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談玄抉擇
華嚴經談玄抉擇
教化眾生。是也。又彼經云。如是坐巳。其諸菩薩。身
毛孔中。一一各現十方界海微塵數一切寶色光
明。一光中。悉現十世界海微塵數諸菩薩等。
鈔本即圓音者。揀非在根之教。得名為本故。下鈔
云一音普應。但是教本。非是其教。即其義也。
▲言
經列二十者。一名最勝光遍照。狀如摩尼寶形。乃
至二十名妙寶焰。
▲言結有等者。經云。此一一世
界。各有十佛剎微塵數廣大世界。是也。或獨華藏
品中經云。諸佛子。彼一一切世界程。或須彌形。江
河形。乃至云。諸莊嚴具形。如是有世界海微塵數。
或是世界成就品文。彼有十程。經云。爾時普賢菩
薩。復告大眾言。諸佛子。世界海。有種種差別形相。
所謂或圓或方。乃至云。或如佛形。如是等有世界
海微塵數。
▲言經云佛演一妙音(一梵音故)周聞十方
剎(二遍聞一切稱法性故)眾音悉具足(三此一即多事理融故)法雨皆
充滿遍(四彼一一音雨多法雨)一切言詞海(五彼法各異一切言詞)一
切隨類音(六各同一切眾生之音)一切佛剎中(七此音各各遍一切處)
轉於淨法輪(八所說各顯世淨之義)一切諸國土悉見佛神
變。聽佛說法音(九普令一切各得見聞)聞巳趣菩提(十各各皆得究
竟之益)具斯十義。方曰圓音。出現品中。復有十喻。次
下具引。】
「疏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者。上句標舉。下句釋成。
此意云。主伴重重作何事業。故下句云。極十方而齊
唱也。有力自在說法名主。無力不自在說法名伴。但
是說法之中。分成主伴。非為聽法得名為伴。夫主伴
者。必圓作事。主既說法。伴必說故。何以得知。下釋成
云。極十方而齊唱。唱者顯示。果主因伴。云謂遮那處
普光堂。東方十佛剎塵數世界外。有金色世界。文殊
而來為伴。應問彼云。第二會。文殊為伴。為說經耶。為
聽經耶。若云聽經。違下經故。下經正明文殊說第二
會故。若云說經。何云聽法名伴。由此得知。主伴雖殊。
同說經也。
▲重重者。隣次相押。數多之義也。極者盡
也。十方者。窮法界之處也。齊者同時也。唱者宣唱也。
此意云。說主說伴。重重疊疊。盡十方界。一時宣暢華
嚴經也。揀異隨宜之教。或有國土說。或有國土不說
故。」
【鈔舉一為主。十方為伴。乃至云。故曰重重者。略總
釋也。此意云。諸佛菩薩。隨一為主法界。諸佛菩薩。
咸為其伴。主唯是一。互為其主。至尚無數。伴即無
邊。互為其伴。伴寧知數。既主伴無數。重重疊疊。遍
於法界。主既說經。伴必隨說。那有一方不說華嚴。
▲言相猶難明下。廣別釋也。
▲言此一亦名輔翼
者。勝劣齊平。但得稱伴。以劣望勝。復名輔翼。謂淨
土中。有十八圓滿。今菩薩眾。即輔翼圓滿也。此非
局此界。名號品中他方菩薩。疏科成六輔翼。
▲言
不名因主果伴者。問曰。十玄門中。主伴門云。隨舉
一法為主。餘一切法為伴。今何不爾。答曰據義不
同。彼約稱性實義。此約教相軌義故。如臣作主不
可君為參佐也。若爾准下。疏云。主伴有三。一迴向
主伴。(爾修善根互相迴向故。今成佛邊為主伴。)二同行主伴。(同修禪戒等行)三
如相主伴。(二俱稱性居然相收)釋曰。准彼所說。毗盧與彼菩
薩。遞為主伴。豈非因果互為主伴耶。答曰。彼約昔
時同修善根互相迴向。今隨一成佛。餘作菩薩而
為其伴故。云遞為主伴。非是因果互為主伴。又解
此約化儀非因主而果伴。彼據稱性故因果而遞
互。
▲言隣次相押故曰重重者。此界他界附近名
隣次。若主若伴。互遍名相押。
▲言如佛佛既爾佛
主菩薩伴亦然者。問曰。諸佛與遮那。互為主伴。何
云既爾。菩薩與遮那。既無遞互。何云亦然。答曰。約
人即無。隨界乃有。何者。應云此界佛為主餘界佛
為伴。餘界佛為主此界佛為伴。即是果主果伴遞
互也。此界佛為主餘界菩薩為伴。餘界佛為主此
界菩薩為伴。豈非果主。因伴遞互義也。
▲言二者
遮那一佛為主等者。前望多佛互作主伴。顯重重
義。此望一佛一往作主。明重重義。如前釋處中二
義。一總將七遞為能遍。二別將一遞為能遍也。
▲
言如長空等者。此釋主移伴亦移也。如西川內月
在其中火星在西一丈許地。木星在東一丈許地。
向東川內。星月相望。亦同其上。非謂月與木星相
近與火星遠也。問此遞言移上。言不赴樹王豈不
相違。答彼約起而不起。此約不移而移。文雖有異。
理歸一途。又問。為但移人界耶。答人界俱移。鈔文
甚顯。學者自觀。
▲言如是主佛至東一佛剎塵數
界外至正當本金色世界處者。此是第十佛剎塵
數主佛主界當第一金色世界。非謂第十主佛主
界但當一佛剎塵數界內第十界巳。請思請思。問
曰主佛至彼金色世界。本娑婆界。為有主佛。為復
無耶。若有主佛。應成雜亂。財首伴菩薩亦在此界
故。若無主佛。是則說主不遍一切。在彼金色處。本
界處無故。答曰。此義亦難。幸希詳審。但以為門不
同。不應致難。何者。若約不移義。此界有主佛。財首
伴菩薩無故。若約移義。此界有財首伴菩薩。劫無
主佛。則無雜亂。移與不移。復不相礙。亦無不遍。是
則前難一時都遣。
▲言如是主佛極於東方者。問
曰主佛之東。為更有世界耶。更無世界耶。若云更
有。何得言極。極者盡也。若云更無。是則世界有邊。
文殊不應從東而來。答曰。更有世界。若爾後難善
遣。前難如何。答從此東方。凡有世界處。主佛必遍。
所以言極。非謂世界有邊。由此文殊。亦從東來。如
盡眾生之願門。但是眾生。但有佛性無非所化。非
是眾生有化盡時。
▲言終不見文殊師利從西向
東來近主佛者。此遮常情定相之解。恐有疑云。主
佛在此娑婆。金色在東。彼界文殊。從東向西。來近
主佛。今移主佛極於東方。越過金色。彼界文殊。應
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所以遮云。終不見文殊師利
從西向東來近主。佛何以。故主若移。時伴亦移。故。
▲
言亦不見文殊師利從佛前過向西近佛者。恐外
疑云。雖不見文殊從西向東來近主佛。應是文殊從
佛前過向東却迴向西。來近主佛。故鈔遮云。亦不
見等。以表主移伴亦移故。如恐未曉。復舉喻明。如
一法師。市中作法。東門一僧。而來佐法。乃從東向
西故。法師移至東門之外。是則東門一僧。必從西
向東而來佐法。如或不然。應是東門一僧從師前
過向東却向西方而佐其法。遮此常情二解。故鈔
云爾。
▲言如人以十錢布地等者。問前舉十人為
喻。今何重舉。答彼約遞至主伴。此約一往主伴。若
爾星月之喻。巳顯一往故。答曰。星月喻中。未彰主
佛周遍伴剎。故此重明。如人以十錢布地(標也)未是
巳布於地。
▲錢心為主錢緣為伴者。指配法合也。
▲第一錢當中者。對東西上押之錢名中。同本界
不移之主伴對東西各移之主伴名中。
▲則以第
二錢押第一錢上近東一緣之地者。此意云。復用
第二錢。押第一錢上如何押耶。故釋成云。漸近東
展出一楞之地。喻第二重主伴各移近東一界。
▲
則開元通寶等皆移近東一緣之地者。此顯一移
一切皆移也。
▲如是錢錢重重相押皆漸近東者。
法合云。如是主伴重重相押。皆漸近東。是知東方。
界界有主。界界有伴。無不周遍故。若至金色但有
十箇主佛者。主佛有不遍世界之失。何者。界有十
佛剎微塵數故。彼若救云。一佛主佛剎塵數世界
無不遍失者。應第一主佛移近東一佛剎塵數界
外。第二佛剎微塵數界中。何故。鈔云向東一界。復
違隣次之義也。
▲更以十錢近西亦然者。合前主
移近西也。餘說云云。恐非正理。
▲言如第一會重
重遍法界者。問普光忉利等處。亦說第一會法門
不。若說。何以。經中但言菩提場說第一會。不言於
餘。若彼不說。何以遍。答有多解。一約佛德能。云遍
法界。約根見聞。云菩提場。故下疏云。但隨見聞。說有
初成九會之別。二據稱性圓融義。云遍法界。據不
壞相行布義。云菩提場。三就廣融義。於菩提場。全
攝普光忉利等法界處盡故。由此但在菩提場。即
是遍法界。經就能融。云菩提場故。經云。華藏世界
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一塵尚然況一處耶。四
就普遍義。即菩提場。遍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也。既
普光忉利等法界處中。皆有菩提場。是故但在菩
提場。說第一會。亦無普遍。若爾第一會主。與餘會
主。為相見不。若許相見。應成雜亂。若不相見。何以
知遍。答相即互亡不相見。相入雙存許相見。雖許
相見。有力無力異。亦無雜亂。若爾既云無力。應不
名主。答但約相入門之無力。非關主伴門之無力
也。若約主伴。皆成有力。各對當會伴菩薩故。今約
相入。互成無力。主佛自望。更相入故。又解。或彼無
力。即成其伴。同彼相即。二種玄門有同體故。是故
准知。九會教主。若互相遍。分有無力。却成主伴。故
無雜亂。餘會餘佛等。准此應釋。
▲言故有三兩身
等者。將時處根。以顯佛身。不全昭著。】
「疏雖空空絕跡而義天之星像燦然者。肇公云。大像
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
聞之。斯之謂矣。
疏湛湛亡言者。上句直目無言理本也。下句即目言
之事末也。教海。佛音本質教也。波瀾。根聞影像教也。
或分教義而有異故。又解。上言湛者。遣言也。復云湛
者。遣無言也。恐未兼亡。故致亡言。以遣能所遣之跡
也。意全當句即絕也。教海者。即上亡言理本也。波瀾
即目言之事末也。若爾。何云教海耶。答言音實相即
法輪故。第十教體海印炳現故。」
【鈔夫大像無形等者。語借老子。意目一真法界。或
比類而言。以劣況勝也。道體淺近。尚無形言。真法
深玄。豈有名相。希字結上無聲。微字結上無形。絕
朕雙結上二。言心絕動搖(離相)言亡戲論(離言)故。大般
若經那伽室利分。龍吉祥云。我欲入城為有情故。
巡行乞食。妙吉祥云。隨如意往。然於行時。勿得舉
足。勿得下足。勿屈。勿申。勿起於心。勿戲論。勿生路
想城邑聚落想大小男女想想等。所以者何。菩提
遠離諸所有想。無高無下。無卷無舒。心絕動搖。言
亡戲論。無有數量。是也。
▲自入真赴(證聖)何用廣陳。
言(教)相(義)翻欲擾人。(不順本法名翻引生倒解名擾)此難近躡說
儀周普遠通四段之中。皆有相故。言無說(無言)無示
(無相)或無能說言。無所示義。或無對初根說。無對久
根示。或無聲說。無名句示。
▲言無中無有二等者。
此意。於無相理中。無內外人法等一切二也。
▲言
無二亦復無者。為遣有二之相。假借無二之跡。於
無相理中。何有無二。所以云無二亦復無。
▲言諸
法無二無不二者。無二空也。無不二空空也。
▲言
謂若有有可有等者。此意云。真如理中。若有一種有
相堪可定相實有。則許對彼乃有一種無相堪可
定相實無。何所以耶有。無相待故。巳上反釋。自下
順釋。今無彼有相堪可實有。驗知亦無此無相堪
可實無故。
▲言若無所得當句即絕者。謂空空二
字。分能所遣。迹終不盡。今言絕迹。性本自空。更不
待遣。方符至理。若爾上云空空。應無益用。有能所
遣。如鳥履沙故。若許無用。何須言之。今謂通云。眾
生悟法。難便造玄。先須由漸。故資遣拂。如彼真空
絕相觀。三句九門。揀情顯解。方云泯絕無寄令契
真空。法多如是。學者准知。
▲言謂依晴空等者。喻
依情空炳現星像。法依義天。朗現法門。疏據影顯。
云義天之星像燦然。
▲言若礙於言等者。良以無
言有二。一者礙。二者不礙。如次可知。
▲言若礙於
言身子被呵等者。乃淨名中卷。舍利弗言。天止此
室。其巳乃知。答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
天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舍利弗默
然不答。天曰。如何耆年大智而默。答解脫者。無所
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以云。天曰。言說文字皆解
脫相。所以者何。解脫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文字亦
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是故。舍利弗。無離文字說解
脫也。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解脫相。即其義也。
▲
言不礙於言文殊攸讚者。此亦淨名入不二法門
品意。謂先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以言顯
理。猶滯於言。次文殊云。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
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不二法門。上三十
二皆有言也。後維摩詰默然無言。顯不二理。此則
無言也。是故文殊讚淨名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
文字語言。是為真入不二法門。故云不礙於言文
殊攸讚。斯之謂也。問曰淨名默住。以顯絕言頓理。
何云不礙言耶。答曰。但絕生滅虗妄言說。不礙真
門如義言說。問曰。如義言說。為理為事。若云事者。
違自真門。事相本盡故。若云理者。復違此假。理本
不礙事末故。今謂通云。文雖用彼。義乃稍別。是則
用淨名之文。成華嚴之義。妙之至也。
▲言況文字
性離即言亡言者。上句標。下句釋。即言釋上文字。
亡言釋上性離。或此意云。況文字真性。俱離彼即
言亡言之兩迹也。言流八音者。或體業具為後屬
依呼。八轉之聲也。或最好易了調和柔耎不誤不
女尊慧深遠之八音也。
▲言至趣(無言無相理本也)非遠
(不礙言相事來也)心行得之(滯迹心行取之也)則甚深。(叵窮邊際也)上
句縱。下句奪也。
▲言像(有言有相事末也)非近(不礙無言無相理本
也)靈懷體之(無漏真智證之也)而目擊。(爛然可觀也)上句縱下
句奪也。肇公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體之
則神。即其義也。上云言像者。出周易故。易云。言者
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
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
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亡象
者。乃得意者也。亡言者。乃得象者也。今借此語用
也。
▲言絕之理(無言)而非絕(不礙言也)繁興之籍(言也)而非
興(不礙無言也)。
▲言融常心言無所遣矣者。表即妄同
真也。下疏云。即凡心而見佛心。融常心也。下經云。
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融常言也。不
有此語。恐謂唯佛心言與理無礙也。】
「疏若乃千門潛注等。若乃二字。引句之詞。千門潛注
與眾典為洪源等者。此經所詮。無障礙法界。具無邊
異義但。以前之四根未堪具受。故我世尊隨彼根宜。
於無障礙法界中。分四諦等義。以為小乘等教。隨彼
偏根所執。偏義是無。就彼法體所斷。通義是有。仍屬
此經無障礙法界。故此云爾。問曰。本末之義云何。曲
三種。一云小乘云末大。乘云本故。法華經云。除先修
習學小乘者。又云。我此九部法。(小乘法也)隨順眾生說。入
大乘為本。是也。二云。三乘為末。一乘為本故。法華云。
於佛一乘。分別說三。是也。三云。前四偏教云末。第五
圓教為本。故鈔云。華嚴為諸教之本源矣。又下鈔云。
前四因中即有。至果皆無等。是也。前之二本。餘教容
有。後之一本。獨我華嚴。」
【鈔如海潛等者。此借出現品喻義證教也。
▲言九
流等者。正理云。漢藝文志云。一儒流。(述唐虞之故宗仲尼之道)
二道流。(陳堯舜揖讓之德明南面為政之衛)三陰陽流。(順天曆象敬授民時)四
法流。(明賞敕法助來制也)五名流。(正名列位言順事成)六墨流。(清庿淨祀養老
惠施)七縱橫流。(受命使手專對權事)八雜流。(和大國體事無不貫)九農流。
(勸勵耕桑備陳食貨)出釋氏六帖。
▲言第五經等者。隋譯經
也。秦譯當第六。
▲言始見我身者。即指圓根菩薩。
初始於菩提樹下。見我十身無礙毗盧佛身。
▲言
聞我所說者。即前圓根菩薩。聞我毗盧所說華嚴
經。即皆信受者。無一圓根不信受也。若爾何以鹿
苑轉四諦輪也。故經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此意。
但除却先來修習學小乘人不堪聞此根本法輪。
外所有圓根眾生。盡皆信受。是知。將根准教。既有
小根。必有小教。故鈔云所說也。我今靈山會上。亦
令前來小乘之人得聞是法華經。悟入根本華嚴
佛慧也。所謂初入佛慧。既是華嚴。復入佛慧。理有
何疑。初成之說非法華故。】
「疏智周鑒而常靜者。故肇公云。夫聖人虗心冥照。理
無不該。懷六合於胷中。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其
神常虗。即斯義也。」
【鈔昔人云等者。所遮異釋也。昔人將四不義所顯
一理為體大。以微細帝網二玄為相大。以神通自
在相即廣狹十世隱顯等玄門為用大。問曰。何以
偏將二種玄門為相大。自餘玄門為用大耶。答曰。
二種玄門約本具義。自餘玄門約新現義。故此云
爾。理實互通。問此師既許事事無礙。寧不許事理
無礙也。答許事理無礙。何為所遮異釋也。今謂通
云。非彼不許。但文中不說。為所遮故。
▲鈔顯德相
等者。問曰。此言德相為相大。與十所因中德相之
門。同異云何。答有二解。一云此即是彼如將十玄。
就本具義。屬德相門。即是相大。就應根義。屬業用
門。即屬用大。故前鈔云。二約事事無礙。十玄之相。
本自具足。即是別教之意。彼言本自具足。即德相
門也。又云。此言德相非德相門。勿謂名同不分義
異。如佛證窮為德相門。豈佛證窮。唯證相大耶。由
此知非。復舉一喻。以顯深旨。如世一劒。先在匣中。
本具體相用三。(同德相文中本具三大也)對賊便用。(如臨根業用門)體
相用三亦無所闕。(三大無闕)更宜思審。
▲言即能證能
觀者。止為能證。觀(去)為能觀。(平)或地上止觀為能
證。地前止觀為能觀。或果中止觀為能證。因中若
觀。皆通事理也。故下疏云。定慧雖多。不出二種。一
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不辦。事定門也。能觀心性
契理不動。理定門也。明達法相。事觀也。善了無生。
理觀也。諸經論中。或單說事定。或但明理定。二觀
亦然。或敵體事理。止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定。
如起信云。止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為止。而觀因
緣生滅為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下經云。一心不
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是也。或俱通二。如下
云。禪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是也。或二
俱泯。非定非散。或即觀之定但名為定。如觀心性
名上定。是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為觀。如以無分別
智觀名般若。是也。或說雙運。謂即寂之照是也。配
釋此文。學者可知。問曰。上明止觀。從境彰名。云事
云理。若論止觀自體。事理何収一云。或止為理觀
為事。或觀為理止為事。何以止觀不雙取事理耶。
答文違大段事理無礙故。或止觀皆是始覺為體。
故下鈔云。皆生止觀。科約三大。云事理無礙。
▲言
權實無礙等者。謂達事止觀名權。照理止觀名實。
此亦約當句。明無礙也。
▲言若別對三大等者。此
則將第四句能觀止觀之心。對上三句所觀體用
之境。如對初句云。冥真體。(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
(止心也)萬化之域。(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對第
二句顯德相。(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重玄之
門。(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止心也)對第三句用繁興。
(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以恒如。(理也體也境也)生第
四句常靜。(止心也)故鈔云。各具體用。皆生止觀。今言
觀者。乃是緣事之觀。止者即是緣理之止。全同起
信。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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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若作三觀釋等者。能觀之心。分成三
觀。所觀之境。開為三諦。對空觀。開真諦。屬體大。對
假觀。開俗諦。屬用大。對中觀。開義諦。屬相大。問曰。
三諦之中。義諦為二諦之所依。三大之中。體大為
二大之所依。義理相順。何故體大為真諦空觀所
緣。相大為義諦中觀所緣耶。今謂通云。此言三諦。
非取義諦。但取真俗及中道諦。但體大唯理法界。
作真諦。生空觀。用大多事法界。作俗諦。生假觀。相
大通四法界。作中道諦。生中道觀。三大通所依。方
是第一義諦。一心本法也。或云三大是用。義諦是
體。二大與體別論。屬真俗二諦。相大與體大合論。
屬第一義諦。更希刊定。問其中道諦。為俗事耶。為
真理耶。答幻有中道即事。真空中道即理。俱融中
道雙通事理。問行相云何。答有五重故。問何者是
耶。一幻有中道。二真空中道。三真空成幻有中道。
四幻有成真空中道。五俱融中道。貴令易曉。列圖
顯示。
▲言三止三觀融為一心等者。問一心之中。分止
觀諦。九法歷然。行相云何。答如依一鏡鑒現好醜
中三影。影喻三諦。其理昭然。現好影之明。如空觀。
現好影之淨。如體真止。現醜影之明。如假觀。現醜
影之淨。如隨緣止。現中影之明。如中道觀。現中影
之淨。如離邊止。三影三明三淨。約義條別。究體唯
是一鏡。將喻對法。學者詳悉。】
「疏真妄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者。上句標寬。下句釋狹。」
【鈔真謂理也。(唯性非相)佛也。(唯淨非染通性通相)涅槃也。(唯淨非染通性
通相)妄謂惑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死也。(唯染
非淨通性通相)。
▲言真該妄末者。真理即事門也。
▲言妄
徹真源者。事法即理門也。
▲言謂無有不濕之波
等者。上句妄徹真也下句真徹妄也。
▲言如來不
斷性惡者。小教有二義。一佛前十五界。是有漏起
他惡法故。生無比之貪。引央掘之嗔。二云示現。愛
語羅睺。叱呵調達故。始教示二義。一云真如。昔日
與惡而為實性。今至果位。惡法雖斷。惡性常存故。
二云示現同前小教。終教亦有二義。一云。昔日真
如隨緣以作說法。今至果位。無明既斷。惡相雖無。
隨緣真性仍存故。如依靜水。隨風成波。風停波息。
成波三性恒存故。如龍樹論獨力隨相非所斷故。
二云。惡具二義。一不壞相異真義。(當緣生相有也)二稱性
即真義。(當無性體空義)今據後義。故云不斷。頓教云。惡相
本盡。更不待斷。惡性本現。非所斷故。圓教云。稱性
之惡。如鏡中火。現而常虗。非所斷故。雖通五教。正
取能同終教事理無礙。故下鈔云。如來不惡性者。
善惡同以心性為性。若斷性惡。則斷心性。性不可
斷。亦猶闡提不斷性善。又龍樹云。如斬眠士夫豈
悟士夫不傷等。若爾何故涅槃經說如來無不善
佛性。答曰。彼據以理從事即無。此據攝事從理不
斷。又彼約現在為名。此據過去立號。故彼此文不
相違背。
▲言又佛心中有眾生等者。如和尚鏡中
弟子是也。
▲言今約不壞相者。一約不壞行布相。
行布門中。眾生可具其佛。(如鑛具金如璞具玉)佛不可具其
眾生。(如熟金而非鑛。如淨玉而非璞。)二約不壞行布教相。聞凡即
佛。於凡有益。(引生趣求)佛即是凡。令人妄解。(引生倒解)由此
但云即凡心而見佛心。
▲言不離一心故者。(十所因中
唯心所現故。出起信論。)。
▲言妄攬真成無別妄故者。(依理成事門。出
起信論勝鬘經。)。
▲言真隨妄顯無別真故者。(事能顯理門)真妄
名異無二體故。(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外有妄理不遍故。
(返釋理遍於事門)妄外有真事無依故。(返釋事遍於理門)然或說
妄空真有。(唯識論涅槃經)或說妄有真空(三論二諦義)俱空(隨俗
說二諦通華嚴經也)俱有(唯識華嚴)雙非(觸物皆中遮義也)兩是。(真妄通二諦。或
觸物皆中表義也)。
▲言淨分同真(無漏依他同圓成性)染分為妄。(有漏
依他)言淨分之事妄未盡故者。無漏依他緣生幻有
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又下鈔云。謂如
真如現依他時。設有淨分。亦名為染。如鏡現像不
簡淨穢皆非鏡體。故唯能現得名為淨。所現皆染。
即其義也。
▲言淨分圓成皆有者。淨分即依他摩
訶般若也。圓成即解脫法身也。
▲言若隨俗說二
諦則真妄俱空者。(三諦中料揀也或三諦意或終圓義)妄法無性故
空。真法無相故空。或真妄相待。方有真妄名生。如
彼長短。故名俱空。或依手巾體幻作兔兒相。(體如真相
如妄)若隨愚夫說作兔兒體相俱空。(若隨俗說二諦。則真妄俱空)。
▲言若約真妄通二諦則真妄俱通空有者。一云。
在俗諦。真妄俱有幻有實有故。在真諦。真妄俱空
性空相空故。二云。在俗諦真妄俱空。(即前隨俗說二諦。則真妄
俱空)在真諦真妄俱有。(故下鈔云。真妄皆真。則本末一味。居然交徹)。
▲言
約宗以明唯識等宗不得交徹者。問三論涅槃皆
說交徹。何云不得。答一云內等。不等涅槃及與三
論。何以得知。等字在上。宗字在下故。一云亦等於
彼。彼論彼經。雖說交徹。非正所宗。今我華嚴。正以
無障礙法界為宗。故鈔云爾。
▲言情有即是理無
者。問理無之義。遍圓二性。為屬何性。若屬圓成。何
云遍計。有二義。一者情有。二者理無。若屬遍計。何
云情有即理無。妄徹真耶。答義有兩途。若與情有
非一義。屬圓成性。若與情有非異義。屬遍計性。今
約初義。故鈔云。真又解屬遍計性。遍計性中通真
妄故。不同始教唯是妄故。依他之中。無性之義。准
此應釋。
▲言此經云有淨說生死等者。上半假立。
謂待前流轉生死。立涅槃。煩惱名諍。觸動善品。損
害自他。故名為諍。此有漏法。諍隨增故。名為有諍。
有彼諍故。生死者。有漏為體。無彼煩惱。故稱涅槃。
下半雙非。謂生死涅槃俱因煩惱。假立其名。何有
真實。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奪故皆寂。上二
句俱有交徹。二二句俱空交徹。或望能奪義。俱有
交徹。望所奪義。俱空交徹也。
▲言故影公云等者。
即是中論序也。此一段文。准下鈔釋。而有四對。
▲
言以真諦故無有俗諦故無無者。此是初對定有
無所在。我約真諦上說空。是無性空。不同無物空
也。我就俗諦明有。此是緣有。非空性之有也。二真
故無有。則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雖有而無。一對
彰有無體相。是不壞有之無。不礙無之有。故成中
道。三雖有而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滯於
無。一對彰有無之德。若是定性之有。此有則唯是
有。不得即無。若是定性之無。此無即唯是無。不得
即有。今二互相即。故不徧滯。
▲鈔云乃至者。具足
應云。不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著永
消。俱不俱等。何由而有。諸邊都寂。故云皆離。此彰
有無離過。滯空則斷。累有則常。既不滯不累。故無
斷常。又釋初對雙離有無故。云無有無無。此成空
觀。第二對不壞有無故。云雖有而無雖無而有。此
成假觀。第三對明二諦相即故。不偏滯於有無故。
不為有邊所動無邊所寂。成中道觀。肇公亦云。涉
有未始迷虗。故常處有而不染。此不累於有也。不
厭有而觀虗。故恒觀虗而不證。此不滯於無也。第
四離過准前。又釋初對中。初對是真空義。下句是
妙有義。第二對亦有亦無義。第三對非有非無義。
第四對離過則成具德四句也。又初對雙離二過。
一離有。二離無。第二對離非有非無。第三對離亦
有亦無。第四對總明離過。故起信云。真如。非有相。
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即其義
也。
▲言真妄皆真等者。問妄法皈真。其義可爾。云
何真法亦皈真耶。答上言真妄。法體也。下言皆真。
真諦也。又上言真。對妄之真。下言真。絕妄之真。又
上約分相門。収妄之真故。】
「疏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者。上標。下釋也。依本
覺理智。(釋理修也)求始覺事智。(釋事修也)。」
【鈔亦由惑者。執禪則依智性。乃至云。並為偏執者。
義當四病也。故大方廣圓覺經說。眾生修行當離
四病。一者作病。但作有為事行。未識真如本心。尚
不得生佛家。豈得冥合圓覺。故說為病。(義當執法者也)二
者任病。生死既空。何勞除斷。涅槃本寂。何假欣修。
一切放縱身心。更不念其罪福。泯絕無寄。故成其
病。差乎近代。多落此科。誦禪歌。毀於法筵。虗尋名
相。說理性。非於塔寺。狂認福田。妄立宗途。悞惑含
識。斷除佛種。良足悲哉。凡佛真子。當須屏遠。殊不
知。藍墉適補比丘壽增。寺礎將移。天人目動。況復
觸事陟理。絕空色觀空。不癈眾緣。真宴坐矣。如維
摩經菩薩行品。佛告眾香世界諸菩薩等。菩薩行
者。於遠離不以為貴。不著巳樂癈於彼樂。在諸禪
定。如地獄想等。斯則菩薩於禪。實有所證。佛尚誡
令不著。況未有所入。得妄著耶。且沙門斂念。誠為
通規。其誰不然。妄自矜衒。兼投藥失所。所損非細。
故智度論九十六說。彌勒菩薩知須菩提樂說空
義。故教誡云。不應新學菩薩前說。何以故。若有少
福德善根者。聞畢竟空法。即便著空。遂作是念。若
一切法空無所有者。我為作何福德。則應失前業
等。如是經論。如來勸令離病。彌勒誡物談空。但有
信心。不可警慎。三止病。真心絕念。動念即乖。若止
妄念。不生真性自然顯現。斯由不知妄念即真。貪
嗔本道。而於妄外求真。何異除波覓水。故成其病。
四者滅病。道由惑覆。惑盡道彰。故欲斷惑求真。令
得身心永寂。夫菩薩用心。利他為本。今欲避[言*寅]取
寂。誠非大士。況乎不釋動以求靜。不怖惑而度生。
真覺士也。今欲離障求寂。尚雜二乘狹見。豈能冥
通圓覺。故說為病。(此之三病義。當執禪者也)如是四行。互聞即
成非。齊運則無過。若能常作常止常任常滅。易脫
相資。無非有益。亦猶四大造色。遞發有損。併力成
功。今此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並除前病。所
謂執禪則多落止任滅之三病。執法則唯墮作之
一病故此雙行為真修矣。又下疏云。然今法學之
者。多棄內而外求。習禪之者。好亡緣而內照。並為
偏執。俱滯兩邊。又云。勉旃求悟。不得徒自勞形。(此遮
執法者也)努力修行。不得撥無因果。(此遮執禪者也)。
▲言無所
求中吾故求之者。暗引方等經乞士之語。上句釋
依本智。下句釋求佛智也。故方等經中說。佛為雷
音。說於昔因緣巳。又云。過去有佛。名栴檀華。彼佛
去世甚久。我於彼時。如汝無異。彼有菩薩。名曰上
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謂乞
士曰。汝從何來。答曰。我從真實中來。又問。何謂真
實。答曰。寂滅相故。名為真實。又問。寂滅相中。有所
求無所求耶。答無所求。又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
答無所求中吾故求之等。乃至云。恒伽聞巳。賣身
供養。下疏釋云。性相雙鑒。終日求而無所求也。】
「疏理隨事變等者。一云一者理也。多者事也。或一與
多皆目事也。
疏故得十身歷然而相作者。歷然行布不壞相也。相
作圓融壞相也。終日不壞而壞。壞而不壞。名不思議。
非謂體癈相存也。若謂能即體癈相存者。體據即義
癈。不即義存。即與不即。二互無礙。存泯莫拘。是不思
議。相約即義尚存。不即極存。但一向存。應非無礙。是
可思議。學者更審。」
【鈔一同時具足相應門等者。然此十門。具於五對。
一總別對。初門是總。餘九為別。二法喻對。第七是
喻。餘九為法。三假實對。第九是假。餘九為實。四全
分對。三四是全。六八為分。五增微對。廣顯主增。狹
隱伴微。不唯五對無礙。實乃舉一全収。
▲言能以
眾生身作自身等者。問此言眾生。為取我等妄染
眾生耶。為眾示現變眾生耶。答一云。但取變化眾
生。若取我等妄染眾生。應無所化。俱作能化十身
故。又違此鈔云則於此身現如是形。復違下鈔眾
生身等。攝皈三身中化身故。二云。但取我等妄染
眾生。何知。論三分中是染分故。三世間中眾生世
間故。若爾前難何通。答常作能化。不礙為所化故。
就能悟門。取眾生身作自菩薩身為能化。就迷門
取眾生不作菩薩身為所化。
▲言則於此身現如
是形者。約同體變化也。下皈化身者。豈不見。下鈔
云萬化云云。皆是法身大用。又經云。心佛與眾生。
是三無差別。又果門攝法無遺。三云上二雙取。引
證同前。向明十身。皆是佛身。恐滯常情。略伸區別。
問既俱佛身。唯應第七如來身攝。何分餘九。若就
行布。而有餘九。應非皆是佛身所攝耶。答圓融不
礙行布故。佛為能融。皆是佛身。不壞本相。故存餘
九。二門雙取。故說十身皆是佛身。若以餘九。隨一
為門。具十亦然。今就佛門。是故云爾。問前之七身。
作菩薩身。行相可知。具色相故。後之三身。既非色
相。云何作於菩薩身耶。下疏答云。入法智中。自然
應現自巳身故。令於虗空忽見自身。故名為作。作
餘亦爾。又問。餘之七身。可作能化。具色相故。後之
三身。既非色相。云何化生而作能應耶。答曰。苟能
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色相。是故彼三即為能應佛
身。良以根性心樂類非一故。
▲鈔言歷然者不壞
相故者。歷然即是不亂。不亂。鈔指即是行布。驗知
不壞相行布義。非圓融中體廢相存也。
▲言如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不壞初心之者。初心即妙覺。成
佛義如常。即而不即。初心義存。二義雙取。說得初
心成佛。出梵行品文。良以初心即無其體。全攬妙
覺體成故。如世指環。別無其體。全攬金成。故說指
環當體即金。環相仍存故。
▲言十信攝於諸位諸
位十信歷然者。十信攝於諸位。圓融也。諸位十信
歷然行布也。出賢首品文。問約圓融義。十信攝於
諸位。為於信位。實成佛耶。為實未成佛耶。若實成
佛。住行向等。便徒虗設。若實未成佛。信該果海。有
言無義。有云圓融門中巳成佛。行布門中未成佛。
若爾後位但應行布修斷。圓融門中巳成佛故。若
謂雖巳成佛。不礙復有修斷者。妙覺位後。應更修
斷。若更修斷。前佛應勝。後佛應劣。修斷多少不同
故。今謂通云。六位互攝。如六面鏡互現其影。信攝
餘五位。如第一鏡影現五鏡影。信位有障。信攝諸
位。一切皆障。是知一障一切障。第一鏡上。塵垢昏
坌。彼鏡中影。一切不現。是知一昏一切皆昏。如在
信位修斷其障。能攝之障既斷。所攝之障一切皆
除。是則一斷一切皆斷。如磨第一鏡塵垢皆除。不
唯能之鏡昏除。鏡中之影昏障亦無。即是一磨一
切皆磨。一現一切皆現。約信位中。諸位惑障皆斷。
豈不名佛。約第一鏡塵垢皆除。豈非明淨。約住位
中。諸位惑障全未斷故。豈得名佛。約第二鏡中。諸
鏡塵垢。全不磨故。豈名明淨。是知位位圓修圓斷。
譬如鏡鏡全磨全淨。以喻對法。朗在目前。】
「疏廣大即入於無間等者。疏中影略應云。無外廣大
身剎。即入於無間塵毛。無間塵毛包納於無外身剎。
問塵毛具二義。不壞相故狹。稱性故廣。可爾。無外身
剎不壞相故廣。豈稱性故狹。名無礙也。答亦不壞相
故狹。稱性故廣。故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空
尚如漚。何況身剎。又云十因各隨義顯。今取法無定
性。故大能小也。或亦稱性故小。性非定大故。何以得
知。全在一塵而包容故。」
【鈔雖有即入。意取廣狹揀。濫釋成也。問廣狹無礙。
別立玄門。凡聖無礙。應別立也。染淨依正等。皆應
別立。此若不爾。彼廣狹門。應即入収。不應別立。答
許別立。但示方偶。且作是說。皆皆無量。】
「疏炳然齊現等者。上句法。下句喻。問隔瓶見物。豈不
違肉眼。九緣生義闕空緣耶。瓶具質礙故。答良由缾
淨。得見彼物。若爾如對明鏡。何不見障外之色耶。答
鏡但表淨裏不淨故。琉璃表裏皆瑩淨故。如水澄清
見魚鱉故。」
【鈔一能含多皆曰相容者。下鈔又云。法法皆爾。故
云相容也。微細之義。下釋有三。一能含微細。一塵
一毛故。二所含微細。不壞相故。三難知微細。小能
含大。常情不測故。如對一釋迦像。想彼像中。含盡
十方三世遍法界虗空界無盡三寶。禮彼一像。即
是徧禮無盡三寶也。供彼一像。念彼一像等。准前
應知。如焚一爐香。想彼香中。含一切香。華燈幢傘
蓋飲食湯藥菓木音樂螺鈸宮殿池沼等。一切諸
供養具遍供。如前一像中無盡三寶。隨獻餘供。含
物亦然。曰修此行。有何罪而不滅。有何福而不生。
良以法雖本爾。心不相應。難獲巨利。幸願群英。勉
強而行。自餘玄門。倣此而修。滯相而修。百千萬劫。
未及一眴之功。深思深思。相入門中。當想自身遍
入十方諸佛會裏佛菩薩四眾八部身中。彼若說
法。我亦說法。彼若聞法。我亦聞法。彼若斷障。我亦
斷障。彼若證真。我亦證真。彼若發菩提心。我亦發
菩提心。彼若化生。我亦化生。彼若拔苦與樂。我亦
拔苦與樂。盡彼諸行善事。我亦行之。復想六道眾
生皆在自身之內。自若禮誦。彼一切眾生悉皆禮
誦等。自餘妙行。准此應知。】
「疏隱顯俱成等者。如觀一釋迦像。於中乃有無盡佛
菩薩等身像也。但彼多像隱一像顯也。」
【鈔而明下有晦等者。上明異處。下辨同處。文理昭
然。
▲言如東方入正定為一半等者。此意。一菩薩
全在東方入定。而不妨同時全在西方出定。是謂
難思。問何故入定為明。出定為晦耶。答在定觀根
審法名明。出定涉有化生名晦。是故在定復得顯
加。出定但感冥加。明晦之義。昭然可悉。或約但見
入定不見出定故。
鈔影復現影重重無盡者。此是其喻。法合云何。如
一塵稱性以作能含。一切剎土俱為所含之剎。皆
攬塵成。塵復稱性。復含其剎。是知能含塵塵不盡。
所含剎剎無窮。是此門也。問第一塵稱性含剎盡
耶。舍剎不盡耶。若含剎不盡。是則彼塵不稱其性。
若云稱性而含剎不盡。彼不含剎應在性外。若許
含盡。彼第一塵所含之剎。但作第二重能含。更有
何剎。為第二重所含耶。若遞互合。與微細相入二
門何異。若云第一塵稱性含剎皆盡。彼所含剎亦
乃稱性。作能含時。復更出生所含之剎者。問所出
生剎。為本為新。若本具者。應第一重塵却有含剎
不盡之失。若新生者。德相門中。應無帝網。此義極
難。深宜用心。今謂通云。如瑩一圓鏡在東瑩一方
鏡在西。兩鏡互入。同相入門。一性而入。似微細門。
今帝網門。則不如是。如東圓鏡現西方鏡影。全盡
無不盡之失。其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其西
方鏡內。却現東圓鏡影。并圓鏡內。方鏡之影。全盡
亦無不盡之失。其西方鏡并所現影。巳有三重。其
東圓鏡常入而不入。現在本位。復作能現。現西方
鏡。并彼二影亦無不盡。其東圓鏡并彼三影巳有
四重。其西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復作能現。
現東圓鏡。并彼三影。無不盡失。其西方鏡。并彼四
影。巳有五重。後後作法。准此應知。由重重無不盡
之失及相濫之過故。鈔云。亦如兩鏡互照重重涉
入傳耀相寫遞出無窮。即其義也。故下大鈔(十七上半
二十紙)云。又重重現故者。雙釋普入及方網。言塵能
受剎。剎以塵成。亦能受剎。重重皆入。名為普入。既
交絡入。九方入東。東入西時。帶餘九入。西入南時。
帶東諸方而入於南。故成重重。即初地中。如帝網
差別故。為真實義故。
鈔以三世相因互相攝故者。緣起相由故。時無別
體。依法假立。如依昨日日輪立過去世。依今日日
輪立現在世。依來日日輪立未來世。昨日日輪。離
今日來日二輪之外。別無日輪。全攬今日來日二
輪。作昨日日輪。上立過去世。彼日輪體。既攬今日
來日二輪所成。果不異因。即是今日日輪。應立現
在世。復即來日日輪。更立未來世。餘二因二果。准
此應知。方成九世。如攬塵成剎。歸本是塵。如攬念
成世。歸本名念。一念本時。攝九世末時。本末雙舉。
故云十世。問一念即無量劫。應是相即門也。答雖
有即義。意取十世。如前廣狹門故。
▲言故莊生一
夢身為蝴蝶者。莊子第二齊物篇云。昔者莊周。夢
為蝴蝶。挧挧然自喻適志不知周也。方其夢為蝴
蝶。而不知周。則與死不殊異也。而所在無不適志。
則當生而係生有必能當死而戀死矣。由此觀之。
知失在生而哀死者誤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
不知周之夢為蝴蝶歟。蝴蝶之夢為周歟。周與蝴
蝶則必有分矣。此謂物化。意云。昨日之夢於今化
矣。生死之變。豈異於此。又自周而言。蝴蝶稱覺。未
必非夢。此亦可以喻萬法如夢矣。
鈔以隨一事即是無盡法界者。問與相即門何別。
答但是相即門四句中。一即多之一句義也。同微
細門。是相入門中一攝多之一義也。或不同相即。
彼行布門。一與多異。圓融門中。廢一同多。今記事
門。行布門中。體是一法。圓融門中。便是多法。非是
廢一同多。故不同也。如託一人便顯六親。非廢一
人方即六親。況生其解。尤異相即。
鈔然有二意故賢首改為廣狹等者。今代至相反
難賢首云。若真理為廣。事相為狹。則是事理無礙。
知無間塵毛名狹。無外身剎為廣。此二門異。亦不
成事事無礙。若無外身剎與無間塵毛無礙。即事
事無礙義成。而復狹中存廣。即相入門。狹中不存
廣。即相即門。賢首若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者。至
相亦云。雖有即入意取純雜。彼此異因不可得故。
有云。二師理齊。清涼雙取。但以賢首廣狹。通一切
法。至相純雜。但論其行。故鈔云。今以至相但約行
為小異。或廣狹中。有無礙言。故異至相。若爾純雜
中有具德語。何殊賢首。今云通云。至相所立純雜
各異。致招多難。賢首所立。廣狹是一。都無前妨。如
將一塵稱性故廣不壞相故狹。豈有相濫。若爾同
體廣狹可然。異體云何。答初既不濫。後有何疑。何
以得知。下釋十玄次第云。廣狹躡前事理無礙。為
後八門之所以也。又下清涼會取純雜云。契理為
純。不壞相雜。是故得知。如無異意。賢首所難。還成
自害。幸希詳當。
鈔不信不解不順不入者。如次配教理行果四法
也。
▲言以不能生如來家者。進不至十地見性等
家。退不生三賢解悟家。是知依權教修者。尚不至
三賢。豈臻十地。若爾何故下文云。別教十地證竟。
但是圓家住爾。答彼宗自談云。證十地竟。圓宗斷
彼義當住爾。如寡聞比丘自謂無學。小教斷彼。實
是凡夫。又如愚法二乘謂證涅槃。始教斷彼。但是
擇滅。迴心巳後。更經多劫。方至十信等也。】
「疏扗視聽於嘉會者。問文殊巡行經云。五百聲聞。聞
而不信。法華不輕亦令其聞。何得此中不令其聞耶。
答為顯不共故。故智論明般若。有共不共。指此不思
議經不共二乘說故。又大聖化儀。其類不等。或聞而
不信。以為遠種。如上所引。或以威力。令其出會。如法
華中五千拂席。或令在會使其不聞。即如今經。法華
漸教之終。將収敗種故。加令其去。篤勵在會。使其信
受。此經頓教之始。為顯深勝。留使不聞。令諸後學修
見聞種。然嘉會之言。即周易乾卦文言矣。彼釋乾元
亨利貞四德云。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
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
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
四德。故曰乾元亨利貞。今但借其嘉會之言爾。」
【鈔悉覺真諦等者。下疏曰。然此聲聞。皆是菩薩。欲
顯深法。託為聲聞。故所歎德。言含本迹。言悉覺真
諦。(迹云現觀了四諦本云覺第一義諦)皆證實際。(迹云入正性離生本云能入無際際
故)深入法性。(迹云所學巳窮本云窮二空源)永出有海。(迹云生分巳盡本云
能入不染)依佛功德。(迹云逮得巳利本云依十力等)離結使縛。(迹云現行巳離
本云不斷不折)住無礙處。(迹云種子亡故本云二無礙故)其寂靜猶如虗
空。(迹云心善解脫本云處亂恒寂)於諸佛處永斷疑惑。(迹云慧善解脫本云
未證無礙)於佛智海深信趣入。(迹云皆可迴心本云種智信入)。
▲言皆
悉不見神者。神力(十力等)嚴好(常光莊嚴等)境界(悲智所緣等)
遊戲(不壞本相等)神變(重閣同空等)尊勝(一切不能制)妙行(悲智云切
用等)威德(謂命等十種自在)住持(謂勝住持令有所作)淨剎(謂於娑婆見華藏等)
入(身遍剎塵智入諸法)至(即新來眾)詣(即此往彼)。】
「疏見聞為種八難超十地之階者。此意。但說八難見
聞華嚴熏金剛種。非謂八難現身聖證。是故地獄轉
報生天。方登十地故。鈔云。皆容見聞為種之義。未見
明文。說八難身得入見道。若許入見。何得名難。復違
論說。極忻非上二。極威非三塗。唯欲界人天。佛出世
現觀。若云但障。權教見道名為難者。劣道尚障。何況
勝道。別教十地證竟。但是圓家住爾。八難未至。別教
三賢。豈許得證圓教初地。又准天台止觀。乘急戒緩。
許三塗身而得聖道。更宜思審。」
【鈔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得聞如是義者。問地獄
天子。由昔聞經。熏成堅種。不信毀謗。墮阿鼻獄。彼
雖不信。亦得聞經。熏成堅種。何故今文云。其有生
疑不信者。永不得聞如是義。答一云不信毀謗。墮
阿鼻獄。長劫不聞。故經云。永非謂畢竟不聞。二云
但遮其不聞。言永不聞。三云不信雖聞。猶如不聞。
問地獄天子。昔聞經時。不信誹謗。不善心中。云何
得熏成佛堅種。若種堅種。是成佛因。如何反墮阿
鼻地獄。又不善心得熏堅種。應善心中却熏惡種。
若許爾者。三乘聖人。還墮惡趣。是則因果雜亂。深
違教理。有云。其不善心。但熏惡趣。招地獄報。其華
嚴經。熏成堅種。作成佛因。良以在纏本覺為本性。
住種性。經聲入耳。熏彼本覺。用增勝故。名習所成
種性。本新相合。共為堅種。故法華云。佛種從緣起。
是故說一乘。若爾他經聲為緣。無自善心為因。既
闕因力。如何熏種。答本覺為因故。若爾聞他殺盜
等聲。自生悲心。應熏惡種。亦有惡聲為緣。本覺為
因故。不可本覺唯與善種為因。頗有惡種不攬理
成。今謂。通云聞經之心。具二種義。一者神解義。二
者暗鈍義。由神解義解得華嚴語義。內心為因。經
聲為緣。因緣和合。熏成堅種。由暗鈍義。誹謗華嚴
語義。內心為因。經聲為緣。因緣和合。熏成地獄種。
一念心中。齊熏二種。實不思議。如謗不輕云我等
何用如是虗妄授記。由解彼言。記自成佛。熏金剛
種。由不信故。熏地獄種。故梵網云。但解法師悟。盡
受得戒。彼受戒時。亦熏堅種。儻若不解。得熏堅種
者。無一眾生無堅種故。准諸法顯義。體無有一法
非華嚴故。豈有眾生不見聞耶。若皆有種。何故鈔
云。由昔無因。外曰。文中但云見聞為種。何須要解。
今復通云。若不解時。不名見聞。如舍利弗等。在逝
多園。所見世尊。即是無盡身雲佛。所見祇園。即華
藏界。所聞言教。即是華嚴。但未了解。不名見聞。又
云見毗盧佛身。眼得清淨。現今所見一切境界。無
非毗盧十身。何故一切眾生眼得未清淨耶。由此
得知。未能解得。並是佛身。不名為現。如人見金解
作其鐵。外人問曰。汝見金耶。彼人答曰。我不見金。
但見其鐵。應知不解不名見聞。應知見聞必作其
解。由解心故。順本覺性。由順本覺。熏成堅種。於理
甚妙。更希刊削。
▲鈔中有一光名清淨功德者。故
下疏(第八下半六十九)云。第二舉因對顯者。為顯勝故。此
有數重。一似相德深廣言不能備故。置之說好。二
好德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八十隨好。十蓮華藏
之相好彌多矣。且舉其一。三一中置勝。但說劣者。
故明足下。四足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說一光。亦不
可說。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況果一光。如
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說。如來諸德果海絕言。
亦斯義矣。
▲言了知如是悉是虗妄乃至清淨善
根者。下疏(八下半七十二)釋云。後了知下能滅。謂了惑本
虗居然不生。故晉經云。此諸煩惱。皆悉除滅。除滅
故清淨。惑亡智顯。即自在光明。善根成就。言香幢
雲者。即九地善根。也言若有眾生見其蓋者。至一
恒河沙善根者。疏釋云。准晉經云。種一恒河沙轉
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寶網輪王等。是則多
箇輪王。非一輪王之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
金網者。准瓔珞上卷。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巳上。皆
是琉璃輪。而增寶數為別。是知舊譯為寶網者。勝
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為
四天王。一萬子以為眷屬。百法身百佛國土中。化
十方天下。巳後略無化之分齊。寶數一一。增至七
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云大應寶相輪。九地云白
雲寶相輪。十地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相
輪。若順晉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即前香幢雲自
在光明。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十地。
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為清淨義。又攝
化分齊。與上第十地攝報果同。則證十地明矣。故
下此王放光遇者亦登十地。言一恒沙者。謂從九
地巳還。乃至住十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比前
諸位。此齊如恒沙矣。故晉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
前也。
鈔上二皆明證速者。指疏中二。則超十地之階。與
圓曠劫之果。指鈔中二。則善財童子及威光太子。
▲言又此經宗三生圓滿者。非謂隨生圓滿備經
三生方得圓滿。或一生身經歷三生。如是聞經巳
依解起行。隨行證入。或多生身。但在一生。如是聞
經巳。雖熏堅種。無真解行。圓因既闕。妙果曷成。縱
經多劫。只是一生。三生之義。各在何位。准賢首說。
長流凡夫。見聞成種。名見聞生。四十心位。十地聖
人。真解真行。名解行生。妙覺如來。因圓果滿。名證
入生。准清涼義。但取十地。為證入生。餘同賢首。
▲
言即上二句者。見聞為種。并解行在躬。
▲言即下
二句者。超十地之階。與圓曠劫之果。
鈔本悲為身。(定所依身悲所熏故即悲為身定依體故)大悲為門。(益生唯悲
令物入故入定用悲為能入故)大悲為首。(凡所益物悲先導故智定之中悲增勝故)以
大悲法而為方便。(入定益物悲為方便即智即定悲無愛見)又此四亦
是從佛向機之漸次矣。充遍虗空(一廣周故二無緣故)。
▲言
入師子頻申三昧舊經云奮迅者。即頻申之義。俱
是展舒。四體通暢之狀。總相釋者。即用之體。寂而
造極。則差別萬殊。無非法界。即體之用。不為而普
周。故小大相參。緣起無盡。名曰頻申自在之義。又
准涅槃。真師子王。自知身力牙爪鋒鋩。乃至晨朝
出穴頻申欠㰦。四向顧望。發聲震動。為十一事。何
等為十一。一者謂欲壞實非師子詐作師子故。二
為欲試自身力故。三為欲令住處淨故。四為諸子
知處所故。五為羣輩無怖心故。六為眠者得覺悟
故。七為一切放逸諸獸不放逸故。八為諸獸來附
近故。九為調大香象。故十為教告諸子息故。十一
為欲莊嚴自眷屬故。一切禽獸聞師子吼。水陸之
屬。潛沒深淵。陸行之類。藏伏孔穴。飛者墮落。大香
象王怖走失糞。清涼以法義。合彼師子。謂以同體
大悲為身。以增上大悲為首。以即智大悲為眼。純
以智慧為牙爪。大悲方便為振尾。悲為方便居然
末故。方動振動義故總取四悲為足。依此立故。以
法界三昧窟。所入證故。以無緣大悲為窟門。入出
由此故。以體用無礙為頻申。舒展自在故。以演法
界法門為哮吼。決定宣說一切眾生本與如來同
法界故。如此師子。隨一一毛。皆稱法界。次言為十
一事而頻申者。一摧破魔軍詐師子故。二示眾神
力。十力等力為身力故。三淨法界土。佛住處故。四
為邪見凡夫知歸處故。五安撫生死怖群黨故。六
覺悟無明眠眾生故。七為惡法獸捨放逸故。八令
諸菩薩及邪見諸獸來依附故。九為諸外道及二
乘香象令如盲聾捨放逸故。十教諸菩薩子息。令
頓證故。十一莊嚴正見四部眷屬。俱增威勢。不怖
一切邪黨。一切邪黨皆怖畏故。又野干隨逐師子。
百年不能作師子吼。二乘安處法會。如盲如聾故。
▲言廣說以十能入等者。經云。彼諸菩薩。以種種
解種種道種種門種種入種種理趣種種隨順種
種智慧種種助道種種方便種種三昧。入如來等
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佛神返海方便門。】
「疏象王迴旋六千道成於言下者。文殊迴觀法器故。
如象王迴。身首俱轉。無輕舉故。即六千比丘會。表六
根清涼。可入法界故。問此言成道。為當何位。答唯居
十信。何以知耶。故下大疏。成彼化事中。通有三會。一
比丘會。顯迴小入大故。二諸來人會。通収諸權入一
實故。三善財會。顯純一乘根一生成辯故。又前二會。
表居信未久尚不定。善財信終。可入證故。斯之謂矣。
又綱要云。爾時尊者舍利弗下。成彼化事。通有三會。
第一六千比丘會。顯迴小入大故。第二從第六十二
經初。至復有無數眾生於三乘中各得調伏。即諸乘
人會。表總収故。第三從爾時福城人聞文殊師利童
子下。攝善財會。上三皆是十信。以信未入位。故有三
類。此下善財純一乘根。入位之後。唯是一人。故盡經
終。唯明善財。文甚分明。幸勿餘惑。」
【鈔觀文殊十德者。下疏云。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
放光勝。四眾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處勝。(舉足
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莊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沙性德。無二
心亡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樹林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我
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為最勝故)十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法故。二
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於一切智故)。
▲言令發十種無疲厭心
者。所謂積集一切善根心無疲厭(一)見一切佛承
事供養(二)求一切佛法(三)行一切波羅蜜(四)成
就一切菩薩三昧(五)次第入一切三世(六)普嚴淨
十方佛剎(七)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八)於一切剎一
切劫中成就菩薩行(九)為成就一切眾生修行一
切佛剎微塵數波羅蜜。成就如來一力。如是次
第。為成就一切眾生。成就如來一切力(十後九皆有無疲
厭心四字)法門無盡眾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
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厭。雖無疲。則
佛果非遠。況我身耶。
▲言則得三昧名無礙眼等
者。下疏釋云。略有三義。一能見離障故。二所見無
擁故。三一具多用故。雖具此能而無見相故。名三
昧。
▲言得此三昧至而為莊嚴。正明眼用也。
▲言
及亦聞彼至悉皆解了者。天耳用也。亦能觀察至
諸根心欲者。他心用也。
▲言亦能憶念至十種辯
才者。宿住用也。
▲言又即成就至一切佛法者。通
顯多門。上一定之用既爾。多門無盡例然。此顯圓
教攝根。創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後。十通之用。以始
攝終故。如初發心功德品等辨。】
「疏啟明東廟者。即啟菩提智明也。此菩提心為當何
位。善財童子。為聖為凡。古有多釋。一云地上菩薩。一
云地前賢人。一云通二地前地上二位中收。此上諸
釋。皆非正義。故賢首云。應是善趣信行中人。依圓教
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
是普賢法故。成解脫分善根。如前嘆德中辨。二是解
行位。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童子。此生所成。至
普賢位。是三證入生。即因位窮終。沒同果海。善財來
生是也。若爾定是何位。謂以在信是信位在住是住
位。一身歷五位。隨在即彼收。以通一切故。如普賢位。
此之一解。甚順經宗。疏主自云。謂歷位而修。得見普
賢。一時頓具。地獄天子。尚三重頓圓。何以善財。尅定
時分等。此意。行則漸修。位即頓證。是今義矣。」
【鈔至福城東者。其城居人多有福德。故曰德城。城
表防非。東為群方之首。亦啟明之初。表順福分善
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住莊嚴幢娑羅
林者。此云高遠。以林木森聳故。表當趣萬行莊嚴
故。
▲大塔廟者。即歸宗之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
南天竺。城東大塔廟。是古佛之塔。佛在世時。巳有
此塔。三藏親到其所。其塔極高大。東面鼓樂供養。
西面不聞。於今現在。此處居人。多唱善財歌詞。此
城內人。並有解脫分善根。堪為道器。此表所依法
界本覺真性諸佛同依。故云往昔諸佛曾所止住
等。
▲言五百優婆塞等者。表五位證入故。
▲言別
觀善財者。解心順理曰善。積德無盡曰財。知其不
群。特迴聖眷。
▲言又令憶念過去善根者。令憶宿
善使不自輕故。
▲言隨文殊師利而說偈言等者。
同飡妙旨。獨頴眾流。重法隨師。說偈求度。故彼偈
云。三有為城墎。憍慢為垣墻。諸趣為門戶。愛水為
池壍。願輪大悲轂。信軸堅固轄。功德寶莊校。令我
載此乘。
▲言一百一十由旬者。為表十地及等覺
地一一皆具諸地功德。或不分等覺。即開十信。進
退皆表一百一十也。始信該於極果。故曰遙申。隨
順行成。故曰右手。
▲言若離信根至之所憶念者。
九句經文。前七闕因。一闕行本故。二求小故心劣
處生死而憂悔。三橫不具。四竪不進。五滯一善。六
不廣求。七不起無住行願。後二闕緣。後不能了下。
有十五句。前五約所知理事。後十約能知分齊。例
前諸文思之。】
「疏寄位南求者。寄位即是寄修行相也。寄者託也。依
附之義。位者次也。階降之義。斯則行布圓融。寄漸顯
頓。寄人顯法。寄相顯性也。下疏云。且依古德。配為五
相。謂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位。依人求
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十一人。明會緣入實
相。即會前住等成普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
後得幻住。該於中間。如幻之緣。入一實故。三慈氏一
人。名攝德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德。並為證入之因故。
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無邊。四後文殊名智
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
智。更無前後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
相。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故。其後
四相亦得稱為寄位。前三義同等覺故。摩耶慈氏並
入重玄之門。文殊表菩薩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
妙覺。纔見普賢。便等佛故。今從別義。且為五相。此五
亦是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歷位上昇)二大行。(同入一實)三勝
行(具上廣大成補處因)四深行。(般若絕相)五廣行。(一一性稱)然南者。古有
多義。初一約事。謂舉一例諸。一方善友巳自無量。況
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暗向智故。南方之
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
西二邊。契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
物。表善財增長行故。北主其陰。顯示滅義故。世尊涅
槃。金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右。即隨順義。以西域
風俗城邑薗宅皆悉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
於善財隨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
地前。表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證離相地
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用。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
無方。表於般若。加行有修。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
示。表法界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
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況通方之
說。言旨多含。故通五義矣。」
【鈔時善財童子至教化眾生等者。自見巳身等普
賢化也。
▲言不於此剎沒彼剎現者。(以沒現相如法性故。此彼
相即故)。
▲言與普賢等者。等因圓也。
▲與諸佛等者。
等果滿也。
▲一身充滿至悉皆同等者。別顯等相。
若依通相。義當等覺。離言不可說故。】
「疏盡眾生之願門者。問眾生當有成佛盡時不。設爾
何失。二俱有過。若云有盡。而生界便滅。佛界便增。又
違十地經。云若眾生界盡。我願乃盡。而眾生不可盡
故。我此大願善根無有窮盡。又如來利他功德。亦有
盡時。是知最後眾生。定不成佛。從初發心。都無所化。
入聖眾生。利他行闕。因行不圓。豈得成佛。若云不盡。
盡眾生之大願。但當虗發。又違涅槃經。凡是有心定
當作佛。盡法界內。頗有一生無佛性耶。既是有性。遲
速縱異。寧有一生不成佛耶。勿謂新新續起眾生是
則眾生有始故。仁王經云。三界外有別眾生始起者。
是外道大有經說。勿謂成佛巳後再作眾生。良以金
無重礦。佛無再生。無明既盡。無重生理故。龍樹名為
無始有終住地。由此得知。進退非理。今謂。通云。如世
一人得長生術飛行自在踊在虗空。(如有一人巳成佛道)應問
彼人之西。虗空多耶。彼人之東。虗空多耶。答不可論
其多少。何以故。虗空無邊故。(應問此佛之前成佛者多耶。此佛之後。未成佛
者多耶。答不可論其多少。何以故生佛無邊故。)此人用神通力。往東而行。一
彈指頃。越過百千萬里虗空。(此佛運慈悲力。一念化了。百千萬類眾生。皆成
佛道。)是則此人不老不死。亦不暫住。如是而行。盡未來
際。頗有東方一界虗空此人不過越。耶(是則此佛不遷不滅。亦不
暫住。如是而化。盡未來際。頗有一眾生此佛不化令成佛耶。)應知東方界虗空彼
人皆可越在西方。(應知眾生一一皆可化度令成佛道)雖盡未來如是
而行。豈行盡東方虗空耶。(雖盡未來如是而化豈化盡眾生耶)何以故。
虗空無邊故。(何以故眾生無邊故)勿謂東方新生虗空。勿謂巳
越西方虗空還來東方。(勿謂眾生新生。勿謂巳成佛道還作眾生。)縱行無
量劫。終不可說彼人之西虗空多彼人之東虗空少。
(縱化無量劫。終不可說巳成佛者多未成佛者少)是故諸難一時頓盡。更請
研尋。尤增義味。」
【鈔明時難遇者。十地論云。是中時者。無八難故。如
偈說。如王懷憂惱。病恚著諸欲。嶮處無侍衛。纔佞
無忠臣。如是八難時。智臣不應語。心王亦如是。非
時不應說。釋曰。論但有偈。更無解釋。今當釋之。前
一偈半是喻。但半偈合。王喻眾生於所說法取捨
自在故。一如人煩惱言不入心眾生憂惱法不入
心。二病苦喻眾生有苦法不入心。三恚。四欲。可知。
五嶮處喻八難處。六無善法為侍。七近惡友。讒佞。
八無善友忠臣。此八皆為說法之難。今時反此。故
云難遇。
▲言今值聖明天子者。即唐德宗皇帝也。
▲言敷陳五教者或五經之教或五帝之教或小
始等五教也。
▲言學肆者。肆陳也。今時習學之處。
謂之學肆。周孔云。司市常以陳肆辨物。學中列列
書史。如市陳列貨物也。又要覽云。因後漢張楷字
公超學徒隨之所居為市。故今學處。而稱肆焉。
▲
言諸佛祖師者。出佛名經。
▲言大聖雖周法界者。
真身寬遍也。
▲攝機長在此山者。應身局處也。
▲
應感普周若百川影落。應身寬遍也。
▲清涼長在猶
素月澄空。真身局處也。意顯真應局無礙故。
▲言
況大孚靈鷲標乎聖等之名等者。案感通傳。云今
五臺山東南三十里。現有大孚靈鷲寺。兩堂舊迹
猶存。南有花園。可二頃許。四時發彩。人莫究之。或
云。是漢明所立。又云。魏文所作。互說不同。如何會。
答俱是二帝所作。周穆王時。巳有佛法。此山靈異。
文殊所居。周穆王。於中造寺供養。及阿育王亦依
置塔。漢明之初。摩騰天眼亦見有塔。請帝立寺。山
形似於靈鷲。故號為大孚靈鷲寺。大孚者弘信也。
帝信佛理。立寺勸人。花園今在寺前。後之君王。或
改為大花薗寺。至則天大聖皇后。與于闐三藏。譯
華嚴經。見菩薩住清涼山。因改為大華嚴寺焉。
▲
言不入餘人之手者。出現品經云。不入餘眾生手。
唯除不思議乘菩薩也。
▲言積行菩薩等者。亦出
現品。如前鈔引。
▲言手舞何階者。手舞之餘不能
階及也。手舞之言。出毛詩序。彼云。情動於中。而形
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不足。故歌詠之。歌
詠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鈔即總別一對者。華字唯能嚴。大方廣佛唯所嚴。
嚴字通能所故。
▲言無說者。性無言故。
▲離說者。
應言方會故。
▲言一以萬行飾其本體至非瑩不
明者。嚴飾法也。修顯本果也。依本智之理修也。
▲
二以萬行至琢玉成像者。嚴成人也。修生新果也。
而求佛智之事修也。
▲言又飾本體如鑄金成像
者。此喻金即是像。以表飾法。即是成人。修顯即是
修生。因與果一故。
▲言以行成人如巧匠成像者。
下鈔云。新佛舊成。曾無二體。以報就法。如出摸之
像。像本舊成。故無二體。言新成舊佛法報似分者。
以法就報。如以金成像。金像似分。以有未成像金
故。今成像竟。似分二矣。前對是非異。此對是非一。
非一即非異。故言似分。意無二體。此喻像即是金。
似表成人。即是飾法。修生即是修顯。緣為果異故。
或前據法頓成。後約人漸成也。
▲言唯經舉四義
者。謂法也貫也攝也常也。故上生疏云。生資教攝。
永絕煩籠。理籍文貫。長離散滅。百靈長軌。千葉良
規。利物詮真目為經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談玄決擇卷第二
* 錄摘文解
盡宏廓之幽宗 真應權實 四十二眾 主伴重
重等 如長空等 空空絕迹湛湛亡言 大象無
形 九流 智周鑒而常靜昔人以四不義所顯體
大 五重中道圖 三止三觀融為一心 如來不
斷性惡 情有即是理無 四病 無所求中吾故
求之 故得十身歷然相作 能以眾生身作自身
約同體變化 十信攝諸位 廣大即入於無間
一能含多皆曰相容 影復現影重重無盡 以三
世相因互相攝故 莊周夢為胡蝶 隨一事即是
無盡法界 不信不解不順不入 杜視聽於嘉會
悉覺真諦 見聞為種 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
得聞如是義 三生圓滿 大悲為身 象王迴旋
十無疲厭心 啟明東廟 寄位南求盡眾生之
願門 大聖雖周法界聖舉四義
寫本記云。
高麗國大興王寺壽昌二年(丙子)歲奉宣雕造
大宋國崇吳古寺宣和五年(癸卯)歲釋安仁傳寫
淳熈歲次(巳酉)釋科點重看祖燈眼疲也。
莫罪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