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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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一曰童蒙止觀,亦名小止觀)

天台山修禪寺沙門智顗述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

教。

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

觀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

惑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策發

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之勝因,觀是智慧之

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

皆具足。故《法華經》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

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當知此之二法,

如車之雙輪,鳥之兩翼;若偏修習,即墮邪倒。

故經云:「若偏修禪定福德,不學智慧,名之曰

愚。偏學知慧,不修禪定福德,名之曰狂。」狂愚

之過,雖小不同,邪見輪轉,蓋無差別;若不均

等,此則行乖圓備,何能疾登極果?故經云:「聲

聞之人,定力多故,不見佛性。十住菩薩,智慧

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諸佛如來,定慧力

等,是故了了見於佛性。」以此推之,止觀豈非

泥洹大果之要門,行人修行之勝路,眾德圓

滿之指歸,無上極果之正體也!

若如是知者,

止觀法門實非淺,故欲接引始學之流輩,開

矇冥而進道,說易行難,豈可廣論深妙!今

略明十意,以示初心行人,登正道之階梯,入

泥洹之等級;尋者當愧為行之難成,毋鄙斯

文之淺近也。若心稱言旨,於一眴間,則智斷

難量,神解莫測;若虛搆文言,情乖所說,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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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取證無由;事等貧人數他財寶,於己何

益者哉!

 具緣第一 訶欲第二 棄蓋第三

 調和第四 方便第五 正修第六

 善發第七 覺魔第八 治病第九

 證果第十

今略舉此十意,以明修止觀者,此是初心學

坐之急要。若能善取其意而修習之,可以安

心免難,發定生解,證於無漏之聖果也。

* 具緣第一

夫發心起行,欲修止觀者,要先外具五緣:

一、持戒清淨。如經中說:「依因此戒,得生諸禪

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應持戒清淨。然有

三種行人持戒不同:

一者、若人未作佛弟子

時,不造五逆;後遇良師,教受三歸五戒,為佛

弟子。若得出家,受沙彌十戒,次受具足戒,作

比丘、比丘尼。從受戒來,清淨護持,無所毀犯;

是名上品持戒人也。當知是人修行止觀,必

證佛法;猶如淨衣,易受染色。

二者、若人受得

戒已,雖不犯重,於諸輕戒,多所毀損。為修定

故,即能如法懺悔,亦名持戒清淨,能生定慧。

如衣曾有垢膩,若能浣淨,染亦可著。

三者、若

人受得戒已,不能堅心護持,輕重諸戒多所

毀犯。依小乘教門,即無懺悔四重之法;若依

大乘教門,猶可滅除。故經云:「佛法有二種健

人:一者、不作諸惡,二者、作已能悔。」

夫欲懺悔

者,須具十法,助成其懺:一者、明信因果;二者、

生重怖畏;三者、深起慚愧;四者、求滅罪方法;

所謂大乘經中,明諸行法,應當如法修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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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發露先罪;六者、斷相續心;七者、起護法心;

八者、發大誓願,度脫眾生;九者、常念十方諸

佛;十者、觀罪性無生。

若能成就如此十法,莊

嚴道場,洗浣清淨,著淨潔衣,燒香散花,於三

寶前,如法修行,一七、三七日,或一月、三月,乃

至經年,專心懺悔所犯重罪,取滅方止。云何

知重罪滅相?若行者如是至心懺悔時,自覺

身心輕利,得好瑞夢;或復覩諸靈瑞異相;或

覺善心開發;或自於坐中覺身如雲如影,因

是漸證,得諸禪境界;或復豁然解悟心生,善

識法相,隨所聞經,即知義趣,因是法喜,心無

憂悔。如是等種種因緣,當知即是破戒障道

罪滅之相。從是已後,堅持禁戒,亦名尸羅清

淨,可修禪定,猶如破壞垢膩之衣,若能補治

浣洗清淨,猶可染著。

若人犯重禁已,恐障禪

定,雖不依諸經修諸行法,但生重慚愧,於三

寶前,發露先罪,斷相續心,端身常坐,觀罪性

空,念十方佛。若出禪時,即須至心燒香禮拜,

懺悔誦戒,及誦大乘經典,障道重罪,自當漸

漸消滅。因此尸羅清淨,禪定開發。故《妙勝定

經》云:「若人犯重罪已,心生怖畏,欲求除滅,若

除禪定,餘無能滅。」是人應當在空閑處,攝心

常坐,及誦大乘經,一切重罪悉皆消滅。諸禪

三昧自然現前。

第二、衣食具足者:衣法有三

種:一者、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足;以

不遊人間,堪忍力成故。二者、如迦葉常受頭

陀法,但畜糞掃三衣,不畜餘長。三者、若多寒

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三衣之外,

畜百一等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若過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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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積聚,則心亂妨道。

次,食法有四種:一者、若

上人大士,深山絕世,草果隨時,得資身者。二

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種

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聖道故。邪命自活

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三、維口食,四、方口

食。邪命之相,如舍利弗為青目女說。三者、阿

蘭若處檀越送食。四者、於僧中潔淨食。有此

等食緣具足,名衣食具足。何以故?無此等緣,

則心不安隱,於道有妨。

第三、得閑居靜處。閑

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閑。無憒鬧故,名之為靜。

有三處可修禪定:一者、深山絕人之處。二者、

頭陀蘭若之處;離于聚落極近三四里,此則

放牧聲絕,無諸憒鬧。三者、遠白衣住處,清淨

伽藍中。皆名閑居靜處。

第四、息諸緣務。有四

意:一、息治生緣務,不作有為事業。二、息人間

緣務,不追尋俗人朋友親戚知識,斷絕人事

往還。三、息工巧技術緣務,不作世間工匠技

術、醫方禁呪卜相書數算計等事。四、息學問

緣務,讀誦聽學等悉皆棄捨。此為息諸緣務。

所以者何?若多緣務,則行道事癈,心亂難攝。

第五、近善知識。善知識有三:一、外護善知識,

經營供養,善能將護行人,不相惱亂。二者、同

行善知識,共修一道,互相勸發,不相擾亂。三

者、教授善知識,以內外方便禪定法門,示教

利喜。

略明五種緣務竟。

* 訶欲第二

所言訶欲者,謂五欲也。凡欲坐禪,修習止觀,

必須訶責。五欲者:是世間色、聲、香、味、觸;常能

誑惑一切凡夫,令生愛著。若能深知過罪,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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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親近,是名訶欲。

一、訶色欲者,所謂:男女形

貌端嚴,修目長眉,朱唇素齒;及世間寶物,青

黃赤白,紅紫縹綠,種種妙色;能令愚人見則

生愛,作諸惡業。如頻婆娑羅王,以色欲故,身

入敵國,在婬女阿梵波羅房中;優填王以色

染故,截五百仙人手足;如此等種種過罪。

二、

訶聲欲者,所謂:箜篌箏笛、絲竹金石音樂之

聲;及男女歌詠讚誦等聲;能令凡夫聞即染

著,起諸惡業。如五百仙人雪山住,聞甄陀羅

女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亂。如是等種種因

緣,知聲過罪。

三、訶香欲者,所謂:男女身香,世

間飲食馨香,及一切薰香等;愚人不了香相,

聞即愛著,開結使門。如一比丘在蓮華池邊,

聞華香氣,心生愛樂,池神即大訶責:「何故偷

我香氣?」以著香故,令諸結使臥者皆起。如是

等種種因緣,知香過罪。

四、訶味欲者,所謂:苦、

酸、甘、辛、鹹、淡等種種飲食肴膳美味,能令凡

夫心生染著,起不善業。如一沙彌染著酪味,

命終之後,生在酪中,受其蟲身。如是等種種

因緣,知味過罪。

五、訶觸欲者,男女身分柔軟

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諸好觸。愚人無

智,為之沈沒,起障道業。如一角仙因觸欲故,

遂失神通,為婬女騎頸。如是等種種因緣,知

觸過罪。

如上訶欲之法,出《摩訶衍論》中說。復

云:「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猶求之不已。」

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益薪,其焰轉熾。五

欲無樂,如狗嚙枯骨。五欲增諍,如鳥競肉。五

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賤毒蛇。五

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假借須臾,如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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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火。智者思之,亦如怨賊。世人愚惑,貪著五

欲,至死不捨,後受無量苦惱。

此五欲法,與畜

生同有;一切眾生,常為五欲所使,名欲奴僕;

坐此弊欲,沈墮三塗。我今修禪,復為障蔽,此

為大賊,急當遠之。如禪經偈中說:

「 「生死不斷絕,

 貪欲嗜味故。

 養冤入丘塚,

 虛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淨。

 如廁蟲樂糞,

 愚人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樂;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 棄蓋第三

所言棄蓋者,謂五蓋也。

一、棄貪欲蓋。前說外

五塵中生欲,今約內意根中生欲。謂:行者端

坐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

生長。覺已應棄。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

發,尚能燒身;況復心生欲火,而不燒諸善法?

貪欲之人,去道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種惱

亂住處。若心著欲,無由近道。如除蓋偈說:

「 「入道慚愧人,

 持鉢福眾生,

 云何縱塵欲?

 沈沒於五情。

 已捨五欲樂,

 棄之而不顧,

 如何還欲得?

 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

 得時多怖畏,

 失時懷熱惱,

 一切無樂處。

 諸欲患如是,

 以何能捨之?

 得深禪定樂,

 即不為所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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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

因緣,法樂之冤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

府藏。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

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未來亦如

是,是為九惱。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

生故,便起心惱彼。如是瞋覺覆心,故名為蓋。

當急棄之,無令增長。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 「何物殺安樂?

 何物殺無憂?

 何物毒之根?

 吞滅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 「殺瞋則安樂,

 殺瞋則無憂,

 瞋為毒之根,

 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滅除之,令心清淨。

三、

棄睡眠蓋。內心昏闇名為睡;五情闇蔽,放恣

支節,委臥睡熟為眠。以是因緣,名為睡眠蓋。

能破今世後世實樂法心,及後世生天及涅

槃樂。如是惡法,最為不善。何以故?諸餘蓋情,

覺故可除;睡眠如死,無所覺識;以不覺故,難

可除滅。如佛諸菩薩訶睡眠弟子偈曰:

「 「汝起勿抱臭屍臥,

 種種不淨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體。

 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

 災害垂至安可眠?

 結賊不滅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臨陣兩刃間。

 爾時云何安可眠?

 眠為大闇無所見,

 日日欺誑奪人明;

 以眠覆心無所見,

 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種種因緣,訶睡眠蓋。警覺無常,減損

睡眠,令無昏覆。若昏睡心重,當用禪鎮杖却

之。

四、棄掉悔蓋。掉有三種:一者、身掉:身好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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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諸雜戲謔,坐不暫安。二者、口掉:好喜吟咏,

競諍是非,無益戲論,世間語言等。三者、心掉:

心情放逸,縱意攀緣,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

惡覺觀等,名為心掉。掉之為法,破出家人心。

如人攝心,猶不能定,何況掉散?掉散之人,如

無鉤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制。如偈說:

「 「汝已剃頭著染衣,

 執持瓦鉢行乞食,

 云何樂著戲掉法?

 放逸縱情失法利!」」

既失法利,又失世樂;覺其過已,當急棄之。

者,悔能成蓋。若掉無悔,則不成蓋。何以故?掉

時未在緣中故。後欲入定時,方悔前所作,憂

惱覆心,故名為蓋。但悔有二種:一者、因掉後

生悔,如前所說。二者、如作大重罪人,常懷怖

畏,悔箭入心,堅不可拔。如偈說:

「 「不應作而作,

 應作而不作,

 悔惱火所燒,

 後世墮惡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復憂,

 如是心安樂,

 不應常念著。

 若有二種悔,

 若應作不作,

 不應作而作,

 是則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諸惡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五、棄疑蓋者,以疑覆心故,於諸法中不得信

心。信心無故,於佛法中空無所獲。譬如有人

入於寶山,若無有手,無所能取。然則疑過甚

多,未必障定,今正障定。

疑者,有三種:一者、疑

自。而作是念:「我諸根闇鈍,罪垢深重,非其人

乎?」自作此疑,定法終不得發。若欲修定,勿當

自輕,以宿世善根難測故。二者、疑師。「彼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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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相貌如是,自尚無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

即為障定。欲除之法,如《摩訶衍論》中說:「如臭

皮囊中金,以貪金故,不可棄其臭囊。」行者亦

爾,師雖不清淨,亦應生佛想。三、疑法。世人多

執本心,於所受法不能即信、敬心受行。若心

生猶豫,即法不染心。何以故?疑障之義,如偈

中說:

「 「如人在岐路,

 疑惑無所趣,

 諸法實相中,

 疑亦復如是。

 疑故不勤求,

 諸法之實相。

 見疑從癡生,

 惡中之惡者。

 善不善法中,

 生死及涅槃,

 定實真有法,

 於中莫生疑。

 汝若懷疑惑,

 死王獄吏縛,

 如師子摶鹿,

 不能得解脫。

 在世雖有疑,

 當隨喜善法,

 譬如觀岐道,

 利好者應逐。」」

佛法之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法,終

無所獲。如是種種因緣,覺知疑過,當急棄之。

問曰:「不善法廣,塵數無量,何故但棄五法?」

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為根本,

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一、貪欲蓋,即貪

毒。二、瞋恚蓋,即瞋毒。三、睡眠及疑,此二法

是癡毒。四、掉悔,即是等分攝。合為四分煩惱

:一中有二萬一千,四中合為八萬四千。是故,

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

等種種因緣,棄於五蓋。譬如負債得脫,重病

得差;如饑餓之人,得至豐國;如於惡賊中,得

自免濟,安隱無患。行者亦如是,除此五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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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隱,清涼快樂。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煙、塵、

雲、霧、羅睺阿修羅手障,則不能明照。人心五

蓋,亦復如是。」

* 調和第四

夫行者初學坐禪,欲修十方三世佛法者,應

當先發大誓願,度脫一切眾生,願求無上佛

道。其心堅固,猶如金剛,精進勇猛,不惜身命。

若成就一切佛法,終不退轉。然後坐中正念

思惟一切諸法真實之相,所謂善、不善、無記

法,內外根塵妄識一切有漏煩惱法,三界有

為生死因果法,皆因心有。故《十地經》云:「三界

無別有,唯是一心作。若知心無性,則諸法不

實。」心無染著,則一切生死業行止息。作是觀

已,乃應如次起行修習也。

云何名調和?今借

近譬,以況斯法。如世間陶師,欲造眾器,先須

善巧調泥,令使不彊不懦,然後可就輪繩。亦

如彈琴,前應調絃,令寬急得所,方可入弄,出

諸妙曲。行者修心,亦復如是。善調五事,必使

和適,則三昧易生。有所不調,多諸妨難,善根

難發。

一、調食者,夫食之為法,本欲資身進道;

食若過飽,則氣急身滿,百脈不通,令心閉塞,

坐念不安;若食過少,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

此二皆非得定之道。若食穢觸之物,令人心

識昏迷;若食不宜之物,則動宿病,使四大違

反。此為修定之初,須深慎之也。故經云:「身安

則道隆,飲食知節量;常樂在空閑,心靜樂精

進;是名諸佛教。」

二、調睡眠者:夫眠是無明惑

覆,不可縱之。若其眠寐過多,非唯廢修聖法,

亦復喪失功夫,而能令心闇昧,善根沈沒。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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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無常,調伏睡眠,令神氣清白,念心明淨,

如是乃可棲心聖境,三昧現前。故經云:「初夜

後夜,亦勿有廢。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

無所得也。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

度,勿睡眠也。」

三、調身,四、調息,五、調心,此三應

合用,不得別說;但有初中後方法不同,是則

入住出相有異也。

夫初欲入禪調身者,行人

欲入三昧,調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進止,動

靜運為,悉須詳審。若所作麁獷,則氣息隨麁;

以氣麁故,則心散難錄;兼復坐時煩憒,心不

恬怡。身雖在定外,亦須用意逆作方便,後入

禪時,須善安身得所。

初至繩床,即須先安坐

處,每令安穩,久久無妨。

次當正脚,若半跏坐,

以左脚置右脚上,牽來近身,令左脚指與右

髀齊,右脚指與左髀齊。若欲全跏,即正右脚

置左脚上。

次解寬衣帶周正,不令坐時脫落。

次當安手,以左手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對,

頓置左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

次當正身,

先當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似按

摩法,勿令手足差異。如是已,則端直,令脊骨

勿曲勿聳。

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偏不

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

次當口吐濁氣,吐氣

之法,開口放氣,不可令麁急,以之綿綿,恣氣

而出,想身分中百脈不通處,放息隨氣而出。

閉口,鼻納清氣。如是至三。若身息調和,但一

亦足。

次當閉口,唇齒纔相拄著,舌向上齶。

當閉眼,纔令斷外光而已。

當端身正坐,猶如

奠石;無得身首四肢切爾搖動。

是為初入禪

定調身之法。舉要言之:不寬、不急、是身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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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入禪調息法者,息有四種相:一、風,二、喘,

三、氣,四、息。前三為不調相,後一為調相。云何

為風相?坐時則鼻中息出入覺有聲,是風也。

云何喘相?坐時息雖無聲,而出入結滯不通,

是喘相也。云何氣相?坐時息雖無聲,亦不結

滯,而出入不細,是氣相也。云何息相?不聲不

結不麁,出入綿綿,若存若亡,資神安隱,情抱

悅豫,此是息相也。守風則散,守喘則結,守氣

則勞,守息即定。坐時有風、喘、氣三相,是名不

調;而用心者,復為心患,心亦難定。若欲調之,

當依三法:一者、下著安心,二者、寬放身體,三

者、想氣遍毛孔出入通同無障。若細其心,令

息微微然。息調則眾患不生,其心易定。是名

行者初入定時調息方法。舉要言之:不澁不

滑,是調息相也。

五、初入定時調心者,有三義:

一、入,二、住,三、出。

初入有二義:一者、調伏亂想,

不令越逸;二者、當令沈浮寬急得所。何等為

沈相?若坐時心中昏暗,無所記錄,頭好低垂,

是為沈相。爾時當繫念鼻端,令心住在緣中,

無分散意,此可治沈。何等為浮相?若坐時心

好飄動,身亦不安,念外異緣,此是浮相。爾時

宜安心向下,繫緣臍中,制諸亂念;心即定住,

則心易安靜。舉要言之:不沈不浮,是心調相。

其定心亦有寬急之相:定心急病相者,由坐

中攝心用念,因此入定,是故上向胸臆急痛;

當寬放其心,想氣皆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寬

病相者,覺心志散慢,身好逶迤;或口中涎流;

或時闇晦。爾時應當歛身急念,令心住緣中;

身體相持,以此為治。心有澁滑之相,推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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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為初入定調心方法。

夫入定本是從麁

入細,是以身既為麁,息居其中,心最為細

靜。調麁就細,令心安靜,此則人定初方便也。

是名初入定時調二事也。

二、住坐中調三事

者,行人當於一坐之時,隨時長短,十二時、或

經一時,或至二三時,攝念用心,是中應須善

識身息心三事調不調相。若坐時向雖調身

竟,其身或寬或急,或偏或曲,或低或昂,身不

端直,覺已隨正,令其安隱;中無寬急,平直正

住。

復次,一坐之中,身雖調和,而氣不調和。不

調和相者,如上所說,或風、或喘、或復氣急,身

中脹滿,當用前法隨而治之,每令息道綿綿,

如有如無。

次一坐中,身息雖調,而心或浮沈

寬急不定。爾時若覺,當用前法,調令中適。

三事,的無前後,隨不調者而調適之,令一坐

之中,身息及心三事調適,無相乖越,和融不

二。此則能除宿患,妨障不生,定道可剋。

三、出

時調三事者,行人若坐禪將竟,欲出定時,應

前放心異緣,開口放氣,想從百脈隨意而散,

然後微微動身。次動肩、膊及手、頭、頸。次動二

足,悉令柔軟。次以手遍摩諸毛孔。次摩手令

煖,以揜兩眼,然後開之。待身熱稍歇,方可隨

意出入。若不爾者,坐或得住心,出既頓促,則

細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頭痛,百骨節彊,猶

如風勞。於後坐中,煩躁不安。是故心欲出定,

每須在意。此為出定調身、息、心方法,以從細

出麁故。是名善入、住、出。如偈說:

「 「進止有次第,

 麁細不相違;

 譬如善調馬,

 欲住而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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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云:「此大眾諸菩薩等,已於無量千萬

億劫,為佛道故,勤行精進,善入住出無量百

千萬億三昧,得大神通。久修梵行,善能次第

習諸善法。」

* 方便行第五

夫修止觀,須具方便法門,有其五法:

一者、

欲。欲離世間一切妄想顛倒,欲得一切諸禪

智慧法門故。亦名為志,亦名為願,亦名為好,

亦名為樂。是人志願好樂一切諸深法門故,

故名為欲。如佛言曰:「一切善法,欲為其本。」

者、精進。堅持禁戒,棄於五蓋,初夜後夜專精

不廢;譬如鑽火未熱,終不休息,是名精進善

道法。

三者、念。念世間為欺誑可賤,念禪定為

尊重可貴。若得禪定,即能具足發諸無漏智,

一切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是為可

貴,故名為念。

四者、巧慧。籌量世間樂、禪定

智慧樂,得失輕重。所以者何?世間之樂,樂少

苦多,虛誑不實,是失、是輕。禪定智慧之樂,無

漏、無為,寂然閑曠,永離生死,與苦長別,是得、

是重。如是分別,故名巧慧。

五者、一心分明。明

見世間可患可惡,善識定慧功德可尊可貴。

爾時應當一心決定修行止觀,心如金剛,天

魔外道不能沮壞。設使空無所獲,終不回易,

是名一心。譬如人行,先須知道通塞之相,然

後決定一心涉路而進,故說巧慧一心。經云:

「非智不禪,非禪不智。」義在此也。

* 正修行第六

修止觀者,有二種:一者、於坐中修,二者、歷緣

對境修。

一、於坐中修止觀者,於四威儀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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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皆得;然學道者坐為勝,故先約坐以明止

觀。略出五意不同:

一、對治初心麁亂修止觀,

所謂:行者初坐禪時,心麁亂故,應當修止以

除破之。止若不破,即應修觀。故云對破初

心麁亂修止觀。

今明修止觀有二意:

一者、修

止,自有三種:一者、繫緣守境止,所謂繫心鼻

端臍間等處,令心不散故。經云:「繫心不放逸。

亦如猿著鎖。」二者、制心止,所謂隨心所起即

便制之,不令馳散。故經云:「此五根者,心為其

主;是故汝等,當好止心。」此二種皆是事相,不

須分別。三者、體真止,所謂隨心所念一切諸

法,悉知從因緣生,無有自性,則心不取。若心

不取,則妄念心息,故名為止。如經中說云:

「 「一切諸法中,

 因緣空無主。

 息心達本源,

 故號為沙門。」」

行者於初坐禪時,隨心所念一切諸法,念念

不住,雖用如上體真止,而妄念不息,當反觀

所起之心,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至,三

際窮之,了不可得。不可得法,則無有心。若無

有心,則一切法皆無。行者雖觀心不住,皆無

所有,而非無剎那任運覺知念起。又,觀此心

念,以內有六根、外有六塵,根塵相對,故有識

生;根塵未對,識本無生。觀生如是,觀滅亦然,

生滅名字,但是假立。生滅心滅,寂滅現前,了

無所得,是所謂涅槃空寂之理;其心自止。《起

信論》云:「若心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

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

相,念念不可得。」謂初心修學,未便得住;抑之

令住,往往發狂。如學射法,久習方中矣。

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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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觀,有二種:一者、對治觀:如不淨觀對治貪

欲,慈心觀對治瞋恚,界分別觀對治著我,數

息觀對治多尋思等,此不分別也。二者、正觀:

觀諸法無相,並是因緣所生;因緣無性,即是

實相。先了所觀之境一切皆空,能觀之心自

然不起。前後之文,多談此理,請自詳之。如經

偈中說:

「 「諸法不牢固,

 常在於念中;

 已解見空者,

 一切無想念。」」

二、對治心沈浮病修止觀。行者於坐禪時,其

心闇塞,無記瞪瞢,或時多睡,爾時應當修觀

照了。若於坐中其心浮動,輕躁不安,爾時應

當修止止之。是則略說對治心沈浮病修止

觀相。但須善識藥病相對用之,一一不得於

對治有乖僻之失。

三、隨便宜修止觀。行者於

坐禪時,雖為對治心沈故,修於觀照,而心不

明淨,亦無法利,爾時當試修止止之。若於止

時,即覺身心安靜,當知宜止,即應用止安心。

若於坐禪時,雖為對治心浮動故修止,而心

不住,亦無法利,當試修觀。若於觀中,即覺

心神明淨,寂然安隱,當知宜觀,即當用觀安

心。是則略說隨便宜修止觀相。但須善約便

宜修之,則心神安隱,煩惱患息,證諸法門也。

四、對治定中細心修止觀。所謂行者先用止

觀對破麁亂,亂心既息,即得入定。定心細故,

覺身空寂,受於快樂,或利便心發,能以細心

取於偏邪之理。若不知定心止息虛誑,必生

貪著,若生貪著,執以為實;若知虛誑不實,即

愛見二煩惱不起,是為修止。雖復修止,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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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著愛見,結業不息,爾時應當修觀,觀於定

中細心。若不見定中細心,即不執著定見。若

不執著定見,則愛見煩惱業悉皆摧滅,是名

修觀。此則略說對治定中細心修止觀相。分

別止觀方法,並同於前,但以破定見微細之

失為異也。

五、為均齊定慧修止觀。行者於坐

禪中,因修止故,或因修觀,而入禪定。雖得入

定,而無觀慧,是為癡定,不能斷結。或觀慧微

少,即不能發起真慧,斷諸結使,發諸法門。爾

時應當修觀破析,則定慧均等,能斷結使,證

諸法門。行者於坐禪時,因修觀故,而心豁然

開悟,智慧分明,而定心微少,心則動散,如風

中燈,照物不了,不能出離生死,爾時應當復

修於止。以修止故,則得定心,如密室中燈,則

能破暗,照物分明。是則略說均齊定慧二法

修止觀也。行者若能如是於端身正坐之中,

善用此五番修止觀意,取捨不失其宜,當知

是人善修佛法;能善修故,必於一生不空過

也。

復次,第二、明歷緣對境修止觀者。端身常

坐,乃為入道之勝要;而有累之身,必涉事緣。

若隨緣對境而不修習止觀,是則修心有間

絕,結業觸處而起,豈得疾與佛法相應?若於

一切時中,常修定慧方便,當知是人必能通

達一切佛法。

云何名歷緣修止觀?所言緣者,

謂六種緣:一、行,二、住,三、坐,四、臥,五、作作(下祖臥切),六、

言語。云何名對境修止觀?所言境者,謂六塵

境:一、眼對色,二、耳對聲,三、鼻對香,四、舌對

味,五、身對觸,六、意對法。行者約此十二事中

修止觀故,名為歷緣對境修止觀也。

一、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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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行時,應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欲行?為

煩惱所使,及不善無記事行,即不應行。若非

煩惱所使,為善利益如法事,即應行。」云何行

中修止?若於行時,即知:因於行故,則有一切

煩惱善惡等法,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法,皆

不可得,則妄念心息,是名修止。云何行中修

觀?應作是念:「由心動身,故有進趣,名之為

行。因此行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即當

反觀行心,不見相貌。當知行者及行中一切

法,畢竟空寂,是名修觀。

二、住者。若於住時,應

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欲住?若為諸煩惱及

不善無記事住,即不應住。若為善利益事,即

應住。」云何住中修止?若於住時,即知:因於住

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了知住心及住

中一切法,皆不可得,則妄念心息,是名修止。

云何住中修觀?應作是念:「由心駐身,故名為

住。因此住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則當

反觀住心,不見相貌。當知住者及住中一切

法,畢竟空寂,是名修觀。

三、坐者。若於坐時,應

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欲坐?若為諸煩惱及

不善無記事等,即不應坐。為善利益事,則應

坐。」云何坐中修止?若於坐時,則當了知因於

坐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而無一法可

得,則妄念不生,是名修止。云何坐中修觀?

應作是念:「由心所念,壘脚安身,因此則有一

切善惡等法,故名為坐。」反觀坐心,不見相貌。

當知坐者及坐中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修

觀。

四、臥者。於臥時,應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

欲臥?若為不善放逸等事,則不應臥,若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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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四大故臥,則應如師子王臥。」云何臥中修

止?若於寢息,則當了知:因於臥故,則有一切

善惡等法,而無一法可得;則妄念不起,是名

修止。云何臥中修觀?應作是念:「由於勞乏,即

便昏闇,放縱六情,因此則有一切煩惱善惡

等法。」即當反觀臥心,不見相貌。當知臥者及

臥中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修觀。

五、作者。若

作時,應作是念:「我今為何等事,欲如此作?若

為不善無記等事,即不應作。若為善利益事,

即應作。」云何名作中修止?若於作時,即當了

知:因於作故,則有一切善惡等法,而無一法

可得,則妄念不起,是名修止。云何名作時修

觀?應作是念:「由心運於身手,造作諸事,因此

則有一切善惡等法,故名為作。」反觀作心,不

見相貌。當知作者及作中一切法,畢竟空寂,

是名修觀。

六、語者。若於語時,應作是念:「我

今為何等事欲語?若隨諸煩惱,為論說不善

無記等事而語,即不應語。若為善利益事,即

應語。」云何名語中修止?若於語時,即知因此

語故,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了知語心及

語中一切煩惱善不善法,皆不可得,則妄念

心息,是名修止。云何語中修觀?應作是念:「由

心覺觀,鼓動氣息,衝於咽喉、唇、舌、齒㗁,故出

音聲語言。因此語故,則有一切善惡等法,故

名為語。」反觀語心,不見相貌。當知語者及語

中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修觀。

如上六義修

習止觀,隨時相應用之;一一皆有前五番修

止觀意,如上所說。

次,六根門中修止觀者:

一、

眼見色時修止者。隨見色時,如水中月,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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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實。若見順情之色,不起貪愛;若見違情之

色,不起瞋惱;若見非違非順之色,不起無明

及諸亂想,是名修止。云何名眼見色時修觀?

應作是念:「隨有所見,即相空寂。所以者何?於

彼根塵空明之中,各無所見,亦無分別,和合

因緣,出生眼識,次生意識,即能分別種種諸

色。因此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即當反觀

念色之心,不見相貌。當知見者及一切法,畢

竟空寂,是名修觀。

二、耳聞聲時修止者。隨所

聞聲,即知聲如響相。若聞順情之聲,不起愛

心;違情之聲,不起瞋心;非違非順之聲,不起

分別心;是名修止。云何聞聲中修觀?應作是

念:「隨所聞聲,空無所有,但從根塵和合,生於

耳識;次意識生,強起分別。因此即有一切煩

惱善惡等法,故名聞聲。」反觀聞聲之心,不見

相貌。當知聞者及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為

觀。

三、鼻嗅香時修止者。隨所聞香,即知如焰

不實,若聞順情之香,不起著心;違情之臭,不

起瞋心;非違非順之香,不生亂念,是名修止。

云何名聞香中修觀?應作是念:「我今聞香,虛

誑無實。所以者何?根塵合故,而生鼻識;次生

意識,強取香相。因此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

法,故名聞香。」反觀聞香之心,不見相貌。當

知聞香及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修觀。

四、舌

受味時修止者。隨所受味,即知如於夢幻中

得味。若得順情美味,不起貪著;違情惡味,不

起瞋心;非違非順之味,不起分別意想,是名

修止。云何名舌受味時修觀?應作是念:「今所

受味,實不可得。所以者何?內外六味,性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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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因內舌根和合,則舌識生。次生意識,強取

味相。因此則有一切煩惱善惡等法。」反觀緣

味之識,不見相貌。當知受味者及一切法,畢

竟空寂,是名修觀。

五、身受觸時修止者。隨所

覺觸,即知如影,幻化不實。若受順情樂觸,不

起貪著;若受違情苦觸,不起瞋惱;受非違非

順之觸,不起憶想分別,是名修止。云何身受

觸時修觀?應作是念:「輕重、冷煖、澁滑等法,名

之為觸;頭等六分,名之為身。觸性虛假,身亦

不實;和合因緣,即生身識。次生意識,憶想分

別苦樂等相,故名受觸。」反觀緣觸之心,不見

相貌。當知受觸者及一切法,畢竟空寂,是名

修觀。

六、意知法中修止觀相,如初坐中已明

訖。

自上依六根修止觀相,隨所意用而用

之,一一具上五番之意,是中已廣分別,今不

重辨。

行者若能於行住坐臥見聞覺知等一

切處中修止觀者,當知是人真修摩訶衍道。

如《大品經》云:「佛告須菩提:『若菩薩行時知行、

坐時知坐,乃至服僧伽梨,視眴一心,出入禪

定,當知是人名菩薩摩訶衍。』」復次,若人能如

是一切處中修行大乘,是人則於世間最勝、

最上、無與等者。釋論偈中說:

「 「閑坐林樹間,

 寂然滅諸惡,

 憺怕得一心,

 斯樂非天樂。

 人求世間利,

 名衣好床褥,

 斯樂非安隱,

 求利無厭足。

 衲衣在空閑,

 動止心常一,

 自以智慧明,

 觀諸法實相;

 種種諸法中,

 皆以等觀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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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慧心寂然,

 三界無倫匹。」」

* 善根發第七

行者若能如是從假入空觀中善修止觀者,

則於坐中身心明淨,爾時當有種種善根開

發,應須識知。

今略明善根發相,有二種不

同:

一、外善根發相。所謂:布施、持戒、孝順父母

尊長,供養三寶,及諸聽學等善根開發。此是

外事,若非正修,與魔境相濫,今不分別。

二、內

善根發相。所謂諸禪定法門善根開發有三

種意:

第一、明善根發相。有五種不同:

一、息道

善根發相。行者善修止觀故,身心調適,妄念

止息。因是自覺其心漸漸入定,發於欲界及

未到地等定,身心泯然空寂,定心安隱。於此

定中,都不見有身心相貌。於後或經一坐、二

坐,乃至一日、二日,一月、二月,將息不得,不退

不失。即於定中,忽覺身心運動,八觸而發者,

所謂覺身痛、痒、冷、煖、輕、重、澁、滑等。當觸發時,

身心安定,虛微悅豫,快樂清淨,不可為喻,是

為知息道根本禪定善根發相。行者或於欲

界未到地中,忽然覺息出入長短,遍身毛孔

皆悉虛疎,即以心眼見身內三十六物,猶如

開倉見諸麻豆等,心大驚喜,寂靜安快,是

為隨息特勝善根發相。

二、不淨觀善根發相。

行者若於欲界未到地定,於此定中,身心虛

寂,忽然見他男女身死,死已膖脹,爛壞,蟲膿

流出;見白骨狼藉,其心悲喜,厭患所愛,此

為九想善根發相。或於靜定之中,忽然見內

身不淨,外身膖脹狼藉,自身白骨從頭至足

節節相拄,見是事已,定心安隱,驚悟無常,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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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五欲,不著我人,此是背捨善根發相。或於

定心中,見於內身及外身,一切飛禽走獸,衣

服飲食,屋舍山林,皆悉不淨,此為大不淨善

根發相。

三、慈心善根發相。行者因修止觀故,

若得欲界未到地定,於此定中,忽然發心慈念

眾生,或緣親人得樂之相,即發深定,內心悅

樂清淨,不可為喻。中人、怨人,乃至十方五道

眾生,亦復如是。從禪定起,其心悅樂,隨所

見人,顏色常和,是為慈心善根發相。悲、喜、捨

心發相,類此可知也。

四、因緣觀善根發相。行

者因修止觀故,若得欲界未到地,身心靜定,

忽然覺悟心生,推尋三世無明、行等諸因緣

中,不見人我,即離斷常,破諸執見,得定安隱,

解慧開發,心生法喜,不念世間之事,乃至五

陰、十二處、十八界中分別亦如是,是為因緣

觀善根發相。

五、念佛善根發相。行者因修止

觀故,若得欲界未到地定,身心空寂,忽然憶

念諸佛功德相好不可思議,所有十力、無畏、

不共、三昧、解脫等法不可思議,神通變化、無

礙說法、廣利眾生、不可思議;如是等無量功

德不可思議。作是念時,即發愛敬心生,三昧

開發,身心快樂,清淨安隱,無諸惡相,從禪定

起,身體輕利,自覺功德巍巍,人所愛敬,是為

念佛三昧善根發相。

復次,行者因修止觀故,

若得身心澄淨,或發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世

間可厭、食不淨相、死離盡想,念佛、法、僧、戒、捨、

天,念處、正勤、如意、根、力、覺、道、空、無相、無作,六

度諸波羅蜜,神通變化等,一切法門發相,是

中應廣分別。故經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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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真偽者,有二:

一者、辨邪偽禪發相。行者

若發如上諸禪時,隨因所發之法,或身搔動,

或時身重如物鎮壓,或時身輕欲飛,或時如

縛,或時逶迤垂熟,或時煎寒,或時壯熱,或見

種種諸異境界,或時其心闇蔽,或時起諸惡

覺,或時念外散亂諸雜善事,或時歡喜躁動,

或時憂愁悲思,或時惡觸身毛驚竪,或時大

樂昏醉;如是種種邪法,與禪俱發,名為邪偽。

此之邪定,若人愛著,即與九十五種鬼神法

相應,多好失心顛狂;或時諸鬼神等,知人念

著其法,即加勢力,令發諸邪定邪智,辯才神

通,惑動世人。凡愚見者,謂得道果,皆悉信伏,

而其內心顛倒,專行鬼法,惑亂世間。是人命

終,永不值佛,還墮鬼神道中。若坐時多行惡

法,即墮地獄。行者修止觀時,若證如是等禪,

有此諸邪偽相,當即却之。云何却之?若知

虛誑,正心不受不著,即當謝滅。應用正觀破

之,即當滅矣。

二者、辨真正禪發相。行者若於

坐中發諸禪時,無有如上所說諸邪法等,隨

一一禪發時,即覺與定相應,空明清淨,內心

喜悅;憺然快樂,無有覆蓋;善心開發,信敬增

長;智鑒分明,身心柔軟;微妙虛寂,厭患世間;

無為無欲,出入自在;是為正禪發相。譬如與

惡人共事,恒相觸惱;若與善人共事,久見其

美。分別邪正二種禪發之相,亦復如是。

三、明

用止觀長養諸善根者。若於坐中諸善根發

時,應用止觀二法修令增進。若宜用止、則以

止修之;若宜用觀,則以觀修之。具如前說略

示大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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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知魔事第八

梵音魔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行

人智慧之命,是故名之為惡。魔事者,如佛以

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常以破

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正

道,是故道高方知魔盛。仍須善識魔事,但有

四種:一、煩惱魔,二、陰入界魔,三、死魔,四、鬼神

魔。三種皆是世間之常事,及隨人自心所生,

當須自心正除遣之,今不分別。鬼神魔相,此

事須知,今當略說。

鬼神魔有三種:

一者、精

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女、老

宿之形,乃至可畏身等非一,惱惑行人。此諸

精魅,欲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

於寅時來者,必是虎獸等;若於卯時來者,必

是兔、鹿等;若於辰時來者,必是龍、鼈等;若於

已時來者,必是蛇、蟒等;若於午時來者,必是

馬、驢、駝等;若於未時來者,必是羊等;若於申

時來者,必是猿猴等;若於酉時來者,必是鷄、

烏等;若於戌時來者,必是狗、狼等;若於亥時

來者,必是猪等;子時來者,必是鼠等;丑時來

者,必是牛等。行者若見常用此時來,即知其

獸精,說其名字訶責,即當謝滅。

二者、堆剔鬼。

亦作種種惱觸行人——或如蟲蝎緣人頭面,鑽

刺熠熠;或擊櫪人兩腋下;或乍抱持於人;或

言說音聲喧閙;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

惱行人。應即覺知,一心閉目,陰而罵之,作是

言:「我今識汝,汝是閻浮提中食火臭香偷臘

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

出家人,應誦戒本;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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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去。如是若作種種留難

惱人相貌,及餘斷除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三者、魔惱。是魔多化作三種五塵境界相來

破善心:一、作違情事,則可畏五塵令人恐懼。

二、作順情事,則可愛五塵令人心著。三、非違

非順事,則平等五塵動亂行者。是故魔名殺

者;亦名華箭;亦名五箭,射人五情故。名色中

作種種境界,惑亂行人。作順情境者,或作

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愛之境,令

人心著。作違情境界者,或作虎狼師子羅剎

之形,種種可畏之像,來怖行人。作非違非順

境者,則平常之事,動亂人心,令失禪定,故名

為魔。或作種種好惡之音聲,作種種香臭之

氣,作種種好惡之味,作種種苦樂境界來觸

人身,皆是魔事。其相眾多,今不具說。舉要言

之:若作種種五塵,惱亂於人,令失善法,起

諸煩惱,皆是魔軍。以能破壞平等佛法,令起

貪欲、憂愁、瞋恚、睡眠等諸障道法。如經偈中

說:

「 「欲是汝初軍,

 憂愁為第二,

 飢渴第三軍,

 渴愛為第四,

 睡眠第五軍,

 怖畏為第六,

 疑悔第七軍,

 瞋恚為第八,

 利養虛稱九,

 自高慢人十,

 如是等眾軍,

 壓沒出家人。

 我以禪智力,

 破汝此諸軍;

 得成佛道已,

 度脫一切人。」」

行者既覺知魔事,即當却之。却法有二:一者、

修止却之。凡見一切外諸惡魔境,悉知虛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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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憂不怖,亦不取不捨,妄計分別。息心寂然,

彼自當滅。二者、修觀却之。若見如上所說種

種魔境,用止不去,即當反觀能見之心,不見

處所,彼何所惱?如是觀時,尋當滅謝。若遲

遲不去,但當正心,勿生懼想,不惜軀命,正念

不動。知魔界如即佛界如,若魔界如、佛界如,

一如無二如。如是了知,則魔界無所捨,佛界

無所取,佛法自當現前,魔境自然消滅。

復次,

若見魔境不謝,不須生憂;若見滅謝,亦勿生

喜。所以者何?未曾見有人坐禪見魔化作虎

狼來食人,亦未曾見魔化作男女來為夫婦。

當其幻化,愚人不了,心生驚怖及起貪著,因

是心亂,失定發狂,自致其患,皆是行人無智

受患,非魔所為。若諸魔境惱亂行人,或經年

月不去,但當端心正念堅固,不惜身命,莫懷

憂懼,當誦大乘方等諸經治魔呪,默念誦之。

存念三寶。若出禪定,亦當誦呪自防,懺悔慚

愧,及誦波羅提木叉。邪不干正,久久自滅。魔

事眾多,說不可盡,善須識之。

是故,初心行人,

必須親近善知識,為有如此等難事,是魔入

人心,能令行者心神狂亂,或喜、或憂,因是成

患致死。或時令得諸邪禪定智慧神通陀羅

尼,說法教化,人皆信伏,後即壞人出世善事,

及破壞正法。如是等,諸異非一,說不可盡。今

略示其要,為令行人於坐禪中,不妄受諸境

界。取要言之:若欲遣邪歸正,當觀諸法實相,

善修止觀,無邪不破。故釋論云:「除諸法實相,

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如偈中說:

「 「若分別憶想,

 即是魔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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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不分別,

 是則為法印。」」

* 治病第九

行者安心修道,或四大有病,因今用觀,心息

鼓擊,發動本病;或時不能善調適身心息三

事,內外有所違犯,故有病患。夫坐禪之法,若

能善用心者,則四百四病自然除差;若用心

失所,則四百四病因之發生。是故若自行化

他,應當善識病源,善知坐中內心治病方法。

一旦動病,非唯行道有障,則大命慮失。

今明

治病法中有二意:一、明病發相,二、明治病方

法。

一、明病發相者。病發雖復多途,略出不過

二種:一者、四大增損病相。若地大增者,則腫

結沈重,身體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若水大

增者,則痰陰脹滿,食飲不消,腹痛下痢等百

一患生。若火大增者,即煎寒壯熱,支節皆

痛,口氣,大小便痢不通等百一患生。若風大

增者,則身體虛懸,戰掉疼痛,肺悶脹急,嘔逆

氣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經云:「一大不調,

百一病起。四大不調,四百四病一時俱動。」四

大病發,各有相貌,當於坐時及夢中察之。

者、五藏生患之相。從心生患者,身體寒熱,及

頭痛口燥等,心主口故。從肺生患者,身體脹

滿,四支煩疼,心悶鼻塞等,肺主鼻故。從肝生

患者,多無喜心,憂愁不樂,悲思瞋恚,頭痛眼

闇昏悶等,肝主眼故。從脾生患者,身體面

上,遊風遍身,㿇痒疼痛,飲食失味等,脾主舌

故。從腎生患者,咽喉曀塞腹脹耳聾等,腎

主耳故。五藏生病眾多,各有其相,當於坐時

及夢中察之可知。

如是四大五藏病患,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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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病相眾多,不可具說。行者若欲修止觀

法門,脫有患生,應當善知因起。此二種病,通

因內外發動。若外傷寒冷風熱,飲食不消,而

病從二處發者,當知因外發動。若由用心不

調,觀行違僻,或因定法發時,不知取與,而致

此二處患生,此因內發病相。

復次,有三種得

病因緣不同:一者、四大五藏增損得病,如前

說。二者、鬼神所作得病。三者、業報得病。如是

等病,初得即治,甚易得差。若經久則病成,身

羸病結,治之難愈。

二、明治病方法者。既深知

病源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

途,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云何用

止治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

病。所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王有

所至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

陀那,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

多有所治。」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

寢臥,即能治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

多諸疾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

安心在下,四大自然調適,眾病除矣。」有師言:

「但知諸法空無所有,不取病相,寂然止住,多

有所治。所以者何?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

病生。息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

為病本?所謂攀緣。云何斷攀緣?謂心無所得。』」

如是種種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知善修

止法,能治眾病。

次明觀治病者。有師言:「但觀

心想,用六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

六種氣?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

六種息,皆於唇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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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微而用。頌曰:

「 「『心配屬呵腎屬吹,

 脾呼肺呬聖皆知,

 肝藏熱來噓字至,

 三焦壅處但言嘻。』」」

有師言:「若能善用觀想,運作十二種息,能治

眾患。一、上息,二、下息,三、滿息,四、焦息,五、增

長息,六、滅壞息,七、煖息,八、冷息,九、衝息,十、

持息,十一、和息,十二、補息。此十二息,皆從觀

想心生。今略明十二息對治之相:上息治沈

重,下息治虛懸,滿息治枯瘠,焦息治腫滿,

增長息治羸損,滅壞息治增盛,煖息治冷,冷

息治熱,衝息治壅塞不通,持息治戰動,和息

通治四大不和,補息資補四大衰。善用此息,

可以遍治眾患,推之可知。」有師言:「善用假

想觀,能治眾病。如人患冷,想身中火氣起,即

能治冷。此如《雜阿含經》治病祕法七十二種

法中廣說。」有師言:「但用止觀檢析身中四大

病不可得,心中病不可得,眾病自差。」如是等

種種說,用觀治病,應用不同,善得其意,皆能

治病。當知:止觀二法,若人善得其意,則無病

不治也。但今時人根機淺鈍,作此觀想,多不

成就,世不流傳。又不得於此更學氣術、休糧,

恐生異見。金石草木之藥,與病相應,亦可服

餌。若是鬼病,當用彊心加呪以助治之。若是

業報病,要須修福懺悔,患則消滅。此二種

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即可自行兼他,

況復具足通達。若都不知,則病生無治,非唯

廢修正法,亦恐性命有虞,豈可自行教人?是

故,欲修止觀之者,必須善解內心治病方法;

其法非一,得意在人,豈可傳於文耳。

復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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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坐中治病,仍須更兼具十法,無不有益。十

法者:一、信,二、用,三、勤,四、常住緣中,五、別病

因法,六、方便,七、久行,八、知取捨,九、持護,十、

識遮障。云何為信?謂信此法必能治病。何為

用?謂隨時常用。何為勤?謂用之專精不息,取

得差為度。何為住緣中?謂細心念念依法,而

不異緣。何為別病因起?如上所說。何為方

便?謂吐納運心緣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何

為久行?謂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計日月,常習

不廢。何為知取捨?謂知益即勤,有損即捨

之,微細轉心調治。何為持護?謂善識異緣觸

犯。何為遮障?謂得益不向外說,未損不生疑

謗。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効不虛者也。

* 證果第十

若行者如是修止觀時,能了知一切諸法皆

由心生,因緣虛假不實故空,以知空故,即不

得一切諸法名字相,則體真止也。爾時上不

見佛果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是名從假入

空觀,亦名二諦觀,亦名慧眼,亦名一切智。

若住此觀,即墮聲聞辟支佛地。故經云:「諸聲

聞眾等,自歎言:『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

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空寂,

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

生喜樂。』」當知若見無為入正位者,其人終不

能發三菩提心。此即定力多故,不見佛性。

菩薩,為一切眾生,成就一切佛法,不應取著

無為而自寂滅,爾時應修從空入假觀。則當

諦觀心性雖空,緣對之時,亦能出生一切諸

法,猶如幻化雖無定實,亦有見聞覺知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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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不同。行者如是觀時,雖知一切諸法畢

竟空寂,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如空中種樹;亦

能分別眾生諸根性欲無量故,則說法無量;

若能成就無礙辯才,則能利益六道眾生;是

名方便隨緣止。乃是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

觀,亦名法眼,亦名道種智。住此觀中,智慧力

多故,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菩薩雖復成就此

二種觀,是名方便觀門,非正觀也。故經云:「前

二觀為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

義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

海。」若菩薩欲於一念中具足一切佛法,應修

息二邊分別止,行於中道正觀。

云何修正觀?

若體知心性非真非假,息緣真假之心,名之

為正。諦觀心性非空非假,而不壞空假之法,

若能如是照了,則於心性通達中道,圓照二

諦。若能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則見一切諸法

中道二諦,亦不取中道二諦,以決定性不可

得故。是名中道正觀。如《中論》偈中說:

「 「因緣所生法,

 我說即是空,

 亦名為假名,

 亦名中道義。」」

深尋此偈意,非惟具足分別中觀之相,亦是

兼明前二種方便觀門旨趣。當知:中道正觀,

則是佛眼,一切種智。若住此觀,則定慧力等,

了了見佛性。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風,

自然流入薩婆若海。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著

如來衣,坐如來座,則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

獲得六根清淨,入佛境界。於一切法無所染

著,一切佛法皆現在前,成就念佛三昧,安住

首楞嚴定,則是普現色身三昧。普入十方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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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教化眾生。嚴淨一切佛剎,供養十方諸佛,

受持一切諸佛法藏,具足一切諸行波羅蜜,

悟入大菩薩位,則與普賢、文殊為其等侶。常

住法性身中,則為諸佛稱歎授記。則是莊嚴

兜率陀天,示現降神母胎,出家,詣道場,降魔

怨,成正覺,轉法輪,入涅槃。於十方國土究竟

一切佛事,具足真應二身。則是初發心菩薩

也。《華嚴經》中:「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了達諸法

真實之性,所有慧身不由他悟。」亦云:「初發心

菩薩,得如來一身作無量身。」亦云:「初發心菩

薩即是佛。」《涅槃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

二心前心難。」《大品經》云:「須菩提!有菩薩摩訶

薩,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正法輪,當知則

是菩薩為如佛也。」《法華經》中:「龍女所獻珠為

證。」如是等經,皆明初心具足一切佛法,即是

《大品經》中阿字門,即是《法華經》中為令眾生

開佛知見,即是《涅槃經》中見佛性故住大涅

槃。

已略說初心菩薩因修止觀證果之相,次

明後心證果之相。後心所證境界,則不可知;

今推教所明,終不離止觀二法。所以者何?如

《法華經》云「殷勤稱歎諸佛智慧」,則觀義,此即

約觀以明果也。《涅槃經》廣辯百句解脫以

釋大涅槃者,涅槃則止義,是約止以明果也,

故云「大般涅槃名常寂定」,定者,即是止義。《法

華經》中雖約觀明果,則攝於止,故云「乃至究

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涅槃中雖約止

明果,則攝於觀,故以三德為大涅槃。此二大

經,雖復文言出沒不同,莫不皆約止觀二門

辨其究竟,並據定慧兩法以明極果。行者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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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初中後果皆不可思議,故新譯《金光明經》

云:「前際如來不可思議,中際如來種種莊嚴,

後際如來常無破壞。」皆約修止觀二心以辨

其果故。《般舟三昧經》中偈云:

「 「諸佛從心得解脫,

 心者清淨名無垢。

 五道鮮潔不受色,

 有學此者成大道。」」

誓願所行者,須除三障五蓋。如或不除,雖勤

用功,終無所益。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終)

* 始終心要

荊谿尊者述

夫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

法;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舉

一即三,非前後也。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

也。悲夫祕藏不顯,蓋三惑之所覆也,故無明

翳乎法性,塵沙障乎化導,見思阻乎空寂。然

茲三惑乃體上之虛妄也。於是大覺慈尊喟

然歎曰:「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慧中

無自他之形相。但以眾生妄想不自證得,莫

之能返也。」由是立乎三觀,破乎三惑,證乎三

智,成乎三德。空觀者,破見思惑,證一切智,成

般若德。假觀者,破塵沙惑,證道種智,成解脫

德。中觀者,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成法身德。

然茲三惑三觀三智三德,非各別也,非異時

也,天然之理具諸法故。然此三諦性之自爾,

迷茲三諦轉成三惑。惑破藉乎三觀,觀成證

乎三智,智成成乎三德,從因至果非漸修也。

說之次第,理非次第。大綱如此,綱目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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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 止觀坐禪法要記

宋忠肅公陳瓘瑩中

本自不動,何止之有?本自不蔽,何觀之有?眾

生迷蕩去本日遠,動靜俱失不昏即散。此二

病本出生眾苦,令彼離苦而獲安隱,當用止

觀以為其藥。病瘳藥廢醫亦不立,則止觀者

乃假名字。即假即空言語道斷,以大悲故無

說而說,此《摩訶止觀》之所為作也。然其文義

深廣汪洋無涯,譬如大海孰得其際?以大悲

故復作方便,使嘗一滴知百川味,使由一漚

見全潮體。故於大經之外,又為此書。詞簡旨

要讀之易曉,應病之藥盡在是矣。善用藥者

不治己病,止乎其未散,觀乎其未昏,方止方

觀而未嘗昏未嘗散也。如鳥雙翼、如車兩輪,

窮遠極高無往不可及,其至也不出於此。嗚

呼!不知則已,知止觀之可以入道者,可不勉

哉。

* 天台止觀統例

翰林學士守右補闕安定梁肅述

夫止觀何為也?導萬法之理而復於實際者

也。實際者何也?性之本也。物之所以不能復

者,昏與動使之然也。照昏者謂之明,駐動者

謂之靜;明與靜,止觀之體也。在因謂之止觀,

在果謂之智定。因謂之行,果謂之成。行者行

此者也,成者證此者也。原夫聖人有以見惑

足以喪志,動足以失方;於是乎止而觀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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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之。使其動而能靜,靜而能明。因相待以

成法,即絕待以照本。立大車以御正,乘大事

而總權,消息乎不二之場,鼓舞於說三之域。

至微以盡性,至頤以體神。語其近則一毫之

善可通也,語其遠則重玄之門可闚也。用至

圓以圓之,物無偏也;用至實以實之,物無妄

也。聖人舉其言所以示也,廣其目所以告也。

優而柔之使自求之,擬而議之使自至之。此

《止觀》所由作也。

夫三諦者何也?一之謂也。空

假中者何也?一之目也。空假者相對之義,中

道者得一之名。此思議之說,非至一之旨也。

至一即三、至三即一,非相含而然也,非相生

而然也。非數義也,非強名也,自然之理也,言

而傳之者迹也。理謂之本,迹謂之末。本也者,

聖人所至之地也;末也者,聖人所示之教也。

由本以垂迹,則為小為大、為通為別、為頓為

漸、為顯為祕、為權為實、為定為不定。循迹以

返本,則為一為大、為圓為實、為無住為中、為

妙為第一義。是三一之蘊也。所謂空也者,通

萬法而為言者也。假也者,立萬法而為言者

也。中也者,妙萬法而為言者也。破一切惑莫

盛乎空,建一切法莫盛乎假,究竟一切性莫

大乎中。舉中則無法非中,目假則何法非假,

舉空則無法不空。成之謂之三德,修之謂之

三觀,舉其要則聖人極深研幾窮理盡性之

說乎!昧者使明、塞者使通,通則悟,悟則至,

至則常,常則盡矣。明則照,照則化,化則成,

成則一矣。聖人有以彌綸萬法而不差,旁礴

萬劫而不遺,燾載恒沙而不有,復歸無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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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無,寓名之曰佛,強號之曰覺。究其旨,其解

脫自在,莫大極妙之德乎!夫三觀成功者如

此。所謂圓頓者,非漸次、非不定,指論十章之

義也。七章者,恢演始末通道之關也。五略

者,舉其宏綱截流之津也。十境者,發動之機,

立觀之諦也。十乘者,妙用所修,發行之門也。

止於正觀而終於見境者,義備故也。闕其餘

者,非修之要也。乘者何也?載萬物而運者也。

十者何也?成載之事者也。知其境之妙,不行

而至者,德之上也。乘一而已矣,豈藉夫九哉?

九者,非他相生之說,未至者之所踐也。故發

心者,發無所發;安心者,安無所安;破遍者,

破無所破。爰至餘乘,皆不得已而說也。至於

別其義例、判為章目,推而廣之不為繁,統而

簡之不為少,如連環不可解也,如貫珠不可

雜也,如懸鏡不可弇也,如通川不可遏也。義

家多門,非諍論也;按經證義,非虛說也;辯四

教淺深,事有源也;成一事因緣,理無遺也。噫!

《止觀》其救世明道之書乎!非夫聖智超絕卓

爾獨立,其孰能為乎?非夫聰明深達得意忘

象,其孰能知乎?今之人乃專用章句文字從

而釋之,又何疎漏耶!或稱:不思議境與不思

議事皆極聖之域,等覺至人猶所未盡;若凡

夫生滅心行三惑浩然,於言說之中推上妙

之理,是猶醯雞而說大鵬,夏蟲之議層氷,其

不可見明矣。今止觀之說,文字萬數廣論果

地,無益初學。豈如暗然自修功至自至,何必

以早計為事乎?是大不然。凡所為上聖之域,

豈隔闊遼敻與凡境杳絕歟?是唯一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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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為悟,失之為迷;一理而已,迷而為凡,

悟而為聖。迷者自隔,理不隔也;失者自失,性

不失也。《止觀》之作,所以離異同而究聖神,使

群生正性而順理者也。正性順理,所以行覺

路而至妙境也。不知此教者,則學何所入?功

何所施?智何所發?譬如無目,昧於日月之光,

行於重險之處,顛踣墮落,可勝既乎!噫!去聖

久遠,賢人不出,庸昏之徒含識而已。致使魔

邪詭惑,諸黨並熾。空有云云,為沈為穿。有膠

于文句不敢動者,有流於𣾘浪不能住者;又

太遠而甘心不至者,有太近而我身即是者;

有枯木而稱定者,有竅號而稱慧者;有奔走

非道而言權者,有假於鬼而言通者;有放心

而言廣者,有罕言而為密者;有齒舌潛傳為

口訣者。凡此之類,自立為祖、繼祖為家,反

經非聖,昧者不覺。仲尼有言:「道之不明也,我

知之矣。」由物累也。悲夫!

隋開皇十八年,智者

大師去世,至皇朝建中垂二百載,以斯文相

傳凡五家師:其始曰灌頂,其次曰晉雲威,又

其次曰東陽小威,又其次曰左溪朗公,其五

曰荊溪然公。頂於同門中慧解第一,能奉師

訓集成此書,蓋不以文辭為本故也,或失則

煩,或得則野。當二威之際緘授而已,其道不

行。天寶中左溪始弘解說,而知者蓋寡。荊

溪廣以傳記數十萬言,網羅遺法,勤矣備矣。

荊溪滅後,知其說者適三四人。古人云:「生而

知之者上,學而知之者次,困而學之又其次。」

夫生而知之者,蓋性德者也;學而知之者,天

機深者也;若嗜欲深、耳目塞,雖學而不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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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矣。今夫學者,內病於蔽,外役於煩,沒世

不能通其文,數年不能得其益。則業文為之

屢校,梏足也;棼句為之簸糠,眯目也。以不能

諭之師,教不領之弟子,《止觀》所以未光大於

時也。予常戚戚於是,整其宏綱、撮其機要,其

理之所存,教之所急,或易置之、或引伸之;

其義之迂、其辭之鄙,或薙除之、或潤色之。大

凡浮疎之患十愈其九,廣略之宜三存其一。

是祛鄙滯道蒙童,貽諸他人則吾豈敢!若同

見同行且不以止觀罪我,亦無隱乎爾。建中

上元甲子首事,筆削三歲。歲在析木之津,功

畢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