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聖圓融觀門
三聖圓融觀門
菩薩師」故。又云:「文殊師利心念力」故。
三、以理、
智相對: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纏如來藏,「善
財童子入其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
故。一毛廣大即無邊者,稱法性故。普賢身相,
如虛空故。又,見普賢即得智波羅蜜者,明依
於理而發智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
名不動智故。慈氏云:「文殊師利常為無量百
千億那由他諸佛母」故。文殊於諸經中,所說
法門多顯般若旨故。又云:「從文殊師利智慧
大海所出生」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顯其有
智,方證理故。是以古德,銘後文殊,為智照無
二相。不視身相者,表極智甚深,心、境兩已,
信、解雙絕故。又,理開體用,智分權實故,以文
殊二智,證普賢體用。此之一門,古德親問,三
藏言:「有《經》說,未傳此方。」又,此一門,亦表定慧,
理本寂故,智即慧故;亦表體用,普賢理寂,以
為心體,文殊智照,為大用故。
第二、相融顯圓
者,亦二:
先、明二聖法門各自圓融:謂文殊必
因於信,方能成解。有解無信,增邪見故;有信
無解,長無明故。信解真正,方了本原;成其極
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初發心時,便成正
覺。又,前方便之智,不離智體故;後文殊名智,
照無二相。照信不殊於智,故從無身相而展
右手,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次、普賢三事
自相融者: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行,行
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
無理外之行故。隨所證理,無不具一證一切
證,故見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前不可說倍,
又是即體之用故。「毛」、「孔」法門,緣起無盡,由是
普賢三事,涉入重重。
二者、二聖法門互相融
者:謂要因於信,方知法界信;不信理,信即為
邪故。能、所不二。不信自心有如來藏,非菩薩
故。次、要藉於解,方能起行,稱解起行,行不異
解,則解、行不二。次、以智是理用,體理成智,還
照於理,智與理冥,方曰真智,則理、智無二。
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
為智所入。」
又,法界寂照名正,寂而常照名觀。
觀窮數極,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又,即體之
用曰智,即用之體曰理,即體用無二。是以文
殊三事融通隱隱,即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
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故〈普賢行品〉,反
上下諸經,廣顯理事圓融,為普賢行;非獨事
行,名普賢行。既二聖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
攝智屬理,唯一心法界故,舉一全收。
二聖法
門既相融者,則普賢因滿,離相絕言,沒因果
海,是名毘盧遮那,光明遍照,唯證相應故。〈法
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讚佛德者,顯果相也。
品初,如來自入三昧,現相無言,表所證絕言;
而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絕言;而文殊
開顯者,即斯意也。
若合三聖法門以為經目
者:普賢是「大」,所證理體,無不包故;文殊是「方
廣」,理上之智,為業用故。又,通是普賢,理含體
用,通為所證故,文殊、普賢二俱華嚴萬行,披、
敷、信、智、解、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故,舍那
即「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故說即為「經」。因言
顯故,既包題目無遺,則攝《大經》義盡,亦一代
時教,不離於此理智等。
然上理智等,竝不離
心:心、佛、眾生無差別故。若於心能了,則念念
因圓,念念果滿。〈出現品〉云:「菩薩應知自心,念
念常有佛成正覺」故。而即一之異,不礙外觀,
勿滯言說。若與此觀相應,則觸目對境,常見
三聖及十方諸菩薩,一即一切故,心、境無二
故。依此修行,一生不剋,三聖必圓矣。
三聖圓融觀門(畢)
貞享二年乙丑仲秋念一蓂於南都邸舍抄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