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贊要集
法華經玄贊要集
欲界染。得色界定。名為有色。二者。不作小多想。作光
明想。名為有色。三者。未依無色定。對冶色界染。住彼
色染之中。名有色。此但觀欲界內外根塵等色。思惟
勝解。名為有色。問有色何不言內有色。又觀諸色。何
不言觀外諸色。答只緣初解脫人。內五根外五塵總
觀。若言內。恐濫唯緣內五根。若言外。恐濫唯緣外五
塵。是故有色不言內。觀諸色不言外也。諸色之觀。有
色之觀。皆依主釋。又若約巳離染名外。五根是內。亦
得名外。若約未離染名內。五塵是外。亦得名內。瑜伽
第十五。恐濫唯緣外五塵內五根。所以緣色不分內
外也。
言二內無色等者。問何故第二解脫。偏安內字。答緣
第一解脫之中。初修之人。唯離欲界染。未離色界染。
若安內字。恐是未離染。故名內。將謂初修之人兼未
離欲界染。所以不安內字也。第二解脫。不簡初修久
修之人。兼離色界染。簡異於前。故安內字。問何名無
色想。答言內無色想者。有三因緣。一離却欲色二界
染。名無色想。二得無色定。名無色想。三不作光明。名
無色想。此第二解脫。先依空處定。巳離色界染。此依
離染。立以外名。將此光明色。作少多想。此是第二解
脫行相。此中雖依空處定離色界染。然觀外色。作少
多想時。即便却依色界定。重將色界離染色。作少多
想。觀思惟勝。以彼無色定。不能觀色作少多想。以彼
內心。緣色之想。與空處定相違。巳被對治巳訖。故瑜
伽云。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問此上二種何名解脫。答
初解脫依色界定。離欲界染。名解脫。第二解脫。得無
色界定。離却欲界色界染。名第二解脫也。上解內無
色想訖。下解觀外諸色。問何名觀外色。答三義解內
外色。一者。五根名內色。二者。有情名內。非情名外也。
三者。巳離染色名外色。未離染色名內。今此解脫。觀
巳離染色。作小多想。名觀外色。
言三淨解脫等者。瑜伽云。巳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
為依。修習清淨勝行圓滿。名得解脫。意說得第四定。
離尋伺喜樂三地障故。故名巳得捨念圓滿清白淨。
又一切動亂。巳寂靜故。離淨不淨變化障故。名為解
脫。此亦無色而觀外色。作淨不淨等諸相。由前巳說
內無色等。故略不論。二總得名淨解脫。就勝而說故。
第三獨名淨解脫。離染名淨也。淨有三義。一由先離
染故淨。二者所依定離三灾八患故名淨。三者作淨
光鮮行相。轉不作不淨相。名淨也。
言身作證等者。簡要云。二說。一從喻為名五根之中。
身根。取境最親。名身也。第六意識。得此解脫時。親得
於理。由如身根親得於境。二云。當體得名。身即意。定
心親得。故名身也。第三與第八解脫。各在定邊故。第
三是四根本定邊。第八是九次第定邊。聖智親證。故
名作證。此第三解脫。第六意識親成就得。名身作證。
問前二解脫亦是親得。何不名身作證。答前二是假
想思惟。未名是實。至此第三解脫。實得真實成就故。
名身作證。
言具足者。唯第三解脫菩薩第八解脫。獨得身作證
具足之名。問第八滅定解脫。當得之時。意識巳無。何
名親得。答若約圓滿位說。則無意識。不名親得也。今
約有心之時。巳成就得。無心位時方顯。亦名身證。問
何名具足耶。答第三解脫。是四根本定之滿位。後必
帶前前。皆成就故。至第四定。名圓滿。第八識盡定。是
九次第定之滿位。故名圓滿。圓滿者。具足義也。問何
名住。答簡要云。此解脫言住者。引諸功德。住在身中
故。名之為住。或此解脫。是賢聖栖止之處。名住。聖人
多作此二解。脫故獨名。住前二解脫定心暗。劣緣境
疎遠。但得名觀(官音)。此第三解脫。獨名住也。又前二解
脫是加行因。第三解脫是果滿故。
言空無邊處者。其欲色二界相狀易知。無色界定。行
相難了。獨立處名也。謂色對治所緣境界。十方諸相。
不可分別。名空無邊處者。謂彼地中定等諸法。而為
所依。名之為處。此解處者。約能修行人。所依虗空。所
依之處。意說彼地一聚心心所。是修行所依。兼而境
與所依。若得彼地心空境方現。名為處。此由先得空
無邊處定。巳離當地染訖。今重觀前境。更作解脫也。
餘四皆爾。
言識無邊處者。亦是先得當地定。離當地染。重觀空
處能緣之識。空既無邊。識亦無邊也。處即能緣心故。
言無所有處解脫者。小乘二說。一者。觀此位中我我
所無。名無所有。二者總不觀境。名無所有。不同下地
觀空。不同下地觀識為境。此位之中。寂靜而住。名無
所有。大乘不然。只觀識外無為境也。無有一法。是識
外有者。問莫是唯識觀。答不是也。唯識觀。觀萬法從
識而生。唯識觀也。此無所有。唯識外無。一往者似觀
識。據實不觀也。但觀識外無。為行相也。
言非想非非想處等者。第一非字。非由無也。此定之
中。無彼下地麤想。謂超至無所有處想。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無也。唯有當地能緣
內心。極微細心心所。二十二法即不無也。名非想。非
想即心也。
言想受滅等者。想受二法是障。資助心強。諸心所中。
獨名心行。厭患勞慮。暫爾止息。但離受。名想受滅解
脫。問滅盡定中。六七二識既不行。如何名身作證。答
據實。有心位時巳得訖。要假無心位方顯。問何名住。
答有云。彼神通無諍。願功德住。在彼定中。名住。亦是
賢聖所遊履栖止之處。名住。問前言聖之親取。名身
作證。此第八解脫心想不行。云何自證。答通色身故。
言俱舍第二十九內等者。疏闕想字。准俱舍云。內有
色相也。小乘唯觀。未離染色。問何名內有色。答攝云。
內有色者。內謂內身。有根塵色故。名內有色。無始時
來。保愛內身。故不得解脫。二者。妻子男子亦名內。未
作觀時。貪愛向外妻子。如於內身。故名為內。此解內
字。內心有彼貪色之想。名為有色。故名內有也。問何
名觀外色。答言觀外色者。無始時來。貪愛內身。內身
向上起貪染。不得解脫。若教化。便觀自身。作不淨則
難。事須從易向難。從外向內觀也。此有二義。一者身
外故名外。色情與非情色。皆作不淨觀。二者。只此內
身。亦名為外。作觀行人。觀心純熟。觀於內身。如同外
境。亦名外也。今且是身外。名外世界。情與非情。皆作
不淨想。或作五停心觀。觀青淤想。虫蛆想。爛壞想。制
伏向貪心也。
言內未伏除見等者。引雜集釋也。問雜集論是大乘。
俱舍是小乘。如何疏主引俱舍文。將大乘論解。答只
緣俱舍論道。內有色觀外諸色。與雜集論中內未伏
除見者色想義同。所以將雜集。解俱舍也。內謂內身。
見諸能見。者假者。假者內身中。有貪色之想。名見者
色想。
言觀外諸色以為不淨者。小乘意內有貪色心。名為
有色。謂除此貪。而觀外色。以為不淨。外有二。種一
外五塵色為外。二觀心成巳。後觀巳身。亦非巳有。
四大假合。終歸大地。何須貪著。妄識為內。如是色等
者。名之為外。問如何內身有色貪。不淨觀。內身觀外
境作不淨。除內貪心耶。答二乘之人。觀心微劣。不能
更觀內身作不淨。事須從易向難。從外內觀。則易也。
或從末向本。無始時來。由外觀引內心起貪。內心起
時。皆由外境。由斯觀外。息自內法。問如何是小乘第
一解脫成就。答初作觀時。觀一个死屍。從頭至足。膖
脹爛壞。遂於此境。不復生貪。次觀五个十个人。乃至
遍觀一州一國。亦不生貪。又却從廣至略。一死屍之
上。亦不生貪。漸漸移觀。心向內來。觀自家身。亦作不
淨。是名小乘人第一解脫成就。又說。唯觀他人外塵
作不淨。不觀內身者。非也。
言今則不然者。問前來言內未伏除見者色想。雜集
同俱舍大乘。問何故此中言。今則不然。大乘義中。疏
主却斥雜集。答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小分雖同。於中
多義不同。故言今則不然。一大乘作光明想。小乘作
不淨觀。二大乘除變化障。小乘除色貪。三大乘觀巳
離染色。小乘觀未離染色。故云不然。四疏主解。今則
不然者。於大乘解脫中。將對法同瑜伽。不同俱舍。故
云不然。五不唯空。不同俱舍。兼不同雜集。上來解今
則不然一句。是疏主自解。問大乘既巳離障。何用更
作。答欲淨其心。令障轉遠。故曰不然。
言准對法文初修業等者。即第一解脫初修之人。問
對法論並不言初修久修。案論文云。於內未伏見者
色想。或安立見者色想。此是論文標也。下論釋云。謂
於內身。未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或見者色想。安
立現前。論無明文。初修久修之字。疏主憑何而說。答
文雖不明。理通二釋。疏主體論意。論文之中置或字。
若是一義解。何置或字耶。故知此兩意。所以分初修
久修也。緣論文之中。有內身二字。抄家於此先解內
身。內身者。□云有三解。一云。論意身也。意識名內。二
者。取五根五塵。名內身。不離身故。名內身也。三者。取
欲色二界顯色。情與非情。名之為內身。未依無色定。
伏除却色想。住彼色想之內。名內身(上抄解)次疏解。准
對法之初修業者。此是疏主安置。
言身在欲界等者。論文也。且初修解脫之人。身在欲
界。簡不是上二界也。
言巳離欲界欲者。此舉定所觀境。不說同時能觀定
心。若具足應言。巳依色界定。巳離欲界欲。合如此文
也。初修之人。事須依初禪未至定。折伏除斷却欲界
九品煩惱。名離欲界故。只此巳離却貪欲。名巳離欲
界欲。糅抄云。即是約凡夫二乘并菩薩身在欲界者。
簡不在上界者。此一類人。重修解脫之時。身在欲界。
問既依初禪未至定。離却欲界所有色境。總名離染。
莫便是解脫。答色雖離染。未名解脫。事須依初禪根
本定。重觀欲界。巳離染色想。作光明想。光明想成就。
名解脫成就也(上解身在等二句論反)。
言未依無色等者。問更何名初修。答疏言未依無色
等一行半。重簡初修之人。疏主分疎初修之人云。未
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此色想不是貪色之想。是
煩惱染法。今此簡言色想。色想是緣色之行解也。如
今初修之人。有此色想行解。未依無色定伏除也。問
何名見何名者。答一見謂能見也。者謂假者也。
言色想者。緣色之行解也。故言見者色想。問既不是
貪色之想。疏中何故言伏除耶。答以無色定現在時。
色想行解巳無。今對彼定起時。色想行解巳無。所以
說名伏除。其實色與無色。不相見也。
言未離色界欲者。問若爾此一句疏。寧言未離色界
欲耶。既言色界欲。明知是貪色之想。答此一句疏意。
簡初修之人未得無色定。既未得無色定。表知未離
得色界欲。第一解脫初修之人。且依色界。伏除却欲
界貪染訖。所有欲界根塵等色。皆是離染色也。故但
是簡未得無色之言。非是實有色貪也。得是緣色行
解。所以疏言。未離色界欲故。
言若久習業巳等者。若具足應言。巳依無色定。巳離
色界欲。
言色界欲者。亦是色想行解也。不是貪欲也。問如何
離得色界欲。答事須先依當地定。先伏斷却色界煩
惱染法。此色界色。便是離染色。雖然離染緣色之時。
於色上尚自作色想行解。只此色想行解若著。不名
解脫。亦須對治却。所以於無色界空處近分定中。對
治色想行解也。問何不便名見者無色想。還言見者
色想。答其實空處定。實能對治色想。色想巳無也。只
緣正在空處近分定時。唯觀於不能觀色。由有二義。
却要安立觀。一謂令障轉遠。二令觀增明。所以却依
色界定。將前離染色。安立現前思惟觀察。此但作色
想安立。猶未作光明想(上解安立現前了)。
問欲色二界皆是離染。未審重觀之時。為復觀欲界
色。為復觀色界色。答有二說。一准對法。將欲色界巳
離染色。若根苦境。重觀作光明。二云。准瑜伽論文。而
觀欲界一切所有內外諸色。作光明想也(第二為正)。問何
以知。答久修解脫人。不觀欲界作光明想。事須依欲
界色也。
言而觀欲界一切等者。若初修者。依初二禪。若久習
者。依四禪根本定。總想觀欲界一切內外色。作光明
想下分內外故。問瑜伽云。觀於一切巳離染色。作光
明想。不道重觀色界者。應可第一解脫人。莫空得欲
界離色。不得色界離染色耶。答第一瑜伽唯言欲界
者。約初業說故。二者。從寬為名。若說欲界。初修久修
人。總收著。若說色界。唯久修者得。初修不得。三者。緣
色界微細。易可調練。一遍觀則得。更不要重觀也。欲
界色障定強。故頑硬。事須重觀故也。問何不依近分
觀。答近分觀無通果故。問何不作男女相。唯作法想。
答為欲變大地為金銀等。若不作法想。作男女相。即
不自在。不能變大地等。若想作法想。須變即變。即得
自在故。須作諸相。謂此久修人。欲色二界貪並斷盡。
為欲發起神通。石壁交過。令障轉遠。更假安立。此巳
離之色觀。作光明想。光明想者。瑜伽十二。云何光明
想。謂如有一人。即是修觀行人。於暗室中。起是對治。
於諸光明。殷懃意。善取其相。極善思惟。如於下方。上
方亦爾。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復於定中。數
數取光明相。謂或燈明。或火光明。或日輪明。或月輪
明。如是從小至多。如是觀察。
言由前三解脫等者。此中光明引八勝處十遍處來。
次別敘勝處遍處之義。後歸文銷釋。問初解脫境。論
言諸色。何故今言攝小多耶。答勝處別作小多等觀。
今總攝彼。以為光明。故不違論言觀諸色。問何故此
中。要引八勝處十遍等。又復與彼解脫所緣同異耶。
答互相因故。故雜集云。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
方便。由遍處故審成滿。又云。若於彼成滿。即於解脫
究竟等。由此故須引發勝處功德。問雖說相因。設二
境別。有何過失。答如世第一法。為引見道。作無相觀。
觀真如等。親疎雖異。所緣須同。由解脫故。勝處等生。
後處遍處。解脫成滿。互相因起。亦復如是。此明緣境
分齊。簡異小乘八勝處十遍。既緣於色。作小多等。前
三既能引生。明知俱緣於色。此解脫所緣。即攝八勝
處十遍處等色也。問既云由前三解脫。引勝處等者。
何故不向第三解脫。後說乃於初解脫中明耶。答據
實合爾。今安此者。略有二義。一云。謂簡小乘。唯於貪
色之中。作不淨觀。今大乘中。久修業人。謂除變化障
故。即攝八勝處義中小多等。作解脫中光明想。若言
八勝處。即將解脫中光明。作八勝處中小多想。互相
涉入。故於此引。二云。由初解脫。即生八勝處中初二
勝處。故於此中。說不在復論也。若言解脫。即是離要。
若言勝處。即引勝德。問此是初解脫。何言前三解脫。
答據八勝處。是前三中分出。由此初明。故總栖也。問
後二遍處。不屬前三。如何此三。兼引遍處。答三前引
得八勝處全。十遍處。引前八遍處。從多分說故。問何
等解脫引八勝處。答初解脫引初二勝處。第二解脫
引第三第四勝處。第三解脫引後四勝處。以初二言
有色。次二言無色。後四內無色。觀外色青黃赤白。問
如何初解脫引得初二勝處。答謂初勝處內有色想。
觀外色小。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
後如實想。瑜伽云。小色者。謂諸有情資具等也。多者
謂諸宮殿房舍等色。好色者。謂美妙顯色。一向淨妙
故。與此相違。名為惡色。劣者。謂聲香味觸不可意色。
與此相違。當勝色。由奢摩他道定。名為勝知。由毗鉢
舍那道慧也。名為勝見。於勝未勝二種之中。無增上
慢。生制伏想。名如實想。第二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
多。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
想。由此二處俱有故。從第一解脫之所出也(次二勝處從第
二解脫出)賀云。初二勝處。既是第一解脫引出。何故第一
觀內外色。作光明想。初二皆言觀外色小多不同。答
解脫仍劣。內外俱緣。由修勝處。以漸勝故。唯但觀於
外色也。
言即觀彼勝處等者。意言勝處既是解脫引生。令還
觀彼勝處境。與作小多也。問言前觀內外諸色與作
光明想。今勝處作小多等想。何名同觀。答疏言即觀
彼等。攝小多等色。作光明想觀之。故不相違。如攝四
諦作三性緣生等觀。不妨三乘同觀一境。今者亦同。
次別勝處。勝處者問何名八勝處。答於此八勝處。得
解脫故。名為勝處。亦名勝伏所緣。未得解脫巳前。觀
心未得自在。境強。識恒被境牽。沈論六道。觀心今熟。
識強。劣一切境界隨心。暫能伏前境。故名勝伏所緣。
又大論五義名勝處。一形奪卑下勝。如端正醜人等。
二制伏羸劣勝。如有力人打餘劣者。三能隱蔽他勝。
如日出時隱蔽星月燈光。悉令不現等。四猒患所緣
勝。如猒下忻上。所忻得法。即名為勝。五迴轉勝。如人
王等。要教活貧富隨意自在故。今此即當第三能隱
蔽。第五迴轉二勝義也。勝前解脫。是隱蔽勝。觀為多
小。是迴轉勝。心於境處。所有八名八勝處。於彼八所
自在迴轉。故名為勝。即勝處依主解。或處謂能緣心。
彼小多等境。是此處心之所緣故。能緣即處。持業釋。
伏除擁塞等障。所知障收。後勝於前。名為勝處。勝處
不同有八。一內有色觀外色小。二內有色觀外色多。
三內無色觀外色小。四內無色觀外色多。五內無色
觀外色青。六內無色觀外色黃。七內無色觀外色赤。
八內無色觀外色白。此觀欲界色。作小多青黃赤白
等。小即有情及資具等色。多即山河大地等色。如是
觀彼山河。小多色時。復有七義。且如初勝處。觀外色
小。一若好。謂美妙顯色。一向淨妙故。二與此相違。名
為惡色。三若劣。謂不可意聲香味觸五塵等。四若勝。
謂可意聲香味觸等。五勝智。奢摩他定。六見勝。由毗
鉢舍那道。七得如實智。於勝未勝二種之中。離增上
慢。生制伏想。若心未勝境。而言勝者。即闕此義。此之
七義。於後七勝處轉。及十遍處皆亦如是等。五勝處
觀青黃赤白。大論云。謂青青顯青光。此中初青是總
句。餘是別故。青顯者。俱生青。如青華等。青現者。即和
合青。謂青衣等。青光者。即彼二種之上所有鮮淨之
光也。謂解青衣。云如婆羅痆斯深染青等。十遍處者。
亦言十一切處。修此觀時。一一皆作遍一切處相故。
謂令觀於所緣。變化自在故。廣大遍滿。一切切處
故。問何故遍處建立地水火等耶。答由此遍處觀。所
依四大及能依色。皆遍漏故。若不建立地水火等處
遍。即離所依四大。亦不能觀青黃赤白所造色為遍
滿相。是故觀所依能依。皆悉遍滿故。建立地水等。即
是一青一切處觀。二黃一切處觀。三赤一切處觀。四
白一切處觀。五地一切處觀。六水一切處觀。七火一
切處觀。八風一切處觀。九空一切處觀。十識一切觀。
若不建立地水等者。即不能觀青黃等所造色為遍
滿相。所依無故。能依正足有前。但觀能依。此遍觀故。
此中亦觀假地等相。問觀此地等。有何勝用。答謂欲
履地如水。入水如地。身出水火等。聖者動大千界。由
觀於風。或現劫燒。故須觀火。若欲瑠璃為地。黃金為
繩。甄叔迦寶。以為其臺。白銀為葉。須作青黃赤白等
觀。若欲破煩惱。及一切若色若心。從識處出。入第四
禪。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功德故。故作識觀。若
欲引發往還無礙。石壁交過。故作空觀。問何不觀香
味及五根耶。答瑜伽七十云。由此二塵共自他身。遍
於內外。遍於有色界。常無間斷。五根唯屬自身。若爾。
前令觀內外。即化五根。不變化相。何須觀也。答謂變
依處。故須緣也。香味五塵。不遍一切。聲有間斷。是故
不說。空識二處。何以立之。答所緣遍滿。不過空故。能
緣遍滿。不過識故。此二法立為遍處。問但觀勝處。即
能變得金銀等。何須更觀遍處耶。答聲聞勝處。但能
變得一房之地。或小分金銀。若作遍處。即能普故。唯
此遍處。唯佛及菩薩之所能作。聲聞但有勝處(更問)。如
維摩經云。以足按地。三變土田。八方嚴淨。問何須作
此三種觀。答大論云。如世瓦師。欲作瓶等。先且和泥。
由如解脫。方乃造垤。火中燒巳。由如八勝處。而起方
便。後成瓶巳。隨意受用。如十遍處。轉變自在。故論云
由解脫故。是造修。由八勝處故。起方便。由十遍處。審
成滿。若准此八。聲聞亦修遍處。雖復不能普遍一切。
然是彼類也。若不如是。即無作用也。若爾。何故經中
但言三明六通具八解脫。不言八勝處十遍處。答舉
初攝後故。能遍者心。所遍者處。依主釋。或能遍即處。
即此觀心。是境依處。如無色名處。即持業釋。問此十
遍依何心何定。答事境後智為性。緣真如正智為性。
若前八遍處。依第四禪定。若後二遍處。依空識二地
也。
言由除變化等者。糅云。二說。一若初修者。依初二禪
根本定。若久修者。依四禪根本定。總觀欲界一切內
外色。作光明想。障者變短為長。變晝為夜。此名為變
由身內有所知障。令於變化時不得自在。變化之障。
依主釋。所知障。二云。未作觀時。若怨嫌心。見一切色
境。俱為不淨。若起貪愛心。見一切色。俱為淨故。由內
心之身。有憎愛故。見增有好有惡。即是變化。變化即
障。持業釋。此通煩惱所知二障。前解為正。若觀心等
變化前境。若不作光明想。即於變化中。而有障礙。變
境隨心轉故。心作光明想。解境亦隨心作光明想。問
何故作光明想中。而除變化障耶。答對法第三云。謂
唯所礙色故。正能對治彼。為俱礙障礙故。所以觀之。
從淺至深也。
言不除貪欲等者。一則不同小乘除貪故。故不作不
淨想。二則觀巳離染色故。不作不淨想。又觀行者。若
欲觀內外色作光明想時。先須心中却安立色相。令
現前巳。然後方觀內外色等。作光明想。問何不觀上
界色耶。答三釋。一為身在欲界。二為轉境隨心。濟有
情故。三欲界法。障定強故。事須重觀令障轉遠。障即
是下劣受。無堪任性。硬強心等。能障於定。不能變地
水等。今觀色時。其障自遣。即能變化。若不觀色。此障
能障變化事。名變化障也。
言瑜伽論云未得等者。此是瑜伽第一節文。彼說未
離色界染者。據初業人說。對法言。四無色定。巳離色
界染者。約久修人說。由此二論。亦不相違也。
言觀外諸色等者。瑜伽第十二節文。問前來列名處。
初解脫不言其內外。此間何故初解脫即言觀外諸
色。答第一解之人內外根塵總緣。若安外字。恐濫唯
緣外五塵。不緣內五根。所以第十二文不分內外也。
瑜伽第十五文。有外字。此約巳離染名外。若約巳離
染名外者。五根是內。亦得名外。若未離染名內。五塵
是外。亦得名內。
言唯依初業者。第一解脫初修之人。未作無色定。離
色界染。久修之人。巳得無色定。離色界染。瑜伽第十
二云。初解脫人。未得無色定。未離色界染者。偏約初
修之人說也(第一論解脫)。
言第二解脫等者。簡要云。小乘第一解脫。唯緣外境。
作不淨。不緣內身。此第二解脫。唯緣內身。作不淨想。
此解不然。其實第一解脫。小乘人。觀外境作不淨。伏
除內貪心。漸漸兼自身亦作不淨觀。至第二解脫。內
身亦得離染也。
言內巳伏除等者。彼初解脫內染未除。言未者。有色
相故。故未言以初解脫人。小乘巳有身相未遣故。第
二解脫。於自內身。巳得離染。今觀身無。唯有四大。故
言內無。無內身故。正理論云。謂觀行者。從此後時。漸
後除遣。緣內之相。謂以勝解想。自命終舉載遺尸。至
棄尸所。乃至身無。唯有四大。名內無色。觀外諸色解
脫。俱舍云。得無色定。內巳伏除見者色想。意言重將
向外離染。色兼自身。安布施設。作不淨想。制伏向外。
貪心不起。是名小乘第二解脫行相成就也。見謂能
見。色想是貪色之想。將巳離染色。安布施設。作不淨
想。當情意從。令障轉遠。令觀增明。所以唯觀外境。作
不淨青淤爛壞等想。名內無色想。攝問內染巳遣。外
染亦無。何要更觀耶。答俱舍云。雖巳除貪。謂令觀心
堅固。故觀外不淨青淤等色。令貪不起。名為解脫。俱
舍有二說。一無色想者。無貪色之想。二云。無色想者。
色想總無。名無色想。觀此身終。於屍上青淤爛壞蠅
蛆及骨巳來。總消化盡。一總亦不見。同於虗空。總名
內無色想。唯有能緣心故。辨云。兩解中後解是。順正
理中。眾賢論師義也。若准疏主意。取前義。但無貪色
之想。故名內無色想。觀外諸色也(小乘解脫了)。
言大乘不然者。謨云。小乘除色貪。大乘除變化障。一
不然。二小乘作不淨想。大乘作光明想。二不然。三小
乘解脫。依初禪二禪起。大乘解脫。通依四禪起。三不
然。
言准對法云久習等者。引論文也。准論云。於內巳伏
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此論文。疏主解。分
出初修久修。疏本多分不同。緣對法論中。久修於先。
初修在後。瑜伽論中。初修在前。久修在後。緣兩本論
文不同。所以疏文亦不同也。有疏本。初修先。久修後。
有疏本。久修於先。初修在後。雖然兩論一疏各自不
同。於中意則一種也。瑜伽論云。初修在先。久修在後。
則約觀行。從淺至深次第說。對法云。久修於先。初修
在後。則約勝劣次第說。緣疏本多本。初說久修。後說
初修。一往有緣。下不依次第。人難會意。只如此也。此
第二解脫人。不簡初修久修之人。皆得無色定也。緣
未得無色定時。緣色之時。未能離色想行解。後得無
色定。對治却色想行解。以彼空處近分定。緣空為境。
緣虗空將。色想行解心總無。作觀行人。事須却依色
界定。再時色界定。安立現前。建立分齊相。當情安立
時。但作無色想。問若作無色想。如何言安立。答雖然
安立。緣色之時。不作色想行解。便是第二解脫人。觀
行成就。不是總不緣色。但是依無色相也。
言初習業等者。會瑜伽論初修在前久修在後者。初
修之人。先依無色定。對治色想訖。却依色界定。重將
離染色。安立作無色想。事須加功用行。安立始成就。
若久修之人。作無色想時。不假加功用行。安立現前。
任運便能作無色想。故此疏中初修者安立。久修之
人不說安立也。如久學書人。要書即出。不假想像。更
不假安立無色想也。若初修者。如初學書人。事須一
一安立文字。書點方得。加功用行。安立方得。所以久
修安立不安立加行有異。不相違也。二會疏中。同對
法論。久修於先。初修在後者。今此第二解脫。依對法
論中次第。今此第二解脫久修之人。只是第一解脫
之中久修者。彼處早巳安摸施設。對治色想行解了。
此第二解脫中。更不說安立施設。任運成就。第二解
脫中初修者。以初得故。要須安立也。問何名無色想。
答有二意。一重將色界無貪染色。安立現前。喚作無
貪染色。作無色想。不是總無色想。二者。色想行解。總
無名無色想。通此二說。後義為勝。問第二解脫與第
一解脫初修久修何別。答第一解脫初修人。唯得色
界定。離欲界染。第二解脫初修人。兼得無色定。離色
界想行解故。第一第二解脫初修人。各別。問第一第
二解脫久修人何別。答安立不安立別。第一解脫久
修之人。重觀離染色。作色想行解之時事須安立。第
二解脫久修之人。重觀離染色。作無色想行解之時。
不修安立。任運作無色想也。唯第一解脫久修。與第
二解脫初修同也。同是安立故。問如何初解脫之人。
喚重安立境。作色想耶。第二解脫之人。喚安立境。作
無色想耶。答第一解脫重觀離染色時。心未勝。緣光
明色之時。事須作色想行解。未能作無色想。故喚重
安境作色想也。第二解脫觀心漸勝。重觀顯色之時。
當情不作色想行解。任運作無色想也。故疏言見者
無色想。與第一解脫別故。喚重安立境作無色想。問
既將無色想。安立現前。為復將色界色。為復將欲色
界安立耶。答通兩說。一攝云。同對法。寬狹總取。重將
離染色安立現前之時。通緣欲色二界色也。二者。疏
云。同瑜伽論。從寬為名。唯觀欲色色。第一解脫久修。
唯觀欲界色。從寬為名。問名從寬。答若言觀欲界色
昧。初修久修總得。故名寬也。若唯久修者得。初修者
不得。故名狹。又欲界色麤。障定強故。事須重觀安立
也。色界細故。不重觀也(上明行少相下解多)。
言而觀外色而小多等想者。准瑜伽。唯觀欲界色。正
是解第二解脫行相也。沼法師二解。欲界色唯五塵
名外。二者。巳離染名外。問疏云。唯觀外色兩義中。取
何義。答兩義總取。全五塵名外。五塵名外之中。兼取
離染名外之中一分。離染之五塵也。若空取五塵名
外。不取離染者。凡夫不作觀行。望一分五塵。亦名外
也。今取雜染義。表是修行人五塵也。問何故第一解
脫人通緣內外。第二解脫唯緣外五塵耶。答第一解
脫人觀心劣。但總相觀。不分內外也。第二解脫觀心
漸勝。故唯觀外塵。解觀色一句也。小多者。簡要云。小
謂有情色。及資具等也。多謂非情。及山河大地。於此
總體上。說小多。非也。准疏意。作觀行人心中。自作小
多解也。但觀外色。若小若多。若好若惡。當不起貪愛。
即名解脫。問何須作此小多等耶。答謂引毛吞巨海。
芥納須彌等。問既言無色。何名小多等。答不執於色
為無色想。非不觀色。故名小多。若實取者。何能變多
為小等。此即心中作小多解也。
言不同於初等者。有二不同也。一初解脫作光明。此
第二解脫唯作小多。二初解脫通內外。第二解脫唯
緣外色。問如何初解脫人不作小多想。答疏言未自
在故。
言此唯觀彼巳等者。解小多及境。取五塵名外。巳離
染故。立以外名。取離染之五塵。名外。簡不取未離染
五塵。意言但觀欲界巳離染色。作小多想。不觀色界
巳離染色為小多想。問如何唯觀欲界為小多。不觀
色界色為小多。答色界色細。一遍觀為離染訖。更不
再起。不要重觀作小多想。其欲界色麤難伏。恐伏巳
再起。所以重觀小多想也。
言巳離染故立以者。第二解脫唯緣外也。
言觀心漸勝等者。問第二解脫總不緣內。唯緣於外。
莫劣於第一解脫。答疏言觀心漸勝等。稍略有二。一
唯緣外色故。二不作光明想。作小多想故。名稍略。
言故瑜伽云等者。問對法論文不分明說。第二解脫
人作小多行相。疏主憑何。安立作小多想。不作光明
想。答疏言故瑜伽云等者。意道第二解脫不思惟。初
解脫中行相。作光明。路云。不思惟彼光明想。是第二
解脫行相言。問作何行想。答疏言。但於外色而作勝
解。此第二解脫。唯於外色。作小多想。名但也。問第二
解脫初修久修。俱是無色想。如何能作小多觀耶。答
據實。第二解脫之人。總作無色總。作小多觀時。自是
別依色界根本定作也。糅亦云。初修人依初二定。觀
欲界色。作小多。若久修者。依四根本定。觀欲界色。作
小多等。
言若於是處巳等者。或離欲界欲。或離色界欲。此二
是色。皆離貪欲。欲者。煩惱之總名也。此離欲色。名之
為外。此文重成前巳離欲。故立以外名。內身離染。亦
名外。上來若於是處等三句。疏正解小多離染義。故
唯觀彼巳等三句。疏正解修解脫行相也。
言又由初解脫等者。會第一解脫名初。問何故第一
解脫列名中云。有色觀諸色解脫。不說言內外耶。答
疏云。又由初解脫等。若言外。將謂唯緣外五塵。其內
有色。不言內者。將謂唯緣內五根。謂簡濫故。彼通緣
內外。作光明想。故不言內外也。伹言有色觀諸色也。
言通緣內外根等者。此解諸色。言便是解有色。不言
內外之所以也。通將根塵。皆名為巳離染色。觀為光
明想。但依有色。通內多義。而言有色也(對彼初名訖)。
言今此第二內有色有根等者。會第二解脫。名字重
顯。觀門有異。問此第二解脫列名中。言內無色。今顯
行相中。何故却言內有色。答沼云。初列名中。言無色
者。論其觀無彼色相行解。故名無色。今顯行相中。却
言內有色者。有彼離染。內五根色。意道雖有內五根
色。不觀作小多。唯觀向外離染之五塵。作小多想。又
就五塵中。取一分離染之五塵。簡凡夫。不作修行人
五塵也。問內外諸色。總明離染。何故唯觀外塵作小
多。答巳得自在。觀心漸勝。故稍略觀。問外塵自巳名
外。何故前未離染。立以外名。答境外名局。離染名外
則寬從。寬為名。故無有失。
言瑜伽又云無色界等者。問第二解脫列名中。既
言內無色。何名無內色。答有二義。一者。得無色定。名
為無色。二者。不作光明想。名為無色。若爾。如何瑜伽
論云。無色定不現在前者。答彼論云。初作觀行人。事
須先依無色定。若得無色定之時。巳伏除色想行解
脫。若正作觀行時。作小多想時。事須却依色界定。重
將前離染色。安立現在。作無色想。瑜伽論云。約正作
觀行之時。不在無色定中。以彼無色定不能觀色故。
言不現在前。此約第二解脫人。初修久修合說也。
言此說觀外色不作等者。意言此說觀外色時。不須
無色定。以無色界心。不觀外色。故非第二解脫。不得
無色定。名不現前也。
言或巳離色界等者。此意偏約第二解脫久修之人
說也。以彼久修之人。身中雖有無色定。而不依訖。不
假用無色定伏除色想行解。任運觀色之時。便能作
無色想。不要一一入無色定。但依色界定。立無色相。
而觀巳久修故。即是不作光明之色想。名不現前。問
云何依色界定。現無色想。答作此觀時。依第四定故。
故章云。觀於外色。作勝解時。唯依色定。不依無色。無
色不能觀外色故。
言無色想者。不執貪色。名為無色。非色體無。不是無
色。但謂色想不當情。名無色想。攝云。雖得無色定。不
依作觀。但以色定。立無色想。而現在前。以為觀也。故
云無色想也。
言上二解脫初作等者。初作光明。名寬。後小多為狹。
通觀內外根塵。名寬。唯緣外色塵。是狹。
言顯揚二十說此二等者。展轉相望。義門辨異。因辨
除障。便論通異。因論通果。通果故論依地。依地中有
根本近分等。故名展轉。攝釋二解。一除變化障者。變
短為長。變晝為夜。此名變化。由身內有所知障。今於
變化。不得自在。變化之障。依主釋。所知障也。二云。未
作觀行。若是怨嫌心。見一切色。俱為不淨。若是貪愛
心。見一切色。俱為其淨。由內心之中有愛憎故。見境
有好有惡。此即是變化。變化即障。持業釋。此通煩惱
所知障。前解為正。未修解脫。變化不得。今修解脫。變
化得自在故。故此二解脫。除變化障。疏中但說除變
化障。其顯揚說八解脫。除六个障。一除變化障清淨。
由前二解脫。論云。修初二解脫。所以作光明小多等
想。變化得自在故。第二謂除現法樂住障清淨。論云
修第三解脫。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此第三解脫。
要依第四禪起。功德最勝。一切聖人。皆栖止故。第三
除往還障。修空無邊處解脫。有障礙。往來不得自在。
修此解脫。石壁交過。來往無礙。第四除無諍願智諸
功德障。修識無邊處解脫。一切功德依識有故。果中
引生根力覺道等法。第五除諸漏及有障清淨。所以
修第六第七解脫。初漏是煩惱。後障是業。由煩惱業。
繫縛眾生。修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處解脫。皆得自
在故。第六謂除最勝清淨障。所以依非總非非想。修
滅盡定解脫。
言變化既通等者。伏除四禪定。有通果故。若修習時。
謂除障。八定通修。若起神通。事須依四禪定起也。如
十四變化心也。能化之心。唯第四禪有。何者十四心。
一初禪定心初禪化(自地相)。初禪定心欲界化(下地相)。二
禪定心二禪化(自地相)。二初禪定心初禪化。二禪定心
欲界化(下地相)。三禪定心三禪化(自地相)。三禪定心二禪
化。三禪定心初禪化。三禪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四禪定
心四禪化(名自地相)。四禪定心三禪化。四禪定心二禪化。
四禪定心初禪化。四禪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
言初二解脫通依四靜慮等者。初二解脫通初修久
修。久修者。通四禪皆修得。初修者。唯依二靜慮。金云。
由初二靜慮。有喜樂受。修行之人樂彼適悅故。問何
不依第三禪修。答純樂受恐妨修解脫。故不依之。有
云。此解脫非但是初修之人。事須將欲界離染色。安
摸現前。事須近所觀境。意徒將欲界色。作光明小多。
近所緣故。則易也。意言謂欲界及初禪自地有眼識
并顯色貪。以初禪伏欲界。以二禪伏初禪。故唯依初
二也。若依三禪四禪。去境隔遠。不依之立解脫。要善
性小乘。是威儀無犯收。大乘異熟生。無記攝也。
言但在根本等者。四禪皆有近分。近分定。事須忻趣
根本定。一無容豫。二無通果。故不依之。根本定中。一
有容豫修故。二復有通果。禪定為因。引生於慧。慧上
神通作用名果。故言通果。問何名無通果。答疏云。初
二近分中外道異生。以有漏慧。厭下忻上。名無間道。
身證那含以無漏慧。創離下染。名無間道。此二凡聖
類近分無間。忻趣根本。無暇發通變所作事。名無通
果。問三性云何通力所變化事。性唯無記。通即依定
所發之慧。唯是善性。答二乘外道不為利生。遊戲作
者。亦無記也。
言不同俱舍初二等者。簡異小乘也。初二靜慮能除
欲界顯色貪故。修初二解脫故。作不淨觀。辨云。由初
禪定治欲界貪。第二禪定治初禪定貪。問何名顯色。
答簡要云。有眼識處。即有顯色。顯色者。謂青黃赤白
攝。問云除顯色貪。為復在初禪二禪根本。以復在近
分能除此耶。答有二說。一云。通近分根本皆修。二云。
唯根本。俱舍不言通近分。前義為正。小乘但謂除顯
色貪。豈近分法不除障耶。今大乘除變化障。豈彼近
分障不除耶。問何以欲界及初禪有顯色貪。即說初
二能治。於彼二禪巳上亦有顯色。何不言也。答欲界
及初種有眼識。故緣於顯色。而得生貪。眼耳身三。二
界二地故。二禪巳上雖有顯色。不緣生貪。故不說彼
依第三定。問三禪借下眼識。緣於顯色。亦得生貪。何
故不立。答要伏下地染。方得上定。雖借下識。貪不得
生。不同自地起識生貪。故不可例。俱舍云。第二定中。
無顯色貪故。問俱舍云。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
境。云何緣欲境除初定。又色界色淨。欲界色不淨。復
何觀不淨。能除淨色貪。答非正能斷。能為方便。令遠
離故。問不假觀色界色。答膖脹等相。色界無故。但觀
欲色。作不淨。令遠離。問何故當地不能對治色貪之
心。答以心劣。上地心勝。能治二地色不淨觀故。
言第三解脫俱舍等者。前二解脫中。背淨向穢。作不
淨觀。伏欲界顯色貪。今第三解脫。背穢向淨。不作不
淨觀。但轉作不淨觀。但轉作清淨想。作淨光鮮行相
轉故。即依第四定。觀女人身。作淨解。名清淨相轉。
言淨光鮮等者。即重觀女人。可喜端正。名淨光鮮行
相轉。故試貪起。不起苦起者。又從二解脫觀。若觀貪
不起。名第三解脫成就也。意言初解脫唯是外色。第
二解脫方離內色。由未增勝。今第三解脫。內外既無。
展轉明相。故言清淨。問何須作此淨光明想轉。答金
云。二義。一於淨色中生淨解。二巳得捨念為依。此不
同前。故名清淨。作此觀者。省二因緣。一令心心所忻。
二謂審成滿。俱舍云。前不淨觀令心沈蹙。今修淨觀。
䇿發令忻。為審自心。修清淨觀。為成不成。煩惱不起。
彼方便成故。若煩惱起。從初二解脫更觀。若觀不起。
名第三解脫成就。
言唯第四等者。簡要云。此第三解脫。大小乘俱許。依
第四禪。離八灾患。初禪出憂受。二禪出苦受。三禪離
喜受。猶樂受及出入息。而非增勝。故不同第四離八
灾患。名第三解脫也。
言餘地雖等者。問色界既有四禪。如何不依下三禪
修淨解脫。乃於第四定修也。答疏云餘地等。攝云。如
欲界等中雖有清淨。為餘貪等所陵雜故。初二定中。
喜受雜故。第三定中。樂所迷故。云糅。此觀初作。亦依
餘之三禪。皆未能離八灾患。故不立也。非增上故。無
貪相似。亦名相似也。初定有尋伺入出息及喜。名相
似。二定有喜樂出入息。亦名相似。三禪有樂及出入
息。亦名相似。問何名八灾患。答初定內有尋伺。外有
火灾壞。二定有喜樂動漏。外有水灾。三定內有出入
息。外有風灾壞。問何不依三定立解脫。答不對除三
定巳下貪故。所以但依第四定。立淨解脫。唯第四禪。
具二緣故。名增上。一離八灾患。二心澄淨故。名真解
脫也(上小宗)。
言今者大乘等者。謂如者。隨取一修行觀行人。凡夫
二乘。無學身證那含。地上菩薩。皆名有一人也。謂得
第四禪定。唯與捨受相應故。故離八灾患。名為淨。三
義名淨。超苦樂故。動亂靜故。善磨瑩故。剎那離過名
清。相續離過名白。
言以此為依者。以此捨念定為所依。修習解脫。名清
淨聖行。
言於內淨不淨者。是觀皮是淨。膿血肉等為不淨。次
觀骨為淨。肉血為不淨。若外觀日月星光等為淨。砂
石等為不淨。
言相入想等者。於一身中。面皮即淨。大小便等而為
不淨。糅云。即觀近。展轉相入。即觀小。皮中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不離皮淨相。名相入。由因中作相入想。至
後果位中。能以須彌納芥子。芥子納須彌也。
言一味想者。面皮及大小便等。總一切色相合一處。
不見好惡。名為一味。此時名為究竟成就。謂對於不
淨。而作淨想。方是此觀也。
言謂待諸淨色等。牒前重解也。謂諸凡夫人。見淨定
執為淨。不淨定執為非淨。於境拘礙。而不自在。今此
行人作相待想。以相形待。令不定執。如人世間將為
淨色。若形於天。即為不淨。如以畜生為不淨。形於地
獄。即為其淨。持淨作不淨解。若無淨。不淨亦無。若無
不淨。淨體亦無。故須待淨觀不淨。待不淨觀淨。故言
非不相待也。待者對義也。
言若唯見一類等者。若唯見一類淨。或見一類不淨。
無二覺。即不名相待。要有淨覺。或有不淨覺。存此二
覺。然後能變。方名初相。問此言唯見一類。二覺無故。
與第三一味清淨相皃何別。答前言一類者。謂明此
相待色。或總作一類淨與不淨觀。此通淨穢二觀也。
正觀為不淨時。不見更有淨相。正觀淨時。不見有穢
相。其一味唯作清淨觀。不作不淨觀。故二種別也。因
中既爾。果中即能變淨為穢。變穢為淨。如佛欲成道
時。魔將將三女。壞亂佛心。爾時魔王白佛說偈。此女
甚嚴妙。體若栴檀香。神仙難可比。進止復安祥。眉如
畵初月。奇功甚難當。爾時奉世尊。堪可拂金床。于時
世尊堅固不動。復以慈心。答魔王曰。此女不淨聚。九
孔長夜流。薄皮褁腥血。筋纏臰骨頭。我觀如行廁。汝
見似仙遊。愚夫若生愛。被縛不知休。爾時世尊說此
偈巳。令魔三女。變成癭老姿。身𤷄脉縮。項癭脣兼。頭
髮乾燋。鼻中流涕。形容醜陋。不近人情。柱杖腰曲。跛
行而退。此中果中變淨為穢也。寶塔品三變淨土。即
變穢為淨也。
言二覺無故者。攝云。若不相對。別但觀一。或淨或不
淨。二覺無故。以境一故。
言又於淨中品者。秀云。如是兩種色。於淨上即生愛
染。於不淨上即生憎嫌。遂以觀之。翻彼愛心。令入不
淨中。翻彼憎嫌心。令入淨中。此即名為展轉相入想。
言由於被障等者。智周即攝釋和上二說。一不淨物
中。有白骨故。名淨性隨入。二云。即前薄皮不離三十
六不淨物故。名不淨隨入。此即為展轉相入想。因中
既爾。果中能以芥子。納於須彌等。
言如是展轉等者。秀云。於淨不淨。更不別作隨入。唯
見一類。總想為淨。或合為不淨。乃得成滿自在。如前
二相。見有淨不。淨此第三唯一味清。淨破前淨不淨
執也。問與前第二相入何異。答前相入想。淨穢相入。
發明淨穢。此唯據淨。名為一味三相。是修神通之方
便也。
言唯第四靜慮者。問此淨解脫。須得捨念清淨地。四
禪中何禪得捨念清淨地。作得解脫觀耶。答疏言唯
第四等。此所依之地。及得名字所由。第四定唯與捨
受相應。離八灾患故。名淨解脫。
言論說超過者。問如何第四禪名捨念清淨地。答疏
言論說超等。謂第四定離苦樂受動故。名淨。
言一切者。動即尋伺。名動亂者。即出入息名亂。或亦
動亦亂。外動發語言。內亂即八灾患。今第四定並離
巳寂靜故。
言善磨瑩者。磨瑩善磨瑩。又作觀時。思惟極思惟。作
意極作意。修習極修習。審慮極審慮。如磨瑩法。名善
磨瑩也。
言餘地不然者。問欲界凡夫作觀。還有清淨。初二三
定。何不立第三解脫耶。答欲界有貪嗔癡。初定有尋
伺樂等。二禪有喜樂。三定有樂。總非清淨。故不立第
三解脫也。第四定離此諸障等故。立第三清淨解脫
也。
言此亦內外無色想者。問此第三解脫。亦得名內無
色而觀外色。作清淨想。光鮮相等。何不言耶。答由前
二解脫巳說故。故略不論不也。
言而立異稱者。前二解脫以內外障為名。今第三名
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故不言內無色想觀外色等。
立異解也。對法云。此第三第八。是諸聖者。多所住故。
言俱舍說以四等者。顯宗論云。以四無色定善為性。
非無記染法。非解脫故。意言無記及染。不是解脫行
相。亦非散善。性羸劣故。談四無色。只為巳得解脫。故
非無記及染。論文順釋。疏家意返成。今言巳解脫者。
顯巳離無記及染也。
言亦非散善者。即生得善。名散善。體性微劣。今解脫
是加行善也。是修慧勢力強故。加行善也。前言染者。
依定起愛。愛味定故。名為染心。此染無記。亦非解脫
體。無記即無覆無記。染即有覆無記也。
言近分解脫者。俱舍說。近分地中。有九無間九解脫
無間。緣下境而生厭。未背下。故兼緣解脫道。而生忻
故。不與解脫名。不同解脫道。正理更一解。直正取第
九解脫。方名解脫。餘八解脫并九無間。並非解脫。緣
下道雜故。未全解脫下地染故。
言所緣下故者。俱舍二十八云。空處近分。緣下地色。
起色想故。准此故知緣下為境。不名解脫。
言彼背下地等者。化度云。背是何義。答婆沙云。背是
辨背。是解脫義。初二解脫棄背色貪。第三解脫棄背
不淨觀心。四無色處名自棄背。次下地心滅盡定解
脫棄背一切能終心也。
言多說根本者。問何不取近分。答謂根本地無間解
脫二道。皆名解脫。所以取之。近分非全。所以不取。言
非全者。謂近分雖即無間解脫二道。唯取解脫。不取
無間。故言非全也。二云。不取前八解脫。唯取第九解
脫。名非全也(小乘了)。
言今者大乘皆巳等者。大乘四無色定。皆巳離自地
欲。事須得彼定巳離當地欲。欲者煩惱總名。亦得名
染。重將巳離染境。思惟勝解。問有何意。答令障轉遠。
引生勝德。定為能引。慧為所引也。慧及解脫功德。名
勝德也。
言謂如有一等者。一一別陳。謂如有一修行觀行人
也。此空解脫。要離自地欲。離空處染。二依自根本空。
唯在根本。非近分也。三重觀自地境。重觀自地所緣
境界。以無邊虗空為境。便是解脫成就。問何處何名。
答有兩說。一云。空處定心一聚。心心所法為所依。無
邊虗空。是能依。此定心。是無邊虗空所依之處也。二
云。空無邊是境。處是能緣。能緣定心。是緣無邊虗空
之處。依主釋也。今此解處。與生死業報處別。彼以生
死為處。此以定心為處。問所言觀空解脫。空於何色。
答空器世間。欲令石壁交過。除彼還障而無礙。故須
空也。問空解脫成就。欲發神通。依何地起發。答要第
四靜慮發。以定慧均平。定慧最勝。勝餘地故。
言於彼識處者。第二識無邊處解脫。若修之者。事須
依四無色定。若引生無諍願智功德。事須依第四禪。
當地二十二心心所法。為能緣。下地空無邊能緣之
識。為所緣。空既無邊。能觀之識。識亦無邊。但觀於識
處。思惟勝解。由前加行。觀無邊之識。巳得離欲。後重
觀時。是名巳得離欲解脫行相。
言於無所有處巳得等者。小乘之中有二說。一者。觀
此位我我所無。名無所有。二者。不同下地觀識。不同
下地觀空。此位之中。總不觀境。寂靜而住。名無所有。
大乘則以當地二十二心心所法。為能緣。緣下地識
無邊處。能觀之識。為所緣。緣下無所有為境。離識之
外。更無一法。名無所有也。安國云。於識處巳上境界。
推求之時。思惟識外。無小所得。若色若非色。皆不可
得。由見此境極寂靜故。名無所有也。又雖以無所有
為境。若作無所有解時。事須依識上。思惟勝解。雖依
識上作行解。元來不緣識。如人看文書字。則識是字。
若幾爾字。幾書幾點。則不知。但看字。不看書點。
言空識二名等者。化度問云何不自地境思惟勝解。
觀下識耶。答但為此地。心想微劣。故緣識處。起自勝
解。問無所有處。緣下地識。依識作無所有行解。識無
邊處緣下地。緣空之識。何不依識。依空解行。答識無
邊處。緣空之識體非空。不得作空行相也。無所有處
緣識外無。若不思惟。不能顯無所有。是識外無。其識
無邊處。緣無邊識。便為解脫緣也。無所有處識。以無
所有。為自地名也。問八識中此是何識。答唯識緣第
八見分。其第八識體是無記。以微劣故。唯第六識強。
通三性。內外緣故。問此識是所觀。誰為能觀。答還是
識觀。第六通三念。以後念觀前兩念識故。一念現行
不得自觀。若佛及八地菩薩一念現行亦得自觀。以
得自在遍緣法故。
言於有頂地等者。非想非非想解脫也。且當地立名
者。章敬云。非想者。超過無所有處想也。無所有處。想
猶麤故。故名非想也。非非想者。謂於無所有處巳上。
境界推求之時。唯見緣無所有處。極細心心所緣心
極寂靜故也。前無所有處所緣是識。觀識外無也。小
分亦無也。此是有頂地。唯緣無所有處心心所也。不
同下地有麤想故。名為非想。仍有極寂靜心法在。故
名非非想。非由無也。非全無故。謨云。第一非字。非由
無也。此有頂地無彼無所有處麤想。故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無也。仍有內心極細
心心所不無也。故名非非想也。問非想地能緣心。是
二十二法。所緣亦是二十二法。未審觀察之時。為復
只於下地麤想向上思惟觀察。為復兼依當地能緣
心二十二法中向上思惟觀察。答通此兩說。一云。唯
依所緣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觀察。二云。兼於當地極
細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觀察。能緣所緣悉皆觀察。是
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行相。
言更不於餘者。只於無所有處能緣心上。思惟勝解。
更不透過緣空識。二地來名。更不於餘也。
言乃至遍於想者。可者約境立名也。無所有處一聚
心心所極明了。故名想可生。想非想地心心所極暗
昧。故無力。不能自生。事須得無所有處。為境牽生。方
能緣境。思惟勝解。即是無所有處想聚。二十二心心
所法。是有頂能緣之想生處。心託境方得生。故有頂
地能緣。能緣之心。緣心緣無所有處二十二。法為所
緣故。故名想可生處。答空識二處。所以言不於餘而
作勝解。但以非想得名。對無所有立故。須觀彼以為
解脫。不同下地有麤想故。名為非想。仍有內心。唯見
此極寂靜心在。故名非非想解脫。問緣於識外。更無
餘法。名無所有。即不兼自定行二十二法。唯於識處
二十二法上。思惟勝解。今對無所有。名為非想。何不
但於無所有處思惟勝解。即兼於自。答無所有處。唯
從識外無法立名。故唯自他思惟勝解。有頂於自他
得稱。故於二處思惟勝解。
言至下當知者。此疏中向下更無說處。章敬云。此但
法菀章中語也。彼中具有十門。初三同此四釋名字
門說。故言至下當知。
言上說離染依等者。辨觀時節也。上說者。依無學說。
不約有學。伏煩惱名離染。縱使伏煩惱得者。不是此
間離染中收。問爭知唯是無學斷煩惱得。名離染得。
答疏言上說離染等。並依無學所得者說。非據有學。
有學之人未離染故。問無學之人巳離煩惱。今修解
脫。伏何障耶。答伏所知障。又無學人於巳解脫境。而
重生勝解。故名解脫也。
言前七解脫等者。謂無學等。巳離惑染。名巳解脫。謂
引勝德。於離染境。思惟勝解。而得自在。遠離定障。名
為解脫。問爭得知不是有學人離染得。答緣第七解
脫。是非想地。當地解脫也。非想地煩惱。設是第三果
人有漏智伏。亦伏不著。無漏智斷。亦斷不得。若也斷
得。即成無學。既非想地煩惱現在(上說無學)。
言身證者得者。亦是證第三果人伏煩惱得滅盡定。
不是斷煩惱得。既若滅盡定。是伏煩惱得。返顯第七
解脫。亦是伏煩惱得。但明滅盡定。必具前七。若具前
七。不必帶滅盡定。從初定乃至有頂。皆是伏。非是斷。
滅盡定中心心所滅。以身而證。名為身證。今言身證
那含。簡餘鈍根不得者。此明那含得解脫不得無學。
而離於染。有想一地。必不伏斷。是有學故不斷。無上
可忻不伏。若爾。有頂染在。何名解脫。答煩惱雖在定
障。小乘伏。得解脫名。若爾。彼既煩惱未除。云何能得
滅定。答但伏定障。即得彼定以法爾。即能生彼定故。
問何名身證。答親證義。親入根本智。斷惑得第三果。
言若依唯識有二等者。伏斷位次也。問此二師意。云
何異生亦不伏。有頂染應許得彼定。答初師云。欲界
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所以須斷。不同上界但伏
得入。二云。三禪巳下并欲界煩惱變異受。俱煩惱種
子。障定強故。所以偏斷。第四禪巳上并無色界。下三
地惑須伏。非想一地不伏不斷。得入滅定。有學雖不
伏。有頂許得滅定。今設不伏。亦得解脫。以心所極微
劣。問唯識但論滅定。云何證於染不染義。答要得前
七解脫。方證第八滅定解脫。舉後明前。故無有失。意
言那含既未離染。許得滅證智。前七解脫有未離
染得也。但是一性有覆無記。不障定故。伏之得滅盡
定。
言有頂一地未能伏者。謂無上可忻。此還忻上猒下。
為伏也。有頂者。即三有之頂故。問既爾。何名解脫。答
彼地想細。助惑非強。故不要伏。而得解脫。及滅定。但
以下地無漏善慧斷彼定障。而入滅定。
言故瑜伽第十二等者。問何以得知不伏有頂染而
得滅定。答疏言瑜伽等。瑜伽云。空識二解脫。有說離
自地染。言上之二地。無說離自地染字。有學無學影
略說故。初空識二解脫。有說離自地染字。是無學人
離染得。影取後二解脫。亦是離染得也。後二解脫。無
離自地染字。顯是有學那含人未離染得。影初二解
脫。亦是未離染得也。故言影略也。
言唯在根本者。入滅盡定。必須依根本定。非近分定。
意言此八解脫若離染。通近分。若思惟觀行。事須在
根本定也。
言滅盡定解脫者。謂修定時。於定加行。猒患麤動心
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漸細漸微。漸
微心時。薰異熟識。成極增上猒心種子。種子功能。損
伏後念麤動心想。暫不現行。依此分位。立滅定。此都
明有學無學入滅盡定也。即大小乘同說滅盡解脫
想受滅處。便是解脫行相。八个解脫。前七有所緣。第
八無所緣也。
言而無行相棄等者。約所棄想受。大小乘共同。名無
行相。由想受二資助。心強故。於心心所中。獨名心行。
今者猒患勞慮。暫爾息滅。此時要斷障得。故名解脫。
即滅想受之解脫。依主釋。上七解脫皆持業也。觀諸
色。即解脫也。問如何入滅盡定時。要棄想受。故入滅
定。答以想受心加行資助心強。入滅定時。事須滅却。
問加行有幾。答有三。一尋伺為語加行。二出入息為
身加行。三想受為心加行。問何時滅此三加行。答第
二定滅語加行。由尋伺起語言故。二禪無尋伺故。滅
語加行。三禪滅身加行。由出入息故。身根安位故。第
四禪滅身加行。出入息故。至非想地。滅心加行。由有
想受資助心故。令心能起作用故。入滅定時。心便不
起。棄想受故。
言然將入時有二等者。問如何是二行相。答入滅定。
一依非想處心入。二依無想界入。問何人入滅定。依
此二心。答若初業人。必依非想處心入。若久習業者
有二。一依無相界入。無相界即是真如故。以久修者
緣無想界心。即入滅定。約無學說二。久修者。隨處即
入得滅定。若初修有學。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
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問若以真如心入滅定者。如
何唯識云。用遊觀無漏智。為加行入耶。答遊觀無漏。
是不斷惑。即得後智。欲入定時。猒離麤想。動作止
息想。而入於定。若據瑜伽論云。無漏智緣真如無相
界。猒心滅。暫時止息。入滅定故。據久修說故。大論云。
入滅定時。或依非想非非想處。而入於定。或依滅定
想。而入於定。若入滅定時有二。一緣三種境。二觸三
種觸。言緣三種境者。一緣有境。不有我慢擾動心故。
觸不動觸。二緣境境。無貪瞋等故。不生願求。觸無所
有觸。三緣滅境。於一切相。不思惟故。觸無相觸。有境
者。謂六根心心所境境。二緣境者。謂六塵。滅境者謂
無相。問此定初修各在何界。答初起此定。而在人中。
唯識云。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緩
起通上二界。論云。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沙彌。
即佛在日。鶖子說法。能信大乘人。依無色界。入滅盡
定。其時此沙彌。難鶖子云。云何無色入滅盡定耶。佛
種種訶責此意。證無色界。得入滅定。問八識中滅幾
識耶。答滅不恒行。及恒行一分。不恒行者。謂前六識。
恒行一分。西方釋。一勝軍論師云。一分者。賴耶末那。
俱是恒行。但滅末故。言一分也。二戒賢論師云。通於
人法二執。二乘有學。但滅人執。不滅法執。故言一分。
二乘無學滅定。但滅不恒行。心心所法。不滅恒行。一
分不斷法執。故直往菩薩初地巳上。若依人空觀入
滅定者。唯滅人執末那。若依法空觀。入滅定者。人法
末那二分並滅。淨分末那與本識。俱法執為本。人執
有故。二斷法執。人執隨滅。唯斷人執。法執必在故。不
遣彼生空智果。若以如來二空觀入滅定者。鏡智及
平等性智。在定俱轉。問入滅定何意。答小乘求止息
想。大乘求功德也(二行相了)。
言俱舍論說等者。化度云。俱舍前三解脫。無貪性。即
是善十一中一數也。以初二解脫於穢境不貪。第三
解脫於淨境不貪。故此三種以無貪為性。
言眷屬五薀等者。由前三解脫。俱緣色境。即是色薀。
於境不貪。即無貪性。行薀中收。受想二法。各攝自名。
心所起時。必託心王。故有識薀。故言五薀為性。
言次四無色定者。以四無色定。唯善為性。但有四薀。
而無色薀。第八滅盡定解脫。別有非色非心為體。即
是不相應行薀所攝。
言大乘之中等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中說。五法者。
一相。二名。三分別。四正智。四如如。糅云。初四有為。後
一無為。初四又二。初三有漏。後一無漏。初三復二。初
二所緣。後一能緣。初二復二。相即所詮。名即能詮也。
又此五法。名即能詮教。相即所詮理。分別謂三界中
所有心心所等。
言世間出世間等者。正智有二。一唯出世間正智。二
世間出世間正智。唯出世間正智者。聲聞獨覺諸菩
薩等。通達真如。名唯出世間正智。世間出世間正智
者。聲聞獨覺諸菩薩等。初以正智。通達真如。巳由此
後所得智。緣安立諦。猒三界過患。名世間出世間正
智。如如者。真如妙理(上依論標)。
言有漏等者。秀云。有漏慧名世間。無漏慧出世間。七
十三云。八解脫以何為體。彼答云。世間出世間正智
為本。緣真如故。是正智攝。有漏觀心。是分別攝。疏主
解論文意。取世間兩字。攝五法中分別。分別即是有
漏世間。分別心也。將出世間三字。攝根本後得二智。
皆是無漏。問前七解脫既通有漏修行。如何喚作正
智耶。答疏主取意。分出有漏正智也。若准論意。唯取
無漏正智也。
言唯慧為性者。不簡有漏無漏根本後得。皆以慧為
體也。
言緣色非色及等者。問八勝處十遍處。皆是神通。但
除定障。即能引起。何要此八解脫耶。答要緣色非色
及真如境。然後始能離諸定障。引生勝德。解脫為本。
淨定方生。問何名緣色非色及真如耶。答初三解脫
緣色為境。但作光明小多相待。相入一味。總是緣色。
次四解脫。緣非色虗空。識無邊。無所有。非想非非想。
及真如境。
言離諸定障等者。法菀說八个解脫。對治六障。初二
解脫除變化障。第三解脫除最極現法樂住障。第四
空處解脫除往還障。第五識無邊處解脫除無諍願
智諸功德障。第六第七解脫除諸漏即煩惱。及有障
即業也。第八解脫除最極現法樂住障也。
言非餘能故者。顯慧功能。意道前來引生功德。離定
障。皆是慧也。故言非餘也(尅實體)。
言若相應體等者。即心王心所相應。王所共成四薀。
初七解脫。以四薀為性。若眷屬體。以五薀為性。
言故對法等者。問無色界如何亦是五薀。意言前三
解脫緣色。
妙法蓮華經玄贊要集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