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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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眾生。是也。又彼經云。如是坐巳。其諸菩薩。身

毛孔中。一一各現十方界海微塵數一切寶色光

明。一光中。悉現十世界海微塵數諸菩薩等。

鈔本即圓音者。揀非在根之教。得名為本故。下鈔

云一音普應。但是教本。非是其教。即其義也。

▲言

經列二十者。一名最勝光遍照。狀如摩尼寶形。乃

至二十名妙寶焰。

▲言結有等者。經云。此一一世

界。各有十佛剎微塵數廣大世界。是也。或獨華藏

品中經云。諸佛子。彼一一切世界程。或須彌形。江

河形。乃至云。諸莊嚴具形。如是有世界海微塵數。

或是世界成就品文。彼有十程。經云。爾時普賢菩

薩。復告大眾言。諸佛子。世界海。有種種差別形相。

所謂或圓或方。乃至云。或如佛形。如是等有世界

海微塵數。

▲言經云佛演一妙音(一梵音故)周聞十方

剎(二遍聞一切稱法性故)眾音悉具足(三此一即多事理融故)法雨皆

充滿遍(四彼一一音雨多法雨)一切言詞海(五彼法各異一切言詞)一

切隨類音(六各同一切眾生之音)一切佛剎中(七此音各各遍一切處)

轉於淨法輪(八所說各顯世淨之義)一切諸國土悉見佛神

變。聽佛說法音(九普令一切各得見聞)聞巳趣菩提(十各各皆得究

竟之益)具斯十義。方曰圓音。出現品中。復有十喻。次

下具引。】

「疏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者。上句標舉。下句釋成。

此意云。主伴重重作何事業。故下句云。極十方而齊

唱也。有力自在說法名主。無力不自在說法名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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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法之中。分成主伴。非為聽法得名為伴。夫主伴

者。必圓作事。主既說法。伴必說故。何以得知。下釋成

云。極十方而齊唱。唱者顯示。果主因伴。云謂遮那處

普光堂。東方十佛剎塵數世界外。有金色世界。文殊

而來為伴。應問彼云。第二會。文殊為伴。為說經耶。為

聽經耶。若云聽經。違下經故。下經正明文殊說第二

會故。若云說經。何云聽法名伴。由此得知。主伴雖殊。

同說經也。

▲重重者。隣次相押。數多之義也。極者盡

也。十方者。窮法界之處也。齊者同時也。唱者宣唱也。

此意云。說主說伴。重重疊疊。盡十方界。一時宣暢華

嚴經也。揀異隨宜之教。或有國土說。或有國土不說

故。」

【鈔舉一為主。十方為伴。乃至云。故曰重重者。略總

釋也。此意云。諸佛菩薩。隨一為主法界。諸佛菩薩。

咸為其伴。主唯是一。互為其主。至尚無數。伴即無

邊。互為其伴。伴寧知數。既主伴無數。重重疊疊。遍

於法界。主既說經。伴必隨說。那有一方不說華嚴。

▲言相猶難明下。廣別釋也。

▲言此一亦名輔翼

者。勝劣齊平。但得稱伴。以劣望勝。復名輔翼。謂淨

土中。有十八圓滿。今菩薩眾。即輔翼圓滿也。此非

局此界。名號品中他方菩薩。疏科成六輔翼。

▲言

不名因主果伴者。問曰。十玄門中。主伴門云。隨舉

一法為主。餘一切法為伴。今何不爾。答曰據義不

同。彼約稱性實義。此約教相軌義故。如臣作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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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君為參佐也。若爾准下。疏云。主伴有三。一迴向

主伴。(爾修善根互相迴向故。今成佛邊為主伴。)二同行主伴。(同修禪戒等行)三

如相主伴。(二俱稱性居然相收)釋曰。准彼所說。毗盧與彼菩

薩。遞為主伴。豈非因果互為主伴耶。答曰。彼約昔

時同修善根互相迴向。今隨一成佛。餘作菩薩而

為其伴故。云遞為主伴。非是因果互為主伴。又解

此約化儀非因主而果伴。彼據稱性故因果而遞

互。

▲言隣次相押故曰重重者。此界他界附近名

隣次。若主若伴。互遍名相押。

▲言如佛佛既爾佛

主菩薩伴亦然者。問曰。諸佛與遮那。互為主伴。何

云既爾。菩薩與遮那。既無遞互。何云亦然。答曰。約

人即無。隨界乃有。何者。應云此界佛為主餘界佛

為伴。餘界佛為主此界佛為伴。即是果主果伴遞

互也。此界佛為主餘界菩薩為伴。餘界佛為主此

界菩薩為伴。豈非果主。因伴遞互義也。

▲言二者

遮那一佛為主等者。前望多佛互作主伴。顯重重

義。此望一佛一往作主。明重重義。如前釋處中二

義。一總將七遞為能遍。二別將一遞為能遍也。

言如長空等者。此釋主移伴亦移也。如西川內月

在其中火星在西一丈許地。木星在東一丈許地。

向東川內。星月相望。亦同其上。非謂月與木星相

近與火星遠也。問此遞言移上。言不赴樹王豈不

相違。答彼約起而不起。此約不移而移。文雖有異。

理歸一途。又問。為但移人界耶。答人界俱移。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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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顯。學者自觀。

▲言如是主佛至東一佛剎塵數

界外至正當本金色世界處者。此是第十佛剎塵

數主佛主界當第一金色世界。非謂第十主佛主

界但當一佛剎塵數界內第十界巳。請思請思。問

曰主佛至彼金色世界。本娑婆界。為有主佛。為復

無耶。若有主佛。應成雜亂。財首伴菩薩亦在此界

故。若無主佛。是則說主不遍一切。在彼金色處。本

界處無故。答曰。此義亦難。幸希詳審。但以為門不

同。不應致難。何者。若約不移義。此界有主佛。財首

伴菩薩無故。若約移義。此界有財首伴菩薩。劫無

主佛。則無雜亂。移與不移。復不相礙。亦無不遍。是

則前難一時都遣。

▲言如是主佛極於東方者。問

曰主佛之東。為更有世界耶。更無世界耶。若云更

有。何得言極。極者盡也。若云更無。是則世界有邊。

文殊不應從東而來。答曰。更有世界。若爾後難善

遣。前難如何。答從此東方。凡有世界處。主佛必遍。

所以言極。非謂世界有邊。由此文殊。亦從東來。如

盡眾生之願門。但是眾生。但有佛性無非所化。非

是眾生有化盡時。

▲言終不見文殊師利從西向

東來近主佛者。此遮常情定相之解。恐有疑云。主

佛在此娑婆。金色在東。彼界文殊。從東向西。來近

主佛。今移主佛極於東方。越過金色。彼界文殊。應

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所以遮云。終不見文殊師利

從西向東來近主。佛何以。故主若移。時伴亦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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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亦不見文殊師利從佛前過向西近佛者。恐外

疑云。雖不見文殊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應是文殊從

佛前過向東却迴向西。來近主佛。故鈔遮云。亦不

見等。以表主移伴亦移故。如恐未曉。復舉喻明。如

一法師。市中作法。東門一僧。而來佐法。乃從東向

西故。法師移至東門之外。是則東門一僧。必從西

向東而來佐法。如或不然。應是東門一僧從師前

過向東却向西方而佐其法。遮此常情二解。故鈔

云爾。

▲言如人以十錢布地等者。問前舉十人為

喻。今何重舉。答彼約遞至主伴。此約一往主伴。若

爾星月之喻。巳顯一往故。答曰。星月喻中。未彰主

佛周遍伴剎。故此重明。如人以十錢布地(標也)未是

巳布於地。

▲錢心為主錢緣為伴者。指配法合也。

▲第一錢當中者。對東西上押之錢名中。同本界

不移之主伴對東西各移之主伴名中。

▲則以第

二錢押第一錢上近東一緣之地者。此意云。復用

第二錢。押第一錢上如何押耶。故釋成云。漸近東

展出一楞之地。喻第二重主伴各移近東一界。

則開元通寶等皆移近東一緣之地者。此顯一移

一切皆移也。

▲如是錢錢重重相押皆漸近東者。

法合云。如是主伴重重相押。皆漸近東。是知東方。

界界有主。界界有伴。無不周遍故。若至金色但有

十箇主佛者。主佛有不遍世界之失。何者。界有十

佛剎微塵數故。彼若救云。一佛主佛剎塵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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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不遍失者。應第一主佛移近東一佛剎塵數界

外。第二佛剎微塵數界中。何故。鈔云向東一界。復

違隣次之義也。

▲更以十錢近西亦然者。合前主

移近西也。餘說云云。恐非正理。

▲言如第一會重

重遍法界者。問普光忉利等處。亦說第一會法門

不。若說。何以。經中但言菩提場說第一會。不言於

餘。若彼不說。何以遍。答有多解。一約佛德能。云遍

法界。約根見聞。云菩提場。故下疏云。但隨見聞。說有

初成九會之別。二據稱性圓融義。云遍法界。據不

壞相行布義。云菩提場。三就廣融義。於菩提場。全

攝普光忉利等法界處盡故。由此但在菩提場。即

是遍法界。經就能融。云菩提場故。經云。華藏世界

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一塵尚然況一處耶。四

就普遍義。即菩提場。遍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也。既

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中。皆有菩提場。是故但在菩

提場。說第一會。亦無普遍。若爾第一會主。與餘會

主。為相見不。若許相見。應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

知遍。答相即互亡不相見。相入雙存許相見。雖許

相見。有力無力異。亦無雜亂。若爾既云無力。應不

名主。答但約相入門之無力。非關主伴門之無力

也。若約主伴。皆成有力。各對當會伴菩薩故。今約

相入。互成無力。主佛自望。更相入故。又解。或彼無

力。即成其伴。同彼相即。二種玄門有同體故。是故

准知。九會教主。若互相遍。分有無力。却成主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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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雜亂。餘會餘佛等。准此應釋。

▲言故有三兩身

等者。將時處根。以顯佛身。不全昭著。】

「疏雖空空絕跡而義天之星像燦然者。肇公云。大像

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

聞之。斯之謂矣。

疏湛湛亡言者。上句直目無言理本也。下句即目言

之事末也。教海。佛音本質教也。波瀾。根聞影像教也。

或分教義而有異故。又解。上言湛者。遣言也。復云湛

者。遣無言也。恐未兼亡。故致亡言。以遣能所遣之跡

也。意全當句即絕也。教海者。即上亡言理本也。波瀾

即目言之事末也。若爾。何云教海耶。答言音實相即

法輪故。第十教體海印炳現故。」

【鈔夫大像無形等者。語借老子。意目一真法界。或

比類而言。以劣況勝也。道體淺近。尚無形言。真法

深玄。豈有名相。希字結上無聲。微字結上無形。絕

朕雙結上二。言心絕動搖(離相)言亡戲論(離言)故。大般

若經那伽室利分。龍吉祥云。我欲入城為有情故。

巡行乞食。妙吉祥云。隨如意往。然於行時。勿得舉

足。勿得下足。勿屈。勿申。勿起於心。勿戲論。勿生路

想城邑聚落想大小男女想想等。所以者何。菩提

遠離諸所有想。無高無下。無卷無舒。心絕動搖。言

亡戲論。無有數量。是也。

▲自入真赴(證聖)何用廣陳。

言(教)相(義)翻欲擾人。(不順本法名翻引生倒解名擾)此難近躡說

儀周普遠通四段之中。皆有相故。言無說(無言)無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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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或無能說言。無所示義。或無對初根說。無對久

根示。或無聲說。無名句示。

▲言無中無有二等者。

此意。於無相理中。無內外人法等一切二也。

▲言

無二亦復無者。為遣有二之相。假借無二之跡。於

無相理中。何有無二。所以云無二亦復無。

▲言諸

法無二無不二者。無二空也。無不二空空也。

▲言

謂若有有可有等者。此意云。真如理中。若有一種有

相堪可定相實有。則許對彼乃有一種無相堪可

定相實無。何所以耶有。無相待故。巳上反釋。自下

順釋。今無彼有相堪可實有。驗知亦無此無相堪

可實無故。

▲言若無所得當句即絕者。謂空空二

字。分能所遣。迹終不盡。今言絕迹。性本自空。更不

待遣。方符至理。若爾上云空空。應無益用。有能所

遣。如鳥履沙故。若許無用。何須言之。今謂通云。眾

生悟法。難便造玄。先須由漸。故資遣拂。如彼真空

絕相觀。三句九門。揀情顯解。方云泯絕無寄令契

真空。法多如是。學者准知。

▲言謂依晴空等者。喻

依情空炳現星像。法依義天。朗現法門。疏據影顯。

云義天之星像燦然。

▲言若礙於言等者。良以無

言有二。一者礙。二者不礙。如次可知。

▲言若礙於

言身子被呵等者。乃淨名中卷。舍利弗言。天止此

室。其巳乃知。答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

天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舍利弗默

然不答。天曰。如何耆年大智而默。答解脫者。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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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以云。天曰。言說文字皆解

脫相。所以者何。解脫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文字亦

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是故。舍利弗。無離文字說解

脫也。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解脫相。即其義也。

言不礙於言文殊攸讚者。此亦淨名入不二法門

品意。謂先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以言顯

理。猶滯於言。次文殊云。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

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不二法門。上三十

二皆有言也。後維摩詰默然無言。顯不二理。此則

無言也。是故文殊讚淨名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

文字語言。是為真入不二法門。故云不礙於言文

殊攸讚。斯之謂也。問曰淨名默住。以顯絕言頓理。

何云不礙言耶。答曰。但絕生滅虗妄言說。不礙真

門如義言說。問曰。如義言說。為理為事。若云事者。

違自真門。事相本盡故。若云理者。復違此假。理本

不礙事末故。今謂通云。文雖用彼。義乃稍別。是則

用淨名之文。成華嚴之義。妙之至也。

▲言況文字

性離即言亡言者。上句標。下句釋。即言釋上文字。

亡言釋上性離。或此意云。況文字真性。俱離彼即

言亡言之兩迹也。言流八音者。或體業具為後屬

依呼。八轉之聲也。或最好易了調和柔耎不誤不

女尊慧深遠之八音也。

▲言至趣(無言無相理本也)非遠

(不礙言相事來也)心行得之(滯迹心行取之也)則甚深。(叵窮邊際也)上

句縱。下句奪也。

▲言像(有言有相事末也)非近(不礙無言無相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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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靈懷體之(無漏真智證之也)而目擊。(爛然可觀也)上句縱下

句奪也。肇公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體之

則神。即其義也。上云言像者。出周易故。易云。言者

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

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

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亡象

者。乃得意者也。亡言者。乃得象者也。今借此語用

也。

▲言絕之理(無言)而非絕(不礙言也)繁興之籍(言也)而非

興(不礙無言也)。

▲言融常心言無所遣矣者。表即妄同

真也。下疏云。即凡心而見佛心。融常心也。下經云。

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融常言也。不

有此語。恐謂唯佛心言與理無礙也。】

「疏若乃千門潛注等。若乃二字。引句之詞。千門潛注

與眾典為洪源等者。此經所詮。無障礙法界。具無邊

異義但。以前之四根未堪具受。故我世尊隨彼根宜。

於無障礙法界中。分四諦等義。以為小乘等教。隨彼

偏根所執。偏義是無。就彼法體所斷。通義是有。仍屬

此經無障礙法界。故此云爾。問曰。本末之義云何。曲

三種。一云小乘云末大。乘云本故。法華經云。除先修

習學小乘者。又云。我此九部法。(小乘法也)隨順眾生說。入

大乘為本。是也。二云。三乘為末。一乘為本故。法華云。

於佛一乘。分別說三。是也。三云。前四偏教云末。第五

圓教為本。故鈔云。華嚴為諸教之本源矣。又下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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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因中即有。至果皆無等。是也。前之二本。餘教容

有。後之一本。獨我華嚴。」

【鈔如海潛等者。此借出現品喻義證教也。

▲言九

流等者。正理云。漢藝文志云。一儒流。(述唐虞之故宗仲尼之道)

二道流。(陳堯舜揖讓之德明南面為政之衛)三陰陽流。(順天曆象敬授民時)四

法流。(明賞敕法助來制也)五名流。(正名列位言順事成)六墨流。(清庿淨祀養老

惠施)七縱橫流。(受命使手專對權事)八雜流。(和大國體事無不貫)九農流。

(勸勵耕桑備陳食貨)出釋氏六帖。

▲言第五經等者。隋譯經

也。秦譯當第六。

▲言始見我身者。即指圓根菩薩。

初始於菩提樹下。見我十身無礙毗盧佛身。

▲言

聞我所說者。即前圓根菩薩。聞我毗盧所說華嚴

經。即皆信受者。無一圓根不信受也。若爾何以鹿

苑轉四諦輪也。故經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此意。

但除却先來修習學小乘人不堪聞此根本法輪。

外所有圓根眾生。盡皆信受。是知。將根准教。既有

小根。必有小教。故鈔云所說也。我今靈山會上。亦

令前來小乘之人得聞是法華經。悟入根本華嚴

佛慧也。所謂初入佛慧。既是華嚴。復入佛慧。理有

何疑。初成之說非法華故。】

「疏智周鑒而常靜者。故肇公云。夫聖人虗心冥照。理

無不該。懷六合於胷中。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其

神常虗。即斯義也。」

【鈔昔人云等者。所遮異釋也。昔人將四不義所顯

一理為體大。以微細帝網二玄為相大。以神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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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即廣狹十世隱顯等玄門為用大。問曰。何以

偏將二種玄門為相大。自餘玄門為用大耶。答曰。

二種玄門約本具義。自餘玄門約新現義。故此云

爾。理實互通。問此師既許事事無礙。寧不許事理

無礙也。答許事理無礙。何為所遮異釋也。今謂通

云。非彼不許。但文中不說。為所遮故。

▲鈔顯德相

等者。問曰。此言德相為相大。與十所因中德相之

門。同異云何。答有二解。一云此即是彼如將十玄。

就本具義。屬德相門。即是相大。就應根義。屬業用

門。即屬用大。故前鈔云。二約事事無礙。十玄之相。

本自具足。即是別教之意。彼言本自具足。即德相

門也。又云。此言德相非德相門。勿謂名同不分義

異。如佛證窮為德相門。豈佛證窮。唯證相大耶。由

此知非。復舉一喻。以顯深旨。如世一劒。先在匣中。

本具體相用三。(同德相文中本具三大也)對賊便用。(如臨根業用門)體

相用三亦無所闕。(三大無闕)更宜思審。

▲言即能證能

觀者。止為能證。觀(去)為能觀。(平)或地上止觀為能

證。地前止觀為能觀。或果中止觀為能證。因中若

觀。皆通事理也。故下疏云。定慧雖多。不出二種。一

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不辦。事定門也。能觀心性

契理不動。理定門也。明達法相。事觀也。善了無生。

理觀也。諸經論中。或單說事定。或但明理定。二觀

亦然。或敵體事理。止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定。

如起信云。止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為止。而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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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滅為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下經云。一心不

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是也。或俱通二。如下

云。禪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是也。或二

俱泯。非定非散。或即觀之定但名為定。如觀心性

名上定。是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為觀。如以無分別

智觀名般若。是也。或說雙運。謂即寂之照是也。配

釋此文。學者可知。問曰。上明止觀。從境彰名。云事

云理。若論止觀自體。事理何収一云。或止為理觀

為事。或觀為理止為事。何以止觀不雙取事理耶。

答文違大段事理無礙故。或止觀皆是始覺為體。

故下鈔云。皆生止觀。科約三大。云事理無礙。

▲言

權實無礙等者。謂達事止觀名權。照理止觀名實。

此亦約當句。明無礙也。

▲言若別對三大等者。此

則將第四句能觀止觀之心。對上三句所觀體用

之境。如對初句云。冥真體。(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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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心也)萬化之域。(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對第

二句顯德相。(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重玄之

門。(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止心也)對第三句用繁興。

(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以恒如。(理也體也境也)生第

四句常靜。(止心也)故鈔云。各具體用。皆生止觀。今言

觀者。乃是緣事之觀。止者即是緣理之止。全同起

信。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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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若作三觀釋等者。能觀之心。分成三

觀。所觀之境。開為三諦。對空觀。開真諦。屬體大。對

假觀。開俗諦。屬用大。對中觀。開義諦。屬相大。問曰。

三諦之中。義諦為二諦之所依。三大之中。體大為

二大之所依。義理相順。何故體大為真諦空觀所

緣。相大為義諦中觀所緣耶。今謂通云。此言三諦。

非取義諦。但取真俗及中道諦。但體大唯理法界。

作真諦。生空觀。用大多事法界。作俗諦。生假觀。相

大通四法界。作中道諦。生中道觀。三大通所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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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義諦。一心本法也。或云三大是用。義諦是

體。二大與體別論。屬真俗二諦。相大與體大合論。

屬第一義諦。更希刊定。問其中道諦。為俗事耶。為

真理耶。答幻有中道即事。真空中道即理。俱融中

道雙通事理。問行相云何。答有五重故。問何者是

耶。一幻有中道。二真空中道。三真空成幻有中道。

四幻有成真空中道。五俱融中道。貴令易曉。列圖

顯示。

▲言三止三觀融為一心等者。問一心之中。分止

觀諦。九法歷然。行相云何。答如依一鏡鑒現好醜

中三影。影喻三諦。其理昭然。現好影之明。如空觀。

現好影之淨。如體真止。現醜影之明。如假觀。現醜

影之淨。如隨緣止。現中影之明。如中道觀。現中影

之淨。如離邊止。三影三明三淨。約義條別。究體唯

是一鏡。將喻對法。學者詳悉。】

「疏真妄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者。上句標寬。下句釋狹。」

【鈔真謂理也。(唯性非相)佛也。(唯淨非染通性通相)涅槃也。(唯淨非染通性

通相)妄謂惑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死也。(唯染

非淨通性通相)。

▲言真該妄末者。真理即事門也。

▲言妄

徹真源者。事法即理門也。

▲言謂無有不濕之波

等者。上句妄徹真也下句真徹妄也。

▲言如來不

斷性惡者。小教有二義。一佛前十五界。是有漏起

他惡法故。生無比之貪。引央掘之嗔。二云示現。愛

語羅睺。叱呵調達故。始教示二義。一云真如。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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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而為實性。今至果位。惡法雖斷。惡性常存故。

二云示現同前小教。終教亦有二義。一云。昔日真

如隨緣以作說法。今至果位。無明既斷。惡相雖無。

隨緣真性仍存故。如依靜水。隨風成波。風停波息。

成波三性恒存故。如龍樹論獨力隨相非所斷故。

二云。惡具二義。一不壞相異真義。(當緣生相有也)二稱性

即真義。(當無性體空義)今據後義。故云不斷。頓教云。惡相

本盡。更不待斷。惡性本現。非所斷故。圓教云。稱性

之惡。如鏡中火。現而常虗。非所斷故。雖通五教。正

取能同終教事理無礙。故下鈔云。如來不惡性者。

善惡同以心性為性。若斷性惡。則斷心性。性不可

斷。亦猶闡提不斷性善。又龍樹云。如斬眠士夫豈

悟士夫不傷等。若爾何故涅槃經說如來無不善

佛性。答曰。彼據以理從事即無。此據攝事從理不

斷。又彼約現在為名。此據過去立號。故彼此文不

相違背。

▲言又佛心中有眾生等者。如和尚鏡中

弟子是也。

▲言今約不壞相者。一約不壞行布相。

行布門中。眾生可具其佛。(如鑛具金如璞具玉)佛不可具其

眾生。(如熟金而非鑛。如淨玉而非璞。)二約不壞行布教相。聞凡即

佛。於凡有益。(引生趣求)佛即是凡。令人妄解。(引生倒解)由此

但云即凡心而見佛心。

▲言不離一心故者。(十所因中

唯心所現故。出起信論。)。

▲言妄攬真成無別妄故者。(依理成事門。出

起信論勝鬘經。)。

▲言真隨妄顯無別真故者。(事能顯理門)真妄

名異無二體故。(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外有妄理不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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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釋理遍於事門)妄外有真事無依故。(返釋事遍於理門)然或說

妄空真有。(唯識論涅槃經)或說妄有真空(三論二諦義)俱空(隨俗

說二諦通華嚴經也)俱有(唯識華嚴)雙非(觸物皆中遮義也)兩是。(真妄通二諦。或

觸物皆中表義也)。

▲言淨分同真(無漏依他同圓成性)染分為妄。(有漏

依他)言淨分之事妄未盡故者。無漏依他緣生幻有

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又下鈔云。謂如

真如現依他時。設有淨分。亦名為染。如鏡現像不

簡淨穢皆非鏡體。故唯能現得名為淨。所現皆染。

即其義也。

▲言淨分圓成皆有者。淨分即依他摩

訶般若也。圓成即解脫法身也。

▲言若隨俗說二

諦則真妄俱空者。(三諦中料揀也或三諦意或終圓義)妄法無性故

空。真法無相故空。或真妄相待。方有真妄名生。如

彼長短。故名俱空。或依手巾體幻作兔兒相。(體如真相

如妄)若隨愚夫說作兔兒體相俱空。(若隨俗說二諦。則真妄俱空)。

▲言若約真妄通二諦則真妄俱通空有者。一云。

在俗諦。真妄俱有幻有實有故。在真諦。真妄俱空

性空相空故。二云。在俗諦真妄俱空。(即前隨俗說二諦。則真妄

俱空)在真諦真妄俱有。(故下鈔云。真妄皆真。則本末一味。居然交徹)。

▲言

約宗以明唯識等宗不得交徹者。問三論涅槃皆

說交徹。何云不得。答一云內等。不等涅槃及與三

論。何以得知。等字在上。宗字在下故。一云亦等於

彼。彼論彼經。雖說交徹。非正所宗。今我華嚴。正以

無障礙法界為宗。故鈔云爾。

▲言情有即是理無

者。問理無之義。遍圓二性。為屬何性。若屬圓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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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遍計。有二義。一者情有。二者理無。若屬遍計。何

云情有即理無。妄徹真耶。答義有兩途。若與情有

非一義。屬圓成性。若與情有非異義。屬遍計性。今

約初義。故鈔云。真又解屬遍計性。遍計性中通真

妄故。不同始教唯是妄故。依他之中。無性之義。准

此應釋。

▲言此經云有淨說生死等者。上半假立。

謂待前流轉生死。立涅槃。煩惱名諍。觸動善品。損

害自他。故名為諍。此有漏法。諍隨增故。名為有諍。

有彼諍故。生死者。有漏為體。無彼煩惱。故稱涅槃。

下半雙非。謂生死涅槃俱因煩惱。假立其名。何有

真實。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奪故皆寂。上二

句俱有交徹。二二句俱空交徹。或望能奪義。俱有

交徹。望所奪義。俱空交徹也。

▲言故影公云等者。

即是中論序也。此一段文。准下鈔釋。而有四對。

言以真諦故無有俗諦故無無者。此是初對定有

無所在。我約真諦上說空。是無性空。不同無物空

也。我就俗諦明有。此是緣有。非空性之有也。二真

故無有。則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雖有而無。一對

彰有無體相。是不壞有之無。不礙無之有。故成中

道。三雖有而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滯於

無。一對彰有無之德。若是定性之有。此有則唯是

有。不得即無。若是定性之無。此無即唯是無。不得

即有。今二互相即。故不徧滯。

▲鈔云乃至者。具足

應云。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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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俱不俱等。何由而有。諸邊都寂。故云皆離。此彰

有無離過。滯空則斷。累有則常。既不滯不累。故無

斷常。又釋初對雙離有無故。云無有無無。此成空

觀。第二對不壞有無故。云雖有而無雖無而有。此

成假觀。第三對明二諦相即故。不偏滯於有無故。

不為有邊所動無邊所寂。成中道觀。肇公亦云。涉

有未始迷虗。故常處有而不染。此不累於有也。不

厭有而觀虗。故恒觀虗而不證。此不滯於無也。第

四離過准前。又釋初對中。初對是真空義。下句是

妙有義。第二對亦有亦無義。第三對非有非無義。

第四對離過則成具德四句也。又初對雙離二過。

一離有。二離無。第二對離非有非無。第三對離亦

有亦無。第四對總明離過。故起信云。真如。非有相。

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即其義

也。

▲言真妄皆真等者。問妄法皈真。其義可爾。云

何真法亦皈真耶。答上言真妄。法體也。下言皆真。

真諦也。又上言真。對妄之真。下言真。絕妄之真。又

上約分相門。収妄之真故。】

「疏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者。上標。下釋也。依本

覺理智。(釋理修也)求始覺事智。(釋事修也)。」

【鈔亦由惑者。執禪則依智性。乃至云。並為偏執者。

義當四病也。故大方廣圓覺經說。眾生修行當離

四病。一者作病。但作有為事行。未識真如本心。尚

不得生佛家。豈得冥合圓覺。故說為病。(義當執法者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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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任病。生死既空。何勞除斷。涅槃本寂。何假欣修。

一切放縱身心。更不念其罪福。泯絕無寄。故成其

病。差乎近代。多落此科。誦禪歌。毀於法筵。虗尋名

相。說理性。非於塔寺。狂認福田。妄立宗途。悞惑含

識。斷除佛種。良足悲哉。凡佛真子。當須屏遠。殊不

知。藍墉適補比丘壽增。寺礎將移。天人目動。況復

觸事陟理。絕空色觀空。不癈眾緣。真宴坐矣。如維

摩經菩薩行品。佛告眾香世界諸菩薩等。菩薩行

者。於遠離不以為貴。不著巳樂癈於彼樂。在諸禪

定。如地獄想等。斯則菩薩於禪。實有所證。佛尚誡

令不著。況未有所入。得妄著耶。且沙門斂念。誠為

通規。其誰不然。妄自矜衒。兼投藥失所。所損非細。

故智度論九十六說。彌勒菩薩知須菩提樂說空

義。故教誡云。不應新學菩薩前說。何以故。若有少

福德善根者。聞畢竟空法。即便著空。遂作是念。若

一切法空無所有者。我為作何福德。則應失前業

等。如是經論。如來勸令離病。彌勒誡物談空。但有

信心。不可警慎。三止病。真心絕念。動念即乖。若止

妄念。不生真性自然顯現。斯由不知妄念即真。貪

嗔本道。而於妄外求真。何異除波覓水。故成其病。

四者滅病。道由惑覆。惑盡道彰。故欲斷惑求真。令

得身心永寂。夫菩薩用心。利他為本。今欲避[言*寅]取

寂。誠非大士。況乎不釋動以求靜。不怖惑而度生。

真覺士也。今欲離障求寂。尚雜二乘狹見。豈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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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圓覺。故說為病。(此之三病義。當執禪者也)如是四行。互聞即

成非。齊運則無過。若能常作常止常任常滅。易脫

相資。無非有益。亦猶四大造色。遞發有損。併力成

功。今此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並除前病。所

謂執禪則多落止任滅之三病。執法則唯墮作之

一病故此雙行為真修矣。又下疏云。然今法學之

者。多棄內而外求。習禪之者。好亡緣而內照。並為

偏執。俱滯兩邊。又云。勉旃求悟。不得徒自勞形。(此遮

執法者也)努力修行。不得撥無因果。(此遮執禪者也)。

▲言無所

求中吾故求之者。暗引方等經乞士之語。上句釋

依本智。下句釋求佛智也。故方等經中說。佛為雷

音。說於昔因緣巳。又云。過去有佛。名栴檀華。彼佛

去世甚久。我於彼時。如汝無異。彼有菩薩。名曰上

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謂乞

士曰。汝從何來。答曰。我從真實中來。又問。何謂真

實。答曰。寂滅相故。名為真實。又問。寂滅相中。有所

求無所求耶。答無所求。又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

答無所求中吾故求之等。乃至云。恒伽聞巳。賣身

供養。下疏釋云。性相雙鑒。終日求而無所求也。】

「疏理隨事變等者。一云一者理也。多者事也。或一與

多皆目事也。

疏故得十身歷然而相作者。歷然行布不壞相也。相

作圓融壞相也。終日不壞而壞。壞而不壞。名不思議。

非謂體癈相存也。若謂能即體癈相存者。體據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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癈。不即義存。即與不即。二互無礙。存泯莫拘。是不思

議。相約即義尚存。不即極存。但一向存。應非無礙。是

可思議。學者更審。」

【鈔一同時具足相應門等者。然此十門。具於五對。

一總別對。初門是總。餘九為別。二法喻對。第七是

喻。餘九為法。三假實對。第九是假。餘九為實。四全

分對。三四是全。六八為分。五增微對。廣顯主增。狹

隱伴微。不唯五對無礙。實乃舉一全収。

▲言能以

眾生身作自身等者。問此言眾生。為取我等妄染

眾生耶。為眾示現變眾生耶。答一云。但取變化眾

生。若取我等妄染眾生。應無所化。俱作能化十身

故。又違此鈔云則於此身現如是形。復違下鈔眾

生身等。攝皈三身中化身故。二云。但取我等妄染

眾生。何知。論三分中是染分故。三世間中眾生世

間故。若爾前難何通。答常作能化。不礙為所化故。

就能悟門。取眾生身作自菩薩身為能化。就迷門

取眾生不作菩薩身為所化。

▲言則於此身現如

是形者。約同體變化也。下皈化身者。豈不見。下鈔

云萬化云云。皆是法身大用。又經云。心佛與眾生。

是三無差別。又果門攝法無遺。三云上二雙取。引

證同前。向明十身。皆是佛身。恐滯常情。略伸區別。

問既俱佛身。唯應第七如來身攝。何分餘九。若就

行布。而有餘九。應非皆是佛身所攝耶。答圓融不

礙行布故。佛為能融。皆是佛身。不壞本相。故存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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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門雙取。故說十身皆是佛身。若以餘九。隨一

為門。具十亦然。今就佛門。是故云爾。問前之七身。

作菩薩身。行相可知。具色相故。後之三身。既非色

相。云何作於菩薩身耶。下疏答云。入法智中。自然

應現自巳身故。令於虗空忽見自身。故名為作。作

餘亦爾。又問。餘之七身。可作能化。具色相故。後之

三身。既非色相。云何化生而作能應耶。答曰。苟能

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色相。是故彼三即為能應佛

身。良以根性心樂類非一故。

▲鈔言歷然者不壞

相故者。歷然即是不亂。不亂。鈔指即是行布。驗知

不壞相行布義。非圓融中體廢相存也。

▲言如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不壞初心之者。初心即妙覺。成

佛義如常。即而不即。初心義存。二義雙取。說得初

心成佛。出梵行品文。良以初心即無其體。全攬妙

覺體成故。如世指環。別無其體。全攬金成。故說指

環當體即金。環相仍存故。

▲言十信攝於諸位諸

位十信歷然者。十信攝於諸位。圓融也。諸位十信

歷然行布也。出賢首品文。問約圓融義。十信攝於

諸位。為於信位。實成佛耶。為實未成佛耶。若實成

佛。住行向等。便徒虗設。若實未成佛。信該果海。有

言無義。有云圓融門中巳成佛。行布門中未成佛。

若爾後位但應行布修斷。圓融門中巳成佛故。若

謂雖巳成佛。不礙復有修斷者。妙覺位後。應更修

斷。若更修斷。前佛應勝。後佛應劣。修斷多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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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今謂通云。六位互攝。如六面鏡互現其影。信攝

餘五位。如第一鏡影現五鏡影。信位有障。信攝諸

位。一切皆障。是知一障一切障。第一鏡上。塵垢昏

坌。彼鏡中影。一切不現。是知一昏一切皆昏。如在

信位修斷其障。能攝之障既斷。所攝之障一切皆

除。是則一斷一切皆斷。如磨第一鏡塵垢皆除。不

唯能之鏡昏除。鏡中之影昏障亦無。即是一磨一

切皆磨。一現一切皆現。約信位中。諸位惑障皆斷。

豈不名佛。約第一鏡塵垢皆除。豈非明淨。約住位

中。諸位惑障全未斷故。豈得名佛。約第二鏡中。諸

鏡塵垢。全不磨故。豈名明淨。是知位位圓修圓斷。

譬如鏡鏡全磨全淨。以喻對法。朗在目前。】

「疏廣大即入於無間等者。疏中影略應云。無外廣大

身剎。即入於無間塵毛。無間塵毛包納於無外身剎。

問塵毛具二義。不壞相故狹。稱性故廣。可爾。無外身

剎不壞相故廣。豈稱性故狹。名無礙也。答亦不壞相

故狹。稱性故廣。故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空

尚如漚。何況身剎。又云十因各隨義顯。今取法無定

性。故大能小也。或亦稱性故小。性非定大故。何以得

知。全在一塵而包容故。」

【鈔雖有即入。意取廣狹揀。濫釋成也。問廣狹無礙。

別立玄門。凡聖無礙。應別立也。染淨依正等。皆應

別立。此若不爾。彼廣狹門。應即入収。不應別立。答

許別立。但示方偶。且作是說。皆皆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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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炳然齊現等者。上句法。下句喻。問隔瓶見物。豈不

違肉眼。九緣生義闕空緣耶。瓶具質礙故。答良由缾

淨。得見彼物。若爾如對明鏡。何不見障外之色耶。答

鏡但表淨裏不淨故。琉璃表裏皆瑩淨故。如水澄清

見魚鱉故。」

【鈔一能含多皆曰相容者。下鈔又云。法法皆爾。故

云相容也。微細之義。下釋有三。一能含微細。一塵

一毛故。二所含微細。不壞相故。三難知微細。小能

含大。常情不測故。如對一釋迦像。想彼像中。含盡

十方三世遍法界虗空界無盡三寶。禮彼一像。即

是徧禮無盡三寶也。供彼一像。念彼一像等。准前

應知。如焚一爐香。想彼香中。含一切香。華燈幢傘

蓋飲食湯藥菓木音樂螺鈸宮殿池沼等。一切諸

供養具遍供。如前一像中無盡三寶。隨獻餘供。含

物亦然。曰修此行。有何罪而不滅。有何福而不生。

良以法雖本爾。心不相應。難獲巨利。幸願群英。勉

強而行。自餘玄門。倣此而修。滯相而修。百千萬劫。

未及一眴之功。深思深思。相入門中。當想自身遍

入十方諸佛會裏佛菩薩四眾八部身中。彼若說

法。我亦說法。彼若聞法。我亦聞法。彼若斷障。我亦

斷障。彼若證真。我亦證真。彼若發菩提心。我亦發

菩提心。彼若化生。我亦化生。彼若拔苦與樂。我亦

拔苦與樂。盡彼諸行善事。我亦行之。復想六道眾

生皆在自身之內。自若禮誦。彼一切眾生悉皆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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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等。自餘妙行。准此應知。】

「疏隱顯俱成等者。如觀一釋迦像。於中乃有無盡佛

菩薩等身像也。但彼多像隱一像顯也。」

【鈔而明下有晦等者。上明異處。下辨同處。文理昭

然。

▲言如東方入正定為一半等者。此意。一菩薩

全在東方入定。而不妨同時全在西方出定。是謂

難思。問何故入定為明。出定為晦耶。答在定觀根

審法名明。出定涉有化生名晦。是故在定復得顯

加。出定但感冥加。明晦之義。昭然可悉。或約但見

入定不見出定故。

鈔影復現影重重無盡者。此是其喻。法合云何。如

一塵稱性以作能含。一切剎土俱為所含之剎。皆

攬塵成。塵復稱性。復含其剎。是知能含塵塵不盡。

所含剎剎無窮。是此門也。問第一塵稱性含剎盡

耶。舍剎不盡耶。若含剎不盡。是則彼塵不稱其性。

若云稱性而含剎不盡。彼不含剎應在性外。若許

含盡。彼第一塵所含之剎。但作第二重能含。更有

何剎。為第二重所含耶。若遞互合。與微細相入二

門何異。若云第一塵稱性含剎皆盡。彼所含剎亦

乃稱性。作能含時。復更出生所含之剎者。問所出

生剎。為本為新。若本具者。應第一重塵却有含剎

不盡之失。若新生者。德相門中。應無帝網。此義極

難。深宜用心。今謂通云。如瑩一圓鏡在東瑩一方

鏡在西。兩鏡互入。同相入門。一性而入。似微細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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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帝網門。則不如是。如東圓鏡現西方鏡影。全盡

無不盡之失。其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其西

方鏡內。却現東圓鏡影。并圓鏡內。方鏡之影。全盡

亦無不盡之失。其西方鏡并所現影。巳有三重。其

東圓鏡常入而不入。現在本位。復作能現。現西方

鏡。并彼二影亦無不盡。其東圓鏡并彼三影巳有

四重。其西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復作能現。

現東圓鏡。并彼三影。無不盡失。其西方鏡。并彼四

影。巳有五重。後後作法。准此應知。由重重無不盡

之失及相濫之過故。鈔云。亦如兩鏡互照重重涉

入傳耀相寫遞出無窮。即其義也。故下大鈔(十七上半

二十紙)云。又重重現故者。雙釋普入及方網。言塵能

受剎。剎以塵成。亦能受剎。重重皆入。名為普入。既

交絡入。九方入東。東入西時。帶餘九入。西入南時。

帶東諸方而入於南。故成重重。即初地中。如帝網

差別故。為真實義故。

鈔以三世相因互相攝故者。緣起相由故。時無別

體。依法假立。如依昨日日輪立過去世。依今日日

輪立現在世。依來日日輪立未來世。昨日日輪。離

今日來日二輪之外。別無日輪。全攬今日來日二

輪。作昨日日輪。上立過去世。彼日輪體。既攬今日

來日二輪所成。果不異因。即是今日日輪。應立現

在世。復即來日日輪。更立未來世。餘二因二果。准

此應知。方成九世。如攬塵成剎。歸本是塵。如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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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世。歸本名念。一念本時。攝九世末時。本末雙舉。

故云十世。問一念即無量劫。應是相即門也。答雖

有即義。意取十世。如前廣狹門故。

▲言故莊生一

夢身為蝴蝶者。莊子第二齊物篇云。昔者莊周。夢

為蝴蝶。挧挧然自喻適志不知周也。方其夢為蝴

蝶。而不知周。則與死不殊異也。而所在無不適志。

則當生而係生有必能當死而戀死矣。由此觀之。

知失在生而哀死者誤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

不知周之夢為蝴蝶歟。蝴蝶之夢為周歟。周與蝴

蝶則必有分矣。此謂物化。意云。昨日之夢於今化

矣。生死之變。豈異於此。又自周而言。蝴蝶稱覺。未

必非夢。此亦可以喻萬法如夢矣。

鈔以隨一事即是無盡法界者。問與相即門何別。

答但是相即門四句中。一即多之一句義也。同微

細門。是相入門中一攝多之一義也。或不同相即。

彼行布門。一與多異。圓融門中。廢一同多。今記事

門。行布門中。體是一法。圓融門中。便是多法。非是

廢一同多。故不同也。如託一人便顯六親。非廢一

人方即六親。況生其解。尤異相即。

鈔然有二意故賢首改為廣狹等者。今代至相反

難賢首云。若真理為廣。事相為狹。則是事理無礙。

知無間塵毛名狹。無外身剎為廣。此二門異。亦不

成事事無礙。若無外身剎與無間塵毛無礙。即事

事無礙義成。而復狹中存廣。即相入門。狹中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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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即相即門。賢首若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者。至

相亦云。雖有即入意取純雜。彼此異因不可得故。

有云。二師理齊。清涼雙取。但以賢首廣狹。通一切

法。至相純雜。但論其行。故鈔云。今以至相但約行

為小異。或廣狹中。有無礙言。故異至相。若爾純雜

中有具德語。何殊賢首。今云通云。至相所立純雜

各異。致招多難。賢首所立。廣狹是一。都無前妨。如

將一塵稱性故廣不壞相故狹。豈有相濫。若爾同

體廣狹可然。異體云何。答初既不濫。後有何疑。何

以得知。下釋十玄次第云。廣狹躡前事理無礙。為

後八門之所以也。又下清涼會取純雜云。契理為

純。不壞相雜。是故得知。如無異意。賢首所難。還成

自害。幸希詳當。

鈔不信不解不順不入者。如次配教理行果四法

也。

▲言以不能生如來家者。進不至十地見性等

家。退不生三賢解悟家。是知依權教修者。尚不至

三賢。豈臻十地。若爾何故下文云。別教十地證竟。

但是圓家住爾。答彼宗自談云。證十地竟。圓宗斷

彼義當住爾。如寡聞比丘自謂無學。小教斷彼。實

是凡夫。又如愚法二乘謂證涅槃。始教斷彼。但是

擇滅。迴心巳後。更經多劫。方至十信等也。】

「疏扗視聽於嘉會者。問文殊巡行經云。五百聲聞。聞

而不信。法華不輕亦令其聞。何得此中不令其聞耶。

答為顯不共故。故智論明般若。有共不共。指此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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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經不共二乘說故。又大聖化儀。其類不等。或聞而

不信。以為遠種。如上所引。或以威力。令其出會。如法

華中五千拂席。或令在會使其不聞。即如今經。法華

漸教之終。將収敗種故。加令其去。篤勵在會。使其信

受。此經頓教之始。為顯深勝。留使不聞。令諸後學修

見聞種。然嘉會之言。即周易乾卦文言矣。彼釋乾元

亨利貞四德云。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

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

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

四德。故曰乾元亨利貞。今但借其嘉會之言爾。」

【鈔悉覺真諦等者。下疏曰。然此聲聞。皆是菩薩。欲

顯深法。託為聲聞。故所歎德。言含本迹。言悉覺真

諦。(迹云現觀了四諦本云覺第一義諦)皆證實際。(迹云入正性離生本云能入無際際

故)深入法性。(迹云所學巳窮本云窮二空源)永出有海。(迹云生分巳盡本云

能入不染)依佛功德。(迹云逮得巳利本云依十力等)離結使縛。(迹云現行巳離

本云不斷不折)住無礙處。(迹云種子亡故本云二無礙故)其寂靜猶如虗

空。(迹云心善解脫本云處亂恒寂)於諸佛處永斷疑惑。(迹云慧善解脫本云

未證無礙)於佛智海深信趣入。(迹云皆可迴心本云種智信入)。

▲言皆

悉不見神者。神力(十力等)嚴好(常光莊嚴等)境界(悲智所緣等)

遊戲(不壞本相等)神變(重閣同空等)尊勝(一切不能制)妙行(悲智云切

用等)威德(謂命等十種自在)住持(謂勝住持令有所作)淨剎(謂於娑婆見華藏等)

入(身遍剎塵智入諸法)至(即新來眾)詣(即此往彼)。】

「疏見聞為種八難超十地之階者。此意。但說八難見

聞華嚴熏金剛種。非謂八難現身聖證。是故地獄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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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生天。方登十地故。鈔云。皆容見聞為種之義。未見

明文。說八難身得入見道。若許入見。何得名難。復違

論說。極忻非上二。極威非三塗。唯欲界人天。佛出世

現觀。若云但障。權教見道名為難者。劣道尚障。何況

勝道。別教十地證竟。但是圓家住爾。八難未至。別教

三賢。豈許得證圓教初地。又准天台止觀。乘急戒緩。

許三塗身而得聖道。更宜思審。」

【鈔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得聞如是義者。問地獄

天子。由昔聞經。熏成堅種。不信毀謗。墮阿鼻獄。彼

雖不信。亦得聞經。熏成堅種。何故今文云。其有生

疑不信者。永不得聞如是義。答一云不信毀謗。墮

阿鼻獄。長劫不聞。故經云。永非謂畢竟不聞。二云

但遮其不聞。言永不聞。三云不信雖聞。猶如不聞。

問地獄天子。昔聞經時。不信誹謗。不善心中。云何

得熏成佛堅種。若種堅種。是成佛因。如何反墮阿

鼻地獄。又不善心得熏堅種。應善心中却熏惡種。

若許爾者。三乘聖人。還墮惡趣。是則因果雜亂。深

違教理。有云。其不善心。但熏惡趣。招地獄報。其華

嚴經。熏成堅種。作成佛因。良以在纏本覺為本性。

住種性。經聲入耳。熏彼本覺。用增勝故。名習所成

種性。本新相合。共為堅種。故法華云。佛種從緣起。

是故說一乘。若爾他經聲為緣。無自善心為因。既

闕因力。如何熏種。答本覺為因故。若爾聞他殺盜

等聲。自生悲心。應熏惡種。亦有惡聲為緣。本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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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可本覺唯與善種為因。頗有惡種不攬理

成。今謂。通云聞經之心。具二種義。一者神解義。二

者暗鈍義。由神解義解得華嚴語義。內心為因。經

聲為緣。因緣和合。熏成堅種。由暗鈍義。誹謗華嚴

語義。內心為因。經聲為緣。因緣和合。熏成地獄種。

一念心中。齊熏二種。實不思議。如謗不輕云我等

何用如是虗妄授記。由解彼言。記自成佛。熏金剛

種。由不信故。熏地獄種。故梵網云。但解法師悟。盡

受得戒。彼受戒時。亦熏堅種。儻若不解。得熏堅種

者。無一眾生無堅種故。准諸法顯義。體無有一法

非華嚴故。豈有眾生不見聞耶。若皆有種。何故鈔

云。由昔無因。外曰。文中但云見聞為種。何須要解。

今復通云。若不解時。不名見聞。如舍利弗等。在逝

多園。所見世尊。即是無盡身雲佛。所見祇園。即華

藏界。所聞言教。即是華嚴。但未了解。不名見聞。又

云見毗盧佛身。眼得清淨。現今所見一切境界。無

非毗盧十身。何故一切眾生眼得未清淨耶。由此

得知。未能解得。並是佛身。不名為現。如人見金解

作其鐵。外人問曰。汝見金耶。彼人答曰。我不見金。

但見其鐵。應知不解不名見聞。應知見聞必作其

解。由解心故。順本覺性。由順本覺。熏成堅種。於理

甚妙。更希刊削。

▲鈔中有一光名清淨功德者。故

下疏(第八下半六十九)云。第二舉因對顯者。為顯勝故。此

有數重。一似相德深廣言不能備故。置之說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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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八十隨好。十蓮華藏

之相好彌多矣。且舉其一。三一中置勝。但說劣者。

故明足下。四足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說一光。亦不

可說。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況果一光。如

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說。如來諸德果海絕言。

亦斯義矣。

▲言了知如是悉是虗妄乃至清淨善

根者。下疏(八下半七十二)釋云。後了知下能滅。謂了惑本

虗居然不生。故晉經云。此諸煩惱。皆悉除滅。除滅

故清淨。惑亡智顯。即自在光明。善根成就。言香幢

雲者。即九地善根。也言若有眾生見其蓋者。至一

恒河沙善根者。疏釋云。准晉經云。種一恒河沙轉

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寶網輪王等。是則多

箇輪王。非一輪王之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

金網者。准瓔珞上卷。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巳上。皆

是琉璃輪。而增寶數為別。是知舊譯為寶網者。勝

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為

四天王。一萬子以為眷屬。百法身百佛國土中。化

十方天下。巳後略無化之分齊。寶數一一。增至七

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云大應寶相輪。九地云白

雲寶相輪。十地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相

輪。若順晉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即前香幢雲自

在光明。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十地。

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為清淨義。又攝

化分齊。與上第十地攝報果同。則證十地明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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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此王放光遇者亦登十地。言一恒沙者。謂從九

地巳還。乃至住十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比前

諸位。此齊如恒沙矣。故晉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

前也。

鈔上二皆明證速者。指疏中二。則超十地之階。與

圓曠劫之果。指鈔中二。則善財童子及威光太子。

▲言又此經宗三生圓滿者。非謂隨生圓滿備經

三生方得圓滿。或一生身經歷三生。如是聞經巳

依解起行。隨行證入。或多生身。但在一生。如是聞

經巳。雖熏堅種。無真解行。圓因既闕。妙果曷成。縱

經多劫。只是一生。三生之義。各在何位。准賢首說。

長流凡夫。見聞成種。名見聞生。四十心位。十地聖

人。真解真行。名解行生。妙覺如來。因圓果滿。名證

入生。准清涼義。但取十地。為證入生。餘同賢首。

言即上二句者。見聞為種。并解行在躬。

▲言即下

二句者。超十地之階。與圓曠劫之果。

鈔本悲為身。(定所依身悲所熏故即悲為身定依體故)大悲為門。(益生唯悲

令物入故入定用悲為能入故)大悲為首。(凡所益物悲先導故智定之中悲增勝故)以

大悲法而為方便。(入定益物悲為方便即智即定悲無愛見)又此四亦

是從佛向機之漸次矣。充遍虗空(一廣周故二無緣故)。

▲言

入師子頻申三昧舊經云奮迅者。即頻申之義。俱

是展舒。四體通暢之狀。總相釋者。即用之體。寂而

造極。則差別萬殊。無非法界。即體之用。不為而普

周。故小大相參。緣起無盡。名曰頻申自在之義。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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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涅槃。真師子王。自知身力牙爪鋒鋩。乃至晨朝

出穴頻申欠㰦。四向顧望。發聲震動。為十一事。何

等為十一。一者謂欲壞實非師子詐作師子故。二

為欲試自身力故。三為欲令住處淨故。四為諸子

知處所故。五為羣輩無怖心故。六為眠者得覺悟

故。七為一切放逸諸獸不放逸故。八為諸獸來附

近故。九為調大香象。故十為教告諸子息故。十一

為欲莊嚴自眷屬故。一切禽獸聞師子吼。水陸之

屬。潛沒深淵。陸行之類。藏伏孔穴。飛者墮落。大香

象王怖走失糞。清涼以法義。合彼師子。謂以同體

大悲為身。以增上大悲為首。以即智大悲為眼。純

以智慧為牙爪。大悲方便為振尾。悲為方便居然

末故。方動振動義故總取四悲為足。依此立故。以

法界三昧窟。所入證故。以無緣大悲為窟門。入出

由此故。以體用無礙為頻申。舒展自在故。以演法

界法門為哮吼。決定宣說一切眾生本與如來同

法界故。如此師子。隨一一毛。皆稱法界。次言為十

一事而頻申者。一摧破魔軍詐師子故。二示眾神

力。十力等力為身力故。三淨法界土。佛住處故。四

為邪見凡夫知歸處故。五安撫生死怖群黨故。六

覺悟無明眠眾生故。七為惡法獸捨放逸故。八令

諸菩薩及邪見諸獸來依附故。九為諸外道及二

乘香象令如盲聾捨放逸故。十教諸菩薩子息。令

頓證故。十一莊嚴正見四部眷屬。俱增威勢。不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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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邪黨。一切邪黨皆怖畏故。又野干隨逐師子。

百年不能作師子吼。二乘安處法會。如盲如聾故。

▲言廣說以十能入等者。經云。彼諸菩薩。以種種

解種種道種種門種種入種種理趣種種隨順種

種智慧種種助道種種方便種種三昧。入如來等

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佛神返海方便門。】

「疏象王迴旋六千道成於言下者。文殊迴觀法器故。

如象王迴。身首俱轉。無輕舉故。即六千比丘會。表六

根清涼。可入法界故。問此言成道。為當何位。答唯居

十信。何以知耶。故下大疏。成彼化事中。通有三會。一

比丘會。顯迴小入大故。二諸來人會。通収諸權入一

實故。三善財會。顯純一乘根一生成辯故。又前二會。

表居信未久尚不定。善財信終。可入證故。斯之謂矣。

又綱要云。爾時尊者舍利弗下。成彼化事。通有三會。

第一六千比丘會。顯迴小入大故。第二從第六十二

經初。至復有無數眾生於三乘中各得調伏。即諸乘

人會。表總収故。第三從爾時福城人聞文殊師利童

子下。攝善財會。上三皆是十信。以信未入位。故有三

類。此下善財純一乘根。入位之後。唯是一人。故盡經

終。唯明善財。文甚分明。幸勿餘惑。」

【鈔觀文殊十德者。下疏云。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

放光勝。四眾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處勝。(舉足

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莊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沙性德。無二

心亡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樹林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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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為最勝故)十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法故。二

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於一切智故)。

▲言令發十種無疲厭心

者。所謂積集一切善根心無疲厭(一)見一切佛承

事供養(二)求一切佛法(三)行一切波羅蜜(四)成

就一切菩薩三昧(五)次第入一切三世(六)普嚴淨

十方佛剎(七)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八)於一切剎一

切劫中成就菩薩行(九)為成就一切眾生修行一

切佛剎微塵數波羅蜜。成就如來一力。如是次

第。為成就一切眾生。成就如來一切力(十後九皆有無疲

厭心四字)法門無盡眾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

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厭。雖無疲。則

佛果非遠。況我身耶。

▲言則得三昧名無礙眼等

者。下疏釋云。略有三義。一能見離障故。二所見無

擁故。三一具多用故。雖具此能而無見相故。名三

昧。

▲言得此三昧至而為莊嚴。正明眼用也。

▲言

及亦聞彼至悉皆解了者。天耳用也。亦能觀察至

諸根心欲者。他心用也。

▲言亦能憶念至十種辯

才者。宿住用也。

▲言又即成就至一切佛法者。通

顯多門。上一定之用既爾。多門無盡例然。此顯圓

教攝根。創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後。十通之用。以始

攝終故。如初發心功德品等辨。】

「疏啟明東廟者。即啟菩提智明也。此菩提心為當何

位。善財童子。為聖為凡。古有多釋。一云地上菩薩。一

云地前賢人。一云通二地前地上二位中收。此上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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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皆非正義。故賢首云。應是善趣信行中人。依圓教

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

是普賢法故。成解脫分善根。如前嘆德中辨。二是解

行位。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童子。此生所成。至

普賢位。是三證入生。即因位窮終。沒同果海。善財來

生是也。若爾定是何位。謂以在信是信位在住是住

位。一身歷五位。隨在即彼收。以通一切故。如普賢位。

此之一解。甚順經宗。疏主自云。謂歷位而修。得見普

賢。一時頓具。地獄天子。尚三重頓圓。何以善財。尅定

時分等。此意。行則漸修。位即頓證。是今義矣。」

【鈔至福城東者。其城居人多有福德。故曰德城。城

表防非。東為群方之首。亦啟明之初。表順福分善

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住莊嚴幢娑羅

林者。此云高遠。以林木森聳故。表當趣萬行莊嚴

故。

▲大塔廟者。即歸宗之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

南天竺。城東大塔廟。是古佛之塔。佛在世時。巳有

此塔。三藏親到其所。其塔極高大。東面鼓樂供養。

西面不聞。於今現在。此處居人。多唱善財歌詞。此

城內人。並有解脫分善根。堪為道器。此表所依法

界本覺真性諸佛同依。故云往昔諸佛曾所止住

等。

▲言五百優婆塞等者。表五位證入故。

▲言別

觀善財者。解心順理曰善。積德無盡曰財。知其不

群。特迴聖眷。

▲言又令憶念過去善根者。令憶宿

善使不自輕故。

▲言隨文殊師利而說偈言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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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飡妙旨。獨頴眾流。重法隨師。說偈求度。故彼偈

云。三有為城墎。憍慢為垣墻。諸趣為門戶。愛水為

池壍。願輪大悲轂。信軸堅固轄。功德寶莊校。令我

載此乘。

▲言一百一十由旬者。為表十地及等覺

地一一皆具諸地功德。或不分等覺。即開十信。進

退皆表一百一十也。始信該於極果。故曰遙申。隨

順行成。故曰右手。

▲言若離信根至之所憶念者。

九句經文。前七闕因。一闕行本故。二求小故心劣

處生死而憂悔。三橫不具。四竪不進。五滯一善。六

不廣求。七不起無住行願。後二闕緣。後不能了下。

有十五句。前五約所知理事。後十約能知分齊。例

前諸文思之。】

「疏寄位南求者。寄位即是寄修行相也。寄者託也。依

附之義。位者次也。階降之義。斯則行布圓融。寄漸顯

頓。寄人顯法。寄相顯性也。下疏云。且依古德。配為五

相。謂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位。依人求

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十一人。明會緣入實

相。即會前住等成普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

後得幻住。該於中間。如幻之緣。入一實故。三慈氏一

人。名攝德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德。並為證入之因故。

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無邊。四後文殊名智

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

智。更無前後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

相。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故。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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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亦得稱為寄位。前三義同等覺故。摩耶慈氏並

入重玄之門。文殊表菩薩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

妙覺。纔見普賢。便等佛故。今從別義。且為五相。此五

亦是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歷位上昇)二大行。(同入一實)三勝

行(具上廣大成補處因)四深行。(般若絕相)五廣行。(一一性稱)然南者。古有

多義。初一約事。謂舉一例諸。一方善友巳自無量。況

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暗向智故。南方之

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

西二邊。契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

物。表善財增長行故。北主其陰。顯示滅義故。世尊涅

槃。金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右。即隨順義。以西域

風俗城邑薗宅皆悉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

於善財隨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

地前。表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證離相地

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用。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

無方。表於般若。加行有修。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

示。表法界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

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況通方之

說。言旨多含。故通五義矣。」

【鈔時善財童子至教化眾生等者。自見巳身等普

賢化也。

▲言不於此剎沒彼剎現者。(以沒現相如法性故。此彼

相即故)。

▲言與普賢等者。等因圓也。

▲與諸佛等者。

等果滿也。

▲一身充滿至悉皆同等者。別顯等相。

若依通相。義當等覺。離言不可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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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盡眾生之願門者。問眾生當有成佛盡時不。設爾

何失。二俱有過。若云有盡。而生界便滅。佛界便增。又

違十地經。云若眾生界盡。我願乃盡。而眾生不可盡

故。我此大願善根無有窮盡。又如來利他功德。亦有

盡時。是知最後眾生。定不成佛。從初發心。都無所化。

入聖眾生。利他行闕。因行不圓。豈得成佛。若云不盡。

盡眾生之大願。但當虗發。又違涅槃經。凡是有心定

當作佛。盡法界內。頗有一生無佛性耶。既是有性。遲

速縱異。寧有一生不成佛耶。勿謂新新續起眾生是

則眾生有始故。仁王經云。三界外有別眾生始起者。

是外道大有經說。勿謂成佛巳後再作眾生。良以金

無重礦。佛無再生。無明既盡。無重生理故。龍樹名為

無始有終住地。由此得知。進退非理。今謂。通云。如世

一人得長生術飛行自在踊在虗空。(如有一人巳成佛道)應問

彼人之西。虗空多耶。彼人之東。虗空多耶。答不可論

其多少。何以故。虗空無邊故。(應問此佛之前成佛者多耶。此佛之後。未成佛

者多耶。答不可論其多少。何以故生佛無邊故。)此人用神通力。往東而行。一

彈指頃。越過百千萬里虗空。(此佛運慈悲力。一念化了。百千萬類眾生。皆成

佛道。)是則此人不老不死。亦不暫住。如是而行。盡未來

際。頗有東方一界虗空此人不過越。耶(是則此佛不遷不滅。亦不

暫住。如是而化。盡未來際。頗有一眾生此佛不化令成佛耶。)應知東方界虗空彼

人皆可越在西方。(應知眾生一一皆可化度令成佛道)雖盡未來如是

而行。豈行盡東方虗空耶。(雖盡未來如是而化豈化盡眾生耶)何以故。

虗空無邊故。(何以故眾生無邊故)勿謂東方新生虗空。勿謂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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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方虗空還來東方。(勿謂眾生新生。勿謂巳成佛道還作眾生。)縱行無

量劫。終不可說彼人之西虗空多彼人之東虗空少。

(縱化無量劫。終不可說巳成佛者多未成佛者少)是故諸難一時頓盡。更請

研尋。尤增義味。」

【鈔明時難遇者。十地論云。是中時者。無八難故。如

偈說。如王懷憂惱。病恚著諸欲。嶮處無侍衛。纔佞

無忠臣。如是八難時。智臣不應語。心王亦如是。非

時不應說。釋曰。論但有偈。更無解釋。今當釋之。前

一偈半是喻。但半偈合。王喻眾生於所說法取捨

自在故。一如人煩惱言不入心眾生憂惱法不入

心。二病苦喻眾生有苦法不入心。三恚。四欲。可知。

五嶮處喻八難處。六無善法為侍。七近惡友。讒佞。

八無善友忠臣。此八皆為說法之難。今時反此。故

云難遇。

▲言今值聖明天子者。即唐德宗皇帝也。

▲言敷陳五教者或五經之教或五帝之教或小

始等五教也。

▲言學肆者。肆陳也。今時習學之處。

謂之學肆。周孔云。司市常以陳肆辨物。學中列列

書史。如市陳列貨物也。又要覽云。因後漢張楷字

公超學徒隨之所居為市。故今學處。而稱肆焉。

言諸佛祖師者。出佛名經。

▲言大聖雖周法界者。

真身寬遍也。

▲攝機長在此山者。應身局處也。

應感普周若百川影落。應身寬遍也。

▲清涼長在猶

素月澄空。真身局處也。意顯真應局無礙故。

▲言

況大孚靈鷲標乎聖等之名等者。案感通傳。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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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山東南三十里。現有大孚靈鷲寺。兩堂舊迹

猶存。南有花園。可二頃許。四時發彩。人莫究之。或

云。是漢明所立。又云。魏文所作。互說不同。如何會。

答俱是二帝所作。周穆王時。巳有佛法。此山靈異。

文殊所居。周穆王。於中造寺供養。及阿育王亦依

置塔。漢明之初。摩騰天眼亦見有塔。請帝立寺。山

形似於靈鷲。故號為大孚靈鷲寺。大孚者弘信也。

帝信佛理。立寺勸人。花園今在寺前。後之君王。或

改為大花薗寺。至則天大聖皇后。與于闐三藏。譯

華嚴經。見菩薩住清涼山。因改為大華嚴寺焉。

言不入餘人之手者。出現品經云。不入餘眾生手。

唯除不思議乘菩薩也。

▲言積行菩薩等者。亦出

現品。如前鈔引。

▲言手舞何階者。手舞之餘不能

階及也。手舞之言。出毛詩序。彼云。情動於中。而形

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不足。故歌詠之。歌

詠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鈔即總別一對者。華字唯能嚴。大方廣佛唯所嚴。

嚴字通能所故。

▲言無說者。性無言故。

▲離說者。

應言方會故。

▲言一以萬行飾其本體至非瑩不

明者。嚴飾法也。修顯本果也。依本智之理修也。

二以萬行至琢玉成像者。嚴成人也。修生新果也。

而求佛智之事修也。

▲言又飾本體如鑄金成像

者。此喻金即是像。以表飾法。即是成人。修顯即是

修生。因與果一故。

▲言以行成人如巧匠成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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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鈔云。新佛舊成。曾無二體。以報就法。如出摸之

像。像本舊成。故無二體。言新成舊佛法報似分者。

以法就報。如以金成像。金像似分。以有未成像金

故。今成像竟。似分二矣。前對是非異。此對是非一。

非一即非異。故言似分。意無二體。此喻像即是金。

似表成人。即是飾法。修生即是修顯。緣為果異故。

或前據法頓成。後約人漸成也。

▲言唯經舉四義

者。謂法也貫也攝也常也。故上生疏云。生資教攝。

永絕煩籠。理籍文貫。長離散滅。百靈長軌。千葉良

規。利物詮真目為經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二

* 錄摘文解

盡宏廓之幽宗 真應權實 四十二眾 主伴重

重等 如長空等 空空絕迹湛湛亡言 大象無

形 九流 智周鑒而常靜昔人以四不義所顯體

大 五重中道圖 三止三觀融為一心 如來不

斷性惡 情有即是理無 四病 無所求中吾故

求之 故得十身歷然相作 能以眾生身作自身

約同體變化 十信攝諸位 廣大即入於無間

 一能含多皆曰相容 影復現影重重無盡 以三

世相因互相攝故 莊周夢為胡蝶 隨一事即是

無盡法界 不信不解不順不入 杜視聽於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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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覺真諦 見聞為種 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

得聞如是義 三生圓滿 大悲為身 象王迴旋

 十無疲厭心 啟明東廟 寄位南求盡眾生之

願門 大聖雖周法界聖舉四義

寫本記云。

高麗國大興王寺壽昌二年(丙子)歲奉宣雕造

大宋國崇吳古寺宣和五年(癸卯)歲釋安仁傳寫

淳熈歲次(巳酉)釋科點重看祖燈眼疲也。

莫罪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