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遊意

法華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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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門既為方便,所以言麁;二種並云真實,故

目之為妙。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修

以斥短,短息而脩忘。然則言窮慮絕,何實何

權?本性寂然,孰開孰覆?故理超言外強稱為

妙,為物作軌則目之為法,道玄像表假喻蓮

花,所言經者,妙顯無言寂滅,古今莫改,體

可揩摸,故云經也。

法華玄十門分別。

 一來意門 二宗旨門 三釋名題門

 四辨教意門 五顯密門 六三一門

 七功用門 八弘經門 九部黨門

 十緣起門

第一、來意門者,

問:

佛何因緣故說是《妙法

花經》耶?諸佛不以無事及少因緣而自發言,

今有何等大因緣故說是經耶?

答:

妙法蓮花

其義無量,所謂因緣亦復非一,今略序綱

要開十門:一者、欲為諸菩薩說諸菩薩行

故說是經。

問:

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前集,

四十餘年,諸大乘經已說菩薩行,今何因緣

復更說是經耶?

答:

有二種菩薩:一、直往菩薩,

二、迴小入大菩薩。自昔以來為直往菩薩說

菩薩行,今欲為迴小入大菩薩說菩薩行,故

說是經。

問:

何以知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

之前,為直往菩薩,今為迴小入大菩薩耶?

答:

〈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

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

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既

稱「始見我身」者,即是寂滅道場見盧舍那

佛,「聞我所說」謂花嚴之教,故知自昔已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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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往之人說菩薩行;「除前脩習學小乘者」,則

知爾前未為二乘說菩薩行。「如是等人我今

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智慧」,則知今為迴小

入大之人說菩薩行也。

問:

經文何故但據二

人?

答:

初舉為於大始,後標教於小終,一化中

間則可知也。

問:

何故前為直往菩薩,後為迴

小入大之人?

答:

直往之人久行佛道福德利

根,是故前為;迴小入大之人不行佛道薄福

鈍根,是故後為。故〈方便品〉云「有佛子心淨柔

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

佛子說是大乘經」;「鈍根樂小乘法、貪著於生

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苦所惱亂,為

是說涅槃」,乃至「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故

知菩薩利根先聞大道,聲聞淺劣後入佛慧,

明既其證也。

二者、欲受梵王請故說是經。

問云:

昔波若等教已明受梵王請故說之,與

今何異?

答:

請有二時,酬亦兩種。請二時者,初

請說一乘根本法輪,後請說三乘枝末之教。

酬亦二時者,自昔已來受請說三乘之教,今

方得酬其請說一乘根本法輪。是故今明受

請與昔為異,具如〈方便品〉及《智度論》初卷說

也。

三者、欲明十方三世諸佛權實二智互

相資成故說此經。然諸佛之心未曾權之與

實,豈是一之與三?故內外並冥、緣觀俱寂,但

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欲出處眾生故,強稱

權實。則於互有相資成故,非實無以辨權、非

權無以辨實,實有起權之功、權有資實之用,

是以文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從實起權;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則以權通實。但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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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之徒或執權喪實、或執實喪權。執權喪實

者,自昔已來執三乘教人不能悟入一實者

也。執實喪權者,謂稟《法花》一乘菩薩既聞道

理唯一無有三乘,遂守其理一失於三用。如

《法花論》釋〈藥草喻品〉「為破菩薩病故來,雖一

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此明

理雖是一隨緣有三,豈可守一而失三用耶?

然昔稟三乘教人既喪於實亦復失權,執一乘

教人既其失權亦復喪實,故此二人皆失如

來權實二智,並住顛倒虛妄斷常。欲破今昔

互失之緣,令識如來權實二智互相資成;既

識二智便入佛慧同歸一道,故說此經也。

四者、欲說三淨法門故說此經。然眾生本性

寂滅未曾垢淨,雖非垢淨,於眾生顛倒是故

成垢,但此垢重眾生不可頓拔,故諸佛菩薩

漸漸出之,所以開三淨之教:一者以五戒十

善淨於三塗;次說二乘以淨三界;後明一

道以淨二乘。以三塗為重苦,三界為中苦,

變易為下苦,故說三門以淨其三垢。三垢既

滅則三淨亦忘,故說此經也。然說三淨為止

三垢,垢若不留淨亦便息,了悟諸法本性

寂然未曾垢淨,乃入於佛慧直至道場也。

五者、欲說三攝法門故說此經也。總談

群聖垂教凡有三門:一、攝邪歸正門,二、攝異

歸同門,三、攝因歸果門。攝邪歸正門者,釋迦

未出之前凡有二邪:一、在家起愛眾生,二、出

家諸見外道;此二並乖正道故稱為邪。故〈方

便品〉云「以諸欲因緣備受諸苦毒」,即起愛之

流也;「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謂諸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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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乃至〈譬喻品〉云起愛譬彼毒虫,諸見喻同

惡鬼,如來出世攝彼二邪歸五乘之正。此二

人中有無聞非法者,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

有三乘根性者,以三乘法而攝取之。故攝彼

二邪歸五乘正也。二、攝異歸同門者,若稟教

之徒聞昔三乘而頓悟一道者,不須復更說

法花之教;但鈍根之流雖捨二邪更對執五

異,今欲攝茲五異同歸一乘,謂攝異歸同門

也。三、攝因歸果門者,攝前五異同歸一乘但

是因行,今為欲令修因證果故說如來真應

兩身,謂攝因歸果門。《法花》之前但有初門,

斯經既融會一化則具足三門。然明此三門,

意欲為通寂滅無言之道,令玄悟之賓體斯

妙極未曾邪正,乃至豈是因果耶?故此三門

無教不收、無理不攝、如空之含萬像、若海

之納百川。

六者、欲說三種法輪故說此經。言

三種者:一者、根本法輪,二者、枝末之教,三者、

攝末歸本。根本法輪者,謂佛初成道,花嚴

之會純為菩薩開一因一果法門,謂根本之

教也。但薄福鈍根之流不堪於聞一因一果,

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枝末之教也。四

十餘年說三乘之教陶練其心,至今《法花》始

得會彼三乘歸於一道,即攝末歸本教也。

問:

此經何處有三輪文耶?

答:

〈信解品〉云「長者居

師子坐,眷屬圍遶羅列寶物」,即指《花嚴》根本

教也;「喚子不得,故密遣二人,脫珍御服著弊

垢衣」,謂隱一說三,謂枝末教也。如富長者知

子志劣,柔伏其心乃教大智,謂攝末歸本教。

又〈譬喻品〉云,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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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之,但以慇懃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

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初句謂隱根本,次句

謂起枝末,後句謂攝末歸本,即三輪分明之

證也。

問:

初明根本、後明攝末歸本,此二何異?

答:

昔南土北方皆言:《花嚴》是究竟之教,《法花》是

未了之說。今謂不然。此經明初一乘救子不

得,後辨一乘救子方得。得與未得義乃有

殊,初後一乘更無有異。若後說一乘救子方

得遂是不了義教者,初說一乘救子不得亦

是不了義教;若初救子不得遂是不了教者,

則諸佛出世便欲以不了義法用化群生,便

乖諸佛本意、傷父子恩情也。今明《法花》與《花

嚴》有同有異。所言同者,明一道清淨平等大

慧故。〈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

說,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

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佛

慧即是平等大慧,故知《花嚴》與《法花》同名平

等大慧,諸佛知見無有異也。所言異者,略明

五種:一、化主異。《花嚴》化主多名盧遮那,《法

花》化主稱為釋迦;又《花嚴》一佛所說,《法花》則

普集分身諸佛說;《花嚴》則菩薩說,《法花》

則佛自說。二者、徒眾有異。《花嚴》為直往菩薩

說,《法花》為迴小入大人說;《花嚴》純為菩薩說,

《法花》雜為五乘人說;《花嚴》頓為菩薩說,《法花》

漸漸為菩薩說。三、時節異。《花嚴》始說一乘,

《法花》終明究竟。四、教門異。直說一乘平等大

道無所破斥,名為花嚴教;此經破三乘執固

然後始得歸於一極也。五、約處異。《花嚴》七

處八會說,此經一處一會說。

問:

《法華》亦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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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多會以不?

答:

同在靈鷲山,故唯有一處;而

約前後凡有淨穢三時:初分之經在穢土中

說;〈見塔品〉已去竟於〈屬累〉第二分經在淨土

中說;〈神力〉一品十方通為一土中,合在淨穢中說,始自〈藥王〉終訖〈普賢勸發品〉還在穢土

中說。

問:

三種法輪,《法花》具幾種?

答:

一往則《花

嚴》為根本法輪,自《花嚴》之後《法花》之前為枝

末之教,此經則屬攝末歸本。然《法花》結束一

化,該羅頓漸則具足三輪,然此三輪皆是無

名相中為眾生故假名相說,然寂滅之道未

曾有三亦無不三,無所依止也。

七者、欲

釋聲聞菩薩二種疑故演說此經。聲聞二種

疑:一者舊疑,如身子云「我等同入法性,云何

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又云「欲以問世尊,

為失為不失,四十餘年常懷此疑」,謂舊疑也;

如云「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則是新疑也。

菩薩舊疑者,昔稟三乘之教,既執道理有三,

或疑退墮二乘地,或疑進成佛道。今疑者,疑

佛所說今昔相違,昔說有三今不應明一,今

辨有一昔不應說三。大小二人聞說此經兩

疑皆息,故〈方便品〉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

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問。聲聞新舊二

疑所有文證,菩薩新舊疑出何文耶。

答。身子

三請中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欲聞具

足道,當知菩薩亦有疑也。

問:

八萬大士皆法

身菩薩,何容有此疑也?

答:

身子權行接引

實人,法身菩薩府同新學,故無過也。

問:

薩聲聞疑有何異也?

答:

聲聞自謂究竟,聞非

究竟,是故生疑。菩薩無此疑也,而但有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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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之疑,所以為異。

問:

釋疑有何益耶?

答:

不釋疑,則聲聞無進道、菩薩有退路。今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釋大小之疑,則菩薩無退路、

聲聞有進道,是故此經為益之深也。

者、欲說中道法故說此經。

問:

何以知欲說

中道耶?

答:

二周說初皆放眉間白豪光明,

上不以頂、下不以足。放眉間光明者,表二周

之說皆明中道法也。初周明一道清淨,一道

清淨即是中道;第二周明一法身,一法身亦

是中道。然法身更無有二,隨義立名,故知二

周皆明中道也。

問:

何故明中道耶?

答:

道未曾

偏中,但為對昔偏病是故說中。所以然者,如

來昔說五乘為顯不五,既無有五亦無不五,

本性寂然無所依倚名為中道,中道即是妙

法。但稟教之徒聞昔說五乘,遂作五乘異解,

故墮在諸邊。稟人天乘者墮在生死邊,求聲

聞緣覺乘者墮涅槃邊,學三藏教者墮在小

邊,學摩訶衍者墮在大邊;乃至昔稟五乘異

墮在異邊,今聞一乘作一乘解者墮在一邊。

今破此諸邊令心無所著,即是《妙法蓮花經》,

故名中道也。

九者、欲顯諸菩薩念佛三

昧故說是經。自昔已來未具足顯身真實

真方便故,凡夫二乘及始行菩薩猶未識佛,

故不解念佛亦不解禮佛,但以有所得心念

佛者,便是念有所得竟不念佛,有所得心禮

佛,乃是禮有所得亦不禮佛。不禮不念,則佛

非彼師、彼非弟子。今既開身方便身真實,

方解禮念、始名師弟子。

問:

昔緣云何未識佛

耶?

答。昔執雖多不出三種:一者、不識本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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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二者、不識本無生滅應用有生滅,三者、不

識釋迦久證法身非伽耶成佛。為對此三病,

故示三種教門:一者、普集分身示本一迹多,

明釋迦之與淨土之佛皆是應迹,非此淨

穢乃為法身,故法身不二、迹身不一。又若執

應身不一、法身不二者,亦未免二見、有所

得心,即是不動而應十方現前,既不動而

應、雖應常寂,故此應身則是法身。如《涅槃》云

「吾今此身則是法身常寂而應」,不失應身故

不二而二,開於本迹二而不二,未始二身。二

者、開塔並坐生滅互顯。多寶滅既不滅,則顯

釋迦雖生不生,不生不滅名為法身,方便唱

滅稱為應用。若復言法身自不生不滅、應身

自生滅,還成生滅無生滅二見。今明王宮生,

生而不起;雙樹唱滅,滅而不失。故生滅宛

然未曾起謝,生滅宛然故是應用,未曾起謝

稱為法身。三者、過去久成佛、未來不滅,稱

為法身。燃燈授記、伽耶成道,自為方便身。

問:

釋迦久證法身,法身有久近不?

答:

法身無

久近,以法身無久近故則知悟亦無久近。所

以然者,悟本悟於法身,法身既無久近故,則

知悟亦無久近。若爾,釋迦久悟而實無久,當

知今近悟亦無有近,故知遠悟亦無有遠,故知近遠無二,不二而二,不失古今也。

問:

何以

故但明此三義耶?

答:

就釋迦應身,必備此三,

初則法身不二、迹身不一,未知不二之身為

有生滅為無生滅?故次明法身無生滅、應身

有生滅。雖明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未知

釋迦為始證法身、為久證法身?故第三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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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近。一切諸佛多具前二義,釋迦則具足有

三句。

問:

三身云何辨於權實?

答:

法身但實而

非權,化身但權而非實,應身有二句:一者內

與法身相應名為應身,法身既常故應身亦

常,此即應身是實而非權,故《涅槃經》云「諸

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二者

外與大機相應淨土成佛故名應身,此之應

身是權而非實,故七卷《金光明》云「應化兩

身是假名有,非是真實,念念生滅故名曰無

常」,則其證也。既識三義即便識佛,故今念佛

三昧倍復增益。又合此三種以為二義:前之

二義以明身之權實,後之一義以明壽之權

實。《涅槃經》亦明長壽與金剛身,所以但明此

二者,眾生唯有形與壽命,隨順之亦明斯

二也。

問:

《大品》云「云何念佛?以無憶故」,既其

無憶,云何念也?

答:

了眾生與佛本來不二,

即不見佛為所念、眾生為能念,故內外並忘

緣觀俱寂,故名無憶也。

問:

《大品》可有斯文,

今經何處明斯念佛也?

答:

〈壽量品〉云「如來如

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

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

界見於三界」。三界即是眾生,故知眾生與佛

無二,寧有能念所念義耶?故《中論》云「生死、

涅槃無有二際」。眾生、法身義亦如是。斯即經

論大宗,必須依斯禮念也。

十者、欲為現

在未來十方眾生如實分別罪福果報,故說

是經。如一言毀法及謗持經人,則獲廣大罪

報;一念隨喜則招無邊之福。所以然者,夫論

罪福從乖符理生,此經既說實理,故信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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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毀呰之罪重。一舊疏本明說經因緣甚

廣,今略明十門也。

第二、明宗旨門者,自古至今明宗旨與體,或

言是一、或言是有異。言其異者,以教為體、以

理為宗,故《涅槃》釋七善文云「知法知義」,知法

者謂十二部經,知義者謂教所表理,故以能

表之教以為經體,所表之理用以為經宗。言

宗體一者,所表之理既是理宗旨,能詮之文

還詮宗旨,故宗體不二。今明一之與異隨時

用之,貴在得悟,義無定也。昔在會稽,撰釋法

華宗旨凡有十三家,今略明即世盛行,有其

三說:一云以萬善之因為此經宗。所以然者,

斯經文雖有七軸而宗歸一乘,是者即因

也,故乘以運出為義,運載行人從因至果,

至果則更無進趣,是故非乘。如《大品》云「是

乘從三界出,到薩波若中住」,《智度論》釋此語

云「乘到菩提變名種智」,故知以因為乘。《勝鬘

經》云「於佛果上更無說一乘法事」,故則知果

非乘矣。

問:

此經初分明因門、後分辯果門,云

何偏以因乘為宗?

答:

後章辯果為成前因,以

行一乘之因得壽量之果,故舉果成因、以因為

宗。

二者有人言,此經以果為宗。所以然者,

夫欲識經宗宜觀經題,題云妙法者謂如來

靈智為體也,陶冶塵滓眾塵斯盡故名為妙,

動為物作軌即所以稱法,自因位以來麁法

未盡,不得稱為妙,既以果德為妙法,即以果

德為經宗,是以釋迦以玄音始唱歎佛智甚

深,多寶讚善稱大惠平等,即其證也。三有人

言,此經具以一乘因果為宗,故初分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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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之因,後章明一乘之果,借蓮花為喻者,此

花不有而已,有即花實俱含,此經不說而已,

說即有因果雙辨也。

問:

今所明者為與舊同?

為將他異?

答:

今總觀經論,宜開四句不同:一、

破而不取,二、取而不破,三、亦取亦破,四、不取

不破。言破而不取者,今不與舊同亦不與舊

異。所以然者,求上來義不成,或不可與其

同、或不可與其異。求上諸義既不可得,與誰

論同異耶?

問:

云何求上義不成耶?

答:

今以三

意往推,即知其前義為失:一者總攝三師不

出因果,而正觀論盛破十家因果,則一切因

果不成。今略題數門示不成相:三師既以萬

善為因、壽量為果,為萬行因內有壽量之

果、為無果耶?如若其有果,即因無生果之能,

果無酬因之用。若萬行之因無壽量之果,雖

修萬行終不生果;若萬行因無果而生果者,

萬惡亦無佛果應生佛果。又《大品經》云「若

言因中有果、因中無果、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如是之人即謗佛法僧繫屬於魔,是魔眷屬」,

豈是一乘因果義耶?又因中有果、因中無果、

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僧佉、衛世師、勤沙婆、

若提子外道之義,非佛法矣。縱又修萬行為

因、壽量為果者,萬行之因為待果起而滅、為

不待果而滅?若待果起而滅則名為常;若不

待果起而滅則名為斷。既是斷常則不成因

果,以何為此經宗?又既是斷常則障一乘妙

法,云何用障法為宗?又若言一念之善相續

至佛果者,為滅已而續、為不滅而續?若滅已

而續則有能續、無所續;若不滅而續者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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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續、無能續,云何續至佛果耶?以經論推之,

並無此因果與誰同異耶。二者、縱有此因果

者,彼便謂道理有此因果則成有所得,經云

「有所得者無道無果」,以何為宗?又有所得者,

經云「不動不出」,都非乘義,云何用為經宗?《涅

槃經》云「有所得者名為無明」,寧用無明為平

等大慧經宗?「有所得者名二十五有」,云何用

二十五有為眾德經宗?

問:

《大品》與《涅槃》自可

論有得、無得,《法華經》明低頭舉手一豪善之

並皆成佛道,豈簡有得之善非一乘耶?

答:

與無得蓋是眾經之旨歸、聖觀之淵府,辨得

失之根本、示佛教之偏正,豈不該羅《法花》?又

即此經文自辨得與無得,今略舉三文:一、

初開宗即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

著」,二者、後〈流通〉富樓那歎佛云「甚奇世尊以

智惠方便拔出眾生處處貪著」,處處貪著者

著小著大、著三著一,故知此經正明無所得

也。又此經盛談寂滅,如云「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寂滅

相即是無得實相異名,不應言此經辨有所

得也。三者、則用此經文責之,若言乘是因者,

是義不然,今講《法花》宜以《法花》為證。《法花》明

三車一車皆悉是果,故〈譬喻品〉云「今此三車

皆是在門外」,即三界外果德為車,故下合譬

談皆以果德合之,舉涅槃合羊車,舉自然惠

合鹿車,舉佛果四德智合牛車,舉大涅槃

果德合大車,故云「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又舉佛果眾德以合大車,故云「悉與諸佛解

脫三昧」,故名等賜大車,則知三車一車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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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果乘非因乘矣。又此經秤名「妙法」,妙法

者佛果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名為妙;因

德未圓、累猶未盡,不名為妙。則應以果為正

宗,因非正宗也。次問第二,若偏以佛果為

乘者,是亦不然。諸子求車,佛即賜車,諸子

得車即諸子得果,故云乘是寶車直至道場,

即知以因為乘寧非乘也。又《大品》等經皆明

乘是因義,何得偏用果為乘耶?次破第三,因

果為宗,是亦不然。此經初分始終盛談果德,

今略引三證:一者、開宗略說歎佛智惠甚深,

二者、廣說開佛知見,三者、多寶證說歎大惠

平等,故知初分始終盛談果德,非明因矣。以

此眾義求三家解釋並皆不成,故無可與同

異。

問:

何故要須洗破諸計?

答:

若有因果等見

即是有所得,有所得名之為麁,不名為妙;有

所得名為非法,不名為法,有所得即是不淨

染著,非是蓮花。今息因果等見即是無所得,

無所得故名曰妙法、稱為蓮花,故是經宗。

問:

何以得知息有所得見即是妙法蓮花耶?

答:

今略引三證:一、《正觀論》云「從因緣品來推求

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亦無亦無、非有非

無亦無,是名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故知求有

所得因果,不可得即是妙法。二者、《法花論》釋〈方

便品〉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著有四種:一者著界,謂三界等;二者著地,

謂欲界地乃至滅盡定地;三者分著,謂在家

著五欲、出家著名利;四者乘著,著小乘、著

大乘等」。故知有所著不名妙法,無所著即是

經宗。三者關中肇公《百論.序》云「蕭焉無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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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玄會,儻然靡據事不失真,變本之道著乎

茲矣」,故知心無所依著即是妙法,為此經宗

也。

第二、取而不破者,要須前來破洗有所得

執斷常心畢竟無遺,然後始得辨佛因緣假

名方便用,若眾生應聞因為宗得悟即為說

因,應聞果為宗得悟者即為說果,應俱聞

因果為宗得悟則為說因果。三世諸佛菩薩

說經造論,意在眾生得悟為正宗,而教無定

也。

問:

何以知然耶?

答:

凡引六證:一者、《文殊

問經》云「十八部論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

亦無非,我說未來起」。二者、《大集經》云「雖

有五部不同,皆不妨如來法界及大涅槃」。三

者、《攝大乘論》云「諸佛唯以利益為定而教無

有定」。四者、《智度論》明,六家釋波若,論主不判

其是非,以皆出佛口並能開道常益物故,無

非正經。五者、《中論.觀法品》云「諸法無決定相,

諸佛有無量方便,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

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四句並皆得道,

皆是佛法」。六者、求那跋摩三藏遺文偈云「諸

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偏執有是非,達者無

違諍」,故知適緣所宜教無定也。

第三、亦立亦破者,因果等三雖出經文,非是

正意,故須破之。所言立者,今一往對上三

師所明,此經以非因非果中道為體,因果等

為經大用。

問:

因果等為用、非因果為體,此出

何文?

答:

〈方便品〉中明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

義,此偈頌上因果之法;次偈即云「是法不可

示,言辭相寂滅」,此偈即明非因果義。故知以

非因果為體、因果等為用。因果、非因果既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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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近遠、權實亦然:非三非一為體,三一為

用;非近非遠為體,近遠為用;非權非實為體,

權實為用。然他義但得經用不識經體,既不

得體云何得用?設使得用用義不成。若執因

是乘者即斥於果,執果是乘者便破於因,各

執因果即彈雙用因果。而此經始終具四句

明乘義:一者、因乘非果乘,即諸子乘此寶

車直至道場;二者、果乘非因乘,故云「佛自住

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三者、雙用因果為乘,即含前二句;四者非

因非果為乘,謂「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問:

乘是運出義,非因非果云何是乘耶?

答:

說非

因果令眾生出四句越百非,故名真運出義

也。又經云「佛性有五種名」,五種名中名為一

乘。而經既明佛性是非因果,一乘豈不得是

非因果耶?雖有三句四句為乘用,第四句為

乘體,故說上三句歸於非因非果,第四句亦

由非因非果故有因果等用也。

問:

古舊誰用

非因非果為經體耶?

答:

《注法花經》採江左安、

林、一、遠,河右什、肇、融、恒,八師要說著於經

序,故云「出宅求車何小何大,滅城採寶孰

近孰遠,教凝於三一之表,果玄乎丈六之外」

也。

第四、非破非立者,然實未曾有三家義之

可破,亦未曾有今義之可立。若有破有立即

是可以言宣,何謂「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耶?肇公《涅槃論》云「須菩提無言以顯道,釋

梵絕聽以雨花,釋迦掩室於摩竭提,淨名杜

口於毘耶離,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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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言」,即是《法花》「言辭相寂滅」,寂滅寧有破

立之可存耶?若能如此照達,即是《法花》之宗

旨也。斯之四句蓋經論之大宗,開道斥病之

妙術也,必須採之以貫通眾義。

第三、釋經題目,更開七門:

 一立名意門 二立名不同門 三轉不轉門

 四具義多小門 五前後門 六翻譯門

 七釋名門

第一、立名意門者,《涅槃經》云「低羅婆姨實不

食油強名食油,涅槃亦爾,實無名相強名相

說」。涅槃即是法花之異名,涅槃既無名相強

名相說,法花亦無名相強名相說。所以強名

相說者,欲令眾生因名以悟理、因理以起行、

因行以得解脫故也。

二、立名不同門者,眾經或佛自立名,或待弟

子發問然後方立,或序品之中預前立名,

或正說之內方始立名字,或隨說一義即立

名字,或說一經竟最後制名,或一經之內但

標一題,或一經之內立於多名,或有眾經立

於一名字,或有一部無別立名,立名不同略

有五雙十義,具如《淨名玄義》已廣述之。今此

《法花》是佛於正說中自立名字。若依經,佛但

立一名;若《法花論》,明一部始終有十七種名

字,如彼廣說也。

三、轉不轉門者,一切佛經立名有二:一者、名

字古今不轉,二者、隨佛出世名字改易。如《涅

槃》云「或名法鏡或云名甘露鼓」等,今此《法花

經》於二種中名字古今不轉,故大通智勝佛、

威音王、二萬日月燈明,及釋迦佛所說,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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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妙法蓮花。所以有轉不轉門者,蓋是隨宜

不同,適時而說也。

四、具義多少門者,眾經立名多小無定,或一

義立名,或二義立名,或三義標名。一義立

名者,或但人、但法、但處、但時、但事、但喻。但人

者,《提謂》之流;但法者,如《涅槃》之例;但處者,如

《楞伽》也,此翻為度處;但時者,即《時非時經》

也;但事者,謂《枯樹經》等也;但喻者,《金光明》等

也。二義立名者,或法譬雙舉,如《妙法蓮花》;或

人法俱題,如《維摩詰不思議解脫》等也。三

義立名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勝鬘

者謂為人名也,師子吼謂喻名,一乘大方便

即法名也。

五、前後門者,依天竺梵本前皆無題,但云悉

曇,此言好法亦名成就,立名皆在經末。而

迴後在初者,蓋是翻經之人隨震旦國法,欲

令因名字不同識部類差別故也。

六、翻譯門者,依梵本云「薩達摩分陀利修多

羅」,竺法護翻薩為正,故云「正法花經」;晉羅什

翻薩為妙,故云「妙法蓮花經」,逕山慧遠雙用

前二,更加兩名,謂「真法好法」。今謂天竺一題

名具含眾義,譯經之人隨取一義故各別翻

之耳。所言具含多義者,然諸佛所行之道未

曾邪正,為對內外二邪故立為正:一者、九

十六種所說之法,稱之為邪,如來所說之法

目之為正,故對彼異道之邪明佛道為正。二

者、昔執五乘之異,乖於一道,名之為邪。所以

然者,道尚無二,寧得有五?故執於五異乖於

一道,故稱為邪。以對彼二邪故,明佛所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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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為正法。言妙法者,諸佛所行之道未曾

麁妙,為對二麁故歎美為妙:一者、外道所說

之法有字無義,是即淺近之法,故名為麁;

出世之法有字有義,目之為妙。二者、對五乘

之麁,故歎佛乘為妙。又五乘是方便之說故

稱為麁,一乘是真實之法故稱為妙。次言真

法者亦有二義:一者、外道之法目之為偽,諸

佛所行稱之為真。如《涅槃》云「是諸外道虛

假詐稱無有真諦」,故明佛法有於真諦。次對

五乘之偽以辨一乘之真,故〈方便品〉云「唯此

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二尚非真,況五乘實耶?

言好法者亦有二:一、對外道邪見名為惡法,

諸佛法正見稱為好法。《涅槃經》云「求二乘

者名為不善,求大乘者名為之善」,善即是好

法。

問:

一乘教起但應對彼五乘,何故亦對外

道耶?

答:

涅槃教乃斥三修比丘,而復簡外道

故,外道無有真諦及盜竊佛常,今明佛法為

妙,豈不對外道非妙及五乘之麁耶?

問:

既具

四名,何故獨稱為妙?

答:

凡有三義:一者、經有

妙文而無正稱,如云「我法妙難思」,又云「是乘

微妙清淨第一」,即其證也。二者、妙是精微深

遠之稱,立妙名則稱歎義便,以我法微妙凡

夫二乘及以始行菩薩不能思量義。若云我

法正難思義,則方言不巧、於義不便也。三者、

次就義推,夫正以形耶受稱,妙以待麁得

名,宜以九十六法為邪,如來五乘之法稱正,

故正在五乘之法也。五乘雖正,正而猶麁,唯

一乘之法乃稱為妙,故妙主於一也,不得云

外道為麁、五乘為妙,亦不得云五乘為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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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為正。外道之形佛法,其猶石之與玉;五乘

之與一乘,同皆是玉,但玉有精麁,故以五乘

為麁、一乘為妙也。

第七、釋名門,今解達摩之法則釋妙義。此經

文雖七軸,宗歸一乘,宜以一乘之法為妙。故

〈譬喻品〉云「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

無有上」,此偈對四乘之麁歎佛乘為妙。上半

對二乘之麁嘆佛乘為妙,下半對人天乘之

麁嘆佛乘為妙。「是乘」者,謂佛乘也,「微妙清淨」

者,歎佛乘也,以德無不圓故云微妙,累無不

盡故名清淨。又夫論累者所謂麁也,在麁既

盡則眾德並圓,累盡德圓故稱為妙。又累無

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言無,非有非

無則中道之法,故稱為妙,同大涅槃空不空

義,以空無二十五有不可言有,有常樂我淨

不可言無。而一乘與大涅槃更無有異,故〈譬

喻品〉云「舉大涅槃合於大車」,故云「不令有人

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則其證

也。所言第一者,〈方便品〉云「唯有一佛乘,無有

餘乘若二若三」,則知第一之名對二三而起

也。以二三乘累猶未盡、德猶未圓,如《涅槃》

云「二乘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不行中

道,不得稱為第一」。諸佛如來德無不圓、累無

不盡,具見空與不空義,行於中道,故稱為第

一也。「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人天為世間,世

間乘則非妙,故云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也。

來總釋偈竟,今次別釋偈文。夫造十惡業報

感三途故稱為麁,五戒招得人報則以人乘

為妙;人乘樂少苦多故稱為麁,十善感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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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則苦少樂多則天乘為妙;人天未勉生老病

死故名為麁,聲聞得出三界故名為妙;聲聞

福少鈍根稱之為麁,緣覺福厚利根名之為

妙;聲聞緣覺累猶未盡、德猶未圓故稱為麁,

唯有佛乘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稱為妙。

問:

今明一乘為妙,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

說:一云,此經雖辨一乘之因,猶感無常之果。

是以文云「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數」;又〈藥

草喻品〉云「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終歸

於空者,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故猶是無

常;至《大涅槃》方辨常住。既是無常則應是麁,

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

數,故歎此經以為妙耳。若望涅槃教,則猶是

麁也。第二釋云,此經已辨於常,猶未顯了,但

是覆相明常。所以然者,此經未除八倒、不明

四德,但明壽命無窮,故是覆相辨常;至涅槃

教方顯了辨常。第三釋云,自小乘之教則辨

無常覆相之說,一切大乘經皆是常住顯了

無餘。今總評此三說,初釋是下根之人,次釋

是中根之人,第三是上根之人也。所以然

者,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次說毀呰

少輕,秤為中根;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

教,故是上根人也。此皆就有所得中自開

三品。

問:

初釋云何謗法過深?

答:

今以四處徵

之,則知為謗深也。一、用《法花》前教為難,二、

用《法花》正文責之,三、尋關河舊說,四、以義推

難。法花前教,謂大小《波若》及《淨名》等經。

《大品.常啼品》云「諸佛色身有去來、法身無去

來」,《金剛波若論》云「三身異體故,離彼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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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故知如來非有為法,身即是常住。《淨名.

方便品》云「此身可患厭,當樂法身」,蓋是毀生

死身無常,即歎法身常住,故逼引之教成、欣

厭之觀立。若生死無常法身復改起滅者,則

同可厭棄,何所欣哉?故逼引之教不成、欣厭

之觀行不立。〈弟子品〉云「法身無漏諸漏已

盡」,此明無有無常因也,「法身無為不墮諸數」,

此明佛果無為常住也。尋《波若》、《淨名》,是《法

花》前教當辨常住,《法花》居二經之後,寧是無

常耶?

次、用法花文破之。〈方便品〉云「我雖說涅

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此

文明今昔大小二滅之真偽也。昔小滅非真

滅,今大滅是真滅;昔小涅槃非真涅槃,今大

涅槃是真涅槃。若爾者,即昔小常非真常,今

大常是真常。〈譬喻品〉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

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聲聞之人但斷四住惑,

名離虛妄,未斷無明住地,即顯今教具斷五

住地名一切解脫。若爾者,小乘之人二生死

之因未傾故是無常,如來五住地並盡所以

是常住。乃至〈壽量品〉云「壽命無量阿僧祇劫

常住不滅」,文處甚多,不可具列。

問:

若此經已

明常住,何故〈壽量品〉云「復倍上數」耶?

答:

《法花

論》云「復倍上數者,示現如來常命不可盡故」,

則知此文非無常矣。

三、用關河舊釋者,關中

僧叡面受羅什《法花》,其經〈序〉云「分身明其不

實,壽量定其非數」。分身明其不實者,釋迦與

諸佛互指為分身,則知俱非實佛,實佛者謂

如來妙法身也。壽量定其非數者,壽者不可

數,明如來壽命不墮諸數中,是常住。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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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論》玄會也,又與《淨名經》「佛身無為不墮諸

數」其義同也。河西道朗著《法花疏》,釋〈見寶塔

品〉「明法身常住理無存沒,亦〈壽量品〉明如來

壽量同虛空,一切世間唯身與命,今隨從世

法亦明斯兩,故前明法身常、後辨壽無滅」,與

《涅槃經》前明長壽、後辨金剛身無異也。

第四、

明用義難者,凡有十義:一者、此經雖明因果

而妙義在果,因未圓極則猶未妙,若佛果猶

是無常,無常則苦,既無常苦則無我不淨,乃

是麁法,何名為妙?二者、經云「為一大事因緣

故出現於世」,何容終始以無常不了麁法以

化物耶?此則乖父子恩情、傷諸佛本意。三者、

前明一乘異昔三乘,後明常住異昔無常。以

一乘異昔三乘故,得以一乘為藥破於三病;

以常異昔無常故,亦得以常住為藥破無常

病,則是雙治之義。若今猶是無常者,但有

以一破三,無有以常破無常,則治病未圓、顯

理不足。四者、若一乘異三,而一乘之果猶是

無常者,則還同昔異,終是三乘,則無一乘教,

都無兩治也。五者、又若今一異昔三而無常

猶同昔,則因果果聲聞果同羅漢,都非義

也。六者、前文明身子為請主,而身子小乘中

之極、執異之窮,故說一乘令改小入大捨異歸

同,則大有接小之義、小有欣大之理,則初分

經機教符會;後分經彌勒為請主,彌勒是因

位之窮、無常之極,若說佛果猶是無常,則果

無接因之理、因無欣果之義,便機教相乖也。

七者、天親釋〈壽量品〉明於三身,伽耶成佛為

化身,久已得佛壽命無量為報身,無有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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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若出、非實非虛非如非異為法身,既具

明三身,豈非是常住?八者、《涅槃經.菩薩品》

云「如《法花經》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

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故知《法花》顯了究竟,

豈不明常耶?九者、二萬日月燈明佛說《法花

經》竟便入涅槃,當知說了義之法已竟然後

滅耳,若未說了義之法則便不得滅也。十者、

若言品題如來壽量便是無常者,此有四句:

一、無量說無量,如《涅槃》云「唯佛覩佛其壽無

量」;二、有量說有量,如釋迦方八十年;三、有量

說無量,如無量壽佛;四、無量說於有量,如《金

光明經》乃至此經,亦如《花嚴》云「如來深遠境

界其量齊虛空」也。

次破第二說,謂此經是覆

相明常者,是亦不然。即上十義明常顯了,

不應妄謂以為覆相明常。又此經開二方便

門、顯二真實義。開二方便門者,謂乘方便、身

方便也;顯二真實義者,謂乘真實、身真實

也。乘方便謂三因三果,乘真實謂一因一果,

身方便謂生滅無常之身,身真實謂無生滅

常住身。若猶是覆相,則是方便之門未開,

真實之相未顯。

問:

若此經已顯了明常,何用

《涅槃》更說也?

答:

眾經明義各有大宗,《法花》廣

明一乘、略辨常義,《涅槃》廣明常住、略辨一乘。

所以然者,《法花》既明道理唯一,則知唯一佛

性,既明壽命無盡,即知是常,不復廣辨。但

鈍根人聞《法花》一乘不悟,廣明佛性釋成一

乘,廣明常義釋成壽命長遠,方得了悟。

問:

故以知《涅槃》為鈍根人說耶。

答:

此經明有二

子,一不失心,二失本心。從《花嚴》至《法花》,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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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子說,並皆得悟之,不須說《涅槃》。失心

子毒氣深入失於本心,故聞《法花》不悟,唱滅

說常方得解了。二者、自說於《法花》已悟,聞說

《涅槃》便復進解。三者、復有眾生不聞《法花》直

聞《涅槃》而得悟者。相傳云,《寶性論》云「《大品》等

為利根菩薩說,《法華》為中根人說,《涅槃》為下

根人說」。又如雖同是波若,而波若有無量部,

雖同明常,明常何妨亦有多部耶?如七卷《金光

明》已廣明常住,可得不復說《涅槃》耶?

次破第

三,明此經已辨常住,此語應無簡,然但今以

正道望之猶未究竟。若執常住則計生死斷

滅,此乃是斷常二見乖傷中道,故《中論.成壞

品》云「若有所受法則墮於斷常,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故知有所得取著皆墮斷常二

見,既墮斷常則非是佛亦不名為妙。外人

問云:『有所受法者不墮於斷常,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龍樹答云:『涅槃滅相續,是則為

斷滅。』」此明得大涅槃滅生死相續故是斷滅,

得大涅槃常住則便是常住。經亦云「見生

死無常名為斷見,見涅槃常名為常見」,故知

執斷常則墮二見,非佛非妙。

問:

若三種釋佛俱

不成者,今云何辨佛而是妙耶?

答:

就龍樹《中

論.觀如來品》盛談法身破十二種見,初明空

有四句非佛,或言佛是世諦有,或言佛是真

諦空,或言佛具有空有二諦所攝,或言佛非

空非有出二諦之外。如此四見皆非法身,空

有四句既非法身,常無常四句、邊無邊四句,

義亦如是。外人問云:「若有十二種計但非

佛者,應無佛耶?」論主答云:「邪見深厚者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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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如來。」故知非是無佛。外人又問:「佛若非無,

便應是有。」論主答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

非佛也。」外人又問:「若佛非有非無者,云何運

心觀佛身耶?」論主答云:「如是性空中,思惟亦

不可得。」故知微欲寄心則乖傷佛矣。若然者,

豈可用常住之見用為佛耶?

問:

蓋是《中論》遣

蕩之言、對邪之術耳。未知《法花》明佛,其相云

何?

答:

《中論》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佛。《法

花》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論主猶引《法

華》寂滅相明於法身。《論》既辨法身出於四句,

此經豈有不絕百非耶?故〈壽量品〉略明法身

具足十不,謂不如三界見於三界,無有生死

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

如非異,然能乘佛既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

亦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亦非三非一,但

為對昔三故強歎為一,為對昔謂佛無常故

假說常耳。說一說常,名為用妙;非常非無常、

不三不一、言辭相寂滅,秤為體妙。

問:

既以佛

乘為妙,一化始終皆辨於佛,亦得並是妙

不?

答:

約一化始終,五種論之:一、根本妙,二、枝

末妙,三、攝末歸本妙,四、絕待妙,五、無麁妙。根

本妙者,謂《花嚴》之會明一乘因果究竟法身,

故彼文云「欲令眾生生歡喜善故現王宮生,

欲令眾生生戀慕善故示雙林滅,如來實不

出世亦不涅槃。何以故?法身常住同法界故。」

二、枝末妙,「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三中之二目

之為麁,佛乘為勝故稱為妙。故此經云「唯一事實,餘二則非實」。三、攝末歸本妙,即此經

中所辨佛乘究竟圓滿,故稱為妙。四、絕待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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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上來三種妙是皆對麁明妙,未是好妙,

然第四妙非麁非妙,不知何以目之,強歎為

妙,故是絕待妙也。

問:

何處有此絕待妙文?

答:

《涅槃》云「對苦說樂,樂還成苦,非苦非樂方名

大樂」,又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故」,《智度論》

云「十八空為相待空,獨空非相待空」,既有待、

不待二空,寧無待、不待兩妙?又羅什學士道

場惠觀著《法花.序》云「秤之為妙而體絕精麁,

寄花宣微道玄像表,頌曰『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二乘所以息慮、補處所以絕崖。」作

序竟,示羅什,羅什歎曰:「善男子!自不深入經

藏,不能作如是說也。」又《注法花經》云「非三

非一盡相為妙,非大非小通物為法」,故知絕

待釋妙,關河舊宗也。

五、無麁妙者即淨土法

門,故香積菩薩云「我土無有聲聞辟支佛名」,

即無麁也,「唯有清淨大菩薩眾」,謂有妙也。《智

度論》云「七珍世界純諸菩薩」,亦是其事。此

五種妙即是次第,又攝十方三世諸佛淨穢

二土一切教門。

問:

已知此經辨正果妙,亦得

辨因妙不?

答:

有人言,此經明因未辨佛性,但

明萬善緣因成佛,望前三乘之因故名為妙,

若望後《涅槃》佛性正因,未是妙也。今以十

種文義推之,不同此釋:一者、大乘若有三則

有三性,既道理唯一佛乘,所以唯一佛性也。

二者、若言此經但明善人有佛性、惡人無佛性,

異《涅槃經》者,常不輕菩薩見增上慢四眾惡

人云「我不輕汝等,汝等行菩薩道,必當作佛」。

《法花論》釋云「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悉當

作佛」。以此推之,知非善人獨有佛性。又〈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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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勸信文云「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

得成佛道」,此分明說一切成佛,豈簡惡人?三

者、若此經但有一乘名故不明佛性者,蓋是

未識一法多名故生此謬耳。《涅槃》云「佛性有

五名,一乘則五中之一」,又言「佛性亦一非一。

云何為一?一切眾生同一乘故為一。云何非

一?非數法故」,則知佛性與一乘皆是異名。四、

引例釋之,若言此經無佛性語即是未明佛

性者,《涅槃》、《花嚴》無八識之名,亦無變易生死

之語,則》涅槃》》花嚴》應未明八識及二生死也。

五者、《寶性論》云「《究竟一乘經》說有如來藏及三

寶無差別」,此經既明究竟一乘,則知亦辨如

來藏,故〈信解品〉云「而不為我分別汝等當有

如來知見寶藏之分」,其證也。六者、《中論.四諦

品》云「雖復懃精進修行菩提道,若先無佛性

終不得成佛」。長行釋云「如鐵無金性,雖復鍛

鍊終不成金」。若此經不明佛性,雖修萬善不

得成佛。七者、天親《釋金剛波若》上已明佛性,

況《法花》耶?八者、《涅槃經》引《摩訶波若》云「我

無我無有二相」,此明眾生無我與佛性真我

更無有異,而《大品》已明佛性,況《法花》耶?九

者、夫見佛性方得常身,〈壽量品〉既明常,豈

得此經不明佛性?十者、人語難依聖語宜信,

天親《法花論》七處明佛性:一者〈方便品〉云「唯

佛與佛乃能究竟盡諸法實相」,論云「諸法

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體不變故」,乃至釋

〈法師品〉云「知去佛性水不遠故」。以十種文義

往推,即知此經已明佛性,即因門究竟謂

因妙也。次釋蓮華經言「無名相法為眾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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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相說,欲令眾生因此名相悟無名相,蓋

是垂教之大宗群聖之本意」。所以無名相中

假名相說者,如《大品》云「一切眾生皆是名相

中行」,今欲止其名相,故借名相令悟無名相

矣。通而言,妙法與蓮華皆悉是名相,故

經云「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據別而言,妙法

則是無名而名,蓮花是無相而相。故此經之

題,法喻雙舉、名相俱陳也。舊云,外國稱分陀

利,此翻為連花。今謂分陀利未必翻為蓮花,

《涅槃經》云「人中蓮花、人中分陀利花」,既其兩

出,似如為異。今謂蓮花為通,分陀利為別,

所以然知者之,凡引五證:一、《涅槃經》迦葉

問云「云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花?」佛具舉優鉢

羅花、波頭摩、拘物頭、分陀利四花答問。

即知蓮花通四華,故舉四華答之。二者、《大品

經》有文列外國四華,謂優鉢羅、拘物頭、波頭摩、分陀利花;此有文列此土四花,謂青蓮

花乃至白蓮花。三者、《地獄經》云「優鉢羅地獄

形似青蓮華,波頭摩地獄其形似赤色,拘物頭地獄其形示黃色,分陀利地獄形以白

蓮花」。四者、《悲花經》列四華云「分陀利者謂白

蓮華」。五者、謂《法顯傳》及天竺諸僧皆云「分陀

利者白蓮華也」。故知蓮華是通,白蓮華是別。

又此華凡有三時,未敷之時名屈摩羅,敷而

將落名迦摩羅,處中盛時秤分陀利華。即知

分陀利是四色中是一色,三時中是一時,以

其處中盛時榮曜備滿足鮮白分明,以喻斯

經也。

問:

即此《法華》有斯文不?

答:

妙音菩薩

為弘通《法花》,故來化作八萬四千眾寶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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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浮檀金為莖,白銀為葉,金剛為鬚,甄叔

迦寶以為其臺,即知是白蓮華。以八萬四千

法藏皆攝入法華,今欲示弘白蓮華經,故前

現白華之相也。

問:

《智度論》云「陸生華中須

曼那花為第一,水生中青蓮花為最上」,今何

故乃舉白華為喻耶?

答:

青蓮華形相則妙,故

譬如來之眼,白華所況為勝,宜喻於此經。所

以然者,欲辨此經其義明白,故以白華為喻。

何以知然?此經二章瑞相皆辨於白,初段放

眉間白毫相光,開乘方便門、顯乘真實義;次

〈見寶塔品〉初又放眉間白毫相光,欲表開身

方便門、顯身真實義。以此經開二方便、示二

真實義最顯明故,舉白花為喻。

二者、白是眾

色之中本,明一乘為三乘之本,故於此一

說三;說三為一,令歸於一法身。一法身

垂於應迹說於應用,為令悟於法身,故初章

以一乘為本。次段以法身為本,欲顯二本之

義,故以本色為名。三者、駕御大車即是白

牛,白牛喻平等大慧,無有漏之垢故秤為白。

此經文雖七軸宗歸大慧,故舉白牛為喻也。

問:

無漏出何文?

答:

〈方便品〉云「又告舍利弗,無

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是相,十方佛

亦然」也。四者、乃至普賢乘六牙白象護人

通法,亦顯菩薩所乘之法,德無不圓、累無不

盡,故乘六牙白象王來也。

問:

於四花中何故

不借餘二為喻?

答:

屈摩羅時,華猶未開形相

未妙,喻昔來諸教未開方便門、未顯真實義,

故不得喻於此經;迦摩羅時,花既將落形好

欲毀,喻法花後教已開方便門、已顯真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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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得喻於此經。唯分陀利處中盛時形相

可愛,喻於此經正開方便門、正顯真實義,微

妙第一。故華有三時,喻教有三種。故〈法師品〉

云「已說今說當說中,此法花經最為第一」。

問:

何故舉蓮花為喻?

答:

略有三義:一者、離喻,二

者、合喻,三者、遍喻。

言離喻者又有三義:一

者、此花不有而已,有則花實俱含。此經不說

而已,說則因果雙辨,故以蓮花喻於因果。二

者、由花開故而實現,由言教故而理顯,故以

蓮華喻於理教,是以經云「其義深遠其語巧

妙」。三者、花未開而實未現,花開則實方顯,未

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未顯,開方便門則真實

相方顯,故以花開喻方便門開,實現譬真實

相顯也。

次合譬者略明十義:一者、此花從種

而生,喻一乘必有其種。頌曰「天人兩足尊,知

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二者、此

花從微至麁,喻佛乘漸漸增長。頌曰「漸漸

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

道」。三者、此花增長滿足出濁泥水,喻佛德無

不圓、累無不盡,出離生死諸濁泥水。頌曰「如

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四者、

此花雖出泥水而不捨泥水,喻佛雖出四流

之外不捨三界之中。頌曰「是時長者在門外

立,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五者、此花微妙鮮潔

第一,如佛乘五乘中第一。頌曰「是乘微妙

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六者、此花為

凡聖稱嘆愛敬,佛乘亦爾,為世間出世間凡

聖稱嘆愛敬。頌曰「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

稱嘆供養禮拜」。七者、此華臺葉具足,喻佛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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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德皆圓滿。頌曰「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

智慧及佛餘法」。八者、此華諸佛菩薩而坐其

上,大乘亦爾,為諸佛菩薩而住其中。頌曰「佛

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

生」。九者、此花開合有時,喻一乘之法隱顯有

時,昔日即隱、今日即顯。頌曰「所以未曾說,說

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十者、劫

初成時大梵天王坐蓮華座,為一切眾生之

父,《妙法蓮華》亦是三世諸佛根本。〈藥王品〉云

「如大梵王為一切世間之父,此經亦爾,為一

切賢聖學無學人及發菩薩心者之父」。《普賢

觀經》云「方等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

眼,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是大法印印涅槃海」。

所以方等生三種身者,由方等故了悟實相

斷諸煩惱,斷諸煩惱故法身現,法身現故有

應身,有應身故有化身,有三身故說十二部

經,說十二部經故有法寶,有法寶故有僧

寶、故有三寶、故有世間三善道,故知《法華》

是世間出世間本也。

問:

《法華論》釋云何?

答:

《論》

云「以佛乘出離二乘濁泥水故,喻如蓮華」,

又云「此花諸佛菩薩而坐其上,此經亦為令

捨二乘鄙賤之人同得入一乘,與諸佛菩薩

同坐妙法蓮華之坐,故借蓮華為喻」。猶是十

義中兩義耳。

三遍喻者,《大集經》云「慈悲為莖,

智慧為葉,三昧為鬚,解脫為敷,菩薩蜂王採

甘露味,是故我禮《妙法蓮華》也」。

第四辨教意門,南方五時說、北土四宗論,

無文傷義,昔已詳之,今略而不述也。夫論

四生擾擾,為失虛懷,六趣紛紛,寔由封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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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迴流苦海以住著為源,超然彼岸用無

得為本,但累果非一故息倒多門,或始終俱

大,或初後並小,或始小終大,或始大終小,或

一時之內大小俱明,或無量時唯辨一法,或

說異法而前後不同,或明同法而初後為異,

良由機悟不一故適化無方,不可局以五時、

限於四教也。所言始終俱大者,如《涅槃》云「我

初成道已有菩薩曾問是義,與汝所問等無

差別」,故知後辨涅槃、初亦辨斯教。初後俱小

者,如《智度論》云「從初轉法輪至大涅槃集作

四阿含」,即其事也。初小後大者,鹿園初說小

乘,鷲山已去明於大法。初大後小者,菩提樹

下初說《花嚴》,後趣鹿薗方明小教。一時之內

大小俱明者,如《智度論》云「顯示教門即波羅

捺薗說大小,祕密之法則雙林明大小」。或無

量時明一法者,如《智度論》云「波若非一坐一

時說也」。或說異法前後不同者,如《智度論》云

「須菩提聞《法花經》辨一切成佛,復聞《波若》明

菩薩有退,故今問此菩薩為畢定為不畢定?」

《法花》、《波若》名為異法,而《波若》或在《法華》之

前或在《法華》之後,故前後不同。

問:

何以得知

在《法華》前說耶?

答:

《智度論》釋三百比丘脫衣

上佛云「有人言,十二年未制戒」,即知《波若》

在十二年已前說之。《法華》,成道已來四十

餘年方乃演說。又〈信解品〉云「明付財竟後方

會父子」,亦是《波若》在前《法華》居後。而向所引

畢定品文,即《法花》在前《波若》居後。

或明同法

而前後為異者,如五時同是《波若》之法,而《仁

王經》云「二十九年說四種波若,第三十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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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波若」。如是等事不可具陳,略舉八

條示聖教無方,不應限局五時及四宗之義

也。

問:

若爾者,則大小無分、淺深渾亂,何得論

明聲聞菩薩兩藏經開大小二種乘耶?

答:

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

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赴大機說稱為大乘

教。而佛滅度後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

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

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

問:

何以得知唯有

兩藏?

答:

《中論》云「前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

後為已習行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

相故」。《智度論》云「阿難、迦葉結集三藏,彌勒、

阿難、文殊結集大乘藏」。《地持論》云「十二部經

名聲聞藏,方等經名菩薩藏」,而《大品》、《思益》、《法

華》、《涅槃》此四經,皆對昔小秤讚今日大,則

知一化始終俱明大小二教也。

問:

此經云唯

有一佛乘,云何乃立大小二耶?

答:

如來赴大

小二緣,故說大小二教也。雖說二教,終為顯

一乘故。〈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

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故知

教無異表、緣無異悟。然對異故明不異,在異

既無則不異亦息,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

寂滅」。若守大小二藏及封執唯一乘者,此皆

成一異兩見,未悟本來寂滅,非學佛法人也。

問:

就《法華》始終有幾種教。

答:

或一教、二教、三

教、四教乃至十教。言一教者,一切皆是一乘

教,如〈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

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以所表

理既無二,能表之教亦一也。言二教者,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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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二,如上說也。言三教者,謂根本法輪、

枝末之教及攝末歸本,亦如前說也。言四教

者,〈方便品〉偈文明於四教,謂四調柔:一、以

人天乘調柔,令離三塗;次、以二乘調柔,令離

三界。此二調柔,令離界內惑也。三、以自教調

柔,令二乘人得口自說大法,以自知教調伏

其心;四、以他教調柔,諸佛菩薩為其說大

法令小入大。此二教使其離三界外小乘惑

也。此四調柔二乘人令入一乘,為一乘之方

便也。故〈信解品〉云「如富長者以方便力柔伏

其心乃教大智」也。

言十教者,一者頓教,謂初

成道時即以大乘頓化窮子,但根性未堪,是

故息化也。二者漸教,從說人天乘乃至《法華》,

皆是漸說大乘也。然頓教正化直往菩薩,漸

教則化迴小入大人也。就漸教之中復開二

種:一、世間教,即人天乘,如冷水灑面譬也;

二、出世間教,從趣鹿薗說二乘教,終竟《法華》

也。就出世間教中復有二種:一、小乘教,二、大

乘教。初趣鹿薗說小乘教,從《波若》已去謂大

乘教也。就大乘教中復有二種:一者、自說大

乘,即《大品》付財命說之事;二者、他教,從《大品》

已後諸方等教,佛與菩薩為小乘人而說大

乘也。此二種教謂密說大乘,至於《法花》謂顯

教小乘人大法也。此之五雙十教,並現〈信解

品〉文也。

問:

《大品》等但是漸說大乘,亦是頓耶?

答:

凡有四句:一、頓而非漸,則初成道為諸菩

薩說花嚴教也;二、漸而非頓,謂人天及二乘

教也;三、亦漸亦頓,即《大品》教也,為菩薩說《大

品》,《大品》於菩薩為頓,以《大品》中具足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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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故。〈信解品〉云「佛勅我等說最上道,修

習此者當得成佛」,故名為頓。而命小人說於

大法,為入一乘方便故,於小乘人名為漸也。

四者、非漸非頓者,上之三句並是教門,因此

教門欲顯無言之道,不可論其漸頓也。

第五、明顯密門,又開四別:一、通就諸經論明

顯密,二、別舉《大品》對《法花》論顯密,三、就《法花》

內自論顯密,四、料簡之。

總明經論顯密者,大

明一化凡有四門:一、顯教菩薩不蜜化聲聞,

即花嚴教也。大機已熟故顯教之,小器未

堪不宜密化,故羅烈珍玩正為宗親,窮子躃

地未堪授珍寶故。二、顯教聲聞不蜜化菩薩,

即三藏教也。誘引將順正為二乘,更遣餘

人不蜜化菩薩。三、顯教菩薩蜜化聲聞,即

波若教也。嚴土化人正教大士,付財命說密

化小心。四、顯教菩薩顯化聲聞,即法花教也。

大士疑除故顯教菩薩,羅漢作佛故顯化聲

聞。此之四門即是次第,三句屬菩薩藏收,顯

教聲聞不蜜化菩薩屬三藏教攝。然《華嚴》、《大

品》及以三藏,當教明義唯有一轍,《法花》結會

始終是則具足四門。

問:

若《華嚴》但顯教菩薩

不密化聲聞者,則應但明大法,何故亦辨小

乘?如〈賢首品〉云「或說聲聞小乘門,或說緣覺

中乘門,或說無上大乘門」,乃至〈性起品〉中具

說五乘之教,何由爾耶?

答:

總談一化復有傍

正四門:一、正顯真實傍開方便,則華嚴教

也。為諸菩薩說究竟因果,故正顯真實;夫為

菩薩必須化物故,亦令大士知三乘是權,故

傍開方便。二、正閉方便正隱真實,則三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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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明三乘是權,故正閉方便;不顯唯有一

乘,故正隱真實。三者、正顯真實傍閉方便,則

波若等教。明大乘究竟,故正顯真實;未開三

乘是權,故傍閉方便。四、正開方便正顯真實,

即法花之教。以辨三乘是權。故正開方便;明

唯有一乘,故正顯真實。

問:

《法花》明三乘是權,

可得顯一乘是真實;《大品》未辨三乘是權,云

何得顯一乘是真實耶?

答:

《法華》對權顯實,《大

品》辨二乘為劣、大乘為勝,故以大乘為真實

也。

問:

何文辨《法花》與《大品》已明真實?

答:

〈信解

品〉云「一切諸佛所有祕藏,但為菩薩演其實

事,而不為我說斯真實」,故知《大品》已顯真實。

又《大品》自為菩薩說,故顯佛乘是真實;未為

聲聞說佛乘,故不明三乘是方便。《法花》正為

聲聞人說佛乘是真實,故開三乘是方便。

問:

若《大品》明小乘為劣、大乘為勝,名已顯真實

者,三藏之教亦明二乘為劣、大乘為勝,亦應

已顯佛乘是真實?

答:

《大品》等教正明大乘傍

及小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正明小乘傍

及佛乘,故不正顯真實。又大品教具足顯了

說佛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雖明佛乘猶

是隱覆之說,故不正顯真實。何以知然?如三

藏教明王宮實生、雙林實滅,從凡得聖樹王成

佛,故《法花》云「長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以

是方便得近其子」,此是說三藏教中佛明是方

便,故知明小教雖明佛乘為勝,猶未顯真

實。此傍正四門,三句屬菩薩藏,正閉方便正

隱真實屬聲聞藏。餘經當教明義唯有一門,

《法華》結會始終具足四句,此皆一途依〈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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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大判為言,眾經更異文,亦有別餘義也。

第二、《大品》對《法華》論顯密。

問:

《智度論》第一百

卷云「《波若》非祕密法故付屬聲聞,《法花》是祕

密法故付屬菩薩」,云何稱祕密非祕密耶?

答:

祕密不祕密有二門:一、以大乘為祕密、小乘

非祕密。大乘甚深不妄傳授故秤祕密,小乘

淺近可隨宜而說故非祕密。如《智度論》云「顯

示教中說羅漢斷煩惱清淨,菩薩未斷煩惱

故不清淨;祕密法中說諸菩薩得無生忍具

六神通超出二乘之上故菩薩清淨」。此則以

小乘淺近故非祕密,大乘甚深故名祕密。二

者、就大乘中復有祕密非祕密。如《大論》第百

卷說「《波若》不明羅漢作佛故非祕密,《法花》明

羅漢作佛故是祕密」。

問:

《法花》明羅漢作佛,何

故是祕密?《波若》不明羅漢作佛,何故非祕密

耶?

答:

《法華》明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故是祕密,

《波若》明菩薩作佛其義易解故非祕密。故《智

度論》云「羅漢作佛,至佛時乃解,論甚深者正

可論其餘事」。龍樹既云未解、至佛時乃知,故

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涅槃.現病品》偈云「如佛

所說阿羅漢,一切當皆至涅槃,如是甚深佛

行處,凡夫下愚不能知」,故知羅漢作佛為難

解也。

問:

羅漢作佛何故難解耶?

答:

此望昔教

為言故秤為難解。以昔教明羅漢煩惱已盡

不復更生,如無明糠脫,故後世因中不復更

生;今教遂明羅漢作佛,故於昔教為難解。

問:

昔教於誰為難解耶?

答:

正於聲聞人為難解,

故《論》云「大藥師能用毒為藥,小藥師不能

用毒為藥」。菩薩能解二乘作佛,如解毒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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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故《法花》付屬菩薩;聲聞但解菩薩作佛,如

解用藥為藥,故《波若》付屬聲聞。不解二乘

作佛,如不解用毒為藥,故《法華》不付聲聞,

所以《法華》於聲聞人為難解。

問:

若《波若》但明

菩薩作佛、未明二乘作佛,則波若教劣;《法華》

明菩薩作、佛復明二乘作佛,則法華為勝。何

以得知然?《智度論》釋〈問乘品〉列十種大經,

《法雲經》、《大雲經》、《法華經》,如是等經中而《波若》

最大。既稱最大,則《法華》為劣。前後相違,云

何會通?

答:

《法華》、《波若》互有勝劣。若為聲聞人

明二乘作佛,則《法花》勝、《波若》為劣;若為菩薩

明實惠方便,則《波若》勝、《法華》劣。所以然者,

《波若》六十六品辨於實惠,〈無盡品〉已去二十

四品明方便惠,此二惠是為十方三世諸佛

法身父母,故《淨名經》云「智度菩薩為母,方

便以為父,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既廣明

法身父母,故於一切方等經中最為深大。餘

經不正明此義,故不及《波若》。又《波若》廣明實

相,故於眾經中最為深大。所以然者,三乘得

道及以斷惑、辨懺悔重罪,此之三義悉依實

相,而《波若》正廣明實相,故三義得成。餘經不

正明實相,故有劣波若。是以兩經互有優劣,

故龍樹前後有於二文。

問:

此解何所出也?

答:

叡師《小品.序》說《波若》、《法花》二經互有優劣之

義云「《法華》鏡本以凝照,《波若》[穴/俱]末以解懸。

解懸理趣,菩薩道也;凝照鏡本,結其終也。終

而不泯則歸途扶蔬有三寶之迹,擁惠不

夷則亂緒紛綸有惑趣之異,是以《法華》、《波若》

相待以期終,方便、實化[穴/俱]一以俟盡。論其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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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盡性、夷明萬行,則實不如照;取其大明真

化解本無三,則照不如實」。照則《波若》,實則《法

華》,故互有優劣,則其證也。

問:

若二經互有優

劣,何故《智度論》復云「《法華》是《波若》異名」?

答:

《波若》、《法華》同是正觀平等大慧,顯道無異,故

云《法華》是《波若》異名也。是以《論》云「《波若》是

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今但約教、為人,故有差別。波若教明直往菩

薩作佛,法花教明迴小入大菩薩作佛。經

約人不同而作佛無異,如長者大宅及以七

珍始終無異,但付財之時未得說窮子是長

者兒,委家業時始得會其天性以為付子

之也。

問:

《波若》未明二乘作佛,得是不了教

不?

答:

《波若》明菩薩作佛,此事顯了,于時大機

未熟,故不得說二乘成佛。約此一邊,亦得稱

為不了。

問:

若爾,何得《論》釋〈畢竟定品〉云「須

菩提聞《法花經》明一切成佛,復聞《波若》辨菩

薩有退,是故今問佛為畢定為不畢定。此問

意審二經之同異。佛答云『菩薩畢定,畢定者

畢定成佛也』」。既明畢定成佛,則唯有一佛

乘,不退為聲聞則顯無二乘。此意明波若同

法華教,何得云《波若》未明二乘作佛?

答:

已如

前通,《波若》非一時一座說,初分未明二乘作

佛,故與《法花》異;後分明菩薩不退,顯有一無

二,與《法華》大同,故不相違也。

第三、就法華自

論顯密。

問:

若《法花》顯教菩薩、顯化二乘者,則

《法花》是顯了之教,始終應無覆相之說。若

爾,〈化城品〉明三千墨點猶為十六王子沙彌

之位,〈壽量品〉明五百萬億阿僧祇世界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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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塵,成佛已來復過是數,則壽量之佛是顯

了之言,十六王子便是覆相之說,何得一部

皆顯了耶?

答:

夫立教隱顯要鑪冶始終,今約

一經大分四轍:一、䨱而不開,二、亦開亦覆,三、

開而不䨱,四、不開不䨱。䨱而不開,初之

一品,嘉瑞交興、妙輪將轉,而未弊二權,猶

隱兩實,謂覆而不開。亦開亦覆者,始從〈方便

品〉終竟〈法師品〉,但明乘權乘實,所謂亦開;猶

隱身權身實,秤為亦䨱,故三千墨點始開結

緣之始,十六數猶掩成佛之初。開而不䨱

者,即後分經也,俱廢二權、雙顯兩實,則教無

纖隱、理無豪翳,致有十二深益、八種嘉瑞。不

開不䨱者,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脩

以斥短、短息而脩忘,故言窮慮絕,何實何權?

本性寂滅,孰開孰䨱?理超言外,強秤妙法,道

玄像表,假喻蓮花。

第四料簡顯密。

問:

小乘亦

是說密一乘不?

答:

佛說小乘意在悟大乘,

故說小乘亦是密說一乘也。

問:

小乘就何文

是密說一乘耶?

答:

如云「三乘人同得人無我、

同斷煩惱、同入無餘」,即是密說三乘同歸一

道也。

問:

《大品》唯付財是密說一乘,更有餘義

耶?

答:

《大品》中明三乘人同是一如、同入法性,

即是密說三同入一乘。

問:

顯說一乘為何人

耶?

答:

為三種人:一者、為不定根性聲聞令入

一乘,二者、為練已定根性聲聞令入一乘,

三者、為直往菩薩令知有一無三但進不退

也。

第六、論三一義。此經始末論三一開會,凡有

十門:一者、開三顯一,二者、會三歸一,三者、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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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四者、破三明一,五者、覆三明一,六者、三

前辨一,七者、三中明一,八者、三後辨一,九

者、絕三明一,十者、無三辨一也。

開三顯一者,

開昔三乘是方便、示今一乘是真實,故云

開三顯一也。會三歸一者,會彼三行歸一佛

乘,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廢三立一者,

廢昔三教、立今一乘教,故云「於諸菩薩前,正

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也。破三明一者,破其

執三異實之情,以明一乘之道也,故文云

「唯有一乘法無三」也。覆三明一者,如來赴

三一兩緣,常有三一之教,昔則以三覆一,今

則以一覆三。三前明一者,未趣鹿苑之說

三前,寂滅道場已明一實之教,謂三前一

也。三中明一者,從趣鹿苑說於三乘:佛乘第

一,緣覺第二,聲聞第三,謂三中明一也。三後

明一者,三乘之後法花教門,以會彼三乘同

歸一道,謂三後明一也。絕三明一者,如無言

世界,外則無言無示,內則無慮無識,故不論

一三而已,即以此為佛事,故則復是一,故云

絕一也。無三辨一者,如香積菩薩云「彼土

無有二乘名字」,謂無三辨一也,「但有清淨大

菩薩眾」,謂有一也。前之五種就義論一也,

後五種約時處前文不同教門差別,故開

五也。

問:

云何名會三歸一耶?

答:

欲識會三歸

一,先須知開一為三。開一為三者,昔指大乘

之因說為小乘究竟之果也,今還指小乘究

竟之果即是大乘之因,故名會三歸一也。

問:

小乘人謂是究竟,為是迷因?為是迷果?

答:

實是大因謂是小果,故是迷因也。

問:

一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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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句,近遠亦有十門耶?

答:

亦有十門,如

〈壽量品〉文疏已出也。

問:

今明一乘,為是三中

一?為三外有一耶?

答:

此經始終具有二義:

一者、猶是三中一。所以然者,以歎五乘攝

乘義盡。人天乘則攝世間乘,三乘攝出世間

乘,若爾則一乘猶是三乘中之佛乘也。故文

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此

以一二三為數,則以一乘為一,緣覺為二,聲

聞為三,則知一乘猶是三中一也。又文云「但

以一佛乘,為眾生說法,更無有餘乘,若二若

三」,此明以佛乘為一,聲聞緣覺二乘為餘乘。

故下文言「更遣餘人」,則知餘人屬二乘也。既

言「無有餘乘」,則無緣覺之第二、聲聞之第三,

故知佛乘猶是三中之一。此文其例甚多,不

須疑也。二者、一乘非是三中之一。如〈信解品〉

說,「長者以方便力密遣二人」,則以二乘為方

便,「脫珍御服著弊垢衣,方便附近子,語令懃

作」,則佛乘亦是方便,則知三乘並是方便。

今明一乘是真實,故知一乘非是三乘中之

佛乘也。

問:

以何義故明一乘是三乘中佛乘?

復以何義明一乘非是三乘中佛乘耶?

答:

欲,

明三乘攝出世乘盡故,對二乘之方便明佛

乘是真實,故文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

所以明一乘是三乘中之一也。就佛乘中復

自開真、應,昔為二乘人說佛方便身,故佛乘

是方便身,即以今教明佛身是真實,故真實

之乘異方便佛,如師子座長者異著弊垢衣

長者,以約今昔兩教明佛有權實不同,是故

一乘非三乘中之一也。

問:

此經中始末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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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則三乘並是方便;

又云「唯此一事實,餘則非真」,是則二方便。

兩文相違,何以通會?

答:

此二文猶是一義,

無相違也。「於一佛乘方便說三」,次云「一乘是

真實二乘是方便」,如人手內實有一菓,方便

言三菓。次第考論者,一菓是實,二是方便,

故說三說二並是方便,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問:

為會三歸一?為會二歸一?

答:

此且猶是一

義。《智度論》云「於一佛乘開為三分」,如人分

一斗米為三聚,亦得合三聚為一聚,亦得會

二聚歸一聚,會三會二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第七、明功用門。

問:

何故受持讀誦、書寫解說、

供養恭敬、尊重讚歎,障累內消、祥瑞外發耶?

答:

昔有天竺僧弼法師云:「此經有三義故勝:

一者、眾經不泯三為一,此經獨三泯;二、持

者現得六根清淨,三、普賢等諸菩薩親乘六

牙白象來護人通法。」故障累內消、祥瑞外發。

今明不正有此三事。此經是眾經之實體

也,諸佛之祕密藏,融釋大小該羅今昔,理

致淵遠超四句之表,有十事奇特出眾經之

外。言十事者:

一者、化主不可思議、餘經或釋

迦自說、或四佛共談,至如《法花》十方分身俱

來法會,三世等覺同赴鷲山,是以文云「一一

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如來遍滿其

中,如是十方諸佛皆悉來集坐於八方」,此謂

現在佛集;多寶佛踊現,明過去佛集。現在有

十方佛,過去但明多寶者,《法花論》云「此以略

攝廣,明一佛之用總攝過去一切佛用,即與

現在廣略互現」。諸大菩薩普會鷲山,謂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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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集。以三世等覺同赴鷲山,大小諸經未有

如斯之盛集,謂化主不可思議也。

者、徒眾不可思議。八方世界一一方四百

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各將侍者,又下方千

世界微塵數菩薩從地涌出遍滿虛空,乃至

沙竭龍宮不可思議大士雲集靈鷲山;雖復

鹿薗稟道之眾、鵠樹聞經之賓,亦未有如斯

之盛集之也。是謂徒眾不可思議也。

者、國土不可思議,靈塔踊現、普集分身、三變

八方同為淨土,乃至〈神力品〉云「于時十方世

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至如仙人苑內匹此

太遙,力士河邊方斯亦遠,是為處所不可思

議也。

第四者、教門不可思議。如方廣、《花嚴》偈凡

十萬偈,《摩訶波若》數亦同然,如此等經尚以

為多;至如大通智勝所說恒河沙偈,威音

王佛所明二十千萬億那由他偈。所以辨其

文多,意欲顯其義廣,是謂教門不可思議

也。

第五者、時節不可思議。燈明佛說

此經六十小劫,大通佛所說八千劫,妙光菩

薩八十小劫,十六沙彌八萬四千劫,釋迦佛

時踊出大士問訊之間五十小劫,說經之時

當不可量也。所以辨說經時長,亦為顯文多

義廣,是謂時節不可思議也。

第六

者、神力不可思議。將開波若時,釋迦獨出現

靈祥欲震金鼓,四尊共呈嘉瑞;未若斯經

十方分身共現七種神力,滿百千歲然後攝

之。是為神力不可思議也。

第七者、利

益不可思議。如〈分別功德品〉明聞經得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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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利益,始自無量恒河沙菩薩悟無生忍,終

則八方世界微塵數眾生發菩提心;如〈調達〉、

〈藥王〉、〈妙音〉、〈觀音〉、〈陀羅尼〉、〈妙莊嚴王本事〉、〈普賢勸

發〉,總陳八品,得道者不可具陳。謂利益不

可思議也。

第八者、功德不可思議。從初

至後嘆法美人功德無量,如〈隨喜品〉說「第五

十人聞一偈隨喜轉教,勝於施四百億萬

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一切樂具及令得阿

羅漢果」,是為功德不可思議也。

第九者、

明乘權乘實不可思議。如三藏等教唯辨小

乘,《波若》諸經但明大乘,未若《法花》說實歸本

泯寂異途,開會一三融釋大小,使羊鹿無息

駕之累,白牛有直進之功。是為乘權乘實不

可思議也。

第十者、身權身實不可思

議。餘經或但明生法,或直辨三身;至如多寶

踊現示真常應滅,分身嚮集表本一迹多,並

開近顯遠囊括古今,使悟應滅難期、知長短

無二,令菩提心力堅固猛利、念佛三昧倍復

增益。是為第十身權身實不可思議也。後之

二事蓋是一經大宗,即以釋前八事。所以有

前八不可思議,有良由此經具開二權、雙

示兩實故也。

第八、弘經方法。

問:

尋如來出世善巧化人,四

依菩薩妙能通法,末世凡夫云何弘經?

答:

〈法

師品〉云「佛滅度後,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說

是經者,當安住三法:一者入如來室,二者

著如來衣,三者坐如來座。入如來室者,大

慈大悲心是也;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

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具此三法然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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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怠心為四眾說法。」佛垂妙軌,宜可依之。

慈悲有隱覆之功,喻之如室;柔和忍有障弊

之用,喻之如衣;空理可以安心,目之為座。

詳此三門則為次第,大悲拔苦、大慈與樂,蓋

是種覺之洪因、弘道之本意,欲說妙法,宜前

建此心,是故第一明入如來室。既於極惡之

世欲弘窮善之道,必多留難,宜應忍之,是故

第二明著如來衣。雖復慈悲外覆、和忍內安,

若無空觀虛明則二行不成,何由悟物?是故

第三辨坐如來座。內備三心、外懃說法,則道

無不隆、人無不利,故令安住三法弘《法花經》。

問:

何故起慈悲名入如來室?

答:

〈譬喻品〉云「我

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

子」,則知此經明父母之道。父則有樂無苦,

子則有苦無樂,今大悲拔子之苦,大慈與子

之樂,令一切眾生普皆成佛,故說《法花經》。末

世法師既代佛弘經,亦宜學佛之行,是故慈

悲名如來室。若為利養名聞、勝他勢力而講

說者,則不拔苦與樂,乖父子恩情,非弘佛乘

之道也。

問:

何故柔和忍辱名如來衣?

答:

譬如

稚子未有所知,兼為惡鬼之所嬈亂,如毀辱

於父,父則生愍惻,懃加救療不起瞋心。此

經既明父子之道,一切眾生觀力未成,為煩

惱鬼之所嬈亂,若毀辱於佛,佛深生憐愍,以

《妙法花》藥懃救治之不生慎恨。末世法師既

代佛弘經,亦應學佛和忍,若起瞋恨便與佛

乖,非弘佛道矣。是故柔和忍名如來衣。

問:

〈法師品〉云「是《法花經》如來在世猶多怨嫉,況

滅度後」。何故說此經時多留難耶?

答:

世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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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藥口苦、美言逆耳,此經廢五種乘之異

執、立一極之玄宗,故斥凡呵聖、排大破小,指

天魔為毒虫、說外道為惡鬼,貶執小為貧賤、

挫菩薩為新學,故天魔惡聞、外道逆耳,二乘

驚愕、菩薩怯弱。如此之徒喜為留難。世間多

怨嫉,言豈可虛哉。又一切眾生無始已來,

多起十惡業、小有人天之因,起人天之因尚

少,求二乘者轉希,學佛道者彌復難得。所以

然者,若不起凡見聖見,捨小心發大心,種中

道善根,然後始得聞一乘極教耳。但眾生皆

有凡聖大小之障,聞說一乘,不能信受,故憙

為留難。

問:

何故知一切法空名坐如來座?

答:

畢竟空觀者為成二行及辨弘經大宗,為成

二行者雖有慈悲,若無空觀者則見有眾生,

眾生成緣,名凡夫慈;若無空觀者則見有諸

法,成於法緣,成二乘慈。是以知一切法空,不

見有眾生及以諸法而起慈者,名無緣慈。無

緣慈者謂如來慈,故以畢竟空觀成慈悲行。

若無空觀而起忍者,則不成無生忍,亦非法

忍;以有畢竟空觀而起忍,則成無生忍及以

法忍。故此和忍是如來忍,名如來衣。次明畢

竟空觀成弘經大宗者,若無空觀則破三著

一,麁惑雖去細染尋生;以有空觀,雖復破三

心不染一,名無所得也。又〈藥草喻品〉云「究竟

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知空為諸法之

體。昔說五乘謂從體起用,今會五為一則攝

用歸體,故言終歸於空為諸法之體。今既弘

法則宜識其體,識體故則識其用,體用具足

方可弘經也。又但明三法者,夫為法師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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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一、入講堂,二、被法服,三、登高座。若無慈

悲則不入講堂,心不和忍便無法服,若無空

觀則不登高座。黨闕此三事,安可弘經說法?

既具此三事,受持讀誦等乃至四威儀三業,

皆須安住此三也。悉合此三門以為二義,成

十種法師。

一者、慈悲忍辱名之為行,觀畢竟

空秤之為解,謂解行法師。自有解而無行、有

行而無解、無行無解、有行有解。前三可為弟

子,後一方是法師。

二者、慈忍為福德,空

觀為智慧,謂福慧法師。是故經云「具二莊嚴

能問能答」。

三者《大品經》云「住於二法魔

不能壞,一者知一切法空,二者不捨一切眾

生」。若見有眾生不知諸法空,即墮有邊,為

魔所壞;若知諸法捨於眾生,則墮空邊,亦

為魔所壞。今具此二法,則遠離二邊常行中

道,即魔不能壞,堪於後世為物弘經,謂難壞

法師。

四者《淨名經》云「譬如勝怨乃可為

勇」,如是兼除老病死者是菩薩心,以修空觀

所謂自行,慈悲和忍所謂化他,具自行化他

謂雄勇法師。

五者、知諸法空越凡夫地,

具於慈忍超二乘境,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

菩薩行,謂道行法師也。

六者《大品經》云

「菩薩住於二諦為眾生說法,常行慈悲忍住

於世諦,知畢竟空住第一義」。以依二諦為物

弘經,則所言不虛,謂誠諦法師。

七者《智

度論》云「解四悉檀,則知十二部經、八萬四千

法藏無相違背」,今常行慈忍謂三悉檀,知畢

竟空了第一義,作四悉檀為物弘經,則識

一切教無相違背,謂無諍法師。

八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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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云「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

講法」,常行慈忍名之為定,知畢竟空目之為

慧,以具足定慧為物弘經故,名具足法師。

九者、即此經云「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

妙慧而求佛道」。以觀畢竟空故不著生死,常

行慈悲故不住涅槃,於生死涅槃心無所著,

謂無所著法師。

十者《攝大乘論》云「知諸

法空名為菩薩,常行慈忍謂摩訶薩」,謂菩薩

摩訶薩法師。又〈安樂行品〉云「辨於四行

亦示弘經模軌」,具如文疏述也。

第九、明部黨不同。此經有新舊二本,古本

名「正法花」,燉煌同處沙門竺法護,以晉太

康七年或人云十年八月十日譯出此經,授

優婆塞聶承遠,九月二日訖,張士明,張仲政

筆受也。新本名「妙法蓮花」,羅什以魏秦姚

興弘始十年二月六日於長安大寺譯出,亦

云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逍遙薗譯

出也,即晉安帝時。觀、叡二法師並云「弘始

八年集四方義學沙門二千餘人譯出斯經」。

叡公云「于時聽受領解之僧八百餘人,皆是

諸方英秀一時之傑竭也」。今謂「十年翻譯」,字

之誤也。羅什以秦弘始三年二月二十日至

長安,弘始四年正月五日即就翻經,弘始八

年八月二十日終於長安。不應十年更翻譯

也。又胡僧枝[彳*(苗/一/田/一)],魏甘露元年於交洲譯出六

卷,名「法花三昧經」;又沙門支道良,晉代康元

年抄譯為五卷,名「方等法花經」。此二本南土

皆無也,唯有一卷《法花三昧經》,又有一卷《薩

曇分陀利經》,當別尋經目錄也。然晉有前後,昔有江右名為西晉,此經猶居外國。自從無王度江左稱為東晉,至晉安帝義熙中此經始度。然此經度江將三百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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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明講經原由。經既有二本,初講亦有兩

人。漢地以竺法護為始,護公以永熙元年八

月二十八日,比丘康那律師於洛陽寫《正法

花經》竟,與法護口挍古訓譯出深義。九月

本齊,十四日於東牛寺施設檀會講此經竟,

日晝夜莫不歡喜。次新翻《法花》竟,道融法師

於長安講之,開為九轍,時人呼為九轍法師。

自爾已後,著述講說者不可具陳也。

法華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