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添足
般若心經添足
* No. 553-B
心經添足科文
* 釋此經文大科分(二)
* 初釋題目(二)
* 初正釋經題
* 二釋譯人名
* 二釋經文(二)
* 初顯說般若(四)
* 初因人顯法(三)
* 初能修之人
* 二所修之法
* 三修證之位
* 二正示法空(二)
* 初明蘊空
* 二顯空德(二)
* 初總標
* 二別釋(四)
* 初釋蘊處界
* 二釋十二因緣
* 三釋四諦
* 四釋智得
* 三依法修證(二)
* 初明菩薩得涅槃
* 二明諸佛得菩提
* 四結讚功能
* 二密說般若(四)
心經添足科文(終)
No. 553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添足
唐 三藏法師 玄奘奉 詔譯
明 粵東鼎湖山沙門 弘贊 述
【釋此經文。大科分二。初釋題目。二正釋經文。初釋
題目分二。初正釋經。題二釋譯人名。
初釋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題八字。有通別二義。上七字是別。別於諸經。以
諸經名號不同故。經之一字是通。通於諸經。以如
來所說。同名經故。就別題中。復有二義。上六字是
所詮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故此經以法喻
為名。(或言單法為名。以心字是結集人借義彰要。非正喻也)大乘為教相。(是深
般若)以空為宗。(是諸法空相)涅槃為趣。(究竟涅槃)實相為體。(色即
是空)觀照為用。(照見五蘊)若通題釋。以神鑒為體。(般若)運到
為用。(波羅蜜多)若以因果釋。般若為因。(無分別智)波羅蜜多
為果。(到彼岸)般若之義有三。謂實相。觀照。文字。實相
般若者。謂法身真空之體。元無名相。今於無名相
中。建立假名而談實相。故名實相。以心源湛寂。無
相而相。名為實相。是所觀之真性。即吾人虗靈不
昧本覺真心。非寂非照。理性常住。體離生滅染淨
虗妄等法。觀照般若者。乃實相體所起之用。即能
觀之妙慧。良由法性幽玄。非此莫鑒。諸佛以此而
妙契法身。菩薩以此而頓證真空。即吾人無分別
智。非照而照。照了一切諸法。皆即真空。無明即是
實相。故云色即是空。文字般若者。文字是諸佛詮
理之教。而文字性空。性空之體。即是般若。故台教
云。文字是色。是色即實相。天王般若經云。總持無
文字。文字顯總持。是以能顯了實相觀照二種般
若之德。般若雖三。原同一相。所謂無相。無相即是
大覺圓常。真空之體。具此三名。如世𠁼字。若能一
念正觀圓修。照了諸法皆空。是為圓證究竟涅槃。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智乃實相無分別之智。慧是
無分別智中之妙慧。亦名淨慧。亦名無相慧。又慧
即智。故成實論云。真慧名智。此之智慧。體性圓融。
照用自在。能窮諸法實性之邊底。是超情離見玄
妙之絕稱。非同世智之智。聰慧之慧。世之智慧。從
識心生。分別塵境。執取名言。發妄知見。為有漏根。
生死株。不能破無明惑。顯實相理。恐人濫此。故存
梵音。而不直翻華言。究其實。則無物可當其體。無
法可字其名。乃強名為般若也。梵語波羅蜜多。此
翻彼岸到。若順此方之文。則云到彼岸。是究竟諸
法實際無餘之義。以生死為此岸。煩惱妄念為苦
海中流。真空之際為彼岸。般若如般筏。故其行深
般若者。照蘊空。無明滅。見煩惱即實相。生死即涅
槃。越二死海。至三德岸。名到彼岸。其迷般若者。種
種分別。妄執身心為有。遂失慧光。不了諸法實相。
名住此岸。故華嚴云。我觀一切眾生。俱有如來智
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以要言之。但有
纖情未盡。便隔彼岸。凡聖情忘。即彼岸到。無別以
為到也。心者。譬如人心。為四大百骸之要。喻此經
為六百卷般若所歸之宗要。若達此經。則六百般
若朗焉。有以此字。為中心之心。謂此經在六百卷
之中心。謬也。或有以為真心之心。然六百般若。皆
談真心。非獨此經。以般若即心也。心有體用。實相
是體。觀照是用。以用歸體。即名到彼岸。故起信論
云。自心起信。還信自心。自心即體。起信即用。還信
自心。即是以用歸體。華嚴別行鈔云。智是理用。理
體成智。還照於理。智與理冥。方曰真智。真智即實
相般若。理即真空之理。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
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入。入是以用歸體。況性
相空宗各異。寧容渾濫。而六百般若皆一無相空
宗。是般若即真空體。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
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故說智慧足矣。更不別說
心性。若說心性。則成實法。一涉實法。便非空也。或
謂是薩婆若心。原非經題。以心外無般若。般若外
無心。心無形相。故說般若。是為最玄最妙。何用更
言心乎。經者。梵語修多羅。此翻為契經。謂上契諸
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今人尚略。故單言經。經即
教也。是佛所詮之教。而訓常訓攝。常以不變為義。
謂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群邪不能沮。眾聖不能異。
攝謂貫攝玄微。以開未悟。同出苦津。而登覺岸。故
有悟此經題。則彼岸到矣(別行鈔云。若有解華嚴經題七字之義。即一部
之功巳過半矣。𠁼。音伊)。
△二釋譯人名。】
「唐三藏法師玄契奉詔譯。」
【唐是國號。三藏即經律論也。法軌也。師範也。謂能
為軌範。以法訓人也。玄奘是師法號。本名褘。俗姓
陳。乃漢太丘仲弓之後。慧英處士之子。母夢白衣
人而誕。年十一。從兄長捷法師出家。日授精理。二
十三。便昇講座。詞理妙盡。自惟此土經法未殫。遂
往西天。學通三藏。齎經律論梵夾歸唐。奉詔譯為
華言。此心經前後共有六譯。今所釋者。正奘師所
譯之本。言譯者。傳也。謂傳彼西天之語。而為東華
之言也。
△二正釋經文分二。初顯說般若。二密說
般若。初顯說般若分四。初因人顯法。二正示法空。
三依法修證。四結讚功能。初因人顯法分三。初能
修之人。二所修之法。三修證之位。
初能修之人。】
「觀自在菩薩。」
【此五字。有通有別。上三字是別。名別諸菩薩故。下
二字是通。號通諸菩薩故。梵云婆盧枳底濕伐羅。
華言觀自在。若云阿耶娑婆吉低輸。華言觀世音。
梵本自有兩名。亦經各旨所宗不同。若從耳根悟
入。如楞嚴經。菩薩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大悲經。菩
薩聞呪。即超八地。斯皆從耳根悟無生忍。名觀世
音。從體起用。故云觀其音聲。即得解脫。六根互用。
故現千手眼。照護群生。今經從眼根證入。故云照
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名觀自在。然此有能所
自行化他之義。觀字若作平聲。即屬能觀。世音屬
所觀。即所化機。故法華經云。一心稱名觀世音。即
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此即能所化他也。楞嚴云。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此兼眼
耳二根。故云觀聽。並屬自行。大悲經。兼觀音自在
二號。即屬自他。若準溫陵釋。觀音者。觀世言音。圓
應圓悟之號。此亦兼自行化他。然自行邊。觀字應
作去聲。謂此菩薩。用般若觀慧。照見五蘊身心空
寂。度諸苦厄。即生死解脫。得大安樂。故云自在。交
光云。觀字隨俗雖作平聲。理實去聲。良以納聲為
聞。達理為觀。特取達理。故於音聲不言聞。而言觀
也。復須知因中名自行。果上是化他。然菩薩以利
生為要。必兼化他。方應菩薩之號。菩薩者。梵音具
云菩提薩埵。菩提此翻覺。薩埵翻為有情。就中亦
有自行化他二義。自行邊。則菩薩巳具覺悟之智。
尚有餘習之情未盡。(習情若盡。則名為佛)若化他邊。謂菩薩
以悲愍心。開覺一切有情。令見大道。二義合名。故
稱菩薩(有情。即眾生別稱)。
△二所修之法。】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行是修行。即所入觀行也。深是甚深。即真空般若。
非心所知。非識能識。般若約教有二。一深二淺。淺
者名人空般若。是二乘所證。深者即法空般若。是
菩薩所入。今此真空實相。非二乘偏空小智所踐。
故云深也。時者。證入真空體。在一剎那時也。乃菩
薩以無分別智。照了五蘊身心。廓然寂滅。性相皆
空。即最後一剎那頃。證入真空體之時。而稱體起
用。度一切苦厄。亦在一剎那時。大般若經云。皆以
無性而為自性。用一剎那相應妙慧。證得無上正
等菩提。是也。(若據不空所譯本。即非因地時。乃菩薩入慧光定時說。今按本譯。以因地
釋。令行人有所措心也。如心地觀經云。一剎那心。般若相應。悟三世法無餘。是知以因地為正。言體用皆
在一剎那時者。由五蘊本空。苦厄斯無。故體用同時也。言無分別智者。亦名根本智。若最初一念聞聲見
色。得聲色自性時。是現量當前。即無分別智照。不屬生滅有無。此智纔發。分別之心頓泯。當體即是真空。
若見真空。名見佛性。若剎那流入意地。起第二念。分別事理。即是生滅心。生滅妄想相續。念念不住。隨他
聲色流轉。即智而成識。若不起分別。境自如如。即識而成智矣。剎那者。時之極速也。一念中。有九十剎那。
又云。一彈指頃。六十五剎那)。
△三修證之位。】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照見。是能入之觀。五蘊。是所觀之境。正以妙慧照
見五蘊自性。當體皆是真空。故異二乘滅色求空。
若證真空時。能所俱忘矣。照字在果。即觀自在之
觀字。在因。即吾人率爾心時。不起分別之現量。故
此照之一字。是修般若最初下手工夫之要術。即
無分別智。照而了了者。見非眼根。及眼識所見。乃
現量當前。於一切法。得法自性。不見纖塵可得。所
謂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非曰不見。見即無見。由
五蘊本空。即是實相。實相無相。故不可見。不可見
而見。洞徹法界。非唯不見世間諸法。於出世間一
切禪定。智慧。解脫。三昧。無上正覺菩提。涅槃等法。
悉空。故皆不見。都無所見。名為照見。是見諸法實
相也。瞥有少見。即墮妄想無明窟宅矣。五蘊者。色
受想行識也。蘊以積聚為義。謂諸眾生。由此五法。
積聚成身。復由此身。積聚無量塵勞煩惱。而受無
量生死輪迴之苦。又名五陰。亦由積聚妄想煩惱。
而陰覆本明真性也。色以質礙為義。謂此身假合
地水火風四大因緣而成幻質。洎外山河大地器
界。凡有形者。皆名為色。受以領納為義。謂眼耳鼻
舌身意之六識。納彼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想以
審思取像為義。即意識緣想六塵之境。行以造作
為義。即意識思惟塵境。造作善惡行業。識以了別
為義。名為心王。受想行。是心所。故此五蘊總名身
心二法。此之身心。如幻如化。從因緣生。原無實性。
故佛為瓶沙王說喻。色如聚沫。(因風吹水成聚。體相無實)受如
水泡。(水因物擊成泡。起滅無常。眾生所受苦樂之事亦爾)想如陽𦦨。(遠望曠野。日光
發燄如水。渴者思飲。眾生因念成想。終為虗妄)行如芭蕉。(蕉體危脆。中無有實。眾生造作
諸行亦爾)識如幻事。(幻術。幻作人馬。本無實體。眾生識心分別諸法。隨境生滅。如幻無實)
菩薩以般若智。觀此五蘊。色從四大假合而有。受
想行識。由妄想境界而生。四大妄想。本無自性。當
體即空。故曰皆空。非謂絕然滅無為空。亦非有法
能令彼空。以彼本自空故。眾生不了水月空華。故
執五蘊幻有之色。而迷自性之真空。真空幻有。體
無有二。但隨凡聖所見不同。若以妄心分別。則見
五蘊。而遺真空。若以般若觀。則真空現。而五蘊亡。
是故真空一顯。幻有都滅。即五蘊斯空。而苦厄斯
度。是為到彼岸矣。言度者。脫也。超越也。一切苦厄
者。世出世間諸苦也。此上序述觀自在菩薩修證
之旨。乃一經之綱領。使人傚而修之。若有上機之
人。覩此便悟無生。如其上上根者。聞觀自在名。即
頓證真空。何假後語。如或未然。須詳下文。(上言證者。乃證
悟之證。非同二乘取證果位之證。故經云。無智亦無得。下皆同也。鎮國云。生死之本。莫過人法二執。迷身
心總相。故計人我為實有。迷五蘊自相。故計法我為實有。智眼照知五蘊和合。假名為人。一一諦觀。但見
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先觀色蘊。是觀身。了知堅是地。潤是水。煖是火。動是風。觀餘四蘊。則是觀心。了
知領納為受。取相為想。造作為行。了別為識。依此身心諦觀分明。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名為人
空。若觀一一蘊。皆從緣生。都無自性。求蘊相不可得。則五蘊皆空。名為法空。是以照五蘊。而二空理現矣。
言世間苦者。所謂八苦。生。老。病。死。冤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陰盛也。出世間苦者。變易生死也。謂聲聞緣
覺菩薩。雖離世間分段生死。而有方便等土變易生死。如初位為因。後位為果。又後位為因。後後位為果。
以其因移果易。故名變易。言分段者。謂三界內眾生。隨其作業。所感果報。身之形段則有長短。命之分限
則有延促。是名分段生死。以照見蘊中我人空故。滅煩惱障。即度分段苦。以照見五蘊自性空故。滅所知
障。即度變易苦。苦厄雖眾。而二死收盡。今見真空。則度厄巳盡矣)。
△二正示法空
分二。初明蘊空。二顯空德。
初明蘊空。】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正釋明五蘊真空。顯非離色明空。及斷滅空。以
即色之空為真空。即空之色為幻色。而色是一切
法相之首。故舉初攝後。以色義既彰。則萬法昭然。
色。即四大幻有之色。空。即般若真空之理。眾生因
迷真空。而成幻有之色。幻有緣生。元無自性。本是
真空。如波外無水。由眾生以妄想風。擊彼真源。遂
迷源逐浪。沉溺苦津。如來教以般若觀慧。照了幻
有。無異真空。如悟波不異水。故云色不異空。如誌
公曰。有相身中無相身。無明路上無生路。是也。空
不異色者。真空為萬法之體。故本具一切諸法。如
水出生波濤影沫。及隨器方圓等相。而眾生因執
幻相。故迷真空。如愚夫觀波迷水。如來教修般若
觀慧。達真空體。無異幻相。如悟水不異波。故云空
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正發明不異之旨。
以不異故。即是之也。又恐人因法成執。猶存色空
二見。如世謂玉石相似。仍存二物。故言不異。今欲
泯此二見。使人妙契色空不二。全體即是。如波即
水。如水即波。動靜似分。體無二致。由迷真空。故令
識幻即真。權立二名。元無二物。故永嘉云。無明實
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是知幻境本真。不由
修習。今因迷重。故須般若智照。不假智照。不知本
真。不知本真。致見各異。凡夫執有身心。故見生滅。
受於生死。外道著空。撥無罪福。故墮輪迴。二乘妄
見五蘊實有其相。不了緣生。心起厭離。故墮聲聞
雖了五蘊諸法緣生。不達無性。故墮緣覺。若了五
蘊諸法無性緣生。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即真空。
是名為佛。法身真。空之體。原非斷滅。故須於幻有
中求。幻外無真。故曰真空。真外無幻。故曰幻色。此
真空幻色。不異相即。是一經之極旨。般若之真宗。
(舊依教釋。佛為執有之徒。破色立空。故云色不異空。為執空之徒。破空立色。故云空不異色。為諸菩薩。顯
中道觀。示實相理。俱立俱破。故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今經幻色當體即是真空。全非破空有之旨。故非
舊釋)色蘊既爾。四蘊皆然。故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若具說者。應云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
即是受。餘三蘊例之可知。是名五蘊皆空。今如來
令觀此現前五蘊身心。為所觀境。不假別求他法
為境。是為最切最要。若能觀一蘊空。則蘊蘊皆空。
故圓覺經云。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
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但
彼經以破幻顯真。此經即幻是真。旨雖不同。色心
無異。既知此心。真妄同源。空有不二。即此現前一
念妄想起處。便是真空獨露呈前。當下以智觀察。
見妄無體。便是真空。即凡心而見佛心。詎可棄茲
幻妄。而別想真如。如棄波求水。烏可得哉。此之空
有不二。真妄同源。非智莫達。故呼舍利子而告之。
舍利是梵語。子是華言。乃如來第一智慧弟子。本
南天竺大論師。提舍婆羅門所生。母名舍利。從母
受稱。故名舍利子。此譯云身子。以母好形身故。又
譯云鶖子。以其母眼明淨如鶖鳥之目。或言其母
才辯。喻如鶖鳥。(鶖即春鸎。又云百舌鳥是)按。此經六譯。而施護
所譯本。謂觀自在菩薩。在靈鷲山。為舍利子說。既
爾。菩薩下當有言字。今據經文勢。及大部般若中。
應是佛說。以文非全部。故無緣起及流通二分。然
智者但取其義。勿泥其跡。若佛說。若菩薩說。皆可
(離色明空者。謂空在色外。如墻處不空。墻外是空。斷滅空者。謂滅色明空。如穿井除土出空。以先有後無。
是為斷滅。此二非真實心。無知無用。不能現於萬法。然外道二乘。皆有斷滅。外道斷滅。歸於太虗。二乘斷
滅。歸於涅槃。有以此經如餘經。三分分釋。從觀自在至度一切苦厄。為緣起序分。舍利子至三菩提。為正
宗分。故知以下。皆為流通分。如此亦強為穿鑿。然此既云心經。即大部般若之心。故無序分等。慈恩云。錄
大經妙最。別出此經。三分二序。故皆遺闕。餘譯雖自有緣起之文。而不合眾譯。但得其旨。不可於此妄生
是非)。
△二顯空德分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諸法者。即五蘊等法也。空相者。即諸法之真空
實相也。葢前示五蘊幻有。即是真空。而未說其相。
故今示云。是諸法空相。既云諸法空相。則不可離
諸法而別言空相。此直指諸法當體。即是真空之
相。譬如水月鏡像。體離生滅垢淨增減。故不可作
之令生。壞之使滅。染之令垢。治之使淨。加之令增。
損之使減。何以故。以彼影像無實。當體即空。亦如
虗空。不可以生滅垢淨增滅名之。真空之相亦爾。
故不可得而名之。乃強名曰實相。實相之相。非五
眼能窺。心智所測。唯證者能知。葢生滅。約指蘊處
界。垢淨。約指四諦因緣。增減。約指智得。以蘊等是
迷真逐妄。故見生滅。十二因緣。有流轉還滅二門。
其流轉門。是苦集二諦。乃世間因果故垢。其還滅
門。是道滅二諦。乃出世因果故淨。菩薩修行。道有
所增。而惑有所減。故云增減。今言不生滅垢淨增
減。是發明諸法真空相中。本無凡聖修證因果等
法。直顯般若一真空體。使人諸見脫落。一絲不掛。
獨露真常。即如如佛(還源觀中云。隨流加染而不垢。返流除染而不淨。在聖體
而不增。處凡流而不減。略疏云。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又隨流不染。出障非淨。又障盡
非減。德滿不增。此生滅垢淨增減。是有為法相。翻此以顯真空之相。故云空相)。
△二別釋
分四。初釋蘊處界。二釋十二因緣。三釋四諦。四釋
智得。
初釋蘊處界。】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
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詞。以發明諸法空相不生滅
等之故。故無色受等也。空中者。即空相之中。以真
空實相。本離一切凡聖等法。故無蘊處界因緣修
證之相。至於般若空中。空性尚不可得。況有蘊處
界等法。故云無也。葢無。非同龜毛兔角之無。乃即
一切相。離一切相為無。以妄情一息。凡聖見銷。真
空獨露。故無蘊處界等可得。無色至行識。是無五
蘊也。無眼耳至觸法。是無十二處也。無眼界至無
意識界。是無十八界也。此合六根六塵。為十二處。
(根以能生識為義。塵以染污情識為義)合六根六塵六識。為十八界。
在內為六根。在外為六塵。根塵相對。識生其中。所
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界以界別為義。謂此十八法。各
有別體。義無渾濫。如眼以色為界。耳以聲為界。乃至意以法為界。眼不能越色有見。耳不能越聲有聞。乃
至意不能越法有知。色以眼為界。以色必眼所見。非聲香等能對眼故。乃至意以法為界。以法必意所知。
非聲香等能對意故。眼識界。是眼家之識。必依眼根始發。非依餘根能發。而眼亦不能發聲香等識。故此
為別。餘可例知)乃至者。是舉其始末。而包括其中也。此蘊
處界。名為三科法門。法門雖三。總色心二法。開合
不同。佛為迷心不迷色人。說五蘊法。合色為一分。
開心為四分。(受想行識皆心分故)為迷色不迷心人。說十二
處法。開色為十分半。(謂內五根。外六塵。法塵半分故)合心為一分
半。(謂意根一分法塵半分)為心色俱迷人。說十八界。開色為
十分半。(準上應知)開心為七分半。(謂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識。加意根一分。法
塵半分)如來逗眾生機。說此三科法門。各隨根性。任
修一法。即能悟入。今此般若真空門中。都無是事。
是故言無。正顯真空實相體非質礙。領納。審思。造
作。了別。積聚之相。故無色受想行識也。真空實相。
體非根塵。能入所入之相。故無十二處也。真空實
相。體非根塵識別之相。故無十八界也。
△二釋十
二因緣。】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名十二因緣。亦名緣起。亦名緣生。所謂無明緣
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
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言無
明者。昏暗義也。(謂過去世煩惱之惑。覆葢真性。無妙覺之明。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
塵緣影為自心相。故名無明。大般若經云。如無所有。如是而有。若於如是無所有法。不能了達。說名無明。
何等法無所有。謂蘊處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彼由無明。及愛勢力分別。執著斷
常二邊。由此不知不見諸法無所有性)行者。造作也。(謂過去身口。造作善不善業。故
名行)識者。心王也。(真妄和合。名之為識。由過去惑業相牽。致令此神識。投托母胎)名
色者。名即心。色即身也。(從托母胎。至第五箇七日。生諸根形。四肢差別。是為
名色)六入者。六根也。(從名色後至第七箇七日。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故名六入。
亦名六處)觸者。觸對也。(從出胎巳來。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觸對六塵。然未能了知生苦
樂想。故名為觸)受者。領納也。(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因外六塵。觸對六根。即能領納
前境好惡等事。然猶未能起婬貪等心。故名為受)愛者。貪愛也。(從十四五歲。至十八
九歲。貪於姓欲諸境。及勝妙等事。然猶未能廣徧追求。故名為愛)取者。求取也。(從二
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廣徧馳求。故名為取)有者。後有也。(因馳求諸境。起善惡
業。積集牽引當生三界有漏之果。故名為有)生者。受生也。(今現世所作善惡之業。後
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故名為生)老死者。衰壞也。(謂來世受生巳後。五蘊之身。衰
巳還壞。是名老死)此十二法。展轉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
名為緣。三世相續循還無有間斷。如輪迴轉。故曰
輪迴。始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招感現在識名色
六入觸受五者為果。由現在果。起愛取有三者為
現在因。由現在因。而感未來世生老死之果。此是
生相。即凡夫法。名流轉門。若緣覺人。悟此諸法緣
生。而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滅。此是滅相。即緣
覺法。名還滅門。若以般若觀慧。照了無明體性皆
空。無生滅相。故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
死。亦無老死盡。言無無明。是舉流轉初相空。亦無
無明盡。是舉還滅初相空。乃至無老死。是舉流轉
末相空。亦無老死盡。是舉還滅末相空。盡即滅也。
此葢舉其始末空。而該其中。以顯般若真空。體非
流轉還滅之相。故無十二因緣也。
△三釋四諦。】
「無苦集滅道。」
【苦即生死苦果。集是惑業苦因。此是世間因果。滅
即涅槃樂果。道是道品樂因。此是出世間因果。智
度論云。世間及身。是苦果。貪愛瞋癡等諸煩惱。是
苦因。煩惱滅。是苦滅。滅煩惱方法。是名為道。如來
說此四聖諦法。葢為凡夫二乘。不知三界五蘊諸
法。如幻如化。本自無生。性相寂滅。生死涅槃。猶如
昨夢。而於無生法中。妄見生滅。橫受輪迴。譬如陽
𦦨無水處。妄作水想。徒自疲勞。是故如來令彼知
苦斷集。慕滅修道。暫息苦本。聲聞不了。躭寂滅樂。
以為實證。大乘菩薩。修般若觀。見真空理。無生滅
修證之法。生滅修證。自性空故。故云無苦集滅道
(諦者。審實也。凡夫雖有苦集。而不審實。不得稱諦。無倒聖智。審知境故。故名聖諦。道品者。即三十七品菩
提分法。詳餘經論)。
△四釋智得。】
「無智亦無得。」
【智即能觀之智。得即所證之理。意明不但無蘊處
界諦緣諸法。即三乘人能證所證。及修般若菩薩
空諸法之智。與空智之所得理亦無。蓋法性如空。
以眼病故。於空見華而取證。故大般若經云。欲知
說如來不能證諸佛法秘密義趣。當學如是甚深
般若波羅蜜多。何以故。所證佛法及能證者。不可
得故。又云。於一切法勝義諦中。能證。所證。證處。證
時。及由此證。若合若離。皆不可得。不可見故。菩薩
於諸法空。不應作證。謂觀法空時。先作是念。我應
觀法諸相皆空。不應作證。我為學故。觀諸法空。不
為證故。觀諸法空。乃至我於無上正等菩提。今時
應學。不應作證。故智度論云。菩提深入空故。知空
亦空。涅槃亦空。故無所證。以證不證法不可得故。
始從五蘊。終至四諦。乃三乘人修道所觀之境。今
修般若。如大火聚。無論淨穢。觸處皆燒。是故真空
理顯。凡情蕩盡。真如聖境。一切智智。悉不可得。故
世之蘊處界。出世之四諦因緣。以至能證所證。莫
不皆空。是則人法兩忘。境智雙泯。如病去藥除。故
云無智亦無得。
△三依法修證分。二初明菩薩得
涅槃二。明諸佛得菩提。
初明菩薩得涅槃。】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
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以無所得故者。承上諸無字而言。謂由前諸法無
所得之故。菩薩因依之而修得究竟涅槃。故此無
字乃統一經之旨。葢由法性如如。體本寂滅。若以
有所得心。即迷本真。失於般若觀慧。何由遠離顛
倒。得於究竟涅槃。涅槃經云。無所得者。則名為慧。
菩薩得是慧故。名無所得。又無所得者。名大涅槃。
菩薩安住大涅槃中。不見一切諸法性相。故名無
所得。又無所得者。名為大乘。菩薩不住諸法。故名
大乘。清涼云。無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無得智
慧。故方得也。大品云。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智度論
云。有二種空。一無方便空。故墮二乘地。二有方便
空。則無所墮。直至無上菩提。復有二種空。一但行
空。墮二乘地。二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則無處
可墮。故諸菩薩以般若方便觀慧。照諸法空。故於
蘊處界因緣諦相。及能證所證。皆無所得。以此無
所得心故。而依般若修行。則業累解脫。由依此修
行故。則惑不礙心。境不礙智。故心無罣礙。由無罣
礙。則業累解脫。以業脫故。則外無三界果報之恐
怖。由無果報。則內永離煩惱之顛倒夢想。以離煩
惱。則真常獨露。是為究竟涅槃。斯顯般若真空。體
非生滅。違因失果。故諸菩薩。於一切法無所得。是
得究竟涅槃。然一大部般若。皆以無所得而為宗
致。設有一法過涅槃上者。亦如夢如幻。悉不可得。
故大般若經云。雖達一切法自性皆空。而諸菩薩。
因此般若波羅蜜多。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轉妙法
輪。度無量眾。雖證菩提。而無所證。證不證法。皆不
可得故。以不可得。即無能證所證諸忘知見。由無
妄見。故無顛倒之煩惱。若有所證。即是顛倒夢想。
豈得涅槃菩提。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云。若論菩
薩證真實時。乃至法身亦無得故。菩提薩埵者。是
能依之人。般若波羅蜜多者。是所依之法。心無罣
礙顛倒夢想。是能空之障。究竟涅槃。是所證之果。
究竟涅槃者。五住究盡。二死永亡。名為究竟。亦名
無餘。以究盡涅槃之際故。復名無住處涅槃。非同
二乘。但離見思惑。名為解脫。權得化城之涅槃。誠
非究竟。梵稱涅槃。華言圓寂。圓。謂德無不備。寂。謂
障無不盡。亦翻大滅度。大即實相。滅即蘊空。度即
越苦。又大即法身。滅即解脫。度即般若。菩薩修般
若。觀諸法空。實相理顯。了生死幻身。即本法身。煩
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脫。此則三障頓空。三德斯圓。
是謂究竟涅槃(三障者。即業障。報障。煩惱障也。業能縛眾生。在生死獄。不得解脫。故
名罣礙。三界果報。猶如火宅。是可畏相。故名恐怖。無明體性。是顛倒法。猶如夢想。故名顛倒夢想。由離煩
惱。則不起惑結業。由離結業。則無果報矣。五住者。即五住地惑。此惑能令眾生。住著生死故也。一。一切見
住。即三界見惑也。二。欲愛住。即欲界思惑也。三。色愛住。即色界思惑也。四有愛住。即無色界思惑也。五。無
明住。即根本無明惑也。二乘未了此惑。故沉滯於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便斷除。猶餘惑未盡。故住
實報土。今修般若。餘惑頓破。故名究竟)。
△二明諸佛得菩提。】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三世者。過去。未來。現在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華言無上正等正覺。即諸佛所證之道。意明非
獨菩薩以無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涅槃。三世諸佛
亦以無所得心。依般若而得無上菩提。菩提涅槃。
原無二路。皆依般若而得。捨此般若。而無有得之
者。故大般若經云。一切如來應正等覺。乘如是乘。
行如是道。來至無上正等菩提。此乘此道。當知即
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摩訶般若經云。諸法自相
空。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云。菩薩行般若
作佛巳。變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提是智
德。涅槃是斷德。菩提涅槃。其名雖二。而皆是極聖
所證二轉依果。以惑非智而不斷。智非斷而不圓。
故大般若經云。菩薩於菩提道。及一切波羅蜜多。
巳圓滿故。由一剎那相應妙慧。證得如來一切相
智。爾時一切煩惱習氣相續永不生故。名無餘斷。
則名如來應正等覺。是知如是二果。皆依般若波
羅蜜多而得成就也。佛者。梵音具云佛陀。華言覺
乃窮理盡性之稱。所謂悟性真常。了惑虗妄。運無
緣慈。度有情界。行滿果圓。故謂之大覺也。大般若
經云。於一切法。自然開覺。故名佛陀。如實開覺一
切有情。令離顛倒惡業眾苦。故名佛陀。以何義故。
名為菩提。證法空義。及證真如義。是菩提義。諸佛
所有真淨妙覺。故名菩提。諸佛由此現覺諸法一
切種相。故名菩提(如來者。謂乘先佛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又然諸法相。有佛無
佛。法界法爾。佛於此相。如實現覺。故名如來。又如來依般若波羅蜜多。如實覺一切法真如。不虗妄。不變
異。由此覺真如相故。說名如來應正等覺。言智德者。謂以平等智慧。照了諸法圓融。通達無礙。隨眾生機。
為其演說。而無差謬也。斷德者。謂斷除一切煩惱惑業淨盡無餘。隨所化住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而無
累縛也。二轉依果者。以悟煩惱即菩提。故轉煩惱而依菩提。乃諸佛所證之道。以生死即涅槃。故轉生死
而依涅槃。是諸佛所證之果也)。
△四結讚功能。】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故知者。承上菩薩諸佛。皆依此深般若而證得涅
槃菩提。由是故知般若功用。不可思議。非名言數
量能宣。乃以四種呪而讚喻之。神以不測為義。明
能破暗。謂此般若神功妙用。非心量所知。能滅無
明癡暗。而顯真空智理。證得菩提涅槃。更無有法
出於其上。故云無上。是諸佛秘密之心印。故亦無
有法與之比倫。故云無等等。又此般若名無比法。
復無有無比法與之比。故名無等等。五住結盡二
死俱亡。四生果謝。萬累都損。故云能除一切苦。如
是般若妙用難思。了妄即真。即凡成聖。決定息苦
無疑。特令眾生信受奉行。故云真實不虗。大般若
經云。學此般若波羅蜜多大呪王時。於我及法。雖
無所得。而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智論云。何故名般若為大明呪。
謂諸外道。俱有種種呪術。利益人民。能隨意所欲。使諸鬼神。大得名聲。人民歸伏。般若波羅蜜。於諸呪術
中。是大呪術。常與眾生道德樂故。諸餘呪術。能起貪瞋煩惱。自在作惡。墮三惡道。是般若波羅蜜呪。能滅
禪定佛道涅槃諸著。何況貪瞋麤病。是故名為大明呪無上呪無等等呪。又是呪能令人離老病死。能立
眾生於大乘。能令行者。於一切眾生中最大。是故言大呪。能如是利益。故名無上。古有仙人。所作能知他
人心呪。名抑叉尼。能飛行變化呪。名揵陀梨。能住壽過千歲萬歲呪。於諸呪中。無與等。於此無等呪術中。
般若波羅蜜。過出無量。故名無等等。又諸佛法名等。般若波羅蜜。得佛因緣。故言無等等。又諸佛於一切
眾生中名無等。是般若呪術佛所作。故名無等等呪)。
△二密說般若。】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
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密說般若。是不思議境。體即真空。無異顯說。但
以顯說。恐人依文解義。依說起見。復執真空實有
其體。遂成實法。還同生滅。不知真空亦空。而反生
執著。復墮無明。故大般若經云。一切法自性空。空
性不應執著空性。空中空性尚不可得。況有空性
能執著空。所以不了真空本如。便以智求智。智則
成解。解即失真。起於照心。照則立境。隨照失體。返
成影事。是以大智居於目前。翻為名相之境。故永
嘉云。不離當處常湛然。覓則知君不可見。今此密
說般若。正使人情忘智泯。不假尋求。真空現前。倐
然默證。踰於符契。故謂之曰呪。即如來難思秘密
真實之語。呪願眾生如佛無異。是故持誦者。當空
其心。而一其念。念念無間。如蜾臝之呪螟蛉。自然
冥妄契真。即凡成聖。或云顯說令解生慧。滅煩惱
障。密說令誦生福。滅罪業障。或有強釋。以揭諦翻
為度。波羅為彼岸。僧為眾。謂自度度他。與眾同到
菩提彼岸。如是翻釋。有乖至理。全非聖意。既云密
說。人寧解之。尚非小聖因位菩薩能測。況容凡愚。
可以義釋。名言雙絕。理事兩忘。爍迦羅眼。窺摸不
著。一落心思。便成知見渣滓。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無明斯立。萬劫汩沉。一切苦厄。何由度哉。心思若
絕。知見是泯。無明斯破。而彼岸斯到矣(薩婆訶。即娑婆訶。翻
速疾成就。又云是圓寂義。其義眾多。詳如餘處)。】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添足(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