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義疏

法華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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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三乘是方便明道理無三,顯一乘是真實亦=示【聖】亦道理有一,蓋是一經大宗,故假設索車譬也亦道理有一,蓋是一經大宗,故假設索車譬

也。欲顯三乘是方便者,前明長者辨無有三

乘,虛指門外無三說三;此就父明三乘是方

便也。門外若實有三車,子出門外便見有三

則不索三也。以其索三故知門外無有三車,驗父前言理實無三方便說三,此寄子索三

以顯三是方便也。

問:

何故寄父子並顯三乘

是方便耶?

答:

此教所興正為破執三乘是實,

故宜明三乘是方便,即是開方便門,然後始

得顯真實義,故寄父子明三乘是方便也。

所言寄索車譬顯一乘是真實者,下明等賜

即是有一,將明一有宜辨三無,三無不彰

則一有不顯,故寄索三以顯無三;如其有三則不索三,以其索三故知無三,在三既無

一有便顯,故方得賜一也。蓋是經之正意,

不須異釋也。

所言就疑情明有索者,然迷悟

二門俱無有索,昔既執三則見有車,證得小

果便不索車;今若領悟知有一無三亦不索

三,而今言有索者,約彼疑情言有索耳。佛

昔說有三,今教明無三,惑者將今無三徵覓

昔有三,故言索耳。

問:

為三人索三,為二人索

三?

答:

據出門而索三者,但是羅漢辟支二人

索三耳。小乘明菩薩從初發心乃至補處,未

斷煩惱猶是凡夫,故在門內不得言出門

外索車;大乘菩薩出三界外,自知未至佛果

亦不索車。又三車譬三乘果,羅漢辟支至二

果處覓果不得故索果也;無有菩薩至佛果

處覓佛果不得,故無菩薩索佛果車也。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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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但二人索,但應索二,何得索三耶?

答:

一人

二人俱得索三,無所疑也。

問:

若爾,言二人索

者,何得文云諸子索耶?

答:

蓋是總相稱為諸

子,非是門外三人名為諸子。故後合譬釋

云:若見無量億千眾生出三界苦得涅槃

樂,此但明二乘人出三界得涅槃樂,不說菩

薩,則知不必皆是三子索也。

問:

頗有菩薩亦

有索車不?

答:

若據門外無菩薩索,若通論門

內約疑情者,昔說有三今說無三,菩薩以無

徵有亦有索也。

問:

既其索三,云何賜一?

答:

既以疑情故索,疑是解津,若有解津則大機

已動,扣佛說一,即是索一,故後賜一也。

「爾時

長者各賜諸子」,此第二、明賜車也。索所不與者,無三可赴索也。與所不索者,有一以賜機〔也〕-【聖】【甲】也也。就文為二:初、標等賜大車二章門;次、

釋二章門。標二章門者:一、標等賜章門,二、標

大車章門。所與之人非一,故云各賜也。等一者,昔三機偏發+(故)【聖】發,以大車賜菩薩不賜二乘,故若=名【聖】若偏賜;今三病既消、大機並發,等與大車,對昔與偏,故今明等賜。故下文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即其證也。「不令有人獨得滅度」者,不令菩薩獨得大涅槃也。「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聖】度」者,亦令二乘證大涅槃也發,以大車賜菩薩不賜二乘,故

若偏賜;今三病既消、大機並發,等與大車,

對昔與偏,故今明等賜。故下文云「不令有人

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即其證

也。「不令有人獨得滅度」者,不令菩薩獨得大

涅槃也。「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者,亦令二乘

證大涅槃也。「大車」下,第二,標大車章門。即是

出所賜車也。「其車高廣」下,第二、釋二章門也。

前、釋大車章門;次、釋等賜章門。

釋大車章門

有三:初、釋大車;次、釋白牛;後、釋儐從。初又

二:前、釋大,次、釋車體。「其車高廣」者,釋大義

也。出二種生死表為高,備萬德稱為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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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二死為高,即是大涅槃果〔果義〕-【聖】果義;備萬德,菩提果義,下還將二果合之果義;備萬

德,菩提果義,下還將二果合之。又出二生死

則累無不盡,備於眾德即德無不圓;累無

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為無,非有非

無故名中道,中道之法稱為一乘也,故云廣

高。此對二眾,但出分段之近,故名為下;不具

萬德,目之為狹也。若就因車釋者,略舉願行,

願則上求佛道為高,下度眾生為廣;行趣無

上菩提為高,遍學諸道為廣也。「眾寶莊校」

者,第二、釋車體。前、總釋,次、別釋。雖標高廣,恐非眾寶所成,是故次明眾寶莊校=絞【聖】*校=絞【聖】*校,即是萬德為果車體,若據因車,萬行相資成其運用也校,即是萬德

為果車體,若據因車,萬行相資成其運用也。

「周匝欄楯」下,第二、次別釋車。前、總〔標〕-【聖】標,後、別〔釋〕-【聖】釋,為解義故標,後、別

釋,為解義故。就別釋車又開為二:前、釋車

外莊嚴;次、釋車內莊嚴。釋車外莊嚴,歎大乘

化他德;釋車內莊嚴,明於內德,果德無窮不

出斯二。歎外德中略舉五門:一、歎總持;二、歎

四辨;三、嘆四等;四、歎四弘;五、歎四攝。初一

是能持,後四為所持。欄楯以譬總持,持內

物不失為欄,遮外物不侵如楯;總持亦然,持

眾德令不失,遮眾惡令不生。普持眾德、遍遮

眾過義言周匝。此既是眾德之本,又是小乘=小教【聖】是小乘所無故在初說之,同上歎於菩薩也是小乘所無故在初說之,同上歎於菩薩也。「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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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鈴」者,次歎四辨。總持為眾德之本是故在初,四辨為化物之要故次說之。車之有鈴

動而聲發,大乘化運四辨暢音。又釋但取樂

說辨,如鈴之聲用化四生故言四面,故前歎菩薩德中初明得陀羅尼,次明得樂說辨才今=令【聖】才,今之二句還同上也才,今之二句還同上也。「張設軒蓋」者,次歎四等,

四辨外被要由四等內充,故次嘆也。軒之為

用必高出而下覆;慈悲亦然,高出二乘、下覆

六道,雖曰覆車,實覆車中之人也。「亦以珍奇

雜寶而嚴飾之」者,明向慈悲為眾德所成故

體是真實,不同外道二乘假想慈悲也。「寶

繩絞絡」者,次歎四弘,軒不施絡則飄鼓

飛揚,是以安繩而遐持令不動。由此四弘

御于四,等盡未來際不捨四生。又復防持令無愛見之過也。「垂諸華瓔」者,次歎四攝。雖有四弘誓願復須四攝之行,華瓔垂下悅於

來眾,四攝府順仰歸若林也。

「重敷綩綖」者,

第二明車內莊嚴,譬內德也。綩綖柔軟為車

之縟,可以適體,譬禪定柔軟可以安身,以

定有八重故言重敷。又百千三昧故云重

也。綩綖者,外國精絹也名=名為【聖】也,名槃縮繡,富貴者重而敷之,以譬三昧非一+(也)【聖】一綖者,外國精絹也,名槃縮繡,富貴者

重而敷之,以譬三昧非一。「安置丹枕」,有人

言:車之前後兩橫木名為車枕,依此兩枕竪四楗施廂壁也。信為萬善之基,戒為眾

德之本,大乘德行猶=由【聖】*,增【聖乙】猶=由【聖】*,=增【聖乙】猶藉二法,猶車兩枕也猶藉二法,猶車兩枕也。

今謂此非車枕。何以知之?既敷縟竟後方安

枕,此乃是欲臥之枕,非車枕也。又下偈「明茵縟之上敷以白疊」,則以疊代枕,〔故〕-【聖】故知是承首之枕也故知是承首

之枕也。

問:

何故車內安枕?

答:

此既明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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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有息化之義,如臥之像。故《涅槃》云「入大涅槃深禪定窟,眾不見故名入涅槃」。今於縟上更安枕,譬於禪定內入般涅槃也。又佛有時間乃至八萬劫入深三昧,亦是息化,故是欲臥之像。

問:

何故名為丹枕耶?

答:

丹是赤色

中之盛,由深定故多所發生,其功顯灼如

丹色也。又釋古人合神丹為枕,令得長靈

之壽,譬入涅槃則常樂我淨也。

「駕以白牛」者

第二、釋御車之牛。竺道生法師用《淨名經》意

釋此文云:「六通無垢名為白牛,故云象馬五通馳。」今明萬德與平等大慧,其義不同。萬德

但有運而無導,故但車非牛;平等大慧亦運

亦導,故具車牛兩義。五度對波若,其義亦

然。「大白牛車」者,謂平等大慧也。「膚色充潔」

者,種智圓滿為膚充,清淨無染為色

潔。「形體姝好」者,無有相貌為形體,寂滅

微妙為姝好。「有大筋力」者,上明慧體,今明慧

用也。照用之深、能斷大惑、普載之重、適道之遠,而無疲極,具此四義為大筋力。「行步平

正」者,遊乎中道行無偏邪也。「其疾如風」者,

不疾而速,感無不應也。又一念遍知一切

法,亦是其疾如風,用大乘〔之〕-【聖】之化入於五道為駕,〔與〕-【聖】與之如遊也之化入於五道

為駕,與之如遊也。

「又多僕從而侍衛之」者,

第三、明儐從也。既以佛果萬德為車,則以佛

為登車人,從教修行者崇=宗【聖】崇侍如林,故下偈云「佛所悅可崇侍如林,故下偈

云「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讚供養禮

拜」,即儐從之義也。若據因車,此文既明無學

之位,已得出宅,此始登車;自學人已下皆為

儐從。

「所以者何」下,第二、釋等賜章門。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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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二:第一、前明有大車之所以,次、明等賜。

今前釋有車之所以將明賜車,故前釋有車之所以,「而作是念」下,明等賜也。初、明不應不

等。「今此幼童」下,明應等賜也。初、明同是子故

應等賜。「愛無偏儻」下,平等愛故宜等賜也。「我

有如是七寶大車」下,前二句明心等,今此章

辨財多也。「其數無量」者,車則不二、乘者不一,以乘者不一故言無量也。「所以者何」下,舉

多況少也。「周給一國」者,國謂眾生也。假使

十方眾生一時機發並與佛乘,而佛乘猶不可

匱,匱者竭盡也。故《大品》云「十方三世佛皆

學波若,而波若波若不可盡」,波若則一乘

也。「何況諸子」者,明今會堪聞而悟者,蓋不足

言故也。

「是時諸子」下,第三、得車歡喜譬。

問:

車既譬果乘,諸子是因,云何得乘果車?

答:

從佛得,隨分皆會,故云各乘耳。又因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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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故云得車也。所期是小而遂獲大,賜踰

意表名「非本所望」也。

「舍利弗」下,第六、明不虛

譬。所以有此譬來者,從上許賜文生。眾伏疑

云:始則許三,終遂不與,似若虛言;初不許一

後遂賜一,復如妄說。今欲融會許賜斷彼疑

心,故有此章來也。就文為三:初、反質;二、奉答;

三、稱歎。反質者,謂佛虛妄本出聲聞;今令其自稱不虛,則不虛事實,故《釋論》云「佛反質身子,令身子口+(願)【聖】口自稱不及菩薩,則審大小優劣之異」。今亦然也。又身子既已領悟則知三一,迹返而旨符,故寄之融會息眾疑也口自稱不及菩薩,則審大小

優劣之異」。今亦然也。又身子既已領悟則知

三一,迹返而旨符,故寄之融會息眾疑也。「舍

利弗言不也」者,此第二、奉詶。「不也」者,不虛妄

也。

問:

何故許而不與、與而不許?

答:

所以許

者,稱彼根緣得出火宅故須許也。理畢竟無

三,又非佛本意,云何可與?故終不與也。與而

不許者,若遂許其大,不稱根情無由出宅,故

始不許也。終遂與者,大機既動稱佛本心,道

理有一,是故與也。就文有二:初、明昔無三

說三非虛妄,第二、就今與一明無虛妄。佛但略反質今不虛妄,而身子廣答具明今昔不虛妄。又舉昔況今,昔無三說三尚不虛妄,況今有一與一豈虛妄也。二文各有一釋

一況。初明一釋者,長者但令諸子出於火

難得全法身慧命,都不與車亦非虛妄。所

以然者,既得法身慧命即是可保重義,故非

虛也。

問:

此據何義明不虛耶?

答:

約得二種實

益故不虛。一者、實出三界;二者、實全身命,故

不虛也。

問:

何故復言若全身命便為已得玩

好之具?

答:

上雖言得二種實益是故不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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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車,應是虛妄。所以釋云:若全身命即已

得玩好故亦不虛也。

「何況方便於彼火宅而

拔濟」者,第二、況也。上明直令諸子得出火難全其軀命,尚已非虛,況方便說有三車令得免=勉【聖】免難而有虛〔耶〕-【聖】耶?前據實益故已是不虛,況長者心實豈是虛耶免難而有虛耶?前據實益故已是不虛,

況長者心實豈是虛耶?

「世尊!若是長者」下,第

二、明今不虛妄也。亦有二階,初釋,次況。初

釋中為三:一、標不虛;二、「何以故」下,釋不虛;三、

「以是因緣」下,結不虛。大意明長者言雖許三令得出+(火)【聖】出宅,意不與三遂長者本心,是實故無虛也出宅,意不與三遂長者本心,是實故無

虛也。「何況長者」下,第二、舉況也。前明本意不欲與小,假令都不與最小+(車)【聖】小已非虛妄,何況本意欲與於大,今遂與之,豈虛妄+(耶)【聖】妄也小已非虛妄,何況本

意欲與於大,今遂與之,豈虛妄也。「佛告舍利

弗」下,第三、稱歎也。一善哉歎解昔〔三〕-【聖】三不虛,一善哉歎+(合)【聖】歎其今一不虛〔也〕-【聖】*也三不虛,

一善哉歎其今一不虛也。

「如來亦復如是」

下,第二、合譬,合上六譬即成六章。今先總序合譬之大意,略有四義:一者、譬中顯=明【聖】顯者即=則【聖】*即

不合之。二者、譬中不具足者合更足之。三者、譬中一途次第,合譬即復示一途,〔謂〕-【聖】謂轉勢說法。四者+(則)【聖】者、依譬文而正合之。合此中六譬意〔者〕-【聖】者,合第一總,譬明佛有極樂無極苦;合第二見火譬,敘眾生有極苦無極樂;合第三救子不得譬,明初成道時即欲拔眾生極苦與其極樂,但未堪故息化;合第四救子得譬,且拔其重苦與其小樂;合第五等賜大車譬,拔〔其〕-【聖】其輕苦與其大樂;合第六不虛譬,明前許小樂後與大樂,義不相違顯者即

不合之。二者、譬中不具足者合更足之。三者、

譬中一途次第,合譬即復示一途,謂轉勢

說法。四者、依譬文而正合之。合此中六譬意

者,合第一總,譬明佛有極樂無極苦;合第二

見火譬,敘眾生有極苦無極樂;合第三救子

不得譬,明初成道時即欲拔眾生極苦與其極

樂,但未堪故息化;合第四救子得譬,且拔其

重苦與其小樂;合第五等賜大車譬,拔其輕

苦與其大樂;合第六不虛譬,明前許小樂後

與大樂,義不相違。上總譬有六義,今正合化

主,兼合餘五,以化主為本,然後起化,故須

正合之。「一切世間」者,合上國邑聚落也。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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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種,今正取眾生世間也。「之父」者,合上長

者也。「於諸怖畏」下,合上財富無量也。就文為二:一、歎所離,二、歎所得。〔所〕-【聖乙】所離所離即是空義,

所得謂不空義。以空義無一切累故法身

不有,有一切德故法身不無,不有不無謂中

道也。又無一切累謂解脫也,有一切德即

法身波若也。又無一切累謂果果也,具一切德即果義也。又良由無患故能救患,將明救患故前序無患;良由有德故能濟無德,將明濟於無德故前歎有德也即

法身波若也。又無一切累謂果果也,具一切

德即果義也。又良由無患故能救患,將明救

患故前序無患;良由有德故能濟無德,將明

濟於無德故前歎有德也。就離過中前明離

果患,即二種生死果也。「無明闇蔽」下,離因患

也。則二生死因但無明為本,故偏說之。「永

盡無餘」者,雙結無因果患也。「而悉成就」下,第二、嘆所得也。就文亦二:初、歎自德;次、歎化他

德。初有四雙:一者、無量知見知一切法為知,

知之分明譬如眼見,則知、見一雙也。力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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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無畏為外,內外一雙也。有大神力謂神通

輪也,及智慧力謂說法輪也,即現通、說法

一雙也。「具足方便智慧波羅蜜」者,第四、明權

實二智皆究竟也。「大慈大悲」下,第二、歎化他

德。就文為二:初、歎化他之本;次、歎化他之

跡。「大慈大悲」者,普欲拔苦遍欲與樂,即廣大

心也。「常無懈惓」即常心也。「恒求善事」者,謂第

一心也,欲以第一法與眾生。又慈悲即拔苦與樂,恒求善事滅惡生善也。「而生三界」下,第

二、歎化他跡。本中有二本,謂大慈、大悲。跡

中亦有二跡:初、明大悲拔苦跡,「教化令得」下,

大慈與樂跡。此中既明應身生三界,則知法

身無有生滅,即顯生、無生二身也。不應謂此

經未明常住也。

問:

云何合上財富無量等耶?

答:

無量知見等四雙合之也。總歎、得離則是

智斷,合上田業也。大慈大悲,合上宅也。有大

神力,合僮僕義也。無因果兩患,則合其年

衰邁,最後身義也。

次傍合餘五義者,「而生三

界朽故火宅」,合化處也。「為度眾生」,合五百人、

三十子也。「生老病死」,合上化意也。「教化」下,合

教門也。「見諸眾生」下,合上第二見火譬也。上

有三:初、見火驚怖;二、自序已出;三、傷子未

離。今但合見火及傷子未離二章義耳。

所以但合此二義者,合上總譬歎佛有樂無苦,今合見火譬序眾生有苦無樂,欲以能化所化有無相對故也。合二即為二意:初、明見

眾生受苦,合上見火。又四:第一,見眾生現受

眾苦;第二,見眾生生受眾苦;第三,見後受眾

苦;第四,總結三世苦也。前三世苦中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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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三苦。現世三苦者:一、生老病死憂悲苦

惱,此通是內身之苦,故經文結為一苦。

問:

憂悲苦惱屬何苦耶?

答:

並屬死苦所攝。《十地

經》云「死別離時,愚人貪著心熱名憂,發聲啼

哭為悲,五根相對為苦,意根相對為憂,苦轉

深為惱」。《稻芉經》言「追慼往事言聲哀慼名為

憂,追思相續名為悲,苦事逼身名為苦,煩惱

纏縛故名惱」也。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

第二、明於外財五欲生苦也。又以貪著追求

故現受眾苦者,第三苦也。此與上異者,上

明貪著財輕,今辨追求事重,同是外物生

苦,以貪有輕重為二也。「後受地獄」下,第二、

明生報,則三途為三苦也。「若生天上」者,第

三、辨後報三苦。謂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

會苦,此三通人天,故《正法念經》說天亦有

貧窮。

問:

何以判此為三報?

答:

凡貪著五欲必

生三途,從三途方得生人天耳。

「如是等」下,第

四、總結眾苦也。

問:

此九種苦云何配八苦耶?

答:

初現苦中生老病死即四苦也,五欲財利

二種苦屬求不得苦,三途屬怨憎會苦,貧窮

困苦亦屬求不得苦,次愛別離苦、怨憎會苦,

如文說之。後總結諸苦是五盛陰苦也。

「眾

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第二、合上傷子未離

也。「沒在其中」者,眾苦如海,眾生沒在苦海

內也。「歡喜遊戲」謂於苦果上更起貪著,則=即【聖】*則

是重造苦因也。合上「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者,前明貪愛、今辨愚癡,即癡愛也。「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者,自上已=以【聖】已來見眾生受苦果、造苦因,今見其輪迴不息也則

是重造苦因也。合上「而諸子等於火宅內樂

著嬉戲」。「不覺不知」者,前明貪愛、今辨愚癡,即

癡愛也。「於此三界火宅東西馳走」者,自上

已來見眾生受苦果、造苦因,今見其輪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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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也。「雖遭大苦不以為患」者,上歡喜遊戲明

不覺苦眾生不厭於苦,今明遭苦眾生亦不

厭苦,則合上「火來逼身苦痛切已」也。「舍利弗!

佛見此已」合第三救子不得譬。上有誡勸二

門,大乘化眾生不得。今文總合二門,開之為

二:初、總合誡勸二門;二、總明無機息化。所以約慈悲合誡勸者,合總譬歎佛有樂無苦,合見火譬序眾生有苦無樂,合今第三譬明佛拔眾生苦與眾生樂,是以三章文勢相接也。「舍利弗!如來復作是念」下,第二、合無機息

化。文有二句:初、明假設欲救,次、明物不能

受。初有三句:前句明欲與實樂,神力合上

衣裓,智慧力合上机案也。「捨於方便」者,第二

句、明隱權也。「為諸眾生」下,第三句、欲說實也。

「眾生不能以是得度」下,第二、明物不能受。前

明有身苦故不能解佛慧,而為三界火宅所

燒,有心苦故不能解佛慧也。

「如彼長者」下,

第四,合三車救子得譬。上有四章:一、知子宿

好譬;二、為說三車譬;三、諸子信受譬;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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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見子免難歡喜。今具合之。上知子宿好

有三:一、明不出為損;二、欲設出方便;三、知

子宿好。今並不合之,直序一化始終三種法

輪:初、明隱實,謂隱根本法輪;次、明起權,謂

枝末法輪;三、明用權意,即收末歸本。合中

但合初二句,下別有合等賜大車,故此中不

合,直明隱實、起權,生下說三乘+(教)【聖】乘之義也乘之義也。

「為

說三乘」下,第二、合正說三乘。就文為四:初、誡

令勿樂生死;次、勸令速出三界;三、明保與

不虛;第四、稱歎三乘。此四即是次第相生,

合上四譬者,初合第二示車處,第二合第

三勸速〔令〕-【聖乙】令令出,第三合第四保與不虛,第

四合第一稱歎三車。所以法譬不同者,轉勢說法故也。「汝等速出三界」下,第二、勸速出。「我今為汝保任」下,第三、保與不虛也。「以是方便誘進眾生」者,疑者+(知)【聖】者云:既稱保與不虛,後遂不得,即成虛妄。是故釋云:言保與者=保與不虛知【聖】言保與者,蓋是方便誘進眾生耳者云:既稱保與不虛,

後遂不得,即成虛妄。是故釋云:言保與者,

蓋是方便誘進眾生耳。「復作是言」下,第四、稱

歎三乘自在。「無繫」者,凡夫為煩惱、業、苦三種

所繫,令得脫之故云無繫。「無所依求」者,心無

所著名為無依,四智滿足稱無求也。「若有

眾生內有智性」下,第三、合上三乘信受出宅

譬。上譬中總明三乘出宅,今別合之則成三

段也:「內有智性」者,則是內因也。「從佛世尊

聞法信〔受〕-【聖】受受」者,明外緣也。信受者因緣具足

故云聞法信受也。「慇懃精進」者,前明信受、

今辨修行也。「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者,明

修行意也。修行有二意:一者、欲出三界,謂知

苦斷集,二、自求涅槃,謂證滅修道也。「是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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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乘」者,總結小乘名也。「如彼諸子」者,舉譬帖

之。此中正取涅槃以譬車,以聲聞人正為求

涅槃故修道也。有人言:從初聞法信受舉外凡合也,慇懃精進明內凡也,欲速出三界明真聖也,是名聲聞乘辨無學+(也)【聖】學學。「若有眾生」下,次

合辟支佛乘,略不明內因。言「求自然慧」者,中

乘人不正求涅槃,若求涅槃即與聲聞無

異,故今舉求自然慧以合鹿車,欲異聲聞故

也。「樂獨善寂」者,《俱舍論》明緣覺有二種:一、

部行緣覺,謂有部黨眷屬,是小緣覺。二、犀

角喻緣覺,則是獨覺名大緣覺,其人獨靜

山間,即是今文樂獨善寂也。「深知諸法因

緣」,此出所知之境,謂異聲聞但知四諦也。

「若有眾生」下,次合大車譬也。「求一切智」謂

空智也。「佛智」者,一切種智,謂有智也。一切

智或時通於二乘,如《波若.三慧品》說「二乘名

一切智,若是一切種智但在於佛」,故以佛名

標一切種智也。「自然智」者,總明二種智任運

能知空有二境,即是無功用智也。「無師智」

者,前之三智並不從師得,故云無師智。此釋

意出《攝大乘論》也。「如來知見力無所畏」者,

上直明四智,今更辨四智,謂知見及力無

所畏兩雙也。佛乘雖具眾德,以智為其宗,故

廣明智也。「愍念安樂」下,前舉智慧門即是自

德,今舉功德門謂化他德。大悲稱愍,大慈

為念,雙標二門也。安樂與利益異者,與樂

果為安樂,與善因為利益,釋大慈德也。「度

脫一切」者,釋大悲德。度苦脫集,對上大慈亦

有二意也。「是名大乘」者,總結功德智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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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化他為大乘體也。「菩薩求此乘故名為

摩訶薩」者,上明法大、今辨人大,以求大果法

故名大人,從果法立名也。

「如彼長者」下,合上

第四、見子免難譬,但文轉勢與上不同,宜

開二別:初、雙標二譬;次、雙合二譬。此二是

小終大始,義相關故雙牒合之。出三界成無

學為小終也,一乘機發賜大乘為大始也。

「如來亦復如是」下,雙合兩譬:初合見子免

難。「如來爾時」下,第五、合等賜大車。上有三

章:一、索車;二、賜車;三、得車歡喜。今不合初後,

但合等賜。以上見子免難(歡喜)+則【聖】則是見大機發,故今明等賜義。譬中明索車不辨機發,今明機發不辨索車,互現文。上免難則是見大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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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今明等賜義。譬中明索車不辨機發,今明

機發不辨索車,互現文。上等賜大車有二:初、

開二章門;次、釋二章門。今合釋等賜及大車

二義,則是譬開而法說合,蓋是轉勢不

同,互現明義也。就文為二:初、就大涅槃合等

賜與大車,次、就眾德合等賜與大車。就初,五

句:第一句、明多有法寶,「是諸眾生」下,第二句、

明皆是吾子。「等與大乘」下,第三句、正明等賜。「不令有人獨得滅度」下,第四句,明不應

不等。「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下,第五句、

正明等賜。「皆以」之言即是合等賜,「如來滅度」

合彼大車。所以前舉大涅槃合大車者,二乘

正宗小滅故,今用大滅以代小滅故。又上見=也【聖】又上見滅小苦故與其小滅,今滅大苦名如來滅度又上見滅小苦故與其小滅,今滅大苦名如來

滅度也。「是諸眾生」下,第二、舉眾德以合大車。

「悉與」之言合等賜也。「諸佛禪定」合大車也。前

即是果果合大車,今用果義合於大車,果果

謂累無不盡,果謂德無不圓,斯二既圓,總收

眾義,故略舉以合大車。又上是滅大苦,今是與大樂。「皆是一相一種」者,顯彰為相,種

別為種,今明外無三乘異相故云一相,內無

三乘異體故云一種。「如彼長者」下,合第六、不

虛譬,初牒前譬,次合之。「但不盡能受」者,明佛

非不能授,但眾生不盡能受。此據昔三乘眾生,唯菩薩能受大,二乘人不能受大,是故

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也。「以是因緣」下,此文有

二義故來,一者、近接「不盡能受」文生,以不能

盡受一乘,故於一佛乘=乘法【聖乙】佛乘佛乘分別說三。二者、

遠詶上身子請,上請願說其因緣,今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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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始終因緣已竟,故結詶之也。

就偈凡

有百六十五行,還頌前二段:第一、頌上正云詶=詶受【聖】云詶云詶請說;第二、「以是因緣十方諦求」頌上第

二結詶身子請。初文亦二:前頌開譬,次頌合

譬。上譬說有六,今但頌五。不虛譬是身子

領解,今不頌之。頌餘五譬即為五段:初、三十

三行,頌總譬;次、三行,頌見火譬;次、五行,頌救

子不得譬;次、十二行半,頌救子得譬;次、十二

行,頌等賜大車譬。

上總譬有六義,今不頌一

門及三十子,但頌化主、化處、五百人及化意,

頌此四義轉勢說法,宜開文為六:一、明宅

主;二、序宅相;三、明宅中之人;四、辨宅有毒害;

五、明宅有火災;六、總結宅過患。宅主者,所謂

佛也。宅相者,三界無常、無我、不淨也。宅中

人者,五道眾生也。宅有毒害者,三界煩惱能

害法身慧命也。宅有火災者,三界諸苦燒眾生也。總結過患者,具上諸惡,則三界是大過患=患過【聖】過患,令物厭之而求出也過患,令物厭之而求出也。

問:

何故不頌一門及

三十子耶?

答:

三十子是求出之人,一門者出火宅之處,今此六義皆序三界過患,明眾生淪沒其中,故不頌之也。迴一門及三十子置

後見火譬及救子不得譬兼頌之。所以然者,佛合六譬大開二章,合總譬明三界過患義,合後五譬並明出離義,以義類相從故開此二也。

「譬如長者」下,此第一、明宅主,頌上

化主也。長行明化主為正,故須廣說,長行既廣,故偈即略之也。「有一大宅」,第二、序宅相,

則頌上第二、化處。所言「有一大宅」者,上明化處有四:謂國、邑、聚、落。今且就一方三界為言,故言一也。三界是眾生所居,佛為化主,有屬佛義,故言有也。大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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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上其家廣大義

也。「其宅久故」,廣序宅相。長行既略,偈則廣

之。三界是無常朽敗之物,稱為久故。一時

無常故言「頓蔽」,蔽由敗也。「堂舍高危」,上總

序宅相,今別明也。就文為三:第一、作三界無

常譬;第二、作三界無我譬;第三、作三界不淨

譬。下別有火起,以譬苦故不明苦譬。堂者如

上釋之,六道眾生共聚三界之內故稱為堂。

前名為閣今轉稱舍者,凡有二義:上辨三

界昇沈不同故稱為閣,今明為物所栖目

之為舍。二者、三界轉迴昇墜不定,或生上

界或在下界,故不專守定名也。三界之法重

累故稱為高,而六道果報非安穩法故云危

也。又天堂與地獄相對門,故高處必危,如

《智度論》云「譬群羊肥者前死也」。「柱根摧朽」

者,上總明三界無常,今別明無常也。柱根持

一舍之本,命根持一身之主,故《大品》云「如人

命根在故餘根在,命根若滅餘根盡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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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前辨命根。念念損滅為摧朽也。「梁棟傾斜」

者,此明心法無常,如前釋也。以識無定形、生

滅如幻為傾斜也。「基陛頹毀」者,以三種業為

三界基陛。如《大品》云「罪業因緣故三惡道中

生,福業因緣故欲界人天中生,無動業因緣

故色、無色界中生」,故知三業為三界基陛。行

業漸盡為頹毀也。「牆壁𡉏坼」者,「柱根」辨非色

非心無常,「梁棟」明心法無常,今明色法無常。

前二無常相隱故略說之,色法無常相顯宜

廣明也。外四大如牆,內四大如壁,四大性相違反如𡉏坼。𡉏者毀也。坼者裂也𡉏坼。𡉏者毀也。坼者裂也。「埿塗

陀落」者,埿塗者四微也。《毘曇》則四微與

四大常俱,故四大造四微。《成論》則四微成四

大,如埿塗成於牆壁。今謂四微亦無常,故

稱陀落。又細無常如𡉏坼,麁無常如褫落。褫者頹〔褫〕-【聖】褫褫,落者墜落。「覆苫亂墜」者,蓋屋之

物或瓦或茅,今正以茅覆舍故稱苫也。眾

生以薄皮裹於一身,如脆茅蓋於一舍。亂墜者,

聊亂墜落也。即皮緩面皺齒疎形竭之貌

也。「椽梠差脫」者,意根為棟,身根為梠,眼等四

根為椽,椽之所依,上即釘之著棟,下又

恊之在梠,二根為主、四根依附,有像之也。差

脫者,諸根為用互相資持,乃至其衰朽資

持之力微弱,義言差脫。故經言「少年去死

遠生近,故六根皆明;老年去生遠死近,故

六根皆闇也」。

「周障屈曲」者,上來明五陰六

根皆是無常,謂無常觀也。今序宅敧側不

正之貌,明無我觀也。喻如老病死將至,四支

百體不得自在,如舍敧側不得周正,以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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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也。

「雜穢充遍」者,第三、明不淨觀也。有人言:從「有一大宅」至「而復頓弊」,總序三界無常也。從「堂舍高危」以下,別序五陰四大無常也。「堂舍」者總明五陰是眾生所栖,是故經云「五陰舍宅觀悉空寂」;「柱根」以下別明五陰無常也。色陰中地大能持故為柱,〔柱〕-【聖】柱分分不實如摧朽也。識陰為一身之主是梁棟,識無定主如幻為傾科=斜【聖】科;行陰是一身之本為基陛,一起一滅為頹毀;亂想周障取像而不實為牆壁𡉏坼;三受互起不住如埿塗褫落,此序五陰無常竟。「覆苫亂墜」下,別明四大無常〔也〕-【聖】也。風大能傾覆為覆苫亂墜,椽梠不能相持,似堅而非堅,譬地大之不實也。「周障屈曲」,如火大遍在一形之中,隨身老壯火=大【聖】火有強弱不得自在也。「雜穢充遍」者,六根膿血渧唾不淨,譬水大也柱分分不實如

摧朽也。識陰為一身之主是梁棟,識無定主

如幻為傾科;行陰是一身之本為基陛,一起

一滅為頹毀;亂想周障取像而不實為牆壁

𡉏坼;三受互起不住如埿塗褫落,此序五陰

無常竟。「覆苫亂墜」下,別明四大無常也。風大

能傾覆為覆苫亂墜,椽梠不能相持,似堅而

非堅,譬地大之不實也。「周障屈曲」,如火大遍

在一形之中,隨身老壯火有強弱不得自在

也。「雜穢充遍」者,六根膿血渧唾不淨,譬水大

也。

「有五百人止住其中」,第三、明宅中人。則

五道眾生止住無常無我不淨舍內,明可

傷之甚也。

「鵄梟鵰鷲」下,第四、明宅內有惡物。

經無別合,義既難明,今略以五門釋之:一、來

意門;二、攝法門;三、次第門;四、同異門;五、約人門。來意門者,以宅中有此毒害故宅不

可居。三界內有愛見煩惱,能害眾生法身

慧命,宜起厭離疾求出也。二、攝法門者,毒害

雖多不出二種:一者、顯現有形之物,謂怪鳥

毒虫;二者、幽隱無形之物,謂夜叉惡鬼,

為害之極唯在=有【聖】在斯二在斯二。有形虫鳥譬三毒

緣事煩惱,無形鬼神譬迷理諸見,害法身慧命唯有理事兩惑也。三、次第門者,

問:

何故

前明有形虫〔鳥〕-【聖】鳥鳥,後辨無形鬼神耶?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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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而言,有形顯現毒害義彰,是故前辨無

形;鬼神為害不顯,所以後說。就理而明者,

有形鳥獸譬在家起愛眾生,無形鬼神譬

出家起見外道,故前有在家起愛,後方有出

家起見也。

問:

何以知然?

答:

此譬之興,還譬

〈方便品〉五濁文耳。〈方便品〉中兩處皆前明起

愛後辨起見,初文云「深著於五欲癡愛故生

惱」,謂起愛也;「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謂起

見也。後文云「深著於五欲如犛牛愛尾」,謂起愛也;「深入=著【聖】入於邪見以苦欲捨苦」,謂起見也。〈方便品〉既前明於愛、後辨於見,蓋是法說明愛見前後,今此品中還譬上義,故前明怪鳥毒虫以譬於愛,夜叉惡鬼譬彼見也入於邪見以苦欲捨苦」,謂起見也。〈方

便品〉既前明於愛、後辨於見,蓋是法說明愛

見前後,今此品中還譬上義,故前明怪鳥毒

虫以譬於愛,夜叉惡鬼譬彼見也。是以此文

不依斷惑前後,亦不依起惑次第,以此釋

文,煥然可明也。

第四、同異門者,

問:

虫鳥鬼神

與五百人等有何異耶?

答:

然諸法本性寂滅,

未曾生死之與涅槃,亦未曾有眾生及與諸

佛,但於顛倒妄情故有眾生。約此眾生便有

五事:一者取其果報昇沈故名三界,此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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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無常不淨,所栖之義如彼舍形,能栖三

界之人數有五道名五百人,即此五百人起

三毒煩惱名為毒虫,若起諸見稱為惡鬼,具

此愛見便感苦果燒惱身心故名火災,故三

界內有此五事也。次明則約此眾生具足五

義名出三界人,一者則此眾生值佛菩薩聞

說三乘教種三乘種子名三十子,漸次修行

成三乘聖人故名羅漢辟支及以菩薩,即此

三乘人若聞《法華》同悟一乘並名菩薩,即此

菩薩修行滿足故名為佛。然三界內五事謂

生死河滿、涅槃河傾;三界外五事即生死河

傾、涅槃河滿。然本對生死故有涅槃,生死既

傾即涅槃亦淨,故非生死亦非涅槃則本性

寂滅,謂二河俱傾,如《華嚴》云「生死非雜亂、涅

槃非寂靜」也。然非生死非涅槃故能示生死

涅槃二種方便,謂二河俱滿也。

第五門、明人

不同者,略說此經譬意,明迷悟不同有四種

人以為次第:一者、在家起愛眾生不知厭生

死亦不知出。二者、出家外道知厭老病,迷於

出路而不知出處。三者、二乘之人知厭知出,

但是曲出,故於佛道迂迴稽留,又住半路不

更進求。四者、菩薩之人知厭知出名為直出,

故乘是寶車直至道場。今毒虫惡鬼則是前

二人也。今昔兩人即是後二人也。亦得一人

具四、四人具四,如恒河中七種眾生自有七

人具七、一人具七也。就文為三:一者、明毒

虫;二、辨惡鬼;三、總結過患。初文又二:前、別明

毒虫;二、總結過患。就初文又開三雙:第一、明

上有怪鳥、下有毒虫,則上下一雙。二、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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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之不淨、能迷蜣蜋,能所一雙。三、明貪獸

食噉、慳狗諍奪,慳貪一雙。

問:

初何故前明

怪鳥、後明毒虫?

答:

據譬而言,宅有二事不可

栖止:一者、上有怪鳥;二者、下有毒虫。即從上

至下、自外至內,為此義故前明怪鳥、後辨毒

虫。有人言:怪鳥以譬慢使如鳥飛翔高舉,譬

眾生起慢陵他舉自高,慢非三毒之初、又非

五鈍之首,但示起無定相故前明慢。又此經

正斥增上慢人故前明也。有人言:既稱怪鳥,

取其發聲為譬,然此諸鳥或𠱚怪聲或吐和

音,怪聲即譬惡口、兩舌,和音以況妄言、綺語

也。今謂理實難明,但斯一宅內上有怪鳥下

有毒虫,以此為譬者,上在怪鳥譬上二界

愛使也。是故經云「色染無色染」,以愛為生

死之本,故命初說之。又諸外道皆言上二界

是極樂涅槃,而貪著禪味,今偏破之故先明

上二界愛也。

「蚖蛇蝮蝎」,此第二,明下有毒

虫以譬瞋使。愛唯在上不在下,譬同諸鳥;

瞋唯在下不在於上,喻彼毒虫。蓋是一往開七使門,《毘曇》釋之,於文相似也。蚖蛇備有

兩音,而形長一尺許,世人呼為蛇師,重嗔

如蚖蛇蝮蝎,輕嗔如蜈蚣蚰蜓。守宮者婬妬

之譬也。古人取此虫緘置箱內以真朱食

之令赤。若王行不在,刺取血題內人臂,有私

情者血沈入皮內,可以守宮人,故以為名

也。「諸惡虫輩」者,總結眾邪。萬妬從嗔使支流生也。「交橫馳走」者,眾使亂起如交橫,起必疾

利如馳走。「屎尿臭處」者,第二雙也。初明所惑

之法,謂欲界五欲猶如屎尿,上二界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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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欲而有內欲故稱「流溢」,皆為智人所惡名

為「不淨」。「蜣蜋諸虫而集其上」者,此明能迷之

使,謂凡夫癡迷而樂著不捨,如蜣蜋無識

而集其上,此舉愛以顯癡也。前明愛瞋各在上下,故如彼虫鳥。今明三界悉是有漏不淨,無明煩惱通並迷之,故前明其別、今說於通,即是次第也。

「狐狼野干」者,第三,明慳貪一

雙也。

問:

初明怪鳥喻愛、毒虫譬嗔、蜣蜋譬癡,

即是三毒具足。何故更說慳貪?

答:

貪愛是生

死之本,宜開為二,輕者為上界之愛,重品

為欲界之貪,初以明上界之愛,今次辨欲界

之貪也。

問:

何故前說上界之愛,次則辨欲界

貪耶?

答:

就譬而言,上有怪鳥、下有毒虫,明舍

之可怖不可栖止,故前明上界之愛,下界之

嗔為過患義甚,故前說愛次則說瞋。今欲廣

序慳貪過重,故在後明之。故〈方便品〉云「劫濁

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妬」。今為化欲界之人,

故廣彰欲界過患,故在後說之。

就文為二:前

明貪過,次辨慳失。狼獸多貪,是以經云「貪

狼於財色」。狐獸亦貪而性多疑,是故經云

「狐疑」,即借此獸以喻疑也。今正辨貪而明疑者,又多貪之人欲求名利前生疑心,為得與不得?是故就貪使則明有疑獸以喻疑也。今正辨貪而明

疑者,又多貪之人欲求名利前生疑心,為得

與不得?是故就貪使則明有疑。野干亦貪而

性復諂曲,以貪求之人多好諂曲,是以明

貪而復辨諂。「咀嚼」者,正辨貪相,乃備貪五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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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貪味為主,故偏說之。「踐蹋」者,貪無道理、饕

餐無厭,義同踐蹋也。「䶩齧」者,六根起貪取

境深重,如䶩齧也。「死尸」者,所貪五欲不淨臭

穢,譬彼死尸也。「骨肉狼籍」者,貪取積聚其事

眾多,如狼籍也。「由是群狗」下,第二,明從貪起

慳。慳者非一,譬同群狗也。「競來搏撮」者,慳

心保悋義同搏撮。又多得名利處如骨肉

狼籍,競於名利義同搏撮也。貪無飽厭如飢

羸,懼不稱意如慞惶,觸境皆貪四方引取如

處處求食也。「鬪諍摣掣」者,前明從貪起慳,今辨因慳貪更起嗔使。貪性引取,慳則悋保,

二義相反,境不順心則起嗔諍,故言鬪諍。

競牽向己故曰摣掣。「啀喍嘷吠」者,鬪諍

起於身業,今明起於口業,從慳貪二使故起

身口兩瞋也。此並序群狗之事,非前三獸譬也。

「其舍恐怖變狀如是」下,第二,半行,總結其

過患。「其舍」者,三界舍也。「恐怖」者,煩惱能害法

身慧命,可怖畏也。「變狀」者,變怪之壯貌也。

心本清淨起諸煩惱,乖傷至理能感苦報,如

變怪也。

問:

何故此文不明疑使也?

答:

此正譬

在家起愛眾生,但明有於三毒,未是推獲求

理,故不明疑使,疑使在後說之。事中之疑非

使性攝,故不說也。

「處處皆有」下,第二、譬出家

外道起迷理之使,如〈方便品〉已生起之。〔又前…諸見〕十五字-【聖】又前明天魔樂生死,今明外道著諸見又前明天魔樂生死,今明外道著諸見。就文為

二:初、明疑使;次、明見使。要前生疑然後起

見,故《雜心》云「無知故猶預,猶預故邪見」。上已明無知,今次明猶預,故初辨疑+(也)【聖】疑疑,疑通三界故

云處處皆有也。「魑魅魍魎」者,正明疑使,借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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魎魑魅之名喻疑之不決也。張平子《西京賦》

注解云:山神為魑,虎形也。宅神為魅,猪頭人形,身有尾。木石夭怪為魍魎。《春秋》第十卷云「鑄𣂰像物故有百獸之形,使人入山川不逢魑魅魍魎」。注云:魑是山神獸形,魅為怪物,魍魎者水神𣂰獸形,魅為

怪物,魍魎者水神。「夜叉惡鬼」下,第二、明見使。

就文為五:第一、明邪見;第二、明戒取;第三、明

身見;第四、明見取;第五、明邊見也。

問:

五見

門何故初說邪見耶?

答:

據譬而言,舍內有食

人之鬼最可怖畏,邪見撥無因果能斷善根,諸

見中重故前說之。又《雜心》云「猶預故邪見」,則

從疑生邪見,謂相生次第也。

就文為三:初

半行,明撥善根邪見;一行半,明撥惡邪見;後

一行,雙結二種邪見也。「夜叉惡鬼」者,《釋論》云

「帝釋城有九百九十九門,門有六青衣夜叉」。

然夜叉有三:地住、空住、天住,《釋論》舉天住者

耳。什師翻為輕捷。又云貴人,亦名能噉

也。「食噉人肉」者,上辨能撥之邪見,此明所

撥之善法。人肉是肉中之貴,善法為眾法之

尊,欲明為過之甚,故前明撥無善法也。「毒

虫之屬」下,第二、明撥不善邪見也。初一行明

所撥之不善,上半辨不善之因,次一句明不善之因生不善之果。第三句明因果詶生

各有理分也。「孚乳」者,鳥所生者名孚,獸所

生者為乳;亦是卵者為孚,胎者為乳也。「夜

叉競來」下,第二,半行,明能撥之邪見,起邪見

者非一,故言競來也。然正(取)+食【聖】食其子,譬邪見正撥果也食其子,譬邪見

正撥果也。「食之既飽」下,第三,一行,總結邪見

過也。至撥不善則邪見都成、九品備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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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永斷故云=言【聖】云飽也。以九品備足邪見強盛,故云轉熾云飽也。以九品備足邪見強盛,

故云轉熾。因邪見起邪說,如鬪諍之聲,邪見

執無與有見相反,義如鬪諍,宣之於口稱為惡聲,邪見能斷善根得無間報,如甚可怖畏

也。

「鳩槃荼鬼」下,第二,次明戒取。次邪見明戒取,邪見撥無因果,戒取立有因果,欲以有無相對故相次也。亦欲顯外道執於有無悉乖至極,故次說之。鳩槃荼鬼此云冬瓜鬼,形似

冬瓜也。戒取有二種:有善法、惡法。若執諸見為道,是惡法戒取。故《成論》云「持牛戒若成則為牛,不成則墮地獄,非此中用也」。今此中

明執三界有漏善法以之為道名為戒取。依

《毘曇》義,雖執善法為戒取,並屬不善攝,故除身、邊二見,餘見悉不善。能持善戒得欲界

人天昇出四趣,如土埵少高於地,但欲界非

安穩法,譬蹲踞也。「或時離地一尺二尺」者,此

執修禪絕欲以之為道名為戒取。計四禪為

道如離地一尺,計四空為道如離地二尺,攀上為往,厭下為返。又生上為往,退下為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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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三界為遊行,乖至理為縱逸,不能剋獲聖道為嬉戲也。「捉狗兩足」者,此明戒取過+(也)【聖】過。前明邪見撥無因果,其過既重如食人及食諸=諸食【聖】食諸

鳥獸;今明戒取立有因果其過即輕,但如恐怖舍內之狗,故有此譬來也過。前

明邪見撥無因果,其過既重如食人及食諸

鳥獸;今明戒取立有因果其過即輕,但如恐

怖舍內之狗,故有此譬來也。計四禪四空為

道,乖損上二界因,如捉狗兩足。以上二界因是有漏,望無漏聖道是下法,如狗是下賤獸也獸也。計有漏非道為道乖損有漏,喻如撲

狗,乖違事彰如狗聲揚於外,故云失聲。既

迷有漏之因亦迷有漏之果,如以脚加頸;計

有漏為聖道不撥於因果,如怖狗=之【聖】狗不死,作狗不死,作

此執計謂為得理,故稱自樂也。

「復有諸鬼

其身長大」下,第三,次明我見。次戒取後說

我見者,就譬而言,初鬼俱害人獸,其過最重

故初說之。次鬼不害人獸但怖於狗,故在第

二。今此一鬼都不損人獸,可怖畏義微,故在

第三。邪見撥因果其過最重故在第一,戒取

立有因果但乖有漏法故居第二,身見不妨

行施戒,復是隱沒無記法,比於戒取其過則

輕,故居第三也。

問:

如《成論》義明身見是不善,

《毘曇》義明身見是隱沒無記,此二云何得失

耶?

答:

《俱舍》評之云「我見有二種:一者、生得我

見,謂隨生三界地一切眾生皆起我見心,名

為生得我,如此之我則是隱沒無記;若如外

道邪執之我,名為不善也」。

「其身長大」者,若據

多人者,三界眾生皆有我為長,五道眾生悉

有我稱之為大,若如僧佉等計我遍三界

五道稱為長大,計我之人謂為得理心無慚

愧稱為裸形,無明心中計我目之為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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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我正觀故名為瘦,一切凡夫常有我

心故言常住其中。懷我在心,宣之於口故言發聲。為我修福,義如求食也。又此鬼恒欲食於人獸,如計我常撥於無我故名求食獸,如計我常撥於無我故名求食。

「復有諸鬼其咽如針」下,第四,次明見取。但見

取有二:一者、獨頭;二者、足上。言獨頭者,無樂

淨計樂淨也。言足上者,於我見上執是非也,

如云自見是實以餘妄語。今此文明執己

見為是,不受他見,如細咽之鬼不受飲食也。

「復有諸鬼首如牛頭」下,第五、明邊見。斷常從

身見生,如牛二角共在一頭。而言牛者,牛羊

等愚癡,就譬而言可有三句:一者牛,二者頭,

三者頭上有角。如由癡故計我,由我故起斷

常也。「或食人肉或復噉狗」者,上明邊見體,今明邊見用。乖善法因果如食人肉,違惡法因果譬之噉狗也。又乖滅道為食人肉,傷

苦集如噉狗也。「頭髮蓬亂」者,上略明從身見

生斷常二見,今廣明從斷常生六十二見,

故〈方便品〉云「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

此諸見,具足六十二」。斷常為眾見之本,如

頭。從斷常生六十二見無有絟緒,如髮蓬

亂也。「殘害凶險」者,上明六十二見體,今明

其用。諸見多所乖傷,如殘害凶險。無有定

慧飲食,故言「飢渴所逼」也。又此鬼亦常食人獸,如計斷常者恒欲破於中道獸,如計斷常者恒欲破於中道宣諸見於

口,其義顯彰如「叫喚」,心行斷常義如「馳走」

也。

「夜叉餓鬼」下,第三,一行半,總結過患。初句

牒迷理之使,次句牒迷事煩惱。起愛見二使

眾生並無定慧飲食如飢急,又常欲乖傷名飢渴,〔但有…行如〕十三字-【聖】但有欲出之心而不修出之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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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欲出之心而不修出之行,如此愛

見眾生受諸苦時亦有厭苦四向希心求出

離義,如窺看=見【聖】看看窓牖,窓牖謂無苦處,而不正求出但窺之而已。「如是諸難恐畏無量」

者,患累煩惱非可具列,故言如是諸難恐畏無量是諸難

恐畏無量。

「是朽故宅」下,第五,次明火起。就文

為二:初、明火起之緣;二、正明火起。

問:

何因

緣故有火起譬耶?

答:

長行已釋,今更作一意

序之。

前明舍形謂三界果報,次明惡鬼毒虫

謂於三界中起愛見煩惱,以有煩惱故感苦

報,但感後苦有二因緣:一起煩惱,二遠離善

師,即佛去世也。起惑是感苦之因,故前明之。

佛告是感苦之緣,故後說之。是以經文前明

煩惱、後辨佛去世也。佛應生三界,三界屬佛,

以佛能化三界故屬佛,不屬九十六師故云

一人。「其人近出」者,上明應生,今示應滅,轉現

他方故云近出也。「未久之間」者,如來示現生

滅俄頃之時,故云未久。又未久尚已起惑招苦,況去聖久耶?「於後舍宅欻然火起」者,第二

正明火起。就文為三:第一、明欲界火起;二、明

色界火起;三、明無色界火起。故不文云「三界

無安猶如火宅」,常有生老病死憂患,如是等

火熾燃不息也。「於後」者,謂佛滅後也。又是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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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背化以後,此明火起時也。「欻然」者,從顛倒

妄想而生,示火起無根本也。「火起」者,正明起

惑招苦也。四生眾生同有生老病死,故云四

面也。「一時」者,雖復同〔有猶〕-【聖】有,猶恐未必一時,故復說一時也。「其炎俱熾」者,如來滅後眾生背化同起染累,俱受重苦也有,猶恐未必一時,故

復說一時也。「其炎俱熾」者,如來滅後眾生背

化同起染累,俱受重苦也。「棟梁椽柱」者,出被

燒之身心也。「爆聲」者,謂老苦,「震裂」者,謂病苦

也。「摧折崩倒」者,謂神逝形離,即死苦。「諸鬼

神等揚聲大叫」者,此序遭苦人,諸鬼神則

出家外道等起見流。《十地論》云「外道見老病

死生大厭心」,如鬼神見火揚聲大叫。「鵰鷲諸

鳥」下,此一行序愛見眾生同不知出苦處。上

句明在家起愛眾生見老病死亦生怖畏不

知出處也。次句序出家外道亦不知出處

也。

「惡獸毒虫藏竄孔穴」者,第二,明色界火起。

初一句明在家眾生厭欲界苦修於四禪求

生色界,故言「藏竄孔穴」。此經始末有三種喻:

一者、取上界高出於下,故舉閣為喻。二者、取

凡夫出離蓋不足言,如一尺二尺。三者、今

取避火之義、喻同孔穴。「毘舍闍鬼」者,此云狂

鬼,譬起見外道,亦厭欲界苦求生色界,故云

「亦住其中」。「薄福德故為火所逼」者,雖生色界

亦未免於患,所以不免苦者,由薄福德

故也。欲界苦重如燒,上界苦輕故言逼也。

「共相殘害」者,明色界眾生已受苦果更起惑因,愛多者著有,見多者著無,有無互起更相

吞滅,義言殘害。有害無如「飲血」,無害有如「食

肉」也。「野干之屬並已前死」者,生上界時,欲界

重貪前已斷也。故《十地》云「如梵天王,欲界煩惱不現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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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大惡獸競來食噉」者,欲界惡

雖滅而上界煩惱續起,起則勢奪前惡,故言競噉也。「臭烟熢㶿」者,烟為火氣,因眾苦生諸

惡業,故以苦為火,惡業喻烟。遍色界四禪之

內,稱「四面充塞」也。《華嚴經》以邪覺觀為烟,此是說〔諸〕-【聖】諸煩惱本也。邪思惟亦通四禪,如四面充塞諸煩惱本也。邪思惟亦通四禪,如四

面充塞。

「蜈蚣蚰蜓」下,第三,明無色界火起。就

文為二:初、明三空火起;次、辨非想被燒。雖

生四禪未免無常,復求生三空,故言「諍走

出穴」,此一行序在家眾生生無色界也。

問:

《毘曇《義上界無嗔,何得言蜈蚣蚰蜓譬生無

色界眾生有嗔耶?

答:

義有多門,不得全依數

判也。

「鳩槃茶鬼隨取而食」者,此半行明起見

外道生於無色界。外道多執無見撥其所計

因果皆無,故言隨取而食。應具如色界說,今略舉造苦因義耳。又釋此轉譬明義,雖生三空,由未免火,故言隨取而食,鬼喻火也免火,故言隨取而食,鬼喻火也。「又諸

餓鬼頭上火燃」下,第二、明非想火起。雖生

三空,由未免苦,故求生非想,是三有之

頂稱之為頭。亦為無常眾苦所逼,故言火燃。

雖生非想之極,終無出世定慧,如「飢渴熱惱」。

又飢渴常欲飲食,計非想凡夫恒欲片破=破斥ㄙ【聖】片破

正涅槃法也片破

正涅槃法也。初在宅被燒故諍入穴,穴內

被燒復走出穴,穴外復不免火,更無去處,故

言「周章悶走」。如本在欲界受苦,故求生色

界,色界復不免苦,故求生無色界,無色

界復不免苦,則無避苦處,如周章悶走也。

「其宅如是」下,第六、總結過患也。

「是時宅主」

下,第二,三行,頌見火譬。長行有三:一、見火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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怖;二、明父之已出;三、序子之未離。今轉勢亦

三:一、明在門外立;二、眾生有機扣佛;三、長者

驚入火宅。

問:

何故在門外耶?

答:

〈方便品〉云

「佛眼見六道眾生」,前長行云「長者見是大火」,

並未明見之處所,故今釋二處之文,明佛居

法身地故見,如長者在門外立故聞。

所言立

者,將行之貌也。以將入宅救子,所以言立。

又言立者,不行之像,譬佛待機方入生死度物而不他行也。又言立者,諸子背化流轉生死,如來眾德久已成立。又言立者不安之貌,聖人雖復息跡世外,恒欲府入生死未曾暫安也。也。又言立者,諸子背化流轉生

死,如來眾德久已成立。又言立者不安之貌,

聖人雖復息跡世外,恒欲府入生死未曾暫

安也。

「聞有人言」者,第二、明眾生有機扣佛也。

眾生應悟之機,昔化緣發來扣於佛,如聞告而後知,長行稱「見」、今言「聞」者,上據聖智,照

達分明譬同眼見;今喻眾生善根將發,但善根將發其義微隱,故如聞也。「汝諸子等」,述所

聞事也。昔曾受化應在四流之外,中途起惑

還入三界之中也。「稚小無知歡娛樂著」者,初

發道心為稚,善根微弱為小,有無明煩惱為

無知,愛於五欲稱樂著也。「長者聞已」下,第

三、明應入斥生死欲救濟也。上二章〔並〕-【聖】並序法身,第三始辨應迹+(也)【聖】迹並序

法身,第三始辨應迹。

「告喻諸子」下,五行,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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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救子不得譬。前本有誡、勸二門,今但頌

誡門。所以然者,欲明三譬義勢相承,頌前總譬廣明生死過患,頌見火譬明諸子背化起惑貪著生死因緣。今頌救子不得,正為子說生死過患,是故但頌=頌但【聖】但頌誡門也但頌誡門也。就文為二:初、

頌救子;次、明無機不受父化。初文又二:前一

行半,略說生死過患;「毒蛇蚖蝮」下,二行半,廣

說生死過患。「毒蛇蚖蝮」釋上毒虫,「及諸夜叉」釋上惡鬼。「鳩槃荼=茶【聖】【聖乙】【甲】荼鬼」下重明鬼虫者,初鬼虫為過之甚故前列之,後毒害少輕故復重列也荼鬼」下重明鬼虫者,初鬼虫

為過之甚故前列之,後毒害少輕故復重列

也。「此苦難處況復大火」者,煩惱之苦以惱於

心尚不可受,況老病死苦而可受耶?又釋人

天苦已不可受,況復三塗苦耶?「諸子無知」下,

第二、頌無機也。

「是時長者」下,頌第四,三車救

子得譬。上有四:一、知子宿好;二、正說三車;

三、諸子信受;四、父歡喜,今具頌之。初三行,

頌第一。上文有三:一、不出為損;二、欲設出

方;三、知子宿好。今轉勢為二:前兩行半,明

無大機;次半行;明有小機。以無大機而有小

機,是故息大而授小法也。「益我愁惱」者,初在

法身地見眾生在生死受苦已起大悲,次

以本垂迹用大乘化之不得,悲心轉深故云

益也。「今此舍宅」者,別出可悲之事。戀著生死不受大化,蓋是捨樂取苦,將為煩惱燒滅善根,故可悲也。「即便思惟」下,第二、欲設小化,即

顯有小機也。「告諸子等」下,頌第二、正設三車

譬。上有四譬,今具頌之:一行,頌稱歎三車;

次三句,頌示車處;次一句,頌勸速出取車;次

一行,頌保與不虛。「造作此車」者,本無三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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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設故言造作也。又由佛得三,故言佛造作也。「諸子聞說」下,頌第三、諸子信受出宅。此

文有三:初半行,頌聞慧;六字,頌學地;「而出

已」下十字,頌無學位。所以但頌三者:初、聞教;

二、修行;三、出宅也。「長者見子」下,第四、頌上父

見子免難歡喜。就文為三:初一行半,標歡

喜;次二行半,舉憂愁釋喜;後一行,結歡喜。

至此以來已三過列惡鬼毒虫及以大火。第

一、總譬中別明三界有此過患;第二、救子

不得譬中別明為子說生死過患而不信受;

今此中別為明不出之憂得出之喜,故復

列也。「生育甚難」者,令發菩提心為生,教修菩

薩行為育也。此中述子三時:一、生育時,謂過去世本學大乘時。從「稚小」下,第二,失大乘行教入三界時。「我已救之」,第三、得小乘果時也。

「爾時諸子」下十二行,頌第五等賜大車譬。上

有三:一、索車;二、賜車;三、得車歡喜,今具頌

之。索車有四:半行明索時。「知父安坐」者,此譬始終明父有三時+(又云)【聖】時:一者、門外立時,譬居法身地欲垂應迹;二+(者)【聖】二、驚入火宅時,正應入生死,三+(者)【聖】三、安坐時,則是施權救子。營為已息、意悅心安,謂安坐時也時:一者、門外立時,譬居

法身地欲垂應迹;二、驚入火宅時,正應入生

死,三、安坐時,則是施權救子。營為已息、意

悅心安,謂安坐時也。「皆詣父所」下,第二,一行,

正頌索車譬。此譬始終明子凡有五時:一、遊戲入宅時,此時背一乘化入三界時。二、明競共馳走出宅時,此是稟三乘教出三界時。三、子安坐時,謂得小果究竟時也。四、皆詣父所+(時)【聖】所,謂背小向大即大機發時。後第五,乘是寶車直至道場時也所,

謂背小向大即大機發時。後第五,乘是寶車直

至道場時也。「如前所許」下,第三,一行,騰昔所許。為許故索,故騰許而索也。「今正是時」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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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半行,結成索意。

「長者大富」下,第二、頌賜車。長行前明等賜,後辨大車。今七行前頌大車,後半行頌等賜,蓋是轉勢說法也。「以眾寶物

造諸大車」者,說如來萬德作大乘之名,故言

以眾寶物造諸大車。

問:

三是方便,可名造作

一乘真實,云何亦稱造作耶?

答:

前明無

三為物說三故言造作,是以前云「吾為汝等造作此車」,今明實有眾德作大乘之名故言

造作,故二造義異也。又據理而明者,道門

未曾三一,說三說一皆是方便,即是無名相

中強名相說,故俱名造作,此並就果車釋

之。若就因車釋者,明造用也。藉前三乘善

根之寶以成今日唯有一乘之解,故言以

眾寶物而造作之。又一乘之解非已能得,得由聖授,義名為造作。已能得,得

由聖授,義名為造作。

「上妙細㲲」者,以㲲覆縟,其用有二:一以遮垢,二以嚴飾。一乘之義亦備二義:一者、禪定垢過多生染著,真解能亡,有遮垢之義。二者、定由慧成,有嚴飾之義也㲲㲲。

「有大白牛」下,頌上牛也。「多諸儐從」者,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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儐從。「以是妙車」下,第二、頌等賜也。

「諸子是時」

下,頌第三、得車歡喜。「遊於四方」者,若據化

他以釋四方者,既得平等之解,方修大行普化四生,如遊四方;暢遠求佛之志,如嬉

戲快樂;大乘不為偏小所局,如自在無礙

也。若據自行明四方者,二乘既得悟解則入

十住心,十住心為東方,次進至十行為南

方,從十行至十迴向為西方,從十迴向至十

地為北方,從十地至妙覺地為直至道場也。

「告舍利弗」下,第二,十八行,頌合譬。長行具合

六譬,偈頌合五,略不虛譬。上合總譬,正合

化主兼餘五義。今轉勢明義開為四別:一行,

頌化主;一行,頌所化;一行,頌化處;一行,頌化

意也。「如來已離」下,第二、頌合見火譬。上長行

合見火譬有二:初、合見眾生受苦;次、合見眾

生不覺苦。今文轉勢開為二別:初偈歎佛得

離,則是明能見;次偈序眾生,辨其所見。

所以歎佛得離者,接上化意文生。化意既序眾生之過明有苦無樂,故今歎佛德明無苦有樂也。又良由無苦故能見物苦,良由有樂能見無樂也。上半歎佛無苦,下半歎佛有

樂。無生死暄動,故稱寂然閑居,智德森繁

喻之如林,蕭然放曠譬之如野,如來居之恬惔故言安處。「今此三界」下,第二,一行,頌所見。

三界果報屬於眾生,而言我有者,正以眾生是子,子之所有莫非父有也。「其中眾生悉是

吾子」者,上明國土世間屬佛,今明眾生世間是佛子也。

問:

眾生云何是佛子耶?

答:

昔光

宅學士和闍梨云:「凡夫識能更生識,所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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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則是己兒,故名為子,得無漏意識不復生

識也。」成論師云:「眾生從無明識窟流來,為

佛所愛念故名為子。」今明子有二義:一者、眾

生與佛同源,謂眾生本性清淨,佛亦爾也。

故《涅槃經》云「皆是一味,隨其流處有六種味」。

二者、諸佛傷此眾生,無六道謂〔六道〕-【聖】六道六道,以慈

念之,故稱為子也。「而今此處」下,頌第三,合一

乘化不得。上長行雙舉誡、勸二門合之。今轉

勢但開為二:初一偈一句,明為說大;三句,

頌無機不受。「能為救護」者,能用大化救而護

之也。「雖復教詔」者,前句歎佛能救護,今正

明救護也。「而不信受」下三句,明無機不受。

下半釋不受之義,以其貪著小樂故不受大

樂。「以是方便」下,頌合第四、三乘化得譬。上合

譬有四:一、明起權意;二、說教;三、得益;四、父喜。今但頌二:初一行半,頌說三乘;〔次〕-【聖】次一行半,頌得益。「以是方便」者,接上言勢仍發+(於)【聖】發下語,故言以是方便也次一行半,頌

得益。「以是方便」者,接上言勢仍發下語,故言

以是方便也。「令諸眾生知三界苦」者,一行,明說三乘之意。初半偈令知苦諦,次半行示於

道諦,此明四諦之始終也。又說〔於〕-【聖】於三乘,示得失耳,非實有三也。「知三界苦」者,三界〔苦〕-【聖】苦是實苦也。「出世間道」者,大乘因為道也。此意明說三,令知苦是實,令修大乘因耳,非為小果也於三乘,示

得失耳,非實有三也。「知三界苦」者,三界苦是

實苦也。「出世間道」者,大乘因為道也。此意明

說三,令知苦是實,令修大乘因耳,非為小果

也。「是諸子等」下一行半,頌得益,具明三乘

得益。「汝舍利弗」下,頌合第五、等賜大車譬。上

長行雙牒二譬而雙合之。今轉勢開為三別:

初兩偈,合等賜;次三偈,合大車;後二偈,合

得車歡喜。「以此譬喻說一佛乘」者,總明五譬

意,為欲說一佛乘,即是等賜義也。

第二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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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勸信。雖復等賜,恐未必受,是故勸信。上半正勸信。「信受是語」者,則=即【聖】則上譬喻之語也。「一切皆當〔得〕-【聖】得成佛道」者,略標旨歸,令作如斯信也則上譬喻之語也。「一

切皆當得成佛道」者,略標旨歸,令作如斯信

也。

「是乘微妙」下三行,頌大車也。三偈為二:初

二偈,歎乘;次一偈,出乘體。前二偈又開為二:

初偈,就法歎乘;第二偈,就人歎乘。第一就法

歎乘中,上半對聲聞緣覺二乘歎佛乘也。「是

乘微妙」者,德無不圓也。「清淨」者,累無不盡也。

以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超出二乘,稱為

「第一」。「於諸世間」下半行,對人天乘歎佛乘也。

人天乘為世間乘,故名有上乘,佛乘是出

世間乘,故名無上也。「佛所悅可」下,第二、就人

門嘆,亦為二:初一句,明佛所稱歎;次三句,明

除佛以下九道眾生並應稱歎也。又前明所乘法,「佛所悅可」明能乘人。「一切眾生」下,明儐從人。要具此三,乘義乃足。「無量億千」下一行,第二、出乘體,亦有二義:初三句,就佛實慧

以為乘體;次一句,明佛權智以為乘體也。

「得如是乘」下,第三兩偈,頌得車歡喜。舉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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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上與菩薩、下及聲聞,同得不二之解,解

無迂迴故言直至也。

「以是因緣」下,此一偈是第二大段,頌上長行「以

是因緣,當知諸佛方便力故,於一佛乘分別說

三」。說事既竟,故頌前結詶請之言也。

「告舍利弗」下,此是頌長行第三大段,勸弘經

也。就文為二:第一、令識法之權實;第二、示

人之是非,識法權實者,令知今昔大小二法

權實義也。示人之是非者,令今是器須授、

非器莫傳。夫欲弘經要復備達斯二義,故

開此兩章。就初示法權實為三:第一、寄父子

恩情,以顯大小權實;第二、引菩薩為證,明大

小權實;第三、明佛是法王,釋今昔權實之

意。初寄父子恩情明權實者,夫為父子恩情,必無相欺之道,故所說權實宜應信之。就

文為二:前兩偈,定於父子;後一偈半,正示權

實。初又開二:前偈定於父子,後偈出慈父

之恩。後一偈半亦二:初偈,明昔教非實;次

半行,辨佛智為實也。「但盡生死」者,但盡分段

一重生死也。

「若有菩薩」下,第二,有十一偈,引菩薩為證明

大小權實。上定父子即是對聲聞人明權實,但聲聞薄福鈍根,未必能解權實教意;菩薩福德利根能解之,故就菩薩明權實也。就文

為二:初偈,正明菩薩來法華座聽真實法,第

二段,明菩薩能解權實。就第二段復開為二:

第一,一行,明菩薩解人權實;第二,九偈,明菩

薩解法權實,則是釋成人權實義。初一偈上

半明人權,下半辨人實。「若人小智」下,明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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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就文為二:第一、明昔四諦是權法;第二、偏

對昔滅諦之權明今滅諦為實。初文明四諦

則為四段。苦諦文有四句:半偈明根緣,半

偈為說教,半偈明得益,半偈結諦名。明集諦

有二段:初偈明根緣,次偈明說教。而言「方

便說道」者,此非道諦之道,乃是噵說之道也。

然十煩惱為集,但說貪者凡有二義:一者、列十使貪為其初,二者、一切眾生皆貪樂故也。

次一偈明說滅諦教,半偈滅因患,半偈滅果

患,次半偈明於道諦。此中四諦從廣至略,苦

諦備四段,集諦但二章,滅諦有一偈,道諦

但半行也。「離諸苦縛」下,第二段,偏就滅諦以

明權實。然有量四諦為權,無量四諦為實,但

滅諦是大小二乘果法之正宗,故偏簡其權

實也。就文為二:初、約有餘論大小權實;次、約

無餘論大小權實。初半行,牒昔有餘解脫;

第二偈,釋昔日有餘解脫。言「但離虛妄」者,四

住煩惱是凡夫所起,能感分段虛妄生死,故

稱虛妄。小乘但離此虛妄,故假名為解脫

耳。「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者,未具斷五住,故不

名一切解脫也。「佛說是人未實滅度」者,第二、

明今昔無餘權實也。昔但滅分段生死稱為

滅,此非實滅也。「斯人未得無上道故」者,

昔未實滅也。得無上道者,滅二生死果,方

乃實滅耳。此文明昔小涅槃,但滅四住、但滅分段;大乘則具斷五住、備傾二生死,不應謂此經未明常,亦不應言覆相常也。「我意不欲

令至滅度」者,非但二乘未至極滅,亦是佛意

不許二乘令至極滅也。

問:

《勝鬘經》云「有作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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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有量無量四諦」,云何同異?

答:

作無作約行

分別,量無量當法分別。據小乘所觀,望後由

有無量諦觀可以修作,將後別前故名有作。

據大乘所觀,望後更無餘觀可所作,故名無

作。量無量者有三種義:一、短長明量無量,短故名有量,長故名無量。二、淺深明量無量,

淺名有量,深名無量,如《毘曇》明苦是性有,《成

實》明苦是虛假,拆假故空,此二淺故名有量。

大乘明苦是夢幻本來寂滅則是佛性,此義

甚深故名無量。三、麁細明量無量,總相麁觀

名有量,別相細觀名無量。故《涅槃經》言「分

別是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我於

彼經竟不說之」也。

「我為法王」下,第三,舉法王

釋疑。前對聲聞菩薩明小權大實,其義已

彰。今釋前權後實之意,良以於法自在適時

而說也。「汝舍利弗」下,上來示法權實竟,今

第二誡勸之,令識人是器非器也。就文為二:

初、略明誡勸;次、廣明誡勸。初又二:前、略標

誡勸二門;次、釋二門。初一行標勸門,次半行

標誡門。「我此法印」者,以理為印,謂文與理

相應則應信受,文乖此理則不應信。理印有

二:一、體印,謂三一並絕、長短斯亡,即是實

相,名之為印,故〈方便品〉云「為說實相印」。

二者、用印,謂一有三無、三權一實。通言印者,

印定諸法不可移改。又釋以文為印,將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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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謂理與此文相應者乃為實理,故名法

印也。「勿妄宣傳」者,非器若傳則有損無益,

故方等如甘露亦名為毒藥。「若有聞者」下,雙

釋二門。前四偈釋勸門。「隨喜頂受」者,隨順

此經而生歡喜及頂戴受持也。此人知一有

三無則不復退,故名阿鞞也。「斯法華經」下,釋

誡門也。聞三住三,不能因三悟一,故名淺識。

次舉二乘以信得入者,則是顯經理深不可

妄傳也。

問:

二乘何故以信得入此經耶?

答:

若以低頭舉手等善為此經宗者,聖人豈不

解耶?則知意不在此。今明二乘斷常之心不

能深悟不斷常法,但得仰信而已。

「又舍利弗」

下,第二、廣明誡勸。又開為二:初、廣明誡;次、

廣明勸。廣明誡中凡有十人,開為二意:初、明

不應為五人說,次、顯五人之過。不應為五人

說者,初偈明三人,一、憍慢人,如五千之徒;二、

懈怠人,自保究竟不進求佛;三、計我見人,即

是外道,謂保執有我不信寂滅。第二偈明二

人,一、凡夫淺識,謂博學世俗經書不信至極,

即起見人。二、深著五欲著小樂而忘大樂,

不應為此五人說也。初三是小乘人,後二是凡夫人。「若人不信」下,第二、明五種人過。就文

為二:初、明五種人因;次、明五種人果。五種

人因者,第一、是誹謗人,謂口業過;第二、嚬

蹙人,謂嚬眉蹙面,即身業過;第三、疑惑人,

謂意業過;第四、毀法人;第五、謗持法人。初

文云「則斷一切世間佛種」者,法華理教,一切

世間由之成佛,謂作佛種也。心既不信、口

復謗之,故佛種便絕。「其人命終」下,第二、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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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人得果者,凡有三義:一者,上來皆言莫為說之,〔亦〕-【聖】亦似若無慈,何名菩薩?是故釋言:聞=間【甲】聞必起謗,無益有損,故不說之。不說之意即是慈也。二者亦似若無慈,何名菩薩?是故釋

言:聞必起謗,無益有損,故不說之。不說之

意即是慈也。二者、說果誡因,明謗而致苦可

不慎哉!三者、謗既有重罪,信必有深福,即

是明勸信也。就文為二:初、正明得苦果;次、

結誡勸。就初文凡有二周,明其苦報各有三

品。初周三品者,上品地獄,次品畜生,下品

人間受苦,即是從重至輕也。「入阿鼻獄」者,

阿鼻者無間也。苦道相續無樂間之,故名

無間。又一人多人身俱遍滿八萬由旬間無

空處,故言無間。又起謗《法華》業,直入地獄,無

餘業間之,故言無間。經云「須彌山下有一百

三十六地獄,大地獄有八:一、等活,二、黑繩,三、

合會,四、叫喚,五、大叫喚,六、燋熱,七、大燋熱,

八、阿鼻。此八大地獄一一復有十六小地獄

以為眷屬,謂八寒氷、八炎火。八炎火者:一、炭

坑,二、沸屎,三、燒林,四、釰林,五、刃道,六、鐵刺

林,七、醎河,八、銅鑊。八寒氷者:一、阿浮陀,少有

孔;二、尼羅浮陀,無孔;三、阿羅羅;四、阿婆婆;五、

喉喉,此寒戰聲;六、優鉢羅(獄壁青色);七、波頭摩(獄壁黃色);

八、摩訶波頭摩,合一百三十六也。」《毘婆沙》云

「閻浮提地廣七千由旬,阿鼻地獄廣八萬由

旬,在閻浮提下,但閻浮提上小下大故得容

之」。

問:

何故謗經入無間耶?

答:

一乘是極樂之

法,謗於至理違彼極樂,故招極苦報也。以理

是常樂,謗於常樂故招常苦報。但罪是虛妄,

故終有出期也。

問:

佛何故說《法華》令物受斯

苦也?

答:

夫罪福從於理生,順理則萬惡永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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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理則眾苦並集。佛說《法華》示人罪福耳,非

說《法華》令物起罪也。

「具足一劫」者,此小劫也。

「從地獄出」下,第二,明餘報墮於畜生。然從阿鼻出,必應遍歷一百三十六地獄,然後乃至畜生耳。初半偈總明墮畜生也。「若狗野干」下,第

二、別明墮畜生也。略舉四種:第一、謗於極法

及以尊人,故墮下賤獸中,𩑔(古[阿-可+害]切又窟音),三蒼云:頭無髮也。黮((覩咸…黑貌))十一字=((三倉云都咸反重黑色貌))十字作夾註【聖】((覩咸…黑貌))十一字=(三倉云都咸反重黑色貌)十字夾註【聖】覩咸切,三蒼云:重覩色黑貌(覩咸切)。

「若作駱駝」下,謗平等大慧之經,故受愚癡畜

生報也。「有作野干又無一目」者,佛有權實

二教,彼執權而破實,故得無一目報。「得打擲報」者,信經之善符理利他,謗則乖理損他,損他故還得〔他〕-【聖】他損報,故有打擲等也他損報,故有打擲等也。「於此

死已更受蟒身」者,謗法毀人之時心生嗔恚,

故受蟒身也。「其形長大」者,瞋大法故受大

苦身,不耐聞法故聾,愚癡謗故騃,不受行

法故無足,多令眾生不信故為諸小虫所食。

「若得為人」下,第三、明餘報。《智度論》云「謗法人非慳貪業,故不生餓鬼中,愚癡謗故得闇鈍

報,亦謗智慧經故得闇鈍報。憍慢心謗故得

矬報,謗微妙法故得醜陋報。謗開方便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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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𤼣躄報,謗正直經故得背傴報」。「貧窮

下賤為人所使」者,經備萬德稱為富貴,謗富貴經故得貧窮報。乘於一乘自在無繫,謗

自在法得不自在報,故為人所使。此經能

破凡夫二乘菩薩之病,謗無病經得多病報,

若修醫道者,謗順理法得違法報。

「常處地

獄」下,第二周,重明三品罪。以生在人中謗法餘業,續更毀經故復墮地獄,亦有三品,初

生地獄。「在餘惡道」下,明墮畜生也。「若得為人」

下,明生人道也。「深著我見」者,自上已來明

受三品苦報。此文辨以乖至理故增長諸惑,

則具三障也。深著我見謂愚癡也。次明瞋恚,

「婬欲」下,辨貪也。「告舍利弗」下,第二、總結。以理

備眾德,謗圓理之經具招一切苦,說之不盡,

豈虛言哉!

問:

不信《法華》入地獄,信者作佛者,今有五逆破戒人信《法華》,得作佛不?持戒

不信《法華》,墮地獄不?

答:

五逆人不定。若值善

友,如闍王得滅罪作佛;不爾者,雖信此經

不免地獄,持戒人不信此經亦入地獄也。

「若有利根」下,第二、廣釋勸義。亦開為二:初、明

為十人說;第二、總結。別明十人則為十段,

故亦得開為五雙:初、過現一雙,現在利根,過

去值佛。第二、出處一雙,出則慈悲四生,處

則獨靜山澤。第三、內外一雙,外則捨惡近善

友,內則持戒清淨。第四、自他一雙,自則質

直無瞋,他則為眾說法。第五、始終一雙,始則

一心求法,終則頂受修行。第二、結勸,如文。

問:

第三雙云捨惡近善,是何等善人?

答:

如〈常啼

品〉,能說大乘無所得法,又能示眾生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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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即是眾生之善友也。

問:

既為一切智四

方求法,復云何不受餘經一偈,云何成一切

智耶?

答:

如《大品》云「雖遍學諸道而不取證」,

以遍學諸道故成一切智,而不取證如不受

餘經一偈也。

問:

《涅槃經》云「一切經書呪術皆

是佛法」,今云何不念外道典籍耶?

答:

《涅槃》

今欲收一切法皆入佛法、破諸外道,自言有

法;今令始行之人專心道門故,不念外道

典籍也。

問:

取此中十人,正意明為何等人

說耶?

答:

大意取解行人耳。有解則堪相對,

悟有行則是道心,若聞實說則能如說修行

也。

法華義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