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贊義決

法華玄贊義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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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向最勝菩提,及諸獨覺為求無師自證菩

提轉趣餘生,是名餘生順決擇分。既云轉趣

餘生,明生不定。又復法師本意不說若定生

等,雖後迴心必取聖果。下引《善勇猛般若》云:

未入正性離生者,據不受變易者,既不受變

易,明即趣大、非小聖果。言定生時等,假敘他

爾。今又助釋,設是凡夫未求於小即求大乘,

但不定姓亦名漸悟,以必不能一往趣故,必

中退故。若云不聞說一乘即可有退,聞說一

乘即必不退,舍利弗等曾亦聞說妙法一乘,

如何有退?以此故知但有小姓必退取小,得

聖方迴始成不退,故名漸悟。設有種種界,雖

有小姓容有不退,終是彼類,以有一分小乘

種子成漸悟法,亦名漸悟,是不定姓故。

問:

既為斷疑說斯妙法,何故聞已復更疑生?

答:

疑有新舊,舊疑不得作佛,故未迴心。說昔非

真皆當作佛,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將

非魔作佛惱亂我心耶?乃至我聞疑網斷,故為斷疑。言謂已定生,即此生時及一生順決

擇分等者,《雜集》十三云:未具資糧補特伽羅、

已具未具資糧補特伽羅、已具資糧補特伽

羅,乃至云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由成就順解

脫分、順決擇分各三品故。約能引生順決擇

分及諦現觀,如其次第未定已定即此生時,

於諦增上法淨信勝解相是順解脫分。即

於此法諦密法忍相是順決擇分。如其次第

信增上故、慧增上故。此中三品順決擇分者,

除世第一法。由世第一法性唯一剎那必不

相續,即此生時定入現觀,非前位故。前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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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資糧、加行二位之中各有三品,如其次第

未定已定即此生時。然加行位分為三品,未

定已定即此生時在煗、頂、忍,除世第一法,世

第一法唯一剎那必不相續不可分之。然云

即此生時定入現觀者,此據剎那生說,前解

脫分言即此生時約一期生說。

又解俱約一

期生說,以世第一法云即此生時,既除世

第一法明約一期,雖增上忍亦一剎那猶隔世

第一法,非即此剎那生,無間=聞【甲】間入見故。又復通分煗、頂、忍三,為三時=昧【甲】時故間入見故。又復

通分煗、頂、忍三,為三時故。就順決擇分復有六種:一隨順順決擇分、二勝進、三通達、四餘轉分復

有六種:一隨順順決擇分、二勝進、三通達、四

餘轉、五一生、六一坐。最初所起緣諦境行

下品善根,名隨順順決擇分。即此善根轉成

中品,名勝進順決擇分,望前下品為增勝故。

即此善根增至上品,於此生中決定堪能通

達諦理,名通達順決擇分。此前三種在煖、頂、

忍位。若約小乘,可得如次配未定已定即此

生時;若大乘者,中忍滿位方名即此生時,若

在下忍及中忍位未滿之時猶多生故。若二

乘位,雖即此生可有迴趣,名餘轉順決擇分。

若餘轉者生生即不定,以求獨覺無上菩提

更於多生修勝行故。若在大乘順決擇分

者,必不迴心趣餘下乘,況一生等以第七住

昇名不退,此決擇分在迴向修,以此准之。

若順解脫過第七住未定已定皆不餘轉。餘

轉及前言故,從下中順解脫分、順決擇分有可

退義者,據二乘位說,若於此生定能通達,是

名一生順決擇分。前言通達,約二乘位功能

而說。然不定性即不決定,餘轉決擇唯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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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一生順決擇分據決定姓,各趣自乘,或

亦通有不定姓者,據不迴心即一生入非

不定姓,皆見道前即能迴心。一坐之中亦

通不定姓,在中上忍。前文已除世第一法,

唯一剎那故。三種練磨心斷四處障者,無

性《攝論》第六云: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

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此意

密說本無漏種而為所依,云非阿賴耶攝。次

問:誰能悟入?問能入人,謂大乘多聞熏習相

續,已得奉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

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

糧。菩薩此答能入人,據起現行多聞熏習二

資糧備。何處能入?此問所入法及能入位,謂

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

生起勝解行地等,似法義等,即所入法、所

生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答能入位,

於此四位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

障故、離一切障故,如次四道能入差別。論云:

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相練磨

心故,即四處故,解法義境。止觀恒常殷重加

行無放逸故者,釋云:由何能入者,此問入因。

謂由何因?即由善根力所任持故。雖有善根

力而心或退屈故,說三種相練磨心故。三練

磨者,無量諸世界無量人,一生有情剎那剎

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由此意樂

能行施等,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小用

功力修習施等當得圓滿,是為第二。若有成

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

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云何爾時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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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一切圓滿,是為第三。釋云:無量諸世界

等者,顯示初練引他例己,令心增盛無有退

屈。由此意樂者顯示第二,若成就等者顯

示第三,廣如彼釋。論云:由離聲聞獨覺作意

斷作意故,由於大乘諸疑離以能永斷異慧

疑故。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

故。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釋云:斷作意故者,斷除

二乘分別作意,此意釋云,所以離聲聞等作

意,以能斷故,不起趣執二乘心故。釋云,以能

永斷異慧疑故者,謂於大乘甚深廣大不起

異慧顛倒及疑,此意釋云,由於大乘諸疑離

者,以斷疑故。言諸疑者,即於佛說顯密三藏

種種不同而起疑惑,名為諸疑。言離疑者,以

能永斷故。斷法執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

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覺,所

聽文、所思義,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勝

義證現觀故。此意釋云,何無此執?以於勝義

證得現觀斷除法執,據不執所聞思云斷法

執,法執既無,我執亦斷,不起我能聞思等

覺。第四亦是離諸法執。言七地四菩薩行

者,七地:一種性地,即種姓住未發心位。二

勝解行地,即勝解行住發心已去在於地

前。三增上意樂地,即極喜住在初地。四正行地,即增上戒=於【乙】戒住,增上心住戒住,增上心住,覺分相應增

上慧住,諦分相應增上慧住,緣起相應增上

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總此六住名

正行地,如次離垢乃至遠行。五決定地,即無

加行無功用住。在第八地,有三種決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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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性決定,二發心決定,三不虛行決定。此

第八地墮在第三決定,故云決定行地。即

無礙解住,在第九地。七例究竟地,即最上成

滿菩薩住,及如來住。在第十地及於佛地,第

十地因究竟佛地,果究竟故。四行者,一菩

提分法行,二神通行,三波羅蜜多行,四成

就有情行。因起有二,一通、二別。通者貫餘教

故,別屬一經故。通有多義,有為一因起說

諸法,即《無量義經》云:法無量者,以諸眾生

性欲無量故,其所說法亦復無量。此但說生

為起說因。又一因者,《法華經》云:為是眾生

故而起大悲心。此即說佛由大悲故起說於

經。有為二因,即總前二故。《二十唯識》云:展轉

增上力,二識成決定。又有二因,《法華經》

頌云: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

生。此即為法、為人二種因也。又有三因,即

《般若經》云何住、云何修、云何降伏其心。雖

唯約發趣大乘為向,據實三乘俱然,簡餘二

乘云趣大乘,即是三因,一令發心,二令修

行,三令斷障。即是如次令撿道故,成就道

故,不失道故,此約修行次第而說。又有四

因,即《法華》第三云: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

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即為令眾

生未離苦者使令離苦,未得樂者便令得樂,

未能發心斷惡修善令使發心斷惡修善,

未得果者令便得果,此依弘願化生次第。又

有五因,即《思益經》第二云:若人能於如來所

說文字言說章句通達隨順,乃至云能知如

來以何說法、以何隨宜說、以何方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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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何法門說、以何大悲說。梵天,若菩薩能

知如來以是五力說,是菩薩能作佛事。以

何說法,即說三世、世出世間、生死涅槃、蘊處

界等,即談法體。以何隨宜說,即隨機宜,或淨

說不淨,我說無我等,或顯了說,或隱密說。

以何方便者,或為令離苦,或為令得樂,示

教利喜等,於無言說法而方便說。以何法門

者,謂於一法諸門說故。以何大悲者,起彼

四因,初二四所說,第三通能所說,第五能

起因即為三例。初二四而為所說,第三由

有方便故能起說,第五由有大悲故能為物

起於方便說彼彼法。大悲者有三十二,如

言諸法無我,而諸眾生不信不解,如來於

此而起大悲等,即隨彼生於境不解,迷沒

生死不能出離,故起大悲。隨彼不悟,悲心起

說,即眾生為能感,如來大悲即所感,略

即二緣,開即有五,廣即無量,亦同《瑜伽.攝

釋分》說。次至當辨,又有六因,准無著菩薩

《般若論》釋須菩提問意有六,佛為答彼亦

即六意。論云:何故上座須菩提問也?答有六

因緣,為斷疑故、為起信故、為入深法故、為不

退轉故、為生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若有

疑者得斷疑故,若已斷疑故,有樂福德而心

未成就,諸菩薩等聞多福德,於《般若經》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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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故。已成就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輕

淺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德不復退轉故。

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歡喜

故,能令未來大乘教久住者故,准配《法華》上

下思之。又有八因,准《法華》第一文殊師利答

成就文,八大義因是,准義配文。若准《瑜伽》八

十一〈攝釋分〉釋經軌則,先解經體釋文義法

等起釋難次第,釋義中有多。第四依處及總

標中等起,並是發起所因,彼論云:如上所說,

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故,諸佛世尊流布聖

教,是故說彼名為依處事。依處有三:一、根本

事依處,有六:一善趣、二惡趣、三退隨、四昇

進、五生死、六涅槃生死。即前四涅槃,即餘無

餘等。於中三對。二、得方便事依處,有十二,即

十二行:一欲行、二離欲行、三善行、四不善行、

五苦行、六非苦行、七順退分行、八順進分行、九

雜染污行、十清淨行、十一自利義行、十二利

他義行。於中六對。三、依悲愍他事,有五:一

令離欲,即是為說生死過患;二示現,即為顯示四種道理,謂法爾、因緣、證成、作用四道理

也;三教道,即未發心者教授令使發心修

諸正行;四讚勵者,見退屈者讚勸令進;五慶

喜者,見能進修而不退屈隨生慶喜。時依處

即三世補特伽羅依處,即二十七種補特伽

羅,亦攝《思益經》如來五力。事依處中根本

依處及時依處,是彼以何說法;攝得方便依

處,即彼以何隨宜說法、以何方便、以何法門

攝,或大悲及以何方便攝。悲愍依處即離欲

等,約方便能起此五,即大悲補特伽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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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亦大悲攝。《瑜伽》約能悲所悲別開,《思益》據

起悲之因亦大悲攝,故彼經云:如言諸法無我

而諸眾生不信不解,如來於此而起大悲。此

顯諸佛申慈悲故,為諸有情依善惡趣,乃至

自他利行,隨其所應,令知過失功德、厭欣修

斷及以獲證,故令離欲。示教讚喜等,於經文中

隨義思配,恐煩不述。別者准《智度論》隨經中

說,皆為起意,意因請等,比類皆然故。

今更

辨經起意中總有十門、別有五十二。

一為顯

於一而說此經有四種,一一為顯一乘故說

此經,故第二云今此經中唯說一乘等。二為

顯世尊平等大慧故,多寶讚云能以平等大

慧等。三為顯真如體唯一相故說此經,故第

三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等,前三令悟。四為

一切色身三昧故,喜見菩薩等得現一切

色身三昧,更有多一,略舉此四。此一略明因

令修。

二為顯二,有七:一為顯教理二勝故說

此經,故下文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

門難解難入。論釋云:謂證甚深及教甚深,又

蓮華二義亦此門攝,令欲聞故。二為顯因果

兩門故,本論云:自此以下明因果相令欣修

故。第三為顯權實兩乘,下文但以一佛乘故

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又云唯

此一事實,餘二即非真等,令取捨故。第四顯

真化兩身,〈壽量品〉云:眾皆謂我出釋氏宮,我

實成佛已來無量阿僧祇等,令知真化。第

五顯損益兩行,故〈不輕品〉云:其供養之者如

向所說,其誹謗者如前所說等,令妨修故。

第六顯勸捨穢生淨,如〈藥王菩薩本事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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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遠惡近善故。第七令厭下欣上,如第八

云:當生忉利天等,令離怖畏當親近故。

為顯三,有七:一顯三寶故,下文云:又見彼

土現在諸佛,及聞諸佛所說經法,并見彼諸

比丘等。又第二云:若有能信汝所說,即見

於我及比丘僧并諸菩薩等。論云:佛及弟子

差別示現三寶故,令起信樂故。第二顯三乘

差別,謂比丘等四眾及見菩薩種種因緣而

求佛道等故。論云:復乘差別令知勝劣。第三

顯世尊三輪化故,入定者顯記心輪,放光等

題神境輪,說法者顯教誡輪,令知勝人起尊

重故。第四顯悟知三性,下文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

法住等,令悟三性達所知故。第五顯三勝

行,下文云: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等,

為顯勝行令修學故。第六顯三種平等,一授

聲聞當得作佛記,二多寶佛涅槃涅槃起,

三現一佛攝一切佛。故論云,為除三種染無

煩惱三昧見等,染慢說三平等。三種染慢者,

一信種種乘異,二信世間涅槃異,三信彼此

身異,令證真理攝自他故。第七顯佛三菩

提,下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顯化身,我實成

佛已來久遠顯報身,如來如實知見三界

等顯法身,故論云,八者示現成大菩提無上

者示現三種佛菩提等,令識真化而求證故。

四為顯四,有七:一顯如來有四種說因論,亦云

四種成就:一往成就即種種方便;二教化成

就即種種知見;三功德畢竟成就,即種種念

觀;四說成就即種種言辭,令知二勝起渴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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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二顯開示悟入四種之事,令欣果行因

故。三顯四菩提行,下云於菩薩法遊戲神通

淨佛國土成就眾生,令修勝行故。四顯四安

樂行,即〈安樂行品〉: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意

離諸惡自利行,四心修諸善利他行全,弘

法利生,學是除非故。五顯如來四種勝力,

〈涌出品〉云:如來今欲顯發宣示諸佛智慧之

力、諸佛自在神通之力、諸佛師子奮迅之力、諸

佛威猛大勢之力,令知所說勝故。六顯如

來四種一切,〈神力品〉云:如來一切所有之法、

如來一切自在之力、如來一切祕密之藏、如

來一切甚深之事,四一切者,令知能詮教勝

故。七顯成就四法末代得聞此經,〈普賢品〉

云:一為諸佛護念,二殖眾德本,三入正定聚,

四發救一切眾生之心,令知勝法難聞,必修

勝行方得聞故。

五為明五,有七:一顯智慧甚

深故,論釋云:智慧有五甚深:一義、二體、三

內證、四依止、五無上甚深,令生忻證。二顯教

門有五種難故,論牒經云:其智慧門難見難

覺難知難解難入,令生推求願欲聞故。三

為顯五濁,下云所謂劫濁等,令生厭離顯佛

大悲故。四顯五劣不為說一,〈方便品〉云:鈍根

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

道,眾苦所惱亂,為是說涅槃,令捨劣人故。

五顯五德為說一乘,下云有佛子心淨柔軟

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令學勝人

故。六明五乘令知根性,一雨所潤而各生長,

論云:為一向求大乘者增上慢云無別乘,令

知種種乘異故,說雨喻令識根機隨宜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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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顯五緣方說一實,〈化城品〉云:自知涅槃時

到,眾又清淨信解堅固,了達空法深入禪定,

令知法難聞要根熟故。

六為顯六,有六:一

示現六動,令眾警悟故。二現六趣,令眾厭

怖故,下文云,盡見彼土六趣眾生。三現行

六度,勸令修學,如下頌說。四明與六記,論

云:一未聞令聞、二說、三依何義、四令住、五

依法、六遮,配文可知。顯正逗機,令取捨故。

五顯莊嚴六根,勸令持讀,如〈法師功德品〉廣

說,應知令持經故。六明六種授記,令知當

果地起決定學心故,謂別記、同記、後記、無

怨惡記、通行記、具因記,廣如論辨。

七為顯

七,有四:一顯世尊具七成就,有種種言辭,令

生問求,一種種成就、二語言成就、三相、四

堪、五無量種、六覺體、七隨順眾生修行說

成就,配經可知,令知勝人具德辨故。二顯

七種眾生起七種慢,令知過失故。三為治此

說七譬喻令斷障染,如論具辨。四題持經具

七德,令行法故。〈法師品〉則為如來衣之所覆,

又為他方現在諸佛言所護念,有大信力及

志願力諸善根力,與如來共宿,如來手摩,令

知持經成勝人行顯經妙故。

八為顯八,有四:

一為願教具八甚深,論云:一讀誦、二修行、

三果行、四增長功德心、五快妙事、六無上甚

深、七入甚深、八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住

持甚深,配文可知,令知差別勝小教故。二為

令離八邪然,下文云薄德少福人等,又云

不求大勢佛等,又云我本著邪見等,令知

邪正故。三令修八正,下文云:世尊知我心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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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說涅槃,令知勝用得出世樂故。四令離

八難,〈提婆品〉云不生地獄等,令知勝利得世

善果故。

九顯九部經,為趣大說,令捨權故,

故下文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

為本,以故說是經,令知方便半滿教故。

十為

顯十,有五:一顯文殊得宿命智成就十事如

現在前,如論具辨并配文顯,顯師資勝故。

二顯教法有十勝妙,下文云演說正法初善

中善等,令生忻習。三顯大乘有十無上,令知

經勝等,如文具辨并及配文。四顯十義故說

一乘,知《攝大乘論》及《莊嚴論》,令知大乘有四

祕密故。五顯此經有十殊勝:一舉事明難勝,

略舉六行顯此為難,如〈見寶塔品〉說。二喻類

難思勝,略舉十喻明於此經,如〈藥王菩薩品〉

云,譬如一切川流江河諸水之中,海為第一

等。三證聽二眾勝,明證則多寶塔涌欲

開化佛皆來,此為證明勝。龍宮地下上諸支

提,普賢妙音傍歸寶塔,又聲聞菩薩具德者

雲趨,四眾龍天居尊者霧集,為聽眾勝。四能

除八難勝,《成實論》說四輪能摧八難,於此

經中小聞生信即能總除,如〈提婆達多品〉說。

五生天值佛勝,如〈普賢品〉說。六得住淨土勝,

暫聞一品即往淨方,如〈藥王品〉說。七不退菩

提勝,一聞生信不退菩提,如〈分別功德品〉說。

八為世福田勝,持經四句堪受人天勝妙供

養,一劫讚佛福雖無邊,一讚持經福更過

彼,如〈法師品〉說。九獲福難思勝,持讀此經

功德無限,如〈藥王品〉及〈分別功德品〉說。十速

得成佛勝,如〈提婆〉及〈不輕品〉說。具如行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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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略舉大綱,明此十門,恐繁故止。

前來五

十二緣,此經因起,頌曰:初四三各七,五七六

有六,七八四九一,十有五應知。

吉藏法師略陳

十義:一說菩薩道,二受梵王請,三顯三世佛

權實二智,四說三淨,五說三攝法門,六說

三種法門,七為斷疑,八說中道,九增念佛

三昧,十為三世眾生如實分別罪福二門。今

略敘彼一為說菩薩道故說此經。

問:

始自

華嚴之會,終竟法華前,集諸大乘經,已說菩

薩行,今何因緣故復更說耶?

答:

有二菩

薩,一直往、二迂迴,今為迴小入大菩薩,故說

是經。

問:

何以得知,華嚴等為直往,今為迴

小入大者說?

答:

〈涌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

身,即寂滅道場見盧舍那;聞我所說,謂華嚴

教,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則知前未為如是人

等,我亦令得聞是經、入佛慧,故知今為迴

小之人。

問:

何故先為直往,後為迴小?

答:

行久近別故。

二為受梵王等請,故說此經。

問:

昔般若等教已明受請,與今何異?

答:

有二時,酬亦兩種。初請一說根本法輪故,今

受請與昔為異,如〈方便品〉及《智度論》初卷說

之。

三者欲明三世諸佛權實二智相資成,故

說於此經,非實無以顯權、非權無以顯實,實

有起權之功、權有資實之用故。下文云:於一

佛乘分別說三,即從實起權。我設是方便令

得入佛慧,則以權通實。稟教之徒或執權亡

實,昔執三乘人不能悟入一乘之道;或執實亡

權者,聞法華一乘謂無三乘,說破可知。

四欲

說三淨法門故,眾生本性未曾垢淨,於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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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故成垢淨,垢重不可頓拔故。佛菩薩漸

漸出之以開三淨:一以五戒十善淨三途,二

說二乘以淨三界,後明一乘以淨三乘。以三

途為重苦,三界為中苦,變易生死為下苦,故

說三淨。

五為說三攝法門總談聖教,有此三

門:一攝邪歸正門,二攝異歸同門,三攝因

歸果門。攝邪歸正門者,釋迦未出凡有二邪:

一在家外道起愛眾生,二出家外道起見眾

生,並乖正道,故稱為邪。〈方便品〉以諸欲因緣

墜墮三惡道,即起愛之流入邪見稠林諸

見外道,如來出世攝彼二邪歸五乘之正,此

二之中有無聞非法,以人天成就。三乘性

者,三法攝故,攝彼二邪歸乎五正。二攝異

歸同者,若懸悟一道者,不須更說為鈍根流,

雖捨二邪更五乘異,攝前五異同歸一乘。三攝因歸異=果ィ【原】【乙】異者,離攝五歸一但是異者,離攝五歸一但是因行,欲

令修因證極果故,說稱如來真應兩身為攝

因歸果門。

六欲說三種法門:一根本法輪,二

枝末法輪,三攝末歸本法輪。佛初成道為諸

菩薩說《華嚴》等根本法輪。薄福鈍根不堪聞

故,說二乘教為枝末法輪,四十餘年說三陶

練,今此法華方會歸一,即攝末歸本。

問:

何處有文?

答:

〈信解品〉云:遙見長者踞師子床

羅列寶物,即指《華嚴》為根本教。喚子不得,

遣二人,脫寶服、執糞器、著弊衣、宿草庵、假稱

子,為枝末教。為會親族集付家財,攝末歸

本。

七為除聲聞菩薩疑故說於此經,如新疏

辨,雖少有別,略不明也。

八為欲說中道法故,

故說此經。

問:

何以得知?

答:

二周說法,初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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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眉間白毫,上不以頂,下不以足,放眉間

者,表二周說,皆中道也。初周明一道清淨,即

一乘也。第二周明一法身清淨,真實身也。

問:

何故明中道?

答:

昔說五乘,為顯教五,稟

教之徒聞昔五乘作五異解墮在諸邊,稟人

天教者在生死邊,求二乘者墮涅槃邊,學大

乘者著大乘邊,今破此諸邊令心無著。

九為

增念佛三昧,故說此經。自昔未明真實身、方

便身故,凡夫二乘、始行菩薩未識佛,故不解

禮念,但有所得心禮念,即禮念有所得心,何

曾禮念於佛?故佛非彼師,彼非佛子。今開身

方便、身真實,方解禮念。

問:

昔云何不解禮

念?

答:

昔執雖多,不出三種:一者不識本一迹

多,二不識本無生滅應有生死,三不識釋迦

久證法身非迦耶始得,為此三病,故示三種

教門。一明釋迦淨土諸佛應身不二,故知應

身不二、迹身不一。二者開塔同坐,顯多寶滅

而不滅,則知釋迦雖生不生,不生不滅名為

法身,方便唱滅,稱為迹用,故王宮生而不起,

雙林滅而不失,迹雖生滅宛然,而法身未曾

起謝。三者過去久成未來不滅,稱為法身。然灯授記,伽耶成道因為方便。

問:

釋迦識法

身,法身有久近不?

答:

法身無久近,以法身無久近,則悟亦無久近。所以然者,悟本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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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法身既無久近,則知悟之亦無久近;既知

久遠悟而無久,當知今近悟亦無近。

何故

但明此三?答:

初則法身不二、迹身不一,未知

不二之身為生滅、為無生滅故。次明法身無

生滅、應身有生滅,雖知生滅法應有異,未知

釋迦為始證、法身為久證故。次明其久近,一

切諸佛皆具前二,釋迦具三。

問:

既明念佛,

如何為念?

答:

《大品經》云:以無憶故,此顯除分

別,不見佛為所念、生為能念,如真理體而為

禮念,如〈安樂品〉及〈壽量品〉明。

十欲為未來十

方眾生如實分別損益、罪福二種業報者,如

行儀說,十義親疎邪正思之。

經得名門,疏

中云依順體義處中,因出世報者,依《宗輪疏》

云各有四種,謂教、理、行、果,略有三。且教有

三者:一無義言,如四吠陀論,婆羅門誦之,

音聲清雅甚自可重,但尋其義都無理趣,

如彼論云,我已飲甘露成就不復死等。二邪

妄言,如九十五種外道,亦說因果,但明邪

僻,故名邪妄。三如法言者,如佛所說因果

道理,說苦集是世間因果,滅道為出世因果,

道理相稱不乖僻故,名如法言。理有三者:一增益義,如諸外道,於無我法橫計我法

等。二損減義,如諸邪見及斷見等。三順體

義,如佛教法,有則說有、無則說無,離斷常

見,故名順體。行有三者:一順世因,如在於俗

事君忠事父孝等;二邪僻因者,謂妄計諸

邪戒禁等;三處中因者,如佛法門離苦樂

邊離邪求等。果有三者:一諂詐果,如曲從

命以取榮祿等;二虛妄果者,如諸外道妄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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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想以為涅槃等;三世出果者,如佛教法能

令眾生出於生死證得涅槃等。由依教、理、行、

果有邪正,故立如是名,令捨邪歸正。

又為

得四清淨故明四總名:一教清淨,二義清

淨,三方便清淨,四所得清淨。如次立彼,教

即初中後善等,理即離彼增益損減等行、離

苦樂等,果非世間眾苦所依識惑所染,故名

清淨。又為依詮悟理、依理起行、由行得果,若

無能詮,無由悟理;若不悟理,有邪分別,故造

諸惡行。有邪分別,故造諸惡行,故感諸苦果。

今依教正能顯正理,既證正理能起正行,由

正行故能得勝果,故依於四以立其名。又由

教故生於聞慧,依理生思,依行生修,因此

得果故。《攝大乘》云: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

又有二類:一依人、法,二依法、喻。或單或雙,

綺互不定。何故如此?依人名者,令知修六

和敬故;依法名者,令知了義不了義墨法

文法等故;依法喻者,為鈍根故、廣略明故。

從處從事皆法中收,法名寬故。准於上義,法

教立名雖有眾多不出於此,且如《攝論》談其

名者總有十種,頌云:法、補特伽羅、法、義、略、

廣、性、不淨、淨,究竟,名所行差別。初法名者,

謂色受等。補特伽羅者,謂天授等,世間名;隨

信行等,聖教名。後法名者,謂契經等。義名

者,謂此所詮殺害於父母等。略名者,謂一

切法無我等。廣名者,謂色無我等。性名者,

謂阿等諸字,是詞句因故。不淨名者,謂諸

異生,為諸煩惱垢所染故。淨名者,謂諸賢聖,

垢永斷故。究竟名者,謂總所緣,即般若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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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多及十地等,以總略義為所緣故。此有五

對:一法人對,二教義對,三略廣對,此三如

次;四染淨對,第八九名;五分別非分別對,

亦得名因果對,第七第十字為餘因,故分別

名第十,為顯究竟理故名無分別。於中第二

八九從人名,所餘從法名,然今辨教即是第

三契經等名。《瑜伽》八十一,名有十二,頌曰:假、

實、同、異、類、隨德、及假說、同、非同、所了顯、不

顯、廣、略一。假立名者,於內假立我有情等,

於外假立瓶盆等名。實事名者,謂於眼等色

等諸根義中立眼等名。同類相應名者,謂有

情色受大種等名。異類相應名,謂佛授德友

等名。隨德名者,謂質礙名色、領納名受等。

假說名者,謂呼貧名富等。同所了名者,謂

共所解,與此相違是非同了。顯名者,謂義易

了。不顯名者,謂義難了,如達難弭荼呪等。

略名者,謂一字名。廣名者,謂多字名。此中六

對:一隨詮假實對;二同類異類對;三稱體虛

設對;四共非共了對;五詮義難易對,亦云詮

事題密對;六能詮略廣對。雖十二名,不出人

法,文顯可知。若辨教名,隨其所應,義准可

通。

通論諸教立名不同,總開六例:一依六釋

通別,二教理行果通別,三人法通別,四法

喻通別,五三寶通別,六讚毀通別。或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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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謂人法。於前六中據其通別復有多

類,如依六釋;或唯有一,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無唯一必滯二釋,如《涅槃經》體,既通能

詮所詮,即有持業及依主釋;或通三釋,如《成

唯識論》、《大乘阿毘達摩雜集論》等。有通依

主、持業、有財,如《正法念經》等即通持業、依

主、隣近,餘可准知。或可無有具六釋者,若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別,通即有十五,別即有

四。二二各有六,三三合有四,四四合有一,

《遺教》、《無量義》、《大忍辱》、《涅槃經》,如次教理行果

四單名也。二二合者,如《解深密經》等教理

合,《大方廣菩薩十地經》教行合,《稱讚佛功德

經》等教果合,如《信力入印經》理行合,《如來入

一切佛境界經》理果合,《如來求佛本業經》行

果合,餘可准知。法人單合,皆易可知。人喻

名如《菩薩瓔珞本業》,人法喻合如《勝鬘師子

吼一乘大方便經》。三寶單合者,《阿閦佛經》、《四

分戒經》、《說無垢稱經》,三寶如次。《如來功德莊

嚴經》佛法合名。《佛大僧大經》佛僧合名。《菩

薩戒經》法僧合名。《阿難問佛吉凶經》三寶

合名。已上總是立名不同,廣如《唯識論鈔》敘,

恐繁且略。

然學之者,應先敘通名,後敘此經。此經名中

分之為二:初依疏辨,後述異名。述異名中

初解妙法,後辨喻。初解妙法者,南岳思禪

師云有十妙:一境妙,二智,三行,四位,五

三法,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眷屬,十功

德利益妙。境即十如,智即能緣本後二智,智

所導為行,行所歷名位,位所依為三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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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應物機為感應,隨能感而為現通名神

通,應感者而演教為說法,因隨佛化聞法能

悟為眷屬,以法授生為利機隨入為益名功

德利益妙。何以得知有斯十妙?准下文知,〈方便品〉言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等,

即境妙。我所得智慧等,即智妙。具足行諸道等,即行妙。乘是寶乘因位直至道場果位,即

位妙。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等,即三法妙。我以佛眼觀,皆是五子,驚入火

宅,見父居床等,為應感妙。今佛世尊入于

三昧雨華動地放光遠耀等,為神通妙。所可

說法初中後善言辭柔軟,其所說法皆悉到

於一切智地,但說無上道等,為說法妙。教化

諸菩薩無聲聞弟子,為眷屬妙。聲聞聞法得

記佛前,末世隨聞所得福利,皆為利益妙。生

起次第,准義說之。上解妙法。次解喻者,華

有眾多,何故獨舉蓮華為喻?答:吉藏法師云,

略有三義:一者離喻,二合喻,三者通喻。言

離喻者,一明此華不有而已,有則華實俱

合;此經不說而已,說則因果雙舉,故以蓮華

喻於因果,故論云示現因果相等。二者由華

開而實現,由言發而理顯,故以蓮華喻於教

理,故下云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等。三者華未

開而實未現,華開則實方現,未開方便門則

真實相未顯,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方顯,華開

喻方便門開,實現譬真實相顯也,故下云開

方便門顯真實相。二合喻者,略有十義:一

華從種生,喻一乘必有種起,故下云佛種從

緣起等。二者此華從微至著,喻佛乘漸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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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故云漸漸積功德等。三者此華增長滿足

出濁泥水,喻佛位國出離生死,故下云如

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等。四

者此華雖出泥水而不捨泥水,喻佛雖出

四流之外,而不捨三界之中,故下云在門外立

聞有人言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五者此華妙

潔第一,喻於佛乘五乘第一,故下云是乘微

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等。六者此

華凡聖歎愛,佛乘亦爾,世出世間稱歎愛

敬,故下云佛所悅可一切眾生所應稱讚供

養禮拜。七者此華臺葉具足,喻於佛乘萬德

皆圓,故下云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

及佛餘法。八者此華佛菩薩坐,此經亦爾,為

佛菩薩而住其中,故下云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九者此華

開合有時,喻此一乘隱顯有時,昔隱今顯,故

下云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

決定說大乘。十者此華劫初成時梵王坐上

為眾生父,是經亦爾,故下云如大梵王一切

世間之父,此經亦爾,為一切世間之父,為一

切賢聖等父,餘處復說智度菩薩母以方便

為父等。三通喻者,《大集經》云:慈悲為根莖,

智慧為華葉,三昧為鬚臺,解脫為敷實,菩

薩為蜂王,涅槃為甘露,是故我頂禮《妙法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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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經》。復有釋云: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

也。法者,十如權實之稱。蓮華者,喻權實法

也。良以妙法難解,從近喻遠也。

次意乃多,

略擬前後合成六喻:一為蓮故華,喻為實故

權,故下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

種種道,其實為佛乘等。二華敷喻開權,蓮現

喻顯實,下文開方便門顯真實相等。三華落

喻癈權,蓮成喻立實,下文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四又蓮喻本,華喻於迹,從本垂迹,

迹依於本,下文云劫濁亂時,乃至云是故諸

佛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等。五

者華敷喻開迹,蓮現喻顯本,下云汝等諦

聽,如來說祕密神通之力,乃至我成佛來復

過是數等。六華落喻癈迹,蓮成喻立本,下文

云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虛

等。是以先標妙法,次喻蓮華,蕩化城之執教,

癈草庵之滯情,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

理,會萬善之小行,歸廣大之一乘,上中下

根皆與授記。又發眾聖之權行,顯本地之幽

微,故增道損四生、作隣大覺,一期化道事理

現俱圓,蓮華之喻意在斯也。

品有無中云五

失三不易者,彌天釋道安云:譯胡為秦有

五失本、三不易也。一者梵言盡倒(有云書倒,更勘),而

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梵經尚質,秦人好

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梵

文委悉,至於歎詠丁寧反覆或四不嫌其

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梵有義說

只似亂辭,尋說向語亦無以異,或一千或

五百刊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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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更傍及反勝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

五失本也。然智逕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

因時,時俗有異,而刪雅古以適於今,一不易

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代之

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

難出經去佛未遠,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

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近意量截,彼阿羅

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是,豈

將不知法者之猛乎?斯三不易也。涉茲

五失、逕三不易,譯梵為秦,詎可不慎乎?

明經品得名中有二:初釋品名不同,後明

得名。名不同者,《正法華經》云光瑞品、方便品、

應時品、信樂品、藥草品、授聲聞決品、往古

品、授五百弟子決品、授阿難羅云決品、藥王

如來品、七寶塔品(提婆達多品入寶塔品內)、勸悅品、安行

品、他地涌出品、如來現壽品、行福事品、勸明

品、歎法師品、常被輕慢品、如來神足行品、藥

王菩薩品、妙吼菩薩品、光世音普門品、總

持品、淨復淨王品、樂普賢品(末云佛說此品時,如恒河沙億

百千菩薩眾,皆悉總持即盡之也)、屬累品。釋品癈立中,〈屬累〉若

在〈藥王品〉前,乃有八違。有為十證〈屬累〉令

在〈藥王品〉前,令還妙故證,但云化佛使還

本土,多寶佛塔未遣還故。二不言佛讚證,〈藥

王品〉中但云塔讚。三妙音開敬證,涌出遍禮

分身,妙音但禮二佛。四穢土非淨證,化佛未

去,此猶令淨,妙音來日何為被呵。五問佛

來不證,云多寶如來來聽法不?既不見多寶,

明塔已閉。六欲見多寶證,若未閉塔,二佛同

坐,自應觀見,何須請見?七請見唯聞證,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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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聞聲,不言見佛,明知已閉。八敬塔非佛證,

二佛同坐,應禮二尊,何故但言禮多寶塔?

九二分不齊證,化佛若是未還,何以不齊奉

施?十無別分身證,若〈藥王品〉下猶有化佛,何

無文證?以此十證〈屬累〉不令在後,應廣如

彼說。敬尋斯說,理奧文通。然義有千途,今者

翻歸舊轍,上德既以十證《屬累》令有於先,若

爾有十不可,是故〈屬累〉還令經末。一令還如

故證不可,非言如故,但令塔閉不遣還國,《正

法華》云:多寶世尊七寶講堂佛之塔廟還復,

故處迹不可言。經本有別唯一佛說,又不同

小,見聞異故。二不言佛讚證不可,〈藥王菩

薩本事品〉云:多寶如來在七寶塔中,讚言善

哉善哉,雖開寶塔佛無在中,今言多寶在寶

塔中讚言善哉,不言塔讚,云非佛讚證不

可言。三妙音關敬證不可,以下方涌出遍

禮分身、妙音不禮,即證已去;亦應文殊不禮,

分身已去。〈提婆達多品〉亦云:至二世尊所修

敬已畢往智積所,不言遍禮,豈化佛去?故為

不可。四穢土非淨證不可,若以妙音被誡土

還穢者,亦應化佛使往靈山出應非淨,若云

雖云諸山據本相說、談土實淨,妙音見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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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是。若云雖變淨土靈山尚存故不為例

者,靈山非穢變淨猶存,既土石山如何得

在?故言在者據初時說。如文殊從海涌出,猶

言詣耆闍崛山,時會並以昇空詣山欲何所

為?故雖詣空寶塔,據本尚言詣山處地遣使

持華詣山,故知據本非淨,土內可有耆山。下

文云:時我及眾僧,俱出靈鷲山,亦據本處

說。若云經云唯留此會眾,亦留人山者,不爾,

眾令聞法本為可留,山不聞經留之何益?故

云穢土非淨證不可。五問佛來不證不可,何

者?文殊請見妙音,釋迦如來云多寶如來可

為汝等而現其事,時多寶佛告妙音言,善男

子來,文殊師利欲得相見。來承佛召,如何

假問?問者為傳佛言,故經云淨華智佛問訊

世尊。又問多寶如來來聽法不?非妙音自問,

故為不可。六欲見多寶證不可,若云二佛同

坐即令俱見,何須請佛?我今欲見多寶佛者,

菩薩下人、如來上果,加被令見可得覩尊,若

未加被即不得見,希望佛加故請欲見。且妙

音將至,文殊尚請佛加,妙音既現,處因得見,

要須佛力,故雖同坐請已方見,非是請見即

證塔閉,故為不可。七請見唯聞證不可,若

以請見,經但稱云讚、不說見身,即明不見

多寶;亦文殊請見妙音,經不讚妙音來至、

文殊得見,文殊亦應真不覩妙音。若已請見,

來即得見,何須說者?妙音請見當即見,何要

文中說得見?故為不可。八敬塔非佛證不可,

何者?若以妙音敬塔不云敬佛,即證塔閉,

亦應普賢來日不言敬塔,塔亦應無,不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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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比時已去,文無遣塔之處,雖不敬塔不妨

塔有,不言敬佛何妨見佛。又如塔開之後

一切總在虛空,文殊海會云詣靈山,豈可不

知佛在寶塔?以本山故言詣山,以本在塔故

云敬塔,非不詣空及親禮佛。又如俗云謹書

足下,未必安於脚膝下,但是敬辭,此亦應

爾。又准《正法華》,觀音奉瓔,一分奉釋迦牟

尼,一分奉多寶如來,不言奉塔,明塔未閉妙

音得見;今言唯閉,故為不可。九二分不齊證

不可,若以多寶但為二分,不奉化佛,明無

化佛,亦應龍女但奉釋迦,多寶亦應以去。

又文殊不禮多寶,多寶不無;觀音不奉分

身,何得即云以去?禮敬齊故,故為不可。十

無別分身證不可,設下經文不說化佛,何癈

措在,如〈藥王品〉下不言聲聞,聲聞豈即非

有?若以〈普賢品〉中說有,即證現有聲聞,唯《正

法華》等〈屬累〉既在經末,明知化佛亦有,文

義須說可即說之,文義不須何為強說?故

不可。

分判本文中,一說〈方便品〉下八品為

正宗,一說乃至〈不輕菩薩品〉為正宗。雖有二

釋,意取初釋。何以故?下文言,今此經中唯

說一乘,又云開方便門,即是顯昔權;顯真實

相,即是今說實。又〈方便品〉既是根本正明權

實,所說之乘譬喻化城,重說前義,三根獲

說已下即讚歎勸行。說法既周,即智積

請去,為明流通顯經力勢,化廣速成,非是

會權顯於一實。又論釋告鶖子所由,為諸

聲聞所作事故,欲令聲聞迴趣大故。又《攝大

乘》說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說二乘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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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不趣,豈說報法不令起化,成應佛已不起

化故,應不令修佛恩德故,故知不為捨於化

身唯說法報故。又復三佛俱是菩提無上故,

故第一說善。餘明〈方便品〉下乃至〈不輕品〉為經

正宗,云〈方便品〉下十九品明經體,後八品明

流通,序明興教之由,體明即坐之益者,若以

得記為益,即說〈方便〉已下八品為正宗;若

以得證皆名為益,應遵法師善乃至普賢,何

故但至不輕?准此即有太寬狹失。餘准前

判,得失可知。

有釋七成就中,序成就有二:

一顯法門中勝,二自在功德成就。云以法門

中最勝,故配序成就文,自在功德,故配餘

六種。此釋正違論,論文自分七成就已云:

又序成就者,即各別牒解釋,以其二義別屬

城山,何得自在屬下六成,不得云論言顯此

法勝舉屬經文,功德成就既不結配明屬餘

六,以法勝言雙顯前二,以能詮教及所詮功

德俱名法故,法名寬故。

解如是我聞,皆云阿

難親從佛聞者,

問:

如佛成道二十年後阿

難方始出家,云何諸經皆言我聞?

答:

佛重為

說。何以得知?《菩薩處胎經》具廣分別,佛歷

問所說,不聞之者阿難言不聞,佛勅聽為說,

阿難得佛覺三昧,悉能受持故也。

問:

爾,何故《智度論》云:阿難將昇高座說經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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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佛涅槃方而說偈言,佛初轉法輪,爾時

我不見,如是展轉聞,昔於波羅奈,為五比

丘眾,轉四諦法輪?

答:

《智度論》文隨他餘部故

作是說。又釋,佛初在彼為五人說,後更重為

阿難再說,云展轉聞。

問:

若爾,《入大乘論》云:

阿難持法不盡明,二十年前皆悉不持。又引

《中阿含》說:釋提桓因語欝多羅言,尊者!我得

他心,觀閻浮提一切眾生,無有盡能受持

佛法,唯除尊者,餘不能了。以是因緣當知阿

難非悉能持。又《首楞嚴經》中佛為淨日藏天

子說:阿難所持小不足言,不受持者,乃有

無量。乃至廣云復滿十方微塵世界,皆如阿

難不能盡持,亦復如是。

答:

據佛未加未重

為說故作說。又解,《首楞嚴經》據佛所悟

未說之法,云不能總持,如言未說如林中葉

等。又若此處所說之法阿難能持,於餘十

方諸淨土說,阿難不持。

問:若阿難陀非大菩

薩餘不能持說,既是菩薩,化作聲聞何不能

持?

答:

在因位故,據=處【甲】據顯相身在此界=礙【甲】界故,於餘處說云不能持,在此界中據顯相身在此界故,於

餘處說云不能持,在此界中若寶=實ヵ【原】,實【甲】寶=實ヵ【原】,=實【甲】【CB】實實無能,云何+(中)【乙】何《阿含》云唯除尊者=壽云【甲】尊者餘不能了?欝多羅者亦聲聞故。又何《阿含》云唯除尊者餘不能了?欝多羅者亦

聲聞故。又違《處胎》云悉能持,不爾相違,故作

此通,諸文無過。

言諸漏已盡釋名者,《俱舍》

云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

從有頂天至無間獄,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

過無窮故名為漏。世親菩薩述經部云:若善

釋者,於諸境界流注相續泄過不絕,故名為

漏。若准《大乘雜集》第六云:令心連注流散

不絕,故名為漏。此復云何?依外門流注,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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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漏;依內門流注,故立有漏;依彼二所依門

流注,故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是漏

義。解云:於境泄過立以漏名,但得小乘之

糟粕,失大乘之淳粹。出漏體中,有云《瑜伽》

六十四無明漏,唯取惡見所依無明為無明

漏,故彼論云,略由五相立助解脫欲無明

漏:一有想論門生起無明,二無想論門生起

無明,三非有想非無想論門生起無明,四

由斷見論門生起無明,五由現法涅槃論門

生起無明。以此文證,唯取分別。又但取見所

依無明者不爾,此且依欲界三求門說不有

唯言不爾,上略無明非漏故,如疏釋大乘

盡理故。《瑜伽》八十九云:諸欲界繫一切煩惱,

唯除無明說名欲漏,諸色無色二界所繫=系【甲】繫,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繫,

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有漏。於彼三界所

有無智,總攝為一立無明漏。若一切有《俱舍》

頌云:欲煩惱并纏,除癡名欲漏,有漏上二界

唯煩惱,除癡無記同內門定地,故合一。無明

諸有本故,別為一漏。然纏中除惛沈、掉舉,《婆

沙》云:彼界纏小不自在故。准《品類足論》

及經部宗,即加此二。然准二宗,三界煩

惱三漏攝盡。經中復云無復煩惱者,二釋如

疏,非前三漏攝,或不盡更言無復餘。有釋

言,前之三漏攝取不盡故,更言無復煩惱,

深為大妄。

盡諸有結者,有言,非是九結。相

應宗云:九唯欲界現纏,故應取五上下分結。

今謂不爾,准八十九云:依九種事能和合

故,建立九結:一依在家品可愛有情非有

情數一切境界貪愛纏事;二即依可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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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境界瞋恚纏事;三依自有情數憍慢纏

事;若四、五、六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邪

僻勝解纏事,謂依聽聞不正法故,依不

如理邪思惟故,依非方便所攝修故,如是

差別即為三三種;七依於善說法律無勝解

纏事;八依出家品智貧窮事;九依在家品財

貧窮事,如次起九。後二據因,以出家品慳

悋法故,當知貧窮智;在家品慳財故當貧

窮財。此據多分欲界所生,不說唯言。准《雜集》

第六云愛結者,謂三界貪愛結所繫故,慢結

者即七慢,無明結者三界無智等,大同有部

《中邊論》第一文,亦通說,不言唯欲故。又八十

四云: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為結。第五趣

向事能生五趣,於諸趣中能和合故,名趣

向事。既言諸趣,不簡上二界,明許通三界。三

見二取各合為結者,且《俱舍》云:物取等故,即

彼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然,故名物等。三

等所取、一等能取,等故名取等,所取能取

有差別故。何緣纏中取愱、慳二?答:不善性

自在起故。八纏可爾,十纏中忿、覆亦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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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應言數現行故。又二能為貧賤因故,遍

顯勸懺隨煩惱故,惱亂出家在家部故。故准

疏解,文為盡理。若取五上下分結者,准八十

四云:望色無色,欲界名為下分,望其修道,

見道為下分,由約此二下分差別,准此即應

五下分結准分別。或無俱生愛不成有結,闕

潤生故,違餘文故。此既約多分,九結亦應

爾,略舉二三,餘文異解多有乖失,准此可知。

列阿修羅眾中,有人引《阿含經》云,光音天

入海,精流海內遂成一卵,逕八千歲生女修

羅,身如須彌,千頭小一,水觸女身生毘摩質

多,其形四倍大母,九頭八脚千手小一,

納香山乾闥婆女生舍脂者,此是經中談

外道義,不爾,欲天尚無精穢,豈光音天

而有精流?

有釋說法時至成就中,言大乘

經通名,無量義已下別名,然其別名不唯解

無量義,亦通一切諸大乘經者,其義未可。

且解總別,理即可然,以大乘經一切大乘經

通名,此即極成無量已下別名。然=經【甲】然亦通然亦通

一切大乘,此即未可。論解時成舉說無量

義,若通一切何名時成?或說餘經未說此《法

華》故,以此故知,十七名者但解一無量義。又

復論云:此修多羅有十七名,若通一切何須

說此?又自解云:此時所說一部教義但得三

名,如《華嚴》等但名方廣。又云:餘十四名所詮

之義,《無量義經》中不具故,《無量義》不得餘

名,但得三名爾,何得云十七名通一切大乘

經?又復論云: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名,若《無

量義》名不具足,何得云此有十七名?

見六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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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說閻羅王,准《華嚴經》則別立趣。《華嚴

經》云:令諸眾生離閻羅王趣枷栙等苦。又言

令諸眾生離地獄、畜生、餓鬼及閻羅王四惡趣

苦。以此文證,故別立趣。若准《伽論》第二,劫初

成滿已,有一有情起增上雜染業,生那落迦

中作靜息王。既言生彼,故知彼攝。今謂不爾,

若許彼趣攝,應受彼趣苦;若受彼趣苦,

何能治罰彼趣有情?故《二十唯識》云:何緣不

許獄率等類是實有情,不應理故;且彼不

應那落迦攝,不受如彼所受苦故,乃至應自

不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燃苦,云何於

彼能逼害他=苦地【乙】害他害他等?以此故知非彼趣攝。然《華

嚴》云及閻羅王四惡趣苦者,以王臣別開為

一趣,據實鬼趣如修羅趣於天別開,《瑜伽論》

云:生那落迦中作靜息王者,判彼趣故。又

應云生那落迦作靜息王所判有情,不爾,便

違《二十唯識》及餘經論是鬼趣故。

問:

大義

內成就中,論釋有八,如文具列,然未知

開權顯實,對中論云示二種密境界,為頓

悟人為漸悟者?

答:

准義雖通,然意約漸悟。何

以故?本為聲聞所作事故,欲令聞知難信法

故。若據頓悟示密境界,即是令取清淨義

竟,何須復說?故對聲聞令捨昔權,示聲聞

密境界令取今實,示菩薩密境界。上雖總

示令欣,未別令修理智,令修證二果故,有得

智觀理對文。

問:

有云為說二種密境界者,

謂吹大法螺、擊大法鼓,其義如何?

答:

彼說非

理。非理者何?論云大法鼓二句示現。若取

法螺,即大法鼓一句示現,何得云二?若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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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鼓并彼法螺云二句示現者,不斷大法

鼓,復明何義?若云彼論所牒經與此別,若

爾論文自釋別經,何須引釋此《法華經》?況復

大乘無別部,釋=只【甲】釋釋一佛說無有二經,只應從

論八,云何得自意量度?有釋:阿含八種甚

深亦通釋智慧。義雖可爾,然釋論文八種甚

深通釋二者,違於論說,如文可知。

問:

論云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為利益二種人故。下

文復云四悔驚怖者,謂大德舍利弗等我不

應證如是小乘法自止,即此悔心名為驚怖。

應即先驚怖,云何釋云不說無驚說即有驚?

答:

以有論云,謂若為說,謂大德舍利弗等我

不應證等,故云說即有驚。又如疑心既有新

舊,此悔亦爾,為欲斷改悔因更悔起。又先

悔修小,今者為說,方悔不早修大,故釋無妨。

今更一釋,或可疏本有誤,應云二:一說即有

驚,二不說即無驚,以舍利弗云聞說未聞

斷疑悔故。此釋有過,不順經論故。

又問:

驚怖有五,如怪驚怖恐更有謗,密令退席;損

及顛倒何不退席?

答:

聞之不謗故可在座,增

上起謗故令退席。

問:

損驚怖者,聞而不謗

故不令退,何故論云謂有聞聲取以為實

謗無大乘?

答:

謂聞聲執實謗無大乘者,據昔

凡夫創聞小教執為究竟,謂無大乘。未曾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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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大乘,起謗此損減謗,遂依修小將為究

竟,我究竟取如是涅槃。今聞大乘既信不謗,

但揣無分不能進修,既聞唯一,便謂無有聲

聞得滅,返道疑生故名為損。故下文云:若

我弟子實得阿羅漢辟支佛,不信是經無有是

處。

問:

既不為說,定性二乘為在座不?

答:

支佛果此會定無,經但說有求緣覺故;定性

聲聞雖不生,為有亦無妨,令成不愚法故。又

設聞雖信,既不迴心又損驚怖,無亦何爽。

問:

難云二子趣於牛羊鹿稱出宅,太子趣於

牛應當亦出宅?

答:二乘或苦盡,羊鹿稱出宅,

初劫或猶行,不得稱出宅。

問:

地前菩薩或

苦在不得稱出宅,初地已上或苦在亦應非

出宅?

答:

分別二障初地斷,得離分段稱出

宅。

問:若爾,初地受變易,得離分段名出

宅,變易八地受,前七未離非出宅?

答:

前七有

能離分段,雖非變易稱出宅。

若爾,三果有能

離分段,初三果人稱出宅?

答:

初地菩薩力

有能、悲心不受稱出宅,前三果人離不定,非

是故留,非出宅。

若爾,前三未能迴向大,不受

變易非出宅,出宅迴心受變易,能離分段

稱出宅。

答:

據迴心者,既受變易得名出宅。

若爾,初三果人豈得名為出三界苦、具足三明

及六神通等?下第二云:若心決定具足三明

及六神通,有得緣覺不退菩薩。長行又云:

見諸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

答:

此等諸文

據決定說,有學迴心及受變易俱不定,故不

障名出。若不如是應不索車,若未索車如何

與記?若云在宅亦得索車行記,得車即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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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乘車出宅,若爾即便有學勝無學,宅內

得車故。若云有學未名得車,說無學故者,云

何無學得記即名索車與車,有學得記不名

索車與車?若云或苦在故不得名索車與車,

七地已前亦爾,思之。

問:

釋遮中准論云,無

二乘者無二乘涅槃,為但無涅槃,為行果等

亦復非有?

答:

有云,能詮之智證所證理,既

無二涅槃,明亦無二智;二智既無,故亦無二

行;行因教起,亦無別教,故說一雨等。如實

義者則不如是,但無二理,一真如故、唯大涅

槃故、上下諸文但云法身無差別故。又云何

體法若=者【甲】若唯一乘體若唯一乘體故。一乘體者,謂諸佛如

來平等法身,聲聞辟支佛非彼平等法身之

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既云以因果行觀不

同,明智行等別;又前云彼三乘法但有名字

章句說,非有實義,以彼實義不可說故。又理

無為體一,無別智行等為差別,實一方便別故。

問:

既云實得阿羅漢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何得有損驚怖?

答:

今言實得,據迴心者,故第

二云,我等今者真是佛子,又云真阿羅漢,明

苦未迴非真佛子、非真羅漢;不定既爾,定

性亦然,故名自謂非真二聖。若爾得名增上

慢,得世間定謂得無漏名增上慢,但得小

解脫未得全解脫。又未得法身而自謂言與

如來等同坐解脫床等,雖無煩惱是所知障,

雖不障彼而得名慢。若不如是,初時未信、後

方能信,各無〔有〕-【乙】有是有是處;增上慢亦爾,除佛滅

度後在畢化得故。雖作是釋,不如前解。前損

驚怖,設不迴心,聞亦不謗,順此文故。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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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經云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此經本對

退菩提人,前云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

億世世已曾從佛受化。第二卷云:我曾於二

萬億佛所為無上道故常教化汝等故。

答:

二解,一云且據非退,創據小者云未修善;一

云設曾修大,非增上品未成定位云未修善

根,非全不修。

問:

為據今生?通說多世?

答:

通說多世,說世所化,豈得云我遇說,設

餘佛化亦云為我,不唯今生,聞即得聖證於

小果,極疾三生,如鶖子等經六十劫,豈唯

今生創教於小。

若爾,何故第二卷云初聞佛

法遇便信受?

答:

言初聞亦通語耳,未必定

今。

若爾,何故云,我本著邪見為諸梵志師,世

尊知我心拔邪說涅槃?

答:

且據今生,不唯今

聞即得悟小。又釋,此據化者,實即不爾。

以佛眼觀,佛有五眼云佛眼觀。此之五眼,略

以五門分別:一出體,二釋名,三得人,四廢

立,五相攝。

第一出體者,且肉天眼諸宗說異,

廣如餘辨,繁不具述。但依大乘自宗所說,有

以眼識種子名眼,故《二十唯識》云:識從自種

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有

以色種名為眼根,《觀所緣緣論》云:識上色功

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緣。有

說能感眼根業種名為眼根,《成唯識》云:有避

如前所說過難,明附彼執,復轉救言:識中業

種名五色根。上之三說皆不正義。《對法》、《五蘊》、

《瑜伽》等說:肉眼體性以四大種所造淨色而為

眼根,於中三說:一云種子,一云現行,一云通

二,此說為正。故《五蘊論》云:眼根云何?謂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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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造、眼識所依,以色為境故通種現。天眼根

體以定所起四大所造淨色為性,是通果

故。故無著菩薩《般若論》云:謂色攝故,色攝復

二:謂法果、修果。法果即肉,修果即天。法是

總名,即能感業;肉是此果。雖知總稱,肉獨得

名,如說色處;修謂是定,因修所起名為修果。

愚法二眼俱慧為性,緣真緣俗二境別故。

故無著菩薩《般若論》云:第一義諦攝、世諦攝。

又第一義智力故,世智不顛倒轉故,是一慧

約取境用分,佛眼即前四眼為性,《智度論》

云:譬如四河流至於海,總名天地故。前四

眼在佛身中即名佛眼。若准無著菩薩《般若

論》說,然佛後智名為佛眼,論云一切種一切

應智攝。又云一切應智中一切種無功用智

說名佛眼,《智度》說中據總出體,《般若論》中各

別出體。又《般若論》中,前四據因,佛眼約果,不

爾,佛果豈有業感異熟眼根?又佛後智豈由

本智方不倒轉,任運起故。或同智論,總名

佛眼,以智強故總名為智。若爾,何故云一切

種應智中一切種無功用智?准此即是偏取

後智名為佛眼。故前解勝。

二釋名者,一總、

二別。總名眼者,梵語云般遮斫芻,般遮此云五,斫芻者此言行盡,謂如戒行種種諸物

悉能見盡,故云行盡。傍從於此翻名為眼,非

是正翻,梵語名眼,眼照矚義。五者是數,帶

數釋也。釋別名者,肉謂業異熟色,肉即是

眼,持業為名。自在光潔神用名天,天名雖通

欲色無色,意說色天,天之眼故依士為目,或

即定果光潔名天,天即眼,持業釋也。此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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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又與《智度論》說有相違,彼云天有天眼故

非即眼,照了名慧,慧即是眼,亦持業釋。法即

是境,緣法之眼名為法眼,雖慧等緣通名為

法,餘各各別緣,此能通緣。又緣教法此獨

名法眼。佛名如常,佛之眼名佛眼,依主釋

也。

三得人者,欲色二界有情之內,若其

天眼,欲界六天,及以三洲除北拘盧,得四靜

慮根本定者,能起天眼,以許得通故。二乘有

慧眼,照生空理故。雖亦得法眼,以小劣故不

說彼成。菩薩有法眼,以有種智故,能緣一切

故。佛有佛眼,相顯可知。又成後後必得前前,

勝得兼劣、劣不成後,故成前前不必定能成

於後後故。《智度論》云:天有天眼,二乘有慧眼,

菩薩有法眼。

問:

若佛有法眼,即得名佛眼,

菩薩有法眼,應名菩薩眼?

答:

佛眼唯佛有,從

佛以立名;法不唯菩薩,從境名法眼,餘者准

知。

問:

法不唯菩薩,不名菩薩眼,天眼不唯

天,何得名天眼?又天眼不唯天,而得名天眼,

肉眼不唯人,應得名人眼?

答:

肉通餘趣報,不

名唯人眼,天唯屬彼法,是故名天眼。

問:

通於佛有,不名菩薩眼,天通諸眾成,何獨唯

天眼?

答:

佛等亦天號,通故名天眼,人雖起彼

天,屬天名天眼。又名字假立,何假苦求,設作

多通終還有難,且各據義以立其名。

四廢

立者,何故唯立五眼不增減耶?

答:一切諸法

略有二種:一色法,二非色法。色法之中有其

二種:一顯現近色,二隱覆遠色。知顯近色故

立肉眼,知隱遠色故立天眼。或色根中定散

果別,散業果眼立為內眼,定所起眼立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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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勝劣不同故分二種。故無著論云:謂法

果、修果此為五眼。麁境界故是初色攝,非色

法中有理事境,為了理境立其慧眼,為了事

境立其法眼。又雖一智,本後智殊故立為二,

故無著論第一義諦攝、世諦攝。又以果對因

總立佛眼,故《智論》之前之四眼,若至佛果總

名佛眼。或據得人分五種,思准可悉。

立雖爾,云何次第?

答:

以其劣勝引生次第,於

色之中肉眼最劣,唯見顯露;天眼次勝,通

見隱顯,故次肉說。於非色中由了真諦俗智

不例,又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故,慧先法後,

前因後果故次佛眼。故無著論云:此為五眼,

麁境界故是初色。據第一義智力故,世智不

顛倒轉,是故第一義攝在先。

五相攝者,准

《瑜伽論》說眼有三,《華嚴經》中眼有十,列名

相攝,皆如疏辨。若《瑜伽》第三立一至十一與

此相攝,恐繁不述,欲廣之者可尋彼文。

問:

經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

悉亦當作佛者,菩薩二疑中今除何者?

答:

二俱除。他知自得作佛,亦不疑他不得作

佛。

何以得知?

答:

唯論釋喻第三為破一向求

大乘執無二乘,故說兩喻。

問:

菩薩除知

得作佛,何無授記?

答:

聲聞久來學小,雖信自

得作佛,恐未決定,令得決定之心,故與記別。

菩薩先不學小,但恐彼退,聞說一乘知無別

小,即住大決定,故不假記。又亦與記別。

云無一不成佛,即總與記,何不別記?

答:

以略

故、宜聞異故。

問:

既云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

佛,為自知當作佛,為不知耶?若自知者,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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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應同鶖子一時與記,何故說化城已方

生解心始與授記?

答:

有二解。一云知得,但未

趣向,以樂少故,聞說化城方解捨小,始與

授記。二云未知,但是佛說彼當作佛,聞第三

周方始領悟。

問:

何故菩薩聞即疑除知得作

佛,千二百人自未能知,但是佛說?

答:

利鈍異

故。鶖子利根一聞尚解,菩薩更勝故即疑除,

千二百鈍根故未能解。

問:

准〈分別功德品〉

云,若聞〈壽量〉一品功德於無一菩提退者,無

有是處。舍利弗等過去曾聞《妙法華經》,如大

通會等,何故並退?

答:

二解。一云究竟退者,終

無是處,設退還發故。二云據利勝者,或據

領悟者,說九淨者,《顯揚》第三云:一尸羅淨,

善住尸羅,乃至於小羅中見大怖畏受學學

處。二心淨,依戒淨故住四靜慮。三見淨,依心

淨故得漏盡智現觀諸諦。四度疑淨,依見淨

故於佛法僧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淨,依

度疑淨故得妙智見,知佛所說道能出離、外

道所說不能盡苦。六行智見淨,依道非道智

見淨亦得淨妙智見智,出離道有上中下,

謂苦遲通行所攝等。七行斷智見淨者,依

行智見淨得妙智,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

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餘寂滅淨,依行斷

智見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國土淨,謂

諸佛共有無上功德器,示現能不可思議

國土莊嚴,極淨佛思,極淨菩薩思,及思眷

屬。

問:

火宅譬喻舍利弗請,為千二百人即

皆無學,何故論釋云為有學具足煩惱性眾

生?

答:

有二解。一云談本說權本為凡夫,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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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喻顯故言為具足煩惱性,即談昔意故不

相違。二云准聲聞請,正為無學、傍備有學,據

傍云凡夫,無學文顯,論略不釋。不爾、此經

宗明一乘,如何〈藥草品〉云令知乘異,說種

種乘故,約內有學聲聞令趣於大,文顯可

知,故具不引。

問:

羊鹿車體正取何法?

答:

疏家釋,取二乘無學解脫道後世間定心,虛

指此為種智之車引子令出,此世間心,實不

能了一切法,故出門不得。可須臾修,義言索

車。故論云第一人者與世間種種善根三昧

功德令其遊戲,後令入大涅槃故。

若爾,云

何下合喻云乘是三乘以無漏根力覺道禪

定等而自娛樂?

答:

彼是此乘莊嚴具故。又無

漏身中所有諸法亦名無漏。

若爾,牛車亦應

如是。

答:

彼究竟故,是實德故;此虛指故,非究

竟故。

若爾,有漏豈名出宅?

答:

出分段故名為

出宅。又釋即指無學果位所得無漏生智為

羊鹿車,下言自在無繫無所依求無漏根等

故。

若爾,如何出門索車?以得知故。

答:

以指此

智假為種智,此不能了一切法故,當更修故,

義云索車。

若爾,如何名為世間?

答:

緣俗俗事

故,以劣智故,名為世間。若爾對車說城應取

真理,云何論云涅槃城者諸禪三昧城,涅槃

既取禪三昧城,菩提何故取後世間智?又復

二乘無漏後得,不能起通了知諸法,何名令

戲?故前說善。

問:

門外索車為三乘人,並悉索

車為唯二乘?

答:

有二解。一云通三乘索,文無

簡故,舊德說故,說諸子故。二云唯二乘索非

菩薩,何以故?宅喻分段,得出分段名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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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二乘出宅得無學果,菩薩出宅在於初地,

二乘無學未得種智,當能修學名為索車。初

地已上得種智車故不須索。若以修學即名

索車,十地皆修故恒常索。若爾,即應菩薩無

不上車,何得說言者乘車遊戲。又論云為

令入不退地示與無量智業,初地已上即

得智業,雖知修學,經不云索,說遊戲故;二乘

出宅未得種智,未至初地可能修學,義名索

車。又論云,其第一人與世間種種善根三昧

功德令其遊戲,後令入大涅槃城,以與人天

世善,未得其真可須言索;菩薩不指羊鹿,初

地已上得真,所以菩薩不索。或有說云,初機

虛指故車須索。或云,宅內聞三門外見一,不

知誰知一,是故須索等。皆非實說。

問:

既菩

薩不索車,得名出宅坐不?

答:

稱出宅坐,但約

二乘學究竟故,離障盡故,心止息故,建立果

故;菩薩之人學未究竟故,未離障盡故,不建

立果故,心不息故,不得說云露地而坐。若雖

分別名露地坐,前三果人亦應如是。若謂有

學亦名出坐,云何下合喻中云以佛教門出

三界苦怖畏嶮道得涅槃樂。又釋菩薩亦得

稱坐,雖不止息及以不制果,然以智安處亦

得名坐,能伏惑故,出分段故,名出三界露地

無妨;若爾三果亦應如是,許亦無失,取捨任

意。

問:

三車門外出此車體有多不同,古解

即是涅槃,今說即取後得正智。取涅槃而為

車體,經論明文。經合云欲速出三界自求涅

槃,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論云後入

涅槃,故取後智而為三車,復何文據?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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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論明文。羊鹿說為後智,論云第一人者,以

此世間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方便令戲,後

令入涅槃故。既云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明非

涅槃。合牛車云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

智,如來知見愍念安樂等,明非涅槃。

問:

有城文,如何取正?

答:

取智為正。

若爾,前文如

何會釋?

答:

涅槃相故名為涅槃。又求羊鹿為

涅槃故,不以涅槃合於羊鹿。

若爾,他亦釋云,

知見性故,三昧性故,名知見等,理實涅槃。此

復何爽?

答曰:

違多文故。合鹿車云,樂獨善寂

深知諸法因緣;合牛車云,愍念安樂度脫天

人,又云我以無漏根力等而自娛樂,又云我

有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與之,不宜差別。若是涅槃,豈云無數各與

之?若云真如雖一,然說七種或十如等,據

能證說云有無量及各各等,此即何過者?不

然,說智為車,理為寶所,此有何違?總說為理,

若唯取理即闕菩提,今者取智,智斷具足說。

復前第一云究竟令得一切種智,又論令入

不退地,亦與無量智業故。又經云:如其所得

法定慧力莊嚴,又云佛種從緣起,又云乘

此寶乘直至道場,又云乘是寶車遊於四

方,又說根力等諸功德法故。又云,我今為汝

造作此車,故理喻寶所,先有非作,有為修生

說造作等,不可說言化城。雖理亦說造作,

彼但造名,無實體故。牛車同彼,子應捨之,若

取實理不說造作,廣有多證,繁不具引,故以

寶取喻理,車喻智勝。

問:

窮子譬喻對治一

向增上慢,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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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乘與如來乘無差別,即是與如來相好,

乃是《攝論》說聲聞作佛令得同佛,自體意樂

之義。何須對治?

答:

有二解。一云許自小乘

與如來等,說如窮子以對治之,我與佛等,

亦應當得此之意樂,即非對治。一云定性之

人修不作佛故,但令得同體意樂;不定之人

當應作佛,許與佛等,障不迴心故說。對治所

望有別,故不相違。

問:

四大聲聞說喻領解,

即為無學,論何故云為有學說?

答:

喻昔在因

迷執為等,今悟喻昔云為有學。又自既解,說

喻曉餘云為有學,斯亦何失?不爾,四人豈自

對治?

問:

授記聲聞為總不定,亦有餘耶?

答:

准論中解,通為不定及變化者,故論云二

種聲聞如來與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

菩提心者。

問:

誰為不定?誰變化?

答:

論不

定判,准經文中,滿慈一人說為變化,餘多

不定,皆說曾發大菩提心故。

問:

若許實聲

聞有迴心作佛,云何《維摩經》云我等聲聞猶

如敗種無所復用,《入大乘論》及《菩提資糧論》

並不許此。《法華經》中有實聲聞,悉變化故。猶

如種未必不生故,此意無惑。更不受生,云

何修行得三祇劫?

答:

彼皆據讚大乘勝,可

彼小乘不令求趣,不定之人終歸大故,令有

大性速趣大故。不爾,經論豈可相違?准此

諸文,法華會時,四種聲聞初俱在會,三止之

後,增上退席,不說真聖亦退席故,聞經令成

不愚法故。論釋記中不為授記不障在座,或

可無定性,論云有損驚怖故,不為記故,根

未熟故,故不在座,取捨任意。

問:

化城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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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

答:

如疏釋。又助釋云:無學後心世間三

昧說為化城,如二車體,以根本智不作解

故,後得智作涅槃想解將為究竟,經化作

故。論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

城者,諸禪三昧城故。

若爾,云何能息諸苦?

答:

離障礙故,出三界故,如二車故。彼既得云

出宅,此何不能息苦?

若爾,二車如何不得?所

說化城即言得入?

答:

不能了知一切法故,非

種智故,故不得車。何以故?以未離智障故,如

何得化城?以三界苦息故,得於解脫故,惑

障已離故。

若爾,如何名為涅槃?

答:

假名涅

槃故。第二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

一切解脫。又云,爾時心自謂得至於涅槃,

如增上慢自謂得果,其實不得,此亦如是。

若爾,無學豈不得有餘耶?

答:

如彼無漏智隱

而不彰,但說世間智,名之為車;此亦如是;雖

有有餘非究竟故,隱而不彰,令取大故,所

以論云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諸禪三昧

城故。若即指有餘;云何名諸禪三昧城?故

又《勝鬘經》云:得四智及涅槃者,去涅槃界

近,明非實涅槃,云去近故。若是涅槃,即云

已得,云何名近?《成唯識論》第十卷云:不說無

學有涅槃者,彼有兩釋:一云或約不定姓,得

無學已即迴向大,不說彼得,正與此同。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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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人,羊鹿二車即彼生智,所說化城即二涅

槃,彼究竟故,非暫息故,不趣大故,不同不

定。

問:

如求三車將為勢力,說火宅喻令其生

厭不令更求,別說三車而為對治,既有定人,

實無涅槃而有增上慢,以有世間三昧三摩

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對治此說化城

譬喻。應知既有學執世間三昧以為涅槃,實

非涅槃,名增上慢。今即為說世間三昧名為

化城,應如火宅令厭不取,如何得云第四人

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若是取世間三昧名

為涅槃,豈不增彼執耶?又不知化求入彼城,

既說為化,如何勤求後方向大?

答:

正為無學

談其昔事,權令得息,求欲暫息,為趣空所

令趣向大,今更餘義對治有學,不定之人堪

能向大,有定之者,執彼無學所得涅槃,將為

究竟,作意欣趣。今佛為說彼非實滅,猶如化

城,所以昔日說為涅槃者,是我方便令退,且

入假涅槃城使得息疲,過此城後,令入大涅

槃城珍寶處故,令有學知捨此求大,故為對

治說作化城。而為對治,非是即今第四人者

說作化城更便求入,應如文釋,與理不違。愚

見若斯,更悕妙釋。

問:

十無上正為何說?

答:

正為聲聞不定性者,故論云示現種子無上

故說雨譬喻,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

提心退已還發,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彼後

得果故。意說二乘身中有菩薩種子,但能還

修皆得作佛,已發心者令堅固故,未發心者

令聞無上亦發心故。既云退已還發心,前所

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明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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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何故十種無上不皆在正宗?

答:

非獨為顯

一乘之理,并讚勸持,故通二分,略敘大綱,餘

不繁述。

問:

此十無上有何次第?

答:

以義准

之,令勸發心須馮因力,說其曾種大因,令

順修行,當得佛果,故說種子無上,即為明說

汝等所行是善菩薩道,明昔發心善根不滅。

今聞佛法,還同為因,後得果故。既有勝因,

須長時修無上之因,方能得果,故說大通智

勝如來垂得菩提猶經十劫,顯果勝上修無

上因。次說修行無上,修行無上者要行大

行,云何中間授之於小?但為昔日曾發大

心,中間是大不能頓發,權施方便令息苦

已,後進於大,故說增長功德力無上。何知

昔日曾發大心?說繫珠譬令其領解,故次說

令解無上。既知昔日久修大因,但為怖大,所

以中退;今能憶念解悟修行,如諸菩薩當得

淨土,故次說清淨國土。無上解悟既增上,堪

聞解脫教,故次說說無上。聞無上教積劫行

因皆成勝人,故次說教化眾生。無上勝因既

積,當得勝果,不同二乘,故次說成大菩提無

上得果。雖復證滅而能現身利生,法報身雖

常存,化身應物不定,雖滅不滅、雖生不生,故

次說涅槃無上。所說既勝獲益無邊,起信供

養聞法持讚,得無邊福,現於神力,舉他勝行

及人法為證,復由久行因能化能受,聖者遠

至格白聞經,如來摩頂,慇勤三歎,明斯勝

事,欲使通流,故次流故次說勝妙力無上。

諸宗解釋,異說無窮,經論出沒多門,於中知

見無量,略因講次,聊述少分,多未欲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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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廣聞,但為備時須爾。

法華玄贊義決(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