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遇龍華修證懺儀
得遇龍華修證懺儀
湯編諸書相質。丁未春仲來吳。又以所撰龍華懺儀
十有二條。起自開發正信。終念一實相。請曰。世有二
三大心凡夫。不肯作解脫漢。甘於五濁中。擬竊釋迦
老子肘後符。直欲向龍華納彌勒敗𨶏。長者其何吝
數語為鎧冑乎。余既高師之見地。而又壯大心菩薩
之信根。開卷讀之。不禁踊躍。大槩因世之獨尊淨土。
而且專恃彌陀。乃不察慈氏之見。居兜率度人。疾入
不退之位。於道既捷且穩。不從此處遊薩婆若海。而
孤仗九品遠迎。此非諸佛所望於大心眾生之意也。
此念甚殷。此見甚正。然其所剖。孰為竪出三界。孰為
橫出三界。孰為即三界而出三界。孰為離三界而出
三界。孰為不即不離而出三界。出三界中。又判其
孰為兼提三乘之權教。孰為單提一乘之實教。一乘
教中。又判孰為開權顯寔之漸門。孰為廢權歸寔之
圓門。因而約主約機。分四殊勝。其為眾生開龍華三
會真因。可謂既明且切。而無遺漏矣。然吾以蓮經實
相覈之。則此十二條者。在幻師猶屬權說。非寔說也。
人孰不厭漸修之為拙。而豈知漸者頓之因。唯除未
迴心之一闡提外。更無一人不以剎那入佛地者。人
孰不欣頓悟頓證之為超。而豈知頓者漸之階。唯除
最初威音王以前。更無一人不以三祇成佛果者。此
中消息。非過孔聖朝聞夕可之關。而知命從心以上
境界難言矣。幻師既虞中下士之信極樂而疑龍華。
又虞上上士之尊龍華而卑極樂。故語多回護而修
辭。則欲兩逗儒釋之機。故意多圓活亦有之。吾儕孔
氏之徒也。孔子以乾無為上達之道岸。以坤元為下
學之正因。則於彌陀彌勒等法。不但並行不悖。而且
一以貫之。其何欣何厭乎哉。稽孔子之現行。實欲立
達眾生入不退地。豈非合文殊智普賢行而圓修之
者。學者果於下學上達門中有得耶。雖不問彌陀彌
勒二尊法界可矣。然其法非吾心外法也。其道亦非
夫子一以貫之外之道也。彌陀誠與此土有緣。而盡
虗空界之淨土則何可勝數。隨緣隨願何所不可。若
論到乘龍御天。安貞應地之易道。則此時正當雙林
之既往龍華之將來。而孔宗峙立於其間。彌勒殆收
釋尊與孔聖。度未盡之兒孫。而胥度之者。則今日之
奉孔規正。所以植龍華之因。而後日之禮龍華。未必
非竟尼父未竟之志也。幻師於是乎起余不淺矣。故
為之序。
時
萬曆歲在丁未春仲之吉書於吳門愓若齋
No. 1488
得遇龍華修證懺儀卷第一
天台山慈雲寺傳教觀沙門 如惺 撰
世有聞彌勒世尊。龍華說法之事。即乃束之高閣。
聽其自然得遇。如視囊中物耳。可不哀乎。此其不
知三會所度。先有定限。如初會度者。九十六億人。
二三兩會。各減其二。焉知我等。不假一行一願。必
預於是耶。是惑之甚也。若有大心眾生。欲於未來。
身居雞頭莊嚴之城。日遊金色如掌之地。享八萬
歲之長壽。翫四大藏之富饒。得與儴佉輪王。詣龍
華。見彌勒。成阿羅漢。證無生忍。於賢劫諸佛。次第
受記者。當勤修此十二方便。命終必定先生內院。
獲覩白毫。入不退地。然後隨佛下生。度諸同類。此
非一超直入如來地者歟。今依諸大乘經。及法住
記。述此懺法。用結勝緣。惟願見聞隨喜。務勸流通。
弗以人癈教也。
* 第一開發正信
* 第二廣求良友
* 第三嚴持戒律
* 第四發菩提心
* 第五明結壇儀
* 第六禮請三寶
* 第七懺悔往罪
* 第八專誦法華
* 第九三寶福田
* 第十總觀兜率
* 第十一別觀龍華
* 第十二念一實相
* ○第一開發正信
夫如來出世。所說八萬法門。皆以誘引眾生。出離火
宅。坐白牛車。入佛知見也。自教法東被。大乘根器。碁
布星分。徧樹法幢。傳佛慧命。方今去聖逾遙。魔軍熾
盛。賴有淨土一門。流通五濁。心佛竝顯。苦海津梁。但
教有明文。往生匪一。有教生妙喜佛國。見阿閦如來
者。有教生瑠璃世界。見藥師光佛者。有教生安養。見
阿彌陀等者。此離三界而出三界。名橫出三界者也。
有教自五停心等。破四住惑。生同居土見三藏佛者。
有教修歷別三觀。破十二品無明。證十二地(如華嚴初地至
十地等覺妙覺是也)。生實報土。見舍那身者。有教圓觀三諦。頓
破五住煩惱。住首楞嚴三昧。生寂光土。見毗盧法身
者。此即三界而出三界。名豎出三界者也。有教生兜
率陀天。見彌勒。聞不退法者。此不即。不離。出三界者
也。於戲門類既多。逗機不一。機教有異。非辯。何以標
心。今以彌勒。對他方佛。殊勝略計有四。先約主。次約
機。約主又二。先約一佛。次約諸佛。
先約一佛者。上說橫豎二途。諸佛功德。金口親宣。亦
何優劣。特為彌陀。此土有緣。故龍樹等。諸大菩薩。或
造論發明。或以身先眾。令人信受。據彌陀經云。過西
方十萬億國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彼土有佛。號阿彌
陀。是知去此娑婆十萬億剎。方是彌陀化境。以佛願
力。眾生善根。彈指可到。實推其量。與此方終遠。彌勒
為釋尊補處。千佛衣法繩承鶴林示寂。賴是菩薩。種
種方便。滌我塵襟。引遇龍華。授與道記。其悲心願力。
不下彌陀。又現居兜率。與我同在欲界。舉頭便是。最
近最親。是為第一殊勝也。
次約諸佛者。眾生願生他方佛土。彼方教主。或遣化
佛。化諸菩薩。放光接引。若求生內院。則彌勒菩薩。與
無量天子。圍遶親迎。是為第二殊勝也。
約機亦二。先辯離即之異。次辯見佛遲速。離即者。若
欲求生他土。必須離此火宅。就彼清涼。上根之人。雖
知生即無生。而未證法忍。不無欣厭。況中下者乎。生
內院者。乃即此三界。不染三界。亦不見界內毫法可
取可捨。是故不勞欣厭。便覩白毫。所以經云。若有眾
生不厭生死。樂生天者。欲為彌勒作弟子者。心身精
進。不求斷結。乃至發弘誓願。命終之後。譬如壯士屈
伸臂頃。即得往生兜率陀天。於蓮華上。結跏趺坐。是
為第三殊勝也。
次辯見佛遲速者。西方有九品之階。上品即得見佛。
其中下二品。或經數日。數劫。然後華開(無量壽佛經說。上上品。生
即見佛。上中品。經宿華開。上下品。一日一夜華開。七日乃得見佛。中上品。華尋開。不說見佛。中中品。七日華敷。
經半劫。成阿羅漢。中下品。七日遇觀音勢至。過一小劫。成阿羅漢。下上品。七日華敷。下中品。六劫華敷。下下品。
滿十二大劫。蓮華方開)。生內院者。方坐蓮華。即見彌勒。故經云。
未來世中。諸眾生等。聞是菩薩。大悲名稱。禮拜繫念。
此人命欲終時。菩薩放白毫光。與諸天子。雨曼陀羅
華。來迎此人。須臾得生。值遇彌勒。頭面禮敬。未舉頭
頃。便得聞法。於無上道得不退轉。是為第四殊勝也。
是皆釋尊苦口勸諭令生兜率。我等若不遵依。如母
在傍。慈愛誠切。其子愚故。視若路人。甘自逃亡。不肯
親近。母雖誘引。子疾他逝。所謂可憐愍者。是也。而今
而後。凡諸行人。有乘釋尊慈力加被發心者。有因閱
彌勒上生。下生。成佛等經。願生者。有誦法華普賢勸
發品。心生信樂者。應當一心精進。依此勤脩。篤行忠
孝。慈心不殺。度脫一切。我說此人。雖居苦海。本是大
乘不退根器。曾於過去無量無邊諸佛法中。種諸善
根。發無上願。得入此門。入此門故。名法王子。雖處煩
惱。如優曇華。於一念頃。游諸三昧。即此四大。便是藥
王。能療一切八倒苦疾。口發片語。成光明幢。心所思
惟。皆大法聚。不思議藏。施捨無窮。為般若船渡諸淪
溺。文殊普賢。是其勝友。一念發心。登不退位。直超寶
所。不入化城。龍華道場。為唱導首。十方國土。徧供河
沙。成就如來無上知覺。三世諸佛。歎莫能窮。
或謂昔有天親。無著。師子覺。三大菩薩。相率求生內院。
師子覺先生。竟住外院。不見彌勒。天台智者大師。造
十疑論。因指兜率為難。極樂則易。執為難者。是不知
人性不齊。因緣自別也。如夾山棄教歸禪。立登祖席。
玄奘捨性習相。名冠殊方。臨濟三遭痛棒。悟在大愚。
長慶七破蒲團。捲簾始徹。是皆緣有所關。初非義有
勝劣。是藥皆可治病。善醫何必執方。所以往生。上生。
皆從厥志。遠接。近接。等一悲光。今雖讚述稱揚。俾生
信受。逗機設教。理或皆然。若疑此有外院。安養得無
疑城。是乃行者自迷。非佛力有差殊也。況外院。疑城。
一皆真慈所化。特使處此。令漸見佛。孰以王舍三億
之徒。而譏瞿曇耶。或謂疑城有進無退。外院福盡轉
輪者。是不知此天有二岐路也。有等眾生聞大乘教。
求上生者。第為信根未純。菩薩悲心。寄生外院。俟其
淳熟。令見白毫。是比疑城。僉云不退。別有一類凡夫
天人。不聞大法。偏修小乘。及外道未到地定。惟冀昇
進。不諳無生。如無聞比丘。福盡輪轉。若謂安養有九
品之階。故三乘畢托。兜率惟說不退法門。則位非鴻
漸。得無隘乎。是不知心之妙。土之化也。佛本無生。九
界生故。佛界亦生。是故凡夫。以業感而生。諸佛。以無
緣慈而生。菩薩。以願力而生。業感之生。不特三惡苦
緣。三善亦苦緣也。無緣之生。不特四土為淨土。七趣
皆淨土也。普賢為薄荷。畜道即淨土。觀音為面然。鬼
趣即淨土。調達入油鍋。地獄即淨土。故谷泉禪師涅
槃偈云。今朝六月六。谷泉受罪足。不是上天堂。便是
入地獄。遂叉手立化。是等若垂天之翮。奚鴻漸能拘
之。願力之生。於安養有九。兜率亦有三也。一有願有
行得生。如天親菩薩等(有求生之願。又有利生之行)。二有行無願
得生。如章安尊者等。及禪教諸師。不歸淨土者。多生
此天。三有願無行得生。如白樂天居士等。凡於釋迦
法中。精一戒。勤一行。一念稱名者。除百千萬億劫生
死之罪。得生內院。否則。龍華會上。亦得道記。所謂綱
而絕流。何隘之有。古云。要知佛法義。當觀時節因緣。
所以緣在彌陀。彌勒不得不教生安養。緣在彌勒。彌
陀不得不勸遇龍華。今之人壽至短。劫近刀兵(人壽減將
十歲。刀兵劫起。今人壽當六十。與刀兵劫不遠矣)。徵瑞應於石城(萬曆丙午冬仲。紹興
新昌縣石城山。石彌勒像足生五色優曇華)。人心洽於緇素(人因法末皆慕龍華)。兜
率之教。得不興乎。偈云。彌勒真彌勒。化身千百億。時
時示世人。時人自不識。
或謂往生安養。得遇果佛。是稱殊勝。彌勒既居補處。
位在等覺後心。望彼彌陀。尚隔一間。何勝有哉。是不
知佛智之難思也。經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故大智
聲聞。不退菩薩。盡思度量。所不能知。且十方諸佛。諸
大菩薩。皆住不思議如幻三昧。互為主伴。度脫眾生。
是故七佛祖師。尚稱曼殊童子。樂邦補處。孰非正法
如來。淨土。穢土。誠實相之空華。大身。小身。乃寂光之
鏡像。釋迦既稱古佛。彌勒獨曰新成。當以聖人不思
議幻。破我夢心。則我無始夢心。應時化為無上知覺。
以幻修幻。乃曰真修。請以信歸。無勞辭辯。
* ○第二廣求良友
世間有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人。有非常之人。乃能
為非常之事。是故如來說最上乘法。是有最上乘之
器以當之。若權小之機。必望涯而退。法華五千之徒。
信不誣矣。所以欲聞龍華之道者。當擇大心行人。為
我同願同行之益友。互相砥礪。則心鏡愈明。不復中
躓。經云。善知識者。是大因緣。是以藥王。藥上。世為昆
季之親。提婆達多。實造釋迦之道。雪峰。非巖頭終難
悟徹。智者。因南嶽易得心開。譬夫蓬性曲也。或生蔴
中而自直。葛質短也。苟托樛木而布雲。若投垂棘之
璧於糞壤。則連城之貨必毀。徙芝蘭之種於魚肆。則
襲衣之香亦滅。楞嚴云。一不清淨。眾不成就。友道之
難。可不慎乎。法華三昧儀。止許十人巳還。恐人之眾。
有不肖者廁焉。今稍寬其數。多則二十五人。為二十
五圓通也。次則為十二圓覺。其有宰官。居士。及善男
子入社者聽。亦例數內。獨尼。與優婆夷。一不許入。有
願修者。聽於尼寺。尼精舍。自依法結壇修之。
然二十五人。務求其行朴志銳者。不必禪講俱通。今
之善於講者。多放浪不羈。入則。恐排攪淨眾。有善通
於禪講。尤能虗謹謙光。力修甘苦者。此又為我之上
座矣。
* ○第三嚴持戒律
器淨堪貯醍醐。芽焦不生甘露。照乘之珠。不產於溝
壑。逕尺之璧。必蘊於崐崗。況不思議無上善法。不修
尸羅而能荷擔者乎。我等生值斯世。魔子羣聚。假我
衣服。凌滅正法。作師子蟲。若不精持波羅提木叉。何
異彼魔。妄稱釋子也。故破戒之人。如處覆盆。三光不
燭。白毫普照。非彼所緣。五千大鬼。掃其脚跡。諸天善
人。如避糞穢。善芽焦殞。宿福日消。結火城因。非法王
種。縱使發無上心。如欲魯而之楚。北轅而南其轍矣。
故上生經是優波離請佛所說。意重戒也。經云。應持
五戒。八齋。具足戒。又云。佛滅度後。四部弟子。欲生兜
率天者。持佛禁戒。一日至七日。思念十善。行十善道。
以是義故。特與行者。首約三章。
第一。須於眾中。擇一臘高德茂。素所信重。曾於菩薩
戒法師前受戒者。與我為授戒師。或於如來降生。成
道涅槃。歡喜日。無論巳受未受。一皆與授十重四十
八輕戒。巳受者。作增進上因。未受者。開正知見。
第二。日日於世尊前。身著千佛大衣。誦菩薩心地品。
一遍。令輕重法相。了然在心。如握貫珠。斯須不失。
第三。自既得戒。復當展轉授受無窮。或自與受。或勉
從師。與說持犯開遮深義。俾心開意解。入諸佛位。若
眾中無堪作戒師者。得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
如梵網經說。有堪作戒師。戒師尤當虗巳自謙。弗倚
師尊。忽諸耆德。必以如幻三昧。彼此交貲。共出生死。
稍執人我。便落羣邪。非三昧友也。應於朔望。布薩。二
時受食。或應供之際。一依臘坐。苟越其次。經中所謂。
兵奴外道之法也。有等朝得圓顱。暮躐大僧之上。自
云。我年老大。彼等後生。既違佛制。宜擯黜之。
(所云持犯開遮者。聲聞。止持作犯。菩薩。止犯作持。開者。大乘許見機得作。遮者。小乘不許見機。一皆禁止。
此皆備在天台戒疏)。
* ○第四發菩提心
依苦集滅道四諦。發四弘誓願也。眾生常淪苦海。外
道終是苦因者。皆由不知上求下化之道也。不知上
求。則凌人慠物。妄自尊大。不知下化。則惟知有巳。不
見有人。於是廣造深愆。墜諸沉溺。輪轉七趣。如蟻循
環。二乘雖能習空。出離三界。不發心故。為空所縛。所
以菩薩萬行。諸佛二嚴。非彼所有。是故我等欲生內
院。值遇龍華。應發無上道心。廓其方寸。於生死海。作
大寶筏。自渡渡人。彼此共濟。經云。若有比丘。愛敬無
上菩提心者。當作是觀。是知菩提心。為龍華之要道
也。十方諸佛。諸大菩薩。昔為凡夫。由發心故。所得道
疾。能發心者。則慈通覺海。悲等含生。曼殊普賢。心精
㳷合。不起本座。垂形萬象。四引誓願者。第一依苦諦
發誓言。眾生無邊願度。此未度者。令度也。第二依集
諦發誓言。煩惱無盡願斷。此未解者。令解也。是二大
願王。名曰下化。第三依道諦發誓言。法門無量願學。
此未安者。令安也。第四依滅諦發誓言。佛道無上願
成。此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也。是二大願王。名曰上
求。以上求故。折我高心。則無得少為足之嫌。如善財
童子是矣。以下化故。袪我慢心。則無獨善之陋。如常
不輕菩薩是矣。仰之。則無法不聞。俯之。則無善不克。
以之入三途。無非淨域。推之化十類。總曰親姻。火宅
原自清涼。結使非今解脫。仗此娑婆竿木。暢我法曲
梨園。或厭苦而翱翔。吾知必無用武之地。故此四誓。
乃諸佛降伏魔軍之勇將。破生死怨敵之前鋒。爍五
陰昏衢之明燈。具萬善功德之如意。是故行者。當於
未入懺前。七日方便。晝夜六時。對釋迦像前。然臂。然
指。燒眾名香。胡跪合掌。五體投地。內懷喜悅。發殷重
心。目盻金容。意澄不散(首者執香罏眾同聲白云)
南無釋迦牟尼世尊。無上正徧知覺。文殊。普賢。諸法
王子。法身常住。佛眼普觀。憐愍有情。現為我證。我依
大乘。甚深海藏。普為一切。發菩提心。求生內院。得見
龍華。聞正法輪。親承道記。願垂加被令我成就(白巳五體
投地復胡跪。首者一人先唱眾和)。
「 無邊眾生誓願度
無盡煩惱誓願斷
無量法門誓願學
無上佛道誓願成」
(或三唱。或七唱。多寡隨意。宣四願畢。齊云)。
發願巳。歸命禮三寶(叩首起作三歸)
若行者。心欲廣發眾願。如法藏藥師等者。當依諸大
乘經論。如梵網經之類。自製成文。或於怡山。中峰。王
山谷。諸願。略加損益。備通巳志。亦可。但不可廢前四
誓。前四願。為諸願之根本故也。諸佛菩薩。種種大願。
不過敷演前四而巳。行者既發心巳。諸佛護念。堪入
道場。必使此菩提心。念念無間。心心不忘。即此凡軀。
打成千佛大弘願海也。
得遇龍華脩證懺儀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