩之照見諸法皆空。而行深般若也。文
齊此止。統前色不異空起。為開示菩薩之所行於
般若者。不得作前淺後深。以照空之照。為所起幻
智。此無智無得。為除於幻觀也。】
「以無所得故。」
【此為開示清淨本覺。為因地心。果地覺之所原本。
以究竟始覺。圓滿妙覺者。令之必依般若之彼岸
到。乃苦厄度。而不迷因。不違果。於修無修。得證無
證也。蓋無所得。為本覺淨性。般若為本覺淨光。非
淨性。不發淨光。非淨光。不照淨性。一道之法。相為
體用。無自無他者也。故此開示。令知菩薩所行之
般若。乃稱性照觀。非因緣生法也。】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
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此原上句推本。開示菩薩。如性發照。如照解脫成
立因修。始覺究竟。菩提。梵語。此云覺。薩埵。梵語。此
云有情。乃求佛智度眾生者之名目也。依般若者。
依自性淨光也。波羅蜜多者。淨光所照之淨性境
也。故心無罣礙者。空照圓妙。不立能所知見分別
取捨也。無有恐怖者。無諸分段變易生死。之恐怖
諸妄境界也。遠離顛倒夢想者。永斷無明之諸妄
知見也。究竟涅槃者。寂滅現前。證圓覺海。不同二
乘之有餘灰斷也。涅槃。梵語。此云寂滅。又云圓寂。
謂圓除五住。寂滅永安。乃佛所歸之極果也。合文
無罣礙。無恐怖。離倒想。竟涅槃。是所謂度一切苦
厄也。】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此原上句推本。開示諸佛。如性圓照。如照明妙。成
立果證。妙覺圓滿。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梵語阿。
此云無。耨多羅。此云上。三。此云正。藐。此云等。菩提
此云覺。乃佛果之極稱。此中一故字。及上節兩故
字。以無所得句一故字。皆是推本之辭。然無得句
一故字。又下三故字之所由本。蓋由清淨性。發清
淨光。依清淨光。還照清淨性。乃無照生所。無所生
能。故除諸妄境。永斷無明。當前寂滅。為諸菩薩之
所修行也。依清淨光。常照清淨性。乃無妄覺明。圓
覺徧滿。為諸如來之所果證也。則夫欲該覺果。徹
覺因。捨般若波羅蜜多之不修學。於何修學哉。有
志佛道者。思之。】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
【此本般若波羅蜜多。徹因該果。法本深奧。而推讚
之。以令知菩薩所行之深般若波羅蜜多。非對淺
為深之深。乃無對無待。不落名言數量之甚深法
性以云深也。故知者。於究竟始覺圓滿妙覺之故
而知也。是大神呪者。無量塵勞煩惱。依于般若。剎
那頓破。豈淺鮮神力之可能。是大明呪者。遠劫無
明癡暗。依於般若。總成慧用。豈微劣知照之可及。
是無上呪者。般若淨光。蓋聲蓋色。圓裸虗空。包羅
法界。世出世間。更無有物。能加上之。是無等等呪
者。法法清淨。法法般若。隨緣應現。祗此一物。更無
他物。何所與等。而等等之耶。故云。上天下地。唯我
獨尊。故云。不與萬法為侶。噫。唯我獨往。更莫逢渠。
庶可言於般若矣。呪字。向後經文。訓釋明白。】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
【此為發明般若波羅蜜多之所為呪也。先言除苦
真實。後言故說呪者。以一切苦厄。塵勞萬法。俱名
言戲論之所成立。今破除塵勞。度苦厄。依于般若。
般若非呪為清淨元音。何以能破除戲論名言哉。
正所謂聞復翳根除也。故先告以除苦之真實。後
告以故說般若為呪。故說者。真實除苦之故也。真
實不虗者。言般若。真實能除苦厄。究竟涅槃。非擬
空華結空果也。夫般若既為呪。則亦唯有名言。都
無實義。故金剛般若云。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
應捨。何況非法。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
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若不解此。聞說般若。又
執真實。別求法相。更迷亂矣。齊此文正。從初呼名
起。發明開示竟。】
「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
婆訶」
【此直示般若之呪也。令末世眾生。緣念於此。則不
隨逐世間戲論名言。循聲流轉。則乃圓聞清淨。達
耳圓通。遊涅槃路。有斯利益。故即說呪。故呪之所
以為般若也。存本梵語。無有翻譯。蓋為般若。不落
名言義諦。雖有說而未甞說。即可聞而無所聞也。
在前經文。為顯說般若。此為密說般若。諸大乘經。
多有顯密雙彰者。同此旨也。噫。此經首本聞思修
菩薩。彰法。後有呪言。存教。今人終日求般若。而迷
般若者。迷于何哉。名言圈繢。跳不出耳。願諸有情。
急宜知返。】
心經開度卷(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