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義疏

法華義疏

KR6d0024_T_009-0578c

也。

問:

此品實授千二百人記,何故題五百也?

答:

五百即千二百數,所以別題者凡有四義:

一者、佛在世時有高名顯威德五百羅漢常隨

侍佛,故偏題之。二者、此五百人願行是同,現

在俱時得記、未來相繼成佛。三者、此五百人

同有自能領解說繫珠之功,故偏舉之。四者、

佛初成道,前度五人、次度迦葉師徒,即成五

百,今從初立名,故偏舉也。

品開為二:一者、別

授滿願記;二者、總授餘聲聞記。別授滿願記

者,滿願有發迹、餘人無發迹,滿願無自能領

解、餘人有自能領解,以部類不同故開二段

也。

問:

發迹何故無自敘領解,不發迹有自能

領解?

答:

夫論領解,必是昔迷今悟,既其發迹

則昔不實迷、今非真悟,故發迹之人不自能

領解;不發迹人既實昔迷今悟,故有自領解。

問:

上中二人皆無發迹,何故至下根人有發

迹耶?

答:

可具五義:一者、文互有隱顯,若並發

迹則無實悟之人,若不並發迹則隱菩薩德,

是以經文出沒不同。二者、下根發迹則顯菩

薩不可思議,現為聲聞已是隱德,於聲聞中

復為下根,是故名為不可思議。三者、示作聲

聞本為化物,今三根皆悟則化物事畢方得

發迹,上章化事未周故不明發迹也。四者、下

根人尚發迹,中上根豈是實行耶?故《攝大乘

論》云「舍利弗等皆是化人」。故有經云「須菩提

者是東方世界青龍陀佛」,則知皆是權行人

也。五者、顯示菩薩有發迹、不發迹二種方便

也。

問:

發迹有何利益?

答:

開一為三凡有二種:

一者、開一法為三法;二者、開一人為三人。上

KR6d0024_T_009-0579a

來雖明一法為三法、三法歸一法,未辨一人

為三人、三人為一人。今發諸菩薩迹始得明

一人為三人、三人為一人,以具約人法明於

開會,義始圓也。

授滿願記為二:第一、聞法為

領解之緣;二、如來授記。初文又二:前、明得解

所由;二、正明得解。初有四句:第一、聞法為領

解之緣。「智慧」者,實慧也。「方便」者,權慧也。總牒

法譬二周中權實二慧法也。「又聞授諸大弟

子記」者,總牒二周中授人記為領解緣也。「復

聞宿世因緣之事」者,牒第三周化城事為領

解緣也。「復聞諸佛有大自在神通之力」者,即

大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及現瑞等事也。又

解即是釋迦能知過去久遠之事為自在神通

之力。所以但明四事者,初事謂教,次事是得

益之人,宿世因緣敘教益所由,後明能化之

主;攝義既周,宜辨四事也。

「得未曾有」下,第二、

正明領解。亦開為四:初、明內心歡喜,得無生

忍,無有所得垢,故言心淨。「即從座起」下,第二、

明外形致敬。「而作是念」下,第三、默念領解。「拔

出眾生處處貪著」者,如前文「眾生處處著,引之

令得出」也。言貪著者,非謂但是貪使,及說一

切有所得心也。「唯佛世尊」下,第四、祈請授記。

所以祈請授記者,凡有二義:一、為現攝下根

之流,二、為有緣眾生發願往生,是故請記。「深

心」者,無生法忍即是菩薩行,故名深也。「本願」

者,無所得菩提心也。

「爾時佛告」下,第二、正為

授記。文開為二:初長行、次偈。長行為二:前明

行因、後辨得果。行因之中明三世行因:第一、

歎現德,謂現在行因;第二、明過去行因;第三、

KR6d0024_T_009-0579b

明未來行因。現德顯彰是故前歎現在之德;

由過去修行,故次歎過去;二世行因猶未圓

滿,故次歎未來。初文四句:第一句,告眾問之。

問:

滿願在坐,云何問眾言見不耶?

答:

眾但覩

形、未見其德,今欲顯其德令眾仰恭,故告眾

問之。

「我常稱其」下,第二句,歎其有上弘之功。

「能於四眾」下,第三句,歎其下利之德。「自捨如

來」下,第四句,出滿願之位,即十地人也。

「汝等

勿謂」下,第二、歎滿願過去德。時眾但謂現在

有上弘下利之功,未知過去亦有此德,故今

歎之。就文為三:一、明過去九十億佛所有上

弘下利之功;第二、於七佛所有上弘下利之

能;第三、於釋迦佛所說法人中最為善巧。此

即從多佛以至少佛也。初文為三:第一、歎滿

願智慧;第二、歎其神通;第三、以具智慧神通

故廣能益物。初開又三:前、歎有慧,即實方便

也。「又於諸佛所說空法」,第二、歎空慧,謂方便

實也。「得四無礙智」下,第三、合歎空有二慧,以

具了空有方能無礙說法,不爾則成有所得

也。「具足菩薩神通之力」,第二,次歎神通也。「彼

佛世人」下,第三,明以具通慧廣能益物。就文

又二:初、歎成就眾生。「為淨佛土故」下,第二、歎

淨佛國土。前又二句:一、通益四乘眾生。「又化

無量」以下,別益求佛人也。「諸比丘」下,第二、歎

於七佛法中上弘下利之德。「今於我所」下,第

三、歎於釋迦佛所說法中第一。

「於賢劫中」下,第

三、歎未來修因。亦開三別:初、歎於一劫中佛

所修行。「亦於未來」下,第二、多劫佛所修行。「漸

漸具足」下,第三、歎修因圓滿也。

「過無量」下,第

KR6d0024_T_009-0579c

二、明得果。凡有六果:一、化主果。「其佛以恒河

沙」下,第二、明國土果。「地平如掌」者,釋有二:一

云佛手掌平,指事為言;二云海底有石方四

千里平如鏡面,名為掌石也。「諸天宮殿」下,第

三、明眷屬果。凡有四句:一、明人天眷屬;二、明

菩薩眷屬;三、辨聲聞眷屬;四、總結。「劫名寶明」

下,第四、時節果。「國名善淨」下,上出土體、今辨

土名。「其佛壽命」下,第五、明壽命果。「法住甚久」

下,第六、明住持果。

偈文為二:初頌行因,次頌

得果。頌三世行因即為三別:初、七行,總歎諸

菩薩,即顯歎滿願現在行德;第二、五行,頌過

去行因;第三、二行半,頌未來行因。初七行為

三:初偈,標歎;五行,釋歎;一行,結歎,明不可具

歎也。五行為二:初四行,歎菩薩作二乘方便,

次一偈,歎菩薩示凡夫方便。初四偈又二:前

三偈,歎菩薩作二乘方便能成就眾生,次一

偈,明二乘方便能淨佛國土。初三偈為三雙:

第一,上半辨知機,下半示小乘威儀,謂機教

一雙。第二偈,上半巧化他,下半自說是小道,

謂自他一雙。第三偈,上半明度物,下半辨說

教意,謂教理一雙。「雖小欲懈怠」者,雖現小乘

威儀說於小教,似如於菩薩法懈怠,而實非

懈怠。「示眾有三毒又現邪見相」者,上現聖方

便,作聲聞緣覺兩聖;今示凡方便亦作二凡:

一、現為在家三毒眾生,二、現出家邪見外道

也。又上現二乘方便,即是無煩惱人,今示兩

凡方便,謂有煩惱人,今大士體悟煩惱未曾

有無,故方便示現有無。如《淨名經》云「菩薩不

斷煩惱亦不與俱,而能示現俱斷二事」。「今此

KR6d0024_T_009-0580a

富樓那」下,頌第二、過去行因也。「未來亦供養」

下,頌未來行因。「其後得成佛」下,頌得果為二:

初、別頌得果;次、總結。別頌中半行頌化主果,

半行頌國土果,一句頌時節果,四行一句頌

眷屬果,五句頌菩薩,一偈頌聲聞,兩偈頌天

人,從勝至劣以為次第。「法喜禪悅食」者,則定

慧能資養法身,故名食也。又外從佛聞法歡

喜為法喜,內如說修行為禪悅。又聖說法名

法喜,聖默然名禪悅,佛勅弟子常行二事,故

唯有二食。餘經說有九種食,世間四食、出世

五食。世間四食者,揣、觸、思、識四食也。出世五

食者,一禪、二願、三念、四八解脫、五喜。「富樓那

比丘」下,第二,一行半,總結淨土也。

「爾時千二百」

下,第二、授餘聲聞記。為二:一、授記;二、領解。就

授記中為二:初、請記;二、授記。

問:

千二百五十

人常隨佛,此經前後何故但言千二百耶?

答:

或可出經人語其全數,或可本有千二百五

十,至法華時五十已亡,故但言千二百耳。

「我

等歡喜得未曾有」者,聞上來說法及以總記

故歡喜也。「不亦快乎」者,千二百羅漢見諸人

得別記,謂己不得別記故來請之,若得別記,

成佛事定故稱為快。「佛知此等」下,第二、佛與

授記。就文為三:初、總許;二、別授記;三、命迦葉

令其宣記。今是初也。「於此眾中」下,第二、別授

記。前長行、後偈頌。前長行二:前、別授陳如;次、

別授五百。須知五百及千二百皆是千二百

中之數也。千二百是得三乘道之初數,此千

二百中五百為標領,故云五百耳。設舉五百,

亦是千二百中之數,如十七群及六群之名

KR6d0024_T_009-0580b

也。「其五百羅漢」下,第二、授五百人記。「迦留陀

夷」者,迦留此翻時,陀夷名之為起。《十八部疏》

云迦留者。「黑陀夷」者,上謂悉達太子在宮時

師也。「周陀」者,翻為不樂,又云小路。「莎伽陀」翻

為善來,本名惡來,外國亦云沙竭陀亦云沙

伽陀。「優陀夷」亦云烏陀夷,此云出也。

偈文亦

二:前六行,頌陳如得記;次三行半,頌五百人

得記。

「迦葉汝已知」下,第三段,命迦葉令宣記。

以無有二乘唯有一乘,一切聲聞皆當作佛,

命之宣記意在於此。

「爾時五百」下,第二、自敘

領解。就文為二:一長行,二偈頌。長行為四:一、

法;二、譬;三、合;四、結歡喜。初法說又四:一、標領

解之緣,得記即是領解緣也。「歡喜踊躍」下,第

二、內心歡喜。「即從坐起」下,第三、外形致敬。「悔

過自責」下,第四、發言自敘領解。又開為四:一、

悔過自責;二、述於昔迷;三、敘今悟;四者、解釋。

悔過自責者,懺悔小乘有所得罪,令未改二

乘執者因此而改,已發大乘心者牢固不退。

然此經始終寄千二百人破十方三世一切諸

小乘人,令其捨有所得悟入平等正觀,乃至

寄三根人破斥十方三世封執大小乘二見菩

薩,亦令悟入非大非小不一不三無依無得

妙悟,是以此經始終皆用千二百人為言端

耳。寄此人執迷以顯大小有所得迷,託此人

悟引一切有所得大小迷心悉令得悟也。

問:

若爾,此經三周並是方便人,無實悟道耶?

答:

寄此三根述於迷悟,令實行小乘人於《法華

經》得信心,是故前云「諸餘聲聞信佛語故隨

順此經」,即其證也。

問:

何故得知三根聲聞皆

KR6d0024_T_009-0580c

是方便耶?

答:

無有實行之人聞《法華經》即能

領解助佛揚化,所以此經佛有三周說,弟子

亦三周說。若師若弟子皆是顯發密教調伏

眾生,然寂滅正觀未曾師弟子,為眾生故方

便師弟子,欲令受化之徒悟入平等。故《涅槃

經》云「說法非師亦非弟子是名中道」,師弟子

既是方便,迷悟亦然。平等正觀未曾迷悟,為

眾生故方便迷悟。故《涅槃經》云「一切眾生不

能破結,非不能破,非破非不破是名中道」,恒

須此意讀《法華經》。若執昔開今會一有三無

及始終迷悟者則成有所得,有所得者即無

明,非平等大慧,有所得者無道無果不能行

於佛因得佛果也。有所得者名之為麁非是

妙法,有所得者即是染著,不名蓮華。

所言悔

過者,佛過去令我發無所得不二菩提心,而

我顛倒厚重背大取小,是我罪之一也。從經

初已來兩周為我說平等大慧,而疑悔不解,

是我罪之二也。已於二世勞擾如來,是故懺

悔過於佛。又執小疑大障法之深,故對法懺

悔有所得罪也。「自責」者,背大取小、執小疑大,

皆是己之鈍根,故自責也。

問:

何故下根獨有

此辭耶?

答:

三聞始了則有各累之深,故偏說

也。又三根聲聞皆應悔過自責,但欲轉勢彰

過,故三種不同也。

「世尊我等」下,第二、述昔迷

也。「今乃知之如無智者」下,第三、明今悟。「所以

者何」下,第四、解釋。明應得大而保小自足,故

是無智之人,即釋上如無智者也。

「譬如有人」

下,第二、譬說廣述領解。此經佛有三周說,初

周法說,次周譬說,後周亦譬亦法。弟子三領

KR6d0024_T_009-0581a

解亦有三階:舍利弗聞上法說還作法說領

解;迦葉悟前譬說還作譬說而領;今雙了法

譬雙作法譬而領,故前明法說領解,今明譬

說領解也。就譬始終凡有八句:一、貧人至親

友家;二、親友設以酒饍;三、醉酒而臥;四、繫以

寶珠;五、都不覺知;六、起已遊行求索衣食;七、

會遇親友示以寶珠;八、貧人得珠歡喜。親友

始終欲相利益,要具八事,以類相從義意唯

三:初、繫寶珠譬;二、中途相失譬;三、會遇示

珠譬。所以立此三譬者,還領上三義:初、領昔

稟大乘,即大通佛時;次、領忘大取小,從過去

退菩提心竟今靈山前也;三、領還得悟大,即

靈山之會也。二者、領化城三譬,前領初說大

乘譬,次領中途說小譬,次領後還說大譬。三

者、領如來三種法輪,初領根本法輪,次領枝

末法輪,後領攝末歸本法輪也。「譬如有人」者,

即下根之流也。「至親友家」者,昔有大乘之機,

感說大乘教,故稱為至。同有佛性又曾受化

為出世法親,同志菩提共出生死故名為友。

〈譬喻品〉作父子之譬,〈信解品〉還作父子,而領

〈化城品〉作導師伴侶譬,今還作兄弟而領,以

十六沙彌過去前悟故稱為兄,兄即友也;稟

教之人後學,即是弟義也。「家」者,說大乘教處

也。「醉酒而臥」者,光宅等云:「貧人本醉,往親友

家遂臥,譬眾生為五濁所昏,情滯生死為醉,

無明惑心得解不久而忘解,後遂不行如臥

也。」今謂不爾。下偈云「譬如貧窮人往至親友

家,其家甚大富,具設諸餚饍」,既醉來而臥,云

何得設?又既設餚饍,寧無酒也?此則譬事不

KR6d0024_T_009-0581b

成。今明此中可有二義:一者、親友設於酒饍,

但長行略故不說,偈則具足。二者、即此長

行自含有之。文云「醉酒而臥」,酒者親友所設

也,醉者貧人飲酒而醉也。昔說《法華》,即大

宗中道無相教為酒,滯教為醉,迷理為臥,

故經云「持空三昧瓶以盛無相酒」。

問:

何以酒

喻教耶?

答:

酒有歡適義,喻聞教歡喜自知作

佛;二、酒有昏迷義,喻其因教起迷。今喻大乘,

正欲明三根聲聞中途迷教義,故正借酒為

喻,是以命初即云醉酒而臥。

問:

因酒故醉臥,

設教應起迷?

答:

親友共會本為怡神,不使昏

醉;如來說教意在悟理,不使緣迷,但失旨故

惑耳。

「是時親友官事當行」者,菩薩化物自在

如官事。又大士益物非己如官事。又此土感

盡他方緣至,不得不去,如官事當行也。「以無

價寶珠繫其衣裏」者,此正明繫珠譬也。《法華

論》云「有散亂增上慢人心實無有定,過去雖

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不覺知故不求大乘,

於狹劣心生虛妄解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

為對治此故說繫寶珠譬,即是示其過去善

根令憶念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也」。《論》又云

「示現解無上,故說繫寶珠喻也」。大乘中道之

解譬之寶珠,理中之極故稱無價。又由此不

二之解感佛大果,以多有所堪故稱無價,解

由佛授故稱為繫,解隱微惑心中如衣裏也。

問:

授解本由眾生領悟,既云醉酒而臥都不

覺知,云何於不覺知時而授解耶?

答:

繫珠者,

本說大乘之旨不令暫受而已,乃為染神歷

劫不朽,故借醉不覺知時以明繫珠耳,實非

KR6d0024_T_009-0581c

是不覺知時繫。二者、夫解之珠喻菩提心,不

失正在後時,今欲顯後時不朽之解由於佛

授,故在後時說耳。又所以知繫寶珠非是不

覺知時者,珠喻菩提心,若都不覺知,云何發

菩提心也。但今據後時廢忘,故云不覺知耳。

問:

繫珠既是覺知時,飲酒亦有不醉耶?

答:

未醉後方醉,如初稟教時未迷後方迷耳。

問:

親友何故設以酒饍復繫珠耶?

答:

親友惠益

可有始終二事:初則設以酒饍,終則惠之重

寶。重寶是後時富貴之因,酒饍是當時會遇

樂。初稟大乘亦具二事:一者、當時得益,如飲

酒怡情;次、解染神歷劫不朽,譬同繫寶珠也。

問:

既是始終一解,何故不舉一譬?

答:

酒饍但

有當時之益而無後時不失之義,繫珠但有

後時不失而無交益之理,故舉兩譬以喻始

終一解也。

問曰:

若唯是授於一解,則初見親

友便是繫珠,云何至醉臥時方始繫也?

答:

譬實是一時,而前後說者取其二義:飲酒取

其初有微解後則昏迷,雖復後迷而解隱迷

內終不朽滅故如繫珠,故酒譬顯其解後起

迷,珠譬彰其解雖復起迷解不朽滅。

問:

經自

辨前後,云何言一時耶?

答:

後偈中明設酒饍

即繫寶珠,故知一時,但欲顯始終二義,如前

釋也。

問:

酒珠但譬解亦喻教耶?

答:

通皆得喻,

中道之教圓正如珠,陶神養性事同於酒,教

既具兩,解亦例然。但珠正譬解謂菩提心,

故下合云「一切智願猶在不失」。酒譬二義,一

者喻教,二者飲酒益身喻稟教生解,故知具

二義也。但酒正喻教也。

「與之而去」者,即時未

KR6d0024_T_009-0582a

可化,不得不捨之也。又初設酒喻說教,以繫

珠譬授解,授解既竟此土感息,是故去也。

「其

人醉臥都不覺知」者,第二、中途忘大取小譬。

既滯教起惑,經歷生死不覺曾有大乘之解

也。「起已遊行」者,前句明忘於大解如都不覺

知,此句辨習行小乘故云起已遊行。又前句

辨都不覺知忘失本解流浪五趣,此句辨起

求二乘出世法也。小乘機發為起,修行小乘

法為行。「到於他國」者,乃謂涅槃可證,所存非

本故云他國;即大乘為本國,二乘教為他國

也。信解譬中以大乘理為自國、生死為他國;

今以大乘為自、小為他。「為衣食故懃力求索

甚大艱難」者,二乘少樂義比衣食,伏惑不懈

為懃力,空有涉慮為艱難。又非是順理故稱

艱難。又菩薩如樂道、聲聞如苦道,故如艱難。

「若少有所得便以為足」者,上辨行因、今明得

果,保少為究竟故云自足也。「於後親友會遇

見之」,第三、會遇示珠譬。

問:

今始見親友,前已

見也?

答:

起已遊行中已見親友,但說小乘教

未稱昔日友,故不說見耳;今既示珠,還如昔

友,方乃稱見也。

「於後」者,即說小教之後,大機

潛發名為會遇,為佛智所照稱為見之也。「而

作是言咄哉丈夫何為衣食乃至如是」者,向

明見機、今辨說教,昔發大心行於大行,志力

雄幹故稱丈夫,今遂棄大學小,此可傷歎也。

「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五欲自恣」者,昔欲令眾生

得於佛樂也。「於某年日月以無價寶珠繫汝

衣裏今故現在」者,大通智勝佛時為年日月,

為說《法華》授一乘之解為繫珠,昔因不朽為

KR6d0024_T_009-0582b

猶故現在。「而汝不知」者,明不知有大解也。「懃

苦憂惱以求自活」者,明其取小也。「甚為癡也」

者,忘大取小蓋是無明煩惱,故稱癡也。「汝今

可以此寶貿易所須」者,以菩提心寶貿易,必

感佛道圓德也。以因感果即是貿易之義也。

「佛亦如是」下,第三、合三譬。即三。「為菩薩時」者,

合上親友也。「教化」者,合上設酒也。「令發一切

智心」者,合上繫寶珠也。「而尋廢忘」下,第二、合

棄大取小譬,即兼合上醉酒而臥也。廢忘正

是合上都不覺知也。「既得羅漢」者,上合忘大、

此合取小也。「一切智願猶在不失」者,合第三、

親友示珠譬也。「今者世尊覺悟我等」下,合上

咄哉丈夫乃至如是之言也。「我久令汝等」下,

合上我昔欲令汝得安樂至繫珠文也。「而汝

謂為」下,合上而汝不知甚為癡也。

「世尊我今

乃知」下,第四段,結悟解歡喜。

偈有十二行半,

頌上四段,即為四,兩行半頌法說,六行頌喻

說,三行頌合喻,一行頌結歡喜。上法說有四:

初半行,頌第一領解之緣;一句,頌第二內心

歡喜;一句,頌第三外形致敬;一行半,頌第四

悔過。悔過自責有四,今但頌兩:初半行頌悔

過,次一行頌昔迷,即是釋悔過之事。次六行

頌三譬,即為三別:一行三句,頌第一繫珠譬

也。「具設諸餚饍」者,長行舉酒,偈舉餚饍,酒譬

說菩提心,設餚饍譬說菩薩行;亦得轉譬,上

以酒譬法華教,今以餚饍譬教也。言具設者,

佛略說於前,沙彌廣說於後也。「默與而捨去」

者,解之不朽既顯在後時,則後時之解非是

言教所授,故稱默與。有人云:爾時不噵此一

KR6d0024_T_009-0582c

發之善歷劫不朽,更相值遇故稱默與。有人

言:當時雖為說教,鈍根不解與默無異,故稱

默與也。又酒饍譬教名之為言,繫珠授解故

稱默與,此釋為正。

問:

偈中何故辨設餚饍則

辨繫珠也?

答:

為說大乘時即授菩提心解,實

無異時,故知相次說也。

「而捨去」者,說教授解

在益已圓故捨之而去。「時臥不覺知」下兩偈

一句,頌上中途忘失大譬。「與珠之親友」下兩

偈,頌上會遇示珠譬。「我等亦如是」下三行,頌

上合譬。初偈頌合第一譬;次偈頌合第二;後

偈頌合第三;「我今從佛聞」一偈,頌第四結歡

喜也。

*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學無學有大小乘不同,小乘學無學者,《成論》

云「學法者,學人在第一義心也。無學者,無學

人在第一義心也。若緣真之心更有增進義,

是名為學。緣真之心已滿不復進求,是名無

學。若出世俗心非學非無學」。依《毘曇》云「會理

進求名之為學,會理息求名為無學,緣事之

心名非學非無學」。然今品都不論此義,學無

學既在觀心,不可得記亦不可得受,今但就

位判耳。三果名學,羅漢名無學,而言人者,《智

度論》云「須陀洹者人也。須陀洹道者十五心

也。須陀洹果者第十六心也」。今正標其人以

目品也。大乘學無學者,佛名無學,登地以上

稱之為學。就因地中,七地已還是功用道名

之為學,八地已上無功用道名為無學,故《大

品》云「菩薩有學無學地」。

問:

大乘有果地學無

學,復有因中學無學,小乘何故無因中學無

KR6d0024_T_009-0583a

學耶?

答:

小乘因中無有功用無功用義,故不

開二也;但有功用故但有學道也。

今明此中

諸人多是佛之同行,則是大乘學無學也。今

授顯名及密行二種學無學人記,故以目品名

也。品開為二:初、請記;二、授記。請記為二:初、阿

難羅雲二人請記;次、二千人請記。

問:

〈序品〉列

眾,阿難皆在無學眾攝,今何故入學無學人

眾攝耶?

答:

凡有三義:一者、上品明阿難之

德,預是佛法第二師,雖非無學而在無學眾

攝;今據其位分,既是初果故不入無學眾攝。

問:

若爾,羅睺既是無學,何故不入前品攝也?

答:

要授阿難記方得授羅睺記,阿難既入今

品攝,羅雲亦入今品攝。

二者、阿難、羅雲與上

五百弟子願行不同,故別入今品攝。三者、上

明無學人有權有實,如滿願為權、餘人為實;

今欲明學無學人亦有權實,阿難、羅雲有發

迹故所以為權,二千人不發迹故目之為實。

然發迹不發迹皆是權人,如上釋也。

初文有

三:一、內心思惟;二、外形致敬;三、發言請記,則

三業次第也。「我等於此亦應有分」者,有二推、

二結。二推者:一、舉自推應得記。明我等於此

亦應有分者,敘己得悟解也。「唯有如來我等

所歸」者,請佛證明驗其有解。又迹居聲聞、宗

歸佛道,故設此言也。「又我等」下,第二、舉他推

必應得記。此二人最為親近,若遂不得記凡

有二失:一、乖於物望;二、違其本願。「若佛見授」,

第二、明二結。「我願既滿」結上自推,「眾望亦足」

結上他推。又「唯有如來我等所歸」,同餘聲聞

故應得記。「又我等為一切世間」,明異餘聲聞

KR6d0024_T_009-0583b

故應得記,「我願既滿」結同餘聲聞,「眾望亦足」

結異餘聲聞。

「爾時學無學」下,第二、二千人請

記。

「爾時佛告阿難」下,第二、授記。前授二人記,

次授二千人記。前授二人記中,初、授阿難記;

次、授羅雲記。初授阿難記有四:一、授記;二、新

學生疑;三、釋疑;四、結喜。初授記中,前長行、次

偈。長行,前行因、次得果。得果之中偏明壽長

者,欲顯阿難護法因緣故得長壽果也。「爾時

會中」下,第二、新學生疑。所以疑者,佛加其神

力欲發阿難之迹,故興此疑念也。「爾時世尊」

下,第三、釋疑。「空王佛」者,畢竟空是諸空中之

王,故《智度論》云「性空菩薩所行,畢竟空是佛

所行」,釋迦、阿難同以畢竟空為本,故言俱於

空王佛所發菩提心。釋迦發心已後懃習畢

竟空故自成佛,阿難多聞故以為侍者,師及

弟子同起畢竟空,記與不記何所疑耶?

問:

習畢竟空何故成佛?阿難多聞何故為弟子?

答:

寄迹而言,多聞是眾行中一行,懃進遍策

眾行,故有成與未成。

「阿難面於佛前」下,第四、

領解稱歎。次、授羅睺記如文。

「爾時世尊」下,第

二、授學無學人記。初、授記;次、領解稱歎也。「寂

然清淨」者,顯二千人知諸法先來寂滅本性

清淨,故堪與無生記也。餘文易知也。

* 法師品第十

今以四門釋之:一、來意門;二、釋名門;三、體相

門;四、階位門。

來意門者略明十義:一者、上乘

權乘實凡有四章:第一、略開權顯實動執生

疑;第二、執動疑生申疑致請;第三、廣開權顯

實斷疑生信,此三已竟;今是第四次明流通。

KR6d0024_T_009-0583c

所以明流通者,上但一處一時利益一會,然

群生不窮大悲無限,今欲一切處一切時利

益一切人,是故明流通也。二者、依《智度論》云

「釋般若有二門:一、直說門;二、稱歎門」,今亦兩

也。上來直說《法華》,此下稱歎門說,故有下諸

品也。三者、又有二門:一、智慧門;二、福德門。上

來三周說權實二智謂智慧門,此下明受持

讀誦功德無邊謂功德門。四者、復有二門:一

者、體門;二者、用門。上來三周廣說平等大慧

不二正觀謂法華體,今明受持讀誦如說修

行能生福慧謂法華用門。五者、約人又為二

門:一者、福德深厚眾生現在值佛面受《法華》,

二者、福德淺薄但值經卷不覩如來三周說

法。上來為福德深厚人,自此以下為福德淺

薄人。故《智度論》云「福德厚者親從法尚面受

波若,福德薄者但值金牒文字」。六者、眾生有

二:一者、與佛結重因緣;二、與菩薩為善知識。

自上以來為佛結緣眾生說《法華》竟;今為與

菩薩結緣眾生說於《法華》,是故如來三周說

竟付囑四依,令有緣眾異世同益也。七者、有

二門:一者、燃燈;二者、傳燈。釋迦自說平等大

慧謂燃燈也;今勸一切眾生展轉弘宣,明眾

生不盡、法燈常照,謂傳燈也。八者、演說正法

凡有二門:一、正說門;二、證說門。自上已來明

正說竟;從此以下辨證說門,故〈寶塔〉、〈涌現〉證

說不虛,令未信者信、已生信者不退。九者、如

來出世演說正法凡有二門:一者、正說;二者、

誡勸。所言勸者,令物受持乃至如說修行。所

言誡者,一言毀法及弘經人,其罪禍無邊。自

KR6d0024_T_009-0584a

上已來明正說門,從此以下辨誡勸門。十者、

接上受記文相生者,如來授記凡有二種:一

者、別記;二者、通記。上來但明別記、未辨通記,

則授記義未盡。今欲辨通記之義故有此品。

言通別記者凡有三種:一者、世通別。上但別

明佛在世人得記,今通明二世人得記。二者、

人通別。上別明三根聲聞人得記,今通明幽

顯凡聖預聞經生信者皆與授記。三者、時通

別。上別明劫數有限之得記,今通明得記不

論劫數期限。所以然者,劫數有限必是深悟,

今通淺深故不明期限也。

問:

何故具授通別

兩記耶?

答:

此經明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一切

眾生並皆成佛故悉與佛記,亦是悉與佛記

則顯唯有一乘,故舉授記釋成一乘也。

第二、

釋名門。言「法師」者,法謂妙法,平等正觀可為

心軌故稱為法;以人能上弘大法、下為物師,

故云法師。如世藥師以藥治人病名為藥師,

不言為藥作師;法師亦爾,不言為法作師名

為法師。然復有以法為師故云法師,是以經

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下文亦有此意,故示

弘經模軌,則是以法為師。然雖有二事,合成

一旨,上既師於法,然後方能為人作師也。

三、體相門者,舊云:五種法師合受持為一。龍

樹解受持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則受為其

初、持為其後,久久不失方是持義。則分受持

為二故成六種,故成六種法師;若加正憶念

者則為七種法師,然多小適時無定數也。

問:

五種法師具幾業義耶?

答:

受持謂意業也,書

寫謂身業,讀誦說謂口業,此大判為言耳。然

KR6d0024_T_009-0584b

書寫具二業,運手必經意地,讀誦等具三業

也。約福慧者,說法多是智慧,自餘四種可兩

通之也。

第四、明階位門。然通而言之,十信已

上皆能弘法為物作師;別而言之,依《涅槃經》,

十六分中解一分義堪為物師也。舊云:流通

凡有五品,開為三章:第一、三品命覓弘經之

人;第二、〈持品〉受命弘經;第三、〈安樂行品〉示弘

經方法。所以有此三者,一周說法既竟,必須

弘通,是以歎法美人令人欣慕弘宣於法,故

有第一命覓弘經人也;如來有命大眾順旨,

故有第二受命弘經;但既於惡世欲弘善道

必多留難,令安住四法則身心快樂乃可弘

道利人,故有第三示弘經方法。初又兩:前品

正命覓弘經之人,第二兩品證說。今謂不無

此意,但〈法師〉一品正是流通;〈見寶塔〉已下別

屬大段,後當具足說。

就此品中兩長行、兩偈

頌,開為二別:第一、一長行一偈,歎持經人德,

令其心悅以勸弘經;第二、一長行一偈歎法,

示弘經模軌以勸弘經。初文又二:前長行、次

偈。長行為二:第一、前歎二時弟子;第二、次歎

兩世法師。歎二時弟子即二:前歎佛在世聞

法弟子,次歎佛滅後聞法弟子也。「因藥王告

八萬大士」者,

問:

《智度論》云「說智慧門對出家

人,說功德門對在家人」,今何故說智慧對聲

聞,說功德對菩薩?

答:

兩經各異,彼經明出家

人好智慧、在家人好功德。此經明聲聞有執

三之病故說平等大慧以斥之,所以對聲聞

也;菩薩無有此執故不對之。大士本欲弘道

利人,今流通正是其事故對菩薩。又上來開

KR6d0024_T_009-0584c

三顯一其義已周,則皆成菩薩無復聲聞,故

宜對菩薩也。又依龍樹云:「此經是祕密法,不

可付囑聲聞,故付菩薩」。

於菩薩中別告藥王

者,其人親聞《法華》得悟,以捨身命財弘通斯

法,今欲令餘人學之故別命之。所以因藥王

菩薩復告八萬大士者,此八萬人末世有於

重緣,今欲令八萬大士上學藥王下利末世,

故因藥王而告之也。「藥王汝見是大眾中」者,

凡有二義:一者、欲使藥王八萬大士流通此

經令其善根成就,故列二世弟子聞經得記

令師識之,故云汝見之不?汝若弘經化之行

則成就,若不弘經化之行則不成就,是以告

之問言見不?二者、欲以二世弟子付囑藥王

及八萬人,如《金剛波若論》云「以根未熟菩

薩付根熟菩薩」,故列眾問之也。「一念隨喜則

與記」者,聞法一念隨順至理則與理會,與理

會故而生歡喜,便行與佛應故得佛記。又一

念隨喜則知唯一無二,必當作佛、不退為二

乘,故得佛記。《注經》云「能現在聞法一念隨喜,

譬如松栢始萌便有陵雲之勢,今聞法雖淺,

已樹菩提之根故與記也」。

「佛告藥王又如來

滅後」下,第二、明佛滅後弟子聞經得記。所以

有此文來者,凡有二義:一者、前令八萬大士

於佛在世十方佛土弘經,今於佛滅後弘經

也。二者、有人疑云:佛在世時眾生福德利根

聞法隨喜可得記耳;佛滅度後薄福鈍根雖

復隨喜應不得記。是故釋云:但使聞經信解

功德一等,皆與授記也。

「若復有人」下,第二、歎

兩世法師功德。所以前明弟子功德,今明法

KR6d0024_T_009-0585a

師功德者,凡有三義:一、從淺至深,前歎弟子

淺功德;今歎師深功德。二者、前明弟子出所

化之相,謂聞經隨喜即與受記,謂所化之相

也;今明法師功德出能化之人相貌,有此相

貌故是法師。三者、上告藥王列二世弟子令

師識弟子;今出法師相貌令弟子識師,以師

弟子相知則弘法化人義成也。就文為二:第

一、別明二世法師功德;第二、通明信毀。初又

二:前明佛在世二種法師,次辨佛滅後二種

法師。初明二種法師即為二別:一者下品,二

者上品。法師品位既多,今略明上下二品。約

位而言,初依之人為下品,餘之三依為上品

也。所以分此二者,初依具煩惱性既是凡位,

是故為下品;後三同是聖位,故合為上品。然

位義難知,聊寄一門以為次第也。初人又四:

一、明現德則出法師相貌,謂有此相貌即是

法師也。「藥王當知」下,第二、出成法師往因,即

是明法師過去德也。「成就大願」者,明尋此人

既供養多佛應生淨土,但成就大願故來生人

間耳。「藥王若有人問」下,第三、明此法師未來

世果。此人既現在弘宣大乘,過去殖因久積

故必定成佛也。「何以故」下,舉現因釋當果也。

「是人一切世間」下,第四、勸物供養。以具出法

師三世功德,則是無上福田初心之佛,故應

以佛供養而供養之。又弘於佛道,宜設以佛

供。「何況盡能受持」下,第二、明上品法師。此人

文理俱備故稱盡能受持也。

「若是善男子」下,

明佛滅度後二種法師,亦前明下品次辨上

品。此二品與前二品異者,前約弘法廣略以

KR6d0024_T_009-0585b

分二品;今約為人少多以分二品。「則如來使」

者,宣轉教命為使義也。「如來所遣」者,流通得

其旨趣,必可委之以理,為所遣也。「行如來事」

者,佛以益物為事,弘說有益為行如來事也。

「何況於大眾中」,下第二、明上品法師也。「藥王

若有惡人」下,第二、通明信毀。就文為二:初、明

毀之得大罪;後、明信之得大福。所以明信毀

者凡有二義:一者、如來出世欲示眾生罪福

二門,故《大品》云「若不說魔事魔罪則是眾生

惡知識」也。二者、上明二種法師宣通正法之

時,不應輕毀宜須供養。毀持經人罪重佛者,

汎論罪福凡有二種:一者、約心;二者、約境。約

心者,重心則罪重、輕心即罪輕。若爾重心毀

佛則罪重,輕心毀佛則罪輕。持經人亦爾,不

應言毀佛罪輕、毀持經人罪重。二者、約境,若

罵勝境則罪重,毀劣境則罪輕,亦不應言罵

佛罪輕、罵持經人罪重。既不約心就境,云何

釋此文耶?有人言:罵佛不作斷法意故罪輕,

毀弘經人作斷法意故罪重。所以然者,由此

人弘法是故被罵,此則罵人復毀於法,罪兼

二種所以重也。竺道生云:「法出於佛,若聞說

罵佛,是則罵人非罵法,是故罪輕;今受持有

我,若毀呰之則是毀人有法乃毀法也」。今明

佛以離八風無復憂喜,雖復得毀不妨正化;

今弘經之人猶是凡夫未免八風,若逢毀呰

心則退悔不能弘法,法既不弘便無行法之

人,既無行法之人誰復得佛?以斷三寶種故

罪重也。又弘經人聞毀則妨自行,自不得成

佛,亦妨化他,他又不成佛,則罪之大矣;佛聞

KR6d0024_T_009-0585c

俱不妨自行化他,故罪輕也。

「藥王其有」下,第

二、歎弘經人福重也。「以佛莊嚴而自莊嚴」者,

佛以正觀之法莊嚴於人,通經之人亦入正

觀故以法嚴人。又佛住大乘用萬德而自莊

嚴,弘經之人行與佛應,亦隨分具佛萬德

也。「則為如來肩所荷擔」者,如來荷擔於法,持

經之人既其弘法,佛以恭敬於法,既擔所弘

之法亦擔能弘之人也。

就偈頌為三:初二偈,

頌第一、二世弟子勸供養兩種法師兼自受

持;次十三偈,頌上二種法師;後一偈,歎法釋

成美人。就初兩偈又開二別:第一偈上半,明

欲成就自然智者,此是無功用智也。第二偈,

明一切種智慧者,此明二種智:一切種智照

有智也,慧者一切智照空慧也。「若有能受持」

下,第二,十三偈,又開兩別:初七偈,頌兩世法

師;次六偈,頌前信毀。就前又二:初四偈,頌佛

在世二種法師;次三行,頌佛滅後二種法師。

就前又二:一行頌下品,三行頌上品。佛滅後

亦二:二行頌上品,一行頌下品。次頌信毀亦

六行:二行頌毀之得罪,四行頌敬之得福也。

供養持經人勝佛者,亦不就福田及心,但得

供養稱歎則增進自行化他,佛則不爾,故過

佛也。而《智度論》云供養十方補處菩薩,不及

佛者,此約福田優劣判也。

「爾時佛復告藥王」

下,第二段。所以有此文來者,凡有四義:一者、

上來歎人、今則美法,以歎人美法成流通之

義也。二者、上歎人,明人為法師;今美法,以法

為法師,欲釋成〈法師品〉有二種法師義,故有

是文來也。三者、上歎人弘經得無量福,今美

KR6d0024_T_009-0586a

法則生無邊慧,以福慧具足流通義成。四者、

上正歎人弘經,今示弘經方法,釋成上弘經

之義也。亦有長行與偈。長行有三:一、歎所弘

之法;二、明弘法之方;三、明弘經利益。此三即

是次第。

初門有五:一、約法歎;二、就人歎;三、約

處歎;四、約行歎;五、明得失顯成歎義也。「我所

說經典無量千億」者,謂《華嚴》已後、靈山之前

諸教非一也。「已說令說當說」者,略舉三說攝

一切教也。已說者,《法華》之前一切大小教也。

今說者,謂《法華》也。當說者,謂《法華》已後《涅槃》

之流也。「而於其中此法華經最為難信難解」

者,《法華》之前大小分流其言易信,《法華》之後

三一已會亦非難解,此經開方便門顯真實

義,反三之始歸一之初,於昔執異之人故成

難信難解也。始不受為難信,終不悟為難解。

又破三歸一斥短明長名為難信,非三非一

不短不長目為難解也。「此經是諸佛祕要之

藏不可分布妄授與人」者,此經明二權二實,

言約理周故稱為要,昔來隱而不傳目之為

祕,如人妙寶蘊在於內故名為藏,既稱祕要

之藏故不可妄授與人也。「諸佛世尊之所守

護乃至未曾顯說」者,釋上祕要之藏也。所言

守護者,然法相寂然不須守護,非器妄傳則

便破法,以防於破法之情故言守護。「而此經

者如來現在猶多怨嫉」者,釋上不可分布妄授

與人也。一切群生處處染著,大乘處處破之,

與世相違故稱怨也。「況滅度後」者,佛在世時

眾生煩惱猶薄尚不信受,況滅度後顛倒厚

重而能解也。

「藥王當知」下,第二、寄人歎。凡有

KR6d0024_T_009-0586b

五歎:一者、為佛衣所覆。《注經》云「以一極為衿

帶,無斷常之飄落」,解從佛所來,故曰以佛衣

覆之。「又為他方」下,第二、佛護念歎。以弘經人

行與佛應故為佛護念,令外惡不侵為護,內

善得生為念也。「是人有大信力」下,第三、內善

成就歎。信於三乘名為小信,今信一乘稱為

大信。初有信力、次起大願,則菩提心名志願

力,次修菩薩行謂諸善根力,此三則次第也。

「當知是人與如來共宿」,第四歎。共宿有二種:

一者、自行論共宿,一乘之理是佛栖止,弘經

之人亦住其中,故言共宿。二者、化他共宿,佛

以生死為長夜,應迹居生死中為物說經為

宿止,此人能入理弘經參乎應迹謂共宿也。

「則為如來手摩其頭」者,第五歎。父母念子故

手摩其頭,持經之人既是佛子,理應重愛。《注

經》云「手摩表弘法人得宿止也。頭表其行高

也」。又釋佛以一乘智手摩其心頂勸其受持,

故言手摩其頭也。

「藥王在在處處」下,第三、寄

處歎。前明在人則人尊,今辨在處則處貴也。

「不須復安舍利」者,《法華論》云「此經具說三種

佛菩提,故十七名中一名堅固舍利,如來真

如法身於此經中常不壞,故不須更安碎身

舍利也」。

「藥王多有人」下,第四、約行歎。就文為

四:一、法;二、譬;三、合;四、釋。法說二對:初、明善行

不善行一對者,若未聞《法華》開權顯實,未精

識道之權實,則行菩薩道猶自迴惶,或謂進

成佛道,或可退住二乘,故不善行;以得聞此

經有一無三,直進不退,故名善行也。又未聞

此經開權顯實,則未識二慧、不能化物,不名

KR6d0024_T_009-0586c

善行;與此相違名善行也。又不聞此經明身

權身實,則不深厭生死、欣樂佛身,亦是未善

行義;與此相違名善行也。「其有眾生」下,第二

對、明近菩提不近菩提。梵本具足,今翻譯者

略,故但有於近也。「藥王譬如有人」下,第二、譬

說。此譬但有二意:一、明去佛遠;二、明去佛近

也。「譬如有人」者,求佛道人也。「渴乏」者,求佛之

志其心猛決如渴思水也。「於彼高原穿鑿求

之,猶見乾土去水尚遠」者,今須進退論此義:

一者、就《法華》之前明去佛道遠義;二、就《法華》

自論遠義。就《法華》前論遠義有二:一者、於二

乘教中求佛去道遠也。故《大品》云「以聲聞經

求菩提者名為不黠」也。二者、三藏後諸大乘

經未廢二乘者,於此教中求佛道亦有遠義,

以此教中明大乘,乃與法華不異,但未廢二

乘,則始行菩薩猶未精識權實;又猶有迴遑

之望,則求佛之心不決定,約此一邊則有求

佛遠也。「施功不已」者,聞《法華經》生聞慧也。「轉

見濕土」者,於此經生思慧也。「遂漸至泥」者,於

此經生修慧也。「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既生

三慧,知佛性水必定近也。

問:

《法華論》何故水

譬佛性耶?

答:

正言水隱地下,如佛性之不顯,

故水譬佛性也。竺道生及《注法華經》云「此對

小乘教求佛,故知去佛遠,就法華教求佛,故

去佛近也」。

二者、就《法華經》自明近遠。若稟《法

華》未生三慧則去佛為遠,若生三慧此則為

近也。

問:

何故就法華教論近遠耶?

答:

但明一

高原求水有近遠,只是一法華教求佛有近

遠也。

「高原」者,譬法華教也。法華教於二乘為

KR6d0024_T_009-0587a

難信,故稱高原。又取佛道難得為譬,所以言

於高原求水也。「穿鑿求之」者,謂書寫受持如

穿鑿也。「猶見乾土去水尚遠」者,未生三慧故

去佛遠也。「施功不已」者,讀誦解釋如說修行

深求法華,發生三慧故去水近也。

「菩薩亦復

如是」下,第三、合譬。亦得就二義釋之:一者、未

聞《法華》不生三慧故去佛遠;若聞《法華》發生

三慧去佛則近。二者、雖聞《法華》未生聞慧猶

名未聞故去佛遠;若聞《法華》發生三慧故去

佛近也。「所以者何」下,第四、解釋也。「三菩提皆

屬此經」者,此經明三佛菩提,故三佛菩提皆

屬此經。又三佛菩提皆從此經出,故皆屬此

經也。「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者,開二種方

便、示二種真實。昔不言二種是方便,故名方

便門閉,方便門閉則不得示兩種真實;今說

二種是方便則方便門開,方便門開故得示

二種是真實也。「是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

能到」者,二權二實蘊在此經名之為藏,淵淵

難測為深,古今不改為固也,求之芒然為幽,

探賾所不及為遠,十住未明名無人能到也。

「今佛教化」者,為釋疑。疑者云:若無人能到,眾

生云何得解?是故釋云:為教化菩薩,故開示

之令得信解也。

「藥王若有菩薩」下,第五、寄得

失以稱歎也。「驚疑怖畏」者,非處生懼為驚,以

一往聞無三乖其本情為驚,詎是佛說耶故

疑,若無三即謂謗法故怖,一向不敢決為畏,

心有所懼名怖,畏者面怖也。菩薩名新學、二

乘稱增上慢者,聲聞謂已滿足,是故名增上

慢;菩薩直已昔不聞今忽聞之,不謂已足,是

KR6d0024_T_009-0587b

故稱新。又有此文來者,未來有如此相者莫

為說《法華經》,當為說三乘教也。

「藥王若有善

男子」下,第二、示弘經方法。文有四句:一者、請

說方。「是善男子」下,示說方。「如來室者」下,釋說

方。「安住是中」下,結說方。慈悲有覆蔭之功,喻

之如室;忍辱止於瞋恚惡容,如衣之𦿔醜;空

是安神之所,如坐是安身之處。此之三門即

是次第。大悲拔苦、大慈與樂,蓋是種覺之洪

基、弘道之本意,欲說妙法宜前建此心,是故

第一明入如來室;此誡菩薩莫為利養名聞

勢力徒眾,但起慈悲心為物說法也。既於惡

世欲弘善道必多留難,宜應忍之,故次明著

忍辱衣。慈悲外蔭、和忍內安,若無空觀虛明

則二行不成、無由悟物,是故次說畢竟空坐

也。「不懈怠說法」者,上謂意業,今身口業也。

問:

《淨名經》云「慈悲心為女,畢竟空寂為舍,四禪

為床坐」,與今何故不同?

答:

二經各有一義,彼

明慈悲有養育之能、化適之用,故喻之如女;

今取其拔苦與樂之功在蔭蓋,故譬之如舍。

彼明畢竟空至虛無累,能障非法風雨,故喻

之如舍;今明重玄憺怕可以栖臥於神,故目

之為坐也。

「藥王我於餘國」下,第三、明利益。以

識所弘之教,復達弘教之方,便感嘉瑞,則是

利益。所以舉靈瑞者,獎勸弘經人故也。凡有

四事:一、遣化眾;二、遣實眾;三、見佛身;四、還得

憶法。遣化眾者,供養法師故、引導實人故、權

護法師故。遣實眾者亦具三義,復令實眾得

利益故。時時見佛身者,弘經之人若常在正

觀則常見佛身。故《華嚴》云「一切法不生、一切

KR6d0024_T_009-0587c

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但行人不

能常在正觀,故時時得見佛身。

偈為三:初、一

行,總標獎勸;第二、十五行半偈,正頌長行;第

三、兩偈,結歎說法之人。就第二中頌上長行

三段即為三:初四行,頌歎法。上歎法有五,今

但頌第四寄行稱歎。上長行寄行歎有四:法、

譬、合、釋;今但頌譬、合二事也。「決了聲聞法」者,

昔未開權顯實則未知聲聞非是究竟,今開

權顯實定知聲聞非是至極,乃是入大乘之方

便耳。言經王者,此經於今昔權實開合自在

故稱為王;又獨一無二亦是王義也。「若人說

此經」下,第二、四行半,頌弘經方法。「若我滅度

後」下七偈,頌第三、感於靈瑞。上文有四,今開

為五,但不次第。初三行頌第一遣化眾,次一

行半頌第三見佛身,次半行頌第四還得憶

法,次一行重頌第三得見佛身,次一行頌第

二遣實眾也。

* 見寶塔品第十一

釋此品不同,凡有三說:第一、河西道朗等云:

「從此文去是第二大段明一乘果」。次、光宅法

師云:「此品猶屬前章,為證上所說不虛故來」。

次、印法師,明此品具兼二義:一者、證上所說

不虛,二、為開後壽量之義。今同第三證前開

後,而以開後為正。所言證前者,證上開權顯

實不虛義也。所以須證者:一、為斷疑心,眾中

猶有疑心,如聞大通智勝佛說時亦有生疑

者,是故今須證說斷彼疑心。二者:為已信之

人增長善根令不退轉,如《華嚴》中七處八會

說法既竟,十方菩薩來為作證,彼以菩薩說

KR6d0024_T_009-0588a

故菩薩來證,今以佛說故佛來證也。言開後

者,此經初後二分略有十事不同:一者、化主

不同。說初分經但以釋迦一佛為化主,說後

分經則有多佛,謂十方分身及過去多寶。所

以然者,說初分經但明所乘之法、未論能乘

之人,故不須多佛;說後分經正論能乘之人,

故須明多佛。集十方分身欲顯本一迹多,開

於寶塔示真實應滅,是故初分經但明一佛,

後分經辨多佛也。二者、說處淨穢異。說初分

經在穢土中,明後分經居淨土中說。故《法華

論》云「示現國土無上故現多寶塔」。所以然者,

說初分經未集分身故不變淨;說後分經普

集分身所以變淨。又說前分經雖開乘權乘

實猶覆身權身實,眾生心垢一半猶自未淨,

故土猶穢也;至後分經俱弊二權、雙開兩實,

則心垢悉除,故國土清淨也。三者、說處空有

異。說初分經在於靈山有處,說後分經能化

所化並昇虛空。所以然者,說初分經寶塔未

現故在地說法,後分經寶塔昇空故處空說

法。又說初分經未辨佛身無生滅,由明有生

滅故在有處;說後分經顯法身如虛空、方便

有生滅,故昇空說法也。四者、徒眾異。說初分

經菩薩眾少,說後分經受道眾多。所以然者,

說初分經但為三根聲聞、未正為菩薩,故菩

薩眾少;說後分經欲顯釋迦成佛已久,故明

涌出菩薩眾多,顯釋迦成佛已久。又明法身

果德,令菩薩修習取證,故辨菩薩眾多。又說

初分經有三乘雜眾,說後分經但有菩薩眾。

所以然者,說初分經正會三歸一故列三乘

KR6d0024_T_009-0588b

眾;說後分經會三已竟,故但令菩薩修因證

於佛果,故但有菩薩眾也。五者、時節異,說初

分經時節即短,說後分經時節即長。所以然

者,說初分經未明涌出菩薩問訊於佛故時

節即短,後分經明涌出眾多故問訊時久。又

明問訊時久顯涌出眾多,以涌出眾多顯釋

迦成佛來久,初分未辨斯義,故不辨時長也。

六者、請主異。說初分經聲聞為請主,說後分

經彌勒為請主。所以然者,說乘權乘實正會

三歸一,令聲聞人迴小入大,故聲聞為請主;

說後分經明身權身實,使窮學菩薩得證如

來無生法身,故彌勒為請主也。七者、說法異。

上說所乘之法,今說能乘之人。說所乘之法,

但明釋迦一期始終教門,說法則略;能乘之

人,自從過去得道之初乃至窮未來劫一切諸

教,故說法則廣。八者、利益異。說乘權乘實但

令聲聞迴小趣大入於十信,謂淺益也,又得

益則少;說身權身實令無數菩薩得十二種

甚深之利,又得益則多。所以然者,說初分經

但開乘權乘實猶覆身權身實,故利益則少;

說後分經俱廢二權、雙顯兩實,故教不纖隱、

理無毫翳,故應得道者皆並領悟,是故得益

者多也。九者、瑞相異。是前分略明三瑞,但至

萬八千土;後分廣明八瑞,現瑞處廣,一一方

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十者、功德異。前略歎持

經之善,後廣辨格量之福也。

言「見寶塔品」者,

凡有二義:一者、據事而言,寶塔從地涌出,大

眾覩見,因事立名。二者、寶塔涌現,顯法身無

生滅、方便有生滅,欲令大眾因此悟解,故稱

KR6d0024_T_009-0588c

見寶塔。品開五段:第一、明寶塔涌現;第二、釋

現塔意;第三、次明開塔;第四、二佛分座共坐;

第五、命覓持經之人。此五即是次第。

初文大

明形聲二事,細分十句不同:一者、明寶塔出

時,二、明寶塔現方,三、辨名字,四、明形量,五、明

出處,六、辨住空,七、明莊嚴,八、明至處,九、敘供

養,十、明出聲也。

「爾時」者,明塔現時也。有人言:

寶塔來意為欲證經,非今始涌出,應在廣說

之前。何以知然?前放光動地召集有緣,若當

一人不集,眾生受道緣則不具,是以得知應

在略說之後、廣說之前、三請中央,乃至普賢、

妙音亦並前來,以略說一周如來則止,若列

其事則隔絕經文、義勢不次,是故待詶請廣

說,乃至流通竟方得列之。今謂此事難知,若

在前列則有二過:一者、夫論證說要待說經

竟,是故《華嚴》及《普賢觀》等經皆在後證說;若

在前者不成證義。二者、寶塔涌現為開身權

身實,前但辨乘權乘實故不應涌現,故知在

後出也。設令前出亦未得發聲印證,以未說

《法華》平等大慧,何由得唱如是之言耶?又依

《普賢觀》亦最後出,為證行者罪滅故來,則知

證說不在初也。今言「爾時」者,一、開法身時,二、

證說時也。

「佛前」者,第二、明塔現方。欲證佛說

故現佛前,欲開佛二身故在佛前也。

「有七寶

塔」者,第三、列塔名字。所以明塔涌現者,凡有

三義:一者、依《法華論》云「所以明塔者,示現如

來舍利住持故」。二者、多寶誓願為證說不虛。

三者、小乘之流謂佛畢竟無常,是故起塔。今

塔涌現佛遂不滅,則知生滅是方便、不生滅

KR6d0024_T_009-0589a

為真實,為此因緣故明現塔;餘經但辨證說

不虛,不欲開身權身實,故不以塔為證也。

問:

何故十方分身佛集但有一塔現之?

答:

《法華

論》云「存略故也」。略者,多寶如來身一體,示現

攝取一切佛法身故也。

「高五百」下,第四、敘塔

形量。五百表法身無生滅,二百五十表應迹

有生滅,以實勝權故相挍一倍。

「從地涌出」下,

第五、明塔出處。昔以權覆實故權教如地,今

廢權顯實如從地涌出。又昔執迹迷本,以迷

執為地,此執將傾故如地裂塔現也。

「住在空

中」者,第六、住處。明佛法身住於實相虛空,如

《普賢觀經》云「法身住常寂光土也」。

「種種寶物」

下,第七、明塔莊嚴,表法身眾德所成也。「五千

欄楯」譬總持眾多,「龕室千萬」謂種種法門度

人無量也。「無數幢幡」謂六神通也。「垂寶瓔珞」,

四攝法也。「寶鈴萬億」,四辨八音也。「四面出香」

者,戒香普勳四生也。「其諸幡蓋七寶合成」者,

明一一諸德皆為眾德所成也。

「高至四天王

宮」者,第八、明塔至處。舊云:表說四諦理盡也。

「三十三天」下,第九、明供養塔。表三十心十地

內外凡聖等崇仰法身也。

「爾時寶塔」下,第十、

明出聲。向現靈塔容謂意識不存,今大音既

發者則知法身不滅也;又欲證上所說不虛

故發聲也。「平等大慧」者,如來之慧不一不三

絕緣絕觀,離一切高下取捨斷常諸邊,故云

平等,此是體平等也。而說因果權實皆是法

華妙用,諸用之中正明果用,唯有一果故果

慧平等。所以然者,題稱「妙法」,唯佛果為妙、因

行未妙,故正以果慧為平等大慧也。因中隨

KR6d0024_T_009-0589b

分有妙,亦隨分有平等也。再稱如是者,明開

權顯實二事俱不虛也。

「爾時四眾」下,第二、明

現塔意。又開兩別:初、疑問;次、佛答。疑問為二:

初、大眾疑;二、大樂說問。大眾有二疑:一、疑有

塔;二、疑出聲。問亦二也,文處易知。「爾時佛告」

下,第二、答。就文為三:一、明多寶因中誓願時,

以詶其二問。二、從「彼佛成道滅度時」下,即顯

有塔因緣,詶其二問。第三、從「今多寶」下,明今

日涌現時,正答其二問也。佛答云多寶有大

誓願乃至為證明者,《釋論》第七卷云「解請佛

云:諸佛無人請者便入涅槃,如《法華經》中多

寶世尊無人請故便入涅槃,後化佛身及七寶

塔,證說《法華》一時出現,亦如須扇多佛,弟子

本行未熟便捨入涅槃,留化佛一劫以度眾

生」。相傳云:多寶成道時,無大機感,不得說此

經而取滅度,故說此經處皆出證明。《釋論》對

此意也。而經云菩薩時有誓願者,無妨因地

緣事發願,或一化眾生無大機、不聞此經,故

發斯願,則因果及經論俱不相違,具二義也。

「是時大樂說」下,第三、次明開塔。所以須開塔

者,向雖親承音旨,未若覩形生信,故須開塔

現形成信彌篤,則是開方便門示法身真實。

就文為二:第一、普集分身為開塔之緣;第二、

正明開塔。所以普集分身者,欲辨本一迹多

也。所以然者,釋迦與諸佛互指為分身,即知

彼此皆非實佛,別有統一之本為妙極法身,

故垂淨穢等迹,則知法身不二、迹身不一也。

問:

釋迦何故指淨土佛為分身耶?

答:

淨土佛

妙尚是應而非真,則顯釋迦穢身彌是迹而

KR6d0024_T_009-0589c

非本,所以俱集淨土分身之佛有其深旨也。

問:

何以得知二佛俱非真實以顯法身非淨非

穢虛空之身乃為真佛耶?

答:

叡師傳羅什解

云:「分身明其不實,則知二佛非真,不二為實」;

又理數應爾,但應直開寶塔,何因普集分身?

故知託多寶之願,欲顯不二之本、不一之迹,

所以集分身耳。《法華論》云「示現無量佛者,示

現彼此佛所作業無差別,故說集分身佛」。

開為二:初、明集分身佛之緣;二、正明分身佛

集。二章各四。初四者:一者、神力發引令大樂

說問;二、佛答;三、重問;四、如來放光召集也。初、

以神力故問者,將說法身大事,故受大樂說

之名,及以神力加之然後問也。「佛告」下,第二、

佛答也。「大樂說白佛」下,第三、重請,前欲見多

寶,即欲識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也。今欲

見分身佛者,欲了本一迹多故也。本迹之義

無窮,略而論之,不出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

滅及本一迹多,故此品始末但顯斯兩義。「爾

時佛放白毫一光」下,第四、正明召集分身。前

四章是皆遠緣由,今是近緣由也。就文亦四:

一者、放光遍照十方;二者、敘十方諸佛來意;

三者、變穢為淨;四者、十方佛集開寶塔。

初文

有二:前、明光照一方;次、例餘九方。所以放白

毫光者,上顯乘權乘實、今顯身權身實,昔二

權覆兩實喻同垢暗,今俱廢二權雙開兩實,

義既明顯故以白毫表之,故但放白毫光也。

上明所乘之法不二,今辨能乘法身唯一,故

但放一光,法與人俱是中道,故俱放眉間光

也。既是中道即俱妙,故有妙法、妙人也。次、例

KR6d0024_T_009-0590a

餘九方,如文。

「爾時十方諸佛」下,第二、明十方

佛欲來之意。而言「欲見釋迦及多寶」者,由十

方佛集得開二義:一、開釋迦本一迹多;二、開

多寶真常應滅。

「時娑婆世界」下,第三、明變淨。

所以變淨者,此是世界悉檀,為待賓故莊嚴

土也。《釋論》第十卷云「如人請貴客則莊嚴處

所,家主則莊嚴一家,國主則莊嚴一國,轉輪

聖王則莊嚴四天下,梵王則莊嚴三千土,佛

是法王則莊嚴十方也」。二者、表眾生執迹迷本

之心應淨,故明土淨。三者、欲以依果顯於正

果,諸佛依果本是穢土今還清淨,則知穢是

權土、淨是實土,欲顯正果生滅是權身、不生

滅是實身也。《法華論》云「云現一切佛土清淨

者,示現出世間無漏善根所生也,非世間有

漏善根所生」。

問:

何故三變土耶?

答:

若一變者

時眾則不覺土曠佛多,今欲顯土曠佛多令

起信敬,故三變也。二、欲表三根之穢而得淨

悟也。又表三乘之穢皆除、顯一乘之淨如淨

土也。又表彼此無量土同為一佛土、彼此無

量身同一法身也。

問:

亦得分身佛表三乘為

一乘不?

答:

亦得也。本是一佛分為多佛,本是

一乘開為三乘,今既集分身之佛皆是一佛,

亦會三乘以歸一乘也。

就文明三變土即為

三別,初文為二:一、明變土;二、辨佛集也。「無大

海山林」者,欲辨同成一法座客受佛菩薩也。

《法華論》云「所以無穢者,示現一切佛國土平

等清淨故。言多寶者,示現一切佛土同體實

性故」。《十地論》云「一佛土攝一切佛土者,以諸

佛土同體故也」。「移諸天人」者,無緣眾生不得

KR6d0024_T_009-0590b

聞也。「是時諸佛各將一大菩薩」者,第二、明佛

集。但將一菩薩來者,凡有二義:一、法身之果

無二;法身之因亦一也。又將一侍者來,為欲

遣信開塔之用,即表諸佛雲集欲開一法身

用,故但將一人來也。「各到寶樹下」者,欲樹立

法身義也。「皆坐師子座」者,今顯法身不畏眾

生起於疑怖,同上今我喜無畏也。次、兩變土,

如文易知。

「爾時東方」下,第四,十方佛集欲同

開塔也。就文為二:初、說結佛集;次、諸佛欲同

開塔也。「是時諸佛」下,第二文也。彼某申佛與

欲開此塔者,此明諸佛同欲開寶塔,現多寶

身示於大眾,令知法身不滅,不必如僧中羯

磨與欲也。又《大集經》二十一卷云「南方金剛

藏佛答彼菩薩云:北方釋迦牟尼欲為大眾

說法,為破大慢,遣使從我索欲,我今與之。次

西方東方皆亦爾。」似僧事與欲,十方佛雖各

為化主,一時共為佛事,亦得少分同僧,但不

恒爾,故異僧事也。

「爾時釋迦牟尼佛見所分

身」下,第二、正明開塔。就文為四:一、釋迦昇空;

二、大眾起立;三、正明開塔;四、大眾覩見讚歎

供養。初、二,如文也。「於是釋迦以右指」者,第三

正明開塔。右指謂手之便,即是方便智用,說

教化物事便,《華嚴.法界品》云「安住長者開栴

檀塔,見過去佛皆不滅度」,即是顯法身無生

滅也。《法華論》云「破三種無煩惱人染慢顛倒,

一者信種種乘,二者信世間涅槃異,三者信

彼此身異」。為對此三種染,故說三種平等:一

者、乘平等,與聲聞授記唯有大乘無二乘故。

二者、世間涅槃平等,以多寶如來入於涅槃,

KR6d0024_T_009-0590c

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三者、身平等,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自身他身法

身平等無差別故也。「爾時四眾」下,第四,大眾

覩見稱歎供養也。

「爾時多寶佛」下,第四、明二

佛共坐。就文又四:一、多寶要釋迦就坐;二、釋

迦坐其半座;三、大眾覩見念欲昇空;第四、釋

迦接在虛空。此四文處易知。所以二佛同坐

者,正欲以多寶顯釋迦也。多寶滅既不滅、不

滅示滅,釋迦雙林唱滅義亦同然。又多寶滅

既不滅、不滅示滅,即顯釋迦不生而生、生而

不生,以多寶出現欲顯釋迦實無生滅、方便

生滅,故要釋迦共坐也。所以多寶欲顯釋迦

者,正為稟釋迦教人執釋迦實有生滅,故舉

多寶以顯釋迦,破執釋迦生滅病也。分身佛

亦爾,以稟釋迦教人正謂釋迦是實佛,故集

分身以顯釋迦,明淨土佛尚是迹而非本,則

知釋迦是應而非真。《法華論》云「二佛共坐者,

為顯化佛、報佛、法佛皆為成大事故也」。此欲

明諸佛同心共顯大事故共坐也。大事即是

法身。

「以大音聲」下,第五,命覓弘經人。就文為

二:一者長行、二者偈頌。偈文為二:一者、頌諸

佛來意;二、頌命覓弘經人。所以頌諸佛來意,

有二種義:一者、時眾雖覩多寶涌現、分身佛

集,並未達來意,故今釋之。二者、將欲命覓弘

經人,故前敘二佛來意以高勵下,釋成命持

經意。初文為二:一、釋多寶來意;二、釋分身集

意。二佛各為三義故來。釋多寶來意有三:初

一行半,以高勵下故來;次一行偈,顯法難遇

故來;次一行偈,舉佛本願故來,釋成上二義。

KR6d0024_T_009-0591a

「又我分身」下,第二、釋分身集亦有三意:初一

行,明為聽法故來;次半行,欲開寶塔顯真常

應滅故來;「各捨妙土」下,第三、令法久住故來。

就文又三:初一行半,標為法久住故來;次五

行,釋為法久住故來;後半行,結法久住故來

也。「告諸大眾」下,第二、頌命覓弘經人。頌多寶

佛,明過去世佛弘《法華》;頌分身佛,明現在世

佛弘《法華經》;今命諸菩薩弘經,即辨未來佛

弘經,此即三世諸佛共弘此經。

問:

何故現在

十方佛集,過去但多寶一佛耶?

答:

《法華論》云

「以略攝廣故但明一佛,即略攝一切佛也」。又

頌二佛來即辨所弘之法,今命弘經即辨能

弘之人,以二佛來辨真應二身,故有所弘之

法。

次、明能弘之人,凡有四命四釋:初一行半

正命,次兩行釋命意。言「當知此意」者,有二種

意:一、欲顯諸佛流通法故來;二、欲顯真常應

滅、本一迹多。意在於此,故言當知此意。「諸佛

子等」下,第二一命一釋,初一行命,次四行釋。

「諸善男子」下,第三一命一釋,初一行命,次十

九行舉六種難事解釋。開為七別:初五行,明

廣說難,次二,行明書難;次兩行,明讀難;次

兩行,明為一人說難;次三行,明問難;次三行,

明持難;後兩偈,歎教釋成六難。

問:

現見世間

持《法華經》者無量,何故有此六種難也?

答:

六種人不信法華:一者、貪著五欲,見小樂而

忘大樂,故不信《法華》。二、外道人執著諸見,不

受離見之法。三、小乘人執權迷實不信一乘,

故《智度論》云「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況

聞有一無三也。四、執此經是無常教人,聞《法

KR6d0024_T_009-0591b

華》常不生信受。五、執此經是覆相常,聞說顯

了常不生信受。六、有所得人執著此經決定

是常,聞說非常非無常、不三不一、無依無得不

生信受。若然者古今南北信解者少,經唱六

難言不虛也。「諸善男子」下,第四一命一釋,初

一行半命,次六行歎持經利益釋命也。

*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所以有此品來者,〈見塔品〉既證前開後具於

二義,今亦然矣。言成前者,凡有二義:一者、遠

來意,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開一切方便、

示一切真實。但方便有二種:一、順方便,謂諸

佛菩薩,二、違方便,如調達、善星。自上以來開

順方便其義已竟。如滿願實是菩薩,方便示

為小乘,釋迦是果德方便示有生滅。今次開

違方便用,亦有二人:一、調達,謂人為違方便;

二、龍女,謂畜生為違方便用。故順方便真實

有因果兩人,違方便用有人畜二種也。二者、

上品明過去多寶自來證明《法華》,今此品釋

迦引調達為證明,由調達過去世為我說《法

華經》今得成佛,是故法華功力深重宜須信

持。故上是引他證,今引自證,是以兩品相

次來也。又上四番命持經,今歎經三力釋成

四命。三力者,引提婆達多證有成佛力,龍宮

眾集證經有廣大力,龍女成佛證有速疾力,

以經親有三力故宜應信持,是故引三力釋

成四勸,所以有此品來也。

次、生後者,凡有四

義:一者、上以多寶不滅示滅,顯釋迦方便生

滅實無生滅;今復舉調達例顯釋迦,調達非

惡示惡,故惡是方便、善為真實,類顯釋迦不

KR6d0024_T_009-0591c

生滅示生滅,故生滅是方便、不生滅為真實。

故上以他佛顯於釋迦,今引他菩薩顯於釋

迦,是以兩品相次來也。二者、為成信義故來,

如《涅槃.師子吼品》說「云何為信?信如來畢竟

不生滅,信提婆達多終不破僧」,涅槃既兩事

相次,今亦然也。故說此品以違順相對,故二

品相次也。三者、然流通勸信皆是為始學耳,

若深行人無勞勸也。今為接惡人自輕己身

不敢學大法,是故今說調達雖是惡人,得聞

大乘受記成佛,故應須學之。四者、根緣不同

適時而說,以眾中應聞此品得悟、故應機說

之。

提婆達多是斛飯王子,提婆此翻為天,達

多言熱,以其生時諸天心熱故名天熱。所以

然者,諸天知其造三逆罪破壞佛法,見其初

生心生熱惱故因以為名。此品歎經三力即

為三段:一、成佛力;二、廣大力;三、速疾力。由提

婆達多說經遂致作佛,故經有成佛之力。由

文殊說《法華經》,無量無邊眾生並得悟道,故

歎《法華》有廣大力。龍女聞經現身成佛,故歎

此經有速疾力。所以歎此三力者,為成命覓

弘經人故也。今從初作名,故云提婆品。

初章

有四:一、明提婆過去世事;二、結會古今,明現

在世事;第三、為提婆授記,明未來世事;第四、

稱歎此品利益。初文二:前長行,次偈頌。長行

又三:一、明釋迦積劫求經;二、辨仙人施法;三、

明釋迦報恩供養。初又三句:第一、明過去受

種種身常求《法華》。「於多劫中」下,第二、別作國

王求無上道。此中,前明求果,「為欲滿足」下,次

明修因。修因之中,初、總明欲滿六度,「懃行布

KR6d0024_T_009-0592a

施」下,略辨檀度。檀度之中初明外施,「頭目」已

下,次辨內施。「時世人民」下,第三、正明求《法華

經》時。「時有仙人」下,第二、仙人授法。「王聞其

言」下,第三、為法懃苦報恩供養。七偈半頌上

三章,即有三別:初兩偈,頌王求法;次二偈,頌

仙人授法;次三偈半,頌王報恩。「佛告諸比丘」

下,第二、結會古今,明現在世事。「告諸四眾」下,

第三、為提婆達多授記,明未來世事。提婆為

釋迦本師,今翻為授記,則知師弟子方便無

定,違順等用亦適時為物。小乘經明提婆墮

無間獄竟後成辟支佛,然今大乘中明未來

成佛,然既隨緣違順,亦適時大小也。「二十中

劫」者,然大劫有三、小劫亦有三,《雜心》文但說

小劫以為中劫,《善星經》云十八小劫為一中

劫也。「佛告諸比丘」下,第四、明說此品利益。所

以偏言聞此品不生疑惑者,小乘經中明調

達教世王殺父,汝若殺父我殺瞿曇,便有新

王、新佛,不亦快乎!調達自造三逆,復教他造

逆,則是極惡之人。今遂言是過去善友、未來

成佛,學小乘者莫不驚疑,是故偏云不生疑

惑。又外國諸小乘人不信方等,皆言是調達

所作、非釋迦說;今勸信調達,即是勸信大乘

也。「不墮地獄」者,依《成實論》明四輪治於八難,

今明一念信《法華經》不疑此品,具離八難,「不墮

地獄」,離三塗難;「生十方佛前」,離佛前佛後難

也;常聞此經,離世智難;「若生人天中」,離聾音

難;「若在佛前蓮華化生」,離邊地、長壽天難。

「於

時下方」,第二、歎經廣大力。又有七句:一、智積

請多寶還本土,發起論端。「佛告智積」下,第二、

KR6d0024_T_009-0592b

釋迦止請也。「爾時文殊」下,第三、明文殊來。〈序

品〉文殊在座,今品稱從海宮來者,據事而言,

例如《涅槃》,文殊初雖在席,尋與純陀相隨而去,

至〈大眾問品〉與純陀共來,今亦然也。初分開

經既竟,或可往海宮化道;今欲讚經功能及

問安樂行,故復來也。據理而談者,文殊本停

鷲嶺,而忽在龍宮,可謂雖去而住、不往而來

也。「智積問文殊」下,第四、正問也。「文殊師利」下,

第五、答。初明文殊化直往菩薩;「本聲聞人」下,

明化迴小入大菩薩。「爾時智積」下,第六、智積

稱歎也。「文殊師利言」下,第七、推功歸於《法華》,

即是讚歎經力。

「智積問」下,第三、明龍女成佛,

歎經速疾力。亦有七章:一、問;二、答;三、設難;

四、龍女來;五、身子難;六、龍女舉譬答;七、明

時眾悟道。「文殊師利言」下,第二文也。「於剎那

頃發菩提心得成佛」者,《伽耶山頂經》明有四

種發心:一、初發心,謂入初地;二、行發心,二地

至七地;三、不退發心,謂八九地;四、一生補處

發心,謂第十地。龍女發心成佛,是第四義也。

然十信菩薩亦能八相成道,位不可知也。又

適化無方,可有四句:一、遲方便,如十劫坐道

場;二、速方便,龍女剎那成佛;三、亦遲亦速,如

釋迦六年,形此二種是也;四、非遲非速,如淨

土中成佛。不論遲速又四句:一、男身成道,則

釋迦之流。二、女身成佛,別有經云佛出女國

作女身成佛。三、亦男亦女,則龍女是也,本是

女變為男。四、非男非女非天非人,如淨土成

佛。又三句:一、出家成佛,如釋迦。二、在家成

佛,如《智度論》云「天王佛是,故不須鉢及袈裟」,

KR6d0024_T_009-0592c

則調達成佛號天王佛是也。三者、俱非,謂淨

土佛。又三句:一、童真成佛,龍女是也。二、非童

真成佛,釋迦是也。三、俱非,淨土中佛。所以

如斯不同者,良由體無礙之道故有無礙之

用,適無方之緣、應無窮之益,若然者不應疑

云此品非佛說,蓋是有限之情局無方之化

耳。「智積菩薩言」下,第三、作難也。「言論未訖」下,

第四、龍女來。「爾時舍利弗」下,第五、身子作難

也。「爾時龍女」下,第六、龍女舉喻總答二人難

也。「爾時娑婆世界」下,第七、明時眾悟道得益。

* 持品第十三

此品來亦具二義:一者、成前;二者、開後。言成

前者,〈寶塔品〉偈文四番命持,〈提婆達品〉歎經

三力,亦是勸持。今菩薩聲聞應命持經,故有

此品。言開後壽量者,以菩薩聲聞各明住於

忍力者,恐聞遠壽心生驚疑,故逆遮之也。所

以應命者有四:一、欲上報佛恩;二、欲增進自

行;三、欲將勸餘未弘宣亦令傳化;四、既是菩

薩欲利益眾生,故有此品來也。為秉持此經

以化物,故名「持品」也。品開為五:第一、二萬菩

薩發誓弘經;第二、五百聲聞發誓弘經;三者、

學無學八千人發誓弘經;四者、諸比丘尼發

誓弘經;五者、重命菩薩發誓弘經。就此五人

可為二例:初四人是應佛前命自誓弘經,後

一人佛重命弘經。就初四人中,初一是直往

菩薩自誓持經;後比丘、比丘尼是迴小入大

菩薩自誓弘經。又為三類:初、明諸菩薩慈悲

深厚忍辱力大,能於穢土弘經;二者、自餘三

眾迹示劣弱,淨土弘經;第三、諸菩薩住不退

KR6d0024_T_009-0593a

地,通於淨穢二土弘經。初偏舉二人者,藥王

既流通所寄,樂說能發輝涌塔,故為宣持之

首。藥王流通所寄者,流通乘權乘實也。樂說

發輝涌塔者,開發身權身實之端也。

「爾時眾

中」下,第二文也。迴小入大菩薩又分二別:初、

比丘自誓弘經;次、比丘尼自誓弘經。初又二:

前明無學人自誓弘經,次明學無學人自誓

弘經。

「復有學無學」,第三文。《涅槃》云「八十」,今云

「八千」,或可「千」字少點,故誤成「十」耳。或可別有

八十也。然經既會三歸一皆成菩薩,而猶言

聲聞者,凡有三義:一者、仍本為名。二者、雖復

悟一不失於三。所以然者,本破三病是故說

一,三病既除一藥亦息,非三非一故能一能

三也。三者、即詺菩薩以為聲聞,如前云「我等

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聲聞於

異土弘經者:一者、迹示鈍根,如前釋之。二、斥

此土難化。三者、《注經》云「菩薩於此土、聲聞於

他土者,欲明一乘既顯萬流可一,國無彼此、

悟無少大,在誓雖異所暢彌同也」。

「爾時佛夷

母」下,第四、比丘尼弘經。就文為二:前、授記;次、

辨弘經。授兩尼記即為二別:初、前請記;二、授

記。此經始終授記有二:一、不請而授;二、請而

授。請而授中自有三種:一、發言請,如目連等。

二、心念請,如千二百等。三、現相請,如大愛道

等。「於時世尊」下,次、授記。授比丘尼記最在後

者:一、依上列眾次第,最在後故;二、示女人罪

垢深重;三、欲息世譏嫌故最後授之。「憍曇彌」

者,憍曇是姓,翻為埿土,彌者女也。次授耶輸

記亦兩:初、請;次、授也。「爾時摩訶」下,第二、發

KR6d0024_T_009-0593b

誓弘經,亦開為二:前、領解歡喜;次、發誓弘經。

「爾時世尊」下,第五、重命菩薩弘經。就文為二:

初、明眼視;二、諸菩薩發誓弘經。初眼視者,顯

諸菩薩智慧利根,懸得佛意及懸得經旨趣,令

物信之。如庄周云「目擊道存」故也。「是諸菩薩」

下,第二、發誓弘經。就文為二:前長行,次偈頌。

「佛今默然不見告勅」者,佛雖歎菩薩懸得佛

意,而菩薩住謙讓門,故言佛不告勅。師弟歎

讓合論,各據一義也。「時諸菩薩」下,明菩薩重

自思惟:佛雖無言,我為菩薩,法應上弘下利,

滿願報恩也。「遙見守護」者,久知壽量常恒,雙

林非永滅也。

偈文為三:初一行,總標發誓弘

經;次十七行,別明發誓弘經;後兩行,結發誓

弘經。第二段中又開二別:第一、明菩薩忍惡;

第二、明忍惡故為物弘經。忍惡中有二:第一、

明大士忍惡;二、釋起惡所以。初又二:第一、一

偈,忍三業惡,如害提婆外道是也。「惡世中比

丘」下,第二、忍口業惡。又開為二:第一、起惡之

人;第二、正明起惡。各有二段。人中二者,「是

增上慢人」即出人,「或有阿練若」下,第二、明處。

出處攝一切人盡也。「而作是言」下,第二、明起

惡,亦兩:第一、明惡言謗;第二、作善言謗,皆明

菩薩能忍。惡言謗者,謂毀法謗人,毀法謂是

外道論,謗人謂是邪見之人。就文又三:初兩

行是私處毀法謗人;「常在大眾中」下,第二兩

偈,向公處毀法謗人;第三、半行,明菩薩能忍。

問:

初既云說外道論義,復何得云自作此經

典?

答:

初云說外道,而外道十八大經復無此

說,故是自作,但既非內教,理同外道也。

「為斯

KR6d0024_T_009-0593c

所輕言」下,第二、作善言謗。故人中唯有,出處

謗中不出善惡也。又二:初半行,明起謗;次半

行,明能忍。「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者,小乘

人謂學大乘人明諸法本性寂滅無有二相,

便作是言。「若眾生與佛無二相者,汝應是佛」,

如世人云汝作此學便是佛也。此言重意輕

也,以輕心出此言,故名輕言也。「濁劫惡世中」

下五行半,第二、釋毀謗意。惡人所以毀謗者

凡有二義:一者、外魔來入身中令其毀謗,三

行文是也。二者、內愚癡故不知小乘是方便

執以謗大,二行半文是也。「諸城邑聚落」下,第

二、一偈,釋菩薩忍惡故處處為物弘經。後兩

偈,結誓,如文也。

法華義疏卷第九

時永仁三年交鐘七日,中原氏女等勠力同

志也,雕一卷《義䟽》,禱工親得脫夫恩山疊疊

碧羅八萬之巔、德海洋洋蒼溟三千之底,故

會稽曹[女*戒]投衣裳於江水、吳郡女子曬屏風

於堂床,以疇孝行,知今志然,則翫直至妙乘

於江北,為即往安樂之指南耳。

      都幹緣沙門 素慶謹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