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合論簡要
華嚴經合論簡要
眾。麤陳十法。使始學之流不以滯權而妨實也。
一佛日出興教主別。此教即以毗盧遮那為教主。
梵云毗者種種。盧遮那云光明徧照。又毗之云徧。
以大智種種光明照諸眾生根機。此即以法身悲
智為名。不同權教以姓為號。牟尼者。此云寂默。但
且讚法體無說。不言智悲。
二光明表法現相別。除如來十身相海品中九十
七種相中所放光明。亦除夜摩天等所放光明。但
且直論表法光明。始終有十。一一皆表因果次第。
不同餘教化佛放光。或放多光。或放一光。或全身
悉放而無次。或放果光而無因。或放因光而無果。
如法華經。直放眉間毫相果光。而無足輪下信位
因光。如大品經中。佛放足輪下光直從下向上放
光。以成漸次從凡向聖。多劫積修行滿之後。方成
果德。不同此經放光。從果成因。以因成果。因果一
體。不壞進修也。
第一先放齒間十種光明。莊嚴法界一切道場
為初登正覺。十方告眾。使令咸集。此為莊嚴告
眾雲集光。
第二放眉間果光。入足輪中。以果成因。起信之
首。
第三還從足輪下放出所入果光。用照金色世
界不動智佛。以彼眉間果光入足輪中。即是以
果成因。還以足輪下所入之果光。復出照金色
世界不動智佛。即是用因成果。因果頓示。用成
初信之門。即以智首等十首菩薩。用成信位。
第四又說十住品時。昇須彌頂上。如來於足指
端放光。以明發足之始。見道之初。以三昧力。住
法之頂。從前信位。入真實證。故十住位菩薩。皆
名為慧。
第五如來昇夜摩天上。放足趺上光。以明用成
行位。此天離地際。故說十行。表依空起行用也。
明先證法身根本智慧。始行萬行。
第六昇兜率天宮品中。如來膝上放光。說十迴
向。表此天處欲界之中。理事無礙。故名迴向。初
發心住時。理事無礙。非獨此處方有迴向。但以
次第名言法須安立。然實體中。一一位中皆具
足也。膝者明屈伸迴旋自在。故說迴向義也。表
真俗自在故。生死涅槃自在成智悲故也。
第七他化自在天中。放眉間毫相果德光明。為
十地菩薩因果位終。還像此天。依他起化無自
心化故。表十地菩薩但為眾生所須教化。自無
業化。又於欲界之際。即無欲故。還同四禪及出
三界法門。異彼小乘。修生涅槃。出三界惑故。又
異權教菩薩。於第四禪中。成十地故。又從兜率
天超過化樂天至他化自在天者。表十地位法
徧法界故。不須次第。上界四禪亦在其會。不來
而到。不動而見。上下諸天皆處其中。十方世界
悉在毛孔。但以表法階降如是。實無上下彼此
往來。十一地普賢佛華三昧會。在第三禪天說。
來文未足。
第八如來普光明殿。說如來出現品。放眉間毫
光灌文殊頂。明前他化天上十地果終。第三禪
中等覺位畢。設法巳成陳施本教。後方出現。若
未說法門。何名出現耶。又世主妙嚴品中。始成
正覺出現。後出現品中。自巳稱法所見出現。明
從初始終。於佛法界體上。安諸地位次第之門
於始於終。長明出現。本來一際。無前無後。放光
灌文殊之頂。以果光灌果法。以文殊是佛法身
根本智。欲令文殊普賢菩薩共相問答。文殊菩
薩知而故問。經云。誰為佛長子。我今當問誰。於
是如來。放口中光。灌普賢口。
第九如來口中放光灌普賢口。口中光者。是佛
教光。欲令普賢以差別智說佛出現果德法門。
文殊因佛放光。始知問法之處。夫聖智本自相
知。今以佛法印成。用成後則。此乃九度放光。以
成一部經之始終法則。結會巳前五位因果體
用之門。此之三人始終不相離故。以明如來是
文殊普賢二人之果。
第十復於給園之內。更放眉間毫相果光明。巳
上五位因果巳成。還將果法。用利眾生。故入法
界品中。令人天凡夫。六千比丘。五百優婆塞。五
百優婆夷。五百童男女等。皆令於此法門得道
成佛。從此巳上。十度放光。表德圓滿。具足其十。
不同化佛所放光明。說一部經時。或一度放光。
或即全身。未曾有如此經中圓周始終。一一成
備。德具其十也。但言說十。備德無盡。十為圓數
故也。
三問答所詮主伴別。說此一部經之問答。總相具
德有三。一佛二文殊三普賢。佛表果德無言。不可
說。不可修。不可得。不可證。文殊成讚法身本智。普
賢成其差別智之行德。一切諸佛。皆依此二尊者
以為師範。而能成就大菩提之極果。或說普賢為
長子。或說文殊為小男。為最初證法身本智佛性。
為初生諸佛聖性智慧家故。為啟蒙發明之首。故
為小男。主東北方。為艮卦。艮為小男。又為山為石。
在丑寅兩間。表平旦創明。暗相巳無。日光未著。像
啟蒙之首。故指文殊師利在東北方清涼山也。且
取此閻浮之洲境位。託法在於世間。使令易解。普
賢長子。位在東方卯位。為震卦。震為長男。為頭。為
首。為青龍。為吉慶。為春生。為建法則之初。表像日
出咸照萬物悉皆明了。堪施作務隨緣運用。故普
賢為行首。為長男也。觀音為悲首。位在西方。住金
剛山之西阿。說慈悲經。酉為酉位。酉為兌卦。兌為
金。為白虎。為凶危。為秋煞。故以慈悲觀音主之。佛
法無言。以世間法託事表之。有言說者。皆是世間
法也。若也無言。啟蒙何達。以此義故。用佛文殊普
賢觀音三德。互為主伴。以成法則。佛收一切果。文
殊收一切所行因果法身本智。普賢收一切因果
行身差別智。以此義故。或說文殊普賢為一切諸
佛之師。文殊為始見道初法身本智之門。普賢即
為始見道之後行行之門。佛即二事之中無作體
也。化佛教中無此所表。涅槃經中佛隱身不現。大
品經中。薩陀波倫菩薩求般若波羅蜜門。具六波
羅蜜。未有方便波羅蜜願力智等十波羅蜜。但為
引聲聞人天小器未堪聞方便願力智等波羅蜜
也。六波羅蜜中無方便波羅蜜者。為方便波羅蜜
行於非道。彼小器不堪聞也。何以然者。有畏愛故。
及於彼經中。多有聲聞人。共佛為問答。非大菩薩
故。設有菩薩。非文殊普賢故。設有文殊無普賢者。
表未具行故。設有普賢無文殊者。明不見法身本
智慧故。設有文殊普賢。不自相問答。明理事未徹
故。
第四門示因圓果滿別。顯佛果有三種不同。一亡
言絕行。獨明法身無作果。二從行積修。行滿功成。
多劫始成果。三創發心時。十住初位。體用隨緣所
成果。從行積修。行滿多劫。方明果者。即權教之中。
不了無明十二有支。本是法身智慧。厭而以空觀
折伏現行煩惱。欣別淨門。所有佛功德。總是修生。
百劫修相好業。燃燈得光明。不殺得長壽。布施得
資財。忍辱得端正。一一因果。屬對相似具足。仍對
治種種法門。始得見性成佛。如華嚴經即不然。一
念頓證法界法門。身心性相。本唯法體。施為運用
動寂。任無作智。即是佛也。普門法界理智諸障自
無。無別對治。別修別斷。不見變化。變與不變。無異
性相故。普觀一切無非法門。無非解脫。但為自心
強生繫著。為多事故。沉潛苦流。故勞聖說種種差
別。於所說處。復生繫著。以此義故聖說不同。或漸
或圓。應諸根器。是故餘教。先因後果。不同此教因
果同時。為法性智海中因果不可得故。可得因果
即有前後。有所得者皆是無常。非究竟說也。若先
因後果者。因亦不成。故果亦壞也。緣生之法。不相
續故。即斷滅故。自他不成故。如數一錢不數後錢。
無後二者。一亦不成。為剎那不相續故。剎那不成。
果亦壞。多劫不相續。多劫因果壞。要待數後錢時。
前一始成。因果亦爾。要待一時中無間者。因果始
成。若爾者如數兩錢同數。無前無後。誰為一二。如
竪二指。誰為因果。如二指等。隨心數處為因。後數
為果。若是有前有後即有中間者。還有剎那間斷。
有間斷者不成因果。若同時者。如豎二指。無前無
後。誰為因果。亦皆不成。如此華嚴經因果同時者
俱無如是前後因果。及同時情量繫著妄想。有無
俱不俱常無常等。繫著因果。但了法體非所施設。
非因果繫名為因果。非情所立同時前後之妄想
也。
五明地位所行行相別。凡發大乘心者。依其根品。
有六種所乘。三種五位十地差別。行相不同。何者
六種。一念佛願生淨土門。二作淨土觀行所生淨
土門。三修空無我所乘門。四和會有無觀智門。五
漸見佛性進修門。六頓證佛性圓融門。何者三種
五位十地。一修假詮假智假真如等。安立五地十
地。二修分真分證一分真如。安立五位十地。三頓
修頓證頓真頓說佛境界圓滿真如。安立十地五
位行相。(此佛乘中無假法言說名相總真)如是三種十地五位行
相。向菩提者。行菩薩行者。滿佛果者。莫不總在其
中。
一念佛力修戒發願力。生於淨土。是化佛淨土。
非真淨土。為非見性。及不了無明是一切如來
根本智故。是有為故。如阿彌陀經是也。
二作淨土觀行所生淨土。是化淨土。從心想生
故。是有為故。不見佛性本智慧故。即無量壽觀
經是也。
三修空無我觀所乘門者。為初說般若。破凡夫
實有二乘生空我執故。多修空法。空有俱空。為
空增勝。雖行六波羅蜜修種種菩提分法得六
神通行菩薩行福勝人天。不生佛家。不見佛性。
為析法明空。不了無明是如來智慧故。是故如
來於涅槃經中。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常樂我
淨。有諸菩薩。自悔過言。我於無量劫流轉生死。
只為無我之所惑亂。有如此過故。迴心方可得
見性。達我是智。
四和會有無觀智門。如深密經頌曰。一切諸法
皆無性。無生無滅本來寂。諸法自性恒涅槃。誰
有智者無密意。此經為破般若修空增勝者。言
空言有。互相破斥。不令計有。不令計無。又此經
雖安立十地。於其十地位內。復說有十一種麤
重二十二種愚癡。所以此經不安立地前三賢
十信具足行門。為此經地前非見道故。又為第
三時教中間但和會有無。未是文殊普賢理事
相攝行滿故。何以然者。為此十一地是佛位。佛
位之內猶有障故。明十一地巳前未有真理本
智故。若全真理智。云何十一地有十一麤重。既
有麤重。即非地地中有佛智。如是等教。並對權
根。假施設有。但化佛所說。皆是引中下根人。未
盡實說也。如華嚴經。但於地前三賢初發心住
中。即能頓證佛果法門。普印諸位十住十行十
迴向十地等覺諸位。如印印時。文相具足。無前
後際。即以初發心時。頓印三界無明。便為佛智
之海。以如來法身智身大慈悲之印。一下頓印
世間。以為法界大用。
五漸見佛性進修門。涅槃經云。十住菩薩少分
見性。乃至十地未能了了。起信論云。十住菩薩。
少分得見法身。化八相成道故。如彼論釋言。是
願力所為。既是願力。非為實報。總為漸見佛性。
從初發心住巳後。所證佛果。不定僧祇。何以故。
如涅槃經紀屠兒廣額。於賢劫中成佛。闡提創
發心。尚有越劫之功。何況具足信根。復能少分
見性者。何有僧祇之哉。世有諸德。解屠兒廣額。
是化作爾者。此乃曲逐人情。未詳佛意者也。漸
漸引權向實。豈令見劫存情令違本耶。漸漸引
至龍女善財。一念之中得成佛者。始成實說。三
乘小見。但念長時。時體本無。空嗟欣仰。無繩自
縛。何有休期。前略說三種十地。又以經義校量
有六種十地。三乘權教中。有三種十地。實教中。
亦有三種十地。如仁王經解深密大品經。此三
部經中所說十地。多立假真如門。以成十地行
相。此是權教中三種十地。如涅槃經中。十住菩
薩少分見性。十地菩薩見性未能了了。即明以
佛性為所乘門。分修分證十地。又涅槃經中。牛
食雪山肥膩草純得醍醐等。即明證佛位故。即
為五種十地。如華嚴經所說法界門。重玄無盡
法以成十地。是為六種十地。如起信論中。十住
菩薩少分見性。以誓願力。能八相成佛。雖未圓
滿。為見少分性力故。勢力如是。猶如儲君。為有
因緣。父王令其統紹君政。為是王真子故。力堪
如是故。為少見性故。為如來真子生佛家故。不
同餘教假真如假智等待於初地方生佛家。明
見性力。真勝餘宗。少分如是。何況全得乎。
六明頓證佛性理智萬行圓融門。如華嚴經。十
信位中菩薩。皆從十智佛所來者。為十信位中
以果成信故。為明信從果來以果為因故。若不
以果為信。即無所信。故信無所依。何故文殊師
利為上首。為文殊為果前之信。普賢明是差別
智。為果後之行。文殊小男者。為初生故。因初證
本智法身能生佛家故。普賢為長子者。為依根
本智起行行差別智。治佛家法。諸波羅蜜事自
在故。又文殊乘師子者。為明創證法身佛性根
本智。斷惑之駿故。普賢乘香象王者。表行庠序
為威德故。又文殊常居東方金色世界不動智
佛所者。為明金為白色能離垢故。普賢菩薩常
居東方寶威德上王佛所者。明萬行為寶。以此
行故成其威德。若具行者。以法寶身自在也。威
德無畏自在為王。若不具行者。皆有所畏。設居
高位。不得為王。為有所畏故。是故子為佛位。丑
為信位。寅為十住。卯為十行。辰為十迴向。巳為
十地。午為等覺。未為晦。明入俗同俗化迷。申酉
戌亥。為所化故。如是安立法則。法合如是故。是
故如來治坎而發明。普賢為智相。主萬行。觀音
為大悲之首。治凶危為上將。文殊為覺蒙之首。
常為接信之師互體交參。以持佛家之法。皆令
眾生住於中道。處恬和之性。智慈益物。以是身
皆金色。目髮紺青。體白而相黃。為應真和氣也。
皆為無形之形無色之色。經云。一切處普賢菩
薩。一切處金色世界。一切處文殊師利。一切處
不動智佛。經云。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
生前。應受化器悉充滿。佛故處此菩提樹。一切
佛剎微塵等。爾所佛坐一毛孔。皆有無量菩薩
眾。各為具說普賢行。又問十首菩薩等。業不知
心。心不知業等十問。令起信者。自身觀照。轉令
深固。經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
切。各各不相知。又作水流火𦦨風起大地所生
不相知喻。又下頌曰。分別觀內身。此中誰是我。
若能如是解。彼達我有無。又賢首品中。從凡夫
位。以信為首。決定取佛大菩提果故。從凡夫地。
信十方諸佛心不動智與自心無異智故。只為
無明所迷故。無明與十方諸佛心。本來無二故。
從凡夫地。信十方諸佛身根本智與自身無異
故。何以故。皆是一法性身。一根本智。猶如樹枝。
一根生多枝葉等。以因緣故。一樹枝上成壞不
同故。從凡夫地。信如來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
我悉盡能行之。何以故。自憶無始時來波流苦
海。無益之事。尚以行之。何況如今有益之事。菩
薩萬行濟眾生事。豈不能為。是故從凡夫地。信
佛智慧我亦當得。何以故。一切諸佛。悉從凡夫
來故。如來藏身即法身也。諸福智海。莫不居中。
故稱為藏。若不見法身。一切福智大慈大悲。悉
皆不辦。總屬生滅。普賢行。文殊師利法身根本
無相智。二人齊體。互為主伴。中間無作智。即為
佛果。三人體一。寄安五位。用接凡迷。若有凡夫。
信滿發心。十住之初。三身同得。文殊是佛法身。
普賢是佛行身。無作之智果是佛報身。常以文
殊法身無相妙慧。以為先導。說時先後。證即三
身一時。法合如是。廢一不可。若廢文殊存普賢。
所有行門屬有漏。若廢普賢存文殘。所證寂定
是二乘。若廢佛存普賢文殊。佛是覺義。無覺者
故。以是義故。三人不可廢一。若廢一。三不成故。
是故三乘權教中。無此三人始終不相去離。以
教門未實。總皆化身。權逐小根。且略權施。待其
熟故。方遷就實。如此經中十住初位。即是十行
十迴向十地等覺位。一位中得五十法門。以互
相徹故。乃至無盡諸位等。進修行相層級。不廢
漸漸而是一時。不廢一時中漸漸。位中有三十
七箇菩薩。同名為藏者。為明此十地法門果終。
意欲辯知正道助道故。故立三十七菩薩。成三
十七助道法門。明十住巳來菩薩所行皆是助
道。非是五位無住無行任真自體。名之為正果
故。若以初發心住。以法性無相根本智。不離無
作用之體行諸萬行。菩薩與佛因果本來體齊。
若簡佛果。無作無修。菩薩正加行巳來。總名助
道。以動寂無礙。正助元來不異一法門也。
六重令善財證法別。經中但有法門。未有人求學
者。故令善財詢友。一一以行行之。一如前經之法
則。令使後學無滯。彌勒令善財却見文殊。明從法
身理體根本智為因。見彌勒菩薩。是善財乘法身
本智為果。及諸善知識所行普賢行。以成自巳佛
果。見彌勒之後。入普門法界。自見其身入普賢身
者。雖成正覺。常以普賢行。利益眾生。即明文殊普
賢彌勒佛果三人始終一處。表通因徹果。此三人
之道。是古佛之大都。源始之法際。若迷解者。即本
來全得。處迷者。自沒輪迴。為古佛道法。本來常如
是故。非生滅法。無作無為也。
七明六位菩薩來眾別。如權教之內所說菩薩諸
地位次。但說假真如為因果。仍地前三賢未能正
證。初地之中。一地證一真如。十地證十真如。證十
真如之後。方能始見佛性。前證真如。復言有十真
如障。真如既能成障。明知權教之中。即施設假真
如。非本真也。所設地位三乘同聞。聲聞人天共會。
此經不爾。總是果位菩薩。文殊師利。即是能證之
因。不動智佛。即是所證之果。今舉此因果同體無
二。用成十信之初門。還令諸信者信果成因。還修
果法以成因位。十住初心之上。便成正覺。為從證
果本智為因也。是故。此經下云。以少方便。疾得菩
提。不同權教菩提。同有為故。立能證所證。也一念
之間無有能所。能所盡處名為正覺。亦不同小乘
滅能所也。了能所本無動故。所有一切眾海菩薩
天龍諸神等眾。皆佛果位海諸菩薩眾。非是凡夫。
欲令入者。即同聖故。明毗盧遮那攝化境界等眾
生徧故。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於一剎那際。皆得
此法。不許於剎那際外有別時得者。即非本法故。
若有人。於佛法中見佛成道。作劫量延促處所而
生見者。信亦未成。
八明所施法門理事別。如化佛權教中。說有情有
佛性。無情無佛性。一切草木。不能成道轉法輪等。
如華嚴經。即是越情實教。如功德林菩薩等十林
菩薩。所從來國。國亦名慧。一切境界。總名慧體。何
以然者。無有情無無情故。所以然者。無二見故。為
一真智境界。無成佛者。無不成者故。夫有情無情
者。此是依業說。夫論成佛者。非屬業故。如經所說。
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世間相常住。是
法住法位。如是之道。為有情及非情邪。若存情計
者。見有情成佛。見無情不成佛。此為自身業執。如
是解者。終不成佛。此由未見法空。不依實慧。未了
得世間諸相本來常住。但見隨情識變生滅之相。
九明與諸三乘得果別。如經所說。為聲聞人。說四
諦法生老病死。為緣覺人。說十二緣行。為諸菩薩。
說應六波羅蜜。今此華嚴經。亦說四諦法。即與聲
聞四諦法不同。如四諦品中。明苦集本真。元來是
根本智。不同三乘有欣厭故。聲聞觀苦集二諦。深
生厭離。作無常不淨白骨微塵等觀。知身空寂。隨
空寂法。智滅身亡。不生悲智。名之為滅。以此滅處。
名為涅槃。滅伏諸苦。名為滅諦。以此滅諦。名為道
諦。緣覺之流。知十二緣生之法本來無實自體皆
空。知身知心。自皆無主。身心無主。性恒無我。以無
我故無明便滅。無明滅十二緣滅。逍遙任性。獨覺
自居。異聲聞故不趣於寂。異菩薩故無有悲智。惟
不趣寂故。即勝聲聞。惟能持法故。即不如聲聞。以
聲聞之人。聞佛所說大乘經典。亦能宣傳。但未親
證。權教菩薩創迴二乘。及小菩薩。未能全具大悲
智。但說六波羅蜜。引起小根令成智慧。以彼偏修
定業。滯在無智。猶怖生死。未說七八九十波羅蜜
等。九地巳來。未明佛性。為修彼假智乃成障故。如
此經為上上根人頓示本智。初心創發。十住位上
即與佛同。以依本智法即無所修故。本無障故。任
運悲智不作而成。隨緣六道。無非法界。了緣生法
自體恒真。更無修作。所有念慮皆從智生。但知任
運。對現色身。說法應機。如響相對。恒處生死流。法
身常寂。雖經多劫體不移時。入死出生非沒生也。
任大悲智不住證修。法如是故。龍女善財。總明如
是。此法難信。三乘拱手。遙推是化非是人修。直說
僧祇。逐情立劫。焉能信此無時智門。設經多劫勤
苦作修。有得有求。作長作短。作是作非。作成作壞。
捨身壞命。豈有成佛之期。何如初心即須如是入
佛智境。豈不省力。以此義故。聲聞緣覺權教菩薩。
不真解四諦十二緣及真如法身實智境界。皆是
毗盧遮那方便引修。向此華嚴真實之海。令歸本
法任智施為。所修諸地隨智所作。不起能心。而皆
成辦一切種智。不似諸教地上別作對治。
十明所付法藏流通別。如來出現品中說。佛子。此
法門如來不為餘眾生說。唯為趣向大乘菩薩者
說。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此經法門。不入一切
餘眾生手。佛子。譬如轉輪聖王所有七寶。因此寶
故。顯示輪王。此寶不入餘眾生手。唯除第一夫人
所生太子具足成就聖王相者。佛子。此經珍寶亦
復如是。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如來法王真子
生如來家種如來相諸善根者。不同權教付囑三
乘聲聞菩薩所共流通。又三乘之教。多付囑諸聖
及未生佛家諸凡夫。此經付囑最上大心凡夫唯
求如來不思議乘生佛家者。何故三乘之教。多付
囑諸聖者。令使流通。及付囑未生佛家諸凡夫等。
為三乘之法未出情塵。明法未真易信解故。且令
凡聖共讚。令教流行善根不斷。不似此十信之終
剎那即佛。以此義故。三乘之教。且漸引生。未出情
塵。三僧祇劫方得作佛。順情之教。根易信故。凡聖
共讚。皆得流通。不同華嚴十方諸佛根本智法。及
差別智大慈大悲。法出情塵教深難信。要待入證
十住之位。生在佛家。為佛真子。方是流通。但有聖
說。無入證者。不名流通。但有凡夫說教無入證者。
亦不名流通。為自法不明。疑情猶在。不破自他暗
故。未能決定知佛意故。以此義故。付囑大心凡夫
入證者。
** ○第四明成佛同別
夫智身廖廓。總萬象以成軀。萬
象無形。與智身而齊體。違真相隔。得本形同。只為乖
本相殊。致使化儀各別。略作十門成道差別。使童蒙
起信。發解除疑。識本離權。情希勝德。十門者。
一成佛身別。此毗盧遮那佛身如經所說。有九十
七種相及無盡相身。非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身。
二成佛時別。權教中。佛生之後。逾城出家。菩提樹
下成等正覺。以之為時。如毗盧遮那佛。即不如是。
又云。如來安立化相。為度三乘眾生。應見如是出
家成佛。如華嚴經中實法界海。即不如是。法華經
云。吾從成佛巳來。經無量阿僧祇劫。此即是迴彼
三乘人。就實而論。此毗盧遮那佛。依本法界。成大
菩提。還依本法界。無有時分。經云。如來不出世。亦
無有涅槃。此為實說。又頂著華冠。本非出家。都無
八相之事。若有人能知如來不出不沒不成不壞。
即知如來常住在世常轉法輪。即是毗盧遮那出
興於世。又從兜率天下降神入母胎轉法輪入涅
槃。不出一剎那際。彼天猶未下。母胎猶未出。此巳
入涅槃。一切法事總畢。
三菩提樹別。三乘之中。見佛道樹是木樹。高下稱
人間。如一乘中如來成道。所居之樹。即寶樹高顯
殊特。
四所坐座別。三乘中。化身成道。棄榮貴。藉草蓐。此
一乘中。本身成道。坐寶蓮華師子之座。妙寶嚴飾。
具眾莊嚴。
五大眾別。毗盧遮那佛所。有大眾圍繞。皆是普賢
文殊等。及有新發意者。皆是志求佛果法界之眾。
皆智圓多劫一際。無前後時之眾。
六示相別。如權教中。即以兜率天受生。降神入胎
八相成道等。或於摩醯首羅天。坐華王之寶座。或
以三千大千之國土。以為報境。如是施設。分量限
劑。皆引眾生之化儀。漸令心廣。未為究竟實相。如
此華嚴法界妙。門約分十佛剎塵蓮華藏剎海。參
映重重。明無盡佛國。互相徹入。一一佛剎。皆滿十
方。十佛剎塵國土。皆無限礙。身土相稱。都無此彼
往來之相。如此盧舍那相海。纖塵匪隔於十方。毛
孔詎虧於剎海。三乘示相。螢光不可以比日月之
照。琉璃難以類摩尼之淨。此乃非由佛爾。只為器
劣故然。
七轉法輪別。化佛轉三乘法輪。毗盧遮那轉一乘
法輪。三乘教說。說龍女剎那成佛是化。返成謗教。
不順佛心。元佛本意。令龍女剎那成佛。為本法。法
自無時。證盡時處。即為實法。返云是化。此是苦哉。
當復奈何。不期甘露返成毒藥。翻將寶玉喚作泥
塵。以實為虗。將虗為實。請後達士莫踵前賢。深可
久思具閑佛意。依宗傳教。福利人天。使得金玉煥
然各不沉沒。是故。化佛說三乘。即龍女剎那成佛。
雪山肥膩草喻。若牛食者純得醍醐等。皆為分有。
未具全示。一一具足因果報相之門。唯此華嚴具
足。是故今言轉法輪別。
八轉法輪處別。權教中。化佛轉法輪。或言鹿園。或
言給獨孤園等。皆有處所上下往來。此經即十處
十會。及一切塵中。佛國佛身。重重重重重重無盡
無盡無盡。常轉法輪。不去不來。不出不沒。皆云。不
離菩提場。而昇一切處。
九大會莊嚴別。說此經時。天上人中。十會十處一
時普集。十方聖眾。大心眾生。又十會之眾。各從十
方來。隨所來方。皆云有十佛剎微塵眾。而來集會。
位位地地。以次十百千增多。為明無盡。又一一會
眾皆徧法界。重重重重。參光影像。纖塵之內。亦眾
會重重。一一塵中眾會。皆與法界虗空等。如是眾
會。皆為諸佛菩薩。性徧一切處。身土眾會。皆徧一
切處故。不似三乘中化佛眾會。皆有處所限量分
劑往來。為眾生根小。非佛故然。
十所授法門別。如權教中。或從小乘。修四諦觀。於
中苦集二諦。以為世諦。滅道二諦。以為真諦。觀彼
苦集。真實是苦。深生厭離。趣求寂滅。故苦集本無。
識滅智亡。以空為證。且令苦盡。然後方為說大乘
法。令使迴心修法空觀行諸六度漸起悲智。或有
大乘菩薩種性者。觀行對治以彼小乘。性有慈悲。
樂行諸度。不取空證。留惑益生。成法空等觀。或有
大乘菩薩種性。一下頓修假真如等觀。以假真如
門。加行調伏。經三僧祇劫。十地見性。方始成佛。如
此華嚴經即不爾。直為上上根人。一下直授法界。
自體根本法身。古佛智海。迷在無明。頓令以方便
三昧而令現之。全將佛果。頓授十住初心。一念一
時一際一法界門頓收。
** ○第五明見佛差別
夫佛身性相一體無差。器有萬
端依根各異。情存想隔。見絕體齊。身立影生。情留佛
異。佛由情應。以此乖真。心盡情亡。智身自稱。隨緣無
作。動寂俱真。如是相應。名毗盧遮那佛。略立十門見
佛差別。使留心創信者。返末而還源也。
* 一人中見佛。但有三十二相。
* 二諸天見佛。但有八十種好。
* 三諸龍見佛。或同人所見。或見但為大龍王。餘畜例然。
* 四諸仙人見佛。但見仙人。
* 五諸餘外道還見佛。與巳同類。
* 六八部神等見佛。與巳為王。
* 七小乘人見佛。為大聲聞。
* 八緣覺人見佛。見還為緣覺。
* 九權教中菩薩見佛。但為三千大千世界之主。福智充徧三千大千世界。
* 十一乘教中菩薩見佛。為十佛剎塵蓮華藏世界海為法界主。
此十種見佛不同。皆由發心之時信樂差別。以信樂
力故。見佛不同。是故當知發心者。當發廣大心。信廣
大教門。發廣大願。行廣大行。入廣大智。利益成就無
盡眾生。即得速成菩提行願福智。悉皆圓滿。若不如
是。終非畢竟成大菩提。
** ○第六明說教時分
夫創正覺心。道源虗寂。智圓三
世。始終俱盡。會萬象。齊有無。混去來。印今古。豁達唯
神。恬薄應真。情亡智立。想絕悲存。圓聲遐布。隨根受
益。一雨普滋。百卉齊得。如空谷響。稱擊成音。諸機獲
益。任智無心。略依權實。且立十種。教起前後時分不
同。一如力士經說。佛初成道。一七日思惟巳。即於鹿
園說法。二如大品經說。佛初鹿苑。轉四諦法輪。無量
眾生。發聲聞心乃至獨覺心大菩提心等。三如法華
經說。三七日詣鹿園說法。四如四分律及薩婆多論。
六七日方說法。五如興起行經及出曜經。七七日方
說法。六如五分律。八七日方說法。七如大智論。五七
日方說法。八如十二游經。一年不說法。九依今唐朝
藏法師。判如來成道。定經三七日後。方說華嚴經。十
通玄。今依此華嚴經法界門。總不依如上所說。如此
經。以法界本智性自體用理事大悲本實為宗。不依
情量時分之說。古今見盡。常轉法輪。無始無終。法本
如是。如上所說。總依根自見時分。並非如來有此不
同。如來本法智體。並無時分可立。但令心信解法界
無時。即是如來說法時也。情亡心盡任智利人。即是
如來成佛轉法輪時也。若也情存立見。云如來如是
時出世。如是時說法者。並不依佛見。總是自情。此經
乃是無時之時。一切時說。如法華經云。吾從成佛巳
來。經無量阿僧祇劫。量既本無。知欲將何為說法時
也。皆是如來一智用。一圓音。一剎那時。以無時之時。
為說法時也。
** ○第七明淨土權實
夫以滔滔智海。茫茫莫究其涯。
渺渺真源。蕩蕩罕尋其際。遮那法界。體相括於塵沙。
方廣靈門。淨穢互參於無極。但隨自修業用。見境不
同。致使聖說乖違。依根不定。或權分淨土於他國。指
穢境於娑婆。或此處為化儀。示下方為實報。文殊住
居東國金色世界而來。觀音身處西方安樂妙土而
至。如是權儀各別。啟蒙的信無依。今略會諸門。約申
十種。以定指南。
一阿彌陀淨土。此為一分取相凡夫未信法空實
理。以專憶念。念相不移。以專誠故其心分淨。得生
淨土。是權未實。
二無量壽觀經淨土。為一分未信法空實理眾生
樂妙色相者。令使以其心想想彼色像。想成就故。
而生佛國。此權非實。
三維摩經淨土者。佛以足指按地。加其神力。蹔現
還無。是實報土。未具陳廣狹。是實未廣。
四梵網經淨土。雖說一大華王而有千華一一華
上有百億化佛教化百億四天下眾生。然彼千華
及彼華王。為三乘菩薩見未廣故。分示報境。未成
圓滿。是權未實。
五摩醯首羅天淨土。如來於彼。坐寶蓮華座。成等
正覺。以為實報。此閻浮提摩竭提國菩提場中成
正覺者是化。此為三乘中權教菩薩染淨未亡者
說。言此閻浮提及六天等是欲界有漏。彼上界摩
醯首羅天是無漏故。心存染淨。彼此未亡。此為權
教。未為實說。
六涅槃經所指淨土。云如來有實報淨。土在西方
過三十二恒河沙佛土外者。為三乘權教一分染
淨未亡者。言此三千大千世界總是穢土。權推如
來報境淨土在西方。此權非實。
七法華經三變淨土。此為三乘權教菩薩染淨未
亡者。言移諸人天置於他土。是權非實。
八靈山會所指淨土。此引三乘中權教菩薩染淨
未亡者。令知此土即穢恒淨。諸眾信可。未能自見。
是實非權。信而未見。
九唯心淨土。自證自心當體無心。性唯真智。是實
淨土。是故維摩經云。隨其心淨即佛土淨。欲得淨
土當淨其心。
十毗盧遮那所居淨土。即居十佛剎塵蓮華佛國
土。淨穢總含。無穢無淨。無有上下彼此自他之相。
一一佛土。皆充法界。無相障隔。略言十佛剎塵國
土。為知無盡佛國不出一塵。為無大小故。不立限
量故。以法為界。不限邊際。相海純雜。色像重重。此
為實報。非是權收。
** ○第八明攝化境界
夫佛境無邊。順機各異。隨情廣
狹。見有差殊。非是如來分其量數。情微即境狹。量廣
即境寬。若也智契真源。佛境彌綸法界。或見閻浮為
化境。或見四洲以濟生。或見形滿大千。或見報身十
海。如是種種設教不同。發蒙始學。憑准何依。略示五
門。識其權實。使得捨條從本速證菩提。
一人中見佛境界。但見化一閻浮提眾生。
二諸天見佛但應自見境。如帝釋即是二地菩薩
位。乃至漸昇至梵天王。是十地菩薩位也。或以暫
時佛神通力成就眾生。令人天中凡夫及二乘并
小菩薩總得見佛報土境界。即如維摩經。佛以足
指按地所現淨土是也。或時以佛神力。令人天總
得相見。即如大集經中所說寶坊之上。處欲界上
色界下。大集人天之眾。總在其中。
三二乘中羅漢見佛攝化境界。如大羅漢。以天眼
力。得見佛攝化三千大千境界。即如阿那律云。我
以天眼。見釋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
中菴摩勒果。如小羅漢即不定。或見佛攝化一閻
浮提。此即以久伏忍力。能斷結使。未有定力。亦未
有神力通變等事。
四權教菩薩見佛攝化境界。初地百佛。二地千佛。
三地萬佛。以此漸增。如三乘大乘教說。
五實教菩薩見佛攝化境界。初地菩薩。即見多百
佛。即是無盡之百。不是一百之百。二地菩薩。即見
多千佛等。即是無盡之千。三地菩薩。即云多千萬
等。以實之說。諸地菩薩。皆悉齊見如帝網等。三賢
菩薩亦然。非但十佛剎塵蓮華藏為其報境。法界
虗空總皆平等。為十住初心初見道時。即巳無大
小見故。即總見佛化境。皆如法界。初地見多百佛
境。即明滿義。非如三乘單百。此多百者。即齊無盡
之數故。
** ○第九明因果延促
夫法界圓寂。無始無終。理智虗
空。非因非果。但為有情存量。假寄其名。情亡量絕。何
名能立。名不自施。本由量起。量亡情盡。名亦自真。今
以無名之真名。談無果之真果。以無說之真說。談無
因之真因。啟蒙之士。不可以滯其名。始學之流。不可
以廢其說。滯名則名立。廢說則言亡。當可任性隨緣。
起為法起。若無緣者。滅唯法滅。有此法者。性不自知。
今談因果延促。如空中鳥跡。如石女之子。但為眾生
情有愚智。隨心照惑。遲速不同。劈竹登梯。稱機各別。
因慈之類。延促不同。非謂日月與作時分。教不自施
因機故起。教隨根應。有根教生。今以依根。約立十門。
* 一小乘善來得阿羅漢果。
* 二小乘一生得阿羅漢果。
* 三小乘三生得阿羅漢果。
* 四小乘六十劫得阿羅漢果。
* 五緣覺四生得緣覺果。
* 六緣覺遲經百劫得緣覺果。
* 七依權教菩薩成佛。定經三僧祇劫。得成佛。
* 八依法華經實教會三歸一。令龍女一剎那成佛。破彼三乘經於多劫方始成佛。
* 九華嚴經說兜率天子三生得十地果。
* 十善財童子。一生成佛。
如上所說。皆是三乘及一乘聖教。依根約器所說。如
龍女破三乘之定劫。成剎那之實門。涅槃經屠兒廣
額授賢劫中成佛之記。破闡提之無性。兜率天子。明
一乘教殊勝之力。聞之生信。為不修故。設入地獄亦
能成種。蒙光觸身來。生兜率天上。登十地位。舉此一
事。意合信此諸佛所乘以難信故。信即必定成種。為
信解內薰必至成佛。如善財童子一生成佛者。明於
十住初心。一剎那際。情亡想盡。三世一念更無所生。
名為一生。不取存情立劫時分之生。如是無生。便成
佛果。如本生故名為一生。還同龍女一剎那際。情盡
時亡名之為佛。
** ○第十明會教始終
夫慧日世尊。稱法界而徧照。智
周萬有。與凡聖而同真。理事互融。體用相入。即四十
品之勝典。終始交羅。百萬頌之妙言。前後參映。十處
十會。如帝網之重重。十剎十身。若鏡像之相入。舉一
門眾門俱發。談一品諸品齊麾。道樹始成。九天同屆。
普光一集。十處咸登。今古無差。舊新一念。不離一位。
便分五位之門。一行之中。乃建塵沙行海。法界體上。
安立訓俗之詮。果德性齊。施設引生之教。文殊以贊
明法體。普賢為成備行修。二人悲智參光。使得雲滋
寶澤。法界品內。復令善財重修。倣此一部之經。一一
行其行相。菩薩接生之軌。各各次第分明。今分十法。
以約紀綱。
一明毗盧遮那始成正覺。即世主妙嚴一品經是。
言始成正覺者。以自身心。證盡三世古今等法。在
一念中。無久近相。於一念中。而亦不壞眾生三世
久近劫智及種種眾生差別知見智。如是上下前
後四十品經。總於始成正覺時一剎那際。以法界
海智印三昧門。一時頓印。身色言音。說諸佛法。及
一切塵中諸國剎海。普宣流布。及入涅槃。不移一
時一際一性前佛後佛總在一時。隨諸眾生現差
別法。古今相徹。名之為始。契法如是。名之為成。依
法如是。非心造作。名之為正。智達斯理。名之為覺。
於一念之內現三世事者。為眾生故。非於本法而
有三世。
二明示果勸修。即如來現相品。普賢三昧品。世界
成就品。華藏世界品。毗盧遮那品。如是五品經是
也。於現相品。如來口中眾齒之間放光。以光中音
聲。十方告眾。使令咸集。普賢菩薩。為佛長子。治佛
家法。入佛三昧。舉佛果德。令眾敬愛起信樂修。
三明信心成備。即第二會中。如來名號品。四聖諦
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淨行品。賢首品。此六品
經。於普光明殿中說。以普光明殿是佛智用果滿
報居之本宅。還從中說信位法門。為明說果成信。
既信果德。從茲巳後。至十地十一地。佛華品巳來。
方明入道進修。五位成滿。從因至果不隔時故。皆
以根本不動智等十箇佛。以為所信之門。
四明入真實證。從第三會。昇須彌山頂上。於如來
兩足指端放光明。於中說六品經是。一昇須彌山
頂品。二須彌頂上偈讚品。三十住品。四梵行品。五
初發心功德品。六明法品。此六品經。明創證法門。
住佛所住。生在佛家。同佛智性。功德解行理智如
佛。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昇須彌山頂者。明從前信
心。今昇十住法王山頂。至法之際。智照無礙。如上
高山。至相盡處故。從茲巳去。任法無功。始終俱佛。
不從八地方具無功。瓔珞經云。三賢菩薩。法流水
中任運至佛。初水後水一性水者。因佛果佛一性
佛故。於其中間無初中後。不隔念故。依本法故。無
念可隔。因果便終。一念相應一念佛故。不論相好
及與神通。相好神通。從此正覺中得。若證正覺。即
不著諸相。
五發行修行。從第四會。昇夜摩天上。於如來兩足
趺上放光。說四品經。一昇夜摩天宮品。二夜摩天
宮偈讚品。三十行品。四十無盡藏品。此位從如來
兩足上放光。及昇夜摩天上說者。為明從須彌山
頂。至相盡際。證佛智身。至夜摩天下。依法空本智。
起普賢萬行。以處表法。令易解故。如彼諸天離地
際故。此天依空而住。為明十行。依本智法空而行
故。
六明理事相入。從第五會。昇兜率天宮。於如來膝
上放光。說十迴向。迴向者。令諸事法皆入理故。以
十行事法。入前十住中。理事無礙。故名迴向。前十
住。即是文殊法身本智。後十行即是普賢萬行。明
二人體用相徹。名為迴向。膝上放光者。明理事卷
舒自在。猶如人膝。屈伸迴旋。皆由於膝。
七明蘊修成德。從第六會。昇他化自在天宮。如來
眉間放光明。此光與初會中。如來眉間所放光明。
終而復始至本處故。說十地一品經是也。何故無
昇他化天宮品。無偈讚品。為明十地果終。住法本
宮。恒徧一切。功終行極更無昇進。十地智滿無進
修故。常對諸佛現在前故。為非新來。無稱歎故。此
十地門。但於十住十行十迴向中。蘊積功成。使令
淳熟。更無所住。任運而成。自令具足一切諸法。
八隨緣無礙。於第七會。第三禪天。集八禪眾。說一
生補處菩薩。入佛華三昧定。說十一地等覺位中
行普賢行。徧明入俗。徧周法界。名為等覺位中普
賢行也。言佛華三昧者。佛者覺也。明十地成佛巳
終。次十一地覺行滿也。
九明因果位終。從十定品。十通品。十忍品。阿僧祇
品。壽量品。諸菩薩住處品。不思議法品。如來十身
相海品。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普賢行品。如來出
現品。離世間品。巳上十二品經是也。何以然者。為
十定品至離世間品。總該五位十地佛位。及普賢
萬行。始終因果門。前後徹故。
十明令凡實證。從第八會。在祇園之中。如來入師
子頻伸三昧門。還舉法界果德。現諸世間。令生信
樂達佛實相。五百聲聞目連鶖子。示同不聞。寄同
二乘有信不信。會中六千比丘。明是凡夫於文殊
師利所頓明十耳十眼。乃至第九會覺城東。一萬
龍眾五百優婆塞。五百優婆夷。五百童子。五百童
女。並是凡夫同證佛位。無量諸龍得生人趣。一萬
諸龍發菩提心。覺城五眾俱登佛果。五百者表五
位。六千者表六位。一萬龍者表萬行之門。無有一
事浪施設故。過去諸佛大塔廟處為其會者。明古
佛今佛道跡不殊。還同如來會內。如是法界佛果
法門。諸有信解。及初發心證入之者。猶如師子王
之子初生之時。雖則未能如其師子王力勢自在。
然師子相全體無異。一切諸獸皆當畏之。如於此
華嚴經佛果法門。初證入者亦復如是。能信自巳
身心性相。全體佛果自體恒真本無修造。以此真
門。成備進修。差別萬行。一真果德。雖未能堪力用
如佛。是則名為種佛種子。是則名為生在佛家。為
佛真子。便即超彼三乘。見一切三乘人天外道。智
所不及。
大方廣佛華嚴經合論簡要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