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定止觀
刪定止觀
者。後當重明。然廣此利鈍。其數無窮。今都目為四分
三毒。偏發為三分。等發名等分。若是界內共二乘斷。
名通惑。若界外。則非二乘所斷。名別惑。若作相關。別
惑為本。通惑為枝。得真智能斷枝。得中智能斷本。若
以不思議言之。則無復通別之異也○次論煩惱所
起因緣。有三。一習因種子。二業力擊動。三魔所扇起。
魔業如別說。觀習所動。是今所觀○次論治法。小乘
有五治。有對.有轉.有不轉.有兼.有具。用此五種加以
諦智。乃得入真。大乘所治。非對非兼等。名第一義治。
如阿伽陀藥能治眾病。空無生中誰惱誰治。何兼何
轉○次修止觀者。還為十法。仍辨思議不思議。思議
境者。一念欲心不即遮止。增長遂至四重五逆。是名
煩惱生地獄界。以欲生故。無復禮義。不知慙耻。生畜
生界。慳貪甚。生餓鬼界。嫉忌猜陷。生修羅界。求未來
欲。修現在善。生人界。以十善業希望天欲。生天界。觀
欲為集。集方招苦。厭此苦集而修道滅。為聲聞界。觀
欲無明起成十二緣。無明息則諸緣皆止。為緣覺界。
觀欲是蔽。起諸慈悲而行諸度。即六度界。觀欲即空。
空即涅槃。為通教界。觀此欲苦集。有無量相。分別具
足。為別教界。如是次第。名思議境○不思議者。無行
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
佛法。如此四分。雖即是道。要不可隨。隨之則趣惡道。
不可斷。斷之則成上慢。不斷癡愛起諸明脫。乃名為
道。住調伏為聲聞。住不調伏為愚人。菩薩不爾。不斷
煩惱而入涅槃。不離五欲而淨諸根。無生而生。不為
生法所汙。知空不空。不為空法所證。是為不住調伏
不住不調伏。末世愚惑之徒不得其旨。公行非法。自
謂無礙。經云。貪著無礙法。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
如是則名住不調。非不住也。又有行人。聞調伏不調
伏。怖畏二邊。唯求中智。俟此惑盡乃名為道。如是則
名住調。非不住也。世師備此兩失。去理殊遠。皆名為
礙。何關無礙。如是調與不調皆名不調。何以故。悉是
凡情。非賢聖行。今言不住調伏。不住不調伏。不住非
調伏非不調伏。不住亦調伏亦不調伏。亦住調伏。亦
住不調伏。亦住非調伏亦不調伏。亦住亦調伏亦不
調伏。何以故。煩惱即空故。不住不調伏。煩惱即假故。
不住調伏。煩惱即中故。不住亦調伏亦不調伏。雙照
煩惱故。不住非調伏非不調伏。又不住而住。住而不
住。何以故。不偏觀一句故。一句即一切句。一切法趣
貪。貪即諸法所都。如是體達。方名無礙。一切無礙人。
一道出生死。蓋此意也。若一念貪心具十界百法。雖
多不有。雖一不無。多不積。一不散。多不異。一不同。多
即一。一即多。經云。暗中樹影。暗故不見。天眼見之。是
為暗中有明。智障甚盲暗。是為明中有暗。亦如燈與
暗共住。如是明暗不相妨亦不相破。何者。室中有燈。
不知暗向何處。燈滅暗生。亦不知其來所從。求暗無
暗。明無所破。求明無明。暗無所蓋。雖體不可得。而破
蓋宛然。以是名不思議觀煩惱暗。即大智明顯佛菩
提。如是觀時。追傷巳過。又愍眾生。何者。理非明暗。以
迷惑故起菩集之暗。解治法故。有道滅之明。約暗起
悲。約明生慈。無窮大誓與境俱起。將滿此誓要須大
行。行即止觀。若眼智未開。當徧破所滯。令諸塞皆通。
加以道品調適。正助相濟。用次位以辨真偽。用安忍
以袪障網。障網既散。又能不生法愛。即破無明成無
生忍。乘是寶乘直至道場。是名四分煩惱具一切法。
亦名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亦名不斷煩惱而入涅槃。
涅槃即般若。般若即如來。如來體。如來智。如來用。等
無差別。不可詳載。
** 第三觀病患境者
夫有身即大患。何者。四蛇性異。水
火相反。毒器重擔。諸苦之藪。四國為鄰。力均則暫和。
乘虗則攻伐。四大休否亦如是。病有二義。一因中實
病。二果上權病。若偃息毗耶以疾弘教。廣論因疾。則
有三種調伏。廣論果疾。則有四種慰諭。皆是權用入
病法門。引救病惱。如此病者。非今所觀。今所觀者。謂
業報之身。四大興作。廢修聖道事。須觀察以弭其患。
夫長病遠行是禪定障。復有人平居懈怠。因病發心。
能辦眾事。機緣不同。悟應在病。以是須論病患境也。
觀之為五。一明病相。二明病起因緣。三明治法。四明
損益。五明止觀○夫百病之候不可盡究。略言五藏
病相。病肝則脉洪而直。病心則脉輕而浮。病肺則脉
緊而銳。病腎則脉涓涓然如連珠。病脾則脉遲而緩。
又地水火風病相各異。藏氣相害其發亦殊。醫工備
知其事。是名病相○病起因緣有六。或四大不順。或
飲食不節。或坐禪不調。或邪魅所侵。或魔所為。或業
所起。不順不節灼然易知。若坐禪不調。或倚慢懈怠
魔伺其便。使人骨節疼痛。病名為疰。最難治之。若數
息不調令人痁癖。又八觸與用息相違而病者。心與
四大合。則有四正四依之觸。入息順地大而重。出息
順風大而輕。又入息順水而冷。出息順火而熟。又入
息順地而澁。出息順風而滑。又入息順水而耎。出息
順火而麤。若發重觸而數出息。與觸相違即便成病。
餘亦如此。若常止心於下多動地病。於上多動風病。
又止心急撮多動火病。若止心寬緩多動水病。今坐
禪人思觀。亦多損五藏。驗之可知。又有觀僻動病者。
觀境不定。或緣此緣彼心即成諍。諍故亂而成風病。
或專守一境坐望成功。必生內熱而成火病。又觀心
生時謂滅。滅時謂生。又復沉滯而成地病。又不味所
觀境而強為之。水大成病。有鬼為病者。昔一王為鬼
所病。屢被鍼殺。鬼王自來住於心上。儒書亦云膏盲
二豎之事。蓋人有邪念。志求邪事。則有兜醯羅鬼化
作五色入人五根。轉至意地發人邪解。或知吉凶未
來之事。若不治者久則殺人。又魔病者。夫鬼止為病
殺人。魔則能破觀心。行人於禪中或邪念世利。魔則
隨念變現而至。至則受。受則成病。又業病者。或專是
先世業。或因今破戒動先世業。若殺罪之業成肝眼
病。飲酒業成心口病。邪欲業成腎耳病。妄語業成脾
舌病。盜業成肺鼻病。若今世持戒亦動業成病。應地
獄重受則人間輕償。此是業謝故病。業力多端。當審
用治也○次論治法。夫寒熱飲食當隨方而治。坐禪
致患則還以禪調息。若鬼魔兩病。當觀力強盛及大
神呪助之。若業病。當用內觀及外懺助之。且約坐禪
論五治。謂用止.用氣.用息.用想.用觀。用止者。有一師
繫心在䐡中如豆大。閉目調氣以存之。若念不見。當
解衣視之。此能治病。亦能發禪。作此觀時。或痛或急。
或冷或熱。如是觸起。一心精進令免此觸。則發諸禪。
禪發則諸疾自去。神慮寂然。亦名電光定相。作此觀
者易悟無常。能見不淨。能止貪欲。成身念處門。又䐡
為丹田。亦名氣海。氣調則疾自愈。又一師云。上氣胸
痛背急。心煩上熱。皆止心丹田。丹田在䐡下二寸半。
或痛切者移心住三里。痛又不除移足大指。以差為
限。若頭痛目赤口熱耳聾腹痛等。則以心緣兩足中
間。專注一境。須臾或小腹脹急。即小息以俟之。病若
不巳即。又想脚下作大坑。移所注境置於坑中。自當
得愈。又止心於足。能破諸病。所謂止治者也。用氣治
者。謂吐納之間假以為氣。若病冷用吹。病熱用呼。病
風用𡁱。病氣用呵。痰癊用噓。勞倦用𡀗之類。謂氣治
者也。用息治者。夫色心相依有出入之息。行者驗息
強弱。知身安否。當順辨而審之。凡有聲曰風。守之則
散。結滯曰氣。守之則塞。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
聲不滯出入俱暢曰息。守之則定。宜求靜處安坐。閉
目調體。然後用之。若治八觸相違病者。因重觸成地
大病。宜偏用出息為治。若發輕觸成風病。偏用入息
為治。若發冷觸成水病。偏用出息為治。若發熱觸成
火病。偏用入息為治。若調息正等。則隨意而用。此用
常所數息。若別假想而運息。其冥蓋多。不能具載。又
假想治者。如患癥用針法。如阿含用煗酥法。如吞蛇
等法是也。觀心為治者。直觀於心。推求此病。病因病
緣俱不可得。病來逼誰。誰受病者。此名觀治○次論
損益。有漸有頓。若用息大過。五藏頓翻。即目未翻。後
漸增患。若人巧修。豁然頓益。即目雖與病相持。後則
漸愈。或心利病輕。或心利病重。或心鈍病輕。或心鈍
病重。致有漸頓損益之殊。能具十法。必能蠲去。而信
為之本。信而能用。用而能勤。勤而能恒。恒而能辨。方
便吐納。運想得宜。宜而能久。損則改治。益則專之。善
識所禁。勿疑勿說。如是治者定有成功。若善修三昧。
道力所持。何罪不滅。何業不轉○次修止觀者。亦如
觀煩惱為十法。先論思議。夫因病退失本心。起大邪
見。謗法非聖。或病去身壯。造大惡業。起上中下罪。成
三惡道界。或因此病。慙愧修習。起上中下善。成三善
法界。若怖病死。即觀此身苦集輪環。受惱不息。當求
寂滅涅槃。是即因病起聲聞法界。觀此病自身而生。
身由昔有。有從取。取從愛。愛從受。受從觸。觸從六入。
六入從名色。觀此名色從四大生。又觀四大不見生
者。外觀五行。內觀五藏。既無本體何故不壞。四心持
之。識持地。想持風。受持火。行持水。是故不壞。又此四
心。為自生。為不自生。即知行從受生。受從想生。想從
識生。識從昔行生。行從無明生。無明還從昔受而生。
知此生性本來寂靜。妄想顛倒。謂有生滅。若不隨妄
倒則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是則觀病起緣覺法界。又
觀此病從貪愛癡恚等起。以巳悲他。即起戒定忍進
等法。是則因病起六度菩薩法界。又觀此病知從妄
想顛倒生。而此妄想無有真實。我及涅槃是二皆空。
是則因病起通教菩薩法界。又觀此病雖畢竟空。空
無所受而受諸受。未具佛法。不應滅受取證。是則因
病起別教菩薩法界也。以次第出生故名思議。非今
所觀○不思議者。一念病心。非真非有。即是法性。法
界一切法趣。病是趣不過。唯法界之都。無九界差別。
如如意珠。不前不後。達病實際。作是觀時。豁爾消差。
金光明經云。直聞是言。病即除愈。即初觀不思議境
義也。若不愈。即更以諸觀療之。一切眾生皆具此理
而不能識。隨見愛流入分段生死。深生悲愍。與非有
即空道滅之樂。是為有疾菩薩以空觀調伏其心。實
疾既除。權病隨起。生分段土中。視人如子。子病故父
母亦病。因以身病而慰諭之。子愈亦愈。是名體析慰
諭有疾菩薩。又觀此病雖空。而諸眾生不純因空而
得度脫。當知空病種種法門。二乘以不知故。隨無明
流趣變易生死。不能分別諸病差品。是故佛法不得
現前。眾生淨土皆不成就。即起慈悲。拔無知苦。與道
種智分別之樂。是為有疾菩薩以假觀調伏其心。實
疾既除。權病則起。生方便土中。視方便人猶如一子。
子病愈者。父母亦愈。是名別教慰諭有疾菩薩。又觀
此病雖即法界。而諸眾生不即中道。此理不開。隨無
明流沒變易之海。即起慈悲。拔無明苦。與究竟樂。是
為有疾菩薩用中道觀調伏其心。實病既除。權病則
起。生實報土中慰諭其子。子愈亦愈。是名圓教慰諭
有疾菩薩。如是三疾。一心中生。如是調伏。一觀調伏。
如是慈悲。圓普慈悲。如是示現。普門示現。如是慰諭。
一音演說。為易解故如此分別。以要言之。但是不思
議慈悲。唯淨名大士能具此法。三實圓除。三權圓用。
彼上人者固難酬對。唯文殊道力相鄰乃能問耳。問
云。居士此疾何因而起。其生久如。當云何滅。答云。我
病從大悲起。眾生病故是故我病。眾生病愈我病則
愈。是名不思議慈悲也。安心者。若人道場病時。既體
解發心。則用止觀悉檀善巧調適。是則大藥。更不假
用諸治也。破法徧者行人。觀病心不自不他。非內非
外。畢竟清淨。心如虗空孰為病者。淨名云。非地大。不
離地大。非身合。身相離故。非心合。心如幻故。不得病
生與無生。亦生亦無生。非生非無生。單複具足。如破
陰入中說。是為於病破法徧也。通塞者。於病法之中
識四諦.十二緣.六度之理。了無疑惑。解字非字。令諸
塞皆通是也。道品調適者。若觀病是四大病。是不淨
病。若離四大病。即是淨病。非四大。非離四大。病即非
淨非不淨。有真。非有非真。空假。非空非毀。枯榮。非枯
非榮。如是等義。皆與身念處無二無別。餘三念處亦
如是。乃至三十七品於枕上成就。解苦無苦。入清凉
池。助道者。若用觀治病。病不差。則用前治法。正助合
行。作此觀時。深識次位。不令僣濫。竊比賢聖。內外障
動。當勤安忍。病損行成。不起法愛。十法成就。疾入法
流。是為於病患中得無生忍。乘一大車也。
** 第四觀業相境者
夫人自無量世。作無量業。或巳受
報。或未受報。如大地包一切種子。遇緣有差降。所發
有先後。居常則其相不現。若觀力所動則境像顯然。
或云大乘寂滅。何相可論者。事甚不爾。金光明經云。
將證十地。相皆現前。法華深達罪福相。淨名善能分
別法相。於第一義不動。非現而何。今明之為四。一所
發因緣。二正發相。三詳簡。四修止觀○夫因緣有內
外。內謂觀慧明淨。照諸善惡。或以止止惡。惡方欲滅。
或以觀觀善。善方欲生。或以止止惡。惡因靜生。或以
觀觀善。善因觀滅。無量業相出止觀中。如鏡既磨萬
像自現。是名為內外者。諸佛以慈悲力。圓應眾生。有
此機者。則感諸佛。示善惡禪。諸業皆現。是名為外。行
人但調心入理。令觀力成就。則業當自謝。豈在曲辨
相邪○次明業發。發有善惡。其相各六。一報果相現。
二習因相現。三報前現習後現。四習前現報後現。五
習報俱時現。六前後不定。識此六意。則升降萬差皆
了別無謬。所謂習因習果者。習名習續。自分種子相
生。後念心起。習續於前。約前念為因。後念為果。報因
報果者。此就異世。前習因習果皆名報因。由此因故
受五道報。故名報果。又就此報果之身。復起善惡習
續。習因習果總望前世。即此習續為果。望後世即又
為因。行人禪中但見諸相。此名報果相現。由昔因故
亦得名為報因。互受名耳。今且為報果。若禪中不見
諸相。鬱爾起心。是名習因能致來果。亦名習果。今伹
目為習因。善相頗多。且約六度。檀相發者。則於坐中
忽見三寶形像。或父母師友。或見悲田受巳供養。或
不見受與不受。伹見所捨之具。或見淨地。或見行檀
人深讚檀事。皆報果發相。若都不見相而心鬱然欲
行惠施。或於檀門偏自明解。如是則習因發相。或先
起心而後見報相。或先見報相而後發心。或一時俱
發。或前後不定。可以意解。戒相乃至忍辱.精進之相
亦如是。次明惡相。惡法無量。且約六蔽。慳蔽相發者。
則於禪中忽見父母師友形體愁悴。或受飢寒。或見
一切物皆被緘閉。或見乞人對物詬怒。或見慳人至
前。是為慳相報果。習因例前可知。乃至破戒等諸蔽。
報習亦如是○次詳簡。善惡相現。為障不同。或非障
而障。障而非障。障非障俱障。障非障俱不障。所謂非
障而障者。若人先發善相。當時喜悅。後起愛慢。恃巳
輕他。退法捨戒。如此者豈非初因不障之善。後致大
障之患耶。所謂障而非障者。見惡知愧。愧而能修。資
於眾善。成辦大事。豈非初因於障。後致不障耶。俱障
俱不障。例此可知。凡非障而障。此蓋善將滅而相現。
以表惡生。障而非障。此蓋惡將滅而相現。以表善生。
仁俱不障。此表善不滅。惡不生。俱障者。表惡不滅。善
不生。約善惡為言。則善不為障而惡為障。若約真諦
為言。則善惡俱障。約俗諦為言。則真諦善惡通能為
障。若約中道為言。假智善惡又能為障。自凡及聖皆
有障患。又善惡習因心起。是則易知。報果相起。是則
難辨。若善報相與善習因相扶而起。或前後而起。多
是性善之相。孤然而起。多是無作善相。若惡報果與
惡習因相扶。或前後而起。多是性惡。不扶習起。多是
違無作惡相。又善惡報果孤然起者。雖以無作目之。
而理亦難明。然多為魔所雜。當用十法察之。謂空有.
明暗.定亂.善惡.愚智.悲喜.禍福.苦樂.愛憎.彊弱。此十
者。若過若不及。皆為魔相。異此則無作也。又三法驗
之。久久住數。數來又壞禪心。則魔相也。無此三者則
是無作。夫慧解真正則不為諸相所惑。然後鞭心入
理。業不能礙。若本無解心。又發意邪僻。見相生愛。則
魔得其便。入示吉凶。生為鬼禪。死墮鬼界。必然之理
也○次修止觀者。先觀思議境。若業能招三惡三善
道報。乃至不動業招色無色報。皆迷色心轉生倒惑。
今觀業無業。倒惑不生。乃至漏盡。是名聲聞觀業也。
若觀業由無明。乃至名色老死。無明滅則行滅。乃至
老死滅。是名緣覺觀業也。若觀業幻化。幻化即空。空
即涅槃。又觀業如大地。生種種芽。十法界法皆由業
起。是名通別二觀。悉為思議境。非今所觀也○不思
議者。經云。深達罪福相者。罪則三惡。福則三善。解此
相者。伹知善惡。不為深達。善惡皆惡。離善惡乃善。是
為深達。又知離與不離各在一邊。未為深達。別教菩
薩能達此二邊。自淺及深乃為深達。又次第深淺亦
未深達。圓教即淺即深乃為深達。深達此相徧照十
方。即此意也。觀一念起。即具十法界。即名十方即是
正報依報。即有性相等百法。如是諸法即一念業。故
名一業一切業。華嚴云。佛子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
種諸業。答云。譬如大地一。能生種種芽。當知業者諸
法之都。是為不思議境。深達此境即起慈悲。一念慈
悲非前非後。是則真正發心。安心業空則善順而惡
息。惡息名止。善順名觀。安心業假乃至業中。亦如是。
是則觀業安心。又觀此業不離三世。若過去。過去則
無。云何有業。若未來。未來未至。若現在。現在不住。三
世求業俱不可得。畢竟清淨。但以文字假名謂之為
業。無作無受。三諦俱寂。是則徧破諸業。又於業.非業.
亦業亦非業.非業非非業。句句之中明識苦集道滅。
審實成就。終非蟲字。是為識業通塞。又觀此業具十
界五陰。即是具一切四念處。一切色是身念處。此身
非淨非不淨。乃至受非苦非樂。心非常非無常。法非
我非無我。即是非榮非枯雙樹涅槃。是名道品調適。
夫對治者。莫要於念佛。念報佛應佛。共破習因惡業。
兼念法佛。破報果惡業。如是觀時。又當深識次位。使
不叨僣。又當安忍內外諸障。使不滯礙。又不起法愛。
自然流入清涼之池。得無上報。得自在業。反本還源。
智照圓極。故名無上普門示現。無往不應。故名自在。
是即大乘直至道場。如前說。
** 第五觀魔境者
夫行人修四三昧功用漸純。則魔能
為難。恐失其民屬。又慮行者得大神力。興大戰諍。及
其未成。壞彼善根。故有魔患。菩薩知魔界如。佛界如。
一如無二。平等一相。安之實際。若能如是。邪不害正。
不爾為患無疑。明之為三。一分別同異。二明發相及
治法。三修止觀○辨魔同異者。魔有四種。煩惱.陰.死。
巳為陰入等所攝。今正明天魔。若界外則有無常等
倒。亦成煩惱陰入生死等。乃至等覺猶有死魔。赤色
三昧未究竟。亦得名天魔。若妙覺理極。乃究竟魔事。
華嚴言十魔。蓋此意也○次明發相。若人坐時。或見
鬼緣其身。墮而復上。去而復來。四目兩口。出聲聒耳。
又大集稱十二獸在寶山中為精魅主。或見少男少
女。或禽畜之像。殊形異貌。娛樂變態。又有魔羅喜。從
五根而入。大論名為華箭等。凡眼見可愛色。若可畏
色。若平平色。餘五根合成十八箭。亦名十八受。著則
妨禪。死墮魔道。或內射不入。則外扇師徒旁作毀譽。
如是因緣。大品中廣說。又善巧誘人。純令墮於善法。
修起塔寺。使散而妨定。或化人入無方便空。撥無因
果。種種徑路悉為惱害。當堅心冶之。如山林之人多
畜方鏡。挂於座後。媚惑照之其形悉見。又佛告比丘。
一切他物不受。不受之術。能治一切自他魔事○次
修止觀者。例為十法。思議境者。隨魔起惡。或隨魔修
善。有上中下等。即六法界魔。又化人令促入涅槃。不
煩濟度。即二乘法界魔。又令人紆迴拙度。不得速至
菩提之果。如是淺深次第。是名思議○若即此魔事
具十界百法。在一念中。一切法趣魔。非一非一切。不
出魔界即是佛界。如是觀者。魔即道場。以魔為侍。於
魔不怖。持世不覺。魔謀謂言。善來。得真實印。即知是
魔非帝釋也。別教不受非法。故云非我所宜。圓教安
於實際。故云如我應受。不畏非人。於生死有勇。是名
不思議境也。魔體同佛而眾生不知。於佛界中橫起
魔界。於菩提中而生煩惱。是故起悲。欲令眾生即魔
成佛。是故起慈。所謂無緣慈悲。欲滿此願。欲顯此理。
應降此魔。魔不能動為止。達魔即佛為觀。又魔事瞥
動。即隨用四句推而破之。三藏初伏四魔坐道場。破
煩惱魔得菩提道。法性身破陰界入魔及死魔。道樹
下得不動三昧能破天魔。通教初得無生忍。至六地
得菩提道。如前破。八地道觀雙流。是不動三昧。破天
廢。別教十住巳破界內四魔。初地分破煩惱。分得法
身破陰魔。分得赤色三昧破天魔。瓔珞經云。等覺三
魔巳盡。唯一分死魔。以理言之。三不應前盡。一不應
獨在。當知在於權道。圓教初住俱破八魔。妙覺乃究
竟永離。又雖初住破。非初住破。最後覺破。亦非後覺
破。而亦不離初破後破。又於一一魔中。皆識苦集無
明蔽度。知字非字。又一魔具一切色。色即空即假即
中。非淨非不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念處。如是
觀者則開三脫門。門未開者。當緣久為魔所使。或起
魔檀.魔戒.魔忍.魔進.魔禪.魔慧。由此邪蔽蔽於正路。
今以正度治蔽。蔽去度成。或用他觀為助。若伏若破。
照之不濫。一心安忍。不起法愛。則不為魔所動亂。即
入真位。以魔為侍。直至道場矣(元本第五卷終)。
** 第六觀禪定境者
行人觀前五境。得入清涼池竟。則
不須復觀禪境。若魔境雖過而宿習忽發。諸禪紛現。
雖免魔害。更為定縛。以是則須觀禪境。毗曇.成實明
四禪八定。地持.十地又明自性九禪。不可徧記。今伹
略論名義。次論發因緣及發相。次修止觀○所謂名
義。且約十門。一者根本四禪。二者十六特勝。三者通
明。四者九想。五者八背捨。六者大不淨。七者慈心。八
者因緣。九者念佛。十者神通。此十種與諸經論論禪。
數有開合而大意止此。此十禪體相是有漏。通是事
禪。亦須分辨。四禪世間本有。凡夫外道共之。專修此
者。止發有漏特勝.通明。佛不出世。利根凡夫亦能修
之。而不發無漏。若因佛說。則發無漏。比於根本。其力
為勝。故稱亦有漏亦無漏。九想等雖屬事法。能為出
世之因不。俟諦智。能發無漏。故並稱無漏。以次第明
之。四禪是根本暗證味禪。凡聖通有。薄修即獲特勝。
少有觀慧。不味不暗。故次於根本。通明觀證深細。又
次於特勝。此三者同是實觀。治惑力弱。九想正是假
想初門。始伏愛欲。故次通明而論九想。又九想但厭
患外境。未治其心。故次論八背捨。又背捨雖破內外
貪欲。總而未別。於眾緣中不得自在。故次論大不淨。
又雖總別治心而未有大福德。故次論慈心。又雖外
治重貪。內修至行。若不觀因緣。則非世間正見。故次
論因緣。又雖獲正見。而緣底下因人福用微弱。次緣
上果福力廣大。故次論念佛。又雖有如前諸定。而未
有自在力用。故次論神通。所謂發者。前後次第更互。
例如前境○發禪因緣有內有外。如大地之中種類
具足。得雨而生。成實各異。淨度經云。眾生自度耳。佛
於其人無益。淨度菩薩言。眾生若不聞佛言。云何得
度。二言相反。共成一意。是則內外合發也。禪發之相
今當辨之。凡四三昧中。常坐三昧發禪則多。若坐時
體氣調適。覺此心路泯然澄靜。帖然安隱。繫緣所習
而不馳散者。此為麤住。此心又勝則名細住。兩心前
後中間必有法以持身。身體正直。不怠不倦。如似有
扶助之者。或一兩時。或一兩日。或經旬月。漸深漸細。
朗然空淨。持心不動。雖復空淨而猶見身心之相。未
有支林功德。是名欲界定。住此定或至一年二年。定
法所持自無懈倦。從其心後又轉虗豁。不見欲界定
中身心之相。猶如虗空。是名未到地相。世間愚人或
得此定。謂是無生法忍。殊不知性障全在。未入初禪。
如灰覆火。昧者輕蹈。以自傷爇耳。從麤住訖至非想。
通有四分。謂退.護.住.進。退又二。一任運退。二緣觸退。
緣有內外。外諸方便。二十五種吐納失所。是為外緣。
觸退。於靜心中。三障四魔而生憂愛。是為內緣觸退。
護者。以方便將護定心。住者。或因護助安隱。或定體
自住。進者。從未到定。漸覺身心虗寂。內不見身。外不
見物。於此定中。覺身心微微然運運而動。則發色界
淨妙四大。動.痒.輕.重.冷.暖.澁.滑。合名八觸。觸欲界身。
於是有支林功德從此而起。功德有十。謂空.明.定.智.
善心.柔耎.喜.樂.解脫.境界相應。空者。諸觸發時。空心
虗豁。不復同性障未去之時。明者。淨妙皎然。定者。不
復散動。智者。所解靜利。善心者。深信妙法。柔耎者。離
欲界麤穬之相。喜者。喜所得法。樂者。安此美妙。解脫
者。無復五蓋。相應者。心與諸觸功德相應不亂。又念
持相應而不忘失。然欲界無此八觸。若初禪八觸亦
須審簡邪正。何者。去欲界近。帶欲界心。則邪得隨入。
蓋謂鬼入禪中。禪非鬼也。則還約八觸十功德明之。
若過若不及。俱為邪也。原夫正禪不應有邪。所以有
者。如服菖蒲黃精將有藥益。則令人多瞋多欲。非藥
令爾。藥推麤法。麤法將去。理當如是。要須精辨也。正
禪五支。若初觸觸身在緣。名覺支。細心分別八觸及
十眷屬。名觀支。慶昔未得而今得之。名喜支。恬愉名
樂支。寂然名一心支。五支名相具如別釋。復次。初動
八觸。功德猶麤。若數數發則轉深利。將欲去之。但訶
覺觀。初禪謝巳。即發中間。既離於下。而未至於上。此
時或生憂悔。若不悔者內淨即發。無復八觸。混四大
色成一淨色。照心轉淨。與喜俱發。喜巳生樂。樂謝入
一心。此禪喜動樂不安。即復訶喜。喜謝入未到。忽發
三禪。色法轉妙。正樂徧身受。聖人方能捨之。凡夫則
難。此有五支。謂捨.念.慧.樂.一心。經論言之。或前或後。
皆修行小異耳。此樂對苦。訶樂即謝。亦有未到。未到
謝巳。發不動定。不動者。不為苦樂所動。定法安隱。出
入息斷。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一心支雖爾。猶是色法。
訶三種色。緣空得定。不復見色。如鳥出籠。是名空定。
此定謝巳。亦入未到。緣識生定。名為識處。此定謝巳。
緣無所有。入無所有法相應名不用處。又過此巳。忽
發非想非無想。此定不緣識處故非想。不緣不用處
故非非想。三界頂禪。更無上法。外道計為涅槃。是為
暗證。具足苦集。還墮三塗○二明特勝發者。此觀發
時。忽見氣息出入長短。知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入不
積聚。出不分散。見身中三十六物。不淨.無常.苦.空.無
我。歷十六法。自初至終。亦可對四念處。亦可約根本
諸禪諸支而論淺深。但根本功德則麤則薄。特勝功
德則深則厚。十六種名義及委論發相。如別釋○三
明通明禪發者。上特勝修時總見三十六物。證相亦
總。通明修時細妙證相亦妙。以能發三明六通故名
通明。大集說此五支。謂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觀
此心性是名覺支。觀心行大行徧行是名觀支。如實
知大知心動至心喜是名喜支。身心俱安受於樂觸
是名安支。心住大住不亂於緣是名定支。初觀三事
皆融證時。三事皆一。故名如心覺。覺於真諦又識俗
諦。思惟大思惟即是思此真俗。觀於心性即是空也。
若真若俗同入心性。請觀音云。一一入如實之際。如
此覺支與前覺倍異。心行大行者。觀心行於世諦故
名行。行真諦故名大行。三事俱行名徧行。心住者於
俗諦得一心也。大住者於真諦得一心也。不亂於緣。
謂照真俗之境無差謬也。發此定者。見身見息見心
盡如芭蕉。無有堅實。是未到地相也。見此三事同如
泡沫。是初禪相也。見三事如浮雲。二禪相也。見三事
如影。三禪相也。見三事同如鏡像。四禪相也。滅此三
事緣空。滅空緣識。滅識緣無所有。滅無所有緣非想
非非想。滅此非想非非想三種受想。而身證滅受之
法以成解脫。有俗觀故名亦有漏。有真觀故名亦無
漏。此禪事理具足。委論其相亦如別釋○四明不淨
禪發者。不淨謂九想。若壞法人修此禪至第八骨想.
第九燒想。此人俱求斷苦。燒滅骨人以取無學。則壞
諸禪功德之法。若不壞法人九想。從初止於第八而
不進第九。得有流光背捨勝處。觀練熏修神通變化。
一切功德具足。行者若見多則觀身。若愛多則觀外。
見愛等則內外觀。若發時亦爾。若禪中忽見一屍多
屍充徧國土。其屍多者是大不淨觀相。乃至第八骨
想諸相轉時。定心隨轉。愉然淨妙。見此相巳。諸欲自
去。何伹除欲。亦發無漏亦成摩訶衍○五明八背捨
發相。前三種是根本味淨。九想至一切處名觀。九次
第名練。師子奮迅名熏。超越名修。此四事定。今先明
背捨。背捨有總有別。總共二乘。別在菩薩。背者厭下
地及自地淨潔五欲。捨謂捨此著心。若破愛。多發外
相如前九想。若破見。多發內相即八背捨也。一內有
色外觀色。乃至第八滅受想背捨。修相具如別釋。發
相者。忽見自身從首至足皆悉壞散。唯有骨立。發此
相巳深患其身。內不計我。外不愛物。大經所謂諦觀
白骨。是名內有色相外觀色者。如九想所觀不淨。是
名外觀色也。此法增進。見骨起四色。青黃白鴿。各有
光耀。以青光故映蔽十方悉成青色。乃至悉成鴿色。
徧照十方。豁然大明。一色亦有十功德.八觸.五支.正
邪等相。功德叢聚不同根本。亦異特勝.通明。若發此
相。初背捨成。位在初禪。二內無色以不淨心觀外色
者。骨人是假合所成。應須訶滅。析骨四微。大乘體法。
知骨從心生。心如幻化。則其骨自滅。又當以不淨心
但觀外色。外色謂外不淨及骨人所放八色。骨人滅
時位在中間。又見八色與內淨法同時俱起。青黃等
光增明。內淨功德又勝。是則第二背捨位。在二禪。三
淨背捨身作證者。淨者。釋論云。緣淨故。淨八色巳是
淨法。而未被淨緣。瑩練淨色極在四禪。此色起時。瑩
於入色。色轉明淨。故言緣淨故淨。有徧身樂可以為
證。樂故位在三禪。極淨位在四禪也。四空背捨者。過
一切色。滅有對色。不念種種色。訶色緣空。更無別法
但入空定。若凡夫多染。保此空定。聖人慧利。捨去不
迴。故名空背捨。若緣空多則散。虗誑不實。捨空緣識。
識法相應。名識處背捨。又識生滅無常。無復所緣。但
有能緣。故名無所有處。識處如癰。無所有如瘡。捨此
二者。即非想非非想處。此無想猶有細煩惱。今捨能
緣非想之受想。亦無能滅之想。定法持身。泯然無想。
故名滅受想背捨。具如別釋。九次第定超越等。以三
藏言之。無有凡人修於此定。故無復有發。若大乘義
則有之○六論大不淨觀。亦謂之大背捨。依正二報
無不厭之。於禪中忽見此相。是則大不淨發也。然物
無定相。隨善惡所感有淨不淨耳。若執淨色。保愛堅
固。當以大觀力破此執心。成大不淨觀也。夫幻術法
猶能變轉示人。亦如流金結冰變化不一。定力所轉。
理故宜然。又此小大背捨猶未是無漏。若以無漏通
之。則何執不去。若論八勝處者。更熟此背捨法。約依
正中圓融變轉或一或多。所趣自在。然未能普徧。至
十一切處乃能徧耳。謂以青徧十方十方皆青。餘色
皆爾。故名一切處。若一切入者。以青徧時。黃來入青
亦能變黃。而二相宛然各不相礙。餘色亦爾。故名一
切入。此觀若明。身亦應捨。況復餘物。則名檀。不為非
法所染名尸。無復瞋諍名忍。定心不退名進。此觀具
觀練熏修為禪。無法可得為慧。一切法門皆於此勝
處成就。行三昧人發得此法。多轉入五品位。蓋助道
力大故也○七明慈心發者。自根本去。諸禪前後皆
能發慈。若忽緣一切眾生。取其樂相。無怨無惱。善修
得解。定心明淨。無一眾生不得樂者。此解轉深。此行
轉細。能發五支德。名同根本。法味殊異。若依特勝發
者。又復加勝。餘三無量可知○八因緣發者。於坐中
忽思惟心所緣處或善或惡。能緣所緣即是有支。以
心取著故得有有。是知有從取生。取從愛生。愛從受
生。經云。六觸因緣生諸受故。知受由諸觸。觸由諸入。
入由名色。了別此色為識。領納此色為受。起貪瞋等
名想。行由五陰故有覺觸。是知觸由名色。名色由本
識。識由前業。業即行。行由無明。自過去而來今。今之
取有又招未來生死。三世因緣無有定主。如是思惟。
人我邪見自然破壞。定心漸細。支林功德次第而起。
空明十法一一成就。自根本乃至特勝.通明.背捨。皆
由因緣而發。亦能依彼而發因緣。因緣門隨機不同。
瓔珞經明十種。大集明果報。龍樹中論以因緣為初
品○九念佛發者。或因禪發念。或因念發禪。行人於
坐禪中。忽思諸佛大神力.大智慧.大福德.大相好。乃
至相體.相果.相業。深解相海而不疑滯。而心帖然不
動不亂。忽發麤細住乃至四禪支林功德。與念佛同
起。德力所熏倍為勝絕。所發三昧亦復無量。乃至特
勝.通明.不淨.背捨.慈心並如是。於念佛門成摩訶衍。
如薩陀波崘見佛時得無量法門。行者若未識法門。
但見光相溢目。此即是魔。非關佛也。當以法為正耳。
若專取色相。魔悉能為。泥木圖寫豈復是佛。又如來
示現何必丈六。丈六示同一端正人耳。佛徧示所喜
身。徧示所宜身。徧示對治身。徧示得度身。一切色像
與法門俱發。乃名念佛三昧。過此者皆不是○十神
通發者。神通有五。天眼.他心.天耳.宿命.身通。唯得因
禪發通。不得因通發禪。何者。禪是通體。通則禪用。用
不孤生。安能發體。雖一一禪皆能發通。而根本之中
其發則薄。特勝.通明多發輕舉身通。背捨.勝處多發
如意自在身通。若慈心定中。緣人色貌音聲取得樂
相。以見聞故通於心識。則多發他心.天耳等通。因緣
觀三世。多發宿命通。念佛定多。發天眼通。諸通精細
即是三明。伹非無漏明耳。一一中皆有五支功德等。
凡諸禪之體。或內心得解。或外相不明。不明者謂之
隱沒。明則非隱沒也。若神通是禪定之用。用必明了。
不復有隱沒義也○次修止觀者。若行人無有方便。
貪著禪味。隨禪受生。流轉生死。若求出離。當觀察十
意。若初雖發定。柔伏身心。如蛇入筒。因禪而直。出觀
對境。煩惱如初。破戒反道。或以禪自高。起諸惡業。縱
不失定者。受禪報盡。諸業復興。是則因禪造三塗法
界。若出定巳。起慈仁禮義十善之心。是人天等界。若
專修不淨背捨。能發無漏。成聲聞法界。若以禪破蔽。
成六度菩薩法界。若觀諸禪是因緣生滅法。即緣覺
法界。又觀此因緣即空。空即無生。是通教三乘法界。
若觀禪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十法界從禪生。亦從禪
滅。滅九界成一界。王三昧攝一切三昧。成禪波羅蜜。
變彼慈定為無緣慈。變念佛為念性海。變神通為無
謀善權。一切佛法具王三昧中。此乃思議境。非今所
觀○所謂不思議者。若發一念定心。若味若淨。乃至
神通。即知此心是無明法性法界。無量定亂一念具
足。何者。迷故有亂。解故生定。定散既即無明。無明亦
即法性迷。解定散其性不二。微妙難思。言語道絕。雖
超越常情而復不離羣有。經云。一切眾生即滅盡定。
雖即心名定。而眾生未始是。亦未始非。何者。離眾生
則無別定。故云未始。非定即非眾生。故云未始。是不
即不離。妙在其中。唯佛能究一切禪定一切境界並
如是。若直聞是言病則除者。不復更假九法。若不悟
者。當重起慈悲。知無明即法性。煩惱即菩提。欲令眾
生撥迷成悟。拔苦成樂。不雜毒。不偏邪。發真正之心。
心若未安。則善巧修習止觀。若觀一念禪定二邊寂
滅。名體真止。照法性淨無障礙。名即空觀。又觀禪心
即空即假。雙照二諦而不動真際。名隨緣止。通達藥
病適機當會。名即假觀。又觀此禪心即空即假即中。
無二無別。達於實相。名中道止。觀三止三觀在一念
心。為破二邊故名一名中。為破偏著生滅名圓名寂。
以此止觀用安其心。又不入者。當知未發真前皆是
迷亂。以不思議三觀而徧破之。迷去慧發。亂息定成。
又不悟者。則審此通塞。塞又不通。則以道品調適。何
者。一念禪心具十界五陰。破倒成枯。破枯成榮。雙破
二種成非枯非榮。如此四念開三解脫門。又不悟者。
當為宿障所蔽。即用六度助治。或有貪著禪味。倚禪
自逸。怒彼非禪。如是等蔽與禪俱起。對治之法務自
消息。行人觀法極在於此。又不悟者。是大鈍暗。具大
惱障。不可救也。若從此漸入。以次位防內。安忍防外。
去法愛以防頂墮。十法成就。得一大乘。證王三昧。自
行化他。事理具足(云云)○復次。前所論因緣禪。意或
未廣。更推而言之。案大經說十二因緣。下智中智上
智上上智所觀。成四種菩提。今演之成觀。先論思議
境者。夫過去無明起善惡上中下業。成六法界。若用
生滅之明轉此無明。即聲聞菩提。轉有漏行為出世
助道行。學人殘惑未盡。猶生人天。若無學人用無漏
業及著真之愛。與根本無明合。生方便土。受方便名
色取有。是為下智。若即無明為不生不滅之明。得緣
覺菩提。結業盡。不盡國土。與聲聞同。請觀音云。觀十
二緣如夢如幻成緣覺道。是為中智。若轉無明為般
若。轉不善行為五度。未發真故。具界內因緣。名六度
界。若六七地斷惑未盡。與前教同。斷惑盡者生彼。慧
力小勝耳。若轉無明為次第明行。為歷別行。成別教
菩提。是為上智。若從發心知十二因緣即三佛性。無
明愛取即了因。行有即緣因。識名色等支即正因。在
因名三性。在果名三德。淨名云。眾生即菩提即涅槃。
作如是觀。得佛菩提。是名上上智。此智即不思議。初
住圓斷。妙覺斷盡。不斷之斷。無證之證。究無明之源。
是大神呪。是大明呪。當知此因緣是無量佛法之海。
即不可思議之境也。大品所謂一切法趣無明。乃至
趣老死。是趣不過。華嚴云。十二緣在一念中。一念者
所謂非一非異目為一耳。非如凡人定執一異之一
也。知此境巳。乃至發心.安心.破徧.通塞.助道等十法。
並於因緣中歷然可見。則何法不備。何行不攝。何位
不成。何處不在。學者欲如實觀。其要在此。
** 第七觀諸見境
凡見者邪解之謂。推理不正而偏見
分明。作決定解。故目之為見。發此見者。或因禪。或因
聞。二者之中因禪為多。或禪巳見發。或禪見俱發。為
是義故。次禪論見。觀此見為四。一明諸見人法。二明
見發因緣。三明過失。四修止觀○初明諸見人法。謂
邪人及所執之法。邪人有三種。有佛法外外道。又有
附佛法外道。又有學佛法成外道。外外道有三祖。迦
毗羅外道計因中有果。漚樓僧佉計因中無果。勒沙
婆計因中亦有亦無果。又入大乘論云。迦毗羅計一。
優樓佉計異。迦羅鳩䭾計一異。若提子計非一非異。
一切外道皆從此派出。展轉傅授。當佛出世有六大
師。所謂富蘭那迦葉計不生不滅。末伽棃俱賖棃子
計眾生苦樂無有因緣自然而然。𠜂闍夜毗羅胝子
計眾生時熟得道。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計罪報之苦
以投巖拔髮代之。迦羅鳩䭾迦旃延計亦有亦無。尼
揵陀若提子計業所作定不可改。此並鳩摩羅什撰
錄所載。名與大經文同。所計或異。或翻譯所誤。或別
有意旨。今所未詳。大抵不離迦毗羅等三種。次附佛
法外道。起自犢子。犢子讀舍利弗毗曇。自制別義。言
我在四句外。不可說藏中。四句者。外道計色即是我。
離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四陰亦如是。合成二
十身見。大論云。破二十身見成須陀洹。即此義。今犢
子計我。異於彼見。復非佛法。或云。三世及無為法合
成四句。是則附佛法外道。又方廣道人讀佛十喻。自
作義云。不生不滅如幻如化。以空幻為宗。龍樹斥云
非佛法。蓋亦邪人法也。次學佛法成外道者。謂執教
生惑。不得入理。大論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曇
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中。入昆勒墮亦有亦無中。中
論云。執非有非無是愚癡論。倒執正法。成邪人法。若
學般若四門。則為邪火所燒。還成邪法。又六師每一
師皆得一切智法。蓋於所計生見。以此見智通一切
法。又皆得神通法。蓋發得五通。變城為鹵。轉釋為羊。
停河於耳。手摸日月。是為神通。又皆得圍陀法。凡世
間文字術數無不曉者。若犢子.方廣乃至學佛法歷
四教四門。望彼外道。皆當一一有此三種。伹淺深不
同耳○明諸見發因緣者。夫眾生往昔何見不習。今
障若薄。能發諸禪。禪見俱發。或禪後見發。或聞他說
豁然見生。漸除暗障。所執之處實而能通。所不執處
虗而自破。如是見慧由禪而生。禪有觀支。或逸觀諸
法不能自止。從此觀支推理。謂一切法因中有果。此
解洞利。人莫能難。亦不能壞。自謂至妙。若細推之。但
是見義。具足八十八使。顛倒惑網。當知是迦毗羅見
發相也。又約觀支。推尋諸法因中無果。此見猛利。化
人從巳。建言歸趣不出此解。是則僧佉見發相也。又
於觀中。思惟因中亦有果亦無果法。大論云。有與無
諍。無與有諍。長爪執亦有亦無與有無者諍。若入此
見。難問無盡。是則勒沙婆見發相也。六師所計不同。
若善得執意。以所發見勘之。大體相似。即六師見發
也。若於觀支計必有我而不在身。見四句中亦不在
三世無為四句中。而在第五不可說藏中。此見發時。
心解明利。破他成巳。決不可移。是則犢子見發也。若
於觀支謂諸法幻化。起空盡相。不見解心及一切法。
同歸於幻。此則方廣見發也。若於觀支。推法無常。住
滅不住。人我如龜毛兔角不可得。但有實法析實使
虗。若麤若細。總而觀之。無常無我。計此為實。神解百
倍。雖有此解。煩惱轉熾。當知是有門見發也。若於觀
支。忽發空解。謂言無常生滅二假浮虗。析塵入空方
便明利。即空門見發也。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例亦可
知。當知四門通理則成正見。若失方便墮四見中。則
佛法內邪人也。又何但三藏四見。亦於摩訶衍通別
圓等。取於四邊。邪火所燒。於觀支之中忽發先解。夢
虗空華如幻之有。或作幻本不實。不實故空。或云如
幻化物見而不可見。或云亦非幻有亦非幻無。四解
明利。動成戲論。是則通教四見也。又觀支之中。思惟
通教四解。但是界內幻夢。此夢從無明生。觀無明入
法性亦有四門。或言法性如并中七寶。或言如虗空。
或言如酒酪瓶。或言中道。四解取執則別教四見也。
若於觀支。忽解無明轉即成明。明具一切法。或謂無
明與明俱不可得。或云法性亦可得亦不可得.非可
得非不可得。一門即三門。三門即一門。此解轉精。所
破無不壞。所存無不立。自謂即無生法忍。是則圓教
四見發也。發此四教之見。墮於邪執。是為內邪見。四
見為諸見本。自他復為共離本。故龍樹破自他。但明
自他。餘則可知。若三藏謂大生生小生。皆從無明生。
不由真生。若無明滅。諸行滅。不關真滅。執此見者即
成自性邪見。通教明真即不生。不生故生生。一切惑
若滅。此惑還由不生。如此執者是他性邪見也。界內
以惑為自。以真為他。故作他說。界外以法性為自。無
明為他。別教計阿黎耶生一切惑。緣修智慧。滅此無
明。能生能滅不關法性。此執他性生邪見也。圓教論
法性生一切法。法性滅一切法。此則計自性邪見也。
夫凡聖邪正之別。皆當約人約教。今自外道三祖六
師。皆發一切智.五神通及圍陀之功。所發既殊。應用
亦異。次則附近佛法。又依法起見。如是所得亦復無
邊。若不精詳。則是非舛謬邪正錯雜。差以毫𨤲失之
億兆。真實之法無緣得辨。當須驗之以元始。察之以
歸宗。則涇渭分流。玉石殊貫。不可自誤誤他。兩俱墮
落也○論見發過失者。夫見發發失頗多。今略就所
起與所依二法並決。且通從外。外道四句乃至圓四
門外道見。通圍陀乃至圓門三念處三解脫。名數是
同。所起見罪繫縛無異。金鐵雖殊鎻閉一也。又從外
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所起煩惱。同歸穢汙。玉鼠雖
殊在璞一也。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雖同研
練。有成不成。如牛驢二乳。又從外道四句至圓門四
見。有害不害。如迦羅鎮頭二果。所計神我全是縛法。
非自在我。互相是非。何關如實。望在涅槃。方沈生死。
愛處生愛。瞋處生瞋。雖起慈悲。只成愛見。雖安塗割。
終為強忍。雖一切智不出推度。雖有神通皆有漏變
化。所讀圍陀非總持力。雖斷鈍使如屈步蟲。世醫所
治差巳更發。八十八使集海浩然。二十五有苦網無
際。皆諸見使然。豈可執為真實之法也。又論所依法
異者。三外外道是有漏人。發有漏法。以有漏心。著於
著法。所依之法非真。所發之見亦偽。然密得意。以邪
相入正相。若三藏四門是出世聖人。得出世法。體是
清淨。滅煩惱處。知門是通途。不復起諍。無諍則無業。
無業則無生死。但有道滅則成正見。無復邪見也。若
著此門。即正成邪。瞋愛浩然。與外外道無毫髮之異。
此由著心著無著法而起邪見。乃至通別圓邪正可
以意解。蓋緣通修止故諸禪得發。通修觀故諸見得
發。若先未識諸見過患。於見生怖。務欲速斷。今恣其
成就作助道力。必有大益。若入二乘則動見修道品。
若入大乘則不動修道品。若發三藏拙四門見。通教
巧四門見。見雖是障。會其旨者悟道甚疾。如外道先
有見心。被佛之化。如快馬見鞭影登即得悟。若無見
者。佛於其人則不出世。或分形散質為之師友。導彼
見法。佛日初出。權者引實。聞法即悟。法華云。密遣二
人。其指在此○約見修止觀者。如前諸見。理無一人
併能發之。設使皆發。會相吞噉唯歸一見。今且約一
以辨眾多。諸見之中。空見能壞一切法。一切法不能
壞空。引人成執其刃最勁。今當先以為觀。例用十意。
思議境者。空見出生十法界法。成論云。剎那邊見心
起。即是不善。毗曇云。剎那邊見心起。不當善惡。名為
無記。因等起心。一切善惡因之而起。今空見亦爾。所
以者何。由空造惡。行無礙行。即三惡界。因空行善。即
三善界。又發根本。即色界又因空生。聲聞者觀此空
見。陰界入等即是苦諦。因空見起八十八使是則集
諦。集迷苦起。若由集生。苦集流轉。長爪不識。若識空
見苦集。苦集皆依於色。一切色法名身。身即不淨。智
者所惡。名身念處。受此空見。計受為樂。若知無樂。即
受念處。空塵對心能生意識。生滅無常。妄計為常。識
此無常。名心念處。取空像貌而行善惡。行中計我。若
知無我。即破想行。名法念處。是為空見生念處。觀勤
破倒。觀即成正勤。定心中修名如意足。乃至三十七
品。是為空見能生道諦。四倒滅即癡愛滅。癡愛滅則
嗔恚滅。知空非道則慢滅。無復所執則疑滅。空見既
具苦集。則非畢竟空。空執若破。則求我叵得。我破則
身見破。身見破則我見破。我見破則邊見破。空見非
道則戒取破。空非涅槃則見取破。空不當理則邪見
破。十使破則八十八使破。八十八使破則子縛破。子
縛破則能發初果。進成無學。果縛破則入無餘涅槃。
是為空見生滅諦。即聲聞法界也。若於空中明識四
諦。則知盡苦真道。真道伏斷得成賢聖。乃至單複具
足無言等見。皆識真道。於諸見中能動能出。若不爾
者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又明空見
生辟支佛界者。空見非空妄謂之空。顛倒分別。倒即
無明。若知無明不起。取有畢故不造新。若無無明即
成智明。故有智慧時即無煩惱。無煩惱時則無無明。
無明滅則諸行滅。乃至老死滅。中論云。云何聲聞觀
十二緣義。乃說常無常。當知常無常見皆是無明。知
無明不起取有。即聲聞法中十二緣觀。法華云。樂獨
善寂求自然慧。此慧善寂六十二見。又觀剎那空見
既具四諦。此空見心為有為無。既不得無。即是有支。
有從取生。取從愛生。愛因受生。受因觸生。觸由入生。
入由名色。名色由識。識由往業。業由無明。無明是過
去顛倒有無一切諸見。能成現在色身。今復起見成
善惡諸行。為未來名色之因。更相生長無有窮巳。若
知無明體性本自不實。妄想因緣和合故有。既知顛
倒。無明即寢。寢故乃至老死皆寢。空見無明老死寢
者。則一切諸見無明老死皆寢。又侵除習氣。是名空
見生辟支佛界。又空見生六度菩薩界者。既識空見
諦緣。即是知病識藥。知病識藥即起誓悲他。約空起
行。若執空見布施者乃是魔施。應當捨此空見而行
布施。若執空見持戒。則不異雞狗等戒行。忍則畏他。
故忍精進則退入三塗。得禪則多是鬼法。修慧則不
出世智。若離此空見。六度即成。若有機緣即坐道場。
斷結成佛。是則空見生六度法界。又觀空見即無明。
無明即空。從無明所生皆不可得。二乘知即空。斷苦
入滅。菩薩即空。誓願旁濟。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
法忍。是則空見生通教法界。又觀此空有無量相。又
知此見從無明生。無明從法性生。法性即如來藏而
為客塵所覆。故修恒沙佛法以顯出之。是則空見生
別教界。觀空即圓可以類解。又見惑浩浩如四十里
水。思惑殘勢如一渧水。見惑盡則名入流。如不入者。
即當以四教諦智分別治之。此四治者。即四念處。何
者。一空見心即三界。三界火宅本由心作。唯三車自
運乃得出耳。三車即三藏中三乘念處。亦是通教三
人共一念處。又是別教方便三念處。真實一種念處。
又圓一實念處。如此九種四念處。是諸念處皆能以
治見得出火宅。昔如來初出。先示三人。各用四念處。
此如法華羊鹿牛車各出火宅。次說三人同修一念
處。如大品是乘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又如大集
三乘俱以無言說道斷煩惱。次說菩薩修次第念處。
此如大品不共般若意。諸念處乘別而未合。後說一
切小大同一念處。此如法華同乘大車直至道場。約
一空見明諸治法。與經論意合。一微塵有大千經卷。
即此旨也○次明不思議境者。一念空見具十法界。
即是法性法性。更非遠物。即是空見之心。淨名云。諸
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當於六十二見中求。三
法不異。一切眾生即菩提。不可復得。即圓淨解脫。五
陰即涅槃。不可復滅。即方便淨解脫。眾生如即佛如。
為性淨解脫。三種一相。本無有異。不縱不橫。圓滿具
足。空見中求。是名不思議境。性自如此。我與眾人俱
不能知。既知之。則慈之悲之。令我與他俱破此見。然
後善巧安心。徧破所執。於單複具足一一句中。知道
滅之通。苦集之塞。又於空見不動。修三十七品。成三
三昧。淨名云。菩薩於諸見不動。又對治助開明證此
空。深識次位不濫上境。內外風塵不能破壞。順道法
愛不生則無頂墮。心心寂滅流入薩婆若海。直至道
場成無上覺。意如前例。
** 第八上慢境(闕)
** 第九二乘境(闕)
** 第十菩薩境(闕)
右正觀十境。
* 果報第八(闕。大意中撮十章略為五意。第三感大果推而廣之。見此果報之旨)
* 起教第九(闕。大意五略。第四裂大網。及攝法中攝一切教。推而廣之。見此起教之旨)
* 指歸第十(闕。大意五。略第五歸大處。推而廣之。見此指歸之旨)
右十大章。初八章即俗而真。果報一章即真而俗。指
歸非真非俗。正觀為默。餘八章為說。指歸非默非說。
又大意至正觀為因。果報為果。指歸非因非果。又自
大意至果報為自行。起教為化他。指歸非自非他。大
意略。八章廣。指歸非廣非略。凡止觀以大乘圓頓為
體。自行為宗。化他為用。法網周密。智印明淨。自凡躋
聖可據而行道。備其文矣。初智者大師。以隋開皇十
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於荊州玉泉寺轉此法輪。頂即
於後私記所說。次至見境。法緣遂止。故後章所闕者
三焉。大法有宗。教有源故。法者諸佛所師。教者眾生
所依。謹備祖述傳授。以示學徒。以正教本。自昔如來
鶴林滅後。法付大迦葉。迦葉結集三藏付阿難。阿難
付商那和修。和修付毱多。毱多付提迦多。提迦多付
彌遮迦。彌遮迦付佛駄難提。難提付佛陀蜜多。蜜多
付脇比丘。脇比丘付富那奢。富那奢付馬鳴。馬鳴付
毗羅。毗羅付龍樹。當馬鳴.龍樹之世。佛法大興。龍樹
付提婆。提婆付羅睺羅。羅睺羅付僧佉難提。難提付
僧佉耶舍。耶舍付鳩摩羅駄。羅駄付闍夜那。夜那付
婆修槃駄。槃駄付摩奴羅。奴羅付鶴勒夜那。夜那付
師子比丘。始迦葉至師子。凡二十三人(未田地與商那和修同時。
故一云二十四人)。法胤遂絕。初龍樹之中興也。以為去佛漸
遠。外道方熾。而諸師各以所見造論釋經。其言詭雜。
學路不一。愍學者失其所從。於是作釋論。大明中道
之要。北齊慧文禪師依論立觀。口傳南嶽思禪師。思
授天台智者大師。於是止觀出焉。南嶽.天台。事具別
傳。
刪定止觀卷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