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梵語尸羅。此云戒。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修
淨戒。是以至念堅固。不為世相動搖。心常無住。絕
於善惡兩途。持犯不生。清淨無染。超諸世間。不著
三界。此是大乘戒度也。】
「修空斷結。不依諸有。寂靜三業。不住身心。是羼提波
羅蜜。」
【梵語羼提。此云忍辱。以知法性無苦。離於瞋惱。故
行忍辱。然先修空法。以斷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
慳等。九種妄心之固結。又離於諸有。一曰三有。欲
有色有無色有。又曰九有。欲界與四禪四定。又二
十五有。四洲與四趣(三途并修羅為四)。六欲并梵天。四禪
及四空。無想洎那含。是也。總則名為三界六道。又
楞嚴中。并仙道為七趣。若乃心不依此。住於無為。
令三業寂靜。外忘所對之境。不住身心。內絕能忍
之念。此是大乘忍度也。】
「遠離名數。斷空有見。深入陰空。是毘梨耶波羅蜜。」
【梵語毘梨耶。此云精進。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於
懈怠。故修精進。然遠離一切諸法。假名虗數。如二
乘。修不淨。慈悲。數息。因緣。念佛等。五種觀。為五停
心。以止貪嗔散亂愚癡多障五種過。及四念處。四
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等種種名數。斷空有二
見。深入五陰法空。此是大乘進度也。】
「具離空寂。不住諸空。心處無住。不住大空。是禪波羅
蜜。」
【梵語具云禪那。此云靜慮。以知法性常定。體無
動亂。故修禪那。然具離二乘之沉空滯寂。而又不
住於諸空。如大乘初門中。以六根無體為內空。六
塵無相為外空。六識無有。為內外空。生滅相無。為
有為空。空相亦無。為無為空。性體本虗。為無始空。
法本常無。為性空。俱無亦無。為不可得空。廣說有
畢竟空。無所有空。自相空。諸法空。無法空。有法空。
無法有法空。第一義空。空空。不住如是等空義。而
心常處於無住。又不住於大空。謂身所棲托。即器
世界。十方無量無邊。皆悉是空。故曰大空。此是大
乘禪度也。】
「心無心相。不取虗空。諸行不生。不證寂滅。心無出入。
性常平等。諸法實際。皆決定性。不依諸地。不住智慧。
是般若波羅蜜。」
【梵語般若。此云智慧。以世人聞般若。則生尊重想。
言智慧則輕。故從梵語也。知法性體明。離於無明。
故修般若。然凡夫執心有相。諸佛則心無心相。二
乘取著空相。大乘則不取虗空。權教行於諸行。實
教則諸行不生。二乘取證寂滅。菩薩則不證寂滅。
二乘心有出入。性非平等。菩薩則心無出入。性常
平等。如是。則了知諸法實際。皆決定性。此即是般
若真義。然得此般若。自不依於諸地漸修。而又不
住著於智慧。此為大乘般若度也。昔如來為蕩相
遣執。與二乘人。廣談般若實相之義。而後方說法
華授記作佛。葢非由般若之妙。決不能泯法見之
執情。苟無般若之力。又何能受菩提之記莂耶。至
拈華直指。盡掃言說之筌[(ㄇ@(企-止))/弟]。獨顯當機大用。惟有
迦葉尊者。一笑相傳。此佛祖授受般若之法印也。
且夫拈華一著。世尊於三百餘會。言說不到。五千
教典。詮註不及。然非拈華。則不能顯示般若之法。
苟非般若。亦無以深悉。拈華之旨。逮後列祖傳此
心印。或以機語。或行棒喝。覿面全提。不容擬議。是
深得於般若者也。故達磨一宗惟貴明心見性。視
一大藏教。皆為剩語。何有二十餘年之廣談哉。嗟
末世狂禪。撥置教乘。妄談般若。其行同於凡夫。便
擬與諸佛齊等。實可悲憫。夫如來所演法藏聲教。
皆名為文。離一切言音文字。理不可說。是名為義。
故經云。凡有言說。名世俗諦。若知無相之相。即是
實相。通達實相。即名第一義空。如來知世諦。知第
一義諦。以剎那相應般若。便能證得一切智智。一
切微細煩惱習氣。皆永不生。名無餘斷。得名為佛。
何名為法。實法不壞。是名為法。又於心無所著。名
為真法。於一切法無所求。是真求法。於一切法。皆
無取著。以諸法實相。不可得故。於一切法。皆不取
相。亦不思惟無相諸法。以相無相。俱不可得故。是
以行深般若。都無所見。無所得。亦無所住。亦非不
住。無變易。無分別。故云不斷凡夫法。不取如來法。
是修行般若波羅蜜。然不為得法故修。不為不得
法故修。不為修法故修。不為不修法故修。信於般
若。則不信一切法。修行於般若。則不修一切法。然
欲成立一切法。應學般若。以般若能成立一切法。
一切法。皆般若中生故。於一切法。不取不捨。實相
法中。無取捨故。又善達實相。了知其中。無染淨故。
又不應觀一切法。若可得。若不可得。而能住一切。
法。修一切行。成一切智。所以云。若無善巧方便。則
不能行於般若也。然諸相應中。與一切諸法空相
應為第一。如經云。或遇惡心以刀割佛左膊者。或
遇敬心以香塗佛右肩者。如來於割者。不以為恨。
塗者不以為恩。故永嘉大師云。心與空相應。譏毀
讚譽。何憂何喜。身與空相應。刀割香塗。何苦何樂。
依報與空相應。施與劫奪。何得何失。此實能與空
相應者也。然能與一切諸法空相應。即與般若相
應。能與般若相應。乃最尊最勝。最為第一。葢般若
相應。即是空相應。即是無相相應。即是無願相應。
究竟亦無若相應。若不相應。是以學般若菩薩。於
諸法門。如幻如夢。如響如像。如水月。如空華。如變
化事。如尋香城。雖皆無實。而現似有。故於一切法。
不取有。不取非有。不取亦有亦非有。不取非有非
非有。至於不取亦不取。故於一切法。都無所取。由
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以無性為自性故。於一切法
如是。故於般若亦不取行。不取不行。不取亦行亦
不行。不取非行非不行。至於不取亦不取。故於般
若。都無所取。由般若自性不可得。以無性為自性
故。如來知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不可得。
三界所有。惟是一心。眾生執於有我。起於妄行。於
第一義諦不了。自性迷妄。乃有眾苦增長。諸根不
實。若能明了第一義諦。則知無我。無我所。無作者。
無受者。既無我我所。無作無受。亦無無明。無明既
無。餘十一支。隨之而滅。一切眾生。與十二因緣。共
行而不見知。是故輪轉。亦不能見其始終。十住菩
薩。惟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見始見終。故了了得
見佛性。但緣合謂之生。生非實生。緣離謂之滅。滅
非實滅。若執空。則為斷見。若執有。則為常見。此二
俱邪見。非正見也。又眾生因五蘊諸法。葢覆真性。
不知不見。墮於凡夫異生類中。不能出離。是故菩
薩於身五蘊。觀色如聚沫。觀受如浮泡。觀想如陽
𦦨。觀行如芭蕉。觀識如幻事。作是觀巳。則諸識空。
無分別相。諸行空。無造作相。諸想空。無取像相。諸
受空。無領納相。諸色空。無變礙相。如是。則不見色
與受合。受與想合。想與行合。行與識合。無有少法
與少法合。本性空故。又觀身中四大。由執見生。故
有地大。由愛見發。故有水大。由緣見起。故有火大。
由妄見動。故有風大。此四大者。因眾生四見。相感
而生。若形質歸地。精液歸水。煖熱歸火。運轉歸風。四
大各歸。無少法可得。本性空故。二乘聲聞。於五蘊
中。見身有苦。常懷厭離。欲斷諸集。恒畏其生。證於
寂滅。心契無為。勤修道法以求自度。志趨涅槃。菩
薩心雖向涅槃。而不取涅槃。身雖住世間。而不為
世間法之所染污。葢以處生死為樂。不以涅槃為
樂也。又邪見外道。為求解脫。但欲斷死。不知斷生。
若法不生。即無有滅。菩薩但斷其生。而死自滅。是
故菩薩於苦集滅道四諦。無有少法可得。不見身
有苦。亦無集可斷。無寂滅可證。無道法可修。以一
念相應妙慧。知自性諸法本空。行於般若。得善方
便。而於布施。心無所著。三輪體空。無施受故。住於
尸羅。不見戒相及持犯者。行內外忍。不見能忍及
可忍者。行於精進。不見能行及所行法。正念靜慮。
不見散亂及寂靜者。行深般若。正智觀察。一切法
空。不可得故。以不可得。而行六度。具修萬行。於自
身命。無所顧惜。於世樂具。心不好樂。知一切法。性
皆平等。永不退捨一切智願。知法如空。心無所依。
無所著。實無少法可得。本性空故。是以菩薩行深
般若。觀如來所說。諸法祕藏。言語道斷。文字性空。
眾生十二有支。由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亦無滅者。
故緣起性空。於身五蘊。因虗妄而有。故五蘊性空。
所有四大。由眾生情見。外感以成。虗假不實。故四
大性空。至於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因五蘊四大。
故起六根。由內六根。取外六塵。謂之入。根塵相生
而成。謂之處。根塵識。互相因而立。謂之界。諸法相
因。俱非實有。故入處界等。諸法性空。如是。乃知眾
生無性。謂之人空。知諸法無性。謂之法空。人法既
空。則不見有四諦。以至六度萬行。亦無少法可得。
無少法可得。故心無所思。心無所思。故無所著。無
所著。故名漏盡。於本性空法。真無漏故。不墮三界。
故經云。一切墮三界法。是名有漏。出世間法。是名
無漏。又修習一切法門。有生住異滅。則名有為。若
法無生住異滅可得。則名無為。於一切法。著我我
所。此非菩提。覺知一切法平等。離我我所。名為菩
提。若不違法相。與法相應。能入平等。顯現義理。此
是善巧方便說。我今於大般若經六百卷中。略說
其義。有如是也。且吾禪宗一門。稱學般若菩薩。如
從上百丈黃檗臨濟一輩。大善知識說法。皆是大
乘般若義。而後學反謂支離。棄而不顧。祇取其問
答機語。謂之真截提持。而又有執棒喝言語為實
法。又認個主人公。本來面目為實解者。其去般若
遠矣。然此不住智慧一語。可為宗門藥石。】
「善男子。是六波羅蜜者。皆獲本利。入決定性。超然出
世。無礙解脫。」
【此結明六度法也。夫大乘初教中。以前五度如盲。
般若如導。為能導引皆歸於實際故。又從般若發
起方便願力智四度。然施忍助戒。精進助禪定。後
四度皆助般若。總成戒定慧三學。為菩提之資糧
也。即涅槃終教。亦以明見佛性為指歸。實教以悟
諸法實際為圓頓一乘。是皆尊般若為首導也。又
此六度。皆獲本覺中所出之利。而入於決定性。故
得超然出世。無礙解脫。夫此之解脫者。非同二乘
修於滅諦。離諸苦縛之謂。葢於大乘中。悟諸法空
相。無始虗偽。妄想習氣。悉皆滅盡。且知外性。皆自
心現。不起分別現行。無明煩惱巳伏。即生死中。而
得解脫。離生死外別。無解脫也。然二乘修習空法。
尚為空法所礙。不知自覺聖智實利。而心能離於
一切。又能通達一切。於煩惱生死一切法無礙。故
解脫無礙。知般若如虗空。解脫亦如虗空。知般若
無邊際。解脫亦無邊際。此大乘無礙解脫境界也。】
「善男子。如是解脫法相。皆無相行。亦無解不解。是名
解脫。何以故。解脫之相。無相無行。無動無亂。寂靜涅
槃。亦不取涅槃相。」
【此結明涅槃三德。教中云。即寂而照為般若。即照
而寂為解脫。寂照不二之體為法身。然般若以無
相為宗。解脫以無相為行。法身以無相為體。總從
一無相法中出生。又涅槃。具云摩訶般涅拌那。此
此云大滅度。大者即法身義。滅者即解脫義。度者
即般若義。故以法身解脫般若。為涅槃三德祕藏。
三即一。一即三。故喻如∴字三點也。今此六波羅
蜜。以解脫為要終。故言解脫之法相。皆無相之行。
苟或取著解脫。又被解脫所縛。故又云。亦無解不
解。是名解脫。後復徵明解脫相義。故曰無有相。亦
無有行。無有動。亦無有亂。身心內外。本自寂靜。此
即涅槃義。所以華嚴經云。一切諸法本性清淨。是
為涅槃也。若住於涅槃。即涅槃縛。故云亦不取涅
槃相。教乘中。窮究至此。其說巳盡。縱饒三世諸佛。
也須口挂壁上。不能更著一字。唯達磨別傳一宗。
正要向者裏討分曉。所以古德云。宗門中事。如籍
沒却人家財產了。更索人納物事。秪如即今但問
不取涅槃相底是甚麼人。向者裏道得一轉語諦
當分明。方許伊談禪論教。】
「解脫菩薩聞是語巳。心大忻懌。得未曾有。欲宣義意。
而說偈言。」
【此敘述聞法忻懌。忻者歡忻。懌者悅懌。後偈總述
如上問答法義以結成之。】
「大覺滿足尊。為眾敷演法。皆說於一乘。無有二乘道。
一味無相利。猶如太虗空。無有不容受。」
【此贊法化之德。前序品贊大慈。以求慈化眾生也。
此贊大覺。以聞佛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法化也。】
「隨其性各異。皆得於本處。如彼離心我。一法之所成。
諸有同異行。悉獲於本利。滅絕二相見。寂靜之涅槃。
亦不住取證。入於決定處。」
【此明均獲之利。言佛隨眾生性之各異。皆令得入
於本際之處。如彼諸眾生。能離虗妄之心我。即得
一法之所成就。至於諸有眾生。雖有同異之行。悉
能令獲於自心本覺之利。而滅絕有無二相之妄
見。得寂靜之涅槃。然亦不住於取證。若取證涅槃。
謂之二乘果縛。不成增進。不為大乘。因不住取證。
故得入於決定處也。】
「無相無有行。空心寂滅地。寂滅心無生。同彼金剛性。
不壞於三寶。具六波羅蜜。」
【此言無相之妙。如佛言無相無行中。得空寂之心。
住寂滅之地。心心寂滅。頓然流入妙覺果海。而此
寂滅。於心無生。同於金剛性體。而不壞自性三寶。
具六波羅蜜。是皆未曾得聞之法也。】
「度諸一切生。超然出三界。皆不以小乘。一味之法印。
一乘之所成。」
【此述轉化之願。言我今始知度諸眾生。超出三界。
皆不可以小乘法。唯說此一味真實之法以印之。
然眾生於此一乘圓頓。而必有所成矣。】
「爾時大眾。聞說是義。心大忻懌。得離心我。入空無相。
恢廓曠蕩。皆得決定。斷結盡漏。」
【此總結悉檀歡喜之益。所言恢廓曠蕩。乃形容入
空無相之心境。盡漏者。欲界以內心外境而生愛。
為欲漏。色無色二界。以內外惡法因緣。成一切煩
惱。為有漏。又以三界無明。與我見合。不能了知。我
及我所。不別內外。為無明漏。此三漏。能令心連流
注散。故與見思二惑。及五住地煩惱同。然離於虗
妄心我。則其漏自盡矣。此偈。解脫菩薩。廣問修行
出世之法。後五品。別明此無相法中之義。而最後
一品。又收前六品中之法義也。然華嚴第六現前
地云。三界所有。惟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
有支。皆依一心而立。於是逆順觀諸緣起相。知自
性空。無作無受。即得空解脫門現前。知自性滅。無
有少法相生。即得無相解脫門現前。入空無相無
有願求。即得無願解脫門現前。又欲滿菩提分法。
念一切有為。和合則轉。無和合則不轉。緣集則轉。
緣不集則不轉。固當斷此和合因緣。然為成就眾
生。亦不畢竟滅於諸行。故起於大悲不捨一切。即
得般若波羅蜜現前。名無障礙智光明。以其能觀
一切自性平等清淨。入甚深法門。雖修菩提分法
因緣。而不住於有為。雖觀有為而自性寂滅。而又
不住於寂滅中。則得百千空無相無願三昧門。悉
皆現前。於諸法如實相。隨順無違。得明利隨順忍。
此無相法品。即同一法義也。】
** 音釋
羼
(音薩)。
洎
(音忌。及也)。
懈
(音戒。懶也)。
怠
(待上聲。慢倦也)。
莂
(音必。受記成佛謂之記莂。喻如種禾
移蒔也)。
筌
(音詮取魚器)。
[(ㄇ@(企-止))/弟]
(音題。兔網)。
膊
(音博。肩膊)。
拌
(音潘。俗作[拚-ㄙ+云])。
懌
(音亦)。
恢
(音奎
大之也)。
廓
(與擴同。張小使大。謂之廓)。
曠
(音纊。空濶也)。
蕩
(唐去聲。廣遠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