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同教問答

註同教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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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學者二三不知孰是。請諸少俊。博採祖文。示其所

歸。當公論是非。不可私其所黨。至祝至祝。」

【其一言通目。隨別取一義。(孔目云。眾多別義。一言通目。又會義不同。多種

法門。隨別取一義。餘無別相。故華嚴中。信解行等諸位。以信一言。成其信位。位中所含。即通成解行理事

等一切法門。亦簡前後諸位。法相不同。及會普眼境界一乘無礙陀羅尼門。據斯聖巧一言之下。玄復玄

耳)并同別中。各說同別等義。(至相曰。別教之中亦有同別。由多即一。是

其同也。為一中多。即是別也。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善巧。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

非諸方所諍不必辨也。】

「章初。一別教。二同教。易簡釋曰。後同教門。直就法界

本末融會。故下章云。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

一法界。」

【評曰。此中引文不盡。(章曰。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一法界。有其二門。一

泯權歸實門。即一乘教也。二攬實成權門。則三乘教等也)復錯亂宗因。(西域凡說一義。

皆具三支比量。離三十三過。今但引宗法。而不出所因。蓋由泯權歸實。攬實成權為因。故成同教無二之

宗。若陸沉所因。安能會融無二。又復將此所宗法。而為同教。得名因由。豈非錯亂宗因乎)自言

此是能弘門。非被機之教也(易簡謂。章初立此二門。乃能弘門。非被機

之教。若欲被機。當如大疏中同別。且吾祖立言判教。而不為機。況下文同別。自有攝機成益之言耳)。】

「迎福釋曰。此乃三一合說。則三乘一乘和合不異。(問。所

謂不異者。還是三乘不異一乘耶。一乘不異三乘耶。況祖師自謂。一以三即一故不異。二以一即三故不異。初

屬別教。即非同教。今謂三一不異。出何經論。縱法華經。亦破三顯一。非三一不異也)又注曰。此

約三一俱故名同。(會解曰。一乘三乘和合不異。又云三一共故。又曰此約三一具故。析

薪云。三一合明。不審諸句為一為異。若一何用互出。若異何義為當)又揀非海具百川

等云云(揀非海具百川義。下當辨明)。

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多義如彼。(至相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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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同者。三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同一乘故。又言同者小乘同三乘故等。若言三乘同一乘。則總收權小。

若言小乘同一乘。則但收溝洫等。前云大義不差。今云多義如彼。前後相仍也)又曰。今以理

求通之。與同義無別趣也。(孔目曰。前德巳述通別二教。而未見釋相。今以理求

通之。與同義無別趣也)今從至相(掦子曰。適堯舜文王者。為正道。非堯舜文王者。為他道。君

子正而不他也)。」

【評曰。易簡將彼別教。釋此對同之別。今取彼同。示

此對別之同義無舛也。(彼即孔目。此即教章。易簡曰。孔目云。別教者別於三

乘。則將孔目中別教。釋今章中對同之別也。玉峯云。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則取孔目中同

教。示今章中對別之同也。問。前云別教但易簡特異。今云對同之別義無舛也。何自矛盾。答。前有過則斥

之。此可用則取之。有何惑哉)迎福亦曰。別義皆同。則亦與矣(會解

云。別教名義諸祖皆同。則亦許也。巳上第一義竟)。】

「清涼總相會通中。或分為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如法

華等(清凉總相會通中云。或分為四。此亦二門。一中間三教。存三泯二別故。開之為四。一別教小乘。如四

阿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經。演義釋云。一中間三教存三泯

二者。始終頓三。名為中間。以初有小乘。後有圓教。故名中間。而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終頓二教泯二是同。故

合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終頓二教也)。」

【易簡。釋教章攝益中同教一乘云。此即三乘一乘

和合屬同教攝。前別教一乘。即是圓教。權教三乘

即是始教。同教一乘即當終頓。故清涼玄文云。三

同教一乘如法華等。演義釋云。即合終頓二教也

(差當云。善住舉此不辨非者。意在正破會解。然易簡引玄文。證攝益中同教一乘。且教章終頓屬三。玄文

終頓屬一。引一證三。故不足辨也)。

評曰。此師又指此乃別教所不揀者也。(易簡云。中間三教雖

皆為三人所得。終頓二教會泯歸一同得佛果。即是一乘。始教三乘。修因各異。獲果亦殊。此唯三乘局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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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教。今此對辨三乘。乃獨始教權門也。彼自難云。華嚴一乘逈異諸教。何故特揀權教三乘。答。今此文意

蓋為學法相者。不信大乘之外別有一乘。權實混和。故辨差別。終頓二教亦是一乘。非此所揀)又

曰。終頓二教文雖不揀。常自逈異。(易簡云。終頓二教同得佛果。即

是一乘。既謂一乘。却云常自逈異。且露地牛車。乃四乘之一。奚有異哉。三世諸佛無不說此四乘法。一者

聲聞乘。二者緣覺乘。三者菩薩乘。四者佛乘。是謂四乘。且西域東夏。前後聖賢。所有章疏。除開人天。亦只

說此四乘法。且如今家五教。教雖有五。乘唯四門。廣如乘教開合中辨。況至相賢首。說圓教為一乘。亦只

當彼第四佛乘。清凉圭峯說後三教為一乘。亦只當彼第四佛乘。豈有異哉)故此指云。

即當終頓非圓教也。決擇其意中。亦曰終頓非後

教也。餘義不錄。】

「迎福會解曰。要終頓二教同泯二。故名同教一乘也。

注曰。此約終頓二教泯二是同。非即合終頓為同也。

正約終頓同無二乘。故云同教一乘也。又次義中注。

若終頓自相同者。漸頓有異。安得是同。又曰。不是合

終頓為同。伹約同泯二。故名同也。又曰。近人皆云終

頓二教合為同教。漸頓自殊。將何合耶。」

【評曰。此亦非圓中之同。(迎福謂。從共教三。乘中分出。非圓中之同也)又

非合終頓是離之之存泯也。(合成四教。離為五教。既云非即合終頓。即

離之之存泯。之之者語助也。如莊子云。殺之之怒決之之怒之類也)又將泯二是同。

作同教得名所以。(迎福又自注云。不將泯二。為得名所以。更用何耶。又引合始終。

為漸教得名之因。今返問之。清凉曰。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且始教存三。還用何教合耶。豈亦得名乎)

餘義可知。如講時所辨。】

「清凉釋曰。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終頓泯二是同故

合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終頓二教

也(演義第六前巳具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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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此乃泯二是同。出合為一教之所以。非同教

得名之因由也。是故存三為一教。泯二為一教。與

小圓為四。亦明曰。同教一乘即合終頓。與迎福有

異。(迎福則曰。因由泯二。得名同教。玉峯謂出合為一教之所以。非同教得名之因由也)然亦

各自建立。不必見疑。】

「又曰。約圓融不融。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

為同教一乘(貞元一之上。下自具引。此約理事無礙揀也。問若一向不融。何異頓實。答曰。若

入圓收。理事無礙。必有事事無礙。何以故。由彰其無礙等四門皆別教故)。」

【評曰。既曰不融為同。非泯二名同。不亦顯然乎。又

此同教一乘。是合終頓。義亦明矣。】

「又曰。若自他相絕。則與眾生心同一體。故無心外也。

不壞能所。故能知也。(大疏第十三之上)自解曰。此通終頓二

教。但同一體。是頓教。兼不壞所知義。即是終教。若總

取雙絕雙存。亦圓教中同教義也(演義四十一。連次上文云。六相圓融

唯屬圓教。一乘之別教義故。同教之後。唯一別教。伹離為終頓。合為同教。非別有能同同教也)。」

【評曰。既稱總取。合二教也。亦圓教中同。非離之之

終頓。乃海具之江水安得不鹹。正同此間之同教

一乘也(證今四教中同教也)。】

「密祖釋能所證義曰。能所無二。大乘終教也。能所俱

泯。大乘頓教中證道也。(行願鈔第二云。二明能所無二者。則法性宗證道。謂大乘

終教也。三明能所俱泯者。即大乘頓教中證道也)觀祖曰。以能所歷然證事

法界。能所一相。證理法界及事理無礙相即之門。能

所俱泯。證事理無礙形奪無寄門。存亡無礙。全證事

理無障礙門。舉一全收。證事事無礙門(貞元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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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能所存亡無礙。得非總取雙絕雙存圓中同

教義乎。(演義四十四。四地厭分中文)是乃合前密祖之終頓也。

(行願第二鈔。前巳引二三兩門。即第四明存泯無礙。亦總取終頓二教也)舉一全收。證

事事無礙別教也。此前更不立圓中同。又於終頓

之後別有此門。義可見矣。】

「密祖釋理事無礙中至存泯同時。則曰。邐迤有此三

重事理無礙之義方足。智者一一審之(行願第二鈔云。七舉第六

門收第五門。明理事無礙。不壞不泯。即第。六門明不壞不泯。離相離性。即第五門明離相不異離性。此中亦明

存泯無礙。第六明存。第五明泯。此二門既其同時。故無障礙也。乃至邐迤有此三重事理無礙之義方備。智者

一一審之)。」

【評曰。即前觀祖。能所一相。所證事理無礙相即之

門一重也。能所俱泯。證事理無礙形奪無寄門。二

重也。存亡無礙。全證事理無障礙門。三重也。如次

前二祖取之。第三重乃圓中之同。如日月矣。非合

終頓乎(但將前地經疏鈔。并貞元疏。及行願疏鈔對看。皂白自分矣)。】

「觀祖釋事理無礙曰。會法性者。以是同教一乘。義理

分齊故(演義第七云。二別釋十門。即為十別。一一門中多先正釋。後會前義。即前性相不同中十對之

義。又十對中唯會法性。以是同教一乘義分齊故。如前云。三乘一乘別。今但會一乘。五性一性別。今但會一性。

十對皆然)。」

【評曰。此蓋後三教並揀於權。(且法華仁王本業地論梁攝論等。凡說一

乘三乘。皆是通語。以聖教多含。不可局執。自古聖賢及吾宗諸祖。互得引用。若據地論梁論皆以初二三

地。寄在世間。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間。八地巳上寄出出世間。一乘法以彼一乘為後圓教。三乘當中間三

教。小乘愚法教。並將證成法華三一。當知法華中三乘之人。求三車出至門外者。則三乘俱是出世。自位

究竟。即是四地巳去至七地者是也。此依至相賢首也。若欲料揀性相二宗權實。亦得引證。則昔日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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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教。皆屬一乘。昔日詮相之教。皆屬三乘。是故祖曰伹會昔權。不會昔實。此依清凉圭峯也。今取後義)

總是一乘。開之為同別。此事理無礙。是同教一乘

之義理分齊故。故一一會前終頓能揀權三之義

也。以同教一乘是該取頓實故也。】

「密祖又曰。具此十門。方名理事無礙。又曰當同教大

乘之極致。後觀別教等(祖曰。但理事鎔融存亡逆順通有十門。具此等十。方名理

事無礙。巳當大乘同教之極致。故下第三觀是別教一乘。逈異諸教)。」

【評曰。即前清涼。存亡無礙全證之事理無礙門。此

大乘同教。即前總取雙絕雙存圓教中同教也。以

祖曰大乘亦名一乘故。理義正齊。不必疑也。後觀

別教。此觀同教。何疑之有。次前即言是同教一乘

之義理分齊。可為良證。】

「觀祖又曰。實教大乘亦名一乘。謂會三歸一。唯有一

乘法故。即後三教合為一實。即今性相二宗有多差

別。略列十條。(貞元一之上)此能揀十義。亦即此經中同教

之義。(演義第六云。然法性宗十義。即此經同教中義)密祖亦曰。即華嚴同教

義(圓覺大鈔云。法性中十義。即華嚴中同教之義)。」

【評曰。此亦後三合為一實。開二即同別。(貞元一之上云。第四

就實教中。復有二門。一約有位無位。分之為二。則以終教同前始教。皆名為漸。第四名頓。二約圓融不融

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為同教一乘。唯第五圓融具德。名別教一乘。迎福曰。賢首教門只有一

乘中。開二為同別。或云。圓教有二。開成同別。未甞有合後三。為一實教。開此為同別二教也。且後三開同

別者。乃貞元疏也)開三即圓終頓也。是以為四。即但有同

別。是合取頓實。即圓中之同也。以一乘三乘小乘

三宗。不同一乘有二故。(然此三宗寄於五教。有乎二說。一孔目教章等。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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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一為一乘宗。中間三教為三乘宗。初一為小乘宗。二依華嚴圓覺等疏。初一為小乘宗。次一為三乘宗。

後三為一乘宗。今即後義)此上釋合後三也。合為一乘。後段釋

開後三也。則唯後一中自有同別。不取終頓。以一

乘唯有同別。無餘乘故。故成三一也。(此上等元是白書)或

五。則終頓圓。若後一自開同別。則離之之終頓。非

合之之終頓。亦以一乘三乘小乘三宗。不同終頓

各詮雙存俱泯。偏而非圓。若取終頓。全同四中。此

理顯然。宜深思之。(此則分四教。即合終頓為圓中同教。分五教。則圓中自有同別)

若將四教作五教釋通。開合不分。偏圓難辨。伹見

理事無礙之言。便名終教。如法華等。理事無礙一

宗所收。大乘一發。判為偏淺。(且理事無礙自有三重。一能所無二。二能

所俱泯。三存泯無礙。豈可纔見理事無礙之言。盡名終教。致使深義例為偏淺。何其謬哉)若謂

圭山之言而不通者。(圭山以漸頓一分。則法華乃漸之終極。故屬終教。豈可執

一言而妨多義也)豈不礙他漸中之圓。(演義第五云。華嚴之圓是頓中之圓。

法華之圓是漸中之圓。漸頓之儀。二經則異。圓教化法。二經不殊)宗義(要問上云。法華經宗

義是一乘經也)別意(教章云。是故當知法華別意。正在一乘)在於一乘等語

乎。況吾宗未甞局判一經而作一教。以深為淺。吾

祖誡之甚明。可深體之。可深思之(巳上第二義竟)。】

「清凉曰。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大疏玄談云。故此圓教。語廣名無量

乘。語深唯顯一乘。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圓融具德故)。」

【易簡釋曰。清凉玄文義理分齊中。同頓同實。及圓

融具德。乃教下曲分義門。與以教攝乘。義意亦別。

指總相會通同別并乘教開合同別。乃曰皆明教

門。非是義相(易簡釋乘教開合中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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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此兄常曰。但是義相。非為機教門。以一圓教。

豈有二種修證。故此揀云乃教下義門是義相也。

不同二處(總相會通。并乘教開合二處也)皆明教門矣。】

「迎福釋曰。三此中同教。要圓教與終頓二教。義類相

似。故云同也(清凉自言。同教者謂終頓二教也。未甞云要圓教與終頓義類相似。故云似涉

無稽也)。」

【評曰。迎福老人。聦明愽達。當今諸方放出一頭地

者也。此論似涉無稽何耶。】

「清涼釋曰。言同教者。謂終頓二教。雖說一性一相。無

二無三(演義第七)。」

【評曰。此正同教自相也。理應更曰。言思斯絕。以影

在下文不言耳。無二無三非泯二乎。問曰。同彼頓

實。安知合彼為同教耶。答。祖云下同同教。釋此言

也。如次引云(演義四十四。鈔十門唯心中文也)。】

「又曰。不辨圓融具德事事無礙。故非別教(連次前文)。」

【評曰。揀非別教也。既非別即同明矣。不亦即終頓

非別乎(若約總𠬧諸教。如圓教中有小乘戒善四諦因緣。有始教中十地十如八識四智。有

終教中事理無礙。有頓教中言思斯絕等。如海有百川之水。此則𠬧前四教也。清凉曰。圓必攝四。圭山亦

曰。圓教攝於前四。若約總揀諸教者。如小乘唯人空自利。始教五性。三乘終教。不說德用。該𠬧頓教。一向

事理雙絕。清涼曰。如彼百川不同鹹味。此則揀前四教也。是知揀則揀前四教。𠬧則𠬧前四教。且祖師揀

𠬧之義。煥若臨鏡。又何惑哉)。】

「又曰。而別教中有一性一相。事理無礙。言思斯絕。同

彼二教(連次前文)。」

【評曰。此示能同。即別教中。彰其無礙也。(貞元云。由彰其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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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別教也)非別有同教同彼也。今能所同義。不同昔人。

可深體之。(昔謂。自有能同同教。同彼二教。今謂能同乃別教中理事無礙。同彼二教也)

良以同彼。故取之也。義如下引。問信滿成佛行布

十地。同前諸教能同名同。豈非同教同彼耶。答。彼

約一乘同三乘方便。引彼令捨權入實。不待該而

是圓。(此問答乃教章行位差別中文也。章云。以此經中安立諸位有二善巧。一約相就門。分位

前後。寄同三乘。引彼方便。是同教也。二約體就法。前後相入。圓融自在。異彼三乘。是別教也。若自別教。即

不依位成。今即一乘。寄同三乘。引彼方便。以本非江水。故不待入。本非不融。故不待該也)今約

所詮事理無礙。是一該取二教所詮。入圓成此

彰其無礙。(既該取二教入圓。為圓中同教。非離之之存泯也)如浩然氣。(孟子

云。我〔之〕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同雌雄風。(宋玉風賦云。大王之風所謂雄風也。庶人之風

所謂雌風也)總斯二風以為一氣。浩然之外無別雌雄。

雌雄之外寧有浩然。事理無礙。同存絕即泯。總斯

存泯為事理無礙。道理亦爾。豈二事理無礙分能

所耶。章家約引權機。此文該取偏法。機教相須。宛

然凾蓋。然皆別教一乘同前教耳(雖有約機約法不同。然皆圓別

一乘。同彼諸教也)。】

「又通難曰。以別該同。皆圓教攝。(玄談義理分齊之文)鈔曰。猶彼

江水入海亦鹹(演義第七云。謂有難言。既同頓同實。何異頓實。故此通云。即此同中必有

別義。如事理無礙。必有事事無礙耳。猶彼江水入海亦鹹)。」

【評曰。既俟別該即偏教之終頓。非能同別教也。又

言。江水入海非自海水。即終頓為此之理事無礙

明矣。指圓教攝。(玄文云。十善五戒亦圓教攝)即總取雙絕雙存

圓教中同教也。當知。該之之終頓。非離之之終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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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海之江水。非未入之水矣。開為終頓。則各得存

絕即泯之一門。該而合之。則具得存絕即泯同時。

全入之事理無礙門也。(清涼曰。若總取雙絕雙存。亦圓教中同教義也)即

所謂同教一乘之義理分齊。同教之極致也。豈別

有事理無礙同彼事理無礙乎。若本與同之圓。豈

可復言圓教攝也(若本海中之水。何待入海方鹹。是知未入海之江水。須俟決流

而趣。然後同味也)。】

「又曰。圓教有二。一同教。二別教。別即不共。不共頓實。同

教者。同頓同實。若下同同教一乘等。(大疏十四之上。列十門唯心云。

上之十門。初一小教。次三涉權。次三就實。後三約圓中不共。若下同諸乘。通十無礙。演義四十四云。上之十門

下。約教分別。即具五教。涉權。是始教。就實通二。一即終教。終教亦名實教故。其攝相歸性。亦通頓教。以後三教

皆同一乘。並揀於權。故頓亦名實。後三圓融即是圓教。而言不共者。圓教有二。一同教。二別教。別即不共。不共

頓實故。二同教者。同頓同實故。今顯是別教。故云不共。若下同諸乘下。約融通說。若下同同教一乘。即𠬧次三。

就實。若同於三乘。亦𠬧前四。以其圓教。如海包含。無不具故)。」

【評曰。既言下同同教一乘。則收次三門唯識。則同

教一乘是。終頓何不得稱此名耶。既曰收之。是海

具之江水。不同長江也。然海中江乃收長江同味

耳。別教同彼言下同也。】

「又曰。若同三乘亦收前四。自注云。乃前四門唯識。非

四教也(連次前文)。」

【評曰。別教一乘下同諸乘。既不所同是三。能同亦

三。當知。別教下同終頓。不應便非是圓。却竢該而

入圓也(有謂。能同是同教。同彼終頓。非別教下同終頓。今以下同三乘例難云。既不所同是

三。能同亦三。明知能同終頓。不應便非是別。祖云。海中百川。滴滴皆具十德。復何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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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非江水故不待入。本非不融故不待該。蓋後

三教並揀於權合為一實。皆是一乘。開即為二。謂

同別也。(貞元一之上)有開之之終頓。非圓中之同。(乃離之之

存泯也)今將合之入圓。故說該耳。(該取終頓。即圓中同也)而鈔

又曰。如海包含無不具故。(演義四十四。前巳具引)則總収諸

教。會三歸一。得非廣乎。(有謂。會三歸一。但釋教章可也。用釋餘義。意勢全別。

則知其悞也)總會諸權以入一實。得非為人之教門乎。

(有謂。能弘門非被機之教者。則知其妄也)同頓同實。又同三乘。前後互

出。前明揀權。未收溝洫。且同頓實。況復影在前文

全收中耶。(前文者。即玄談云。語其橫𠬧。全𠬧五教也)此文揀收具明。(此即

上所引大疏十四。演義四十四之文也)但揀頓實。異於前文。(前云別教一乘

唯圓融具德。今云別即不共。不共頓實)而前文又曰。尚非三四。(三四即終

頓也)前後相仍。全同教章分相中也。(分相中全揀前四也)又知

不共非唯不共二乘。乃權實三乘皆不共也。(權即始教

實即終頓也)揀則三一不同。同則三一和合。亦斯義也

(巳上第三義竟)。】

「全收諸教宗。迎福曰。四此中全揀前四。不攝於圓。約

別教說。若此中全收。圓必攝四。約同教義說。故行願

鈔作此指也。此約圓教。收前四教。同成一教。故云同

也。故下鈔亦云。若同於三乘。亦收前四。以同教如海

包含。無不具故。然上四義收攝同教。體勢略盡。有同

此類。以義收之。則無所濫涉矣。又餘三義諸祖共有。

同頓同實清涼新加。唯約一乘深義說也。又泯二是

同。乃目法華等。餘三皆華嚴(此錄會解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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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迎福老。以海具百川說全收之義。與章初少

異。(迎福曰。以初義共三一故少異全𠬧。以全𠬧必約海具百川故。說少異共三一)不知將

章初海印一乘。并所詮中一乘。為百川耶。不百川

非海而何。(會解揀全𠬧。與章初異。今問云。章初一乘是海耶。百川耶。是豈敢將章初一乘為百

川。若不百川。必應是海。若謂之海。復何異哉)又曰。共三一以法華為同

教。又不揀泯二是同之一乘目法華義。又曰餘三

皆華嚴。華嚴非海乎。或似自語前却。(會解初云。共三一以目法

華為同教。不言泯二目法華。下文却云。泯二是同乃目法華。餘三皆華嚴。前後繁亂)又曰。然

上四義收攝同教。體勢略盡。若曰旨意是一曰盡。

此四豈非是一。若云祖文出處略盡。莫未盡否。(且祖

文自有三十餘處。若以四義𠬧之。莫未盡否)又唯將全收作同教釋。(圭山

云。圓教攝四之時。一一同圓。清涼曰。圓必攝四。圓以貫之。亦圓教攝。賢首章初分相該攝。明指為別教得

志。若合乎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迎福決謂全𠬧只作同教。切不可要全𠬧諸教。亦是別教。自質云。若

爾全揀門復是何教耶。此正要揀𠬧對說同別耳。今却問云。該𠬧全𠬧行相何異。分相之與全揀。復是何

教。且章初。還可揀𠬧對說同別以否)又曰。收前四教同成一教。故云

同也。此作得名所以。不知自何而來也(前云。三一具故名同

教。又云。同泯二故得名同教。又云。義類相似故名同教。今謂。𠬧前四教故云同教。且同教一名。隨文各出。

皆謂得名。恐非祖意)。】

「圭峯曰。全收諸教宗同教緣起義。亦指大疏玄談全

收之義(行願鈔第一云。大疏玄談。全揀全𠬧。全揀諸宗。即別教性起義。全𠬧諸宗。即同教緣起義)。」

【評曰。此作同教釋。則是方便。故賢首圓教或五也。

且取非即圓通義也。(孔目云。若橫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通說一乘。一由

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一乘流故。又為一乘所目故。二與彼究竟圓一乘為方便故。故說一乘非即

圓通自在義也)既曰全收諸教。即前之四教謂之諸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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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曰圓必攝四。若爾即教章所詮差別攝前之同

教。(章曰。若約同教。即攝前諸教所說心識。何以故。是此方便故)亦即教章之初

同教。以此同教。始自一乘終至多乘。無不包故。亦

即賢首總收十門唯心之同。(探玄第十三云。一相見俱存。至十帝網無

礙。上十門唯識道理。於中初三門約初教說。次四門約終教頓教說。後三門約圓教中別教說。總具十門。

約同教說)清涼曰。如海包含無不具故。(演義四十四卷)則同頓

同實之義。亦是此義。(清涼曰。下同同教一乘。則𠬧次三門唯識)下文亦

說同三乘故。(若同於三乘。亦𠬧前四)章中。前曰華嚴一乘。後

曰圓之同教。(若依圓教者。有二義。一攝前諸教所明行位等。以是方便故云云)非

海而何。(斥會解揀非海具百川等)至相亦曰。會三歸一。故知同

也。三即諸教故。如初義巳辯。彥和可常共取至相。

此義釋章初二門。但不用同。與今有異。義苑亦指

此同章初之義。(義苑亦以會三歸一。用釋章初同教)此有深理。昔可

尚也。安更有詞。此義祖語稍多。然又易見。不多云

也。】

「清涼全收曰。大海必攝百川。同一鹹味。圓必攝四圓。

以貫之。亦圓教攝。(綱要云。其猶百川不攝大海。大海一滴即攝百川。雖攝百川同一鹹

味。雖包眾典。圓以貫之。故一文一句皆攝無盡)尚非三四等。有其所通。無其

所病。(玄談義理分齊中文)圭山大鈔。指全收為一。是別教。(圓覺大鈔

第五云。圓教攝四之時。一一同圓。謂應難云。既攝前四。何殊小乘及法相等。故今釋云。尚非終頓。何況初二。如

海中百川。滿滿皆具十德。及百川之味。不同江河雖千萬里。終無海中一德)又曰。統收不

異曰一。運載含融曰乘。(行願鈔第六)章門探玄等亦爾。圓

教或一。餘相盡故。(教章探玄皆乘教開合中文)一切三乘等本來

悉是一乘法故。(該攝中文)則全收是別。義亦可見。(孟子曰。君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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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可堂老人。左之右

之。常逢其源矣)不能廣辨。過吾門者。熟聞之矣。況孔目問答

此之同別。文義如雲。然二師。(豫復二師)既但此之三(易簡三種)

四。(會解四義)且亦逢場作戲耳(巳上第四義竟)。

別出二章。」

「祖曰。一乘教義分齊。云何一乘教有二種。一共教。二

不共教。圓教一乘所明諸義。文文句句皆具一切。此

是不共教。二共教者。則小乘三乘教。名字雖同。意皆

別異(要問上卷一乘分齊義)。」

【評曰。祖言別即不共。(十地疏十四之上。別即不共。不共實頓)又曰。逈

異餘宗。(玄談云。逈異餘教。圓覺曰。逈異諸宗)又曰。不共二乘。(玄談云不共二

乘。名一乘教)又曰。不共三乘小乘同。(孔目十明章)又曰。別於

三乘。(孔目教章共有)此皆敻絕逈異不共以解別也。然其

所自。蓋出智論。太一首用。諸祖靡有不從。其唯圓

融具德。乃目普法之自體。非釋別名之訓義也。又

祖曰。餘經是共教。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要問諸經部類

差別義)又曰。二乘共有。名數共同。(要問一乘分齊義)又指成

不成等四句。則曰是一乘共教。非別教也。(要問眾生作佛

義)皆以共釋同。蓋共者同也。又曰。三一和合同一

善巧。故名同教。(教章云。三乘一乘和合說故。屬同教攝。孔目云。一乘三乘同一善巧。

是其同也)此乃以合釋同。同者合也。則三乘為教。一乘

為義。和合不離。攝機成益也。(教章云。若先以三乘引出。後令得一乘。亦

是三一和合攝機成二益。故屬同教)又同者輩也。齊也。此言流輩相

齊也。祖曰。同教門者。則與三乘義同。但由智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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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入一乘攝。(孔目真如章)又曰。依一乘教分與終教相

同。(要問諸修道總別義)又曰。同教者同頓同實。(玄談義理分齊并十地鈔)

下同諸乘。(演義四十四)又曰。文雖是同。意皆別異。(孔目十地

章云。文雖是同。而義皆別)皆言三一宗差。法門同也。又說法華

漸同華嚴。(章曰。或說釋迦報土在靈鷲山。如法華云。我常在靈山等。法華論主。釋為報身

菩提山當知此約一乘同教說。何以故。以法華中亦顯一乘故。其處隨教即染歸淨故。說法華處即為實

也。如菩提樹下說華嚴處。即為蓮華藏十佛境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是同教也)此以流

輩相齊以釋同也。此中法華即圓中同耳。又曰。今

以理求通之。與同義無別趣。(孔目妙趣章)蓋以同猶通

也。故有通教一乘。(圓覺鈔云。此是別教一乘。非法華通教一乘也)亦言是

一法門通彼三一。達乎二宗。如曰上件法門。攝下

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通一乘三

乘小乘。何以故。為彼圓教所目故。(孔目一乘三乘義章)又曰。

此義在三乘。亦通一乘說。(孔目緣起章)又曰。此文在三

乘。亦通一乘用。(要問三性三無性義)又曰。此文在一乘。通彼

三乘用。(要問悔過法義)此以通釋同也。然其濫觴。皆智論

之共教。共即同故。太一用之。諸祖同遵。豈有異致。

故知諸文同教之名。釋訓不出三一共通和合。流

輩相齊。故名同也。釋訓既爾。諸文互成。今欲示義。

且作此耳。其會三歸一乃教相也。由彼教中。詮顯

此理。知其是同。可釋迴三入一教之名義也。豈有

將會三歸一。作同字之訓義故。(會解。說同教四義。皆作得名訓義之

因由)譬彼空不空義。乃二教之所詮。非始終之訓義。

(但二教所明空不空二義。非二教之得名也)故今一乘有共不共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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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曰。然此五教相攝融通。有其五重。一或總為一。謂

圓教攝於前四。一一同圓。唯一大善巧法。(教章云。或總為一。謂

本末融鎔。唯一大善巧法。探玄并大疏貞元皆云。唯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圓覺大鈔第五云。圓教攝四

之時。一一同圓)或名圓教。或名一乘。或名教綱。或名教海。或

名一圓音教。或名普法。或名通宗。(孔目十玄章)或名性起

樹藏。(要問教相義云。性起樹藏。內莊一乘。外嚴三乘及小乘等)或名緣起大樹。(要問

成佛前後義云。若依一乘教。於念念中成佛。皆盡所化有情。在諸位中。十住巳去乃至菩提。皆盡眾生界。成位

遍滿。無有前後。為同一緣起大樹故也)或名無盡圓通自在宗。(孔目法數章)

或名圓通自在法。(孔目料簡章)或名無盡佛法。或名普賢

無盡法。或名法界大宗。或名圓滿教。或名圓宗。或名

滿藏。或名圓圓海。(釋論第十云。大本華嚴契經中。作如是說。其圓圓海得諸佛勝故。其

一切佛不能成就圓圓海劣故)或名性德圓滿海。(釋論第一云。摩訶衍法諸佛所得耶。能得

於諸佛。諸佛得不故。菩薩二乘一切異生亦復如是。性德圓滿海是焉)或名教本。或名

總相法門。(大經疏三之上云。第一天王得總相法門。諸佛將興。皆生彼天。下生之時。普應法界。

頓闡華嚴。為圓滿法)或名圓滿教輪(華嚴經第二卷云。復次知足天王。得一切佛出興世圓滿

教輪解脫門)。」

【評曰。皆華嚴圓別一乘。全收諸教之大宗也。包容

融攝具德圓通。隨稱皆得耳(此全得總相會通之大意。故引諸名。為分

教之本。願諸來裔幸冀留情)。】

「或開為二。或曰本末。(章曰。一本教。謂別教一乘為諸教本故。二末教。謂小乘三乘從

彼所流故)或名究竟方便。(章曰。究竟及方便。以三乘小乘。望一乘。悉為方便故)或曰

三乘一乘。(孔目一乘三乘章)或曰共不共教。(智論以華嚴經為不共教。餘經

是共教也)或名同別。或名正乘方便乘。或約大小。(要問云。謂大小

二乘。於方便中。從教趣果分二故)或約權實。(且權實有乎二說。一約究竟方便。以明權實。於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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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後一為究竟乘。前之四教為方便乘。前四教自有權實。何以俱為權耶。答。以實體不足故不說。一切皆有佛

知見故。故屬三乘。並為方便。二貞觀以來法相繁異。以五性三乘為實。一乘一性為權。其說翳乎一乘。其道盛

行中國。於是起信等疏。言教具闕中。廣闢斯義。遂明一乘一性為實。三乘五性為權。於五教中。前二為三乘。後

三為一乘。終頓皆明一性。是以判入一乘。清涼圭峰。皆承襲之。遂有二說焉)或約曲直。(釋迦

經謂屆曲教。舍那經謂平道教)或約漸頓等(章曰。謂以先習小乘。後趣大乘。大由小起。故名為漸。

直徃菩薩。大不由小。故名為頓)。」

【評曰。皆前一乘圓教開也。但或首開不共一乘。次

分大小權實。(首開不共。於共教中。分為大小。就大乘中。復分權實)或先析小

乘。後分權實同別。(先開不共小乘。次分權實。前一為權。後三為實。就一實中。復分

同別。前二為同教一乘。後一為別教一乘)或作一乘。(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二別教一乘)

或作三。一故開二中有多變態耳。然諸共教或名

三乘。或名一者。由一乘共即彼三乘小乘。但由智

迴向。故入一乘攝。(孔目真如章)左右稱耳。問諸方便乘

名一乘者。為即以否。(否者。不定之詞。諸方便乘名一乘者。為即究竟一乘耶。為

非究竟一乘耶)答有二義。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

從一乘流故。又為一乘教所目故。無異事也。二與

彼究竟圓一乘為方便故。故說一乘非即圓通自

在義也(孔目。橫依方便進趣法門故。約即不即以分。二義差別故)。】

「或開為三。小乘三乘一乘。或漸頓等。(光統立漸頓圓。至相搜玄用此)。」

【評曰。初義就五教有二說。若皆為(去聲)三人。則中三

為三。(如探玄教章孔目問答等)若泯二屬。一則後三皆一。(如華嚴。圓

覺疏等)是故四中同教一乘。或從三出。(就共教中。約存三泯二不

同。分之為二)或從一出。(合後三為實。分之為二。則有同別一乘)是故貞元

大開權實仍小。為三十條揀權。於後一實。開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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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貞元第一之上)。】

「或分為四。謂別教小乘。至別教一乘。或小漸等。(探玄云。或

分為四。此有二義。一於上共教中。約存三泯二。開兩教故。為四。一別教小乘。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一

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等。二約歷位無位開漸頓二教故。為四。一小乘教。二漸教。三頓教。四圓教)。」

【評曰。原夫初義通論大旨。唯有三宗。別教小乘不

通菩薩。名小乘宗。共教三乘三人同稟。名三乘宗。

直顯本法。并會三歸一。名一乘宗。但五教中。六七

(清凉圭山)二祖。多取泯二屬一。以揀於權。後三皆實。名

一乘宗。不融為同。以融為別。(貞元第一之上。前巳引竟)四五。(雲華

賢首)二祖。每以中間。通為(去聲)屬三乘宗。後一究竟為

一乘宗。五祖復以存三泯二。分其頓實。歸一乘宗。

(探玄第一)故五六祖師分三之後。皆就三宗。兩其同別。

而成四教。(探玄。并大疏。皆於共教中。約存三泯二開兩教。故分為四)一乘宗中

自有二故。是故或將第五為別。前四總為共教一

乘。於中即有小乘三乘一乘。或更析開不共小乘

共教三乘。其餘如來藏佛性泯二之教。楞為共教

一乘。與今圓開四教。名體全符。蓋諸共教上下相

望。自有共不共也。(要問上一乘分齊義云。仍諸共教上下相望。有共不共。如小乘

教三世有等。三乘則無。三乘教有。小乘則無。或二乘共有。如道品等名數共同。或二乘俱無。則一乘教是

也)若析頓實以為所揀。總屬方便。入三乘攝。却散

為五。後一自具同別。為一乘宗。是則一乘還有同

別。亦順三宗。故一乘中無二同教對一別也。是則

頓實。屬三則權。屬一則實。離偏而合圓也。蓋以教

海之中接引物機。有多方便。句數不同。前代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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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述一門。(如古今立教中辨)吾祖籠絡結成教網。故有開

合。縱成多教。皆初圓中漸次開也。苟爾亦圓之始

小耶。答實爾。總之別也。又何離偏而合圓耶。機有

普別。智有三一。得向異故。是故卷舒不曰一端。舒

而常卷。卷又即舒。舒卷自在。為華嚴教網之大宗

也。】

注同教問答(終)