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KR6d0115_X_001-0254b

誠為像法中。出世之良導者也。震幸遇聖言。深心研

究。雖罔窺幽祕。而矢願流通。定此生他生之法程。為

利巳利人之妙行。願見者聞者。頓悟心空。今世後世。

永沾法乳云爾。

** 辨字音義(凡實體疑似及轉音者。先為注明。以便檢閱)

(音支。但也。祇如祇有。皆用此。今為秖非。又音岐。神祇也。凡祇夜祇陀本此)。

(音止。側也擊也。扺對

之扺。當用此。葢以手擊節而對。今作秖祇皆誤)。

(便入聲為別。異別離之別。又音鼈。為分別辨別之別)。

(凡稱譽稱歎。則平聲。凡名稱相稱。則去聲)。

(如行止運行音衡。德行言行音幸。行列行布音杭。行

其事以利人音恨)。

(几結解解說則上聲。又去聲音械。曉也。如曉了自脫曰解脫。曉悟其義曰解義)。

(池稚二音。凡未治而治之則平聲。巳治之治則去聲)。

(音竊。是切當真切之切又去聲音砌。眾也。

又大凡也)。

(凡別離支離。皆平聲。又去聲音利。漸相違也。離欲離垢皆從此)。

(如周旋折旋旋轉皆

平聲。又去聲乃逐旋之旋)。

(濟度之度則去聲。又入聲音鐸。計度之度)。

(懦平聲。禪那檀那從此。又

上聲奴可切。為那裏那事之那。又上聲。奴臥切。語餘之聲也)。

(下奉上曰養。則去聲。生養畜養自養

皆上聲)。

(來去則去聲除去則上聲)。

(上聲。言語也。又以言告人曰語。即去聲)。

* No. 652-B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序

堪忍學人 魏學渠 撰

予閱首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言。我昔供養觀音如來。

KR6d0115_X_001-0254c

彼佛授我如幻金剛三昧。得悟耳根圓通。又云。此方

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言乎東土學道者。定從聞入也。

自教典西來。三藏十二部。炳然如日星常垂。江河行

地。舍此。何以為登聖之階。破暗之燭哉。初祖直指人

心。見性成佛。超越漸次。捷成圓頓。宗風弘暢。大乘有

人。二家竝立。宗盛教衰。而一知半解。未見實相。宗亦

凌遲矣。參禪者。求之於機緣。習教者。求之於佛語。機

緣固能悟入。佛語豈便欺人。要使宗教融通。自然圓

頓立至。紫栢老人有云。習教以佛語為本。明宗以機

緣為本。弘闡宗教。以道德為本。以戒行輔之。以學問

大之。不爾。踞法王之座。披如來之衣。而傳我佛之言

者。所謂狐嘷耳。予佩斯言者久。而未見其人。聞有仁

山大師。為當今龍象。私心嚮往之。癸亥仲冬。過天平

之白雲古寺。猝遇之。蕭然數椽。弊衣糲食。澹如也。談

次。出所為金剛三昧通宗記見示。讀一二則。文儉義

豐。指約理該。正如取大海中水。一滴而味具百川矣。

因以經記相授。而乞予言序其首。經意大約總華嚴

法華涅槃大旨。而微言雋語。有類楞嚴。從聞思修。其

在是乎。梵經遠集。葢以化導羣生。使知佛道。然慮其

著有也。初祖面壁。不立文字。慮其著無也。則天台賢

首為疏為鈔。不憚條分縷析。以為之說。今師之作是

記也。慈悲心切。務令宗雷大振。教雨滂沱。不著有。不

著無。不著有不可得。不著無不可得。不著有無亦不

可得。則佛語在是。機緣在是。何圓頓之難臻哉。因序

KR6d0115_X_001-0255a

以歸之。

*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目次

* 卷首

* 序

* 懸談

* 科分(欠之)

* 卷一

* 序品第一

* 卷二

* 無相法品第二之上

* 卷三

* 無相法品第二之中

* 卷四

* 無相法品第二之下

* 卷五

* 無生行品卷三

* 卷六

* 本覺利品第四

KR6d0115_X_001-0255b

* 卷七

* 入實際品第五之上

* 卷八

* 入實際品第五之下

* 卷九

* 真性空品第六

* 卷十

* 如來藏品第七

* 卷十一

* 總持品第八之上

* 卷十二

* 總持品第八之下

* 卷末

* 修習行法

* 閣筆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目次(終)

KR6d0115_X_001-0255c

* 品義開合圖

<img:>

* No. 652-C

懸談

夫台教釋經。演五重玄義。謂因名顯體。由體明宗。

依宗辨用。後乃發明教相。賢首疏華嚴。則首啟十

門分別。此二家立教之旨也。今金剛三昧經。具攝

華嚴中。後五地奧義。當從十門。略為分演。初教起

因緣。二藏教分攝。三義理幽深。四法被機宜。五宗

分體用。六教迹前後。七翻譯時代。八疏注感通。九

KR6d0115_X_001-0256a

解釋經題。十疏義通宗。

初教起因緣者。我佛出世。說經三百餘會。祇為一大

事因緣。開發一切眾生。入佛智地故。正如東土聖人。

垂六經以示後世之意。同也。六經者。易。極深研幾。

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理。書。紀聖王治天下之

事。詩。敦人倫。美教化。移風易俗。禮。以經紀倫序。樂。

以發天地之至和。春秋。懲惡勸善。推三代之德。而

為天下儀表。此治世之事也。今如來為出世大事。

觀機逗教。自淺至深。於四十九年。說一代時教。皆

有緣起。如始初成道。在寂滅道場中。為四十一位

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一時圍繞。世尊

現千丈盧舍那身。為說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及

等妙二覺法。名曰華嚴。是為大化之始。賢首判為

一乘圓教。台教判為頓教。又謂兼別說圓。如經中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為圓機而說圓教。又處處說

行布次第。為權機而說別教也。當時二乘聲聞。猶

如聾聵。不聞不見。所以法華經云。我始坐道場。觀

樹經行。思惟三七。尋念過去諸佛。皆以方便。說三

乘法。由是為諸眾生。脫珍著弊。說四阿含(此云無比)法。

初增一阿含。明人天因果。二中阿含。明真寂深義。

三雜阿含。明諸禪定。四長阿含。明四諦法。賢首判

為小教。台教判為藏教。為第二鹿苑時。其次彈偏

斥小。歎大褒圓。故說維摩。思益。楞伽。解深密。金光

明。勝鬘等經。四十餘部。台教謂之第三方等時。於

KR6d0115_X_001-0256b

中廣談四教(即藏通別圓)曰方。均被眾機曰等。賢首判

為頓教。再次說般若等經。賢首判為大乘始教。台

教判為第四時。法華合涅槃。為第五時。賢首判為

大乘終教。然法華。授記聲聞作佛。涅槃明佛性常

住義。以終大乘之始也。今此經。實乃和會一大藏

教。五時五味之法。亦可解分八(台教分頓漸祕密不定藏通別圓也)

分五(賢首分小始終頓圓也)之諍。所以非藏。非通。非別。於中

即漸而頓。即頓而圓。即始而終。即權而實。俾利鈍

咸得。小大共證者也。又此經緣起之義有五。一為

現在地位菩薩。深入一乘。知佛法綱領故。二為將

來學般若菩薩。頓超後五地。得等妙二覺法故。三

為令末世眾生。得修行徑捷法程。位位圓攝故。四

為欲顯示一味真實無上醍醐。真菩薩乘故。五為

欲斷除文句言說。會教通宗。得一念相應妙慧。悟

實義故。如華嚴合論云。一念相應。一念成佛。一日

相應。一日成佛。不須劫數漸次而修。有此五義。乃

說是經。

二藏教分攝者。既明緣起。須知如來所說教義。總攝

三藏十二分教中(舊稱十二部經)。今此金剛三昧。本是修

多羅藏(即經藏)。然經中言三聚戒。則攝律藏。其始末

酬問。皆辨覈深理。則又兼攝論藏。故三藏俱攝也。

十二分教中。此經兼攝九分。如直示一乘實相。是

契經法本。偈語問答。義不重複。是孤起頌。如來出

定宣示。是自說。菩薩發問。是因緣為末世眾生。廣

KR6d0115_X_001-0256c

說一味之法。得廣大利樂。是方廣。授舍利弗成菩

提記。是授記。向所未說今乃說。是未曾有。以喻合

法。以法合喻。是譬喻。以真理甚深。研覈辨詰。是論

議。唯不攝本事(說往事)本生(說昔受生)及重頌(重宣其義)等三

也。又謂家所立教相。各各不同。而此經融會貫通。

祇顯圓實。如賢首大師。立小乘教者。依六識三毒。

少分為說我空法空。而不明顯。大乘始教。但說諸

法相空。未盡大乘法性義。大乘終教。亦名實教。少

說法相。多說法性。縱說法相。亦會歸法性。始盡大

乘至極之說。然此始終二教。依位進修。是漸非頓。

第五為一乘圓教。謂法界性海。圓融互攝。如十信

滿心。即攝住行向地。及等覺五位。而成正覺也。又

智者大師化法四教。謂如來為決定聲聞。說三藏

教。為退大聲聞。說通教。為漸教菩薩。說別教。為頓

悟菩薩。說圓教。又四教儀云。凡諸大乘經論不共

三乘位次。總屬圓教。又引華嚴經。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維摩入不二法門。般若明最上乘。至於涅槃

經。有人入大海中浴。巳用一切諸河之水。又娑伽

羅龍。澍車軸雨。唯大海能受。餘地不堪。又擣萬種

香為丸。燒一丸則眾香咸具。如是等類。竝屬圓教。

今金剛三昧經義。正合四教儀所說。又正合為頓

教菩薩說圓教。況經中屢說一乘一味。更不用開

三顯一。又法華玄義云。自鹿苑開權。歷諸經教。至

於法華。始得合實。今觀金剛三昧經義。而法華一

KR6d0115_X_001-0257a

實之理。至此乃始得圓。況又能總括大乘諸經之

義。如經中具修六度。則本乎般若。發明五法。則通

乎楞伽。證法忍。則攝乎維摩。明地位。則同於華嚴。

說九識。則類於解深密。舉一乘。則合於法華。扶律

談常。則表大涅槃。又論相。實該唯識。論性。兼於起

信。故凡大乘諸法。靡不攝入。宜乎稱為攝大乘無

量義宗也。

三義理幽深者。既知藏教所攝。又應知如來說法。其

意云何。葢始教。廢實開權。分三乘漸次終教。廢權

立實。會三乘而示一乘。所謂前前淺。後後深也。然

台教以法華為後教後味。又云。法華為聲聞根熟

者說。其餘鈍根未熟者。則又以涅槃為後教後味。

今此經為法華涅槃二經。後教後味之樞鈕。其意

淵深。難以意解。又據台教稱法華為一乘。開前頓

漸。會入非頓非漸。正顯圓教。約味稱醍醐。故說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授記聲聞作佛。大暢如來之本

懷。然設三車以示權。授聲聞遠劫成佛之記。正欲

誘進行菩薩行。䇿令入佛無餘涅槃故。今此經。正

闡法華一乘一味一實之圓理。明地位中菩薩所

行之行。證等妙二覺之法。捨此無以加焉。至若賢

首以華嚴為一乘圓頓。猶大海之攝百川。舉一法

而法法具備。然則文豐義廣。學者未免茫如望洋。

今此經。即是華嚴十地中。後五地及等妙二覺法。

然文略義周。句語古簡。非他經可比。葢經中言無

KR6d0115_X_001-0257b

相法。即真如自心之法。又明六波羅蜜皆無相無

為。解脫之法。無生行。即無生法忍。得忍之義。即宗

門所謂向第八識。下一刀截斷。本覺利。即轉第八

本覺識。入唵摩羅(第九白淨識)。乃是得本覺中。所出之

利。入實際。修四無礙辨之智以利生。真性空。直下

顯示五位進修。俾後世眾生。各得一生成滿智地。

如來藏。契證如來自性清淨之藏。以盡識藏中微

細之相與毗盧遮那同體。總持品。總持前六品之

法。妙契佛心。以明生佛共有根本智體。即是妙覺

果滿也。

四法被機宜者。此經幽玄之理既明。且被於何等機

器。然約法有二種。一被當機大乘菩薩化度眾生。

二被後末世眾生。修出世因。得出世果。因者。即序

品。發眾生正信。示一乘法故。果者。即後七品經文。

初示第六地中。般若法故。二示七地中。證無生法

忍故。三示八地中。轉諸識入唵摩羅法故。四示九

地中。入實際法故。五示真性空體。成滿十地法故。

六示入如來藏。證等覺法位故。七示妙覺法。圓滿

佛果故。又華嚴會上。善財初見文殊。悟得涅槃玅

心。而文殊復令南詢。參五十餘員知識。善財白云。

我巳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但未知云何

學菩薩行。修菩薩道。於時知識。各各示誨自證自

悟之法巳。復云。我唯得此解脫法門。若諸菩薩摩

訶薩之所修習。而我云何能知能識彼功德行。此

KR6d0115_X_001-0257c

入法界品之語也。今此如來親口所說六地至十

地。及等玅覺法。真是末世學菩薩行。修菩薩道之

法程。而菩薩大功德行。舍是而終不可得也。

五宗分體用者。既知所被之機。應知法之所宗。有體

有用。夫台教先舉名體宗用。後示教相。此則不然。

葢昔世尊初覩明星而成正覺。歎曰。眾生具有如

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此明佛之

始覺。與眾生本覺。一體不二。然諸佛證此。而後乃

有藏教之名。又實從覩星證其體。觀樹得其用。又

如來入定放光。是宗通。以言說發明入定放光之

義。即屬說通。又宗通。即拈華示眾。說通。即世尊道。

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

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是也。故此經以

本始二覺為宗。實相無相為體。宗通說通為用。體

用互陳。宗說兼暢。是一大藏教中。極頂之妙法

也。

六教迹前後者。既立宗以分體用。又應定此經時分。

據台教分五時。初華嚴時。二鹿苑時。三方等時。四

般若時。五涅槃時。又立八教。以頓漸祕密不定四

教為化儀。藏通別圓四教為化法。又頓分二種。一

稱華嚴為頓。兼別說圓。二以方等大乘部。不定先

後時分。為隨機顯體之頓。屬不定教。又以鹿苑(說四

阿含)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又合前四時中。或說頓。

或說漸。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是祕密教。又以

KR6d0115_X_001-0258a

前四時中。佛以一音說法。眾生隨類得解。或說漸

得頓。或說頓得漸。互相得益不同。亦名不定教。此

為化儀四教也。又以鹿苑說阿含。為小乘三藏教。

又以方等般若部為通教。謂通前藏教。通後別圓。

又以華嚴及瓔珞。金光明等經中。住行向地等菩

薩。行位次第。竝屬權乘。為別教。謂別前藏通。別後

圓教也。最後以法華為一乘實相。開佛知見。授記

作佛。是頓是圓。此以如來說一代時教。至法華會

上。始得圓滿。故為圓教。此為化法四教也。法華合

涅槃為第五時。約味稱醍醐。以明見佛性為義。又

教中言五時。多據阿含十二。方等八年。般若二十

二。法華七年。涅槃一日半夜。若攷諸經中。如佛所

說。釋種被流離王殺害因緣。乃在說法華經之第

五年間。却載入長阿含經。又優填王造像。在涅槃

前三月內。却載入增一阿含經。若謂收阿含部中。

可也。不可必指阿含會上。止於十二年也。餘四時。

亦不必泥其說。至若謂最後七年。止說法華一經

者。如淨飯王泥洹經。亦在說法華之第四年。流離

王殺釋種。亦在淨飯王既歿之後。此法句喻經所

說。又涅槃之前。佛在毗舍離國。大林精舍。告諸比

丘。却後三月。我當般涅槃。即為說普賢菩薩行法

經(即普賢觀經)。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此並戴佛祖統記)。又藏

中有大悲經。四童子三昧經。亦收涅槃部內。葢判

教者。略而不言。止說法華涅槃。為第五時耳。再詳

KR6d0115_X_001-0258b

涅槃。不應言一日半夜。當以三月為卒。至若法華

涅槃之前。隨機即說。理所必然。今詳閱金剛三昧。

於中究盡一乘實相。而開寄滅談常之旨。是必在

法華後。涅槃前者矣。昔長水法師。判首楞嚴。為法

華後。涅槃前。後代諸師。多闢其謬。謂是般若後。法

華前也。顯聖澄師。判此金剛三昧。亦謂般若後法

華前。二時不定為教相。今據此經。雖與華嚴同一

奧義。且與法華。同在耆闍崛山所說。況舍利弗初

在法華會上。自亦未了。聞佛說法。始斷疑悔。今此

會中。竟以滿地自任。則此經應在法華後矣。又解

脫菩薩。有若佛滅後之問。如來藏品中。復有涅槃

寄滅談常之說。此必應在世尊唱滅時矣。且法華

既合涅槃。為第五時。今金剛三昧。亦可與法華同

例。而合于涅槃也。夫此經最簡最要。葢世尊實因

四十九年。言說巳多。茲欲以略該廣。特於涅槃前。

總括三百餘會精義。頓超四十一位圓機。故一時

與實教中大菩薩等。說此金剛三昧。直與華嚴法

華。始終同一圓頓(統攝諸法曰圓。直入佛地曰頓)。廣而推之。頓見。

頓悟。頓超。頓入。至於理圓。行圓。智圓。位圓。因圓。果

圓。事事法法皆圓。所謂圓圓矣。若依此修行。真是

圓教中菩薩。大藏聖教法寶標目云。金剛三昧經。

乃諸菩薩。問佛無生實際。一味真實法。佛說此經

後。付囑云。是經能入如來智海。持是經者。則於一

切經中。無所希求。攝諸經要。無量義宗。種種心地

KR6d0115_X_001-0258c

法門云云。我輩今幸得遇。正宜自慶。潛心研究。必

期頓超直入。請勿以前後時分為疑。可也。

七翻譯時代者。既明說法時分。須詳何代所譯。夫譯

有交易之義。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也。初

佛經從天竺五印度而來。印度。正居南洲之中。劫

初光音天人降於此。故語言文字。皆同梵天。既傳

流此土。必翻譯始明。按禮記中。王制。通四方之語。

各有其官。東曰寄。南曰象。西曰狄鞮。北曰譯。註者

云。寄者。謂寄託其意於事物以通之。象者。以意倣

像其形似而通之。狄與逖同。遠之也。鞮即履也。言

遠履其事。而知其言意之所在以通之。譯者。以彼

此兩土之語。相騰釋而通之。周。總謂之象胥。胥者

佐也。今俗稱通事。當時像法。初至漢國。值北譯之

官。兼善西語。即稱為譯(六朝翻譯諸師。皆非淺識之士。翻譯場中。有譯語者。

有譯義者。有潤文者。有證梵語者。有證義者。有唐梵相校者)。此經。書失譯師名。

附北凉錄。按梁慧皎。撰道安傳。有云。自漢魏迄晉。

經來實多。而傳譯之師。不言其名。後學追究。莫知

年代。安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詮品新舊。撰為經

錄。眾經有據。實由其功。又隋朝費長房(昔漢亦有費長房。乃

地仙也)。先為沙門。周武沙汰反俗。隋興。文帝詔為翻

經學士。開皇十七年。進歷代三寶錄十五卷。於中

載金剛三昧經。是梁僧祐。新集道安凉土異經。而

目錄中。為失譯源。今還附入凉世。又如三慧經等。

皆標僧祐錄安公凉土異經。今附北凉錄云。考安

KR6d0115_X_001-0259a

師入滅於晉孝武帝太元十年乙酉。明年丙戌。呂

光稱後凉。又越十五年辛丑。沮渠蒙遜。始稱北凉。

今據附入凉世。應作凉州張氏稱國時。必非北凉

也。又三寶記。載苻秦道安。亦甞譯經二十四部。況

稱僧祐新集道安凉土異經。必為道安法師之所

譯矣。

八疏註感通者。此經傳譯既明。復顯感通之迹。考宋

贊寧高僧傳。載元曉法師。新羅國人。初與義湘法

師。發志航海求法。至唐州。扺暮遭雨。宿於土龕間。

達旦視之。乃古塜骸骨旁也。巳而致疑。恍然悟三

界惟心之旨。即還國中。著華嚴疏。大弘圓頓教義。

一日新羅國王。因夫人腦嬰癰腫。醫者莫瘳。禱之

靈祠。覡者曰。應往大國求藥。王即遣使渡海。舟行

將半。倐見一人。從巨浪中出。邀入龍宮。須臾。見龍

王語之曰。汝國夫人。是青帝第三女。我宮中。先有

金剛三昧經。乃二覺圓通示菩薩行也。今託夫人

之病。為增上緣。可持此經。至彼國流布。即出經以

授使者。復云。此經出海。恐有魔事。用蠟紙纏束。割

裂腨膓以納其中。仍取藥傅之如故。龍王又言。汝

去上白國王。當請元曉法師。造疏講演。夫人之疾

自愈。使還。具陳其事。王大喜。即供奉法師造疏。曉

乃悟是經。以本始二覺為宗。白王。具角乘。將几案

在兩角間。置其筆硯。始終於牛車造疏。成五卷。夫

人之疾果愈。王剋日。請曉於黃龍寺演義。又因簿

KR6d0115_X_001-0259b

徒。盜其疏去。復重錄成三卷。名為略疏。後廣略二

本。俱行本土。略本傳入國中。後有翻經三藏。改為

論云。宋覺範禪師林間錄中。亦載前事。明萬曆末。

顯聖澄禪師有註。迨後又得慧開朗法師。因注講

演。余嘗閱華嚴懸談。宗鏡錄。智證傳等。皆引用金

剛三昧經語。圓覺略疏。又引海東疏釋。略見一斑。

第不獲全書為憾。又翻譯名義集中。載僧遁(法眼嗣)

有注。亦未獲見。

九解釋經題者。前八門。明一經大旨。後二門。初解經

題。後疏正文。圭峯圓覺疏中。合為一門。此從華嚴

懸談。仍分為二。金剛喻也。取堅利之義。堅是體。利

是用。又堅則無物能壞。利則能壞一切。此法亦然。

其堅。能破諸障。其利。能斷疑悔。又云。金剛寶。乃帝

釋之杵。與阿修羅戰。則執之。三昧。法也。此云正見

正定。無見之見為正見。無定之定為正定。或作正

受。於三昧中。不受諸受。是為正受。圓覺略疏。引東

海論釋云。三昧。此云正思。審正思察。故名正思。又

云。無正不正。忘思非思。但為別於分別邪念。又不

同於虗空無思。所以強號為正思耳。余意不然。夫

金剛三昧。是諸佛心體。如首楞嚴經。觀世音菩薩

言。我昔供養觀音如來。彼佛授我如幻金剛三昧。

得悟耳根圓通。又云。是諸大眾。一切普獲金剛三

昧。又涅槃經云。金剛三昧。即佛性正因。即般若波

羅蜜。首楞嚴三昧。師子吼三昧。名異體同。隨所作

KR6d0115_X_001-0259c

而得名也。又大般若經云。如金剛寶置之日中。色

則不定。金剛三昧。亦復如是。若在大眾。色亦不定。

諸經皆言之。涅槃引說特廣。又是經有三名。一日

攝大乘。一日金剛三昧。一曰無量義宗。今此稱金

剛三昧者。取法喻竝彰之義。然此三昧。非權教中

住行向地菩薩所知。唯實教中一乘菩薩。登後五

地及等妙二覺。乃能證入。故佛言惟佛菩薩。乃能

知之。經中。唱明後五地。及等妙二覺法。又無相法

品中。具攝後六品法。而最後總持品。即融會前六

品法。以成妙覺果滿。然總不出此金剛三昧之全

體大用。故稱為諸佛智地也。經者。眾生修證之徑

路。又訓典法於常。無有變易。如織之有經緯。緯變

而經常。今佛示真常之法。垂教後世。故曰經。又稱

契經者。謂契理合機之經也。又經首<img:>相。教中云。

此陀羅二字。右為執持義。左為流布義。或又作[((嘹-口)-(日/小))-大+八]

相。昔人曾以漚和二字釋之。或問披雲寂禪師(雲門

嗣)。寂示以頌云。以字不是八不成。森羅萬象此中

明。直饒巧說千般妙。不是漚和不是經。又有問地

藏琛禪師云。以字不成。八字不是。未審是甚麼字。

琛云。看取下注脚。後來諸師。每每以宗乘中意頌

之。如羅漢南(雲居祐嗣)頌云。以字不是八字非。滿琅函

載絕毫釐。看經到此須開眼。玉軸分明兩畔題。余

今亦有一頌。以八俱非。漚和罔測。梵語乖真。唐言

失實。若云字義炳然。眼裏早生荊棘。饒他信受奉

KR6d0115_X_001-0260a

行。也是循行數墨。左看却成魔。右看翻成賊。明暗

雙雙知不知。好向當來問彌勒。

十疏義通宗者。夫教為義學。宗為玄學。教乃言說可

通。宗非文字所及。此經正顯教義。兼明玄學。如達

磨初祖。辨大乘四行。理入行入之法。曹溪六祖。禪

性無生。離生禪想(經作相字)。禪性無住。離住禪寂(經作動字)。

百丈祖師。迴神住空窟。解脫魔所縛。皆經中之語。

然其法義。實乃可通於宗者。余故作是記。經文上

下兩卷。凡八品。而品品圓融互攝。依法修行。雖有

八位。皆於無漸次中作漸次耳。今釋此經。釐為九

分。初序品。為生信分。發起一乘妙法。乃佛果始因

位。二無相法品。為般若分。說現前地法。證般若現

前位。三無生行品。為法忍分。說遠行地法。證無生

法忍位。四本覺利品。為轉識分。說不動地法。證轉

識成智位。五入實際品。為辨才分。說善慧地法。證

智辨無礙位。六真性空品。為滿地分。說法雲地法。

證受佛智職位。七如來藏品。為實智分。說等覺法。

證具足實智位。八總持品。為滿覺分。說妙覺法。證

佛果究竟位。品末流通。是為弘化分。茲將略述管

見。故先列科分。後明正文。雖然。幸毋以教義責之。

葢此經。誠為末世修行之要訣。入佛智地之規度。

凡在宗門悟心之士。尤宜體究焉。仁山𧧌震述。

KR6d0115_X_001-0260b

** 音釋

𧧌

(同寂)。

殿

(去聲。軍後曰殿)。

(音藥鎻鑰)。

(音樗。戶樞又樞機也)。

(音初。苾蒭西域

香艸。以僧況之。遂為名。今稱比丘義同)。

(音秋。水鳥似鶴)。

(音昔。分也。如斤破木之義)。

(音蠻

以華作冠曰華鬘。今音瞞)。

(音祝。視也)。

(涓熒切。迴平聲。祕藏也)。

(申上聲。況也)。

(音覲

纔也。祇有也)。

(音延。研磨也)。

(音乞。問也)。

(音福。重也)。

(音核。考之使實也)。

(音皮)。

(音騰。移書傳鈔也)。

(音疽。沮渠氏。複姓)。

(音扶。草名。晉蒲洪之孫名堅。背有艸付字。遂改

姓。苻建國號秦。故稱苻秦)。

(音杭。渡也)。

(音雍)。

(音塚)。

(音抽。病愈也)。

(音檄。能齋肅以

事神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音叔。倐忽俗作倐)。

(音善腨腸即足肚)。

(與敷同)。

(音客。約定日期也)。

簿

(蒲上聲。以簡策記。言曰簿徒)。

(但也)。

(含去聲。恨也)。

(釋義曰訓)。

(音位。縱曰經。橫曰緯。又定者為經。動者為緯)。

懸談(終)

KR6d0115_X_001-0260c

No. 652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一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序品第一」

【此為生信分。葢舉佛所說此最上一乘玅法。令人

生實信故。又應信此是圓頓中。最圓頓之法。務令

後世大根器人。直入佛智地故。首稱序品者。總提

一經之綱領也。然經中舊分序正流通為三。殊不

知序內即是正宗。如金剛般若。只在世尊食時。著

衣持鉢。入城乞食。飯食訖。收衣鉢。洗足敷座而坐。

正是覿體顯示般若處。如須菩提讚言希有。早屬

流通。葢以語言文字。流通此般若也。又法華會上

入無量義處三昧。放眉間白毫相光。世尊說法竟。

即與華嚴會上。入定放光一般。又世尊入師子頻

申三昧。文殊作象王回顧勢。亦祇是欠呿盼視而

巳。此等皆是正說法。若有言說。盡是方便。盡屬流

通。以故法華會上。從三昧起。無問自說。又云。止不

須復說。皆是方便接引之詞。所以結集。直稱為方

便品。雖然。又不可廢方便而絕權機。是以俯順眾

生。為欲顯諸佛所證心體。示一乘圓頓祕旨。而說

此從前未說之法耳。品者。猶∴字三點。非竝。非縱。

非別。葢結集此法。義有先後。明其不可移之意也。】

KR6d0115_X_001-0261a

「如是。」

【初舉法生信。從無言詮處立言詮也。夫佛之說法。

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曰如是。又華嚴合論云。如

者。諸法如故。即是佛。故言如是。雖然。若人向言前

薦得。即此二字。早巳重添注脚。何必更說百千萬

言。而後為得哉。】

「我聞。」

【謂我從佛聞。然能聞是我。所聞是法。佛示以無說

而說。我以無聞而聞。無聞之聞。是為真聞。無說而

說。是為真說。如是而說。如是而聞。我法不立。能所

俱泯。所言我者。乃是我無我不二之法身真我也。

如是會得。方知四十九年。終未甞說一字。若云三

乘十二分教是有。不知總是如來糟粕。】

「一時。」

【若悟此一時二字。便能坐斷三際。更無第二時。別

生第二念。起諸法見。直下許伊見性成佛。豈不聞

宗門有云。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且道觀甚

麼時節。秖如坐時。立時。經行時。飯食時。一切作為

時。無有不是者個時節因緣。既然如是。即今如何

識得佛性義。古德又云。佛法徧在一切處。行住坐

臥處。語言抵對處。迎送賓客處。穿衣喫飯處。雖然。

纔舉心動念。便不是了也。若不舉心動念。當體即

是。脫或不然。且向第二義門說。此正是法華殿後

機。涅槃鋒前陣。以始覺契本覺。明始本不二之時

KR6d0115_X_001-0261b

也。】

「佛。」

【宗門中直指。說即心即佛。如將黃葉為金。權止小

兒啼。若啼止時。又應說非心非佛。葢以眾生識情

計度。說佛便著佛。說心便著心。遂致障塞悟門。所

以祖師云。佛之一字。吾不喜聞。又訶說心性為惡

口。以故說心說佛。總是藥病對治句。必須向言語

道斷處。頓悟佛性。直下與釋迦老子見處不別。方

得真見佛。而後可轉是經。】

「在王舍大城。耆闍崛山中。」

【王舍城。乃摩竭陀國之屬境。昔有千國王。遭飛行

羅剎之難。後既得脫。同願修道。共立舍於此。故曰

王舍。一云。彼土人民。七次作舍。七度被焚。僉曰。我

等福薄。王有大福。其舍不燒。今當請王舍居之。於

是各書王舍字於其門。得免。故遂稱王舍大城。耆

闍崛。此云靈鷲。以山形似鷲。故名。又山有五峯。而

鷲峯居中。即佛說法華經處也。若據宗乘中。塵塵

是佛。剎剎是佛。心心是佛。念念是佛。奚止靈鷲山

中黃面老瞿曇也。】

「與大比丘眾。一萬人俱。皆得阿羅漢道。其名曰。舍利

弗。大目揵連。須菩提。如是眾等阿羅漢。」

【比丘。含怖魔破惡乞士三義。一能令一切眾生出

三界外。天魔怖其境空。二破眾生三惡業。轉煩惱

為菩提。三乞食以資身。乞法以濟世。阿羅漢。亦含

KR6d0115_X_001-0261c

此三義。一殺貪嗔癡賊。斷見思二惑。從破惡以得

名。二不見有一法生。不見有一法滅。故不受後有。

從怖魔以得稱。三堪為福田。受人天供。因乞士以

成德。此為四果聖人。證五分法身。登無學位。無法

可學故。舍利弗。此云鶖子。智慧第一。目揵連。此云

釆菽氏。神通第一。須菩提。此云空生。解空第一。此

經正顯實際之體。故絕無表德之詞。但以智慧明

般若。以神通明解脫。以解空明法身。故惟舉三名

而巳。又阿羅漢有三種。一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

如佛在世時。聞法漏盡。即趣涅槃。此同於聲聞。只

求自度而巳。二修行菩薩行羅漢。如楞嚴圓通會

上。雖證四果。為化他故。入菩薩乘。名為回心大阿

羅漢。亦即涅槃所稱第四依人。名阿羅漢。此住於

十地。為後學所依止故。三應化佛所化羅漢。如過

去佛。退位利生。以本願善根方便力故。現諸佛土。

生大眾中。內祕外現。莊嚴諸佛大會眾故。又如佛

之大弟子。及繼祖嗣化。傳佛慧命之聖師皆是也。】

「復有菩薩摩訶薩。二千人俱。其名曰。解脫菩薩。心王

菩薩。無住菩薩。如是等菩薩。」

【菩薩。為半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乃上

求佛果。下化有情之義。摩訶薩。此云大有情。僅舉

其三。亦用表三德。解脫表悲。心王表智。無住表行

也。夫菩薩乘。略說有五。一修空無我菩薩。二漸見

佛性菩薩。三頓見佛性菩薩。四以如來自性清淨

KR6d0115_X_001-0262a

智。由住行向地及等覺五位。加行起差別智。滿普

賢行。成大慈悲。留惑潤生。住世菩薩。五一乘菩薩。

前四俱屬三乘。為權教。後一乘菩薩。為實教。權教

以諸行為本。實教以明自性根本智為先。證差別

智為資。權教中。十地位終。方始見性。雖見佛性。未

彰智業。猶假名菩薩。又十地中。次第證十真如。復

有十真如障。故論云真如既成障。明知權教施設

假真如。非本真也。十地中菩薩。得三種意生身。初

二三地。得三摩䟦提樂(一云三昧樂正受)意生身。明住三昧

樂。從定發正慧故。四五六地。得覺法自性意生身。

明通達自性法故。七八九十地。得種類俱生無作

無行意生身。明示現種類無功任運。猶如意生。自

得樂相故。此皆屬權教。祇得意生身。未得智生身。

又經云。十地差別。如空中鳥迹。如是地位。權施增

減。皆為順世引接之說。若一乘實教。始發信心時。

於十住初心。便悟根本無明住地煩惱。即是諸佛

不動智。葢以自本覺。自覺本心。身心性相。與佛無

二故。如論云。權教小見。樂欲希奇。菩薩稱根。粗施

接引。令生樂學。方授實門。然不可執化為真。恒迷

智眼。識權就實。遷入法界之門。有作之法難成。隨

緣無作易辦。作者勞而無功。不作隨緣自就。無功

之功。功不虗棄。有功之功。功皆無常。多劫積修。終

歸敗壞。不如一念緣起無生。超彼三乘權學。此如

來實教法門之明訓也。台教分藏通別圓四教。以

KR6d0115_X_001-0262b

圓教為最。今此會中菩薩。不滯三權。惟登一實者

也。】

「復有長者八萬人俱。其名曰。梵行長者。大梵長者。樹

提長者。如是等長者。」

【梵此云離欲。以離欲而修清淨行故。大梵。例此可

知。樹提。此云火。其母食毒果巳死。火焚其屍。腹裂

而生。其父請佛命名。佛云。是兒有大福德故。生於

猛火中。可即名之。事載涅槃經中。然梵行表解脫。

大梵表法身。火表般若。長者表真俗不二。如維摩

詰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

三界。雖明世典。常樂佛法。是地位菩薩。示現長者

身。助揚法化耳。】

「復有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

羅伽。人非人等。六十萬億。」

【此上總為通序常儀也。天。梵語提婆。龍。梵語那伽。

夜叉。含勇徤暴惡輕捷三義。是天之唱報神。乾闥

婆。此云香陰。其身出香。以香資陰。是天帝樂神。阿

修羅。此云具縛。甞與天戰敗受縛故。迦樓羅。即金

翅鳥神。緊那羅。此云疑神。似人。頭有角。是天帝法

樂神。摩睺羅伽。即大蟒神。人首蛇身。人非人等。總

結前八部之眾。八部之中。唯天最勝。餘者乘急戒

緩。即墮其類。巳上舊稱通序。又名六種成就。一信

成就。二聞成就。三時成就。四主成就。五處成就。六

眾成就。有此六種。佛乃說法。又以一時在會之眾。

KR6d0115_X_001-0262c

證阿難所聞之法。令後世生信。故稱證信序。臨入

滅時。阿難請問。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言。當云如

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干眾等。說某經教。及

入滅後。摩訶迦葉告眾云。如來弟子。得神通者。宜

赴結集。於是俱至耆闍崛山。畢鉢羅窟中(畢鉢羅。乃樹名。

佛於此樹下。成菩提道。故得是名。然因山窟中有樹。遂名其窟)。結集如來大法眼

藏。時阿難獨習漏未盡。初不能入。因是激發。於後

夜欲過。疲極偃息。却臥就枕。頭未至枕。廓然得悟。

如電光出。暗者見道(出大智度論)。當下即證阿羅漢果。

迦葉復告眾云。此阿難比丘。有大智慧。所聞佛法。

如水傳器。無有遺餘。可請彼結集。大眾默然。迦葉

告阿難言。汝今宜宣法眼。阿難承命。禮眾僧足。陞

於法座。忽現相好如佛。時大眾悉皆生三種疑。一

疑佛重生。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而阿難

唱如是我聞。眾疑頓釋。乃至眾等歡喜。作禮奉行。

迦葉。又問諸大眾云。阿難所言。不錯謬乎。僉曰。誠

不異如來所說。昔佛又言。諸佛經首。並同立此。所

謂佛佛道同也。然序中。有師資主伴。內外護之義。

又明世出世間。無有不信受者。又須知三界內外。

若干種性。總只在一心變現。此心同於佛心。即成

佛。此心同菩薩心。即成菩薩。至於八部天龍優劣。

莫不皆由一心變現而成。故此經以本始二覺為

宗。本覺。謂眾生覺性。本自具足。始覺。謂諸佛始成

正覺。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又自覺者。覺知自

KR6d0115_X_001-0263a

心。本無生滅。覺他者。覺一切法。無不是如。覺一切

眾生。皆同是佛。覺滿者。覺自他無異。理事圓融。心

境交徹。一一徧滿法界。又云。諸佛成正覺。窮盡萬

法性源。故能透過法界。法界即法性。即一真如心。

若權教十地菩薩。猶坐在法界量裏。以未能窮盡

故。然今以始覺契本覺。而知本始之不二。故說此

一乘實教圓頓之法。直令博地大心凡夫。頓見佛

性。實乃羽翼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宗

者也。】

「爾時世尊四眾圍繞。為諸大眾。說大乘經。名一味真

實。無相無生。決定實際。本覺利行。」

【此別序經中大旨。先述金剛三昧智用之利也。稱

佛為世尊者。道為三界之獨尊。德具十種之嘉號。

非此二字。不足以盡至極之稱。然佛常觀機逗教。

今當先說大乘。而發起一乘之法。如法華前。先為

說無量義也。藏中大乘經。凡四十餘部。皆為教菩

薩法。此經獨為佛之心印。以佛心印一切眾生之

心。使一切眾生。皆得契證於佛心。且義備而無缺。

語簡而不繁。可謂至極矣。梵語摩訶衍。此云大乘。

大者。當體立名。乘者。運載之義。如起信論。依於一

心。顯示摩訶衍義。故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

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葢其體。即如來藏性。相即八識之相。用即八識生

滅因緣。其立摩訶衍義。謂如一微塵。破為百分。九

KR6d0115_X_001-0263b

十九分是無。一分是有。摩訶衍不能勝出。以尚有

此一分在故。直須百分俱無。摩訶衍始能勝出。以

能滅盡一切眾生。心意識中微細之相。方為大乘

耳。今云一味。即指一心之法。佛說一切法。祇為欲

令眾生。明此一心。故自小乘入大乘。分始分終。論

權論實。說頓說圓。如涅槃經中。嘗取醍醐為一味。

謂𤛗乳於牛。從乳出酪。酪出生酥。生酥出熟酥。而

後成醍醐。以醍醐喻涅槃佛性義。謂其從三乘十

二分教而出。是教乘之極談。但涅槃祇為二乘鈍

根。及末後根熟者說。猶未能暢佛本懷。今此是大

菩薩。特為後世上根利智者請。其所說又不同。經

中屢稱一味。又云無有諸雜味。是真一味醍醐之

心法也。然心法無形。言說莫及。故曰我宗無語句。

實無一法與人。若謂有法可說。並屬虗謬。非為一

味真實。所以佛囑大迦葉偈云。法本法無法。無法

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由此宗門尊宿。

不立文字。直提向上。有入門便棒。進門便喝。惟以

機用接人。此從釋迦老子最初睹明星。末後拈華

示眾。迦葉破顏微笑處得來。是一大藏教中真骨

髓。四十九年。三百餘會說不著。唯有此經。略較些

子。經云。真實者。真如實相也。諸佛皆以權實二智

立教。此經一例顯實。葢真如之心。本自無相。無相

之相。是為實相。所以金剛般若經云。信心清淨。即

生實相。當知是為第一希有功德。夫信心清淨者。

KR6d0115_X_001-0263c

謂信得此心清淨。即生實相之功德矣。又須知實

相之相。為眾相所依。而眾相以無相為本也。須知

無相。本即法身。無相之心。即是無生。又一切法空

即無相。一切心空即無生。無生即解脫義。決定者。

不移易也。於一切法。俱不可得。此心不可移易。是

為實際。即般若義。法身般若解脫。為涅槃三德祕

藏。又此三德。由翻三雜染故。翻結業為解脫。而縛

脫不二。翻煩惱為菩提。而煩惱菩提不二。翻幻化

為法身。而心體離念。本即法身。若得此法身解脫

般若。即同諸佛始覺。夫本覺是眾生之正因。有因

必有果。猶從本必獲利。如人種禾成熟。以刀刈取。

是必得之物。故利字。取以刀刈禾之義。然眾生既

有本覺之因。是必獲始覺之果。而法身解脫般若。

皆由本覺所出之利而行。故此為金剛三昧之用。

而明一切智智之境界也。】

「若聞是經。乃至受持一四句偈。是人則為入佛智地。

能以方便教化眾生。為一切眾生。作大知識。」

【此明悉檀之益。悉。徧也。檀。梵語具云檀那。此云施。

華梵兼舉。故曰悉檀。有四種。一世界悉檀。令眾生

得歡喜益。如陰界入等一切名相隔別。名為世界。

佛隨眾生樂聞。分別而說。令得正見。二為人悉檀。

令眾生得生善益。如佛說法。必先觀眾生心行。然

後為說。令其信樂生善。三對治悉檀。令眾生得滅

惡益。如佛所說法。皆應病與藥。令其破惡。四第一

KR6d0115_X_001-0264a

義悉檀。令眾生得道。如佛知眾生根熟。為其說法。

即得開悟。佛以此四。法徧施一切眾生。故名四悉

檀也。大論云。四悉檀。具攝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

經。故台教以之釋法華也。今此經。如無相。無生。覺

利。實際。性空。如來藏等。各各名相隔別。即世界義。

聞持悟入。以之轉化。即為人義。以一乘破三乘之

法。一味除諸味之異。即對治義。若聞一心之法。廓

然頓悟。即第一義。然第一義中。聞者無法可聞。受

者無法可受。持者無法可持。所云一四句偈。亦是

為人方便。究竟無一字可得。此是四悉之正意。若

失此意。即著於法。不名大乘。若得此意。但為眾生

故。隨時說法。自他俱無所著。方是入佛智地。然亦

實無佛智地之可入。是為真入。如是。始能以方便

教化眾生也。夫義之所在曰方。俯順機宜曰便。以

正道誨人曰教。躬行於上。風動於下曰化。眾生者。

以三緣五陰四大。眾法相生得名。又曰。眾共生世。

故名眾生。又佛之方便。大約不出三種。正方便。說

三乘法。巧方便。說大乘法。異方便。顯第一義。若無

方便。絕無開口處。即拈華微笑。與從上宗祖。拈椎

豎拂。行棒用喝。亦屬異方便。又此方便。佛從觀樹

經行。悟過去諸佛說法儀式。將自已睹星所悟之

道。始而從實開權。終則廢權顯實。中間演出三乘

十二分教。如樹本是一。因分枝發榦以成其大。而

終歸乎一。故三乘十二分教。皆為枝末。皆是方便。

KR6d0115_X_001-0264b

又須知時識宜。知真識妄。知病識藥。方可用此方

便為人。如經云。善知教化之法。善知修道之人。善

知教化之過。善知修道之過。知此四法。名善知識。

又經云善解空無相無作。了達諸法。究竟平等。性

相如如。住於實際。於畢竟空中。熾然建立。是名真

善知識。故稱善知識。為天人師。大不容易。所以黃

檗和尚云。諸方盡是噇酒糟漢。還知大唐國裏無

禪師麼。時有僧問。諸方匡徒領眾又如何。檗曰。不

道無禪。祇是無師。】

「佛說此經巳。結跏趺坐。即入金剛三昧。身心不動。」

【此示三昧之體。乃是世尊正說法處。一經之大宗

大旨。從此而立。然此金剛三昧。實為一切三昧之

母。前以用發明。此依體建立。其體即法性身。所謂

實相無相是也。其用即一切智智。所謂宗通說通

是也。又從體立喻。如大圓鏡。從體發用。則隨事應

現。又立此金剛二字為名。非取喻也。以其法性之

身。體本堅密。故曰金剛。又以情亡智現。凡聖俱盡。

心無動亂。無得無證。無生無滅。即是金剛正見。若

心稱此理。是則名為金剛正定。此三昧中境界。非

可以言語形容。直須心與理合。智與境泯。方始相

應。故清涼疏云。理顯故。見法性身。智明故。見佛智

身。理智冥一。見無礙身。此三種身。真所謂如人飲

水。冷煖自知。若在言說。盡是方便開權。只此無言

說處。真是顯實。正與摩竭提國掩室一般。所謂全

KR6d0115_X_001-0264c

提正令時也。當時只有文殊大士。與迦葉頭陀。識

得黃面老子做處。所以一日見世尊纔陞座。大眾

集定。文殊便白椎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世

尊便下座。又一日世尊陞座。迦葉白椎云。世尊說

法竟。世尊便下座。如是。方得勦絕文字言說。實義

始顯。然則事無一向。前此巳顯語祕密。今此結跏

趺坐。是身祕密。入金剛三昧。是心祕密。身心祕密。

故曰不動。今人若向此處。識得黃面老子。全身獨

露底面目。方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爾時眾中。有一比丘。名曰阿伽陀。從座而起。合掌胡

跪。欲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請佛宣化。先敘發起之端。夫如來雖巳默示法

旨。一眾罔知。今乃請佛再轉法輪。即屬方便。即是

流通矣。比丘以諸法空為座。此從法空而起也。合

掌表一心敬順。胡跪表折節欽承。教中以左右表

邪正。右順為正。左逆為邪。如云。菩薩禮敬諸佛。當

發願言。我今五輪禮佛足。為斷五道離五葢。願令

一切諸眾生。安住五通具五眼。願我右膝著地時。

令諸眾生得正覺。願我左膝著地時。令諸眾生離

邪見。願我右手著地時。如佛坐於金剛座。右手指

地為震動。一時疾證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時。攝

諸外道入正道。願我頭頂著地時。令諸眾生離憍

慢。成就如來無見頂。義出普賢行願中。諸經之偈

有二。如十二分教中。祗夜伽陀是也。祇夜。此云重

KR6d0115_X_001-0265a

頌。頌前長行。為增明其義。或者為鈍根重說。或因

後至未聞。重為宣說。此會無此三種。故無重頌。伽

陀。此云諷頌。節略其義。言簡理備。以便諷誦故。又

云孤起頌。義不重複。故名孤起。即此偈是也。今比

丘即以命名。葢亦表此。又翻譯名義云。阿伽陀。藥

名。此云普去。能去眾病。又云。阿者入無生義。又翻

無來無去。又云無底。此以多義。故不翻。其所說偈。

深得如來三昧之義。所以起悲濟之用。申勸問之

偈。以發起一乘悉檀法益也。】

「大慈滿足尊。智慧通無礙。廣度眾生故。說於一諦義。」

【此讚美佛德。言如來大慈。實為萬德滿足之至尊。

其智慧。能通達一切而無所礙。今為廣度三有眾

生。故說於一心諦實之義耳。】

「皆以一味道。終不以小乘。所說義味處。皆悉離不實。

入諸佛智地。決定真實際。聞者皆出世。無有不解脫。」

【此稱頌大乘。言如來今者不同餘時。皆示以一味

醍醐無上之道。終不以小乘法而為化度也。且今

所說一實之義。一味之道。皆離於虗謬不實。直令

眾生入諸佛自覺聖智之地。至於決定不移。真如

實際而後巳。今世後世。有聞此法者。皆得出於世

間。更無有一眾生而不得解脫者也。】

「無量諸菩薩。皆悉度眾生。為眾廣深問。知法寂滅相。

入於決定處。」

【此勸眾廣問。言菩薩皆以度生為懷。自雖無疑。何

KR6d0115_X_001-0265b

不為後世眾生。問於出世之道。又須極其廣遠甚

深。非止淺少而巳。必當令諸眾生。知一切法性本

來寂滅之相。入於決定實際。而後可也。】

「如來智方便。當為入實說。隨順皆一乘。無有諸雜味。

猶如一雨潤。眾草皆悉榮。隨其性各異。」

【此請佛垂訓。言如來具足大智。一切皆隨宜俯順

善為方便。若有所問。必當為後世眾生。分別其入

於實際之說。令一切法。無不隨順。皆歸於一乘醍

醐之味。則無有諸雜味。間錯於其間矣。然從前法

立三乘。性分五種。總為權教。今言一味一乘。正顯

其實。又今此一雨所潤。葢言無大無小。皆獲一乘

之法雨也。】

「一味之法潤。普充於一切。如彼一雨潤。皆長菩提芽。

入金剛三昧。證法真實定。決定斷疑悔。一法之印成。」

【此明得法轉利。言菩薩若得此一味法雨之潤。則

普充於一切眾生。亦如一雨之潤眾草。則必同得

敷榮擢曜。今法雨之潤眾生。則皆能長菩提智慧

之芽。又且能令其同入於金剛三昧。而證法身真

如實際之定矣。夫如是。則後世眾生。決定永斷二

乘之疑之悔。自得一法之印成。此義即同森羅及

萬象。一法之所印。教中謂之海印三昧。萬象。喻諸

法相。海。喻一真如心也。然比丘勸眾廣問。欲以正

法轉化眾生。正是第一義悉檀。昔佛之說法。皆具

四悉檀。如大智度論龍樹菩薩所說。而宗門雖教

KR6d0115_X_001-0265c

外別傳。亦用此應機說法。且夫分四悉檀者。緣眾

生根器不等。聞佛一音演說。各各隨類得解。故分

為四。然前三。謂之三益。是世諦。是心所行處。後第

一義。謂之一道。是真諦。直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若上根利智。淺聞深悟。直明第一義。則不必用前

三悉檀矣。中下之機。不能領會。師家婆心真切。只

得與其入泥入水。故不免前三悉檀也。今宗門中。

欲令人悟道。先以人世虗假勉之。後以生死二字

激之。此即是世界悉檀。根性有利鈍。察其機宜。或

示以棒喝。或示以言句。是為人悉檀。既而痛下鉗

鎚。敲骨取髓。辨魔揀異。奪食驅耕。是對治悉檀。覿

面一機。箭鋒相拄。豁然㘞地而悟。是第一義悉檀。

然前三悉檀。乃為鈍根之所設耳。又須知世界中

有為人。為人中有對治。對治中有第一義。而第一

義中。無前三悉檀也。若推而廣之。凡有言句棒喝。

皆具四悉檀。如若有若無。若即有即無。若非有非

無。是世界。辨論此四句。是為人。以有破斷見。以無

破常見。是對治。離四句百非。直下悟去。是第一義。

又如舉竹篦字話。喚著則觸。不喚則背。是世界。令

人向無觸背處道一句。是為人。一切總不得。掃盡

種種意解。是對治。若悟纔開口便打。是第一義。又

如一切言句棒喝。是世界。以此應機說法。是為人。

斷人一切文字解會。是對治。令人向機下契悟。是

第一義。至於五家綱宗旨趣。各各不相混亂。是世

KR6d0115_X_001-0266a

界。互相闡揚。是為人。破人顢頇佛性儱侗真如。是

對治。一句中具玄要。分賓主。辨權實。明照用。雙放

雙收。同生同死。一切即一。一即一切。直下法法透

過。事事無礙。是第一義。此又豈非宗門中。以四悉

檀應機說法者乎。倘師家鍛鍊。或有不能開發初

機者。則不能用世界悉檀也。或有不能提㢡中下

根器者。則不能用為人悉檀也。或有不能解黏去

縛出楔抽釘者。則不能用對治悉檀也。或有不能

顯大機。發大用。開鑿人天正眼者。則不能用第一

義悉檀也。如入門便棒。進門便[口*昆]。直用第一義悉

檀。故中論云。為向道人說四句。如快馬見鞭影。即

入正路。亦此意也。又前三悉檀。乃善誘曲導之教。

如說有說空。說漸說頓。說始說終。說權說實。後第

一義。直顯一心之法。故除拈華直指外。唯此經契

同耳。】

** 音釋

(北末切。半入聲)。

(爾者切。音惹。般若蘭若皆從此)。

(謙去聲。呵欠。開口呵氣也。又欠伸。意闌則

欠。體疲則伸)。

(音恰。張口貌)。

(攀去聲。目顧也。俗作盻)。

(即伊字)。

(音著。記物曰注。

與註同)。

(音朴。糟滓也)。

(音倔)。

(音袖。鳥名)。

(音察。旛柱也。有能得一法。即建旛告遠。故

稱剎)。

(音渠。瞿曇佛姓)。

(音乾)。

(音朵)。

(音麗。比也。類也)。

(音獺)。

(音莽)。

(音攝)。

(音遷。咸也)。

(邦入聲。博地大也。博學廣也)。

(音豆。以言投機也)。

(音演)。

𤛓

(音遘。取牛乳也)。

(音蘇。牛乳為之)。

(音洛。乳漿)。

(音提)。

(音乎。醍醐酪之精液)。

(音藝。割也)。

(音府。下也。

曲也)。

(音床。不擇而食也)。

(自正正人曰匡)。

(焦上聲。勦除也。今誤作勦)。

(音帝。精義入神

曰諦。如真諦聖諦諦觀諦聽諦當之類)。

(音濁。拔也)。

(和去聲。猛然自省之聲。又與哇同。即人初

KR6d0115_X_001-0266b

生落地之聲)。

(徹上聲。發明也)。

(音瞞)。

(音憨。顢頇蒙昧不明。之狀)。

(音壟)。

(音通。儱侗

不能辨析也)。

(音嚴。俗作粘)。

(音屑。楔子破木之錐)。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