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門章

禪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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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不定不可一准。故言非次第非不次第也。此三直

與常途所明頓漸.偏方.不定。名字乃同。而對當無方

之意與常異也。若以此三意對諸教者。三藏教毗曇.

成實所說者。即是次第意也。華嚴.地論所明集八禪

眾。明該六十億菩薩。得住無垢地。所辨四十二賢聖

所修禪定之相。此即非次第意也。若如諸大乘經中

有無方不定者。即如三論正意也。欲學問人。多以智

慧推撿作三教名說。今約心入道作三禪。名說兩意

載在餘文。今正明次第禪門淺深之相。故言次第法

門也。故大品云。次第行學道。即此義也。問。應說波若。

何故說此次第禪門耶。答。為顯波若故。如波若明真

空。為顯波若故。亦明其餘次第諸法空。何故爾。今若

不遍淺深次第之門。後修般若。般若空未發。其餘空

預前證。謬謂為是。今明次第分別異相為顯般若也。

又所以爾者。為既辨諸法故。若修無漏時。有漏不求

而自發。預不先知。謂言非法。謂乖波若。則生棄想。若

一向取。復混魔事。若丕取。復乖波若。故須分別。又赴

物機緣故。若有大機。但聞波若即會深理。若無大機

必憑屋入理。故說次第也。又眾生憙樂不同故。以欲

拘牽後令入佛道。復次說次第者。為知波若生處故。

若修般若時。會須一法門為方便。為生般若處。隨得

一法調心則堪修習般若。般若得生也。所以明次第

者。若直修空於五度。成外道空。食鹽太過。若但五度。

五度無用。成凡夫法。今正道修空明般若。以五度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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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方入般若。又說此次第者。嚴飾般若故。復次說次

第者。為益般若故。如薪多火猛。般若無名法。破諸法

故名般若。若不識諸法。則無所破。成般若少。若意識

廣破。如火益薪也。又說次第者。為明助道故。如得初

禪。巳離五蓋。乃至非想。離麤惑。斷得般若。斷十細煩

惱則易。如羅漢先除三界惑。後得般若斷習入大乘。

又直般若斷惑乾燥故。得助道資成為易。又說次第

者。為學無所畏故。直學波若是自行。化他則闕。學次

第則隨問能答。眾生信伏。後示真道。又說次第者。菩

薩欲度眾生。眾生機病無量。須遍學諸法。知病識藥

故。又說次第者。為通諸經論故。若有事相不通。理亦

成壅。復次所以明次第門者。為明中道故。若直明空。

非是正觀中道。中道者。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尚不住

空豈住不空。不住二邊雙照二邊。方是正道。又說次

第者。還反質問者。為當離次第說非次第。為即次第

說耶。若離次而說非次。亦應離色別說於空。若色即

是空空不離色。今即次第是非次第。非是離次第而

條然有非次第。說非次第不可得故。故經云。修色無

常巳不可得故。乃至識亦如是。修次第不可得。即是

非次第也。

釋十科意者。初五是解心希向。欲求定意。未是修行

之法。後五是自解而起行。內外方便方正是進。行若

無解不得立行。解是行本。故請觀音云。大智本行。又

云。非智不禪。智即是解。禪即是行。若是事中散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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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等行。力用微少。若制心禪寂。發得六通。能雨大千

世界珍寶。遍十方界。巳施眾生。當知修禪是大道行

也。生起十意次第如文中(云云)。第五得心法者。若是

學義者名為境智。今禪門注名名為心法。第六方便

一重者。方便名善巧。於內外方便將進得所。巧用四

悉檀調心。然後能發諸禪定。故言方便。向下自廣明

之。十重明義止齊第六。第七明修證。修名習行。證名

發得。此一科大有所開。具若修證方法。始論阿鼻地

獄。上至四念處。又從四念處對阿羅漢行行慧行等。

又從菩薩藏聞思前行自性禪。及諸地修證等。種種

不同。修相各各異。證相各各異。一一精細。使因果分

明始終可見。義廣今不復論。問。阿鼻是惡趣。云何辨

修。答。通稱為修。真偽多種。行者為破三寶故而悟禪。

此則是修阿鼻禪。問。禪是棄惡。其既惡心。那忽得禪。

舊解云。此人遮重根利。雖發心時惡。若攝心入禪。根

利故故能發禪。今解不爾。禪有多種。九十六種道隨

與相應即得邪禪鬼定。此案是邪見之通。得與其修

相應(云云)。如調達修禪。即是阿鼻禪也。歷根本.特勝.

通明.行行.慧行等。修相各各不同。邪正亦異。乃至菩

薩藏諸地。修證各有相㒵。具有釋當有十卷文(云云)。

第八顯示果報者。果報與修證若為異。修是修習名

因。證是尅獲名果。此果是習果得報之時。名為報果。

從阿鼻去乃至於佛。皆須一一顯示果報。若是二乘。

明但有習果無有報果。灰身滅智無受生處故。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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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所明。此人受法性身亦有報果。若是明菩薩者。三

賢十聖住果報。何容不得辨果報。佛亦得言報。涅槃

云。願得無上報。又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亦得明報

也。辨此亦有數卷。第九從禪起教。此有亦行因得果。

自行具足復須化他。昔久住生死遍學諸禪。若次若

非次皆悉究了。知病識藥。隨其所宜而為設教。若設

人天教。多從通明禪中起。何以故。此禪深觀五藏。即

能了達五行。上當五星。下當五岳。陰陽八卦五常天

文地理醫方笇計軍兵技術曆數禮樂。皆依五行八

卦。如此諸事悉在通明禪中而得明了。故知起人天

乘從此禪出也。若修禪時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

要須持戒乃得諸禪。發禪之時又發得定共戒。約此

而起戒藏。又四禪即是定。約此起定藏。修禪時觀四

念處。修生法二空。觀慧成就方能見理。發得無漏。故

約此起慧藏。觀空有二種。一拆空。二體空。約折空起

三藏教之慧藏。約體空起通教之慧藏。禪中者觀諸

法雖空。一心具萬行。假名分別。約此起於名相。即別

教也。若禪中能觀中道性空真理。即約此起圓頓之

教。又法性即是佛性。約此而起涅槃之教。大經涅槃

者。名深禪定窟也。禪觀於法性。法性能運出二種生

死。若觀實相理。即是性淨我。若觀智圓明。即圓淨我。

若觀方便。權巧即方便權巧。即方便乘。約此起教。即

法華會三歸一無上之大乘也。又修禪時觀法性空

故。即是一切智。觀假名道故。即道種智。觀空假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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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中道一切種智。約此起教。即是般若也。又禪中觀

法。或可依次第觀。或時依不次第觀。若化他時。約此

赴緣無方縱任。即是方等維摩之屬。何以故。淨名彈

斥俗道無方轉變。不唯一種故。又方等中。或大小相

並並對而說。更相形斥。即是此意也。故知諸教皆約

禪而起。故云諸佛轉法轉輪入涅槃皆在四禪中。約

禪起教。何教不攝。如是等約作遍起諸教相。此自可

知。凡有兩卷明此義(云云)。第十結會旨歸者。上九意

明禪。自凡至聖。論次甚多。束其旨趣但是一心。故釋

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

名色也。色從心生。伹觀心性名為上定。故知研心。心

収萬法。如得珠玉。眾寶皆獲。如牽衣一角。諸處皆動。

故條流萬緒歸海而會。禪相不一。篤論但心。觀此心

性即實相理。是故歸宗結要唯在於此也。如是十科。

前五重分別。眾緣家所尚。明顯同異故。第六七二科

是降心家急要。即自行用。不受學者。不可為說也。此

如戒心不可妄授。下去修證非初學所得。說之無妨。

如律家五名小戒得聽(云云)。

釋第一大段。明大意中簡非者。凡有十種。備如止觀

中說。今略明一兩如者。如為求安樂故修禪。此屬六

欲天心。作意防持。離惡修善。希於安樂。名屬人道心。

是故受報假緣方得。若任運心成。不須防護。何以故。

得禪味故。任運怡悅。或三五日入禪不起。設起出觀。

任運有樂。若發心求此名為天心。後受天報自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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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不勞運役。故此心名為天心也。取譬如乾牛皮。雖

強卷舒不隨處分。喻如作意。如牛腦皮。牽觸軟善。喻

如入禪。雖復出定猶有滋味。所修戒施不同散心(云

云)。又直求勢力是魔心。如魔著於果報。見人出境即

來遮壞。如今時人既有大力受果報故。有人違之即

能損他也。又樂諸見者是外道心。欲因禪發慧毀他

顯巳。如經中說梨耆彌因緣(云云)。所以禪靜能發邪

正二慧。本時邪獲取理。今以靜心瑩之。邪慧即發。便

成邪見。本時心正。用定調之。便發正慧。正慧不須簡。

邪心修禪是故須簡也。又若人俗有求樂欣勢樂見

三心者。逐其強弱以判其因。若雖求樂。樂勢力強屬

魔心。若但樂樂帶少淨心是梵民心。若樂樂又慈人

及物即梵王心。若樂諸見即屬外道。此三心相添隨

強判因(云云)。

又直就外道心自判三種。一直修邪。二帶事兼人。三

具上二。傍通名字發邪慧時。成三種外道。一一切智。

二得神通。三韋陀總上二也。通名前三種天心亦是

外道。樂勢力是神通。樂諸見是一切智。帶淨心兼人

是韋陀。通別邪僻用心皆是不正也。是故非乘中。翻

邪歸正。對破三外道悟因時。即是三種念處。獲果即

是三種解脫。破邪顯正(云云)。但一往判十心為因。何

必全爾。如墮地獄自有多種。不止一途。今舉強者以

為義端耳。乃至二乘入理亦多種法門。略舉數修以

示其語。行其諸故決墮其中也。若次第簡非者。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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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三途之非。不簡人天。若進明二乘者。但非九心。若

大乘即非二邊。十種俱非也。若作不次第簡非者。更

於菩薩心中復分別。具在止觀。今約次第故。則十修

簡非也。問。發此心即成業。為當證禪遂其所求方成

業耶。答。小乘動七支成業。發心未是業。大乘明一念

起惡。殃墜無間。不得遂與不遂。發即是業也。問。此應

有輕重。答。若止發心是不定業。若事成是定業。問。若

修禪要壞欲界。或發初禪。禪定成方生上界。若起惡

念念破三寶。其事未成那得墮地獄。答。為惡若崩。故

起惡即成業。為善若作。發禪方生。又地獄是同界。發

心即墮。色界是異界。須發禪乃生。今簡十種偽心。不

同成業不成業。此心即名為非。若不識者。相續不斷

即結業成牽生。故須棄捨。問。十非與法界而同異。答。

十界則凡聖俱開。十心則開凡合聖。為明縛脫二邊

之非也。

第二顯是者是名為正明修禪大意。即是發菩提心。

心有四種。一緣於正因緣生滅法發心。二者緣真空

理發心。三緣俗諦假名發心。四緣中道法界發心。若

是前來諸非。多是緣無因緣.邪因緣.自善因緣.自度

因緣。非正因緣。無大慈悲。不能為物故。非菩提心。菩

薩見眾生起十種邪無等因緣。為此而起大悲。良由

眾生不識正因緣故而起九種邪惡。邪惡即是集。集

招苦果。菩薩為欲拔此眾生苦習故。而起大悲。興兩

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是拔苦故起。煩惱無量誓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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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是拔集故發。又以眾生苦集故則無道滅出世因

果。欲與其道滅故而起大慈。興兩誓願。法門無量誓

願知是與道。無上佛道誓願成是與滅。是為緣正因

緣興起誓願發菩提心。發心既正則行願不偏是名

緣正因緣發心修禪也。

次緣真淨空理發心者。只是

緣向來正因緣觀此即空。眾生顛倒謂言不空。以不

知空故而起十種邪僻之有。有即是集。集故招苦。為

此而起大悲興兩誓願也。此之苦集即體是空。故大

品云。即色是空。空即是色。色空空色無二無別。是名

為中道。中論云。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滅有二種。

一善滅。二不善滅。不善滅即是析法觀空。滅色故空。

善滅即是體達即色是空。非色滅空。是為善滅也。欲

與眾生如此道滅而起大慈興兩誓願。既識正因緣

即空故。發心行願皆緣於真。是為緣真淨發菩提心

也。

次緣俗諦發心者。假名差別有無量相。而眾生不

識妄生分別起邪起惡。二乘但空心所不到以空為

證。菩薩於此而起大悲興於誓願(云云)。

又緣中道發

菩提心者。此心亦名中道實理心.第一義空.菴摩羅

識.佛性.如如.實際.實相.無住.無生等種種異名。如天

帝釋多諸名字。而皆離縛脫世出世有漏無漏有為

無為等種種二邊。故非生死非涅槃有為無為等。遮

此二邊名為中。即虗亡寂絕無所依猗。待邊明中中

不可得。絕名為中。能如是者。通取無上正真之理。目

之為道。此理非因非果。非初非後。非發非不發。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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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道。淨若虗空而赴物逗緣。說於因果道心等。所

以者何。眾生心性明智如日。故曰覆之闇如漆。以初

發心却除二邊之僻。顯出中道之理名之為因。究竟

此理名之為果。通達此理名之為道。故上普賢觀云。

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然此正

觀之心。不可破壞不動不退。名為實相。大論云。不動

不退是心名薩埵。若不得此心入諸禪中。皆不名波

羅蜜。若以此心入次第諸禪。皆名波羅蜜。入二乘凡

夫等法。皆名摩訶衍。故大品云。次第心中云眾生。波

若云何應修應行。佛言。心心諸數不行故名行波若。

名生名修。此即是無生無行無修之修行也。此心若

發。任運與無緣慈悲俱生。為眾生說此依猗法。令免

二邊繫縛之苦。名為無緣大悲。與眾生實相不動之

樂。名為大慈。故思益云。一切眾生。無中計有。無我計

我。凡三十二種。菩薩為此而起大悲。又大經云。一切

諸法中。悉有安樂性。當知實相之理任運與慈悲俱

生也。何但具此慈悲。亦具一切。故云諸法雖空。一心

具萬行。但眾生得樂之時。非是如來將樂授彼。彼自

有之。如貧女金為其耘掘。拔苦與樂其義亦然。又自

得樂是自生。如來與是他生。四句破(云云)。無此四性

而說自樂(云云)。又前三種發菩提心。今稱三種四諦.

三波羅蜜.三因三果.三種誓願。而不名為弘。今中道

之心緣無作四諦。該括四弘而起誓願。得稱弘誓願

也。問。何故非弘。以不稱理故。悉是緣眾生緣法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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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耶。答。如女人謟曲故。故不稱為弘誓也。若中道

之慈。此慈稱理。不名為謟。如大愛道經。女人而無謟

也。實相之慈。慈即如來。譬如慈石吸鐵。離石無吸。離

吸無石。即吸是石。如即慈。是如來。故名弘誓也。又如

中論云。若計諸法定性。性名定實。實有不可改變。如

是則無四淨四行賢聖道果三寶出世因果。亦無世

間罪福一切世法也。若計諸法定空。墮斷滅中。亦無

世間出世賢聖因果等法。但有虗妄顛倒流轉以自

毀傷。若能作中道正觀。體達無性。深識苦集。能治之

觀即是道滅。是則三寶四諦八法寂然。皆無毀損。故

云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是名緣中道發菩提心

也。

料簡法門無盡誓願知者。門名能通。通即是道。無上

佛道誓願成。此云何異。答。法門橫辨。佛道竪論。問。涅

槃亦名道。實相亦名道。實相大道佛從來故。般若亦

名道。此三云何。答。若三德而論。法身亦非。波若亦非。

解脫亦非。並別一異皆非。三法具足名祕密藏。那可

偏論。今若別論法身當體。從法身起行。行即波若。波

若名為道。通至涅槃。今取竪所至處名涅槃。是無上

道。度所得處即是般若。名為法門(云云)。問。中道實相

非佛.天.人.修羅所作。云何言發。答。雖非諸作而隱名

藏顯。名身能作。如上體達。待隱不發稱之為發。問。為

因禪能發心。但希向論發心。答。俱有其義。若能希向

名之為解。解為行本。因禪增進悉稱為發。問。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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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斷。為當別有一理為當盡此常斷。而言非常

非斷名為中道。答。此約空有二門(云云)。問。何不取真

為佛性耶。答。中道是究竟。真俗是境界佛性耳。又約

理為言。一切諸法悉有安樂性。何簡真中耶。答。約教

見真者。未見佛性也。問。悉有安樂性。草木有耶。答。入

理悟於平等法界者。無復人草之殊。未悟謂其事別。

如夢種種。悟巳則無之。問。迷實相起苦集。解實相生

道滅。道滅異苦集。苦集非道滅。苦習非實相。道滅亦

非耶。答。只迷實相為苦習。只解實相為道滅。譬寒結

水而為氷。溫融氷為水。道滅亦如是。更無別中道異

於道滅。異於苦習也。出法性外無法故。故不離也。問。

寒結水為氷。氷喻苦習。寒喻於違。今融氷為水。水喻

道滅。溫喻中道。何得道滅之外無中道耶。答。不然。寒

是習。氷是苦。溫是道。融是滅。豈得異溫融而別有水。

水喻既然。不得更求中道也。問。菩提心與願有異耶。

答。心是正體。從體起用名為願。問。論云。菩提心名大

願。今四弘亦名願。是則體用不別。答。此用從體起。不

得相離。體願用願故通稱願耳。問。若願能顯體。六度

亦顯體。此今願耶。答。願顯體者四弘是。行顯體者六

度是。顯義乃同。行願為異。

釋第二正明修禪所為者。前菩提心是目。今修行是

足。目足修故能入清涼池。從此去為三。初從欲滿四

願去是行行。二從我今住何法門去是依禪為門。三

從問曰何不遍行十度去是明禪攝一切法也。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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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行發四願。以四譬譬四願。如文。

次明依禪為門者。還是欲滿四願。如須入禪能令願

滿也。從六通四辨去是明滿第一願。六通從禪定生

即是福德莊嚴。四辨即智慧莊嚴。先巳神通伏高心。

欲說法令悟道。故大經云。先以定動。後以慧拔也。又

發通有三種。通教通從背捨.勝處.願.智.頂等禪發。別

教通從自性等禪發。此二俱從禪發也。問。五六云何

異。答。通教為語。斷正使名漏盡通。亦得稱六。但習氣

未盡故稱五。若別教者。巳取斷無明。亦稱六。未是究

竟但稱五。五六俱得稱也。從欲斷煩惱去是釋第二

願。夫斷惑必由智慧。智慧非禪不開。大經云。無定者

平地顛墜。手書異文。口宣異語。身涉異逕。故知心數

亦須言定數。何說智慧耶。又如小乘無漏因七。依定

斷見。依九地斷思。又大乘一依自性禪生似解。故名

菩薩藏聞思前行。因是得入一切禪。一切禪有三種。

 現法住禪。即是發真見理。捨離味著及一切相。華

嚴云。初地正使及習。一時俱盡無有餘者。此是斷通

正集盡。又分斷別惑。分生真智。如目喻(云云)。見理發

真。名為現法樂禪也。二者出生種性三摩䟦提。即是

增長中道之定。福德莊嚴也。三者利益眾生禪。菩薩

住是禪。以義饒益。皆與同事。令離眾苦。伹發一禪即

具三義。乃至清淨禪。菩薩住此禪。得大菩提果。皆在

禪中。故知禪能滿第二誓願也。從欲知法門去是釋

第三誓願。欲知法門者有兩種正道助道行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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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助道。且依禪發慧行。正道只是深觀事觀空。諸助

道門能發智慧。亦是用禪。若數人只觀行行。無相真空

名正慧。雖復兩殊。要修禪獲。乃至小乘。佛樹下觀四

諦三十四心。斷結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無漏火燒身。

如皮囊盛砂利益物。無不悉在禪中。復次大乘為語。

禪最大如王。世間正助。出世正助。最上正助。皆攝在

禪中。故瓔珞云。佛依清淨禪。得大菩提果。又入王三

昧說大品。入無量義說法華。又大涅槃。入深禪定窟。

一切眾生悉滅盡相。令不復滅。即大涅槃。何曾非禪。

或時現入。或時不現入。而心常在定。不以二相現諸

佛國無不定時。故知禪中具一切法門。通教俗諦法

門為事。真諦法門為理。別教真俗皆事。中道為理。如是

等事理三昧悉在禪中攝。故知修禪能知一切法門。

即是為滿第三誓願也。從欲具佛道去釋上第四誓

願者。佛道即是涅槃。料簡橫竪如前(云云)。涅槃有二。

一分二具。小乘斷欲界惑生梵天。亦名解脫。亦是分

滅義。故言梵天無欲界惑。若子縛斷名有餘涅槃。亦

名分得。若捨果縛。名為無餘涅槃。即是小乘具足。如

此之法豈非禪定之力方得圓備耶。若大乘分具者。

二乘分具皆名有餘涅槃。何以故。深惑未斷故。若自

性禪中住法樂禪。伹見真者。名有餘涅槃。若得三摩

䟦提定慧具足。名無餘涅槃。從此任運入薩婆若海。

名無住涅槃。雖復無住。未是究竟。至清淨時方是究

竟。前三涅槃皆是有上。後一是無上。無上涅槃非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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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剋。何況有上耶。當知修禪能滿第四誓願也。金剛

三昧者。若小乘中明無礙道最後心方入金剛三昧。

即證第九解脫道。若通教明八地明金剛三昧。若案

華嚴明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金剛即是十迴向位。

若圓教始從初心深行堅固猶若金剛。乃至後心亦

稱金剛。如月明晦。如仁王云。釋迦牟尼入大寂定金

剛三昧。當知大小次位無不入三昧而成佛道。禪滿

四願。其意在此也。偈中云。智藏福田者。此是正助定

慧之意。以此消第三誓願也。清水洗塵。此證通教斷

惑。金剛鎧。此證別教斷惑。此偈證第二誓願。雖未得

涅槃去至摧結使山。證第四誓願。得六通度人者。是

證第一誓願。囂塵去是證四誓願(云云)。

第三從問曰何不遍行十度去是明禪攝法盡。上文

開般若出方便智二度。今以一切智名般若度。道種

智名方便度。一切種智名智度。智度從中道第一義

三昧出。方便度從俗諦三昧出。般若度從真諦三昧

出。上益於下。故智波羅蜜總此三法也。漚和俱舍羅

此翻為方便。泥滓(烏几反)此翻為願。婆羅此翻為力。闍

那此翻為智(云云)。釋第二料釋名章。前簡凡夫著愛。

外道著見。二乘無大悲方便。此通教簡共不共。後度

無極就別教簡共不共(云云)。翻名以定對果。准例可

作此翻。然釋論料簡云。四禪但名禪。不名波羅蜜。當

知禪定是異名。不得以定翻禪。又諸師釋翻為棄惡。

此乃對果之名。定發故方能離惡。離惡是斷義。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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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義。此就果義以棄惡為翻耳。三種釋波羅蜜者。

通教菩薩觀真入理。此就到彼岸為便。別教斷塵沙。

假中修行。此就事究竟翻為便。圓教事理雙窮。空假

洞曉。此則無極翻為便。如此三種即可對慧法佛三

眼也。又若圓通為語者。此之種智至佛方窮。何以故。

二乘雖空。不窮空源。又七地菩薩或時偏修空。佛即

立喻起之云。諸法實性故。二乘亦皆得。汝云何欲住

無邊空門。汝由未入。不應住空。當知慧眼至佛方窮。

故法華云。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又云。大果既圓。

邊際智滿。無量劫中例修凡夫事。照假分別至佛乃

周。中道之慧居然可知。圓論三義。具在一心究竟妙

覺也。問。五住何輕重。答。俱重俱輕。四住乖理起逆名

之為重。無明理鄣不起拒逆名輕。又無明是根本佛

智所斷名重。四住支條方便智所却故輕。論師云。上

上智斷下下。下下智斷上上。此取四住為重無明為

輕(云云)。問。三事窮佛。菩薩何得名波羅蜜。答。因中受

果名耳。問。涅槃是果。二乘得受涅槃名。何意不名波

羅蜜。答。涅槃名滅。二乘但求出苦。見思苦滅與涅槃

之名。不求作佛。不窮理本。故不受彼岸名。若通義三

獸度河。二乘亦稱到彼岸也。

問。初地巳三觀現前。七地云何沉空。答。菩薩初得圓

時。三觀現前空理甚深。或時偏熟此理。或可偏以此

化人。譬如誦經。初則三契俱度。後偏理一契。七地研

空亦應類此。從第三料簡去有四問答。一明禪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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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含故。二約四法料簡依根本故。三者禪是一名得

復有異三。復次。初問禪大含眾法。二問約智定等。三

約思惟修遍通諸法。思惟即是翻禪之名。故以禪當

名。若智定等者。四禪有十八支。四一心支是定攝。十

四支是慧攝。定慧具足能發無漏。故論人云。智是苦

難行。定是樂易行。或樂難行或苦易行。若智中發無

漏即是苦易行。不發即苦難行。樂中亦如是。數人云

苦違通苦不違通。此之據智樂違通。樂不違通。此就

於定。但無漏於定不發。如應於慧。四禪既具此定慧

故名為等。餘法不爾。不名為等也。問。四禪以何為境

體等耶。答。初禪覺觀為境。乃至非想以非有想非無

想為境。問。若以覺觀為境者。為用此覺觀心觀境。為

用一心觀境。若以一心觀。則不名一心。若以覺觀觀

境觀。云何復觀觀。答。數人明心王心數同時起。此則

有能觀之心觀覺觀之境。若論人。明別有淨細之心

觀於覺觀之境(云云)。體者。論人五支皆是方便。一心

支為體。數人以欲念等為方便。五支皆是體。釋論用

此論。成論人定內辨方便巳四支麤故非體。數人就

定外為方便。五支由是起。故俱是體。今釋有通體別

體。俱有一心是通體。以通約別。初禪以覺觀為體。二

禪內淨為體。三禪樂為體。四禪不動為體。以其別體

簡於一心。此是覺觀[冗-几+豕]一心。此是不動家一心也。論

家明其通。數人合慧。若如瓔珞云。五支皆方便。第六

哩然為體。此則以五支皆麤同屬方便。取其靜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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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此還是通意耳。四空無支林。復云何。一則通以定

心為體。二若將境來約為別體。如緣無邊空處明一

心。即以空境為體。瓔珞云。四空有五支。所謂想.護.念.

止觀.一心。通皆如此。還是通義。無別異支如四禪中

相也。又中間禪未到地。若約四禪。應通四中間四未

到。舍利弗毗曇具出之(云云)。但中間未到相㒵相似

故。俱束為一。未到為一中間。中間者前禪之兩楹。故

言中間。南岳師謂此為離定地。離初未二。故言離定

地。亦云篾屑禪。但有一靜而巳。喜是退禪處。如人遣

婦人未得新婦。失樂生憂。此退或但還初禪。或令失

初禪。若能強觀行深厭下。乃入未到發二禪。此中但

有智觀而定少。亦非均等也。次明思惟修。此語則通

絓是一切諸禪皆稱為思惟修。又有別名別往攝。則

失思惟修。思惟修往攝。攝得別名。舊法不失兼攝勝

者。故用思惟修以翻禪也。次約四法互通者。通則四

名互得禪。以有支故。亦定以一心故。亦三昧離五蓋

邪曲故。亦名波羅蜜。五支究竟故。餘定三昧波羅蜜

亦如是。若別論各有主當。禪乃具支。沒定從支。四空

乃有通支捨支從定。故瓔珞云。禪名支林。定名捨攝。

三昧從緣理無漏調直。波羅蜜取事理究竟到彼岸。

以別簡之。令不混濫。故禪伹名禪。四空但名定。未到

中間從兩楹挾之。因他為名名為禪也。未到將發因

中說果。故受定名。未緣理故非三昧。不究竟非波羅

蜜。空無相者但緣理故。雖入初禪不受支林之名。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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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名禪。但名淨禪不名味禪。但是調直不名支林也。

雖有理定。正是深味著事相。直入於理。不從定得名。

未是事理究竟。不名波羅蜜背捨等。因四禪發。亦禪

亦定。以空無相心導。亦不稱三昧。從背捨等勝名也。

非想定亦爾。雖具三法取其無間。無間良由於定(云

云)。有覺有觀。此亦是無漏空無相心來入諸禪。能斷

六十二見之曲。受三昧名。沒其餘名。願.智.頂等是禪

家功用福德藂。從此勝用受禪名。願者作願要期。時

至乃起。若智者於禪中遍知事理。以禪力能知。頂者

根本四禪中一切事理最極之處。諸定之上。稱之為

頂也。菩薩於頂禪不爾。雖在於定。如修羅琴隨欲出

聲。而於定心不起不二。能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云云)。

九種大禪但名禪者。即是大乘禪也。此禪能出一切。

萬行功德無不於此而生。此禪亦名定。亦名三昧。亦

名波羅蜜等。而今受禪名者。趣舉一名耳。集八禪眾

者。從自性禪至此世他世樂禪。集華嚴中為說第九

禪。令入離垢三昧。故言集八禪眾也。他家以四禪四

空為八禪。此大乘義。何以故。二乘尚不聞自性禪名。

何得集此八眾聽。問。無漏緣理名三昧者。為當能緣。

為無漏所發之法名無漏。答。說智及智處。皆名為般

若。所發無漏導能發。皆成無漏也。

問。波羅蜜為當是究竟理名。為當理中更有所生之

名耶。答。到彼岸者是究理處名。更有所生者。由波若

照一切眾事畢悉。且得名(云云)。今此三義。釋菩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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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受波羅蜜名者。因中說果。如說金為食。食由金得

名金為食。菩薩望果修因。因名波羅蜜。二乘不行中

道化眾生。既不行佛果因故。未得受此名。二者分觀

中道見佛。故受此名。二乘非是開佛知見。自此之前

皆名邪見。如星辰光非月光。初月光是分光。故菩薩

分受名也。二不別得名者。此就理得名。一如無二如。

因是實相更無差別。故名波羅蜜也。

第三釋門者。既知名識體。則修之有由。故次辨門。原

其根本但是一心。更離心出色。此二為根本。即是善

惡之本。亦名毒草亦名藥王。亦名夷塗亦名嶮路。故

大品云。色中無味相。眾生不應味著。著故即是毒草。

嶮路喜多害命。壅塞不通。不名為門。又云。色中無離

相。聖人不應得解脫。解脫即是夷塗。藥王即是通相。

名之為門。又色中亦有非味非離相。若色但離為門。

止通至化城。非味非離為門。通至究竟寶所。心為禪

門亦復如是。俱有離相。非味非離。即是大小諸禪本

於色心。出色心外更無別法。設令外道執此離陰即

陰。癡心多想。起六十二見。謂有諸法。終不出於色。滯

此成壅。佛子觀即離等。我不可得。約此論通。若作三

聚明義。色.心.非色非心。亦不出色心。按無作之色從

色法上生。更非餘處。至受報時還是善妙。色心雖作

三聚。終不離色心。又三無為者亦不出色心。若非數

緣滅者。良由有此色心得說緣過之法。若入過去名

為非數緣滅。若無此色心。說何物為非數滅耶。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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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色心也。

若數緣滅者。以智慧法治數緣煩惱。煩惱得滅。如闇

室通夜有闇相續至曉。而今以光照了。令相續之闇

不起。智慧破惑亦復如是。故名數緣無為。明慧即而

論也。虗空無為者。以色心對非色非心之處名為虗

空。無此色心名。何物為虗空。相待而論。亦不離色心。

問。大乘中復有法性無為。非佛作。天人所作。與此色

心復云何。答。性是名色性。名色是性用。用不離性。性

不離用。若名色非性用者。即是離性外別有色心。色

心非性家之用。今不如此。故知色心攝盡也。乃至陰.

入.界等皆是開合色心。更無別法。當知色心名為法

界。若通若塞。若毒若藥。若染若離。悉攝其中。故以名

色為門也。今開色為二門。即如經說。一不淨觀。二阿

那波那門。對心為三門。(若從佛教為次者)初破貪著說不淨

觀行人相過。六十比丘雇麻杖自害。佛便更說勝法。

所言阿那波那十六特勝厭患縱容。無自害之咎。是

故先說色門。次說息門。若定慧相生次者。息是定法。

不淨是慧。因定發慧。須先明阿那波那。次明不淨。又

阿那是舊法。不淨是客法。今依佛教。先不淨觀門也。

此二門同是觀色法。色法即四大。不淨觀觀於地水

二大。先作假想。壽命之風既斷。火勢即滅。水漬地水。

大地覆阤。爛壞膿血不淨九想十想等。皆是觀於水

地能壞貪欲也。阿那波那是觀於風火二大。悉依於

風。風即出入息。息亦是色法。能治乱心。他解壽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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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教法。若以出入息為命。此命即是色性。觀此息法

入出長短遍身。能見身中三十六物。發生諸禪。故以

此為門也。今若總對三門者。以此心色息對世間.出

世間.出世間上上三種禪門也。如大品明世間法施。

即是十善道.四禪.四空十二門也。出世間法施即是

不淨.背捨.勝處三十七品也。上上法施即是十八不

共.無畏.十力.一切種智也。息門既是舊法。凡夫外道

共修。故屬世間法施。色門是客法。能破惑出生死。故

是出世間法施。心性幽微。詣理深妙。故名上上法施。

大集明三種攝心。出法.滅法.非出非滅法。若依數息

故。發十二門支林功德。諸法生故。亦是出生世間之

因。能招世間之果。故名出法漏心。滅法滅壞因果。斷

子果兩縛。畢故不造新。名為滅法漏心也。不出不滅

者。不出不同凡夫。不滅不同二乘。非凡則非生死。非

聖則非涅槃。遮此二邊名為上上漏心。明數復為三。

一數息門通至十二禪。二隨息門通至十六特勝。三

觀息門通至通明禪也。問。前十二門可是世法。後二

門不應是。答。此禪是亦有漏亦無漏。未能決斷治惑。

斷惑力弱。名有漏。而復厭離諸惑。小勝十二門。故名

無漏。又利根人用此發無漏。名無漏。鈍人不能除名

有漏。雖復如此。同是息為門。又同依四禪發故。故屬

世間禪也。明色為禪門。即開為九想八念十想。釋論

云。九想為麤。十想為細。九想如縛賊。十想如煞賊。或

言九想是十想之一支無常想耳。若修九想怖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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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令修八念。依怙有地。厭背心成。作十想分明。今直

就十想對三道。前三想對見道。中四心對修道。後三

對無學。若是燒想。滅去骨人。發無漏時。成壞法羅漢。

不修燒想。轉變此骨。成不壞羅漢。即是修八背捨觀

也。所謂內觀色外觀色名初背捨。如是次第成八背

捨。皆是約色而論。若修勝處者。還觀色多少好醜。更

不約餘也。若修一切處者。還是觀淨色遍。而若九次

第定。還從初背捨次第無間心入。若師子奮迅者。還

從八背捨次第而出。若是超越。還約八而超。是名不

壞羅漢俱解脫人。皆以色為門也。釋論料簡八解脫

與背捨異。因名背捨。果名解脫。或有說云不異。若不

異者背捨即是解脫。羅漢既具八解脫。可得只是八

背捨。阿那含未得非想.滅盡兩解脫。雖修八背捨。那

得是八解脫。故知應異。若大乘以實相心行如來行。

入諸法中皆是解脫。亦不待至非想.滅定。此無俟論

其同異耳。

心為禪門者。法華普賢觀云。一切業鄣海。皆從妄想

生。若欲懺悔者。當懺六情根。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

露。慧日能銷除。又云。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念實相者。

即是心為門也。般舟云。有心想即癡。無想即泥洹。心

之無垢名清淨。五道鮮潔不受色。有解此者成大道。

此亦是就心為門。若大品中明覺意者。但是覺於此

心。故首楞嚴者。修治於心猶如虗空。又自性禪者。即

是自性清淨心。能觀心性名為上定。當知皆是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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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門。心門或但止其心而無觀慧者。此發禪時多與

四禪相濫。墮世間禪中。佛在世時。有比丘修此止心。

若發未到地時。不見身心床鋪。謂無人法。言得假實

二空。次發初禪。謂是初果。發四禪。謂是無學。起增上

慢。臨終見生處起謗。便墮地獄。故真止心與四禪相

濫也。今欲止心修空時。當識知空法從緣而生。空法

塵對意根生此空識。乃至非空非不空等法塵對意

根生意識。此識從緣生。緣生即空。不受不著。若初禪

發時止。知是禪是法塵對意而生。眾緣無性。無性故

空。不染不著。那得墮增上慢中。又有觀心者是覺心。

覺心者是體妄。了心者是即事體達。不煩撿覔也。

若觀心者於五陰中但觀四陰。撿覔此心為常為斷

為苦為樂。觀此四心即是觀於世諦。發得禪定。通至

聲聞涅槃。故法華云。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為說涅槃

盡諸苦際。即此義也。

若覺心者。覺知此心是無明幻。

出生死。滅斷常欲。知無明是幻不可得。當知從無明

出諸行。名色取有四心。一切生滅等。皆是幻化。若知

無明。不起取有。但覺此生滅之心皆從無明幻生勞。

權檢即是體妄之義。故經云。若人有福曾供養佛求

無上道。為說緣覺。此即通至支佛涅槃也。了心者即

是了不即理。生死即涅槃。不復可滅。本自有之。思益

云。生死即涅槃。無退沒生故。無明即是明。不離無明

別有明。何用撿心體妄然後為是。故云。若有佛子修

種種行。志求淨道。此即通至菩薩道一往心門。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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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上通。論色亦爾。或覺諸心入於非心。是入空等

三門。是三觀意。問。上明直就心修止。發法墮增上慢。

今直修空時。證亦應爾。答。直止是盲故。證不識偽。修

空是觀慧。發則知邪正。邪正不濫。故云修定多受福

悟道難。修慧少果報而疾成道。即此義也。問。欲界定

斷欲界惑耶。答。就禪論斷伏者。欲界定伏五盖。名伏

欲界事鄣惑。得未到地。斷事相惑。伏於得繩。名伏性

惑。得初禪。斷性惑。是斷繫地得繩也。下去例上爾。問。

未到斷相伏性。應名欲界定。答。本伏相巳受欲界名。

此更從勝耳。成論猶是欲界定也。

釋辨詮次者。夫禪

本是門戶。詮次淺深階級。決應分明不使謬濫。今三

種次第。先從戒起。以戒淨故。能生於禪故。若論於戒

者。戒是防持。防持如有人。人即攬五陰界入之法以

成假人。應須先辨陰入界之法。以顯行人人法之相

也。

次明持戒如有所防。所防者只是十六知見。見愛三

毒五蓋十使等諸惡為戒所防。次辨能防法者。即是

戒也。即是十善三歸五戒等法也。因此戒故。次發四

禪十二門禪十六特勝出世上上等禪。一一次第皆

有所以。具如法界次第量略門所辨。載在彼文。今不

具說。所以根本禪為首。次至出世諸禪者。此直約小

乘漸機論。次仍明大機。次者。此約從漸至頓根機為

次也。若直頓者。但約自性禪為首。終至離見清淨淨

禪。問。此漸漸頓頓與大品明次第行學道。云何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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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有解云。行學道是一法異名。更非餘法物。今欲

分異者。次第行是事相。未論觀慧。名之為行。此即是

世間禪次第行也。次第學者。論有觀慧。故修無常。時

有學人無學人俱學無相真理。故名次第。學此即是

出世間禪。名次第學也。次第道者。道名能通。究竟之

通通至大菩提果。亦能兼通前學至菩提果。即是出

行世間上上禪。名次第道也。復次只就一種禪中即

明三次。若根本禪中無觀慧時名為行。有觀慧名為

學。發無漏名為道。又初調息時名為行。欲界未到等

名為學。非想名為道。若就出世禪中明三次者。五方

便中非學非無學位時。修諸背捨行行之法。名為次

第行。四諦十六行慧行。苦忍真明發。至那含位。名為

學。止羅漢盡智無生智。名為次第道。若約通教。八人

乾慧等名為行。見地去名為學。六地去名為道。別教

三十心名為行。登地名學。妙覺為道。圓教十信為行。

十住為學。十地為道。又十信為相似三次。十住是分

證三次。妙覺是究竟三次。初亦三次。後亦三次(云云)。

釋心法章。問。九想背捨等是事法。何得名無漏法。答。

雖是行。行行事法能發於理。當此觀時。厭背心強。決

捨有漏。能發無漏。故名無漏法。問。自有人脩四禪。四

禪不發。仍修九想不淨等。四禪得發。此是發有漏。應

名有漏法。答。當體是二法能發無漏。又兼發有漏。不

應從發下為名。又問。若爾修欲界定證電光時。發無

漏。亦應呼為無漏法。答。此是利根宿習強。能於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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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發無漏。欲界定體是有漏也。例如不斷善根人者。

此欲引例明亦有漏亦無漏義也。如四念處有信等

五法。而退為闡提。名斷善根位。頂法亦具信等。而猶

退為五逆四重。只不退為闡提。故名不斷善根。至忍

法位。信等成根。此決不退為逆重。一向昇入無漏。只

頂法中有退義。故名亦有漏。又自善根名亦無漏。故

引此為例也。乃至苦忍真明發名無漏。思惑未斷名

為有漏。又斷五下分故名無漏。餘五上分故名有漏。

至羅漢得盡智名無漏。未得無生名有漏。得無生方

名無漏也。問。經稱中道為無漏。此中呼為非有漏非

無漏耶。答。此開張四句。使教語方圓。是故兩非。經中

句結但稱無漏。如二乘對生死為無漏。實具別惑。勝

鬘云。有為有漏是聲聞僧。大經稱為聲聞是福德莊

嚴。故知是有漏。若遠離通別。惑盡離有離。無名真無

漏。從束從開各有其意(云云)。乃至非我非無我。世出

世非世非出世等。皆例有開束(云云)。世俗漏真諦無

漏。兩緣是亦漏無漏。中道是兩非。開即三諦。束即二

諦也。問。圓教初心名為非有漏非無漏。二乘初心何

意不名無漏。答。圓教初心二邊俱斷。二乘初心與思

合。故不為例。四句判戒者。十善是舊戒。但防三途。報

若人天有漏中。三歸五戒亦未有厭背世間。防止出

世之過。此皆名有漏戒。八齋戒.沙彌戒。此中防止不

執生像嗅香非時食等。巳有防止身口。厭背而未決

定。斷奠世間諸惡。即是亦有漏亦無漏。戒二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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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出世故。是無漏戒。十重四十八輕不為化城。亦不

為人天果報故。兩非之戒也。所以開此四句者。教門

化物。多約此四句廣辨諸法。即是今師所明四門入

道之意。一一教中皆約四門。四門即是四悉檀。赴緣

不同。會理無異。若三藏中明四悉。但約二諦。別圓約

三諦(云云)。三藏中約禪為四悉者。十二門禪是樂欲。

特勝通明是為人。九想八背等是世法。如以屑出屑

屑出成無。即是漏對治。故大經云。假想觀者。亦實亦

虗。實即無漏。虗即有漏。此三是俗諦。發真名第一義

悉檀也。六度菩薩四悉義同。但以發心作佛為異耳。

通教二乘亦不異菩薩。則真諦有含中接別之意。此

真義含於中而作真名。還就此辨四悉也。別教以真

俗合為俗。即是樂欲樂說。此兩即為人。偏以無治有

即對治。悟中即第一義。圓教者如論偈說一切實等

四句皆實。佛於此四廣說第一義悉檀。若然者。通論

凡天四見三通別圓等四門。即是圓教四悉檀也。何

以故。生死即是涅槃。即五色是空。空是第一義。尚即

生死是第一義悉檀。何意不即。生死是三悉檀。生死

尚是四悉檀。二乘別教菩薩等四門何意不即是。具

明如此等法即是不思議俗。名世界悉檀。以如是等

逗物便宜是為人。治惡是對治。見真中是第一義也。

問。有漏心生死沈沒。今修無漏法而昇益可得無漏

心。是涅槃升出而修有漏法應損失耶。答。無漏治有

漏。是故以有漏心修無漏法能致出離之益。有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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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譬如膏薪。無漏是智慧。譬如猛火。以無漏修有

漏。轉令無漏明。故不為損。問。無漏修無漏復云何。答。

無漏有兩種行行。慧行修行行。亦得稱無漏修無漏。

又云以復觀前。觀練前觀亦稱修無漏也。非有漏非

無漏亦例然。問。二乘有出入觀可得無漏相。修復有

事理。於義為便。中道不出觀。非事非理。云何為例。答。

大乘有恒沙佛法。不思議俗諦何無事耶。又經不如

二乘出入亦有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善出入住百千

三昧之出入。緣修用顯理真。修理照用。此皆其義。何

得不例耶。問。他執生為性。龍樹以四句破之。今復云

有生無生等。當知復為龍樹破耶。答。他明生定名生

性。或可以他生破自生而立他性。故須破之。今龍樹

破四有性。立無四句。可有所破。既無四句。復何所破。

問。破他有四句。不立無四句。豈不墮斷。答。雖四性。不

妨假說。四句文文字字既漸。漸則無性。不墮於常。假

有四句。不墮於斷。大經云。言無不同兔角。言有不如

塊然。問。何意立假四句。答。為四悉檀因緣故。問。若爾。

既為前緣。復墮為他性。答。前巳四句撿自他不得。於

他無猗無著。譬如幻師為他幻作色像耳。此約無執

為他無咎。只以如幻故不墮斷。幻非實故不墮常(云

云)。

釋第二卷

上第一卷所辨名之為解目。自此去所明名之為行

足。故言方便也。初禪初品定難發。譬如度國大須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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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多用方便乃可得勉。欲色難過亦復如是。是故發

菩提心。內信堅固。外善覺識。所以名為內外方便悉

在初禪之前。若得初禪時亦得作方便。厭下攀上。二

禪即發。例如五方便停心.總別念處種種方便。乃發

苦忍。若得須陀洹。任運七生。尋加功。有三二一生成

辨四果。故知前難而後易也。大乘亦爾。於十住.十信

中種種苦到。無量懃苦。乃得六根清淨發菩提心似

解之位。若入十住真明成就。任運流入薩婆若海。以

是義故。須委分別顯示真偽。令用心善巧。使與禪相

應。故名內外方便也。外方便有五重。四出釋論。唯調

五事是法師採經意以為調適定慧法。故立五方便

也。就初具五緣。此名乃出論。論師不具列之。四緣雖

具足。開導由良師。此乃總名。今更將禪經分別釋此

五緣名字也。生起外五方便(云云)。

釋第一方便。文為三。初明持戒。二辨持犯。三明懺悔。

初釋戒相者。若佛在世深識機緣。知證戒相。金口記

莂。有十種不同。佛既去世。故無此緣。設令有者。無人

證莂。不可以此九法定尊卑位次序。唯取現前十眾

作法成就以判得戒。餘九不同(云云)。十利者。從攝眾

生.巳信令增長。即是念處𤏙頂等位。從斷今世漏是

苦忍發見道位。斷後世惡是思惟道斯陀含.那含位。

梵行久住是無學道位也。防於外非名護。制於內妄

念名受持。乖本心名違犯。毀無作名觸犯。如薩婆多

明持犯相者。若能持戒。約本大千國土。有識無識。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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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上皆起無作善。若於一女境初犯者。名破無作善

戒。第二更犯不名破無作。無作巳破故。伹得作罪。於

一女獲罪。餘境猶有無作戒。持戒者即是五枝諸戒

具足也。智所讚者。此明菩薩為眾生持戒。為佛稱美

也。隨道定者。別約道定上發得無作善名為戒。犯戒

者。約愛見兩羅剎乞戒浮囊。約愛心纏著五欲。初以

微塵許輸羅剎。次以手許。乃至全乞。謂入涅槃。此以

恣情怏意為安。稱此為涅槃。實是生死。為愛所噉。若

約見心者。隨取一見言是事實。為涅槃。此人不識。見

心中苦。習於恚處生恚。愛處生愛。稱美則恚。毀謗則

憂。是我非他則慢。實非道為道。此則非因見因。名為

因盜。即是戒取。實非涅槃而言涅槃。涅槃是果。非果

果見。名為果盜。即是見取。邪僻不當即是邪見。如是

身邊穢污。五陰即是苦集。苦集故無道。無道故無滅。

為此見惑所欺。全失浮囊。皆當墮三惡道。凡人犯戒。

出二條廣解(云云)。

明懺悔為三。一明懺法。二明罪滅階級。三明復不復。

今先明懺法。又為二。一通明懺。二別明懺。通明懺者。

凡夫罪從心生。還從心滅。若心顛倒。遠離實道。恣身

口意。自㦜㦜他。自受苦亦令他苦。出生入死常而與

苦俱。若欲懺悔者。因時可救。果無如何。今明罪從心

生為十種。一內心顛倒起諸煩惱。二為邪師惡友所

誤。三因此破於善法善事。四縱身口意造諸惡業。五

念諸惡事。六常起惡念。七不知發露改悔。八不畏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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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九不生慙愧心。十不受善言不信罪福因果。以無

信故能斷善根。趣向一闡提道。不能信用善法之言。

譬如無瘡毒不得入。則為底下極惡之人。罪從心生

其義如是。今明懺悔。翻破此罪。還從心滅。亦為十意。

一深信因果。二心生慙愧。三怖畏惡道。四發露悔懺。

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護持佛法。

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信因果者。信造罪之因。是

三途業還得三惡果報。信愛見兩羅剎是苦習法。隨

是法故當得極惡苦果。乃至信四種四諦之因。四種

四聖之果。是名深信。若不如此非深信也。

第二慙愧

者。今我出家為道修涅槃法。乃為愛見所欺。尚不逆

善人之流。不令凡僧有卷之數。何況聖眾。慙耻內生。

是為白法。能救眾生(云云)。第三起重怖畏者。我巳造

如此惡因。必招惡果。無常必有。溘至不奢。華罪未除

苦事將及。心不慙樂。常懷怖畏。如二女人破瓶懊惱

(云云)。第四須發露者。譬如種樹。擁埋之則茂。露之則枯。

若發露罪。罪稍銷除。故言發露心得安隱。雖復內懷

慚怖。外不發露。則猶護惜。不名真悔。能不隱諱。是知慙

耻。第五斷相續心者。雖復前來慙露。如畵水還合。遇

緣復起。應須斷相續心。如吐在地不可更食。第六發

大誓願菩提心。慈悲怜愍一切眾生。起四誓願。眾生不

覺不悟。為此而起大悲。如前四種發菩提心(云云)。若

發此心。是即出家。是即具禁戒。第七修功補過。以昔

身口意起過。今亦身口意為功。昔晝夜造罪。今昏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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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福。昔身受細觸。今身受苦受。昔口為過。今口誦經

呪。昔意思惡覺。今意念實相乃至六度等善法(云云)。

第八護法者。勝鬘云。一切功德無邊護法。譬如護國

其功甚大。雖有重罪自得重賞。何[工*兄]不厚。今護惜三

寶亦復如是。福量無邊尚得成聖。[工*兄]罪不滅。

第九常

念佛。佛是無上大智慧聚。無量神力冥加罪滅。譬如

日出水雪自融。亦如醜人在端正人邊自耻自愧(云

云)。第十觀罪性無生者。罪從心生。心有故罪有。今觀

心空。心空故罪空。從前心起十罪。初從煩惱而起至

一闡提。今論懺悔。從信心而起翻破不信。生重慙愧

破無慙愧。止生於怖畏翻破不懼惡道。須發露者翻

破覆藏。斷相續心翻破恒常惡念。發菩提心翻破念

諸惡事。修功補過翻破昔縱身口意。為護持佛法翻

破破善法善事。念十方佛翻破昔為耶師惡友所誤。

觀罪性空翻破昔顛倒煩惱。煩惱既淨。即順入正理。

登聖人位。翻罪罪滅。發真悟道。是為懺悔之至要。改

過之良術(云云)。

復次。前五法至斷相續心。此懺根本

前後眷屬兩戒。從護正法念佛補過三法。懺惡覺戒。

何以故。此三是善覺故。菩提心一法懺迴向三菩提

戒。觀無生一法懺念清淨戒。是名十法懺。五支戒即

是尸羅。清淨三昧現前。以根本律儀惡覺戒淨故。世

間三昧現前。以念清淨戒淨故。即是隨道戒淨。但燸

頂等是相似道戒亦應然。雖是似道非無漏。如賊中

人歸心降國不名為賊。念處皆是隨道故。此中戒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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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隨道。能發得真。此隨道戒淨即真諦三昧現前。迴

向三菩提戒淨故中道三昧現前。得二十五三昧也。

故大經明持五支戒意。即明發流光八色辨初禪之

相也。及八背捨住堪忍地。以王三昧。即是五支尸羅

清。故三諦三昧現前(云云)。

別明懺悔者。即是三種懺悔。一作相。二觀相。三無生。

大小乘通論悉具此三。別論小乘但作相。大乘有兩

種。作法者。是運身口之善翻於身口之惡。觀相者。深

識善業相以翻惡業。觀無生者。觀察根本。根本既淨。

枝葉條即淨。此三即是戒定慧。戒防形非。定除乱念。

慧悟想虗。故約三種論別懺也。作法懺輕罪。一一方

法備如律文。但重罪四分不許。如十誦伹許發露竟

在沙彌上。大僧下不得預法事證戒等事。名與學法

也。若如四分前明結淨地。十誦復彈云。結淨地是前

事。後時巳度。那得用之。開學不開學。例應如此。又案

十誦未許羯磨懺重。至初教經便許羯磨。十誦不許

在大僧數。初教經懺麤得在大。故當知不可定執也。

觀相懺。如方等所明方法。一一在諸大乘經(云云)。觀

無生懺。文中為六。一出其法門。二明懺心相。三作觀

除滅。四弘經證。五眾經同爾。六明罪滅相。此六意在

文。細尋取之也。明懺心者。罪起由心。不出二種。一事

二理。迷事起身口諸罪。迷理起一切邪倒。今懺悔翻

此事理二迷。遠成事理二心。事心雖多。不出大悲覆

護。緣一切眾生拔苦與樂。拔輕苦翻昔事中輕惱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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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拔重苦故翻昔重惱眾生。與輕樂故翻昔奪他輕

樂。與重樂故翻昔奪他重樂。此是福德大力能排鄣

道之罪。又理是心之本原。良以不達心性愚闇迷惑。

今觀此心性如虗空。智慧清淨如日照闇。此之智慧

翻於迷理。理亦深淺偏圓二種。慧無有漸頓相翻(云

云)。修因時福德名行行。慧名慧行。至得果時即是兩

種莊嚴(云云)。二明修觀。有兩。一約三世。二約現在。三

世則撿生滅無常剎那不住。即是半字教法。若現在

撿四句無生無滅。是大乘滿字法。即就此為三翻一

因。成相續相待。他呼此三法真是因緣。因成因緣乃

至相待因緣。今名此三種皆是解惑。所以者何。三假

皆是取真之方便。若因成得悟即解因緣。若不悟即

惑因緣。餘亦如是。因成就外塵內根。合撿相續。但約

內意根撿相待。不復約別無生。乃是約通無生。別無

生者。是生法遷後名滅。此是相續所論。今虗空之無。

生未如是。生巳為無。乃是不生不滅之理。滅色論。無

是事。今不生不滅是理相待。此理無生是相待相論。

此理何止待於相待。亦通待於上兩。故開善云。因兼

二假。或亦過之。兩假中迷。未必約相待起惑。若相待

中迷。即具兩假。故言過之。具論觀法。備如止觀中辨

(云云)。問。性罪與根本罪云何。答曰。無作罪約受戒者

有。不受者無。不受戒者為惡。體自是罪。若不放逸。體

自是福。故名此為性善。亦名尸羅。尸羅即性戒也。根

本是無明。能為眾罪之本。是故為異(云云)。釋第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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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中頭陀者。名斗籔福也。蘭若。離放牧聲處。亦名離

牛鳴處也。理解者。無所味著。如是數福也。問。六度中

何意尸羅清淨禪定現前。何不檀忍等清淨為緣。答。

此有兩義。一別二通。別者。持戒是淨業鄣。業鄣鄣禪。

故次須淨戒。又云施是依報。施與不施不正鄣禪。犯

戒是正報上起罪。遮定事深。故須淨尸羅方能發定。

若嗔心是一。蓋名煩惱鄣亦能鄣禪。貪是蓋。亦鄣禪。

此皆通論耳。

釋第二方便呵五欲者為五。一標五欲大意。二歷別

出五欲相。三總呵過罪。四引經證。五結成。從生死不

絕去至貪身無異呵苦習兩諦。智者觀身觀苦。不貪

染無著是觀集。是名真涅槃為滅諦。如諸佛所說去

是道諦也。

釋第三方便葉五蓋者。若是外境五欲。一對五根即

謝。現在時節促若是。五蓋追緣二世五塵。時節長。念

念在心。覆鄣禪定。名之為蓋也。數人明嗔不至上又

下界名貪上界名愛。睡眠不至初禪輕通於上上地。

既有攀上厭下故。掉悔至上成論。明五蓋皆通至上

界。大乘明此五蓋束成三毒。三毒迷法界而起。法界

無邊畔。迷亦無量。當知毒蓋通至極果。極果豁悟法

界。法身無量故。所得智慧亦無量。得報亦大。應亦無

限。故大品經云。色無邊故波若無邊。乃至識亦如是。

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色若有邊豈得為常。當

知法身大果應用圓滿極在妙覺。不縱不橫具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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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豈容舍那坐一華瑞而判為報。應滿法界。何止一

釋迦耶。明三身優劣如此者。皆不得意。得意為言。只

釋迦即遮那。故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妙

勝定云。或見釋迦。或見遮那。當知法身遍一切處。豈

異釋迦別求遮那。遮那既止三界。釋迦何容乖此。遮

那既遍法界。五蓋云何不通三界耶。今言五蓋䨱禪

者。有漏禪.無漏.亦有漏亦無漏.非有漏非無漏。此等

諸禪皆為五蓋所覆。其故如止觀也。問。蓋通上地者。

上地何容更起三疑。答。此三是通始終。自地巳斷。別

輕為上地蓋耳。問。三疑何不蓋上地。答。初心於巳實

相於法界於佛等不了故。成疑為蓋。破此蓋得發禪。

上地不復疑此。但於上地無量別法未明。故得五蓋。

又鄣初禪是事疑。上去是理疑(云云)。問。為當却蓋入

禪。為斷入禪。答。若依成論。伏性得未到定。斷性得初

禪。乃至非想亦爾。但出觀時不妨散心中。上地輕惑。

今將此例羅漢斷三界子縛。無正使。不妨有習氣。却

五蓋入禪亦應如是。入禪時無蓋。出定還起。起時輕

微。不同未得定時蓋也。何故爾。散心蓋等是報法。定

心數亦是報法。心數亦是報法。定中起味貪成鄣蓋。

散中起貪表成鄣蓋。若直散直定亦不能鄣禪。然出

禪時具有貪恚法。約四句料簡能鄣不能鄣。一根利

無遮利有遮。根鈍無遮鈍有遮。有遮者不得定。唯根

利能得。定有遮故有蓋。今取其遮定故為鄣。不取相

對治一品治一品鄣也。斷却之意尋此可知。問。五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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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正鄣。有人言散動是正鄣。掉悔也。或言無知是

正鄣。睡眠疑。是疑從癡生。或言貪恚是正鄣。此皆偏

論其鄣。今明五皆正鄣皆偏鄣。故經云。離欲及惡法。

惡法即五蓋。何得止一種。是惡而須離耶。故知五種

皆正也。如身有四氣。氣動發俱能煞人。今逐其傍者。

或言熱死。或言冷死耳。語法皆正。遍人則傍也。

釋第四方便調五事。亦得約因緣偈為觀行解釋調

適。身息心三事縱容得所。因是入禪。即是因緣所生

法。若三事是有。可論寬急。若三事空寂。何所寬急。是

名我說即是空。若三事定有即是性有。性有不可令

空。若三事定空是名性空。性空不可令有。今觀三事

非性有。假說於有。三事非性空。假說於空。假空非空。

假有非有。如幻如化。幻化實。無實故空。雖空而幻。是

故言有。如鏡中像。見而不可見。不可見而見。若定執

有名急。若定執空名寬。今如幻化。不定有則不急。不

定空則不觀。遍入非道而通達佛道。是名亦名為假

名亦名中道義者。若觀三事是性空性有。墮有邊觀。

三事非性空非性有。即墮無邊。今中道正觀尚不見

無性之空有。何況定性之空有。不得定性之空有。即

是不急。不得無性之空有。即是不寬。遮此二邊。故名

為中道。於一一法中悉能施轉諸法皆入一法。無有

滯礙。是名中道義也。

釋第五方便行五法者。亦約四偈。欲從欲界入初禪。

即是因緣生法也。欲從三界入涅槃。即是我說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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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欲從空出假。即是亦名為假名。欲從二觀為方便

入中道者。即是亦名中道義。餘四可知。問。從假入空

破性。破名以入。今出假亦應出此不。答。菩薩為物。物

既宜此。何故不得耶。復次。此五法者如人乘船。欲精

進念如篙橧巧。慧如點頭。一心如捉[木*(刀/巴)]。經云。直心政

前後。方便乃得前。又如鳥飛。用眼視。用翅進。用尾正。

尾正是一心。翅進是精進等。眼視是巧慧(云云)。如是

等二十五法。亦以自行亦以授人。俱得俱失。自行失

者。雖行此方便拘撿身心。心無法味。不得其意。多有

退墮。得意者。能以二十五法一一經心。善巧調和方

便得所。法味日新。次第增進。化他失者。若能深識前

人種種根緣。若保滯有相。心在證得。此應用禪波羅

蜜大意章所明中道菩提心相畢竟空寂。并簡非顯

是。遣蕩對著。如闇室遇燈。存保自淨。若前人修空懷

解豁達。平等太過。混無分別。謂此為是。此應用辨詮

次章從初世閒出世上上分別顯示。與經論相應。令

無謬濫。不相負貸。猶如貫華。線應有序。若前人心謂

禪是一門無所關涉。此應用釋名章。以禪之一名遍

通諸法。雖復異稱殊辨。終不離禪。故禪大如王。言禪

皆攝。如派奔趣。朝宗于海。若謂禪但是禪。無所出生。

此應用辨禪門章明色息心為行。從此三門出一切

法。大小兩乘行行慧行三門悉攝。如品物殊類悉依

地生。如是等種種對治前人。必使稱機。莫令差謬。廣

引經論。讚美禪度。能如是者。前人必生慕樂。丕夙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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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則應以二十五方便而教授之。又觀此人於五蓋

中何者偏多。若有所偏。善巧方便而為除却。前人既

依教受學。發諸禪定。定中妨鄣。此應用內方便而覺

悟之。以外方便去蓋除欲。淨諸遮鄣。故名棄惡。以內

方便增長善根。是名功德藂林。復次。持戒布施但破

慳防非。不能兼有所治。若修禪者。廣伏諸惡方便中

所明處。亦廣如發禪時眾善悉起。善利非一。藂林之

名義在於此。是名化他之得也。若不如此。是名為失

也。料簡內方便。亦得外用。如未得定時。魔事病患起。

應以內方便法而用治之。內方便亦得外用者。如得

禪定。善入出住調適三事。是名內用外方便也。

釋第三品內方便者。定內用心。深識得失。若能善巧

則禪定增進。若失誤乖僻。非但不進亦能壞禪。是故

須明內方便。內方便為五。一止門。二驗善惡根性。三

明安心法。四治病患。五覺魔事。心若靜細。能知世間

生滅法相。一切善惡即現其中。既識其相。若是善者

即安心宿集之。法是惡者。即安心治之。如是修習。設

身有疾。即須治療。使身安道隆。道隆故。道高而魔盛。

即當覺識。若能內心善巧防護。此等諸法即是破四

魔三障。所以者何。善法根性發即是陰魔。惡根性發

即是煩惱魔。病患即是死魔。魔即天子魔。惡根性是

煩惱障。善根性及魔事等是業障。病患是報鄣。若能

善識魔鄣者。禪定任運開發。安心入定也。

第一明止門者。若法眼識病授藥。隨宜而教。若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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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別教地前圓教五品等位。不得法眼者。皆有差機

之失。身子如是。猶有浣衣數息之失。何況餘人。今既

不識根性。為當前用何法初教眾生。今但以止通一

切諸禪定。初者為未知根性宜先習止也。問。佛說二

為甘露門。可得為初。何意說止。答。初有通別。二甘露

是別。止則是通。止是靜定通發。宿習之定隨其發者。

即用為門。又止能通治一切惡。惡是散動。今以止擊

之。惡強者。前現即隨強者而治。加亦破之。即是安心

對治。故止通生諸善。通破惡。故為通門之初。今明止

為四義。一明止義。二明立止意。三明修止方法。四明

證止相。止有何義。止即定義。經說有三種定。謂上中

下。下即十大地中心數定也。心數雖多。隨所向處皆

有此定。故云若無此定。手書異文。口演異言。平地顛

倒。以有定則不如此。中定者。即是四禪定法也。若修

之相應。挺然不亂。如蛇入筒。筒令蛇直。此法亦爾。然

定能令發定。上定者即法性不動定。無有生滅。自性

是定。對於生死散動法名法性為定。而此法性亦無

定無可定。尚無定之可定。何得有散。以無散無定。名

法性為定(云云)。定既有三。今明止亦有三。一守境止。

二制心止。三體真止。以有心數隨緣隨處故。故得有

守境隨處得論修止。若處處無止。不可得約無止處

修止。以有止故得明守境止也。二以有定法故。今明

制心止。若無定法將何制心。以有法故。制心一處無

事不辨。竊起即止。竊起即止心與定合。束持心任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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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散。故得有制心止。三體真止。以有理性不動。無生

無滅理故。今得有體真止。體達理性。性自清淨。湛然

寂絕。無緣無念。緣理入定故言體真止。以此三定義

故修此三止。問。此三止與止觀三止云何。若是守境

制心。但是被隨緣方便止耳。以得此隨處有定。故能

隨入一切非道之處無非佛道。頗有一法無不是定

取。故言方便止。若是體真止即有二義。不含中之真

即通教之體真。含中之真即是別教之體真。若開出

中道即離。為息二邊分別止同異(云云)。

第二明三止大意。何故說此三止。為四悉檀因緣故。

若是世界悉檀者。有橫有竪。橫明世界但說法相。若

竪論階位淺深。即有上中下等差別之相。俱是世界

悉檀也。為人者。自有人便宜守不宜制體等。自有人

便宜制不宜體守。自有人宜體不宜守制(云云)。對治

者。乍將外守境以破煩惱散心。或將內境制心破外

守境。或將理性止非內非外破於內境及以外境。此

豎明治。自有橫明對治。將守境破散動。治穴鼻無鉤

之失。或將制心破散動。或將緣理破散動。如是不定。

此三止各各異相。守境有處可緣。守心伹制心而巳。

體真緣理無心無境。對治不同(云云)。第一義者。自有

人守境不得道體真得道。自有體真不得道守境得

道。故法句經云。有時佛說生法。於無生法得度。復次。

明修止者。一修守境。二修止制心。三修體真。修守境

者。繫念現前。但取五處。頂上.髮際.鼻.齊.足指。餘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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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處。偏故非修處故。但此五處皆是暫時攝繫。各有

所宜。不可剩言是長久好境。若浮心動。應繫足指。足

指亦是修不淨所宜。若心沉昏。應繫緣頂上。若修白

骨。應須髮際。若易悟無常。應須鼻隔。若欲安身治病。

應須緣齊。自行修止亦須五處得宜。若欲化他亦應

用此。但此五。若久在頂。則身輕心怳。久在髮際。自眩

心浮。久在足。心沉多睡。各有所患。可意斟酌。守此五

境以守其心。令心不散。譬如彌猴鏁之於柱。及以五

鏁不令離柱。守心亦爾。雖復五處移易。不令心散。若

猴疲極依柱而眠。眠即夢心。只如是繫之不散。心則

入定。定則發生種種諸禪定。又譬如未調猴不可教

詔。若調善。教化伎能。心亦如是。未被止攝不可為觀。

既止定巳可令入觀(云云)。又若宿命修白骨。於髮際

即相應。別先修不淨。即於足指應。若齊下守。名為氣

海。氣出始此。氣入趣此。譬如海水。水趣之。湖出之。若

觀檢此氣。雖趣無處所。雖出無根源。緣此修止。心道

下向。兼能治救病也。修制心止者。向來為外境馳蕩。

以內境守之。非心內外。何可以境守之。心是靈智之

法。煩惱起即制。即制名制心止。譬如調馬巳可繫之

於柱但騎之而制調。若前透亦動。後縮亦動。左傍右

傍隨動隨動。動巳馬方得調。堪可乘御。去住自在。心

馬亦爾。欻起即制。隨其起處即便制之。心若得止。乃

可入觀。若人不騎此馬。不知其性。騎之方覺。人不生

禪。不知其心。攝之則知。是故名制心止。制若非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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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凝心。譬如翔鳥之翅住其細靜。令禪得發。前守境

止亦如是。若非想餘解。亦住其靜住。譬如獼猴眠時。

勿以杖䇿(云云)。

第三體真止。如偈云。息心達本原。故號為沙門。心空

無主。無主即是無性。自他性.共性.無因性。若是四性

可得有主。今心無此四性。是故無主。故云無明體性

本自不生。妄想因緣和合而生。是故約因成相續相

待。四句檢之不見其性。無故即真。體心即真。即事而

真。若有心可制可守。今既無心無性。制何所止。譬如

颺炎無實。何所壅遏防止其非。是故體真相如此。又

守境制心名為愚夫禪。體真止名為推義禪。緣真如

禪名如來禪。四句檢實不可得名推義禪。念念入法

流名緣真。湛然寂照名如來禪。

第四證止者。舊云餘禪門。從未到地。的有所發而止。

是通發諸禪。通發諸惡。亦無的有所證。而金齒三藏

明別有證相。即是五輪。一地。二水。三風。四金沙。五金

剛。若因止發地輪禪者。如地遍能生一切。此禪出生

既廣。不可的用一相制名。總而言之名為地輪。即對

未到定也。地雖能生。不得水不生。今水輪禪能潤漬

遍生一切事禪。故總用水輪為名。即對初禪也。風輪

與空相依。如風行空。此風三昧行空無礙。即是伏惑。

似於真道風能破壞故。破諸見。成伏道。又能搖動發

生成似道故。即對五方便位。若入真道。名金沙輪。對

見道。若斷思惟盡。名金剛輪。即對無學道。通稱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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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也。從下趣上。隔凡成聖。是為五輪次第之相也。若

約三藏五輪。多從繫緣止入地輪。從制心止發水輪。

繫緣止不發水輪。若發宿習。所不論耳。非是修繫緣

能發也。又水輪亦不發風輪。從體真止發。此止通發

止三輪也。若通教。多從體真止發五輪。修上下自發

或是宿習(云云)。約別教者。體中道之止。發前五種輪。

止成方便道。入金沙即初地。妙覺名金剛輪。若圓教

體中道真。前通別五輪。只風輪方便道是六根淨位。

若發金沙即是初住。金剛即妙覺。若開善無金剛心。

莊嚴有之。有者無礙道因轉即成佛智。仁王云。釋迦

入寂定金剛三昧。故知果亦金剛。前兩教就後心菩

薩及佛俱得此名。二乘無礙解脫亦受。若別教初地

巳去。圓教初住去。因果得受耳。仁王大有家辨之。或

後心或七地。或初地或初住。若不將四教往判經文。

云何釋耶。若真諦三藏諸師說有金剛之惑。為金剛

智所破。此或如金剛破難可破。若還白羊角龜甲即

碎。此惑亦爾。餘智無如之何。得金剛智破(云云)。復次。

五輪不明火輪者。火輪立世界時明此為輪。今更不

言者。言水火相違是故不也(云云)。復次。三止既發內

外諸善。亦發習報。何故爾。譬如毒獸惡賊潛伏人舍。

若蹴迫撿授則知是惡物。心亦如是。以止證之。惡心

則起。又惡應受報。既今修止。惡業快煩惱悼而起來

遮其善。令不成就。責其報也。若不治之。能壞行者。欲

知其相云何。報因發時。無有方便却之。有兩過。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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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福德無以資發智慧。二取之愛著心妨進禪定。此

既報相。暫現即滅。魔知此念。續作相似報相而迷惑

之。能令人失心誑惑。入於鬼道。乃至於死。若有方便

不取不捨。能增人天大福德。又能助導禪不失正轍

也。 習因發者善。無方便却之。亦二過。一却之不能

發宿習種種利益。二取之乃一往是善心染著。則從

事物[虎*殳]起永妨禪定。若有方便不取不捨。但隨喜一

切善事及諸習法即足。何必經身造作。以隨喜故宿

習自開。了了分明。以不須經身故。不妨禪定。則能有

所進。分別善不善者。數人通稱煩惱為不善根。亦名

業。三不善根即是三毒。若通說互得。若別論客客者。

是煩惱動身口意成行名業。令習報兩因。因禪而起。

云何相㒵。若惡境界起苦惱逼身心者。名習報。若起

成惡心欲造五逆四重者。是習因起也。能治此兩種

惡因成方便。即是智德。若翻惡習因為善習因。即成

智德大菩提果。若翻惡報因大涅槃果。名為斷德。以

是義故。名內方便也。

次明數息方法。用二十五方便研魔。三事若調。得

入麁住細住。若不入者。必於二十五法有不調處。細

心研撿。若不調而調之。調竟而數。勿數風喘但數息。

從一至十。十過名增。十少名減。若妄數及疑。此是散

亂。若能不增不減。十數成就。名一念即。數成名十。十

念念成。必得入也。但判根有上中下奢促耳。十念名

上中下可知。數但數入。得多失少。入是生息。補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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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如人服藥。出是滅息。如人吐逆。又入息吹火。火溫

水。水持地。是故身輕利。出息乖上。令身沉重無氣力。

又入息扶心。心細易得定。出息散亂。乖心不得定。入

息能見內事三十六物發特勝。知五陰空。破倒見淨

理。出息扶外事。見華光象㒵多是魔事。壞入定。入息

轉細實。欲界且成色界法。為八緣入初禪。出息不成。

緣乖禪也。是為數入息門相。如是失相者。數息不得

浪數風喘。遂致成腹脹煩滿。應捨入數出。此是暫治。

非修禪也。是為數出家。得其失如上(云云)。數息得定

凡有五分。所謂退分.護分.住分.進分.達分。退分者。或

外緣退。或內緣退。外退者。二十五方便中有失。無巧

慧防持。自是失定。當歷二十五緣以辨相違之相。明

其退失也。 內緣退者。於靜心內有三障四魔。能壞

其定。若靜內起好惡相。以不知故而生憂喜。致起動

念。即失於禪。是名退分。護分者。善識善惡等相。所謂

三障四魔。若業鄣有二。一現起業。業名為作。於定內

即有諸有為功德。善業起業惑起塔起寺緣像齊講

無集。種種馳求。如此業起。靜散相乖。能壞定也。二者

幽冥業相起。所謂過去造業。未得受報。而今修禪受

生色界。是故諸業來責其報。令其定壞。不得生色界。

故名業鄣。若有此相起。應當思惟。良由過去觸犯致

此罪失。若不修禪。應次第受禪力能出欲界。業無之

何。況有此身。應一心修在定。勿生憂喜。憂喜若生。即

壞禪。一期若謝。強者先牽。若不如此。名為內緣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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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退分。若能如此了別。不失定心。名護分。煩惱鄣亦

二種。一現起煩惱相。相起之後乃生煩惱。此名煩惱

相起。若現起者即是三毒。毒起當用對治治之。相起

者。若見端正女人順情色來。即是貪欲相現。應修空

觀不淨。其心不動。定法令得。若見無頭手足。殘缺破

塔壞寺佛像狼籍。即是嗔恚相現。爾時當修慈定心。

愍哀一切。復當念捨身命報償罪業。若昏迷闇失境

界相來者。即癡相。當用觀智照了我身自空。罪福無

主。一心入於實際之中。報鄣起亦有二。一現事報。二

報鄣相。現事即是疾病懸官憂厄等事。爾時安心耐

忍。知不可避。非山非海。心無動亂。定法不立相現者。

於未受報前。或虎狼師子縣官枷理等相起。即當忍

受。作捨身命心。心若成。鄣得轉。後不受。譬如巫師度

厄尚能禳灾。何況定心受報而不消滅。亦如國法不

重害人。若禪中作受報意。業福亦不再至。故八念中

有念死。其意在此(云云)。欲分業報三相異者。若見相

後。有報事起。屬報鄣相。若業相者。但壞禪心。未有報

事。恒作心察。心轉明利。相起即知。不俟復驗。魔鄣者。

三魔如三鄣。天子魔當分別。或作種種相㒵。總亂行

者。應須覺識。若覺知有賊。賊無能為。入實際中一心

不動。則不為害。內有十軍等名內魔。種種相名外魔。

譬如有瘡毒即得入。外由內進。若三鄣尤重。當為魔

入鄣中也。外魔有違順。射破五根。順名華箭。違直名

箭。隨五根入。能為惱亂(云云)。由不識內外妨鄣。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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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分。能善識別內外過患。防守定心安隱者。即名護

分。因護分故。即得住分。若不護不住者。良由往世不

習護故。今若不護。未來無住。為令住故。雖退艱護。後

得成任運住分也。進分有三。一橫進。二竪進。三橫竪

頓進。若進發初禪巳。進入二禪乃至十二門等者。是

竪進。若因數息遂發特勝.不淨.背捨等。是橫進。或頓

橫竪一時俱進。或直頓進。或直橫頓進。今且約竪進

之相。行者從調適得所。從麁住至細住。歷欲界至未

到定。此定閑靜。明穴如月之夜。

次覺八觸身者。此是發根本禪也。八觸者。所謂輕.重.

冷.煖.澁.滑.動.庠。輕.動是風大。庠.煖是火大。冷.滑是水

大。重.澁是地大。此之八觸還是四大也。欲界色界身

別攬淨妙之色為五根。則有見聞覺知之用。今修禪

靜細。即發初禪色界淨妙之色來觸欲界之身。是則

八觸外來也。又云還是欲界妙色轉妙起觸。數息轉

心。心能轉火。火能轉風。風能轉水。水轉地故起八觸。

譬如變麥為麵。變麵為酒。酒帶糠糟。但欲界色無異

於色界色。是名觸從內出也。如此八觸各有體用。煖

是火體。庠即是用。輕體動用。冷體滑用。重體澁用。是

故為八也。若不斷欲界性鄣。八觸不起。斷故即起。起

亦無的次第。隨人四大強弱。若風大強。輕動前起。火

大強。暖庠初發。餘例爾。今且明動觸發行相。行者於

未到定中。其心澄細。鬱然覺其身運運如風發。外人

不覺。自知有此。若頭發成退分。腰發成住分。足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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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分。發此觸時。與支林俱生。今且復十種功德以明

其相。所謂空.明.濡心自在.定.喜.樂.解脫.善心.智慧.境

界相應。空者。覺身如雲影。豁然空寂。勝於未到定時。

明者。心地明了。離諸昏闇。𣽈心者。離欲界麁穬𢤱悷

剛強。如腦牛皮。隨意所用也。定者。其心湛湛無有散

亂。喜者。知欲界巳來未曾得此喜。猗喜生樂。同欲界

受。又因此喜來誤心。是故而樂。不同覺觀。覺觀非受。

故不相猗。解脫者。離欲界五蓋故。善心者。既離五蓋

即三善根生。恭敬三寶。乘此淺定尚然。況三寶理不

可思議。是名信敬慙愧者。愧於欲界應散。慙於聖賢

是名慙愧。既得此功德精進不休。二善根生。故名善

心。智慧者。以定靜故世智明了。相應者。心與觸及諸

功德境界相應。分別不謬。無所妄失。略言十。廣則無

量。唯自明了。是為十功德相也。又約動觸論五支者。

覺此觸故名覺支。分別觸中諸功德故名觀支。亦是

分別此觸與欲界觸為千萬倍異故名為覺觀。只在

一心而初麁為覺。後細尋為觀。譬如推鐘一聲。初麁

未細類此可知。五支皆在一心而判為五支者。例如

十心數同時共起而有心王心數之異。今支雖同在

一心。何妨有五支。又橫論一心具五。竪論取五相成

就。故言五支。譬如貧人初開寶藏。寶藏豁然即覺藏

開。當此藏開覺之時。具魔樂等令開覺造。初最強故

受覺名。次分別七寶是金是銀等而受觀名。此觀亦

有覺而觀義顯後。受覺名分別知巳即論於喜。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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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歡。喜少歇而受快樂。喜樂乃但

喜強未顯後。樂強而喜不動涌。受於樂名。喜樂既足

即入一心定體。如人食飽不須更食。又如疲極欲眠

不緣五欲。即是一心支。伹動觸中有十功德五支成

就。其相如此。餘七觸亦具十功五支之相也。但數陌

乃同而相㒵各異。譬如人熱中過冷水。初頭極快。後

更得一甘泉復異於前。復更以沙糖石密冷和水。其

味復異。又得冷征魚味復異。冷食雖同味味殊別。又

如寒時遇火甚以為快。復得熱時食復以為快。熱羮

熱曤熱酒等種種熱食。熱食乃同味味各異。今八觸

十功五支亦復如是。各各相㒵唯應證者曉了分明。

舉譬如上。得和大較。但進分八觸有橫發竪發。竪發

者。若發一動觸究竟成滿。五支具足。後時若坐歛念

即入。或有難入。若還發動觸五支成就。雖同是動觸。

動觸轉深。十功德亦倍上法。禪有多品。品品有異。橫

進者。若發動觸十功五支巳。若謝若未謝即發冷觸

十功五支。若謝未謝復發餘觸者。是名橫發。或頓橫

竪發可知。若一觸不定如此。餘例爾。問。未到亦有空。

與八觸空同耶。答。大概為九品。其實無量。如凡夫諸

比丘。目連.身子.佛皆得九品定。而不知上驗。欲界定

淺。初禪為深。問。初禪八觸五支。二禪何意一識。答。初

禪色麁是言語法。故有八觸分張隔別之異。若入二

禪時。呵覺觀。受內淨喜樂轉妙。故品在一識不得分

張。他解五支在欲界定第九品中而明覺觀。或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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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定前。今言若前若後皆不然。何以故。初禪名覺

觀俱。禪那得在欲界耶。問。何意坐禪人有見相不見

相。答。譬如人好夢不好夢。攀為多好夢相。象鈍則昏

熟不夢。坐禪人想心多取假名。則喜於靜心與相相

應。若想心不利。雖坐不見相(云云)。問。若五支同在一

心中者。八觸止在一心不。答。八觸是四大法。水火相

違。故不得一時。

次明八觸邪正者。正如前說。邪今當辨。何故。根本即

須簡邪。根本禪亦名外論禪。如水普潤一切種子。如

前現者是善種子。定潤則發。若過若不及等邪種子。

於禪亦發。觸中有定。此是定種。空是慧種。明是通種。

喜是悅樂種。如是等善法種悉在禪中。故言根本。論

云。如囊中有寶。不探現。人人無見者。即此義也。又亦

是惡種者。如空大過是惡取空種。明太過即是一切

邪通之種。如是等九十六種道並以此為種為本。細

搜道理皆約過不及以判其種。為是義故。須約八觸

以明邪正。又觸亦在欲界定中。何以故。譬如服昌蒲

將欲得力而瞋大盛。服黃精將得力而欲更與非藥。

如此麁法被推將盡故莊。今發觸亦爾。色界淨色將

起。故界色身自起動觸。觸亦冷煖等而無空明五支。

此則易判是非。今但通就諸觸簡邪正。即為三。一約

報鄣。二約煩惱鄣。三約魔事。云何報鄣。若有觸起。能

治身中病。病除身安。身安則道隆。於禪有益。此是報

觸起。若觸起為病。病則妨禪。不得修定。此惡報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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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禪觸也。故成論云。有風能成雨。有風能壞雨。有覺

能成禪。壞禪即此義也。論人云。善巧覺觀成禪。不善

覺觀壞禪。此乃以四支為方便作如此說耳。數人正

取此為支。故覺觀不壞禪。釋論亦然。今明報鄣觸。不

同二論所諍方便與正成禪壞禪之意。伹是欲界報

身有觸致身損益。故於禪有成壞耳。未是初禪中事

(云云)。第二約煩惱明邪相者。若此觸起巳。五蓋等強

盛。此是增煩惱觸。若此觸起巳。五蓋除者。此是除蓋

觸。若除事鄣五蓋。此是欲界定觸。若除欲界五蓋性。

欲界繫得繩除。此是初禪觸。問。事鄣除是伏。性鄣除

是斷者。有頂禪那得還生欲耶。答。譬如瘧病。雖間日

不發。後日即發。間日譬伏事善。得善譬斷性。雖復得

差。非是永斷。明平復瘧。世智斷性鄣。非無漏斷。雖生

有頂。還墮三途。如平明復瘧也。故大經云。世醫所療

治。雖差巳復生。即此義也。

第三魔邪者。此約初禪十

功五支明。若過若不及。隨二邊有增減之失。名之為

邪。若明過則見日月晃朗。或復生於空解。若闇證之

禪。明慧空解生時。但明此空法而不能廣明法相。若

帶觀發觸。明過生觸解。則世智辨聰。此師利使之相

也。當一一歷若過若不及。廣明邪相如文。問。初禪那

得有邪惡。答。惡入禪中。禪體非惡。惡入禪中能發成

一切惡種子。為諸惡之本。又是邊境故身在欲界故。

故令邪惡得入。又帶欲界心入禪。故惡得入。如人開

門戶。賊隨而進。以欲界心中先有此邪氣分。是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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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若初禪不覺此二十種者。但有一種即能壞禪。如

二十人伴。一人是賊。十九俱罪。若能於初禪覺識洮

練。邪惡既滅。進二禪中無復邪惡之失也。復次十功

五支終是二十三心數。略撮要者為五。更細分別為

十功德。廣論是二十三心數。例如陰入界開合(云云)。

今覺觀還欲覺觀。發喜是受數。樂是猗喜生。樂還是

受數。一心是王。故知終是心數中法也。今十種功德

中。空是相數。何故爾。欲界想麁相。見森森之存。初禪

想妙。見有是空如雲如影故。明者只是作意於境。界

界分明了。所緣處的的不亂不闇也。𣽈心自在只是

念數。念數持憶不失。出入自在。定即定數。喜樂即受

數。解脫即解脫數。善心即行。行即思數。慧即慧數。境

界相應即是作意於境數。禪既是善。但取通十大地

心數。取善心數。除煩惱心數。但約二十三心數以明

廣略耳。若欣同者。為作心數名說。若欣異者。為作五

支十功之名以赴。前人之欲豈可聞其名異而生諍

競(云云)。若進入二禪者。呵初禪覺觀為患。惱亂禪心。

初禪即謝。二禪即發。云何呵厭。如禪經云。如人大極

時欲眠。若有喚呼聲。其心大惱亂。云何喚呼。初禪有

八觸等法。若於一動觸發。即有十種功德五支之法。

乃至九品進入。即是竪喚呼。若橫發諸禪。即是橫喚

呼。一動觸如此。餘觸亦如是。功德既廣。觀心緣之亦

多。喜樂動心紛紜重疊。以之為惱。得入一心安隱為

快。譬如人受五欲。疲極方欲眠寢。而賓容復來。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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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奏。乃是娛耳歡心。而欲眠為惱。今初禪以覺觀為

妨。三心樂以之為惱。若最初發觸生覺觀。此為成一

心。次一品覺觀起。能妨前一心。橫亦如此。品品互相

成壞。今呵此覺觀。覺觀謝。喜樂一心亦隨謝。是故初

禪名覺觀。俱禪通體別體。即此意也。覺觀謝巳即入

中間。單靜轉寂。名退禪地。如前分別。又入未到。更增

一單靜空。炅然安隱。此即入海見於平相。發是相巳

豁發二禪。其心內淨炅炅。如明淨鏡。逾於從來。此是

二禪內淨發。問。二禪是色法。云何言心內淨。答。以其

發得四大淨妙之色。勝於初禪之色。以此相故。照心

即明。故言內淨。此淨與喜樂一心俱發。故名喜俱。禪

淨是色淨。發此淨故。心喜猗。喜生樂。樂息入一心。是

為四支。若是初禪四大未妙。水大有別。致有八觸橫

竪等相。不名一識。若入二禪。四大和融。妙而且淨。無

復八觸四大之異。但言一識處。初禪由覺觀故喜為

麁。二禪以內淨故喜故為深妙。此禪伹有竪進。無八

觸橫進。不妨更有餘禪及無漏之橫。是名進發二禪

之相。若進登三禪者。此二禪雖善而有喜涌之過。喜

即對憂故通。憂隨心至有頂。何處不有。別則在欲界。

而初禪巳斷。此二禪斷憂而生喜。喜對憂而生。猶為

喜心可動。喜失則憂明。識二禪過患。則進發中間至

未到單靜。次發於樂。此樂是色界淨色最極之樂。前

禪猗他生樂為麤。此禪不猗他生。遍身受樂。凡夫捨

此為難。聖人得能捨。知此是因緣生法無定。凡夫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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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貪味故須捨支。次念支慧支。慧支是善巧防護。此

樂但經論出處不同。或前捨。或前慧。此禪難故。故交

加前後支相不同。當知為緣各異(云云)。此禪乃是樂

俱。而樂壞則苦。故論云。喜樂雖是善。而有憂苦患。薄

識過惡則進發四禪。中間未到即發不苦不樂支。亦

名捨俱禪。亦名不動支。乃至定念捨等。四支成就(云

云)。又此禪雖是不動安快。而是色法。患色如窂獄如

疎如甑。呵色緣空。四禪即謝。發中間未到。即發空處

空。空廣心廣。故言緣多即散。爾時捨空緣識。識多則

散。捨識緣無識。或言少識。一解云多識則散。故緣少

識則定。一解云為緣識故為多。今緣無識。緣無法塵。

捨智緣無。名為少識。觀有識如壅廁。無識如癡。更有

妙定。名為非有想非無想。非有則非有識。非無則非

少識。雙非有無。故言非想非非想。凡夫謂為非想。佛

弟子知其無麤想亦有細想。故佛呵須䟦。汝既除麤。

何不除細。呵師不能。何況於汝。故知此定具細想煩

惱。約凡為無。佛弟子為有。合而名之。名非有想非無

想。凡夫謂為涅槃。佛弟子呵之出界(云云)。

問。合中十七定。俱是從淺至深不。答。中間定是退禪

地定。乃不深而位居於上。又問。若是定者。俱有喜樂

不。答。是邊地事。悲心禪故無喜樂。問。無喜應無定。答。

雖無事相應之別喜。不妨有通喜。進緣喜境之喜巳。

伏事故有通喜。樂未斷性故無別喜(云云)。類始如四

空。依大集亦有通五支而無別異之支林。此但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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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別喜也。復次橫進者。如四卷禪內廣辨十五種禪

橫發相。不重出。橫竪俱發者。義則可解(云云)。進分相

如上。次明達分者。達名為道。故道諦四行云。道正行

達。亦云道如跡乘故達。只是道以其識。達四禪十二

緣第一義之理。稱之為達。達有五義。所謂退達.護達.

住達.進達.達達。退達者。如人得未到定即退。還發電

光見理。見理之慧得通。而未到有失。是名退達。諸論

解退義不同。數明苦忍。佛教不退。爾前有退。成論明

四念處巳不退。何況忍法。若云不退者。真明發時。一

受不退分。寂然見諦解起。名真不退。此復二解。數人

云。見諦無漏不退。思惟無漏有退。故有退法羅漢沙

井之喻。成論人云。思惟無漏豈容有退。但是退分根

性人。今得無漏。仍本立名。稱為退法人。實非退也。如

此等種種解退義(云云)。護達者。本是護分人。由護故

達也。住達者亦如是。進達者。或入初禪二禪等。因進

故達。達達者。第十六心見諦解起巳成初果。而復更

達二果三果。乃至超成無學。是為達達。此是約三藏

論達達也。若別教者。達生死涅槃不二。即事而真。名

之為達。此理轉明名為達達。達分既有五義。餘四分

亦如是。退分五者。若得初禪。退未到。又退欲界。至散

心起五逆等。是為退退。本是退分人。今雖如護亦退。

故名護退。住此定人得巳而失。是名住退。進發諸禪。

巳而失。故名進退。十六心達理要因於定。而無漏不

失。所因之定失。故名達退。護分亦具五義。退分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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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決須防護。良由過去不護不得成住分。今若不護

護分不成。是故雖退要須護之。故言退護。退護者是

護分根性。今又加護。故名護護。住護者。雖得住。猶須

護之。是名住護。進護者。雖住進一禪。亦須方便修於

觀法。是名進護。達護者。因此護故。又如初果見理。未

得諸禪。須方便修習。亦名達護也。住分亦為五。如人

得未到地。久久而失。還住欲界定。是名退住。但護得

住。是名護住。常在一種品定。是名為住。雖進上定巳。

復還住向定故。故云住住。進發上禪處處而住。故言

進住。因住得無漏見諦。名為達。只住此定。七返生不

更發禪。是名達住。進分亦為五義。進得初禪。退還未

到。復更進破上地。是名進退。雖有此進。恒得防護。故

名護進。在一種定久久而進。是名住進。次第進無間

者。名為進進。以進故得無漏。是名達進。亦是發無漏

巳。能橫竪發禪。故言達進。如是五種之義分。各各為

五是猶為略。若更廣明。只歷十二門禪。禪禪之中皆

具五分。又歷一切禪。亦各各備五分。例此可解(云云)。

復次五分又各有兩種。一者任運退。二者內外因緣

故退。任運護。善巧防持故護。餘例有此義(云云)。若任

運達者。此所不論。若善巧修達者。今當分別。則為二。

先簡邪。二明修觀。邪者凡有四種。有人無觀慧。伹闇

心調和氣息。數一至十。心既靜細。證得欲界。或發未

到。仍發宿習之見。或一切皆有自性神我之法。住在

身中。執此為實。計為涅槃究竟之道。能問能答。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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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巳。見心深入。不可移轉。此乃有見之法。妄謂為達。

實非達也。次有人如是數息證未到定。發宿習。謂一

切法空無所有。云何等相性無毫末許法。豁若虗空。

神解異人。辨使無滯。竪執所見謂為涅槃。撥他是巳。

空見深入。佛所不化。此妄謂為達。實非達也。次發亦

有亦無見。次發非有非無見。於如是皆妄謂為達。實

非達也。如長爪思惟諸法不見性相。不可破壞。如大

海水。不得一法入心。如此之見並非深入定見。若非

見者。云何如來一言破之。即墮二負處。識其見心。知

是苦習。獲法眼淨。若如此者。何得稱之為達耶。又如

論力梵志。受雇撰五百明。難最初一問。佛云。為一究

竟道。眾多究竟道。若一。諸師各各稱。若多。理不應爾。

于時鹿頭歸伏。在佛後扇。佛指之曰。汝識此人不。答

曰識。佛云。此人得究竟道耶。答云最為第一。佛言。若

爾何故扇耶。於是心伏。五百之難從風自靡。當知眾

多究竟道。乃是諸見妄謂。何關於達。何以故。凡夫外

道有見論愛論。自讚毀他。不知自撿。常起苦集而不

覺知。故言外道愛著觀空智慧故不能發真。是名闇

心修禪而發宿習。任運成見。名為邪也。次明修觀邪

者。有人初學一種解心。謂言諸法若有若無等四句

是實。執此為解決定喜。以此為入觀方便。因是證定。

定心既靜。諸見轉明。堅執不可捨。我慢自矜高。但知

破他之非。不甞覺識心內煩惱。靜見決定是謂為達。

實非是達。是為四種邪。就發見有兩。一但發見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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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見心通達。說見無盡。而不得五通。一加得五通。停

河在耳。變鹵化羊。刀割香塗有如無念。世謂為一切

智人。然通非無漏。而見慧生著。著是習。習故苦。終為

四聖諦所破。乃可稱達。但是發見獲通。廣讀韋陀三

種外道耳。佛法以三稱解脫謂之(云云)。問。正道外道

修空云何異。答。外道恚愛處生毒。真空人不爾。知愛

恚從因緣生故不著。不著故無愛恚。愛恚息故名不

生不。生即是空。空見人即救之云。我愛恚者是思惟

惑。何關空理。無學亦有習。何得以此妨空。又破之即

有四句料簡。汝所起者乃是新病更起。那得例同聖

人。聖人故病即是思惑。六十二見滅即是不起新病。

汝以世智強伏故病。故病不發。而於見心更起新病。

順汝見則愛。違汝見則嗔。此二從癡生。陵他為慢。具

足八十八乃至八萬四千苦習浩然。那得稱是思惟。

例同聖人。此為大謬。料簡四句如止觀(云云)。問。何因

能忍故病。復起新病。答。外道亦具邪行聞思修。邪三

慧。以其邪心推盡不見。現既未發。真妄即為是違順

其所是法。故新病發興。以其有修慧故。涉事而行。忍

力得成。強作平等。佛法亦具正三慧。以正道方便智

慧撿見不起。故新病不生。無修慧故。故病猶在(云云)。

第二明修達觀者為二。初明達分之觀。二約信法兩

行。明觀法之相。事如四念處中所明。往彼尋之也。二

明兩行者為二。即信法兩行也。信憑聞而解。法藉思

乃生。法行非都不聞。聞少思多。聞多思少(云云)。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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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行之位正在苦忍。以聞即入判為信行。以思即入

判為法行。今解遠取根性。初之元起。若多發學問。為

信行根性。多有禪寂。為法行根性。世世研修。故苦忍

之位判其兩別而得悟道。但此兩行不可令偏。至如

法行之人。三乘之初不愚於法。識解有無等相。邪正

悉知。若無定者。如風中燈照物不了。若無定名狂智

慧。顛智慧。如惡馬而不群。雖有觀慧不名達也。又初

心不識法相。不解道理。闇心修禪。停心數息。設令證

未到等禪。與愚夫禪不異。此名為癡。亦非停心.念處

之觀。既非念處不名似達賢人之位。如世間稱賢者。

能知天文地理。百家俱達。然後立德修行。仁慈謙讓。

解行具足。稱之曰賢直。爾質朴徒讓是愚直。爾懷解

唐突造過復是顛狂。解行既偏不稱賢士。具足兼舉

號之曰賢。修道人亦如是。單解稱非有非無稱為愚

癡論。何況上三句。何故爾。癡是無明。汝於四句不識

四諦苦習十二因緣諸流諸縛。但用是見法非他之

法。而起生死。是事不知名為無明。無明即癡。所以者

何。非有非無之法。絕四句百非。湛然清淨。汝若證此

法者。言行相應。此法治心平等無滯。何得依止此見。

是巳毀他。是非既生。有無之心即起。雙非安在。若人

讚之則喜。違之則恚。謂巳解。忽他為慢。於此不了是

癡。今雖無疑。後當大疑。是為五鈍宛然。又復謂此是

道行。是道故能有所證。即是戒取。的謂此見為是。是

事定。餘妄語。豈非見取。執此法邊。不取餘法邊。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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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見。此見偏僻不當道理。是名為邪見。是見依色是

身見。如是則五利使具足。此十使約三世。具有八十

八使(云云)。此見依色即色陰受。此見即三苦是受陰。

想此見像㒵。為此起善惡行。了別此見即是五陰受。

即是苦想行。即是有生死見愛。流轉浩然。真是不識

非有非無之過。豈非愚癡論。非有非無見生過既爾。

餘三句過一一具此四諦十二緣利鈍等使。以不識

此過故。皆稱為癡。雖作如是見心心解。以不得定故。

名為狂顛。名為外道邪僻。不名三乘之初不愚於法。

正解之人。問。佛弟子尋教作此念處。何意不成賢人。

答。一觀無常法不遍。二無七覺調適定慧將息。三於

觀空智慧生染。為是故不成。今正解人天者。洞識法

相。於四見中一。皆識四諦十二緣苦集五陰隨心起

處。有見生時即識即撿。四念處破於四倒。窮覈心路

不令一念取著。故言外道是生煩惱處。佛法是滅煩

惱處。如此解時。名有為法中得正憶念。三乘之初不

愚於法。隨有此解亦未解賢。能以念處之觀。破六十

二見之倒。斂心修定。調和氣息。繫念修禪。能發未到

之定。以定力故解心轉明。有定之慧不名顛。有慧之

定不名癡。解行既足方稱為定。得定故。觀心專的。定

所分明。名為念處。亦是用數治亂。用慈治瞋等五方

便觀分明。故名停心。若都無解。直爾闇心。心何由停。

故請觀音云。眼與色相應。云何攝住。身子答云。地大

地無堅相。如是皆入如實之際。達此觀心。方能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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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住故名為停心。當知念處停心。洞達五陰不淨。存

無常等總相別相。觀慧明了。爾時名相似。遠是初賢

之位。若不得念處者。𤏙法不生。不得𤏙乃至亦不得

初果。念處成故則生𤏙乃至成無學。是名法行人也。

次明信行人。若自思惟了然不解。憑他為說方能得

悟。譬如天數數雨。五糓數數熟。以聞法故即了邪正。

無愛無迷深識法。見四諦十二緣。心無依猗。能破諸

倒。成就念處相似之道。一一如上說。但有從他聞為

異耳。若作如此等信行法行兩種之修。是有為法中

得正憶念。決定能發真似之道。然達本遠理。達何等

理。凡有四種。論達即四教也。若三藏論達。復有四門。

有門作停心念處。觀色是不淨無常苦。乃至心亦如

是。是名有門判賢聖真似。具如阿毗曇。若空門念處。

觀色是三假因成。等浮虗不實。於眾生中亦作三假。

不定於定。成生法二聖行。故阿含云。是老死。誰老死。

二俱虗妄。以是觀行。得成賢聖真似之道也。此如成

論所明。亦有亦無門。觀五陰因緣所生故。是有緣生。

浮虗不定是空。以是為觀聖賢真似之道也。此如昆

勒所明。非空非有門觀義推應有。如大論云。一切實

等。廣說第一義。第一義即是悟理。悟理從四門入。即

是有無等四門之義也。又大論云。為車匿心調。當說

離有無經可得道。此即非有非無門得羅漢。不可以

此非有非無為大乘中道意也。又成論明離有離無

行聖中道。尋此語。只是離斷常之有無。指偏真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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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寄濫大乘也。以不辨佛性。不空涅槃。只是三藏四

門。此門通。行者見真理也。問。既破六十二見之有無。

那忽以更四門被物。豈不還成有無耶。答。以有無諸

見有礙。不能得出離滅道。今將真法破其見心。絕諸

有無。百非四句皆遣於諸見中。無復住著。是則無復

四執之性。今四悉檀意。赴機利物。假作四門說。令得

悟解。若不破性實之法。不名為假說。巳破性。無性實

四門。假施四門以逗於物。物既得悟。亦無四門之可

存也。故大智論云。佛向道人聞說即悟。終不執門為

見。同於有無等執也。三藏中論支佛人亦如是。一則

觀無明老死。無常生滅。念念不住以入真。二則觀無

明行業因緣相續相待。是老死誰老死。生法二修。浮

虗悟入空平等。餘二門觀相可知。通教明道者。還同

用無生滅觀門入道。稱之為道。昔為鈍根今為利根。

上推四微折之令空。唯不破隣虗。空門拆此三假虗

塵平等而入。二論因是推拆令空。譬如實柱。若燒若

破。令此柱無。此是實空有。是為滅色拆空也。通教不

爾。觀五陰等諸法。雖復四微所成。若假實皆如幻化。

故大品云。色如幻化。乃至識如幻化。十喻之意正在

於此。故鏡像幻人若有若無。無不定無。有不定有。體

知本自不生。今亦如滅。雖復幻化森羅萬像之有。即

此幻有是無。不須得其滅巳方知是無。何以故。若異

於色。可復滅色取空。今色即是空故不須滅色。故即

色是空也。即有是無。此無非定無。何以故。幻無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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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無。即此是有。不須離此無而明有。譬如明鏡內淨

空而現種種之色。即此空是色。不可異於此空而辨

色。故大品云。即色是空。非色滅空。空即是色。色即是

空。故名體法入空。不同拆法之觀也。以根利故。覺色

即知。如幻等十喻。若於色生見心。即知此心不自.不

他.不共.不無因。乃至受.想.行.識等諸塵對心生。亦不

共不無因等。四句檢於生。無有生。檢無生。無有生。撿

亦生亦無生。無有生。撿非生非無生。無有生。具如止

觀(云云)。即是通教觀法也。中論人云。由滅故生。用此

為假。向者由生故生。既是自生而被破。今由滅生。豈

非他生而不破。云此為假生者。此是他生。問。尚未被

破。性義未除。云何為假。今破四性義後。以四悉檀赴

機立假也。通教亦四門幻有幻無等。以此四門赴利

根引入。此四門融妙。但有名字。不可定執。但此教正

為菩薩傍入二乘。故經云。欲得聲聞支佛乘者。當學

般若。般若即指大品。而大品有共不共。今當料簡。自

有共般若共二乘說。即是大品。又有共般若不共二

乘說。即是大品。教未與時。但用三藏逗諸聲聞。聲聞

爾時不聞通教。自有不共般若共聲聞說。即是大品。

命轉教。自有不共般若不共二乘說。如華嚴。二乘如

聾啞。問。那不共。那得同說。答。即雖不共。為作由藉令

至法華。得共如客作人。於長者財乃非巳分。而令領

知。為後時付家業作梯漸故也。今一一往體如幻之

色。觀法虗玄。今更約自生他生以曉行者。且數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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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能安之心及所數之息。皆如鏡像。雖有頭等六分。

頭等六分而不可得。即此六分悉是虗無。雖是虗無

不可以頭為足。世諦道亂也。即無而有。故能數所數

俱是幻化。不妨有一至十能數所數之法。猶計此為

有。不能體達虗無以為無生者。即當以三假往撿。但

是如幻之法塵。對如幻之意根。生如幻之意識。則有

如幻從一至十之數者。為當從幻塵生。為當從幻意

生。意生即自生。塵即他生。乃至共無因等。若有四生

者即有四性。有四性故即是空有。何名為假。亦不成

幻。以四句往撿。不得四種之生。即是無性。無性生故

即是假生。假生非生。是為性空。性空故即是無生。若

言四句撿不得性生。而猶執假生者。今明假生本得

性體而立。今既無自性。亦無自性之假名。無他性體。

亦無他性之假名。故大品云。是字不在內。即不自生。

不在外。即不他。不在中間。即不共。亦不常自有。即不

無因。是字不住。不住四性中。亦不不住。亦不在無生

無性之中。是故此字無所依猗。以不可得故。但有名

字。名字亦空。以名字空故。亦不執是假。以假名不可

得故。名為相空。相空故即是真諦空。性空故即是俗

諦空。以真俗性相空故名為無生。此即是四句撿幻

化因成假觀門也。若謂無因成之法者。此即是無法

塵對意根生此無塵之計。還以四句撿之。

第一雖作如此不得生相。猶謂有如幻念念相續。從

一至十如幻之數。即作相續假撿之。若如幻之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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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不滅而後念續生。此是生生。以前念不滅而生。即

為並生。如母生子。若前念滅後生生。即是他生。若前

念亦滅亦不滅後念生。即是共生。若離前念滅不滅

而生。即是無因生。今以四句撿相續之生不可得。即

是無四種性。生即是性空。性空是空俗。無性而說為

無生。但是假。名名字字無所依猗。不內不外不中間。

不自有。不住不不住。名字不可得故即是相空。相空

是空真。真俗之空本無一念之有。何得有前念續後

念耶。當知但假名字說。名字亦空。此是撿相續假入

無生也。若謂相續不可得而執無相續者。此亦是無

塵對意生心耳。還撿此無相續也(云云)。第三雖復撿

相續相性不可得。然猶計此無生之心必有待藉。若

本無生今何言生。而須撿破此是無生。當知此無生

是待生。得無生之名。就此即為相待。四句撿之。若數

息之心生。待無生名生者。即是他生。待生者即是自

生共無因等(云云)。若有所待。還成性等。何謂無生。四

句撿待不可得。即而無待性無性但假。此假名不住

亦不住(云云)。若此三假。四句撿幻生不可得。名為伏

惑。真明發時名斷惑。若三藏柝定色令盡名伏。真發

為斷。今觀不論除盡。但體知而巳。無性無相。因是發

真。成通教達也。問。若四句皆是性。云何更立四句之

教。所以者何。如阿毗曇見有極微之色不破。由是得

道。豈非有性。成論三假觀生法皆空。拆於極微令空。

由是得道。豈非空性。昆勒雙教車匿雙離(云云)。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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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明阿黎耶識自性清淨心。額珠寶藏即是本有。大

涅槃空。迦毗城空。智者見空及與不空。佛性亦色非

色。中道實相遮於二邊。佛性不空不有。如是等亦是

四句。豈非約此為教。若離更無所說。別說只在此四。

將不是性耶。答。若計有四句之實。執此為是。此是性

義。是故須破。若不破性而言四句者。此是性定。何得

稱假名。今聖人正觀之智。破除四執。無四性可存。前

人應以四句得度。即以四句施教。無自故假施於自。

無他性故假施於他等(云云)。故大論云。若有見取四

句。皆不見第一義。若無四性。以四悉檀假說無咎(云

云)。通教亦有緣覺從四門入。故大品云。習應無明空。

乃至老死空。無明即空。空即無明體。無明既是空。是

為緣覺道理之觀(云云)。若別教四門達觀相者。若圓

教四門達觀相。備如止觀所明。十種境界。此中應廣

明。是為於根本禪中發五分禪。略辨如此(云云)。

復次發特勝善根者。若初禪根本闇心數息。證欲界

定。謂言無身如虗空相。如老人穿針謂針無目。若特

勝發初禪時。還於身中而覺八觸。覺觀喜樂。如年少

眼諦還見針眼。若將初禪。特勝禪亦復如是。何故爾。

數時闇數。證時闇證。特勝時緣息出入長短遍身。乃

至除捨棄滅等。若發欲界巳知長短遍身。今發初禪

明見三十六物。大腸小腸而見食若穀粟是麻是豆。

了了分明。即是特勝發也。或經得初禪巳而發特勝

者。約明闇可知。若未得初禪而發此有特勝不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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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憑根本一時共地所有五支。乃是覺於三十六物。

觀此三十六物。喜今始見。入而生於樂。以一心如是。

五支不比前也。如水和沙糖石蜜氣味沉重。證者自

知(云云)。例前亦應有五支之義類作(云云)。發通明禪

相者。既三事通觀。所發亦異。特勝是總。通明為別。若

初觀三事巳覺三事通同無礙。或可至欲界空中覺

三事通同。若本得初禪。今發此相。自知事別。若未得

初禪。今發此定。要附根本同。發即備五支。如大集所

明。其相大異覺支者。如心覺大覺。思惟大思惟。如心

者如。即無空也。於欲界定中不見身心相名為如心。

覺大覺者。似於無漏氣分。殆如理空。故言大覺。後去

思大思.行遍行亦如是。非但覺身內皮內。亦覺外間

五行山河等法。亦覺無漏慧行。故言遍行大行。事在

別卷(云云)。餘一切禪亦應分別。今不委論(云云)。復次

三止非但發諸禪證。亦發諸禪那。如於欲定忽覺氣

息長短毛孔虗疎。即是發特勝修義。餘修例爾。若未

經證初禪而發諸法者。終以根本為本法。如數人同

謂。修義證者。一時證根本及諸禪也。若闇證者。不別

其相。知法者及尋經論。識相宛然。五支悉異(云云)。

釋驗虗實者。虗則是邪。實則是正。邪是偏邪為義。正

是從客不墮二邊。若世間禪者亦有邪心。若過若不

及。二十種名邪。無此名正。若出世間亦有邪正。以前

世間之正皆名為邪。墮在常見有為法故。所以名邪

見。第一義名之為正。若出世上上禪亦有邪正。世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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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墮在二邊。名之為邪。得入中道。名之為正。問。無

漏巳去。不應為魔所嬈。答。大品云。魔雖不嬈令還三

界。亦嬈令失中道。復次若有方便發得正禪。正禪處

復增長。設發邪法。即能以正法治之。令終還正。即於

邪中具於一切法。邪有四緣。所生亦空亦假亦中。非

唯能使邪禪成正。後廣通諸法。若無巧方便止能即

驗之。此但能却邪定顯正定。不能於中道具足一切

佛法也。復次。發觸有若過若不及者。覺巳除遣。若久

久不遣。即能破壞於禪。或致狂悸悸諸病。假令不成

於病。此人所為所作諸行漸當破壞。何故爾。禪是功

德藂林。能周正人身口。資成戒行。豈有習禪人身口

戒行雜亂。當知是因觸邪僻故爾(云云)。問。發四禪皆

得有不。答。魑魅魍魎處處皆有。而初禪隣欲界。過患

最多。故九十六道唯三道是正。餘悉是邪。四禪安免

邪也。譬如少男少女常思念欲事。纏綿在心。故精媚

所著。行人亦如是。若邪念思想。行其邪道念其法。邪

即得入。而狂亂失心者壞禪(云云)。今欲分判九十三

種相貌。依彼經中自說諸道之相。來約行者心中所

證邪法。若相應者即是其道也。如是一一配奠。令使

分明。須識邪假。自能嚴防。亦使他人警覺。又若以九

十三相來驗心。但識邪名不識心法。是名有聞無慧。

但識邪心不識名。此是有慧無聞。若名法兼俱。心瞻

周正。假令發如此等者。必能遣却也。此中應廣出證。

邪定之人為證(云云)。又約一動觸判邪正相餘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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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如五部律種種解釋。假有一事非律所載。亦引例

為解。大乘義若無文。亦引例為釋令。禪門無量邪正

不一。但深得初禪觸中邪正之意。例通一切。無往不

去。故書云。詩三百。一言巳蔽諸。所云思無邪也。假令

上風正治之。能下判邪倒之失。只是一無邪耳。故瑞

應云。得一心者萬邪滅矣。能如此善識真偽魔事。萬

端悉皆滅矣。正有二。一世正見。即是因果之道。如世

王治法。大經云。牛中牛相。馬中馬相。不相混濫。是名

世間正見。若出世者。何者是牛。牛無牛相。無牛而計

有牛。即是倒惑。非出世正見。今撿牛無牛相。馬無馬

相。故非顛倒。則是出世正見。破六十二見生空。生空

既去。法空又遣。念非正見也。今次第禪門從淺至深。

明世間正見。次明出世正見。故百論云。福能去。非空

能去。福即此義也。又十種正法互相資成。若不爾者。

則非正定。如十人同心去相來辨。又根本禪雖無二

十邪而發。餘禪有一邪。非但壞餘禪亦壞根本(云云)。

若初發根本有邪。更發餘禪。餘禪但有正相。而根本

邪相亦自退失。邪不干正。如福德人住處。少鬼遠去

(云云)。將此發宿習之意。廣歷信行。發四種不同。後歷

法行四種不同。又魔三乘人各有須行(云云)。約此判

賢聖位。如此翻轉。出生百千萬種不可窮盡。只約一

人。或坐不悟。因師即悟。或闇即悟。因坐而悟。如是不

同。將此望如來放光。聖說聖嘿。為緣差異。後應何量。

又復修事發無漏名發無漏者。或但有退分習。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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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分住進達。今便發。而昔於一種事禪但作事修。是

故今但發於事。若昔約事中而緣真者。今修道時。於

修法中少許因緣即發無漏也。

禪門章(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