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籤證釋

法華經玄籤證釋

KR6d0013_X_005-0602a

宗中文。

○圓聞玅理者。即圓玅三諦也。故一法一切

法。即玅假俗諦也。一切法一法。即玅空真諦也。非一

非一切。即玅中第一義諦也。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

縱不橫。故不可思議也。止觀第三記輔行十四卷。

一行一切行。如前行玅文初。明不相須圓玅行。即一

行一切行也。

○十法成乘。輔行二十卷云。又備此十。

令觀可成。故名成觀。亦名成乘。前之四法。用無前後。

通塞等三。成就前四。次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

十如指掌。

○識一念平等。輔行云。山家所觀一念。是

非一非異一念。不同世人執著一念也。謂觀此現前

剎那一念。具足三千即空假中。故云平等具足。即初

觀不思議境也。次謂不思議三諦即無作四諦。無始

昏迷。飜道滅而為苦集。今既覺知欲反苦集而為道

滅。于四諦境起四弘誓。故云傷巳昏沉等。即真正發

菩提心也。次知此心。即一念心性也。謂此心性本是

寂照常明常靜。體達現前一念昏動。即是法界常寂

常照。即善巧安心止觀也。次用寂照不思議止觀。徧

破三惑等法。即空破見思。即假破塵沙。即中破無明。

一心圓破。即破法徧也。次一心諸心謂上木能一心

破徧。或起著心。或起餘惑心。則有通塞當檢校銓擇。

使塞者通。通者不著。即第五識通塞也。次道品調適。

謂上破法徧中。巳知一切色心等法。若未能悟入。當

脩四念處。四正勤。乃至八正道。開三解脫門。入涅槃

城。故云向菩提路也。次正助合脩。正謂前六觀法。行

KR6d0013_X_005-0602b

者若未證悟。復脩事六度等。對治助開。故云解此心

正助之法。次識次位。謂從五品相似至初住等。故云

識巳心凡聖心也。次能安忍。故不動不退等。第十離

法道愛。故雖獲此心無量功德。不生染著。則免頂墮

而到清涼矣。故結云十心成就。

○目見種種色。謂觀

智增明。能見三諦理。如有日光見種種色也。

○彌勒

論。即金剛般若論彌勒菩薩造。

○五法師。文句云。五

種法師。一受持。二讀。三誦。四解說。五書寫。又云大論

六種法師。信力故受。念力故持。看文為讀。不忘為誦。

宣傳為說。聖人經書須解釋。今經合受持為一。合解

說為一。開讀誦為二。足書寫為五。

○於論二文等。二

文即受持及讀誦也。若準文句受持為一種。止可說

讀誦開為兩。今云各開者。或兼大論開受持為二意。

故云更加說法名五但沒書寫耳。

○安樂行疏釋五

法師。五種法師在法師品疏中廣明。非安樂行疏也。

安樂行品題中附上法師品文釋耳。

○文意各別。謂

此中只用說法解脫。隨喜位初用聽法。因文連著。故

云相從來耳。

○菩薩少施等。在大論二十九卷中。

第五品行人。

○如隨自意。即大師隨自意三昧。亦名

覺意三昧。一卷別行。

十信位。

○今比望竪。出其橫相。此二句正明一信具

十。是橫對相。故云今比望竪十心。出其一信中具十

心橫相也。

○仁王般若經云。初發心相。信恒河沙眾

生。脩行伏忍。于三寶中。生習種性。十心。信心精進心

KR6d0013_X_005-0602c

乃至迴向心。是為菩薩能必分化眾生。巳超過二乘

一切善地。一切諸佛菩薩長養十心為聖胎也。

○瓔

珞一信有十。瓔珞本業經上卷。賢聖名字品云。所謂

十信心。心心有十。故脩行百法明門。常發無量有行

無行大願。得入習種性中。

○行于五悔等。輔行云。由

此五法。助開初品乃至入住遠由。

○以信為本。謂圓

信不思議玅三諦境。方能起不思議境觀也。藉念力

持。謂正念力持。真正發菩提心始不退失也。功由精

進。謂止觀善巧。全由精進。心方得安也。玅慧方徧。謂

由玅慧破法方徧也。由決定力。謂于塞得通。若無決

定心。通或復塞。故通不塞。由定力也。為求不退謂無

作相生道品調適。向菩提路唯進無退。故云元脩等。

迴因向果。謂既迴因向果。亦能迴事向理。正助合脩。

故能助開悟入。方能護法。謂不失不濫。故識次位。方

堪護法。由善防非。謂有內三術外三術。為善防非。由

此善防。非從何起。故內外悉不動名能安忍也。由大

願力。謂無願力。更不前進便為頂墮。今于法道不起

染著。入清涼地。故于法無愛。由大願力也。

○引二經

證者。謂前開科。只有三普賢下引證。今言三引二經

證者。以普賢觀經說六根清淨。指同法華經故。故遂

言二經。

○無生忍前有十境界。普賢觀經云。十方佛

右手摩頭授記。行者應時即入菩薩正位即無生忍

位也。無生忍前。即十信位有十境界。集註云普賢釋

迦分身多寶四聖及六根清淨。共為十種。經云行者

KR6d0013_X_005-0603a

持經得見無量普賢菩薩身心歡喜。白言。愍念我故。

為我說法。爾時空中。無量普賢同音各說清淨大乘

經法(云云)。是名始觀普賢菩薩最初境界。第二見釋

迦佛耆闍崛山說法華經。第三感十方分身佛現。第

四見多寶塔多寶如來。第五十方無量佛及普賢空

中為說六根懺悔法行者懺悔眼根清淨。第六耳根

清淨。第七鼻根。第八舌根。第九第十身心二根十方

佛普賢復教當懺身心二根。行者問。我今何處行懺

悔法時空中聲說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徧一切處

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常樂我淨波羅蜜(云云)。

○十善

菩薩發大心。仁王經波斯匿王所說偈在上卷末。仁

王疏云十信善有三品上品善鐵輪王化一天下。中

品善粟散王。下品善人中王。玅樂云信信通皆具足

十善。非謂專以人天不殺盜等用對十信。既云長別

三界。當知須是斷惑十信。

○仁王初後法華中間。謂

發大心為初。別三界為後。六根清淨功德在發心後

別界前。故云中間。

引眾多文。

○十種梵行等。正念天子間法慧菩薩答。

脩梵行時應以十法觀察。所謂身身業。語語業。意意

業。佛法僧戒。乃至廣推十法不可得故十梵行空。復

應脩習十智。所謂處非處智。三世業報智。諸禪解脫

三昧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智。種種界智。一切至處

智。天眼無礙智。宿命無礙智。永斷習氣智。脩習如是

十智。即入初住。

○唯住前觀十梵行。唐譯梵行品在

KR6d0013_X_005-0603b

十住品前。晉經梵行品在十住品後。今據新經言也。

止觀第七記。輔行三十一卷。

○若大品云。大品第四

十五聞持品文。

○聞深般若等。皆略經文。非論文也。

大論釋云。大海水是無上道。平處無樹無山是般若

波羅蜜經卷等。又釋云。樹果是無上道。樹華是阿鞞

䟦致地。春時陳葉落更生新葉。是諸煩惱邪見疑等

滅。能得般若波羅蜜經卷等。

○仁王偈。十善菩薩發

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

鐵輪王。習種銅輪二天下。銀輪三天性種性。

○具如

經說。普賢觀經云。既發露巳。尋時即得諸佛現前三

昧。見十方諸佛。普賢為行者說懺悔六根之法。如是

懺悔一日至七日。以諸佛現前三昧力故。普賢說法

莊嚴力故。得六根清淨。如玅法華經。行者六根漸淨。

身心歡喜。無諸惡相。心純是法。與法相應。更得百千

萬億旋陀羅尼。復更廣見百千萬億無量諸佛(云云)。

又經云。十方諸佛摩頭授記。行者即入菩薩正位。即

授記入初住也。

○安樂行。文句云。夫安樂者。即大涅

槃。從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從因得名也。

○行處。

文句云。約三法明行處。一直緣一諦等。二約生法二

忍等。三約不思議三諦等。玅樂云。當知行處即正行。

近處即助行。近遠兩字。若對所近。應竝上聲。今明能

行對所離法。故皆去聲。約遠而論近。亦是附戒門助

觀。約近而論近。亦是附定門助觀。約非遠非近而論

近。亦是附慧門助觀。即指不動不退等一十八空。文

KR6d0013_X_005-0603c

句云。凡有十九句。初一句總。後十八句對大品十八

空。如實相即第一義空(云云)。

十住位。

○首楞嚴。大論飜云徤相。

○入理般若名為

住。亦波斯匿王說。次句住生德行名為地。

○十種智

力。即前引是處非處智等。

○迦葉歎初住。即迦葉菩

薩。

行向地位。

○瓔珞本業經。佛言地名持。持一切百萬

阿僧祗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地。

○華嚴瓔

珞文意。華嚴雖兼別位。經正是圓。瓔珞純別。故云文

雖次第。既借別名圓。亦可借用念念進入等言。本業

經上卷云。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

二諦。心心寂滅。進入初地法流水中。

○等覺邊際智

滿。謂到諸法邊不思議權智也。前籤第四上有釋。無

明父母。楞伽經云。弑無明父。斷貪愛母。

○玅覺位御

車達到猶名為車。後明三法玅中文也。

○對大車喻。

止觀第七下云。是十種法。名大乘觀學是乘者。名摩

訶衍。如法華云。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云云)。

○或七或一等。輔行二十卷云。觀法非十。對根有殊。

雖復根殊。但是一不思議觀觀不思議境。乃至離愛

不離境故。故此十觀。根三。意分遠近近。期初住。遠在

極果。又次位下三雖非觀法。並由觀力相從名觀名

十觀。次釋疑中。耆婆為闍王說梵行品有多卷。此正

在第二十卷中。世尊入月愛三昧放光清涼往照闍

王身瘡即愈。王問光因緣。耆婆答言。即是如來入月

KR6d0013_X_005-0604a

愛三昧所放光明。王問何等名為月愛三昧。耆婆答

言譬如月光。能令一切優鉢羅華開敷鮮明。月愛三

昧亦復如是。能令眾生善心開敷。是故名為月愛三

昧。譬如月光能令一切行路人生歡喜。月愛三昧能

令脩習涅槃者心生歡喜(云云)。譬如月光初一至十

五。光漸漸增。月愛三昧令初發心善根漸漸增長。具

足大涅槃(云云)。譬如月光從十六至三十日光明漸

減。月愛三昧光所照處。煩惱漸減(云云)。譬如月光既

照鬱熱即除。月愛三昧能令眾生除貪惱熱。譬如滿

月眾星中王。為甘露味。眾生愛樂。月愛三昧諸善中

王。為甘露味。一切眾生之所愛樂。是故復名月愛三

昧。即籤云有六喻也。

○仁王十四忍。仁王經教化品

云。是諸佛菩薩本所脩行五忍中十四忍具足。又波

斯王說偈巳。佛即授記。乃至其所說十四般若波羅

蜜。第三品末云。若有人聞諸忍法門。信忍。止忍。堅忍。

善覺忍。離達忍。明慧忍。𦦨慧忍。勝慧忍。現忍。遠達忍。

等覺忍。慧光忍。灌頂忍。圓覺忍者。是人超過百千劫

恒河沙生生苦難。釋籤云。仁王不開等覺。葢仁王經

文不說有等覺故。今玄文開等覺為十四般若。

○大

品四十二字。大品經廣乘品中明。

○什師九倍略。大

論一百卷末明。

○初阿後茶。大論八十九卷亦明四

十二字。

○南岳兩卷中釋。大唐內典錄第五卷云。有

四十二字門兩卷。沙門慧思撰。

○廣乘品。大論中即

四念處品。

○明一切法皆摩訶衍等。大品經云。菩薩

KR6d0013_X_005-0604b

摩訶薩摩訶衍。所謂字等語等。諸字入門。大論云。四

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因字有語。因語有名。因名有

義。若聞字因字。乃至能了其義。初阿。具云阿提阿耨

波提。秦言初不生。經云。阿字門一切法初不生。茶具

云波茶。秦言必。經云茶字門入諸法邊竟處不終不

生。過茶無字可說。

○即說菩薩十地。此廣乘品後發

趣品中明十地也。又次十地後說三乘共十地。即出

到品中文。

○釋廣乘品。大論四十八卷釋大品廣乘

品。從四念處四正勤乃至十八不共法皆是摩訶衍。

次釋四十二字門(云云)。門者一字入四十二字。四十

二字亦入一字。字為世執謂之法。眾聖所由謂之門。

大論四十九卷釋發趣品。五十卷釋發趣之餘。即次

釋出到品。大品經發趣中只云從一地至一地。大論

答出二種地。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但菩薩地。歡

喜地。至十法雲地。共地。乾慧乃至佛地也。

○乃至法

雲地中明脩治地業。經明初地脩行十事治地業。乃

至九地具足十二法。十地菩薩當知如佛。又云十地

菩薩具足六波羅蜜四念處乃至具足圓滿斷一切

煩惱及習(云云)。

○無人乘而到乾慧等地經云無有

人眾是乘出者。何以故。是乘及出者所用法及出時

是一切法皆無所有。用何等法當出。何以故。我不可

得。乃至第十地不可得故。不可得畢竟淨故。云何為

初地乃至十地。所謂乾慧地性地(云云)。乃至如是須

菩提。菩薩以一切法不可得故乘是摩訶衍出薩婆

KR6d0013_X_005-0604c

若。

三料簡。

○言前是料簡瓔珞等。謂前第四卷別教文

中云。今若明位數須依瓔珞等。今此明圓位數。仍用

瓔珞等。故須料簡。然前料簡品。而言料簡纓珞者。今

圓斷四十二品。是四十二位能斷。而四十二位是纓

珞名。故言料簡瓔珞。次料簡位。而言料簡涅槃等。今

圓位應脩圓行。而行名同涅槃次第行等。故言料簡

涅槃。

○品位相成等謂今明四十二字圓位。修一心

圓行。圓斷四十二品無明。故云品位相成(云云)。至大

品三觀。元有一心三觀。正是今圓位中所用。故云觀

心不須料簡。

○莊子云。莊子有內外篇。此出外篇。輪

扁斵輪人名扁也。

三伏斷。

○大經第六。四依品中。止觀第一記。輔行第

五卷。

○一空一切空等止觀云。一空一切空。無假中

而不空。總空觀也。假中亦然。謂一假一切假。無空中

而不假。總假觀也。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總中

觀也。此是一心三觀中體一互融總三觀也。古云。三

觀具四法。一名謂一相不立等。二體謂一空一切空

等。三德謂即空是般若清淨義。即假是解脫自在義。

即中是法身究竟義。四用謂空彰蕩相。假彰立法。中

顯絕待。

○寂滅忍亦名無生忍。仁王教化品。佛言大

王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信忍順忍無生忍寂

滅忍皆上中下。名為諸佛菩薩脩般若波羅蜜今合

二三為一。亦名伏忍。波斯匿王偈云。三世諸佛于中

KR6d0013_X_005-0605a

行。無不由此伏忍生。

○仁王云等。第七受持品云。從

習忍至頂三昧。皆名為伏一切煩惱。而無相信滅一

切煩惱。生解脫智照第一義諦。今言金剛頂即金剛

喻定頂三昧也。仁王經文不開等覺。即十地後心也。

○寂滅通下。仁王教化品云。復次寂滅忍。佛與菩薩

同用此忍入金剛三昧。

○一切眾生滅盡定。是圓寂

滅理定。非小乘事滅盡定也。

○即是圓位。亦可通用。

即謂六即。是圓位。當知圓無生事及寂滅理二名。亦

可六即通用也。

○因因果果等。大經疏云單因是境。

重因是觀。單果是菩提。重果是涅槃。境但是因。不從

因至于因因。但非因因。觀智從因至十因。故得是因

因。菩提但是果。不從果至于果。但果非果果。涅槃從

果至于果。故得是果果。

○彼無明體亦因亦因因。亦

果亦果果。大經文云。彼無明體亦因亦因因。識亦果

亦果果。佛性亦爾。章安疏云。無明當體是因。而復為

行作因。故是因因。識當體是果。復為行作果。故是果

果。以譬例法。譬與法乖。但取少分為喻。故今籤中引

用。不安識字。但約無明體論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

果。

○今從法譬等。謂章安疏既云譬與法乖。但取少

分為喻。故荊溪意亦非全取無明行識以為境智。菩

提涅槃之譬。但是先舉無明行等亦有因果因因果

果之名。故云今從法譬俱得說之(云云)。

○地持云第

九離見禪。地持經第五卷禪品九種。一自性禪乃至

第九清淨禪。第九復有十種禪。一世間清淨不昧不

KR6d0013_X_005-0605b

染污禪。二出世間清淨淨禪。三方便清淨淨禪。四得

根本清淨淨禪。五根本上勝進清淨淨禪。六入住起

力清淨淨禪。七捨復入力清淨淨禪。八神通所作力

清淨淨禪。九離一切見清淨淨禪。十煩惱智障斷清

淨淨禪(云云)。

○界外三界。古云界外準界內立三界

名。中理未窮通名見惑。通三界變易土中勝玅五塵

名欲界思。不思議法塵為上界思。

○唯佛一人等。仁

王偈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三賢十

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源。

○大經第六四依品云

佛告迦葉。大涅槃微玅經中。有四種人。能護正法。建

立正法。憶念正法。能多利益。憐憫世間。為世間依。安

樂人天(云云)。疏云。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

之得益。故言四依。

圓教八相。

○四明答日本問云。三周所授。乃八相應

身記也。此之八相。始從初住分顯法身。終至玅覺究

竟法身。皆能現此益物之相。華嚴云或見來下。降兜

率也。處于母胎。托胎住胎也。或見初生。出胎也。或見

出家。第五出家也。或見成道。第六成道也。或見轉法

輪。第七轉法輪也。或見入涅槃。第八入涅槃也。大小

八相開合存沒不同。如佛祖統紀中明。

第五判麤玅。

○同除四住等。解曰。四住者。只是見思。

見為一住。名見一切處住地。思惑分三。一愛欲住地。

二色愛住地。三無色愛住地。此之四住。三藏佛與六

根清淨人同斷。故言同除四住也。無明即界外障中

KR6d0013_X_005-0605c

道之別惑。三藏教止論界內通惑無明名字尚不能

知。況復伏斷。故言三藏則劣。

○設開十地為三十品。

仁王觀空品云。十地三十空故。始生住生終生不可

得。地地中三生空故。

○定爵論勳。爵者。封也。爵有五

等。謂公侯伯子男也。勳功也。

○高麤低玅。四教儀云。

只緣教彌權。位彌高。教彌實。位彌下。

○七位興如華

嚴二興等。謂五時教興。各有所為。如初時擬宜。乃至

第四時淘汰。法華開顯。即各有所以也。此是法華中

施開廢正義。

七位廢。

○此中不全同法華。後籤云。前諸興廢。並約

法華前教也。

○且對衍門存三廢一。謂摩訶衍門無

三藏教。故存通別圓三。廢一藏教也。止觀第三記。輔

行十四卷。

○汝棄小用大等。謂佛出世說教。元以小

乘為入大方便。今汝棄小。探用大乘經義辨菩薩義。

是失佛方便意。故云沒小乘為大方便也。又汝若不

肯伏自巳不曉小乘為入大方便。則汝所弘毗婆沙

論文中自有三藏菩薩義。何須探用大也。若本自有

不用。豈非彰顯毗婆沙。論主不解菩薩義乎。故次直

破其謬用之二失。恐小乘師云我不嫌論主不解。故

即云汝若不嫌。何須棄之。論主即毗婆沙論主也。

次正明廢。

○二道三法四果。無量義經說法品云。三

法四果二道不一。

○于正釋中四教。謂正釋中先釋

二道。既言置頓。故釋漸四教也。

圓位。

○第十經。即一切大眾所問品中。

○是義不然。

KR6d0013_X_005-0606a

經文殊云佛所說偈其義有餘(云云)。葢經先有問答。

一切契經說有餘義。無餘義耶。善男子我所說者。亦

有餘義亦無餘義。次出七偈。此中偈即七之一。以明

有餘無餘義(云云)。大經中意。有餘不了屬昔教。無餘

顯了是今大涅槃經。

釋四果。

○如前所說。如前約教中。

○法華三教等。謂

法華純圓開會前四時三教行位為一圓教行位。故

前三教行位皆廢。一圓教行位不廢也。

○無量義云

不合。玄第十引無量義云。三法四果二道不一。不一

即不合也。

○四十餘年未顯真實。無量義經說法品

云。自我道場菩提樹下端坐。得成無上菩提。以佛眼

觀一切諸法。不可宣說。所以者何。以諸眾生性欲不

同。種種說法。以方便力。四十餘年未顯真實。是故眾

生得道差別。不得疾成無上菩提。善男子。法譬如水。

能洗垢穢。若井若池若江若河溪渠大海。皆悉能洗

垢穢。其法水者亦復如是。能洗眾生諸煩惱垢。水性

是一。江河井池。溪渠大海。各各別異。其法性者亦復

如是。洗除塵勞。等無差別。三法四果二道不一。水雖

俱洗。而井非池。池非江河。溪渠非海。如來世雄。于法

自在。所說諸法亦復如是。初中後說。皆能洗除眾生

煩惱。而初非中而中非後。初中後說文辭雖一。而義

各異。我起樹王。詣波羅奈鹿野園中(云云)。次說方等

(云云)。摩訶般若(云云)。

○第八明開中。應分云先指如

前。次顯今經意。

○具如前說。如前明二妙。絕待中釋。

KR6d0013_X_005-0606b

○即成假名玅。假名五品觀行位也。

○第九行經言

五譬成四教位者。其第五譬對不定秘密。但不定秘

密秪即用藏通別圓之位。故云五譬成四教位。

○羅

漢地為佛地。前玄第四卷下釋。

○三十二云。大經迦

葉品之二。

○第九卷。大經菩薩品中。經文凡夫在佛

後列。

○二十五云。師子吼品文。

○牛食餘草。經云。更

有異草。牛若食者。則無醍醐。

○纓珞云頓悟世尊。纓

珞本業經下卷。問。為頓等覺。為漸漸覺。佛答言。頓覺

如來。非漸漸覺。三世諸佛所說無異。

○兩教義理相

濫者。謂不定是顯露不定。秘密是秘密不定。兩教總

名不定。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分兩教之殊。故云義

理相濫。前文第一卷。即標教章中。

○第二十七云。師

子吼品之三云。一切眾生身不一種。云何而言佛性

為一。佛言。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悉有毒。

乳不名酪。酪不名乳。乃至醍醐亦復如是。名字雖變。

毒性不失。徧五味中。皆悉如是。若服醍醐。亦能殺人。

實不置毒于醍醐中。眾生佛性亦復如是。雖處五道。

而是佛性常一。論斯教行顯密不定相。謂即顯露不

定與秘密不定之相也。

○探賾音宅。深也。藉今生重

聞方發。玄第十云。此謂過去佛所。嘗聞大乘實相之

教。譬之以毒。今值釋迦聲教。其毒即發。結惑人死。

菩薩容有。二乘的無。謂法華前顯密入者。菩薩容有。

若二乘在法華前。密入或有。顯入決無。故云的無。此

二句正明上諸經未有顯露歷味入玅等。釋籤第一

KR6d0013_X_005-0606c

上云。二乘唯在法華。菩薩處處得入。

○各有二意。謂

次第入玅。開麤即玅。各有按位開入。及增進開入也

圓乘三相不同。

○因緣三界無後三界。此約攝大乘

論七種生死。立兩重三界也。

○五三法玅。不並不別。

與不縱不橫。名異義同。不並即不橫。不別即不縱也。

○佛性者亦一非一等。大經二十五卷。佛告師子吼。

佛性者。亦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

一非非一。乃至亦字非字非非字。共九章。次釋中釋

第三章云。云何為一。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云何非一。

說三乘故。云何非一非非一。無數法故。

○亦名如來

之藏。與前如來藏稍殊。此總該三法。前是別約三法

中一。故多之字。

歷別三法。

○若止觀中明方便乘九念處者。止觀第

十下見境脩觀中云。三車即是三藏中三乘念處。亦

是通中三人共一念處。又是別方便中三種念處。真

實一種念處。又圓一實念處。略說九種念處彼第九

是圓而俱云方便乘者。約次第隨諸教後故(云云)。

九人生方便。謂圓信一也。別三十心三也。通三乘藏

二乘也。

○九醫未詳。文句云。有十種醫。前三是舊醫

即外道也。第四二乘。第五六度菩薩。第六通菩薩。第

七別菩薩。第八圓信。第九圓後心。第十圓如來。

○九

土。淨名疏四土相望。十種差別。一同居自異。乃至第

十諸土非垢。寂光非淨。前九正明諸土不同。第十但

明諸土體耳。如輔行二十一卷明。

○日月運行。易經

KR6d0013_X_005-0607a

上傳第一章云。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

一寒一暑。說文許慎著。名許氏說文。

○下文廣明索

義。文句第五卷下。

○元夫如來下。

○點空說法。後感

應玅中籤云。先破性巳。然後方可點空說四(云云)

六誡勸。

○四相品。經云。佛告迦葉菩薩。分別開示大

般涅槃有四相義。一自正。二正他。三能隨問答。四善

解因緣義。此中所引是正他文。有五。初女人默念。二。

爾時下如來故問。三爾時女人下女人歎佛。四唯願

下請法多少。五佛言下結也。心大歡喜。即初世界悉

檀也。

○大經第八。如來性品中。佛對迦葉言。方等經

者。猶如甘露。亦如毒藥。次迦葉問如來何緣說方等。

如甘露亦如毒藥。佛說偈云。無礙智甘露(云云)。章安

疏云。雙明愚智二人。

四圓教。

○達到乘義猶在。後文云運車達到。猶名為

車。果乘亦爾猶名為運。

○其車高廣等。文句云。車體

分三。先敘高廣。次明白牛。三明儐從。此中引高廣中

初二句。初句譬如來深遠。橫周法界。豎徹三諦。故言

高廣。次句譬萬行脩飾也。

○大論七十七發趣品。令

大論七十七卷釋夢誓品及魔愁品等。發趣品。在四

十九卷及五十卷中。經云十四轉見。論釋云何菩薩

轉見。于聲聞辟支佛地見轉故。

○別顯一科。即別明

三法科。禿乘。輔行云。但有車體。既無具度。故名為禿。

○大經第五四相品文。先譬。有三節。初欲教大。懼不

速下次緣不堪。而不教下三不說大。言半字下次法

KR6d0013_X_005-0607b

合。只引合初欲說大一節末幾句。金光明記云。毗伽

羅論。此云記論。婆尼尼造。明種種經書。并諸雜語。又

名字本。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典籍音聲之論(云

云)。

○理方等。如普賢方等。調斥方等。即第三時約法

立。

○空縱藏橫實相那不縱橫。欲顯實相有縱橫。方

見宛轉相即。正見不縱不橫義。二義猶別者。謂第一

義空。與如來藏二義猶別。未見融即也。

○三對六句。

謂用向四句。改成三對六句。初對即向初句及第四。

句。第二第三兩對。即具足中間兩句成兩對。故云三

對六句。

○初對者。是次二對中初對也。然字下。通辨

初文三對也。故第三對。是總三對中第三對也。不殊

初對。是總三對中初對也。為對第二。是總三對中第

二對也。以明第三。即上然第三對也。謂總三對中第

三對。不異總三對中初對。既是不異。何用第三。為對

總三對中第二對。故明第三對也。

○占察下卷。占察

善惡業報經兩卷。堅淨信起請。佛轉命地藏菩薩說。

上卷明占察法。下卷明求大乘者進趣方便(云云)。復

次彼心名如來藏所謂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

漏清淨功德之業。以諸佛法身。從無始本際來。無障

無礙。自在不滅。一切化現。種種功業。常恒不息。以一

佛身即一切諸佛身(云云)。所有作業。亦皆共一。平等

無二。以依一法性。而有作業同化。體無別異故。如是

諸佛法身徧一切處。隨諸眾生生死。恒為作依。次譬

如空(云云)。

○止觀正助合行。止觀十乘中。前六乘是

KR6d0013_X_005-0607c

正。第七對治助開是助也。

○以我因為汝果。前以別

格圓。約因果判中云。以我之因為汝之果。別位則麤。

故前三教並非是玅。

四明開。

○其家大小都無知者。經云。如貧女人舍內。

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無有知者。止觀第一記輔

行第五卷。

○論人云。是弘中論人也。

○如章安釋。即

前引大經章安疏。

五始終。

○一念具十界等。此與文句四番解釋十如

中。第四約位釋同。但彼初三直指理性三德。此約逆

脩為順性。故今初三亦是理性。以惑業苦三即理性

三德故。如法數中十如三軌圖明。又與前第二卷上

佛界釋同。但彼初三不說三道。

○三道法譬。如初文

釋眾生法中。然前眾生法與此中譬。只性中火譬是

同。餘多不同。三道即相性體者。謂相即業。性即惑。體

即苦也。此與前第三上因緣合十如境中不同。彼論

四聖因緣十如。故以體力作為三道也。

○故淨名云。

是佛道品中文。

○六類通三法。金光明玄義。約果上

說十三法。從三德乃至三道。徧攝一切法。此中正明

三軌。以三軌類通一切三法。乃明從因至果。與彼意

異。

○舉大要明始終。謂此中明從因至果。故始三道

終三德耳。

○十條生起。輔行云此十三轉展相對。其

義不殊。義雖不殊。生起次第。不無前後。無始流轉不

出三道。流轉由識。識內具性。照性由智。智滿成道。道

由乘至。至故身顯。顯必涅槃。涅槃具故。稱為三寶。寶

KR6d0013_X_005-0608a

必具德。是故始終且列此十。

○一一條皆約六即。如

法數第十卷十種三法對六即圖。法師品疏文與法

數是同。若準藥艸喻品。智行性三初三種三法。從性

三是理即。次三般若至三大乘。從行三是中間四即。

後三身至三德。從智三是究竟即。今此中文意。一一

三法皆通論六即也。若離若合者。離開也。即合三離

九。如釋籤十不二門脩性不二門中及飜譯名義中

詳明。橫豎該深者。如金光明玄義三法十種橫該豎

深。

○三道者。光明玄云。無明愛取是煩惱道。行有是

業道。餘七是苦道。道明能通。此三更互相通。故名三

道。今料簡中。明界外三道。是則兩處三界。總有三道。

○即生死身而是法身。如指氷為水也。

○無惑無照。

如指薪為火也。

○惡即資成。如指縛為脫也。

○三識。

輔行十一卷云。真諦三藏云。阿陀那七識。此云執我

識。此即惑性。體是緣因。阿賴耶八識。此名藏識。以能

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了因。

菴摩羅九識名清淨識。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許此識。

云第九乃第八異名。故新譯攝論不存第九。地論文

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對正因。第七對了因。第六對

緣因。今依真諦仍合六七共為緣因。唐三藏譯阿陀

那云執持識。亦是第八。

○初文者等。籤分二。初用真

諦譯明今三識一心。次若凖下。準唯識論不可雷同

彼義。

○末那識。末那梵語。此云意。執持藏識所持諸

法者。荊溪。用起信論識義釋。故不同唯識論中第七

KR6d0013_X_005-0608b

識義。然第七執第八見分為我。元有執持義無咎。

圓智成法身平智成報身。一往對配之言。然唯識意

謂大圓鏡智證法身理。云成法身。四智總為自報身。

從平等智現他報身。云平智成報身也。

○此中不取

第九。當讀斷謂此唯識宗四智三身中。不取第九識。

以唐三藏不許有此識故。乃是下正判法相宗屬對。

不與今同。位果二字疑倒。應云果位。

○初心常觀三

德。輔行云。委釋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識體性對于

三德三因。于理即足。論家雖云飜識為智。而不即照

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智具足。

○阿黎耶是真常淨

識。天親十地論釋不動地云。善住阿黎耶識真如法

中故。當時弘地論人有二。此即計真如依持人。

○攝

論云如金土染淨。真諦譯攝大乘論云。真實性為清

淨分。依他起為染汙清淨分。以何為譬。以金藏土為

譬。如金藏土中。見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于地界

中。土非有而顯現。金實有不顯現。若火燒煉。土則不

顯現。金相自現云云。光明玄云。若依攝論如土染金。

即是圓意。土即阿陀那。染即阿黎耶。金即菴摩羅。此

即圓說也。

○豈非阿陀那識。此大師用真諦譯也。籤

云譬末那。用唐譯也。又荊溪用大論三十六卷中。為

是心相續故諸心名為一意。故云即是六七譬末那

也。

○三佛性中疏文且據等。在文句第五卷上末。

不一異者名之為如。用淨名經彌勒章文。但彼經云

夫如者不二不異。

○三大乘。亦用攝論三名。而義不

KR6d0013_X_005-0608c

同。光明玄云。運荷名乘。理性虗通。任運荷諸法。故名

理乘。智隨于境。如葢隨函。故名隨乘。得果得機。得果

自解脫。得機令他解脫。故名得乘。

○不論名字下。應

有問。何故六即中。不論名字。而圓位之始。不以五品

為正位。但以五品為假名。次名字非位下。答。

○三身

者。光明玄云。三種法聚故名。身理法聚名法身。智法

聚名報身。功德法聚名應身。

○新金光明者。謂北涼

曇無讖譯金光明經四卷。隋開皇年間沙門寶貴合

新舊譯成八卷。即新金光明經。

○佛真法身等。在四

卷金光明經中。四天王品文。

○佛三身從方等生。普

賢觀經云。此方等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眼。

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是大法印般涅槃海。如此海中

能生三種佛清淨身。止觀第二文。在第五旨歸中并

記。

三涅槃。

○不生不滅涅槃。實相不可染。不可淨。不染

即不生。不淨即不滅。名性淨涅槃。脩因契理。惑畢竟

不生。智畢竟不滅。名圓淨涅槃。寂而常照。機感即生。

此生非生。緣謝即滅。此滅非滅。名方便淨涅槃。

○三

寶。知覺名為佛等。思益經第一卷。菩薩正問品偈云。

知法名為佛。知離名為法。知無名為僧。是菩薩徧行。

○光明玄云。可尊可重名寶。至理可尊。法寶。覺理之

智可尊。佛寶。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即事而理。此和可

尊。名僧寶。十三德。光明玄。云何名德。一一法皆具常

樂我淨故。法者可軌。諸佛軌之而成佛故。身者聚也。

KR6d0013_X_005-0609a

一法具一切法。無缺減故。般若者。覺了三諦法故。解

脫者。于諸法無染無住故。

○大經第九。菩薩品中。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十卷。如前釋眾生法者。前第二

卷上釋眾生法中。判權實破光宅等。止觀十如破者。

止觀第五卷上。明不思議境。破古人判法華涅槃及

判十如權實。

○破地攝師者執教道。如前籤云。別雖

同證。教道全權。故苦破之。令同證道。

○大經第八。如

來性品文。章安疏云。先譬次合。初譬為四。一明起有

我病。二說無我藥。三邪我病息。四真我教興。女人用

譬佛智勝應。生育一子。譬于眾生稟教生解。以解微

故。故言嬰孩。著邪常故。故言得病。次以女下譬說無

我之藥。又三。一佛智觀機。二得機設化。三斷邪我。初

文權智起大悲。故言愁惱。覔無我機。故言求醫。次良

醫既至。即得機施化。設三種藥譬無常三脩。三因告

下斷邪我教。此中乳譬真我。真我非時。故言莫與。苦

味塗乳。譬以無我覆于真我。如苦與甜其性相違。前

合三藥中。何故復有乳。此亦是無我。苦味與常相違。

三其兒下。譬邪我病息。先明病息。次明藥息。真我緣

起。故言渴乏。我無我違。故言毒氣。無我治邪。邪消藥

息。故言藥消。四母乃洗乳譬真我教興。又四。一為說。

二違情。三重說。四受行。次經合譬意。初合說無我。說

如來下。次合說真我。

○十條初後。前十條初是三道。

今三軌為初者。此經開顯。點三道性即三軌故。

○一

點在上。二點居下。大經哀歎品疏云。外國有舊新兩

KR6d0013_X_005-0609b

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列火。豎如點

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列火。不豎不同點水。應如此

土艸書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言上下而無縱

等者。此籤分二。先釋上下而無縱義。先約字義釋。謂

[∴△]字三點。雖一點在上。而二點居下。不同點水之縱。

此新[∴△]也。今圓三德亦爾。謂一性二脩。故不同點水

縱。雖下。對別縱釋上不縱義。謂法身雖本有。然圓家

即惑業苦是理性三德。故脩染惡即是性緣了。全性

起脩。一性二脩。位位法身。為了因所照。緣因所嚴。因

脩至果得非前後。故不同別教為惑所覆。有緣義也。

○第二釋表裏而無橫義。先約字義釋。謂[∴△]字三點。

雖二點居下。而一點在上。不同列火之橫。列火即走

火也。此新[∴△]也。三德亦爾。謂二脩一性。故不同列火

之橫。次亦對別橫釋上不橫義。謂般若解脫雖脩成。

然圓三德二脩一性。一一互融。含一切法相冥相收。

而非橫義。故不同別人理體具足而不相收(云云)。

初判次開者。謂十三法。或有通前四時三教。今既以

此經三軌類通。故須判開(云云)。既通三教故立二諦

約城渚判。此即約教也。

○順大論文。大論第一緣起

中。以摩訶衍為第一義。對小乘為三悉檀。此判以第

一義對三悉檀者。亦順大論文。仍成別義。

○通論皆

四者。謂若通論。四教皆具四悉。是則今經唯圓四悉。

故下五時中云。此經但有圓實四悉也。

○羅剎半偈

半珠。大經聖行品之三云。若行婆羅門聞羅剎說諸

KR6d0013_X_005-0609c

行無常是生滅法。婆羅門讚言。大士汝于何處而得

此半如意珠。

○自行因果巳滿。謂因收境智行位四

玅。果即三法玅也。

玄籤證釋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