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記中異義
止觀記中異義
即十非。後番約內外。謂二乘外謂九。非為二邊。雖一
往分折。猶恐前單約內心。後約心境也。師意云。前一
但就十為內外並等。後番[揉-矛+ㄆ]用。後是心對十非簡是。
謂菩提非。
結二十五法中立名者。記將令且下結。師意亦將不
無觀下結。據引經意。但至則及內外觀經。又則盡故
知。將此亦不無觀為立名。由合為一段也。
生起十章末。結云。終至聖人方便。記獨將二乘菩薩
三境對圓方便方。師意但是當教方便。但是當未證
前。又約發時未論入位。故通名方便。圓教通用十境
為方便。不局二乘菩薩為方便也。言方便者。但是二
乘菩薩未證真前為方便。證真了。不名方便亦不論
發。
又私料簡中云。無漏陰轉成法性陰者。記云。滅後界
外受法性身。呼為法性陰。師意。但即身得便是法性。
不待滅後也。
又云。常見之人異念斷者。記將內外凡為異念。經自
釋異念者八也。忍人也。人即忍也。即因也。
又次言先尼小信尚不可得者記云小乘信師意云
但是少信心也。
又矢石者。記云可知。有言兩人共戰他。一用石。一用
矢。戰勝時各言有功。故二人諍其矢石有功。又有言。
六因時。鶽銜矢長一尺八寸墮魏王殿。王命前朝臣
共議。有言矢者。有言石者。故言名與矢石也。時有智
人後來。言。不須此諍。此從衛國來。衛人長大。以用石
為矢也。今不用此意。但取前諍意也。
又安心中法行安心中言。我觀法相。觀睡不除。當為
說止。有大功能。記不別釋。師云。以五停心觀。止是譬
定。似數息觀。止是淨水。似不淨觀。止是大慈。似慈悲
觀。止是大明呪。似十二因緣觀。止是佛。似念佛觀。師
意如此對也。記不釋。
又大經後料簡中言四四十六門者。記不說。師意云。
生門破一切法。生門立一切法。生門亦破亦立。生門
非破非立。餘門乃至滅門亦如是。故有三十十門也。
又會三聶提中言五眾和合故名眾生者。記將證前
法波羅聶提。師意。正是受波羅聶提。五眾是法。既屬
法攝。眾生假名。故屬受也。
又相待假中自作三假云無生法塵者。記云。因成相
續中用觀推之。巳得無生之解。對此無解。故言無生
法塵。師意不爾。但相待中自有三假。言無生法塵者。
即三無為之法是無生法塵也。
又思假中。從若下界貪輕至非貪耶。記云。彼有多並
但引一。故云一並。師意。一並下是止觀家救毗曇意
云。雖如是難。恐失佛意。故云。但佛有時對緣別說。不
應言毗曇全非。故云假名何定。
又破思假中云次第斷及超斷者。記意不引。師意。但
得名處。別言次第者。初用無漏智先斷見。次斷思惟
五品便入滅者。得受斯陀含向名。言超者。初用世智
斷欲界五品思竟。後斷見時即是斷五品思也。故言
超。以世智斷惑弱故。只同次第。斷第一二品後。由受
多家生。故言家家。後例然。
又料簡超不超後瓔珞下。師意是證圓四句。記不說。
又五種不淨後觀心無常中云籠破繫斷去不還者。
記云。無學方名繫斷不還。師意。但是一期命終名繫
斷不還。故云印壞文成也。
又攝十八不共法中。餘五不出。但總結而巳。記但云。
攝在慧及解脫無減中。但粗略對當。
師意。推法界次
第意。將常照三世為三眾生心。不須臾觀而為說法
為無異想。不失先念為慧無減也。餘如文。
言作宗朝義者。記意。諸論但約當教。未若止觀通有
四教。師意不然。但是經共論約宗多少也。此本緣欲
還本國。草草出。不委悉。慮不周施權。與記少乖。亦各
有眉目。後人覽者詳而鏡諸也。
指要鈔(卷上)曰。又云。日本傳來別行十門。題云國清
止觀。和尚錄出。亦云體同等者。未審止觀和尚又
是誰耶。此人深諳一家教不。始錄之本全不錯不。
豈以先死之人遵之為右。所立之事皆可依耶。如
乾淑所錄䆳和尚止觀中異義。乃以三界為無漏。
總中之三可盡遵不。況諸異義。特違輔行。自立巳
見。故皆云記文易見。和尚(云云)。此師又稱第七祖。
故知止觀和尚多是此師。若其是者。則全不可依。
既暗荊溪深旨。必有改易也。又日本教乘脫誤亦
多。唯有別行十不二門則全同(奉先源清)所定之本。他
既曾附示珠指往於彼國。必是依之勘寫爾。設是
舊本。須將義勘。莫可專文。
志磐述曰。指要斥日本乾淑所錄䆳和上止觀中
異義。以三界為無漏總中三者。竊詳䆳師親受止
觀於荊溪。無緣輙創此說。特乾淑輩為此私義。託
䆳師以行之耳。則知日本別行十不二門題曰國
清止觀和上者。皆其國人之依放也。指要又云。他
既曾附示珠指往於彼國。必是依之勘寫。據此又
知國人依奉先所寄之本故。并託止觀和上之名
以行其文也。四明之言。斥乾淑奉先耳。世人不窹。
便謂斥䆳師。請以此義為解。
日本寶地私記云。有記中異義一卷。是道遂和尚
於弘決外引出異義。弟子乾淑聞而述之(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