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遇龍華修證懺儀
得遇龍華修證懺儀
若教他讀。若自持。若教他持。若自解說。若教他解說。
或於法師。恭敬供養。或於經卷。恭敬供養等。由如是
等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彼
第二會中。以淨信心。捨離家法。出趣非家。淨除鬚髮。
披着法服。既預聖眾。隨宿願力。便得涅槃。是名第二
為法事故。種善根者。所得果報。若諸國王。及臣庶等。
一切施主。於今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為僧事。自種
善根。或教他種。謂諸苾蒭苾蒭尼眾。或次第請。或隨
緣請。於月一日。或月八日。或十五日。設齋供養。或往
寺中。若供養一。若供養眾。或作給侍。或有供養。修靜
慮者。或有供養。諸說法者。或見有人。欲於正法。學習
流布。從師聽受。不作留難。施其所安。無令怯退。或設
五年無遮施會。或施四方僧。施寺舍。及坐臥具。或施
鐘罄。園林等類。供養僧眾。彼由如是善根力故。至彌
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彼佛第三會中。以淨
信心。捨離家法。出趣非家。淨除鬚髮。被着法服既預
聖眾。隨宿願力。便得涅槃。是名第三為僧事故。種善
根者。所得果報。又彌勒下生經云。爾時彌勒佛。見諸
大眾作是念言。今諸人等。不以生天樂故。亦復不為
今世樂故。來至我所。但為涅槃常樂因緣。是諸人等。
皆於佛法中種諸善根。釋迦牟尼遣來付我。是故今
者皆至我所。我今受之。是諸人等。或以讀誦分別決
定修妬路。毗尼。阿毗曇藏。修諸功德。來至我所。或以
衣食施人。持戒智慧。修此功德。來至我所。或以旛蓋
華香。供養於佛。修此功德。來至我所。或以布施持齋。
修習慈心。行此功德。來至我所。或為苦惱眾生。令其
得樂。修此功德。來至我所。或以持戒忍辱修清淨慈
以此功德。來至我所。或以施僧常食。齋講設會。供養
飯食。修此功德。來至我所。或以持戒多聞。修行禪定。
無漏智慧。以此功德。來至我所。或有起塔供養舍利。
以此功德。來至我所。善哉釋迦牟尼佛。能善教化如
是等。百千萬億眾生。令至我所。彌勒佛如是三稱讚
釋迦牟尼佛。然後說法。而作是言。汝等眾生。能為難
事。於彼惡世。貪。欲。瞋恚。愚癡。迷惑。短命人中。能修持
戒。作諸功德。甚為希有。
(行者聞是。當生愛樂。依經而修。決定得遇龍華三會。復須先明台宗性具法門。然後依性起修則法法稱
性。性體叵測。故事事難思。酌水獻華。成功德聚。修有為善。即無漏因。故云一為無量無量為一。毛端王剎。
塵裏法輪。法爾自然。非假神力。非唯性善如是。則使逆修。亦成解脫。所以提婆調達。應記天王。故我山家
一性具門。永異諸說。願諸同志。進則當如善財。一生直造普賢行海。退則須學永明。晝夜一百八事。即此
幻體。便是功德山王。何慮龍華。不稱佛子)。
* ○第十總觀兜率
彌勒上生經云。閻浮提歲數五十六億萬歲。爾乃下
生。是知人間壽短。彌勒來遲。若不先生內院。而竟托
龍華者。所謂見卵而求時夜也。況今值斯減劫。壽若
蜉蝣。圓教住前。尚多退轉。如舍利弗。我等初心。久處
五濁。不致顛躓者耶。是故當擔畢命為期。一息尚存。
須勉一息精進。勤修此法。早願上生得覩眉毫。證不
退地。其於龍華。彈指可遘。所謂五十六億萬歲者。如
轉燭矣。故知兜率為我化城。不亦宜乎。又此南洲人
壽固短。多是大乘根器所聚。若能砥礪進修。則三昧
易成。大事可辦。非若他方。動經塵劫。始得心開。故諸
天子願言。我今持是無價寶珠天冠。為供養大心眾
生故。此人來世。不久當成阿耨菩提。既稱彌勒為大
心眾生。則知非大心者。不堪為其眷屬。是故我等當
廓幽襟於六合之外。融法界於方寸之內。以生死海
為安宅。秉煩惱障為燈明。不見有涅槃可入。亦不見
有三界可出。必如善財。先發廣大道心。然後得見毗
盧樓閣種種難思事也。又行者。欲觀兜率。應知彼天
莊嚴等事。雖是五百億天子。及牢度神願力所化。悉
由十方諸佛如幻三摩提。及彌勒菩薩惟心識定。慈
心三昧之所成就。又況十方諸佛。彌勒菩薩。與我能
觀之心。同一實相。故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如是知
巳然後趺坐。一一諦觀彼天勝妙莊嚴也。
○分四。初觀依報。二觀正報。三觀上生。四結稱名獲
益。初於入定。三種離觀。觀心若成。三各互具。如鼎三
足。摩醯三眼。舉一即三。非離非合。以法華如實相智
照之。一一全體法界。言如實相智者。即圓頓三止觀
也。山家教觀十界色心。皆依十乘觀法。第一觀不思
議境。謂觀現起一念妄心。三千具足。即空。即假。即中。
二真正發菩提心。依上妙境。發四弘誓也。三善巧安
心止觀。謂照而常寂。名止。寂而常照曰觀。依前妙境。
起斯止觀。還以妙觀。照前境也。四破法徧。破。即一心
三觀。法。是一念三惑。以圓觀照之。無惑不破。五識通
塞。謂六蔽三惑為塞。六度三觀為通。六道品調適。於
三十七無作道品。調停而入也。七對治助開。謂修正
觀多障。圓理不開。須別修事相助之。如五停心。六度
等是也。八知位次。謂六即。五十五菩提路等。淺深了
然。免增上慢也。九能安忍。謂於逆順諸境。安心不動。
自五品位。入六根清淨也。十無法愛。謂諸行人。既入
六根。相似理顯。莫生愛着。須直入初住。見實理也。如
是十法。為逗三根。若上上根人。第一則足。何須用九。
今觀兜率若依。若正。即不思議。故須一心三觀觀之。
** ○初觀依報
又二。
*** 初正觀
彌勒菩薩上生經云。爾時兜率陀天上。有五百億天
子。一一天子。皆修甚深檀波羅密。為供養一生補處
菩薩故。以天福力。造作宮殿。各各脫身旃檀摩尼寶
冠。長跪合掌。發是願言。我今持是無價寶珠。及以天
冠。為供養大心眾生故。此人來世。不久當成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我於彼佛莊嚴國界。得受記者。令我
寶冠。化成供具。如是諸天子等。各各長跪。發弘誓願。
亦復如是。時諸天子。作是願巳。是諸寶冠。化作五百
萬億寶宮。一一寶宮。有七重垣。一一垣。七寶所成。一
一出五百億光明。一一光明中。有五百億蓮華。一一
蓮華。化作五百億七寶行樹。一一樹葉。有五百億寶
色。一一寶色。有五百億閻浮檀金光。一一閻浮檀金
光中。出五百億諸天寶女。一一寶女住立樹下。執百
億寶無數瓔珞。出妙音樂。時音樂中。演說不退轉法
輪之行。其樹生果。如玻瓈色。一切眾色。入玻瓈色中。
是諸光明。右旋宛轉。流出眾音。演說大慈大悲法。一
一垣墻。高六十二由旬。厚十四由旬。五百億龍王。圍
繞此垣。一一龍王。雨五百億七寶行樹。莊嚴垣上。自
然有風。吹動此樹。樹相掁觸。演說苦。空。無常。無我。諸
波羅蜜。
(此由五百億天子依甚深般若而行檀度。故檀亦稱甚深也。由甚深力而能變造兜率內
院。所以一一莊嚴。事皆叵測。以檀依般若。能攝諸度。度度互具。法法難思議。自天子。至於七寶行樹。其數
皆五。此觀若成。即能圓伏五住煩惱。證入五品觀行位也。亦名乾慧地。楞嚴經云。執心虗明。純是智慧。慧
性明圓。[鎣-(冗-几)]十方界。此非依般若而行檀度耶。又云乾有其慧。名乾慧地。欲習初乾。未與如來法流水接。此
下。則入十信位也)。
爾時此宮有一大神。名牢度䟦提。即從座起。徧禮十
方佛。發弘誓願。若我福德。應為彌勒菩薩造善法堂。
令我額上自然出珠。既發願巳。額上自然出百億寶
珠。瑠璃。玻瓈。一切眾色無不具足。如紫紺摩尼。表裏
暎徹。此摩尼珠。迴旋空中。化為四十九重微妙寶宮。
一一欄楯。萬億梵摩尼所共合成。諸欄楯間。自然化
生九億天子。五百億天女。一一天子手中。化生無量
億萬七寶蓮華。一一蓮華上。有無量億光。其光明中。
具諸樂器。如是天樂。不鼓自鳴。此聲出時。諸女自然
執眾。樂器。競起歌舞。所詠歌音。演說十善。四弘擔願。
諸天聞者。皆發無上道心。時諸垣中。有八色瑠璃渠。
一一渠。有五百億寶珠而用合成。一一渠中。有八味
水。八色具足。其水上湧。繞梁棟間。於四門外。化生四
華。水出華中。如寶華流。一一華上。有二十四天女。身
色微妙。如諸菩薩莊嚴身相。手中自然化五百億寶
器。一一器中。天諸甘露。自然盈滿。左肩荷佩無量瓔
珞。右肩復負無量。樂器。如雲住空從水而出。讚嘆菩
薩六波羅蜜。
(牢度䟦提。守宮神也。由無量劫來。久淨諸根。於微妙六塵。修勝功德。今為彌勒
造善法堂。所以此中種種六塵。悉皆微妙。言額上出珠者。表一切諸塵。皆從無上中道實相中出也。百億
寶珠下。至華上無量億光。是色塵也。其光明中。至諸天聞者皆發無上道心。是聲塵也。時諸垣中。至如寶
華流。是香塵也。一一華上。至諸天甘露自然盈滿。是味塵也。左肩荷負無量瓔珞。是觸塵也。右肩復負。至
六波羅蜜。是法塵也。如是六塵。此神久因彌勒慈心三昧所熏而成。還以是法供養菩薩。此觀若成。名從
假入空。觀。所謂一空一切空。破見思惑。見真諦理。得一切智。證十信前七信六根清淨位也。亦名相似位。
以實相理體。相似乎顯。尚為二惑所蔽故也)。
亦有七寶大師子座。高四由旬。閻浮檀金。無量眾寶。
以為莊嚴。座四角頭。生四蓮華。一一蓮華。百寶所成。
一一寶。出百億光明。其光微妙。化為五百億眾寶雜
華。莊嚴寶帳。時十方面。百千梵王。各各持一梵天妙
寶。以為寶鈴。懸寶帳上。時小梵王。持天眾寶。以為羅
網。彌覆帳上。爾時百千無數天子。天女眷屬。各持寶
華。以布座上。是諸蓮華。自然皆出五百億寶女。手執
白拂。侍立帳內。持宮四角。有四寶柱。一一寶柱。有百
千樓閣。梵摩尼珠。以為交絡。時諸閣間。有百千天女。
色妙無比。手執樂器。其樂音中。演說苦。空。無常。無我。
諸波羅蜜。如是天宮。有百億萬無量寶色。一一諸女。
亦同寶色。爾時十方無量諸天命終。皆願生兜率天
宮。
(此由宮神久入分證。示居出假。復為彌勒造師子座也。前善法堂。是菩薩利生之所。不動而動。由大慈悲
所成。表始覺之用也。今師子座。是菩薩安坐之物。動而不動。由諸法空所成。表本覺之體也。以始本不二。
所以堂之有座。體能範圍一切所以座之有帳。帳上有網。果不離因。故座上布之以寶華。外則剛以覺物。
內則柔以自衛。故或懸之以寶鈴。侍之以寶女。若發之於博濟。則為四無量心。所以竪之高四由旬。橫之
四角有四蓮華。若充以自郭。則為百界千如。所以梵王天子天女數悉百千。是皆此神無作妙力幻化所
有也。此觀若成。證入八九二信)。
時兜率天宮。有五大神。第一大神。名曰寶幢。身雨七
寶。散宮墻內。一一寶珠化成無量。樂器。懸處空中。不
鼓自鳴有無量音。適眾生意。第二大神。名曰華德。身
雨眾華。彌覆宮牆。化成寶蓋。一一華蓋。百千幢旛。以
為導引。第三大神。名曰香音。身毛孔中。出微妙海此
岸旃檀香。其香如雲。作百寶色繞宮七匝。第四大神。
名曰喜樂。雨如意珠。一一寶珠。自然住在幢旛之上。
顯說無量歸佛。歸法。歸僧。及說五戒。無量善法。諸波
羅蜜。饒益勸助菩提音者。第五大神。名曰正音聲。身
諸毛孔。流出眾水。一一水上有五百億華。一一華上。
有二十五玉女。一一玉女身諸毛孔。出一切音聲。勝
天魔后所有音樂。
(此善法堂外。復有五大神。并前天子。宮神皆是彌勒同行同願眷屬。久證忍位。悉得如幻三昧。故變現自
在也。前神由額出珠。珠出供具。此五神。通身及毛孔□雨莊嚴具。能上供菩薩。下益眾生。是乃超勝。表從
一實體中。流出五分法身功德也。此觀若成名從空入假觀。一假一切假破塵沙惑。見俗諦理。得道種智。
證十信滿心。總名相似位也。又圓教菩薩入於十信滿心。便能破最初一分滅相無明而入初住八相成
道。故知第十信為初住之因。初住為第十信之果。所謂破四十二品無明。自第十信始也。或有不諳台宗。
破惑顯理之道。以四十二品。配屬四十二位。乃云。破一品無明。名為初住。算至妙覺。尚餘一品。而曲為消
釋。不亦謬乎)。
*** ○二結顯
此名兜率陀天。十善報應。勝妙福處。乃至若有比丘。
及一切大眾。不厭生死。樂生天者。愛敬無上菩提心
者。欲為彌勒作弟子者。當作是觀。一一思惟兜率陀
天。上妙快樂。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
觀。
(行者務要所觀之境。開目閉目。了了分明。一如經說。名為正觀。此外不伹外道小乘所示名邪。縱一切大
乘修多羅說。不合此經者。亦名是邪。若於定中忽見他方佛土。勝兜率者。此有二種。一或行人往世曾修
念佛三昧觀雖未成。以宿根力。暫爾示現。但當專念彌勒菩薩大悲名號。注觀兜率。則諸佛慈力。能助正
觀。必速成也。一或往世曾修異道。邪念種子在八識中今因正觀力逼。邪種內發。而魔王波旬伺得其便。
故變佛國。以惑行人。當以空觀却之。却法。自念一切諸法。惟心所現。我心既空。寂滅無主。如一實相。諸境
從何起耶。又況境不自境。因心故境。心不自心。因境有心。我今求心了不可得。何有境耶。如是念時。若果
佛境則愈明勝。當如前法治之。若魔示現。輕者即滅。重者種種遷變不常。或善。或惡。或喜。或悲。行者。一心
專念正觀。及實相體。徧禮諸佛。勤行五悔。誦法華經。及上生經。不久自然消殞。不能為害。又復今觀兜率。
頓見龍華等像。尚非正觀。亦須捨之。況他法可愛著乎。稍生愛染。必入群邪。壞正知見。非法王種。可不慎
諸)。
** ○二觀正報
(有聖凡二種。一變易身。是界外聖人三昧所熏示現也。一分段身。是界內凡夫
業力所招報得身也。今兜率一天。具此二種。內院。悉是不退菩薩所居。故諸天子。天女。身是變易。外院。純
凡夫天。身是分段。彌勒亦示有二身。生於波羅柰國。劫波利村。波婆利婆羅門家。此示同分段身也。釋尊
說上生經後。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入滅。即於此天化生。此示同變易身也。行者應觀菩薩變易即是法身。
況非報身耶。既於前觀而得空假不二。真俗雙融。證十信滿心。今當純用中道妙觀。觀於彌勒正報。入分
證位也)。
時兜率陀天七寶臺內。摩尼殿上師子床座。忽然化
生。於蓮華上。結加趺坐。身如閻浮檀金色。長十六由
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皆悉具足。頂上肉髻。髮。紺瑠
璃色。釋迦毗楞伽摩尼。百千萬億甄叔迦寶。以嚴天
冠。有百萬億色。一一色中。有無量百千化佛。諸化菩
薩。以為侍者。復有他方諸大菩薩作十八變。隨意自
在。住天冠中。彌勒眉間白毫。相光流出眾光。作百寶
色。三十二相。一一相中。五百億寶色。一一好中。亦有
五百億寶色。一一相好。豓出八萬四千光明雲。與諸
天子。各坐華座。晝夜六時。常說不退轉地法輪之行。
經一時中。成就五百億天子。令不退轉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如是處兜率陀天。晝夜恒說此不退轉
法輪。度諸天子。
(此是彌勒菩薩。自名字位後。發菩提心來。三祇百劫。因位巳極之最後身也。故釋尊授一生記。當得阿耨
菩提。自上生此天。當閻浮提五十六億萬歲。爾乃下生。有說釋迦滅後。過八百八十萬九千三百年。彌勒
佛出世。若准後說。前少三百二十萬九千三百年。前出金口。後是拘數。未知孰當□。上生兜率。為攝釋迦
末法弟子。下生閻浮。為化三乘機熟眾生。此亦順悉檀之權宜也。況彌勒神通廣大。妙用難思。於未上生
前。念念間。塵塵裡。何時不成正覺。何處不八相度生。尚與三世諸佛同一法身。同一究竟。孰優。孰劣孰後。
孰先。此土緣當其後。故乃求名之不若瞿曇。恐他方機熟。則釋迦之又不若彌勒未可知也。故知好遊俗
姓之說。先發後成之言。不過抑掦其道。為後世勸。此猶幻人說夢話耳若據教乘寔當等覺金剛乾慧。又
名金剛後心。巳歷重重單複十二。將入妙覺果海也。行者。前觀依報已破枝末煩惱。今觀正報。方破生。住。
異。滅。四十二品根本無明。此觀若成。名空假不二觀。所謂一中一切中。破一品滅相煩惱。始入分證初住
位。見三德秘藏中一分一切種智。以無明初破。諦理初顯。而於補處相好。得見少分莊嚴。巳預聖流。證不
退地。問華嚴八地。尚須如來七勸。圓教七住。始得不退之名。今初住何能便爾耶。答。然退轉之言。皆在信
位。非入住事也。所以者何圓教行人。自五品位。便純用一心三觀。觀不思議境。而無心破惑。其惑自破。如
刀劈竹。迎刃即解。直超等妙。永無退事。有等中人。根器不定。雖聞圓理。修即入漸。及回心羅漢。歷別修者。
先用奢摩他觀。破見思惑。自出生死。後用三摩。出假度生。淨諸佛土。伹為俗境麤強。未得忍方。始舍利弗。
多生退轉。況今初住塵沙既盡。巳破無明。見佛法身。能於百界。八相成道。利樂有情。望後諸位。如順風掦
帆。直達彼岸。何退之有。故華嚴七勸。實簡別修。七住之名。不過䇿進之說。今修上生觀者。皆是不厭生死。
不求斷結大心眾生。可同日而語哉。問。令觀依正。經旨甚明。何甞論破惑證位耶。答。三乘發轍。專注破惑。
上乘入觀。志在見理。此自然之道也。求上生者。雖本不斷結。觀成其結自斷。無心入位。理顯位亦自成。譬
如金純。鑛自淨矣。況乃迷有淺深。則悟有前後。故山家六即判位。逈出寰中。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既釋
尊令先觀依報。次觀正報。此破惑入位之序如指諸掌。何必見難。問。經中但令觀彌勒相好而巳。何處說
有觀成入住。聖位如此之易耶。答。抑子之不解經意若是也。經不云乎。晝夜六時。常說不退轉地法輪之
行。經一時中。成就五百億天子。令不退於阿耨菩提。又云。菩薩隨其宿緣。為說妙法。令其堅固不退轉於
無上道心。此等雖在天宮之益。作是觀者。若開目閉目。而兜率依正不了了現前。不時時聞不退法者。未
可輙謂觀成。必須入定出定。常見白毫。散心靜心。恒聞妙法。所觀之境既徹。能觀之心洞然。於如是時。境
觀方就。觀成之際。即此抔土。何異率天。不假命終。便證法忍。豈有聞不退法。尚在初心。直坐天華。始入住
位也。若能默會於言表〔裡〕自昭然。不可以辭害意)。
** ○三觀上生
(此令觀他人上生內院之象。起自信根。見賢思齊。圓觀易發也。又二。初觀他)。
佛滅度後。我諸弟子。若有精勤。修諸功德。威儀不缺。
掃塔塗地。以眾名香。妙華供養。行諸三昧。深入正受。
續誦經典。如是等人。應當至心。雖不斷結。如得六通。
應當繫念。念佛形像稱彌勒名。如等是輩。若一念頃。
受八戒齋。修諸淨業。發弘誓願。命終之後。譬如壯士
屈伸臂頃。即得往生兜率陀天。於蓮華上。結加趺坐。
百千天子。作天妓樂。持天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
以散其上。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於閻浮提。廣修
福業。來生此處。此處名兜率陀天。今此天主。名曰彌
勒。汝當歸依。應聲即禮。禮巳諦觀眉間白毫相光。即
得超越九十億劫生死之罪。是時菩薩。隨其宿緣。為
說妙法。令其堅固不退轉於無上道心。如是等眾生。
若淨諸業。行六事法。必定無疑。當得生於兜率天上。
值遇彌勒。亦隨彌勒下閻浮提。第一聞法。於未來世。
值遇賢劫一切諸佛。於星宿劫。亦得值遇諸佛世尊。
於諸佛前。受菩提記。佛滅度後。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
睺羅伽等。是諸大眾。若有得聞彌勒菩薩摩訶薩名
者。聞巳。歡喜恭敬禮拜。此人命終。如彈指頃。即得往
生。如前無異。但得聞是彌勒名者。命終亦不墮黑暗
處。邊地。邪見。諸惡律儀。恒生正見。眷屬成就。不謗三
寶。若善男子。善女人。犯諸禁戒。造眾惡業。聞是菩薩
大悲名字。五體投地。誠心懺悔。是諸惡業。速得清淨。
未來世中。諸眾生等。聞是菩薩大悲名稱。造立形像。
香華。衣服。繒蓋。幢旛。禮拜。繫念。此人命欲終時。彌勒
菩薩放眉間白毫大人相光。與諸天子。雨曼陀羅華。
來迎此人。此人須臾。即得往生值遇彌勒。頭面禮敬。
未舉頭頃。便得聞法。即於無上道。得不退轉。於未來
世。得值恒河沙等諸佛如來。若有歸依彌勒菩薩。當
知是人。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彌勒菩薩成多陀阿伽
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時。如此行人。見佛光明。即得
受記。若有欲生兜率天者。當作是觀(此結觀於他人往生。獲益如此。
我豈不然。次觀自)。繫念思惟。念兜率陀天。持佛禁戒。一日至
七日。思念十善。行十善道。以此功德。迴向願生彌勒
前者。當作是觀。作是觀者。若見一天人。坐一蓮華。
(此教
行人。於坐禪時。修諸三昧。行眾淨業。當觀自身作一天人狀。頭戴天冠。身著瓔珞。於兜率內院。坐一蓮華。
久久自然觀成。所以身居閻浮。心在天上。不論自他。須圓三觀。超入初住也)。
** ○四稱名獲益
若一念頃。稱彌勒名。此人除却千二百劫生死之罪。
但聞彌勒名。合掌恭敬。此人除却五十劫生死之罪。
若有禮敬彌勒者。除却百億劫生死之罪。設不生天。
未來世中。龍華菩提樹下。亦得值遇。發無上道心。作
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得遇龍華修證懺儀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