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贊義決
法華玄贊義決
迴向最勝菩提,及諸獨覺為求無師自證菩
提轉趣餘生,是名餘生順決擇分。既云轉趣
餘生,明生不定。又復法師本意不說若定生
等,雖後迴心必取聖果。下引《善勇猛般若》云:
未入正性離生者,據不受變易者,既不受變
易,明即趣大、非小聖果。言定生時等,假敘他
爾。今又助釋,設是凡夫未求於小即求大乘,
但不定姓亦名漸悟,以必不能一往趣故,必
中退故。若云不聞說一乘即可有退,聞說一
乘即必不退,舍利弗等曾亦聞說妙法一乘,
如何有退?以此故知但有小姓必退取小,得
聖方迴始成不退,故名漸悟。設有種種界,雖
有小姓容有不退,終是彼類,以有一分小乘
種子成漸悟法,亦名漸悟,是不定姓故。
問:
既為斷疑說斯妙法,何故聞已復更疑生?
答:
疑有新舊,舊疑不得作佛,故未迴心。說昔非
真皆當作佛,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將
非魔作佛惱亂我心耶?乃至我聞疑網斷,故為斷疑。言謂已定生,即此生時及一生順決
擇分等者,《雜集》十三云:未具資糧補特伽羅、
已具未具資糧補特伽羅、已具資糧補特伽
羅,乃至云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由成就順解
脫分、順決擇分各三品故。約能引生順決擇
分及諦現觀,如其次第未定已定即此生時,
於諦增上法淨信勝解相是順解脫分。即
於此法諦密法忍相是順決擇分。如其次第
信增上故、慧增上故。此中三品順決擇分者,
除世第一法。由世第一法性唯一剎那必不
相續,即此生時定入現觀,非前位故。前文意
顯資糧、加行二位之中各有三品,如其次第
未定已定即此生時。然加行位分為三品,未
定已定即此生時在煗、頂、忍,除世第一法,世
第一法唯一剎那必不相續不可分之。然云
即此生時定入現觀者,此據剎那生說,前解
脫分言即此生時約一期生說。
又解俱約一
期生說,以世第一法云即此生時,既除世
第一法明約一期,雖增上忍亦一剎那猶隔世
第一法,非即此剎那生,無間=聞【甲】間入見故。又復通分煗、頂、忍三,為三時=昧【甲】時故間入見故。又復
通分煗、頂、忍三,為三時故。就順決擇分復有六種:一隨順順決擇分、二勝進、三通達、四餘轉分復
有六種:一隨順順決擇分、二勝進、三通達、四
餘轉、五一生、六一坐。最初所起緣諦境行
下品善根,名隨順順決擇分。即此善根轉成
中品,名勝進順決擇分,望前下品為增勝故。
即此善根增至上品,於此生中決定堪能通
達諦理,名通達順決擇分。此前三種在煖、頂、
忍位。若約小乘,可得如次配未定已定即此
生時;若大乘者,中忍滿位方名即此生時,若
在下忍及中忍位未滿之時猶多生故。若二
乘位,雖即此生可有迴趣,名餘轉順決擇分。
若餘轉者生生即不定,以求獨覺無上菩提
更於多生修勝行故。若在大乘順決擇分
者,必不迴心趣餘下乘,況一生等以第七住
昇名不退,此決擇分在迴向修,以此准之。
若順解脫過第七住未定已定皆不餘轉。餘
轉及前言故,從下中順解脫分、順決擇分有可
退義者,據二乘位說,若於此生定能通達,是
名一生順決擇分。前言通達,約二乘位功能
而說。然不定性即不決定,餘轉決擇唯不定
姓。一生順決擇分據決定姓,各趣自乘,或
亦通有不定姓者,據不迴心即一生入非
不定姓,皆見道前即能迴心。一坐之中亦
通不定姓,在中上忍。前文已除世第一法,
唯一剎那故。三種練磨心斷四處障者,無
性《攝論》第六云: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
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此意
密說本無漏種而為所依,云非阿賴耶攝。次
問:誰能悟入?問能入人,謂大乘多聞熏習相
續,已得奉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
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
糧。菩薩此答能入人,據起現行多聞熏習二
資糧備。何處能入?此問所入法及能入位,謂
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
生起勝解行地等,似法義等,即所入法、所
生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答能入位,
於此四位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
障故、離一切障故,如次四道能入差別。論云:
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相練磨
心故,即四處故,解法義境。止觀恒常殷重加
行無放逸故者,釋云:由何能入者,此問入因。
謂由何因?即由善根力所任持故。雖有善根
力而心或退屈故,說三種相練磨心故。三練
磨者,無量諸世界無量人,一生有情剎那剎
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由此意樂
能行施等,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小用
功力修習施等當得圓滿,是為第二。若有成
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
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云何爾時不當
獲得一切圓滿,是為第三。釋云:無量諸世界
等者,顯示初練引他例己,令心增盛無有退
屈。由此意樂者顯示第二,若成就等者顯
示第三,廣如彼釋。論云:由離聲聞獨覺作意
斷作意故,由於大乘諸疑離以能永斷異慧
疑故。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
故。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釋云:斷作意故者,斷除
二乘分別作意,此意釋云,所以離聲聞等作
意,以能斷故,不起趣執二乘心故。釋云,以能
永斷異慧疑故者,謂於大乘甚深廣大不起
異慧顛倒及疑,此意釋云,由於大乘諸疑離
者,以斷疑故。言諸疑者,即於佛說顯密三藏
種種不同而起疑惑,名為諸疑。言離疑者,以
能永斷故。斷法執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
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覺,所
聽文、所思義,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勝
義證現觀故。此意釋云,何無此執?以於勝義
證得現觀斷除法執,據不執所聞思云斷法
執,法執既無,我執亦斷,不起我能聞思等
覺。第四亦是離諸法執。言七地四菩薩行
者,七地:一種性地,即種姓住未發心位。二
勝解行地,即勝解行住發心已去在於地
前。三增上意樂地,即極喜住在初地。四正行地,即增上戒=於【乙】戒住,增上心住戒住,增上心住,覺分相應增
上慧住,諦分相應增上慧住,緣起相應增上
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總此六住名
正行地,如次離垢乃至遠行。五決定地,即無
加行無功用住。在第八地,有三種決定,一
種性決定,二發心決定,三不虛行決定。此
第八地墮在第三決定,故云決定行地。即
無礙解住,在第九地。七例究竟地,即最上成
滿菩薩住,及如來住。在第十地及於佛地,第
十地因究竟佛地,果究竟故。四行者,一菩
提分法行,二神通行,三波羅蜜多行,四成
就有情行。因起有二,一通、二別。通者貫餘教
故,別屬一經故。通有多義,有為一因起說
諸法,即《無量義經》云:法無量者,以諸眾生
性欲無量故,其所說法亦復無量。此但說生
為起說因。又一因者,《法華經》云:為是眾生
故而起大悲心。此即說佛由大悲故起說於
經。有為二因,即總前二故。《二十唯識》云:展轉
增上力,二識成決定。又有二因,《法華經》
頌云: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
生。此即為法、為人二種因也。又有三因,即
《般若經》云何住、云何修、云何降伏其心。雖
唯約發趣大乘為向,據實三乘俱然,簡餘二
乘云趣大乘,即是三因,一令發心,二令修
行,三令斷障。即是如次令撿道故,成就道
故,不失道故,此約修行次第而說。又有四
因,即《法華》第三云: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
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即為令眾
生未離苦者使令離苦,未得樂者便令得樂,
未能發心斷惡修善令使發心斷惡修善,
未得果者令便得果,此依弘願化生次第。又
有五因,即《思益經》第二云:若人能於如來所
說文字言說章句通達隨順,乃至云能知如
來以何說法、以何隨宜說、以何方便說、
以何法門說、以何大悲說。梵天,若菩薩能
知如來以是五力說,是菩薩能作佛事。以
何說法,即說三世、世出世間、生死涅槃、蘊處
界等,即談法體。以何隨宜說,即隨機宜,或淨
說不淨,我說無我等,或顯了說,或隱密說。
以何方便者,或為令離苦,或為令得樂,示
教利喜等,於無言說法而方便說。以何法門
者,謂於一法諸門說故。以何大悲者,起彼
四因,初二四所說,第三通能所說,第五能
起因即為三例。初二四而為所說,第三由
有方便故能起說,第五由有大悲故能為物
起於方便說彼彼法。大悲者有三十二,如
言諸法無我,而諸眾生不信不解,如來於
此而起大悲等,即隨彼生於境不解,迷沒
生死不能出離,故起大悲。隨彼不悟,悲心起
說,即眾生為能感,如來大悲即所感,略
即二緣,開即有五,廣即無量,亦同《瑜伽.攝
釋分》說。次至當辨,又有六因,准無著菩薩
《般若論》釋須菩提問意有六,佛為答彼亦
即六意。論云:何故上座須菩提問也?答有六
因緣,為斷疑故、為起信故、為入深法故、為不
退轉故、為生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若有
疑者得斷疑故,若已斷疑故,有樂福德而心
未成就,諸菩薩等聞多福德,於《般若經》起信
解故。已成就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輕
淺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德不復退轉故。
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歡喜
故,能令未來大乘教久住者故,准配《法華》上
下思之。又有八因,准《法華》第一文殊師利答
成就文,八大義因是,准義配文。若准《瑜伽》八
十一〈攝釋分〉釋經軌則,先解經體釋文義法
等起釋難次第,釋義中有多。第四依處及總
標中等起,並是發起所因,彼論云:如上所說,
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故,諸佛世尊流布聖
教,是故說彼名為依處事。依處有三:一、根本
事依處,有六:一善趣、二惡趣、三退隨、四昇
進、五生死、六涅槃生死。即前四涅槃,即餘無
餘等。於中三對。二、得方便事依處,有十二,即
十二行:一欲行、二離欲行、三善行、四不善行、
五苦行、六非苦行、七順退分行、八順進分行、九
雜染污行、十清淨行、十一自利義行、十二利
他義行。於中六對。三、依悲愍他事,有五:一
令離欲,即是為說生死過患;二示現,即為顯示四種道理,謂法爾、因緣、證成、作用四道理
也;三教道,即未發心者教授令使發心修
諸正行;四讚勵者,見退屈者讚勸令進;五慶
喜者,見能進修而不退屈隨生慶喜。時依處
即三世補特伽羅依處,即二十七種補特伽
羅,亦攝《思益經》如來五力。事依處中根本
依處及時依處,是彼以何說法;攝得方便依
處,即彼以何隨宜說法、以何方便、以何法門
攝,或大悲及以何方便攝。悲愍依處即離欲
等,約方便能起此五,即大悲補特伽羅依
處,亦大悲攝。《瑜伽》約能悲所悲別開,《思益》據
起悲之因亦大悲攝,故彼經云:如言諸法無我
而諸眾生不信不解,如來於此而起大悲。此
顯諸佛申慈悲故,為諸有情依善惡趣,乃至
自他利行,隨其所應,令知過失功德、厭欣修
斷及以獲證,故令離欲。示教讚喜等,於經文中
隨義思配,恐煩不述。別者准《智度論》隨經中
說,皆為起意,意因請等,比類皆然故。
今更
辨經起意中總有十門、別有五十二。
一為顯
於一而說此經有四種,一一為顯一乘故說
此經,故第二云今此經中唯說一乘等。二為
顯世尊平等大慧故,多寶讚云能以平等大
慧等。三為顯真如體唯一相故說此經,故第
三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等,前三令悟。四為
一切色身三昧故,喜見菩薩等得現一切
色身三昧,更有多一,略舉此四。此一略明因
令修。
二為顯二,有七:一為顯教理二勝故說
此經,故下文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
門難解難入。論釋云:謂證甚深及教甚深,又
蓮華二義亦此門攝,令欲聞故。二為顯因果
兩門故,本論云:自此以下明因果相令欣修
故。第三為顯權實兩乘,下文但以一佛乘故
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又云唯
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等,令取捨故。第四顯
真化兩身,〈壽量品〉云:眾皆謂我出釋氏宮,我
實成佛已來無量阿僧祇等,令知真化。第
五顯損益兩行,故〈不輕品〉云:其供養之者如
向所說,其誹謗者如前所說等,令妨修故。
第六顯勸捨穢生淨,如〈藥王菩薩本事品〉等,
令遠惡近善故。第七令厭下欣上,如第八
云:當生忉利天等,令離怖畏當親近故。
三
為顯三,有七:一顯三寶故,下文云:又見彼
土現在諸佛,及聞諸佛所說經法,并見彼諸
比丘等。又第二云:若有能信汝所說,即見
於我及比丘僧并諸菩薩等。論云:佛及弟子
差別示現三寶故,令起信樂故。第二顯三乘
差別,謂比丘等四眾及見菩薩種種因緣而
求佛道等故。論云:復乘差別令知勝劣。第三
顯世尊三輪化故,入定者顯記心輪,放光等
題神境輪,說法者顯教誡輪,令知勝人起尊
重故。第四顯悟知三性,下文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
法住等,令悟三性達所知故。第五顯三勝
行,下文云: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等,
為顯勝行令修學故。第六顯三種平等,一授
聲聞當得作佛記,二多寶佛涅槃涅槃起,
三現一佛攝一切佛。故論云,為除三種染無
煩惱三昧見等,染慢說三平等。三種染慢者,
一信種種乘異,二信世間涅槃異,三信彼此
身異,令證真理攝自他故。第七顯佛三菩
提,下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顯化身,我實成
佛已來久遠顯報身,如來如實知見三界
等顯法身,故論云,八者示現成大菩提無上
者示現三種佛菩提等,令識真化而求證故。
四為顯四,有七:一顯如來有四種說因論,亦云
四種成就:一往成就即種種方便;二教化成
就即種種知見;三功德畢竟成就,即種種念
觀;四說成就即種種言辭,令知二勝起渴仰
故。二顯開示悟入四種之事,令欣果行因
故。三顯四菩提行,下云於菩薩法遊戲神通
淨佛國土成就眾生,令修勝行故。四顯四安
樂行,即〈安樂行品〉: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意
離諸惡自利行,四心修諸善利他行全,弘
法利生,學是除非故。五顯如來四種勝力,
〈涌出品〉云:如來今欲顯發宣示諸佛智慧之
力、諸佛自在神通之力、諸佛師子奮迅之力、諸
佛威猛大勢之力,令知所說勝故。六顯如
來四種一切,〈神力品〉云:如來一切所有之法、
如來一切自在之力、如來一切祕密之藏、如
來一切甚深之事,四一切者,令知能詮教勝
故。七顯成就四法末代得聞此經,〈普賢品〉
云:一為諸佛護念,二殖眾德本,三入正定聚,
四發救一切眾生之心,令知勝法難聞,必修
勝行方得聞故。
五為明五,有七:一顯智慧甚
深故,論釋云:智慧有五甚深:一義、二體、三
內證、四依止、五無上甚深,令生忻證。二顯教
門有五種難故,論牒經云:其智慧門難見難
覺難知難解難入,令生推求願欲聞故。三
為顯五濁,下云所謂劫濁等,令生厭離顯佛
大悲故。四顯五劣不為說一,〈方便品〉云:鈍根
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
道,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令捨劣人故。
五顯五德為說一乘,下云有佛子心淨柔軟
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令學勝人
故。六明五乘令知根性,一雨所潤而各生長,
論云:為一向求大乘者增上慢云無別乘,令
知種種乘異故,說雨喻令識根機隨宜化故。
七顯五緣方說一實,〈化城品〉云:自知涅槃時
到,眾又清淨信解堅固,了達空法深入禪定,
令知法難聞要根熟故。
六為顯六,有六:一
示現六動,令眾警悟故。二現六趣,令眾厭
怖故,下文云,盡見彼土六趣眾生。三現行
六度,勸令修學,如下頌說。四明與六記,論
云:一未聞令聞、二說、三依何義、四令住、五
依法、六遮,配文可知。顯正逗機,令取捨故。
五顯莊嚴六根,勸令持讀,如〈法師功德品〉廣
說,應知令持經故。六明六種授記,令知當
果地起決定學心故,謂別記、同記、後記、無
怨惡記、通行記、具因記,廣如論辨。
七為顯
七,有四:一顯世尊具七成就,有種種言辭,令
生問求,一種種成就、二語言成就、三相、四
堪、五無量種、六覺體、七隨順眾生修行說
成就,配經可知,令知勝人具德辨故。二顯
七種眾生起七種慢,令知過失故。三為治此
說七譬喻令斷障染,如論具辨。四題持經具
七德,令行法故。〈法師品〉則為如來衣之所覆,
又為他方現在諸佛言所護念,有大信力及
志願力諸善根力,與如來共宿,如來手摩,令
知持經成勝人行顯經妙故。
八為顯八,有四:
一為願教具八甚深,論云:一讀誦、二修行、
三果行、四增長功德心、五快妙事、六無上甚
深、七入甚深、八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住
持甚深,配文可知,令知差別勝小教故。二為
令離八邪然,下文云薄德少福人等,又云
不求大勢佛等,又云我本著邪見等,令知
邪正故。三令修八正,下文云:世尊知我心拔
邪說涅槃,令知勝用得出世樂故。四令離
八難,〈提婆品〉云不生地獄等,令知勝利得世
善果故。
九顯九部經,為趣大說,令捨權故,
故下文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
為本,以故說是經,令知方便半滿教故。
十為
顯十,有五:一顯文殊得宿命智成就十事如
現在前,如論具辨并配文顯,顯師資勝故。
二顯教法有十勝妙,下文云演說正法初善
中善等,令生忻習。三顯大乘有十無上,令知
經勝等,如文具辨并及配文。四顯十義故說
一乘,知《攝大乘論》及《莊嚴論》,令知大乘有四
祕密故。五顯此經有十殊勝:一舉事明難勝,
略舉六行顯此為難,如〈見寶塔品〉說。二喻類
難思勝,略舉十喻明於此經,如〈藥王菩薩品〉
云,譬如一切川流江河諸水之中,海為第一
等。三證聽二眾勝,明證則多寶塔涌欲
開化佛皆來,此為證明勝。龍宮地下上諸支
提,普賢妙音傍歸寶塔,又聲聞菩薩具德者
雲趨,四眾龍天居尊者霧集,為聽眾勝。四能
除八難勝,《成實論》說四輪能摧八難,於此
經中小聞生信即能總除,如〈提婆達多品〉說。
五生天值佛勝,如〈普賢品〉說。六得住淨土勝,
暫聞一品即往淨方,如〈藥王品〉說。七不退菩
提勝,一聞生信不退菩提,如〈分別功德品〉說。
八為世福田勝,持經四句堪受人天勝妙供
養,一劫讚佛福雖無邊,一讚持經福更過
彼,如〈法師品〉說。九獲福難思勝,持讀此經
功德無限,如〈藥王品〉及〈分別功德品〉說。十速
得成佛勝,如〈提婆〉及〈不輕品〉說。具如行儀
所說。略舉大綱,明此十門,恐繁故止。
前來五
十二緣,此經因起,頌曰:初四三各七,五七六
有六,七八四九一,十有五應知。
吉藏法師略陳
十義:一說菩薩道,二受梵王請,三顯三世佛
權實二智,四說三淨,五說三攝法門,六說
三種法門,七為斷疑,八說中道,九增念佛
三昧,十為三世眾生如實分別罪福二門。今
略敘彼一為說菩薩道故說此經。
問:
始自
華嚴之會,終竟法華前,集諸大乘經,已說菩
薩行,今何因緣故復更說耶?
答:
有二菩
薩,一直往、二迂迴,今為迴小入大菩薩,故說
是經。
問:
何以得知,華嚴等為直往,今為迴
小入大者說?
答:
〈涌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
身,即寂滅道場見盧舍那;聞我所說,謂華嚴
教,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則知前未為如是人
等,我亦令得聞是經、入佛慧,故知今為迴
小之人。
問:
何故先為直往,後為迴小?
答:
修
行久近別故。
二為受梵王等請,故說此經。
問:
昔般若等教已明受請,與今何異?
答:
請
有二時,酬亦兩種。初請一說根本法輪故,今
受請與昔為異,如〈方便品〉及《智度論》初卷說
之。
三者欲明三世諸佛權實二智相資成,故
說於此經,非實無以顯權、非權無以顯實,實
有起權之功、權有資實之用故。下文云:於一
佛乘分別說三,即從實起權。我設是方便令
得入佛慧,則以權通實。稟教之徒或執權亡
實,昔執三乘人不能悟入一乘之道;或執實亡
權者,聞法華一乘謂無三乘,說破可知。
四欲
說三淨法門故,眾生本性未曾垢淨,於眾生
顛倒故成垢淨,垢重不可頓拔故。佛菩薩漸
漸出之以開三淨:一以五戒十善淨三途,二
說二乘以淨三界,後明一乘以淨三乘。以三
途為重苦,三界為中苦,變易生死為下苦,故
說三淨。
五為說三攝法門總談聖教,有此三
門:一攝邪歸正門,二攝異歸同門,三攝因
歸果門。攝邪歸正門者,釋迦未出凡有二邪:
一在家外道起愛眾生,二出家外道起見眾
生,並乖正道,故稱為邪。〈方便品〉以諸欲因緣
墜墮三惡道,即起愛之流入邪見稠林諸
見外道,如來出世攝彼二邪歸五乘之正,此
二之中有無聞非法,以人天成就。三乘性
者,三法攝故,攝彼二邪歸乎五正。二攝異
歸同者,若懸悟一道者,不須更說為鈍根流,
雖捨二邪更五乘異,攝前五異同歸一乘。三攝因歸異=果ィ【原】【乙】異者,離攝五歸一但是異者,離攝五歸一但是因行,欲
令修因證極果故,說稱如來真應兩身為攝
因歸果門。
六欲說三種法門:一根本法輪,二
枝末法輪,三攝末歸本法輪。佛初成道為諸
菩薩說《華嚴》等根本法輪。薄福鈍根不堪聞
故,說二乘教為枝末法輪,四十餘年說三陶
練,今此法華方會歸一,即攝末歸本。
問:
何處有文?
答:
〈信解品〉云:遙見長者踞師子床
羅列寶物,即指《華嚴》為根本教。喚子不得,
遣二人,脫寶服、執糞器、著弊衣、宿草庵、假稱
子,為枝末教。為會親族集付家財,攝末歸
本。
七為除聲聞菩薩疑故說於此經,如新疏
辨,雖少有別,略不明也。
八為欲說中道法故,
故說此經。
問:
何以得知?
答:
二周說法,初皆
放眉間白毫,上不以頂,下不以足,放眉間
者,表二周說,皆中道也。初周明一道清淨,即
一乘也。第二周明一法身清淨,真實身也。
問:
何故明中道?
答:
昔說五乘,為顯教五,稟
教之徒聞昔五乘作五異解墮在諸邊,稟人
天教者在生死邊,求二乘者墮涅槃邊,學大
乘者著大乘邊,今破此諸邊令心無著。
九為
增念佛三昧,故說此經。自昔未明真實身、方
便身故,凡夫二乘、始行菩薩未識佛,故不解
禮念,但有所得心禮念,即禮念有所得心,何
曾禮念於佛?故佛非彼師,彼非佛子。今開身
方便、身真實,方解禮念。
問:
昔云何不解禮
念?
答:
昔執雖多,不出三種:一者不識本一迹
多,二不識本無生滅應有生死,三不識釋迦
久證法身非迦耶始得,為此三病,故示三種
教門。一明釋迦淨土諸佛應身不二,故知應
身不二、迹身不一。二者開塔同坐,顯多寶滅
而不滅,則知釋迦雖生不生,不生不滅名為
法身,方便唱滅,稱為迹用,故王宮生而不起,
雙林滅而不失,迹雖生滅宛然,而法身未曾
起謝。三者過去久成未來不滅,稱為法身。然灯授記,伽耶成道因為方便。
問:
釋迦識法
身,法身有久近不?
答:
法身無久近,以法身無久近,則悟亦無久近。所以然者,悟本於法
身,法身既無久近,則知悟之亦無久近;既知
久遠悟而無久,當知今近悟亦無近。
何故
但明此三?答:
初則法身不二、迹身不一,未知
不二之身為生滅、為無生滅故。次明法身無
生滅、應身有生滅,雖知生滅法應有異,未知
釋迦為始證、法身為久證故。次明其久近,一
切諸佛皆具前二,釋迦具三。
問:
既明念佛,
如何為念?
答:
《大品經》云:以無憶故,此顯除分
別,不見佛為所念、生為能念,如真理體而為
禮念,如〈安樂品〉及〈壽量品〉明。
十欲為未來十
方眾生如實分別損益、罪福二種業報者,如
行儀說,十義親疎邪正思之。
經得名門,疏
中云依順體義處中,因出世報者,依《宗輪疏》
云各有四種,謂教、理、行、果,略有三。且教有
三者:一無義言,如四吠陀論,婆羅門誦之,
音聲清雅甚自可重,但尋其義都無理趣,
如彼論云,我已飲甘露成就不復死等。二邪
妄言,如九十五種外道,亦說因果,但明邪
僻,故名邪妄。三如法言者,如佛所說因果
道理,說苦集是世間因果,滅道為出世因果,
道理相稱不乖僻故,名如法言。理有三者:一增益義,如諸外道,於無我法橫計我法
等。二損減義,如諸邪見及斷見等。三順體
義,如佛教法,有則說有、無則說無,離斷常
見,故名順體。行有三者:一順世因,如在於俗
事君忠事父孝等;二邪僻因者,謂妄計諸
邪戒禁等;三處中因者,如佛法門離苦樂
邊離邪求等。果有三者:一諂詐果,如曲從
命以取榮祿等;二虛妄果者,如諸外道妄計
無想以為涅槃等;三世出果者,如佛教法能
令眾生出於生死證得涅槃等。由依教、理、行、
果有邪正,故立如是名,令捨邪歸正。
又為
得四清淨故明四總名:一教清淨,二義清
淨,三方便清淨,四所得清淨。如次立彼,教
即初中後善等,理即離彼增益損減等行、離
苦樂等,果非世間眾苦所依識惑所染,故名
清淨。又為依詮悟理、依理起行、由行得果,若
無能詮,無由悟理;若不悟理,有邪分別,故造
諸惡行。有邪分別,故造諸惡行,故感諸苦果。
今依教正能顯正理,既證正理能起正行,由
正行故能得勝果,故依於四以立其名。又由
教故生於聞慧,依理生思,依行生修,因此
得果故。《攝大乘》云: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
又有二類:一依人、法,二依法、喻。或單或雙,
綺互不定。何故如此?依人名者,令知修六
和敬故;依法名者,令知了義不了義墨法
文法等故;依法喻者,為鈍根故、廣略明故。
從處從事皆法中收,法名寬故。准於上義,法
教立名雖有眾多不出於此,且如《攝論》談其
名者總有十種,頌云:法、補特伽羅、法、義、略、
廣、性、不淨、淨,究竟,名所行差別。初法名者,
謂色受等。補特伽羅者,謂天授等,世間名;隨
信行等,聖教名。後法名者,謂契經等。義名
者,謂此所詮殺害於父母等。略名者,謂一
切法無我等。廣名者,謂色無我等。性名者,
謂阿等諸字,是詞句因故。不淨名者,謂諸
異生,為諸煩惱垢所染故。淨名者,謂諸賢聖,
垢永斷故。究竟名者,謂總所緣,即般若波羅
蜜多及十地等,以總略義為所緣故。此有五
對:一法人對,二教義對,三略廣對,此三如
次;四染淨對,第八九名;五分別非分別對,
亦得名因果對,第七第十字為餘因,故分別
名第十,為顯究竟理故名無分別。於中第二
八九從人名,所餘從法名,然今辨教即是第
三契經等名。《瑜伽》八十一,名有十二,頌曰:假、
實、同、異、類、隨德、及假說、同、非同、所了顯、不
顯、廣、略一。假立名者,於內假立我有情等,
於外假立瓶盆等名。實事名者,謂於眼等色
等諸根義中立眼等名。同類相應名者,謂有
情色受大種等名。異類相應名,謂佛授德友
等名。隨德名者,謂質礙名色、領納名受等。
假說名者,謂呼貧名富等。同所了名者,謂
共所解,與此相違是非同了。顯名者,謂義易
了。不顯名者,謂義難了,如達難弭荼呪等。
略名者,謂一字名。廣名者,謂多字名。此中六
對:一隨詮假實對;二同類異類對;三稱體虛
設對;四共非共了對;五詮義難易對,亦云詮
事題密對;六能詮略廣對。雖十二名,不出人
法,文顯可知。若辨教名,隨其所應,義准可
通。
通論諸教立名不同,總開六例:一依六釋
通別,二教理行果通別,三人法通別,四法
喻通別,五三寶通別,六讚毀通別。或合為
二,所謂人法。於前六中據其通別復有多
類,如依六釋;或唯有一,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無唯一必滯二釋,如《涅槃經》體,既通能
詮所詮,即有持業及依主釋;或通三釋,如《成
唯識論》、《大乘阿毘達摩雜集論》等。有通依
主、持業、有財,如《正法念經》等即通持業、依
主、隣近,餘可准知。或可無有具六釋者,若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別,通即有十五,別即有
四。二二各有六,三三合有四,四四合有一,
《遺教》、《無量義》、《大忍辱》、《涅槃經》,如次教理行果
四單名也。二二合者,如《解深密經》等教理
合,《大方廣菩薩十地經》教行合,《稱讚佛功德
經》等教果合,如《信力入印經》理行合,《如來入
一切佛境界經》理果合,《如來求佛本業經》行
果合,餘可准知。法人單合,皆易可知。人喻
名如《菩薩瓔珞本業》,人法喻合如《勝鬘師子
吼一乘大方便經》。三寶單合者,《阿閦佛經》、《四
分戒經》、《說無垢稱經》,三寶如次。《如來功德莊
嚴經》佛法合名。《佛大僧大經》佛僧合名。《菩
薩戒經》法僧合名。《阿難問佛吉凶經》三寶
合名。已上總是立名不同,廣如《唯識論鈔》敘,
恐繁且略。
然學之者,應先敘通名,後敘此經。此經名中
分之為二:初依疏辨,後述異名。述異名中
初解妙法,後辨喻。初解妙法者,南岳思禪
師云有十妙:一境妙,二智,三行,四位,五
三法,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眷屬,十功
德利益妙。境即十如,智即能緣本後二智,智
所導為行,行所歷名位,位所依為三法,依
法以應物機為感應,隨能感而為現通名神
通,應感者而演教為說法,因隨佛化聞法能
悟為眷屬,以法授生為利機隨入為益名功
德利益妙。何以得知有斯十妙?准下文知,〈方便品〉言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等,
即境妙。我所得智慧等,即智妙。具足行諸道等,即行妙。乘是寶乘因位直至道場果位,即
位妙。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等,即三法妙。我以佛眼觀,皆是五子,驚入火
宅,見父居床等,為應感妙。今佛世尊入于
三昧雨華動地放光遠耀等,為神通妙。所可
說法初中後善言辭柔軟,其所說法皆悉到
於一切智地,但說無上道等,為說法妙。教化
諸菩薩無聲聞弟子,為眷屬妙。聲聞聞法得
記佛前,末世隨聞所得福利,皆為利益妙。生
起次第,准義說之。上解妙法。次解喻者,華
有眾多,何故獨舉蓮華為喻?答:吉藏法師云,
略有三義:一者離喻,二合喻,三者通喻。言
離喻者,一明此華不有而已,有則華實俱
合;此經不說而已,說則因果雙舉,故以蓮華
喻於因果,故論云示現因果相等。二者由華
開而實現,由言發而理顯,故以蓮華喻於教
理,故下云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等。三者華未
開而實未現,華開則實方現,未開方便門則
真實相未顯,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方顯,華開
喻方便門開,實現譬真實相顯也,故下云開
方便門顯真實相。二合喻者,略有十義:一
華從種生,喻一乘必有種起,故下云佛種從
緣起等。二者此華從微至著,喻佛乘漸漸增
長,故云漸漸積功德等。三者此華增長滿足
出濁泥水,喻佛位國出離生死,故下云如
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等。四
者此華雖出泥水而不捨泥水,喻佛雖出
四流之外,而不捨三界之中,故下云在門外立
聞有人言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五者此華妙
潔第一,喻於佛乘五乘第一,故下云是乘微
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等。六者此
華凡聖歎愛,佛乘亦爾,世出世間稱歎愛
敬,故下云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讚供
養禮拜。七者此華臺葉具足,喻於佛乘萬德
皆圓,故下云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
及佛餘法。八者此華佛菩薩坐,此經亦爾,為
佛菩薩而住其中,故下云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九者此華
開合有時,喻此一乘隱顯有時,昔隱今顯,故
下云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
決定說大乘。十者此華劫初成時梵王坐上
為眾生父,是經亦爾,故下云如大梵王一切
世間之父,此經亦爾,為一切世間之父,為一
切賢聖等父,餘處復說智度菩薩母以方便
為父等。三通喻者,《大集經》云:慈悲為根莖,
智慧為華葉,三昧為鬚臺,解脫為敷實,菩
薩為蜂王,涅槃為甘露,是故我頂禮《妙法蓮
華經》。復有釋云: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
也。法者,十如權實之稱。蓮華者,喻權實法
也。良以妙法難解,從近喻遠也。
次意乃多,
略擬前後合成六喻:一為蓮故華,喻為實故
權,故下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
種種道,其實為佛乘等。二華敷喻開權,蓮現
喻顯實,下文開方便門顯真實相等。三華落
喻癈權,蓮成喻立實,下文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四又蓮喻本,華喻於迹,從本垂迹,
迹依於本,下文云劫濁亂時,乃至云是故諸
佛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等。五
者華敷喻開迹,蓮現喻顯本,下云汝等諦
聽,如來說祕密神通之力,乃至我成佛來復
過是數等。六華落喻癈迹,蓮成喻立本,下文
云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虛
等。是以先標妙法,次喻蓮華,蕩化城之執教,
癈草庵之滯情,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
理,會萬善之小行,歸廣大之一乘,上中下
根皆與授記。又發眾聖之權行,顯本地之幽
微,故增道損四生、作隣大覺,一期化道事理
現俱圓,蓮華之喻意在斯也。
品有無中云五
失三不易者,彌天釋道安云:譯胡為秦有
五失本、三不易也。一者梵言盡倒(有云書倒,更勘),而
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梵經尚質,秦人好
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梵
文委悉,至於歎詠丁寧反覆或四不嫌其
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梵有義說
只似亂辭,尋說向語亦無以異,或一千或
五百刊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合成,
將更傍及反勝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
五失本也。然智逕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
因時,時俗有異,而刪雅古以適於今,一不易
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代之
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
難出經去佛未遠,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
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近意量截,彼阿羅
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是,豈
將不知法者之猛乎?斯三不易也。涉茲
五失、逕三不易,譯梵為秦,詎可不慎乎?
明經品得名中有二:初釋品名不同,後明
得名。名不同者,《正法華經》云光瑞品、方便品、
應時品、信樂品、藥草品、授聲聞決品、往古
品、授五百弟子決品、授阿難羅云決品、藥王
如來品、七寶塔品(提婆達多品入寶塔品內)、勸悅品、安行
品、他地涌出品、如來現壽品、行福事品、勸明
品、歎法師品、常被輕慢品、如來神足行品、藥
王菩薩品、妙吼菩薩品、光世音普門品、總
持品、淨復淨王品、樂普賢品(末云佛說此品時,如恒河沙億
百千菩薩眾,皆悉總持即盡之也)、屬累品。釋品癈立中,〈屬累〉若
在〈藥王品〉前,乃有八違。有為十證〈屬累〉令
在〈藥王品〉前,令還妙故證,但云化佛使還
本土,多寶佛塔未遣還故。二不言佛讚證,〈藥
王品〉中但云塔讚。三妙音開敬證,涌出遍禮
分身,妙音但禮二佛。四穢土非淨證,化佛未
去,此猶令淨,妙音來日何為被呵。五問佛
來不證,云多寶如來來聽法不?既不見多寶,
明塔已閉。六欲見多寶證,若未閉塔,二佛同
坐,自應觀見,何須請見?七請見唯聞證,既
唯聞聲,不言見佛,明知已閉。八敬塔非佛證,
二佛同坐,應禮二尊,何故但言禮多寶塔?
九二分不齊證,化佛若是未還,何以不齊奉
施?十無別分身證,若〈藥王品〉下猶有化佛,何
無文證?以此十證〈屬累〉不令在後,應廣如
彼說。敬尋斯說,理奧文通。然義有千途,今者
翻歸舊轍,上德既以十證《屬累》令有於先,若
爾有十不可,是故〈屬累〉還令經末。一令還如
故證不可,非言如故,但令塔閉不遣還國,《正
法華》云:多寶世尊七寶講堂佛之塔廟還復,
故處迹不可言。經本有別唯一佛說,又不同
小,見聞異故。二不言佛讚證不可,〈藥王菩
薩本事品〉云:多寶如來在七寶塔中,讚言善
哉善哉,雖開寶塔佛無在中,今言多寶在寶
塔中讚言善哉,不言塔讚,云非佛讚證不
可言。三妙音關敬證不可,以下方涌出遍
禮分身、妙音不禮,即證已去;亦應文殊不禮,
分身已去。〈提婆達多品〉亦云:至二世尊所修
敬已畢往智積所,不言遍禮,豈化佛去?故為
不可。四穢土非淨證不可,若以妙音被誡土
還穢者,亦應化佛使往靈山出應非淨,若云
雖云諸山據本相說、談土實淨,妙音見穢類
亦如是。若云雖變淨土靈山尚存故不為例
者,靈山非穢變淨猶存,既土石山如何得
在?故言在者據初時說。如文殊從海涌出,猶
言詣耆闍崛山,時會並以昇空詣山欲何所
為?故雖詣空寶塔,據本尚言詣山處地遣使
持華詣山,故知據本非淨,土內可有耆山。下
文云:時我及眾僧,俱出靈鷲山,亦據本處
說。若云經云唯留此會眾,亦留人山者,不爾,
眾令聞法本為可留,山不聞經留之何益?故
云穢土非淨證不可。五問佛來不證不可,何
者?文殊請見妙音,釋迦如來云多寶如來可
為汝等而現其事,時多寶佛告妙音言,善男
子來,文殊師利欲得相見。來承佛召,如何
假問?問者為傳佛言,故經云淨華智佛問訊
世尊。又問多寶如來來聽法不?非妙音自問,
故為不可。六欲見多寶證不可,若云二佛同
坐即令俱見,何須請佛?我今欲見多寶佛者,
菩薩下人、如來上果,加被令見可得覩尊,若
未加被即不得見,希望佛加故請欲見。且妙
音將至,文殊尚請佛加,妙音既現,處因得見,
要須佛力,故雖同坐請已方見,非是請見即
證塔閉,故為不可。七請見唯聞證不可,若
以請見,經但稱云讚、不說見身,即明不見
多寶;亦文殊請見妙音,經不讚妙音來至、
文殊得見,文殊亦應真不覩妙音。若已請見,
來即得見,何須說者?妙音請見當即見,何要
文中說得見?故為不可。八敬塔非佛證不可,
何者?若以妙音敬塔不云敬佛,即證塔閉,
亦應普賢來日不言敬塔,塔亦應無,不得言
塔比時已去,文無遣塔之處,雖不敬塔不妨
塔有,不言敬佛何妨見佛。又如塔開之後
一切總在虛空,文殊海會云詣靈山,豈可不
知佛在寶塔?以本山故言詣山,以本在塔故
云敬塔,非不詣空及親禮佛。又如俗云謹書
足下,未必安於脚膝下,但是敬辭,此亦應
爾。又准《正法華》,觀音奉瓔,一分奉釋迦牟
尼,一分奉多寶如來,不言奉塔,明塔未閉妙
音得見;今言唯閉,故為不可。九二分不齊證
不可,若以多寶但為二分,不奉化佛,明無
化佛,亦應龍女但奉釋迦,多寶亦應以去。
又文殊不禮多寶,多寶不無;觀音不奉分
身,何得即云以去?禮敬齊故,故為不可。十
無別分身證不可,設下經文不說化佛,何癈
措在,如〈藥王品〉下不言聲聞,聲聞豈即非
有?若以〈普賢品〉中說有,即證現有聲聞,唯《正
法華》等〈屬累〉既在經末,明知化佛亦有,文
義須說可即說之,文義不須何為強說?故
不可。
分判本文中,一說〈方便品〉下八品為
正宗,一說乃至〈不輕菩薩品〉為正宗。雖有二
釋,意取初釋。何以故?下文言,今此經中唯
說一乘,又云開方便門,即是顯昔權;顯真實
相,即是今說實。又〈方便品〉既是根本正明權
實,所說之乘譬喻化城,重說前義,三根獲
說已下即讚歎勸行。說法既周,即智積
請去,為明流通顯經力勢,化廣速成,非是
會權顯於一實。又論釋告鶖子所由,為諸
聲聞所作事故,欲令聲聞迴趣大故。又《攝大
乘》說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說二乘無,令
捨不趣,豈說報法不令起化,成應佛已不起
化故,應不令修佛恩德故,故知不為捨於化
身唯說法報故。又復三佛俱是菩提無上故,
故第一說善。餘明〈方便品〉下乃至〈不輕品〉為經
正宗,云〈方便品〉下十九品明經體,後八品明
流通,序明興教之由,體明即坐之益者,若以
得記為益,即說〈方便〉已下八品為正宗;若
以得證皆名為益,應遵法師善乃至普賢,何
故但至不輕?准此即有太寬狹失。餘准前
判,得失可知。
有釋七成就中,序成就有二:
一顯法門中勝,二自在功德成就。云以法門
中最勝,故配序成就文,自在功德,故配餘
六種。此釋正違論,論文自分七成就已云:
又序成就者,即各別牒解釋,以其二義別屬
城山,何得自在屬下六成,不得云論言顯此
法勝舉屬經文,功德成就既不結配明屬餘
六,以法勝言雙顯前二,以能詮教及所詮功
德俱名法故,法名寬故。
解如是我聞,皆云阿
難親從佛聞者,
問:
如佛成道二十年後阿
難方始出家,云何諸經皆言我聞?
答:
佛重為
說。何以得知?《菩薩處胎經》具廣分別,佛歷
問所說,不聞之者阿難言不聞,佛勅聽為說,
阿難得佛覺三昧,悉能受持故也。
問:
若
爾,何故《智度論》云:阿難將昇高座說經之時,
向佛涅槃方而說偈言,佛初轉法輪,爾時
我不見,如是展轉聞,昔於波羅奈,為五比
丘眾,轉四諦法輪?
答:
《智度論》文隨他餘部故
作是說。又釋,佛初在彼為五人說,後更重為
阿難再說,云展轉聞。
問:
若爾,《入大乘論》云:
阿難持法不盡明,二十年前皆悉不持。又引
《中阿含》說:釋提桓因語欝多羅言,尊者!我得
他心,觀閻浮提一切眾生,無有盡能受持
佛法,唯除尊者,餘不能了。以是因緣當知阿
難非悉能持。又《首楞嚴經》中佛為淨日藏天
子說:阿難所持小不足言,不受持者,乃有
無量。乃至廣云復滿十方微塵世界,皆如阿
難不能盡持,亦復如是。
答:
據佛未加未重
為說故作說。又解,《首楞嚴經》據佛所悟
未說之法,云不能總持,如言未說如林中葉
等。又若此處所說之法阿難能持,於餘十
方諸淨土說,阿難不持。
問:若阿難陀非大菩
薩餘不能持說,既是菩薩,化作聲聞何不能
持?
答:
在因位故,據=處【甲】據顯相身在此界=礙【甲】界故,於餘處說云不能持,在此界中據顯相身在此界故,於
餘處說云不能持,在此界中若寶=實ヵ【原】,實【甲】寶=實ヵ【原】,=實【甲】【CB】實實無能,云何+(中)【乙】何《阿含》云唯除尊者=壽云【甲】尊者餘不能了?欝多羅者亦聲聞故。又何《阿含》云唯除尊者餘不能了?欝多羅者亦
聲聞故。又違《處胎》云悉能持,不爾相違,故作
此通,諸文無過。
言諸漏已盡釋名者,《俱舍》
云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
從有頂天至無間獄,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
過無窮故名為漏。世親菩薩述經部云:若善
釋者,於諸境界流注相續泄過不絕,故名為
漏。若准《大乘雜集》第六云:令心連注流散
不絕,故名為漏。此復云何?依外門流注,故立
欲漏;依內門流注,故立有漏;依彼二所依門
流注,故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是漏
義。解云:於境泄過立以漏名,但得小乘之
糟粕,失大乘之淳粹。出漏體中,有云《瑜伽》
六十四無明漏,唯取惡見所依無明為無明
漏,故彼論云,略由五相立助解脫欲無明
漏:一有想論門生起無明,二無想論門生起
無明,三非有想非無想論門生起無明,四
由斷見論門生起無明,五由現法涅槃論門
生起無明。以此文證,唯取分別。又但取見所
依無明者不爾,此且依欲界三求門說不有
唯言不爾,上略無明非漏故,如疏釋大乘
盡理故。《瑜伽》八十九云:諸欲界繫一切煩惱,
唯除無明說名欲漏,諸色無色二界所繫=系【甲】繫,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繫,
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有漏。於彼三界所
有無智,總攝為一立無明漏。若一切有《俱舍》
頌云:欲煩惱并纏,除癡名欲漏,有漏上二界
唯煩惱,除癡無記同內門定地,故合一。無明
諸有本故,別為一漏。然纏中除惛沈、掉舉,《婆
沙》云:彼界纏小不自在故。准《品類足論》
及經部宗,即加此二。然准二宗,三界煩
惱三漏攝盡。經中復云無復煩惱者,二釋如
疏,非前三漏攝,或不盡更言無復餘。有釋
言,前之三漏攝取不盡故,更言無復煩惱,
深為大妄。
盡諸有結者,有言,非是九結。相
應宗云:九唯欲界現纏,故應取五上下分結。
今謂不爾,准八十九云:依九種事能和合
故,建立九結:一依在家品可愛有情非有
情數一切境界貪愛纏事;二即依可惡一
切境界瞋恚纏事;三依自有情數憍慢纏
事;若四、五、六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邪
僻勝解纏事,謂依聽聞不正法故,依不
如理邪思惟故,依非方便所攝修故,如是
差別即為三三種;七依於善說法律無勝解
纏事;八依出家品智貧窮事;九依在家品財
貧窮事,如次起九。後二據因,以出家品慳
悋法故,當知貧窮智;在家品慳財故當貧
窮財。此據多分欲界所生,不說唯言。准《雜集》
第六云愛結者,謂三界貪愛結所繫故,慢結
者即七慢,無明結者三界無智等,大同有部
《中邊論》第一文,亦通說,不言唯欲故。又八十
四云: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為結。第五趣
向事能生五趣,於諸趣中能和合故,名趣
向事。既言諸趣,不簡上二界,明許通三界。三
見二取各合為結者,且《俱舍》云:物取等故,即
彼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然,故名物等。三
等所取、一等能取,等故名取等,所取能取
有差別故。何緣纏中取愱、慳二?答:不善性
自在起故。八纏可爾,十纏中忿、覆亦具二
義,應言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貧賤因故,遍
顯勸懺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故准
疏解,文為盡理。若取五上下分結者,准八十
四云:望色無色,欲界名為下分,望其修道,
見道為下分,由約此二下分差別,准此即應
五下分結准分別。或無俱生愛不成有結,闕
潤生故,違餘文故。此既約多分,九結亦應
爾,略舉二三,餘文異解多有乖失,准此可知。
列阿修羅眾中,有人引《阿含經》云,光音天
入海,精流海內遂成一卵,逕八千歲生女修
羅,身如須彌,千頭小一,水觸女身生毘摩質
多,其形四倍大母,九頭八脚千手小一,
納香山乾闥婆女生舍脂者,此是經中談
外道義,不爾,欲天尚無精穢,豈光音天
而有精流?
有釋說法時至成就中,言大乘
經通名,無量義已下別名,然其別名不唯解
無量義,亦通一切諸大乘經者,其義未可。
且解總別,理即可然,以大乘經一切大乘經
通名,此即極成無量已下別名。然=經【甲】然亦通然亦通
一切大乘,此即未可。論解時成舉說無量
義,若通一切何名時成?或說餘經未說此《法
華》故,以此故知,十七名者但解一無量義。又
復論云:此修多羅有十七名,若通一切何須
說此?又自解云:此時所說一部教義但得三
名,如《華嚴》等但名方廣。又云:餘十四名所詮
之義,《無量義經》中不具故,《無量義》不得餘
名,但得三名爾,何得云十七名通一切大乘
經?又復論云: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名,若《無
量義》名不具足,何得云此有十七名?
見六趣
中有說閻羅王,准《華嚴經》則別立趣。《華嚴
經》云:令諸眾生離閻羅王趣枷栙等苦。又言
令諸眾生離地獄、畜生、餓鬼及閻羅王四惡趣
苦。以此文證,故別立趣。若准《伽論》第二,劫初
成滿已,有一有情起增上雜染業,生那落迦
中作靜息王。既言生彼,故知彼攝。今謂不爾,
若許彼趣攝,應受彼趣苦;若受彼趣苦,
何能治罰彼趣有情?故《二十唯識》云:何緣不
許獄率等類是實有情,不應理故;且彼不
應那落迦攝,不受如彼所受苦故,乃至應自
不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燃苦,云何於
彼能逼害他=苦地【乙】害他害他等?以此故知非彼趣攝。然《華
嚴》云及閻羅王四惡趣苦者,以王臣別開為
一趣,據實鬼趣如修羅趣於天別開,《瑜伽論》
云:生那落迦中作靜息王者,判彼趣故。又
應云生那落迦作靜息王所判有情,不爾,便
違《二十唯識》及餘經論是鬼趣故。
問:
大義
內成就中,論釋有八,如文具列,然未知
開權顯實,對中論云示二種密境界,為頓
悟人為漸悟者?
答:
准義雖通,然意約漸悟。何
以故?本為聲聞所作事故,欲令聞知難信法
故。若據頓悟示密境界,即是令取清淨義
竟,何須復說?故對聲聞令捨昔權,示聲聞
密境界令取今實,示菩薩密境界。上雖總
示令欣,未別令修理智,令修證二果故,有得
智觀理對文。
問:
有云為說二種密境界者,
謂吹大法螺、擊大法鼓,其義如何?
答:
彼說非
理。非理者何?論云大法鼓二句示現。若取
法螺,即大法鼓一句示現,何得云二?若云取
大法鼓并彼法螺云二句示現者,不斷大法
鼓,復明何義?若云彼論所牒經與此別,若
爾論文自釋別經,何須引釋此《法華經》?況復
大乘無別部,釋=只【甲】釋釋一佛說無有二經,只應從
論八,云何得自意量度?有釋:阿含八種甚
深亦通釋智慧。義雖可爾,然釋論文八種甚
深通釋二者,違於論說,如文可知。
問:
論云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為利益二種人故。下
文復云四悔驚怖者,謂大德舍利弗等我不
應證如是小乘法自止,即此悔心名為驚怖。
應即先驚怖,云何釋云不說無驚說即有驚?
答:
以有論云,謂若為說,謂大德舍利弗等我
不應證等,故云說即有驚。又如疑心既有新
舊,此悔亦爾,為欲斷改悔因更悔起。又先
悔修小,今者為說,方悔不早修大,故釋無妨。
今更一釋,或可疏本有誤,應云二:一說即有
驚,二不說即無驚,以舍利弗云聞說未聞
斷疑悔故。此釋有過,不順經論故。
又問:
驚怖有五,如怪驚怖恐更有謗,密令退席;損
及顛倒何不退席?
答:
聞之不謗故可在座,增
上起謗故令退席。
問:
損驚怖者,聞而不謗
故不令退,何故論云謂有聞聲取以為實
謗無大乘?
答:
謂聞聲執實謗無大乘者,據昔
凡夫創聞小教執為究竟,謂無大乘。未曾聞
說大乘,起謗此損減謗,遂依修小將為究
竟,我究竟取如是涅槃。今聞大乘既信不謗,
但揣無分不能進修,既聞唯一,便謂無有聲
聞得滅,返道疑生故名為損。故下文云:若
我弟子實得阿羅漢辟支佛,不信是經無有是
處。
問:
既不為說,定性二乘為在座不?
答:
辟
支佛果此會定無,經但說有求緣覺故;定性
聲聞雖不生,為有亦無妨,令成不愚法故。又
設聞雖信,既不迴心又損驚怖,無亦何爽。
問:
難云二子趣於牛羊鹿稱出宅,太子趣於
牛應當亦出宅?
答:二乘或苦盡,羊鹿稱出宅,
初劫或猶行,不得稱出宅。
問:
地前菩薩或
苦在不得稱出宅,初地已上或苦在亦應非
出宅?
答:
分別二障初地斷,得離分段稱出
宅。
問:若爾,初地受變易,得離分段名出
宅,變易八地受,前七未離非出宅?
答:
前七有
能離分段,雖非變易稱出宅。
若爾,三果有能
離分段,初三果人稱出宅?
答:
初地菩薩力
有能、悲心不受稱出宅,前三果人離不定,非
是故留,非出宅。
若爾,前三未能迴向大,不受
變易非出宅,出宅迴心受變易,能離分段
稱出宅。
答:
據迴心者,既受變易得名出宅。
若爾,初三果人豈得名為出三界苦、具足三明
及六神通等?下第二云:若心決定具足三明
及六神通,有得緣覺不退菩薩。長行又云:
見諸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
答:
此等諸文
據決定說,有學迴心及受變易俱不定,故不
障名出。若不如是應不索車,若未索車如何
與記?若云在宅亦得索車行記,得車即應
有學乘車出宅,若爾即便有學勝無學,宅內
得車故。若云有學未名得車,說無學故者,云
何無學得記即名索車與車,有學得記不名
索車與車?若云或苦在故不得名索車與車,
七地已前亦爾,思之。
問:
釋遮中准論云,無
二乘者無二乘涅槃,為但無涅槃,為行果等
亦復非有?
答:
有云,能詮之智證所證理,既
無二涅槃,明亦無二智;二智既無,故亦無二
行;行因教起,亦無別教,故說一雨等。如實
義者則不如是,但無二理,一真如故、唯大涅
槃故、上下諸文但云法身無差別故。又云何
體法若=者【甲】若唯一乘體若唯一乘體故。一乘體者,謂諸佛如
來平等法身,聲聞辟支佛非彼平等法身之
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既云以因果行觀不
同,明智行等別;又前云彼三乘法但有名字
章句說,非有實義,以彼實義不可說故。又理
無為體一,無別智行等為差別,實一方便別故。
問:
既云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何得有損驚怖?
答:
今言實得,據迴心者,故第
二云,我等今者真是佛子,又云真阿羅漢,明
苦未迴非真佛子、非真羅漢;不定既爾,定
性亦然,故名自謂非真二聖。若爾得名增上
慢,得世間定謂得無漏名增上慢,但得小
解脫未得全解脫。又未得法身而自謂言與
如來等同坐解脫床等,雖無煩惱是所知障,
雖不障彼而得名慢。若不如是,初時未信、後
方能信,各無〔有〕-【乙】有是有是處;增上慢亦爾,除佛滅
度後在畢化得故。雖作是釋,不如前解。前損
驚怖,設不迴心,聞亦不謗,順此文故。
問:
何經云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此經本對
退菩提人,前云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
億世世已曾從佛受化。第二卷云:我曾於二
萬億佛所為無上道故常教化汝等故。
答:
為
二解,一云且據非退,創據小者云未修善;一
云設曾修大,非增上品未成定位云未修善
根,非全不修。
問:
為據今生?通說多世?
答:
通說多世,說世所化,豈得云我遇說,設
餘佛化亦云為我,不唯今生,聞即得聖證於
小果,極疾三生,如鶖子等經六十劫,豈唯
今生創教於小。
若爾,何故第二卷云初聞佛
法遇便信受?
答:
言初聞亦通語耳,未必定
今。
若爾,何故云,我本著邪見為諸梵志師,世
尊知我心拔邪說涅槃?
答:
且據今生,不唯今
聞即得悟小。又釋,此據化者,實即不爾。
我
以佛眼觀,佛有五眼云佛眼觀。此之五眼,略
以五門分別:一出體,二釋名,三得人,四廢
立,五相攝。
第一出體者,且肉天眼諸宗說異,
廣如餘辨,繁不具述。但依大乘自宗所說,有
以眼識種子名眼,故《二十唯識》云:識從自種
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有
以色種名為眼根,《觀所緣緣論》云:識上色功
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緣。有
說能感眼根業種名為眼根,《成唯識》云:有避
如前所說過難,明附彼執,復轉救言:識中業
種名五色根。上之三說皆不正義。《對法》、《五蘊》、
《瑜伽》等說:肉眼體性以四大種所造淨色而為
眼根,於中三說:一云種子,一云現行,一云通
二,此說為正。故《五蘊論》云:眼根云何?謂四大
所造、眼識所依,以色為境故通種現。天眼根
體以定所起四大所造淨色為性,是通果
故。故無著菩薩《般若論》云:謂色攝故,色攝復
二:謂法果、修果。法果即肉,修果即天。法是
總名,即能感業;肉是此果。雖知總稱,肉獨得
名,如說色處;修謂是定,因修所起名為修果。
愚法二眼俱慧為性,緣真緣俗二境別故。
故無著菩薩《般若論》云:第一義諦攝、世諦攝。
又第一義智力故,世智不顛倒轉故,是一慧
約取境用分,佛眼即前四眼為性,《智度論》
云:譬如四河流至於海,總名天地故。前四
眼在佛身中即名佛眼。若准無著菩薩《般若
論》說,然佛後智名為佛眼,論云一切種一切
應智攝。又云一切應智中一切種無功用智
說名佛眼,《智度》說中據總出體,《般若論》中各
別出體。又《般若論》中,前四據因,佛眼約果,不
爾,佛果豈有業感異熟眼根?又佛後智豈由
本智方不倒轉,任運起故。或同智論,總名
佛眼,以智強故總名為智。若爾,何故云一切
種應智中一切種無功用智?准此即是偏取
後智名為佛眼。故前解勝。
二釋名者,一總、
二別。總名眼者,梵語云般遮斫芻,般遮此云五,斫芻者此言行盡,謂如戒行種種諸物
悉能見盡,故云行盡。傍從於此翻名為眼,非
是正翻,梵語名眼,眼照矚義。五者是數,帶
數釋也。釋別名者,肉謂業異熟色,肉即是
眼,持業為名。自在光潔神用名天,天名雖通
欲色無色,意說色天,天之眼故依士為目,或
即定果光潔名天,天即眼,持業釋也。此釋有
濫,又與《智度論》說有相違,彼云天有天眼故
非即眼,照了名慧,慧即是眼,亦持業釋。法即
是境,緣法之眼名為法眼,雖慧等緣通名為
法,餘各各別緣,此能通緣。又緣教法此獨
名法眼。佛名如常,佛之眼名佛眼,依主釋
也。
三得人者,欲色二界有情之內,若其
天眼,欲界六天,及以三洲除北拘盧,得四靜
慮根本定者,能起天眼,以許得通故。二乘有
慧眼,照生空理故。雖亦得法眼,以小劣故不
說彼成。菩薩有法眼,以有種智故,能緣一切
故。佛有佛眼,相顯可知。又成後後必得前前,
勝得兼劣、劣不成後,故成前前不必定能成
於後後故。《智度論》云:天有天眼,二乘有慧眼,
菩薩有法眼。
問:
若佛有法眼,即得名佛眼,
菩薩有法眼,應名菩薩眼?
答:
佛眼唯佛有,從
佛以立名;法不唯菩薩,從境名法眼,餘者准
知。
問:
法不唯菩薩,不名菩薩眼,天眼不唯
天,何得名天眼?又天眼不唯天,而得名天眼,
肉眼不唯人,應得名人眼?
答:
肉通餘趣報,不
名唯人眼,天唯屬彼法,是故名天眼。
問:
法
通於佛有,不名菩薩眼,天通諸眾成,何獨唯
天眼?
答:
佛等亦天號,通故名天眼,人雖起彼
天,屬天名天眼。又名字假立,何假苦求,設作
多通終還有難,且各據義以立其名。
四廢
立者,何故唯立五眼不增減耶?
答:一切諸法
略有二種:一色法,二非色法。色法之中有其
二種:一顯現近色,二隱覆遠色。知顯近色故
立肉眼,知隱遠色故立天眼。或色根中定散
果別,散業果眼立為內眼,定所起眼立為天
眼,勝劣不同故分二種。故無著論云:謂法
果、修果此為五眼。麁境界故是初色攝,非色
法中有理事境,為了理境立其慧眼,為了事
境立其法眼。又雖一智,本後智殊故立為二,
故無著論第一義諦攝、世諦攝。又以果對因
總立佛眼,故《智論》之前之四眼,若至佛果總
名佛眼。或據得人分五種,思准可悉。
廢
立雖爾,云何次第?
答:
以其劣勝引生次第,於
色之中肉眼最劣,唯見顯露;天眼次勝,通
見隱顯,故次肉說。於非色中由了真諦俗智
不例,又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故,慧先法後,
前因後果故次佛眼。故無著論云:此為五眼,
麁境界故是初色。據第一義智力故,世智不
顛倒轉,是故第一義攝在先。
五相攝者,准
《瑜伽論》說眼有三,《華嚴經》中眼有十,列名
相攝,皆如疏辨。若《瑜伽》第三立一至十一與
此相攝,恐繁不述,欲廣之者可尋彼文。
問:
經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
悉亦當作佛者,菩薩二疑中今除何者?
答:
二俱除。他知自得作佛,亦不疑他不得作
佛。
何以得知?
答:
唯論釋喻第三為破一向求
大乘執無二乘,故說兩喻。
問:
菩薩除知
得作佛,何無授記?
答:
聲聞久來學小,雖信自
得作佛,恐未決定,令得決定之心,故與記別。
菩薩先不學小,但恐彼退,聞說一乘知無別
小,即住大決定,故不假記。又亦與記別。
前
云無一不成佛,即總與記,何不別記?
答:
以略
故、宜聞異故。
問:
既云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
佛,為自知當作佛,為不知耶?若自知者,千二
百人應同鶖子一時與記,何故說化城已方
生解心始與授記?
答:
有二解。一云知得,但未
趣向,以樂少故,聞說化城方解捨小,始與
授記。二云未知,但是佛說彼當作佛,聞第三
周方始領悟。
問:
何故菩薩聞即疑除知得作
佛,千二百人自未能知,但是佛說?
答:
利鈍異
故。鶖子利根一聞尚解,菩薩更勝故即疑除,
千二百鈍根故未能解。
問:
准〈分別功德品〉
云,若聞〈壽量〉一品功德於無一菩提退者,無
有是處。舍利弗等過去曾聞《妙法華經》,如大
通會等,何故並退?
答:
二解。一云究竟退者,終
無是處,設退還發故。二云據利勝者,或據
領悟者,說九淨者,《顯揚》第三云:一尸羅淨,
善住尸羅,乃至於小羅中見大怖畏受學學
處。二心淨,依戒淨故住四靜慮。三見淨,依心
淨故得漏盡智現觀諸諦。四度疑淨,依見淨
故於佛法僧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淨,依
度疑淨故得妙智見,知佛所說道能出離、外
道所說不能盡苦。六行智見淨,依道非道智
見淨亦得淨妙智見智,出離道有上中下,
謂苦遲通行所攝等。七行斷智見淨者,依
行智見淨得妙智,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
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餘寂滅淨,依行斷
智見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國土淨,謂
諸佛共有無上功德器,示現能不可思議
國土莊嚴,極淨佛思,極淨菩薩思,及思眷
屬。
問:
火宅譬喻舍利弗請,為千二百人即
皆無學,何故論釋云為有學具足煩惱性眾
生?
答:
有二解。一云談本說權本為凡夫,今
以喻顯故言為具足煩惱性,即談昔意故不
相違。二云准聲聞請,正為無學、傍備有學,據
傍云凡夫,無學文顯,論略不釋。不爾、此經
宗明一乘,如何〈藥草品〉云令知乘異,說種
種乘故,約內有學聲聞令趣於大,文顯可
知,故具不引。
問:
羊鹿車體正取何法?
答:
准
疏家釋,取二乘無學解脫道後世間定心,虛
指此為種智之車引子令出,此世間心,實不
能了一切法,故出門不得。可須臾修,義言索
車。故論云第一人者與世間種種善根三昧
功德令其遊戲,後令入大涅槃故。
若爾,云
何下合喻云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
定等而自娛樂?
答:
彼是此乘莊嚴具故。又無
漏身中所有諸法亦名無漏。
若爾,牛車亦應
如是。
答:
彼究竟故,是實德故;此虛指故,非究
竟故。
若爾,有漏豈名出宅?
答:
出分段故名為
出宅。又釋即指無學果位所得無漏生智為
羊鹿車,下言自在無繫無所依求無漏根等
故。
若爾,如何出門索車?以得知故。
答:
以指此
智假為種智,此不能了一切法故,當更修故,
義云索車。
若爾,如何名為世間?
答:
緣俗俗事
故,以劣智故,名為世間。若爾對車說城應取
真理,云何論云涅槃城者諸禪三昧城,涅槃
既取禪三昧城,菩提何故取後世間智?又復
二乘無漏後得,不能起通了知諸法,何名令
戲?故前說善。
問:
門外索車為三乘人,並悉索
車為唯二乘?
答:
有二解。一云通三乘索,文無
簡故,舊德說故,說諸子故。二云唯二乘索非
菩薩,何以故?宅喻分段,得出分段名為出
宅。二乘出宅得無學果,菩薩出宅在於初地,
二乘無學未得種智,當能修學名為索車。初
地已上得種智車故不須索。若以修學即名
索車,十地皆修故恒常索。若爾,即應菩薩無
不上車,何得說言者乘車遊戲。又論云為
令入不退地示與無量智業,初地已上即
得智業,雖知修學,經不云索,說遊戲故;二乘
出宅未得種智,未至初地可能修學,義名索
車。又論云,其第一人與世間種種善根三昧
功德令其遊戲,後令入大涅槃城,以與人天
世善,未得其真可須言索;菩薩不指羊鹿,初
地已上得真,所以菩薩不索。或有說云,初機
虛指故車須索。或云,宅內聞三門外見一,不
知誰知一,是故須索等。皆非實說。
問:
既菩
薩不索車,得名出宅坐不?
答:
稱出宅坐,但約
二乘學究竟故,離障盡故,心止息故,建立果
故;菩薩之人學未究竟故,未離障盡故,不建
立果故,心不息故,不得說云露地而坐。若雖
分別名露地坐,前三果人亦應如是。若謂有
學亦名出坐,云何下合喻中云以佛教門出
三界苦怖畏嶮道得涅槃樂。又釋菩薩亦得
稱坐,雖不止息及以不制果,然以智安處亦
得名坐,能伏惑故,出分段故,名出三界露地
無妨;若爾三果亦應如是,許亦無失,取捨任
意。
問:
三車門外出此車體有多不同,古解
即是涅槃,今說即取後得正智。取涅槃而為
車體,經論明文。經合云欲速出三界自求涅
槃,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論云後入
涅槃,故取後智而為三車,復何文據?
答:
亦
經論明文。羊鹿說為後智,論云第一人者,以
此世間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方便令戲,後
令入涅槃故。既云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明非
涅槃。合牛車云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
智,如來知見愍念安樂等,明非涅槃。
問:
俱
有城文,如何取正?
答:
取智為正。
若爾,前文如
何會釋?
答:
涅槃相故名為涅槃。又求羊鹿為
涅槃故,不以涅槃合於羊鹿。
若爾,他亦釋云,
知見性故,三昧性故,名知見等,理實涅槃。此
復何爽?
答曰:
違多文故。合鹿車云,樂獨善寂
深知諸法因緣;合牛車云,愍念安樂度脫天
人,又云我以無漏根力等而自娛樂,又云我
有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若是涅槃,豈云無數各與
之?若云真如雖一,然說七種或十如等,據
能證說云有無量及各各等,此即何過者?不
然,說智為車,理為寶所,此有何違?總說為理,
若唯取理即闕菩提,今者取智,智斷具足說。
復前第一云究竟令得一切種智,又論令入
不退地,亦與無量智業故。又經云:如其所得
法定慧力莊嚴,又云佛種從緣起,又云乘
此寶乘直至道場,又云乘是寶車遊於四
方,又說根力等諸功德法故。又云,我今為汝
造作此車,故理喻寶所,先有非作,有為修生
說造作等,不可說言化城。雖理亦說造作,
彼但造名,無實體故。牛車同彼,子應捨之,若
取實理不說造作,廣有多證,繁不具引,故以
寶取喻理,車喻智勝。
問:
窮子譬喻對治一
向增上慢,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若言
我乘與如來乘無差別,即是與如來相好,
乃是《攝論》說聲聞作佛令得同佛,自體意樂
之義。何須對治?
答:
有二解。一云許自小乘
與如來等,說如窮子以對治之,我與佛等,
亦應當得此之意樂,即非對治。一云定性之
人修不作佛故,但令得同體意樂;不定之人
當應作佛,許與佛等,障不迴心故說。對治所
望有別,故不相違。
問:
四大聲聞說喻領解,
即為無學,論何故云為有學說?
答:
喻昔在因
迷執為等,今悟喻昔云為有學。又自既解,說
喻曉餘云為有學,斯亦何失?不爾,四人豈自
對治?
問:
授記聲聞為總不定,亦有餘耶?
答:
准論中解,通為不定及變化者,故論云二
種聲聞如來與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
菩提心者。
問:
誰為不定?誰變化?
答:
論不
定判,准經文中,滿慈一人說為變化,餘多
不定,皆說曾發大菩提心故。
問:
若許實聲
聞有迴心作佛,云何《維摩經》云我等聲聞猶
如敗種無所復用,《入大乘論》及《菩提資糧論》
並不許此。《法華經》中有實聲聞,悉變化故。猶
如種未必不生故,此意無惑。更不受生,云
何修行得三祇劫?
答:
彼皆據讚大乘勝,可
彼小乘不令求趣,不定之人終歸大故,令有
大性速趣大故。不爾,經論豈可相違?准此
諸文,法華會時,四種聲聞初俱在會,三止之
後,增上退席,不說真聖亦退席故,聞經令成
不愚法故。論釋記中不為授記不障在座,或
可無定性,論云有損驚怖故,不為記故,根
未熟故,故不在座,取捨任意。
問:
化城以何
為體?
答:
如疏釋。又助釋云:無學後心世間三
昧說為化城,如二車體,以根本智不作解
故,後得智作涅槃想解將為究竟,經化作
故。論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
城者,諸禪三昧城故。
若爾,云何能息諸苦?
答:
離障礙故,出三界故,如二車故。彼既得云
出宅,此何不能息苦?
若爾,二車如何不得?所
說化城即言得入?
答:
不能了知一切法故,非
種智故,故不得車。何以故?以未離智障故,如
何得化城?以三界苦息故,得於解脫故,惑
障已離故。
若爾,如何名為涅槃?
答:
假名涅
槃故。第二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
一切解脫。又云,爾時心自謂得至於涅槃,
如增上慢自謂得果,其實不得,此亦如是。
若爾,無學豈不得有餘耶?
答:
如彼無漏智隱
而不彰,但說世間智,名之為車;此亦如是;雖
有有餘非究竟故,隱而不彰,令取大故,所
以論云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諸禪三昧
城故。若即指有餘;云何名諸禪三昧城?故
又《勝鬘經》云:得四智及涅槃者,去涅槃界
近,明非實涅槃,云去近故。若是涅槃,即云
已得,云何名近?《成唯識論》第十卷云:不說無
學有涅槃者,彼有兩釋:一云或約不定姓,得
無學已即迴向大,不說彼得,正與此同。若定
性人,羊鹿二車即彼生智,所說化城即二涅
槃,彼究竟故,非暫息故,不趣大故,不同不
定。
問:
如求三車將為勢力,說火宅喻令其生
厭不令更求,別說三車而為對治,既有定人,
實無涅槃而有增上慢,以有世間三昧三摩
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對治此說化城
譬喻。應知既有學執世間三昧以為涅槃,實
非涅槃,名增上慢。今即為說世間三昧名為
化城,應如火宅令厭不取,如何得云第四人
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若是取世間三昧名
為涅槃,豈不增彼執耶?又不知化求入彼城,
既說為化,如何勤求後方向大?
答:
正為無學
談其昔事,權令得息,求欲暫息,為趣空所
令趣向大,今更餘義對治有學,不定之人堪
能向大,有定之者,執彼無學所得涅槃,將為
究竟,作意欣趣。今佛為說彼非實滅,猶如化
城,所以昔日說為涅槃者,是我方便令退,且
入假涅槃城使得息疲,過此城後,令入大涅
槃城珍寶處故,令有學知捨此求大,故為對
治說作化城。而為對治,非是即今第四人者
說作化城更便求入,應如文釋,與理不違。愚
見若斯,更悕妙釋。
問:
十無上正為何說?
答:
正為聲聞不定性者,故論云示現種子無上
故說雨譬喻,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
提心退已還發,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彼後
得果故。意說二乘身中有菩薩種子,但能還
修皆得作佛,已發心者令堅固故,未發心者
令聞無上亦發心故。既云退已還發心,前所
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明為不定。
若
爾,何故十種無上不皆在正宗?
答:
非獨為顯
一乘之理,并讚勸持,故通二分,略敘大綱,餘
不繁述。
問:
此十無上有何次第?
答:
以義准
之,令勸發心須馮因力,說其曾種大因,令
順修行,當得佛果,故說種子無上,即為明說
汝等所行是善菩薩道,明昔發心善根不滅。
今聞佛法,還同為因,後得果故。既有勝因,
須長時修無上之因,方能得果,故說大通智
勝如來垂得菩提猶經十劫,顯果勝上修無
上因。次說修行無上,修行無上者要行大
行,云何中間授之於小?但為昔日曾發大
心,中間是大不能頓發,權施方便令息苦
已,後進於大,故說增長功德力無上。何知
昔日曾發大心?說繫珠譬令其領解,故次說
令解無上。既知昔日久修大因,但為怖大,所
以中退;今能憶念解悟修行,如諸菩薩當得
淨土,故次說清淨國土。無上解悟既增上,堪
聞解脫教,故次說說無上。聞無上教積劫行
因皆成勝人,故次說教化眾生。無上勝因既
積,當得勝果,不同二乘,故次說成大菩提無
上得果。雖復證滅而能現身利生,法報身雖
常存,化身應物不定,雖滅不滅、雖生不生,故
次說涅槃無上。所說既勝獲益無邊,起信供
養聞法持讚,得無邊福,現於神力,舉他勝行
及人法為證,復由久行因能化能受,聖者遠
至格白聞經,如來摩頂,慇勤三歎,明斯勝
事,欲使通流,故次流故次說勝妙力無上。
諸宗解釋,異說無窮,經論出沒多門,於中知
見無量,略因講次,聊述少分,多未欲呈
於廣聞,但為備時須爾。
法華玄贊義決(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