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添足

般若心經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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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553-B

心經添足科文

* 釋此經文大科分(二)

* 初釋題目(二)

* 初正釋經題

* 二釋譯人名

* 二釋經文(二)

* 初顯說般若(四)

* 初因人顯法(三)

* 初能修之人

* 二所修之法

* 三修證之位

* 二正示法空(二)

* 初明蘊空

* 二顯空德(二)

* 初總標

* 二別釋(四)

* 初釋蘊處界

* 二釋十二因緣

* 三釋四諦

* 四釋智得

* 三依法修證(二)

* 初明菩薩得涅槃

* 二明諸佛得菩提

* 四結讚功能

* 二密說般若(四)

心經添足科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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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553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添足

唐 三藏法師 玄奘奉 詔譯

明 粵東鼎湖山沙門 弘贊 述

【釋此經文。大科分二。初釋題目。二正釋經文。初釋

題目分二。初正釋經。題二釋譯人名。

初釋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題八字。有通別二義。上七字是別。別於諸經。以

諸經名號不同故。經之一字是通。通於諸經。以如

來所說。同名經故。就別題中。復有二義。上六字是

所詮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故此經以法喻

為名。(或言單法為名。以心字是結集人借義彰要。非正喻也)大乘為教相。(是深

般若)以空為宗。(是諸法空相)涅槃為趣。(究竟涅槃)實相為體。(色即

是空)觀照為用。(照見五蘊)若通題釋。以神鑒為體。(般若)運到

為用。(波羅蜜多)若以因果釋。般若為因。(無分別智)波羅蜜多

為果。(到彼岸)般若之義有三。謂實相。觀照。文字。實相

般若者。謂法身真空之體。元無名相。今於無名相

中。建立假名而談實相。故名實相。以心源湛寂。無

相而相。名為實相。是所觀之真性。即吾人虗靈不

昧本覺真心。非寂非照。理性常住。體離生滅染淨

虗妄等法。觀照般若者。乃實相體所起之用。即能

觀之妙慧。良由法性幽玄。非此莫鑒。諸佛以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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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契法身。菩薩以此而頓證真空。即吾人無分別

智。非照而照。照了一切諸法。皆即真空。無明即是

實相。故云色即是空。文字般若者。文字是諸佛詮

理之教。而文字性空。性空之體。即是般若。故台教

云。文字是色。是色即實相。天王般若經云。總持無

文字。文字顯總持。是以能顯了實相觀照二種般

若之德。般若雖三。原同一相。所謂無相。無相即是

大覺圓常。真空之體。具此三名。如世𠁼字。若能一

念正觀圓修。照了諸法皆空。是為圓證究竟涅槃。

梵語般若。華言智慧。智乃實相無分別之智。慧是

無分別智中之妙慧。亦名淨慧。亦名無相慧。又慧

即智。故成實論云。真慧名智。此之智慧。體性圓融。

照用自在。能窮諸法實性之邊底。是超情離見玄

妙之絕稱。非同世智之智。聰慧之慧。世之智慧。從

識心生。分別塵境。執取名言。發妄知見。為有漏根。

生死株。不能破無明惑。顯實相理。恐人濫此。故存

梵音。而不直翻華言。究其實。則無物可當其體。無

法可字其名。乃強名為般若也。梵語波羅蜜多。此

翻彼岸到。若順此方之文。則云到彼岸。是究竟諸

法實際無餘之義。以生死為此岸。煩惱妄念為苦

海中流。真空之際為彼岸。般若如般筏。故其行深

般若者。照蘊空。無明滅。見煩惱即實相。生死即涅

槃。越二死海。至三德岸。名到彼岸。其迷般若者。種

種分別。妄執身心為有。遂失慧光。不了諸法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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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住此岸。故華嚴云。我觀一切眾生。俱有如來智

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以要言之。但有

纖情未盡。便隔彼岸。凡聖情忘。即彼岸到。無別以

為到也。心者。譬如人心。為四大百骸之要。喻此經

為六百卷般若所歸之宗要。若達此經。則六百般

若朗焉。有以此字。為中心之心。謂此經在六百卷

之中心。謬也。或有以為真心之心。然六百般若。皆

談真心。非獨此經。以般若即心也。心有體用。實相

是體。觀照是用。以用歸體。即名到彼岸。故起信論

云。自心起信。還信自心。自心即體。起信即用。還信

自心。即是以用歸體。華嚴別行鈔云。智是理用。理

體成智。還照於理。智與理冥。方曰真智。真智即實

相般若。理即真空之理。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

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入。入是以用歸體。況性

相空宗各異。寧容渾濫。而六百般若皆一無相空

宗。是般若即真空體。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

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故說智慧足矣。更不別說

心性。若說心性。則成實法。一涉實法。便非空也。或

謂是薩婆若心。原非經題。以心外無般若。般若外

無心。心無形相。故說般若。是為最玄最妙。何用更

言心乎。經者。梵語修多羅。此翻為契經。謂上契諸

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今人尚略。故單言經。經即

教也。是佛所詮之教。而訓常訓攝。常以不變為義。

謂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群邪不能沮。眾聖不能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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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謂貫攝玄微。以開未悟。同出苦津。而登覺岸。故

有悟此經題。則彼岸到矣(別行鈔云。若有解華嚴經題七字之義。即一部

之功巳過半矣。𠁼。音伊)。

△二釋譯人名。】

「唐三藏法師玄契奉詔譯。」

【唐是國號。三藏即經律論也。法軌也。師範也。謂能

為軌範。以法訓人也。玄奘是師法號。本名褘。俗姓

陳。乃漢太丘仲弓之後。慧英處士之子。母夢白衣

人而誕。年十一。從兄長捷法師出家。日授精理。二

十三。便昇講座。詞理妙盡。自惟此土經法未殫。遂

往西天。學通三藏。齎經律論梵夾歸唐。奉詔譯為

華言。此心經前後共有六譯。今所釋者。正奘師所

譯之本。言譯者。傳也。謂傳彼西天之語。而為東華

之言也。

△二正釋經文分二。初顯說般若。二密說

般若。初顯說般若分四。初因人顯法。二正示法空。

三依法修證。四結讚功能。初因人顯法分三。初能

修之人。二所修之法。三修證之位。

初能修之人。】

「觀自在菩薩。」

【此五字。有通有別。上三字是別。名別諸菩薩故。下

二字是通。號通諸菩薩故。梵云婆盧枳底濕伐羅。

華言觀自在。若云阿耶娑婆吉低輸。華言觀世音。

梵本自有兩名。亦經各旨所宗不同。若從耳根悟

入。如楞嚴經。菩薩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大悲經。菩

薩聞呪。即超八地。斯皆從耳根悟無生忍。名觀世

音。從體起用。故云觀其音聲。即得解脫。六根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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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現千手眼。照護群生。今經從眼根證入。故云照

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名觀自在。然此有能所

自行化他之義。觀字若作平聲。即屬能觀。世音屬

所觀。即所化機。故法華經云。一心稱名觀世音。即

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此即能所化他也。楞嚴云。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此兼眼

耳二根。故云觀聽。並屬自行。大悲經。兼觀音自在

二號。即屬自他。若準溫陵釋。觀音者。觀世言音。圓

應圓悟之號。此亦兼自行化他。然自行邊。觀字應

作去聲。謂此菩薩。用般若觀慧。照見五蘊身心空

寂。度諸苦厄。即生死解脫。得大安樂。故云自在。交

光云。觀字隨俗雖作平聲。理實去聲。良以納聲為

聞。達理為觀。特取達理。故於音聲不言聞。而言觀

也。復須知因中名自行。果上是化他。然菩薩以利

生為要。必兼化他。方應菩薩之號。菩薩者。梵音具

云菩提薩埵。菩提此翻覺。薩埵翻為有情。就中亦

有自行化他二義。自行邊。則菩薩巳具覺悟之智。

尚有餘習之情未盡。(習情若盡。則名為佛)若化他邊。謂菩薩

以悲愍心。開覺一切有情。令見大道。二義合名。故

稱菩薩(有情。即眾生別稱)。

△二所修之法。】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行是修行。即所入觀行也。深是甚深。即真空般若。

非心所知。非識能識。般若約教有二。一深二淺。淺

者名人空般若。是二乘所證。深者即法空般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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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所入。今此真空實相。非二乘偏空小智所踐。

故云深也。時者。證入真空體。在一剎那時也。乃菩

薩以無分別智。照了五蘊身心。廓然寂滅。性相皆

空。即最後一剎那頃。證入真空體之時。而稱體起

用。度一切苦厄。亦在一剎那時。大般若經云。皆以

無性而為自性。用一剎那相應妙慧。證得無上正

等菩提。是也。(若據不空所譯本。即非因地時。乃菩薩入慧光定時說。今按本譯。以因地

釋。令行人有所措心也。如心地觀經云。一剎那心。般若相應。悟三世法無餘。是知以因地為正。言體用皆

在一剎那時者。由五蘊本空。苦厄斯無。故體用同時也。言無分別智者。亦名根本智。若最初一念聞聲見

色。得聲色自性時。是現量當前。即無分別智照。不屬生滅有無。此智纔發。分別之心頓泯。當體即是真空。

若見真空。名見佛性。若剎那流入意地。起第二念。分別事理。即是生滅心。生滅妄想相續。念念不住。隨他

聲色流轉。即智而成識。若不起分別。境自如如。即識而成智矣。剎那者。時之極速也。一念中。有九十剎那。

又云。一彈指頃。六十五剎那)。

△三修證之位。】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照見。是能入之觀。五蘊。是所觀之境。正以妙慧照

見五蘊自性。當體皆是真空。故異二乘滅色求空。

若證真空時。能所俱忘矣。照字在果。即觀自在之

觀字。在因。即吾人率爾心時。不起分別之現量。故

此照之一字。是修般若最初下手工夫之要術。即

無分別智。照而了了者。見非眼根。及眼識所見。乃

現量當前。於一切法。得法自性。不見纖塵可得。所

謂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非曰不見。見即無見。由

五蘊本空。即是實相。實相無相。故不可見。不可見

而見。洞徹法界。非唯不見世間諸法。於出世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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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禪定。智慧。解脫。三昧。無上正覺菩提。涅槃等法。

悉空。故皆不見。都無所見。名為照見。是見諸法實

相也。瞥有少見。即墮妄想無明窟宅矣。五蘊者。色

受想行識也。蘊以積聚為義。謂諸眾生。由此五法。

積聚成身。復由此身。積聚無量塵勞煩惱。而受無

量生死輪迴之苦。又名五陰。亦由積聚妄想煩惱。

而陰覆本明真性也。色以質礙為義。謂此身假合

地水火風四大因緣而成幻質。洎外山河大地器

界。凡有形者。皆名為色。受以領納為義。謂眼耳鼻

舌身意之六識。納彼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想以

審思取像為義。即意識緣想六塵之境。行以造作

為義。即意識思惟塵境。造作善惡行業。識以了別

為義。名為心王。受想行。是心所。故此五蘊總名身

心二法。此之身心。如幻如化。從因緣生。原無實性。

故佛為瓶沙王說喻。色如聚沫。(因風吹水成聚。體相無實)受如

水泡。(水因物擊成泡。起滅無常。眾生所受苦樂之事亦爾)想如陽𦦨。(遠望曠野。日光

發燄如水。渴者思飲。眾生因念成想。終為虗妄)行如芭蕉。(蕉體危脆。中無有實。眾生造作

諸行亦爾)識如幻事。(幻術。幻作人馬。本無實體。眾生識心分別諸法。隨境生滅。如幻無實)

菩薩以般若智。觀此五蘊。色從四大假合而有。受

想行識。由妄想境界而生。四大妄想。本無自性。當

體即空。故曰皆空。非謂絕然滅無為空。亦非有法

能令彼空。以彼本自空故。眾生不了水月空華。故

執五蘊幻有之色。而迷自性之真空。真空幻有。體

無有二。但隨凡聖所見不同。若以妄心分別。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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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而遺真空。若以般若觀。則真空現。而五蘊亡。

是故真空一顯。幻有都滅。即五蘊斯空。而苦厄斯

度。是為到彼岸矣。言度者。脫也。超越也。一切苦厄

者。世出世間諸苦也。此上序述觀自在菩薩修證

之旨。乃一經之綱領。使人傚而修之。若有上機之

人。覩此便悟無生。如其上上根者。聞觀自在名。即

頓證真空。何假後語。如或未然。須詳下文。(上言證者。乃證

悟之證。非同二乘取證果位之證。故經云。無智亦無得。下皆同也。鎮國云。生死之本。莫過人法二執。迷身

心總相。故計人我為實有。迷五蘊自相。故計法我為實有。智眼照知五蘊和合。假名為人。一一諦觀。但見

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先觀色蘊。是觀身。了知堅是地。潤是水。煖是火。動是風。觀餘四蘊。則是觀心。了

知領納為受。取相為想。造作為行。了別為識。依此身心諦觀分明。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名為人

空。若觀一一蘊。皆從緣生。都無自性。求蘊相不可得。則五蘊皆空。名為法空。是以照五蘊。而二空理現矣。

言世間苦者。所謂八苦。生。老。病。死。冤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陰盛也。出世間苦者。變易生死也。謂聲聞緣

覺菩薩。雖離世間分段生死。而有方便等土變易生死。如初位為因。後位為果。又後位為因。後後位為果。

以其因移果易。故名變易。言分段者。謂三界內眾生。隨其作業。所感果報。身之形段則有長短。命之分限

則有延促。是名分段生死。以照見蘊中我人空故。滅煩惱障。即度分段苦。以照見五蘊自性空故。滅所知

障。即度變易苦。苦厄雖眾。而二死收盡。今見真空。則度厄巳盡矣)。

△二正示法空

分二。初明蘊空。二顯空德。

初明蘊空。】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正釋明五蘊真空。顯非離色明空。及斷滅空。以

即色之空為真空。即空之色為幻色。而色是一切

法相之首。故舉初攝後。以色義既彰。則萬法昭然。

色。即四大幻有之色。空。即般若真空之理。眾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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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真空。而成幻有之色。幻有緣生。元無自性。本是

真空。如波外無水。由眾生以妄想風。擊彼真源。遂

迷源逐浪。沉溺苦津。如來教以般若觀慧。照了幻

有。無異真空。如悟波不異水。故云色不異空。如誌

公曰。有相身中無相身。無明路上無生路。是也。空

不異色者。真空為萬法之體。故本具一切諸法。如

水出生波濤影沫。及隨器方圓等相。而眾生因執

幻相。故迷真空。如愚夫觀波迷水。如來教修般若

觀慧。達真空體。無異幻相。如悟水不異波。故云空

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正發明不異之旨。

以不異故。即是之也。又恐人因法成執。猶存色空

二見。如世謂玉石相似。仍存二物。故言不異。今欲

泯此二見。使人妙契色空不二。全體即是。如波即

水。如水即波。動靜似分。體無二致。由迷真空。故令

識幻即真。權立二名。元無二物。故永嘉云。無明實

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是知幻境本真。不由

修習。今因迷重。故須般若智照。不假智照。不知本

真。不知本真。致見各異。凡夫執有身心。故見生滅。

受於生死。外道著空。撥無罪福。故墮輪迴。二乘妄

見五蘊實有其相。不了緣生。心起厭離。故墮聲聞

雖了五蘊諸法緣生。不達無性。故墮緣覺。若了五

蘊諸法無性緣生。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即真空。

是名為佛。法身真。空之體。原非斷滅。故須於幻有

中求。幻外無真。故曰真空。真外無幻。故曰幻色。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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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幻色。不異相即。是一經之極旨。般若之真宗。

(舊依教釋。佛為執有之徒。破色立空。故云色不異空。為執空之徒。破空立色。故云空不異色。為諸菩薩。顯

中道觀。示實相理。俱立俱破。故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今經幻色當體即是真空。全非破空有之旨。故非

舊釋)色蘊既爾。四蘊皆然。故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若具說者。應云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

即是受。餘三蘊例之可知。是名五蘊皆空。今如來

令觀此現前五蘊身心。為所觀境。不假別求他法

為境。是為最切最要。若能觀一蘊空。則蘊蘊皆空。

故圓覺經云。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

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但

彼經以破幻顯真。此經即幻是真。旨雖不同。色心

無異。既知此心。真妄同源。空有不二。即此現前一

念妄想起處。便是真空獨露呈前。當下以智觀察。

見妄無體。便是真空。即凡心而見佛心。詎可棄茲

幻妄。而別想真如。如棄波求水。烏可得哉。此之空

有不二。真妄同源。非智莫達。故呼舍利子而告之。

舍利是梵語。子是華言。乃如來第一智慧弟子。本

南天竺大論師。提舍婆羅門所生。母名舍利。從母

受稱。故名舍利子。此譯云身子。以母好形身故。又

譯云鶖子。以其母眼明淨如鶖鳥之目。或言其母

才辯。喻如鶖鳥。(鶖即春鸎。又云百舌鳥是)按。此經六譯。而施護

所譯本。謂觀自在菩薩。在靈鷲山。為舍利子說。既

爾。菩薩下當有言字。今據經文勢。及大部般若中。

應是佛說。以文非全部。故無緣起及流通二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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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但取其義。勿泥其跡。若佛說。若菩薩說。皆可

(離色明空者。謂空在色外。如墻處不空。墻外是空。斷滅空者。謂滅色明空。如穿井除土出空。以先有後無。

是為斷滅。此二非真實心。無知無用。不能現於萬法。然外道二乘。皆有斷滅。外道斷滅。歸於太虗。二乘斷

滅。歸於涅槃。有以此經如餘經。三分分釋。從觀自在至度一切苦厄。為緣起序分。舍利子至三菩提。為正

宗分。故知以下。皆為流通分。如此亦強為穿鑿。然此既云心經。即大部般若之心。故無序分等。慈恩云。錄

大經妙最。別出此經。三分二序。故皆遺闕。餘譯雖自有緣起之文。而不合眾譯。但得其旨。不可於此妄生

是非)。

△二顯空德分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諸法者。即五蘊等法也。空相者。即諸法之真空

實相也。葢前示五蘊幻有。即是真空。而未說其相。

故今示云。是諸法空相。既云諸法空相。則不可離

諸法而別言空相。此直指諸法當體。即是真空之

相。譬如水月鏡像。體離生滅垢淨增減。故不可作

之令生。壞之使滅。染之令垢。治之使淨。加之令增。

損之使減。何以故。以彼影像無實。當體即空。亦如

虗空。不可以生滅垢淨增滅名之。真空之相亦爾。

故不可得而名之。乃強名曰實相。實相之相。非五

眼能窺。心智所測。唯證者能知。葢生滅。約指蘊處

界。垢淨。約指四諦因緣。增減。約指智得。以蘊等是

迷真逐妄。故見生滅。十二因緣。有流轉還滅二門。

其流轉門。是苦集二諦。乃世間因果故垢。其還滅

門。是道滅二諦。乃出世因果故淨。菩薩修行。道有

所增。而惑有所減。故云增減。今言不生滅垢淨增

減。是發明諸法真空相中。本無凡聖修證因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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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直顯般若一真空體。使人諸見脫落。一絲不掛。

獨露真常。即如如佛(還源觀中云。隨流加染而不垢。返流除染而不淨。在聖體

而不增。處凡流而不減。略疏云。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又隨流不染。出障非淨。又障盡

非減。德滿不增。此生滅垢淨增減。是有為法相。翻此以顯真空之相。故云空相)。

△二別釋

分四。初釋蘊處界。二釋十二因緣。三釋四諦。四釋

智得。

初釋蘊處界。】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

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詞。以發明諸法空相不生滅

等之故。故無色受等也。空中者。即空相之中。以真

空實相。本離一切凡聖等法。故無蘊處界因緣修

證之相。至於般若空中。空性尚不可得。況有蘊處

界等法。故云無也。葢無。非同龜毛兔角之無。乃即

一切相。離一切相為無。以妄情一息。凡聖見銷。真

空獨露。故無蘊處界等可得。無色至行識。是無五

蘊也。無眼耳至觸法。是無十二處也。無眼界至無

意識界。是無十八界也。此合六根六塵。為十二處。

(根以能生識為義。塵以染污情識為義)合六根六塵六識。為十八界。

在內為六根。在外為六塵。根塵相對。識生其中。所

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界以界別為義。謂此十八法。各

有別體。義無渾濫。如眼以色為界。耳以聲為界。乃至意以法為界。眼不能越色有見。耳不能越聲有聞。乃

至意不能越法有知。色以眼為界。以色必眼所見。非聲香等能對眼故。乃至意以法為界。以法必意所知。

非聲香等能對意故。眼識界。是眼家之識。必依眼根始發。非依餘根能發。而眼亦不能發聲香等識。故此

為別。餘可例知)乃至者。是舉其始末。而包括其中也。此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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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界。名為三科法門。法門雖三。總色心二法。開合

不同。佛為迷心不迷色人。說五蘊法。合色為一分。

開心為四分。(受想行識皆心分故)為迷色不迷心人。說十二

處法。開色為十分半。(謂內五根。外六塵。法塵半分故)合心為一分

半。(謂意根一分法塵半分)為心色俱迷人。說十八界。開色為

十分半。(準上應知)開心為七分半。(謂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識。加意根一分。法

塵半分)如來逗眾生機。說此三科法門。各隨根性。任

修一法。即能悟入。今此般若真空門中。都無是事。

是故言無。正顯真空實相體非質礙。領納。審思。造

作。了別。積聚之相。故無色受想行識也。真空實相。

體非根塵。能入所入之相。故無十二處也。真空實

相。體非根塵識別之相。故無十八界也。

△二釋十

二因緣。】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名十二因緣。亦名緣起。亦名緣生。所謂無明緣

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

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言無

明者。昏暗義也。(謂過去世煩惱之惑。覆葢真性。無妙覺之明。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

塵緣影為自心相。故名無明。大般若經云。如無所有。如是而有。若於如是無所有法。不能了達。說名無明。

何等法無所有。謂蘊處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彼由無明。及愛勢力分別。執著斷

常二邊。由此不知不見諸法無所有性)行者。造作也。(謂過去身口。造作善不善業。故

名行)識者。心王也。(真妄和合。名之為識。由過去惑業相牽。致令此神識。投托母胎)名

色者。名即心。色即身也。(從托母胎。至第五箇七日。生諸根形。四肢差別。是為

名色)六入者。六根也。(從名色後至第七箇七日。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故名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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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六處)觸者。觸對也。(從出胎巳來。至三四歲時。六根雖觸對六塵。然未能了知生苦

樂想。故名為觸)受者。領納也。(從五六歲。至十二三歲時。因外六塵。觸對六根。即能領納

前境好惡等事。然猶未能起婬貪等心。故名為受)愛者。貪愛也。(從十四五歲。至十八

九歲。貪於姓欲諸境。及勝妙等事。然猶未能廣徧追求。故名為愛)取者。求取也。(從二

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廣徧馳求。故名為取)有者。後有也。(因馳求諸境。起善惡

業。積集牽引當生三界有漏之果。故名為有)生者。受生也。(今現世所作善惡之業。後

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故名為生)老死者。衰壞也。(謂來世受生巳後。五蘊之身。衰

巳還壞。是名老死)此十二法。展轉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

名為緣。三世相續循還無有間斷。如輪迴轉。故曰

輪迴。始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招感現在識名色

六入觸受五者為果。由現在果。起愛取有三者為

現在因。由現在因。而感未來世生老死之果。此是

生相。即凡夫法。名流轉門。若緣覺人。悟此諸法緣

生。而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死滅。此是滅相。即緣

覺法。名還滅門。若以般若觀慧。照了無明體性皆

空。無生滅相。故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

死。亦無老死盡。言無無明。是舉流轉初相空。亦無

無明盡。是舉還滅初相空。乃至無老死。是舉流轉

末相空。亦無老死盡。是舉還滅末相空。盡即滅也。

此葢舉其始末空。而該其中。以顯般若真空。體非

流轉還滅之相。故無十二因緣也。

△三釋四諦。】

「無苦集滅道。」

【苦即生死苦果。集是惑業苦因。此是世間因果。滅

即涅槃樂果。道是道品樂因。此是出世間因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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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論云。世間及身。是苦果。貪愛瞋癡等諸煩惱。是

苦因。煩惱滅。是苦滅。滅煩惱方法。是名為道。如來

說此四聖諦法。葢為凡夫二乘。不知三界五蘊諸

法。如幻如化。本自無生。性相寂滅。生死涅槃。猶如

昨夢。而於無生法中。妄見生滅。橫受輪迴。譬如陽

𦦨無水處。妄作水想。徒自疲勞。是故如來令彼知

苦斷集。慕滅修道。暫息苦本。聲聞不了。躭寂滅樂。

以為實證。大乘菩薩。修般若觀。見真空理。無生滅

修證之法。生滅修證。自性空故。故云無苦集滅道

(諦者。審實也。凡夫雖有苦集。而不審實。不得稱諦。無倒聖智。審知境故。故名聖諦。道品者。即三十七品菩

提分法。詳餘經論)。

△四釋智得。】

「無智亦無得。」

【智即能觀之智。得即所證之理。意明不但無蘊處

界諦緣諸法。即三乘人能證所證。及修般若菩薩

空諸法之智。與空智之所得理亦無。蓋法性如空。

以眼病故。於空見華而取證。故大般若經云。欲知

說如來不能證諸佛法秘密義趣。當學如是甚深

般若波羅蜜多。何以故。所證佛法及能證者。不可

得故。又云。於一切法勝義諦中。能證。所證。證處。證

時。及由此證。若合若離。皆不可得。不可見故。菩薩

於諸法空。不應作證。謂觀法空時。先作是念。我應

觀法諸相皆空。不應作證。我為學故。觀諸法空。不

為證故。觀諸法空。乃至我於無上正等菩提。今時

應學。不應作證。故智度論云。菩提深入空故。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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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空。涅槃亦空。故無所證。以證不證法不可得故。

始從五蘊。終至四諦。乃三乘人修道所觀之境。今

修般若。如大火聚。無論淨穢。觸處皆燒。是故真空

理顯。凡情蕩盡。真如聖境。一切智智。悉不可得。故

世之蘊處界。出世之四諦因緣。以至能證所證。莫

不皆空。是則人法兩忘。境智雙泯。如病去藥除。故

云無智亦無得。

△三依法修證分。二初明菩薩得

涅槃二。明諸佛得菩提。

初明菩薩得涅槃。】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

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以無所得故者。承上諸無字而言。謂由前諸法無

所得之故。菩薩因依之而修得究竟涅槃。故此無

字乃統一經之旨。葢由法性如如。體本寂滅。若以

有所得心。即迷本真。失於般若觀慧。何由遠離顛

倒。得於究竟涅槃。涅槃經云。無所得者。則名為慧。

菩薩得是慧故。名無所得。又無所得者。名大涅槃。

菩薩安住大涅槃中。不見一切諸法性相。故名無

所得。又無所得者。名為大乘。菩薩不住諸法。故名

大乘。清涼云。無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無得智

慧。故方得也。大品云。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智度論

云。有二種空。一無方便空。故墮二乘地。二有方便

空。則無所墮。直至無上菩提。復有二種空。一但行

空。墮二乘地。二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則無處

可墮。故諸菩薩以般若方便觀慧。照諸法空。故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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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處界因緣諦相。及能證所證。皆無所得。以此無

所得心故。而依般若修行。則業累解脫。由依此修

行故。則惑不礙心。境不礙智。故心無罣礙。由無罣

礙。則業累解脫。以業脫故。則外無三界果報之恐

怖。由無果報。則內永離煩惱之顛倒夢想。以離煩

惱。則真常獨露。是為究竟涅槃。斯顯般若真空。體

非生滅。違因失果。故諸菩薩。於一切法無所得。是

得究竟涅槃。然一大部般若。皆以無所得而為宗

致。設有一法過涅槃上者。亦如夢如幻。悉不可得。

故大般若經云。雖達一切法自性皆空。而諸菩薩。

因此般若波羅蜜多。證得無上正等菩提。轉妙法

輪。度無量眾。雖證菩提。而無所證。證不證法。皆不

可得故。以不可得。即無能證所證諸忘知見。由無

妄見。故無顛倒之煩惱。若有所證。即是顛倒夢想。

豈得涅槃菩提。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云。若論菩

薩證真實時。乃至法身亦無得故。菩提薩埵者。是

能依之人。般若波羅蜜多者。是所依之法。心無罣

礙顛倒夢想。是能空之障。究竟涅槃。是所證之果。

究竟涅槃者。五住究盡。二死永亡。名為究竟。亦名

無餘。以究盡涅槃之際故。復名無住處涅槃。非同

二乘。但離見思惑。名為解脫。權得化城之涅槃。誠

非究竟。梵稱涅槃。華言圓寂。圓。謂德無不備。寂。謂

障無不盡。亦翻大滅度。大即實相。滅即蘊空。度即

越苦。又大即法身。滅即解脫。度即般若。菩薩修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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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觀諸法空。實相理顯。了生死幻身。即本法身。煩

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脫。此則三障頓空。三德斯圓。

是謂究竟涅槃(三障者。即業障。報障。煩惱障也。業能縛眾生。在生死獄。不得解脫。故

名罣礙。三界果報。猶如火宅。是可畏相。故名恐怖。無明體性。是顛倒法。猶如夢想。故名顛倒夢想。由離煩

惱。則不起惑結業。由離結業。則無果報矣。五住者。即五住地惑。此惑能令眾生。住著生死故也。一。一切見

住。即三界見惑也。二。欲愛住。即欲界思惑也。三。色愛住。即色界思惑也。四有愛住。即無色界思惑也。五。無

明住。即根本無明惑也。二乘未了此惑。故沉滯於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便斷除。猶餘惑未盡。故住

實報土。今修般若。餘惑頓破。故名究竟)。

△二明諸佛得菩提。】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三世者。過去。未來。現在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華言無上正等正覺。即諸佛所證之道。意明非

獨菩薩以無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涅槃。三世諸佛

亦以無所得心。依般若而得無上菩提。菩提涅槃。

原無二路。皆依般若而得。捨此般若。而無有得之

者。故大般若經云。一切如來應正等覺。乘如是乘。

行如是道。來至無上正等菩提。此乘此道。當知即

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摩訶般若經云。諸法自相

空。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云。菩薩行般若

作佛巳。變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提是智

德。涅槃是斷德。菩提涅槃。其名雖二。而皆是極聖

所證二轉依果。以惑非智而不斷。智非斷而不圓。

故大般若經云。菩薩於菩提道。及一切波羅蜜多。

巳圓滿故。由一剎那相應妙慧。證得如來一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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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爾時一切煩惱習氣相續永不生故。名無餘斷。

則名如來應正等覺。是知如是二果。皆依般若波

羅蜜多而得成就也。佛者。梵音具云佛陀。華言覺

乃窮理盡性之稱。所謂悟性真常。了惑虗妄。運無

緣慈。度有情界。行滿果圓。故謂之大覺也。大般若

經云。於一切法。自然開覺。故名佛陀。如實開覺一

切有情。令離顛倒惡業眾苦。故名佛陀。以何義故。

名為菩提。證法空義。及證真如義。是菩提義。諸佛

所有真淨妙覺。故名菩提。諸佛由此現覺諸法一

切種相。故名菩提(如來者。謂乘先佛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又然諸法相。有佛無

佛。法界法爾。佛於此相。如實現覺。故名如來。又如來依般若波羅蜜多。如實覺一切法真如。不虗妄。不變

異。由此覺真如相故。說名如來應正等覺。言智德者。謂以平等智慧。照了諸法圓融。通達無礙。隨眾生機。

為其演說。而無差謬也。斷德者。謂斷除一切煩惱惑業淨盡無餘。隨所化住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而無

累縛也。二轉依果者。以悟煩惱即菩提。故轉煩惱而依菩提。乃諸佛所證之道。以生死即涅槃。故轉生死

而依涅槃。是諸佛所證之果也)。

△四結讚功能。】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故知者。承上菩薩諸佛。皆依此深般若而證得涅

槃菩提。由是故知般若功用。不可思議。非名言數

量能宣。乃以四種呪而讚喻之。神以不測為義。明

能破暗。謂此般若神功妙用。非心量所知。能滅無

明癡暗。而顯真空智理。證得菩提涅槃。更無有法

出於其上。故云無上。是諸佛秘密之心印。故亦無

有法與之比倫。故云無等等。又此般若名無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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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無有無比法與之比。故名無等等。五住結盡二

死俱亡。四生果謝。萬累都損。故云能除一切苦。如

是般若妙用難思。了妄即真。即凡成聖。決定息苦

無疑。特令眾生信受奉行。故云真實不虗。大般若

經云。學此般若波羅蜜多大呪王時。於我及法。雖

無所得。而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智論云。何故名般若為大明呪。

謂諸外道。俱有種種呪術。利益人民。能隨意所欲。使諸鬼神。大得名聲。人民歸伏。般若波羅蜜。於諸呪術

中。是大呪術。常與眾生道德樂故。諸餘呪術。能起貪瞋煩惱。自在作惡。墮三惡道。是般若波羅蜜呪。能滅

禪定佛道涅槃諸著。何況貪瞋麤病。是故名為大明呪無上呪無等等呪。又是呪能令人離老病死。能立

眾生於大乘。能令行者。於一切眾生中最大。是故言大呪。能如是利益。故名無上。古有仙人。所作能知他

人心呪。名抑叉尼。能飛行變化呪。名揵陀梨。能住壽過千歲萬歲呪。於諸呪中。無與等。於此無等呪術中。

般若波羅蜜。過出無量。故名無等等。又諸佛法名等。般若波羅蜜。得佛因緣。故言無等等。又諸佛於一切

眾生中名無等。是般若呪術佛所作。故名無等等呪)。

△二密說般若。】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

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密說般若。是不思議境。體即真空。無異顯說。但

以顯說。恐人依文解義。依說起見。復執真空實有

其體。遂成實法。還同生滅。不知真空亦空。而反生

執著。復墮無明。故大般若經云。一切法自性空。空

性不應執著空性。空中空性尚不可得。況有空性

能執著空。所以不了真空本如。便以智求智。智則

成解。解即失真。起於照心。照則立境。隨照失體。返

成影事。是以大智居於目前。翻為名相之境。故永

嘉云。不離當處常湛然。覓則知君不可見。今此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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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般若。正使人情忘智泯。不假尋求。真空現前。倐

然默證。踰於符契。故謂之曰呪。即如來難思秘密

真實之語。呪願眾生如佛無異。是故持誦者。當空

其心。而一其念。念念無間。如蜾臝之呪螟蛉。自然

冥妄契真。即凡成聖。或云顯說令解生慧。滅煩惱

障。密說令誦生福。滅罪業障。或有強釋。以揭諦翻

為度。波羅為彼岸。僧為眾。謂自度度他。與眾同到

菩提彼岸。如是翻釋。有乖至理。全非聖意。既云密

說。人寧解之。尚非小聖因位菩薩能測。況容凡愚。

可以義釋。名言雙絕。理事兩忘。爍迦羅眼。窺摸不

著。一落心思。便成知見渣滓。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無明斯立。萬劫汩沉。一切苦厄。何由度哉。心思若

絕。知見是泯。無明斯破。而彼岸斯到矣(薩婆訶。即娑婆訶。翻

速疾成就。又云是圓寂義。其義眾多。詳如餘處)。】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添足(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