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經科疏
仁王經科疏
非為切要。以約聖賢所依名土。聖賢如理觀察名
護故耳。今經國土。的約眾生。無明同業所感者。既
繇同業所感。而禍福休咎。亦繇眾生心中別業所
變。是以蒼生心正。上則天清地寧。時和序順。下則
家崇忠孝。人樂賢良訟簡刑省。化行俗美。躋含生
於春臺拯苦趣於大道。且人世有聖賢迭出。扶綱
常於無蔽。感出世有菩薩現化。導迷津於常新。乃
至醴泉出現。甘露呈祥。鳳凰來儀。麒麟降瑞。即惡
神厲鬼。潛踪於五百繇旬。天災時禍。不生於十善
國土。百順叶和。萬福咸臻矣。故知護國本在正心。
是心一迷。起禍萬端。造十惡於不覺不知。招萬禍
於自作自受。繇此天反時物逆理。和氣不修於家。
德人不降於國。不盡三界勞生。迍邅於苦集之域。
所有一世人物。結縛於盖纏之區。非但凶曜臨宮。
抑且吉星退度。風霾時起。蔽日月於無光。熒惑常
興。焦山澤於一空。或干戈頻起。百姓喪亡。若災崇
並生。庶民遭亂。當此時也。仗佛力而冥扶默相。千
災可以頓忘。憑法力而潛消密佑。萬惡方能不侵。
如千日沉痾。尚可及艾。百般鐵石。不消一捻。故知
般若能護國。實在正我自心。心正則般若在我。能
護亦在我。心不正。則全托般若法門。為大神功。若
捨此法門。而欲護國者。猶欲渡無舟楫。望秋不下
種。可乎哉。故下文佛諄諄明示如此也。
△二正演
玄微。三。初誡聽許說。】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等諸大國王。諦聽諦聽。我為
汝等。說護國法。」
【前諸王念請云。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
何護國。故說內護巳竟。而此誡聽。許說護國法也。
重言諦聽者。以般若神功陰速無比。了法皆空。體
用虗玄。其護國功德亦非淺淺可擬者。故重誡如
此。非有他也。
△二廣釋本義。三。初廣明護法。三。初
護國功德。四。初所護之時。】
「一切國土。若欲亂時。有諸災難。賊來破壞。」
【一切國土。總指也。夫一心不正。萬事廢弛。即百非
之將來。乃萬禍之必至者。此時也。德人韜光。奸讒
當道。欲不亂也。何可得乎。故云若欲亂時。水火風
疫。俱稱為災。王賊兵戈咸名曰難。其有日月薄蝕。
風雨𠎝期。自界叛逆。他國侵擾。皆災難之屬也。有
一於此。則始而泛觴。終而汪洋。奸人賊子。必乘釁
而作亂。惡鬼邪神。亦因衰而致崇。故云賊來破壞。
如此則非仗般若神力。何克消滅之。
△二能護之
法。三。初標法勸持。】
「汝等諸王。應當受持讀誦此般若波羅蜜多。」
【諸變之來。率繇心造。故從心起者。還從心滅。然般
若即靈心也。受此讀此。則靈心不迷於塵煩。故禍
患自消於非妄。其猶從地倒者。還從地起。必然之
理。此即藥病相對。為神効之術。故曰應當等。
△二
建立福田。】
「嚴飾道場。置百佛像。百菩薩像。百獅子座。請百法師。
解說此經。於諸座前然種種燈。燒種種香。散諸雜花。
廣大供養。衣服臥具。飲食湯藥。房舍床座。一切供事。」
【此嚴壇供聖也。道場。即行道之場。表心地也。道場
嚴飾。即覺心清淨耳。盖心地淨而世界淨。況一場
地乎。百佛像。即毗盧教主。消災能仁。接引導師等。
百菩薩像。即大智文殊。大行普賢。大悲觀音等。然
道場須置此者。良以諸佛。以度生為心。菩薩以利
他為本。若國有難。度生心事益切。生民不安。利他
悲願益廣。故百佛臨壇。神用方顯難思。菩薩垂光
妙力。益知無量。非直消災除難。抑能福來順應。以
真身難見。故置形像。乃表敬心。譬千鈞之弩。百發
百中。活命之丹。萬服萬靈。豈與夫具三毒鬼神。唯
歆多祀。受業報邪精。無益瞻奉也哉。百師下。敷座
請演。座名獅子。表說法處眾無畏也。法師。即師範
人天。義軌後學者。然須具三法。一肅威儀以臨大
眾。二提大綱以盡大義。三具宗眼以示觀境。說法
亦具三要。一善業樂果。用軟善語。二惡業苦果。用
剛強語。三讚善毀惡。用世雜語。如此解說。則聞者
慧性開明。知業緣繇於心起。神識朗照。了亂階不
自外生。非特憑佛法以弭災。抑觀靈心而捍患也。
須百座百師者。盖實禍患叢生。非一日一刻之招
感。故欲福利羣庶。亦捨百師百座而莫致。又況師
集百人。則戒定出乎俗表。堪作勝田。修證幾乎道
域。能生善果也歟。於諸下。興大供養。初香花燈供。
夫諸供供事。皆本於心。心既懇誠。則無物而不具。
故有種種燈。如薝蔔油燈等。然燈供養。則非止照
破癡暗。亦表慧明無盡也。又有種種香。如旃檀香
等。燒香供養。則非但熏彼惡習。亦表戒因無窮也。
又有雜色花。如摩訶曼陀花等。散花供養。則非唯
嚴彼染穢。亦以表因妙難思。故結云廣大供養。所
謂心燈心香心花。以供心佛。孰謂災難不可滅諸。
衣服下。四事供養。成辦道業。莫先於四事具足。廣
求福田。莫貴於四事豐美。況今求法杜亂。因供消
禳者耶。即盡世甘美。天上寶聚。人間上供。乃至終
身供給。身為床座。亦不為過。故經云如此。若夫悋
外物而難捐。慳巳心而惜費。在我無禦災捍患之
助緣。在人鮮精誠道念之常在。所謂一暴十寒。不
幾無福。而又唐喪法門妙應也。媿哉。
△三講聽難
滅。】
「每日二時。講讀此經。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聽受讀誦。如法修行。災難即滅。」
【講讀須二時者。良以此經。即般若真詮。消災妙訣。
既慧性乃人人本具。而須臾不離。即此經當日日
讀誦。而二時不廢。如此常恒之法輪。轉說於離亂
之秋。斯無涯之福田。出生於澆漓之世。然則講讀
此經。則正巳心術。殄世禍亂根本義也。若王下。王
臣受聽。國有災難弭之者王臣力矣。禳之者四眾
力也。故應聽受讀誦。然聽法以神即上上乘根器。
聽法以心。又上等根器。若聽法以耳。則根斯下矣
又讀誦之義。亦在以心讀誦經。而不在為經所讀
誦也。如此聽受。如此讀誦。此大善矣。如法下。滅難
也。依此供佛。請師講說。依此設供聽受。即如說修
行也。然明來暗破。智起惑亡。故依之修行。災難即
滅信謂交久見義士。効驗敢傳方也。
△三明護法
體。】
「大王。諸國土中。有無量鬼神。一一復有無量眷屬。若
聞是經。護汝國土。」
【古疏引外國金明僊人經。說根本鬼有十。各開十
為百。一大神。二童子神。三母神。四梵神。五鴈頭神。
六龍神。七修羅。八沙神。九夜叉。十羅叉。據此各開
為百。開百為千。連絡則有無量矣。然楞嚴說呪巳
畢。則有天神地祇百靈萬鬼。發願護持。法華宏護
流通。則有天王夜叉。無不傾心。藥師十二藥叉大
將。各有若干眷屬。亦願護持經人。即同今經諸國
鬼神。并諸眷屬。聞經護國之義也盖百靈鬼神。各
具妙心。能建大義。聞經而各解本有。共領深恩。其
孰不護國安邦福國祐民者乎。
△四顯所護難。二。
初明所護六難。】
「若國欲亂。鬼神先亂。鬼神亂故。即萬人亂。當有賊起
百姓喪亡。國王太子。王子百官。互相是非。天地變恠。
日月眾星。失時失度。大水大火。及大風等。」
【此難有六。初二句鬼神擾亂。老子云。治大國若烹
小鮮。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
傷民。非其神不傷民。聖人亦不傷民。夫兩不相傷
德交歸焉。列子謂物無粃糲。鬼無靈響。如上二說
所謂至治休明。則滿世間不正之氣。都銷鑠無餘
耶。今時俄否塞世道交晦。故鬼神乘衰殺而作崇。
邪情因離亂而為厲。良可嘆也。鬼神下。賊盜蜂起。
夫白圭之行隄也塞其宂。丈人之慎火也。塗其隙。
是以白圭無水難。丈人無火患。此皆慎易以避難。
敬細以遠大者也。老子云。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
今經鬼神亂於前而萬人亂於後。且賊起而百姓
喪亡矣。不猶金隄千里。潰於蟻壤。連城之璧。玷在
一瑕也。論因。則冤業對偶。在處莫迯故喪亡。論弊。
即各貴難得之貨。多藏厚亡之日也。欲賊不起。民
不喪亡得乎。國王下上下。矛盾夫至。治休隆。明良
喜起。當斯時也。所謂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在上者
且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在下
者。亦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矣。幸今君臣相忘。猶
魚水而相適。若夫尚利之風再起。是非之源復開
居上無使下之禮。在下缺事上之忠。如𡨥讐。如國
人。不在於亂時。在何時乎。故互相是非如此。天地
變恠者。即兩儀反時。夫天位於上。職在覆。地位居
下。職司載。究天地之能上下。奠位而不易者。盖參
贊調燮。在乎人之一性盡耳。故易云。聖人與天地
合其德等。今亂因蒼生迷性所招。故恠從天地變
起。求如老氏所謂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豈可
得乎。陰陽書云。陽氣之不足故天裂。陰氣之不足
故地震。如晉惠帝元康年中。天裂數段。殷然有聲。
周幽王二年。三川震。岐山崩。盖此類耳。日月二句。
三光失度。易曰。聖人與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
信斯言也。則。聖人與日月時序為準。凡日月之運
行。列星之躔度。盈虧隨應。晷刻難移也。佛云。天地
日月。乃依報器界。繇眾生共業所感。唯蒼生失性
隨業。在已之靈明萬古者。昏如長夜。在天之照臨
下土者。運行失序矣。夏日向南。則天長而炎暑。冬
日向北。則時短而冷寒。此日之長度。或入酉而出
卯。或出辰而入申。亦日之違度。月則盈於上旬。虧
於下旬。星則拱列有法。隱顯有度。今皆反此。故知
是國亂而致之。楞嚴同分妄見。云日月薄蝕。暈適
珮玦。負耳虹蜆。彗孛流星。日月星辰。災象。常時有
現。皆眾生瘴惡所感。上致
聖懷。憂憂悄悄。若保
皇圖於億載。祝
聖壽於萬年。必仗般若法門。方有消弭之妙道也。大
水下二句。五行逆理。五行能益。亦能損。人配五行。
亦能生亦能殺。故大水大火大風。悉為災害矣。嘗
試言之滋生眾卉。成益百穀。物資以生。人賴以養。
非水則枯槁乾竭。及其水之大也。汎濫江河。滔陷
天地。沒溺人物。漂流萬有。誰能遏之哉。人之慧水。
亦猶是也。適其中也。則澆灌菩提。滋潤性靈。直通
於妙覺果海。一失中也。則慧水成貪愛之水。沉瀑
流河。直入於生死苦海矣。轉生作熟。以冷易熱。陽
光薰蒸。和氣鼓動。非火則氷寒而凝結。及其火之
大也。燒焚舍宅。焦燎原野。爆裂生靈。燔炙物類。疇
能救之哉。人之智火。亦類是也。其平和也。燒除惑
薪。成熟道種。光明徑達於通玄峰頂。一失平也。則
智火成婬嗔之火。焚功德法財。燒涅槃種性矣。通
鳴萬類。吹噓一切。虗而不屈。動而愈出。風力鼓舞。
槖籥於天地間也。然嵐風之一動也。塵霾兩儀。掩
蔽三光。濁虗空而失色。搖人物而欲散。不止山崩
樹折。波騰洋沸而巳。人之性空真風。亦猶是也。持
其中也。則迎賓待客。無非真機旋轉。拈匙舉箸。總
是實相靈通。一失真也。則真風轉為無明之風。故
能摧折道樹。搖動心源。七識之波浪。乘風力而騰
躍轉生。四大之傀儡。仗風力而施設作幻。凋殘功
德之林。唯此心火一種。攪渾性水之源。亦非別有
他法。是知三災應業。在處莫迯。今謂水火風為大
者。猶其小小者耳。如法華云。眾生見劫盡。大火所
燒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此是如來證極如
是見耳。繇是觀之。欲脫災免難。興邦護國者。舍此
妙般若則無門矣。
△二明能護般若。】
「是諸難起。皆應受持講讀此般若波羅蜜多。」
【諸難俱起應講讀今經。則知滅難之要。不離乎此
般若之能護國也。信如靈丹之妙藥。百病蠲除。似
如意之神珠。無求不應。噫般若神功妙矣哉。
△二
護福功德。】
「若於是經。受持讀誦。一切所求。官位富饒。男女慧解。
行來如意。人天果報。皆得滿足。」
【至富至貴。在般若以攝藏。故能應官位富饒之求。
善心誠實。慈悲柔軟。決斷揀擇。心領神悟。皆般若
之緒餘。故又能應男女慧解之求也。五戒十善之
果報。皆依般若而修持。故能於人天果報。隨願滿
足也。行來如意一句。謂舉足動步。如上果報。無有
不如意者也。
△三護難功德。】
「疾疫厄難。即得除愈。杻械枷鎻。檢繫其身。皆得解脫。
破四重戒。作五逆罪。及毀諸戒。無量過咎。悉皆消滅。」
【兆庶之災也。瘟㾮時氣。家傳戶有。以般若離苦相
故。誦持能愈於即刻。般若音性圓消。離諸塵妄。塵
妄既離。則身相不有。故枷鎻自脫。婬殺盜妄有犯
此者。波羅夷罪。故曰破四重戒。弑父弑母。弑阿羅
漢。出佛身血。破轉法輪和合僧。有犯此者。生陷地
獄。故名五逆罪。毀諸戒有二義。一破毀自已戒律。
二毀謗他人持戒。此二於法有違。於道有乖。皆過
咎也。然一讀此經。則般若如大火聚。眾罪多如集
薪。不勞星火。即化成灰燼矣。矧般若圓明。罪福本
空者哉。
△二引古證今。二。初引天事證護國。二。初
頂生興惡滅帝。】
「大王。往昔過去釋提桓因。為頂生王。領四軍眾。來上
天宮。欲滅帝釋。」
【賢愚經云。於過去世。有大國王。名善住。時頂上歘
生一胞。其形如繭撤亦不痛。後轉轉大。便生童子。
甚為端正。頭髮紺青。身紫金色。即召相師。占知有
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名頂生。年遂長大。其德
遂著。父王既崩。諸王臣等。願付國位。頂生答言。若
吾有福。應為王者。要四王帝釋來迎。乃登王位。誓
巳四天王下。各持寶瓶。盛滿香水。以灌其頂。時天
帝釋。復持寶冠。來為盖之。於閻浮提。五欲自恣。經
八萬四千歲。時夜叉神。從地湧出請遊東洲。經八
億歲。復請西洲。經十四億歲。上四王天。經十四億
歲。意中復念。昇忉利天。五百仙人。扶車共飛天上
遙觀王城。城有千二百門。諸天怖畏。悉閉諸門。以
著重關。頂生兵眾。直趣不礙。吹貝扣彈。千二百門。
一時自開。帝釋尋出。與共相見。自請入宮。與共分
座。天上受欲。頂生復吹貝扣弓。惡心既發。因而墮
落。復患惡病。即便命終。爾時帝釋者。迦葉佛是。頂
生王者。我身是也。據此經文。初生瑞相。頂生。信非
聊爾人也。後報如此。故知福報有時而盡。苟非般
若中來。不足恃之明矣。
△二天帝依法得樂。】
「時彼天王。即依過去諸佛教法。敷百高座。請百法師。
講讀般若波羅蜜多經。頂生即退。天眾安樂。」
【賢愚經云。頂生纔萌惡念。退墮命終。今經明依諸
佛教法。敷座請師。講法解亂。遂致頂生退墮。天眷
蒙安。斯亦各陳已驗之因緣。為今日當作之程式。
信知般若。神功護國。愈昭著矣。
△二引人王證護
國。二。初引昔難事。】
「大王。昔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名曰斑足。登王位時。有
外道師。名為善施。與王灌頂。乃令斑足。取千王頭。以
祀塚間。摩訶迦羅大黑天神。自登王位。巳得九百九
十九王。唯少一王。北行萬里。乃得一王。名曰普明。」
【大王下。標國指名。賢愚經云。昔波羅摩達王。得四
種兵。入山遊獵。逢㹀師子。與王從欲。師子得胎。日
月滿足。生一男子。似人斑足。母師子。含子來歸王
所。王取為子。立名斑足。是王甞供一仙人。恒奉淨
食。仙人一日不來王所。即有天神化作仙人。入王
宮中。求魚肉食。舊仙凌晨。依時還來。王奉肉食。仙
人嗔恠。因起誡誓。令王後當十二年中。恒食人肉。
仙人語竟。還往山中。是後厨監供王。竟不辦順。出
外既不見肉。唯見死兒。急取其肉。作食奉王。王食
甚美。即問繇來。厨人具答。王言。自今以後。當用此
肉。厨人常捕小兒。殺以為食。日日供王。國人失兒。
處處趨覔。乃見厨人。捕他小兒。捉縛厨人告王。王
言我教行此。國人皆言。王是大賊。伺王池浴。仗乓
捉王。王既被捉。即告國人。願足一恕。後更不殺。國
人不許。王即起願。願我生來。所作諸善。回向今日。
返成羅剎。飛行食人。語巳即隱空中。唱言自今以
後。當食汝等所愛妻子。人聞急走。多有羅剎。附著
相從徒眾漸多。所害轉廣據此則從畜以作人天。
福在不言。因肉而發惡願遂成羅剎食人。一念嗔
惡。轉變大矣哉。凡吾人當慎一念嗔心可也。登王
下。信邪興難。賢愚經又云。後諸羅剎言。我等為從。
今王勑令。當為我等輩。捉取千王。設一大會。今云
登王位時。即踐祚之初時。又非羅剎教王如是也。
祀塚天神。與設大會。似可會通。以作大會。欲以千
王。祀大黑天神。故總之外借邪緣。內生惡願。作此
邪見造業之事也。自登下。千王盈數。此言自踐祚
以來。即以神力。捉得諸王。唯普明王。後方捕至。欲
行屠害。以祭天神。滿王本願。然最後捕普明。亦如
賢愚經云。斑足一一往取。巳得九百九十九王。唯
少一王。不得作會。諸王各念。我等今日。無所歸告。
若當捕得須陀素王。(即普明王)有大方便。能救我命。作
是計巳。白斑足言。王欲作會。須陀素王。有大名德。
若得彼王。來會圓滿。時羅剎王。即急往取。(此中亦含此行
萬里之義)時須陀王。出城向園入池。見乞人從王。王言
且待洗還施與。王始入池。羅剎王從空隱下遂捉
之。此乃最後捉普明王因緣也。
△二明能護難。二。
初請假修福。】
「其普明王。白斑足言。願聽一日。禮敬三寶。飯食沙門。
斑足聞巳。即便許之。」
【普明被捉而請假修福。非謂怖死。欲植正因。故請
禮三寶。盖三寶最吉祥。是真歸仗處故。又請飯沙
門者。勤修眾善。息滅貪嗔。故須飯食供養。倘感應
冥契。則一稗能受如意樂。一飯能生忉利天矣。然
請假多日。則興福廣大。請聽一日。其福為何如耶。
賢愚經云。王被捉即悲愁啼泣。斑足問言。汝名德
第一丈夫。云何悲啼。須陀王言。我不愛身命。朝出
見乞許施。值王得來未行。以是悲耳。願王放我七
日。布施道人。據此。則明王生來實語。今恐乖信。故
請假行之與今經但大同耳。斑足下。王聞聽許。夫
若此王者。雖信邪誓取千王。而善心不泯。亦信根
道念。於此時微發現矣。否則難捉如此。而復許其
一日而行施者。是何意耶。
△二正明護難。二。初依
教請佑。】
「其王乃依過去諸佛所說教法。敷百法座。請百法師。
一日二時。講說般若波羅蜜多八千億偈。」
【此言普明。亦依過去諸佛法。敷座請師。一日二時
講說今經也。夫帝釋天主。借此護寶位於三天。明
王亦借此護身國於此際。此乃引昔證今。則般若
護國。斷可忖矣。偈有八千億者。亦隨機故廣耳。今
則反是。
△二說偈開心。二。初正說偈文。四。初說無
常理。】
時彼眾中。第一法師。為普明王。而說偈言。
「 劫火洞然
大千俱壞
須彌巨海
磨滅無餘
梵釋天龍
諸有情等
尚皆殄滅
何況此身」
【偈文明無常等義。不出小乘。而以為般若者。以後
文得益處。聞者得空三昧故。然以益驗說。則無常
等義。非小法。普明王非小乘人矣。俱舍明一大劫
盡。有一火劫。壞至初禪。如是七番火災。又一大劫。
今言劫火。即一劫之劫火。燒至初禪時也。洞即空
洞無物也。大千同為一界。故刧火然時。則俱壞也。
然火有三種。一果報火。即燒至初禪。二惡業火。即
嗔火。通燒三界善根。三煩惱火。即通三乘。如三界
猶如火宅是也。夫最高莫若須彌。甚深莫過巨海。
此域中之最高深者。此火一燒。磨滅盡矣。故云無
餘。然大者既爾。小者可知。釋梵。即主持三界者。天
龍。即輔弼三界者。有情。即一切含靈者。然一經劫
火。而天報乃盡。眾福殞亡。諸天尚爾云亡。何況此
身在大千。如一浮漚忽生忽滅耶。故知三界依正。
皆無常也。
△二說俱苦理。】
「 生老病死
憂悲苦惱
怨親逼迫
能與願違
愛欲結使
自作瘡疣
三界無安
國有何樂」
【此言三界。八苦交煎。五欲迷悶。求一出路。了不可
得。國何可恃。以為樂乎。此中有苦集二諦。苦有八
苦。一生苦。謂眾苦依止故。此有五種。一受胎。二至
終。三增長。四出胎。五種類。貴賤男女等。二老苦。能
令變壞故。此有二種。一念念遷謝。二終身滅壞。三
病苦。以能逼身因故。亦有二種。一身病。二心病。四
死苦。以能滅諸根故。此有三種。一業報死二惡對
死。三時節代謝死。於中有命盡非福死。福盡非命
死。福命俱盡死。或非分自害死。或橫為他死。乃至
放逸破戒壞命根死者皆苦也。憂悲苦惱。即死苦
逼惱相續之狀也。怨親逼迫一句。即義含二苦。一
怨逼迫。即第五怨憎會苦。以非愛共會故。即是苦
苦。苦心領於苦境者也。二親逼迫。即第六愛別離
苦。以可愛相違故。捨所親愛。即是壞苦也。能與願
違一句。即第七求不得苦。以希望不遂故。此還約
愛離怨憎以說。即求長壽不得。求名不得之類也。
愛欲下二句。即五陰熾盛苦。以是眾苦相故。即前
七各相逼惱是也。然愛欲結惑。亦屬集因。盖結使。
即三界見思煩惱。愛欲。即三界貪欲惑漏。以集因
招感。故乃有此八苦也。集因若斷。則苦果凋喪矣。
瘡疣。如莊子云。生為附贅懸疣。死猶決疣潰癰。既
苦因苦果如此。而三界總不足戀。何況一國之樂
耶。
△三說皆空理。】
「 有為不實
從因緣起
盛衰電轉
暫有即無
諸界趣生
隨業緣現
如影如響
一切皆空」
【有為之法。不出有無。有生於無。則有非實有。本自
無耳。無生於有。無可得哉。故知三界依正。唯因緣
和合。虗妄名生者也。一切諸法。既從緣所生。當體
無性。故盛衰成敗。於般若中。如擊石火閃電光。暫
有還無而巳。幻世浮光漚聚。不常其常者皆類此
夫。諸界趣生。即三界六趣。此目果也。然皆各隨其
自趣所作之業。各應其自趣升沉之果。有謂作善
墮惡。作惡生善者。決無此理。故下轉以喻云。如影
不離形。響不離聲。盖形端則影直。聲小則響幽。此
不爽之理也。如是則從緣妄有。暫有還無。業對則
現。現亦不真。故知諸法假名無實。總一空也。
△四
說無我理。】
「 識由業漂
乘四大起
無明受縛
我我所生
識隨業遷
身即無主
應知國土
幻化亦然」
【識即第八。為總報主。然因善惡業力。輪轉六道。去
後來先。故繇業漂。神識無形。假托四大。和合為宅。
故識居中。離四大緣。識乃何狀。故曰乘四大起。內
心外境。皆依無明。食愛縛着。本既不清。枝葉皆混。
故云我我所生。我生即人執。謂妄心生也。我所謂
法執。即妄境生也。若約根本言之。眾生繇迷如來
藏體。妄成覺明。既有覺明。則成貪着。繇食着故。心
境互生。起惑造業。逐業輕重。故神識昇沉也。盖以
業緣無定。識乘之遷。形托於內。或彼或此。識依於
形。或死或生。究其根底。何有主耶。夫至於形托於
內。則形非形也。識依於形。則神非神也。既爾。有何
國土不成幻化者耶。
△二聞者獲益。三。初王聞悟
解。】
「爾時法師。說此偈巳。時普明王。聞法悟解。證空三昧。
王諸眷屬。得法眼空。」
【空三昧。即證一切依正國土諸法。皆本來空也。以
深造自得。故云證。法眼空。即得法眼亦空也。盖法
眼觀俗。今言空者。以法眼見一切。亦如空無所有
故。此聞法之効矣。
△二復行轉教。】
「其王即便詣天羅國諸王眾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
就命時到。悉應誦持過去諸佛。所說般若波羅蜜多
偈。諸王聞巳。亦皆悟解。得空三昧。各各誦持。」
【此請假一口巳完。所造福業。堅深不倒。而赴死真
心純一不變。所謂信重然諾。雖死不二其志也。然
猶義及同寅。法惠諸王。非自他俱利。孰能如此。驚
其死在目前者。意欲急令回光返照自心耳。若不
猛力提撕。恐死期將至。一旦魂沉闇道。奈之何哉
此即唱命不久也。悉應下。教持正法。諸王業緣不
異。受死是同。故持法受益。均然齊等。故云悉應。況
教依先佛法乃般若。既皆誦持。則功德所致。或起
死回生。在此一舉耳。諸王下。明諸王得道。同得空
三昧者。以般若神功無二故。然普明轉教。益巳大
矣。
△三開覺邪心。三。初斑足開解。】
「時斑足王。問諸王言。汝等今者。皆誦何法。爾時普明
王。即以上偈。答斑足王。王聞是法。亦證空定。歡喜踴
躍。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汝等咎。」
【若聞法音而不飡釆。迷之甚也。今斑足一聞。而致
問殷勤如此。盖善念覺心。發動顯現。然乃根之利。
妙在一轉移間耳。爾時下。明王實答。此雖般若妙
偈之神功。普明方便之攝持。亦斑足機熟得道之
時也。不然。何始萌於殺虐。而後入佛智若此乎。王
聞下。聞法得道。信知般若法門。空慧平等。但一回
頭。速證此道。寧不歡喜而慶幸。踴躍以希有乎。告
諸下。斑足悔過。外道。則心遊道外。不明自心。而妄
想計度者。邪師。即以邪為正。慧眼不明。而盲修瞎
煉者。不知其非。妄為所誤。墮坑落壍。莫不繇之。一
覺其迷。則反省前非。超凡入聖亦。莫不繇之。斑足
之收捕千王。邪因邪緣誤之也。聞法證道於剎那。
亦返邪歸正致之矣。所謂行年五十。知四十九之
非者。其斑足之謂乎。
△二諸王還國。】
「汝各還國。當請法師。解說般若波羅蜜多。」
【斑足聞此法而得道。故又囑諸王依此法而修證。
若斑足者。自醒自悟。慚愧無巳於心乎。不然。又何
如是叮嚀切至哉。
△三斑足棄位。】
「時斑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得無生法忍。」
【聞般若得空定。知天下有至貴者。不在國爵也。故
付弟以讀其宗。出家而修其道。既猛利之志。存無
妄染。故慧性之明。得法無生。盖繇得之回頭者神
速。而證其妙源者爽峻矣。
△三結示勸持。三。初明
過去依法獲報。】
「大王。過去復有五千國王。常誦此經現生獲報。」
【所謂過去諸國土。斯益巳成就。五千則揀非一人。
常誦。則明非間斷。現生。則揀非生後二報。故知常
誦之心極切。而現生之報至神也。
△二明現在應
當受持。】
「汝等十六諸大國王。修護國法。應當如是受持讀誦
解說此經。」
【所謂現在諸國土。斯門應受持。不如是。不足以護
國也。
△三明未來亦應受行。】
「若未來世。諸國王等。為欲護國。護自身者。亦應如是。
受持讀誦解說此經。」
【所謂未來諸國土。當依如是法。然護國護身。初無
二法。故受持讀誦。唯一般若。
△三時眾得益。】
「說是法時。無量人眾。得不退轉。阿修羅等。得生天上。
無量無數欲色諸天。得無生忍。」
【普護國難。專在般若。故行堅願固。得不退轉。斑足
以無道而證道。故修羅乃非天以生天。般若空慧
平等。故諸天得法無生。凡皆等流果證也。】
【△二報恩供養顯果難思。二。初當品名題。】
「不思議品第六」
【上明內護外護。俱繇般若神功。方能克效。可知法
大恩深。不假散華。疇能上報。故有此品焉。謂之不
思議者。以妙慧心言罔及。故散華亦逈超思議也
至於塵剎相入。一多交參。淨穢相在。生佛溥融。非
唯顯果海之變現難思。亦表聞般若而內外俱護
者。亦當具如斯逈超之果用耳。問。此中散華。顯其
超絕。科云顯因難思可爾。何云顯果難思耶。答。華
雖表因然因必趣果。故華因之妙用難思。足知果
證亦妙妙難思也。矧如來為大眾現此神變乎故
科云顯果無相妨礙。
△二正演玄微。三。初散華供
養。三。初聞法歡喜。】
「爾時十六國王。及諸大眾。聞佛說此般若波羅蜜多。
甚深句義。歡喜踴躍。」
【得未曾有。故喜踴躍。甚深句義者。以般若了法。本
空徹底窮源故。
△二散華顯妙。三。初散行華。】
「散百萬億眾寶蓮華。於虗空中。成寶華座。十方諸佛。
無量大眾共坐此座。說般若波羅蜜多。是諸大眾。持
十千金蓮華。散釋迦牟尼佛上。合成華輪盖諸大眾。」
【初二句。大眾散華。華本非三。隨其數量多少。以表
法之淺深不同。今云行華者。表賢位因行無量故。
華云眾寶者。以賢位修因。依真而修故云寶。次二
句。華變為座。般若了萬法本空。故所散之華。於空
處成座所謂座無別座。諸法空者是。法華諸法空
為座此也。十方下。化佛演妙。此表諸法空處。生佛
同依。依此空理。顯示妙慧。故云共坐說般若也。前
經云一切菩薩之所修行。一切諸佛之所顯示。未
來諸佛菩薩。亦復如是。若佛菩薩不繇此門。得一
切智者。無有是處。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信哉。是諸下。化眾散華所謂化復作化也。十千金
蓮華。表依真之萬行也。盖金華經百煉而黃色不
渝猶真行歷萬境而性修不退故。散佛上者。表以
行因。趣向佛果故。合成華輪者。表眾行輻輳。成一
果相故。盖大眾者。表以行成果。普覆含生故。
△二
散般若華。】
「復散八萬四千芬陀利華。於虗空中。成白雲臺。臺中
光明王佛。與十方諸佛。無量大眾。演說般若波羅蜜
多。是諸大眾。持曼陀羅華。散釋迦牟尼佛。及諸眾會。」
【初眾散華。以表八萬四千般羅蜜門。以眾生塵勞
如此。故般若法門亦如此。然欲令依此白法。心心
能入此門也。芬陀利。云白蓮華。次二句。華變為臺。
表般若行。依法空理。成無染無緣平等三昧法事
故。盖此法空理也。一乘之妙行。無緣之慈力。依此
平等不動。以為萬行之基本乎。臺中下。化佛說法
亦表心佛眾生。同依一般若也。般若心光。觀照法
空。得大自在。故曰光明王。即此覺觀。不離自性。故
又曰佛。此即佛心也。然言臺中光明王佛者。以依
行修斷證之本。方顯本覺佛故。十方諸佛不離此。
無量眾生亦不離此。故同依同說耳。是諸下。化眾
散華。曼陀羅。云適意。即天華也。華表正因以因必
趣果。故散佛上。而及大眾者。示大眾當得般若正
因也。此亦化復作化之妙也。
△三散妙覺華。】
「復散曼殊沙華。於虗空中。變作金剛寶城。城中師子
奮迅王佛。共十方諸佛。大菩薩眾。演說勝義般若波
羅蜜多。復散無量諸天妙華。於虗空中。成寶雲盖。徧
覆三千大千世界。是華盖中。雨恒河沙華。從空而下。」
【曼殊沙。云柔軟。亦天華也。此表妙覺。大悲攝生。純
一慈力故。前行華云百萬億。般若華云八萬四千。
此中不言數者。以果海離言。故華亦不涉於數量
耳。此亦大眾所散華也於虗下。華變為城城表涅
槃。以依法空。證此無生。離過絕非故。然城云金剛
寶者。無生生無滅。四相之所不遷。無去無來。三際
莫之能易故。城中下。化佛說法。師子為獸中王。身
毛一豎。象王莫逞其威。則羣獸可知矣。此表妙慧
全彰。則心魔猶自喪魂。外魔復何言哉。故華嚴疏
明師子奮迅。眾海頓證於林中。盖明入此三昧。而
即令眾獲證也。今則不爾。表果中心佛。掌莫大之
威權。慧鋒牙爪。伏一切之業惑。內釁外孽。孰敢當
軒哉。此佛與十方因果二位共說般若者。以心佛
因果。皆自此一道而分別故。言勝義般若者。謂般
若中最上第一者也。如金剛云。如來說第一般若
波羅蜜。即非第一般若波羅蜜。是也。然今約妙慧
深入。離四句絕百非。世出世法。生佛染淨。仝一空
故。名勝義般若。復散下化人散華。亦化復作化。華
成寶雲盖者。表依法空理。起大悲行。無心蔭物耳。
盖覆大千。表稱性之行。無不普周故。華盖復雨華
者。表普覆之行。亦又常修稱性之多行故。楞嚴云。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
行者。此也。俱從空下者。良以此行。一一皆是清淨
無為。性本然故。
△三諸王發願。】
「時波斯匿王。及諸大眾。見是事巳。嘆未曾有。合掌向
佛。而作是言願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常說般若波羅
蜜多。願諸眾生常得見聞。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此有二願。初願諸佛同說。夫此般若諸佛同證。所
謂塵說剎說熾然說無間說。故誓佛佛同說。不間
古今。非同世諦分三世也。二願眾生同聞。八難中
有佛前佛後難。不聞正法難。如法華云。諸佛出於
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
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等。此
明正法難說。亦難聞也。矧加之以邪見種子。或惡
業障蔽。且不聞三寶名。又能聞法耶。今諸王念及
於此。深慨正法。不易見聞。故誓眾生。常見聞耳。見
聞則妙慧開明。本覺澄寂。將與佛果。漸可等矣。如
不見聞。苦海無邊。將何援拯。古人云。佛在世時我
沉淪今得人身佛滅度等。據此。則法難見聞既類
於此。故知遊心出世者。須此世此身聞法。以求自
度可也。
△二嘆教勸持。】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此般若波羅蜜多。是諸佛母。諸
菩薩母。不共功德神通生處。諸佛同說。能多利益。是
故汝等。常應受持。」
【如汝所說。此印其願同說願常聞之洪誓極是也
然此般若。有四義故。當常說常閒。一出生一切滿
分因果證位故。二能為果位功德神智生處故。三
佛佛說此一乘妙慧故。四凡外邪小。一切總作得
度正因故。有此四義應說應聞。亦應受持。不可遠
離也。猶菽粟布帛。民生日用。不少廢也故結云常
持。不共功德。即佛果功德。不共二乘有者也。
△三
現通利益。二。初變現難思。二。初標章舉數。】
「爾時世尊。為諸大眾。現不可思議神通變化。」
【此下顯不共般若也。為眾現化者。意明巳證實相
般若之妙用然此妙用之體。非識所能識。亦非心
境界。但形言說。對面千里。轉沒交涉。去此遠矣。故
能發諸用。亦若斯焉。陰陽不測。無有滯礙。曰神通
轉易常相。無而忽有。曰變化。此皆神出於不意。妙
應於無為。故云不思議。如楞嚴云。我以不生不滅
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
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乃至坐微塵裡。轉大法輪。
故發真如。有妙覺用者。此也。
△二別敘神變。】
「一華入無量華。無量華入一華。一佛土入無量佛土。
無量佛土入一佛土。一塵制土。入無量塵剎上。無量
塵剎土。入一塵剎土。無量大海。入一毛孔。無量須彌
入芥子中。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無量眾生身入一
佛身。大復現小。小復現大。淨復現穢穢復現淨。佛身
不可思議。眾生身不可思議。乃至世界不可思議。」
【此文有七。初二句華之神變也。論迹繇佛證此。方
現此不思議事故。論理。即繇事理無礙。故方有事
事無礙也。盖一華無量華。俱事也。以一華稱性。含
性皆盡故。故一華入無量華。而一華不壞本相。無
量華稱性故。俱含性皆盡故。無量華復入一華。而
無量華炳然齊現。所以然者。繇一與多。互為緣起
力用交徹。故得互相涉入。如一室內千燈並照。燈
隨盞異。一一不同。燈隨光通。光光涉入。常別常入。
故華嚴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
起。當成無所畏。即此義也。此謂一多無礙。等虗室
之千光也。一佛下。佛土神變也。此即廣狹相入。自
在無礙。一佛土即狹。無量土即廣。一佛土入無量
土。以不分而遍一切故。無量入一佛土。以不合而
同入一內故。然一多互入而一入多時。一多之本
相不壞。多入一時。多一之本相歷然。此皆如來含
此德用。故能一多廣狹不礙耳。故華嚴云。是以一
劫入一切劫。而不壞其相者之所住處等。知此則
今經一多相入。皆類乎此。一塵下。塵剎神變也。上
言佛土。即佛佛王化之化境。此之塵剎。即別明剎
塵微細安立之無礙。所謂塵中安立之剎土也。然
此一多能互入者。以一塵剎多塵剎。一一皆法界。
故一一性融。繇性融故。乃無礙互入耳。然此塵剎
相入約微細意。按華嚴大疏有三。一所含微細。如
琉璃瓶。盛多芥子。炳然齊現。非前非後。如華嚴明
八相。一一相內。即具八相。名為微細。二約能含微
細。三約難知微細。此則又是緣起實德。無礙自在。
非天人所作。乃實德安立者也。問。今經言入。不約
含義。何引彼疏含義釋之耶。答。雖有二名。而含與
入。實繇籍耳。盖正一塵剎。入無量塵剎時。即無量
塵剎。含一塵剎時也。無量入一。一含無量。當知亦
然。故入約含義釋之。理甚允當。無量下。海山神變。
此同淨名經中。毛吞巨海。芥納須彌之意。良繇毛
孔稱性。故大海入而非小。芥子依理。亦須彌入而
廣大。雖芥毛小而無內。海山大而無外。然一性等
之。則小相非小。大相非大。故無外之山海。入無內
之芥毛。恢恢焉有餘地也。晉譯經云。金剛輪圍數
無量。悉能安置一毛孔。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薩以
此初發心。即明此義也。一佛下。凡聖神變。佛身生
身。同一法界。故生入佛身。一入無量。此乃溥融無
礙也。然佛身純淨。生身雜染。佛身是極果。生身是
穢因。互相入者。亦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能染
淨相忘。因果俱泯耳。故大疏明十身歷然而相作
云。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別。住於平等。此菩薩
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
如來身。智身。法身。虗空身。此菩薩知諸眾生心之
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亦作國土身。乃至虗空
身等。至於隨諸眾生。心之所樂。十身互作。故知壞
相而作。非不思議。繇雖相作。而不壞本相。方謂歷
然。據此。則菩薩尚能如此。況如來不生佛之身互
相入乎。問。今明生佛之身相入。何引相作之義耶。
答。相作相入。同一趣耳。知相作得。則知相入得矣。
大復下。諸法互現。大如山海。小如塵毛。淨如樂土。
穢如娑婆。然一真法界。緣起萬端。故相在交參。皆
相顯現。小為即大之小。故大復現小。小中現大。類
此。穢為即淨之穢。故穢復現淨。淨中現穢。亦類此
知。佛身下。總結難思。謂佛身證此。故非心言可及。
生身具此。亦非情謂境界。至於世界。則全法界以
為體者。亦非情解可到者矣。故俱云不可思議。凡
此即法即心。全心全法。心法融通。無相障礙。故佛
證此。則稱性所現。非為過矣。然上諸法相入。同一
法界。約行布義。有一有多。有小有大。若生若佛。或
染或淨。約圓融義。則一入多多入一。小現大大現
小也。若約三諦明者。以諸法不外諦理而別有故。
約俗假。則小大一多。生佛染淨。角立不同。約真空
則大入小一入多。穢現淨生融佛。妙圓無二。約中
道。有遮有照。遮則小大一多入無可入。淨穢生佛
現無可現。照則依正互入於無間。塵毛包容而無
外。遮照同時。則一切正入不入。無入而入。正現非
現。無現而現。亡焉存焉。曷可得而思議哉。此吾佛
神變妙極淵源也。問。前明此為不共般若。果爾不
耶。答。共般若。則三乘可入。不共般若。唯佛可到。地
上分證而巳。然此不共。即華嚴圓極之堂奧也。非
佛疇能證此變現哉。故知此乃不共般若也。
△二
時眾獲益。】
「常佛現此神變之時。十千女人。現轉女身。得神通三
昧。無量天人。得無生法忍。無量阿修羅等。成菩薩道。
恒河沙菩薩現身成佛。」
【夫神變所現。皆顯般若難思之境。故時眾得益。亦
明證入不測之妙也。現轉女身者。以般若能小能
大。依正無礙。故女於現身轉男。得通正受。不於女
身。而生礙矣。天人見法生滅。一覩神變。則小大依
正。生佛淨穢。不行諸心念。觀法無生。寧復有起滅
之相哉。阿修羅。嗔慢無慈。覩神變則嗔慢無性。同
一靈知。我心不有。全是慈覺。故云成菩薩道。菩薩
則分證未滿。猶未融通。此一了了。觸目菩提。非有
二相。故曰現身成佛。凡此非覩妙變神通。難獲此
廣大利益矣。】
【△四弘經相貌顯教無盡。二。初當品名題。】
「奉持品第七」
【敬心欽承曰奉。正念久住曰持。即奉般若之聖謨。
持之以行修。恒憶不失之謂也。前內外二護。極顯
法利。深玄宏廣。故散華顯化。妙變難思。今知法利
叵測。請演說之。故示忍觀以修行。須依如法而建
立。乃至別勸奉持。諄切懇至。雖為如來深慈。亦示
奉持此經。行修無有窮盡也。其他詳示證位。備明
觀斷。又皆顯弘經隨分以廣狹。演說依證之深淺。
彰般若之神功。列相貌之真範也。
△二正解經文。
三。初正明奉持。三。初匿王見佛。】
「爾時波斯匿王。覩佛神變。見千華臺上。徧照如來。千
華葉上。千化身佛千華葉中。無量諸佛。各說般若波
羅蜜多。」
【古疏云。此見三佛。一見釋迦現身。即法身。二見圓
滿。即報身。三見千華上佛。即化身。此解秦譯云也。
今經云見臺上徧照如來即法身。乃自受用身也。
見葉上千化身。及無量佛。即應身及他受用身也。
是則此二彼三。開合不同。若葉中無量諸佛。則總
言一切真應二佛。非單指釋迦一佛說矣。佛各說
有二義。一行布義。故佛佛各說。二圓融義。故皆說
般若。亦是般若出生諸佛義也。
△二正申請益。二。
初讚法難思。】
「白佛言世尊。如是無量般若波羅蜜多。不可識識。不
可智知。」
【見佛佛而共說。益知般若深玄難測。故請問如此。
不可識識者。即非眾生分別識心所能分別。以般
若無前境界故。若分別。即分別自心耳。不可智知
者。即非入理聖人。無分別智所能證知。以般若理
智皆空故。若證知。即非離相境界故。當知唯佛與
佛。乃能究盡矣。
△二請問奉持。】
「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為人演說。」
【既稱難思妙慧。不知自覺覺他。成已成人之道。將
何而作方便演說化生。故問云何等也。下文修十
三觀門。依持建立。方能自悟開化眾生。又起信明
真如離言。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
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
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
入。據此。則今經般若。明了覺解。亦泯能所。為人演
說。亦忘心迹。方可說可解矣。
△三佛為垂答。二。初
說長行。三。初總標忍行。二。初標法指人。】
「佛言。大王。汝今諦聽。從初習忍。至金剛定。如法修行
十三觀門。皆為法師依持建立。」
【即始從信位習學伏忍。終至等覺金剛喻定寂滅
下忍位。依此始終地位。或斷或證。不離一性熏修。
若權若實。皆是般若功用。故云如法修行。十三觀
門。即所修之行。謂伏忍等五。前四忍各分三品。惟
寂滅忍分二。合有十四。今言十三者。以上品寂滅
唯在佛位。止言因位中忍觀耳。皆為法師者。以法
勝則人尊故。依持建立者。即依此忍觀淺深。證位
高下。方便建立。言說開示。故前問云何解說。此一
答釋。無餘蘊矣。
△二勸令供養。】
「汝等大眾。應當如佛。而供養之。百千萬億。天妙香華。
而以奉上。」
【所謂以佛莊嚴。而自莊嚴。故云應如佛供養。天香
華奉上者。所謂應持天寶。而以散之。天上寶聚。應
以奉獻也。
△二別明忍相。十三。初習種性。四。初標
位指人。】
「善男子。其法師者。習種性菩薩。若比丘比丘尼。優婆
塞優婆夷。」
【前云十三觀門。皆為法師依持建立。故此標牒之。
習乃如鳥數飛。即初入道時也。種習者。真性凝一。
常恒不變。約隨緣因。以慧目了。所熏習種。淺深異
故。各成種性。如以聲聞教法熏。成聲聞佛性等。法
相宗說。有八種識。唯是生滅。依生滅識。建立生死
及涅槃因。法爾種子。有無永別。是故五性。決定不
同。既所立識。唯業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變。不
許隨緣。若法性宗。則本有佛性。理不容差。故說有
心。定常作佛。伹眾生遇緣。熏習三乘種性。及不定
無性。而有五耳。故法華安樂行品。不許親近聲聞。
恐被熏習成其種性。清涼國師。會此義云。就機則
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若入理雙拂。則
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此性相融通。
萬古不易定論也。今言種性。即新熏就機而論。非
據法相本有之性也。若比下。指此位人。前二出家
眾。持大戒。後二在家眾。持五戒。
△二發心利物。】
「修十住行。見佛法僧。發菩提心。於諸眾生。利樂悲憫。
自觀已身。六界諸根。一切無常。苦空無我。了知業行。
生死涅槃。能利自他。饒益安樂。」
【此即巳到信位。而修前勝進行者。故云修十住行。
見佛發心。則境勝心強。若遇餘緣。此心微劣。因此
發心。進退不定。此既如是。法僧亦然。故云見三寶
發菩提心也。然此心即信心等十。楞嚴明初發心
住云。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
成一心。即見境依真發心義。華嚴初發心功德無
窮無盡。以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此位能具足諸位
功德故。不為度少許生界故。求少許佛果故。學少
許法門故。斷少許煩惱故。乃至為斷普迷煩惱故。
先令發菩提心者。如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
是二心先心難故。且善財參諸知識。必先陳發心
者。盖以發心。則堪領佛法。為道器故。故知發心是
難。應須先發。眾生下。利物觀空。眾生指十種異生。
得法出苦名利樂。觀生興慈名悲憫。已身不出六
界。諸根。因緣假合。如實觀之。終歸敗壞。本無可樂。
究竟不有。中間無主。故云無常等。六界義如前釋。
業行。即善惡業緣。生死涅槃之行。云了知者。以有
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此二如作夢。求不可得故。
是知住相。則人我強生。染淨。情見互起。觀空則自
他兩忘。物我利樂兩成。故云能利自他等。如此發
心。則不住悲智。而自能建立悲智也。
△三根純德
善。】
「聞讚佛毀佛。心定不動。聞有佛無佛。心定不退。三業
無失。起六和敬。方便善巧。調伏眾生。勤學十智。神通
化利。下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
【佛猶日月也。讚之不增。毀之不減。然發普賢行願
者。稱讚無窮。作闡提業因者。謗毀隨分。佛如虗空
也。亘古亦有。該今不無。然執相見者。謂佛為無。了
一如者。謂佛為有。此皆業行之善惡。執見之斷常。
今發心者。了知讚毀業因不𠁊。有佛無佛性相常
住。豈於所發之心有退哉。此是正定聚人。善根堅
實凝一者也。三業下。德善也。威儀動靜。舉措利益。
身業也。出辭吐氣。說法教化。口業也。信進定慧。興
慈運悲。意業也。然周旋中禮。聲容適規。意念合權。
故名三業無失。六和敬者。所謂戒和同修。見和同
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此上
自利。方便下。利他。不出折攝二門。十智者。一世俗
智。乃至第十無生智。華嚴亦明十智。一三世智。二
佛法智。乃至第十知無邊諸佛智。此十皆佛智。今
云勤學。豈不學佛智耶。神通化利者。夫化生非神
通。則生類多端。難盡調伏。須假神力。方能攝化。神
力有二。一修生。即六通假修而得者。此通緣心緣
物方顯現故。二顯生。即如來藏自性通。繇斷惑顯
現故。此不思議。無作自在。應化塵勞故。修八萬四
千者。即一塵勞。入一波羅蜜門也。言下品者。以信
力尚微。證入未深故。
△四別顯不定。】
「善男子。習忍以前。經十千劫。行十善行。有退有進。譬
如輕毛隨風東西。若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
謗正法。知我法相。悉皆空故。住解脫位。於一阿僧祗
劫修習此忍。能起勝行。」
【初明忍前行劣。此如起信發心有退墮義。如前十
信發心處巳引。大抵住不定性時。雖修善行。但善
根微劣。煩惱深厚。或倒求人天。或異求小乘。既於
大乘猶豫不決。故於境緣或便退墮。此則以色見
佛。緣心求法。住相供僧。雖依三寶。以發心時。未能
心空無我故。譬如下。喻明可知。若至下。明正定勝
業也。此忍觀得力。入正定時。良以此位。恭行十善。
故不作五逆。深信三寶。故不謗正法。觀法一如。故
我法兩空。見思惑盡。故住解脫。此上自行。下明勝
進。阿僧祗。云無數劫。具云劫波。此云時分。謂依無
數時忍修成就。則前位可入。勝行可起矣。
△二性
種性。三。初標位示住。】
「復次性種性菩薩。住無分別。修十慧觀。」
【簡非前說。故加復次。此即十住位也。性種性者。以
聖性決定。不他移故。根種深培。非淺解故。悟解圓
明。非假思索。故云住無分別。依聖解智。發起理觀
而修。非心外求法。故云修十慧觀。
△二顯其行業。
二。初別明觀修。】
「捨財命故。持淨戒故。心謙下故。利自他故。生死無亂
故。無相甚深故。達有如幻故。不求果報故。得無礙解
故。念念示現佛神力故。」
【世情所貴。莫先財命。今觀身如幻。故竭其內施。觀
財非實。故罄其外施。凡以空觀而俱不可得。假觀
而兩皆如夢。中觀而非有時。因緣妄現。正不空時。
財命兩空。故一一觀之。無有甚於財命也。所謂捨
此膿血如泡之命。以易平等慧命。施此浮虗不堅
之身。以易功德之身。而不為過。此施度也。二中。戒
以調練三業。制伏過非。大要不出三聚淨戒。然此
戒在心。觀空則心珠朗耀。涉有則戒璧不磷。持而
不持。無持而持。任運勿失。斯為得也。此戒度也。三
中。我慢自矜。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故觀空時。謙
且不有。觀假時。慢從何得。處心如地。納懷虗空。自
利利他。方無咎也。此即忍度。以忍方謙下故。所謂
江海為王者。以其善下也。信哉。四中。萬法一如。人
物皆空。故觀人即巳。斯利已利人。倘失平等。斯為
大過。法華云。我自住大乘。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
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此一乘平等。自他俱
利。即精進度。以精進方利自他故。五中。觀了此心。
混虗空為體性。非三災所能傾。故存亡生死。不二
其致。此即常定觀空。生滅如幻者也。然羅漢有出
胎之迷。菩薩有隔陰之昏。故此位修此。遊戲大夢
覺之場。非夢覺所能拘者也。即禪定度。以深禪定
方不亂故。六中。言無相。即實相理智。以實相智。觀
實相理。無得難思。故名甚深。此即慧度。以般若妙
體。因果同依。斷證根本故。七中。世出世法。三世因
果。皆名為有。然了法從緣。徹底唯真。至若涅槃生
死。等似空華。即方便度。以此能了法如幻故。八中。
絕待靈心。對緣應現。即應現處。作善作惡。故隨業
時。有樂有苦。菩薩觀空。果報非有。非是實無果報。
直不求之耳。此即願度。以願自他不求故。九中。諸
法唯心。卷舒無礙。演一法於多劫。說無量於剎那。
必須法義融通。詞樂互徹。然後自證利生。兩無欠
缺。不住空有。觸處辨才。此即力度。以力湛能講說
故。十中。已心佛身。平等無二。故觀心時。即心了境
界之佛。觀佛時。即境見唯心如來。即佛之心光。既
時時不離。故即心之佛力。方念念昭彰。此即智度。
以智方現佛力故。所謂十種慧觀之功。絕妙勝處。
皆不外乎吾人一心也。問。十種慧觀。何依十度修
耶。答。十度乃菩薩正修根本。故十觀寄此而修之。
以顯十度之行。不離一心觀照中矣。若離觀照。宛
成事度。故慧觀寄十度為要也。問。真如本淨。豈假
十種觀慧乎。答。起信云。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
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
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
無量。煩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熏修。亦
無得淨。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以為對
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至後
廣明四種方便云云。據此。則今經此位觀修。以淨
心之慳貪破戒嗔恚等垢。故加此十種觀修也。
△
二治倒復真。】
「對治四倒。三不善根。三世惑業。十顛倒故。我人知見。
念念虗偽。了達名假受假法假。皆不可得。無自他相。
住真實觀。」
【初四句。治倒也。上明十種慧觀。為能對治。此明所
對治。即十倒是也。凡夫觀身受心法。妄執為常樂
我淨。菩薩施捨財命。即觀身不淨。不求果報。即觀
受是苦。心謙下故。即觀心無常。達有如幻。即觀法
無我也。又凡夫縱貪嗔癡。三不善根。戕害正性。菩
薩捨身命不求報。即對治貪倒。持淨戒利自他。對
治嗔倒。生死無亂。無相甚深。得無礙智。即對治癡
倒也。又三世惑業。襲習不斷。眾生於中。妄受輪轉。
菩薩不求果報。即過因現果。現因當果。一切兩忘
也。念念示現神力。即一念普觀。一際平等。非果非
因也。故普對治之。所以治者。以止一切惡法。不令
增長故。以隨順法性。離諸過離癡障故。我人下。復
真也。我人。即四相。知見。即眾生十六知見。不離六
根者也。然能執因境有。而性常自空。故念念虗偽。
名即萬法之號。受即苦樂受三。法即一切諸法。然
觀名如龜毛。觀受如聚沫。觀法如陽𦦨。總不可得。
故云了達等。此人法雙忘。心境智空。皮膚淨盡。唯
存一實。故無自他相。住真實觀也。然此即三性皆
空。我人下。即徧計性空。即初相無性。了達下。即依
他性空。即次無自然性。無自下。即圓成實性。即後
繇遠離前。所執我法性。又若以三空觀收之。初我
人下。即人空觀。次了達下。即法空觀。後無下。即如
實雙空觀。問。此名住位。何以言人法俱空耶。答。此
亦約分修入言之。若約斷證。則二乘信住。方斷人
執分別。三賢進至淨心地。究竟離法執分別。若法
執俱生。則第二地至第七地。方盡離故。
△三入位
時行。】
「中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二阿僧祇劫。行諸
勝行。得堅忍位。」
【此位忍觀。行力稍強。故修中品。然須八萬四千者。
亦以應化塵勞也。言波羅蜜多者。以依真而修。俱
到彼岸之行故。於二下。明修行時。比前行修稍勝。
故時當二無數劫。自他之行雙修。故云行勝行。動
靜之心不亂。故云住堅忍。然此亦具四心。修習八
萬四千。即廣大心。波羅蜜多。即第一心。二阿僧祇。
即常心。行勝行等。即不顛倒心。義自消息。
△三道
種性。三。初標位示修。】
「復次道種性菩薩。住堅忍中。」
【觀修精純。聖道將顯。故云道種性。堅忍。即躡牒前
行。以成此位。觀修鴻漸。不離是忍。故云住中。然此
即上賢。故下觀修勝前。
△二觀行差別。五。初觀法
無生。】
「觀諸法性。得無生滅。四無量心。能破諸闇。常見諸佛。
廣興供養。常學諸佛。住迴向心。」
【諸法因緣。必有合離。故皆生滅。今如實觀空。不住
不著。則實相凝常。故無生滅。所謂以分別心見。則
萬境紛拏。若如實相觀。則真空冥寂。此也。楞嚴第
一回向云。雖度眾生。不見度相。第二向云。壞其可
壞。遠離諸離。若此。何嘗有生滅哉。慈悲喜捨。為無
量心。然此能破闇者。以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喜能
除嗔。捨能滅貪故。見佛供養。如普賢廣修供養願。
學佛住向。即常隨佛學願。并普皆回向願也。然此
亦可是兩足之行。以廣興供養。則勝因愈廣。功德
益多。即修福行願也。學佛則。因修果證。普皆瞻依。
住向則。眾生菩提。三總回向。即修慧行願也。凡此
皆長養大悲。非一於自利者矣。
△二觀修全性。】
「所修善根。皆如實際。皆於三昧。廣作佛事。現種種身。
行四攝法。」
【依真之行。行行契真。故云所修等。清涼云。非真流
之行。無以契真。未有飾真之行。不從真起。此也。又
起信云。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以知法
性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等。廣引如前。然
入三昧。作佛事。則行業益為難思。以非散心作者
同矣。現多身。行四攝。則利生愈益漚和。以非不善
涉化等矣。故知此位勝業。愈廣愈大矣。
△三觀性
起修。】
「住無分別。化利眾生。智慧明了。甚深觀察。一切行願。
普皆修習。能為法師調御有情。」
【了生界一如。故化利適均。非同住相化生比矣。達
本覺無二。故觀照徹底。非同沉空偏觀比矣。行願
雙修。行行得願輪。長時不退。願得行足。遍界彌綸。
所謂無往而非遍修之道也。堪作模範。軌教後人。
故名法師。然觀根授法。因病假藥。則生界雖夥。觀
一際平等。故云調御有情。此則全性是修。與事行
大不侔矣。妙巳哉。
△四觀法皆如。】
「善觀五蘊。三界二諦。無自他相。得如實性。」
【成幻妄身心者。五蘊也。作生趣依止者。三界也。攝
空假諸法者。二諦也。然五蘊皆空。三界夢幻。二諦
平等。約相觀之。則因緣是空。自他不有。約性觀之。
則真性一如。皆是實相。故總云善觀。又即前云觀
五蘊。得戒等五忍。觀三界因果。得三空忍。觀二諦
假實。得無常無生等忍是也。
△五示受生處。】
「雖常修勝義。而受生三界。何以故。業習果報。未壞盡
故。於人天中。順道生故。」
【此位悲智具足。故觀空不住。留惑示生也。言勝義
者。即真實空性也。而曰常修者。則動靜必於是。念
劫必於是矣。如必於此。則自證實有餘。而利他似
不足。故雖常修勝義。而必混俗和光。同塵幻應之
念。汲汲然不置。故云受生三界。何以故徵。謂既修
勝義。則觀空時。一道清淨。而又受生三界者。何也。
業習下。釋有二義。一因果不忘。不得不生故。二人
天善趣。恒順示生故。是知此位菩薩。受生三界。實
則居半。權則居半。豈同凡夫。純業力而受生。二乘
躭空寂而不來哉。
△三入位時行。】
「上品修習。八萬四千波羅蜜多。於四阿僧祇劫。修二
利行。廣大饒益。得善調伏。諸三摩地。住勝觀察修出
離行。能證平等聖人地故。」
【觀力愈精。故應化塵勢。修習上品。斷證益廣。故時
長劫遠。四阿僧祇劫。回智向悲。故純是大悲。回實
作權。故於諸根性。得定善調。皆此位行修也。若語
勝進。如下所明。住勝觀察。則悲智本一心源。修出
離行。則斷證全托性地。凡此皆所謂第十回向位。
加行觀修。以求出賢位者也。能證平等地者。即指
初地。以入地證如。非差別相。故云平等。若上賢位。
則無此證修矣。問。此中不云加行。為是總無。為是
義含耶。答。楞嚴等經。唯識等論。俱開四種加行。以
第十向。位。非加行。則從賢入聖。從世出世。有似天
淵。故須開之。此中雖無加行之名。以義取之。即住
勝句下。義在總該。何者。以四加行定。能觀不出明
得印順等定。所觀不出名義自性差別四法。今云
住善觀察。即煖頂忍三種加行觀斷也。修出離行。
能證聖地。即世第一位。從世出世也。就中證斷。義
總包含。故知四行不開。義巳具在第十回向位中
矣。
△四歡喜地。三。初標位超出。】
「復次歡喜地菩薩摩訶薩。超愚夫地。生如來家。」
【此即信忍下品位也。斷除法執。從世出世。故云超
愚夫地。初證真如。體同佛體。故云生如來家。此二
句為總。下諸句為別。明生如來家之斷證。二利事
之差別也。
△二智行差別。四。初通明二智。】
「住平等忍。初無相智。照勝義諦。一相平等。非相無相。」
【平等忍者。謂了真俗染淨無二故。住者。即入心。方
事於斷證。未能得解脫。義言住也。無相智。即能證
如理實智。此智同空。故云無相。勝義諦即所證徧
行真如理。此理超絕。故云勝義。照字。通能通所。智
言初者。即纔生佛家。始證真如也。實則理智俱無
始故。一相下。即正證時。理智一如。所謂無有如外
智。能證於如。無有智外如。為智所證。繇無二故。故
云一相平等。又即理之智。證即智之理。即智之理。
為即理之智所證。繇相即故。故云非相無相。大疏
云。智無自性。即是如體。無心存智。是曰證如。若以
智會如。非證如矣。據此。則智即是如。如即是智。法
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豈離寂外別有智耶。
故舉智收如。舉如收智。舉一全收。不容並立。如斯
正證。法性洞然矣。
△二斷除惑障。】
「斷諸無明。滅三界貪。未來無量生死。永不生故。」
【上明證理。此明斷惑。無明。即住相根本無明也。三
界貪。即閏生枝末無明異生障也。未來生死。即三
界果報也。以迷如來藏故成無明。繇無明故起三
界貪。繇貪。則三界有漏之業。未來生死之果。塵沙
劫波。莫之遏絕。今尋此妄惑。都無根本。非內非外。
亦非中間。三世推求。都不可得。從無住本。顛倒妄
生。故照惑無體。無時即明。根本既斷。惑業苦三。應
念消忘。即一斷時。一切三道俱永斷也。然大疏謂
緣境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
證。據此。則能斷是智。所斷是惑。故言有二。惑體智
體。無二體故。故名不二。涅槃云。明與無明。其性無
二。愚者謂二。智者了達。知其無二。是也。問。彼斷無
明相。約何相斷耶。答。十地經云。非初非中後。若爾。
云何斷耶。論云。如燈𦦨。非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
謂唯取一時。則不能斷。三時總取。方說能斷。假三
時斷。則無定性。何者。初若能斷。不假中後。後若能
斷。不假初中。既假三時。故知無性。一一推徵。三皆
無性。是故經言。非初非中後。繇三時無斷。方名斷
結。是故論云。前中後取故。經則約性。論則約相。性
相無礙。方能斷結。此即無斷之斷。斷而無斷者也。
△三方便起修。二。初總明修習。】
「大悲為首。起諸大願。於方便智。念念修習。無量勝行。」
【賢位雖亦利他。悲心願智。總皆孱劣。此地聖位力
強。故純是大悲利生。發十弘願不退。繇大悲時時
度生。故權智念念修習。就中利自利他。一皆依真
建立。故云無量勝行。然悲願智三。大願為總。大悲
權智為別。以度生修行。非憑大願堅持。則中隳退
墮。故願為總也。
△二別明方便。】
「非證非不證。一切徧學故。非住非不住。向一切智故。
行於生死。魔不動故。難我我所。無怖畏故。無自他相。
常化眾生故。自在願力。生諸淨土故。」
【此明方便有六。今初謂徧學也。理智一如。無有少
法。與法同住。則顯法性。無容並真。二既不存。一亦
奚立。不同法相。決有內證。故云非證。然正緣境時。
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而不二。即智證如。故云非
不證。於此二非之間。以方便智。若斷若證。或自他
行。世出世法。皆足以充擴德性。長養大悲。故云一
切遍學。言徧學者。即效法勤習之謂。非住下。即回
向也。謂住則著相憍慢。是眾生見。不住則沉空滯
寂。是二乘見。故並非之。唯以方便智趣向佛果。俾
至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不執空有。中道叵得。所謂
回真如心。向無為果。不住一法者也。行於下。即變
化也。謂雲駛月運。舟行岸移。理不如斯。繇妄見耳。
心本寂滅。原非輪轉。繇迷妄故。一旦懵然而生。昏
然而死。且不知往因現果。從何自而有也。今菩薩
證如。三世非遷。生死空華。等如嬉戲。雖履生死。了
不相關。方便漚和。鬼神莫覷。心魔外魔。何自動哉。
此雖處生死。而不行於生死者也。此分知三界之
相。無有生死退出。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知魔不
能動也。離我下。即一乘也。謂我即人執。乃能執之
主宰。我所。即法執。即五蘊等法。繇有我故。起諸煩
惱。續諸生死。不得斷絕。繇我所故。起所知障。礙正
知見。不得圓明。然眾生躭於我見。故暫時失我。怖
畏為死。二乘沉於空法。故總觀三界。稱為牢獄。此
皆怖畏之狀也。唯菩薩觀我總空。我所不有。了達
虗空。安住一乘實相覺地。求二不得。怖從何來。故
雖離二。性靜恬夷。了無攖心怖畏也。無自下。即實
相也。謂所化為他。能化為自。今悲智常相輔翼。故
雖令滅度。了無度相。雖無度相。普令證滅。化而無
化。無化而化。化與無化。㳷然平等。能化所化。不離
一心。此能化生無盡。其化大也。自在下。即自在方
便也。謂諸佛清淨報剎。繇因中弘願所感。若離大
願。則安養非有。琉璃無成。所謂淨土者。無三惡道
之名。交接皆上善之人。故一念不斷。即便往生。信
力未專。疑城即墮。今此初地。以願力自在。十方淨
域。隨心應念。無不可生。如鏡當臺。像至便現。夫誰
得而障礙哉。所以必往生淨土者。以種福修慧。見
佛聞法。因修果證。淨土最易故。
△四重明二智。三。
初實智離相。】
「善男子。此初覺智。非如非智。非有非無。無有二相。」
【此牒前初無相智。明真見道也。謂智外非如故非
如。如外無智故非智。雙拂並遣故非有。舉一全收
故非無。一切皆非。渾一實體。故無二相。二既不存。
一亦即泯。斯證智之妙者也。
△二權智自在。】
「方便妙用。非倒非住。非動非靜。二利自在。」
【此即如量智。應變難思也。謂示凡外。而非同凡外
故非倒。在機境。而不繫機境故非住。涉有而一道
清淨。故非動。觀空而萬行沸騰。故非靜。繇是正自
利時利他。正利他時自利。即智行悲。即悲導智。悲
智相資。渾然中道。
△三法喻合顯。】
「如水與波。非一非異。智起諸波羅蜜多。亦非一異。」
【喻中即水之波即水。即波之水是波。故非異。水澄
波動故非一。即實即權。亦若是矣。實外無權。猶即
水以明於波。權外無實。猶即波以明於水。法喻昭
然。皆權實非一異。故能一異者焉。
△三入證時節。
三。初劫行分齊。】
「於四阿僧祗劫。滿足修習百萬行願。」
【劫即所修之時。願乃所修之行。然此時長行遠者。
以此地證修悲智。益超絕故。
△二智願自在。】
「此地菩薩。無三界業習。更不造新。由隨智力。以願生
故。」
【前云斷諸無明。滅三界貪。一切生死。永不生故。故
此云無三界業習。言業習者。即夙業陳習也。業習
既無。新業不續。即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也。繇
隨下。釋伏難。難云。有業有生。既無新業。依何受生
耶。釋云。繇隨方便智力。發其淨願。若淨願自在。則
隨願往生矣。何待新業乎。
△三修檀利生。】
「念念常行。檀波羅蜜多。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廣大清
淨。善能安住。饒益眾生。」
【檀度有三。謂財法無畏。此地行檀者。以檀為眾行
之本。故念念常行。餘非不修。唯隨分而巳。四攝言
廣大清淨者。以四攝普徧云廣大。雖攝忘攝云清
淨。大悲增上。隨緣與樂。即安住饒益之謂也。
△五
離垢地。三。初標名示位。】
「復次離垢地菩薩摩訶薩。」
【此即信忍中品位也。戒足清淨。永離誤犯。名離垢。
楞嚴云。異性入同。同性亦滅。華嚴云。譬如真金。置
礬石中。如法煉巳。離一切垢。皆離垢義。
△二本地
行業。】
「四無量心。最勝寂滅。斷嗔等習。修一切行。所謂遠離
殺害。不與不取。心無染欲。得真實語。得和合語。得柔
軟語。得調伏語。常行捨心。常起慈心。住正真心。寂靜
純善。離破戒垢。行大慈觀。念念現前。」
【此文有三。初三句。顯所斷證。謂萬行以四心為體。
方稱法性。離此。則成住相事行也。最勝寂滅。即所
證真如。以不與萬法為侶。故云最勝。以無生滅遷
流。故云寂滅。嗔等習。即所斷惑習。乃俱生惑也。此
皆不證而證。不斷而斷。能所一如雙泯者也。修一
切下。別明十善。初句總標。所謂下。明修相。殺生有
短命多病果報。故離殺害。不止不食其肉也。偷盜
有貧窮共財不自在果報。故不與不取。所謂物各
有主。非吾所有。一毫莫取。婬有妻不貞良。不隨意
眷屬果報。故心無染欲。縱值妖艶之色。不能劫動
其心。妄語有多被誹謗。為他所誑果報。故今得真
實語。斷除虗妄。兩舌有眷屬乖離。親族弊惡果報。
故今和合語。不宣傳彼此。鬬亂兩家。惡口有常聞
惡聲。言多諍頌果報。故今得柔軟語。其聲和雅。聞
者悅服。綺語有言無信受。語不明了之報。故今得
調伏語。訥言不躁。巧言勿出。貪有心不知足。多欲
無厭之報。今常行信心。於人不求。於已不慳。所謂
知足除貪。播馨香於意地。瞋有人求長短。他所惱
害之報。今常起慈心。則一嗔不起。百福自生。邪見
有生邪見家。其心謟曲之報。今住正真心。開明慧
性。覺悟自他。邪說誣明。斷不為也。如此。則十善恭
修。十惡自止。夫何誤犯乎。寂靜下。垢盡明現純善
無惡。故稱離垢。言寂靜者。以遠離破戒憒閙故。前
云斷嗔等習。故此云行大慈觀。此觀言念念現前
者。以顯嗔習一一永斷故。
△三證入時節。】
「於五阿僧祇劫。具足清淨戒波羅蜜多。志意勇猛。永
離諸染。」
【行位愈超。故時劫愈長。此地於戒度偏修。然戒有
大小乘之別。所戒之非。亦有性遮不同。此地圓持
眾戒。皎若氷霜。故云具足清淨。心無怯弱。故云志
意勇猛。一斷永斷。故云離諸垢染。問。十善為生天
之因。教有明文。今聖位深證。何以專修淺事耶。答。
法門惟一。修則不同。如人天修之。則人天十善。若
菩薩修之。即菩薩十善。亦猶四諦一耳。隨機則有
生滅。無生。無作。無量攸分。法可一定乎。
△六發光
地。三。初標名示迹。】
「復次發光地菩薩摩訶薩。」
【楞嚴云。淨極光生。故云發光。此即信忍上品位也。
△二明其行業。】
「住無分別。滅無明闇。於無相忍。而得三明。悉知三世。
無來無去。依四靜慮。四無色定。無分別智。次第隨順。
具足勝定。得五神通。現身大小。隱顯自在。天眼清淨。
悉見諸趣。天耳清淨。悉聞眾聲。以他心智。知眾生心。
宿住能知。無量差別。」
【初二句。略明斷證。謂此地證聖流真如。亦照體無
自。即是證如。即此智體。本唯無念。故云住無分別。
斷闇鈍障。故名滅無明闇。亦照惑無本。即是智體。
乃不斷而斷也。於無下。別顯行業有三。初辨三明。
無相忍。即所依之智。謂無相者。以忍體如空無所
依故。忍約無間道中而言。依此忍智。破三際愚。故
能宿住明過去。天眼見現在。漏盡知未來。然一念
普觀。求三叵得。夫何去來。古云。十世古今。始終不
離於當念。小乘亦具三明。但有去來之相為異耳。
依四下。明八定。四靜慮。即初禪離生喜樂定。有五
支。一覺。二觀。即對治支。三喜。四樂。即利益支。五一
心。即彼二所依自性支。二禪即定生喜樂定。有四
支。一內淨。即對治支。二喜。三樂。即利益支。四一心。
即彼二所依自性支。三三禪。即離喜妙樂定。有五
支。一捨。二念。即對治支。三慧。四樂。即利益支。五一
心。即彼二所依自性支。四四禪。即捨念清淨定。有
四支。一不苦不樂。即利益支。二捨清淨。三念清淨。
即對治支。四內淨支。亦即對治支。此四禪十八支
也。言靜慮。即有□定慧均等之稱也。四無色定者。
即第一空無邊處定。此厭色依空。二識無邊處定。
此厭空依識。三無所有定。即逈無所依。依識性也。
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即麤色巳滅。細性尚存。似有
不有。似無不無之謂。此地依此八定。用無相智。次
第隨順。不相踰越。即此有漏禪定。成就自性清淨
定。故云勝定。問。此地修禪。亦與禪天。同一修耶答。
不同。直寄此以修勝定耳。盖禪天有漏心。此則無
相智。禪天欣厭。此地隨順。天壤相懸。豈能等乎。得
五下明五通。初句總標。言神通者神名天心。通名
慧性。然此有二。一修得。即小乘緣物而現者。二發
得。即大乘自性顯發者現身下。別明。一神境。謂或
現大身。或現小身。或一隱多顯。或多隱一顯。無作
自在。妙用難思。二天眼。謂清淨目。見六道業果。善
惡好醜。無不徹見。三天耳。謂清淨耳。天上人間。凡
夫賢聖。種種音聲。無不周聽。四他心。有漏念慮散
定諸心。凡在擬度。一皆證知。五宿住。過現業因。本
生往事。雖經塵劫。猶如今日。此皆依無分別智體。
發此性通。悉見悉知者。豈同凡小邪外五通耶。不
言漏盡通者。以上地無明猶存。未斷盡故。
△三入
證時節。】
「於六阿僧祇劫。行一切忍波羅蜜多。得大總持。利益
安樂。」
【忍有三。一耐冤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此
地於此時劫。修行此忍。即此忍行。遠有所到故云
忍波羅蜜多。又此地智光明極故。云得大總持。不
捨有情故。云利益安樂。是知行忍。自他俱利也。
△
七𦦨慧地。三。初標示名迹。】
「復次𦦨慧地菩薩摩訶薩。」
【智光圓滿鑠斷緣影。故曰𦦨慧。此即順忍下品位
也。
△二當地行業。三。初觀忍斷證行。】
「修行順忍。無所攝受。永斷微細。身邊見故。」
【此忍巳順真如。故名順忍。即此地能斷能證之忍
智也。無所攝受。即此地所證之真如。以真如離相。
離執取故。攝受即執取義。永斷下。明所斷障。所謂
細惑現行障。微細身邊見者以此地出世。身見俱
生。二不有故。方名永斷。如其未斷。何以證入第一
勝義諦乎。
△二修習助道行。】
「修習無邊菩提分法。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具足。」
【大乘行法。以道品為助。此言無邊。即稱性而修。以
成就菩提也。身受心法。為四念處斷惡生善。為四
正勤。欲勤心觀。為四神足。信進念定慧。為五根。五
根能伏魔外為五力。念擇覺喜輕安定捨。為七覺
支。見思語業命進念定。為八正道。念以觀法。勤以
進修。足以趣證。根能不拔。力能不屈。覺能決了。正
能總攝。皆相因而設也。試以喻明。心性如大地。念
處如種子。正勤如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根。五
力如莖。七覺如花。八正如果。此中圓滿修習。一無
所乏。故云具足。
△三成就勝進行。】
「為欲成就力無所畏。不共佛法。」
【前修菩提分法。為欲成此果德耳。此中果德有三。
一十力德。即一是處非處智力。乃至第十漏盡力。
二無所畏德。即一一切智無畏。乃至第四說盡苦
道無畏。三不共二乘德。即十八不共法。即初三種
身口意無失。乃至十六知過去。十七知現在。十八
知未來。俱各無礙。略舉成就三種果德。實則成就
無量也。
△三入位時行。】
「於七阿僧祇劫。修習無量精進波羅蜜多。遠離懈怠。
普利眾生。」
【精進有三。一被甲。二攝善。三利樂。實則稱性而修
精進無量。懈怠。即所對治蔽。此則善根圓滿。善法
無量。利益眾生。不離一精。則懈怠自離也。
△八難
勝地。三。初標示名位。】
「復次難勝地菩薩摩訶薩。」
【楞嚴云。一切同異。所不能至。故名難勝。此即順忍
中品位也。
△二本地觀修。二。初自利行。】
「以四無畏。隨順真如。清淨平等。無差別相。斷隨小乘。
樂求涅槃。集諸功德。具觀諸諦。此苦聖諦。集滅道諦。
世俗勝義。觀無量諦。」
【以四下。觀達真如也。四無畏。一總持。二知根。三決
疑。四答報。此四出智論。菩薩以之斷證。非同佛地
四無所畏也。隨順者。即加行無間道。此如離過。故
云清淨。亦非二相。故云平等。無差別相一句。即的
指真如之體。以此地證。無分別真如故。此亦照如
內證。二而不二也。斷隨下。觀斷障習。夫小乘積功
累德。非利自他。祇欲樂求有餘。止息化城耳。菩薩
則知法寂滅。不復更滅。所修功德。專為度生。故切
斷之。此即斷下乘涅槃障也。然斷惑之義。亦照惑
無體。不斷而斷。非形於能所者矣。具觀下。普觀諸
諦。初句總標。此苦下。別觀有二。一觀四諦。謂觀苦
逼迫。觀集招感。觀滅可證。觀道可修。皆言聖諦者。
斷集知苦所顯。皆真空理諦故。二觀二諦。謂觀俗
則變態萬殊。觀真則平等一味故。觀無量諦□□
總結稱性而觀也。謂即如觀苦時。一苦一切苦。觀
集時。一斷一切斷。觀滅時。一證一切證。觀道時。一
修一切修。如觀假時。則真中無非假有。觀真時。則
假中一切皆空。觀中時。則真俗全歸中道。故云觀
無量諦若爾。亦可總指上二諦諦理。為無量諦也。
△二明利他行。二。初能利之行。】
「為利眾生。習諸技藝。文字醫方。讚詠戲笑。工巧呪術。
外道異論。吉凶占相。一無錯謬。」
【四地出世。此地大悲浚發。復入塵勞。多方利生也。
準大論有五明。一聲明。謂釋詁訓字。詮目流別者。
即此文字讚詠等是。二工巧明。謂技術機關。陰陽
曆數。即此工巧技藝吉凶等是。三醫方明。謂呪禁
閒邪。藥石針[卄/炙]。即此醫方者是。四因明。謂考定邪
正。研覈真偽。五內明。謂究暢五乘。因果妙理。此二
明。即下文漸令安住。乃至知諸地中。出道障道是。
此五地菩薩。覺內五明。若外五明。則前四相同。第
五加符印耳。此皆為利生方便法也。外道下。精明
外論。謂神我冥諦。六句義等。即外道異論。如四韋
陀典。中間養生繕性之方。祭祀祈禱之事。禮儀占
卜。軍陣兵法。異能神術。推步盈虗。皆有法式。毫無
妄誕。學之精明。用之懇到矣。
△二所利之益。】
「但為眾生。不為損惱。為利益故。咸悉開示。漸令安住
無上菩提。知諸地中。出道障道。」
【一毫有益。必欲利生。倘無損害。咸為開示。雖頓入
涅槃。極難為其功。而漸安菩提。實易為其力也。何
者。盖資生世論。皆與實相。不相違背。故諸地有二
道。一出離道。即依真修證者是。二障礙道。即住相
觀察者是。大抵知地地有出道。何處不是解脫門
知地地有障道。何往而非障礙處乎。出障二事。實
在人智照之通塞耳。
△三入位時節。】
「於八阿僧祇劫。常修三昧開發諸行。」
【梵語三昧。此云正定。即禪波羅蜜多也。然此定有
三。一安住。二引發。三辦事。此定成時。自他利行。皆
從此出。故云開發。
△九現前地。三。初標示名迹。】
「復次現前地菩薩摩訶薩。」
【照見緣生。相無有二。故名現前。又勝義智光。能徧
滿故。此即順忍上品位也。
△二本地觀修。二。初總
顯住斷。】
「得上順忍。住三脫門。能盡三界。集因集業。麤現行相。」
【初二句。住持理觀。謂此忍隨順。證入巳極。故云得
上順忍。仍即此觀。了緣無有。求相叵得。無有業報
故云住也。三脫。即空無相無作也。能盡下。斷除三
道。三界皆未免輪迴者。繇惑業苦三輪轉不巳。一
切煩惱。即集因惑道。一切善惡。為集業業道。麤現
行相。即以惑業為因。未超分段果報。即苦道。謂苦
為麤者。以依惑業種子。招引現行。可知可見。故云
麤。今云能盡。則三界因果。永不襲故。此斷麤現行
障也。亦可此斷六麤。何則。以集因。即智相等前四。
集業。即起業相。麤現行相。即六業繫苦相也。
△二
別觀因緣。】
「人悲增上。觀諸生死。無明闇覆。業集識種。名色六處。
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皆由著我。無明業果。非有非
無。一相無相。而不二故。」
【此文有二。一大悲下。觀緣似有。謂前盡三道。聖智
巳充。今欲利他。故大悲增上。然生死事大。故先觀
之。須知生死。云何招感。以何因緣。流轉不斷。究其
根本。繇迷妙覺。故成無明。無明有二。一根本無明。
二潤業無明。依持根本。假託潤生。故有行生。集業。
即行也。此二為因。招現在五果。所以識種繇業漂。
乘四大色。故內有四蘊之名。外有質礙之色。名色
既顯。六處各分。對境而觸。對觸領納。五果具矣。從
果起業。又有現因三種。故愛則貪染不捨。取則執
著橫求。有則界趣不忘。繇現因故。乘業而受生。變
易而形老。敗壞而死盡。未來果報。相續不斷。此即
因緣順觀流轉門也。然此十二因緣。有一念一世
二世三世五世之別如華嚴大疏。引諸經論說而
觀之之法。大疏亦有。月滿三觀。星羅十門之觀。非
同中乘。七十七智。逆順還滅二種而觀也。故知總
觀因緣相續。能通三世。不出三道。乃至攝歸一心。
無明即明矣。皆繇著我者。以十二因緣。離我則一
切永斷故。無明下。觀因無相。無明業果。總牒上因
緣也。以究竟本空故非有。相續建立故非無。有無
平等。故名一相。即一亦空。故云無相。因緣一心。即
差別而非差別。故云不二。
△三入位行時。】
「於九阿僧祗劫。行百萬空無相無願三昧。得一切般
若波羅蜜多。無邊光照。」
【先明時長。次明大行然有二種。一行三空正定。言
百萬者。以慧廣定廓故。二得般若妙慧。言得一切。
又云無邊者。以定多則慧大故要之即慧之定。故
三空百萬。即定之慧。故光照無邊。定慧莊嚴業行。
斯到彼岸矣。故兼云般若波羅蜜多。】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科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