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

KR6d0111_T_004-0333a

法不行,邪法競興,眾生心惡起三種過:一者、

樂於非法貪心;二者、起於顛倒貪心;三者、邪

法羅網纏心。彼諸小王自無智慧,退失明解,

是故聖人說諸小王治國論法,為行正法護

世眾生。」

王言:「大師!云何名為樂於非法貪心?」

答言:「大王!於十不善惡業道中生於樂心,是

名樂於非法貪心。」

「云何名為顛倒貪心?」

「自己

手力得諸資生,依時節得、依正法得、依如法

得,不生足心,更求他財,如是名為顛倒貪心。」

王言:「大師!云何名為邪法羅網之所纏心?」

言:「大王!於諸外道非義論中起義論想;於

無益論生利益想;於非法中生是法想;於末

世時,非是智者所作論中以為正論,生於信

心,熏修邪見,以為福德,是名邪法羅網纏心。」

王言:「大師!以何等法名為王論,令諸小王依

彼論法治國理民,是名如法能護眾生?」

言:「大王!離諸顛倒貪欲之心;離諸顛倒瞋恚

之心;離諸顛倒愚癡之心,依對治、依實體、依

差別、依利益。依對治、依實體者,對所治法,所

謂名為不貪善根、不瞋善根、不癡善根。云何

能起所治法、能治法?所治法者,謂:放逸心及

無慈心;能治法者,謂:行法行王,不放逸心、大

慈悲心,知身無常、資生無常,善自觀身,見諸

過失,能如實知,如是遠離受用資生,行法行

王,雖得自在不行非法,如是名為不放逸心。

「大王當知!依王論法,不應得物,得不應取;所

應得者,非時不敢取。若依時節應得之物,

於貧窮人不逼惱取。至於儉難、賊難、返逆

難、相害難——如此難時,當起慈心不避危害,護

KR6d0111_T_004-0333b

諸眾生。於貧窮者施與衣食、於惡行者教以

善法,是名慈心。大王當知!依此二法,是則

名為行法行王,正護眾生,不放逸心、大慈悲

心。」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有慈悲心,云何而能治

彼惡行諸眾生等?」

答言:「大王!彼法行王若

欲治彼惡行眾生,先起慈心,智慧觀察,思惟

五法,然後當治。何等為五?一者、依實非不實;

二者、依時非不時;三者、依義非無義;四者、依

柔軟語非麁獷語;五者、依慈心非瞋心。」

言:「大師!云何依實非不實?」

答言:「大王!如法

詰問,取其自言,依實過治,不依不實,是名依

實非不實。」

王言:「大師!云何依時非不時?」

言:「大王!王有力時,彼違王命,應治其罪;若

王無力,應止不治,是名依時非不時。」

王言:「大

師!云何依義非無義?」

答言:「大王!當問前人,

何心起罪?若從惡心,應如法治;若非惡心,不

應治罪,是名依義非無義。」

王言:「大師!云何柔

軟非麁獷語?」

答言:「大王!知此眾生所犯王法,

但應呵責不合餘治,應如其過正說不隱,善

說苦言。如是呵責、非不呵責,是名軟語、非

麁獷語。」

王言:「大師!云何慈心非瞋心?」

答言:

「大王!智者知此非但呵責,斷此罪過,除却斷

命,不得割截手、腳、眼、耳、鼻、舌,依於大慈大悲

之心,聽繫閉牢獄,枷鎖打縛,種種呵責,奪取

資生,驅擯他方,為令改悔,非常惡心捨此眾

生,是名慈心,非瞋心。」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

云何如是苦他眾生,繫閉打縛,驅擯他方,而

復說言有慈悲心?二法相違。云何名為行法

KR6d0111_T_004-0333c

行王?」

爾時大薩遮尼乾子告言:「大王!如此之

義,我今為汝說於譬喻。大王當知!譬如父母

於惡行子,為念子故,欲令改悔,方便苦治,除

不斷命、不壞諸根,餘打罵等隨心苦治,不名

捨心、不名惡心、不名惱心,以念子重,為令改

悔更不作故;而彼父母不名非法,名為念子,

不失慈心。大王當知!行法行王,治諸一切惡

行眾生,亦復如是,慈心重故,為令改悔,除却

斷命,不壞諸根,生大慈心,起大悲心,繫閉、打

縛、惡口、呵罵,奪其資生,驅擯他方,為令改悔,

捨惡從善,亦令其餘念惡眾生不作非法,非

常惡心捨此眾生,亦不故心為惱眾生而行

苦切,如是名為行法行王,以慈悲心行惡口

等治罪眾生,不名非法、不失慈心。是故二行

名雖有返,而不相違。」

王言:「大師!何等是惡行眾生?」

答言:「大王!惡

行眾生略說有五,如是應知。何等為五?一者、

於王無利益眾生;二者、迭共作無利益眾生;

三者、起逆眾生;四者、邪行眾生;五者、邪命眾

生。

「大王當知!於王無利益眾生有十一種。何

等為十一?一者、返逆眾生;二者、教他返眾

生;三者、與王毒藥眾生;四者、奪王資生眾生;

五者、破王所應作事眾生;六者、侵奪王妻宮

女眾生;七者、違王命眾生;八者、出王密語眾

生;九者、覘伺國土眾生;十者、罵王眾生;十一

者、毀呰王眾生,如是等。大王當知!是名於王

無利益眾生。

「大王當知!迭共作無利益眾生者,有十種。

何等為十?一者、迭共相殺眾生;二者、迭相

KR6d0111_T_004-0334a

劫奪眾生;三者、迭相侵妻眾生;四者、虛妄證

他眾生;五者、虛妄誑他眾生;六者、壞他親友

眾生;七者、惡口罵他眾生,八者、惡業斗秤欺

誑損他眾生;九者、迭相毀呰眾生;十者、迭相

焚燒眾生。大王當知!如是等名迭共作無利

益眾生。

「大王當知!返逆眾生者,謂諸邊地、城邑、小王、

聚落主等,不臣根本大王教命,如是名為返

逆眾生。」

「大王當知!邪行眾生者,謂無戒眾生。何等無

戒?所謂:具足諸惡律儀,屠兒、獵師,畜養猪、羊、

鷄、犬、鵝、鴨、猫、狸、鷹、鷂,釣射魚鼈,造諸羅網、火坑、

毒箭,劫奪虫獸,斷害他命,自恣作惡,如是名

為邪行眾生。

「大王當知!邪命眾生者,所謂出家剃除鬚髮,

斷諸資生修無著行,著諸種種異相衣服,不

護禁戒起種種見,行諸異行種種方便,求諸

利養非法活命,各各不能自法中住,如是名

為邪命眾生。」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五種眾生?」

言:「大王!行法行王,治彼罪人不斷其命,不行

割截眼、耳、鼻、舌、手、足身根,有三種治法。何等

三法?一者、呵責以為治罪;二者、奪其所有資

生以為治罪;三者、牢獄、繫閉、枷鎖、打縛、呵罵、

驅擯以為治罪。隨彼五種作惡眾生,上中下

罪三種法治,是名行法行王治彼五種作惡

眾生。」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於王作無利

益眾生?」

答言:「大王!如是罪人除不斷命、不壞

KR6d0111_T_004-0334b

諸根,得繫閉、牢獄、枷鎖、打縛,奪其資生、驅擯

他處以為治罪。大王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

王治彼於王作無利益眾生之罪。」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迭共作無利

益眾生?」

答言:「大王!除不斷命、不壞諸根,得繫

閉牢獄、枷鎖、打縛,不得全奪所有資生,六分

之中奪其一分,驅擯他處。大王當知!如是名

為行法行王治彼迭共作無利益眾生之罪。」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起逆眾生?」

言:「大王!行法行王先以善言如法開示,若聞

王命即捨逆心,請罪王所者,王放大恩恕其

重罪,依其國土王領之處,不減、不奪亦不驅

出。何以故?為令知王有三種事故。何等三事?

一者、有信;二者、有恩;三者、大力。未降伏者為

令降伏,已降伏者令不更作,欲返逆者令不

敢起。大王當知!彼有罪人得免其罪,還伏

王位,人民安隱,彼如法王,得福無量,善名流

布。若彼罪人聞大王命不肯伏罪,當加重治,

不得斷命,不壞諸根,盡奪資生、國土、人民,驅

擯他處。何以故?為餘眾生不起逆故。大王

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王治彼起逆眾生之

罪。」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行眾生?」

言:「大王!如是惡人不得斷命,不壞諸根,不

得驅擯,不得奪其資生之物,惟呵責治罪,

而作是言:『若汝更作如是如是事者,與汝重

罪。』是名行法行王治彼邪行眾生之罪。」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命眾生?」

言:「大王!應當隨順如法僧眾。大王當知!若彼

KR6d0111_T_004-0334c

比丘破戒邪見,不依正法如實修行,邪命自

活者,僧當和合,喚令現前,取其自言。彼若自

引所作是罪,隨犯輕重當如法治。若彼比丘

拒違僧命,不從師友善知識語,惱亂眾僧不

得修道者,若彼國主是法王者,僧當往語

令王教勅,順從僧命。爾時行法行王先應喚

彼破戒比丘,善言勸喻,令順僧命,若其不從,

當集二眾現前對實。若得其罪,助如法眾,治

彼比丘,不得斷命,不得割壞一切諸根,不

得囚閉,不得枷鎖,不得撾打,不得脫袈裟,

不得奪其資生之物,得呵責,得驅擯。

「大王當

知!若有二眾朋黨諍訟,依破戒、依邪見、依顛

倒邪行、依種種邪命,起種種異諍、種種異說、

種種異語。行法行王若自知法、若自知義,應

當如法斷彼諍事。若彼國王闇鈍無知,不自

知法、不自知義、不知正法、不知邪法、不知如

法眾、不知非法眾、不知如法語、不知非法語,

爾時彼王應問國內大德沙門知法、知義、有

大智慧、常行正法利益眾生、善知斷諍、能如法

語者,問其正法知犯非犯。如是知已,然後如

法為滅彼諍。大王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王

治彼邪命眾生之罪。」

王言:「大師!若彼國王闇鈍無智,國內多諸沙

門、婆羅門,所行各異,互相是非,各各自言:『我

是沙門修正道者,能利眾生,我是福田應受

供者。』如是各各互相是非。云何得知是真沙

門、非真沙門,是正道、是邪道,是如法語、非法

語?」

「大王當知!有大沙門釋迦子出家為道,

得神通證,有大名稱如來、應、正遍知,彼諸弟

KR6d0111_T_004-0335a

子比丘、比丘尼於彼瞿曇法中住者,是真沙

門,能行正道利益眾生,是福田者,能知正法,

是如法語者。大王當知!除彼沙門瞿曇法外,

餘諸一切婆羅門等,是名邪道,非實沙門,非

法語者,不應取語。何以故?大王當知!彼無

正法,云何能得如法之語?」

王言:「大師!若彼國王闇鈍無智,不知王論,

不行正法,自在作惡,是國王罪誰應當治?」

言:「大王!彼王自身自罪自治。」

王言:「大師!云

何自身而自治罪?」

答言:「大王!彼王當依二法

自治。何等二法?一者、依自力;二者、依外力。

依自力者,彼王應當如是思惟:『我今所行為

是放逸、為非放逸,為有慈心、為無慈心,為是

應作、為不應作,為是善業、為是惡業。』若知所

作是不應作、是惡業者,即止不作,生慚愧心,

悔過自責,畏惡名稱,畏墮惡道,當依二法

護惜自身。何等二法:一者、放逸;二者、無慈悲

心。如是名為依自智力自罪自治。若王無智

不能如是自思惟者,應於國內處處推求有

大智慧、善知王論、常行正法、能如實語諸沙

門等,王應自往彼沙門所,若不自往,當遣大

臣、王子、貴人、人所重者,詣彼沙門宣王渴仰

尊重之心,將至王所。若彼來者,王應迎送、

禮拜、問訊,盡恭敬心、盡尊重心問沙門言:『何

等善行?何等惡行?行何等法能有利益?行

何等法無有利益?我心闇鈍,無有智慧,願為

我說。』時彼沙門應當為王廣說過去行法行

王所行之法、諸王論法,以柔軟語語彼王言:

『如是如是法應當奉行,有大利益,謂十善

KR6d0111_T_004-0335b

法,不殺生等;如是如是法不應行,無有利益,

謂十惡法,如殺生等;如是如是等是行法行

王所行之法,王今不知,應捨十惡等惡行法,

應行十善等善行法。』聞已受持,如法改悔,若

能如是,名依外力自罪自治。」

王言:「大師!行法

行王云何護器世間?」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

不焚燒、不破壞、不澆灌,是名護器世間行。何

以故?一切皆是作不善業。是故行法行王不

應焚燒、破壞、澆灌。城邑、聚落、山林、川澤、園觀、宮

殿、莊嚴樓閣,一切行路及諸橋梁、自然窟宅,一

切穀、豆、麻、麥、花果、草木、叢林,不應焚燒、不應

破壞、不應澆灌、不應斫伐。何以故?以彼諸物

皆共有命畜生等有,無不用者,而彼眾生無

有罪過,不應損其所受用物,令生苦惱。又彼

一切外樹林等,諸善淨天、一切鬼神皆悉共

有,於中受用,屋舍、宮殿、莊嚴樓觀諸天共住;

又彼園池、屋舍、宮殿、莊嚴樓觀,一切水陸有命

諸虫悉皆共用,所謂雀、鼠、鷄、狗、鳩、鴿、鸚、鵡、象、

馬、牛、羊、猫、狸、蛇、蝎、鵝、鴨、魚、鼈、乃至一切微細

諸虫所共受用。行法行王與諸眾生共依止

此器世間活,不應破壞,如是名為行法行王

護器世間安樂眾生。」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無

量諸天侍從護王,天力自在能護於人,云何

而言人能護天?」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能與彼

天正命淨食,所謂為說如來正教、甘露法門、

禪定解脫、十善道等,令其得離諸惡道苦,以

是為護;除諸不善殺生鬼等。何以故?攝在惡

命自活眾生分故。是故行法行王即身能集

無量功德,資益現在、未來,復能集諸善果。大

KR6d0111_T_004-0335c

王當知!行法行王不應焚燒、破壞、除滅如來

塔廟,及諸沙門淨行人等房舍、窟宅、資生之

物,園觀、樓閣、樹林、華果亦不應取,亦不應貸,

除欲為利佛法僧者。」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所

有臣佐、宰官、禁司,不憂國計但求利己,或從

私忿以害公政,或受貨財以抂治道,增長

百姓迭相欺亂,以強陵弱、以貴輕賤,以富欺

貧、以曲抂直,富者獲申、貧者受屈,諂侫宰政、

忠賢隱退,或時在朝懼危自默,或行求財貨

用安己,百姓貧苦不堪充濟,厭苦思亂不聞

王命,斯由臣吏不行忠節,欺上亂下,冒受王

祿,如是之人攝在何等眾生數中?」

答言:「大

王!如是惡人攝在劫奪眾生數中,上品治罪。

何以故?大王當知!以其受王名官重祿,捨公

念私,不存公政,禍亂之生莫不由之,此是國

之最大惡賊。王是法王,不得斷命,是故攝在

劫奪數中,上品治罪。」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若有不孝眾生,不

念父母生養之恩,捨背父母,與妻子居,所有

衣食、病瘦、醫藥念給妻子,不與父母。父母衰

老,出入無力,曾不生憂,親近扶侍,於其妻子

晝夜不離。得一美味,不敢自噉,持與妻子;或

偷父母所有財寶,私共妻子歡樂食噉。父母

善言,不肯隨順;妻子惡語,信用無捨。或為妻

子呵罵父母,或共親族母女、姊妹、尊卑、上下

行於婬欲,無慚愧心。如是眾生,攝在何等眾

生數中?」

答言:「大王!如是惡人,攝在劫奪眾生

數中,上品治罪。何以故?大王當知!父母恩

重,至心孝養猶不能報,何況棄捨、違逆教

KR6d0111_T_004-0336a

命?是名世間最大劫賊。」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有人放逸無慈,於

其妻子、奴婢、眷屬能行不忍,非法驅使、非時

驅使,不應作者強逼令作,至於打罵,無過能

行,衣食不充,眠臥無所,喚不及應、走則嫌遲,

出言常罵如似怨家。如是之人攝在何等眾

生分中?」

答言:「大王!攝在邪行眾生分中,中品

治罪。何以故?大王當知!居家資生奴婢共報

有其半分,自分衣食恣意著噉,奴婢之分護

惜不與,設令給與不依時節,應多與少常令

不足,是名世間最大邪行。」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有人於佛法僧作

不利益,焚燒、破壞塔寺、形像及諸經書,惡言

毀呰,言:『造作者,無有福利;其供養者,虛損

現在,無益未來。』或嫌塔寺及諸形像妨礙處

所,破壞、除滅,送置餘處。或破沙門淨行人等

房舍窟宅,或取佛物、法物、僧物、園林、田宅、象

馬、車牛、驢騾、駱駝、奴婢、僮僕、衣服、飲食、金銀、琉

璃、車𤦲、馬瑙一切珍寶。或捉沙門策役、驅使,

責其發調,罷令還俗。或時輕心,弄諸沙門;欲

為戲笑,不備時供;虛誑請喚,不與飲食;設與

飲食,不及時節,與非法食。或時輕賤、毀呰、罵

詈、惡言、誹謗。或以杖木、土塊、瓦石及自手捲

打諸沙門,或捉刀槊、弓箭、鉾戟斫射傷害,

或推水中、或推火中、或推山𡼏、坑陷之中,或

放象、馬、虎、狼、師子、惡狗毒獸傷害其身。如是

惡人攝在何等眾生分中?」

答言:「大王!如是惡

人攝在惡逆眾生分中,上品治罪。何以故?以

作根本極重罪故。」

王言:「大師!何者根本罪?」

KR6d0111_T_004-0336b

言:「大王!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一

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

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若謗

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隱蔽覆

藏,是名第二根本重罪。若有沙門信心出家,

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繫

閉牢獄、枷鎖打縛,策役驅使、責諸發調,或脫

袈裟逼令還俗,或斷其命,是名第三根本重

罪。於五逆中若作一業,是名第四根本重罪。

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

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是名第五根本重

罪。大王當知!若犯如是根本重罪而不自悔,

決定燒滅一切善根,趣大地獄,受無間苦。大

王當知!以王國內行此不善極重業故,梵行

羅漢、諸仙聖人出國而去,諸天悲泣,一切善

鬼、大力諸神不護其國,大臣相殺,輔相爭競,

四方逆賊一時俱起,天王不下,龍王隱伏,水

旱不調,風雨失時。諸龍皆去,泉流河池悉皆

枯涸,草木焦然,五穀不熟;人民饑餓,劫賊縱

橫;迭相食噉,白骨滿野;疫毒疫病,死亡無

數。時諸人民不知自思所作是過,而怨諸天

訴諸鬼神,是故行法行王為救此苦行治罪

法。」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若無染心、無惡心者,何

故不得慈心斷命、割截諸根?」

答言:「大王!行法

行王以無染心、無惡心故,不能得起如是心

念:斷眾生命、割截諸根。何以故?彼法行王見

彼眾生至於死時,依自業過生瞋恨心,死已

命斷生惡道中,惡心隨逐,長夜不斷,是故行

KR6d0111_T_004-0336c

法行王不行斷命、不壞諸根。何以故?此事難

故。若斷其命、割截諸根,一作已後不可收

故,繫閉、枷鎖、打縛、呵罵等非永棄捨,是故佛

聽。行法行王為護眾生,若斷其命、割截諸根,

不名滿足護眾生者。大王當知!斷眾生命、割

截諸根最是世間大怖畏事故,佛不聽行法

行王作如是事。」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人

民所應輸王課調物者,為是王物、為是他物?」

答言:「大王!非王自物、亦非他物。何以故?他自

手力能作能得,是故非王自己有物;非他物

者,以王能護彼眾生故,是故非是一向他物。

彼眾生等立如是法,是故輸王,王應得分,非

是他物。」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若有人民應

輸王物而不輸王,彼民為是偷盜王物、為非

偷盜?」

答言:「大王!非偷王物。彼民貪惜,欺王不

輸,得無量罪。何以故?以應輸物不輸王故。」

言:「大師!於王國內合輸物者而不肯輸,然王

即行鞭杖打責,若取彼物,為是劫奪、為非

劫奪?」

答言:「大王!非是劫奪。何以故?大王當

知!以王有力能護其難,彼由王護得安自業,

應輸王物,故非劫奪。」

王言:「大師!若貧窮人

應輸王物,以無物故,強加鞭打而責其物,為

是劫奪、為非劫奪?」

答言:「大王!有人邊是劫奪,

有人邊非劫奪。有人邊非劫奪者,彼人若是

窳墮懈怠,不勤家業,非法邪婬、樗蒱、棊博

如是等戲,輸他財物致貧窮者,如是人邊,行

法行王,鞭打徵責,乃至他邊貸物輸王,王非

劫奪。何以故?王作是念:『為令彼人更不敢作

非法之事,損失財物故。』如是王、民二俱有益。

KR6d0111_T_004-0337a

王得益者,庫藏滿足;民得益者,資生成就。又,

得無罪故。」

王言:「大師!何等人邊,王是劫奪?」

「大王當知!王雖合得,若知彼人所有家業為

賊劫奪,詐親人奪,非法王奪,失火焚燒,暴

風、疾雨、飛沙、雹石壞其家業,或時住處不得

安隱,人民走散失沒家生,或有虫、螟、雀、鼠、鸚、

鵡噉傷五穀,或時復值天旱不熟、水澇不

收,如是等緣,家業不立資生壞盡,於此人邊

應當默然不應徵責,若取此物名為劫奪。何

以故?以不慈愍此貧窮人,不名具足護眾生

故。大王當知!我為此事說一譬喻,智者於中

以喻得解。譬如有人欲以飲食供養沙門淨

行人等,備具種種一切美味,其家忽然失火

焚燒、風吹水漂、賊所劫奪,飲食都盡,或為不

淨惡物所污,不任食噉。諸沙門等食時既至,

到施主家見其損失,反助憂苦乞食來與,何

心敢責施主飲食。然彼施主,不與飲食亦無

有罪。大王當知!行法行王亦復如是。王雖合

得,彼人不與,不犯王法,不合打責,如是行法

行王在世治化民常願樂。」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